香港一九八五年 | 香港年報 | 1984





香港一九八五年

中文本編輯:中文公事管理局李陳亮冰

英文本編輯:政府新聞處黎平樂

設計:

政府新聞處許敬雅

攝影:

政府新聞處區漢平、鄭定國暨攝影組人員

中英兩國在北京簽署聯合聲明(卷首插圖)及 草簽協議文本的照片,由「南華早報』提供

統計資料:

政府統計處

本年報荷蒙政府各部門與其他機構供給資料,謹此致謝。

● 版權屬政府所有

卷首插圖..十二月十九日,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 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趙紫陽,在北 京人民大會堂簽署關於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

目錄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政制和行政

工商業

一 二 三 四五六七八九

經濟

就業

漁農業和鑛產

c3990898

HKCr

1

33

42

57

72

86

93

5 2 8 8 8

教育

99

衞生

117

++

社會福利

129

十一

房屋

136

十二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145

十三

交通

163

十四

公共秩序

178

十五

入境事務和旅遊

193

十六

三軍和輔助部隊

197

十七

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202

十八

宗教和風俗

211

十九

康樂和藝術

216

二十

環境

229

廿一

人口

240

廿二

動植物

242

廿三

歷史

245

附錄

253

索引

308

卷首插圖

聯合聲明

香港八四

今日工業

馬會百年

醫療衛生

市鎮新貌

紀律部隊

通訊服務

香港藝術節

影林先彥

插圖

地圖

封面內頁:

香港九龍及新界

封底內頁:

香港之塡海與發展

4-

LO

5

28-

29

60- 61

92-93

124 125

-

140-141

172 173

204-205

220-221

236 237

..

附錄

1

衡單位

256

11

外地駐港代表及香港駐海外辦事處

257

三至四

工商業

260

五至十二

經濟

264

十三至十六

就業

275

十七至十九

漁農業和鑛產

280

二十至廿三

教育

282

廿四至廿七

衞生

285

廿八

房屋

288

廿九至三十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289

卅一至卅二

交通

291

卅三至卅六

公共秩序

293

卅七

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298

卅八

康樂和藝術

299

卅九

環境

300

四十至四十二

政制和行政

301

四十三

社會福利

305

除另有說明外,本年報所用的「元」均指港元。 自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七日起,政府透過一項有 關發行紙幣的新措施,將港元與美元聯繫, 以 7.8港元兌1美元爲固定匯率。

本年報若干資料爲估計數字;附錄所載則爲確

實數字。

1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和中 華人民共和國總理趙紫陽,分別代表本國政府簽署下述關於香港前途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

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滿意地回顧了近年來 兩國政府和兩國人民之間的友好關係,一致認為通過協商妥善地解決歷史上遺留下 來的香港問題,有助於維持香港的繁榮與穩定,並有助於兩國關係在新的基礎上進 一步鞏固和發展,為此,經過兩國政府代表團的會談,同意聲明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 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一九九七年七 月一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二、 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將香港交還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 下:

        (一)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 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 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 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 的法律基本不變。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 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 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任職的中外籍公務、警務人員可以留用。香港特別 行政區各政府部門可以聘請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顧問或某些公職。

        (五)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 障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罷工、選擇職業和學術研 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利和自由。私人財產、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以及外來 投資均受法律保護

2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六)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

(七)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繼續開放外滙、黃金、證

券、期貨等市場,資金進出自由。港幣繼續流通,自由兌換

稅。

(八)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財政獨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徵

      (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同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聯合王國 和其他國家在香港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

(十)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

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並簽訂有關協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簽發出入香港的旅行證件。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

      (吉)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對上 述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以中華人民共和 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內不變。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自本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的過渡時期內,聯合王國政府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維 護和保持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給予合作。

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為求本聯合聲明得以有效執 行,並保證一九九七年政權的順利交接,在本聯合聲明生效時成立中英聯合聯絡小 組;聯合聯絡小組將根據本聯合聲明附件二的規定建立和履行職責。

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關於香港土地契約和其他有 關事項,將根據本聯合聲明附件三的規定處理。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同意,上述各項聲明和本聯合聲明 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八、 本聯合聲明須經批准,並自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批准書應於一九八 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在北京互換。本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北京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 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

趙紫陽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 聯合王國政府代表

瑪格麗特·撒切爾 (戴卓爾夫人)

附件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 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第三款所載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具 體說明如下: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 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據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設立中華人民共 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 法制定并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 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並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 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處理本附件第 十一節所規定的各項涉外事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立法機關由當地人組成。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 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 (相當於"司"級官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 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機關負責。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府機關和法院,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 香港特別行政區除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以使用區旗和區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及衡平法、條例、附屬立 法、習慣法)除與《基本法》相抵觸或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 予以保留。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立法機關可根據《基 本法》的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備案。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凡符合《基本法》和法定程序者,均屬有效。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篇《基本法》,以及上述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 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除因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享有終審權而產生的變化 外,原在香港實行的司法體制予以保留。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審判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 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法院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法律審判案件,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司法判例可作參考。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 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由行政長官予以任命。法官應根據本人的司法才能選用,並 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才 能由行政長官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 議,予以免職。主要法官(即最高一級法官)的任命和免職,還須由行政長官徵得

4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的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法官以外 的其他司法人員的任免制度繼續保持。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 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檢察機關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參照原在香港實行的辦法,作出有關當地和外來的律師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工作和執業的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將協助或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 當安排。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包括警察部門)任職的公務人 員和司法人員均可留用,繼續工作;其薪金、津貼、福利待遇和服務條件不低於原 來的標準。對退休或約滿離職的人員,包括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退休的人員, 不論其所屬國籍或居住地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按不低於原來的標準向他們或 其家屬支付應得的退休金、酬金、津貼及福利費。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任用原香港公務人員中的或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 居民身份證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門的各級公務人員,各主要政府部門 (相當於"司"級部門,包括警察部門)的正職和某些主要政府部門的副職除外。香 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還可聘請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門的顧問;必要時並可 從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聘請合格人員担任政府部門的專業和技術職務。上述人士只 能以個人身份受聘,並和其他公務人員一樣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公務人員應根據本人的資格、經驗和才能予以任命和提升。香港原有關於公務 人員的招聘、僱用、考核、紀律、培訓和管理的制度(包括負責公務人員的任用、 薪金、服務條件的專門機構),除有關給予外籍人員特權待遇的規定外,予以保 留。

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管理財政事務,包括支配財政資源,編制財政預算和決 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預決算須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收入全部用於 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徵稅和公共開支經立法機關批准,公共開支向立 法機關負責和公共賬目的審計等制度,予以保留。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原在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和貿易制度。香港特別 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經濟和貿易政策。財產所有權,包括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 和繼承的權利,以及依法徵用財產得到補償(補償相當於該財產的實際價值、可自 由兌換、不無故遲延支付)的權利,繼續受法律保護。

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地位,並繼續實行自由貿易政策,包括貨物和資 本的自由流動。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單獨同各國、各地區保持和發展經濟和貿易關 係。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5

        香港特別行政區為單獨的關稅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參加關稅和貿易總協 定、關於國際紡織品貿易安排等有關的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包括優惠貿易安 排。香港特別行政區取得的出口配額、關稅優惠和達成的其他類似安排,全由香港 特別行政區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權根據當時的產地規則,對在當地製造的產品 簽發產地來源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根據需要在外國設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經濟和貿易機構,並報 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原在香港實行的貨幣金融制度, 包括對接受存款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管理和監督制度,予以保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制定貨幣金融政策,並保障金融企業的經營自由以 及資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流動和進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自由。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 行外匯管制政策。外匯、黃金、證券、期貨市場繼續開放。

        港元作為當地的法定貨幣,繼續流通,自由兌換。港幣發行權屬香港特別行政 區政府。在確知港幣的發行基礎是健全的以及有關發行的安排符合保持港幣穩定的 目的的情況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授權指定銀行根據法定權限發行或繼續發行 香港貨幣。凡所帶標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地位不符的香港貨幣,將 逐步更換和退出流通

外滙基金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管理和支配,主要用於調節港元滙價。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原在香港實行的航運經營和管理體制,包括有關海員的管 理體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規定在航運方面的具體職能和責任。香港的私 營航運及與航運有關的企業和私營集裝箱碼頭,可繼續自由經營。

香港特別行政區經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繼續進行船舶登記,並可根據法律以"中 國香港"名義頒發有關證件。

        除外國軍用船隻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經中央人民政府特別許可外,其他船舶 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進出其港口。

        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香港作為國際和區域航空中心的地位。在香港註冊並以 香港為主要營業地的航空公司和與民用航空有關的行業可繼續經營。香港特別行政 區繼續沿用原在香港實行的民用航空管理制度,並按中央人民政府關於飛機國籍標 誌和登記標誌的規定,設置自己的飛機登記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負責民用航空 的日常業務和技術管理,包括機場管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飛行情報區內提供空中 交通服務,以及履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區域性航行規劃程序所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央人民政府經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磋商作出安排,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 册並以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主要營業地的航空公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其他航空公 司,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之間的往返航班。凡涉及中華 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往返並經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航班,和涉 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往返並經停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航班的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6

民用航空運輸協定,由中央人民政府簽訂。為此,中央人民政府將考慮香港特別行 政區的特殊情況和經濟利益,並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磋商。中央人民政府在同外 國政府商談有關此類航班的安排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代表可作為中華人民共 和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參加。

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以:對原有的民用航空運輸 協定和協議續簽或修改,這些協定和協議原則上都可以續簽或修改,原協定和協議 規定的權利盡可能保留;談判簽訂新的民用航空運輸協定,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 册並以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主要營業地的航空公司提供航綫,以及過境和技術停降權 利;在同外國和其他地區沒有民用航空運輸協定的情況下,談判簽訂臨時協議。凡 不涉及往返、經停中國內地而只往返、經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定期航班,均由本段 所述的民用航空運輸協定或臨時協議加以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其他當局商談並簽訂有關執行上述 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和臨時協議的各項安排;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並以香港特別 行政區為主要營業地的航空公司簽發執照;按照上述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和臨時協議 指定航空公司;對外國航空公司除往返、經停中國內地的航班以外的其他航班簽發 許可證。

+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原在香港實行的教育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 有關文化、教育和科學技術方面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及管理、教學語言、經費分 配、考試制度、學位制度、承認學歷及技術資格等政策。各類院校,包括宗教及社 會團體所辦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可繼續從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招聘教職 員,選用教材。學生享有選擇院校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求學的自由。

+-

在外交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原則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代表,可作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的成員,參加由中央人民政府進行的與香港特別行政 區直接有關的外交談判。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在經濟、貿易、 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等領域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 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並簽訂和履行有關協定。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與香港 特別行政區有關的、適當領域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代表 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的成員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關國際組織或 國際會議允許的身份參加,並以"中國香港"的名義發表意見。對不以國家為單位參 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國際協定,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情況 和需要,在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決定是否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尙未參加但已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協定仍可繼續適用。中央人民政府 根據需要授權或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作出適當安排,使其他有關的國際協定適 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參加而香港目前也以某種形式參加的 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採取必要措施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保持在 這些組織中的地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尙未參加而香港目前以某種形式參加的國際 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需要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參加這些組織。

「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7

        外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 政府批准。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香港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 他官方機構,可予保留;尙未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國家的領事機構 和其他官方機構,可根據情況予以保留或改為半官方機構;尙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承認的國家,祇能設立民間機構。

聯合王國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總領事館。

十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中央人民政府派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部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駐軍軍費由 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十三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香 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持香港原有法律中所規定的權利和自由,包括人身、言論、出 版、集會、結社、組織和參加工會、通信、旅行、遷徙、罷工、遊行、選擇職業、 學術研究和信仰自由、住宅不受侵犯、婚姻自由以及自願生育的權利。

        任何人均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律師在法庭上為其代 理以及獲得司法補救。任何人均有權對行政部門的行為向法院申訴。

        宗教組織和教徒可同其他地方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關係,宗教組織所辦學 校、醫院、福利機構等均可繼續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宗教組織與中華人民共和 國其他地區宗教組織的關係應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為基礎。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于 香港的規定將繼續有效。

十四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有居留權並有資格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獲得香港特別行 政區政府簽發的載明此項權利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 前或以後在當地出生或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其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 國籍子女;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當地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 港爲永久居住地的其他人及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當地出生的未滿 二十一歲的子女;以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其他人。

        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 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並給在香港特 別行政區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旅行證件。上 述護照和證件,前往各國和各地區有效,並載明持有人有返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 利。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出入當地,可使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其他主管部門,或其他國家主管部門簽發的旅行證件。凡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 性居民身份證者,其旅行證件可載明此項事實,以證明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有居留

權。

對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將按現在實行的辦法管理。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實行出入境

管制。

特別批准。

有效旅行證件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無需

     中央人民政府將協助或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各國或各地區締結互免簽證 協定。

附件二

關於中英聯合聯絡小組

        為促進雙方共同目標,並為保證一九九七年政權的順利交接,中華人民 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同意,繼續以友好的精神進行討論並促進兩國政府在香 港問題上已有的合作關係,以求《聯合聲明》得以有效執行。

組。

為了進行聯絡、磋商及交換情況的需要,兩國政府同意成立聯合聯絡小

三、 聯合聯絡小組的職責為:

(一)就《聯合聲明》的實施進行磋商;

二)討論與一九九七年政權順利交接有關的事宜;

(三)就雙方商定的事項交換情況並進行磋商。

聯合聯絡小組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問題,提交兩國政府通過協商解決。

四、 在聯合聯絡小組成立到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的前半段時期中審議的事項

包括:

     (一)兩國政府為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獨立關稅地區保持其經濟關係,特別是 為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參加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多種纖維協定及其他國際性安 排所需採取的行動;

(二)兩國政府為確保同香港有關的國際權利與義務繼續適用所需採取的行動。 五、兩國政府同意,在聯合聯絡小組成立到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的後半段時 期中,有必要進行更密切的合作,因此屆時將加強合作。在此第二階段時期中審議 的事項包括:

(一)為一九九七年順利過渡所要採取的措施;

     (二)為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 文化關係並就此類事項簽訂協議所需採取的行動。

     六、聯合聯絡小組是聯絡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不參與香港或香港特別行政 區的行政管理,也不對之起監督作用。聯合聯絡小組的成員和工作人員只在聯合聯 絡小組職責範圍內進行活動。

     七、雙方各指派一名大使級的首席代表和另外四名小組成員。每方可派不超 過二十名的工作人員。

     八、 聯合聯絡小組在《聯合聲明》生效時成立。聯合聯絡小組自一九八八年 七月一日起以香港為主要駐地。聯合聯絡小組將繼續工作到二○○○年一月一日爲 止。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9

九、 聯合聯絡小組在北京、倫敦和香港開會。每年至少在上述三地各開會一 次。每次開會地點由雙方商定。

       十、 聯合聯絡小組成員在上述三地享有相應的外交特權與豁免。除非雙方另 有協議,聯合聯絡小組討論情況須加以保密。

具體事項。

經雙方協議,聯合聯絡小組可決定設立專家小組以處理需要專家協助的

ㄜ、 聯合聯絡小組成員以外的專家可參加聯合聯絡小組和專家小組的會議。 每方按照討論的問題和選定的地點,決定其參加聯合聯絡小組或專家小組每次會議 的人員組成。

吉、 聯合聯絡小組的工作程序由雙方按照本附件規定討論決定。

附件三

關於土地契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同意自《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按下列規 定處理關於香港土地契約和其他有關事項:

《聯合聲明》生效前批出或決定的超越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年期的所有 土地契約和與土地契約有關的一切權利,以及該聲明生效後根據本附件第二款或第 三款批出的超越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年期的所有土地契約和與土地契約有關的一 切權利,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繼續予以承認和保護。

二、 除了短期租約和特殊用途的契約外,已由香港英國政府批出的一九九七 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如承租人願意,均可續期到不 超過二○四七年六月三十日,不補地價。從續期之日起,每年交納相當於當日該土 地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租金,此後,隨應課差餉租值的改變而調整租金。至於 舊批約地段、鄉村屋地、丁屋地和類似的農村土地,如該土地在一九八四年六月三 十日的承租人,或在該日以後批出的丁屋地的承租人,其父系為一八九八年在香港 的原有鄉村居民,只要該土地的承租人仍為該人或其合法父系繼承人,租金將維持 不變。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後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將按照香港特 別行政區有關的土地法律及政策處理。

三、 從《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香港英國政府可 以批出租期不超過二○四七年六月三十日的新的土地契約。該項土地的承租人須交 納地價並交納名義租金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該日以後不補地價,但需每年交 納相當於當日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租金,此後,隨應課差餉租值的改變 而調整租金。

四、

從《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根據本附件第三 款所批出的新的土地,每年限於五十公頃,不包括批給香港房屋委員會建造出租的 公共房屋所用的土地。

五、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之前,可繼續批准修改香港英國政府所批出的土 地契約規定的土地使用條件,補交的地價為原有條件的土地價值和修改條件後的土 地價值之間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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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六、從《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香港英國政府從 土地交易所得的地價收入,在扣除開發土地平均成本的款項後,均等平分,分別歸 香港英國政府和日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屬於香港英國政府所得的全部收 入,包括上述扣除的款項,均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用於香港土地開發和公共 工程。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地價收入部分,將存入在香港註冊的銀行,除按 照本附件第七款(四)的規定用於香港土地開發和公共工程外,不得動用。

    七、 《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立即在香港成立土地委員會。土地委員會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指派同等人數的官員組成,輔以必要的工作人 員。雙方官員向各自的政府負責。土地委員會將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解散。

土地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為:

(一)就本附件的實施進行磋商;

(二)監察本附件第四款規定的限額,批給香港房屋委員會建造出租的公共房屋 所用的土地數量,以及本附件第六款關於地價收入的分配和使用的執行;

    (三)根據香港英國政府提出的建議,考慮並決定提高本附件第四款所述的限額 數量;

(四)審核關於擬動用本附件第六款所述的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地價收入 部分的建議,並提出意見,供中方決定。

    土地委員會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問題,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 府決定。

有關建立土地委員會的細則,由雙方另行商定。

兩國政府交換的備忘錄

(一) 英方備忘錄

譯文

備忘錄

    聯繫到今天簽訂的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 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聯合王國政府聲明,在完成對聯合王國有關立法的必要修 改的情況下,

       凡根據聯合王國實行的法律,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由於同香港的關 係為英國屬土公民者,從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 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聯合 王國的居留權。取得這種地位的人,必須為持有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簽發的 該種英國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的人,但在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或該日以後、一 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出生的有資格的人,可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的 期間內取得該種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

    二、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或該日以後,任何人不得由於同香港的關係而取 得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凡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或該日以後出生者,不得取得第 一節中所述的適當地位。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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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其他地方的聯合王國的領事官員可為第一節中提及 的人所持的護照延長期限和予以更換,亦可給他們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出生並 且原來包括在他們護照上的子女簽發護照。

       四、 根據第一節和第三節已領取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的人或包括在該護 照上的人,經請求有權在第三國獲得英國的領事服務和保護。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于北京

(英國駐北京大使館印章)

(二) 中方備忘錄

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收到了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一九八四年十二 月十九日的備忘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 公民護照",都是中國公民。

考慮到香港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自一九九七 年七月一日起,允許原被稱為"英國屬土公民"的香港中國公民使用由聯合王國政府 簽發的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

上述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其持有上述 英國旅行證件而享受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于北京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印章)

中英兩國簽署關於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是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事件。在此之 前,兩國政府會進行長達兩年的談判。有關談判的背景、過程,以及在談判進行期 間與談判結束後諮詢民意的經過,下文均有解釋。諮詢民意的結果促使英國政府決 定簽署這份協議。

歷史

英國在十九世紀時,與當時的中國政府簽訂了三項有關香港的條約:南京條約 於一八四二年簽訂,並於一八四三年獲得批准,根據該項條約,香港島永久割讓予 英國;北京條約於一八六零年簽訂,根據該項條約,九龍半島南部及昂船洲永久 割讓予英國;根據一八九八年簽訂的協約,新界由一八九八年七月一日起租借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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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英國,為期九十九年(新界面積佔全港總面積百分之九十二)。因為租借新界有旣 定的約滿日期,這一個事實促使英國政府決定尋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下文簡 稱「中國政府」),就香港前途問題進行談判。

    中國政府一向認為,整個香港都是中國領土。中國政府多年來的立場是:香港 問題屬於歷史上遺留下來的不平等條約的問題,在條件成熟的時候,經過談判和平 解決,在未解決前維持現狀。一九七二年三月,中國政府會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 別委員會主席,表明其對香港地位的觀點,認為香港問題的解決是屬於中國主權的 問題,因此,香港不應列入「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之宣言」所包括的殖民地 名單內。

導致談判的背景

    在七十年代末期,由於距離新界租約期滿的日子愈來愈近,香港人和海外投資 者對香港的前途開始表示關注。特別是愈來愈多人感覺到新界各項批地契約上存在 的問題。這是由於新界所有批地契約,均於一九九七年新界租約屆滿之前三日到 期。新界的批地契年期日漸減短,而香港政府批出新的土地契約時,亦不能跨越 一九九七年的期限。凡此種種,都清楚顯示可能令投資者裹足不前和損毀信心。

    英國政府與當時香港總督磋商,詳細研究這問題後,作出結論,認為若不設法 採取步驟去減低一九九七年這個期限所帶來的不明朗情況,在八十年代初期至八十 年代中期,便會開始出現信心迅速崩潰的現象。因此,當香港總督應中國外貿部長 的邀請,於一九七九年三月前往北京訪問時,英國政府便主動試行設法解決在一九 九七年到期的批地契約問題。當時的討論,卻未能達成足以解決這問題的辦法。

    其後兩年,各方面愈來愈體會到,需要清除一九九七年期限所帶來的不明朗狀 況。一九八二年五月,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議員公開強調這項問題的重要性。一九八 二年一月,英國璽大臣艾堅斯爵士(當時為艾堅斯先生)訪問北京,從中國領導 人方面,獲悉中國在香港問題政策上的重要意向,證實英國政府的看法,就是應該 與中國政府展開談判。

英國首相訪華之行

    在這種背景下,英國政府作出決定,英國首相一九八二年九月訪華之行,是一 個與中國政府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討論的機會。明顯地,中國政府亦已達致同樣結 論。實質的討論逐於英國首相訪華期間展開。英國首相與鄧小平主任於一九八二年 九月二十四日會談後,發表了聯合聲明:「『今天,兩國領導人在友好的氣氛中,就 香港前途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雙方領導人就此問題闡述了各自的立場。雙方本 着維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的共同目的,同意在這次訪問後通過外交途徑進行商談。」

談判的過程

    英國首相訪華後,英國駐北京大使及中國外交部隨即展開第一階段談判,雙方 對於在何種基礎上展開談判及談判的議程,交換了意見。隨後並在一九八三年七月 一日宣佈,第二階段會談將於七月十二日在北京展開。第二階段談判所採取的方 式,是由英國駐北京大使及中國外交部一位副部長或部長助理率領的代表團,舉行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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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輪正式會談;如有需要,雙方代表團更可進行非正式接觸;這種談判方式後來一 直使用,直至談判結束為止。香港總督以英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參加每一輪的正式 會談。

在談判過程中,英國政府詳細解釋香港現行的各種制度,以及英國在行政上所 扮演的角色及保持與英國聯繫對這些制度的重要性。但經過廣泛的討論後,清楚顯 示出英國若要在一九九七年後繼續以任何形式管治香港,都不會被中國接受。因 此,在與香港總督及行政局進行全面磋商後,英國政府建議中英雙方在一個有條件 的基礎上進行商討,研究除了英國繼續管治香港外,是否可以有別的有效措施去維 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並且進一步研究中國在該階段已向英方闡釋對前途的各項構 思,看看能否在這基礎上作出安排,使香港可以長期維持穩定和繁榮。英國向中國 政府表示,假若上述商討成功的話,英國政府便會考慮向國會推薦一份雙邊協議, 正式列出各項安排。此外,英國政府並答應在這情況下,協助實施這些安排。其後 英國政府設法與中國政府探討中國政府提出把香港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 行政區的構想所牽涉到的問題。中方亦對中國政府的各項政策和構思,作進一步的 闡釋。

一九八四年四月,雙方已完成在這些事情上的初步討論。雖然若干問題仍待解 決,但是當時已清楚看到,可能找到一個雙方能夠接受的基礎,以達成協議。外交 及聯邦事務大臣應中國政府邀請,在四月十五日至十八日期間訪問北京。在與中國 領導人會面時,雙方回顧了香港前途問題會談的過程,並取得進一步的進展。四月 二十日,賀維爵士在香港發表一項聲明,說明英國政府所採取的談判方針。他說, 要達成一份能使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後繼續由英國管治的協議,是不切實際的設想; 基於這個原因,英國政府正與中國政府研究,怎樣才可能作出一些安排,足以確保 一九九七年後,香港在中國主權下得到高度自治權,同時使香港的生活方式及現行 各種制度的本質,得以保持不變。賀維爵士清楚表示英國政府正努力去達成一套安 排大綱,使香港繼續成為一個興旺和有動力的社會,並且尋求取得一項協議,正式 條列各項安排。

繼賀維爵士於一九八四年四月訪問後,中英雙方繼續舉行談判,於一九八四年 六月二十一日成立工作小組,在北京專責進行會談,並考慮雙方提交的文件。一九 八四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三十一日,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再次訪問北京,這次訪問差 不多完全是為了討論香港的前途。賀維爵士八月一日在香港宣佈,雙方在達成有關 文件的形式和内容的一致意見這方面,已取得重大進展;這些文件將會以具有法律 約束力的形式,清楚和精確地列出對香港前途的各項安排。

賀維爵士同時宣佈,中英雙方已同意成立一個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這個小組在 協議生效時正式成立,並繼續工作至二○○○年為止。小組分別在北京、倫敦和香 港舉行會議。中英雙方同意,小組將不會是一個權力機構。它的職責是:聯絡、對 協議的執行進行磋商、和交換資料。中英雙方並且同意,小組將不參與香港的行政 管理。英國政府從現在到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將繼續負責管治香港。

賀維爵士訪問後,雙方舉行了三輪會談,繼續談判仍未解決的問題。八月二十 四日在北京成立了另一個工作小組。九月十八日雙方談判代表同意了組成協議的各 項文件和附帶交換的備忘錄的中英文本。這些文件隨即提交給英國各大臣和中國領 導人批准。這些文件在九月二十六日由雙方代表團團長草簽。同日稍後時間,文件 內容於香港、倫敦及北京三地同時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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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香港民意:(I)在談判期間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從開始談判起,英國政府已經體會到,談判與香港五百五十萬市民的利益和前 途攸關。英國政府的一貫立場,就是在香港前途問題上與中國政府達成的任何協 議,應為英國國會、中國政府以及香港市民所接受。

談判必須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內容保密對談判的成功是十分重要的。但談判保 密也使香港人十分擔心和憂慮。香港市民渴望知道在有關他們前途的問題上,在談 判中究竟討論了些什麼,這點是可以理解的。行政局所有議員都是香港總督最接近 的顧問,在整個談判期間,一直都獲知有關談判的一切消息,而總督亦不斷與他們 磋商。行政及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亦就談判的方向和香港市民的態度,向總督及英 國各大臣提供寶貴的意見。

     在談判的幾個關鍵時刻,香港總督和行政局非官守議員會到倫敦與英國首相和 其他大臣磋商。而英國各大臣也會經到香港作一連串的訪問,諮詢總督,行政局和 行政及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的意見,並體察香港民意。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 九八四年四月二十日在香港所發表的聲明中,闡明英國政府在談判中所採取的方 針。他後來於一九八四年八月一日在香港發表的另一份聲明內,透露了將來可能列 入協議的更多細節。在談判過程中,特別是四月二十日的聲明發表以後,香港不少 個別人士和團體,會就最後協議內容的範圍,提出具體建議。香港立法局會對香港 前途問題的若干方面進行了數次辯論。英國政府密切關注所有由香港政府轉達給各 大臣的意見,以及經由和透過行政及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報界和個別人士向英國 或香港政府所表達對前途的意見。藉此方法,英國政府在談判時,已盡可能顧及香 港人的意見。

同樣,由於保密的原因,使向國會諮詢有關談判問題的工作,更加困難。雖然 如此,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一月和一九八四年五月,國會仍就香港問題進行了辯 論,而在一九八四年三月於國會舉行的外交事務辯論中,也有部份時間討論到香港 問題。國會議員藉着訪問香港,和透過與訪英的香港代表團會面,與港人保持密切 聯絡。

諮詢香港民意:(II)在協議草案公佈後

隨着協議草案的公佈,諮詢過程中的多項困難均告消除。英國政府一直認識 到,一份有關香港前途的協議,必須同時為英國國會及香港人所接受。因此,在協 議草案提交英國國會批准前,當局邀請香港市民就協議草案整體上是否可以接受問 題提出意見。

    這項諮詢民意的工作,於九月二十六日隨英國政府及香港政府發表白皮書後展 開。白皮書解釋過去兩年來談判的背景和過程,並載有協議草案全文及關於目前英 國屬土公民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的身份和有關問題的附帶備忘錄。白皮書按 照談判的實際情況列出這些文件。

白皮書申明,英國政府認為這份協議是一份好的協議,極力推薦給香港人和英 國國會接受。白皮書續稱,英國政府有信心,認為這份協議提供了關於香港前途所 需的保證,使香港能夠繼續繁榮和維持在世界上作為主要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的獨特 角色。

港督尤德爵士於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立法局特別會議中提出這份白皮 書時稱,協議草案顧及香港的需要和歷史事實。協議預料到將來必然會有變遷,為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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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應付未來的變遷,協議規定了本港社會各種基本制度都可以繼續保持。協議已消 除一九九七年限期所引起的疑慮。這是兩國政府今天為將來作好安排方面,在盡可 能範圍內所能做到的事。協議構成香港發展新階段的藍本。因此,他向立法局及廣 大市民推薦這份協議。港督在總結時表示深信香港人一定能夠令到協議成功,並能 依著這份協議為自己締造一個成功美好的將來。數小時後,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 臣賀維爵士在紐約發表談話,指出英國首相及其本人均確信這份協議是一份好的協 議,他們可以充滿信心地向香港市民及英國國會推薦。

       白皮書發表前不久,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宣告成立,直屬港督,由民意審核專 員率龥公務員工作,但並非香港政府的一般機構。該處的工作是將香港人對協議草 案所提出的意見加以分析審核,然後將結果呈交英國政府。該處在九月二十六日全 面展開工作。

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委任黎義廉爵士及李福善按察司為獨立監察團委 員,負責監察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各方面的工作,並向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提交獨 立報告,陳述監察團是否認為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已妥善地、準確地及公正地履行 職務,以及切實地遵照其職權範圍所規定的工作程序。

       香港人可發表意見供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審核分析的期限,至十一月十五日為 止,剛好超過七星期。這段期間內,本港所有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團體均認為協議 草案可以接受,並將此項意見明確記錄在案,其中包括行政局、立法局、市政局、 全港十八個區議會及鄉議局。此外,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還審核了傳播媒介及四百 三十個具有代表性的機構及組織所發表的意見、一千八百一十五名市民所提交的意 見書及二十三項該處所知悉的意見調查。

民意審核專員在十一月二十三日向港督呈交其報告書,該份報告書在十一月二 十九日同時在倫敦及香港發表。(本章現將報告書節錄於第二十四頁至三十頁。) 報告書的結論是,雖然許多向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提出意見的人士表示仍有疑慮, 但大部份香港人認為協議草案是可以接受的。獨立監察團委員的報告書完全贊同這 個結論。

最後一項由香港人發表的重要意見,是香港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在十一月 二十九日所發表的聲明。(該項聲明轉載於本章第三十頁至三十二頁。)該項聲明 指出,對於大部份市民而言,協議草案大致上是可以接受的。聲明更提及香港人指 出應加以關注的事項及若干細節的問題。

十二月初,英國國會上下議院舉行辯論,這是測試協議草案是否可以接受的最 後一個階段。辯論的動議為「本議院經考慮有關方面提交的報告書所載的香港民意 後,同意批准英國政府簽署與中國政府通過談判達成的香港前途協議。」此項動議 在十二月五日由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賀維爵士在下議院提出,又在十二月十日由外 交部次官楊格女男爵在上議院提出。動議在兩次辯論中均獲一致通過。兩次舉行辯 論時,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的代表團均有列席,港督尤德爵士則出席聆聽下議 院的辯論。

簽署協議

英國政府的要求,是香港前途協議必須為香港人及英國國會所接受,這個要求 邃已達到;下一步就是簽署協議。十二月十八日,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在外交及聯 邦事務大臣賀維爵士陪同下,抵達北京簽署協議。十二月十九日,簽署儀式在北京

市政局公共圖書館

參考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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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人民大會堂舉行,在場的有港督尤德爵士及來自香港的觀禮團。觀禮團成員包括行 政局首席非官守議員鍾士元爵士、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議員羅保(現為羅保爵士)、部 分行政立法兩局議員及香港各界知名人士。協議分別由戴卓爾夫人代表英國政府, 中國總理趙紫陽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中國國家主席李先念及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 任鄧小平亦出席了這個儀式。

十二月二十日,戴卓爾夫人及賀維爵士抵達香港。賀維爵士與行政局議員舉行 會議,而同日晚上戴卓爾夫人則在行政立法兩局聯席會議上致辭。她以下述文字作

結:

   「只憑協議本身,不能保證香港就會有一個美好的前途。成功的關 鍵,仍像過去一樣,操在你們自己的手上。

香港人寫下了本身驚人的成功史,已贏得了整個世界的讚揚。香港人 有從不氣餒的能力、豐富的想像力,同時更非常刻苦耐勞。最值得敬仰的 就是香港人所表現能夠應變的這份勇氣。

我們仍有十二年多的時間去一起為未來的轉變作好準備,而我們肯定 相信你們會面對挑戰,屹立不移,香港人的精神和進取心必然會更加旺盛

,而香港社會也必然會欣欣向榮。」

引言

聯合聲明附件註釋

1. 以下的各項註釋,目的在對聯合聲明各附件和有關本協議所交換的備忘錄的內 容,進一步闡述。這些註釋並非詳盡的說明,也不包括各附件的每一項要點。這些 註釋的主要作用,在以淺易文字解釋、並在適當的地方舉例說明,各附件的條文怎 樣能使香港各項制度的本質繼續維持不變。香港是一個高度發展的工商業及金融中 心,正因如此,香港是個複雜的地區。

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

第一節:憲制安排與政府結構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時,香港將成為中 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制定的基本法,將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文件。一直以來作為香港憲 制文件的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將予取銷。聯合聲明中第三款(十二)清楚表明,中 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聲明中所條列及在本附件具體說明的基本方針政策,將會由基 本法加以規定。

   3. 附件的這節條文,清楚表示基本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所實行的社 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不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推行,而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 方式,將在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五十年保持不變。

4. 本附件並說明,目前由英國政府統籌負責的外交和國防事務,由一九九七年七 月一日起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統籌負責。除此之外,特別行政區將享有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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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自治權,包括行政管理、立法和獨立的司法權。正如本附件關於對外關係的第 十一節所闡述,特別行政區在適當的領域內,將有權處理本身的對外事務(包括經 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和體育等領域)。根據本附件關於民航 問題的第九節所載,特別行政區在維持和發展自己的空運制度上,享有相當高程度 的自治權。

      5. 附件關於憲制安排與政府結構的這節條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將直於中華 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因此,特別行政區將不受任何省政府管轄。

6. 附件的這節條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結構的大綱。同時說明特別行政區 政府及立法機關將由當地居民組成。行政長官將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 央人民政府任命。相當於「司」級的官員,將由行政長官提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 命。立法機關也將由選舉產生。

      7. 此外,本附件指出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並須對立法機關負責;政府機關和 法院可使用中文和英文;特別行政區除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以 使用區旗和區徽。

第二節:法律

8. 附件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怎樣有自己法律制度的這節條文,規定在一九九七年 以後繼續沿用香港法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將包括普通法和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 定的法律。這套法律將會如目前一樣,能夠適應轉變中的環境,同時也可配合其他 地區普通法的發展。本附件第三節載有具體條文,支持這個說法。這些條列明特 別行政區法院可以引用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判例,特別行政區可以從其他普通法 適用地區延聘法官,及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法院可以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 參加審判。

9. 除非與基本法有所抵觸,否則香港原有的法律,以及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 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均屬有效。在聯合聲明和在本附件所述 的方針政策,將由基本法加以規定。

      10. 香港特別行政區所制定的法律,正如目前一樣,必須經立法機關通過、或由立 法機構授權制訂附屬立法。只要不違反基本法的規定,這些法律可將一九九七年延 續下來的香港法律加以修訂。法律制定後,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三節:司法制度

      11. 香港法院包括最高法院、地方法院、裁判司法庭,及各種法定的審裁處。法院 是香港法律制度的中心,而香港的法律制度在維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上起重大作 用。本附件對於繼續保持司法制度有非常重要的規定。

      12. 本附件清楚指明,司法制度中主要的改變,就是取銷向英國樞密院上訴的制 度,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院對訴訟案件終審的安排所取代。

13. 附件的這節條文,規定獨立行使司法權及法院必須依照法律審判案件。同時規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官,根據一個類似目前司法人員用委員會的獨立委員會的推 薦而任命。本節條亦規定,特別行政區的法官,只有在不能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 的情況下,再經特別行政區法官組成的審議庭建議,才可免職。這樣的規定保障了 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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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14. 本附件規定,法官的任免制度的本質,將維持不變。不過,最高級法官的任命 和免職,須得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的批准,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備案。

15. 目前,在任何案件中是否提出起訴的決定,是律政司的職責。這個職責是獨立 行使和不受政府干涉的。本附件規定在特別行政區內,仍然繼續以同樣獨立的方式 行使這個職責。

16. 香港本地律師及來自外地的律師,對加強目前法律制度及使香港成功地成為一 個商業及金融中心,貢獻良多。本附件規定,他們將可以繼續在香港執業。同時更 有規定,使若干現行安排得以繼續,例如,在香港所作的裁決,可在外國執行,亦 可從海外取得證據或證供,在香港審訊時使用。

第四節:公務人員

17. 附件的這節條文,規定繼續保留一個公正、安定和有效率的公務員制度。要確 保香港未來的穩定和繁榮,這是一項重要因素。

18. 根據本附件這節條文的規定,目前任職的公務員,可以繼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任職,其服務條件,包括薪金及退休金,將不低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的標 準。處理公務員薪酬及服務條件的各特別委員會仍然保留。此外,公務人員由一個 獨立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推薦,並根據其資歷、經驗和才幹而任命和提升。

19. 本附件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以僱用外籍人士為最高層以下公務人員, 或担任顧問和其他專業及技術性職位。

20. 本附件明確規定,在一九九七年之前或之後離職的公務員應得之退休金及其他 福利,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他們或其家屬支付。

第五節:財政制度

21.附件的這節條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繼續自行決定本身的財政政策, 並根據香港自身需要去管理和支配財政資源,而毋須把收入繳交中央人民政府。此 外,本附件更清楚表示,立法機關支配財政事務的決策權,以及獨立和公正地審核 公共賬目的制度,都將保持不變。

第六節:經濟制度和對外經濟關係

22. 本附件一併提及這兩個對以出口為主的香港經濟非常重要的問題。香港的繁 榮,全賴它的出口能繼續打入世界各主要先進國家的市場。附件這節條文,是向香 港社會人士和香港的貿易夥伴保證,香港蓬勃的自由市場經濟基礎將繼續保持。香 港目前之可以進入國際貿易市場,全賴香港在國際貿易市場上的獨特地位。本附件 就是要保證香港這種獨特地位得以繼續維持

23. 本附件規定:

(甲) 香港有繼續根據本身的需要而自行制定經濟及貿易政策的權利;

(乙) 繼續實行自由企業制度,自由貿易政策和保持自由港地位。這些都是香

港一貫的經濟政策成功的基本要素;

(丙) 繼續保持個人在經濟事務上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尤其是選擇職業、旅行

和資金流動的自由,以及個人及公司擁有和處置財產的權利。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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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基本條件都在附件的這節條文內清楚列明,關於這點可同時參照關於權利和自 由的第十三節的有關段落。將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權自行決定經濟政策,是「一 國兩制」這個構想中的一個主要部份。

4.香港參加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從而在主要出口市場享受到最優惠國的待遇,這

憙香港能成為成功的出口地區的重要因素。在紡織和成衣兩方面,關稅及貿易總協 甯的自由貿易原則受到多種纖維協定所修改。多種纖維協定是經各國協商同意不遵 麖業稅及貿易總協定的若干常規而產生出來的。即使在這兩方面,香港仍可以在多 種纖維協定範圍內,以及根據這協定的條文進行談判所達成的雙邊協定,發展貿 易。有一點更重要的,就是香港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和多種纖維協定兩方面都有積 極的參與。因此,保留香港在關稅及貿易協定的成員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同 時,假如多種纖維協定在一九八六年期滿後再延期的話,香港也有保留它在這個協 定的成員地位的必要。這兩點也在附件中這節條文列明。

第七節:貨幣金融制度

25. 香港貨幣金融制度的基本要素,就是有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和有權管理和支配 外滙基金,以支持所發行的貨幣和調節貨幣的匯價。本附件的這節條文,清楚指明 這些基本要素維持不變。

      26. 附件這節條文規定,根據法定權限,由指定銀行在本地發行貨幣的安排繼續保 持。

27.這節條文列明,香港紙幣和硬幣的設計圖案將會有所更改。隨着香港在一九九 七年七月一日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這種更改是合乎邏輯的。

第八節:航運

28. 香港貿易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是有一個發展良好的深水港口和用最現代化方 法處理貨物的能力。本附件這節條文保留香港作為一個主要的航運中心的地位,並 規定香港目前的航運經營和管理體制將繼續保持。私營航運及與航運有關的企業, 包括貨櫃碼頭,都可以繼續自由經營。

29. 本附件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將可進行船舶登記,並可以「中國香港」名義簽發 有關證件。

30.本附件同時規定,船舶可根據特別行政區的法律,自由進入香港港口。

第九節:民航

31. 本附件的這節條文,清楚列明香港將繼續為一個主要的區域和國際航空中心, 同時各航空公司及與民航有關的行業將可繼續經營。

32. 根據本附件的條文,關於經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往返中國各地的航班協議,將由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談判。不過附件內有條文指出,在處理這類安排事宜時,中央人 民政府將同特別行政區政府磋商,考慮特別行政區的利益,在與外國政府商討航班 問題時,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亦可以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參加。根據本附件關於對 外關係的第十一節條文,特別行政區代表也可以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參加適當的 國際組織。有關特別行政區與中國其他地區的航班的安排,中央人民政府也會同香 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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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33. 本節明確規定,所有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停降而不在中國內地停降的定期航班 服務,將由特別行政區簽訂有關的協議來管理。因此,特別行政區政府將由中央人 民政府具體授權,與外國和其他地區談判簽訂管理航班的雙邊協議,這些協議盡可 能繼續保留香港以前所享有的權利。特別行政區並由中央人民政府整體授權,談判 一切有關實行這些雙邊協議的安排,並且可以自行簽發這些安排規定的航班的營業 許可證。本附件也說明,特別行政區將有權對當地航空公司發給執照,設置自己的 飛機登記冊,進行民航上的技術管理及管理特別行政區的機場。此外,本附件關於 法律問題的第二節條文規定,原有的民航法律在一九九七年後,仍然繼續保留。 34. 這樣,香港的民航業可以繼續為商業和旅遊業的需要提供服務,因而對香港經 濟能夠有效地發揮作用,作出重大的貢獻。

第十節:文化和教育

35. 本附件的這節條文,清楚說明香港現行的教育制度繼續保持,並且有別於中國 其他地區的教育制度。雖然香港的教育經費大部份來自政府,但不少教育院校是由 社會及宗教團體創立和辦理的。附件有明文規定繼續保持這種制度。

   36. 這節條文同時規定,可以繼續實行目前的教育標準,選用海外教材和繼續享有 到香港以外地區留學的自由。這節條文提供了一個健全的基礎,使香港能繼續發展 教育制度,以確保香港市民得到所需的技能和專業知識,使香港能夠在競爭劇烈的 經濟和貿易環境中,維持和改進目前的地位。

37. 香港目前已享受到一種多方面的文化和知識生活,因此,本附件的這節及其他 各節條文,規定目前香港由多種文化和知識的影響力所融合而成的獨特情況繼續保 持。本附件關於對外關係的第十一節條文規定,香港得繼續參加國際運動比賽。

第十一節:對外關係

   38. 本附件中的這節條文,規定在外交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原則下,香港特 別行政區將自行處理某些對外關係的事務,特別是在經濟範圍內的事務。這點是特 別重要的,因為香港工業主要依賴海外市場,而香港之能夠打進工業世界的各個主 要海外市場,就是由於香港在經濟方面的獨特地位,受到海外的承認,

39. 按照香港在中國主權下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的一般原則,外交事務將由 中央人民政府統籌負責,即如現在這些事務由英國政府統籌負責一樣。同時,根據 本附件這節條文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在適當的領域內締結有關的協定,並 可派代表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出席與香港直接有關的談判。香港特 別行政區可以藉著這些被賦予的權力,照顧本身在某些方面的特殊利益。

40. 如何實行本附件這節條文第二段所規定的、使國際協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 的詳細方法,將在過渡時期訂出,而這是聯合聯絡小組要考慮的問題之一。目前適 用於香港的國際協議為數甚多。因此必須設法保證,在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後,這 些協議仍能適用於香港。這點必須與第三國家磋商。

   41. 本附件規定,外國政府和組織目前設在香港的代表機構,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後,可以繼續存在。但這些代表機構的地位可能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的國家 是否有正式邦交而有所改變。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英國將在香港有總領事代 表。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第十二節:防務、保安和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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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鑒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立,英國駐港的軍隊將會撤走,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 央人民政府將負責特別行政區的防務。本附件這節條文,清楚列明特別行政區的治 安,由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本節同時說明,中央人民政府派駐特別行政區負責防 務的部隊,不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駐軍軍費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

第十三節:權利和自由

43. 附件這節條文解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受到保障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本節條文對 這項重要問題,作出以下規定,以便無需對各項權利和自由作進一步的闡述:

(甲) 香港居民在香港法律下原來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特別行政區政府都予

以保留;及

(乙)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 約」中適用於香港的規定,將繼續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44.由此可以清楚看到,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區內人士仍像以前一樣,享有 基本權利不受侵犯的法律保障。

45.協議內文雖然對權利和自由範圍並無規限,但却特別提到受到目前法律保障的 若干較為重要的權利和自由。

46. 上述國際公約非常冗長,不便在這裡覆述。但這些都是公開的文件(見附註)。 除若干有所保留的部份外,這些公約適用於香港,而根據本附件這節條文規定,在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仍繼續適用。這些公約都是由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草擬, 並經聯合國大會通過在一九七六年開始生效的。這些公約說明各國在基本權利問題 上普遍達成一致協議,同時詳細指出具體的人權和自由,包括工作的權利、得到合 理生活水準的權利、生存和自由的權利、言論自由、良心、宗教及結社的自由。 47. 英國把上述國際公約應用於香港的時候,會根據香港的社會和經濟實況,作出 若干保留,這些都是公開的,例如:關於香港方面,英國會就移民及遞解外籍人士 出境問題作了若干保留。

第十四節:居留權、旅行證件及出入境

48. 本節條文是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居留權,特別行政區居民所使用的旅行證 件及一般出入境的事宜。本節條文作出規定,使上述事宜在符合一九九七年七月- 日香港地位轉變的情況下,盡可能得到繼續保持。

49. 第一段說明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有居留權(包括入境、回港、居住和工作的權 利)的各類人士。這些人士包括:

(甲) 在香港出生或在香港連續居住最少七年的中國公民;

(乙) 擁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在香港以外地方所生的中國公民;

(丙) 所有非中國籍而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方,且在香港連續居住最少七年的

人士;

附註:英國國會文件編號6702條約系列第六號(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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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丁) 所有其他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士。 由有香港居留權的父母在香港所生的非中國籍人士,也有居留權,但須符合連續居 留七年的條件及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方,才可在二十一歲以後保留其居留權。特別 行政區政府將對所有在特別行政區有居留權的人士發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證上載 明持有人的居留權。

50. 本附件這節條文,列明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有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有資格領取特 別行政區政府發給的護照。其他在特別行政區有居留權的人士、或其他特別行政 區內合法居留的人士,則有資格領取特別行政區政府發給的其他旅行證件。上述各 類人士都可以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他國家的有關當局所發給的旅行證件,進出 香港特別行政區;這些證件包括英國發給的護照(參閱下文第六十三至六十四段)。 51. 本附件清楚說明,除在法律規定之一般例外情形下,居民可以繼續自由離開特 別行政區,不論是為經商、求學、移民或其他目的。為方便特別行政區居民進入第 三國家,所有發給他們的旅行證件都註明他們有返回特別行政區的權利,或註明他 們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示他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有居留權。此外,香港特別 行政區政府可獲得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與各國或各地區締結互免簽證協定。

附件二: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職權範圍

  52. 正如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一九八四年八月一日在香港的記者招待會中所強 調的,中英兩國完全同意,英國政府將會繼續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直至一九九七 年六月三十日為止。雖然如此,聯合聲明生效後,中英兩國政府對聯合聲明的實 施,仍會有若干問題須作進一步磋商。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將來香港繼續參加國 際協定和組織的安排。有了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磋商工作便易於進行。聯合聯絡小 組的任務和職責都詳列在附件二之內。

附件三:土地契約

53. 本附件考慮到土地在香港的發展和經濟上所起的重要作用。

54. 本附件把目前的土地契約,分兩大類來考慮:第一類是期限超越一九九七年六 月三十日的契約;第二類是在此之前便到期的契約。關於第一類(主要是七十五 年期可再續期七十五年的契約和九百九十九年期的契約),本附件承認這類契約的 權利,同時在一九九七年後的特別行政區法律下仍會受到承認和保護。這些權利包 括可續期契約的續期權利,以及由契約持有人授予其他人士的權利,例如分契、按 揭及通行權等。

55. 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前期滿的契約(主要是新界地契及市區內七十五年期 後不能續期的契約),可以毋須補地價,續期至二○四七年。從續期日起,每年繳 納相當於該土地當時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租金。至於由新界原居民所擁有的鄉 村屋地,將由村民繼續繳納名義租金。

  56. 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香港政府可以批出租期不超過二○四七年的新 土地契約。這種契約仍可照目前的批地方式(即拍賣、投標或以私人協約形式批地) 批出。承租人須繳納地價,及繳付名義租金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該日以後, 毋須再補地價,但租金則增為相當於當時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數目。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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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根據應課差餉租值收取租金的辦法,是依照一九七三年以來,在地契續期時訂 定應繳租金的辦法訂出來的。不過,現在已經同意按當時的應課差餉租值收取租金 (換言之,應課差餉租值變動,租金亦隨之而變動),而非像目前按照一個固定參 考點去計算租金(換言之,目前的租金是按照續約當日的應課差餉租值計算,並且 保持不變,直至整個年期屆滿為止)。

      8. 香港政府可以批出新的土地,每年限於五十公頃。這個限額並不包括批給房屋 委員會建造出租公共房屋的用地。

59. 修改土地契約條件事宜,將繼續由香港政府根據現行辦法處理。

60. 鑒於年期超越一九九七年六月的土地契約,其中部份價值是藉着一九九七年六 月後的部份年期而得,因此,本附件規定,地價的淨收入會由香港政府及將來的特 別行政區政府均分。

      61. 一個由中英兩國政府指派同等人數的官員組成的土地委員會將會成立。該委員 會將監察本附件各項規定的實施情況,及研究關於增加批出新土地的限額及動用屬 於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地價收入的建議。不過,該委員會不會考慮有關土地的個案, 也不會參與把新土地契約批給什麼人的決定。這個土地委員會將於一九九七年六月 三十日解散。

兩國政府交換的備忘錄

      62. 在簽署聯合聲明的同日,中英兩國政府正式交換兩份關於目前的英國屬土公民 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的身份和有關問題的備忘錄。這些備忘錄表明了兩國政 府各自的立場。

      63. 既然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不再是英國屬土,所以,由於同香港的關 係而成為英國屬土公民的人士,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便不適宜再稱為英國 屬土公民。英國政府將尋求國會批准立法,以適當的名稱,給予英國屬土公民一種 新的身份,這種身份不會給予他們目前並不享有的在英國的居留權,但可使他們仍 然享有類似目前英國屬土公民所享有的權益,包括有權使用英國護照和在第三國家 獲得英國的領事服務和保護。不過,這種身份不能憑世系傳給下一代。英國政府保 證會盡一切可能,使這類護照持有人在進入其他國家時,可以獲得和目前英國屬土 公民護照持有人一樣的待遇。

64. 只有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已領得英國護照的前香港英國屬土公民,才可得 到這種新的身份。唯一例外情形如下:

(甲) 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已包括在雙親之一的護照上的人士,將可取得

這種新的身份及可在該日期後領取自己的英國護照;

(乙) 在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間出生的人士,若在一九九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取得英國護照或在該日之前包括在雙親之一的護 照上,也可取得這種新的身份。包括在雙親之一的護照上的人士,可在 該日期後領取自己的英國護照。

      65. 中國方面的備忘錄聲明,中國政府的立場是,所有香港的中國人都是中國公 民。不過,該份備忘錄表示凡持有英國旅行證件的中國公民,在一九九七年七月- 日後,仍可繼續使用這種旅行證件。這類人士當然不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在中國 其他地區,受到英國政府的領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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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附件乙

「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報告書:香港前途協議草案 是否為香港人接受--為測試香港民意的安排」節錄

第三章

市民對協議草案的接受程度

第一部份:協議獲接受的程度

3.1

     根據職權範圍的規定,本處一項最重要的工作是全面審核香港市民對協議草 案的接受程度。經審慎分析及考慮所收到的全部意見後,本處得到的結論是大部份 香港人認爲協議草案是可以接受的。

3.2 除少數外,全部表達意見者皆承認香港的主權在一九九七年交回中國是必然 的事。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達成一份協議總比完全沒有協議好,一般人均能明白並 接受此項見解。再者,雖然許多向本處提出意見的人士表示對協議仍有疑慮及抱有 保留的態度,但對協議草案的詳盡條文多表歡迎,同時亦有留意協議會付諸實行的 保證。 3.3

下文各段是分析全面審核結果及此項審核所得的意見根據

傳播媒介表達的意見

3.4

第2.10及2.11段載述本處審閱傳播媒介報導所做的工作及其重要性,審閱的 程度和範圍甚為深廣,所得的整體印象是協議草案普遍獲得接受。除小部份報章雜 誌一向持有親北京或親台灣的立場外,香港市民日常閱讀的大部份報章雜誌並無明 顯的政治傾向。此等刊物,以及電台和電視的報導,始終一致表示協議草案大致上 可以接受。下文所引摘錄可說明此點:

「這份協議,最低限度會為我們的後代視為一份標誌着通情理、巧妙折 衷及高度理想的文件。假使協議能成功地實施,一如我們所殷切盼望的, 則不單香港,甚至整個世界亦會更臻理想。」

南華早報

一九八四年九月廿七日

「協議草案內容比預期的還要好。」

東方日報

一九八四年九月廿七日

「符合香港人的意願。

明報

一九八四年九月廿七日

「這份文件提供一個極穩固的基礎,使香港市民、投資者及與香港進行貿

易的人士,能繼續為香港的繁榮而建設。」

戴維斯

遠東經濟評論

一九八四年十月四日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從連日來輿論的觀察,香港市民絕大多數對中英的協議表示滿意。」

鄭宇碩

廣角鏡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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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代表性團體表達的意見

(甲) 行政局

3.5

         行政局議員在九月廿八日舉行記者招待會,表明立場。鍾士元爵士發表一份 公開聲明,向市民闡述行政局議員贊同及向香港市民推薦協議草案的原因。

(乙) 立法局

3.6 立法局在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及十六日舉行兩次特別會議,辯論協議草案 的可接受程度。羅保議員提出下列動議:

「本局贊同並向香港人推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和中華人民

共和國政府關於香港前途的協議草案。」

除兩名議員外,全體議員支持此項動議。

(丙) 市政局

8.7

市政局在十月九日的會議席上通過下列決議:

「本局議決歡迎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關於香港前途的協議草案。」

有二十二位議員發言支持議案,一位棄權。

(丁) 鄉議局

3.8

新界鄉議局在十月十六日的特別會議席上通過下列決議:

「新界鄉議局呼籲新界居民支持英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香港 前途的協議草案。」

(戊) 區議會

全港十八區區議會在下列日期討論並議決贊同協議草案:

3.9

區議會

中西區

東區

離島

九龍城

觀塘

旺角 北區 西貢 沙田

深水埗

會議日期

一九八四年十月四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八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五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廿五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廿九日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八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八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八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四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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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南區

大埔 荃灣 屯門

灣仔 黃大仙 油蔴地 元朗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九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四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九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二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七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廿二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廿六日 一九八四年十月五日

3.10 由此可見,所有具代表性的主要團體均認爲協議草案可以接受,並將此項意 見明確記錄在案(註六)。

組織、團體及羣體表達的意見

   3.11 第2.18段所述的各類團體,共有四百三十個直接向本處表達意見,其中三百 三十四個表示已將屬下會員認為協議草案可以接受的意見記錄在案,此數目佔提出 意見團體的絕大部份。另一方面,有三十三個團體聲明其屬下會員拒絕接受協議草 案。其餘團體則未有明確說明本身的立場。這方面的反應清楚顯示,在專業及商界 人士、宗教界、學界、公務員、壓力團體和職工會之中最具影響力的團體,均對協 議草案大致上表示支持。

3.12 若干團體表示不會或不能直接向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表達意見,部份是因為 不同意設立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的意念,部份則因為本身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這 類團體包括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以及香港觀察社。然而,他們經由傳播媒介發 表的意見,本處亦已列入考慮範圍(七)。

3.13 本處收到一些羣體的意見書,大部份來自背景相同的人士,但不屬可發表具 代表性整體意見的有組織團體。這類羣體意見書共有二百四十九份,主要來自成羣 的公務員、學生、接受福利機構服務的人士、商行職員及其他各類人士,共計約有 六千位人士以這個方式表達意見,並大致上表示明確支持協議草案。而在不接受協 議草案的來函中,有些是內容相同的油印函件,來自五羣共計三百位的人士,表示 拒絕接受協議草案,理由主要是對中國共產政權絕不信任。

個別市民表達的意見

3.14

      由於個別市民表達形形式式的意見,並採取不同的語調,要審核他們在整體 上是否接受協議草案,絕不容易。這類意見書不少僅提出詢問,提供建議,表示憂 慮,或就個別問題發表意見。本處已考慮他們所表示的憂慮和意見。至於在整體上 是否接受協議草案的問題,僅有逾一千個別人士明確表示立場,其中六百七十七 人肯定表示接受協議草案,三百六十四人則加以拒絕。個別人士所表達的意見範 疇,於本章第二部份載述。

(註六):有關意見和通過的決議案,均有副本存於英國和香港,供市民參閱。

(註七):(一) 大律師公會據報未能通過議案,決定是否推薦批准協議草案。

(二) 香港律師會認為不宜以集體方式發表意見,故聲明不擬向本處提出對協議草案的意見。

(三) 香港觀察社(一個壓力團體)雖然接受協議草案,但指稱本處的設立是一場「鬧劇」。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意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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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各項獨立意見調查的結果,顯示市民普遍接受協議草案。雖然調査結果的可 靠和準確程度不一,但在協議草案可否整體接受的共通問題上,所得答案大致相 同,這點是值得一提的。

3.16 下列調查結果,應具有參考價值:

(一) 香港市場研究社所進行的調查(註八):

這項調查是由一個專業的市場研究社進行。該社在全港市民中作隨機抽 樣調查,向六千一百二十四位年齡在十八歲或以上的市民進行上門訪 問。本處在撰寫此報告書時,仍未得閱該社這項大規模調查所獲結果的 報告書,然而,本處已審核於十一月十五日達本處的有關調查資料圖 表。在訪問過程中,其中一條主要問題是被訪者先閱讀簡略介紹協議各 項內容的資料咭,然後作答,該問題是:「以呢個協議嘅整體嚟講,你 認為呢個協議嘅條文對香港人係好嘅抑或唔好呢?」在接受訪問的人士 中,有百分之十答「非常之好」,百分之七十一答「幾好」,百分之十 四答「有某啲地方幾好,某啲地方唔係幾好」,百分之一答「唔係幾好 或非常之唔好」,而百分之四則答「不知道」

(二) 香港成人教育協會所進行的調查(註九):

是次調查發出問卷八千份,填妥交回的問卷有五千零六十八份,其中百 分之九十六來自十五至四十五歲年齡組別的人士。在接受訪問者中,百 分之十四表示願意接受協議,百分之三十九略有保留而接受,百分之四 十四表示在無從選擇之下接受。

(三) 香港同濟社有限公司所進行的調查(註十):

該社在港島及九龍多個方便地點向二十歲以上的人士進行街頭訪問;共 有四千六百一十六人接受訪問,其中百分之二十七表示對協議不甚了解, 而在表示了解協議的被訪者中,有百分之九十二認為協議可以接受。 (四) 香港電台所進行的調查:

香港電台會以電話進行調查,徵詢民選區議員對協議草案的意見。在一 百三十二位民選區議員當中,有一百一十六位接受訪問,其中百分之九 十七認為協議草案可以接受。

(五) 涉及青少年的意見調查:

學生會及青少年團體會進行六項調查,對象是二十五歲以下的人士,共 有四千二百人接受訪問,結果顯示協議草案所載各項目均獲得接受。而 大部份被訪者對香港前途有信心,但表示希望香港有直接選舉和港人能 參與草擬基本法。

3.17 儘管有大部份的反應是支持接受協議,但仍有需要考慮是否還有「沉默的大 多數」的意見未會表達。本處在審核所獲資料後,相信所謂「沉默的大多數」的意見 已在所收到的反應中呈現,而持相反意見的人士,實在是不知道本處所收到市民反

(註八):香港市場研究社是香港一間規模龐大的市場研究公司。

(註九):香港成人教育協會是一個關注教育問題的團體,有個人會員約二百人,屬會約三十個。

(註十):香港同濟社有限公司是一個新成立的團體,成員約有二百人,包括專業及工商界人士。

28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應來源的深廣程度,這些反應是來自傳播媒介的報導、各類團體組織及個別人士, 亦在上述的獨立意見調查中清楚顯示出來。

3.18 綜觀各主要類別來源提出的意見,可見各界人士的看法彼此大致相符。由此 而得的綜合結論,應可真正顯示香港的民意,亦足以支持上文第3.1段的說法。至 於市民意見的範疇,在本章第二部份有所叙述。

第二部份:意見的範疇

3.19 以下數段是摘錄市民對協議草案整體接受程度的不同意見。本處雖然知道絕 大部份市民在整體上接受協議,但在審核市民的意見時,並未忽略接受協議草案的 人士以書面表達的各項關注。

   3.20 綜觀市民對協議草案的意見,正面的反應有極力讚揚,有表示有限度的接 受,亦有承認在比較其他選擇之下,這份協議已算是最佳選擇。負面的反應則有抨 擊協議的部份條文,亦有表示完全不可以接受。

3.21

有人認為協議草案可讓中國以和平方式收回香港主權,同時可消除本港前途 的不明朗因素,並提供一個穩妥的基礎,使香港繼續繁榮安定,亦使港人習慣的生 活方式維持五十年不變。「一國兩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建議受 到讚揚,認為是創新和有遠見的構想。持有這些意見的人士均感樂觀,認為協議草 案可成功實行,而中英雙方亦會遵守對香港的承諾。

 「在今日的政治形勢來說,這是一份清楚的文件,也是一份好協議。對於 為這裏數百萬居民的利益勉力以赴的所有人士,本人謹致敬意和謝忱。」

--一位市民

 「香港問題在『一國兩制』的創造性指導思想下得到解決,將有利於香港 的安定與繁榮,而且『一國兩制』的實踐取得成功,可能具有更廣泛的國 際意義。」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

 「白皮書......更為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順利收回香港主權 奠下穩固基礎。」

·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

   3.22 表示有限度接納協議的人士,則提出對中國能否實行協議草案的條文有所保 留。其論點是,對於如此長遠的將來實行協議的保證,實在難有絕對的信心,雖 然,他們願意在未確知結果的情況下對中國作善意的推測。他們顧慮到萬一香港的 繁榮在一九九七年後萎縮,從而降低對中國的價值,便會失去使中國履行協議承諾 的推動力。他們担心中國會不適當的干預,強調應將協議草案的基本原則清楚詳 盡的列入基本法內,並堅決認為港人應該參與草擬基本法、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及土 地委員會的工作。儘管他們對中英協議有以上的保留,但大多數均對香港前途採取 務實態度,而且一般均認為協議能否確實履行,全賴香港人的努力。

 「現在很難預見將來。協議草案好比一張銀行期票,祇有到期兌現時才可 知結果。」

一位市民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左人治港』或『京人治港』的隱憂並不因中英協議的草簽而消除。」

龍螢

爭鳴一九八四年十月號

「中國在草擬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時應讓香港人扮演一定角色。

作為香港未來發展的基礎,基本法和聯合聲明是同樣重要。聯合聲明沒有 詳細提及的應由基本法補充。」

--香港觀察社

一九八四年十月廿九日南華早報

      「香港正面臨一個歷史性的時刻,我們需要重新檢視自己的角色和責任; 聯合聲明只能提供一個依據,香港未來的發展將有賴市民在現有基礎上繼 續努力和作出更大的承擔。」

--香港大學學生會

29

      3.23 有些市民對香港須與英國斷絕聯系及現有社會及經濟制度的可能演變表示傷 感;有些對英國不能維持香港的現狀表示失望;有些則對於港人不能參與中英兩國 對香港前途問題的會談感到不滿,亦對協議草案不能修改感到氣餒

    「本人是屬於中等收入階層的人士,既無能力移民外國,同時亦由於本人 在香港出生及接受教育,所以本人希望留在香港。為方便 貴處作出統 計, 貴處可將本人列為接受協議草案的人士,但本人希望 貴處亦考慮 到本人只在極不願意的情況下接受協議,並對協議能否實行,有重大保 留。本人並未真正放心,對將來亦無信心。整件事對我們來說,非常不 公平,因為我們沒有發言權,除了不要任何協議外,我們根本沒有其他選

擇。」

-位市民

3.24 在為數甚少不接受協議草案的團體中,大部份根本沒有對其中具體條文作出 評論,他們對協議草案的效力及中英兩國是否有權以這種方式決定香港前途表示懷 疑。他們的論點,有要求香港維持現狀、香港人有自決權或英國應與台灣而非北京 進行會談。他們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承諾不可信任,並舉出西藏為例證。五群 以油印表格將意見寄交本處的市民大致提出相同的論點。

    「他們應該及早支持港人掌握自己的命運,實行港人全民投票自決,以免 將來遭受共黨的迫害。」

-棉織品漂染業自由工會

「如要取消或更改(條約),應以中華民國為合法對象。」

--香港孫中山紀念會

      3.25 少數人士不接受協議草案,是由於他們完全不相信協議草案能夠實行,理由 是兩個基本不同的社會制度不能共存,或因中國過去的政治動盪或其本人過往的經 歷而提出此點。部份情形則是市民因對白皮書內某一項或多項的具體問題表示極度 不滿而無法整體接受協議草案。感到本身因國籍條文而受不利影響的人士,提出的 反應最為強烈。

    「對於逃離共產黨殘酷行為來到香港的人士,英國政府應寄予同情,並幫 助他們移居別處。」

一位市民

30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英國根本不能推卸照顧其國民在歷史上及道義上的責任。這些人是合法 的英國人,不應變成無國籍人士。」

一位市民

結論

3.26

      以上撮錄的意見範疇,足以反映香港市民正身處一個獨特及複雜的境地。市 民對於協議草案表現冷靜,作出的反應亦十分理智,凡此種種,皆顯示出協議草案 獲得整體接受。現在,各界人士均感到如釋重負,並懷有共同願望,就是在協議草 案所提出的基礎上建立香港的將來。

緒言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所發表聲明全文

香港的前途

附件丙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註)一向了解香港人對本港前途問題的關注。港督在 一九八二年五月抵港就職時,首席非官守議員在致辭中強調,該問題對香港人十分 重要,必須盡早圓滿解決。

自中英兩國於一九八二年底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會談以來,非官守議員收到許 多市民的意見,評論一九九七年前後本港各方面的問題。

英國國會上下議院在本年五月辯論香港前途問題之前,兩局非官守議員組成代 表團前往倫敦,並發表聲明,反映香港人的焦慮和意願。他們在聲明中特別指出, 香港人在判斷能否接受中英協議時,須視乎該協議是否符合四個最重要的條件。

簡要而言,這四個基本條件是:第一,該協議必須詳細臚列一九九七年後擬在 本港實施的行政、法律、社會和經濟等制度;第二,必須說明協議的有關條款將納 入基本法條文內;第三,必須提供充分和可行的保證,確保雙方遵守協議條款;第 四,必須確保維護本港英籍人士的權益。

兩局非官守議員發表聲明後,收到許多來自社會各階層人士的意見,表示支持 議員的立場。南華早報委託一間獨立民意研究機構進行一項調查,結果顯示百分之

註:港督行使英皇制誥所賦予的權力時,須徵詢行政局的意見,並遵照其意見行事。目前行政局有四位

當然官守議員、兩位官守議員及十位非官守議員,均由港督委任。

 立法局有三位當然官守議員、十三位官守議員及三十位非官守議員,負責制訂法例及管制公帑開 支。

非官守議員來自社會不同階層。他們亦是三百多個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其中包括各區議會、市政局 和鄉議局,處理公眾事務、教育與法律問題、以及與香港經濟和社會有關的各方面事宜。因此,非 官守議員和社會各階層都保持聯絡。

 除在行政立法兩局執行任務外,非官守議員亦監察政府的行政效率,以及接受市民對政府部門的投 訴,處理投訴時,他們可行使的廣泛權力,不遜於任何寃情大使。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31

     八十二的市民同意該聲明的全部或局部內容。此外,十八個區議會的民選及委任非 官守議員中,約有百分之七十表示支持兩局非官守議員的聲明。

       三位非官守議員於本年六月前往北京,拜見鄧小平主任等中國領導人,反映香 港人的焦慮和意願。並提出三項可以增強香港人對前途信心的主要建議。

       這三項主要建議是:第一,中英協議一定要力求詳盡和有約束力,而基本法亦 應根據協議有關條文而制訂;第二,香港人應參與草擬基本法,其中和香港內部事 務有關的部份應在香港起草,而該部份若未經香港方面提出,不應予以修改;第 三,由中國委任國際知名及有地位的華人,組成一個基本法法制委員會,負責監察 及諮詢基本法的制訂、執行和修改。

       三位議員北京之行亦獲得香港市民的熱烈支持。而由同一間獨立民意研究機構 進行的另一項調查顯示,十名市民中有八名贊同兩局非官守議員北京之行;支持他 們第一項建議的市民有百分之七十四,支持第二項的有百分之七十八,而支持第三 項的有百分之六十一。

聯合聲明可否接納

       本年九月二十六日協議草案公佈後,除了立法局兩位非官守議員外,兩局其他 非官守議員均贊成及向香港人推薦這份協議。他們認為,協議草案或聯合聲明大致 符合五月前往倫敦時所發表聲明內的四項基本條件。此外,聯合聲明亦載有很多值 得歡迎的妥善安排,其內容亦比一般人所預期的更為詳盡。這是一份由兩個主權國 在自願情況下商討和簽訂、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協議

       全港十八個區議會,以及市政局和鄉議局,亦認為聯合聲明大致上可以接受。 兩局非官守議員聯同本港數間報社,委託一間獨立民意研究機構,進行一項全港性 調査,訪問對象為六千名超過十八歲的人士,以隨機抽樣辦法選出,這項專業調查 的結果顯示,大部份香港人都認為協議草案大致上可以接受,且有百分之九十的被 訪者認為,有協議總比無協議好。

       雖然大部份香港人都認為,協議草案大致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對某些事項表示 關注,並提出若干細節問題,特別是:憂慮中國政府會否干預、擔心中國會否在香 港特別行政區徵兵、未知其他國家會否接納新形式的英國護照、懷疑是否可以保持 現有的人權和自由、害怕人民解放軍駐守香港、對香港英國屬土公民的英籍資格在 一九九七年後不能傳給下一代的反感、對香港未來基本法與中國憲法會否衝突存有 疑問、以及關注協議是否能貫徹執行及未來中國領導人會否維持現行對香港的政 策。

       很多香港人更強烈要求,在草擬基本法時,不單要徵詢香港人的意見,還應有 港人積極參與。此外,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成員亦應有香港人在內。

聯合聲明能否成功,須視乎市民是否確信協議會獲得貫徹執行,及他們表示關 注的事項和細節問題會否由簽署的兩國政府圓滿解決和予以澄清。因此,我們在接 納協議時,促請中英雙方政府儘量就這些問題向香港人提出保證。

邁向代議政制

       鑑於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後便成為中國轄下的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將由選舉產 生,並享有高度自治權,我們必須在一九九七年前確立一個運作良好,大部份由本

32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地人士組成的政府架構。因此我們現在需要發展一個更具代表性的政制,將目前殖 民地政府的權力移交香港的民選代表。

在這方面,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歡迎和支持「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 展」綠皮書及白皮書中所載的基本建議和循序漸進方式。但非官守議員亦響應多方 人士所提出的警告,反對任何急促和激進的改革,以免危害香港藉以生存的要素

-即本港的繁榮安定。

香港並非一個獨立主權國家,亦永不可能獨立。雖然在協議內香港已獲得高度 自主權的承諾,但我們亦必需瞭解和接受香港對中國中央政府的附屬關係。由於香 港地位特殊和因而產生的政治規限,西方國家所實施的議會政制,包括反對派系政 治,並不一定適合香港。因此香港必須以證明有效及導致成功的因素作為基礎,建 立其獨特的代議政府。

未來的十二年

大多數香港人均相信,除非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前可以維持安定和繁榮,否則便 難期望九七年後的五十年會繼續保持繁榮和安定。所以一般人認為,若要在一九九 ̇ 七年後保持本港的一貫成就,未來的十二年將會極具關鍵性和重要性。因此,在這 段期間內,英國、中國及香港人三方面均須各盡本分,為促進本港的安定和繁榮而 努力。

英國政府未來十二年的主要任務是確保本港能順利完成過渡期,使香港在一九 九七年時不會驟然轉變,與過去脫節,而是循序漸進發展。一些人可能擔心英國會 對香港不再關心,要消除這些疑慮,英國政府必須繼續有效地管治香港,並表明一 貫的決心,承擔保持本港安定繁榮的責任。

中國政府必須樂意聽取香港人的意願。同時,由於香港人特別重視基本法,所 以,正如非官守議員本年六月在北京向中國領導人建議,中國當局應諮詢香港人對 草擬基本法的意見,及讓他們參與草擬基本法的工作。

至於香港人方面,我們都明白,協議草案的目標,是維持本港的安定和繁榮, 而促進安定和繁榮是有賴香港人一貫的活力、才幹、勤奮及信心。協議為我們提供 了健全的架構,讓我們可以繼續發揮這些優點。香港人已準備及願意接受新環境帶 來的挑戰。在中英兩國了解及順應民情,並堅決切實執行與發揚聯合聲明的條文及 精神下,本港人士定能順利維持本港的安定和繁榮,使中英協議得以貫徹施行。

2

閲議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一份名為「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的白皮書,於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 一日提交立法局省覽。政府會於七月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其後再編訂白皮書。 現將白皮書全文轉載如下:

引言

代議政制綠皮書

1.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八日,政府發表了一份名為「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的綠皮書,並邀請市民就綠皮書的建議提出意見。

2. 綠皮書各項建議的目標如下:

(一)逐步建立一個政制,使其權力穩固地立根於香港,有充份權威代表香港人

的意見,同時更能直接向港人負責;

(二)在本港現行運作良好的體制上,建立這個政制,並且盡可能保留現行體制

的優點,包括保留實行已久根據民意去制訂方針的施政辦法;及

(三)倘市民確有此意願,可把這政制進一步發展。

市民對綠皮書的反應

     3. 當局以兩個月的時間徵詢民意,籲請市民就綠皮書的各項建議發表意見。在這 段期間,政府接獲及記錄了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各個組織、團體和個別人士,向布 政司署呈遞的意見書,超過三百六十份,而當局亦透過政務處,在各區廣泛徵詢民 意。政府官員出席了多個座談會和公開論壇;有關方面還進行了數次民意調查。對 於傳播媒介廣泛報導的意見,當局均仔細加以審核。此外,不少區議員、分區委員 會和互助委員會的成員,亦向當局提出意見;而市政局議員也在本年九月四日和六 日舉行公開辯論,表達了他們對綠皮書的觀感,其後於本年九月二十七日,市政局 的全局常務委員會更通過一項有關綠皮書的決議案。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亦於本年八 月二日在立法局會議席上,抒發他們對綠皮書的意見。

4. 本港市民普遍贊同綠皮書的目標,而且大致贊成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實施綠皮書 的建議。至於不宜在倉卒間進行太多政制上的改革,以免影響香港的繁榮和安定的 觀點,亦獲得大部份市民的支持。很多人贊成綠皮書的建議,認為這些建議可以建 立一個切合實況的可行架構,使本港在未來數年內,能夠在政府的中央階層推展代 議政制。

34

代饑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代議政制白皮書

5. 本白皮書的目的是參照市民的反應,為下一階段的代議政制在香港政府中央階 層推行,而訂明政府在一九八五年的各項意向。綠皮書載有直至一九九一年的建 議,而本白皮書有關一九八五年的各項修訂計劃,已把若干原訂於一九八八年才實 行的立法局成員比例的建議都包括在內。

   6. 政府在編訂本白皮書時,已留意到必須顧及香港前途協議草案的條文,因此所 有計劃都根據這個需要而適當地擬訂。

立法局

選舉團

7. 綠皮書建議:

(一)在新制度開始實施時,由市政局、新的區域議局及各區議會的所有民選議

員和全部委任議員組成一個選舉團;

(二)選舉團可以推選任何在香港居住至少十年,並且已在選民總名册上登記為

選民的人士出席立法局,而不一定要由選舉團成員互選出來;及

(三)這種推選辦法應逐步施行,以期在一九八五年根據這辦法選出立法局非官

守議員六名,一九八八年則選出十二名。

8. 市民對上述建議提出不少意見。其中一項提議,認為可以訂定一份單一的候選 人名單,從而推選立法局議員;另外有人提議當局應訂出辦法,確保由選舉團推選 出來的議員能夠相當平均地來自各個地區,而要辦到這點,大可將選舉團成員按地 區分組,數個地區成一組,每組推選一名立法局議員;選舉團中來自市政局和區域 議局的成員則各成一組,各自推選一人為議員。

9. 關於選舉團推選出來的議員應該相當平均地來自各地區的提議,政府深表贊 同。因此,在一九八五年,選舉團中來自區議會的成員,將會按地區分成十組,以 兩個或三個地區為一組,每組分別代表大約五十萬人,而來自市政局和區域議局的 成員則會成為兩個特別組。這樣,在一九八五年的選舉中,選舉團便會選出十二名 立法局非官守議員,而非綠皮書原本建議的六名非官守議員

   10. 為方便選舉團進行選舉,當局將公佈市政局、區域議局和各區議會全部議員名 單,作為選舉團的成員名冊。可以由選舉團推選入立法局的候選人,其資格將與選 舉規定條例所載市政局和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資格相同,換言之,候選人必須在香 港居住至少十年,並且已在選民總名册上登記為選民。

11. 上述建議,在附錄甲有進一步的詳細闡述。

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

12.鑑於本港財經界及專業人士對維繫香港前途的信心和繁榮,關係重大,故綠皮 書強調這些人士應有充份的代表權。根據現行辦法,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是從按社會 功能劃分的組別中甄選出來,而這個甄選辦法是無明文規定的。綠皮書建議將這個 甄選辦法發展成一個正式的代議制度,以便從每個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中選 出一名或多名代表,出任立法局議員。綠皮書又建議應逐步施行這些措施,使這類 選民組別所選出的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人數,由一九八五年的六名增至一九八八年的 十二名。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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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對於有關建議,當局會再作詳細研究,以確定應該包括那些按社會功能劃分的 選民組別,目標是使在社會、經濟和職業等背景上有共通利益的各個主要社會階 屬,都能有代表出席立法局。當局的結論是,初步來說,最佳的辦法是由九個選民 趨別推選十二名立法局議員。這九個選民組別是:商界、工業界、金融界、勞工 界、社會服務界、教育界、法律界、醫學界、工程師及有關專業。

14. 在決定這類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的組合成份,以及其成員的投票資格 時,主要採用了下列幾項準則:

(一)與經濟和社會有關的選民組別,將會以全港性而為各界承認的主要組織、

社團和機構為基礎。這些組織內有投票權的成員名單,將會用作這類選民 組別的選民名册;如這些組織的成員以法團為單位,則這些法團可提名代 表為投票人。

(二)至於由專業人士組成的選民組別,則以某些職業的從業員資格為根據;這

些職業應具有悠久而為當局承認的專業地位。這類選民組別的選民名册, 將會根據各主要專業團體及機構的會員名單、或這類專業人員的法定名册 來編訂。

      15. 上交所確定的各個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成份,以及其將來所獲分配的議 席數目,在附錄乙內有更詳細的闡述。

      16. 選民名册首先將以臨時名册形式,循通常途徑公佈,然後才成為確定的或最後 正式的選民名册。當局將會作出規定,凡屬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團體,其成 員名單如有任何增刪,必須通知選民登記主任,以便將選民名册作每年一度的修 訂;但獲提名為法團的代表的名單,則可隨時以書面通知選民登記主任而予以更 改。此外並會規定以法令頒佈這類選民組別中每一組別的定義,及所獲分配的議席 數目。其他方面的建議是,舉凡涉及候選人提名、提名文件的呈交、投票手續和選 舉辦法、處理就選舉而提出的質詢、以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各項規定,應與現行的選 舉規定條例和有關市政局及區議會選舉的法例所載規定相同。

      17. 與選舉團內各組的情形一樣,任何人如要獲得提名為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 別的立法局候選人,必須首先在選民總名册上登記為選民,並須在緊接其獲得提名 的日期前,已在香港居住十年。此外,獲提名者尙須事先登記為所屬組別的選民 而要在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投票,亦須首先成為選民總名册上的登記選民。 18. 當局將會與有關組織和專業團體進行磋商,為一九八五年的選舉作出詳細安 排。這些組織和團體,將來會構成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

委任非官守議員

      19. 綠皮書建議將委任非官守議員人數逐步減少,在一九八五年減至二十三名,而 一九八八年則減至十六名;輿論對這項建議有很大的分歧。有人贊成無限期保留委 任非官守議員,也有人提議儘早把立法局的這類議席完全取消。

20.若要維持立法局工作上的連貫性,則在現階段把委任議員人數明顯或過急地 減,實屬不智,因為委任議員的立法局工作經驗十分寶貴,不容失去。如果立法局

議員目前人數維持不變,將來加入二十四名推選出來的議員的話,委任非官守議員 人數勢須大幅削減。因此,當局現決定在一九八五年將立法局全體議員人數增至五 十六名,而委任非官守議員人數則減至二十二名。廣大市民均支持立法局整體議席 的增加,認為立法局應予擴大,以應今日香港各方面不同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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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守議員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21. 綠皮書建議,立法局的三名當然官守議員,即布政司、財政司和律政司,應繼 續留任立法局議員,但官守議員的總人數則應逐步減少,在一九八五年減至十三名 而在一九八八年則減至十名。

22.雖然一般意見都贊成這項建議,但由於推選出來的議員人數有所增加,為配合 這種發展,當局預算在一九八五年便實行將官守議員人數減至十名的建議。這樣一 來,在這階段立法局仍會留有相當數目的官守議員協助執行局內事務。

立法局的成員比例

23. 有關立法局在一九八五年和一九八八年的成員比例,綠皮書建議如下:

一九八五年

一九八八年

(一)由選舉團選出

6

12

(二)由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選出

6

12

(三)由港督委任

23

16

(四)官守議員

13

10

總人數

48

50

  24. 由於原訂的建議有所更改,立法局在一九八五年的成員比例茲列明如下。因為 推選出來的議員的議席需要增加,故委任及官守議員須稍為減少:

一九八五年

(一)由選舉團選出

12

(二)由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選出

12

(三)由港督委任

22

(四)官守議員

10

總人數

56

直接選舉

25. 市民對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的相對優點甚為關注,而且提出不少意見。不過從 市民對綠皮書所提出的意見來看,支持在一九八五年便實行直接選舉的輿論未見顯 著。除了少數例外,各界人士大都認為應該慎重其事,在一九八八年逐步開始,先 直接選出很小部份的議員,然後按次遞增,至一九九七年便應有相當多的議員通過 直接選舉選出。只有少數人提議由直接選舉選出立法局全體非官守議員。不少市民 擔心太急促實行直接選舉會危及香港未來的安定和繁榮。總括來說,雖然大多數人 贊成直接選舉,但極少人希望在短期內便實行。

檢討

  26. 綠皮書建議在一九八九年,即立法局在一九八八年舉行第二次選舉之後,檢討 當時情況,以便決定有關問題,特別是委任非官守議員將來的地位,以及由選舉團 選出的議員人數,與由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選出的議員人數,兩者之間的比 例可否更改而且怎樣更改。綠皮書並指出,其他選舉辦法,包括直接選舉,也可以 在檢討時加以考慮。

代驥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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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市民對於進行檢討的建議,大表贊同,而且認為應在一九八九年之前進行。他 們主張檢討應在一九八八年的選舉之前,也即是在第二階段發展之前進行。這樣一 來,當局可以有機會就政制將來的發展,包括實行直接選舉等問題,進一步徵詢各 方面意見。

28. 鑑於綠皮書中若干項有關一九八八年立法局成員比例的建議提前於一九八五年 實行,有人認為應該先讓各項新安排穩定下來,故建議在一九八八年之後才進行檢 討;另一方面,許多市民認為應該提早進行檢討,況且有些問題如直接選舉、綠皮 書和公開辯論中會提到的其他事項等,仍待探討,因此,經過縝密的考慮後,政府 決定提前於一九八七年進行檢討。

行政局

29. 綠皮書建議行政局大部份的委任非官守議員,應逐步由立法局非官守議員選出 的人選所取代,但當然官守議員人數應仍為四人。

30. 市民對有關行政局的建議所提出的意見,遠較對有關立法局的建議所提出的為 少。有人更提議由將來的行政首長自行挑選其行政局成員。

      31. 當局不打算在一九八五年對行政局進行任何改革。這個問題有待市民作進一步 討論和研究。

由兩局議員擔任政府要職的制度

32. 對於這問題,市民紛紛就綠皮書的建議發表意見,他們認為當局將來應推行類 部長式的制度,使行政局非官守議員在控制和監察政府政策和政府部門工作方 面,擁有更大的權力和權責。

33. 這個問題像港督地位問題一樣,涉及一些與本港政體有關的重要事項。不過, 這既不是一項必須短期內解決的問題,也不是達到上述目標的唯一途徑,故整件事 可在日後提出討論。

香港總督

34.至於港督的職位,綠皮書提出一項建議,就是將來在適當的時候,由立法局 非官守議員自行互選一人為議長,代替港督出任立法局主席的職位。

35.雖然由立法局選出一名議長,以代替港督出任立法局主席一職的建議,大致來 說,頗獲市民的贊同,但一般的意見顯然都認為在未來數年內,港督的職位不應有 任何重大的改變。輿論似乎都主張短期內一切都應審慎行事。

36. 基於上述原因,港督出任立法局主席的問題,應在一九八七年進行檢討時,再 重新考慮。

37. 對於港督的一般地位問題,綠皮書說明直至一九九七年為止,港督仍會正式由 英女皇任命,而市民對此極表贊同。自綠皮書發表後,有關香港前途的協議草案已 在北京草簽,因此任何使港督的地位及其擔任的角色有所改變的建議,必須顧及聯 合聲明的條文,而這些重要事項將於日後再作考慮。

其他有關事項

公民教育

38. 很多組織和個別社會人士,都大力主張當局應該更有效和更全面地推行有關政治 和政體方面的教育,使香港人對本港政制發展各項建議的影響和複雜性,更爲了解。

38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39. 多年來,教育署透過社會和經濟及公共事務這些科目,向學生灌輸公民教育。 現時更準備進一步發展這些科目,設計一個新課程綱要,將政府及公共事務科包括 在內。公民教育將會透過學校的正式課程和課外活動進行,例如在學校成立時事討 論會、辯論社、以及安排高年級學生參觀區議會、市政局、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 員辦事處、各政府部門及立法局等。

40. 另一方面,成年人亦必須有機會接受更多的公民教育,當局將會鼓勵其他院校 及教育團體,為一般市民開辦更多有關政體和公共事務的課程。

立法局非官守議員的酬金

41. 有些建議認為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應該獲得酬金,數額足以使他們能夠將充份時 間和精力用在立法局的工作上。這樣又可確保本來有志於競選立法局議員的人士, 不致因為經濟理由而卻步。

42. 根據現行措施,立法局非官守議員的某些開支,可以向政府申請發還。現在建 議訂定非官守議員酬金及開支津貼的標準額,數目還在考慮之中,並預算在第一批 推選出來的非官守議員加入立法局時,開始實施這項措施

立法事宜

43. 有關更改行政立法兩局的成員比例和推選議員的各項建議,若要付諸實行,就 必須修訂用以制定本港政體的兩份主要文件,即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當局打算按 情況需要而逐步進行這些修訂。

44. 此外,本港亦須制訂法例,以便選舉團和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能夠進行 立法局議員的選舉,並且訂明這些選舉的投票人資格。這方面的法例正在草擬之 中,明年初便會發表,由立法局辯論。由於市民對市政局和區議會選舉的法例都已 頗為熟識,為免引起混淆和誤會起見,立法局選舉的法例會大致依隨那些市民熟識 的選舉條例。

45. 爲着可以有充份時間來訂定這項複雜的法例和為舉行選舉而作出必須的行政安 排,當局現擬在一九八五年九月舉行第一次選舉團和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的 立法局議員選舉,而不依照綠皮書原來的建議在七月舉行。

摘要

46. 有關香港在政府中央階層進一步推行代議政制的發展,政府的意向和立法建議 可撮要如下:

主要目標

(一)推行各項改革的主要目標,是要在政府中央階層逐步建立一個能更直接向 港人負責而又穩固地立根於香港的代議政制;而這個政制會盡量以本港現 行的政治體制為基礎,使其優點得以保留,日後並且能夠進一步發展。本 白皮書所載各項目標,只涉及本港代議政制下一階段的發展。至於以後的 發展,日後將會根據累積的經驗再作研究。

立法局

(二)在一九八五年,立法局將會有二十四名非官守議員由下列方面選出:

代臘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i)由市政局、新的區域議局及區議會所有議員組成的選舉團選出,及 (ii) 由政府指定的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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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舉團中來自區議會的成員,將按地區劃分為十組,來自市政局和區域議

局的成員則會組成兩個特別組;因此,在一九八五年,由選舉團推選出來 的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人數為十二名。

(四)在一九八五年,按社會功能劃分的九個選民組別,將會根據本白皮書第14

段所載的準則,選出十二名立法局議員。

(五)在一九八五年,立法局委任非官守議員的人數將減至二十二名。

(六)在一九八五年,立法局官守議員的人數將減至十名。

(七)在一九八五年,立法局議員總人數將為五十六名,其成員比例如下:

(i) 十二名由選舉團選出的非官守議員,

(ii) 十二名由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選出的非官守議員,

(iii) 二十二名由港督直接委任的非官守議員,

(iv)十名官守議員(包括三名當然官守議員 )。

(八)當局將於一九八七年進行檢討,對代議政制發展的進度作出評價,並且根

據檢討的實況,進一步考慮直接選舉的問題。

行政局

(九)至於行政局的發展,以及推行部長式制度等問題,本白皮書並未作出結

論。這些事項將於日後再行研究。

香港總督

(十)有關港督出任立法局主席一職的問題,將於一九八七年進行檢討時再作考

慮。港督的一般地位,日後亦需要再行討論。

其他有關事項

(二)本港學校的政府及公共事務科課程將會繼續發展,當局並且會鼓勵其他院

校及教育團體為市民大眾開辦更多公民教育課程。

(吉)立法局非官守議員為社會服務,將會獲得適當的酬金和開支津貼。

立法事宜

(吉)第一次立法局選舉將由一九八五年七月押後至九月舉行,以便有足夠時間

訂定必須的法例和作出必須的行政安排。

附錄甲

選舉團

        選舉團由區議會、市政局和新的區域議局全體成員組成,並將在一九八五年九 月選出十二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

2. 為使推選出來的議員能夠較平均和充份地代表各地區,來自區議會的成員將按 地區分為十組,每組代表大約五十萬人。

人口

696 000

40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3. 來自市政局和區域議局的成員則成為兩個特別組,推選餘下的兩名議員。鄉議 局的利益則由區域議局代表。

4. 選舉團所分成的十二組,詳情表列如下:

組別

(一)港島東

所包括的地區

人口

東區

481 000

灣仔區

215 000

(二)港島西

507 000

中西區

272 000

南區

235 000

(三)觀塘

663 000

觀塘區

663 000

(四)黃大仙

452 000

黃大仙區

452 000

(五)九龍城

441 000

九龍城區

441 000

(六)深水埗

435 000

深水埗區

435 000

(七)九龍南

389 000

旺角區

215 000

油蔴地區

174 000

(八)新界東

524 000

北區

134 000

大埔區

109 000

沙田區

281 000

(九)新界西

459 000

元朗區

238 000

屯門區

221 000

(十)新界南

726 000

荃灣區(包括青衣)

654 000

離島區

37 000

西貢區

35 000

(二)市政局

(三)區域議局

附錄乙

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

在預算於一九八五年進行的選舉中,九個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將會總共

選出十二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

2. 商業、工業及勞工組別將各自推選兩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其餘六個組別各自 選出一名非官守議員。

3. 九個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詳情表列如下:

組別

(一)商界

代表團體

香港總商會

香港中華總商會

議席數目

議席總數

1

1

2

(二)工業界

香港工業總會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

1

2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

41

組別

代表團體

議席數目

議席總數

(三)金融界

香港銀行公會

1

1

(四)勞工界

所有註冊職工會

2

2

(五)社會服務界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1

1

(六)醫學界

香港醫學會

1

1

(七)教育界

選民名册按以下名單

1

編訂:法定名單以及

(八)法律界

1

(九)工程師及有

各機構和有關專業團 體的成員名單/職員 名單

1

1

關專業

1

總數

12

3

政制和行政

香港是香港政府管治的地方,現行政制是從所有英國海外轄區所採用的基本模 式發展而成。政府首長是港督。

港督的職責

港督是英女皇在香港的代表,具有指導香港政務的最高權力,名義上又是香港 的三軍總司令。港督以政府首長的身份,主持行政及立法兩局的會議。行政局是香 港政府的首要決策機構,負責向港督提供意見,以備港督發出指示。立法局通過的 法案,須經港督同意才成為法律。

港督密切注意本港政務,在行政方面具重大影響力。自一九八二年五月起,尤 德爵士接任港督。

     港督由英女皇任命,權力具見英皇制誥。制誥經由英國的國璽大臣批示,為香 港政制訂下基本的結構,連同用以訂定各項有關程序的皇室訓令(御筆簽署及蓋上 御璽),構成了香港的政體。

     英皇制誥特別指定港督兼任本港三軍總司令,並須遵守香港法律,以及遵行英 女皇或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的訓令。此外,制誥對行政及立法兩局的組織,港督在 立法、土地處理、法官及公職人員的任命、赦免令、最高法院及地方法院法官的任 期等方面的權力,均有所規定。

皇室訓令對行政及立法兩局成員的任命、行政局議事種類、港督諮詢行政局的 責任,以及港督反對行政局意見的權力等事項作出規定。皇室訓令又對立法局的成 員、立法局議事種類、立法局通過法例的程式,以及不獲通過法例的種類等作出規 定。根據皇室訓令第二十三條所授權力而制定的立法局會議常規,對於應如何通過 法案亦有所規定。一九八四年七月,立法局會議常規會修訂,目的在改善立法局 的會議程序。

中央政府

行政局

行政局有4位當然官守議員(即布政司、英軍總司令、財政司和律政司),以及 由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諭令港督委任的其他議員。行政局現有委任議員12名,其中 10位為非官守議員,2位為官守議員。委任議員有固定的任期。

     行政局每周舉行會議一次,很多決定均向外界公布,但開會時禁止旁聽,會議 事項亦須保密。行政局的任務是向港督提供意見;而根據皇室訓令,凡制定重要政 策,港督均須諮詢該局。但倘若某事項極端緊急,港督無法事先諮詢該局,則屬例 外(在這種情形下,港督須盡快向該局解釋所採取的措施)。行政局就有關政策提

44

政制和行政

開廣泛辯論;另一次是在每年二、三月間撥款法案提出二讀時,該局就預算案財經 事務展開辯論。

非官守議員可就政府應負責處理的公眾事務,向政府提出詢問,以便知悉詳 情,或要求政府處理。這些口頭提問和作答,均在立法局內進行;而議員亦可就先 前已作答的事項,再提出補充問題,待當局就有關答覆再作闡釋

該局的其他事務,尙有動議討論附屬法例、報告書及政策文件(綠皮書及白皮 書)等,以便進行辯論。每次立法局開會時提交該局的所有文件,連同會議過程的 詳細紀錄,均全部予以保存。

財務委員會

立法局的財務委員會,由布政司出任主席,成員包括財政司和另外一位立法局 的官守議員(目前是地政工務司),及立法局全體非官守議員。該委員會負責仔細 研究公共開支,每年三月舉行多次特別會議,審核支出預算案;並於全年內定期舉 行會議,凡涉及更改該年度已由立法局通過的撥款預算的請求,均須在會議中提 出,並予以考慮;此外,又須注意推行新政所需的費用。特別會議於一九八四年內 首次公開進行,准許市民旁聽。有關的會議常規經適當修訂後,定期會議亦會自- 九八五年三月起全部公開舉行。財務委員會屬下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即人事小組委 員會及工務小組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由財政司出任主席,成員包括地政工務司和17名立法局非官守 議員。該委員會負責覆檢公共工程計劃中工程的進度和實施次序,並向財務委員會 提出有關更改該等計劃的建議,

     人事小組委員會的成員,包括13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由其中一名議員出任主 席;其他成員有銓叙司及副財政司。該委員會負責詳細審查有關增設首長級職位, 開設新職級及更改薪級的提議,並向財務委員會作出建議。此外,並審查各部門有 關員額編制的報告。

政府帳目委員會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日,立法局決議成立政府帳目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立法局的 常務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及6名委員,全部由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出任。政府每年 的收支帳目表,先由庫務署署長擬備,再由核數署署長加以審查,核數署署長並且 根據核數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及所規定的職務,審查任何有關事項,然後一併提出報 告。政府帳目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閱核數署署長的報告,再向政府提交報告。該 委員會的首要任務,在確保一切公共帳項按撥款目的而開銷,所有支出均有所值, 而政府在財務管理方面嚴正不苟。

每年十一月,該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核數署署長的報告,然後召開公開會議討 論。在會上,每一支出帳目的審查人員將根據核數署署長的報告提出證據資料。該 委員會按會議所得的結論擬備報告,在每年一月向立法局提交。政府對該委員會報 告的反應,詳載於政府批示中。該批示闡明政府為施行該委員會的建議而採取的步 驟,或解釋政府為何不接納有關建議。每年在政府帳目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報告書 後三個月內,該份政府批示亦提交立法局省覽。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

行政立法兩局的非官守議員,藉着參與政府的施政,在本港的行政上擔任重要

政制和行政

45

的角色。他們提供意見,協助政府擬訂政策,參與制定法例,監察政府施政效率, 並且處理市民對政府部門的申訴。

        兩局非官守議員的事務,包括研究各項法案、政府建議施行的重要措施,以及 收取各公共團體及市民所提出的意見。

        兩局非官守議員設有16個小組,定期與政府高級人員開會討論各方面的施政問 題,例如教育及人力、衞生及福利、公務員事宜、房屋、工商業、交通及公共關係 等。重要的政策及問題,均在會上討論,亦可能提交立法局會議席上公開質詢及舉 行辯論。此外,更有由港督委任的小組,例如「警方投訴事宜常務小組」,就是由 7位非官守議員和增選成員律政司組成,負責監察警方處理市民對警察投訴的方 法;又如「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是由7位非官守議員和1位 律政署人員組成,負責監察廉政公署處理市民對該署投訴的方法。

非官守議員定期訪問政府各部門及港九新界各區,以了解本港各區的最新發展。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協助議員蒐集資料及執行職務。該辦事處 雖由政府負責經費,但並非政府部門。辦事處亦是眾所周知的申訴途徑,處理市民 向議員所提出的申訴、上訴及意見,有關指責政府部門行政失當事宜。兩局非官守 議員處理申訴的制度,與若干國家的法定處理申訴制度不同,本港的法例並未予以 明文解釋或規限。根據該制度,兩局非官守議員有權向政府部門索閱檔案,與高級 人員會晤,以及對政府部門的現行慣例和政策提出質詢;又可將重要的事件,提交 立法局或行政局處理。兩局非官守議員的年報,對各項工作均有詳細的叙述。

市政局與地方行政

市政局

        市政局篇一法定組織,負責為市區內近 400萬市民提供各項服務。市政局權力 來自市政局條例,其中規定擔負若干法定職責,如清潔街道、收集垃圾、食物衞 生,包括監察菜館、食物店、街市、屠場等地方的衛生標準,以及負責其他環境及 食物衞生職務。與衛生問題有密切關係的販商管理工作,亦由市政局負責。

        市政局並且承擔市區酒牌局的職務。其他職責與康樂文化活動有關,包括興建 及管理所有體育設施如游泳池、公園及遊樂場、網球場、室內及室外運動場。

        市政總署署長是市政局的最高執行人員,由其領導的市政總署負責執行局方政 策和決定。市政局由一九七三年開始財政獨立,大約75%經費來自差餉,其餘則來 自各種收費和牌費。市政局一九八四/八五年度的收入預算約為15億5,600萬元。

        市政局由30位議員組成,其中15位由各選區選出,15位由港督委任。市政局每 月舉行公開會議一次,以通過各項附例和處理財政事務。至於日常工作則主要由13 個專責委員會及14個小組委員會負責。所有會議均以英語或粵語進行,倘有需要, 則使用即時傳譯服務。

        差不多所有市政局議員均編配有個人或共同使用的接見市民辦事處,以處理及 答覆市民的投訴。投訴範圍很廣,泰半涉及市政局職權以外事項,惟議員仍盡力向 各政府部門或公共團體尋求答案,協助市民。

        若干議員並無私人辦公室,市政局因此給予資助,以便租用辦公室,妥善地 行市政局議員職務。

        市政局全部議員均在區議會擁有席位。民選議員在本身選區工作,而委任議員 則由局方委派至各區議會服務。

46

區域議局

政制和行政

     新的區域議局,是為了提供更有效的服務,以配合新市鎮未來的人口增加而 設。一直以來,為市區居民提供廣泛服務的市政總署,須向市政局負責;而為新界 居民提供同樣服務的新界市政署,却向中央政府負責。成立區域議局的目的,同時 也為了糾正這種怪異的現象。市政局這個制度在市區行之有年,成績相當美滿,因 此政府決定將這個制度推及全港。

在市政局管轄地區範圍以外的公眾環境衛生和潔淨服務方面,區域議局的職責 會和市政局一樣。至於文娛康樂服務方面,區域議局的工作將包括康樂文化署以往 在地區上和區域上提供的各種服務。

     區域議局將會有議員36名,其中12名會從各選區直接選出,而12名會是委任議 員。新界9個區議會的議員將各自互選1名代表參加區域議局。鄉議局3名代表將 會出任區域議局當然議員。

政府會在一九八五年初成立一個由委任議員組成的臨時區域議局,希望區域議 局在八六年四月正式成立前,能夠累積到一些實際工作經驗。12名直接民選議員的 選舉,預算在一九八六年三月市政局選舉時同期舉行。當選者的任期由一九八六年 四月一日開始,屆時新區域議局將正式成立。

     為向市政局和新區域議局提供所需的行政服務,現時的市政總署和康樂文化署 將會合併及改組為兩個新部門,各由一名行政首長執掌,分別為市政局和區域議局 服務。此外更會增設一個文康市政司的職位,負責環境衞生和康樂文化方面的決策 工作,並且擔當協調任務,使兩個部門與兩個議局之間能衷誠合作、持有一貫的政 策和適當地運用資源。這名司級人員也會是中央政府和兩個區域議局之間的橋樑。

地方行政

一九八二年,當局在全港18個行政區內設立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會。成立區 議會的目的,是在各區設立更佳途徑以徵詢民意和提供更多機會讓居民參與區內事 務。區議會的成員包括政府人員、委任非官守議員、來自其選區的民選議員、市政 局議員或鄉事委員會主席。他們主要提供諮詢服務,負責管理大部分地區事務。在 監察政府在各區的服務及建樹方面,區議會討論多項與區內居民息息相關的事宜 所有區議會均獲政府撥款,以便在區內進行康樂文娛活動和小規模環境改善工程。 地區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全屬政府人員;各部門的政府人員可藉此共聚協商, 以期提高地區上的行政效率。地區管理委員會實際上負責為同區的區議會提供服務

     新界的區議會已根據區議會條例的規定,自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起成為法定組 織,至於市區的區議會,則自同年十月一日起成為法定組織。

     區議會在廣徵民意和提供機會讓居民參與地區管理事務方面的貢獻,有目共 睹。為確保區議會能繼續應付香港不斷轉變的環境和市民的需求,當局在一九八四 年就區議會的組織和行政上的安排進行檢討。由於這次檢討,當局決定增加民選議 席,以加強區議會的代表性。預計在一九八五年三月選舉之後,民選議員與委任議 員的比例將會是二比一。倘若某些區議會因民選議席倍增而變得過大及影響其運 作,則區議員的總人數將會略為削減,但仍然保留二與一的比數。一九八五年三月 的選舉中,民選議席將由132個增加至237個,而委任議席則由135個略減至132個。 屆時非官守議員的總人數將會是369名。

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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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檢討的第二項結果是:一九八五年區議會選舉後,官方代表將不再出任區 議員。但他們會繼續定期列席區議會會議,以便提交討論文件、答覆問題和作出解 釋。各區議會的主席將由非官守區議員互選出來。

        荃灣區現已發展為一個龐大的地區,鄰近四周分佈多個發展重點區;全港九各 區中,荃灣的人口最多,不但包括原有的荃灣區,而且還包括一山之隔的葵涌和青 衣島。此外,荃灣和葵涌/青衣在發展方面有所不同,面對的問題也不同。因此, 檢討的第三項結果是:政府決定分設兩個區議會--一個專為荃灣市而設,而另一 個則負責葵涌和青衣的事務,這樣各區議會便可更有效地為當地居民服務。換言 之,原有的18個區議會便會增至19個。

這次檢討的最後一項結論就是:由於各區議會對管理人口稠密的市區方面已起 一定的作用,所以應該讓區議會在市區管理方面擔當更重要的角色。

         現屆區議員的任期將於一九八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期滿,而下一屆選舉將於同月 進行。實施上述各項改變後,預期各區議會的工作將邁進一個新領域,日後並可更 有效地為區內居民服務。

區議會與市政局、區域議局和鄉議局的聯繫

        港九及新界的區議會與市政局和鄉議局(代表新界原居民就新界事務向政府提 出意見的法定組織)這兩個現有的代議制組織,一直保持聯繫。市區區議會為民選 及委任的市政局議員提供席位,而新界區議會則為鄉事委員會主席預留席位。

        由一九八五年四月起,新界的9個區議會都會分別選出一名代表,加入臨時區 域議局。區域議局將於一九八六年正式成立。這制度可使新界區議會和區域議局保 持緊密的聯繫。

市政局及區議會的選舉制度

        市政局及區議會的選舉是以選區制度為基礎,而眾多市民均享有選舉權。幾乎 所有21歲以上的香港本土人士,或年滿21及在香港居住超過7年的居民,均有資格 申請在其所住選區登記為選民。選民登記屬自願性質,在每年的八、九月舉行。 九八四年大規模的選民登記活動增加了521951名新選民。截至一九八四年底,已 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有1421391人,與所估計290萬有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比較, 約佔49%。這些登記選民中,有995321 人住在市區,可在市區舉行的市政局選舉 及區議會選舉投票;其餘426070 人為新界居民,可在新界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及一 九八六年四月舉行的新區域議局選舉投票。

過去一年,由於考慮到增加區議會民選議席的需要、地理環境、人口增長與遷 移,以及各區居民的特色,區議會的選區分界已作出修改。將於一九八五年三月舉 行的區議會選舉將全港劃分為19個地區和145個選區。市區劃分為10個地區,其下 再劃分為83個選區;新界則劃分為9個地區,其下再劃分為62個選區。這表示將增 加1個地區及23個選區。大部分選區將有兩名民選議員。新界區議會的民選議席將 由56個增加至92個,而市區區議會的民選議席則由76個增至145個。

市政局選舉共劃分15個選區,每一選區由數個市區內的區議會選區組成,設有 一個民選議席。新的區域議局則除了其他類別的議席外,還有12個以選區為基礎的 民選議席。

        選民只可在其所登記的選區內投票,但可成為任何一個選區的市政局、新區域 議局或區議會的候選人,只要該選民本身在本港居住10年以上,又獲該選區內10名 選民提名即可。每個選區有1至2個議席,由獲選票最多者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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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市政局及區議會的選舉均是每三年舉行一次。區議會選舉將於一九八五年三月 七日首次在全港各區同時舉行。下一次的市政局選舉則會於一九八六年三月與新區 域議局選舉同時舉行。

行政

布政司的職責

     布政司是港督的首席政策顧問,亦是香港政府的行政首長。布政司、財政司及 律政司同為有權直接覲見港督的3位行政人員。

     布政司的直接屬員不多,他主要是以布政司署首長身份發出訓示。布政司署是 政府中央機構,其成員有主決策各科的司級人員及其屬下工作人員。自代理港督的 職位在一九零二年取消後,布政司在港督離港期間即代理港督職務。布政司是立法 局的首席官守議員,亦是財務委員會的主席。

財政司的職責

     財政司負責訂定本港政府的財經政策,是行政及立法兩局的當然議員,亦是立 法局財務委員會的成員,以及財務委員會屬下工務小組委員會的主席。財政司是專 責管理本港財經政策的政府人員,故須監察政府內財政科、金融科、工商科及經濟 科的工作。

     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的規定,財政司負責每年向立法當局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 案。財政司須以立法局官守議員的身份,每年發表演辭,概述政府的預算案提議, 並動議通過撥款法案,使每年預算案中各項支出提議,在法律上生效。此外,根據 其他條例的規定,財政司亦須親自負責執行多項行政職務,例如釐訂某些收費及酬 金的標準,以及審核若干個信託基金和法定團體的帳目等。

核數署署長的職責

     核數署署長負責審核所有政府賬項,以及市政局、房屋委員會、50多個法定與 非法定基金及公眾團體的帳目,並且檢討香港各類受政府補助機構的財政狀況。該 署長的委任、任期、職責和權力,核數條例均有規定。為確保核數署署長在執行職 務時完全獨立自主,核數署署長並非公務人員。該條例規定署長毋須接受任何個人 或機關的指示或控制,並制定若干條款,使其不會遭受革職或提前退休的處分。

行政體制

     香港政府的行政組織,由各科及部門構成,而各科概由布政司署統管。目前該 署屬下主決策的有11科,主資源的有2科,負起行政專責的有1科。除兩局及行政 科由處長主管外,各科均由司級首長主管。

     民政、政務、保安、房屋、教育統籌、地政工務、衛生福利、運輸等科均主決 策,首長直接向布政司述職。銓叙科(主資源)和兩局及行政科亦歸布政司管轄。 此外,經濟、金融及工商科等決策科的首長須直接向財政司述職。主資源的財政 科,亦須向財政司負責。財政科首長為副財政司,其職銜雖與其他司級首長略有不 同,但其職級及地位與其他司首長完全相同。

政府部門首長負責指導其轄下部門的工作,使已獲通過的政策施行得法。部門 首長須向各科的司級首長負責,但若干部門則屬例外,例如核數署署長及廉政專員 須直接向港督述職,以確保核數署及廉政公署的獨立地位;其他如司法部向首席按

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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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司負責,律政司署向律政司負責,均屬例外。在本港行政體制內,目前有59個部 門及機構。

由於區域議局的創立,年內會提出若干有關改動布政司署行政體制的建議。這 等變動包括成立新的一科及重新調配現有若干科的工作。

餘銀

銓叙科負責為所有政府部門及各行政單位聘任人員。香港實行中央政府政制, 政府為市民提供廣泛的服務,例如醫療、公共建設工程及供水系統、市區清潔及公 共衞生、警務等;這些服務在很多別的國家都是由地方政府負責推行的。負責提供 上述服務的香港政府部門及其編制如下:醫務衛生署22362人,地政及工務各部門 22 106人,市政總署26469人,皇家香港警察隊29646人,以上各部門的人員約佔 公務員總編制57%。在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公務員總人數為170051名,其中98% 為本地僱員。

政府的政策是在新設施需要人手而又不能自現有人手中調配時,才增聘公務 員。為符合這項政策,一九八三至八四財政年度內,政府職位僅增加1.5%;而一 九八二至八三及一九八一至八二財政年度的增幅,則分別為3.3%及9.7%。一九八 四至八五財政年度的公務員薪俸預算約為89億元,約佔年內預算總經常開支33%, 而上一年的薪俸開支則佔總經常開支35%。

        中層及高層公務員的招聘和擢升,均須參照公務員叙用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 會是一個獨立組織,並不隸屬任何政府部門。委員會有一全職主席,其他委員則由 港督委聘社會賢達義務出任。

公務員的薪俸及服務條件是由以下兩個獨立的委員會向政府提供意見。首長級 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處理約1千名高級公務人員的薪俸及服務條件。而其 他非首長級人員的事宜則由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負責。該委員會在年 內致力於探討工作性質特殊(如工作具高度危險性或工作時間不固定)的公務員所 獲的津貼。該委員會亦考慮如何改善收集本港一般薪酬變動的資料的方法,以便對 公務員的薪俸作出調整,以及如何評估附帶福利,以便比較公務員與私人機構僱員 的「薪酬及福利總值」。

政府內部的人事管理,概由布政司署銓叙科負責。該科處理的事務包括薪俸及 服務條件、公務員的招聘、員工管理、人力統籌、訓練及紀律,更經常與各主要職 工會進行協商。

政府非常重視公務員的訓練,以提高現職公務員的工作效率,及使其能夠擔負 更重要的職務和應付政府內部人力調配的需要。公務員訓練處就訓練事項向政府部 門提供專業意見。該處亦安排語言及管理訓練。

一九八四年九月,港督主持了為培養中上層管理人員將來應付高級管理職務而 設的首項訓練課程的開幕典禮;每項課程為期十二個星期,參加人數約達40名,其 中小部分來自私人機構。

諮詢委員會

政府設立的諮詢委員會共有368個。諮詢委員會是本港政府體系的特色,其目 的是使政府能藉此向社會有關人士徵詢,得到最精闢的意見,作為決策的基礎。因 此,幾乎所有政府部門均設立各類諮詢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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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一般來說,諮詢組織可分為5大類:向部門首長提供意見的法定組織(例如領 港事務諮詢委員會);向政府提供意見的法定組織(例如各區議會);向部門首長提 供意見的非法定組織(例如勞工顧問委員會);向政府提供意見的非法定組織(例 如撲滅罪行委員會);以及負責執行某項事務委員會(例如空運牌照局)。

     諮詢委員會成員有社會人士及政府人員。社會人士獲委任,大多由於他們具有 專門知識或專長,或有熱心公益的紀錄。政府在擬定政策和施政方面,對非官守人 士的貢獻日益重視。政府為人盡其才起見,已採用一個有系統,可以經常監察委員 會結構及其效率的辦法。此外,政府廣攬代表各行各業的人才,委任為委員會成員; 並在合理而可行的範圍內,更換委員會部分成員,藉此不斷吸收不同的新意見。

語言

     中文與英文同為本港官方語言。在日常生活裏,多用中文。至於商界、銀行 界、國際貿易及法庭上,則普遍用英語。本港大多數華籍居民均操粵語,亦即中國 南方的一種方言。由於香港與中國在各方面的往來日益頻密,普通話在本港漸見普 及。商界人士及遊客亦用其他外國語,但本港通曉這些外國語者不多;儘管如此, 本港具備訓練有素的傳譯人才,精通日文及若干歐洲語言。

司法制度

香港的法律

     一般來說,香港在法律方面追隨英國及威爾斯的法律。一九六六年所通過的 「英國法律適用範圍條例」,公佈英國法律在香港的適用範圍。該條例第三條規定: 英國的習慣法和衡平法規中,凡可應用於香港情況或居民的,應就情形需要稍事修 改而加以應用。此外,英國一三六一年太平紳士法和一六七九年人身保護令法等法 例,亦適用於香港。

     由於英皇制誥第九條明文保留英國可為香港的和平、秩序和良好管理而制定所 需法律的權力,英女皇會數度會同樞密院規定香港施行某等法例。實際上,這項權 力主要只施行於對香港國際地位有關的事項上。例如:英國一九七七年航空(海外 屬土)令便是女皇會同樞密院頒發的命令,目的在將民航條約的規定,應用於英國 海外屬土(包括香港),而英國本身則是締約的一方。

     香港本土的法例(亦即立法局所通過而港督同意的條例),通常由香港政府主 決策的各科訂定明確草擬指示,律政司署法律草擬科草擬。該等指示是與政府各 有關部門經過商議,並於適當時,諮詢有關民間組織的意見後所定出。法案草擬 完成後,便呈交港督會同行政局,請求批准呈交立法局審議。倘立法局表決贊成, 港督方有權同意,港督同意後,有關法案才通過成為法律。

     香港的習慣法演變過程,與英國的頗相似。香港的法律,以英國的習慣法和衡 平法規為基礎,視情形需要而追隨及運用本土的條例或英國的法例。香港的條例多 以英國法規為藍本,如有英聯邦國家的法例更適合香港情況時,亦採用後者。香港 法庭對英聯邦國家和美國法庭的判例,均予尊重,並加以引用。香港法庭所採用的 案例約束原則,與英國法庭所採用的無差別。香港上訴法庭受其原先所作的判決 約束。不服上訴法庭的判決,可向英國樞密院上訴。一九六九年,最高法院合議庭 聆訊一宗案件時,會有以下的陳述:「香港法庭無疑是受英國樞密院及上議院的判 決所約束」。一九七三年,最高法院合議庭再度研討案例問題,並申明「英國樞密 院的任何有關決定」均對香港起約束作用。

政制和行政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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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首長是首席按察司,由最高法院經歷司及助理經歷司協助處理行政方面 的職務。港督遵照英女皇經由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頒發的訓令,根據英皇制誥委出 席按察司、上訴庭按察司和原訟庭按察司。地方法院法官和裁判司則由港督分別 以加蓋公璽的委任狀及授權命委任。

        法院負責審訊一切檢控案件,裁定市民之間或市民與政府之間的民事糾紛。英 國憲法規定司法獨立,司法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受立法或行政機關牽制,本港亦遵守 這個基本原則。

        香港法庭分為最高法院(包括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地方法院、裁判司法庭、 死因裁判法庭、兒童法庭、土地審裁處、勞資審裁處及小額錢債審裁處。

        土地審裁處的審裁權在一九八二年六月擴大,以包括以前由租務法庭處理有關 戰前樓宇的業主與租客問題,租務法庭亦由是取消。有關戰後樓宇的業主與租客糾 粉,原本由地方法院聆訊,現已交由土地審裁處處理。至於應課差餉租值在3萬5千 元或以上的住宅樓宇,及應課差餉租值雖不及此數,但有關的住宅樓宇屬於一九八 一年六月十九日或以後建成的建築物的一部分,或無論建築物何時落成,租約是於 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或以後首次簽訂者,各項與新租約有關的申請,亦交土地審裁 處裁定;為此,土地審裁處可就「市值租金」作出決定。一九八三年,該審裁處的 業主及住客審裁權更有所擴展,範圍推廣至包括和地方法院相同的習慣法權力及其 他權力。

        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款額不超過5千元的聲請,審訊程序簡易,不拘泥於形 式,訴訟雙方不得由律師代表。

        勞資審裁處處理僱傭合約所產生有關款項的個別聲請,訴訟程序不拘泥於形 式,以謀求雙方當事人達致和解為出發點。

        裁判司的刑事審裁權廣闊,負責審裁各種公訴罪項和可循簡易程序治罪的違法 行為,但判罪權力有限,通常對一項罪名,最高只可判處監禁2年,或罰款1萬元。 至於對兩項或兩項以上同時審訊的罪名,裁判司可判處的監禁刑期,總計不得超過

3年。

        所有刑事罪案之訴訟程序皆始於裁判司署;律政司可視乎案情的嚴重性而申請 將其轉解地方法院或高院原訟庭審訊。以往轉解高院原訟庭受審的案件,須經由裁 判司作初級偵訊,於聽取證供後,如認為證據充分時,始將被告轉解原訟庭接受審 訊。自一九八三年刑事程序(公訴罪項初步聆訊程序)條例於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 成為法例後,被告人可以選擇自動轉解高院原訟庭而無須經過初級偵訊。

        本港目前約有 320名審裁顧問,協助裁判司工作。他們與新近聘自海外地區 的裁判司一同列席聆訊。這些顧問是本港居民,對本港風俗習慣、社會傳統和時下 民情有深切認識。

        當局委任3名粵語人士為特聘裁判司,專門處理屬於例常性質的案件,如小 販擺賣或輕微的交通違例案等。他們對司法、法律事項富有經驗,但本身不具備法 律上的資歷。特聘裁判司的權力,並不包括判處監禁。

        因意外或暴力或在可疑情況下突然致死的事件,則由兩名死因裁判官負責研究 死因或死亡情況。他們可與3名人士組成的陪審團一同進行聆訊。

        兒童法庭有權審裁檢控14歲以下兒童和14歲至16歲少年的案件,但殺人案件並 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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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本港的地方法院,於一九五三年設立,在處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方面,權力有 限。民事方面,該院有權審裁涉及款項6萬元以下的索償案件,以及年租或應課差 餉租值在4萬5千元以下的收地訴訟。刑事案件方面,則可審判較為嚴重的案件, 但少數十分嚴重的案件如謀殺、誤殺和強姦等則除外,地方法院所判監禁刑期不得 超過7年;此外,對印花稅署署長釐定的印花稅額持有異議而提出上訴的案件, 地方法院亦有權處理。

最高法院原訟庭的審裁權,在民事和刑事案件方面,均無限制。此外,該庭亦 有權審裁有關破產、公司清盤、領養、遺囑認證及精神病等案件。

最嚴重的刑事案件,如謀殺、誤殺、強姦、持械行劫和涉及大量毒品的毒品案 件,均由原訟庭按察司會同陪審員7人審訊。被告是否有罪,全由陪審團決定。倘 若法例規定犯人可被判處死刑,則所有陪審員的意見必須一致,才可作出此項決 定。在其他案件方面,陪審團可以五比二的大多數票數通過決定。

上訴法庭是香港的最高法庭,負責審訊原訟庭和地方法院移交的所有民事與刑 事上訴案件、以及土地審裁處移交的上訴案件;同時還就其他等級較低法庭提交的 法律問題作出裁決。

上訴人如不服該庭判決,可再向倫敦樞密院的司法委員會上訴。由於有關費用 昂貴及上訴申請極難獲准,是以此等上訴並不常見。

港督於一九八四年十月三十一日為新落成的最高法院大廈主持啟用禮。新院廈 座落港島金鐘道,地點適中,樓高22層,總面積約為5萬5800平方米,內設法庭 36個、法官內庭、附屬職員辦公室以及其他供市民使用的設施等。

律政司

律政司是港督的法律顧問。皇室訓令規定律政司為行政局及立法局當然議員 此外,律政司兼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主席、司法人員敍用委員會委員、總督特派 廉政專員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委員,並且是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屬下 兩個小組的成員,該兩個小組是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及警方投訴 事宜常務小組。律政司亦是香港大律師公會的名義首腦。律政司負責為各政府機關 提供所需的法律指導。由政府提出或由他人控告政府的一切訴訟,均由律政司代表 政府進行處理。律政司並且負責草擬所有法例及執行所有檢控工作。

律政司署共分為4科,每科均由一位律政專員掌管。律政司已將若干權力和職 責授予各律政專員代為執行。民事檢察科由民事檢察專員掌管,負責對民事個案提 供一切法律指導,並負責處理所有牽涉政府的民事訴訟。刑事檢控科由刑事檢控專 員掌管,該專員負責決定應否對案件提出檢控。法律草擬科由法律草擬專員掌管, 該專員負責草擬一切法律及附屬法例。

律政專員(行政)是律政司署行政科的首長,該科設有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 法庭需要律政司出庭執行訴訟工作時,律政司通常派遣其屬下檢察官代表出 庭,偶爾亦會請外界律師代勞。

律政司負責本港一切檢控事宜,由他自行決定應否對某宗案件提出檢控。同 時,他亦須負責指導及監管檢控工作。在這方面,香港上訴法庭於一九七九年裁 定:香港律政司的權力及職責,大致與英國律政大臣相同,僅在細節上須予適當變 通而已。

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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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裁判司署聆訊的檢控案件,大多數為慣常事項。這類檢控事宜由各執法機關 依照律政司授權發出的既定方針辦理,而毋須就每宗案件請示律政司署。如遇案情 複雜或在法律論點上有所爭議時,執法機關可向律政司署刑事檢控科請求指導,而 該科的檢察官亦可接辦有關案件的檢控工作。至於在地方法院或最高法院審判的嚴 重罪案,有關當局必須向律政司署請求指導。

法律援助

        香港多年來一直推行全面的法律援助制度,處理民事及刑事案件,盡可能使更 多需要保障本身合法權益或自由,但無法負擔昂貴費用的人士,獲得伸張正義的機 會

        香港的法律援助制度由法律援助署負責推行,為市民在民事及刑事法庭的訴訟 中提供法律代表。至於律師會的法律輔導及值勤律師計劃,主要就民事訴訟事宜向 市民免費提供法律意見,並在某些在裁判司法庭及兒童法庭聆訊的刑事案件中,免 費提供法律代表。

法律援助署

        法律援助署是香港政府的一個部門,由政府撥款推行法律援助計劃,向獲得法 律援助的受助人提供民事或刑事訴訟所需的費用。一九八四至八五財政年度中,處 理民事訴訟的預算開支約為1,630萬元,而刑事訟案的開支則約為2,160萬元。

        一九八四年內,民事法律援助的申請共13194宗,其中 4 435宗是向香港總部 提出,8759宗是向九龍辦事處提出,而獲受理的申請共4224 宗。

        要獲得法律援助以進行民事訴訟,申請人必須通過「經濟」及「案情」兩項審 查合格。目前經濟審查的限額為可動用入息每月不超出1,500元,而可動用資產 不超出1萬5千元。可動用入息的計算辦法是從申請人的入息總額中減去申請人的 個人豁免額及每名受其供養的家屬的豁免額,並減去所付租金及/或差餉等。至於 可動用資產的計算法,是從申請人的資產中,不論是款項或物業,減去個人豁免 額,及倘若居所為業主自住樓宇,則可於扣除尙未清付的按揭樓值後,享有30萬元 豁免額。

        凡可動用入息不超出每月750元,而可動用資產不超出5千元,則受助人可獲免 費法律援助。但如申請人的入息或資產超出上述數字,即須按滑準法繳付分擔費, 在入息方面的最高分擔費為2,700元,而在資產方面的最高分擔費則為3,750元。受 助人若敗訴,則充其量只須付上述的分擔費,但如獲勝訴,而法律援助署署長又能 向對方討回足夠的款項支付全部代支的訟費,則受助人便可獲發還已付的分擔費

        有關方面經常檢討用以計算可動用入息及可動用資產的個人豁免額,以確保不 致因通貨膨脹的影響而大量削減經濟上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數目。為配合這個政策, 個人豁免額已於一九八四年二月一日提高13%,並將於一九八五年重新檢討。

        要通過「案情」審查,申請人必須向法律援助署署長證明其所申請法律援助的 案件,頗有機會勝訴。

        倘申請人獲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署署長即委派法律援助署內一名律師或私人 執業律師處理,該署共有27名專為法律援助受助人辦理訴訟的律師;如有需要,則 委託大律師處理。

        該署訴訟科所處理的訴訟,主要為個人受傷案件,包括交通及工業意外索償、 婚姻及家庭法案件、海事、公司清盤及破產訴訟,為僱員向經濟有困難的公司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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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欠薪等。此外,亦處理很多一般案件,包括業主及住客糾紛、違約及專業疏忽訴訟 等

一九八四年中,該署的律師會為法律援助受助人追回的款項達 6,100 萬元。 獲法律援助的民事案件包括在地方法院、高院原訟庭、上訴庭的訴訟及倫敦樞密 院的上訴案。法律援助申請不獲受理,申請人有權向最高法院經歷司提出上訴; 而倘若不受理的案件為向樞密院提出的上訴,申請人可向專責審裁處提出上訴。至 於刑事案件方面,凡涉及地方法院、高院原訟庭、上訴庭及英國倫敦樞密院聆訊案 件的人士,均可申請法律援助。由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開始,在裁判司法庭中控方 擬將被告人轉解高院審訊的初庭聆訊,被告人亦可申請法律援助。

一九八四年內,刑事案的法律援助申請計為3048 宗,而其中有1837宗獲得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輔助計劃

一九八四年的一項主要新發展,是十月一日開始推行的法律援助輔助計劃。該 項計劃是特別為「夾心階層」而設,協助那些有意採取法律行動,但經濟能力超出 法律援助限額,而對私人執業律師的收費又感到難以負擔的人士。

根據這項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申請人的入息總額每月不超過1萬5千元,而資 產在減去業主自住樓宇價值及其他豁免額後總值不超出10萬元,即有資格獲得法律 援助。目前,該項計劃只處理在高院聆訊的個人傷亡賠償案件,但假如日後該計劃 推行成功,即會擴大處理案件的範圍。

     該項計劃的基金,由政府獎券基金貸款資助。根據該項計劃,接受法律援助的 申請人,必須答允在勝訴後從替其討回的賠款中扣除一筆分擔費撥入該基金;所扣 除的款項須視乎討回的款項及有關案件是否在聆訊之前得到解決而定;最高的扣除 率為121%,而最低者則為5%。預料該項基金日後將會有足夠款項應付支出,無 須外界資助,由獲勝訴的受助人撥入足夠的款項以填補敗訴者的訟費

免費法律輔導及當值律師計劃

香港律師會自一九七八年起,透過一個有大律師公會代表為成員的執行委員 會,推行兩項有關本港市民法律上的福利的計劃。「免費法律指導計劃」主要在民 事法律事項上提供輔導,市民可以電話諮詢方式,獲取多方面的法律錄音資料。而 透過另一項在裁判司署推行的「當值律師計劃」,市民於某些控罪範圍內,更可獲 得律師免費代表出庭。至於被控任何嚴重罪名的兒童,亦可得到同樣服務。上述兩 項計劃在一九八四年得到政府1,483萬元的資助。但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的成員, 亦會以個人身份給予相當可觀的津貼。這足以證明計劃的獨立性及政府與法律界對 幫助有迫切需要人士的熱誠。

現時有 285 位義務律師參與「免費法律指導計劃」,包括有執業律師、大律師 及任職港府的英聯邦律師。市民可在東區、旺角、黃大仙、灣仔、荃灣、沙田、觀 塘和油蔴地政務處晚間中心,得到義務律師服務。而觀塘和油蔴地中心是與區議會 磋商後在一九八四年四月開設。香港律師會正籌劃開設更多的晚間中心,例如深水 埗中心,便可望在一九八五年四月間開設。此外,約有120個志願機構及政府部門 替該計劃接見申請者及詳細記錄其法律疑難,然後提交律師處理,以確保申請者數 日後在其指定的中心會晤律師時,其個案已得到充份研究。現時每周有30位律師獲 安排往各中心服務,而各中心可提供法律指導的名額,經常告滿。

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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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所試辦的「電話法律諮詢服務」,隨着律政司及香港律師會會長在 一九八四年三月主持開幕儀式後,已正式開辦。該服務設有10條電話線路,由有 法律經驗的職員操作,向市民提供每項為時22分鐘的英語或粵語法律錄音資料。 而原有的26項錄音資料已增至50項,並計劃增多25項,務求包括各種基本的法律問 體。每項錄音資料皆由法律專家以深入淺出的方式提供,並定期作出檢討。雖然電 法律諮詢服務時間有限,但公眾的需求甚為殷切,所以在首4個月內已有3萬5千 宗電話諮詢。由於學生在這方面有同樣的需求,律師會已將有關的錄音稿件免費分 發各學校及教育團體,以免現時的10條電話諮詢線路過於繁忙。此外,律師會更計 劃於一九八五年將服務範圍推廣至所有法律項目,以卡式盒帶形式,提供予本港的 學校及市民,藉此增加市民的法律知識和鼓勵市民尋求專業法律指導,例如向「免 費法律指導計劃」求助,解決法律上的問題。

        在「當值律師計劃」方面,目前有383位律師和大律師參與工作,服務範圍遍 及本港8個裁判司署及4個兒童法庭。一九八四年間,有17571位被告人會接受此 項免費服務。凡被控下列9項罪名的人士均可得到當值律師協助:身為三合會會 員;遊蕩;藏有來歷不明物品;外出時身懷偷竊工具;拒捕;藏有毒品;藏有可作 吸食毒品的工具;藏有毒品可作非法販賣用途;藏有攻擊性武器。倘若被告人除上 述罪名外,同時被加控其他罪行,則同樣可獲免費律師服務。該服務亦包括有關遞 解今的聆訊。在兒童法庭方面,服務範圍則包括所有嚴重罪行。此外,免費律師服 務概不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作為給予援助的準則。

法律改革委員會

        法律改革委員會由港督會同行政局任命,負責研究由律政司或首席按察司提出 的問題,然後擬備報告書。該委員會成員包括立法局議員、從事學術教研或執業的 律師,以及社會知名人士。委員會就商業仲裁、票據、服務社會及過失責任 人彼此分擔責任等方面所提出的建議,經已實施;而就藐視法庭及傷亡賠償等專題 而擬備的報告書內的建議,現正逐步付諸實行。有關當局正在研究委員會就同性戀 行為而提交的報告書,預料立法局將在下次會考慮有關的草擬法例。委員會目前 正致力研究保險法例、民事訴訟中的傳聞證據、刑事訴訟中供詞可否予採納為證 據、年齡的法律效應、破壞信用訴訟、不公平合約條款、死因裁判官,以及研究遺 囑及無遺囑的繼承等專題的各方面情況。

對外關係

英國政府與政治顧問的職責

        由於香港是英國屬土,按照政制的規定,港府的任何行動,均須由英國外交及 聯邦事務大臣向英國國會負責。大臣和代表他的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官員,擁有向港 府發號施令的權力。不過,正式發號施令的情形實際上甚少出現,倫敦與香港的關 係良好,着重合作。例如,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日常重要任務之一,是確保英國政 府,特別在其他政府部門制定新政策時,適當考慮到香港的利益和意見(因香港的 利益和意見有時與英國不盡相同 )。

        按照政制的規定,香港的對外關係由英國政府直接負責。例如,英國政府須負 責向各國保證港府進行多項與香港和英國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協議。但香港在處理日 常對外事務上,特別在貿易方面,實際上享有相當大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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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政治顧問是英國外交部的高層人員,借調在香港政府任職,負責就香港對外關 係的政治問題向港府提供意見。政治顧問辦事處是港府與外國及英聯邦政府駐港代 表溝通的主要途徑。

過去兩年,政治顧問及其屬下人員大部分的工作是協助港督處理中英香港前途 問題的談判。政治顧問辦事處現時繼續向港府提供意見,在某些情況下,協調許多 日常事務的工作,較顯著的是促進港府各部門與廣東省(特別是深圳經濟特區)各 有關部門的聯絡。雙方在各個工作範疇建立起緊密而有效的合作,例如開設新的邊 境檢查站及交通聯繫設施,應付環境污染和泛濫問題,以及人民入境、海關、郵遞 及電訊等問題

外貿關係

香港在處理對外貿易方面,相當自由。香港對外貿易關係的基礎,是國際貿易 關稅一般協定;這項協定的基本目標,是解除世界貿易的限制和保障最惠國原則。 香港與紡織品輸入國家談判雙邊限制協議,則以多種纖維協定為基礎;這項協定的 目標,是有條理地發展和擴大紡織品方面的國際貿易

根據國際貿易關稅一般協定的規則,香港旣是(脫離英國)關稅獨立的地區, 便被視作參與這項協定的獨立締約者。但香港亦是英國的屬土,所以英國在國際貿 易關稅一般協定中代表本港發言。英國加入歐洲共同市場時,會通知國際貿易關稅 一般協定,表示英國代表團內一名成員,會繼續代表香港發言。實際上,英國在這 項協定中的發言人,總是一位香港政府官員。這種安排表示香港可以採取與歐洲共 市(包括英國在內)不同的立場。

香港政府海外辦事處

香港政府在英國、日內瓦、華盛頓、布魯塞爾和紐約均設有辦事處。上述海外 辦事處中,以香港政府駐英辦事處的規模最大,職務範圍最廣。該辦事處除代表香 港與英國政府各部門、國會議員以及與香港有關的宣傳媒介和組織直接聯絡外,還 負起一系列的特別職務。該辦事處負責為香港政府及皇家香港警務處在英國進行招 募,並負責監督深造訓練課程。該處經常注意英國工商業發展、經濟情況及官方對 國際貿易政策的意見,然後向港府指出香港可能遭受的影響。該處設立的促進工業 投資事務所,就本港工業投資的機會向英國行提供意見。該處的另一部門則與留 英香港人保持聯絡,協助解決其居留英國或其留港家屬及其在港利益的問題,更為 訪英的香港居民就其所遇到的問題提供意見及援助。該處設有完善的新聞及公共事 務組,負責宣傳工作,向英國人民報導香港的情況。此外,還有學生組照顧留英香 港學生的利益,以及在倫敦主辦香港學生中心。

     至於其他的海外辦事處,除了代表香港辦理範圍更廣的事務以外,主要工作是 處理香港在所駐國家內的商務。駐日內瓦辦事處,藉着英國代表團成員的身份,在 國際貿易關稅一般協定,以及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中,代表香港處理有關事宜。 上述協定和會議,以及其他駐日內瓦國際組織的評議所引起的發展,一直由該辦事 處加以檢討。駐布魯塞爾辦事處代表香港爭取在歐洲共同市場和共市成員國(英國 除外)的經濟和有關利益。至於駐紐約和駐華盛頓的辦事處,則負責檢討美國國內 的經濟和其他發展,以及可能影響香港一般經濟利益(特別是香港與美國貿易)的 建議法例和規例。各海外辦事處在公共關係方面,所起的作用亦日益廣泛。本港駐 海外辦事處詳情見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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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商仁

        本港經濟極須倚靠產品出口,一九八四年多個主要貿易市場經濟復甦,使本港 製造業得以繼續欣欣向榮,其中以美國的經濟復甦,使本港獲益最多。一九八四年 本港產品出口總值達1,379億3,600萬元,較一九八三年增加32%。

        香港成為享譽國際的工商業中心,實在基於多個重要因素。這些因素仍然不斷 發揮作用,其中包括實施自由企業和自由貿易的一貫經濟政策,所得稅和利得稅的 稅率甚低,工人勤奮敬業,工商業基本設施精密先進,現代化的海港效率甚高,而 且本港擁有世界第三大貨櫃港,地點適中並設有電腦化貨運大廈的機場,此外尙有 優良的全球通訊設備。香港不設進口關稅,僅向煙草、酒類、甲醇和若干碳氫油類 徵稅。除專利巴士外,汽車首次登記時亦須繳稅。

        在經濟方面,政府除直接提供服務或與私營的公用事業公司和獨立團體合作, 以提供所需的基本設施外,其主要任務是確保本港有一個穩定的經濟體系,使工商 業活動能在牽制最少的情況下順利進行,以收良好功效。通常政府只在經濟或社會 方面確有需要時始行干預,對於製造商既不給予津貼,亦不提供市場保護。

工業發展及工業用地

        製造業是本港經濟的支柱,佔本港生產總值22%,而佔受僱人口總數38%。據 估計,本港製造的產品中,接近90%最後出口外銷。以生產消費品為主的輕工業, 是本港主要的工業。紡織、製衣、電子、塑膠、玩具、鐘錶等工業所僱用的人力, 約佔本港工業總勞動人口的68%。上述工業的出口,約佔一九八四年本港產品出口 的75%,這個比例有可能維持下去。不過,本港的工業界會大事更改產品的類別和 改善產品的質素,開始生產先進的新產品系列,而停止製造很多較簡單的產品系 列,部分是由於亞洲區有些地方用低成本製造產品與香港競爭,至於成衣及紡織品 方面,則部分由於香港的主要市場實施各類形的保護主義,本港對其所施加的壓力 作出反應,因而轉製高级成衣及紡織品。

        香港工業邨公司是一個法定機構,於一九七七年三月成立,從事發展及管理各 工業邨。興建工業邨的目的,在容納科技水平較高,但不能如本港大部分工業一樣可 在普通多層工廠大廈內經營的工業。大埔工業邨首兩期工程現時提供46公頃土地, 分配予多種工業,至於目前在興建中的第三期工程,可望於一九八七年再供應土地 20公頃。設於元朗的第二個工業邨,則另外供應土地67公頃。

        至一九八四年底,該公司共接獲226項申請,其中82項已獲批准,38家公司已 在大埔及元朗兩處工業邨獲批租工業用地。該公司經營六年以來,會以固定地價提 供土地,所訂價格有時變動,以便將工業邨的建造成本和市場情況計算在內。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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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八四年內,該公司實行多項新措施,包括修訂遴選及租用條件,目的在吸引更多廠 戶使用工業邨的土地。

除提供地盤子工業家興建適合本身需要的工廠大廈外,香港工業邨公司亦提供 預先建成的廠房,供有意盡快開始生產的工業家購買或租用。這類標準工業大廈設 備完善,樓高4層,單位結構極具靈活性,以適合有意租購者的不同需要。

除工業邨外,政府在一九八四年內出售8幅工業用地,總面積達49863平方 米。政府並繼續興建多層工廠大廈。這類大廈單位原用以安置受遷拆行動影響的寮 屋工場,但由一九八四年一月起,亦公開接受工業家申請購用。年內,有1座這類 大廈落成,內有單位1045個,每個單位面積為25平方米。

工業發展委員會

     工業發展委員會於一九八三年十月成立,由財政司任主席,成員包括工商界代 表、專上教育機構人士及公務員。該委員會的工作,是審議其職權範圍內各項與工 業有關的事項。該委員會轄下有3個小組委員會協助其工作:工業發展計劃小組委 員會負責考慮工業界的需要,例如透過技術經濟研究及市場調查研究而考慮業內人 士的需要,又負責監督各項工業發展計劃;工業科學及技術支援小組委員會須就各 項與工業有關的科技問題提供意見,包括為工業界提供技術資料;工業基本設施及 支援服務小組委員會負責考慮其他與政府提供工業基本設施有關的一切問題,這些 基本設施必須是恰當的,以便本港的工業可以順利發展。

     年內,工業發展委員會及各小組委員會,繼續致力改善各項為工業界提供的工業 輔助設施與技術支援服務。

     政府的標準及校正實驗所,在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正式啟用。該實驗所訂 定若干測量標準,供本港製造商參考之用,而這些標準均以國際標準為依歸。實驗 所提供一項校正服務,主要為迎合電器及電子製造商的需求。

     為推行檢定實驗所的認可事宜,當局已於年內展開工作,奠下重要的基礎。同 時,工業發展委員會委託機構進行的一項引進外國科技的研究,亦告完成。此外, 較早時由委員會委託進行的兩項研究,分別有關電子業及輕金屬機械工程業者,亦 已有結果。委員會一併考慮上述研究的建議,以及工業自動化是否可行的問題;其 後決定採取統一的辦法,有效地統籌實施各項支援工業的建議。此外,委員會又着 手委託機構進行有關塑膠業的技術經濟研究。至於由兩所大學及香港理工學院主持 的3項微型電子計劃,則目前仍在進行。

促進工業投資

     工業署繼續與各大工商機構緊密合作,透過一套有多項推廣活動的計劃,鼓勵 本港及海外的工業家在香港投資。該等推廣活動概由工業署總辦事處的集中處理服 務組,以及該署分別設於東京、倫敦、史圖加及三藩市的4個工業投資促進事務所主 辦。一九八四年內的主要活動,包括組織一系列促進工業投資的代表團訪問美國、 英國、西德、日本、澳洲、法國及意大利等國家。訪問美國、英國及西德的代表 團,成員包括本港一些工業家,他們正好把握此等機會與有意投資的外商面談,並 對他們的行業在外國最新的發展加深了解。訪問美國、英國及澳洲的代表團,領隊 均是本港知名的工業家。年內,工業署署長會在英國3個研討會上發表演辭,此外

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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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東京、大阪、溫哥華、蘇黎世及科隆等地演講。工業署署長在溫哥華發言的場 合是太平洋區經濟理事會國際會議。該署其他人員年中亦會多次在香港及外地向工 商界人士演講。

工業署的工業投資促進計劃的其他活動,包括參加漢諾威展覽會,如往年一 樣,工業署在該展覽會設有自己的攤位。此外,工業署還在北美洲、歐洲、日本及 新加坡等地參加多個重要的工商業展覽會。該署派駐海外負責促進工業投資的人 員,年內又四出訪問他們所負責的區域,訪問的目的在於宣揚香港作為設廠基地的 種種優點。

工業署續有在本港透過各工商團體,又藉着與個別工業家接觸,以及參加其他 本地團體所舉辦的研討會及公開會議等,向各界宣傳該署的各項工業促進服務。

工業署在本港及海外負責促進投資的工作人員,還有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與有 興趣在本港投資製造業的個別商號接洽,並處理有意投資人士所提出的許多查詢。 工業署在一九八四年共接獲 830宗來自世界各地,有關工業投資的詢問;而至十二 月底,該署的促進投資檔案中,490 間商號表示會積極考慮投資。

年內,工業署為促進工業投資,着手製作一套新影片,該片拍攝的目的是要鼓 勵外商選擇香港作為他們在東南亞的設廠基地。

對海外廠家而言,香港仍是投資的好地方。外商在本港工業方面的投資,數美 資最多,佔投資總額54%左右;日資居第二位,佔21%;英資則居第三位,約佔 7%。一九八四年年中一項調查顯示,有外資參與的商號僱用的工人約有8萬9千 名,佔本港工業僱員總人數10%左右。這些商號的產品總值超過272億900萬元, 其中 186 億 1,800多萬元為出口貨品,約佔本港產品出口總值18%。這些商號主要 出品電子、電器、建築材料、紡織品及成衣、食物及飲料,以及化學製品等。

香港日本貿易合作委員會與設於日本的兩地貿易促進委員會繼續密切合作。年 內,該委員會會協助及支持工業署在日本促進工業投資,除此以外,該委員會又組 織了兩個代表團訪問日本,其中一個還邀得港督以主賓身份參加。

紡織業及製衣業

紡織業和製衣業是本港最大的工業,僱用員工約佔本港工業僱員總數41%,出 口額約佔本港產品出口總值40%。紡紗業及織造業在一九八四年的出口業績,較一 九八三年有很大進展。儘管香港與其最重要的海外貿易夥伴所達成的協議,仍然對 本港的出口貨品施加限制,不過,製衣業的出口收益仍比一九八三年為多。一九八 四年本港紡織業及製衣業出口總值達553億4,500萬元;一九八三年則為414億 4,800萬元。

一九八四年的棉紗產量達1億3600萬公斤;一九八三年則為1億 4100 萬公 斤。一九八四年人造纖維紗和混棉人造纖維紗的產量達2千萬公斤;一九八三年 則為 2700 萬公斤;精紡毛紗的產量達400萬公斤,上一年則為300萬公斤。各種 港產紗線大部分供本港使用。

本港織造業有織機19516部,一九八四年生產各種纖維和混合纖維織物共7億 900萬方米;一九八三年則為7億800萬方米。大部分產品為棉織品,佔總產量 92%。港產布疋出口的數量不少,但大部分在本地織造和整染的布疋都供本地製衣 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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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一九八四年本港輸出針織物2300萬公斤,其中27%屬人造纖維或混棉人造纖 維織物,72%是棉織品;一九八三年的輸出量為1900 萬公斤。此外並有大量各種 針織物供本地製衣廠使用。

整染業為紡紗業、纖造業和針織業提供先進的輔助服務,處理大量須要漂染、 印花和加工的紡織品,進行的工作包括紗線收縮、多色滾軸印花及絲網印花、轉 印、布料預縮、永久壓褶和聚合處理。

     製衣業是製造業規模最大的行業,僱用工人300873名左右,約佔本港工業總 勞動人口的33%。一九八四年港製成衣出口總值達467億1,400萬元;一九八三年 則爲 343 億 6,500萬元。

其他輕工業

     電子業在一九八四年表現出色;以出口貨品總收益而言,仍高踞本港製造業第 二位。一九八四年電子產品出口總值達246億2,400萬元;一九八三年則為185億 3,200萬元。全港有電子廠1441家,僱用工人106413名。產品種類繁多,包括集成 電路、集成電路晶片、微型電子組件、半導體、液晶顯示器、石英晶體、多層印刷 線路版、電腦記憶系統、微型電腦、電腦組件及外圍設備、電子計算機、收音機、 錄音機、電視機及配上數字針盤的電訊器材、無線電話及內置記憶系統的電話等。 由於許多其他工業的消費產品,特別是玩具業和鐘錶業方面,已廣泛應用電子技 術,故越來越難劃定電子業與其他工業的區別。

     塑膠業在一九八四年有優良的業績,塑膠品出口總值達123萬 500萬元;一九 八三年為81億元。全港有塑膠廠5426家,僱用工人92355名,產品以玩具為主。 香港在供應玩具方面仍高居世界首位。

     一九八四年鐘錶業的業績尙佳,出口總值達92億2,700萬元,一九八三年則為 85億6,600萬元。全港共有1904家鐘錶廠,僱用工人41822名。產品包括機動及 電子鐘錶、錶殼、錶面、金屬錶帶、已裝嵌銀機和各種原料製成的錶帶。

     其他重要的輕工業產品有旅行用品、手袋和同類產品,金屬製品、首飾、家庭 電器用品、電動機械、儀器和用具及光學和攝影器材等。

重工業和保養工業

     本港船廠提供優良的修船服務,取價廉宜,亦建造不同類型的船隻;青衣島有 數間大規模的造船廠和修船廠,為航運業服務及建造鑽油台供勘探之用。

     本港貨櫃碼頭在一九八四年內共處理相等於 210 萬個20呎長的標準貨櫃單位, 使香港成為全球三大貨櫃港之一

本港飛機工程業享譽國際。飛行亞洲各地的航機大多在香港保養、檢查和修理。 機器、機械工具和零件製造業,除供應產品給本港其他工業外,對本港的出口 貿易亦有貢獻。主要產品有容量達9070克的塑膠業用吹模、射模和擠壓模型機, 此外並有電動壓機、車床、鉋床和鑽床、打磨機、印刷機、針織機和整經機,以及 電鍍器材。

工業署

     工業署轄下有4個部門。環境及資源部致力於照顧工業界的利益,處理的問題 種類繁多。該部與本地的工商團體保持緊密聯絡,以便向有關的政府部門轉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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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具體的工作包括監察原料供應情況(尤其是燃料及其他必需的石油產品)及提供 充足的基本設施,包括確保本港對內對外的貨運費用公平合理,以保持貨運暢順; 研究工業對人力的需求及檢討保護環境的法例對工業的影響

工業發展部負責處理與促進工業投資有關的政策,包括訂定促進投資的全盤策 略。該部並與工商團體統籌編訂促進工業的計劃,又就工業用地事宜,向政府提供

意見。

工業促進諮詢部負責向有意投資的人士提供有關香港的詳盡資料,並在他們評 估應否在本港展開投資計劃及實際在本港設廠時,給予協助。該部更與設於倫敦、史 圖加、三藩市和日本的海外工業投資促進事務所,保持聯絡。

科學及技術部由多個單位組成,包括工業發展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就海外的標 準要求,向工業界提供意見的標準科;負責有關度量衡法例的度量衡科;工業署的 標準及校正實驗所;此外,還有一個小規模的秘書處,負責推行實驗所認可計劃。

對外貿易

        一九八四年商品貿易總值為4,448億1,100萬元,較一九八三年增加32%。入 口總值上升27%,共達2,233億7千萬元;本港產品出口增長率為32%,總值 1,379億3,600萬元。轉口貿易額則達835億400萬元,增長率為48%。本港產品出 口及轉口貿易總值達2,214億 4,100 萬元,增長率為38%。對外貿易統計數字的摘 要見附錄三及附錄四

        全港 530 多萬人口和各類工業的需要,幾乎全賴外地輸入的物資供應。一九八 四年原料及半製成品的入口總值達997億4千萬元,佔全年進口總額45%。主要的 入口貨品,計有電晶體、二極管、半導體及集成電路(93億4,600萬元)、人造纖維 布料(89億 6,700萬元)、棉布(66億4,700萬元)、鋼鐵(56億400萬元)、塑膠模料 (54億4千萬元)與鐘錶機、鐘錶殼及其他零件(47億2,500萬元)等。

消費品輸入總值共583億8千萬元,佔進口總額26%。主要的輸入消費品計有 衣物(116 億 1,300萬元)、收音機、電視機、唱機、唱片、擴音機和錄音機(65億 8,800萬元)、鑽石(39億5,900萬元)、錶(36億3,100萬元),以及嬰兒車、玩具、 遊戲和體育用品(21億8千萬元)

        進口的機器及生產設備共達327 億8,100 萬元,佔進口總額15%。其中大部分 為電動機器(52億8,100萬元)、運輸設備(44億6千萬元)、辦公室機器(40億6,600 萬元)、電腦的電子組合零件(25億8,500萬元)與紡織機器(11億1,200萬元)

進口的食物共值206億8,100 萬元,佔進口總額9%。進口的主要食物包括魚 類和魚類製品(32億300萬元)、水果(27億2,800萬元)、肉類和肉類製品(26億 8,700萬元)與蔬菜(22億2千萬元)

一九八四年內,礦物燃料、潤滑油和副產品類輸入總值約為117億8,800萬元, 佔進口總額5%。

年內,中國和日本為本港進口貨的主要來源地,分別佔總額的25%及24%。單 是中國便供應了45%的本港進口食品。美國位列第三,佔進口總額的11%,跟着下 來的是台灣、新加坡、英國、南韓及西德。

        一九八四年內,本港的出口貨品仍以成衣為主,總值達467億1,400萬元,佔 本港出口總額34%。其他製成品,主要為塑膠玩具及玩偶、首飾、金器與銀器及人 造花,總值達 218億3,800萬元,佔本港產品出口總額16%。電動機械、儀器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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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主要包括電晶體、二極管與家庭用品,出口總值為114億7,900萬元,佔出口總 額8%。電訊、錄音及重播儀器與設備的出口總值為110億200萬元,佔本港產品 出口總值8%。其他重要的出口貨物包括攝影器材設備、光學器材及鐘錶(佔總額 8%)、辦公室機器和自動處理資料儀器(6%)及紡織品(6%)。

     本港出口貿易的動向和水平,深受各主要海外市場的經濟狀況和商業政策影 響。一九八四年內,輸往美國及歐洲共同市場的產品佔本港產品出口總額64%。美 國為最大的市場(總值613億7,400萬元,佔本港產品出口總額44%),其次是中國 (112億8,300萬元,佔8%)、英國(104億9,700萬元,佔8%)及西德(95億2,200萬 元,佔7%)。本港輸往日本及加拿大的本港產品總值分別增至51億5,100萬元及 45億1千萬元,日本佔本港產品出口總額4%,加拿大亦佔3%。其他重要市場有 澳洲及新加坡。

     年內,轉口貿易繼續增加,佔本港產品出口及轉口總額38%。主要轉口貨物為 紡織品 (總值 127 億 800 萬元);電動機械、儀器及用具(83億8,900萬元);成衣 (61億8,400萬元);攝影器材設備、光學器材及鐘錶(總值50億8,900萬元)。這些 轉口貨物的主要來源地為中國、日本、美國及台灣。最大的轉口市場計有中國、美 國、台灣、日本和新加坡。

國際貿易關係

     香港一向主張自由貿易。本港對外貿易關係政策旨在進行自由貿易時,維護本 身權利及履行本身責任。其中若干重要的權利和責任,在各項雙邊協議及國際關稅 及貿易一般協定、多種纖維協定等多邊協約內均有明文規定。

紡織品

     紡織品貿易是受限制的主要項目。香港輸往奧地利、加拿大、歐洲共同市場、 芬蘭、挪威、瑞典、瑞士及美國的紡織品,均受到雙邊協議限制。這些協議是根據 多種纖維協定而達成,其中有3項在一九八四年內簽訂或透過重新談判而達成。

經過兩年4個回合的談判後,香港終於與挪威達成協議。這項協議由一九八四 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三年;而挪威根據國際關稅及貿易一般協定第十九條的規 定,從一九七九年開始對香港若干紡織品採取的入口限制措施,遂得以撤除。

     香港與芬蘭簽訂為期兩年的協議,在一九八四年七月屆滿。雙方在四月間進行 磋商,達成新協議。新協議有效期由一九八四年八月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所涉及 的紡織品類目與前無異。

     香港與瑞士簽訂的協議有效期再延長一年,至一九八五年六月為止。協議規定 香港輸往瑞士的若干成項目須依照出口授權書制度辦理。

     一九八四年內,美國有兩項重要發展,相信會打擊及削減從香港輸入的紡織品。 首項發展是自列根總統在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一項宣佈後,美國不斷要求 香港限制紡織品出口;次數之多,前所未見。次項發展是美國政府在八月三日公佈 多條臨時規例,管制世界各地紡織品的輸入。

     香港與美國簽訂的紡織品協議(有效期由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七年),對39類紡 織品實施特定限額管制,並規定所有其餘類目須受出口授權書制度管制。根據出口 授權書制度,當美國於任何一年內認為從香港輸入任何類目的數量擾亂其市場時, 可提出與香港進行磋商,訂立一個適當的限制水平。自列根總統在一九八三年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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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作出宣佈後,美國已先後16次對香港紡織品出口叫停。香港每次均應美國所請, 就有關類目進行磋商。磋商結果多數為實施限額管制(5次)或同意限額管制(8 次),但亦有3項叫停被撤回、7項未有結果。

        根據八月三日公佈的臨時規例,美國單方面行使權力,決定入口紡織品來源地 的問題。臨時規例規定,入口紡織品須具備多份額外的證明文件,以致商業上的機 密資料亦須公開。由於上述規例,出口商再不能肯定根據雙邊協議正式獲發出口證 的貨品,在運抵美國時可以獲准進口。香港根據多種纖維協定而輸往美國的所有紡 織品都受到上述證明文件的規例影響;而世界各地根據多種纖維協定輸往美國的貨 品,亦有七分之一受到有關來源地的新規例影響。香港認為新規例違反了多種纖維 協定及港美雙邊協議,理應撤除。該等臨時規例已訂於一九八四年底時予以檢討。

        九月及十月間,國際貿易及關稅一般協定理事會及該協定轄下的紡織品委員會 會舉行會議,討論新規例所帶來的影響。會議反映出所有代表團對新規例的不滿 還特別指出該等規例應予撤回,或至少應暫緩執行,直至全面檢討工作完成為止。

香港續與多種纖維協定的其他發展中出口成員國(較落後國家)保持聯繫。年 內,若干國家及地區開始簽署接受有關設立國際紡織品及成衣局的協定。該局旨在 促進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紡織品貿易方面的權益。香港亦為簽署該協定的地區之一。

非紡織品貿易

法國限制入口數量:法國一直單方面對從香港輸入的8類產品,包括石英錶, 實施數量限制。繼多次與法國及歐洲共同市場委員會磋商未果後,香港在一九八二 年八月向國際關稅及貿易一般協定投訴,要求對此事作出裁決。國際關稅及貿易一 般協定在一九八三年七月裁定法國所施行的限制毫不合理,並建議終止此等限制,

在國際關稅及貿易一般協定作出裁決後,法國撤除對3類產品的限制,並增加 2類產品一九八四年度的配額。至於石英錶方面,歐洲共同市場委員會循內部程序 商議,決定援引國際關稅及貿易一般協定第十九條的規定,暫時准許法國對入口的 數字石英錶實施限額管制;所訂定的全球入口配額有效期為3年,由一九八四年四 月二十日開始。香港以數字石英錶的主要供應商身份,在一九八四年九月與歐洲共 同市場委員會就是項保護措施進行磋商。

普及特惠稅計劃:大多數先進國家均推行普及特惠稅計劃,對發展中國家及地 區的產品提供免稅或低關稅待遇,從而協助此等國家輸出更多產品。除芬蘭外,所 有實施上述計劃的先進國家,均將香港列為受惠地區。然而,香港若干製品卻不能 享受澳洲、奧地利、日本、挪威、瑞士及美國所實施的特惠稅計劃。上述國家未能 對香港一視同仁,因此香港不斷就此與有關政府進行磋商。

美國現行普及特惠稅計劃已於一九八五年一月期滿;新計劃隨即生效,為期 8÷年。新計劃仍將香港列為受惠地區之一。加拿大普及特惠稅計劃於一九八四年 七月續期10年,即至一九九四年為止。該計劃續期後,香港仍然是受惠地區之一。

出入口文件

香港是自由港,故出入口簽證手續,力求簡便。所有紡織品出入口,均須領有 貿易署簽證。貿易署執行這項規定的原因,是香港須履行國際義務,限制紡織品出 口,以及須監察輸入的紡織品,確保該等貨品與紡織品出口管制制度並無抵觸。而 為保障人體健康或安全的理由,少數如藥品之類的非紡織品出入口,亦須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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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符合各國海關的要求,香港實施產地來源證的制度,凡香港出口的貨品,均 須註明產地來源。貿易署負責管理這個制度,保障其信譽,以及按需要簽發產地來 源證。政府亦授權若干機構簽發產地來源證,計有香港總商會、香港印度商會、香 港工業總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及香港中華總商會。

貿易署

香港與各國政府的貿易關係,由貿易署負責。貿易署亦施行各項貿易政策及 協議,並辦理出入口簽證及產地來源簽證。在一切貿易政策事宜上,貿易署署長聽 取貿易諮詢委員會及紡織業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兩會均由港督委任,由工商司出任 主席。

貿易署轄下設有5個部門。3個部門負責處理香港與各貿易夥伴的雙邊貿易關 係,其工作包括展開貿易談判,實施紡織品協議,蒐集和發佈有關可能影響本港的 種種發展的消息,尤其是與香港主要市場貿易政策有關的;這三個部門的工作範圍 以區域劃分。第四個部門負責香港對外的多邊貿易關係,例如本港參與國際貿易及 關稅一般協定,及有關多種纖維協定的談判。第五個部門則負責一般事務,簽發產 地來源證,非紡織品出入口簽證,及食管制計劃。

貿易署的工作得香港政府駐倫敦、布魯塞爾、日內瓦、紐約及華盛頓等地的海 外辦事處協助。詳情見附錄二。雖然這些辦事處的事務主要與貿易有關,卻由本港 布政司署兩局及行政科管轄。這些辦事處代表香港執行日常對外貿易工作,並報導 可能影響本港的最新國際發展。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的組織包括海關部隊與行政及貿易管制部。

海關部隊是受紀律約束的隊伍,隊員必須穿着制服。其主要職務為執行與應課 稅品、毒品、出入口管制及保護版權有關的香港法例。有關海關部隊工作的詳情見 第十四章公共秩序。

行政及貿易管制部負責收取有關進出口貨品的貿易報關單、從價稅和成衣; 例行視察申請產地來源證、出入口簽證、貿易報關單、艙單、儲備物品證書的工廠 及檢查有關貨物;並調查有關進出口的欺詐案件,執行商品說明條例及版權條例 有關設計版權的條文;以及處理有關貿易的投訴

在一九八四年內,該部完成51003項工廠視察與貨品檢查工作、1117項申請 普及特惠稅(甲種證書)貨品的成本計算覆核工作,以及28061項與貿易報關單及 艙單有關的諮詢及鑑定工作。該部亦附帶進行7022項估計,由此而收取的從價稅 及行政處分罰款達293萬元。

該部亦完成 1619項調查,結果有關人士被判處罰款的數額達740萬元,被判 處的徒刑最高達八個月。當局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檢獲市值達3,200萬元的货物, 並沒收總值 490萬元的貨物。

香港貿易發展局

香港貿易發展局為法定組織,負責促進及拓展本港海外貿易,並向外宣傳與香 港通商的各種機會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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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主席由港督委任,其他16名成員包括各大商會代表、工商界領袖及兩位高 級政府人員。該局經費來源包括向本港出入口貨物(入口糧食除外)徵收的從價稅 淨額及其他雜項收入,例如廣告費及銷售刊物所得款項。

該局自一九六六年成立至今,除本港總部及在荃灣設有辦事處外,並已建立了 國際貿易網,在全球各地開設25個辦事處。各辦事處負責處理一切商務詢問,提供 最新的貿易及經濟資料,並向有意與本港發展貿易的商家提供意見。海外代表及顧 間人員,亦可安排該等商人與貿易諮詢部電腦登記內的任何本港廠家及出口商接洽。

該局人員在一九八四年廣泛推行貿易促進計劃,舉辦超過80項主要國際活動。 在美國,該局會舉辦一項綜合活動,包括時裝表演、產品展覽及經濟訪問,以配合 在紐約舉行的全國零售商協會周年大會;在拉斯維加斯舉行的冬季電子消費品展覽 會;在芝加哥舉行的夏季電子消費品展覽會;紐約的美國玩具展覽會;芝加哥的全 國金屬器具展覽會及紐約優質產品展覽會;另外,又在邁亞密舉辦了「香港製成品」 展覽會。

在歐洲,該局參加紐倫堡的國際玩具展覽會、慕尼黑國際貿易展覽會、慕尼黑 運動裝備展覽會、法蘭克福國際春季展覽會及伯明罕春季展覽會;此外,又舉辦一 個鐘錶珠寶展覽會,以配合在巴塞爾舉行的瑞士工業展覽會

在該局率領下,本港多個商業團體會前往美國、歐洲、中國、中東及日本訪問, 藉以加強舊有的或建立新的貿易聯繫。該局亦會接待來自30個國家以上的150多個 訪問團,其中大多來自英國、美國、西班牙、北歐國家、日本、中東、奧地利、澳 洲及中國。

該局會贊助數個經濟訪問團往外國訪問,加強與當地政府高級人員及工商界領 袖的高層聯繫,以協助擴展貿易機會。一個由港督率領,成員包括數位行政及立法 局議員的訪問團會訪問紐約,該次訪問為「現代潮流:五爪金龍的重現」的活動的 一部分,該活動還包括時裝表演及產品展覽會。是次展覽會展出產品超過3千件, 為貿易發展局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展覽會。這些活動均為配合美國的全國零售商協 會第七十三屆周年大會而舉行。

在時裝方面,本港一流設計家所設計的衣物會在倫敦的夏洛詩百貨公司及於上 述活動舉行期間在紐約展出。夏洛詩百貨公司更在年內舉辦「香港產品月」,在公 司各部門展出香港產品,包括時裝在內。貿易發展局亦會參加法蘭克福的皮草展覽 會及在布達佩斯舉行的匈牙利國營公司針織品展覽會(展品包括針織及非針織品)。

為增加本港成衣輸往日本起見,該局首次在日本舉行香港皮草展覽會,並與愛 克集團合辦一項展銷活動,假座該集團遍佈全國的百貨公司舉行。此類展銷活動已 是連續第二年在日本舉行。

在香港,該局更主辦一次女士便裝展覽會及第十屆香港玩具及禮品展覽會,並 為香港電子產品展覽會及第三屆香港鐘錶展覽會擔任顧問。上述4個展覽會均在十 月舉行。

貿易發展局出版6種刊物,分銷至173個國家,計有報導一般產品的「香港企 業」月刊;特別介紹家庭及金屬器具產品的「香港家具」月刊;在每年十月出版以 配合香港玩具及禮品展覽會的「香港玩具」年刊;在一九八三年榮獲英國工業編輯 協會(BAIE)所辦比賽最高榮譽獎的「香港時裝」半年刊;報導本港新聞及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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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每期均以空郵寄出的「香港工商」,該刊物亦在一九八四年榮獲英國工業編輯協會 所辦比賽的獎項;以及年內面世的「香港鐘錶珠寶」,該份年刊在世界各地舉行的 鐘錶珠寶展覽中均有分發。

     年內,經已電腦化的貿易諮詢組共處理10萬宗以上的海外貿易諮詢事項。研究 部則繼續出版特別市場調查及詳盡的產品報告,詳細說明本港出口產品在海外的銷 售機會。

     一九八四年四月,該局總部遷往位於灣仔鷹君中心較大的辦事處。十二月,該 局與一個私人發展商簽署合約,由該發展商承建一個展覽/會議中心及與配合的 設施,包括兩間酒店及一幢33層高的商場及辦公室大樓。該中心位於灣仔海傍,佔 地2.96公頃,由港府以私人協約方式免地價批出土地。綜合大樓建成後將命名為 「香港國際展覽中心」,由貿易發展局保留7萬3千平方米的用地,包括兩層展覽 場館、一個可容3千人的會議大堂和一個可容 800人的禮堂。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由香港政府經辦的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為香港的製造商及出口商提供保障, 以免他們因為以信用方式向外地買家供應貨物及服務,但未能獲得付款而蒙受損失。

     該局為出口商提供保障,入口地區及買家發生問題時,受保人可獲90%的賠 償。年內,利用該局設施的人士續增。由於本港輸往主要工業國家的貨品復增,該 局的業績亦出現大幅度的增長。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為各種短期信用和付款方式,例如「掛帳」發票、承兌交 單、付款交單以及若干信用狀提供保障,信用期可長達付貨後180天。該局所提供 的保障,還包括以中期或長期信用放款方式(即在5年或更長時間內分期攤還貨 款),協助輸出生產設備及類似設備。該局向客戶提供信用管理服務,並藉着國際 信用資料網,查核保戶的所有海外買家的信用。該局保存約4萬個海外買家的貿易 及財政紀錄;這些機密參考資料為本港所保存的同類資料中最齊備者。

     該局接受出口商投保,為本港出口貿易提供資金的銀行亦因而受益;如該等銀 行的出口商客戶已向該局投保,即可授權該局將任何賠償款項付予為其提供資金的 銀行。此外,如有製造商以中期至長期信用放款方式輸出生產設備或類似設備,需 要銀行提供資金,該局亦願意協助,向銀行簽發無條件保證書,作為最有力的擔 保。該局作出保證後,不論海外買家為了何種原因阻延付款,亦有責任付出全部過 期未付的分期付款及利息。

     作為信用保險業國際總會的會員,該局取得關於國際經濟形勢的最新機密估計 資料,以及有關會員國家輔助出口工業所用的技巧。

該局的實收資本為2千萬元,由政府撥給;此外,該局因保險業務及所作保證 而承擔的負債額,悉由政府擔保。目前的法定最高負債額為35億元。該局並無接受 任何政府補助,其日常經營方式與一般商業機構無異,推銷服務時亦在商言商。

該局在一個12人組成的諮詢委員會指導下,獲益良多。該委員會的成員包括9 名來自私營企業的知名人士和3名政府高級人員。

一九八四年內,該局承保的貨物和服務總值接近58億元,獲得超過3,200 萬元 的保險費。約134宗索償事件獲得賠償,賠償總額達1,850萬元。年內該局更推出新 綜合貨運保單,向該局的保戶提供更全面的服務。

該局年內亦加強電腦化的發展,向保戶提供更有效率和更簡便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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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暨促進中心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是一九六七年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進一步提高本港工業的 生產力促進局由一位主席及20名委員組成,全部由港督委任,分別代表管理階 釐、勞工階層、學術界、專業人士及與生產力事務有密切關係的政府部門。每年的 經費,部分由政府津貼,部分來自為客戶服務的收費,

        促進局的執行機構是香港生產力促進中心,該中心負責提供工業與管理顧問以 及生產過程控制服務。促進中心舉辦的訓練課程遍及工業技術、管理技術及電腦資 料處理等範圍。中心又主辦工業展覽會與海外考察團,並提供技術資料服務。政府 接納經濟多元化諮詢委員會的有關建議後,生產力促進中心所擔當的任務亦隨而擴 大,在提供工業扶助服務方面負起更廣泛的責任。

促進中心的設備包括9間課室、電腦資料處理系統、微型電腦應用實驗室、廉 價自動化組、工業化學分析實驗室、金屬表面處理實驗室、熱處理組、壓鑄組、環 境控制實驗室、技術參考圖書館及聯線資料尋索服務。

        年內,工業發展委員會委任一個由工商司任主席的特別工作小組,就生產力中 心對電子業進行的研究報告所提出的特定建議詳加評核。工作小組原則上支持生產 力中心的建議,並決定向電子業及主要工商團體徵詢有關建議中建立設備及籌措經 費方法的意見。此外,促進中心亦已完成由工業發展委員會委託進行的引進科技研 究報告書。

        多個製造行業、政府部門及第三級服務行業對生產力中心工業顧問服務的需求 續有增加。生產力中心完成逾260項顧問服務,其中包括可行性研究、生產管理、 人事招聘及多項技術扶助服務。在金屬發展顧問方面,中心為客戶完成約2千項 熱處理及金屬表面處理顧問服務,藉此協助本港公司不但以低廉價格,更以高級品 質與對手競爭市場。

        中心的微型電腦應用實驗室,繼續致力推廣在生產過程控制應用微型電腦,及 爲嶄新微型電腦結構產品提供設備。生產力中心更就優先範圍進行有限度發展工 作,發展工程成功後,該等提高生產力系統將可為整體工業界服務,使本港各廠家 均能受惠。年內,中心成功地為本港廠家發展兩部具有效率的電腦輔助設計系統: 其一是為製衣業研製的電腦輔助放碼系統,另一則為電子業研製的電腦輔助電路板 設計系統。在電腦資料處理方面,中心承擔28項工程,其中包括系統研究及應用軟 件發展。至於環境管理方面,中心為工業界承擔多項控制服務,包括廢水處理、空 氣污染控制、固體廢物處理及噪音控制等。

        生產力中心推行一項工業界聯絡計劃,透過直接聯絡方法,加強中心與工業界 兩者間的聯繫與溝通。年內,中心進行一連串聯絡訪問,造訪多個區議會及工商團 體。中心又藉公開研討會及演講,向多個分區委員會及工業團體介紹專為工業界提 供的服務。此外,該中心又舉辦約330個訓練課程,其中包括有關管理各方面問題 的課程;高級程序編纂課程;電腦資料訓練課程;及為各種工業而設的多元化技術 訓練課程;學員人數達6700名。年內,中心主辦兩個展覽會,分別為微型電腦技術 展覽會,產品表面處理及環境污染控制展覽會。中心又先後主辦工業機械人之應 用、品管圈、空氣防污設備,與先進工具及工模技術海外考察團;主辦考察團的目 的在為工業界人士提供機會,認識科技先進國家的最新技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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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生產力促進中心是亞洲生產力組織會員,代表香港政府推行亞洲生產力組 織在港的一切活動。年內,中心在該組織贊助下,主辦一個小型工業技術資料組織 與拓展服務座談會。

其他貿易及工業組織

香港總商會成立於一八六一年,是本港歷史最悠久及規模最大的商會,會員來 自本港工商界各行業,有2700多間商號為該會會員。該商會致力拓展本港的貿易 及引進新工業,亦是國際商會的會員,並獲得亞太區經濟及社會委員會批准,為商 業糾紛進行仲裁。該會為其會員及8千多間非會員機構提供各類服務,包括簽發 產地來源證及貨物樣本免稅文件,簽署發貨單,並且解答有關貿易及工業方面的查 詢。政府亦經常就影響貿易、工業及社會發展的問題,徵詢該商會的意見。

香港工業總會於一九六零年成立,是一個製造商法定組織,會員來自各種工 業。在有關製造業的事宜上,該會是溝通政府與製造商的橋樑,並致力促進本港製 造業的利益。該會藉着屬下香港設計及包裝中心,負起倡導及教育的責任,提高本 港的設計及包裝技術。該會亦是中外組織及國際機構聯絡本港製造商的中樞,每年 處理有關貿易的查詢約6千宗,從而協助本地及海外買家覺得合適的本港製造商 該會亦是獲政府授權簽證的機構之一。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於一九三四年成立,有工商機構會員約3千個。該會是 國際商會的會員,對本港工業發展,貢獻甚大。該會獲政府授權簽發產地來源證 在拓展貿易方面,該會特設有一個貿易查詢部門,又主辦多個商品展覽會。該會一 向提倡發展新產品,每年舉辦香港新產品比賽,並從事介紹新科技,鼓勵投資及促 進貿易的服務;所設立的檢定中心,提供多項服務,包括產品試驗、發證、生產力 審查與貨物付運前的檢查及技術顧問等。該會積極在工業界提倡工業安全及人力發 展,此外又開辦兩所職業先修學校,為2千多名學生提供工業教育。

香港管理專業協會是受資助的法人團體,成立於一九六零年,共有團體會員及 個人會員6千多名,宗旨在提高本港管理專業的效能與效率。該會屬下有多個專業 研究社,爲從業員提供交流經驗及進一步發揮所長的機會。該會經常提供管理顧問 服務,並定期開辦各種課程,讓學員增廣知識,掌握技能,這類課程每年有1千多 項,參加的行政人員超過3萬人。該會在周年專題會議中安排知名人士聚首一堂, 交換彼此在管理方面的知識、經驗和創見,是該會年中的主要活動。此外,又出版 一份名為「香港經理」的中英對照管理月刊,設立圖書館,解答詢問,舉辦研討會 與座談會,舉行各類供商行參加的比賽,更提供翻譯服務。該會在一九八四年設立 企業管理發展中心,又編訂一套中文管理叢書,目的在使中小型企業的管理更趨完 善。

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者委員會是法定組織,成立於一九七四年,負責保障及促進貨品消費者與 使用各項服務人士的利益。其主席及委員來自社會各階層,均由港督委任。消費者 委員會共有職員88人,每年經費由政府撥款資助。

    該會從事多項保障消費者的工作,包括代表消費者發言,進行與立法有關的工 作,處理投訴,提供諮詢服務,進行產品比較試驗,展開研究及調查,推行消費者 敎育,傳播有關資料,以及出版刊物等。消費者委員會在多個政府小組委員會中均

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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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代表,就關乎消費者利益的事項,包括十進制、保險業、學校教科書及學校用品、 合約內不公平條文、吸煙與公眾健康及安全使用氣體燃料等,提供意見。

消費者委員會另一重要職責,是調查投訴,並就貨品及服務事宜,發佈不偏 不倚的資料及提供公正無私的意見。年內處理的投訴共9537宗,解答詢問則有 59 744宗。該會在元朗及九龍城新設兩個諮詢中心,使全港諮詢中心的數目增至11 個。

由消費者委員會進行的產品比較試驗計劃,仍受到消費者及商人廣泛關注。試 驗結果連同各產品的牌子名稱,在委員會出版的「選擇」月刊發表。於推行消費者 教育方面,該會與傳播界、社會團體、學校及教育署保持密切聯繫。

三月間,消費者委員會舉辦一個全面宣傳消費者權利的運動,教導市民作為消 費者的權利及義務。該運動為期兩周,大眾傳播媒介廣為宣傳,而市民亦積極參加 各項活動,包括綜合表演、展覽、比賽及座談會。委員會亦在政府擬訂保護消費者 的新法例方面,提供寶貴意見。新法例旨在管制分期付款的交易、旅行社及找換店。

消費者委員會是國際消費者聯合協會的理事會會員,而總幹事是該聯合協會的 消費者教育委員會主席。

瀕於絕種生物的貿易

凡在本港擁有、輸入及輸出瀕於絕種動植物,包括其身體部分及其若干衍生 物,均受動植物(保護瀕絕種生物)條例嚴格管制,此條例用以履行瀕危野生動 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雖然當局施行簽證政策,准許進行法例附表所規定 的生物的合法貿易,但在若干情況下,為幫助瀕絕種野生動植物繼續生存,可能 絕對禁止簽發入口證。例如自一九七九年起,當局即完全禁止科所有品種的犀牛 產品輸入本港。

        上述條例由漁農處負責實施,並由該處職員及香港海關人員共同執行。貿易署 並獲授權為在本港雕製的象牙製成品簽發證明書。當局會對有關的非法貿易進行調 查,倘有證據顯示觸犯上述條例的規定,則違法者會被檢控。一九八四年內,根據 上述條例而沒收的貨物共240宗,而檢控的案件共85宗。

十進制

        在推行十進制方面,政府的目標是在其負責的範圍內,逐步全面採用國際單位 制,同時亦積極鼓勵私營機構採用十進制單位。一九七六年制定的十進制條例,規 定香港所有法例內所用的非十進制單位,最後須改為國際單位制。

由港督委任的度量衡十進制委員會,成員包括工商業與消費者事務的代表及政 府人員。該委員會是所有十進制事宜的聯絡中心,負責建議和鼓勵私營機構內各行 業人士,訂定採用十進制的計劃。部分由於委員會的努力,市民對十進制的認識已 逐漸提高,政府內部和私營機構中某些行業,在採用國際單位制方面,亦大有進展

年內,在公營部門方面的主要發展,包括有水費計算單位由四月一日起由加侖改 爲立方米,以及車速限制由八月二十五日起轉用十進制。私營機構方面,推廣十進 制的活動主要以消費者為對象,強調全港轉用十進制的原因,闡釋換算因素的使用 法。此等活動包括印製傳單、海報及換算咭、製作電台及電視宣傳廣告、四月間舉 行全港性的十進制家庭幸運抽獎,以及在全港各大公眾街市設立十進制衡重器示範 攤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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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和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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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註冊商標條例為依據,而該條例則以一九三八年英國商標法為藍本。註 册程序詳載商標規則內,申請人可向註冊總署的商標註冊處免費索取規定表格。任 何商標,即使已在英國或其他國家註册,亦須符合香港商標條例的一切規定,方可 在香港註冊。

一九八四年內,共接獲註冊申請6409宗,准予註冊及刊登廣告的共有2915宗 (其中多宗是前年申請的)。獲註冊的商標共有2700個,主要來源地如下:美 國767個;香港565個;日本365個;英國233個;法國180個;西德138個;瑞 士89個;意大利74個;荷蘭51個;澳洲46個。直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 止,已註冊的商標總數達42672個。

    香港本身雖然不頒授專用權,但根據發明品專利權註冊條例,凡已獲得英國專 利權或歐洲專利權(英國)的人士,得由頒授之日起5年內,申請將該項專利權在 香港註冊。英國專利權或歐洲專利權(英國)在香港註冊後,專利權持有人獲得的 權利,與在英國註冊所得者相同,一如該項專利權是在英國頒發而適用於香港者。 該等權利與英國專利權同日生效,直至專利權在英國告終時止。年內專用權註冊共

1 010 宗,一九八三年則有740宗。

公司註冊處

    註冊總署的公司註冊處,對於所有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和在香港設立辦事處的海 外公司,均存有紀錄。

    本港公司均根據公司條例註册。在一九八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以前,公司條例主 要仍以過去在英國施行的一九二九年公司法為藍本,而該公司法現已由一九四八年 至一九八一年公司法取代。但自從公司法例修訂委員會於一九七一年六月及一九七 三年四月提出的若干建議實施後,公司條例的幾個部分,特別是關於招股章程、帳 目及核數的條文,業經修訂;修訂條文包含了一九四八年及一九六七年公司法大部 分的有關規定。公司法例修訂委員會第二次報告書內其餘的建議,大部分已列入篇 幅甚長的一九八四年公司(修訂)條例內。該條例於一月制定,並於八月三十一日 生效。

    每家公司於註冊時須繳交註冊費600元,另每千元註冊資本額繳費6元。一九 八四年內共有13434家新公司註冊,比一九八三年多1876家。新註册公司的註冊 資本總額為32億7,700萬元。新公司的註冊資本額在500萬元或以上的有83家。年 內有 4 079 家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增加額共達131億 4,100萬元,並按每千元交6 元的比率繳費。一九八四年底,已註冊的本港公司共130 712 家,而一九八三年則 爲 118 680家。

    海外註册公司在香港設立辦事處,必須在一個月內將若干文件送交公司註冊處 註冊。註冊時須繳付500元註冊費及小額備案費用。年內有215家海外公司註冊,82 家停業。一九八四年底,在香港設有已註冊辦事處的海外公司共有2005家,分屬 58個國家,其中美國公司佔473家、英國公司293家、日本公司 238家。

    公司註冊處同時根據註冊信託立案法團條例,為信託人註册,成為法人;此外 亦辦理有限責任合夥經營的註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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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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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三年保險公司條例於一九八三年六月三十日生效。新條例規定任何種類 的保險業務,凡在香港經營或在香港受保的,必須由獲保險業監督核准的公司、倫 數的勞埃德保險集團,或港督會同行政局批准的承保機構辦理

        當局為實施該條例,特委任註冊總署署長為保險業監督。保險業監督必須認為 有關公司已符合若干條件,始批准該公司經營,該等條件包括:該公司必須有適合 的董事或控制人;公司的實收股本最少須達港幣500萬元(假如公司同時經營長期 業務及一般業務,或經營法定強制投保業務,其實收股本須達港幣1千萬元 ); 及 該公司須具有償債能力保證金200萬元(經營長期及一般業務的公司須具備償債能力 保證金400萬元,倘經營範圍包括法定強制投保業務者,則保證金應為600萬元) 已在英國獲准經營保險業務的公司,不論在何處註冊成立,可根據新法例獲得若干 項豁免,保險業監督並可以該等公司已遵守英國保險法的規定為理由,而准予在本

港經營。

目前獲准在香港經營保險業務的公司有284家,其中130家為本港公司。

放債人

        一九八零年十二月起實施的放債人條例規定,凡欲經營放債業務者,須向由一 位裁判司與兩位審裁顧問組成的牌照法庭申領牌照。申請人須先向兼任放債人註冊 處處長的註冊總署署長提交申請書,同時將副本送交警務處處長。兩者可對該項申 請提出反對。該項申請須於報章刊登,各界人士與該事件有關者,均有權提出反 對。年內,當局共接獲435份申請書,發出放債人牌照415個。至年底時,本港共 有持牌放債人453個。

該條例對一些違反法定事項的罪行,例如無牌經營放債業務,加以嚴懲。此外 亦規定無牌放債人不能採取法律行動收回所放債款。任何人士,無論其本身是否放 債人,倘以超越年息六分的利率放債或提議放債,均屬違法;而有關的還款協議及 所提供的抵押,依法亦不能執行。一九八四年放債人(修訂)條例於一九八四年五 月十六日生效,將可對上述違法人士提出檢控的期限由6個月延長至2年。

破產和淸盤

在香港,由於經營失敗而向法庭申請破產或清盤的事件,與商業機構結束營業 的總數比較起來,通常僅佔少數,但自一九八零年起,亦增加不少。

年內向法庭提出的破產申請有312宗,強制公司清盤的申請有424宗,而法庭 頒發的接管有185宗,遺產管理合2宗,清盤令315宗。如往年一樣,在大部分 的案件中,破產管理官均被委任為受託人或清盤人。一九八四年內,經破產管理官 變賣的資產總值約達 1 億 5,700萬元。除上述強制清盤的公司外,年內尙有 918 家 公司自動清盤,其中900家公司股東自動清盤,18家由債權人自動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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ΕΞΗ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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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一九八四年由出口帶動的香港經濟,續有增長。本港產品出口、貨物轉口及貨 物入口的實質增長,分別約為17% 30%及15%,而一九八三年貨物出口、轉口及 入口的增長則分別為14%、15%及10%。加上本港内部需求有穩步增長,一九八四 年的本港生產總值,實質增長估計為9.6%。年內,通貨膨脹率放緩,就業情況亦 有改善,失業及就業不足的比率均告下降。

經濟結構

由於香港的天然資源有限,幾乎一切本港所需物品,無論是食品、其他消費 品,抑或是原料、機器及其他生產設備及燃料等,都要倚賴由外地入口。因此,本 港的出口必須維持充分數量,以賺取外匯收益,用來購買各項入口貨物。本港的出 口必須與日俱增,港人的生活水準才能日漸提高。

一九八四年有形入口及出口貨物(包括本港出口產品、轉口貨物及入口貨物) 的總值,佔本港生產總值的179%,反映出香港的經濟主要倚賴對外貿易。一九七 五至一九八四年間,本港產品的出口每年平均增長率,以實質計算,約為11%,大 約是世界貿易增長率的兩倍。因此,在世界首要的貿易國家行列中,香港亦榜上有 名,而且位置頗高。

各類經濟行業對本港的貢獻

各類經濟行業的相對重要性,可根據其加工價值在本港生產總值中所佔的比 率,及在就業總額中所佔的比例而評定。

第一級生產行業(包括漁農業、採鑛和石礦業)的活動非常有限,在本港生產 總值中所佔的比率較輕。

在第二級生產行業中(包括製造、電力、煤氣、水務及建築業),雖然製造業 在本港生產總值的比例中相對地下降,一九七一年約為28%,一九八一年約為23%, 一九八三年則跌至約22%,但製造業在本港生產總值的比重仍然最大,在就業總額 所佔的比例亦最高。建築業的相對重要性則有所增加,一九七一年約為6%,一九 八一年升至約8%,但一九八三年則下跌至約6%。

第三級服務行業(包括批發及零售業、酒樓及酒店;運輸、貯存及通訊;財務及 有關的商業服務行業;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行業)的相對重要性,在一九七一至 一九八三年間稍有增長。一九七一年該等服務行業佔本港生產總值63%,一九八一 年及八三年均為64%。然而,財務、保險、地產及商業服務行業的相對比率則有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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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的增長,由一九七一年的17%增至一九八一年的24%,一九八三年則回落至19% 左右。

在就業方面,近年最顯著的改變是製造業的就業人口。雖然在受僱的勞動人口 轉數中,該行業的僱員仍然佔最大的比例,但以相對的數字來看,其比率已下降: 一九七一年的比率為47%,一九八一年為41.2%,一九八四年則降至37%。另一 方面,第三級服務行業的僱員數目,佔勞動人口的比率則有增長,一九七一年為 44%,一九八一年為50%,而一九八四年則為54%。

製造業的性質及其相對重要性

雖然貿易統計數字顯示,港產的出口貨品仍然以幾類主要產品為主,但有關方 面已積極將產品的質素提高,並且使現有各類產品的製成品趨於多樣化。由於保護 主義的壓力增加,以及其他國家的競爭力日漸強勁,本港不得不致力於多元化,不 單產品要多樣化,產品的銷售市場亦須分散。香港的製成品,估計約有90%輸往外 地。一九八四年,以價值計算,製成品佔本港產品出口總值95%。

本港的商行必須靈活經營,更須擅於適應,才能應付不斷改變的需求形式,及 維持對外的競爭能力。本港有許多小型企業,並且廣泛實行分包合約制度,因此容 易應付生產形式的改變,同時,亦增加了經濟上的適應力。由於本港可動用的土地 有限,製造業大致上都屬於可以在多層工廠大廈內經營的工業。實際上,這表示本 港的製造業集中在輕工業製品上。

       戰後,許多新工業興起並且繼續發展,較為重要的是塑膠業及電子業。其他新工 業包括金屬加工產品、鐘錶、玩具、精密及光學儀器、珠寶首飾及人造飾物等。

一九七三年至一九八二年期間,製造業的每年平均生產實量增長率為14%,而 製造業就業人數增加率則為4%。在這期間,最矚目的改變是紡織業在製造業生產 實量中所佔的比例由27%下降至12%,在製造業就業人數所佔的比例亦由21%下降 至12%;紡織業的減退,大部分已由製衣業、電器與電子工業及專業與科學器材 (包括鐘錶)等工業的相對發展所抵銷。這些工業在製造業生產實量所佔的比例均 有增加:製衣業由20%增至26%;電器與電子工業由9%增至16%;專業與科學器 材業則由1%增至5%。這3個行業在製造業就業人數所佔比例亦有增加:製衣業 由26%增至31%;電器與電子工業由11%增至14%;專業與科學器材業則由2%增 至5%。一九八四年本港產品出口主要為衣物和衣飾(佔本港產品出口總值34%)、 電子製品(18%)、塑膠製品(9%)、紡織品(6%)、鐘錶(6%)、家庭電 器用品(4%),以及金屬製品(3%)等等。就本港產品出口而言,過去十年最顯 著的改變,是製衣業及紡織業所佔的比重下降(製衣業從一九七四年的45%降至一 九八四年的34%,紡織業從一九七四年的9%下降至一九八四年的6%);另一方 面,電子業及鐘錶業所佔的比重則增加(電子業從一九七四年的13%增至一九八四 年的18%,鐘錶業則從一九七四年的2%增至一九八四年的6%)。

       由於香港實行市場多元化的關係,英國及英聯邦國家早已不再是本港的主要出 口市場。市場多元化之所以實行,部分是由於政府努力促進的成果。自從五十年代 後期設立「產地來源證」制度以來,美國已成為本港最大的出口市場,而輸往其他 國家如西德、日本、加拿大、澳洲以及東南亞國家的出口產品亦漸有增加。本港近 年來亦分散向新市場發展,特別是中國,而中東、東歐、拉丁美洲及非洲等地的國 家,亦成為本港產品出口的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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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的性質及其相對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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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在本港的地位日益重要,所佔的本港生產總值不斷增加,由一九八零年 的6.9%,增至一九八二年的7.4%。此外,金融業在國際間的地位亦日漸重要。 銀行及其他接受存款公司、保險公司、長俸基金、單位信託及類似業務、外匯及財 務經紀、股票及商品經紀,以及其他財務機構及輔助性機構,如國際律師及會計師 樓,同為本港及國際顧客提供範圍廣泛的金融及有關服務。政府一直不斷努力建立 一個具備適量調節的有利環境,盡可能確保維持健全的商業標準,務求使人對本港 的制度架構有信心,但不致任由官僚或徵稅問題造成不必要的障礙。由於本港具備 有利的地理因素,早已成為連接日本與歐洲之間時間差距的橋樑,加上與東南亞國 家一向保持緊密聯繫,而與世界其他地方在交通和通訊方面亦有良好的聯繫,使 本港發展為世界主要國際金融中心之一。

香港與大多數主要經濟體系不同的地方是沒有中央銀行。一般由中央銀行執行 的大部分工作,例如嚴密監察財務機構、管理官方外匯儲備、管理公開市場若干活 動、發行鈔票或為政府提供銀行服務等,均由不同的政府部門或經挑選的商業銀行 執行。

香港的接受存款業,受一九八一年設立的金融業三級制所管制,由3類各具特 色的接受存款機構組成:持牌銀行、持牌接受存款公司及註冊接受存款公司。

銀行是否獲發牌照,全由港督會同行政局按照銀行業條例的規定作出決定。目 前,本地公司(在本港註冊成立及股本大部分由本港股東擁有)申請銀行牌照,必 須擁有實收資本最少1億元,會經營接受公眾存款及向公眾提供信用貸款的業務最 少達10年,接受公眾存款額不得少於17億5千萬元,資產總值亦最少有25億元。至 於在海外註冊成立的銀行欲申請銀行牌照,則須符合另一套標準:該銀行的資產總 值(減除對銷項目後的淨值)不得少於120億美元,而其註冊成立的所在國家亦須 加以嚴密監察,並向香港的銀行提供可接納的互惠條件。一九八四年底,本港共有 140間持牌銀行,其中有 44 間在本港註冊成立。這些持牌銀行在本港所設的分行共 有1547 間。此外,外國銀行在本港開設的辦事處則有112間。

只有持牌銀行方可經營支票或儲蓄存款帳戶,以及接受任何數目及存款期限的 公眾存款。但香港銀行公會(法例規定所有持牌銀行必須成為該公會的成員)訂有 利率規則,對最初存款期限長達15個月少1天的銀行存款的最高利率加以規定,但 款額在50萬元或以上而存款期限少於3個月的存款,則無最高利率限額,銀行可自 行釐定最高利率,以爭取顧客。

    接受存款公司是否獲得持牌資格,全由財政司決定。持牌接受存款公司必須有 已發行股本最少1億元及實收股本最少7,500萬元,同時要在規模、所有權及管理 質素方面,符合若干略帶主觀的標準。上述公司可接受任何存款期限的公眾存款, 但存款額不得少於50萬元。至於所定的利率,則不受任何限制。至一九八四年底, 本港共有33間持牌接受存款公司。

    接受存款公司監理專員擁有決定是否准許接受存款公司註冊的權力。該專員已 依照港督的指示,從一九八一年四月起,限制接受存款公司的註册:任何公司申請 註冊,除必須符合若干基本條件外,例如必須擁有實收資本最少1千萬元,其股本 更須有半數以上由本港或外地銀行擁有。註冊接受存款公司只准接受5萬元或以上 的存款,最初的存款期限最少為3個月。至一九八四年底,本港共有註冊接受存款 公司 311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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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銀行業條例及接受存款公司條例的規定,銀行監理專員兼任接受存款公司 監理專員,負責對所有接受存款機構實行嚴密監察。銀行監理專員辦事處亦設有國 際組,專門蒐集本港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海外分行的每月帳目報表,並且派遣研究 小組前往海外研究這些海外分行的情況(必須首先獲得當地批准)。銀行規例及監 察事務委員會(該委員會在瑞士巴塞爾定期召開會議)發出的修訂契約所載的原則, 以及以香港為基地的銀行集團所定的世界性監察原則,均為香港接納及採用。

外匯基金及貨幣

        香港政府外匯基金是根據一九三五年貨幣條例(後改稱外匯基金條例)設立。 該基金自設立以來,一直持有發行紙幣的保證,而兩間發行紙幣的銀行--香港上 海匯豐銀行和渣打銀行--則依據所持的負債證明書發行紙幣。這些證明書是外匯 基金的無利息負債,並按照市面上流通紙幣數量的多寡而發出及贖回。一九七六 年,由於硬幣發行基金(持有政府發行硬幣的保證)的全部資產及原存於政府一般收 入帳目的大部分外幣資產,均轉撥於外匯基金,該基金因而擴大。在上述兩項轉撥 中,該基金均發出以港元為本位的有利息債務證明書。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硬幣發行基金與外匯基金合併,並贖回硬幣發行的基金所持有的全部債務證明書。

        一九七八年,政府開始將一般收入帳目中的港元結存(流動資金除外)轉撥入 外匯基金,並發出有利息的債務證明書,外匯基金因而進一步擴大。大部分政府的 金融資產現時均由基金持有,而該基金的資產主要是以某些外幣及港元存於銀 行,並購入各種外幣有息證券。目前,該基金的主要作用是負責上述資產的日常管 理,另一方面,根據外匯基金條例規定,該基金亦有法定權力對港元兌匯價值施加 影響力。外匯基金由金融科依照財政司的指示管理,財政司亦會聽取諮詢委員會的 意見,委員會的成員包括銀行界的知名人士。

該基金的另一作用與銀行業的紙幣和硬幣供應有關。現時流通的紙幣,分面額 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百元及一千元數種,限由兩家商營銀行依據持有的外匯 基金負債證明書發行,另有為數甚少的信用發行紙幣,以英國或香港政府發出或擔 保的證券作保證。在一九七二年六月以前,港元與英鎊掛鈎時,向發行紙幣的銀行 發出贖回負債證明書時,均須按固定匯率,以英鎊付款。但由一九七二年六月二十 三日至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五日為止,該等款項均以港元支付。由一九八三年十月 十七日起,負債證明書的發行及收回均由發行紙幣的銀行以美元付款,按1美元兌 7.8港元的固定匯率支付。外匯基金須對紙幣的發行作出承擔(但不包括與信用發 行紙幣有關的費用),從這項承擔而得的純利則撥歸該基金。至於五元、二元、 元、五角、二角、一角和五仙硬幣及一分紙幣,則由政府發行。第九枚紀念農曆新 年的一千元金幣,於一九八四年初發行。這些金幣都是法定貨幣,但不流通。一九 八四年底的流通貨幣總額及貨幣供應詳情,見附錄七。

外匯、貨幣及其他金融市場

香港有一個充分發展的外匯市場,本港貨幣及主要國際貨幣的交易甚為活躍。 香港成為一個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外匯市場的發展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外匯 市場獲得發展,有幾個原因。第一,本港並無外匯管制。第二,國際銀行可於其他 外匯中心停止辦公時,透過該行設在香港的辦事處進行交易。第三,由於本港工商 業與世界各地交易,不斷需要兌換貨幣,使本港貨幣的交易保持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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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港更有一個發展完善的銀行同業拆息市場,供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作買賣大 額港元存款的交易。本港的短期票據不及其他金融中心的通行,部分原因是政府本 身並無主動地透過該等票據的公開市場交易,調整其金融制度的儲備。雖然如此, 本港發行的存款證及商業票據的市場,其重要性正日漸增加。

證券市場是本港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並且能夠吸引重要海外投資者的興趣。 本港現有4間證券交易所,即遠東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及九 龍證券交易所。一九八一年二月一日,政府實施證券交易所合併條例,現存4間證 券交易所的所有會員均獲邀申請成為新成立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會員,該 公司將有獨家權利,在財政司指定的日期起,在本港經營證券市場。

交易所的合併預料可為交易所帶來更佳的全面管理,並且使管制規則更能奏 效。聯合交易所預期在一九八五年底開業。

    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負責確保有關方面遵守證券條例、保障投資人士條例及證 券交易所合併條例。證券條例監管證券商及投資顧問的註冊及證券交易事宜,並規 定設立一個證券交易所賠償基金及排除不當的交易。截至一九八四年底,根據證券 條例註冊的個人或公司為數3163。保障投資人士條例旨在透過禁止使用欺詐或 顧後果的手法,誘使投資者買賣證券或參與投資的安排,從而保障投資者,並規定有 關刊物的發行事宜。

一九八四年三月,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經廣泛諮詢證券業人士後,向財政司建 議撤銷若干現行規定。該等規定禁止新交易所公司接納公司、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 的董事及僱員,以及執業律師及會計師為會員。該委員會建議准許會員與非會員 合夥。這些建議已於一九八四年七月經行政局批准,預料有關法例將於一九八五年 制定,以便實施上述建議。

    金銀業貿易場經營一個黃金市場,為世界四大黃金市場之一。在該貿易場交易 的黃金純度為99%(稱為九九金),以両計算,並以港元報價。將匯率波動的影響 計算在內之後,該貿易場的黃金價格與倫敦、蘇黎世及紐約等其他主要市場的價格 相符。該貿易場的會員商號只限於192間。本港尙有另一個黃金市場,交易人士主 要為各大國際黃金交易公司及銀行。該市場一般稱為本地倫敦金市,近年的交投不 斷增長。交易主要以美元定價,黃金純度為99.95%,按每金衡盎司計算,在倫敦 交收。

    商品交易事務監察委員會負責確保有關方面遵守商品交易條例。這條例對本港 商品期貨合約的交易有所規定。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在一九七七年設立,是唯 ---根據商品交易條例領有牌照、獲准經營期貨合約交易所的公司。該公司獲准買賣 的合約有4種:棉、糖、大豆及黃金。一九八四年內,香港商品交易所開始進行大 規模改組,而行政局亦建議制訂一項簡短修訂法案,旨在使交易所能擴大會員及經 營金融期貨合約(包括以股票價格的恆生指數為本的期貨合約)。商品交易條例現正 全面檢討,預算一九八五年內,當局將制訂一份主要的修訂法案,呈交立法局。

服務行業多元化

    除金融及商業服務行業日趨重要外,其他服務行業,如保險、運輸及旅遊業的 業務,亦同時有所增長。保險及運輸服務大部分均與商品貿易的過程有關。香港的 船東長期以來都從事租賃船隻的業務,並提供國際郵輪服務。過去二十年,這些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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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一直擴充船隊,以船隻的排水量計算,本港船東擁有的船隻現時佔世界第二位

(僅次於希臘)。

        香港對外貿易的穩步增長,使到若干與船務有關的服務亦有增長,特別是貨櫃 港口的貨物處理及貯藏設施方面。香港的空運貨物處理設施亦為世界上最龐大者之 一。根據一九八二年運輸行業調查,海運、空運及有關服務,以加工價值計算,直 義佔本港生產總值約3%。同時,旅遊業亦發展迅速。來港旅客數目由一九七四年 130萬人增至一九八四年的315萬人,總消費估計達137億元。

通貨膨脹

        香港在六十年代的物價尙算穩定,但到了七十和八十年代,通貨膨脹顯著出 現。香港雖然採用浮動匯率制度,但由於經濟倚賴對外貿易,所以本港的通貨膨脹 奉不可能完全不受外地動態所影響。

七十年代末期,本港的通貨膨脹率徘徊於兩位數字的水平。導致上述情形的原 因有三方面:首先,由一九七六年起,本港每年的經濟實質增長率均高踞於兩位數 字,導致內部資源供應未能達到總體需求的不均衡現象長期存在。第二,全球通貨 膨脹率在一九七九年大幅度上升,導致出入口貨物價格急劇高漲。第三,以貨幣計 算,貨幣供應量的增長較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為快。一九八三年,以甲類消費物價 指數衡量的通貨膨脹率爲10.0%,主要是由於港元貶值造成。一九八四年,通貨膨 脹率由年初一月(按每年計算)的12.4%放緩至年底的4.6%。這種放緩現象主 要顯示出在聯繫匯率制度下,以及由於世界商品價格的溫和上漲,港元在兌換美元 方面一直維持穩定價值。

經濟政策

香港特殊的經濟環境,或多或少支配和局限了本港的經濟政策。香港經濟體系 規模小、性質開放,極易受外來因素影響,而政府為抵銷外來不利因素所採取的措 施往往收效不大。政府一向認為,經濟資源的分配,如取決於市場供求力量,一般 能發揮最大的效用。因此,政府以盡可能不干預為原則。

香港的經濟成就,主要繫於本港由市場力量支配的自由企業制度。稅網窄和稅 率低的稅制,刺激工人勤奮工作,鼓勵商人投資。人人都有均等機會追求個人目標 和努力致富,不論工人商人,都極具上進心。政府的主要職責,就是提供所需的基 本設施,配合穩定的法律和行政制度,以協助經濟增長和促進繁榮。

金融政策

在金融政策上,政府可以採用的金融措施並不多。由一九七四年至一九八三年 十月,港元是一種匯率自由浮動的貨幣,在此期間,外匯基金對港元匯率的直接影 響有限,利用外匯基金干預匯市場,只限於消除港元匯率短期的波動。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七日,港元匯率經過一段極度不穩定的時間後,當局才引用 一項重新釐定的制度。根據新的措施,本港兩間發行紙幣的銀行須持有由外匯基金 發出的負債證明書,以作為發行港元鈔票的保證,而該等負債證明書在發出及贖回 時均以美元付款,按1美元兌7.8港元的固定匯率繳付。因此,在實際的運作中, 增發港元鈔票時,便須以美元向外匯基金繳付等額款項。當港元鈔票從流通額中撤 回時,外匯基金亦須付還等額的美元款項。發行紙幣銀行在與其他銀行進行鈔票交 易時,亦會採用上述固定匯率。自從一九八三年十月以來,外匯買賣的競爭和套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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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加以大部分有利的心理影響因素,已確保市場的匯率在1美元兌7.8港元的 固定匯率水平上保持穩定。

    這項本港金融架構的重大改革,使匯率不再成為本港經濟調整過程中的一項主 要變動因素。其他因素,如利率、貨幣供應及經濟活動的程度,已取代匯率,趨於 自動對國際收支差額的壓力作出調整,而不須政府干預。貨幣市場的利率在金融政 策上的作用亦相應改變。目前,利率處於較為被動的地位,經常隨着國際收支差額 的變動而上落。

    負責釐定各持牌銀行最高存款利率的香港銀行公會,仍有法定義務徵詢政府對 各項利率的意見。設立這項程序,目的在確保該公會在作出決定時,廣泛考慮公眾 利益,包括考慮其決定對匯率的影響。但在新匯率制度下,政府已無必要亦不宜主 動參與釐定利率的過程。

    外匯基金一向透過其代理銀行施行一項辦法,使外匯基金可從本港銀行同業拆 息市場吸取資金,並且確保這些資金不會直接向市場回流,藉此收緊貨幣市場的貨 幣供應,使市場利率受壓力而於短期內上升。因此,雖然政府在一九八三年十月對 金融的架構作出改革,但政府透過香港銀行公會及貨幣市場影響利率的運作程序仍 然存在。

公營部門及政府財政狀況

    為了訂立政策,以編製每年預算案,公營部門是以資金的調動必須受到政府管 制為原則而界定。因此,按照慣例,公營部門開支包括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內的開 支、市政局及房屋委員會的開支、由若干法定基金所支付的開支,以及由亞洲發展 銀行貸款支付的公共工程計劃開支;私營或半私營機構的開支亦包括在內,但只限 於其接受的政府補助額,至於政府只享有權益股的機構,其開支則不包括在內,例 如地下鐵路公司及九廣鐵路公司。

    綜合帳目開支,由一九七四至七五年度的67億300萬元,增加至一九八四至八 五年度預算的440億2,400萬元,公營部門的開支,由此可見一斑。整體而言,這 幾年每年的開支平均增長率按貨幣計算,為20.7%。這段期間,公營部門的相對規 模,(即綜合帳目的開支與當時價值計算的本港生產總值作出的比例),由15% 增至16.5%左右。

    政府訂定預算案政策時,遵照數項原則。第一項原則是:公營部門開支的增長 率,必須顧及經濟的增長率,使政府不致佔用那些私營部門可能更能善加利用的資 源。第二項原則是:公營部門開支的形式,必須反映政府在施政方面所訂的緩急次 序,例如,在短短十年內,公營部門開支中用於社會服務的支出,由一九七四至七 五年度的39.8%,增至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預算的43.4%,反映出政府在改善本港 市民的社會福利方面,不遺餘力。第三項原則是:直接稅與間接稅之間,必須有若 干平衡;直接及間接稅與政府其他所有經常收入之間,亦必須達到若干程度的平 衡;同時,稅制亦須符合若干既定的條件,必須精簡、不偏不倚和公平。第四項原 則是:開支及收入必須符合若干準則比率,確保能應付非經常帳目的支出。

公共開支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開支通常約佔整個公營部門開支的83%至86%,因此,這 個一般收入帳目是訂定預算政策的主要工具。當財政司在立法局席上發表其周年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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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案演辭時,便會提交開支預算草案,這個草案是根據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預算開 支而制定;同時在立法局提出的撥款法案,所動議的撥款額就是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的預算總開支。

        開支預算載有所有政府部門經常及非經常開支預算的詳情,包括付予補助機構 的預算款項及轉撥各法定基金的預算款項。同時,亦包括償還公共項的還款。

        香港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在過去二十年,除4次出現赤字外,每年年終均顯示有 盈餘,出現赤字的4個年度是一九六五至六六年度(赤字1億3,700萬元)、一九 七四至七五年度(赤字3億8千萬元)、一九八二至八三年度(赤字35億元), 以及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赤字29億9,300萬元)。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累積盈餘 淨額構成政府的財政儲備,作為或有負債的保證,並確保政府可應付短期內入不敷 出的情況。

        市政局自行編訂其財政預算及開支的先後次序。局方工作由市政總署執行。市 政局的經費,主要來自按固定百分率徵收的市區物業的部分差餉、牌照費、使用市 政局服務設施所付的費用等等。

        房屋委員會在財政方面亦有自主權。該委員會的工作由房屋署執行。房屋委員 會的收入主要來自租金,如現金不足以支付新屋邨的建築費,房屋委員會可以優惠 條件,向發展貸款基金借貸。該會更獲政府撥地而毋須付地價,但土地的價值則列 入資產負債表內,作為政府的補助。房屋委員會的部分經常開支,由政府一般收入 帳目撥出,作為管制僭建寮屋,管理臨時房屋區及臨時工業區等工作的經費。房屋 委員會亦負責推行一項改善寮屋區居住環境的新計劃,由建設工程儲備金撥款推行。

      公營部門所管理的法定基金計有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發展貸款基金、政府獎 基金、集體運輸基金、學生貸款基金及建設工程儲備金。

居者有其屋計劃所出售房屋的興建費用,由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支付。房屋委 員會負責代政府設計、興建和銷售居者有其屋計劃的樓宇。該基金最初由政府一般 收入帳目撥款成立,進項則來自出售樓宇的收入。私人機構參與計劃在管理及計劃 方面的經常開支,亦由該基金支付。

        發展貸款基金主要用作資助社會及經濟發展,特別包括房屋委員會用作興建公 共屋邨的貸款。該基金從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撥款,以應付房屋委員會的貸款需要 此外,基金的收入來自收取利息所得及付還的資本。

政府獎券基金是以貸款及補助方式,資助社會福利服務的發展。其收入主要來 自六合彩獎券的部分收入。

集體運輸基金的作用,是資助政府購買地下鐵路公司的權益股。該基金的收 入,全部來自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撥款。

        學生貸款基金的作用是資助兩所大學、兩所理工學院、浸會學院及其他認可專 上學院的學生,以及在英國攻讀的香港學生。如有需要,當局可從政府一般收入帳 目撥款至該基金,以確保該基金能支付所承擔的款項,該基金的唯一其他收入為付 還的貸款。

建設工程儲備金,為公共工程計劃及徵用土地提供資金。該基金的進項全部來 自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撥款,每年撥款的數目乃根據可動用的資源而定,特別是售 賣土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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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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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對進口貨物並無徵收一般關稅,但有4類貨物,不論是在本港製造或從外 地輸入,均須課稅。這4類貨物是酒類、煙草、某些碳氫油類和甲醇。所有輸入、 輸出、製造、貯藏或售賣應課稅品的商號,均須領取牌照。

    一九八四年二月,政府向歐洲種類的酒(啤酒、蘋果酒及梨酒除外)徵收20% 的從價稅,而將其從量稅率減低10%。現時酒類的從量稅率,由每升港製啤酒徵收 0.66元起,至每升拔蘭地酒徵收60元不等。煙草稅率,由每公斤熟煙徵收33元起, 至每公斤香煙徵收178 元不等。至於碳氫油類的稅率,汽車和飛機用汽油每升2 元,車輛用柴油則為每升1元。甲醇的稅率為每升3.24元。

政府根據經評定的物業應課差餉租值,按固定百分率徵收差餉。簡略而言,應 課差餉租值即預料物業每年可得的合理租值。新差餉估價册根據港督的指示而定期 編製,使應課差餉租值得以重估及修訂,以切合市值租金水平。現行的差餉估價册 由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冊內所開列的應課差餉租值均參照一九八三年七月 一日的租金評定。由於是次重估考慮到自上次編製差餉估價册後租金的變動,已釐 定差餉的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幾乎全部大為提高。

    按應課差餉租值徵收差餉的百分率,每年由立法局議決訂定。由於重估應課差 餉租值引致應課差餉租值大增,差餉徵收百分率由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起獲得減 低。現時市區的一般差餉率為3.0%,而市政局差餉率則為2.5%。因此,現時市 區的總差餉率為應課差餉租值的5.5%。新界地區的一般差餉率為5.5%。由一九 八四年四月一日起,差餉寛減計劃的範圍擴大,並予以修訂。一般而言,這計劃限 制物業應繳的差餉額,使其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應繳數額的20%

    差餉須每季上期繳納,獲豁免差餉的樓宇不多。但教育、慈善及福利機構的樓 宇,若用作推廣某項當局認可的目標或政策者,則政府通常會在差餉方面予以資 助。空置的住宅樓宇不會獲發還已繳的差餉,但空置的非住宅樓宇,則可獲發還已 繳差餉的半數。

    除飛機旅客離境稅及海底隧道稅外,所有構成本港內部稅收的各種稅項,均由 香港稅務局負責徵收。這些稅項包括博彩稅、娛樂稅、遺產稅、酒店房租稅、印花 稅與所得及利得稅。

    合法彩池的投注和六合彩的收益,均須繳納博彩稅。投注的稅率為9%或15%, 視投注的形式而定;彩票收益的稅率則為30%。

    電影及賽馬入場收費須繳娛樂稅,稅率視入場收費額而定。電影入場費的稅 率平均約為9%,賽馬入場費的稅率平均為30%

    凡身故者在本港遺下的財產,必須繳納遺產稅。目前,遺產稅率最低為10%, 適用於價值在200萬元至250萬元之間的遺產,最高為18%,適用於價值在400萬 元以上的遺產。價值在200萬元以下的遺產可獲豁免遺產稅。

酒店和招待所必須繳納酒店房租稅,稅率是租客所付租金的5%。

根據印花稅條例,不動產轉讓、租約及股票轉讓,須繳納定額或從價印花稅。 所得及利得稅是根據稅務條例而徵收。香港實行一個分類稅制,根據這項制 度,應納稅人士按照4種不同的入息來源接受評算及繳付稅款。該4種不同的入息 來源,計為營業利潤、薪俸、物業及利息。在分類稅制之上,還有一種將所有收入 合併計算的個人入息課稅辦法。自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起計的課稅年度開始,標準 稅率由15%提高至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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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在本港從事業務、專業或商業活動而獲得或賺取利潤,才須繳納利得稅。 非有限公司的營業利潤必須按17%繳納利得稅,而有限公司的營業利潤則須繳納 18.5%利得稅。應課稅利潤是按課稅年度內實賺利潤評算。本港實行暫繳稅制度, 稅款按上一課稅年度所賺利潤評算暫繳。正如許多其他國家一樣,本港的應課利得 【利潤是指純利。一般而言,為賺取應課稅利潤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可予扣除;在應 麤稅利潤實額10%以內的慈善捐款亦可扣除。由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息毋須預扣稅 款,而從有限公司收取的股息亦可免稅。

        在本港獲得或賺取薪酬,必須繳納薪俸稅。課稅標準及繳稅辦法,與適用於利 得稅者相同。薪俸稅按遞增稅率計算,辦法是對扣除免稅額後的入息,按每1萬元 的遞增徵收5%至25%不等的稅款,但全部徵收稅額不得超過扣除免稅額前入息的 17% •

        物業稅是向本港土地及樓宇業主徵收的稅項,稅額是按實際所收租金減去20% 作為修理及保養費,再以標準稅率17%計算。自一九八三年四月一日起計的課稅年 度開始,當局實施暫繳物業稅制度,形式類似利得稅及薪俸稅項下的暫繳稅制。在 本港營業的有限公司,其名下物業均獲豁免物業稅,但來自物業業權的利潤必須繳 納利得稅。

        在本港獲得或賺取的利息均須繳納利息稅。基本上利息稅是一種預扣稅項,由 支付利息者先行扣除稅款,但在本港營業的有限公司所收取而視為營業利潤的利息 則屬例外,只須繳付利得稅。在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以後至一九八三年十月十 七日以前一段期間,存放在香港營業財務機構的港幣存款,利息稅率是10%,而其他 應課稅利息則按17%稅率徵收。存放在香港營業財務機構的外幣存款可豁免利息 稅;存放於該等財務機構的港元存款亦於一九八三年十月十六日以後豁免利息稅。 由政府及公共事業付出的利息,如不超逾指定的利率,亦可免繳利息稅。指定的利 率則根據當時息率而變動。

        政府的收入有部分來自收費及費用,其中的商業登記費亦由稅務局負責徵收。 所有在本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在香港設立營業據點的海外公司,以及在本港進行的 一切經營,均須辦理商業登記;由慈善機構及持牌小販經營的業務則可豁免。商業 登記費每年350元,但規模十分細小的經營則可免繳登記費。自一九八四年十月一 日起,所有業務必須為每間分行申領分行登記證及按年繳交登記費15元。此外,當 局會就發出的每份商業登記證及分行登記證徵收附加稅100元,所得款項撥入「破產 欠薪保障基金」。

        政府其他收入則來自車輛註冊時所繳的稅款、罰款、沒收及罰金、專利稅、物 業收益、投資及土地交易、償款及供款、政府公用事業的進項,以及提供貨物與服 務的收費。

政府帳目的審核

        核數署署長負責審核所有政府帳目,以及市政局、房屋委員會、50多個法定與 非法定基金及公眾團體的帳目,並且檢討本港各類受政府補助機構的財政狀況。核 數署署長的委任、任期、職責和權力,核數條例均有規定。該條例並且規定核數署 署長毋須接受任何個人或機關指示或控制

        核數署署長審核政府每年帳目的報告書,須呈交立法局主席(即港督)及政府 帳目委員會省覽。該委員會成員包括1名主席及6名委員,全部均為立法局非官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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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該委員會在執行其權力時,可傳召任何公務員或其他有關人士向該委員會供 給所需資料及解釋,或出示任何有關文件及紀錄。截至一九八三年為止,該委員會 的會議一向禁止旁聽,但自一九八四年起已改為公開舉行,但如委員會主張為公眾 利益計須予保密者,則屬例外。政府帳目委員會亦會就核數署署長所呈交有關審核 政府帳目的報告書,撰寫該委員會的報告,提交立法局省覽。上述兩份報告書亦須 轉呈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

一九八四年的經濟

與一九八三年的情況比較,一九八四年的經濟表現最顯著的是本港生產總值上 升、通貨膨脹率減緩、就業增加,以及有形貿易差額大為縮窄。這主要是由於出口 行業迅速增長,以及年內港元以美元計算,價值大致保持穩定。部分亦由於按貨幣 和實質計算,收益均告增加,而私人消費亦轉強。然而,本港却面臨幾項難題,包 括主要由於過去幾年物業出現供過於求現象,以致物業市場普遍沉寂,以及美國政 府在九月實施產地來源新規例,以致本港輸往該市場的紡織品和成衣可能受到打擊。

據初步估計顯示,一九八四年全年本港生產總值,以實質計算,增長率為9.6%, 比一九八三年臨時估計的5.1%高出相當多。像一九八三年一樣,一九八四年的經 濟增長,是由出口帶動。與一九八零年至一九八二年比較,當時的經濟增長,主要 是由於內部需求引起,因此,情況大有不同。

     年內出口行業,增長率顯著上升,大部分是由於本港幾個主要市場(尤其是美 國)經濟繼續復甦。整體而言,年內本港出口貨品,按貨幣計算,增長率為32%, 或以實質計算,增長率為17%左右。輸往本港最大出口市場,亦即美國的貨品,實 質增長率約為21%。輸往另外幾個主要市場的增幅亦頗鉅,包括中國(59%)、英 國(8%)、西德(6%),以及日本(25%)。由於輸往中國的貨品增長異常迅速,中國 雖仍遠在美國之後,但已超越英國和西德,成為本港第二大市場。

以主要商品而言,年內本港成衣出口,以實質計算,增加14%,紡織品則增加 約4%。本港其他的出口貨品亦實質增長20%左右,而電子零件及家庭電器的增長 率則至為迅速。

年內,轉口貿易亦迅速增長。轉口貨物,按貨幣計算,增加48%,或以實質計 算,增加約30%。中國仍然是本港的最大轉口市場,其次則為美國、台灣、新加坡、 日本及印尼。中國亦是香港轉口貨物的最重要來源地區,其次則為日本與美國。經 香港轉口的貨物,以用途分類,主要種類包括原料、半製成品及消費品,分別佔轉 口貨物數量42%及轉口貨物總值37%。以主要產品種類而言,工業機器、紡織紗 線、布疋與製成品、成衣及雜項工業製品,亦有顯著的實質增長,分別佔轉口總值 25% 15% 7% 6% °

     年內,入口按貨幣計算,增加27%,實質增長約15%。整體增長主要是由於原 料、半製成品,以及機器及其他生產設備的入口大量增加。由於出口總值(港產出 口貨品加轉口貨物)的增長率為38%,遠較入口貨物總值的增長率27%為高,因此 有形貿易差額顯著縮窄,由一九八三年的8%,降至一九八四年的1%。

     一九八四年的內部需求實質增長率約為4%,與一九八二年及一九八三年的2% 比較,稍為增強。年內私人消費開支繼續增長,增幅達5%,部分原因是就業及收 益情況得到改善。投資額以本港固定資本投資總額計算,在一九八三年下降10%, 一九八四年則實質增加1%。年內建築總開支下降,其中以私營企業開支的降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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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另一方面,用於廠房、機器及設備方面的總開支,繼一九八二年下降14.3%及 一九八三年微升1.0%之後,一九八四年則顯著回升,實質增長為21%。

手工供求情況

由於勞動人口的參與及已屆勞動年齡人口的增加,一九八四年勞工供應有所 增加。此外,出口行業復甦,經濟情況普遍有所改善,因而亦造成勞工需求增加。 因此,就整個勞動人口來看,就業情況得到改善。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及就業不足 奉均告下降,第四季時估計分別跌至3.9%與0.8%,而第一季時的比率則為4.0% 與1.5%。由於失業率徘徊於3.0%及3.5%之間,因此本港可說得上是全面就業。

        工業生產數量指數年內首三季較上一年同期高出約16%,反映出該期間的工業 活動較為蓬勃。勞工生產率(以每名工人從事製造業生產計算)的繼續增長,可能是 促使年內製造業及出口激增的其中一項因素。工人逾時工作亦是生產率得到改善的 部分原因。

一九八四年九月,製造業就業人數為904710,較一九八三年九月增加5%. 批發、零售及出入口行業與餐館及酒店業的就業人數,分別上升6%及5%。金融、 保險、地產及商業服務行業的就業人數增加3%。然而,建築業(包括土木工程) 地盤的就業人數則下降。下降人數以公營部門的建築地盤方面最多。但建築業的就 業人數(包括地盤與非地盤工人)仍然相當穩定,顯示地盤以外職位有所增加,可以 吸納大部分地盤上過多的工人。

        由於出口業績強勁,工人亦因而得益。與其他行業比較,在一九八四年九月爲 止的12個月內,製造業工人的入息(按從事該行業人士的總薪酬計算),以貨幣及 實質計算,增長率較為迅速。在同一期間,第三級服務行業的薪酬,按從事該行業 人士的總薪酬計算,亦有實質增長。建築業工資率,以貨幣而言,雖然稍升,但以 實質而言,却仍然下跌。

物業市場

        一九八四年內,各類落成樓宇的入住率似乎已有改善,或維持在相當高的水 平。由於落成樓宇的數量減低,一九八四年底各類樓宇的空置率,較一九八三年底 為低。地點適中的小型住宅單位及在工業林立地區的工業樓宇,需求尤為殷切。八 四年前半年,落成樓宇的樓價和租金普遍疲軟,但年中以後,若干類樓宇的樓價和 租金漸見堅挺或企穩。由於若干發展商作出調整,以適應物業市場供過於求的情 況,私營機構在一九八四年的新建樓宇供應量,以全部落成樓宇的實用樓面總面積 計算,顯見下跌。但主要承建商在年內首三季所進行的建築工程的價值指數,則與 八三年同期的指數相若。

        地價與物業價格動向的關係至為密切。雖然沒有一個全面準確測度地價動向的 方法,但年內地價大致繼續企穩;到年底時,有跡象顯示發展商已逐漸恢復信心。

一九八四年金融概況

        美元在世界上的表現,以及有關香港政治前景的發展,是影響一九八四年金融 概況的主要因素。這一年內,港元兌美元的匯率比較穩定。在二月及三月間,港元 兌美元的匯率起跌幅度大多不超過聯繫匯率(每美元兌7.80港元)的0.5%。由於 美元在世界上走勢強勁,港元兌多種其他貨幣的匯率冒升,貿易加權匯率指數急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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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高,至年底已升至75.9,比一九八三年終高11.1%。於是一九八三年十月推行的 聯繫匯率制度達到首要的目標,就是穩定匯率及使大眾對港元恢復信心。

雖然港元表現穩定,本港利率在年內卻有很大的波動。貨幣總體數字的表現亦 反覆不定,而不可勝數的外幣掉期存款活動以看來各異的多種形式進行,使貨幣總 體數字的動向變得更為複雜,令人難以闡釋。年初,由於人們推測港府將會重定港 元兌美元的聯繫匯率,港元存款大為增加,迫使貨幣市場利率及本土管制利率大幅 下挫。其後四個月內,由於重定港元兌美元聯繫匯率的可能性日降,加上美元利率 漸趨穩定,不少港元存款遂轉換為外幣存款,為求抵銷這種情況造成的壓力,管制 利率幾度提高。然而,九月底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協議簽之後,市民對政局的看 法轉趨樂觀,因此,港元存款的增長率稍見回升,管制利率亦回落。貨幣供應的港 元組成部分及外幣組成部分年內均有起跌,反映港元存款的上述變動。但以全年來 說,兩個組成部分均有顯著增加。年内第二及第三季,部分存款由銀行轉移到接受 存款公司,原因是接受存款公司的利率一向與貨幣市場利率息息相關,因此在上述 期間多半比香港銀行公會所訂的利率為高。但到了第四季,由於貨幣市場利率回 落,部分存款復由接受存款公司流入銀行。

年內金融界進一步擴展,當局向海外銀行增發銀行牌照5個,又增發接受存款 公司牌照4個,初次獲批准注册的接受存款公司則有6家。由於流動資金或資本數額 未能達到法定的要求,幾家接受存款公司遭撤銷註冊或暫停註冊,但這並不表示有 關行業發生嚴重的問題。事實上,該行業經過一番合理化改革後,可能更形興盛。

香港股票市場繼續發揮極強的功用,大大有助於企業籌集資金。年内首次上市 的股票有8種,另有4間公司發行股權股及4間公司將股票作私人配售,所籌得的 資金共達21億5,800萬元。與一九八三年相比,年內存款證的買賣較少,大概是因為 存款證持有人鑑於港元存款利息預扣稅業已取消而寧願保存這種票據,直至到期為 止;儘管如此,商業票據市場在一九八四年內開始出現。一九八四年四月,政府 (自一九七五年以來首次)發行面值10億元的債券,結果出現超額認購的情況。按照 銀行業條例及存款公司條例的規定,政府債券可當作流動資產,因此,銀行及接受 存款公司擁有大部分的政府債券,在輔助市場買賣的政府債券數量極少。

股票市場繼續受到政治前景不明朗的影響,因此在年內出現大幅波動。一九八 四年4間證券交易所的成交額為:遠東交易所: 198億8,200萬元;香港證券交易 所:112億 1,500萬元;金銀證券交易所:176億1,500萬元及九龍證券交易所7,500 萬元;成交總額487億8,700萬元,比一九八三年高31.3%。年終的恒生指數為 1200.38(一九六四年七月卅一日的恒生指數相等於100點),而一九八三年終的恒 生指數則為874.94。年內恒生指數最高為1206.83,於十二月二十四日錄得。

一九八四年商品交易所的成交額為:糖167524手,每手50英噸,大豆 372 352 手,每手3萬公斤,和黃金5845手,每手100金衡盎司。

金銀業貿易場的黃金貿易在一九八四年頗為活躍,價格與倫敦、蘇黎世和紐約 等其他主要市場相符,九九金在每両 3,767 元至2,803元之間上落。本地倫敦金的 價格,由一九八三年底每金衡盎司384美元下降至一九八四年底的308美元。

通貨膨脹

一九八四年內,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增幅衡量的通貨膨脹率,平均爲8.1%。 與一九八三年的10.0%及一九八二年的10.6%比較,通貨膨脹業已放緩。就逐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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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而言,通貨膨脹率的上升亦有放緩的迹象,由一九八四年一月的12.4%下降至同 年十二月的4.6%。聯繫匯率制度實施後,港元藉着美元的力量穩定下來,亦有助 於抑制通貨膨脹。由於美元在世界上走勢強勁,港元兌多種其他貨幣的匯率實際上 他們有所提高。此外,其他有利因素亦有助於緩和通貨膨脹,例如:本港內部需求增幅 不大,未有對總體資源供應造成過大的壓力;本港內部信貸需求僅增少許;而香港 的主要貿易夥伴國內的通貨膨脹率仍屬溫和。

        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所包括的貨物與勞務成分中,以成衣和鞋類、服務、房屋, 以及運輸和交通工具的價格上漲最為急劇,於年內分別上漲10%、10%及9%。 九八四年內,上述成分佔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整體增幅的71%,食品成分則佔整體增 幅25%,因為食品成分在全面指數所佔的比重甚大。

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及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開銷

        一九八三至八四財政年度內,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開支總額為333億9,300 萬 元,其中經常開支佔228億7,600萬元,非經常開支佔105億1,700萬元。一九八 四至八五年度,預算開支為 373億3,300萬元,其中經常開支佔269億3,300萬元, 非經常開支佔 104億元。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出現赤字29億9,300萬元,一九八四 至八五年的財政預算估計有赤字21億3,900萬元,其中10億元由發行政府債券的收 入支付。依來源分類的政府收入的詳細項目載於附錄九及九甲,而依用途分類的政 府支出的詳細項目則載於附錄十及十甲。經常和非經常收支比較的項目載於附錄十

,從應課稅品所得的稅收則載於附錄十二。至一九八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累積 的儲備金約達 160億7,700萬元。同一日期的公共債項達3億9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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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業就

本港的勞動人口精明能幹,活力充沛。根據一九八四年七月至九月進行的綜 合住戶統計數字估計,全港就業人數共2541500人,其中男性1600 600人,女性 940 900 人。受僱於漁農業、採鑛和石礦業29800人;製造業959 400人;水電煤氣 業12100人;建造業201700人;批發、零售業及酒樓酒店業549600 人;運輸、 倉庫、通訊業 203000人;財務、保險、地產及商業服務 130 600人;社區、社會 及個人服務 455200人及無從分類的行業100人。

      一九八四年九月會進行一項製造業就業人數、職位空缺與工資統計,所得結果 顯示工業機構有48992家,共僱用工人 904709名。該統計以廠號為單位,對象包 括廠號東主及合夥人,受薪職工及各廠號的不受薪家屬幫工。至於自僱者、外發工 及其他不受薪工人,則包括於以住戶為單位的調查內,並不列入此統計範圍。製造 業中,以紡織及製衣業工人為數最多,約計 380782名。其次則為電機工業及塑膠 業。有關製造業工廠及工人的分佈情形,詳見附錄十三和十四。

本港製造業工人大部分集中於港島及九龍市區。新界的工業亦不斷擴展,現時 約有四分一以上製造業工人在新界工作。

勞工法例

一九八四年內,當局頒行勞工法例10項,藉以提高安全水準,增進工人健康和 改善福利,使過去十年來,當局所頒行的勞工法例共達152項。

年內,當局修訂僱傭條例,改善有關遣散費的各項規定,及闡明僱主須支付僱 傭契約所指的年終酬金。此外,由於休假日條例業經修訂,當局又重新訂定兩個浮 動假日其中一個,另作出各項較次要的修訂。同時,當局正在立例規定設立一個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以保障工人免因其僱主無力清償債務而損失工資。為此, 當局特修訂商業登記條例,以便向須持有商業登記證的公司每年徵收附加稅,作為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經費來源之一。

學徒條例亦經修訂,以便授權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署長,經勞工處處長同意後, 可豁免任何人士或任何類別的人士進行根據學徒條例而制定的各項規例。

有關強制規定建造業僱用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的計劃,由於獲得僱主商會及 僱員工會提出意見,在擬訂各項建議方面,有長足的進展

香港是英國屬土,並非國際勞工組織的成員,因此無須對訂定國際勞工水準的 國際勞工協約予以承認,但英國政府與香港政府詳細諮商後,便會代表香港就其認 可的協約發表聲明。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香港引用國際勞工協約已達49項,其中 全面執行的協約有30項,其餘19項則稍作修訂而履行,較亞洲區大部分國際勞工組 織成員國所引用者更多。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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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內,因觸犯勞工處所執行的條例及其規例而遭檢控的事件共 7 140 宗,罰款達7,883,530元。

盡資和服務條件

香港沒有法定最低工資額,一般工資水平,按供求的經濟力量相互影響而定。 計算工資,通常以時間為基數,按時、按日或按月計算;或以工作量為基數 按件計薪,鼓勵工人增產。按日或按件計薪的工人,通常每15日發薪一次。而按月 計薪的工人,則每月發薪一次。製造業中,日薪制頗為普遍,但半技工和普通工人 多按件計薪。月薪工人通常受僱於需要熟練技能的行業,或擔任技術員、管理級人 員、文員及秘書的工作。另一方面,受僱於非製造業的工人,普遍按月發薪。按件 計算時,男女工資大致相同,但若按時計算,則女工工資通常較低,因為工作未盡 相同。

一九八四年內,製造業的工資率,以貨幣計算續有增加。但若減除消費物價的 上升後,則工資率在一九八四年九月前的十二個月內,實際上增加1.7%。年內, 本港產品出口業績不論以貨幣計算或在實際上均繼續有重大改善,此種情況有助於 減少失業及就業不足,並可維持工資增長。

        消費物價指數(甲)是根據一九七九年十月至一九八零年九月家庭開支統計,及 本港市區內約50%的住戶資料而編訂的,用以顯示七九至八零年基期內每月開支在 1,000元至3,499元的家庭所遭遇的平均物價變動。一九八四年十二月,該指數是

156.7(見附錄十六)。消費物價指數(乙)則用以顯示七九至八零年間,每月開支在

3,500元至6,499元的家庭所遭遇的平均物價變動。用以編製消費物價指數(乙)的 資料乃來自本港市區內約30%的住戶。

        一九八四年九月,75%製造業體力勞動工人的日薪(包括附帶利益)在74元或 以上(男工85元,女工72元),其餘25%則為106元或以上(男工123元,女工100 元);平均日薪為91元(男工106元,女工86元)。

        除休息日、法定假期、有薪年假及僱傭條例訂明的其他權益外,不少製造業的 僱主給予工人廉價膳食或膳食津貼、勤工獎、免費醫療及相等於一個月或以上薪金 的農曆新年年賞。一些廠號更津貼或免費供應宿舍及交通服務。由一九八二年三月 起,工資、薪金及僱員福利調查的範圍予以擴大,製造業的非體力勞動工人、非製 造業的體力勞動及非體力勞動工人的工資率統計數字,均包括在調查資料內。

根據僱傭條例制定的僱用兒童規例,禁止在任何工業經營僱用15歲以下的兒 年滿13歲的兒童,如符合若干項非常嚴格的條件,可獲准在非工業機構工作。 訂立這些條件的目的,是確保兒童可完成中三課程及保障兒童的健康、安全及福 利。

        根據婦女及青少年(工業)規例,在工業界工作的婦女及15至17歲的青少年, 每星期只准工作6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婦女及16至17歲的青少年連續工作 5小時後,最少須有半小時休息;15歲的青少年,則最少須有1小時休息。婦女可 逾時工作,但每日不得超過兩小時,而全年計算則不得超過200小時。凡青少年均 不准受僱擔任逾時工作。此外,女工不得在晚上八時至早上六時的一段時間內工 作,而青少年則不得在晚上七時至早上七時的一段時間內工作。該規例規定婦女 及青少年不得在地底或危險行業中工作。雖然婦女不得在夜間工作,但一些大型工 廠(以紗廠居多),在若干嚴格的規定下,獲得特准在夜間僱用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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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自從一九八四年初起,勞工處勞工督察科負責執行僱員賠償(修訂)條例有關 強制投保的規定;根據上述規定,所有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投保,使僱員因受僱及於 受僱期內,因工作意外受傷或死亡的時候,其本人或家屬可獲賠償。僱主並須張貼 告示,列出保險單的詳情。

     一九八四年內,勞工督察科人員在日間及晚上前往各僱傭場所視察共276 504 次,其中包括工商機構在內;此外,並展開3項特別運動,視察31450間機構,以 防止僱用童工及非法入境者。年內檢控的童工案件共238 宗,涉及童工 238 人。

     根據工廠暨工業經營規例,任何男工擬受僱於鑛場、石礦場或與隧道工程有關 的工業經營內從事地底工作,就業前必須接受體格檢驗,證明適宜擔任該類工作, 始可僱用。年齡在21歲以下者,更須每年重新檢驗一次。

對非法入境者就業的管制

     根據人民入境條例的規定,所有僱主均不得僱用任何未持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的人士,同時又不得僱用已被該條例禁止在本港工作的越南難民。該條例並規定所 有人士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而僱主方面則須保存一份最近期的僱員紀錄。 該等法例的規定,目前由勞工處勞工督察科執行,旨在制止非法入境者湧入香港。

職工會

     香港的職工會須根據職工會條例的規定登記。該條例由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執 行。一經登記,職工會即成為立案法團,享有若干民事訴訟的豁免權,

     一九八四年,新登記的職工會共8個,其中3個為公務員職工會。截至年底, 共有職工會 432個,其中僱員工會共383個,估計有會員 351 820人;商人或僱主 組織33個,估計有會員3190人;由勞資雙方聯合組成的工會15個,估計有會員 26 290人;此外,並有1個由3個僱員工會組成的職工會聯合會。

     約半數的僱員工會分別附屬於港九工會聯合會或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或與其有 聯繫。上述兩個聯會均已根據社團條例註冊。

     港九工會聯合會是一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各項政策的組織,有73個附屬 工會,估計有會員 168280人;另有擁護該會的工會17個,估計有會員19680人。 這些附屬及聯繫職工會的會員,大多受僱於船塢、紡織業、公共交通、公用事業及 印刷與木工業。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是一個支持台灣當局各項政策的組織,附屬於國際自由工會 聯盟;該聯合總會有屬會71個,估計有會員35700人;聯繫工會7個,估計會員約 810人。聯合總會屬會及聯繫工會的會員多受僱於飲食業和建築業。

其餘216個僱員工會則為政見獨立的工會,估計有會員127350人,多為公務員 及教育界人士。

勞工管理和服务

勞工處職員編制達1651人,服務範圍正不斷擴展。該處在市區及新界的分處, 負責處理區內僱主及僱員提出的問題,辦事快捷。在勞工問題上,勞工處處長是政 府的首要顧問。同時,他亦兼任鑛務處處長。

勞工處負責提議制定勞工法例,並確保香港履行國際勞工協約所規定的義務 勞工處設有16科,分別為行政、空氣污染管制、發展、新聞及公共關係、僱員賠償、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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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業、工廠督察、勞資關係、鑛務、職業健康、壓力容器、檢控、展能就業、職員 訓練及拓展、婦女及青年、青年就業指導及海外僱傭事務。

        年內,職員訓練及拓展科會為41名新職員舉辦2個入職課程,並為535名在職 人員舉辦12個在職訓練課程。此外,又派遣29名職員往外地受訓,以便為市民提供 各種新服務。

轉資關係

        勞資關係條例訂定進行特別調解、自願仲裁及成立調查委員會的辦法,以便處 理未能循普通調停方法解決的勞資糾紛。

        一九八四年,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普通途徑調解的勞資糾紛共147宗。該等糾 粉導致停工事件11宗,其中一宗損失 310 工時,其餘10宗損失3083個工作日。 九八三年則有停工事件11宗,共損失2530個工作日。勞資關係科於一九八四年內 處理勞工問題17560宗,大多屬個別投訴,與追討終止僱用的代替通知金、遣散 費、欠薪、年假工資及假日工資有關。

        勞資關係科轄下勞資關係推展組的職責,是促進和諧的勞資關係。年內,勞資 關係推展組會作452次訪問,向僱主提供意見,並舉辦一連串推展活動,包括舉辦 37個有關僱傭條例的訓練課程及4個勞資關係研討會。參加這些活動的管理人員、 職工會幹事及工人代表共有1892 名。此外,該組亦於各區舉辦4個小型展覽會, 並且吸引2萬名市民參觀。

        一九八四年二月,勞工處在勞資關係科之下設立欠薪保障基金組,負責所有與 成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有關的籌備工作。為工人所屬公司接受破產管理期間遭遇各 項難題而成立的工作小組,建議設立一個法定基金,而基金的大部分款項是來自對 業登記證徵收的附加稅,以便在僱主被視為無力清償債務及付薪時,支付欠薪予有 關的僱員,款額最高可達公司條例及破產條例所規定的優先付款額。

        隸屬司法部的勞資審裁處提供一種省時省錢,並且甚為方便的途徑,用以審裁 僱主與僱員之間的若干類糾紛。審裁處於處理每宗與權益有關的聲請案件時,盡可 能不拘形式,以勞資雙方慣用的語言處理。審裁處目的在輔助勞資關係科的工作, 而非取代勞工處的調解服務。一九八四年,勞資審裁處共聆訊僱員索償聲請 3560 宗,僱主提出的索償聲請328宗,審裁專員判定的賠償總額逾1,500萬元,所處理 者93.98%是勞資關係科調停未果而交由審裁處接辦的案件。

協助就業

        勞工處免費提供就業服務,其轄下本港就業輔導組協助僱主聘請合適的職員, 同時亦協助求職人士找尋工作。該組共有15個辦事處,各辦事處利用傳真通訊系統 保持聯繫,有效地傳送有關職位空缺的資料。就業輔導組更擴展其服務範圍,另設 統籌招聘組,集中替所有政府部門聘請非長俸職位的人員,例如技工、汽車司機及 工人等職員。年內,40918名人士經該組安排筧得職位,其中包括2949 名人士, 獲得政府職位。

        特別登記冊的設立,目的在免費協助海外及本港大學畢業生,以及具有專上學 院或專業資格的待業人士就業。年內,經登記而覺得職位的共有406人。

        展能就業組於一九八零年開始,免費提供專門的就業服務,協助傷殘人士尋找 公開招聘的職位。從一九八四年下半年開始,該組更擴展其服務範圍幫助弱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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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和精神病康復者找尋工作。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就業輔導組及其他志願團體,則 仍繼續為難於適應社會環境的人士找尋職位。一九八四年內,展能就業組共為 704 名弱能人士筧得職位。

就業輔導

     勞工處青年就業指導組現正按既定計劃從事各項活動,協助學生和青年選擇最 能符合他們興趣及能力的職業。一九八四年,該組人員會前往 254 間中學作就業指 導演講共612 次之多,聽講學生達110761人。該組又會與香港職業輔導教師協會 合辦7個地區性就業研討大會,並參與其他35項以介紹就業資料為主的活動。此外, 並在香港大會堂舉辦第十三屆大型的周年職業資料展覽,共吸引了 100 300 名人士 參觀。該組共編印42種有關各行各業的就業資料小册子。

     目前該組開辦3間職業資料中心,每間職業資料中心均設參考圖書館,及備有 各種有關就業及受訓機會的幻燈片、盒式錄影帶和盒式錄音帶。一九八四年內,約 有38 196名學生及青年使用上述中心的服務。

此外,該組亦與教育署為職業輔導教師合辦各項訓練課程。

海外就業

     海外僱主或其授權代表,僱用體力勞動工人往海外就業而在本港簽訂的合約, 均受海外僱傭合約條例管制。這些合約須在工人離港前由勞工處處長核簽。年內經 勞工處處長核簽的合約共834份,一九八三年則為 185 份。

外籍家庭傭工

     勞工處採取行政措施,管制根據合約從海外聘請來港的家庭傭工(該等傭工主 要來自菲律賓)。這些合約須由勞工處處長核簽。年內經勞工處處長核簽的合約共 19 883 份。此外,勞工處亦負責調解外籍家庭傭工與本港僱主之間的糾紛。一九八 四年內,勞工處共處理權益聲請526宗、查詢1539宗及提供諮詢服務37933次。

職業介紹所

根據僱傭條例而制定的職業介紹所規例有以下規定:所有牟利的職業介紹所必 須在開業前向勞工處處長申領牌照。年內,勞工處共發出為在本港就業者而設的職 業介紹所牌照188張,為在海外就業者而設的職業介紹所牌照24張。

工業安全

     勞工處的工廠督察科負責執行工廠暨工業經營條例和附屬規例,保障在工廠、 建築或工程地盤及其他工業經營場所內服務的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督察的工作包括 指導及協助廠方在機器的危險部分安裝護罩、採用安全操作方法和佈置新廠房,使 工作環境更加安全。此外,工廠督察亦調查工業意外及其他危險事件。

     一九八三年建築地盤(安全)(修訂)規例於一九八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該等規 例旨在為工人提供更佳保障,尤其關注從事高空工作者的情況。當局並就工作地點 及其出入口通道的安全,作出特別規定。

     五金製品業安全工作小組委員會於一九八四年二月成立。該小組委員會隸屬勞 工顧問委員會轄下的工業安全及預防意外委員會,成為第五個由政府、僱主及僱員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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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面按個別工業而組成的安全工作小組委員會。建造業、紡織業、船舶建造與修 理業及塑膠業的安全工作小組委員會,已先後於一九八零年及一九八二年間成立。 這些安全小組委員會使僱主代表、工人及勞工處人員能聚集一起,協力促進有關工 業的安全措施。

工業督察科與政府新聞處合作,繼續廣泛利用傳播媒介及其他方法,推廣有關 促進工業安全的宣傳計劃。繼「幻彩繽紛報平安」工業安全大匯演於一九八二年首 次在本港舉行後,該科於一九八四年二月在九龍灣舉辦另一次內容稍異的大匯演, 並於五月在尖沙咀舉行工業安全及健康展覽期間,再將匯演節目推出。

年底,勞工顧問委員會轄下的工業安全及預防意外委員會為僱員舉辦攝影比 賽,以工業安全為主題。建造業、塑膠業及船舶建造與修理業的安全工作小組委員 會,亦分別為業內工人舉行安全研討會。而建造業安全工作小組委員會亦再度舉辦 安全獎勵計劃。紡織業安全工作小組委員會則舉辦紡織工業安全日,目的在提高紡 織業人士的安全意識。此外,工業安全及預防意外委員會更為工業界高級行政人員 舉辦研討會,主題為安全工作的成本效果。該研討會於一九八四年十二月舉行,邀 請到英國工廠督察總長為主要講者。

年內,工廠督察科的工業安全訓練中心,為各行業工人和工業學院學生舉辦各 種安全訓練課程。該中心又與香港理工學院連續第六年合辦夜間課程,並再次合辦 日間部分時間給假調訓課程,頒發工業安全修業證書予完成該等課程的學員。此外, 勞工處又協助建造業訓練局在八月間開辦建造業安全主任課程。

壓力容器科

勞工處的壓力容器科負責執行鍋爐及壓力容器管制條例及氣體貯藏器檢驗條 例,確保條例所列的器具,得以安全使用和操作,其中包括各類鍋爐、蒸氣容器、 蒸氣飯、空氣容器、貨車和拖車上的水泥槽及存放煤氣的氣體貯藏器。該科更就壓 力容器事宜,特別是受危險品條例管制的壓力容器,向工業界、消防處及其他政府 部門提供技術上的意見。此外,該組又繼續為電熱鍋爐操作員舉辦短期課程,

該科為鍋爐管理員舉行考試,合格者可獲合格證明書;並根據鍋爐及壓力容器 管制條例,批准私營機構的合格工程師成為委任檢驗員。這些委任檢驗員有權核准 所有受該條例管制的壓力容器的用料、設計及裝配技術,並且負責定期檢驗上述容 器。該條例又批准本港公司成為檢驗機構,負責檢驗和證明本港製造的鍋爐及壓力容 器的性能。

職業健康和職業環境衞生

勞工處的職業健康科就工人健康及工場衞生等問題,向政府和市民提供諮詢服 務,並協助工廠督察科監管工業界的職業健康標準及守則。此外,該科致力於維持 及增進工人身心健康,保障工人不致因職業所引起的危害而損害健康。年內,該科 參與多個促進職業健康的研討會及展覽,並印製叢書和工作守則,教人如何預防職 業所引起的危害。

該科的主要職責是調查已呈報的職業病、由工廠督察科轉報的潛在職業健康危 害,以及決定如何採取預防行動。年內,該科人員在各行業進行調查,並就石礦場 及建築地盤的健康及衛生情況進行流行病學研究。

該科另一項工作是為可能遭受電離輻射的工作人員、政府潛水員及在壓縮空 氣下工作的工人,進行體格檢驗。該科並根據肺塵埃沉着病(賠償)條例的規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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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理石末沉着病個案。該科的護士為僱員賠償個案辦理醫療手續,而職業健康科醫生 則根據僱員賠償條例獲委任為評估委員會委員。

      職業健康科的實驗室負責進行化驗,分析從工人身體抽取的生物學化驗樣本及 其他在實地視察時取得的環境化驗樣本。

僱員賠償

      勞工處僱員賠償科,負責執行僱員賠償條例及肺塵埃沉着病(賠償)條例的規 定。凡受僱員賠償條例保障的僱員,如因受僱或在受僱期內,遭工作意外或染上職 業病而致受傷或死亡,該科即確保受傷僱員或罹難僱員的遺屬,迅速獲得僱主支付 其應得的賠償。該科又確保受肺塵埃沉着病(賠償)條例保障的人士,盡早由肺塵 埃沉着病賠償基金獲得賠償。該項基金的款項來自向建築業及石礦業徵收稅款。

      僱員賠償條例有關強制投保的規定於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根據上述 規定,所有僱主須為該條例所規定的全部賠償責任投保。此外,又須為履行上述條 例以外的民事賠償規定,為其僱員因受僱及於受僱期內遭工作意外受傷而投保。上 述條例的第二附表業經修訂,其範圍亦加以擴大,包括近年來經確定與某些職業具 有因果關係的職業病在內。新訂的簽發賠償證明書程序,推行成效令人滿意,並有 助於加速處理輕傷個案的賠償聲請。

      普通評估委員會及特別評估委員會屬兩級制的僱員賠償評估委員會,分別在一 九八三年八月及十月開始工作。一九八四年內,普通評估委員會共舉行會議529次, 就僱員賠償聲請而作出的評估計有14842宗,覆檢評估計有495宗;特別評估委員 會則舉行會議39次,就普通評估委員會轉交該委員會的聲請而作出的評估有70宗, 覆檢評估則有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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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業和鑛產

璜菜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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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供農業發展的土地極為有限,適宜耕種的土地僅佔全港土地總面積約9%, 從事漁農業的人力則僅佔勞動人口2%左右。但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的資料, 香港人是世界上吸納蛋白質最多的人口之一。

每日港人消耗食米約1千公噸、蔬菜1500公噸、豬隻1萬頭、牛隻600頭、 家禽 250 公噸、魚類 450公噸及水果1千公噸。這些食糧多從外地輸入,但亦有部 分由本港農民供應。以數量計,本港漁農民供應約31%新鮮蔬菜、55%活禽、20% 生豬及12%淡水魚,而本港接近5千艘漁船所供應的鹹水魚,約佔全港總消耗量的 90%。本港生產的食糧,一般品質均較入口的食糧為佳,因此售價亦較高

由中國輸入本港的貨品,食糧約佔20%。本港生產食糧,目的在彌補入口食糧 的不足,使香港不致全賴入口供應,而並非與主要入口食糧競爭市場。本港着重生 產價值高但不易保存的食品,港人喜歡新鮮食物,急凍或冷藏食品僅屬次選,因此 對本港的食糧生產極為有利。

漁農處

漁農處的政策是鼓勵港人充分利用鄉村農地,協助發展農業,尤其是推行灌溉 工程及其他長期改善計劃。至於與漁農業有關的新意見、技術及投入物資等,該處 亦會加以評估及大力推廣。此外,該處更實施管制,防止危害植物及牲畜的害蟲和 疾病傳入及蔓延。

漁農處負責管理低息貸款,以資助漁農民在作業或長期投資方面的需要。漁農 處並且為直接或間接參與漁農業的人士,提供專業及技術訓練。此外,漁農處並負 責為各合作社及儲蓄互助社註冊,並監管此等組織。該處管理多處郊野曠地、負責 保護土壤和水源、管理林木和美化景物、撲滅山火,以及推廣郊野公園的康樂服 務。

漁農處根據全球糧食的生產和供應情形,研究本港消費者的需求和原產品的生 產,以便擬定適當的發展計劃;此外又蒐集一切生產因素、本產和進口食品供應的 統計資料,詳加分析,從而訂定本港的生產和銷售政策。該處亦研究各種原產品業 的工作效率,以訂定切合時宜的生產效率標準,找出應該改善的地方。該處亦預測 食品市場需求,把預測的需求與本地實際和潛在的原產品生產能率,作出比較。

漁農處的研究計劃範圍,包括農作物、蟲害防治、牲口飼養和漁業。政府農場 進行各項試驗,以期改良本地蔬菜、花卉和水果的品質,增加農作物的產量。該處 又協助飼養牲口的農民,指導他們採用飼養新法,供應良種豬隻和家禽,並提供豬 雙的人工授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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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業和鑛產

漁業方面,研究工作包括海洋資源、水產養殖、水文地理學及海洋污染對漁業 環境的影響。海洋資源研究的重點,在發掘本港漁船作業範圍內具商業價值的離岸 新魚藏,並注意目前捕魚的業績。

     水產養殖的研究,注重發展更有效的魚類及軟體動物養殖方法,以及鹹水魚苗 的改良培方法;水文地理的研究,旨在蒐集各項生物學研究計劃所需的環境資 料;此外更有其他研究,目的在評估污染(包括紅潮)對漁業,尤其是對海魚養殖業的 影響,以減低產量損失。

發展漁農業

由於本港農業勞工缺乏,工資日增,近年來農業的發展以引進各種節省勞力的 設備為主。菜農採用滅草劑防止菜園草生長,一般農民亦普遍使用小型農業機械 和自動噴水灌溉法。一九八四年底,本港菜農使用的小型耕耘機共有5 900 部、自 動噴水機 2335部。

     漁農處現在積極發展塑膠網室的計劃,蔬菜得到網室保護,在惡劣天氣下仍可 生長。這些網室特別適宜綠葉蔬菜,可免農作物受惡劣天氣、昆蟲和雀鳥侵害。為 鼓勵農民增置設備,改善農穫,漁農處特為農民提供技術援助、農業貸款及其他有 關服務。

     近年內,食用菇類的培植極為流行。一九八四年底,本港有菇場53個。本產菇 類約佔本地銷售量85%。

     漁農處的農業發展主任派駐新界各區,處理有關耕作及污染問題,並與合作社 及鄉村社團聯絡,為農民安排信用貸款和技術指導,並協助農民開拓和改良耕地

     在一九八四年的鄉村發展計劃中,漁農處專業和技術人員主持多項農務會議, 逾600名農民參加;漁農處人員訪問個別農民和合作社超過63600次,並且安排農 民參觀政府實驗農場和各項農業計劃。

     漁業方面的發展,包括革新漁船設備,採用更完善的捕魚和航海裝備。漁農處 亦為漁民提供諮詢服務,解答有關船身和艙面設計的問題;並進行試驗和示範,以 確定某些新式漁具是否適用。該處並在主要捕魚中心為漁民舉辦航海訓練班,及為 船主、輪機長與無線電話操作員舉辦業務管理課程。

漁民子弟可在魚類統營處所辦的13間漁民子弟學校受教育;一九八四年底,這 些學校的學生人數超過3613人。由統營處以獎學金資助在其他學校求學的學生則 有44人。

     漁農處通過漁產商會及漁民合作社與漁民保持緊密聯繫。在各主要漁業中心設 立的魚類統營處聯絡站共10個。

貸款

     本港的農業貸款來自3項基金,即嘉道理農業貸款基金、約瑟信託基金和蔬菜 統營處貸款基金,全部由漁農處管理。自成立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卅一日止,該3 項基金共貸出款項2億300萬元,已清還的有1億8,800 萬元。

     漁業發展貸款基金,專為發展漁船而設,資本額為 700萬元,由漁農處處長管 理。一九六二年,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撥款設立的世界難民年合作社貸款基金,繼 續貸款給漁民合作社社員。此外,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也是漁民借款的主要來源, 魚類統營處由盈餘及虧損帳內撥出1,300 萬元轉入該基金,由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

漁農業和鑛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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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周轉貸款基金方式經營。漁農處又兼管美國經援會撥款設立的周轉貸款基金, 該基金專為捕蝦漁民而設。上述4項基金自設立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卅一日止,貸 出款項共1億3,800萬元,已清還的款額為1億2千萬元。

各合作社均受合作社條例管制。該條例規定委任一位註冊官(由漁農處處長兼 任),權責包括處理合作社及其章程登記事宜、審核帳目、進行調査、一般督導、 於必要時調解糾紛和解散合作社等。至年底時,約有農民11760名和漁民逾1900 名爲合作社社員。本港共有農業合作社76個和聯社2個,漁民合作社68個和聯社4 個。此外,市區亦有建屋合作社252個和聯社1個,社員共約8660人。這些建屋 合作社大部分是由接受政府資助建屋的本地公務員組成。

        儲蓄互助社受儲蓄互助社條例管制。該條例亦規定委任一位註册官(由漁農處 處長兼任)、權責包括處理儲蓄互助社及其章程登記事宜、審核帳目、一般督導及 解散互助社等。

        已向漁農處註冊的儲蓄互助社有65個,約有社員19900人。儲蓄互助社中,有 33個是團體組織,25個是行業組織,7個是街坊組織

土地利用

        香港土地總面積為1067平方公里,其中農地僅佔9.0%,勉強可稱為農地而瘦 療程度不一的土地佔74.7%,其餘的16.3%是已建設地區。由於新界需要興建新市 鎮,擴展住宅區,不少農地被佔用,但這種農地損失可由精耕農業抵銷。本港所有 土地的管理,均由地政署負責。

約計面積

類別

(平方公里)

百分率

備註

1. 市區已建設土地

100

9.4

港島、九龍和新界6個新市鎮(荃灣、屯門、 元朗、粉嶺、大埔和沙田)的主要市區,包括 區內曠地(公園和花園),但不包括其他一切 無建設的土地。

2. 郊區已發展土地

74

6.9

郊區市鎮和村落,以及新界其他已發展地點如 水塘、道路和鐵路等。

3. 林地

125

11.7

天然和人工植林地。

4. 草地和灌木地

625

58.6

天然草地和灌木地,包括位於郊野公園者。

5. 荒地

46

4.3

全無草木;岩石露出的花崗石地;可開墾。

6. 沼澤和紅樹地

1

0.1

岸邊鹹水沼澤和紅樹地。

7. 耕地

75

7.0

可耕地,包括耕作中和休耕的果園榮園。

8. 魚塘

21

2.0

飼養淡水魚和半鹹淡水魚,不包括沿岸海魚養 殖場,但包括荒廢魚場。

農業

        政府政策是促進本港農業發展,但要考慮每塊土地應優先作何種用途,以及本 港的糧食生產和供應是否符合經濟情況。政府的目標是確保本產糧食供應量維持合 理水平。

        普通的農作物有蔬菜、花卉、水果和其他農作物。農作物的生產總值續有增長, 從一九六三年的9,300萬元增至一九八四年的4億6千萬元。蔬菜生產佔農作物總 值31%以上,一九六三年為6,400萬元,一九八四年增至3億6,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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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業和鑛產

主要蔬菜作物有白菜、菜心、生菜、芥蘭、蘿蔔、西洋菜、芥菜、洋葱和葱等。 這些蔬菜一年四季都可種植,而以天氣較涼的月份產量最多。夏季出產大量通菜、 豆角、莧菜、青瓜和多種其他中國瓜類,冬季則出產多類外地品種的溫帶蔬菜,包 括番茄、甜椒、椰菜、芹菜、生菜頭、椰菜花和紅蘿蔔等。此外亦有出產草菇,利 用工業廢棉為栽培料。

常見的花卉中,有全年出產的劍蘭和菊花;冬季有芍藥、玫瑰、紫菀、洋彩 雀、康乃馨等;夏季有薑花、蓮花等。在商業苗圃栽植的擺設植物,包括喜樹蕉、 花葉萬年青、散尾葵和聖誕花。桃花和裝飾用的柑橘則特別為農曆新年而培植。種 植蔬菜花卉的土地面積,一九五四年僅有 910公頃,一九七六年增至4790 公頃, 其後,主要因為新界發展新市鎮,作此用途的土地面積逐漸縮減,一九八四年降至 2760 公頃。

稻田面積,一九五四年共有9450公頃,但一九八四年已減至10公頃以下。稻 米的耕種已由精耕蔬菜代替,因農民種植蔬菜可獲收入較多。至於從前在偏僻村落 附近的水稻田,現時多已荒置,變成棄耕地。

香港生產各類水果,主要品種有龍眼、荔枝、黃皮、橘、檸檬、香蕉和番石榴 等。果園的總面積,在一九五四年只有390公頃,一九八四年則有600公頃。

其他農作物如番薯、芋頭、大薯和甘蔗等,則在較偏僻乾旱的地方小量種植 這些地方水源不足,交通不便,不宜種植蔬菜。在一九五四年,這類只靠雨水灌溉 的農地總面積為1410公頃,一九八四年則約為60公頃。

香港因缺乏大規模畜牧所需的草地,故多飼養豬隻及家禽,以供食用。本港的 豬隻多為本地和外來豬的混合種。一九八四年屠宰的本產豬隻,總值3億6,400 萬 元。

一九八四年家禽(包括雞、鴨、鴿和鵪鶉)飼養業產量總值達6億3,100萬元。 由於養雞業仍受一九八三年肥雞丸風波影響,故八四年本港的雞隻產量約為 1 400 萬隻,較前一年減少8%,佔總消耗量60%。

本港的牧場多數設在新界,飼養牛隻多屬荷蘭乳牛。

輕微的O型口蹄病和豬瘟仍間有發生,但已能用疫苗注射法加以控制。至於家 禽所患的新城疫,則已採用印度品系新城疫苗和鼻滴疫苗防止其蔓延。政府獸醫實 驗室現正進行研究,以確定豬隻和家禽間歇性流行病的蔓延範圍

控制瘋狗症的嚴厲措施繼續施行,包括廣泛為貓狗進行防止瘋狗症注射,大舉 捕捉流浪狗隻並加以毀滅,禁止狗隻進出會在憲報公佈的瘋狗症疫區。截至年底, 已遭人道毀滅的狗隻有1萬4千頭,已領牌並接受預防瘋狗症注射的狗則有3萬5千隻,

除由英國、愛爾蘭、澳洲及紐西蘭等地運入的貓狗外,所有入口貓狗都須依例 隔離檢疫6個月。咬人的狗隻須扣留在政府狗房7天,接受觀察。所有輸入供食用 的生牛和生豬,抵港時必須隔離檢疫。供配種用的牲口亦須接受嚴格檢驗。

漁業

海魚是本港最主要的原產品之一。本港鄰近大陸架,有超過150種具商業價值 的海魚。按捕獲量計算,最主要的幾種海魚是紅衫、池魚、九棍、大眼魚、䱛魚及 魷魚。

一九八四年的海魚捕獲量和養殖魚量,估計共達20萬公噸,批發總值17億5 千萬元,與一九八三年比較,按重量計算增加6%,按價值計算則增加9%。在

漁農業和鑛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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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產量中,按重量計算,海魚佔96%,養殖魚佔4%。按批發總值計算,則海魚佔 90%,養殖魚佔10%。

        本港漁民估計有2萬9千人,共有漁船5千艘,其中機動船佔92%以上。捕魚 法按漁具劃分,主要有拖網法、延繩吊艇法、刺網法和圍網法四種。其中以拖網捕 魚最重要,佔一九八四年所捕獲的海魚量68%,即7萬8千公噸。一九八四年供本 港食用的活海魚及鮮海魚總產量達9萬5千公噸,批發總值7億2千萬元,佔本港 消耗量90%。

        飼養塘魚是最重要的養殖方式。新界魚塘面積共1640公頃,大部分集中在元朗 區。傳統的塘魚飼養,沿襲中國數百年來的方法,在同一個魚塘養殖不同品種的鯉 魚,由於各類品種所需的飼料來源不同,營養物得以充分利用。由於新界地區日趨 都市化,魚塘面積逐漸縮減。年内,塘魚總產量為6500公噸,佔本港淡水魚消耗 量12%。

        過去十年內,海魚養殖業有長足進展。作業方法是在香港各處隱蔽海灣,特別 是新界東部,把從海中捕獲的幼魚放進籠內,懸在魚排下,飼養長大。根據海洋魚 類養殖條例而劃定的海魚養殖區共27個,今後所有海魚養殖業均須在此等區內的養 魚位置進行,並須領有由漁農處處長簽發的牌照。

        一九八四年,海魚養殖業所供應的活海魚總重量達1300公噸,價值9,800萬 元。

統營機構

        原產品的批發,特別是新鮮食品,主要由漁農處和蔬菜統營處與魚類統營處負 責。一九八四年內,經兩個統營處批發的蔬菜佔本港總產量49%,海魚則佔總捕獲 量70%。

        蔬菜統營處按照農產品(統營)條例經營。該條例規定設立統營顧問委員會, 向統營處處長(即漁農處處長)提供意見。該處負責把新界出產的蔬菜運送到九龍 的批發市場,提供經銷設施,監督市場內的買賣和款項交收。蔬菜統營處是不牟利 組織,從營業額中抽取10%的佣金作為經費;其宗旨在盡量減低銷售成本,使農民 獲得最高收益;此外更提供其他輔助服務,包括收集農業用品售予農民,為農民子 弟設立中學和專上教育獎學金。年內,經由該處售出的蔬菜共有74098公噸,總值 達1億7,400萬元。

        魚類統營處按照海洋魚類(統營)條例經營。該條例規定設立魚類統營顧問 委員會,並規定如何管制海魚的到岸交收、批發、入口和出口。魚類統營處負責經 營7個魚類批發市場。統營處從魚類的交易額中,抽取6%的佣金作為經費;如有 盈餘,則通過各種服務撥充漁業發展用途,例如為漁民提供低息貸款、改善市場和 統營措施、資助13間漁民子弟學校、設立中學和專上教育獎學金等。

        一九八四年內經由漁類批發市場銷售的海魚、貝介類和軟體動物類共7萬5千公 噸,總值約達5億4千萬元,其中包括經由這些市場發售的入口海魚780公噸。

        新鮮蔬果、家禽、蛋類、淡水魚和貝介類的入口數量不斷增加,因此現有批發 市場設備漸見不足,以致市場附近街道受阻,造成交通擠塞。為求改善,當局正計 劃在港九兩地興建新市場,集中批發新鮮食物。在過渡期間,政府在九龍長沙灣開 設銷售淡水魚、家禽及入口蔬菜的臨時批發市場,並於香港西區開設銷售水果的臨 時批發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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鑛業

漁農業和鑛產

     至一九八四年底,仍然有效的開採長石及高嶺土礦場牌照有3張,有效的探鑛 官契則有1張。有關現行官契和牌照的詳情,每年在政府憲報刊登兩次。

勞工處鑛務科執行有關採鑛與炸藥的法例及安全規例,處理探鑛和探鑛的申 請,並派員巡視鑛場、探鑛區、石礦場、爆石工地、炸藥貯藏庫,簽發鑛場燃爆手 證書。該科更管制炸藥在本港的使用、擁有、運送、貯存及製造等事宜,包括監管 炸藥由政府倉庫運往爆石工地的過程。此外,該科並管理所有貯存大批進口炸藥的 政府倉庫。

地下鐵路港島線的大部分隧道挖掘工程經已完成,在接近年底時,爆炸品的耗 用量逐漸減少。此外,當局更撥出地方存放約5公噸煙花,以便在農曆新年燃放賀 歲煙花,又撥出地方存放2.3公噸煙花,供十二月在沙田舉行的煙花匯演中燃放, 藉此慶賀沙田新城市廣場開幕、培養區內居民的社區歸屬感和進一步推展沙田區議 會的工作。當局繼續批准由中國輸入爆炸品及引爆零件,供本港使用;而鑛務科會 就此等爆炸品的貯藏及引爆進行試驗。年内,爆炸品的消耗量達4337.5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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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政府於一九八四年四月設立教育統籌委員會,以統籌本港的教育政策,並提供 綜合的意見。委員會是根據國際顧問團在「香港教育透視」報告書所作的其中一項 主要建議而設立。國際顧問團由政府委任,對本港的教育制度作全面檢討。

年內,政府繼續實施一九七四、一九七八及一九八一年白皮書所訂定的各級教 育政策。一九八四至八五財政年度內,政府在教育方面的非經常開支預算達9億 3,470萬元,而經常開支則預算達59億1,300萬元,佔本港總開支預算的16%。

當局繼續推行校舍興建計劃,年內共建成16間小學,提供33480個半日制學 位;其中14間小學位於新市鎮或市區的公共屋邨內。第一所集中小學於九月在西貢 開辦,目的在取代設於偏僻地區的小型鄉村學校。

年內,中學教育亦繼續擴展,共有13間中學建成,提供14920個學位。當局亦 同時批准在一九八七至一九九一年期間興建11間中學;這些中學,大部分會在新市 鎮開設。這批學校建成後,會使根據校舍興建計劃而興建的學校,由130間增至 141間;現在,其中110間經已落成。

特殊小學及小學特殊班資助則例,以及特殊中學及中學特殊班資助則例,本來 用以具體規定政府給予資助的規例及條件,但在四月間此等規例已改由特殊學校劃 一資助則例代替。新的資助則例合多方面有所改善,包括提高教師與班級的比例, 以及增聘學位教師、言語治療師及其他輔助醫療人員等。

一九八二年九月,政府在每間具有標準規模的官立及資助中學,增聘兩位學位 敎師;一九八三年九月,又再在上述中學增聘第三位學位教師。一九八四年五月, 政府宣佈上述學校可再增聘兩位非學位教師,分別在一九八六年九月及一九八七年 九月聘任。增聘的教師,使學校可以改善輔導教學,加強學生輔導與諮詢工作,並 且增加對正規課程有相輔相成及增益作用的課外活動。

         教育署按照一九七八年高中及專上教育發展白皮書所訂下的目標推行一項試驗 計劃,將電腦科列為香港中學會考的應考科目,並且在選定的中學內開辦中四及中 五程度的電腦課程。官立及資助中學現在分期開辦電腦課程。試驗計劃的第一期在 一九八二年九月推行,有30間官立及資助中學開辦電腦課程,而學生修畢課程之 後的考試合格率實在令人鼓舞。在試驗計劃的第二期,另有75間官立及資助學校由 九月開始開辦電腦課程,而每所參與學校所獲供應的微型電腦及外圍設備已由9套 增至11套。當局打算加強推行及擴展是項計劃,使電腦課程最終能列入各官立及資 助學校的課程範圍內。開辦電腦課程的主要目的,在使學生對微型電腦的功能,以 及微型電腦在現代世界的應用範圍,能有基本認識;而課程大綱則著重於啟發學生 解決問題的技巧,及向學生灌輸數據處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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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新的香港演藝學院(參閱第十九章)於九月在臨時院址開始上課,使本港專上 教育有更多不同類型的課程。該學院為一獨立機構,由香港演藝學院條例管轄,經 費方面,則由政府透過康樂文化署撥款支付。

幼稚園

截至九月,本港共有幼稚園775所,為226450名3至5歲的幼童提供學前教 育。教育署人員負責督導這些私立教育機構,並隨時給予各校監、教師、家長及市 民專業指導。政府並為在職教師提供訓練,開辦研討會、展覽會及訓練課程,包括 葛量洪教育學院舉辦為期兩年的部分時間制課程,及教育署屬下的輔導視學處每年 舉辦兩次為期12周的部分時間制課程。這兩種課程每年可分別為120名及360名教 師提供訓練。政府對幼稚園提供的其他協助,還包括校舍編配、退還租金及差餉予 公共屋邨非牟利幼稚園;並為入息低微的學生家長提供費用津貼

     年內,4位幼稚園教師獲准放下敎學任務,成為教育署轄下幼稚園課程發展小 組的成員,參與教材製作的工作。七月間,全港幼稚園均獲發給「幼稚園課程綱要 及指引」,以供參考。

小學教育

     從一九七一年九月開始,所有官立小學和差不多全部資助小學均完全免費。繼 續收費的少數資助小學,對眞正家境清貧的學生亦減免學費,減免名額可達學生總 人數的20%。此外,就讀於官立及資助小學的學生,最多有25%可獲得書簿津貼, 每人每年 135 元,以盡量減輕入息低微的學生家長的負擔。雖然官立及資助小學不 乏學額,但有小部分家長仍繼續送子女到私立小學就讀。本港現時共有私立小學 98間。

     九月間,小學生共有536220 人,上年度則有539856人。此外,成人夜校小學 部有學生 4995人。過去一年,新建和擴建學校落成後,共增加小學學位 27 180 個。當局計劃進一步增加小學學位,以應付發展中地區,特別是新市鎮的需求。參 加第二期小一入學辦法的76769名學童中,有44696名或58%在所選擇的學校內獲 得該校自行支配的學位。其餘學童則由教育署按地區作中央分配學位。

     與小一入學辦法一同實施的學生紀錄咭制度,在一九八四年擴展至所有小一及 小二的學生。此制度使學校及教育署容易追查學生的學業記錄,亦可提供資料,作 研究與記錄用途。

     小六畢業生根據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獲派初中政府及政府資助學位,由當局根據 校內評分,加上中央統籌辦理的學能測驗成績,並考慮家長對中學的選擇而編配。 七月間,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六學生有89 980人,均獲分派官立及資助中文 或英文學校中一學位,或在接受按津貼的非牟利私立學校獲得學位,或獲得當局 在私立學校「購買」的學位。

學生輔導計劃為在844個上下午部就讀的小學生提供學校社會服務

中學教育

     本港中學主要分為4類:英文文法中學、中文中學、工業學校及職業先修學 校。本港英文文法中學學生總數達375673人,一九八三年為380203人。英文文法 中學開設5年的中學課程,教授多種學術及文化科目,學生修業期滿便可參加香港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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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會考,授課語言以英文為主。參加中學會考而成績良好的學生,可修讀為期兩 年的中六課程,日後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升讀香港大學。很多學生並參加倫敦 大學普通教育文憑的普通和高級程度考試。

一九八四年,全港共有中文中學63間,學生36841人,一九八三年則為38671 人。學生修業期滿,同樣可參加香港中學會考。校內主要以中文授課,英文則作第 二語言教授。若干中文中學更設有一年制中六預科課程,以備學生參加香港高等程 度會考,升讀香港中文大學。

全港共有工業中學22間,就讀人數共21571名。其中10間由政府辦理,11間由 政府資助。工業中學學生亦參加香港中學會考,但這些中學比較注重工商科目。成 績符合要求的學生,可繼續攻讀中六或進入工業學院、香港理工學院、香港城市理 工學院或香港工商師範學院就讀。

職業先修學校由政府資助,教授中學普通學科課程及廣泛的技術入門知識,為 學生將來接受職業訓練奠定基礎。成績優良的中三結業生可升讀高中,自一九八一 年以來,獲高中學位的學生約三分之一,他們都可繼續接受普通教育至參加中學會 考為止。在中一至中三的課程中,工業科目與普通科目大約各佔一半。至中四及中 五時,工業教育所佔的份量約減至30%。當局預料大部分職業先修學校的學生,在 完成中三課程後,便會參加認可的技工學徒訓練計劃,並進入工業學院修讀有關的 日間部分時間給假調訓制課程。工業學院對以前會在學校深造某些技術科目的學 生,均發給學分。此外,學生亦可直接攻讀認可的技工學徒訓練計劃第二年課程

目前本港共有職業先修學校13間,提供學位10039個。另有11間同類型學校已 列入校舍興建計劃內,可望在兩三年後建成。

年內第四度實施的初中教育評核辦法,於七月圓滿結束。該辦法旨在選取及分 派中三結業生往官立及資助學校的中四就讀。參加是項計劃的學校共421間,其中 54間為中文中學,323 間英文文法中學,22間工業學校,12間職業先修學校及10間 特殊學校。在參加評核計劃的75580名學生中,共有2150名未完成中三課程經已 退學,或放棄獲得派位的權利。另外1703名則進入5間工業學院修讀全日制中三 後的課程。其餘的學生,有72%(51660人)被派往官立及資助學校的中四就讀,而 這批學生之中,有82%(42332人)被派回原來的學校就讀。

教育署的升學及就業輔導組與香港就業輔導教師協會及勞工處緊密合作,爲靑 少年提供全面的服務。教育署總部所設立的升學就業輔導中心,現正利用電腦來應 付學生多方面的需求。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繼續按照一九七七年十月公佈的康復白皮書的目標,及其後檢討程序 計劃所提出的意見而不斷擴展。一九八四年,本港共有22184個為弱能兒童而設的 特殊學位。本港目前有特殊學校69間,其中有失明兒童學校3間、失聰兒童學校4 間、弱能兒童學校19間、專為情緒有問題和欠缺社會照顧的兒童而設的學校8間, 以及為學習有困難的兒童而設的學校1間。有14間特殊學校設有由教育署補助的宿 舍,共容納宿生 725 名。

        此外,尚有45間普通政府學校所設的97班特別教育班,其中為學習有困難的兒 童而設的有59班、弱視兒童8班、弱聽兒童30班。又有294間普通資助學校為學習 有困難的兒童而設的特別教育班,共396班。這些特別教育班及1間為學習有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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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兒童而設的學校,都是為有輕微缺陷的兒童而設,課程由小學至初中程度。此外,更 有 2 010 名有輕微缺陷的兒童在政府及資助學校的普通班級就讀。

     教育署特殊教育組,亦為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及在普通學校就讀而情緒有問題的 學生,提供深入的輔導教學服務。此類服務,包括在課外時間為啟導教學中心及康 導班提供輔導服務,派巡迴輔導教師在上課時間內前往普通學校提供服務,以及向 各學校提供意見。

     特殊教育組採取甄別、評估及輔導教學服務等預防與覆查措施,找出學齡兒童 是否需要特殊教育,以便及早補救。所進行的輔導教學服務,包括言語和聽覺訓 練、言語治療工作、教師及家長輔導、設立適應小組及啟導教學等。一九八四年 內,該組會處理317395宗個案,其中292500宗是為全港小二學生進行合組檢查及 綜合甄別工作(包括言語、聽覺及視覺甄別),另外的24895宗則是在進行聽覺、 言語及心理測驗後,以輔導教學服務形式,進一步協助學童。

     柏立基教育學院,為負責特殊教育的教師,舉辦為期兩年的部分時間制在職訓 練課程,一共提供460個學位予特殊學校及特別教育班的在職教師。該學院開辦不 同的課程,提供進修機會予教導弱視、弱聽、弱能、情緒有問題、弱智及在學習上 有困難等兒童的教師,以及參與言語治療工作的教師。特殊教育組繼續開辦短期課 程、研討會及研習班,供在普通學校負責特殊教育的教師及教育學院學生進修;此 外,亦有舉辦複修課程,供特殊學校和特別班的教師進修。

     當局於一九八三年六月,按照一九八一年康復程序計劃檢討書的建議,在特殊 教育服務中心設立一所耳模實驗室。該實驗室為聽覺有問題的兒童提供513 個個別 定做的耳模。

專上教育

     根據專上學院條例註冊的專上學院有兩間,就是香港樹仁學院及嶺南學院。香 港樹仁學院於一九七六年註册,設有文科、社會科學和商科3個學院。樹仁學院共 有13個學系,分別開辦日夜校課程,共有學生3196人。該學院開辦的四年制文憑 課程,並無接受政府資助。嶺南學院於一九七八年十月註冊,設有文、商兩系,共 有學生1162人。該學院所開辦的兩年制中六及兩年制中六後等課程,均獲政府資 助。能夠完成該學院中六後課程的學生,可繼續修讀一項第五銜接課程。

香港浸會書院在一九七零年註冊為認可專上學院。自一九八三年十一月起,該 院由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不過,教育署會繼續資助該院的兩年制中六 課程,直至一九八五年六月為止。

在嶺南學院攻讀兩年制中六後課程的學生,均有資格申請津貼和貸款。一九八 四至八五學年內,這些津貼和貸款的最高額分別為每年3,300元及3,900元。在嶺南 學院修讀中六後的第五年銜接課程及在樹仁學院攻讀四年制課程的學生,可申請每 年最高達7,200元的貸款。

本港亦有若干私立日夜校,開辦不同程度的專上課程。這些學校均根據教育條 例註册,但並無接受政府資助。

大專教育

政府在發展和資助大專教育方面,主要徵詢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的意 見。年內,政府均有為兩間大學與香港理工學院不斷增加的學生提供資助。香港理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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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更踏入一個重要的鞏固期,因為學生人數將接近13500名相當於全日制的學 生數目,這是該校學位的最高額,而其中攻讀學位的學生人數將會逐漸增至30%。 香港浸會學院亦透過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獲得津貼。該院現正重新編訂大部 分課程,其中一部分是學位程度的課程;然後再將基本學生人數回增至約3千名。

然而,與大專教育有關的年內大事,要算是香港城市理工學院錄取首批學生。 這批學生為數1228人(包括504名全日制及724名兼讀學生),共修讀7個課程。 城市理工學院暫設於旺角中心一座商業大廈內,待其九龍塘新校舍落成之後,始行 遷往新校上課。現時的校舍是以銀行貸款購置。

由於大專教育制度不斷擴展,日趨複雜,因此當局實有需要將制度加以統籌, 一方面確保制度的效率得以維持及不會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另一方面又不侵犯各大 學和學院在學術方面的自主權。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在研究若干問題方面, 日後會擔任更重要的角色。這些問題包括:某些學科應否只由其中一些大專學院提 供,或者當局應否接納長遠的需求作為充分的理由,以重覆提供有時所費不菲的課 程,例如醫科就是。另一個可能需要各大專學院互相合作,且與社會需求有關連的 問題,是部分時間教育,亦即「公開」教育的問題。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已向 政府提出建議,將現有大專學院目前提供的多種課程,按照科目、程度及上課形式 加以擴展和統籌。

香港大學

香港大學是根據一條一九一一年的香港條例註冊,以接管香港西醫書院的工 作。香港大學已有七十四年歷史,初期學生人數不多,但現在已增至7千名以上。 大學校舍集中於港島西北部山坡;醫學院座落於大學的教學醫院(瑪麗醫院)毗鄰; 而牙科學院則設於西區菲臘牙科醫院

香港大學共有9個學院,計為文學院、建築學院、牙科學院、教育學院、工程 學院、法學院、醫學院、理學院及社會科學院。在一九八四年三月註冊攻讀學士學 位的人數共達5145人,而幾乎全部修讀學士學位的學生,都是香港居民。大學學 位的競逐,頗為激烈。一九八四年九月的一年級學位只有1618個,但大學當局收 到的申請書則超過1萬5千份。

所有學士學位課程都是全日制,畢業生可獲頒授榮譽學位。除五年制的建築學 士、牙醫學士、內外科醫學士課程,以及四年制的建築材料測量學理學士課程外, 全部學士學位課程都是三年制。除中文系學科外,所有課程皆以英語授課。

除教育學院外,所有學院均設有學士學位及研究院課程。教育學院目前只教授 研究院程度的課程,提供主要為考取教育證書與高級教育文憑的課程。香港大學所 有學院均為學生提供修讀碩士及博士學位的機會。若干學科設有碩士學位課程,學 生須完成課程才取得碩士學位;考取哲學碩士學位則以完成碩士程度的研究而取 得;博士學位的頒授亦以完成研究工作為條件。一九八四年三月,修讀碩士及博士 學位課程的學生有913名,而修讀各種文憑及證書課程的學生則超過1千名。

香港大學透過聯邦大學協會及東南亞高等教育學院協會,與其他大學保持緊密 聯繫。學位結構及大學的管理,主要以英國制度為基礎,而校內各學科的課程及每年 學位期終考試試卷,均由校外主考評審。校外主考通常是來自英國的學者,並且在 其學術領域享有盛譽。視察工作最少每隔3年進行一次。就專業考試與執業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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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香港大學所頒授的學位,通常被有關的專業機構視為與英國大學所頒授者相等。高 級大學教員大多在海外登報招聘。

大學校舍發展計劃現正進行得如火如荼。屬於工程學院新院舍的黃克競樓已於 一九八三年十月正式啟用。其後更有兩座新建築物相繼落成。其中一座為教育學院 院舍,另一座則用以容納數學系、統計學系、電算機教研及應用中心,以及教研媒介 資源中心。即將落成的是一座供一般學生作康樂用途的綜合大樓。

目前,香港大學的宿舍只能為20%左右的學生提供住宿地方。為方便那些家裏 溫習環境欠佳,或擬避免舟車勞頓但未能分配到宿舍的學生,校方已着重增設一般 文娛設施,包括設立自修與休息室、遊戲與音樂室及飯堂。另一方面,為改善體育 設施,一幅位於港島西岸大口環新填地的土地現正在發展階段,該處的設施包括一 個即將完成的看台。同時,自何世光夫人體育中心啟用後,大學的體育設施亦相繼 增加。這間新室內體育館位於賴廉士體育中心毗鄰。

      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提供的課程雖然未達學位程度,但種類繁多,計有職業、 專業、一般趣味及文化課程。在大學校舍上課的晚間課程,以及在大學的市區中心 上課的日間與晚間課程,每年共有學生約2萬5千人。

根據目前的發展計劃,大學的實驗室設備經已大事革新。現時,理學系與工程 系已具備最新的教學儀器。香港大學的圖書館是東南亞藏書最豐的圖書館之一。大 學圖書館的藏書,連同馮平山中文圖書館所藏的中文珍本,共超過60萬冊,而醫學 院、法學院、牙科學院、教育學院及音樂系亦各自設有專科圖書館。開放與市民參 觀的馮平山博物館,亦供藝術學系作教學之用。大學的研究計劃一直未會間斷,負 責進行研究工作的包括多個學系、語言中心、城市研究及城市規劃中心和亞洲研究 中心。亞洲研究中心是一個專門對中國、香港、東亞與東南亞地區進行多類學術研 究的中心。

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成立於一九六三年,是一所聯邦制的大學,該大學由新亞(一九 四九年創立)、崇基(一九五一年創立)和聯合(一九五六年創立)3間成員書院 組成。校方行政自主,經費大部分由香港政府補助。校址在新界,接近沙田,佔地 超過110公頃。

中文大學設有5個學院,提供範圍廣泛的學士學位課程,計有35個學科。該大 學以中文為主要的授課語言,但英文亦受到重視及在大學內廣泛使用。文學院、工 商管理學院、理學院及社會科學院等4個學院提供四年制課程,修讀完畢後可獲授 學士學位。第5個學院是成立於一九八一年的醫學院,所提供的課程為五年制,首 兩年修讀臨床前學科,隨後三年則在醫院進行臨床學習。臨床課程主要是在該大學 的教學醫院--位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教授,該醫院於一九八四年四月啟 用。此外,亦以基督教聯合醫院及沙田瀝源健康院的設備為輔助。香港中文大學將 ̇於一九八六年頒授首屆內外全科醫學士學位,

在研究院方面,中文大學設有43個學術及專業課程,包括哲學博士、哲學碩 士、工商管理學碩士、社會工作學碩士、神學碩士及文學碩士等學位課程,以及教 育文憑與社會工作文憑課程。

兼讀學位課程於一九八二至八三年度開辦,包括各類學士及高級學位課程。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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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開辦的新課程,包括主修經濟學及社會學的哲學博士課 程、市場與國際企業學的工商管理碩士課程、翻譯的文學碩士學位課程與社會工作 學的文憑課程。

中文大學將會在未來數年內,迅速擴展教育、社會工作、電腦及醫學方面的課 程,同時計劃加強發展研究生課程,尤其是在研究生的研究工作與訓練方面;以及 在一九八五至八八年三年內,增加兼讀學位課程的數目。

參加一九八四年香港高等程度會考的學生共15841名,而符合中文大學入學資 格者約有 4868名。有1312 名學生於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獲取錄入學。一九八四 年九月,香港中文大學共有學生6605人,其中 5 011 名是全日制及372 名是兼讀 的學生,修讀學士學位課程;另有447名全日制及775名兼讀的學生,攻讀研究院 課程。約45%的全日制學生目前住在大學宿舍。在未來三年內,該大學學生的總增 長率預計為每年6.1%,而到一九八八年,學生人數會增至7千人。

中文大學有教職員450名,大部分均會在外國留學,並持有碩士或博士學位。 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校外進修部設有1千多項課程,這些課程以粵語、普通 話(國語)及英語授課,學生人數約3萬4千人。校外進修部除了開辦一般課程及頒授 證書或文憑的課程外,亦通過舉辦函授課程、電台廣播、錄音帶、指導性教材及參 考資料,鼓勵個人自學。

年內完成的校舍工程,包括一座位於校園中央的學術大樓、一個運輸及保安 站、一座初級教職員宿舍,以及供傷殘人士使用的各項改良設施。中文大學現正着 手興建及計劃更多的學術大樓、附屬建築物、學生宿舍、教職員宿舍及體育設施, 以應未來數年內的需求。

香港中文大學的圖書館體系包括大學圖書館、醫學院圖書館和3所書院的分 館。一九八四年的總藏書量為831022册。

除各學系本身進行的研究工作外,香港中文大學設有3個研究所:中國文化研 究所、理工研究所及社會學科研究所。研究所旨在促進各學院中各學科之間的研究 工作,及為各院系人員提供研究設備,使能追上其學術範圍的最新發展,並對發展 有所貢獻。

香港理工學院

香港理工學院於一九七二年正式成立,前身是香港工業學院。理工學院的經 費,大部分來自政府,由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撥給。

香港理工學院共有學組22個,分別隸屬多個學部及院校/混合院校。應用科學 部包括應用科學、數學、航海學及社會工作學等學系。商業及設計學部包括會計、 工商管理、電腦科學、機構管理與膳食供應、語文等學系及太古設計學院。建築及 土地使用學部包括建築及測量、屋宇設備工程、土木及結構工程等學系與土地及工 程測量中心。工程學部包括電機工程、電子工程、機械及輪機工程、生產及工業工 程等學系與工業中心。其他學組則有醫療服務學院、紡織及製衣學院及環境學中 心

現時理工學院辦有多個工商科目的全日制、廠校交替制、日間部分時間給假調 訓制、夜間兼讀制及混合學習制課程,通常為期1年至4年不等。圓滿修畢課程後可 獲頒發學位、院士文憑、專業文憑、高級文憑、文憑、專修證書、專修文憑、高級 證書、證書、修業證書及其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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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十月,理工學院開辦8個學位課程,即電腦(榮譽)學士課程、電子 工程學(榮譽)學士課程、機械工程學(榮譽)學士課程、社會工作學士課程、數理 (榮譽)學士課程、土木工程學(榮譽)學士課程、設計學學士課程及電機工程學(榮 譽)學士課程。

香港理工學院將頒授學位予圓滿修畢學士課程的學生。英國學位頒授委員會擔 任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的顧問,負責評定理工學院學位課程的水平,並確保 該等課程可與英國的大學及理工學院所設的學位課程相比。年內,理工學院亦準備 提出建議,把其他學科如紡織及製衣市場學、製造工程及屋宇設備工程等課程列為 學位課程,建議可能於一九八五年實行。

     理工學院亦為應付不斷的需求而舉辦為期少於1年的短期全日制課程。此外, 又設有延伸課程,這些課程按需要而舉辦,舉辦當局須自行負責收支平衡。修畢 這些課程的學生,並不會獲頒理工學院學歷

自一九七二年以來,香港理工學院的學生及教職員人數大增,一九八四至八五 年度新學年開始時,註冊學生人數如下:全日制約7397人、廠校交替制738人、 混合學習制 188人、部分時間給假調訓制3413人、夜間兼讀制12816人。一九八 四年七月時,教職員人數合共2211人,其中包括教員796人,高級行政人員213人, 技術、文書及助理人員1202人。

校舍發展方面,奠基大樓五樓的擴建工程經已竣工,裝修亦已完成,由航海學 系佔用。唐炳樓的第二期乙擴建工程大部分亦在興建中,完成後將可為學院提供 更多課室及教職員辦公室。

理工學院圖書館為職員及學生提供舒適的學習環境,並有1600 個為讀者而設 的座位。館內藏有多方面的參考資料、各類有關產品及裝備規格的書刊、大量非印 刷資料及剪報。藏書數目增至30萬冊左右,主要為科學、工程及商業方面的書籍。 該館並為傷殘學生提供設施。

香港理工學院又鼓勵屬下教職員就本身的專長向工商界提供諮詢服務,並積極 從事與香港有關的研究。研究工作委員會負責釐定院內進行研究計劃的全面政策, 決定如何運用各個研究基金。院內大部分研究工作均獲該委員會撥款津貼,至於其 他研究工作則由工商界及政府撥款及協助。

由一九八一年開始,由於相等課程加入工業學院的課程內,理工學院已停止開 辦文憑與證書程度的課程;加上學位課程的發展,反映出理工學院更重視提供較高 程度的課程,而該等課程需有更多及更高級的研究工作。

香港城市理工學院

一九八四年十月,城市理工學院招收第一批學生。約500名全日制及逾700名 部分時間制學生註冊修讀由會計學、商業及管理學、電腦學及社會行政學各學系提 供的專業文憑、高級文憑及文憑程度的課程。學院當局接獲的申請書數目(超過1萬 2千份)較預期為多,證明實有需要設立該學院。

城市理工學院於一九八四年一月向銀行貸款2億6千萬元購入旺角中心第二期 內的單位,並已開始上課。該中心將作為城市理工學院的校舍,直至一九八八至八 九年度為止。預料屆時九龍塘的永久校舍將可以分期落成啟用。屆時,預料城市理 工學院的全日制學生將增至2500名,部分時間制學生數目預料亦會相若。地盤 清理工作已經完成,建築工程即將開始,相信到一九八六年,校舍會漸具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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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城市理工學院的條例於一九八三年制定,而該學院則在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正 式成立。其時第一批為數16人的高級教職員經已履任,而該學院的籌劃委員會則全 體獲當局委任為新學院的首屆校董會成員。此舉使該院在由構思至成立的過渡期間 保持延續性,以及確保由籌劃委員會訂定的原則得以切實遵行。年內招聘教職員的 工作隨着開課日期迫近而加緊進行。開課時已有90名教員及120名職員履職。教職 員不僅在香港招聘,並在英國、美國、澳洲、印度及在香港出生而在海外工作的人 士中招聘。

香港浸會學院

二十八年前,香港浸會學院由香港浸聯會創立(該會當時稱為香港浸信會聯 會)。一九八四年是浸會學院在香港浸會學院條例制定後,成為行政自主的政府資 助專上教育機構的第一年,為浸會學院的發展立下一個里程碑。自一九八三年十一 月起,浸會學院正式納入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的工作範圍,經該委員會接受 政府資助,開辦各項課程。年內,浸會學院亦與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商討多 項學術發展建議,並商討開設學位課程的適當時間。

        香港浸會學院條例於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生效,浸會學院兩個法定理事會 校董會及校務議會--亦同時改組,以包括直接由港督從工商界及教育界委任的成 員。

        年內,浸會學院向政府呈交建議,提出一項五年的分期計劃,將校舍予以重 建。浸會學院是於一九六六年開始使用該校舍。

浸會學院設有三年的大專課程,包括17個學系,修畢可獲頒發榮譽文憑。該等 學系分別隸屬於4個學院:文學院(包括中國語文學系、英國語文學系及音樂 藝術系 );商學院(包括會計系、工商管理系、經濟系及秘書管理系);理工學院 (包括生物系、化學系、土木工程系、數學系及物理系)及社會科學院(包括傳理 系、地理系、歷史系、社會工作系及社會學系)。

         學生須全日上課,主要根據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成績取錄。學生對該學院的學位 需求甚殷,一九八四至八五學年申請入學人數與學位的比例是8比1。在一九八四 至八五學年大專課程取錄學生人數為2090 名,各院人數如下:文學院 364 名、商 學院 616 名、理工學院388名、社會科學院722名。職員人數達344名--包括162名 教學人員,56名行政人員,及126名技術人員、秘書及文員。高級的學術及行政人 員是透過海外的廣告招聘。在一九八三至八四學年結束時,獲頒發榮譽文憑的畢業 學生共 558名。

院制課程部接受由教育署支配的政府津貼,提供全日制兩年綜合課程,修畢可 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及國際初級大學課程考試。院制課程部所收取的學生人數繼 續減少,以便逐漸將該部取締,進一步發展大專課程。一九八四年九月,學生人數 爲 289 名,包括38名修讀音樂特別課程的一年級學生。該課程將是唯一在一九八四 至八五學年以後繼續保留在院制課程內的課程。

        新圖書館於一九八三年九月落成,大大增強為院內師生而設的圖書館設備,但 收集圖書仍是當前急務。圖書館藏書共達134608 册,而自動化的圖書館服務計劃 正開始推行。此外,該圖書館更獲得私人捐贈一套對研究近代中國極有幫助的珍貴 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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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在職人士對教育的需求與日俱增,為應他們的需求,浸會學院特設有校外 進修部,提供範圍廣泛的課程,包括專業、職業、一般趣味及文化課程。此部門在 財政上盈虧自負;除使用校舍開設晚間課程外,並在港島及沙田增設中心,開辦日 間及晚間課程。年內共有26865名學生報名修讀此部門的884項課程。

職業訓練

為應付本港對技術人員與日俱增的需求,當局正不斷擴展職業訓練的機會,使 更多人可以獲得機會學習職業技能和知識。當局提供的職業訓練種類繁多,又設有 不同程度的課程,且會不斷予以擴充。

職業訓練機會得以擴展,大部分是職業訓練局工作的成果。職業訓練局是在一 九八二年根據職業訓練局條例而成立,責任是向當局提供意見,以便進行所需措 施,確保香港有一個全面性的工業教育及訓練制度,以配合香港的發展需求;還負 責開設、發展及推行訓練計劃,訓練操作工、技工、技術員及技師,以維持及促進 香港工商業和服務業的發展,並設立及辦理工業學院和工業訓練中心。

職業訓練局屬下設有19個訓練委員會和6個一般委員會。訓練委員會負責下述 各項重要行業:會計;汽車;銀行;建築及土木工程;製衣;電機;電子;酒店、 飲食及旅遊;保險;珠寶;新聞;金屬品製造;商船海員;塑膠;印刷;船舶修 建;紡織;貨運以及零沽批發和出入口業。6個一般委員會負責處理學徒及技能測 驗事宜;電子資料處理訓練;管理及督導訓練;工業教育;技師訓練及翻譯事務。

各訓練委員會負責各自鑑定本身工商行業的未來人力需求,並提供解決辦法, 訂定工作範圍,設計訓練方案及技能測驗準則;此外,亦須執行開辦及管理訓練中 心等其他任務。至於一般委員會,則負責多個行業共通的專門訓練事宜。職業訓練 局,其轄下訓練委員會及一般委員會所需的服務,均由工業教育及訓練署提供,該 署是職業訓練局的行政機構。署內大部分職員直接為訓練局工作,受命於訓練局的 執行幹事,該執行幹事同時亦為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署長。

年內,當局會進行9次人力調查,調查的行業包括會計;汽車;銀行;電子; 金屬品製造;商船海員;印刷;造船;零沽批發及出入口業等。還有1次特別為管 理及督導訓練而進行的調查。同時,各訓練委員會亦為其業內各主要職位,編製或 修訂工作範圍、訓練方案及技能測驗準則。此外,商業及服務行業常用技術詞彙已 在最後審定階段。所有已完成的調查報告及手册,均於政府刊物銷售處出售。

工業教育

目前,本港5間工業學院--摩理臣山、葵涌、觀塘、黃克競及李惠利工業學 院--繼續提供技工及技術員程度課程。上課方式分全日制、短期調訓制、日間部 分時間制及晚間課程數種。還設有多項短期課程,教授最新的知識和技能。工業學 院開設的主要科目,包括製衣、商科、營造、設計、電機工程、文理工學、酒店經 營及旅遊、工業技術、輪機及構造、機械工程、汽車工程、印務及紡織。

大多數技術員程度課程均獲英國商業及技術員教育局承認。修讀此等課程的學 生,可向該局註册,申領證書。英國許多專業及技術團體均承認該局所頒授的資 格,認為符合入會所需資格,或可豁免入會部分考試。

學生對大部分課程的學額,仍然需求甚殷。符合入學資格的申請人與全日制學 額的平均比率是11:1。一九八四至八五學年的學生人數,約有全日制學生6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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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部分時間制10700人,夜間課程26400人。一九八四年九月,各工業學院全職 教員總編制約為500人,其他工作人員則約有400人。

        當局每年均對全日制課程的畢業生進行就業調查。年內的調查,再次顯示畢業 生在尋找與修讀科目有關的工作方面,甚少遇到困難。

        設於李惠利工業學院的電腦中心,裝有終端機連接5間工業學院,因而大部分 課程均可包括電腦應用一科。各工業學院的電腦設備亦有所改善,不斷擴充。

        為應付本港人士對工業學院課程日漸增加的需求,當局已進行一項擴展計劃。 李惠利工業學院第二期工程已於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竣工,該建築物且於一九八四年 一月啟用。黃克競工業學院的附屬建築物,預期於一九八五年二月完工。

        當局現正計劃增設三間工業學院,在一九八六年在屯門和沙田各設一間,又在 一九八七年在柴灣開設一間。

工業訓練

職業訓練局屬下的九龍灣訓練中心綜合大樓,樓高九層,已於十一月建成。樓 高十層的葵涌訓練中心綜合大樓,正在興建中,應可在一九八五年年中竣工。位於 九龍灣的綜合大樓設有5個訓練中心,為電子、酒店、金屬品製造、塑膠及印刷等 行業提供訓練。葵涌的綜合大樓也設有5個訓練中心,為汽車、電機、電子、金屬 品製造(包括焊接)、以及紡織業提供訓練。這些訓練中心,每年將可容納9千名 受訓者,給他們提供基本職外訓練,程度由操作工至技師均有。九龍灣的綜合大樓 已開始提供一年制全日課程:短期課程將於一九八五年初開辦。

位於小柴灣的海員訓練臨時中心已於二月啟用,該中心為本港海員提供為期30 天的寄宿訓練課程,以便他們可以取得國際海事組織一九七八年航海人員培訓、發 證及值班標準公約所規定的各項證書。該中心在一九八四年約為800名本港海員提 供訓練。

職業訓練局在一九八三年二月推行工科畢業生訓練計劃,為工科畢業生提供為 期18個月的實務訓練,以便他們可以成為合資格的專業工程師。一九八四年,參與 此項計劃的機構計有60間,見習工程師則有 200 人。

香港管理專業發展中心已於十月啟用,負責研究、發展、協調及推廣本港管理 專業的訓練工作。

除推行工業學徒訓練計劃外,當局又開始為會計及保險業提供從業員訓練計

由職業訓練局主持的訓練課程資助計劃,則甚受新聞業、批發零沽及出入口業

人士歡迎。

其他訓練局

製衣業訓練局及建造業訓練局均為法定組織,於一九七五年成立,分別負責為 製衣業和建造業開辦及經營訓練中心。製衣業訓練局按衣物的出口價值徵收訓練款 項,而建造業訓練局則對費用超過25萬元的建築工程,按其價值徵收款項。兩間建 造業訓練中心經已啟用,而第三間亦在籌劃階段。至於第二間製衣業訓練中心,則 已在一九八四年年中啟用。

學徒訓練計劃

學徒條例為技工和技術員訓練提供法律上的依據。該條例規定,僱主如僱用14 至18歲的青年,在該條例列為指定行業的42行業之一工作,除非該青年已完成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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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的訓練,否則必須簽訂學徒合約,並須將合約送交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署長登記。 僱用學徒從事非指定行業,或僱用18歲以上學徒從事指定行業而簽訂的學徒合約, 亦可送交署長作自願登記。

     工業教育及訓練署學徒訓練組負責執行該條例,其職責包括:就學徒的僱用和 訓練,向僱主提供意見和協助;確保學徒獲得適當訓練;調解與已登記學徒合約有 關的糾紛;與工業教育院校合作,以確保學徒得到所需的相輔相成的工業教育。香 港理工學院及各工業學院均設有學徒訓練課程,通常屬日間部分時間給假調訓制

     一九八四年登記的學徒合約共有3600份,其中800份屬非指定行業;技工學 徒合約佔 2900 份,技術員學徒合約則佔700份。年底時,共有為數8500名學徒 依照學徒條例規定而受訓。

傷殘人士的職業訓練

     為傷殘人士提供的各種職業訓練、職業評估、技術輔助器材以及資源服務,續 有穩定擴展。政府辦理及資助的中心,共提供訓練名額616個,而完成職業評估的 康復者共有200人。

     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繼續為在工業學院修讀全日及部分時間課程的傷殘學生提供 特別導修班。為應付傷殘人士日益增加的需求,技術輔助器材及資源中心年內提供 約40項特別輔助器材及機器的附加裝置。一九八四年五月,該中心設置一間攝製 室,為工業學院的傷殘學生及技能中心的受訓者攝製錄影帶學習節目。此項服務對 聽覺欠佳或閱讀能力低的人士尤為有用。

     政府資助的各職業訓練中心,現已開始採用單元化的訓練方法。這是當局改善 訓練質素的其中一項措施。此外,關於這些職業訓練中心住宿設備的管理方針經已 擬就,並已加入原有的「工作守則」內。

師資訓練

普通的師資訓練由教育署屬下的葛量洪、羅富國、柏立基三所教育學院及香港 工商師範學院負責。

     三所教育學院為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合格生開辦兩年制全日課程,並為香港中學 會考合格生開辦三年制全日課程。這三間教育學院又為幼稚園教師、中小學教師及 特殊教育教師開辦在職訓練課程,其中包括高級師資在職訓練課程和部分時間制在 職訓練課程。此外,葛量洪教育學院為小學教師開辦一項為期8周的進修課程,而 羅富國教育學院則為在職中學教師開辦複修訓練課程。一九八四年九月,三年制課 程共有學生 1371人;兩年制課程1156人;高級師資訓練課程58人;而在職訓練 及進修課程則有 1850 人。

工商師資訓練由香港工商師範學院提供。該院為各中學及職業先修學校訓練工 商科教師。該院設有一年全日制課程,專為有志當工商科教師,在工商科方面具有 良好資歷及經驗的成年學生而設。當局並設有款額相當大的助學金,吸引合適的工 商界人士修讀這項課程。三年制全日課程是為會經修讀工商科目的中學畢業生而 設。該院亦兼辦多項在職教師訓練課程,包括設計與工藝高級師資訓練課程及工業 界管理員和導師的課程。此外,該院將於一九八五年開辦商科高級師資訓練課程。 一九八四年九月,全日制課程共有學生189人,而部分時間及短期課程則有學生

2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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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4間學院攻讀全日制課程的學生,可向政府申請生活津貼及免息貸款。 在一九八二年九月成立的語文教育學院,是政府所推行的語文綜合計劃的一部 分。該計劃耗資數百萬元,目的在提高本港的語文水準。語文教育學院為教授中英 業的小學教師開辦複修課程,向他們介紹新的中英文教學理論和實踐方法,並為他們 提供機會,提高本身的英文及普通話水準。該院在開辦後第二學年,為400名小學 軟師開辦兩個為期4月的複修課程。

        該院並計劃擴展複修課程,以便由一九八六年九月起,每年為在中小學教授語 文的非學位教師提供1千個修讀名額。此外,該院又發展一間語文教學資料中 心,並於三月推行一項頗具規模的研究與出版計劃

成人教育

        教育署成人教育組為離校青少年和成人舉辦多項課程及康樂活動,均由官立中 女夜學院、夜學部、17所成人教育康樂中心及39個受助志願團體辦理。

        官立中文夜學院設有文憑課程,採用學分制度,供有志研究中國文學、哲學及 社會學的中學畢業生修讀。學生可用3至5年時間修畢課程,但須修讀文憑課程的 12個基本核心科目學分,以及18個中國古典文學及中國文化科目的學分。一九八四 年,修讀這個課程的學生已超過1800名,比上一年增加500人。

        夜學部轄下 110個中心開辦各項課程,程度由識字班至中學或專上教育均有。 成人普通教育班教授小學程度的課程,以適應成年人的需要和興趣。實科班則教授 各種技能,如縫紉、編織、烹飪及木工等。此外,另有兩種中學程度的課程,即官 立夜中學及官立成人夜中學課程,為準備參加香港中學會考的學員而設。夜學部亦 設有程度由小四至英中五的英文專修課程,對象為準備參加香港中學會考英文科 (課程乙)的成年學生,另有英中六英語課程,為準備參加普通教育文憑考試普通程 度英文科(課程乙)的學生而設。至於專上課程方面,教師進修班為在職教師提供各 種科目的專業訓練。年內,修讀普通學校課程的學員約有2萬1千人。

        17所成人教育康樂中心舉辦多項文化、社交及康樂活動,旨在加強個人的社會 意識、培養創作能力和發展個人才能。該等中心亦會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如廉 政公署、勞工處、各區政務處、民眾安全服務隊、市政局及聖約翰救傷隊合辦多項 活動。年內,參加非學校課程的學員,超過2萬3千人。

自一九八二至八三學年起,由志願團體開辦的成人「補充」教育課程獲得政府 的經常資助。在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內,獲政府資助的志願團體有39個,而推行的 計劃則共有 102項。

輔導視學處

教育署輔導視學處的主要職責是提高教學質素。該處經常派遣專科督學到各校 視察,就課程、教學方法及資源運用等問題提供意見,並且開辦教師在職訓練班、 研討會和研習會。該處同時負責發展課程的工作,製作教育電視節目,以及審訂 科書和教材。

        輔導視學處亦和兩所大學、兩所理工學院、各認可專上學院、香港考試局、英 國文化協會、消費者委員會、政府各部門等,保持密切聯絡

年內,該處繼續革新和修訂幼稚園、小學及中學各階段的課程。較重要的工作 包括製備一份經修訂的幼稚園課程指南、推行經修訂的小學科學和英語課程,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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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中學用的物理、經濟、公共事務及宗教教育(基督教)新課程。該處繼續使各 項性教育、德育和公民教育課程更為充實。為鼓勵各學校推行新課程,該處更為在 職敎師擧辦訓練班,而新成立的課程發展組亦製備一些教材和工作計劃

     此外,輔導視學處又為各校校長和教師舉辦研討會和研習班,以推廣活動教學 法。因此,這種不拘形式的教學法在小學一年級至三年級更見普遍。

     視學處的課本小組繼續每季派發適用書目表,藉以指導各學校如何選擇課本。 該小組又與教科書出版商保持密切聯絡。

敎學研究中心

     輔導視學處設有6所中心,研究中國語文、英語、數學、科學、社會科目和郊 野學習的教學法。

     年內,中國語文教學研究中心開辦了44個複修課程及研習班和28個研討會,參 加的教師超過3千人。該中心的教材組除開放給中小學教師參觀外,學校亦可安排 教師集體前往參觀。此外,該中心免費提供複製敎學錄音帶服務,使中小學校得益 不淺,年內共複製教學錄音帶900卷。

     英語教學研究中心為超過2400名教師舉辦研習班、研討會和演講共67個。該 中心除了免費為學校複製錄音帶外,其錄音帶圖書館亦藏有英文錄音帶700卷,供 各學校作聆聽教材,利用無線電耳筒系統教學。此外,該中心設有1間供教師使用 的參考圖書館,藏有英語教學和語言學書籍超過5700册。

     位於九龍區的數學教學研究中心繼續為初中數學教師舉辦複修課程,共有330 位教師參加11個有關校內測驗及課室教學技巧的課程。此外,該中心又為在職及受 訓教師舉辦研習班,教授教具及遊戲的有效使用方法。在港島區的數學教學研究中 心則共篇 240 名小學數學科教師舉辦8個課程。內容集中在推行課程發展委員會建 議的新課程以及輔導教學。年內,共有2254名教師前往這個教材中心參觀。

理科教學研究中心是經常舉行複修課程、研討會、研習班和教師會議的場地。 年內,超過 3300名中小學理科教師和實驗室技術員前往該中心參加在職訓練課程 和會議,並參觀展出的全新科學儀器、教材和科學計劃。

     社會科目教學研究中心繼續是中小學社會、歷史、經濟、地理、經濟及公共事 務科和德育科教師的訓練場所和教材中心。年初,共有1千名教師前往該中心, 參觀有關上述科目的教材和視聽設備。此外,該中心又舉辦20多個研習班或研討 會,共有超過1千名來自各中小學的教師參加。

     西貢戶外康樂中心內的郊野學習館,是研究生態及地理學的教育及教材中心。 年內,該館為1492名中六學生舉辦了32次生態及地理學的寄宿課程。課程的內容 着重以實際方法研究生態和地理學的重要性,並寓學習於康樂活動。此外,該中心 又為羅富國教育學院的學生舉辦一個特別的寄宿課程,為愛丁堡獎勵計劃的金/銀 牌探索課程的學員舉辦為期一天的郊野課程,以及為保護自然的學生領袖舉辦訓練 營。該中心主辦的其他活動還包括有關郊野教育的講座、參觀以及搜集、發展和製 備與郊野學習和環境教育有關的教材和參考資料。

視聽教育組

視聽教育組收藏的各類視聽教具,供各學校免費借用。該組存有的視聽教具包 括16米釐影片、卷片或幻燈片、幻燈片、錄音帶、迴環活動影片、高影透明片、套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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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裝教材、圖片及錄影帶,為數約達7千套。其轄下的教具製作服務處每星期七日開 放,以便教師能製作教具。該處存有供攝製、複製、繪製、模型製作、聲帶翻錄、 書本釘裝、圖片處理及絲網印刷用的設備,以及一個微型電腦系統。年內,視聽教 育組為超過3千名教師舉辦超過150個課程及研討會,討論視聽教具的運用及如何 製作視聽教材。而會前往教具製作服務處的教師共有6千人。

美工中心

        教育署的美工中心為中小學教師提供設備,以改進美術與設計、工藝及家政等 科目的教學方法。在一九八四年,超過3500名教師參加該中心舉辦的各項研討會、 課程和研習會。該中心學生的美術創作展覽會,吸引超過3萬名參觀者。

音樂

        在一九八二年九月參加為期兩年的統一教授音樂試驗計劃的80名學生,於年內 五月參加中學會考音樂科考試。結果100%及格,40%獲C級或以上的成績。試驗計 劃於九月進一步擴大,開設一中六程度的班級,使學生可以參加高等程度音樂科考 試。

        第三十六屆校際音樂節的參賽人數升至6萬名,新參賽者主要來自新界區各學 校。該音樂節以一連串的優勝者表演會作終結,全部表演會均吸引不少觀眾。

體育

        體育組負責改善各校的體育教學水平及發展學校體育。一九八四年內會為 957 名教師舉辦39個課程及研討會。

參與各項習泳計劃及拯溺課程的中小學生約11300名,另有3600名學生接受 「學校暑期體育訓練」計劃的8項流行運動訓練,有2萬1千名學生參加戶外教育 營及 3850名學生於暑期參加在新界舉行的學校營。第二十屆校際舞蹈節吸引了來 自 282 間學校的3867名參賽者。舞蹈節於四月在大會堂開幕時,邀請到香港總督 尤德爵士夫人到場主禮。在七月舉行的一九八四年度國際青年舞蹈節及舞蹈表演 中,本港有237名學生獲選參加。

        教育署負責本港的愛丁堡獎勵計劃。年內,續有28間學校參加此項計劃,使參 加的學校總數增至145間,學生會員人數達23500名。此項計劃所開辦的各級課程 有120項。

        體育組繼續管理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學校青少年暑期活動基金,受惠的學生共 30萬人,分別來自 552 間中小學校。香港學界足球代表隊除參加本年度的港澳學界 周年埠際賽外,還於十月參加在印度舉行的第一屆可口可樂杯足球邀請賽。體育組 並協助香港學界體育協會於十二月在本港舉辦市際學界籃球邀請賽。

工商科目

        年內,政府繼續加強中學普通課程中一至中三及中四至中五等兩部分的工藝 科。工藝科組為配合工藝教學的需要,計劃增設新工場,並將現有的工場加以改 善。職業先修學校亦開設幾門新科目,包括輪機工程、輕金屬品及表面處理,以及 珠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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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工藝科組與工商師範學院為在職的工商科教師,合辦了一連串的全面訓練課 程,大受歡迎。該組又獲香港工業總會贊助,年內繼續舉辦香港當年青年設計員 獎。各校反應,非常熱烈。

     隨着各校急速發展商科,本港首次有特別根據課程發展委員會所訂的會計與原 理課程及商業課程而編寫的教科書印行。商科組為在職教師開辦多個課程,講授商 科的教授方法。

香港金銀業貿易場與教育署本年繼續合辦商業科專題設計比賽,約有1千名高 中學生參賽。比賽優勝作品在一次展覽中全部展出,吸引很多教師及學生參觀。

公益少年團

於一九七七年開辦的公益少年團繼續致力培養學生的社區精神,並促使他們熱 心公益。該團12萬團員對各項社區活動都踴躍參與。連同年內新增的3個委員會在 內,公益少年團共有17個分區委員會,共同推進該團的活動。

     公益少年團設有獎勵計劃,要求團員通過服務社會,樹立良好市民榜樣。一九 八四年獲獎的團員有數千人。多名傑出的團員更入選參加教育訪問團,於年底訪問 日本。

學校圖書館計劃

學校圖書館計劃仍不斷擴展,訓練更多中學圖書館管理人員。經試辦兩年後, 所有官立及津貼小學均於九月在小學三至六年級全面推行各班自設圖書館計劃,並 在小學一、二年級,試行設立此類圖書館。每班在設立圖書館之初,都獲津貼500 元作購置書架之用,此外,尙獲撥款增購藏書,按班中學生人數,每名每年可獲撥 款10元。

為配合班中圖書館計劃,年內為一些經過訓練的學校圖書館管理人員舉辦一項 為期3日、以學校圖書館實務為題的研習班,為450名小學校長及教師舉辦的研討 會則有3個,又為850名小學教師舉辦18項訓練課程,另外還舉辦了1次有關兒童 讀物的展覽。

教育電視組

教育電視組製作的節目,一直被視為是輔助課室教學效用最高的視聽教材。按 時收看教育電視已成為本港學校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中小學 生收看教育電視的總人數估計分別為24萬名及35萬名。

敎育電視節目由教育署聯同香港電台電視部在本港攝製,安排在兩間商辦電視 台播映。節目均根據本港中小學現有課程綱要編製。小學電視教育課程包括小學三 至六年級的中文、英文、數學及社會科目。中學節目則為中一至中三學生而設,除 上述4科外,更設有理科課程。

一九八三年九月,政府增設小學三年級自然和健康教育的教育電視節目,此後 每年遞增一級,一九八六年將擴展至小學六年級。此外,並增強中學英文及社會科

目的教育電視節目。

為配合教育電視節目,教師手冊載有備課和課後活動的建議。小學節目亦有學 生手册供應。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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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官立學校、津貼學校及買位私立中學均設有所需器材,例如彩色電視機及 盒式磁帶錄映機等。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政府為上述學校購置此類設備的費用約 篇 460 萬元。

香港考試局

香港考試局是獨立法定機構,從一九七八年開始,負責主辦香港中學會考; 九七九年起,主辦香港高等程度會考;並於一九八零年開始辦理香港高級程度會 考。一九八四年,投考香港中學會考考生的總人數為170825人,投考香港高等程 度會考的有17226人,而投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共16488人。

香港考試局亦獲得多間英國和其他地區的考試機構授權,辦理多項海外考試, 其中包括普通教育文憑考試、英語作為外國語言考試、英國倫敦商會試,以及使學 生能取得所需學歷和專業資格的各類考試。

英國文化協會

一九八四年內,英國文化協會進一步擴展英語教授課程,在英語測驗中使用電 腦,以電腦協助學員學習英語及將教學設施電腦化。修讀複修課程的小學教師有 400人,中學教師則有350人。修讀普通英語課程的學生人數仍然超過3萬人;修讀 暑期課程的則超過5千人。在英語教學及傳媒方面,英國文化協會仍然為政府及多 間私人機構進行測驗及評估的工作、訓練教師及提供諮詢服務。其圖書館的會員人 數差不多倍增至14763名。

英國文化協會年內頒發5個獎學金,又為中英基金會頒發4個獎學金;此外, 並舉薦學員角逐新設的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獎學金。另一方面,該會安排了29名不同 行業的英國人士來港,及17名本港人士赴英訪問,並贊助22名英國專家來港參觀。 這些專家來自各行各業,有研究生物工程的,也有研究文學的。

英國文化協會年內贊助香港管弦樂團兩場全由查理士·告魯斯爵士擔任指揮的 音樂會,以此為慶祝該會五十周年紀念的活動。該會的其他文化活動種類繁多,計 有舉辦一個當代紡織藝術展覽會、從英國邀得霍瑪莉來港出任香港電台舉辦的一九 八四年度傑出青年鋼琴大賽評判團首席評判,以及派出兩位藝人在藝穗節期間在街 頭演出等。

香港留英學生

香港政府駐英辦事處設有學生組,負責香港留學生及受訓護士的福利。該組 與香港教育署和其他政府部門保持緊密合作,並監察英國教育的發展情況,以保障 香港留英學生的利益。為此,該組與各大學及學院、英國政府部門、當地教育團 體、英國文化協會及福利機構保持緊密聯繫;此外,還與醫務當局密切聯絡,以便 照顧護士生。設於倫敦的香港學生中心是香港留英學生的宿舍,可容納90人,並成 為香港留英學生的活動中心。

其他地區的香港學生

教育署海外留學生暨獎學金組,指導有意往海外深造的學生,提供有關英國及 其他國家教育機構的資料。年內,前往英國攻讀的學生有5394人,往加拿大攻讀 的學生有 3284 人,前往美國的有2049人。往澳洲的有428人。

市政局公共圖書館

參考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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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經濟援助計劃

教育

就讀於本港或英國高等教育機構的香港學生,只須通過兩項經濟狀況調查,即 可獲得經濟援助。該等經濟狀況調查,均由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統籌。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學院、香港浸會學院及香港城市理工學院 等機構的全日制學生均可獲得津貼,以支付其學院雜費、學費及學生會費,並可獲 得免息貸款,以支付其生活費用。年內,有8860名學生獲得津貼,總額達3千200 萬元;並有 9970名獲得貸款,總額達8千 100 萬元。

英國政府和香港政府共同訂定一項聯合津貼計劃,為在英國修讀學士學位或英 國國家高級文憑課程的全日制香港學生提供援助,使他們能夠負擔海外與英國本土 學生學費的差額。學生必須將申請書在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呈遞,才會獲得該計劃 統籌當局考慮給予津貼。在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一日期間遞交的過期申請書,仍可獲 得香港政府考慮給予貸款。這項計劃第一年接受申請,全部工作在一九八四年二月 間完成;津貼總額為340萬英鎊,分由1350名學生獲得,所有津貼已交予該等學 生所就讀的130間學校;而貸款總額為5萬1千英鎊,分由20名學生獲得,所有貸 款亦已交予該等學生所就讀的16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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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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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四年內,政府完成多項大型醫療工程計劃,其中最重要的是沙田威爾斯 親王醫院,耗資8億2,600萬元。多項列入龐大發展計劃的重大工程已着手進行 以應付日漸增長的人口對醫療服務的需求。這些需求使現有的醫院、診療所及其他 設施備受壓力;求診人數及入院人數之眾,實屬前所未見。

        威爾斯親王醫院設有病牀1446張,第一期興建的部分於年初啟用,使醫療衞 生服務分區制向前邁進一步。該所新醫院,是新界東部的分區醫院,亦供香港中文 大學醫學院作授課之用。首兩期所建部分,提供病牀799張,撥給內科、外科、兒 科、婦科及產科等專科單位使用。其餘的647張病牀將於稍後分兩期設置,而醫院 可望於一九八五年内全面投入服務。

        併入威爾斯親王醫院的李嘉誠專科診療所,在六月由港督尤德爵士主持正式開 幕典禮,是新界東部首間主要分科診療所,並為威爾斯親王醫院提供重要輔助服務

        為新市鎮提供醫療服務的其他重要計劃,包括正在進行的屯門醫院興建工程, 及元朗博愛醫院和荃灣仁濟醫院的擴建工程。這些發展計劃的最終目的,是提供一 個完備的醫療服務網,方便新界居民。

        位於港島大口環的麥理浩康復中心,亦於年內落成,耗資7,360萬元,是一所 補助醫院,由香港復康會管轄。該中心樓高十一層,為身體受重傷而須接受深切治 療及休養的病人,提供病狀150張。在全面啟用後,該中心將提供多項服務,由物 理治療及職業治療,以至言語障礙治療及臨牀心理治療均有。該中心會為需要覆診 的離院病人提供門診服務,並提供康復服務的臨牀訓練。此外,中心亦撥出空間, 設復康巴士站和技術及資源中心。

        位於觀塘的容鳳書紀念中心,是其他在年內啟用的重要診療所之一。該中心設 備齊全,可提供家庭健康及胸肺服務,以及老人科及精神科的日間服務。此外,該 中心並提供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服務,和設有健康教育中心。

年內,柴灣一間醫院的地盤開拓工程已開始進行,而瑪麗醫院的擴建工程亦繼

續順利進行。

         一九八四至八五財政年度,醫務衞生署的預算開支為19億9,600 萬元。此外, 政府撥給多間非政府醫療機構的補助金約為10億900萬元。醫院及其他建築物的非 經常開支,包括添置設備及傢具的開支,約達3億2,600萬元。

市民健康

一般來說,由於當局推行種種防疫措施,擴展各項預防疾病與個人保健服務, 以及大眾的生活水準日益提高,香港市民的健康情況都保持良好。各項反映市民健 康情況的衞生統計數字,以及主要傳染病發生率的下降,足以證實這項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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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

      致命的病症主要是各種癌症、心臟病以及與腦血管有關的病患。嬰兒夭折率 低,是由於推行全面的家庭保健計劃,以及環境與社會經濟情況改善所致。

年內本港有一宗呈報的霍亂症。白喉及小兒麻痺症等常見的兒童傳染病,經已 受到控制。

當局於年內接獲兩宗市民在外地染上瘋狗症的報告,兩名受害人均告不治死 去。第一個受害人是一名小童,會在深圳被染上瘋狗症的動物咬傷,其後返港治 療。第二個受害人是一名居住在流浮山附近一艘漁船上的懷孕婦人。年內有7宗瘋 狗症的報告,接觸過患瘋狗症動物的人士,均在醫療中心接受所需的預防治理。

     鑑於本港在一九八三年再度出現在本土傳染得來的瘧疾,當局邀請世界衛生組 織派遣專家來港提供意見,並檢討預防及控制措施。在世界衛生組織贊助下,政府 職員亦被派往外地,吸取鄰近國家所採用最新控制瘧疾方法的有關知識。

年內,當局發現101宗自外地染得、10宗在本土傳染得來,及兩宗復發的瘧疾 病症。在本土傳染得來的疾病症發生在新界邊區及西貢地區。當局除加強對瘧疾 及其傳染媒介的監察及控制措施外,並致力向市民,特別是新界邊區及西貢地區的 居民,灌輸如何預防瘧疾的知識。所採用的方法包括在學校舉行衛生講座,及透過 電影、海報、新聞發報和電台廣播等,促使市民(特別是郊遊人士)防範被蚊蟲咬 傷,及剷除蚊蟲滋生的地方。

年內呈報的結核病共有7843宗,引致420人死亡,發病率為每10萬人146.22 宗。發病率減低,可能是由於非法入境者的數目下降,以及大部分學童已接受預防 結核病的卡介苗注射。

麻疹及德國麻疹的防疫注射計劃,在家庭健康診療所及學校推行。當局為一歲 大的嬰兒注射麻疹疫苗,及為小學六年級的女童注射德國麻疹疫苗。此外,已屆生 育年齡的婦女亦獲得德國麻疹防疫注射。市民對這些防疫注射計劃反應良好。

過濾性病毒A型肝炎及B型肝炎在本港仍然是常見的病症。年內當局共接獲 1780宗肝炎的報告,這種病症引致12人死亡。由於此病會影響公眾健康,並會引 致如肝硬化及癌症的長期肝臟併發症,醫務衛生署參照世界衛生組織對控制肝炎的 建議,推行一項B型肝炎的防疫注射計劃。一九八三年初,當局成立一個特別諮詢 委員會,向政府提供全面策畧,為本港容易染上B型肝炎的各類人士進行免疫注 射。第一類是帶有肝炎病毒的母親所誕下的嬰兒,第二類則是經常接觸血液、血產 物或組織液的醫療人員。

年內,醫務衞生署推行一項新生嬰兒篩選計劃,使患有6一磷酸葡萄糖脫氫酶 缺乏症及先天性甲狀腺機能減退病的幼兒,能盡早獲得診斷及治療,以免日後變成 有缺陷或弱智人士。這項計劃的對象是在政府及補助醫療機構出生的嬰兒。

醫院及發展計劃

本港醫院分政府、政府補助和私家醫院三類,共有病狀24073張,每千居民約 有病牀 4.5張。年內,前往門診診療所和醫院急症室就診,以及入院治療的人數, 均告增加,可見各項醫療服務,工作非常繁重。

     醫務衞生署在八十年代的全面計劃,包括最少增建4間政府醫院,地點在屯 門、柴灣、東九龍及大埔,位於屯門及柴灣的醫院各設病狀 1 600 張,其餘各設病 牀 1 400張。計劃亦包括在首3間分區醫院,即瑪麗醫院、伊利沙伯醫院及瑪嘉烈 醫院,擴建新大樓。

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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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計劃包括明愛醫院、仁濟醫院和博愛醫院進一步的擴建工程,律敦治胸肺 療養院亦會改建為可容432張病牀的普通科醫院。至於在計劃階段中的,則有1間 私家醫院。該醫院建成後,將可容病狀600張。

        一九八四年,前往政府及政府補助醫院急症室就醫者共107萬8千人次,即平均 每日 2950 人次。在14間政府醫院及20間政府補助醫院接受治療的病人,超過62萬

3千名。

診療所

        普通科門診服務是整個醫療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政府屬下共有普通科門診 診療所、分科和專科診療所62間。市民前往門診部求醫者日增,位於人口較稠密地 區的診療所,在夜間、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仍照常開放,以解決部分需求。當局的醫 療發展計劃是在全港增設19間普通科診療所及分科診療所。

        流動診療所和醫療船為離島及新界較偏僻地區提供醫療服務。至於其他交通不 便的地區,則由「飛行醫生」在皇家香港空軍輔助隊協助下,定期前往服務。

        截至一九八四年底,根據診療所條例註冊的診療所共345間,其中91間由註冊 醫生管理, 254間則根據該條例的豁免規定獲得註冊。此外,一批已加入屋邨醫生 協會為成員的註冊醫生,亦在各屋邨設立診所,為居民提供收費低廉的服務。

       一九八四年內,前往政府門診診療所求診者,共達1490萬人次,較去年增加 9.1%

家庭健康

        醫務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部屬下共有母嬰健康院44間,為已屆生育年齡的婦女 和初生至5歲的小孩推行全面保健計劃。家庭計劃亦為家庭健康服務的主要工作之 一。產前產後的婦女均獲得健康指導。此外,政府亦替兒童安排疫苗接種和防疫注 射,以防止結核病、白喉、百日咳、破傷風、小兒麻痺、麻疹及德國麻疹等病症。

一九八四年內,約有93%的初生嬰兒會在家庭健康院接受檢查。

        此44間家庭健康院均推行綜合觀察計劃,藉以探測及評估兒童早期發育不健全 的情況,需要時即加矯正。兒童接受觀察時,若發現情況較為嚴重,可能被轉送兒童 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或有關專科部門作進一步檢驗;這樣,院方可及早替有問題的 兒童進行康復治療。當局計劃在未來十年在7個分區增設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

        孕婦在生育前,亦可在主要的政府醫院接受健康教育,目前當局特別提倡母乳 餵養嬰兒。醫院又設有電話服務,為市民解答疑難。由政府補助的香港家庭計劃指 導會,設有31間家庭計劃指導所,提供各種服務,其中包括輸精管結紮和女性絕育 等手術。

學童保健

        學童保健計劃由獨立的學童保健委員會主辦,小一至中三學童可自由參加,每 年象徵式繳費10元,即可獲校方選定的普通科醫生免費診治。政府津貼該計劃,每 年為每名參加學童付出65元,至於整項計劃的行政費用,亦由政府負擔。此項計劃 大致上反應良好,參加學童分別來自783間學校,共有超過30萬8千名,約佔有資 格參加者40%;而響應此計劃的普通科醫生則有26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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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

學校衛生服務由政府負責,工作包括監察校舍環境衞生與清潔狀況及控制傳染 病。學校衛生科醫生、衛生指導員及衞生督察經常到學校進行視察,凡可能影響學 童健康的問題,他們均會為校方提供意見,此外,亦會舉辦健康教育活動和推行學 童防疫注射運動。

精神健康

精神病科服務部與其他學術及志願團體合作,為精神病者提供全面的精神病科 治療。兩間主要的精神病醫院及各分區醫院的精神病科組,均有先進的治療設備。 上述兩間主要的精神病醫院為青山醫院及葵涌醫院,分別有病1927張及1078張 為配合醫療發展的一般趨向,日後的計劃將會在全科醫院設小規模精神病科組,因 此而增設的病狀將有2400張。

除醫院所提供的設施外,尙有日間診療中心,為精神病者提供多種服務,包括 門診、評鑑、輔導及善後照顧等,上述服務均根據醫療分區制的基礎而實施。該等 診療中心並設有日間病狀及為精神病者提供其他社會、職業及康樂活動治療服務

此外,容鳳書紀念中心及屯門分科診療所亦增設精神病日間診療中心及日間 病狀。精神健康科於四月推行一項24小時熱線電話服務,為精神病人及其家人提供 輔導,以解決迫切的精神病問題。該項服務純屬輔導性質,最初會試辦一年。

當局特別注重為出院後的精神病人重返社會作善後及照顧工作。年內,最近開辦 的社區精神病人護理服務在各區不斷擴展,協助青山醫院及葵涌醫院的出院病人繼 續接受善後治療。其他相應的康復輔助服務,計有由各不同機構開辦,並由康復發 展協調委員會嚴密監察及統籌的善後社會服務、工作介紹服務、過渡期宿舍、長期 護理宿舍及聯誼會等。

需要深切護理及醫藥治療的嚴重弱智病人,可在小欖醫院及明愛醫療中心接受 治療,前者設有病狀200張,而後者專供這類病人使用的病狀,則有300張。此外, 當局已計劃在未來十年內,為這類病人增設700張病牀,以應付持續不斷的需求。

牙科服務

學童牙齒保健服務為小學學童提供定期的牙齒護理及治療服務。是項服務主要 為預防性質,對促進學童的牙齒健康甚為適宜,而且成效高。家長及校方對是項服 務均反應熱烈,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的參加學童人數約233700名,佔小一、小二、 小三及小四學童人數65.9%。至於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的參加人數,則為56.8% 現已設立的學童牙科診療所共有3間,當局更計劃在未來四年內,增設6間同類型 的診療所。此外,當局並推行牙齒健康教育計劃,包括演講及展覽,促使成人及小 童注意牙齒健康。

菲臘牙科醫院為本港訓練牙醫,約70名首批牙醫學員將於一九八五年畢業。鄧 肇堅牙科治療員訓練學校則負責訓練牙科治療員,以便為迅速擴展的學童牙齒保健 計劃提供服務。

政府提供牙科服務,照顧所有月薪公務員及其家屬的牙齒健康。此外,並為懲 教機構囚犯提供簡單牙科服務,以及為政府醫院病人提供專科牙齒護理。若干區的 牙科診療所同時亦為需要牙科急診的市民服務。

衞生

港口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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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衞生處在香港國際機場和本港海域執行衞生管制措施,預防疫病傳入本 港,並執行國際衛生規例的其他規定。

        該處提供防疫注射服務,簽發國際防疫注射證明書,並視察及監督行走國際航 線船隻的滅鼠工作。此外,該處亦為港內船隻提供醫療協助,為航行中的船隻提供 醫療指導,為來港船隻提供每日24小時檢疫服務,並使用無線電批准某等船隻免受 檢疫。

        衛生人員經常密切監視國際航機的食品供應服務,以確保供應給航機的食物及 食水清潔安全。本港經常與日內瓦世界衛生組織,該組織的馬尼拉西太平洋區辦事 處,以及其他鄰近國家交換有關流行病的資料。

難民

        年內,抵港的難民人數仍比較少。根據一九八二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所 有剛抵港的難民在接受初步防疫程序後,均須送往禁閉中心接受檢疫及羈留。中心 內設有多項設施,包括康樂、社交、醫療及家庭計劃等各種服務。當局經常密切注 視難民健康,一九八四年內,他們的健康情況令人滿意。

        志願團體繼續在各開放式難民收容中心設立診療所,為難民治理輕微疾病。至 於患重病者,則轉送政府醫院及專科診療所診治。

專科服務

        病理科人員為政府醫院及診療所提供臨牀及公共衞生化驗服務,亦為政府補助 機構提供諮詢服務。此外,並負責管理醫院殮房和血庫。免疫學研究院負責製造疫 苗及其他生物學產品,以便在本港的衞生服務中使用。病毒部負責提供中央化驗服 務,以診斷及監視各種病毒感染。該部並提供其他寶貴服務,協助審核、評定及指 導本港在預防病毒感染方面所推行的各項防疫注射計劃。年內,廣華醫院設立臨時 性的中央新生嬰兒篩選化驗所,主要負責統籌全港新生嬰兒篩選計劃的化驗工作, 而該計劃則與患有先天性甲狀腺機能減退及6-磷酸葡萄糖脫氫酶缺乏症的嬰兒有 關。法醫病理科設有法醫科化驗室,在犯罪學和法醫工作方面的醫學問題上,與皇 家香港警察隊緊密合作,該科人員並負責管理公眾殮房。

        放射學及腫瘤學研究院為政府提供有助診症的器官造影服務,並為各政府補助 醫院及私人醫療機構提供諮詢服務。當局在所有政府分區醫院(包括新落成的威爾 斯親王醫院)裝置電腦X光斷層造影全身掃描機(簡稱全身電腦掃描機)。一九八 三年十二月,核子醫學組成立。該組的主要工作是統籌及改良各類有關核子醫學的 處理程序,並訓練這方面的醫療人員。

        放射學及腫瘤學研究院為本港提供全面性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服務,並為全港 的癌病患者提供登記就診服務。醫務衞生署放射衞生部定期派出專業人員前往視察 醫療、商業及工業樓宇,並檢查放射從業員的工作環境。年內,該部依照放射物質 管理條例而簽發的放射牌照,共有1200多個。

        藥劑部由兩個主要小組組成。醫院及診療所組有職員約500人,負責為各政府 醫院及診療所配發藥物;而藥劑法例執行組的職員則包括17名藥劑師。年內,當局 加強行動,對付非法販賣和分銷毒藥及抗生素的人士,結果檢控數字創下紀錄,達 12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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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護理服務

衞生

     社康護理服務使重病後痊癒出院的病人得到照料,並使病人、弱能人士和老人 能夠在家中獲得護理服務及幫助

     這項服務由經過訓練的社康護理員提供,8個機構聯合推行,其中包括醫務衞 生署。服務的推行主要以醫院為據點,家居護理服務則透過39個中心組成的服務網 提供。年內,社康護理員所照顧的病人增加10100名,進行的家庭訪問逾21萬6千 次。

健康教育

     醫務衛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組負責舉辦、統籌及推廣健康教育活動。一九八四年 的健康教育主題是健康家庭,而為推廣「健康始於家庭」的信息,當局主辦多類活 動,包括比賽、電台與電視節目、展覽、以及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嘉年華會。年 內推行的其他主題包括反吸煙、心理健康及青少年健康。該組管理一所視聽中心, 並借出健康教育資料予學校及志願團體。

     一項24小時熱線電話服務於一九八四年年中開始實行。這項服務有一個自 動接聽電話系統,並有預先灌錄的錄音帶,播放各類醫療及衛生常識,每月更換一 次。這項服務反應熱烈,可見香港市民越來越明白健康教育的重要。

醫療費用

一九八四年五月,普通診療所每次門診收費由5元增至7元,而專科診療所亦 由6元增至10元;藥物、X光檢驗及化驗等費用亦包括在內。物理治療、職業治療 及兒童體能智力測驗的收費,則增至每次10元。不過,注射和敷裹費用、以及家庭 計劃指導所和美沙酮診療所的收費則仍維持不變,分別為每次2元及1元。收費雖 然增加,但各類醫療費用仍須依靠大量公帑資助。如病人有經濟困難,經醫務社會 工作員證明後,可獲減費或豁免收費。

由五月開始,政府醫院三等病狀每日收費15元,比以前增加了5元,膳食、X 光檢驗、化驗、藥物、手術和其他特別治療費用均包括在內。社康護理員家訪的費 用亦由10元增至15元,如有需要,這類費用亦可豁免。醫院收費雖然增加,但仍不 足以支付病人的膳食費。規模較大的政府醫院設有少量私家病狀,收費及醫療費用 則較普通病房為高。

母嬰健康中心、胸肺科診療所、社會衛生科診療所、急症室、醫療船和「飛行 醫生」服務均繼續完全免費。

訓練

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生獲頒授內外科醫學士學位,並獲英國醫學會承認。政府 和香港大學均為醫科畢業生開設全面性的深造課程,而本地的醫生亦有機會參加高 級專業考試,獲取專業學會院士資格及出席專業會議、研討會和研習會等。年內, 共有超過170名已具資格的醫生獲政府資助或其他機構的獎學金,到海外深造。

香港大學每年約有150名醫生畢業,而香港中文大學醫科學生每年的取錄人數 爲120名。

政府聘請的護士,人數增至9千多名。政府醫院、政府補助和私立醫院均設 有普通註冊護士基本訓練,目前本港有8間這類訓練學校,共提供1200 個學位。

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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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在未來十年內會再籌辦4間護士訓練學校。普通登記護士訓練學校的學位,則 會由612增至777個。

        葵涌醫院及青山醫院各自設有一所精神病科註冊護士訓練學校,每年分別可招 收學員120名及40名。當局計劃在八十年代末期多開辦兩間精神病科護士訓練學 校,一間將設於基督教聯合醫院,另一間則會在日後於柴灣興建的醫院開辦。精神 病科登記護士在青山醫院接受訓練,目前該院每年可訓練護士約60名,到一九八六 年時將會增至80名。

        越來越多人認識到護士應該進修和繼續受訓。護士組繼續定期開辦有關助產、 健康護理及社康護理等課程,供受過基本訓練的註冊護士修讀。香港理工學院開設 醫療服務學院,訓練醫療及牙科輔助人員。

政府化驗所

        政府化驗所是進行化學分析的主要中心,其工作大部分與政府政策中涉及技術 方面有直接關係,最顯著的是稅收、衛生、環境、及若干執法方面的有關政策。年 內,一本介紹政府化驗所的工作及各項服務的小册子首次出版。

        該所歷來工作之一,是為香港海關提供詳盡的分析及技術諮詢服務,並經常檢 驗如煙草、酒精飲料、啤酒、化粧品及碳氫油等對工業極為重要的貨品。

        該所為多個政府部門提供意見和進行調查工作,服務範圍仍以檢驗危險品、政 府購買的物品、殺蟲劑配方及偽造消費品為主。該所並開始提供一項完備的法定試 金服務,有助一九八四年商品說明(標誌)(黃金及黃金合金)令的執行。此外又繼續 每月從市面銷售的香煙中,抽取若干牌子化驗,以鑑定焦油及尼古丁含量,而將化 驗結果製表,列出各種牌子焦油含量高低,並每年公布兩次。

        有關方面對環境問題,仍然十分關注,是以對空氣及水質樣本分析的需求,殷 切如前;而要求化驗所研究工作環境中空氣所含各種化學物的申請,數量亦有增 加。

         年內,政府化驗所仍然經常為政府屬下醫院及診療所所採購的藥物,以及按照 藥劑及毒藥規例申請註冊的藥物進行化驗。在這方面,該所的職責是確保各種藥物 在公開發售之前,能符合所需的安全、品質及效能標準。

        化驗所繼續就入口食物及本地製造的食物的品質控制事宜,向市政局及市政總 署提供意見和服務。該所對各種食物進行化驗,在若干情況下,更進行廣泛調查, 目的在確保食物能符合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所規定的標準。年內,該所對各種牌子 礦泉水的化學成分展開全面調查,使消費者有所保障。

        此外,政府化驗所並進行尿液檢驗工作,以協助當局推行為吸毒者而設的美沙 酮代用及解毒治療計劃。

毒品問題

        本港的吸毒問題,由來已久,對社會、經濟、執法、醫療及市民心理各方面, 均有嚴重影響。政府的明確政策,是要遏止非法販運毒品來港的活動,為吸毒者安 排全面的治療及康復計劃,勸諭本港居民,特別是青少年,切勿嘗試吸毒,以期根

絕毒禍。

        本港吸毒者的確實數目,仍未可知。不過,根據政府的藥物濫用資料中央檔案 室電腦紀錄及其他有關資料顯示,一九八四年本港約有吸毒者5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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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

根據檔案室所收集的25萬份涉及4萬9千名吸毒者的報告顯示,男性佔93%, 而女性佔7%。至於年齡組別方面,一九八四年底,年逾30的佔72%,介乎21歲至 30歲之間的有23%,21歲以下的有5%。本港的吸毒者大多數吸食海洛英,根據檔 案室在一九八四年接獲的報告顯示,吸毒者中有98%吸食海洛英,1%吸食鴉片, 其餘1%吸食其他毒品。服食海洛英的方法,最普遍的是採用注射方式,其次是吸 煙方式,俗稱「追龍」。吸食鴉片者通常用煙槍抽食。

     本港典型的吸毒者是21歲以上,來自低入息階層,通常受僱為雜工或非熟練或 半熟練工人,其居住環境擠迫,所受正式教育,通常不逾6年。同時多為未婚,如 為已婚,則多與家人分開居住。

     政府反吸毒計劃,主要分為4項:執行禁毒法例,戒毒及康復工作,禁毒教育 與宣傳,以及國際合作。禁毒法例由皇家香港警察隊毒品調查科,警隊各區單位及 香港海關負責執行。戒毒與康復工作則由醫務衛生署、懲教署及政府資助的志願機 構香港戒毒會推行。負責禁毒教育與宣傳工作的機構,包括布政司署禁毒處、政府 新聞處及從事社區建立的政府各部門分區辦事處。至於國際合作方面,則各有關部 門和機構均有責任。

     上述4項工作相輔相成。禁毒法例成功執行,導致毒品價格上揚,貨源減少, 因而促使吸毒者自動前往戒毒。吸毒者倘欲將其毒癖戒除,可選擇多種戒毒治療方 法,減低其對毒品的需求,以致戒毒成功。同時,當局亦推行禁毒教育及宣傳措 施,勸導其他人士,特別是青少年,切勿嘗試吸毒。在國際合作方面,香港與外地 互相交換資料與經驗,藉以提高這3方面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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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項工作均由禁毒常務委員會統籌辦理。禁毒常務委員會不屬法定組織 成員包括主席1名,官守委員9名及非官守委員7名。常委會於一九六五年成立, 一九七四年改組。在反吸毒政策及行動方面,無論對內對外,抑或與政府部門或志 願機構有關,均由常委會負責向政府提供意見。常委會由禁毒專員所領導的禁毒處 提供服務。

一九八一年以來,「金三角」地帶罌粟豐收,導致鴉片市場供應充裕。雖然面 對這種情況,當局絕不氣餒,積極進行對付非法運毒及吸毒活動,這項工作在一九 八四年仍絕不鬆懈。在執法方面,警方與海關人員的有效行動,使破獲的毒品案件 數目達11300宗。當局在各方面向毒販持續施加壓力,導致年中所緝獲的海洛英數 量,較前一年為多。

     海洛英的價格因而上漲,有時超過吸毒者所能負擔,是以前往接受戒毒治療者 日漸增多。大多數的吸毒者選擇接受美沙酮治療計劃的治療方法,該項計劃是向 吸毒者提供門診形式的代用及解毒治療服務。美沙酮代用治療法是長期治療法的一 種,旨在防止吸毒者再次吸食海洛英或其他毒品;至於美沙酮解毒,則屬於短期治 療,協助吸毒者解除毒癖。目前,醫務衛生署毒品管理組轄下的美沙酮診療所共有 24間。

本港最大的自願住院治療計劃由香港戒毒會主辦。該會辦理兩間戒毒治療中 心,分別為男女戒毒者而設。收容男性的戒毒院位於石鼓洲,可容戒毒者500名。 至於婦女戒毒中心則位於灣仔,可容戒毒者30名。為配合這兩個機構的工作,該會 設有3個入院接納組、5個分區社會服務中心、4間過渡期宿舍、2間門診診療所 及1個職業輔導所。

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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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根據戒毒所條例推行一項強迫治療計劃。該條例規定,法庭可將一名被 定罪而可予判監的吸毒者送往一戒毒所接受戒毒治療。懲教署現時在喜靈洲設有- 間收容成年男性的戒毒所,以及一間收容21歲以下男性的戒毒所。此外,大欖懲教 所亦劃出部分地方作女吸毒者戒毒之用。治療期為4至12個月,所有戒毒者釋放 後均獲一年的法定善後輔導服務。

一九八四年內,上述兩項自願治療計劃及懲教署的強迫治療計劃會爲18500名 吸毒者戒毒;平均每日有1萬4千名戒毒者及已戒除毒癮的人士,接受某種形式的治 療、康復及善後輔導服務。

        年內,當局完成一項試驗普羅芬戒毒功效的計劃,結果發現該種主要用來止痛 的藥物,實不宜廣泛給予海洛英吸食者服食,作解毒之用。長期吸食海洛英的人, 服用該藥後,脫癮症狀便會加快出現,因此該種藥物對他們並不適宜。

在香港對付毒禍的工作中,禁毒教育與宣傳起了重大的作用。這方面的工作着 重使公眾認識吸毒的禍害,促使社會人士參與掃毒,勸諭青少年切勿嘗試吸毒或參 與有關毒品的罪行,並鼓勵吸毒人士接受戒毒治療。

一九八四年內,當局舉辦了4個分區禁毒宣傳運動,旨在灌輸反吸毒的信息。 其中項目計有音樂會、綜合表演、運動競賽、攤位遊戲、電影欣賞、展覽,以及作 文比賽、海報設計及標語創作比賽、繪畫及歌唱比賽

在十月舉行的學生禁毒大賽為本年全港反吸毒運動的主要項目,參加的中學生 超過1千名。這個大賽包括多項比賽海報設計及標語創作比賽、徵文及填詞 比賽、競技比賽、歌唱比賽及展覽攤位設計比賽。常識問答比賽亦有舉辦。所有活 動均旨在教育年青人認識吸毒的禍害。

一九八四年內,布政司署禁毒處成立了一個學校禁毒教育小組,為全港中學12 至15歲的學生舉辦毒品教育講座。參加的學校有108間,學生共5萬5千名。

「青年禁毒作先鋒」運動連續第四年舉行。這個運動協助20個年青人團體計劃 及推行39項禁毒宣傳活動。在一九八一年成立的禁毒常務委員會青年禁毒義工團現 時有50名成員,該團旨在訓練及鼓勵年青義工積極參與禁毒工作,年內會參與4個 分區禁毒運動及舉辦多項大眾參與的禁毒活動。藥物教育及聯絡中心亦為青少年、 家長、教師、學生、社會工作者、童軍領袖及志願團體,提供反吸毒訓練和教育。 年內,該中心製備多種反吸毒刊物、影片及幻燈片,並且處理市民對毒品問題的查 詢。

為推廣禁毒活動及宣揚禁毒信息,當局製備了一些電台及電視新聞簡報、廣播 劇、影片、海報及小册。

        年內,戒毒電話諮詢服務共接到吸毒者及非吸毒者的諮詢電話2 025 次,其中 大部分是有關戒毒設施的問題,

        對外方面,香港繼續積極參與國際禁毒活動,與聯合國及其他國際機構,如可 倫坡計劃執行處和國際刑警,以及東南亞、歐洲和北美洲的個別政府保持緊密聯 繫。香港出席有關執行禁毒法例、治療與康復及禁毒教育的國際會議共11次。年 內,香港第十次捐款10萬元予聯合國管制濫用毒品基金,作為每年捐款,以支持該 基金組織遍及全球的禁毒工作,包括在泰國、緬甸和寮國邊境的「金三角」地帶推 行罌粟改植計劃。本港的鴉片毒品,大部分來自這地區。

        香港掃毒成績超卓,技術和方法甚佳,不少外地禁毒人員都慕名前來學習,使 香港成為重要的掃毒訓練中心。年中,158名來自各國的禁毒人員,透過其國家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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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

港府的雙邊安排,或由聯合國機構(如世界衛生組織)或可倫坡計劃執行處贊助, 來港考察訪問,以及接受訓練。同時,皇家香港警察隊及香港海關一些經驗豐富的 人員,亦經常到海外為有關禁毒工作的訓練課程擔任講師或顧問。

環境衞生

市政總署的工作包括清潔街道、收集及清理糞便垃圾、管理公厕和公眾浴室、 防治蟲鼠及殮葬死者等。另一項重要的工作是對食物衛生的管制

市政總署共僱用數千名正規員工專責清潔事務,其中6200名在市區工作, 3350名在新界工作,並且配備特種垃圾收集車、洗街車、機動掃街車、收糞車及 清渠機等車輛共639部,以應工作所需。

機動掃街車或工人每日最少清掃街道1次,較繁忙的通道則每日須要清掃4次 至8次不等。全港已建區每日均有收集垃圾的服務,每日收集垃圾和雜物約達3620 公噸。此外,本港尙有少數地區仍未有水廁設備,該署亦為此等地區提供免費收糞 服務。

雖然清潔香港運動已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正式結束,政府對保持環境清潔仍不 遺餘力。一九八四年,當局舉辦一個清潔運動,分6期進行,先後在屋邨、各 幢大廈、鄉村、木屋區、海灘及郊野進行清潔工作,並推行美化運動。當局除了通 過教育、宣傳及大眾參與的活動來保持環境清潔外,更繼續檢控亂拋垃圾的人士。 一九八四年內,共有50632人因亂拋垃圾而被罰款。

管制

衞生督察負責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以確保衛生情況符合標 準及得到改善。衞生督察定期檢查持牌店舖、住宅樓宇及商業大廈的公用地方、建 築工地、空置地盤及木屋區。如接到蟲鼠出沒或環境不合衛生的投訴,便會特別派 員前往巡視。市政總署亦與醫務衛生署人員緊密合作,調查及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 病的發生。

市政總署採用綜合辦法,防止鼠隻、蚊蠅和其他害蟲為患。年內所採用的辦法 包括改善環境、推行公眾衛生教育運動、清理蟲鼠滋生地方、使用殺蟲劑和執行有 關法例。防治蟲鼠組人員亦撲滅傳染媒介散播的疾病。

當局已著力透過教導、參與計劃及傳播媒介,加強年青一代在這方面的教育。 市政總署衞生教育組舉辦講座、指導課程及比賽,使學生及青少年認識及關注公眾 衞生事宜。年內,亦推行多項有關環境衛生與食物衛生的宣傳運動。該組並為飲食 從業員、志願福利機構人員、互助委員會委員、老年人及越南難民舉辦有關公眾衞 生各種問題的講座、研討會及課程。此外,該組更安排流動廣播車到各處宣傳,特 別以某類人士為教育對象,包括大陸移民和菲籍女傭。

食物

為保障公眾衞生,市政總署食物檢查組仍繼續努力,以確保市面出售的食物, 無論是輸入還是本地產品,均合衛生標準,市民可安全享用。市面出售的食物數量 和種類不斷增加,使執法工作更為重要,這些工作包括定期檢查食物衛生及安全標 準,並作有系統抽樣調查及抽取食品樣本進行化驗。該組繼續與世界衛生組織及其 他國際機構保持聯絡,使本港食物學和毒素鑑驗方面的知識追上國際水平,藉此促 進及保障本地食品商與消費者的利益。因此,食物防腐劑規例已全部重新修訂。

衛生

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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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局負責管理分佈港島及九龍市區的54個公眾街市。這些街市共設枱位逾 7 500 個,全部供作零售用途,售賣多種不同貨品,包括新鮮糧食,如肉類、鴒 鴨、蔬菜和水果,以及一般商品,如成衣、家庭用品及其他日常用品等。近年來, 遷入街市大廈營業的街頭小販漸多,因此,公眾街市出售的貨品種類亦漸趨多樣 化。現在,熟食中心已成為新型街市大廈內一種標準設施。

        公眾街市仍多位於舊建街市內,市政局的政策是將這些街市改建為多種用途的 街市大廈,以便在作為街市之餘,更可提供其他設施,如休憩花園、運動場館、圖 書館和視聽廳,供表演藝術之用。年內,有兩間街市大廈落成,分別位於西灣河及 土瓜灣。此外,柴灣臨時街市及九龍城臨時街市亦於年內建成,以便在舊街市原地 興建街市大廈。

        位於駿業街及觀塘碼頭廣場的兩個熟食中心,設有枱位共84個,經已開始營 業,為觀塘區工人解決午膳問題。油蔴地吳松街的熟食市場亦已啟用。

        政府在新界公共屋邨以外的地區,共設有44個公眾街市,提供超過5500個街 市位。年內共建成7個新街市,使街市 增加1600個。

小販

        市政局負責市區內的小販管理工作,而新界區的小販管理,則屬於新界市政署 的工作範圍。一九八四年內,全港共有30900名持牌小販,較一九八三年減少2800 名。小販減少,是當局不斷致力於把街頭小販遷入街市,及在市區內實行特惠金計 劃的結果。 307個街頭熟食檔檔主按該計劃自動交還小販牌照,每人得回款項3萬 6千元。

       無牌小販人數每年不同,但估計一九八四年共有1萬9千名。一般事務隊受各 區市政主任管理,該等事務隊與皇家香港警察隊緊密合作,負責遏制非法賣活動 及採取所需的執法行動。

屠場

政府的港島堅尼地城屠場及九龍長沙灣屠場,繼續為香港大部分人口供應新鮮 肉類。年內,兩所屠場共屠宰豬隻267萬6千頭、牛隻13萬4千頭及羊1萬2千頭。

        新界區的屠宰服務,由葵涌、元朗及大埔的持牌私營屠場負責。年內共屠宰 87萬1千頭豬隻及4萬2千頭牛隻。葵涌屠場每日可屠宰豬隻3千頭,亦有助於應付 九龍方面對豬隻的需求。計劃在上水開設的新屠場,將為新界東北部新市鎮提供 宰牲口服務。公眾屠場及私營場屠宰的牲口,均由市政總署受過特別訓練的衛生 督察負責檢驗。

新界市政署

        新界市政署在新界方面的職權,與港九市政署在港九市區方面的職權相同。該 署除負責維持良好的公眾衞生水平外,亦為市民提供墳場及火葬場、潔淨及防治蟲 鼠等服務,並負責小販管理、公眾街市及康樂設施等管理工作。

        年內,該署須進行的工作,隨着新市鎮的迅速發展,繼續增加。除善用現有資 源外,該署更計劃進行更多工程,以應付發展需要。一九八四年內完成的建設工程 共有22項,計劃進行的工程則有425項。這些工程包括街市及熟食中心、遊樂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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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

  運動場、苗圃、室內運動場、泳池、泳屋、火葬場及靈灰安置所、公廁及垃圾收集 站。

墳場及火葬場

    在殮葬死者方面,政府的政策是提倡火葬,鼓勵市民放棄土葬。年內,火葬人 數佔死亡人數63%,當局並增添若干項火葬設施,包括位於鑽石山火葬場而設有2 千個壁龕的靈灰安置所,以及在沙田設有9700個壁龕的斧山火葬場。公共墳場的死 者遺骸須於下葬後6年掘出,隨即火葬或安置於金塔墳場。

    市政局在港九兩地各設一所殯儀廳,提供免費殯儀服務。新界共有公共墳場5 個、公共火葬場3個和私營墳場8個。港九市區則有公共墳場5個、公共火葬場2 個及私營墳場18個。此外,本港有兩個國殤墳場,由英聯邦國殤墳場委員會負責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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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E901

福社

新藥

        年內,社會福利服務不斷改善,以配合一九七九年發表的「羣策羣力協助弱能 人士更生白皮書」,一九八零年發表的「進入八十年代的社會福利白皮書」及一九 八一年發表的「小學教育及學前服務白皮書」所訂定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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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繼續推行老人居屋計劃,為能照顧自己起居飲食的老人,提供設備齊全的 住所,使他們在社區裏與別人共同生活。政府向私人樓宇發展商再購入23個單位 連同一九八三年所購買的80個單位,該計劃迄今已為595名老人提供居住單位。為 更有效地提供自我照顧院所及護理安老院,社會福利署署長已承擔責任,全面構思 幾位老人共住一居所的計劃

        公共援助是一項不必供款的計劃,目的在幫助有需要的家庭及人士。公共援助 是各種社會保障計劃中最重要的一項。計劃中所給予的援助金額,在二月會增加13 %。自從社會保障計劃轉為電腦化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至於家庭福利服務方面,當局在接獲一九八四年的五年計劃檢討委員會建議之 後,已着手檢討家庭個案及家務助理服務。年內,寄養家庭的數目由40個增至120 個,社會福利署的中央寄養服務課與負責監管寄養安排的志願福利機構,繼續緊密 合作。虐待兒童工作小組在一九八三年底完成一份報告,檢討一般處理虐待兒童個 案的程序。一九八四年,該工作小組再次召集,檢討推行建議的情況,及考慮進一 步的改善措施,這些措施現正付諸實行。

        直接提供的福利服務不斷擴展。年內,有1間為老人而設的自我照顧院所啟 用,共提供名額85個。新落成的老人康樂中心有4間。此外,共有12間幼兒中心啟 用,為2至6歲的兒童提供1070學位,寄養家庭的數目亦由40個增至120個。 爲弱能人士所提供的社會服務亦續有擴展,包括增添 335 個為弱能人士而設的庇護 工場名額、40個為嚴重弱能人士而設的展能中心名額。更有4間社區會堂落成,使 市民能參加各類社區活動。

        一九八四至八五財政年度,估計用於社會福利的總開支達16億7,720 萬,其中 公共援助及各項特別需要津貼約佔13億8,550萬元。此外,津貼總額共達4億90萬 元。一工作小組目前正在檢討有關志願機構及政府部門申請政府獎券基金撥款的程 序,以便辦理手續時,更加快捷妥當。

        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就一切與社會福利政策有關的事項,向政府提供意見,並 經常檢討各項社會福利服務。康復服務發展協調委員會,負責就發展康復服務的政 策及原則,提供意見。

        社會福利署署長是部門首長,負責推行政府政策。社會福利署與非政府福利機 構緊密合作,兩者的工作相輔相成。大部分非政府福利機構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 會員。社會服務聯會積極協助社會福利署檢討該署的五年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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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

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署提供的社會保障計劃,計有公共援助計劃、特別需要津貼計劃、暴 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及緊急救濟計劃。

公共援助計劃規定申請人必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但不必供款,其目的是使申 請人入息達到基本的水平,應付生活上的各項需要。申請人必須在港住滿1年才有 資格領取公共援助,但申請人如真正有困難,社會福利署署長有權豁免該項規定。 年齡在15至59歲之間、身體健全的失業人士,必須積極找尋工作及已向勞工處本地 就業輔導組登記求職,方有資格申請。一九八四年底,經常領取公共援助的共有 59 320 人,而一九八三年則有54711人。一九八三至八四財政年度,公共援助金的 支出總額達4億8,660萬元。

    當局經常檢討援助金額,並隨着生活費的上升而不時予以增加。根據現時的每 月基本援助率計算,單身者可領取510元;如以家庭名義進行申請,則首3名有資 格受助的成員,每人可領取370元,接着的3名每人315元,其餘的每人245元。 除基本援助金外,還設有老人補助金、傷殘補助金及長期個案補助金等。年齡在60 歲以上,而沒有接受特別需要津貼或傷殘補助金的老人,則每月可領取255元的 老人補助金。至於身體部分弱能,已喪失一半工作能力的公援受助人,如沒有領取 老人補助金或特別需要津貼,則每月可領取255元的傷殘補助金。接受公共援助達 12個月的家庭,每年可另外領取長期補助金1,290元,單身者則可領取645元,以 彌補購買家庭用品的開支。此外,這項計劃對租金、學費、膳食及其他必需開支, 亦提供特別補助。

    為鼓勵公援受助人從事兼職工作,在評估其可領取的公共援助金時,可保留其 賺取的部分入息,每月最多爲 255元。但這項措施並不適用於身體健全,須積極找 尋工作方可接受公共援助的成人。

    特別需要津貼計劃,提供劃一數額的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申請人不必接受經 濟狀況調査,亦無須供款。嚴重傷殘人士,不論年齡,均有資格領取傷殘津貼,但 申請人提出申請前,至少須在本港連續住滿1年。此外,凡年齡在70歲或以上的老 人,均有資格領取高齡津貼,但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至少須在本港連續住滿5 年。目前,傷殘津貼及高齡津貼分別為每月510元及255元。至一九八四年底為止, 領取傷殘及高齡津貼者共有255470人,而一九八三年底則有235 220人。一九八三 至八四財政年度內,特別需要津貼開支共達7億920萬元,較上一年度增加8,630萬 元。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為暴力罪行的受害者、因執法人員執行職務而意外 受傷的人士,以及死者遺屬,提供經濟援助。申請人不必接受經濟狀況調查。這項 計劃由暴力傷亡賠償委員會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負責管理。年內,賠償金額共達 400 萬元,一九八三年則為 290 萬元。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為交通意外受害者或死者家屬提供快捷的經濟援助, 而不論該宗意外是誰人的過失所致。申請人不必接受經濟狀況調查,但當事人必須 向警方報案,並且必須於事發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至於意外事件中的傷者,必須 出示由註冊醫生簽發的病假證明書,病假最少3天,始有資格申請援助。這項計劃 只向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所指的交通意外事件受害人發放援助金;對於 財物損失者,則不加以考慮。申請人領取援助金後,仍有權照常根據習慣法要求賠 償損失。但該計劃的受惠人如事後因該宗意外而獲得其他形式的補償,則必須退還

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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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計劃所發給的援助金或所得的其他補償,以款額較少者為退還之數。年內,該計 劃共接獲6060宗申請,其中5490宗獲得批准,發出款項共3,200萬元。

遇有天災或其他災禍,社會福利署即向災民展開緊急救濟,提供物資援助,例 如熱飯、毛氈及其他必需品。此外,災禍中的受害人,可獲緊急救濟基金撥款資助。 年內,在 145 宗事件中,社會福利署會向 7550名登記災民提供緊急救濟服務。

為防止各項計劃遭人濫用,社會福利署設立一個特別小組,負責深入調查涉嫌 欺詐及多付款項的個案。年內,該組完成調查的個案共有192宗,其中一部分已轉 交律政司,向其尋求法律指導,並由律政司考慮是否提出起訴。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組織,凡對社會福利署署長就有關公共援助, 特別需要津貼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決定有所不滿的人士,均可向該委員會提出上 訴。年內,該委員會共處理上訴49宗。其中10宗有關公共援助,38宗有關特別需要 津貼,1宗涉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爲罪犯提供服務

社會福利署在這方面的目標,主要是依照法庭的指示,以社會工作的途徑為罪 犯服務,使他們改過自新,重返社會。這些服務包括感化督導、住院訓練、羈留服 務及善後輔導服務。

感化督導適用於任何年齡的罪犯。感化主任在感化令所指定期內,透過定期家 庭訪問及會談,向受感化者提供督導及輔導服務。感化主任與受感化者的家人保持 密切聯絡,安排任何合適的特別處理方法或服務。志願人士亦有參與義務感化計 劃。

社會福利署轄下有6間感化院及羈留所,為年輕罪犯提供訓練及住院設施,幫 助他們改過自新,日後重返社會。這些院所包括海棠路男童院、馬頭圍女童院、靑 山男童院 坳背山男童院、觀塘宿舍及新啟用的培志男童院。善後輔導員在罪犯住 院期間,設法與他們建立良好關係,幫助他們離院後重返社會。除社會福利署外, 其他志願機構亦提供各種服務,協助青少年罪犯及問題靑年。

家庭福利服務及幼兒護理服務

家庭福利服務的目的,是維持和加强家庭的組織,協助個別人士及家庭解決問 題,以及避免家庭內出現這些問題。這類服務是由社會福利署轄下的20個家庭服務 中心,以及多個非政府福利機構合力提供。服務範圍包括私人及家庭問題的諮詢輔 導;照顧及保護21歲以下的青少年;為兒童提供住院及寄養服務,至滿21歲為止; 為6歲以下兒童提供日托服務;轉介其他機構以解決入學、居住、就業、經濟援 助、法律指導、醫療服務與家務助理等問題;此外,如有需要,則安排老人或傷殘 人士入住院舍。截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為止,接受援助的個案,共達21 352 宗。

社會福利署亦執行下列法例所規定的職責:保護婦孺條例、侵害人身罪條例、 婚姻條例、未成年人監護條例和婚姻訴訟條例。社會福利署又為下述兩類人士提供 監管服務及/或住宿設施:第一類是18歲以下、缺乏父母或監護人適當照顧的男女 童,第二類是21歲以下沒有父母或監護人、或非按照法令規定被人領養的少年男 女。

當局在照顧兒童方面已特別加倍努力。社會福利署現主辦一所兒童院,暫時照 顧8歲或以下的兒童。此外,又設立保護兒童課,為會受或懷疑會受身體或心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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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待、或性侵襲的兒童,提供深入的服務。社會福利署更設有領養課,辦理本港居民 及海外人士的領養申請,並由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協助該課安排海外領養事宜。一 九八四年,合法領養個案有386宗,已提出申請的領養個案有62宗,而海外領養個 案則有41宗。

    設立幼兒中心的目的,是照顧和保護6歲以下的兒童。幼兒中心須遵守幼兒中 心條例規定的標準,同時必須註冊及接受視察。截至年底為止,日間幼兒中心共有 名額23 061個,而住宿幼兒中心則提供宿額964個,入息微薄的家庭可透過社會福 利署申請繳費資助;年底時,約有11400名兒童接受繳費資助。

    派駐各醫院和診所的醫務社會工作者亦提供社會工作服務。年內,他們共處理 個案94643 宗。

社會福利署負責統籌各式各樣的家庭生活教育活動,這些活動旨在改善家庭生 活的質素,防止家庭破裂及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了解。當局每年都舉辦全港性的宣傳 運動,並配有特別主題。一九八四年的主題是「家和萬事興」,向市民大眾宣傳的 教育項目,包括婚前的準備、學習為人父母、明白個人在家庭的角色和責任、加強 家庭的聯繫及養育子女等。除主要宣傳運動外,還有由各區的社會工作者舉辦的家 庭生活教育活動。在14個非政府機構服務的家庭生活教育工作者,共有56人。

老人服務

正如「進入八十年代的社會福利白皮書」所述,政府在計劃老人服務時,仍以 「社區照顧」這個原則為根據,提供各類社區服務和更佳的現金利益,以鼓勵各家 庭照顧年老成員,或使老年人盡可能在社會中獨自生活得更長久。這些社區服務包 括家務助理、膳食供應、家庭訪問、社區教育、日間護理及社交康樂活動。一九八 四年底,本港有家務助理員 270 人,老人特別中心70間,社區老人服務中心8個及 日間護理中心2個。此外更有優先配屋計劃,使有年老成員的家庭在申請公共房屋 時受惠。當局亦推行特別配額制度及體恤安置計劃,優先安排老人入住公共房屋。

    至於因健康欠佳或其他理由而不能與家人同住或獨自生活的老人,當局為他們 設立住宿院舍設施,並為各種不同需要的老人興建更多老人院。年內已提供85個額 外資助名額,至年底時,收容可自我照顧人士的老人院有名額 5 370 個(包括1720 個非資助名額),而護理安老院的名額則有880個。此外,當局已購買兩個私人樓 宇發展地點內的單位,為身體仍然健康及只需極少協助便能照顧自己起居飲食的老 人提供住所。

輔導青少年的社會工作

本港人口約有44%年齡在25歲以下,因此當局特別為年青人推出多項服務,目 的是協助及鼓勵青少年日後成為社會上思想成熟和具有責任感的人。該等服務可培 育品德、公民責任感及培養良好的社交態度,以及幫助青少年善用餘暇。

當局現正在本港各處交通方便的地點,設立兒童及青年中心。這些中心主要是 由受資助福利機構主辦,為青少年提供聚會的地方,使他們得以發展嗜好和興趣, 以及接受社會工作者的指引和輔導。一九八四年啟用的兒童中心有5間,青年中心 有5間,而兒童及青年中心則有9間。年底時,本港共有兒童中心136間,青年中 心147 間,而兒童及青年中心則有90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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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還推行「青年實踐計劃」,提供多項活動以促進個人及社交發展, 並鼓勵青少年參與社區活動,青少年對這項計劃的反應非常熱烈,年內當局發出津 貼23萬元,協助青年小組展開約100項計劃。

此外,政府向各穿着制服青年小組提供財政援助,這些小組負責管理多個青年

管及宿舍。

        有些青少年對有組織的青年活動無意參加,因此當局為他們安排其他服務,對 於有犯罪傾向的青少年,當局尤其關注。目前共有18個外展社會工作隊,出外幫助 那些易受不良分子所影響的青少年。外展隊的社工前往這些青少年經常出入的地 方,如運動場、公園、快餐店和的士高等,與他們接觸,以求取得他們的信任,並 鼓勵他們尋求協助,解決個人、情緒和行為上的問題。

        當局又提供一項學校社會工作,為全港中小學生服務。社會福利署或受資助機 構的社工在每星期某些日子到訪中學,協助需要幫助的學生。此外,教育署更分派 學生輔導主任到各小學,幫助在個人、學業或擇業方面有困難的學生,並由社會福 利署的受訓社工予以協助。

康復服務

        康復服務的主要目的,是要使弱能人士自力更生,適應社會生活,所以這方面 的工作,旨在協助弱能人士盡量發揮他們的體能、智力及社羣能力。社會福利署負 責照顧弱能人士的一般福利及滿足他們在適應社會生活時的需求;為此,該署一方 面直接提供服務,另一方面則資助志願機構進行廣泛的服務和活動。

        康復服務是一項繁複的社會福利工作。若干政府部門和多個福利機構所擔任的 工作,都是透過康復發展協調委員會轄下康復服務工作計劃的每年檢討,仔細加以 協調。敎育署除負責學齡弱能兒童的教育和訓練工作外,並負責在特殊學校為學童 提供住宿護理和交通工具。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統籌為弱能青少年及成年人而設的職 業訓練。勞工處的展能就業組為失聰、失明及身體殘缺人士解決就業問題,已有相 當時日。該組於七月間,更接手辦理為精神病康復者及弱智人士安排工作的服務。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則為適應社會有問題的人士,提供就業服務。

        社會福利署為弱能人士提供直接服務,例如給予經濟援助、輔導服務、體恤安 置服務,開辦日間及住宿護理中心、庇護工場、展能中心及安排特殊交通服務和康 樂活動。該署設有17個中心和院舍,並資助70個由26個志願機構開辦的中心。除社 會福利署所提供的服務外,該等志願機構亦提供多項服務,包括開辦幼兒中心,為 兩歲以下弱能兒童及其父母而推行的計劃,以及過渡期宿舍。

        爲弱能人士提供的日間護理服務包括展能中心及庇護工場。展能中心為較嚴重 弱智的成年人提供日間護理服務,因為職業訓練及庇護工作均不能對他們起幫助作 用。在一九八四年底,社會福利署及政府資助的志願機構一共提供了638 個展能訓 練的名額,另外有4個新的中心正在積極策劃中,可望在一九八五年增加 220 個名 額。庇護工場則為不能在外間就業市場競爭的弱能人士,提供就業機會。在一九八 四年底,由社會福利署及志願機構所主辦的庇護工場共有名額2200個。一九八五 年會再增加 390個。庇護工場工作小組在報告中有關增添庇護工場人手的建議,已 予以實施。當局亦正在籌備為較熟練的庇護工場工人設立試驗工場。

        當局為一些嚴重弱能人士提供住院照顧服務,因該等人士在家裏不能獲得足夠 的照顧,又或根本沒有親人可以照顧他們。弱智成年人收容所現有490個名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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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羈利

  年計劃增設名額220個。身體殘缺人士收容所則設有400個名額,收容對象包括年 老而再也不能照顧自己的失明人士。

    政府又正根據「會有刑事暴力行為或斷定有暴力傾向精神病康復者研究小組」 的建議,着手改善離院精神病人善後護理及康復服務的統籌工作。該研究小組是由 參與精神病康復者照顧工作的政府部門代表及非公職人士所組成。改善措施包括增 加精神病院及門診診療所醫務社會工作者的人數,提供更多過渡期宿舍位等。

    過渡期宿舍提供一項重要的服務。透過訓練有素的社會工作者的幫助及支持, 居於過渡期宿舍的精神病康復者可以學習獨立生活,及逐漸適應生活的壓力。至一 九八四年底,過渡期宿舍約有240個宿位。然而,此項服務的發展並不順利,其中 一項障礙是市民不願接受精神病康復者。這種態度,在有關方面協助精神病康復者 重返社會的事務上,尤其明顯。年內,康復教育委員會會竭力促使市民了解精神病 康復者的需要,希望藉此鼓勵市民接受他們,並表示同情。這是一項長期的公眾 育行動,將來仍會是政府須優先處理的事務。

    弱能兒童學前護理、教育及訓練小組在一九八四年三月完成討論,其報告書已 為政府所接納。報告書的主要建議包括為兩歲以下的弱能幼兒開設一項新服務,給 他們提供定期的訓練及治療,並為其父母提供指導及輔導,使他們懂得如何在家裏 照料弱能幼兒。訓練小組並建議改善照顧弱能兒童的幼兒中心的人手編制,以及有 關的兒童護理人員所受訓練的水準等。

訓練

    訓練社工是兩間大學、理工學院及各專上學院的責任,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福 利機構則給予協助,為這些院校修讀社會工作的學生,提供實習工作名額。

    社會福利署又透過設於戴麟趾夫人訓練中心的訓練組,為該署及受資助福利機 構職員,提供在職訓練課程、複習課程及職員進修課程。年內,該組所舉辦的課 程、研討會和研習班共116個,而一九八三年則有82個。此外,訓練組更設有一間 示範託兒所,為100名2至5歲的小童提供日托服務。

    為使員工獲得各項福利服務範圍的最新技能和專門技巧,該署安排資深人員修 讀高級訓練課程和出席國際研討會。年內共有37名人員參加22個這類課程和研討會。 此外,社會工作訓練基金和其他獎學金,均提供款項,促進高級社會工作訓練。

研究及評估

    社會福利署的研究統計組就該署服務的規劃及監察工作,進行各項調查研究。 一九八四年內,該組共進行13項研究,其中一項是與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聯合進行, 就香港的社會福利人力情況進行研究。其他研究集中於蒐集統計資料,以便策劃和 檢討社會保障計劃、感化服務及其他服務。

    該署亦設有評估組,負責評估受資助福利機構所提供的服務。為此,該署職員 定期探訪這些機構,然後呈交報告予津貼及政府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以便委員會 就各項資助申請提供意見。年內,該署已完成5項深入評估工作,分別與受資助 的個別社會福利計劃和團體,以及由政府獎券基金、公益金及馬會撥款資助的試驗 計劃有關。

社會福利

社區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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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港的急劇發展和日益都市化會帶來新建立的社區、人口遷移和高密度的居住 環境。在這種情況下,當局須致力維持香港為一個和衷共濟、團結融洽的社會 在建立社區的大前提下,當局已盡了不少努力,培養市民的歸屬感、守望相助的精 神和公民責任感。例如特別為小組及社區活動而提供的設施,組成居民組織及鼓勵 居民參與社區活動,從而達到建立社區的目的。

不少政府部門和志願機構均參與社區建立的工作,並由社區建立政策委員會加 以監察及統籌。政務總署和社會福利署是負責這個計劃的主要政府部門。政務總署 透過轄下各區政務處,推行社區建立的特別目標。政務總署最關心的是促進居民守 望相助及社區精神,在這方面則由社區組織加以協助,例如分區委員會、互助委員 會、鄉事委員會、街坊福利會、婦女組織、本港各藝術和體育團體等。社會福利署 則負責多方面的團體及社區工作,旨在鼓勵個人及團體的社羣發展,以及培養他們 的社區責任感。全港各區均設有社區中心,由社會福利署或志願團體主辦,作為社 區建立工作的基地。

為應付與日俱增的活動項目及更善用社工的專業知識起見,當局已決定將日後 的社區中心管理工作,交由政務總署負責。此舉可使社會福利署更能集中資源,擴 展為青少年和成人而進行的工作,尤其是顧及那些特別需要受訓社工幫助的青少年 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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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I

房屋

    多年來,房屋方面都獲得政府優先撥款,一九八四年也不例外。受資助公共房 屋的發展和維修費用,仍然約佔公共基本建設總開支的三分一,相當於每年經常開 支的十分一。本港的公共房屋,包括租住單位和居屋單位,現時共為250 萬人,即 全港約45%的人口提供居所。

    一九八四年內,房屋委員會創下紀錄,建成36440個新單位,換言之,八四年 是房屋委員會連續第五年超過每年興建3萬5千個公屋單位的目標。

    過去十年間所建成的公共房屋,不但增加了4倍有多,而且質素方面也大為提 高。新型公共屋邨的居民目前都可以住用設計優良的舒適居所。居所四周環境優 美,景色宜人,屋邨內還有學校、購物中心、社區設施、公園、交通接駁服務和各 類體育設備。

    為確保房屋政策能符合大眾的需求,有關的決策機構,即房屋委員會,廣納社 會各階層代表。該會的非官守委員包括市政局議員、區議員、專業人士和公屋住 客。房屋委員會原是不斷檢討房屋需求和房屋政策的,但一九八四年却是特別值得 紀念的一年,因為該委員會總結多年的成就和根據社會人士的願望,進行了目前最 全面的公共房屋編配政策檢討工作。

    一九八四年四月,房屋委員會公佈一份諮詢文件,內容涉及該會多方面的政 策,如安置寮屋居民、為小家庭編配租住公屋單位、有關公屋的富裕住戶、推廣居 者有其屋計劃、戶籍增加人口和承繼租住公屋單位等問題。該份諮詢文件列出解決 各項問題的可行辦法,並且提出贊成和反對的理由,鼓勵市民在區議會、互助委員 會、社團和專業協會隨意討論和踴躍發言。

    在諮詢期間,18個區議會、數以百計的團體、個人,以及大眾傳播媒介,分別對 編配政策和可行的辦法發表意見。此外,房屋委員會並進行一項調查,以獲取市民 對房屋問題,包括該諮詢文件所建議辦法的意見。是次調查共收集2千名16至65歲 家庭成員的意見。房屋委員會審慎加以研究後,對上述的房屋政策進行了數項影響 深遠的修訂。這些修訂包括:准許單身人士申請特別設計的租住公屋單位,而臨時 房屋區的居民更獲得優先考慮;准許二人家庭申請租住公屋或居屋單位;提供各種 額外的非金錢津貼優待辦法,鼓勵現有公屋居民申請居屋單位。

    居者有其屋計劃和私人機構參與計劃為低入息的家庭提供一個自置居所的機 會,因這兩個計劃所提供的單位,售價都較公開物業市場的為低。年內,居者有其 屋計劃完成供出售的單位為11700個。私人機構參與計劃雖然於年內並無單位落 成,但工程不斷在進行中,一九八五年應可落成的單位約13300個,屆時,公共房 屋的供應,將會更多。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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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四年,香港房屋協會在西貢對面海完成一項郊區屋邨計劃的第一期工 程。該會除管理一些較小型的租住屋邨外,還參與市區重建計劃。

        至於私人樓宇方面,八四年是發展商面臨困難的一年,但也建成了約2萬個 單位。雖然若干地點適中的小單位相當暢銷,但一般來說,地產市道依然呆滯。然 而,大市復甦已指日可待,預料在一九八五年,落成的單位會增至2萬7千個。以 新建成的單位而言,一九八三年共有2萬4千個,一九七八至八二五年內,每年 均有2萬7千個,但一九八四年則只有2萬個,建成量實屬偏低。

房康委員會

        香港房屋委員會根據房屋條例設立,是負責統籌公共房屋事務的法定機構。委 員會就公共房屋政策事宜向港督提供意見,並透過其行政部門(房屋署)計劃及興 建公共屋邨,供多類人士入住,這些人士的界定,由委員會負責,並由港督予以核 准;同時,委員會亦管理全港的公共屋邨、平房區、臨時房屋區和臨時安置所;此 外,又清理土地供發展,防止和管制僭建寮屋,以及計劃和統籌寮屋區改善工作。 房屋委員會亦替政府策劃、興建及管理居者有其屋計劃的樓宇,並且充當政府的代 理,負責銷售和發展居者有其屋計劃的土地,包括挑選私人機構參與計劃樓宇的買 主。房屋條例賦予委員會法定權力,以便執行上述職務。

        房屋委員會由房屋司任主席,其他成員包括14位非官守委員和6位官守委員, 轄下有6個小組委員會,由非官守委員任主席,分別負責處理建屋、財政、屋邨管 理、行動、居者有其屋計劃及上訴個案等事宜。此外,更可增選非房屋委員會成員 的人士,協助各小組委員會履行任務。房屋委員會及轄下各小組委員會共有31位非 官守委員,佔全部議席的三分二。這些委員中有多位兼任立法局、市政局、鄉議 局、區議會的議員,或公共屋邨互助委員會委員,為社會大眾服務。這樣的組合使 房屋委員會擁有各類經驗的人才和各方面的民意代表,因此在釐訂公共房屋政策 時,都能認真地提出切實的意見。

房屋委員會須自行負責本身的財政及其管理。公共房屋計劃的經費來自公帑, 政府根據一項每年延續的四年開支預算而為公共房屋計劃撥款。政府更免費撥出土 地,供興建租住屋邨和居屋樓宇,作為對公共房屋計劃的津貼。此外,發展貸款基 金亦貸出款項,資助租住屋邨的建築費用。居者有其屋計劃樓宇,則由政府撥款

建,建成後以成本價出售,以彌補部分經費。發展貸款基金的貸款,年息5釐,分 40年攤還。然而,政府為減輕房屋委員會的資金周轉負擔,實際上並無要求房屋委 員會以現金償還利息。不過,利息必須全部計算清楚,並與免費土地的價值一同列 入房屋委員會的資產負債表內,以顯示政府對公屋計劃的資助。截至一九八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為止,政府的資助已達147億5千萬元,其中包括價值達120億900萬元 的免費土地和9億7,600萬元不會收取的利息。此外,由於貸款分40年攤還,而貨 幣會隨時間的過去而貶值,政府最後收回的數目,只是原來貸款實數的一小部分而 已。

在一九八三至八四財政年度,房屋委員會轄下租住樓宇的經常開支總額達14億 8,600萬元,這些開支大部分用於屋邨的管理和保養上,而這些住宅樓宇的租金收 入總數僅12億9,700萬元,因此,便有1億8,900萬元的赤字。造成赤字的主因是 舊屋邨的租金非常低廉,根本不足以支付管理費和昂貴的保養及改善工程費用。房 屋委員會通常利用非住宅(商業)單位的收入來彌補上述赤字。同一時期從非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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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單位所得的收入為7億3,400萬元,支出則為3億7,500萬元。任何盈餘的款項均 用來資助公共房屋計劃

    房屋委員會將28億2,400萬元用於建設計劃上,其中23億5千萬元由政府資助 (大部分為優惠條件貸款),餘額則從房屋委員會的資金中撥出。此外,作為政府的 代理,房屋委員會動用5億6,900萬元建造居屋樓宇出售。

建屋

房屋委員會的建屋計劃務求達成既定目標,在未來5年內興建約21萬5千個單 位。這個計劃包括興建15萬8千個租住公屋單位和3萬2千個居屋單位,並透過私 人機構參與計劃,與私人發展商作出安排,興建2萬5千個單位出售。一九八四年 內,政府共批出52份建築合約,總值達35億8千萬元。年底時,仍在進行的合約工 程共有86項,可望於未來數年內建成9萬3千個租住單位、2萬9200個居屋單位、 12間學校和15個商業中心。此外,還有10個臨時房屋區和1座分層工廠大廈在興建 中,完成時可提供2200個工廠單位。

居者有其屋計劃

居者有其屋計劃(簡稱居屋計劃)由房屋委員會負責推行,由政府提供資金興 建樓宇,並以成本價格,將樓宇售給公共房屋住戶及符合某些規定資格的中下入息 家庭。自一九七八年第一期售樓以來,居屋計劃及私人機構參與計劃已售出 44 300 個住宅單位予合資格的家庭,其中約37%是公共屋邨住戶。雖然他們不受入息限額 和物業擁有權的限制,但須將所居住的單位交還房屋委員會,以便重新編配給需要 租住公屋的家庭。年內,為使一般中下入息家庭亦符合資格購買居屋計劃(及私人 機構參與計劃)的單位,當局已將有關計劃的家庭入息最高限額,由6,500元提高 至7,500元。

年內,房屋委員會會先後4次推出共14100個單位發售。首次在二月推出發售 的是第五期乙的樓宇,計有3200個居屋單位,其中屯門兆康苑建築面積為47平方 米的單位,售價為116,200元,而牛頭角安基苑建築面積為65平方米的單位,則售 310,000元。第二次在六月開始推出發售的是第六期甲的樓宇,計有5200個居屋單 位和1400個私人機構參與計劃單位。居屋單位售價由99,800元至223,400元不等, 前者屬沙田美城苑三叉型大廈單位,建築面積為50平方米,後者則為同一屋邨內標 準居屋大廈單位,建築面積是55平方米。大埔廣場的私人機構參與計劃單位售價由

156,500元至248,800元不等。第三次在十月推出發售的是第六期乙的樓宇,計有九 龍灣麗晶花園的私人機構參與計劃單位4300個,售價由188,300元至340,600元不 等。訂於一九八五年一月推出發售的是第七期甲的樓宇,共有居屋單位 3800個, 分別位於沙田、青衣和石湖墟,售價由96,600元至186,200元不等。

市區公屋和重建計劃

鑑於可供發展的土地為數甚少,房屋委員會在港島進行大規模的地盤開拓工 程,以求解決這個難題。柴灣區的地盤開拓工程預料可闢地興建3700 個租住單 位和640個居屋單位。此外,房委會正在鴨脷洲動工興建4千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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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九龍東部,位於秀茂坪的731 個屋邨單位和安基苑的456個居屋單位,年內 均已相繼落成,現正動工的樂華邨第三、四期,鑽石山第一期和藍田邨北部擴建工 程第二期,總計將為租住屋邨和居屋計劃提供12900個單位。藍田邨南部和鑽石山 第二期的地盤開拓工程,預料可再闢地興建另外5千個單位。

在九龍中部,竹園邨第一期工程已建成2100個屋邨單位,而祥和苑亦已建成 1 600 個居屋單位。此外,竹園(其他分期)和馬仔坑還在進行一些大規模的建屋工 程,預料工程完竣後,將可提供4千個租住單位和2750個居屋單位。房屋委員會 並和市政局合作,在保安街興建400個單位和街市設備,工程進展順利。

        房屋委員會已擬訂一項大規模的重建計劃,以加速在一九九零年前為所有第 一、二型屋邨大廈住戶提供新居所。該項計劃首先在石硤尾邨進行,年內工程已經 完竣。大坑東邨、橫頭磡邨、石硤尾邨、李鄭屋邨和大窩口邨的重建計劃合共建成 6 600 個單位,而石硤尾邨和紅磡邨的改建工程則為小家庭提供另外540個獨立單 位。環翠邨擴建部分、大坑東邨、黃大仙下邨、觀塘(翠屏道)邨、橫頭磡邨,東頭 邨和紅磡邨的新大廈建築工程正在順利進行,預計可共提供7900個單位安置用 途。樂富邨的大型購物中心現正接近完工階段。大坑東邨和黃大仙下邨內的數幢舊 型大廈已經清拆;當局日後會繼續在橫頭磡邨,東頭邨、大窩口邨和李鄭屋邨拆卸 更多舊型大廈,以便興建新式的住宅大廈。

新市鎮和鄉鎮的公屋

在荃灣,長康邨第三、四期工程已落成的單位有3200個,而第五期的2千個 單位亦即將竣工。石籬邨擴建部分和青衣一區的屋邨工程合計將建成4600個單 位。

        在沙田,隆亨邨第三期和秦石邨第一期工程已有6千個單位建成。此外,美林 邨、博康邨、新翠邨、秦石邨和顯徑邨預計也在未來兩年內有8500個單位落成。 在馬鞍山恒安的地盤已經動工打樁,預備日後興建多個公共屋邨。

        在屯門,兆山苑、湖景邨和兆康苑共建成4600 個供租住和出售的單位。山景 邨(6100個單位)的建築工程正順利進行。良田的地盤正進行打樁,預計將興建 4 500 個供租住和出售的單位。

在大埔,廣福邨第二期工程已有1500個單位建成,而第三期將採用機械化 建築方法,可再建成2400個單位。此外,富善邨的5500個單位正在興建中。

在石湖墟,1600個居屋單位已告竣工,其餘500個單位的建築工程仍在順利 進行。在粉嶺,祥華邨經已落成,使該區增加了 4500個公屋單位。在天平,有 5200個單位尙在興建中。

在元朗,朗屏邨的建築工程繼續順利進行,完工後將可提供8500個單位。在 長洲,一個共有 500 個單位的郊區屋邨已經建成。在將軍澳,承建商正分別在公屋 和居屋地盤進行打樁工程,以便興建6千個單位。

居住單位的編配

房屋委員會現有117個公共屋邨,共有租住單位52萬個,是世界上擁有最多公 共房屋的組織之一。各類單位的面積、設備、租金都各自不同,為需要公共房屋的 家庭提供多項選擇,並可符合個別家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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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內,25 800個新單位及3700個空出單位已租予各類符合資格的申請人。絕大 部分的單位是編配給下列人士:輪候公共房屋登記冊內的申請人(40%)、因配合發 展計劃而住所遭清拆的家庭(25%)、受重建第一及第二型大廈影響的住客(15%) 其他獲配單位的人士包括火災及天災災民、寮屋及搭建物處於危險狀況的住客、由 社會福利署推薦應獲同情的人士。

    輪候公共房屋登記冊及居所編配的資料現已由電腦處理。約300萬份關於申請 人和住客的資料都儲存在「電腦記錄及登記系統」(HATMIS)內。採用電腦系統可 有效地處理房屋編配事宜及査察重複申請個案,並可提供有用的統計資料,有利於 管理。

    年內,共有12200個居住單位已分配予輪候公共房屋登記冊內的申請人,大部 分單位都是位於大埔、荃灣、沙田及石湖墟。等待編配公共房屋的時間長短不一, 申請沙田的屋邨須等待7年,而申請其他地區的屋邨只須等候4年。

    申請輪候公共房屋的家庭最少要有3名成員,所有申請均依登記日期的先後及 申請人所選擇的地區予以考慮。經房屋委員會調查後,認為居住面積和環境及全家 入息符合訂定的入息限額者,方可獲得編配公共房屋。入息限額是根據住戶的平均 支出,以及租住私人樓宇獨立單位所須付的租金而釐定。現時一家三口每月入息限 額是4,500元,10人或以上的家庭每月的入息限額則可達7,000元。直至年底時, 有效的申請書總數為16萬9千份。在過去,經調查後,約有55%的申請書符合資 格。

    房屋委員會實行老人優先申請公共房屋計劃,幫助老年人解決居住問題。一對 年老夫婦或3位或3位以上無親屬關係的單身老人合成一組,可以在兩年內獲編配 公屋。到目前為止,已配予這類申請人的單位達2400個。房屋委員會又在一九八二 年通過一項鼓勵計劃,使有老年人的家庭,較正常的輪候時間提早一年獲得編配公 共房屋。因此,每年約有1千個家庭在這項計劃下受惠。

公共房屋的租金政策

    雖然管理及保養費用日漸增加,公共屋邨的住宅單位租金仍舊保持低水平。平 均來說,現時收取的住宅單位租金約佔住戶平均家庭入息的7%至8%,與私人樓 宇住戶所繳付20%的水平比較,這個數字可算極低。

    由於公共房屋獲得鉅額的政府津貼,租金才可以維持這樣低廉。政府免費供應 土地,所收取的租金並不計價,同時更按優惠條件給予貸款,大力資助建設租住 屋邨。

    房屋委員會考慮到差餉、保養及其他費用的增加,屋邨價值(根據其地點、所 提供的設施和服務而評定)及住戶繳付新租金的能力後,每兩年檢討及調整住宅單位 的租金一次。由於舊屋邨的租金非常低廉,但保養及改善等費用則十分昂貴,房屋 委員會經營屋邨住宅物業的帳目,在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出現龐大的赤字。

    房屋委員會亦有大量商業單位出租,總計有16513間大小不一的商店、街市檔 位、銀行及酒樓鋪位。新建商業中心的商店及街市檔位,均由商人出租金競投,使 小本經營的商人亦有機會租用屋邨內的鋪位。除舊屋邨內約8449間小商店外,商 用物業的租期通常為三年。房委會的現行政策是不資助商戶,以便在續約時將租金 提升至接近市價水平。不過,如加幅因市價上升而變龐大,房委會的政策是分兩年 或三年逐期加租。在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由商業單位所得的盈餘共達3億6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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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該會亦負責管理34幢工廠大廈內的17200個工廠單位,以及位於各區的4 200 間平房。

房屋委員會以特惠租金方式租出544 個屋邨單位,供福利機構使用,以開辦兒 童及青年中心、託兒所、社會及社區服務中心、圖書館、自修室、慈善診所、庇護 工場、弱智或弱能人士的宿舍與中心等。用作老人宿舍的單位則以一般住宅租金租 予志願機構。年內有46個單位出租作福利用途。為了向公屋住戶提供一個均衡社 區起見,共有445個單位出租作教育用途,例如開辦幼稚園及中小學等。大部分的 街坊會、居民協會及互助委員會亦獲提供單位作會址。租出作醫務所及政府各部門 辦事處的單位,其租金則通常與商業鋪位的租金看齊。

屋邨管理

自從房屋委員會獲授權限制車輛使用邨內道路,並徵收移去及拖走非法停泊車 輛的費用以來,屋邨環境已大為改善。年內實施道路使用限制的屋邨更增多6個, 使有道路管制的屋邨數目達92個。梨木樹及牛頭角下邨施行限制的成績卓然可 見。自從這兩個屋邨展開道路管制計劃後,邨內通道的交通情況大為改善,同時亦 為屋邨居民增加額外車位約400個。

        屋邨職員亦努力不懈,對付小販在邨內擺賣的活動,大部分屋邨的小販情況在 日間經已受到抑制,但在小販問題較為嚴重的屋邨,仍須採取特別措施來對付他們 的活動

        為配合地方行政計劃的發展,房屋署已將屬下的高級屋邨管理人員分派到各區 工作,使他們能夠與當地區議會及關注團體保持緊密聯繫。屋邨的職員經常探訪住 戶,保持密切聯絡;此外,並經常與超過933個互助委員會及居民協會舉行會議。

臨時房屋

        年內,共有14342人獲安置入住房屋署所管理的臨時房屋區。他們大部分是受 發展清拆所影響的人士或天災災民,而無資格立即入住永久公屋者。

        多年來,臨時房屋的水準不斷改善。一九八三年底,當局將編配予每一戶的 居住面積加大。到了一九八四年,10個臨時房屋區的電力供應亦有改善,使住戶可 隨意使用家庭電器,包括冷氣機在內。

        以往闢設的臨時房屋區,僅備有半建成房屋,由天面、支架和支柱組成,但年 內闢設的新臨時房屋區,則備有全建成房屋,間格、厨房、浴室、電力供應和分錶 供水設備,一應俱全。這些新臨時房屋區最先是在荃灣葵福道和大嶼山梅窩設立。

        年內,遷入永久公屋居住的臨時房屋區居民共有13378人。年底,47個臨時房 屋區內共有 133426人。現時正在興建的新臨時房屋區共有4個

臨時安置所

        本港設有臨時安置所9個,因天災而無家可歸的人士,可以立刻在臨時安置所 內棲身。設於房屋委員會轄下屯門開泰分層工廠大廈的臨時安置所經已擴展,現時 所有臨時安置所共可收容5千多人。

        為了興建一間新醫院,當局在八月清拆柴灣臨時安置所,另在漁灣設一臨時安 置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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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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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已着手推行一項計劃,向所有平房區住戶提供分錶供水設備。年內,在 東頭、掃桿埔和火炭等平房區進行的工程已經完成。年底,共有14392人住在10個 平房區內,其中最大的是調景嶺平房區。

僭建寮屋的管制及清拆

房屋署已經全面控制僭建寮屋活動,同時抑制搭建寮屋出售的不法活動,亦收 到成效。非法建築物一經發現,即予清拆。一九八四年內,共有17900間非法建築 物或擴建部分遭當局清拆,檢控非法挖土和僭建寮屋的個案則有6宗。

同時,房屋署進行的清拆行動亦騰出 690 公頃土地供發展之用。受到這類清拆 行動影響的居民,有1萬8千人獲安置入住永久公屋,8700人獲安置入住臨時房屋。 此外,又有 3800間受清拆影響的商號和農場獲發給特惠現金津貼。一九八四年 內,因火災及山泥傾瀉而無家可歸的災民約有7100人,他們均獲編配永久或臨時 房屋。

改善寮屋區的環境

一九八四年是寮屋區改善計劃推行的第二年。改善工作仍繼續集中在市區內一 些人口較稠密的大型寮屋區內進行,以改善區內的安全措施和衛生設備。一九八三 年會進行8項有關工程,一九八四年則增至15項。

為免發生大火,房屋署在筲箕灣的寮屋區設立三條隔火通道,又清拆鑽石山的 木屋,以便增設兩條隔火通道。除這些通道外,還有消防龍頭和消防水管的設備, 使上述寮屋區的3萬4千名居民,在旱季時更感安全。

私人住宅大廈的管理

一九八四年內,根據多層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條例而成立的新業主法團有 170 個。這條例於一九七零年通過,授權一幢大廈的小業主組織法團,並成立業主 委員會,以便改善大廈的管理工作,尤其注重確保大廈維修妥善及改善環境。截至 一九八四年底,已成立的業主法團共有2420個。

一九八二年,當局成立一個常務委員會,成員包括政府各有關部門的代表,考 慮各項與多層大廈管理有關的問題和提出解決辦法。該常務委員會於一九八四年內 繼續工作,制訂一套包括多方面的行動計劃,以改善大廈管理工作。這套計劃包括 修改法例,使業主立案法團能夠發揮更大效力,同時又在行政上作出新的安排,使 政府能夠更快捷地就大廈管理問題,向業主和住客提供意見和專門知識。

一九八四年,該常務委員會轄下的一個小組委員會,會數度舉行會議,特別討 論有關公共契約的問題。公共契約是一種業權文件,是大廈的賣主和首名買主之間 所簽訂的私人合約。公共契約主要列出分戶業權大廈的未來管理條款,因此,一幢 大廈的管理是否妥善,與公共契約的內容,有莫大的關係。常務委員會在參考小組 委員會的意見後,會就公契的內容和應採用的形式,提出幾項建議,以確保可以訂 立一個制度,促進大廈的妥善管理。

私人房屋

本港的永久房屋,約有半數為私人擁有者。在一九七九至八三年的5年期間, 私人機構推出的住宅單位每年平均約有2萬6千個,大部分位於新界地區。在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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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四年,這類住宅單位的供應量剛逾2萬個,而預測一九八五年的供應量,則為2萬 7千個。

        目前,私人房屋的發展趨勢,是着重興建小型的住宅單位,典型的樓面面積在 30至40平方米之間。這些單位大部分供出售之用,而買家亦以自住業主為多。

私人樓宇租務管制

        本港自一九二一年起已有法定措施管制租金,並保障租住權。現時管理這些事 項的法例是業主與住客(綜合)條例。

        業主與住客(綜合)條例內容複雜,但當局經常予以檢討,改善該條例的運作, 務求達到檢討委員會在一九八一年所建議並為政府所贊同的目標,就是一情況許 可,即應逐步撤銷租務管制。

        目前,法定措施只管制私人住宅樓宇(獲豁免管制者除外)。法例管制加租額, 並保障租住權。除住客自動遷出的情形外,業主如要收回樓宇,必須向土地審裁處 提出申請,並須具有法例指定的若干理由,及至獲頒發收樓後方可收回樓宇。

        法例規定,任何人如對受保障的住客滋擾以期合住客遷出,將會受到嚴重的處 罰。不過,法例亦有條文方便業主與住客進行談判,以便雙方能達成協議,使住客 在獲得補償的情況下放棄受保障的租約。

        差餉物業估價署印備說明小册,以協助市民了解該條例賦予市民的權利和義 務。該署並提供諮詢及調解服務,以解決多種因租務管制而引起的實際問題。此 外,該署實施一項租務主任計劃,租務主任在每周指定日期派駐在市區及新界政務 處,以便處理政務處轉介的個案,並向市民解答有關租務的問題。

戰前樓宇

        本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立即制定法例管制戰前樓宇租金和保障租住權;在 一九四七年,這些措施被列入業主與住客條例內,其後再制定為業主與住客(綜合) 條例的第一部。

        以往,第一部對住宅和商業樓宇均適用,但由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該部只 適用於住宅樓宇,並參照戰前租金水平(標準租金)限制租金額。新建和整幢重建的 樓宇不在第一部管制範圍內。

       近年來,政府每年都批准增加租金,最近一次是在一九八四年七月。當時重新 修訂法例,批准租金可加至標準租金的21倍(以前為16倍)。但無論如何,批准租 金不得超過市值租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獲授權簽發證明書,以證明標準租金及 市值租金的數額。

        法例中有條文規定,使計劃重建的樓宇可獲豁免管制。一般來說,業主如要收 回樓宇,必須給予受保障的住客一筆補償費。土地審裁處根據業主與住客(綜合)條 例第一部的規定行使裁判權,而專業職務則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執行。

戰後樓宇

        除一九六六至七零年一段期間內,本港自一九六三年以來,已不斷施行種種管 制戰後住宅樓宇租金的法例,這些法例已列入業主與住客(綜合)條例第二部。

        第二部保障租住權和管制加租額。目前,凡戰後住宅樓宇在一九四五年八月十 六日後建成或整幢重建者,其租客及三房客大部分均受第二部保障。但第二部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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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八一年六月十八日後始獲入伙紙的租賃樓宇,以及在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或該日 後新租出的樓宇,均不適用。此外,由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亦不適用於應 課差餉租值為3萬5千元或以上(以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所訂定者為準)的租賃樓 宇。

     根據第二部的規定,業主與住客可自由協議加租,但這些協議須經差餉物業估 價署署長加簽,予以批准。除協議加租外,每兩年只准加租一次。如未能達成協 議,業主可向該署長申請加租證明書。由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批准的加租 額是下開兩個數額當中較小的一個:(一)市值租金及現時租金的差額;(二)現時租 金的30%。但如用這方法計算出來的加租額與現時租金相加,所得的數目較市值租 金的45%為小,則批准的加租額是可使現時租金提高至市值租金45%的數額。業主 與住客均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申請覆核加租證明書,如不同意署長的決定,更 可向土地審裁處提出上訴。

     對於不受上述條文管制的住宅樓宇,業主與住客(綜合)條例的第四部給予有意 續約並願意繳付市值租金的租客租住權保障,但不管制租金。根據該部的規定,除 非業主能向土地審裁處提出充分理由,證明收回樓宇的目的為自住、重建或基於該 法例所指定的其中一項理由,否則業主必須與租客訂立新租約。簽訂新租約時,雙 方可自由議定租金;如未能達成協議,則可申請土地審裁處裁定。

     第四部所訂定的辦法,旨在設立一個永久體制,使差不多所有不受第一及第二 部管制的住宅樓宇的業主與住客關係得以協調。此外,政府於一九八四年六月制定 條文,使租約可根據法例所規定的若干條件,由第二部轉屬第四部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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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地政工務司是地政工科的首長,亦是城市設計委員會的主席,負責制定有關 土地、公共工程和私人樓宇的政策;其轄下的地政工務科除擔任上述政策上的職責 外,並須監察屬下6個部門的工作。

施行公共工程計劃,藉以開拓土地,是政府其中一項最大的支出。各項工程包 括塡海拓地;築路敷渠;供水設施;建造公路、橋樑和隧道;海港與機場建設工 程;興建公共建築物;鐵路鋪設工程及處理固體和液體廢物等。

一九八四至八五財政年度,政府批准撥付的公共工程建設費用達67億8,200萬 元,約佔本港政費總支出的18%。其中大部分用於新市鎮的發展,款項達34億8,300 萬元,其餘6億7,900萬元用於道路工程,6億7,500萬元用於供水設備。另外, 政府又撥出11億1,800萬元,用作購回已批租的土地,俾能進行有關工程。至於較 為重要的工程,則詳列於本章、第十三章和二十章。

除開拓土地作公共工程用途外,政府亦須開拓土地供私人發展用。由於本港所 有土地均為官地,因此,以批租方式出售土地供私人發展,是政府收入的一個主要來 源。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從出售土地所得的收益估計約為42億3千萬元。

一九八四年六月,政府公佈有關九十年代及以後包括整個香港地區的一系列土 地及運輸規劃研究初步結果。該項為期三年的研究,是在享有國際聲譽的顧問公 司協助下進行的。簡言之,上述研究旨在訂定有關土地的需要,以及相連的運輸 系統和其他基本設施的需求,因為預測政府的多項重大發展計劃會造成上述的需 求;鑑定整個香港地區在應付這些未來需求方面所具有的潛在發展機會,並作一比 較;及擬訂一個發展策略,配合有關的需求和發展機會。研究的總目標,是維持不 斷的發展和保持理想的居住環境,但這個目標需要在可用資源範圍內達成。

        據初步結果顯示,縱使在九十年代初期完成現時的新市鎮計劃後,仍然有多個 可行的發展方案可供選擇,足夠作為本世紀末期,甚至以後多年的進一步發展用 途。在估計直到二零零一年為止的土地和有關基本設施的需求時,是以預計需要增 加90萬人口作為根據,而這個需求是超過現時計劃所能應付的;但如果能選出研究 所得的最佳方案,就可以應付高達330萬人的需要。由於有大量有關成本與產生的 利益方面的統計數字,又需要從多個方案中作出選擇,故須利用電腦技術協助分 析。結果從各項可行策略中找出幾個導致發展的共同因素,就是藉着增加海港、 商業和金融設施,擴建道路和鐵路系統,以及緩和減輕人口增長所帶來的一些壓 力,協助經濟增長和多元化。

因此,除新市鎮計劃外,當局在九十年代初期相信會在這些共同因素方面努力, 即進一步塡海和沿着海港進行其他工程,此舉可使當局暫緩選擇採納何種長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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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在檢討期間結束時,當局會着手從事詳細規劃和工程研究,而這些規劃和研究是實 施有關工程所必須進行的。

土地管理

    地政署署長全權負責本港所有土地事宜,其轄下的地政署則負責統籌一切有關 管理全港土地的事務,包括測量、規劃、售地、土地發展及法律事宜。除總辦事處 外,地政署並設12個地政處,港島和九龍各有2個,其餘8個設在新界。各區地政 專員負責大部分土地管理及售賣事宜,總辦事處則負責制定在全港施行的政策,並 指導如何處理較複雜的事項。在各區設立地政處可說是與地方行政計劃及區議會的 成立相輔相成;地政專員同時兼任區議會成員,因此可以迅速和合宜地就居民的需 要作出反應。

土地供應

    香港土地全屬官地,由政府出售或以官契方式批租。初時批期分75年、99年和 999年三種。目前所有香港及九龍市區的官契,一律為75年期,期滿時通常可續期 75年,但須按照官契條例重估地稅。新界及新九龍售出土地的官契,通常由一八九 八年七月一日起計,為期99年,但減去3天。

    政府的土地政策是根據土地用途的區分及發展計劃,發揮土地的最佳效用。市 區內大部分用以興建工商業或住宅(公共房屋除外)樓宇的土地,均公開拍賣或招 標承投。政府定期拍賣官地,每年刊登兩次預告,列明6個月內預算拍賣的官地。 新界市鎮方面,政府須收回許多土地才能加以發展,很多發展土地均以招標承投的 方式出售。

    至於作特別用途的土地,如該地的官契附列特別規定,或由於其他因素以致不 適宜公開拍賣,則公開招標承投。這些特別用途包括發展資本龐大但不適宜在多層 大廈設廠的工業,而此類工業可為本港帶來較先進的科技和更多工藝技能。這類售 地方式只於接獲正式申請時才開始着手辦理。在若干情形下,或可採用私人協約方 式批地,但須先由港督會同行政局批准。

(從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凡有關批地及土地契約的政策, 均須遵照聯合聲明附件三的規定而制定。)

    土地供應特別委員會負責制定土地闢增及售賣的整體目標,由地政署及其他部 門提供意見。土地出售小組委員會則負責制定一個售地計劃,並監察其執行情況。 地政署負責鑑定可供售賣的特定土地,及核對有關資料

    一九八四年,土地價格和發展仍與前一年一樣,陷於低潮。為支持私人機構參 與土地發展,地政署在這情況下繼續採取應變措施,在若干土地發展方面,採用了 靈活、寬厚的方法去幫助私人機構。例如,地政署體恤地考慮了有關改建面積較小 的住宅單位、減低泊車設備規定、以及減少延長完工期限所付補價的申請。

    香港房屋協會的市區改善計劃和香港房屋委員會與私人機構合辦的私人機構參 與計劃,為本港提供租金及售價廉宜的房屋。興建這類房屋的土地由政府批出 在 這些計劃下興建的房屋,政府有權選定個別單位的買主。

此外,政府亦釐定政策,使若干用以限制地段內發展的舊有官契條件得以修 俾能按照適當的城市設計規定,重新發展土地。修改官契條件,通常須補付地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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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數目相等於根據現有官契許可而發展的土地價值及按新官契許可而發展的土地 價值的差額。

為期75年不得續約的官契,期滿後如獲准重批予前業主,則前業主須補付地 價。至於處理年期已滿而業權屬於多位業主的官契,當局另有特別安排。倘若物業 業主所持有的官契為可續期者,則可根據一九七三年生效的官契條例,按所在地段 的物業應課差餉租值,計算新地稅。

一九八四年,本港的售地政策有一項重要改變。政府以拍賣或招標承投方式出 售新界土地時,首次推行一項新措施:買家可按該措施選擇以換地權益書代替現金 繳付地價。此外,在其他與土地有關的交易中,政府亦接納買家以換地權益書作為 付款方法。此等措施大受地主及發展商歡迎,因為他們目前仍受偏低的物業價格和 偏高的利率所影響。至於換地權益書的「現金價值」,當局有意每隔6個月,即按 照物業市道的變化而加以檢討。

田土註冊處

註冊總署轄下的田土註冊處負責官契的簽發、續期、更改和註銷等事宜。有關 港島、九龍、新九龍(除少數地區外)和新界部分市鎮地區的土地買賣紀錄,均存 於田土註冊處。至於新界其餘地區和新九龍少數特殊地段的土地買賣紀錄,則存於 個別地區的土註冊處。該等註冊處現時大部分由地政署管理,但政府的目的,是 由註冊總署分期接管整個新界的田土註冊事宜。依此計劃,註冊總署已於一九八二 年接管設於荃灣和元朗的田土註冊處,八三年接管設於沙田的田土註冊處,並於八 四年接管設於西貢的土註冊處。

田土註冊處的職責包括登記與土地有關的全部文件;釐定和登記出售、批租和 交換官地的條件;批簽礦場官契;登記業主立案法團;分攤地稅和補地價;追繳地 稅;為房屋委員會擬訂居者有其屋計劃樓宇的讓渡契據和辦理有關事務,並為香港 財庫管理法團就有關土地到期重批、學校免息貸款、及購置物業作公務員宿舍和安 老院等提供同樣服務。該處並就有關土地和政府買賣土地事宜,向政府提供法律上 和其他方面的意見。

自一九八一年六月起,凡依照田土註冊條例在土註冊處註冊的契據摘要,均 在註冊後隨即加以微型縮影。在該日前經已註冊的2096156份契據摘要,在一九八 四年年底已全部縮影。縮影後的契據摘要已入倉庋藏,而須查冊時只能在田土註冊 處查閱縮微本。

為採用田土電腦註冊系統而將註冊咭資料輸入電腦的工作,年內進展順利 田土註冊條例規定,凡根據該條例註冊的文件,將依照註冊日期先後而定優先 權;但如該等文件在簽訂日期一個月內註冊,則優先權通常依照文件的日期而定。 至於與負擔責任及待決訴訟有關的文件,優先權是由實際註冊日期次日起計。該 條例規定,凡未經註冊的文件(繳付市面最高租值的真實租約,而租期不超過三 年者除外),對後來真正以有價條件承購或受抵押的人而言,將屬無效。因此,註 册雖未能保證業權,但仍有保障作用。

年內在田土註冊處註冊的文件共有176625份,八三年則有160383份,這些 文件過去數年來的統計和比較數字,詳載於附錄廿九。一九八四年底,田土註冊處 記錄在案的業主共有468015人,比八三年增加23144人,其中有些是獨自擁有數 項物業的人士,但大部分屬小型分層樓宇的業主或共同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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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土地交易

土地 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一九八四年內重要的土地交易,包括以公開拍賣方式出售一幅面積約為6 300 平方米,位於港島中環商業區邊緣的土地。該幅土地與地下鐵路金鐘站毗連,其中 一部分更位於金鐘站之上。該處將會供作商業用途,可能包括興建一間酒店。

     以私人協約批地方式售予地下鐵路公司的一幅面積約為17公頃,位於鰂魚涌康 山的土地,已於四月完成交易手續。該幅土地有一部分橫跨地下鐵路太古城站,並 將進行綜合性發展。該項發展計劃包括超過10萬平方米的商場用地,約9500個住 宅及一應俱全的附屬設施。發展工程將分期進行,預期在一九九六年完成。

在九龍方面,尖沙咀東部購物旺區最後剩餘的其中一幅土地,已於七月以拍賣 方式售出,作為商業用途或商業/住宅綜合發展用途。發展商更可選擇興建酒店。

接近年底時,當局考慮就出售尖沙咀海港城北面一幅2.4公頃的土地而接獲的 投標書。該幅土地將以聯營方式批出,並規定發展商必須興建一座為應付來往香港 與中國之間與日俱增的旅客而急需的客運碼頭大廈,及須於發展工程完竣時將之移 交政府。除上述的客運碼頭大廈外,該處的建設工程將包括一項商業平台發展計 劃,上面設有辦事處或住宅。發展商亦可選擇興建酒店。

    新界區內,新市鎮的土地繼續售予私人機構進行發展。屬於大埔市鎮擴建區一 部分的一幅 1.6公頃填海土地已於七月售出,以便發展商可根據私人機構參與計 劃,興建住宅樓宇。落成後,該等樓宇將提供1500個住宅單位,售予入息在房屋 署指定限額內的人士。另一幅屬於私人機構參與計劃的土地,則於十一月公開拍賣; 其面積達7.3公頃,為馬鞍山新近開拓的地盤,俯瞰城門河河口及沙田新市鎮。售 地手續預期在一九八五年初完成。所建議的發展包括4千個根據私人機構參與計劃 興建的住宅單位及有關的商場用地。該等發展將構成其中一個主要市鎮擴建區的一 部分。

環境改善計劃

一九八四年內,為西區、灣仔及油蔴地等市區改善區實施環境改善計劃而進行 的收地工作,繼續大力推行,主要是將已經收回一部分的用地連接起來。年內,為 徵用位於上述地區的城市設計圖內劃定為遊憩用地、或政府、團體及社區用地範圍 內的私人物業,當局會付出 500萬元的補償費。

當局並實施其他類似的工作,包括推行收回住宅區內私家道路的試驗計劃。由 於業權由多個業主擁有,兼且一再分割,以致該等街道維修不善,破損不堪。業權 如移交政府,則可進行妥善的維修,而該等住宅區的環境亦可大為改善。是項試驗 計劃完成後,當局會詳細衡量其功效,若結果令人滿意,則會考慮制訂一個長期計 劃

收回官地

    政府施行公共工程計劃,如未能以洽商方式收回所需的私人物業,便須採用強 制方式,根據收回官地條例、或徵用土地(佔有權)條例、或地下鐵路(收回土地 及有關規定)條例,將物業收回;如屬收回土地建造道路的,則引用道路(工程、 使用及賠償)條例。上述條例規定受影響物業的賠償款額應以該物業歸還政府之日 的價值為根據。若雙方對賠償款額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將賠償聲請一事提交 土地審裁處裁決。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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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如有必要徵用新界的私人土地,作發展新市鎮之用,則可引用收回官地條 例。因土地被徵回而喪失土地契約所授權利的人士,均可獲法定賠償。實際上,當 局正實施一項特惠補償制度,而位於新市鎮發展區內的土地均獲得提高的特惠補償 率。至於屋地,除已估算的法定賠償外,更獲得上述特惠補償。徵回土地發展用 途的需求不斷增加。一九八四年,政府在新界收回約150萬平方米的私人土地,進 行各種公共工程計劃,其中大部分用作新市鎮的發展。

        強制交出海事權,是根據填海工程條例或海灘海床條例而實施,通常為進行填 海工程或批出碼頭租約而運用。這些條例對提出反對及給予賠償均有明文規定。因 道路工程計劃而受到影響的海灘海床私人權益,均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賠償) 條例處理。

        一九八四年內,政府以協議方式或運用權力強制收回港島及九龍市區的土地及 樓宇,供各種公共工程計劃之用,賠償總額約5千萬元;其中包括箕灣道擴闊工 程、山泥傾瀉預防措施、牛池灣居者有其屋計劃、茶果嶺道的建造工程、西九龍走 廊第四期工程及大坑東重建計劃第五期工程。

新市鎮及鄉鎮發展

        當局在七十年代已須轉向北九龍山脈以外,新界遼闊的田園地帶,覓地興建新 市鎮。這項龐大的興建新市鎮計劃,始於一九七二年,是全球最具規模的同類型計 劃之一,目前仍在推行中。

        新界拓展署於一九七三年成立,負責策劃及建造新市鎮。隨着工程的進展,有 關的需求亦有改變;此外,更出現新的概念和意想不到的困難;這些困難須用革新 的方法解決。新市鎮發展計劃可算經得起這項挑戰。一九七二年推行的房屋建設計 劃,目標是為180萬人提供房屋,其中大部分將居於新界的3個新市鎮和若干個鄉 鎭。其後該新市鎮計劃大幅度擴展,推行期延展至九十年代。現時7個新市鎮及其 他鄉鎮的預定人口數目已超過300萬。

        為促使新市鎮發展為設計周詳的社區,新界拓展署遂聘用多方面的專業人材, 包括土木工程、城市設計、建築及園林設計方面的專家。新界拓展署負責新市鎮的 建設、城市設計及工程統籌方面,但地政工務各部門及房屋署亦負責許多重要的新 市鎮發展工作。

        此外,若干其他政府部門亦提供多項服務,由負起建立社區這個重任的政務總 署加以統籌。為發展新市鎮,新界拓展署非常倚重專業顧問的服務,而私人機構亦 擔任重要的工作,由發展單幢樓宇至綜合屋宇計劃均有。

一九八四年,新界人口超過170萬,主要分佈於新市鎮及其他鄉鎮,約佔最新 預定人口的一半。雖然政府尙待完成的工作還有很多,但沙田、屯門及荃灣的重要 市中心發展經已展開,或不久即將開始。再過數年,這些新市鎮很快會有完善的發 展,其他新市鎮隨後亦會有同樣的發展。

荃灣

        戰後荃灣的最初發展有賴私營工業推動。因此,今日的荃灣新市鎮具備穩固的 製造業基礎。一九六三年,港督會同行政局批准一項將荃灣發展為一自給自足的新 市鎮的計劃。為達到這個目標,該計劃亦顧及龐大的公營及私人住宅發展,連同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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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當的基本設施,如社區設備、遊憩用地及文娛設備等。這亦是荃灣現時發展計劃的

宗旨。

     新市鎮發展藍圖範圍包括2670公頃的土地。現時的人口共70萬,預計所有重 要發展項目在一九九三年完成後,新市鎮可容89萬人居住及為45萬名工人提供就業 機會。

     初期計劃的主要發展為荃灣海灣及葵涌小海灣灣口的大規模填海工程。這些工 程經已竣工,除數個地盤外,特別是位於葵芳的葵涌市中心地盤,所有填海地方經 已全面發展。這兩處地方的第二期填海工程現正進行。葵涌的填海工程,目的在擴 建佔世界第三位的葵涌貨櫃碼頭,並為與貨櫃業有關的活動提供用地,而荃灣海灣 的填海工程則提供土地,作遊憩用地、康樂設施、政府、住宅及工業用途。在荃灣 新填地上,與荃灣大會堂毗連的新碼頭經已啟用,而在其後面的全港最大運輸大樓 亦快將落成。

     青衣大橋於一九七四年竣工,標誌青衣島大規模建設工程的開始。在挖泥塡 海以興建貨櫃碼頭的工程中,更產生了多幅面積龐大的地台,進一步加強了青衣島 的發展潛力。島上計劃可容居民20萬,青衣市中心日後將成為人口匯集地方。長青 邨經已落成,是6個大型公共屋邨的首個。青衣島的南半部,挖土及填海工程製造 了多幅土地,預備作專門工業及須用大幅土地的工業用途。北青衣大橋的建造合約 經已批出,預期於一九八七年年中竣工。屆時,青衣島的來往交通將會大為改善, 對加速北部及市中心的發展,亦有幫助。

     為應荃灣海灣及葵涌初期塡海工程所需,挖掘填土物料而形成的地台,現已發 展成公共屋邨。目前這個新市鎮的大部分人口均居於公共房屋。該區亦有不少私人 樓宇。舉例來說,到一九八六年時,地下鐵路荃灣及葵芳站上蓋興建的樓宇將可容 納約2萬名居民。而在荃灣海灣填海區兩端,大量工業用地已改劃作綜合住宅發展 之用。

     一九八二年完成的地下鐵路荃灣支線,為荃灣居民提供一項急需的服務,貫通 了荃灣與九龍和港島之間的客運交通。有關地下鐵路對新市鎮的影響,以荃灣站尤 為顯著。該站附近的大規模商業樓宇發展迅速,當局計劃在葵芳及荔景站毗鄰地區 作同類的發展。新市鎮的交通問題仍然是最令人關注的問題。橫過海灣填海區的荃 灣繞道定於一九八五年四月啟用。目前在設計階段的交通設施,計有荃灣至沙田的 第五公路及改善德士古道,以便與北青衣大橋連接。

     當局興建鐵路、進行其他開拓工程及中央地區清拆行動影響了若干村落,而由 政府負責的遷徙工作,已大部分完成。當局又制定計劃,改善及擴建現有村落。這 些村落大都位於荃灣北部山麓的綠化地帶。除此之外,當局並建議減少污染及保護 該區自然景物,以確保這地區他日成為荃灣新市鎮一個近在咫尺、不可多得的遊 憩地點。荃灣新市鎮人口與日俱增,當局為應付需要,現正進行大規模的增建公 園及康樂設施計劃,並且預算興建更多泳池、室內體育館及壁球場,而楊屋道運動 場亦將改建為一所現代化運動場館。

荃灣新市鎮目前約有1300公頃具備水、電、渠道等基本設施的發展用地,而 另外 600 公頃土地不久亦可使用。這些土地30%以上將用於興建公共房屋及社區設 施,另外25%將保留作遊憩用地和興建康樂設施。當局已對深井區的全面發展展開 研究,該區預定可容納6萬人。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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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田谷包括約1700公頃具備水、電、渠道等基本設施的用地,其中640公頃 為塡海所得土地。馬鞍山屬新市鎮的擴展範圍,該處的發展可增闢土地419公頃, 其中 160 公頃為填海所得。沙田谷的土地開拓工程於年內繼續進行,年底時已告完 成。馬鞍山的填海及土地拓闢工程亦已開始。

         自一九七四年迄今,沙田的人口已由2萬5千人增至接近30萬人。至九十年代 中期,最終人口可達80萬人。為使社會各階層人士的比例均衡,上述人口約有60% 入住20多個公共屋邨(包括居者有其屋及私人機構參與計劃的樓宇),其餘的則入 住私人發展的樓宇,或居於現存的鄉村內。

         沙田新市鎮的建設工程已完成了大約36%。當局現正為當地居民提供廣泛的就 業機會和各種社會、康樂、教育及社區設施,以配合這方面的發展;同時並着手建 設一個連貫道路、鐵路、單車徑及行人小徑的綜合交通網,將這些重要的設施連接 起來。現時第一期污水處理工程經已完成,第二期工程亦在進行中。

        城門河畔的康樂及社區設施是沙田的特色之一。除了沙田馬場和銀禧體育中心 外,該區將設一條可舉行國際划艇賽的河道,河畔並會興建一個足球場館、泳池場 館、壁球場和網球場等;此外,還準備興建河濱散步堤,連接各項設施,河堤的盡 頭將會是一個佔地9.5公頃的公園,有關工程已接近完成階段。這公園將連接市中 心,該處的新城市廣場已於最近啟用;公園毗鄰是即將落成的文娛館、寫字樓及 酒店。

        區內其他重要設施包括設有1400多張病牀的新威爾斯親王醫院及香港中文 大學。當局亦考慮在區內設立其他醫院,及教育學院和工業學院各一所。

屯門

        雖然六十年代中期,當局才開始詳細制定屯門的發展計劃,但目前屯門人口已 達23萬8千人。在未來十年,屯門仍會以這種急促的步伐繼續發展,預料到九十年 代中期,屯門新市鎮的總人口將逾49萬。

        在青山灣填海得來的土地及其毗鄰谷地,現正發展為屯門的「核心地帶」,成為 主要的高密度發展區。當局並在屯門其他地方的山邊開拓地盤,主要作為發展中等 密度和低密度住宅之用。至一九八四年底,超過一半的新發展地區經已開拓完成, 並有水、電、渠道等基本設施。另一方面,當局對屯門那些環境優美、景色宜人的 地區,則盡量保留原狀。

        屯門和其他新市鎮一樣,在設計上務求能迎合發展各類型大小房屋的需求。市 中心的重要地區已撥作興建高密度的公共房屋及私人樓宇之用。公共房屋的發展已 有相當成績,在一九八四年底,屯門新市鎮共有7個公共屋邨,容納逾15萬的人

口。同時,高密度和低密度私人樓宇的供應亦甚為理想。

        屯門新市鎮的工業發展雖然尙在起步階段,但進展迅速。市中心區約30公頃工 業用地經已發展完成,容納多種輕工業和貨倉。當局並繼續拓闢新地盤,敷設水、 電、渠道等設施,以滿足各類工廠不斷增加的需求。有關方面並建議在屯門海的 適合地點,興建貨物裝卸設備。在該區興建的青山電力站及水泥廠亦已接近完成階 段。

        屯門新市鎮不斷發展,當局為配合區內的需求,已着手提供各類社會服務及社 區設施。多項在個別房屋區進行的工程,如增闢遊憩用地,興建學校及康樂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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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等,已經完成。至於屯門醫院、市鎮公園、工業學院及大型游泳場館的興建工程亦 加緊進行。上述設施落成啟用後,可為區內居民提供廣泛的服務。此外,當局並在 屯門新市鎮的中心地帶動工興建一個新的地區購物中心及一所文娛館。該中心及文 娛館落成後,將成為屯門新市鎮的社區及經濟活動中心。

區內居民可利用6線行車的屯門公路,來往屯門和港島之間的高速飛翔船,及 由九龍至荃灣的地下鐵路支線,前往港九市區各處。當局所建議的輕便鐵路系統將 會提供快速電車服務,在屯門區內行駛及來往屯門與元之間。

大埔

大埔新市鎮(包括船灣)佔地3424公頃。在總發展面積中,約有420公頃已 劃作私人住宅及商業用途,84公頃作公共房屋發展用,約74公頃作工業發展用,約 415 公頃作政府、團體及社區用途,其中部分為公共遊憩用地。此外,當局並計劃 在現時大埔墟東面及北面的填海區發展新的住宅及商業樓宇。至於日後將發展為高 科技工業廠房的大埔工業邨,其地盤開拓工程幾已全部完成。

     一直以來,大埔都是附近地區的市集中心,然而,近年來區內人口急劇增加, 市集的風貌已遠遜於前。一九八四年,大埔區的人口約有11萬6千人,而最終可容 納居民逾30萬人。計劃興建的6個公共屋邨,將容納約12萬人,其中4個為居者有 其屋計劃的屋邨,而私人住宅區全面發展後,預料亦可容納約14萬5千人。交通方 面,九廣鐵路全線電氣化,大埔居民不需30分鐘,即可到達九龍市中心。

粉嶺

粉嶺新市鎮位於大埔以北約8公里,範圍包括粉嶺、聯和墟、石湖墟及上水。 現時正在興建的新界環迴公路建成後,可將粉嶺、元朗、沙田及大埔等多個新市 鎮連接起來。一九八四年,粉嶺新市鎮的人口已達87900人,預料該區全面發展後, 可容納22萬6千人。日後將有10萬人入住公營機構興建的屋宇。粉嶺新市鎮的面積 約爲 780 公頃。在總發展面積中,約有180公頃土地已劃作住宅及商業發展用途, 50公頃作工業用途,至於劃作政府、團體及社區用途,以及用作闢建公共遊憩用地 的土地,則有160公頃。

     現時石湖墟及聯和墟的零售及商業「核心地帶」將會重新發展,而安樂村工業區 則正在進行改善工程。此外,當局又作出安排,保留及擴展現存的鄉村。

元朗及新界西北部

     元朗的發展進行順利。政府已分別在該市南北兩面開拓了面積廣闊的土地,裝 置水、電、渠道等基本設施,以興建住宅、工商業樓宇及社區設備。現時,元朗人 口已逾6萬,而預計踏入廿一世紀時,會增至15萬人以上。當局正在元朗西北面的朗 屛施工興建一個大型公共屋邨,預計在一九九零年最少可為3萬人提供居所。分別 設於東頭及橫洲的兩個工業邨經已竣工,提供70公頃以上的工業用地,具備各項基 本設施。

除元朗新市鎮外,新界西北部其他地區亦正急速發展。舊日的農村風貌已有所 改變。當局計劃在未來十年內,把天水圍發展成另一個主要的人口聚居地,預計人 口為13萬5千。該幅土地位於元朗西面,目前作魚塘之用。有關的初步工作即將開 始。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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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內,政府委託的顧問公司經已完成對新界西北部其他鄉村地區的研究。這項 研究報告向政府提出考慮的建議,計有道路連鐵路交通網(包括一條連接屯門和凹 頭的新主幹道路)及主要的防止水浸計劃、渠道及污水處理計劃等。此外,這項研 究提出一套全面規劃策略以便有系統地安排未來的發展工作;又提供多種途徑,使 政府只須作有限度干預,便能改善現時人口聚居地的環境,以及保護該區現有稀少 而珍貴的農地。主要的都市化地區則只限於元朗、天水圍及屯門/元朗走廊等地。

        錦田及流浮山兩處人口聚居地將有所改善,並計劃作有限度的發展,使這兩處 地方能夠為毗鄰的鄉村地區服務。

將軍澳及西貢

        已獲通過的將軍澳發展大綱圖則,計劃把將軍澳發展成一個可供38萬人居住的 新市鎮。年內,有關新市鎮的規劃和設計工作繼續進行。位於將軍澳海灣頭的第一 個公共屋邨,建成後可容納26560人;地盤開拓工程經已完成,而建築工程正在進 行。新市鎮各類新樓宇的比例分別如下:租住公共房屋50%、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私 人機構參與計劃的樓宇合共30%、私人房屋20%。

        按照計劃,將軍澳新市鎮會環繞3個主要地區發展。每區人口6萬至9萬5千 人不等。各區中心都設有購物及其他商業設施、社區設施及交通接駁站。在發展初 期,新市鎮對外交通將倚靠改善後的寶林道。當局並已計劃於稍後興建一條將軍澳 道隧道。此外,日後如有需要,當局或會延長現有的地下鐵路,使服務擴展至將軍 澳新市鎮。

        在將軍澳新市鎮以外的西貢區,政府計劃限制市鎮發展,但優先興建西貢區內 的康樂設施。西貢現有人口14300人,預料擴展後可容納4萬人居住。一九八四年 內,政府繼續就西貢市的擴展工作進行研究。

離島區

        近年來,離島對本港生活形重要。年內,政府繼續策劃和進行各項離島發展 工程。這些工程是新市鎮發展計劃的一部分,目的在應付離島區目前及將來的人口 增長,提高離島的生活水平,以及改善離島的一般設施,供日漸增多的遊人使用 雖然計劃興建的建築物普遍不高,而且一般依照鄉村建築物的模樣,但整個發展計 劃的工程卻耗資鉅大,項目繁多。工程主要集中在大嶼山梅窩和大澳兩個人口 聚居地,以及長洲、坪洲兩個島上。

        整個離島區將會有更多設施,包括碼頭、學校、市場、康樂設施、污水處理廠 和屠房。

城市設計

        本港城市設計的主要目的,是為本港目前及未來的人口提供美好的居住及工作 環境。本港有限的土地資源必須予以適當的策劃,才可應付房屋、商業、工業、運 輸、康樂、教育、醫療衛生及其他社區設施的迫切需求。新發展地區如屯門及沙 田等地,以及發展較早的市區如油蔴地和西環等地,都需要這種策劃,後者人煙稠 密,環境改善更形需要。

負責城市設計的兩個主要組織,是城市設計委員會和土地發展政策委員會。城 市設計委員會由地政工務司任主席,有官守委員9名及非官守委員10名;土地發展 政策委員會由布政司任主席,有官守委員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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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城市圖則大致可分為兩類:法定圖則和政府內部圖則,都是為指導將來的發展 及重建而制定,確保能提供必需的社區設備和公用事業服務,以及管制土地用途和 私人地盤的樓宇面積,以應付本港人口不斷增長的需求。

     現有和日後發展市區的法定圖則,是根據城市設計條例而制定,在城市設計委 員會的指導下,地政署城市設計組負責擬備和修訂法定圖則。這些法定分區計劃大 綱圖則將已劃定為住宅、工商業、政府、團體和其他用途的地區列明。這些圖則標 明日後土地用途的大概模式,包括發展中地區的主要公共建設,可作公共及私人投 資建設時的參考資料,是政府與市民溝通的重要文件。法定圖則在憲報公佈給市民 查閱後,即具法定效力。按照建築物條例的規定,任何建築工程圖則,倘若與根據 城市設計條例而制定的任何草圖或核准圖則有所牴觸,建築事務監督可拒絕批准。 為避免零碎的重建工作,並鼓勵全面城市設計,當局在法定圖則內,將適當區域劃 定為全面重建區;因此,重建計劃只可按照城市設計委員會批准的總發展藍圖全面 進行。

     年內,城市設計委員會公佈16個法定草圖,其中包括鰂魚涌、尖沙咀、青衣及 屯門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委員會考慮市民對公佈圖則所提出的反對共3宗。其後 修訂若干草圖,再供市民審閱。目前主要市區共分39個設計區,至年底時有26個設 計區的法定圖則會在憲報公佈或已獲批准。新界方面,荃灣、葵涌、青衣、沙田、 大埔、屯門和大嶼山南岸等7個地區的草擬法定圖則經已制定。

     城市設計條例並規定每個法定圖則必須有註釋附表,表內列出某一地區特許的 各類土地用途,以及須先獲城市設計委員會許可的其他用途。這項准許申請更改規 劃的規定,使設計土地用途時,更為靈活變通,並可更完善地管制發展,以配合需 求的改變。委員會於年內共考慮142宗這類申請,上一年則為 138宗。倘若委員會 拒絕批准一項申請時,申請人可要求覆核該項決定。一九八四年內,要求覆核申 請共10宗,一九八三年則有19宗。

     政府內部圖則包括發展大綱圖則和詳細藍圖,是政府內部在行政上用以指導和 管制發展的圖則。如有需要時,這些圖則須根據提供予城市設計委員會的法定分區 計劃大綱圖則而制定。市區拓展處和新界拓展署則分別負責制定和覆核市區主要地 區及新界的政府內部圖則。

     若與法定圖則比較,發展大綱圖則及詳細藍圖通常採用較大比例繪製,詳細列 明擬建的道路及保留給各種不同用途的地盤。這些圖則均為執行圖則,用以劃定和 撥出土地作公共及私人發展用途。年內制定的發展大綱圖則及詳細藍圖,包括小柴 灣、鑽石山區,以及若干個在馬鞍山、天水圍及新界西北部幾個村落的設計區。此 外,由於人口預計、政府政策、設計標準及其他趨勢的改變,許多現行發展大綱及 詳細藍圖均已修訂,例如柴灣、牛池灣、青衣市中心及錦田的藍圖。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主要有關規定提供用地的標準、位置因素及地盤要 求,以便在繪製城市圖則及為個別主要發展計劃編製規劃大綱時,保留土地供各種 用途。這份文件經常根據政府政策、人口狀況及其他社會和經濟趨勢的變化而加以 檢討。年內,有關公用事業、停車場、零售及教育設施等部分,都已作出修訂。

     為了取得基本資料,供擬訂法定圖則、政府內部圖則及其他規劃研究時使用, 當局於年內在全港各區進行多項土地及樓面用途測量,或將測量結果予以修訂,以 切合現況。為提高效率及精確性,並促進其他特殊規劃研究,發展及使用電腦系統 的工作已開始,以便儲存及處理規劃資料。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測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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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署轄下測量部的主要職責,包括修訂及編製所有香港地形圖及特定用途地 土地業權界址測量、大地測量、繪製大比例地圖,以及提供製圖和複影服務 全年的主要工作,是修訂及繼續以1:1000的十進制比例繪製地圖,及繪製 1:5000比例的新版新界地圖,此外,還進行其他各套地圖的周期修訂工作。多種 特別地圖,包括「香港地圖」及「郊區地圖第一號--香港島」於年內重印;上述 兩款地圖並且完全重新加以設計;同時,更將高空攝影照片拼合為一幀包括全港地 區的相片圖。

        年內,在市區的主要工作,仍是為官地的轉讓、徵用土地作政府工程、編配土 地政府所定的用途,以及重新劃定現有地段界線以便重建等事務,進行地籍測量 的工作。新界方面,仍須在新市鎮進行地籍測量工作,而郊區鄉村屋宇地政測量工 作的需求量則保持穩定。

        測量組繼續改良、擴展及修訂平面及高程控制測量網。所有地圖繪製、地籍及 工程測量工作均以上述控制網為根據。

        攝影測量組繼續全面進行繪製大比例地圖的工作,以配合發展所需,並且繼續 以十進制比例繪製全港各區地圖。該組增添了數字配件設備,故處理航空攝影所得 數據的能力得以改善,以備用於工程設計、環境研究、石礦及水塘的容量分析、監 察危險斜坡及水壩移位,及記錄古蹟及歷史性建築物。空中測量組配備新型航空測 量攝影機,在皇家香港空軍輔助隊協助下,提供所有繪製地圖、修訂地圖、特別硏 究及記錄用途所需的照片。

        該部繼續進行電腦化計劃,包括採用電腦處理實地測量數據、將地籍圖或大比 例地盤圖的實地測量紀錄自動標記下來,以及將其他測量工作自動化。測量部的訓 練學校繼續為土地測量及繪圖技術員提供訓練。此外,有10名職員在本港接受深造 訓練,另有13名則獲政府獎學金,往海外受訓。

公共建築工程

        在一九八三/八四年度內,建築拓展署轄下的建築設計處一共完成了190項主 要建築工程;非經常開支總額達21億500萬元,包括小型工程在內。該處轄下的屋 宇保養分處負責全港5105處政府、市政局及英軍建築物及屋宇的保養及輕微修葺 工程,其中包括2600個辦事處及向外間租用的宿舍;一九八三/八四年度的全年 支出為3億1,800萬元。

        建築拓展署於一九八三/八四年度進行的公共建築計劃所費的非經常開支較八 二/八三年度略低0.7%,原因是大型計劃如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屯門專科診 療所、荃灣多層停車場及交通接駁站已相繼落成,故在建築方面支出較少。另一原 因是在軍營換地重建計劃下的大部分主要工程,亦已完成,而鯉魚門、深水埗及維 多利亞軍營,將遷往其他地方。由一九八四八五年度預算案中所撥出的21億6,900 萬元的款項,約75%已於一九八四年內使用

O

        投標活動仍然活躍,競投情況亦見激烈。於截至一九八四年六月的十二個月期 間內投標價增加約10%,一反過去兩年的下降情況。在同一期間內,勞工成本僅微 升1%,而基本原料成本則約升6%。

年內完成的主要工程,是位於金鐘道的最高法院大廈,該大廈樓高22層,最低 6層為基座平台,平台之上另有16層為辦公大樓,內有法庭36間及附屬設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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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內各層的通道特別設計得迂迴曲折,目的是使法官、陪審員、被告、律師及市民等 人適當分隔開來,各自有通道直達法庭,而法庭便是他們唯一可以相見的地方。

     這座法院亦有一條行人道通往隔鄰現正動工興建的金鐘道政府合署。該政府合 署最低4層為設有停車場的基座平台,而平台之上則有7層高及49層高大樓各一 座,整座合署建成後,將會成為政府興建的建築物中最高的一座。第一期於一九八 三年中開始動工,預料可於一九八五年底落成;而整個建築工程則預期於一九八六 年底完成。

     靠近灣仔海的政府辦公大樓工程進展良好,該工程包括兩座高49層的辦公大 樓、一座高30層的大廈,內設地方法院、裁判署、政府各部門辦事處,以及一間消 防局。辦公大樓和地方法院及裁判署的上蓋工程,已於年底動工,預料在一九八六 年完成。

     最高法院舊廈的裝修工程,為年內較為特別的工程之一。這座建築物建於二十 世紀一十年代,由一九八五年下半年開始,將會成為立法局及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 議員辦事處的總部。由於當局已宣佈該座建築物的外部具有歷史價值,因此工程主 要為修補性質,但建築物的內部則會大為改動及加以維修。

     隨着威爾斯親王醫院及李嘉誠專科診療所的落成,本港的醫療服務得以擴展。 這間醫院及專科診療所位於沙田新市鎮的新填地上,佔地10.5公頃。另外,設有 1 600張病牀的屯門醫院,目下正在興建,將於一九八八年落成,落成後專為新界 西北部服務。瑪麗醫院方面正在加建兩座大樓,可提供840張病牀。位於柴灣的一 間新醫院圖則已獲批准,而分科診療所及職員宿舍的地盤開拓工程已於一九八四年 底展開。

     年內若干個為紀律部隊興建的工程亦相繼完成,其中包括尖沙咀、秀茂坪及香 港國際機場的分區警署,而沙田、大欖涌、柴灣及香港仔的分區警署則在計劃階 段。為減輕赤柱監獄的擠迫情況,一座可以囚禁480名犯人的高度設防監獄已於大 嶼山石壁落成。

清水灣半島新軍營的地盤開拓工程經已完成。其他已完成的軍事工程包括近电 門的掃管軍營教育中心,及在新界多個軍營為啹喀士兵興建的約60個已婚人員宿舍。

     消防處新總辦事處及尖沙咀東部消防局已於年底落成。另外,於年內落成的還 有西灣河和大澳消防局。

     香港國際機場第五期擴建工程計劃又再邁進一步。年內有關的重建工程及一個 交通工具總站工程經已展開,預期於一九八七年中完成。

     年內有兩間文娛館正在新界施工興建,其一在沙田,另一在屯門,預料均會在 一九八六年初落成。兩間文娛館的設計均以荃灣大會堂作藍本,但舞台設備及輔助 設施則大為改良。另外,尖沙咀海的大型發展計劃,亦即尖沙咀文娛中心興建工 程,已於一九八四年底動工,並將於一九八七年底落成。該中心的設施包括一間設 有 2 300 個座位的音樂廳及一間設有1900個座位的劇院。其隔壁將會興建一座藝 術館。

牛池灣市政局大廈的建築工程正在進行中。大廈用作街市的部分將於一九八五 年中完成,而大廈內的各項社區設施則可望於一九八六年中完成。

     尖沙咀東部中心處興建一間百周年紀念花園,以紀念市政局成立一百周年;這 花園是進行環境美化工程的10個相連地點之一,該地帶有多個行人廣場、購物商 場、公園及遊樂場。

土地 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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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四年五月,在荔枝角有一座標準的泳池場館落成。此外,一個專為參賽 訓練課程而設並依照奧林匹克標準而建造的泳池,為灣仔新填地康樂中心第一期最 後一項工程,亦已完工。第二期工程已在一九八四年底展開,包括一個室內運動場 館,其下設有壁球場。

位於維多利亞軍營、原為英軍總司令官邸的建築物已在一九八四年二月完成裝 修及改建工程,目前用作茶具文物館,由市政局管理。

私人樓宇

        一九八四年內,私人樓宇的發展由於受到社會經濟情況所影響,繼續衰退。申 請批准的建築圖則數目不斷下降,足以證明一般發展商對物業投資不感興趣

在私人樓宇發展方面,一九八四年內向建築物條例執行處遞交的建屋申請有 540份。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所提供的樓面實用面積達2259692平方米,較一九八 三年減少47%。年內設計或核准的新建築物工程包括擬於中環美利軍營舊址興建的 中國銀行大廈,荃灣仁濟醫院及荔枝角明愛醫院多層擴建,太古城對面的康山發展 工程,及黃埔船塢全面重建工程。其他重大計劃的建築工程亦進展迅速,包括香港 上海滙豐銀行總行大樓及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沙田馬場的第二看台。

年內完成的建築工程除去土地成本後,總值達69億4,200萬元。此外,年內會 發出 485 張入伙紙,所提供的樓面實用面積總共達1926898平方米,較前一年減少 37%。年底接近完成的工程,包括內設新聯合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廣場及香港演藝學 院。年內完成的工程則包括海洋公園的擴建工程、重建香港會所、擴展啟德機場貨 運大廈、南丫島發電廠第一期及踏石角青山「甲」發電廠工程。

當局亦制定一九八四年建築物(垃圾房及垃圾槽)規例,規定除部分建築物外, 所有新建築物必須設有垃圾房。此外,檢討建築物條例及規例其他部分的工作,亦 繼續進行。年內為不服建築事務監督的決定而向上訴法庭提出的上訴已減少,但有 關建築事務監督較早時的決定而提出的訴訟事件卻有增加。

一九八四年一月,建築物條例執行處成立一個獨立的管制及執行分處,以便更 有效地解決非法建築物及違例建築工程的問題。頭一年間,該分處執行視察共11046 次,並發出 3836份命令,通令拆除非法建築物或將樓宇恢復原狀。

        建築事務監督有權處理危險建築工程及危險建築物。一九八四年內,一共有44 幢危險樓宇被封閉,其中36幢屬緊急封閉。此外,建築事務監督亦發出518份命令, 通令拆卸或修葺危險樓宇/危險建築工程;並發出14份命令着令修葺危險斜坡,及 64份命令着令修葺受損毀的排水系統。

        建築物條例執行處除了執行建築物條例及規例外,亦須執行其他有關職務,例 如檢查領有牌照的樓宇有無違反有關的規定。在這方面,建築物條例執行處會檢查 了 2718 間作飲食業用途的樓宇、230間學校、95間幼兒中心、711間公眾娛樂場 所,及24套儲油設備。在管制建築工程噪音方面,建築物條例執行處年內亦處理了 162 份施工許可證申請書。

岩土工程

        香港大部分的發展,都是在陡斜而難於開拓的岩土上。工程拓展署轄下的土 力工程處繼續出版參考資料,以提高本港有關人士在岩土工程這科專門知識的一般 水平。年內,該處出版的刊物計有「斜坡土力手册」第二版、「地層錨杆設計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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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及「香港地質及岩土工程參考文獻目錄」。此外,該處亦着手編寫3本岩土工程指 南,內容包括香港的土壤、岩石、地質和地盤勘察。這3本參考書旨在補充「斜坡 土力手册』之不足,將於一九八五年面世出售。

一九八四年五月,岩土工程資料室開放供市民使用。該資料室藏書逾1萬2千 册,包括岩土學的書籍及刊物、地盤勘察及試驗報告、斜坡及護土牆目錄、香港的 舊地圖及圖則、山泥傾瀉紀錄以及地下水壓和雨量紀錄。岩土工程資料室是本港第 一間開放供市民使用且資料齊備的岩土工程參考圖書館。此外,該處亦設有閱覽 室,並為讀者提供影印服務。

以1:20000為比例的香港地體分類地圖繪製工作,已接近完成階段。另外, 一項範圍包括本港約40%土地的地質圖繪製工作,仍在進行中。該工作完成後,將 可出版多幅備有註釋、以1:20000為比例的地質地圖。

土力工程處仍繼續其日常工作,年內共批准4350張私人及政府建築工程的岩 土工程設計圖。該處並進行一連串的全面防止山泥傾瀉措施。在16個斜坡及護土牆 進行的工程,業已完竣,共耗資5300萬元;而在另外18處的防護工程,亦已動工。 一九八二及八三年均有大量雨水,相比之下,一九八四年倒算是較乾旱的一 年。年內幸無嚴重或多處山泥傾瀉事件。當局又在前一年發生嚴重山泥傾瀉的地方 進行修補工程,特別是在山頂道、牛山村和田灣山道。

石礦開採

本港的碎石總消耗量大約為1600萬公噸。其中有60%來自6個與政府訂有合 約的石礦場,20%來自與地盤開拓工程有關的兩個政府石礦場及數個碾石場,而其 餘20%的粗碎石和天然砂則自中國輸入。

土地發展

香港市區的土地增闢和填海工程,都由工程拓展署轄下的土木工程處負責。年 內,該處沿着港島東北海岸進行填海工程,共得地22公頃,分別供地下鐵路港島支 線、港島東區走廊、其他道路以及一般市區發展用。此外,在港島南部的鋼線灣以 公眾傾卸泥土方式填海的工程亦已動工,計劃塡地20公頃,作住宅用途。

     在九龍,填海工程繼續在長沙灣進行,塡得土地共4.5公頃,供興建魚市場、 屠房各一個,以及興建西九龍走廊之用。在昂船洲北部,填海得地6公頃,作開設 污水處理廠用。在大埔海北岸,則填得10公頃土地,供興建一個工業邨及在海傍闢 設公共遊憩用地。

海港工程

本港對海事基本設施的需求續有增加,工程拓展署轄下的土木工程處繼續在港 九各處興建海堤、防波堤和碼頭。年內,建成的海堤及防波堤長達6公里。此外, 另有8個碼頭亦在興建中,將於一九八五至八六年間完工。

食水供應

年內,本港一直維持全日供水。一九八四年初,本港總存水量為5億2900萬立 方米,一九八三年初則為4億3400萬立方米。八四年度的雨量為2017毫米,而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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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平均雨量為2225毫米。年內中國方面供水達2億8500萬立方米。樂安排海水 化淡廠未有操作,繼續保留為「後備水源」。

        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本港兩個最大水塘(萬宜水庫及船灣淡水湖)的存水量 合計為4億 6900萬立方米。萬宜水庫存水鹹度保持在每升約12毫克的水平,而船 灣淡水湖的存水鹹度在年初為每升68毫克,年底時則為每升66毫克。

年內所錄得的每日最高耗水量為199 萬立方米,一九八三年的每日最高耗水量 則為190萬立方米。年内每日平均耗水量為171萬立方米,與一九八三年每日162萬 立方米的耗水量相比,增加5.6%。本港全年共耗食水6億2700萬立方米,而一 九八三年則爲5億9200萬立方米。此外,供沖廁用的海水消耗量達9千萬立方 米,而一九八三年則為 8700 萬立方米。

        當局已完成的規劃研究計有:改善鰂魚涌、中環牛山區、荃灣、葵涌與沙田東 部高地的供水系統;改善觀塘的海水供應。現正着手研究的其他工程包括:改善港 島東區高地發展區、上水、粉嶺及元朗(包括天水圍)的食水供應;為馬鞍山與將 軍澳及其腹地提供永久供水系統。

        為應付日後中國供水量的增加,年內繼續進行接收及分配系統的工程,邊界的 主要抽水站業已建成,而自五月一日起中國食水開始由新供水系統輸港。由船灣淡 水湖供應原水至北港未來濾水廠的設計工作進行順利。船灣淡水湖兩個抽水站、西 澳與北港之間的隧道建造工程,現已招標承投。現正着手設計的工程為赤門海峽的 海底輸水管。在油柑頭興建的濾水廠及設施建築工程仍繼續進行。為配合將軍澳發 展計劃、東九龍與港島東部增加供水計劃而進行的北港濾水廠設計工作業已展開。 沙田、大埔、粉嶺、元朗、屯門及荃灣等新市鎮的新供水系統的設計及建築工程進 行順利。至於改善上水與西貢供水系統的工程亦繼續進行。

        市區方面,改善港島西區、薄扶林與香港仔等地供水情況的設計工作,進展令 人滿意;而改善九龍東部供水系統的設計工作亦已展開。在九龍與港島之間設新 海底輸水管工程經已完成。

        為應付長洲、沙田、元朗、屯門、荃灣、將軍澳、粉嶺及大埔等市鎮及郊區對 供水的需求,食水分配系統亦已擴展。屯門與青衣島已在三月及八月分別獲得海水 供應,供沖廁之用。此外,位於黃竹坑、長沙灣、木湖、排頭坑、荃灣中部及屯門 的新抽水站都已相繼啟用。當局更在東區、柏架山、馬己仙峽道、北角超高地區、 沈雲山、大窩村、沙田北部、大埔頭"A"與青衣等抽水站加設抽水設備。位於東區、 香港仔及紅山的濾水廠、壽臣山、黃竹坑及塘坑的配水庫與赤柱崗及九華徑的抽水 站等,均裝置有遙測與遙控儀器,以應付與日俱增的操作要求。

        當局已在荃灣與沙田開設兩個新用戶諮詢中心,加入現時設於銅鑼灣、旺角及 大埔的3個用戶諮詢中心服務行列。由於現有的諮詢服務成績斐然,當局計劃將服 務網擴展至全港各區。

電力

        九龍及新界(包括大嶼山和若干離島 ),由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供應電力;香港 島及鄰近的鴨脷洲和南丫島,由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供應電力;由一月起,中華電力 有限公司接替長洲電力公司,為長洲供電,而長洲居民的電力收費率,便可和新界 其他地區的居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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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上述兩家公司均由投資者擁有,並無專利權;但兩間電力公司的財政安排,均 由政府根據已公佈的管制法則監管。根據管制法則,兩間電力公司的長遠財政計劃 及任何電力收費方面的建議,須獲港督會同行政局批准,始可推行。

     年底時,政府委託的國際顧問公司完成一份報告,就政府監管兩間電力公司的 措施進行獨立性的評估,並建議多種方法,進一步加強政府的監管能力。該份報告 訂於一九八五年初呈交行政局省覽。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及其兩間聯營公司(半島電力有限公司及九龍發電有限公司), 負責九龍及新界的發電工作。至一九八四年底,該三間公司總發電量為3664兆瓦 半島和九龍兩電力公司的資金,60%來自標準石油公司,40%來自中華電力有限公 司。

     半島電力有限公司擁有青衣島「甲」廠(762兆瓦)、青衣島「乙」廠(800兆瓦)及鶴 園「丙」廠(240兆瓦)三間發電廠。九龍發電有限公司擁有發電量達504 兆瓦的燃氣 輪機,並且正在興建青山「甲」發電廠。該廠第一座可燃煤或燃油的350兆瓦發電機 組於一九八二年間啟用,第二座及第三座則分別於一九八三年及一九八四年啟用, 餘下的一座 350兆瓦發電機組將於一九八五年啟用。由半島及九龍兩間電力公司所 擁有的發電廠,均由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管理,中華電力公司本身亦在鶴園擁有發電 廠「甲」廠及「乙」廠(共350兆瓦)。

位於青山「甲」廠旁的青山「乙」廠,將有4座660兆瓦燃煤發電機組,擬於一九 八六年至一九九零年間加入生產行列。青山「乙」廠由青山電力有限公司擁有,該公司 註冊成立,成為擁有該發電廠的公司,其財政安排與半島電力有限公司及九龍發電 有限公司所採用者相同。青山「甲」和「乙」廠,最終發電量逾4千兆瓦,將成為東 南亞最大的發電廠。兩廠以煤為主要燃料,預料可減低經營成本,使用戶直接受益。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的輸電系統分別以400千伏特、132千伏特和66千伏特功率 輸電,配電則主要採用33千伏特、11千伏特和346伏特。所供電力是50赫茲的交流 電,通常屬 200伏特單相或346伏特三相。至於大量用電的用戶,則可獲33千伏特 及11千伏特供電。

     年內,超高壓輸電系統的分期發展工程繼續進行,把電力由青山發電廠輸往各 負荷中心。工程將於一九八六年完成,屆時該400千伏特輸電網將包括一組長達87 公里、環繞新界的雙線路架空電線,長14公里的電纜及6個超高壓支站。元朗至大 埔的一條長41公里的架空電線工程已完成,而沙田至慈雲山段的工程亦在進行中。 大埔至沙田的一條長12公里的架空電線,暫時以132千伏特功率輸送電力。此外,慈 雲山和大環的兩個支站經已開始輸電,其餘4個支站,分別位於大埔、元朗、梨木 樹和荔枝角。該等支站的地盤開拓工程經已展開,支站工程完成後,將以400千伏特 功率輸電。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設於鴨脷洲的發電廠,由一九六八年開始商業生產,總發電 量篇 935 兆瓦,設有兩座60兆瓦和6座125兆瓦燃油發電機組,還有兩部發電量共 65兆瓦的燃氣輪機。

     一九七八年間,該公司獲政府批地,在南丫島興建一所可以燃煤或燃油的新發 電廠。第三座可燃煤或燃油的250兆瓦發電機組於三月啟用後,發電廠的第一期工 程便告一段落,總發電量為750兆瓦。第二期工程包括建造兩座350兆瓦發電機組, 以確保該公司能滿足日後不斷增長的電力需求。過往十年,電力需求已由一九七四 年的442兆瓦增至一九八四年的1221兆瓦,即共增加176%。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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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公司的輸電系統分別以275千伏特、132千伏特和66千伏特功率輸電,電力 分配則主要採用11千伏特和346伏特功率。除有小部分132千伏特架空電線外,整 個輸電及配電系統都設於地下,或經海底電纜輸送。所供電力是50赫茲、200 伏特 (單相)及 346 伏特(三相),並以高壓供電予大量用電的用戶。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香港電燈有限公司的輸電系統由橫跨海港的電纜連接。聯 網系統於一九八一年啟用,現時的輸電量為480兆伏特安培,他日聯網工程全部完 成時,輸電量將篇720兆伏特安培。聯網系統使兩間電力公司的能源可相互交流, 合乎經濟原則,節省用戶的開支,並減低所需的運轉儲備需求。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的供電系統亦與廣東省電力公司的供電系統連接,每日向廣 東省輸送約 100 萬度電力。上述聯網工程,使該公司的發電廠在需求並非最殷切時, 得以更佳利用,並在有需要時由廣東省供電至該公司的電力系統。

        為使本港將來有更多電力供應,政府原則上同意向將在中國廣東省大亞灣興建 的核電廠購買電力。核電廠會由廣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負責興建和經營,而合營公 司的股權,其中75%屬廣東核電投資公司,其餘25%屬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

        廣東核電投資公司與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就成立合營公司的合約事宜進行商 討。十二月間,商討已接近圓滿結束階段。該公司可望於一九八五年初成立。

        核電站設有兩座900兆瓦核子反應堆。首座反應堆預期在一九九一年中開始商 業生產,第二座亦可於其後一年加入服務。

本港電力供應的主要統計數字及售電量見附錄三十。

氣體燃料

        本港住戶及工商界常用的氣體燃料可分兩種,一種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供應的 煤氣,另一種則是各主要石油公司供應的石油氣。以氣體燃料總銷量計算,煤氣所 佔的比例約為45%,石油氣則為55%,不過,如以客戶來劃分,使用煤氣的約有30 萬戶,使用石油氣的,則有90萬戶之多。

        由供應網內的分銷商以15公斤罐庄出售的石油氣,約佔石油氣總銷量80%。以 罐庄形式出售氣體燃料,目前在本港最為普遍。不過,由於港府最近力求改善使用 氣體燃料的安全措施,日後在新落成的政府及私人屋邨,石油氣將改為直接用管道 從散庄缸及汽化器裝置輸送至用戶。因此,散庄缸裝置的石油氣供應量,不久將由 目前的20%作大幅度提高。總括來說,現時石油氣的銷量,每年增加約6%。銷量 的增加,主要是由於新屋邨住戶對管道形式輸送的石油氣的需求有所增加,部分則 由於一向使用火水的市民改用石油氣之故。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為港九新界各地供應煤氣。市區各處都有煤氣供應,包 括港島的香港仔、淺水灣和赤柱,而鴨脷洲、沙田及觀塘、油塘、葵涌、荃灣及鄰近 的青衣島等工業市鎮亦有煤氣供應。

        煤氣廠設於九龍馬頭角,年內,連同新設置的兩座石腦油煤氣生產爐,該廠共 有12座石腦油煤氣循環生產爐,每日煤氣產量增加至2973377立方米。該公司有5 座煤氣鼓,總存量為113282立方米,以應付最高需求。

        港島使用的煤氣,由4條橫跨海港的海底煤氣管輸送;青衣島使用的煤氣,則 由沿青衣大橋敷設的煤氣管輸送;另有一條煤氣管沿第二條獅子山隧道敷設,為九 龍以北的新界地區輸送煤氣;此外,一條穿過畢架山舊鐵路隧道,直徑達750毫米 的新煤氣管,敷設工程亦已接近完成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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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為了應付市民對煤氣日益殷切的需求,一九八四年九月,政府將一幅位於新界 大埔的土地批予香港中華煤氣公司,作為興建第二座煤氣廠之用。該廠預定在一九 八六年十月啟用,屆時,煤氣將由一條長達58公里的輸送管,逐步供應至新界各主 要市鎮。

煤氣以每立方米17.27兆焦耳的熱量及約0.56的比重輸送。煤氣收費以兆焦耳 為計算單位。現時,煤氣的總銷量每年增加逾20%,主要是由於輸往新建及現有屋 邨的煤氣銷量有所增加。一九八四年煤氣總銷量為691 萬吉焦耳,一九八三年則為 592 萬吉焦耳。煤氣耗量和供應分配見附錄三十。

13

交通

KOCR

一個管理妥善的內部交通系統,對本港非常重要,因為客貨運送快捷妥當,實有 助本港經濟活動持續進行。一九八四年,本港各類型的車輛約有 311 850輛,每日 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則平均為880萬人次。

當局須審慎進行統籌和管理工作,以確保道路網有所改善,而公共交通服務, 特別是不佔用路面的交通系統,亦須獲得擴展,以應社會所需。此外,由於本港道 路的容量有限,恰當地盡量使用路面,亦同樣十分重要。以上的責任,同時由運輸 科及地政工務科肩負。至於有關措施的執行工作,則由工程拓展署的路政處、運輸 署、皇家香港警務處的交通部及經營運輸業務的個別機構和人士負責。

年內,若干增強本港境內交通系統的計劃續有進展。為首一段長3.7公里的港 島東區走廊,在六月七日開始通車。該段走廊連接銅鑼灣與太古城,使兩地之間的 行車時間僅為4分鐘。此外,該段走廊亦有助減輕英皇道的交通擠塞情況,使經英 皇道來往筲箕灣與銅鑼灣之間的行車時間,縮短達40%。

其他主要道路網的興建工程,例如新界主幹線及環迴公路等,均繼續進行。地 下鐵路港島線亦繼續興建,預料該路線的大部分,可在一九八五年年中開始通車。 年底時,將軍澳及5號幹線(沙田至荃灣)隧道的詳細計劃,均已接近完成階段。

        一九八四年七月,九廣鐵路公司原則上接納政府邀請,在屯門及元朗之間興建 一個輕便鐵路系統,為新界西部提供主要的交通服務。該系統全長34公里,計劃在 一九八八年啟用。

年內,當局最後決定不在鯉魚門興建跨海大橋。行政局另外批准興建一條海底 隧道,連接太古城及茶果嶺。若干國際財團已表示有興趣投資興建及開辦該項設 施。該隧道內最少將設有一條可供4線行車的通道,並可能會設有連接港九的鐵路 系統。從合約批出日起計,該隧道約需四、五年方可完成。

當局在九龍及新界,增闢了若干線專線小巴服務,並准許新界計程汽車,擴大 服務範圍,以包括荃灣地下鐵路車站、九龍東部的順利邨、中文大學、沙田馬場及 威爾斯親王醫院。

"

年內,當局繼續致力解決道路上的擠塞問題。從六月一日起,除巴士之外,所 有通過海底隧道的車輛,均須繳付通過稅。這使年底時每月使用隧道的車輛數目 減少了9%。當局就電子道路收費計劃而進行的試驗研究,已有頗大進展。該項計 劃的目的只在管制路面的使用,而並非限制市民擁有車輛。至於是否全面實施該項 計劃,當局將於一九八五年作出最後決定。政府會委託顧問,對本港的貨車業進行 研究。有關的研究報告,提出若干項緩和交通擠塞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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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還

年內,當局授予香港油麻地小輪船有限公司新的專利權,而九龍汽車有限公司 的專利權,亦獲准延長兩年。

管理

布政司署的運輸科以運輸司為首,負責訂定整體政策及指導與統籌所有交通事 務。於執行任務時,運輸司獲得交通諮詢委員會的協助,處理各項主要運輸問題。 該委員會有11名非官守委員及6名官守委員,並由非官守人士任主席,負責向港督 會同行政局提供有關交通政策的意見。此外,還有運輸政策統籌委員會,負責就統 籌政策方面提供意見。該委員會的主席為運輸司,而委員則全為官守人士。

     運輸署是負責執行政策及管理香港大部分内部交通系統的部門。運輸署署長為 運輸署的首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有關公共交通服務的法例(鐵路服務除 外 ),運輸署署長亦是公共交通服務的管理當局。因此,運輸署署長須負責管理道 路交通,包括管理政府行車隧道、停車場及設有收費錶的泊車位,並且管理本港的 道路與水上的公共交通。運輸署署長在執行職務時,由道路使用常務會議及水上交 通常務委員會向其提供意見。運輸署署長亦負責簽發駕駛執照、車輛牌照和檢驗車 輛。

     交通審裁委員會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而設立,由一名非官守人士任主席,為公眾 人士提供一條要求重檢運輸署署長某些決定的途徑,例如關於拒絕簽發車輛牌照、 吊銷出租汽車許可證及更改客運牌照等決定。

     工程拓展署的路政處負責設計與建築所有公路與道路,並負責維修工作。皇家 香港警務處則負責執行交通法例及起訴違反交通規例人士。

立法

     新訂的道路交通條例及根據該新條例而制定的7套規例,在一九八四年八月二 十五日開始生效。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缺點)條例亦同日實施。

     為了配合新訂道路交通法例的規定,當局修訂其他與交通有關的法例,並採用 十進制作為計算單位。此外,當局亦重檢及修訂兩條定額罰款條例(與停泊及行車 有關的違例事項),與新訂的道路交通法例同時生效。

     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的修訂條文在六月生效,而在八月實施的公共巴士服務規 例,主要是取代根據舊道路交通條例而制定,但並未載於新法例內的規例。

未來計劃

     政府定期從事長遠發展策略研究,目的在訂定須進行詳細研究的方向,以應付 本港短期及中期的交通需求。初步研究結果建議,本港應有新的基本交通設施或改 善目前的交通管理及運作政策;政府最近認識到,像香港這般發展迅速的城市,如 市區發展策略配合得宜,便可減輕部分的交通問題。由政府各部門專家組成的研究 組於年內完成土地及運輸配合研究,並已製作一個電腦模式,使土地發展及基本交 通設施的策略性規劃互相配合。政府七月公佈的長遠發展策略,就是根據該項研究 結果作出的決定。

     此外,兩個區域的研究工作,即半山區及中區的交通設施需求及北九龍交通 究,亦已完竣。政府就是根據該兩項研究結果而決定此等區域的基本交通設施。檢 討及重訂大埔及將軍澳新市鎮的交通設施需求預測,亦正在進行中。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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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負責進行交通和運輸研究工作,並從事同運輸有關的經濟及統計分析。 年內,運輸署完成一項研究,預測新界九廣鐵路沿線地方對公共交通設施的需 求。該項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使沿線的巴士服務和現代化火車服務互相配合。爲制定 屯門運輸計劃而對該區交通設施需求預測作出的主要修訂,亦經已完竣;但對香港 全面交通研究及東九龍交通研究的交通需求預測所作的修訂,則仍在進行中。

由政府各部門人員組成的研究組,已於年內完成有關海底隧道設施的進一步研 究,並向港督會同行政局建議興建第二條固定的過海通道。

新市鎮發展

為確保新界每個新市鎮均設有完善的綜合公共交通系統,當局全面研究有關的 交通問題。大部分新市鎮的交通計劃,均反映路盡其用及優先發展不佔用路面的交 通系統這兩項政策目標。

通往羅湖的九廣鐵路全面電氣化後,沙田、大埔及粉嶺各新市鎮的交通大為改 善。地下鐵路繼續為荃灣新市鎮的居民帶來交通上的便利;另一方面,自從九廣鐵 路公司原則上同意在新界西部興建輕便鐵路及經營該項服務後,當局已着手進行詳 細的規劃工作。

        雖然新市鎮的交通主要有賴鐵路系統,但巴士服務仍然是行走全港各地的重要 交通工具,為鐵路系統提供接駁服務,並且應付鐵路沿線地區以外的需求。在荃 灣、屯門和將軍澳的發展中,渡輪服務仍然扮演重要角色。一九八四年底,在荃灣 海灣填海區的新永久碼頭及乘客轉車設施已落成啟用。設於屯門的類似設施,可望 於一九八六年啟用。

改善及擴展公共交通

政府的政策是幫助居民解決衣食住行中「行」的問題,改善及擴展公共交通服務 是達到這項目標的主要因素之一。

由於市民的生活日漸富裕,移居各新市鎮的人口眾多,再加上政府勸阻市民駕 駛私家車,市民對各種公共交通工具的需求不斷增加。當局主要透過發展市區及連 接各市區的鐵路,應付市民對更多及水準更高的公共交通服務的需求。鐵路系統現 已成為本港交通系統的中樞

        儘管鐵路系統發展迅速,巴士仍會是本港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道路交通擠塞 的情況改善後,加上巴士公司採用載客量大的新型巴士,最大的一種可載客170名, 巴士的服務效率不斷提高。此外,巴士收費低廉,而巴士公司仍可維持合理的利 潤,亦足以證明巴士是一種具有效率的交通工具。

        接駁地下鐵路車站及九廣鐵路車站的巴士服務網日益擴大,使鐵路系統與巴士 服務的聯繫更形密切。

        來往海港之間的渡輪乘客人數受到地下鐵路競爭的影響而減少,有見及此,規 模較大的渡輪公司一方面發展高速飛翔船服務,另一方面則採用更快及更舒適的船 隻,以改善離島航線的服務水準。

        巴士公司不斷改善路面的交通服務,儘管如此,仍有一些地區需要乘客人數不 多的專線服務,專線小巴及豪華巴士正好迎合這些需求。經營專線小巴及豪華巴士 的公司通常樂於應個別地區的需求,開辦新的路線,並不斷把握機會,擴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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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廣鐵路

交通

一九八二年五月,電氣化火車首次行走紅磡與沙田之間的近郊地區,其後於一 九八三年七月,九廣鐵路的電氣化與現代化工程全部完成。由於公共小型巴士和專 利巴士搭客轉乘火車,而沙田、大埔及粉嶺新市鎮人口亦迅速增長,火車乘客人數 邃急劇增加,由一九八二年四月每日2萬人次增至一九八四年九月每日21萬2千人 次。

為應付與日俱增的乘車人數,九廣鐵路分階段遞增列車行走班次;最近一次 遞增是於七月一日實施。現時火車服務從早上五時四十八分開始至午夜停止。在 早上與黃昏繁忙時間內,由九龍至大埔墟一段,每隔3分鐘開出一班;前往上水的 列車每隔5分鐘開出一班,前往羅湖的列車則每隔15分鐘開出一班。在非繁忙時間 內,上述3段路程的列車則分別每隔6分鐘、10分鐘及20分鐘開出一班。隨着列車 班次的遞增,九廣鐵路沿線地區與火車服務相輔相成的專利巴士服務網,亦大力革 新,目的在設立九廣鐵路各車站與新界腹地和新屋邨之間的巴士接駁服務網,以及 避免巴士服務有供過於求的現象發生。因此,現時在九廣鐵路沿線區提供接駁服務 的巴士線共有24條之多,而各線巴士均在路線號碼後面附有英文字母「K」字,以資 識別。若干行走類似路線的巴士已相應減少,而最顯著的,就是來往上水與佐敦道 碼頭之間的70號巴士線。此線巴士乘客由每日3萬人次減至1萬5千人次,因此派 往行走此線的巴士便由27部減至18部。此外,當局又設立了一個專線小巴網,有多 條小巴專線為鐵路提供接駁服務;目前在九廣鐵路沿線地區行走的專線小巴共有10 線之多。

地下鐵路

年底時,地下鐵路每個周日接載乘客約120萬人次,以每公里路線計,地下鐵 路已成為世界上載客量最高的運輸工具。現時,地下鐵路的行車路線達26公里,有 車站25個。除財政費用外,地下鐵路公司耗資逾100億元建造修正早期系統及荃灣 支線。地下鐵路現有兩條路線:觀塘至油蔴地及荃灣至中環。地下鐵路在太子站及 旺角站設有轉車設施。

十二月二十四日,地下鐵路的載客人數打破紀錄,達150萬人次。現時,列車 於早上繁忙時間為2分鐘一班,晚上繁忙時間則為2分30秒一班。年內,99.85% 的列車於預定時間2分鐘內抵達目的地。

車費於五月全面增加,增幅為15%,新的成人車費由2元至4元5角不等。購 買儲值車票仍可獲得折扣,在最後一次及非繁忙時間使用時,可獲減費優待。小童 與學童半價單程及儲值車票繼續出售。

     年內,車站內為方便搭客而提供的設備有進一步的擴展。現時,所有車站大堂 都設有某大銀行的分行,為搭客提供一般的銀行服務,出售儲值車票及找換輔幣。 此外,車站大堂還設有多類售物亭。年內,地下鐵路公司推出價值15元的「遊客車 票」,在香港旅遊協會詢問處、多間酒店及位於旅遊地帶的6個地下鐵路車站的銀 行分行出售。

地下鐵路公司年內會舉辦多項宣傳活動,以吸引更多乘客,並使更多市民知道 購買儲值車票的好處。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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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內,地下鐵路公司的第三條鐵路(即地下鐵路港島線)的工程已達到一個新 里程。該鐵路所有主要土木工程合約,已按港元計的定價批出。港島線的興建費用 以一九八六年幣值計算,將不會超過110億港元。

        地下鐵路港島線沿港島北岸興建,連接柴灣及上環,共有車站14個。柴灣至金 鐘站一大段將在一九八五年五月完成,其餘金鐘站至上環一段約會於一年後完成。 地下鐵路公司與政府各部門保持密切聯絡,以處理興建工程所帶來的問題及投訴事 宜。

        興建港島線的資金,仍以集資興建首兩條路線的辦法籌措,以出口信貸方法, 支付海外公司承辦的建造及設備合約,並倚賴發展地產的利潤及商業貸款。此外, 又採用其他籌措資金的辦法,包括財團貸款、浮動利息貸款及商業票據等,以盡量 節省利息的支出。年內,與荃灣線有關的3項住宅及商業發展工程已完竣。

         一九八四年底,以地下鐵路車站為終站的巴士路線有34條,為地下鐵路網提供 接駁服務。葵芳及荃灣地鐵車站更設有多層停車場,鼓勵駕車人士使用地下鐵路。

巴士

        本港有3間商營的巴士公司,共有行車線 300多條。這3間公司都獲政府根據 行車線而授予專利權,每天共載客390萬人次。

        九龍汽車(1933)有限公司規模最大。該公司在九龍和新界經營178條路線,並 與中華汽車有限公司聯營20條海底隧道巴士線。年內,該公司增添雙層巴士179輛, 年底時共有巴士2441輛,包括2254輛雙層巴士,124輛單層巴士和63輛豪華巴 士。爲着進一步加強接駁九廣鐵路車站的巴士服務,並配合九廣鐵路電氣化火車 服務,該公司繼續調整若干巴士路線。九廣鐵路載客量的增加,使沿線的巴士服務, 以至一般的巴士服務,大為改善。最顯著的改善,莫如減輕了乘客擁擠的情況,以 及縮短了候車所需的時間。

        九龍汽車有限公司自從在一九八三年四月調整巴士收費後,除海底隧道巴士線 外,其餘各線巴士的收費均維持不變。市區路線的車資由6角至1元2角不等,郊 區路線的車資由6角至3元5角不等,而直通巴士及豪華巴士則收費較高。年內, 該公司的巴士共載客10億7千萬人次,行車達1億7千萬公里,均較上一年增加 9% •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在港島經營84條巴士線和20條聯營海底隧道巴士線。一九八 四年內,該公司屬下的 1076 輛雙層巴士,包括48輛各可載客約170名的三輪軸巴 士,共載客3億6300萬人次,行車達5500萬公里。由銅鑼灣至太古城的一段東區 走廊在六月建成後,該公司開辦了5條臨時的直通巴士線,使來往東區與中區的乘 客能有更快速的巴士服務。往返筲箕灣的收費暫定為2元,而柴灣則爲2元5角。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的車資,以及該公司與九龍汽車有限公司聯營的海底隧道巴 士線的車資,均在一九八四年一月調整。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的市區路線收費,分別 由8角至1元5角不等,而近郊路線則由8角至2元5角不等。除了駛經海底隧道 的機場豪華巴士、通宵服務的巴士、往沙田馬場的旅遊路線巴士和路線最長的沙田 至華富邨巴士外,所有來往港九兩地的巴士,均一律收費2元2角,而過了海底隧 道後的分段收費,則一律為1元。

        一九八四年一月,本港發生一宗與巴士有關的嚴重車禍,當局隨即對中華汽車 有限公司的維修計劃及驗車程序,展開進一步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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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在大嶼山,新大嶼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共有巴士57輛,其中9輛為雙層巴 士,而所經營的巴士線,則共有8條。一九八四年內,該公司每周日平均載客7千 人次,旅遊人士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大增,使假日的平均載客量增至1萬6千人次。 年內,該公司已將各線巴士改為一人操作,完成了這項逐步推行,以期改善公司經 營成本效率的計劃。

此外,本港還有以合約租用方式經營的非專利公共巴士2210輛,以及私人大 廈及工廠所經營的私人巴士186輛,以補專利巴士服務之不足。運輸署更發出經營 住宅豪華巴士的牌照,這些巴士特別為距離市區甚遠的住宅區服務,因為該等地區 並無足夠的專利交通工具。一九八四年,上述巴士載客達240萬人次。

小型巴士

     自一九七六年五月起,本港公共小型巴士的數目已固定為4350輛。這些安設 14座位的公共小型巴士,獲道路交通條例准許收取不定額車資,有些公共小型巴士 行走固定路線(綠色專線小巴),其他則行走非固定的路線(紅色小巴)。

     一九八四年內,紅色公共小型巴士每天接載乘客估計達100萬人次。小巴的車 資不受管制,行駛路線亦沒有固定,備受那些要求快捷、直接及舒適服務而且不介 意付出較高車的乘客歡迎;乘搭這些小巴,還可以在路線中禁區以外任何地點上 落。不過,這些小巴往往集中在主要的巴士及電車路線行走,而且停車次數頻密, 造成交通擠塞,使載客量大的交通工具受阻。

     「專線小巴」的計劃在一九八四年內繼續擴大,將公共小型巴士轉為受運輸署 管制而行走固定路線和收取固定車資的專線小巴,為一些有特別需要的地區服務。 年底時,全港共設有130條小巴專線,行走的小型巴士共有930輛,每日接載乘客 約37萬人次。若干專線小巴路線為傷殘乘客提供車資優待。

本港還有 1 886 輛私人小巴,由學校、私人住宅大廈和商業機構管理,以應各 自所需。

由於運輸及交通方面的發展不斷改變,當局會於年內檢討公共小型巴士政策。

住宅豪華巴士服務

一九八二年,本港開始採用一類新的巴士服務,稱為住宅豪華巴士服務。這些 巴士專在繁忙時間來往距離市區甚遠的住宅區,特別是那些私人發展的住宅樓宇。 由於該等住宅區,沒有足夠的專利巴士服務專線小巴服務,所以須由這些住宅豪 華巴士應付居民的交通需求。住宅豪華巴士服務,旨在補專利巴士服務之不足,而 並非與其展開競爭。提供此類非專利服務的住宅豪華巴士,須根據牌照內註明的條 件經營,其中的主要條件為:只准在指定路線行走,行走時間表及上落客地點均須 獲得運輸署署長批准。此類牌照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期滿還可獲當局考慮續期。運 輸署在決定應否批准牌照續期時,會考慮居民是否繼續需要住宅豪華巴士的服務, 以及其對行走相同路線的專利巴士服務有無影響。

     目前,運輸署共發出20個經營住宅豪華巴士的牌照,其中港島佔1個,新界區 19個。

交通

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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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的電車服務始於一九零四年。從那時開始,香港電車有限公司經營5條部 分路線重叠的電車線,路軌全長超過30公里,沿人口稠密的港島北岸行走。一九 八四年內,香港電車有限公司經營的163輛雙層電車,平均每日載客34萬人次。最 近一次車費調整是在一九八三年,現時成人車費仍為6角,十二歲以下兒童車費為

2角,而學生車船優待證持有人的車費則為3角。

山頂纜車有限公司從一八八八年起經營登太平山頂的纜車線,載客來往港島較 低地區與海拔 397米的域多利亞峽之間。沿途設有5個車站,全長1.4公里,所經 過的地點,有些斜度達1:2。山頂纜車深受遊客歡迎,同時是山頂居民前往中區的 直接路線。一九八四年內,山頂纜車每日載客5600人次,較一九八三年增加16%。

架空纜車系統

       架空纜車系統由海洋公園經營,接載遊客往返低地花園和位於高地的設施。該 系統有架空纜車246輛,總載客量為1476人。一九八四年內,平均每天載客4千 人次。

渡輪

       本港大部分渡輪服務由兩大渡輪公司經營,即香港油麻地小輪船有限公司和天 星小輪有限公司。天星小輪有限公司有渡輪10艘,來往港島愛丁堡廣場與九龍尖沙 咀及紅磡之間。年內,該公司屬下兩條航線共載客4100萬人次。香港油麻地小輪 船有限公司經營17條來往海港兩岸的渡輪航線(其中4條為汽車渡輪線),10條離 島航線,2條遊覽航線和1條沿港島北岸行走的沿岸渡輪航線。油麻地小輪船公司 有各種不同類型的船隻,包括雙層及三層渡輪、水上巴士及高速飛翔船,共達86艘, 其中一些船隻更有空氣調節設備。該公司屬下28條航線於一月一日增加船費。年內, 該公司的渡輪共載客9100萬人次,運載的汽車有 450 萬輛。

       在有地下鐵路火車行走的地區範圍內,油蔴地小輪船有限公司的渡輪航線,乘 客人數繼續下降。與一九八三年的乘客人數比較,受影響航線的乘客再度減少,由 5%至22%不等。預期地下鐵路港島線在一九八五年通車後,乘客人數將會繼續下 降。另一方面,當局由六月一日起加徵海底隧道通過稅後,該公司屬下的汽車渡輪 線交通量有所增加,在六月至十二月這段期間,使用4條汽車渡輪線的車輛數目, 較一九八三年同期記錄所得的數目增加60%。該公司並於四月一日開辦一條來往西 灣河及觀塘的新汽車渡輪線。

       本港除兩大渡輪公司的服務外,另有7間較小規模的公司經營11條前往偏僻地 方的渡輪航線。此外,亦有「街渡」作為輔助交通工具,以應地區性的需求,這些 「街渡」服務常見於新界地區。上述兩類交通服務均受運輸署根據渡海小輪服務條例 簽發的牌照管制。在維多利亞港的公眾碼頭,亦有小汽船供市民租賃,由於通宵海 底隧道巴士服務繼續增強,市民對這類小汽船服務的需求亦相應減少。

計程汽車

       本港有3類計程汽車:港九計程汽車,可行走全港各地(主要為市區服務);新 界計程汽車,只限行走新界許可地區;以及大嶼山計程汽車,只限行走大嶼山。當 局在一九八四年兩度擴大新界計程汽車的服務範圍,准許新界計程汽車運載乘客往 市區邊緣的新增轉車設施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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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一九八四年底,已登記的港九計程汽車共有13534輛,政府繼續以投標方式發 出新牌照,每年200個,至1萬4千個為止。至於新界計程汽車的數目,七月時固 定爲2638輛。大嶼山計程汽車的限額為40輛,一九八四年底時,已登記的大嶼山 計程汽車共有30輛。

     港九計程汽車收費為首2公里5元,以後每267米7角;新界及大嶼山計程汽 車收費則為2公里33角,以後每400米7角。市民乘搭計程汽車過海底隧道 時,須付20元雙程隧道費。

     一項有關計程汽車政策的全面檢討在一九八四年內完成。進行上述檢討後,當 局決定將計程汽車的每年牌照費1,600元增至2,000元,由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 起實施。至於港九及新界計程汽車數量的新限額,亦會於同日起生效。

路盡其用

     為了改善交通情況,當局在地下鐵路金鐘站、告士打道及西灣河汽車渡輪碼頭 入口處,實施交通管理措施。

     九龍方面,大規模的交通管理計劃在橫頭磡及尖沙咀東部推行,以便減輕各項 新發展所引起的交通擠塞情況。此外,交通管理計劃亦須在舊旺角區、彌敦道東部 及觀塘偉業街一帶推行,以應付因工商業蓬勃發展所帶來的龐大交通量。在荃灣德 士古道、楊屋道及馬頭壩道交界的工業區推行的單程迴旋交通系統,亦成功地減輕 交通擠塞情況。

     年內,在路口安裝交通燈的工程繼續進行,行人過路線的數目亦有增加,而當 局經已使用的交通燈共有570 組。然而,現時的重點是放在分層行人交通方面,當 局現正興建更多的行人天橋及隧道,以改善行人安全及增加路口的通車量。

     區域交通管制系統,採用電腦及電視監控器控制路口。該系統逐漸擴展,九龍 已有 230 個路口受控制,而灣仔至筲箕灣之間的港島東北部,亦有90個路口受到控 制。港島區域交通管制末期系統的合約經已批出。該系統將用於堅尼地城至筲箕灣 之間的港島北部走廊200多個路口。

行車隧道

     香港的基本道路設施包括4條雙管隧道,其中獅子山隧道、香港仔隧道及機場 隧道由運輸署管理,而海底隧道則由私營的香港隧道有限公司管理。

     獅子山隧道是連接九龍市區、沙田及新界東北部的通路。該隧道在一九六七年 啟用,初時只是單管行車;其後於一九七八年敷設第二條管道,並採用電腦系統, 監察隧道情況及收費。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該隧道調整收費,所有車輛一律收費

2元,年中時平均每日行車量約為6萬3千輛

     香港仔隧道是連接跑馬地和黃竹坑的通道,使港島北部與南部之間有更多路面 供車輛行駛使用。該隧道為雙管隧道,於一九八二年三月單管通車,一年後才實行 雙管通車。原定的2元劃一收費,現時仍然維持不變。該隧道平均每日通車 32500 輛。

     機場隧道為來往九龍中部及香港國際機場的車輛,提供更直接的通道。該隧道 經過機場跑道下面,可直通觀塘。自一九八二年六月啟用以來,使用該免收費隧道 的車輛不斷增加,現時平均每日行車量約達4萬6千輛。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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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底隧道設在海港下面,是連接港島與九龍半島的通道。該隧道自一九七二年 啟用以來,使用隧道的車輛不斷增加;一九八三年的每日行車量平均為11萬輛,使 該隧道成為世界最繁忙的四線行車隧道。該隧道將車輛分為8類收費,由電單車收 費2元至重量逾5公噸的貨車收費20元不等,現時各類收費仍然維持不變。然而, 政府為了減輕隧道擠塞的情況,在六月一日開始向使用隧道的車輛徵收2元至5元 的通過稅;傷殘司機及專利巴士則免繳稅款。該項稅款是在收費處繳交。實施徵收 通過稅後,使用隧道的車輛即減少18%;現時每日平均行車量只有10萬輛左右,大 大緩和了隧道的擠塞情況。

泊車問題

        年初,運輸署轄下的多層停車場有10座,露天停車場有5個,分別提供6267及 856個泊車位。當局後來招標承辦政府多層停車場,結果與威信(香港)停車場管理 有限公司達成協議,由其接管政府多層停車場。該公司分3階段接管,而為期3年 的協議是於一九八四年五月一日起生效。該公司於八月一日採用新的按時收費辦 法,即在繁忙時間內每小時收費6元,在非繁忙時間內每小時收費2元,視乎時間 和停車場地點而定。多層停車場有70%車位可供月租,收費由 400 元至1,800元不 等。至於5個露天停車場,則仍由運輸署管理,因為露天停車場座落的地點,政府 已指定作其他用途,所以不能由他人承辦經營。露天停車場收費由每小時5角至3 元不等,視乎時間而定,而有一半供月租的車位,收費則由100元至400元不等,亦 視乎所在地區而定。

        民航處在香港國際機場及九廣鐵路公司在九龍車站,亦設有停車場供公眾人士 泊車。其他逾80座商辦的多層停車場,則共設有大約3萬個車位,所收費用,由每 小時3元至7元不等,通常最低收費額為兩小時的泊車費用。

        路旁泊車位設在不妨礙交通的地點,裝有收費錶收費。全港設有收費錶的泊車 位共有13300個,收費時間由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上午八時至午夜十二時。然 而,在車位需求甚殷的地區,例如銅鑼灣、跑馬地及尖沙咀等,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由上午十時至晚上十時亦須收費。當局在這些地區作出的調查顯示,該項延長收費 時間的辦法對管制這類車位的供求情況,證實非常有效;當局計劃於一九八四年 年底在油麻地、旺角部分地區採用該項收費辦法。

有關違例泊車的執法事宜,是由交通督導員和皇家香港警務處的交通部人員負 責。當局向違例泊車人士發出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目前違例泊車每次罰款140元。

車輛牌照

        由於當局在一九八二至八三年度大幅度增加與車輛有關的稅項和收費,其後又 於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進一步加稅加費,新發出的駕駛執照數目及新登記的私家車 數目,俱告下降,這種趨勢於一九八四年內持續不變。已登記的私家車總數繼續減 少。經修訂後的道路交通條例及附屬規例於一九八四年八月生效。根據該條例而推 行的新措施,包括規定所有70歲以上的司機一律須接受體格檢驗;駕駛重型及掛接 式貨車的司機須接受駕駛能力考驗;及公共小型巴士及非專利巴士須領取一種新客 運牌照。此外,當局並於年內發出一種新式的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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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

交遇

貨車的數目由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的69057輛增至一九八四年底的72 060 輛。貨 車是本港境內主要的貨運工具,且被公認為貨物運輸中極其重要的一環,不少商行 和公用事業都靠貨車來提供多項服務。

政府延聘顧問公司於年內展開一項香港貨車業經濟及運輸問題研究。顧問公司 於七月完成研究工作後,發表一份報告書,闡述本港貨車業的一般結構和經濟狀況, 以及各項建議中的政策可能引起的影響。當局現正研究報告書內所載各項建議

為了大眾安全起見,當局根據新訂的道路交通法例,推行數項有關建造及維修 貨車的新措施。

車輛檢驗

運輸署設有4個驗車中心,分別位於九龍灣、土瓜灣、上葵涌及掃桿埔。驗車 中心內的設施,可為所有計程車、私人及公共小型巴士、私人及公共巴士,及所有領 有牌照載運危險物品的貨車每年進行檢查。此項驗車計劃在一九八四年更擴大範 圍,一九七六年以前製造的貨車亦須送檢。交通意外的肇事車輛,則交由警方設於 何文田、葵盛圍及鴻興道的車輛拘留所檢驗。機場車輛則在機場原地接受檢查,至 於專利巴士的檢查,則在巴士公司的廠房進行。此外,所有簇新的計程車、小型巴 士、貨車、拖車、各種新款的首部私家車輛及電單車,均於申請首次登記時,接受 檢查。一九八四年驗車總數超過7萬架次。目前,當局正著手計劃授權私營車房檢 查有六年或以上車齡的私家車輛。

道路安全

一九八四年引致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減少了10.3%。根據紀錄,年中發生的 交通意外計有15100宗,其中4650宗為重傷事件,290宗引致死亡。一九八三年 則有16838宗交通意外,重傷事件佔5992宗,引致死亡的事件則佔322宗。年中, 運輸署會在93個地點進行調查,以確定交通意外的成因,並會就其中53個地點建議 補救辦法。

在減少交通意外方面,道路安全運動繼續發揮重要的作用。當局又製備交通 育教材,供學校使用。此外,新道路交通法例又特別着重道路安全方面,例如其中 一項規定私家車輛前座乘客必須使用安全帶,另一項則規定所有車輛必須安裝反光 車牌。

至一九八四年底,全港共有249除學校交通安全隊,隊員超逾7千名。學校 交通安全隊的主要責任是要保障學童在上學及放學途中的安全。道路安全議會是一 個諮詢組織。年中,該組織會繼續統籌全港道路安全的事情,並完成一份關於道路 安全策略的文件。

解決道路交通擠塞問題

一九七九年香港内部交通政策白皮書會預測,市區道路系統會受到種種限制而 不能有多大發展,為要減輕擠塞情況,可能須實施一些措施限制車輛的增長率。當局 在一九八二年五月採取多項涉及運輸政策的措施,加倍徵收私家車輛首次登記稅, 每年牌照費則增加三倍,並提高汽油稅。基於財政上的理由,一九八三年的財政預 算案又再提高車輛牌照費及汽油柴油稅。由一九八二年五月至一九八四年底,私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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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車輛登記的數字下跌16%。一九八三年領牌的私家車輛數字減少6%,一九八 一年及一九八二年卻是各有增長,分別為11%及2%。一九八四年領牌的私家車 輛,與一九八三年的數字比較,則下跌9%。至一九八四年底,領有牌照的私家車 輛共 182 985 輛,一九八三年底的數字則為20萬1千輛。電單車的數目為22417 輛,一九八三年的數目則為2萬6千輛。

         當局在一九八二年五月所採取的措施,目的是要抑制私家車輛的增長率至5%, 但由於是年經濟衰退,這些措施便更為見效。然而,根據以往的經驗,當經濟好 轉,加稅及加牌費的影響便會逐漸消失,車輛數目會再度增加。詳細統計資料見附 錄卅二。雖然上述各項寓禁於徵的措施必須執行,而且甚為奏效,政府仍然認為這 些措施並非解決交通擠塞問題最公平的辦法。於是,在一九八二及一九八三年,當 局進行詳細的研究,審查其他建議的解決辦法,希望可以更直接地解決問題,減少 車輛使用擠塞的地區,尤其是減少車輛在繁忙時間內使用該等地區。一九八三年, 政府批准試驗推行電子道路收費計劃,並委託顧問估計交通方面會有多少收益,硏 究在香港的道路上裝置主要的技術配件,進行測試,然後撰寫詳細的報告

        電子道路收費計劃試驗階段現正依期進行,而廠房試驗證明,有關的電子裝備 性能甚佳。至於路上的實際試驗,則會於一九八五年初展開,大約會涉及2600輛 各類型車輛;圍繞中區而設的試驗地帶,將由18個裝有電子線圈的地點組成。記錄 到的資料會由一個電腦控制中心整理,以便發出樣本帳單,給在繁忙時間內使用道 路的車輛。試驗計劃預期於一九八五年六月完成,其後,當局會進行全面的評估工 作,包括廣泛徵詢民意,以確定有關的裝備是否可靠和效能良好,所有道路使用 者又是否如預測一般有所得益。屆時,政府才可以決定應否全面實施此項計劃。

港口發展及海運

         香港是世界主要港口之一,由於能夠適應現代航運不斷提高的需求,其服務效 率已贏得全球稱譽。

        從使用港口船舶的噸位,處理貨物及載運乘客的數量,足見本港海港設備已發 揮其最佳效用。位於港島及九龍半島之間的維多利亞港,是世界上最優良的天然海 港之一。海港總面積為5千公頃,寬度由1.2公里至9.6公里不等。

        香港港口由海事處處長負責管理。透過各諮詢委員會,海事處處長得以與本港 航運界和商界保持最密切的聯絡,確保港口設備和服務能繼續發展,以應付本港及 使用本港港口船隻不斷轉變的需求。

一九八四年間,約有11800艘遠洋輪船及71200艘內河船隻抵港,共裝卸貨物 逾 4700 萬公噸。由遠洋輪船裝卸的普通貨物佔3100萬公噸,其中有58%利用貨 櫃裝運。

         雖然貨櫃運輸是主要的貨運方式,但仍有大量在本港裝卸的乾貨,在裝卸過程 中用駁船和貨艇裝運。一九八四年底,全港有駁船約2千艘,其中機動的佔27%。 散裝貨通常利用輪船上的起重裝置裝卸,但有需要時亦可使用重型水上起重機。

        停泊港口繫泊位進行裝卸貨物工作的船隻,平均需要逗留兩日至三日的時 間,而停泊葵涌碼頭的貨櫃輪則平均只需逗留約13小時。這個裝卸貨物的時間 錄,在遠東地區可稱最快。

        其他由私人企業開設和經營的碼頭可容納長達305米、吃水達14.6米的輪船停 泊。公用貨物處理設施則包括由海事處管理的灣仔、油麻地、荃灣、觀塘、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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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藍巴勒海峽及柴灣等地的貨物裝卸區。港府的政策是繼續在全港各地設立公眾貨物 裝卸區,以提高本港境內貨運的速度和效率。

   「一九八四年間,香港港口共處理210萬個二十呎標準貨櫃單位(TEUs)。本港 的葵涌貨櫃碼頭共設有6個停泊處,各停泊處合共長2300多米,與之配合的還有 約88公頃的貨物裝卸區,其中包括貨櫃裝卸場和貨運站等設備,全部由私營公司或 財團經營。該貨櫃碼頭可同時供6艘「第三代」貨櫃輪停泊裝卸貨物。一間在葵涌 貨櫃碼頭經營的公司已設置可浮動的滾輪裝卸橋,並設有一座12層高的多種用途貨 倉。該貨倉的實用樓面面積達52400平方米,首2層用作貨運站。鄰近的荃灣,則 有一座16層高的貨倉,實用樓面面積共52600平方米,設有貨櫃升降機直達各層。 此外,在葵涌現正興建一座6層高的貨物集散及裝卸中心。該中心落成後,將會是 世界上同類型中心最大的其中一座,可供存放貨櫃的面積比該中心的投資公司目前 所擁貨櫃存放量多出一倍以上。

    為切合現代化航運的需要,當局須對現有的港口設備不斷進行檢討。年內,海 事處獲得政府其他部門的協助,展開一項港口發展策略研究的工作,以估計時至二 零零一年的港口需求。該項工作尙在進行中,當局現正探討航運界對港口需求的普 遍意見。全部研究工作預期在一九八五年八月完成。

    雖然香港在亞洲貨櫃港口中高踞領導地位,而且躋身世界三大貨櫃港之列,但 仍須進一步擴展港口設施,以應付日益增加的貨櫃處理量需求。當局制定一系列擴 展葵涌貨櫃碼頭的計劃,其中首項工程是在葵涌灣填海闢地約26公頃,且已於一九 八四年七月動工。

一九八四年間,乘船來往港澳兩地的乘客數目達 860萬人次。航駛港澳線的船 分別使用港島的臨時港澳渡輪碼頭及九龍深水埗的港澳渡輪碼頭,船隻的類型計 有飛翼船、水翼船、噴射雙體船、飛翔船及普通渡輪等。

    在中區興建的永久性港澳渡輪碼頭會在一九八五年年中竣工。新碼頭每年處理 乘客的數量可達1500萬人次。

    在一九八四年間經大角咀中港渡輪碼頭進出的乘客數目達160萬人次。來往香 港及中國各港口的渡輪類型計有飛翔船、噴射雙體船、雙體船及普通渡輪等。

    政府目前正研究在尖沙咀五十四號九龍公眾碼頭現址興建一座永久性的中港渡 輪碼頭,並計劃讓遠洋客輪及小型高速船隻均可在該碼頭停泊。

    新沙田--梅沙渡輪碼頭已於一九八四年八月啟用,專供來往新界沙田與中國 大鵬灣北端的大梅沙及小梅沙渡假勝地航線渡輪使用。目前該航線的渡輪服務由 香港油麻地小輪船有限公司營辦。

    港內共有72個供遠洋輪船寄碇的繫泊浮筒,由海事處管理和維修,其中43個可 供長達183米的輪船繫泊,其餘則適用於長度不超過135米的船隻。該等繫泊浮筒 包括58個特別構造的颱風浮筒,分佈於適當位置,使輪船在熱帶風暴襲港期間仍能 繫穩,以避免不必要的移動,這亦有助於保持效率及減低操作費用。此外,當局在 海港內設有危險品船隻碇區,供有此需要的船隻使用,並且設有安全碇泊區,可 供吃水較深的巨輪寄定。

    西面檢疫碇區為抵港的船隻日夜廿四小時提供入境檢查服務,而東面檢疫 泊區的服務時間則由上午六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西面檢疫碇區日夜不停提供檢 疫服務,而東面檢疫碇區每日提供檢疫服務的時間則由上午六時三十分至下午一 時。此外,船隻尙可經由港口通訊中心要求東面檢疫碇泊區在下午一時至六時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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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時間內,特別提供檢疫服務。倘輪船提出申請,亦可預先辦理結關、入境手續及 獲得用無線電訊發給無通行證。

本港除不斷發展方便船東的基本設備及提供作為主要航運中心應有的管理體系 外,年內在本港註冊的船隻,數量的增長亦屬前所未見。雖然一九八四年的世界航 運事業極度不景,但在本港註冊船隊的總噸位卻由 500萬公噸升至650萬公噸。

海事處海事安全事務部負責這些船隻的檢驗及安全證明,並提供批准圖則的服 務。該部的驗船主任前往世界各地,對擬在香港註冊為英國輪船的船隻,進行法定 的檢驗。同時,驗船主任亦負責在本港檢驗任何英國或外國的船隻,以便根據一九 七四年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及其他國際海事公約,簽發安全證書。除若干特別情 形外,在本港水域內航行的船隻一律依照船舶及海港管理條例領取牌照。這些船 隻當然亦須接受檢驗及領取適當的證書。

         一九七四年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在一九八一年所作的修訂,已於一九八四年 九月一日在國際生效。在涉及海上安全方面的所有國際條約中,該項公約一向被公 認為最重要的一條。新修訂的條文使該項公約對保障安全所發揮的效能,在若干方 面更臻完善。為此,在修訂條文生效日期以後建造的香港註冊船隻,亦得符合新修 訂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所訂定的標準,以便香港註冊的船隻可以維持最高的安全 水準。

        一九七三年國際防止船隻染污公約是一條具有重要意義的公約。該公約於一九 七八年獲協議通過修訂,並由一九八三年十月一日起在國際生效。香港註冊的船隻 均符合公約的規定。年內,本港制定法例,對簽發國際防止油污證書事宜,作出規 定。因此本港船隻亦可提出遵照防止海上染污公約規定的有效證明,避免在外國港 口受到阻延或遭遇不便。此外,更由於現時外地來港船隻,均須符合防止海上染污 公約所定的標準,香港水域受到污染的機會亦相應減低。

        本港雖無硬性規定進出港口船隻必須由領港員導航,但鑑於港海交通繁忙,而 且港口經常進行大量工程,故船隻仍適宜僱用領港員導航。

目前當局正在擬訂新法及修訂現行法例,預備分期硬性規定船隻僱用領港員導 航。第一期會在一九八五年實行,當局更希望能在一九八七年實行第二期及最後於 一九八九年實行第三期。自此以後,每艘總註册噸位達1千噸或以上之船隻,便得 僱用一名香港持牌領港員負責導航工作。

         海事處處長是香港領港總監。所有領港員均為香港領港會的會員,該會所提供 的領港服務屬商營性質,但收取的費用卻受到法例限制。

        本港水域內全部導航浮標都符合國際燈塔管理局協會的海上浮標系統「甲」的標 準,航道上所有浮標都有燈光照明,並裝有雷達反射器。為確保船隻航行安全,當 局除不斷改善海港和進出口航道的其他導航指標外,更按計劃將若干燈光航標轉用 太陽能發光,成績極為美滿。

        港口通訊中心與青洲信號站皆裝有電傳打字機、電話及特高頻率無線電話作互 相聯絡用途。此外,港口通訊中心亦可用電話及特高頻率無線電話與橫瀾島信號站 聯絡。同時,海事處亦根據國際海事通訊頻率,採用甚高頻率的持續無線電話,維 持全面港口通訊服務,藉此與在海港及進出口航道的船隻,保持聯絡。海事處的電 傳打字機系統及專用電訊設施伸延至世界每一角落,直接與使用人士聯繫。

        此外,另有一個通訊網不斷監聽是否有船隻遇險,使海事處的搜索及救援協調 中心可與皇家香港空軍輔助隊的飛機、軍用直升機、水警輪、滅火輪及其他類似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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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保持聯絡。倘有船隻在南中國海,離香港約1300公里海域內遇險,海事處即 可發動該搜索及救援協調中心的人員,聯同海難區域內的其他救援協調中心,一併 進行拯救工作。

一九八四年八月,本港聯同加拿大政府進行有關本港水域船隻交通管理系統的 研究工作,經已完成。政府仔細考慮硏究報告書後,於十二月原則上決定實施所建 議的計劃。

海事處經常派出巡邏艇,巡察船隻航行情況、航道、避風塘和貨物裝卸區。各 巡邏艇不斷用無線電與港口通訊中心聯絡,以便該中心在有特殊情況發生時,率先 採取必需的措施,並配合其他部門的行動。消防處轄下一除滅火輪,亦經常在港九 兩岸保持戒備狀態。

港內燃料補給設備良好,輪船可從油站碼頭或港內供油船獲得燃油供應。食水 可以向商營碼頭或私營水艇購買。水艇專為在港內下錨或在政府浮筒寄碇的船隻供 應食水。

本港具備大量設施,可為長達230米左右及潤達27米左右的各類船隻及鑽油台 進行修理、保養、上乾塢或上排等工作。青衣島外的海面有浮動乾塢5個,最大的 一個可升起載重量達10萬公噸的船隻。本港有很多規模較小的船廠,可修理較小的 船艇及建造特別用途的船隻,包括精巧的遊船及遊艇。

香港是招募海員的主要中心。海員招募處及商船海員管理處負責登記及監管現 役海員的僱用情況。該等海員的人數約有1萬2千名,分別受僱於約950艘來自各國 的船隻。此外,海員招募處還着重向香港海員提供更全面性的訓練。在國際海事組 織的贊助下,本港於一九八四年初在小柴灣成立一所臨時海員訓練學校,向海員提 供符合一九七八年海員訓練及資格證明國際公約要求的在職訓練。繼國際勞工組織 公約第一四七號於一九八三年七月在香港生效後,海員訓練及資格證明國際公約的 效力,亦於一九八四年十一月起擴展至香港。由於實施該兩項國際公約,本港邃頒佈 若干套新訂的規例。

考試中心經常主辦多項考試,供考生考取在世界或本港水域內操作類型大小不 一的船隻的各種執照。此外,該中心更負責視察、監督及監控認許機構主辦,專 為幫助學員考取香港政府承認的各類航海資格的訓練課程。

位於九龍及葵涌的海員俱樂部,為訪港的各國海員提供高水準的康樂及福利設 施。

一艘名為奧士比號的三桅船在一九八三年九月颱風愛倫襲港期間沉沒,船上8 名海員遇難。年內,海事研訊法庭會就此事件作出報告。該法庭提出多項特別建 議,其中一項是當局應改善對本港水域内遇險船隻進行救援工作的現有安排。政府 於一九八四年終時正積極考慮各項有關建議。

民航

隨着世界經濟的普遍復甦,空運業的增長再次加速。年內,客運增加約7.6%, 上一年則只增加2.37%。貨物空運業繼續蓬勃發展,年內續有顯著的增長,較一九 八三年增加14.1%。

使用香港國際機場的旅客共有950萬人次,較一九八三年增加約67萬2千人次。 空運入口、出口及轉口貨物,包括製成品在內,共有42萬公噸,較一九八三年增 加14.1%。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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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貨物總值1,090億元,增幅達26.7%。以本港入口、出口及轉口貿易總值 計算,空運入口貨物價值約佔入口貨物總值21%,空運出口貨物約佔出口總值29%, 而轉口貨物則約佔轉口貨物總值22%。正如往年一樣,美國仍然是香港空運出口貨 物及轉口貨物的主要市場,所輸入的貨物價值分別佔總值51%及20%。在空運入口 的貨物中,約25%來自日本。

使用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空公司數目及抵港與離港的航機班次,全年內保持穩 定。一九八四年底,有32間航空公司提供來往香港及世界各地的空運服務,每周約 有1千班定期客貨機,直接連繫香港和68個世界各大城市,並有直航服務往其中40 個城市。本港的航空服務網遠達英國、歐洲、美國、加拿大、中國、南非、印度、 中東、澳洲及亞洲。此外,還有9間航空公司,平均每周提供22班不定期航機服 務。

年內,國際航機班次共達5萬7千班,較上一年增加5%。使用香港國際機場 的航機,約有80%屬廣體式。

英國航空公司每星期提供一班航機來往倫敦及北京,在香港及北京之間這段航 程,本來只能接載英航本身的旅客,但自一九八四年年初起,卻獲准在這段航程行 使正常飛航權。四月,國泰航空公司開辦一條來往香港和法蘭克福的新航線,中途 停達蘭,每星期有三班航機。海灣航空公司於六月恢復定期的航機服務,但航線却 有所改變,轉為來往香港、達卡、巴林、阿布扎比。此外,美國大陸航空公司於七 月開辦來往關島及香港的定期航機服務,每星期三班,中途停台北。

香港國際機場於年內繼續推行改善各種設施的計劃

一個新的電腦操作自動信息轉換系統於三月開始啟用,以提高有關航機動態的 電訊服務的效率。該系統是全球性的航空固定電訊網的一部分。

機場客運大廈的進一步擴建工程於近年底時展開。該發展計劃包括將機場大廈 的接機及登機兩層向東面擴展,同時增設行李登記處、離境行李處理系統、貴賓 室、自助餐廳及領回行李處。擴建這些新設施後,加上現有設施,機場大廈每年將 可處理1800萬名旅客,或每小時處理5300名抵港或離港旅客。該項耗資2億7千 萬元的發展計劃,預期在一九八七年年中完成。除擴建工程外,機場大廈內的其他 設施及路面通路,亦會大加改善。

機場客運大廈西端的露天停車場現正改建為多種交通工具總站。該總站於一九 八五年年中落成啟用後,計程車、出租汽車、巴士及公共小型巴士均可在這個有蓋 總站接載乘客。

貨運停機坪及滑行道設施的龐大擴建計劃業已展開,以配合最近完成擴建的航

空貨運大廈。

英國航空公司會有意開辦來往香港及澳門的定期直升機客運服務,但後來由於 該公司決定放棄該項計劃,在灣仔碼頭側的地盤興建國際直升機場的建議邃遭擱 置。當局亦會進行有關開辦直升機服務的其他工作,包括展開研究,以另行物色地點 興建一個直升機場,供在本港境內飛行的直升機升降之用,並再物色多個地點,興 建一系列直升機場,供來往新界新市鎮的直升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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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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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本港的公安及法,主要是皇家香港警察隊的職責。一九八四年一月,港 九新界的士行業人士舉行示威行動,觸發九龍區的騷亂事件,使警隊的能力受到考 驗。幸而警隊訓練有素,時刻準備應變,因此能迅速妥善地將是次不愉快事件平息 下來。

年內,消防處的應變能力證明同樣經得起考驗。九月,消防處人員奉召出動, 處理香港仔一間工廠大廈的五級火警。該場大火燃燒68小時,為歷年來最嚴重的五 級火警之一。消防員在該場火災中表現出色,在高溫及易燃塑膠着火後所產生的毒 煙下,奮不顧身進行救火的工作。該場大火出動消防員逾1千名,有55名消防員及

4名工人在大火中受傷。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香港海關部隊與人民入境事務處在維持法紀方面,繼 續擔當重要的角色。香港海關部隊專責對付走私活動,特別是禁制毒品非法販運活 動。此外,懲教署負責執行香港的刑罰制度,並積極擴展及改善多項康復與懲教計 劃,使該等計劃更趨完備。

撲滅罪行委員會

撲滅罪行委員會繼續密切監察本港的罪行情況,並將政府的注意力集中在市民 關注的問題上。年內,該委員會透過其轄下小組委員會與工作小組,對很多與罪行 有關的問題,進行詳細研究工作,包括在罪行中使用槍械、三合會及幫會活動、金 行與銀行劫案、多層住宅大廈劫案、青年罪犯及色情場所對市民造成的妨擾等。

委員會並根據研究所得的結果,向政府建議修訂有關法例、推行新行政措施或 經過修訂的行政措施,以及展開宣傳活動,以期解決委員會要對付的問題。一項由 委員會建議修訂的法例,是加重擁有及使用槍械的刑罰。該項修訂法例於七月二十 五日制定。其他修改法例的建議,包括禁止擁有優質僞造槍械、改良管制看更人員的 法例,及立例使那些受色情場所妨擾的人士,更易向法庭提出控訴和獲得賠償。這 些建議可能在立法局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會期間,呈交立法局審議。行政措施方面 包括發給發展商一套設計指引,藉以改善多層大厦的保安系統;與金飾及珠寶業商 會合作,提高保安措施的質素,以及研究可行的登記程序,記錄高價貨品的買賣事 宜。七月二十日,委員會在招待會上宣佈展開年内的主要撲滅罪行運動,該運動是 以防止罪案為題,宣傳活動亦隨即展開。全部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均有出席該 招待會,他們會繼續肩負重任,將防止罪案的信息,傳達市民。年內,為了加強與 分區委員會之間的聯繫,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定期出席分區委員會會議,並希望來 年能再進一步加強雙方的聯繫。

公共秩序

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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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括而言,一九八四年內,舉報罪案數字略見下降,但與三合會及幫會有關的 活動卻有增無已,令人深感不安。一九八三年底,撲滅罪行委員會透過一份由警務 處處長建議編寫的機密報告書,首次注意到這項問題。結果,撲滅罪行委員會成立 一個匪黨問題研究小組來詳細研究這個問題,目的是制定策略,統籌政府各方面的 行動,以掃除這些為禍社會的活動。

        七月間,警務處處長下令立即採取行動,以遏止三合會會員公然犯案數字的增 加。這些罪案主要包括匪黨打鬭及襲擊個人和敵對匪黨的成員。警方採取一連串突 擊行動,搜查三合會和其他匪黨經常出沒的地區和場所,範圍遍及全港。警方共採 取搜查行動5次,導致157人被控以182項罪行,包括搶劫、嚴重毆打、傷人、身 為三合會成員,以及非法入境。被檢控者中,有46人早在警方通緝名單內。

        年初,罪犯使用槍械犯案的情況,引起極大的關注。然而,警方的行動迭奏膚 功之後,情況大為改觀。其中一宗嚴重的持械行劫案,涉及一筆外幣解款,案發地 點在中區,警員追逐賊人時,雙方發生槍戰,一名年輕女途人被劫匪所發的子彈擊 中身亡,另一名途人則受重傷。數日後,警匪在一層樓宇再次展開槍戰,結果,劫 匪悉數落網,警方起回所有失款,並檢獲23枝槍械。這宗案件的處理方法,足以反 映出執行該次行動的個別警務人員訓練有素,技術超卓,而且勇氣可嘉。

        當局會檢討軍裝部調配資源的方式,檢討之後所作的建議已於六月付諸實行。 這些改革使警隊各單位的行政及巡邏工作獲得更完善的監管,指揮官可以更靈活地 調派屬下的巡邏隊,此外,警隊委任75名富經驗的高級警佐人員為警察社區聯絡 員,加強警隊與社區的聯繫。

        監管部完成第一批警隊單位的視察工作,該項計劃耗時32個月才完成。該部共 視察了59個不同的單位,並作出3390項建議。

        警隊設有一個策劃部,統籌一切有關警隊的策劃工作,特別是人力、建築物及 設備方面的計劃。該小組使政府得知警隊現時及預期會遇到的問題及在資源方面的 需求。

罪案

        一九八四年內,警隊接獲罪案報告共83532宗,一九八三年則為8萬6千宗。 其中搶劫案佔7245宗,一九八三年則為8308宗,減少12.8%,爆竊案件數目則上 升,由八三年的11308宗增至八四年的12663宗。破案率為42.8%,前一年則爲 42.9% •

        警方於年內共拘捕及檢控35538人,一九八三年則為34773人。遭檢控的成年 人達32629人,比前一年增加2.7%,青少年(16歲以下)共2909人,較前一年減 少2.6%

有組織及嚴重罪案

        年初時,本港的有組織及嚴重罪案數字增幅之大,前所未見,其中有多宗是在 犯案時使用槍械。年內,使用真槍或偽造槍械的械劫案,共有304宗,其中48宗爲 械劫金行及珠寶行,損失財物總值6,500萬元。

        警方在偵查行動中共搜獲95枝槍械,有97人被控以多項罪名,包括謀殺及持械 行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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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

公共秩序

    年內,與欺詐行為有關的商業罪案,比一九八三年畧減,但不法之徒所採用的 手法更加狡猾,佈局更為精密。因此,警方須用更多的人手及時間,調查這些複雜 的罪案。欺詐行為主要涉及銀行、海運貨物、信用狀及串同居間人合謀行騙第三 者。此外,各國執法機構要求本港警方協助的次數,亦有增加。訴訟證據條例的修 訂,則有助警方偵查商業罪案及提出控訴

    年內,商業罪案調查科須大量動員,調查佳寧集團倒閉前的活動,工作相當繁 複。結果有若干名人士被控串謀行騙罪名,至於其他與案件有關但已離開香港的 人士,則由法庭發出拘捕令。

一九八四年內,偽造貨幣活動雖然較上一年畧減,但仍令警方深感困擾。警方 破獲1個僞造硬幣集團,因使用偽造貨幣而被起訴的則有6人。

公共秩序

自一九六七年以來,警方首次奉召出動應付九龍區的騷亂事件。該次騷亂,是 隨着的士行業人士抗議當局建議增加登記費所舉行的港九新界示威行動而爆發

在該次示威行動中,的士排成車隊,在街上緩駛,阻塞各大通道,引致交通混 亂達三日之久。但由於警方採取溫和態度,示威行動得以繼續在和平氣氛下進行。 一月十三日是示威的第三日,的士司機獲得當局保證重新考慮登記費數額,因此便 開始把的士駛離隊伍,但這亦引起相當嚴重的交通擠塞。

在九龍彌敦道一帶,約有5千人,其中大部分為青少年,部分為罪犯,趁機放 火、搶劫店舖,以及做出其他狂暴行為。警方迅速採取行動,調派大批便衣及軍裝 警員,包括3隊警察機動部隊,前往平定騷亂。其時,騷亂已擴大至其他地方。

警方一方面在街上鎮壓騷亂,另一方面透過電視和電台,發出前所未有的嚴厲 警告,因此在短時間內,公共秩序得以迅速恢復。在是次騷亂中,有32人受輕傷, 其中4名為警務人員;警方共拘捕178人。

六月間,當局派員清拆九龍城龍崗道一條後巷的非法僭建攤檔及木屋,有關人 員遭該處居民暴力反抗。他們用鐵枝、木棍及沸水,襲擊在場的清拆人員及警員, 事件中有7人受輕傷,其中4名為警員,另外有9名非法僭建物的居民被捕,其中

8名被控以刑事罪名。

毒品罪案

金三角地帶罌粟連續第四年豐收,以致東南亞地區的販毒活動更加活躍,各類 毒品大量湧入本港。然而,警方及海關人員於年內檢獲毒品數量之多,打破歷年紀 錄,毒品供應短缺,零售價因而大幅度上揚。

    當局於一九八三年檢獲海洛英鹼、三號海洛英及鴉片等毒品共730公斤,一九 八四年則檢獲該等毒品約1340公斤。

防止罪案

防止罪案科繼續開放其新儀器展覽室,供人參觀;為各大酒店高級保安人員 舉辦一連串研討會,並加強訓練參與防止罪案工作的警務人員。該科成立了一個視 聽教材組,負責攝製供訓練用的電視短片;此外並特別研究在設計階段或已入伙而 需要高度保安的樓宇,以加強保安措施。

公共秩序

犯罪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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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索引電腦系統已試用一年有多,證實非常有用,該系統可將所需資料迅即 傳遞,對日常的警政工作,有極大幫助。

        指紋總收藏課貯存指紋524436套。年內,設課共核對72027名被捕者的指紋, 鑑定出37963名人士會有犯罪記錄;該課並審查35372套指紋,及處理23002份無 犯罪紀錄證明書的申請。

非法入境

        非法入境活動仍是保安部隊必須面對的一項嚴重問題,警方每天須調派約 700 名警務人員,堵截非法入境者。當局實施的新身份證計劃,進一步證明對非法入境 活動有極大的阻嚇作用。新身份證較難偽造,同時,警方可利用電腦操作的查核系 統,在現場迅速查對身份證上的資料。新身份證計劃,加上經過改良的邊防圍欄及 保安系統,以及經過革新的水警船隊與通訊系統,使警方能夠更有效地防止非法入 境活動。

        年內,警方共拘獲12743名由中國潛入的非法入境者,其中9653名抵港時即 被拘捕;至於成功逃過警戒網進入本港後被拘捕的,則約有3090名。一九八四年 內,被遣回中國的非法入境者共13090名,這數字與前一年的9067名比較,增加 44%。年內,匿藏在港的非法入境者,約有529名自動投案,因持有偽造身份證而 被捕的有 149 名,這與一九八三年的數字比較,減少76%。

        警務處非法入境情報科繼續致力對付運載非法入境者來港及出售偽造身份證明 文件的兩類有組織集團;年內共有304名人士與此有關而被檢控。

        偷運兒童來港的問題,仍然令人關注。一九八四年內,被發現非法入境的兒童 共有 180 名,比一九八三年減少40%。大部分非法入境的兒童是由偷渡集團協助來 港,有時這些兒童的親友對事件也毫不知情。

交通

        新的道路交通法例在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五日開始生效,這是當局自一九五九 年以來首次對交通法例進行重大的修訂。警方須動用不少人力物力向市民解釋新法 例所涉及的事項,並教導他們遵守各項新規定。由於法例有所改變,所有軍裝部人 員,包括輔助警察在內,均須重新接受執法訓練。

        本港整體的交通情況已獲得改善,一方面是由於政府的財政措施旨在減少車輛 數目,另一方面是由於多條新路,例如港島東區走廊,已在八四年內開始通車,以 及其他有系統的措施亦開始實施所致。不過,多個地區在繁忙時間內仍有交通擠塞 的現象。

交通意外及傷亡事件於年內繼續減少,但與一九八三年比較,數字下降的比率 則較低。年內,交通意外的數字減至15098宗,意外中有317人死亡及19786人受 傷。

警方與市民及傳播媒介的關係

        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的防止罪案運動已於八四年七月展開。該運動是以全港市 民為對象,盡量使防止罪案的信息深入民間,使市民相信政府及警方非常關心他們 的安全及盼望他們能參與防止罪案,採取簡單、明智及花費不多的措施去保障他們 自己、家人、居所、店舖及汽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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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撲滅罪行委員會選用「警民齊合力,滅罪享太平」為主題,展開本港有史以來 規模最大的防止罪案運動。該項運動有數項創新之舉,其中之一是印備1萬個設計 精美的宣傳小包,每一小包均載有防止罪案的宣傳單張及建議(一共約有5萬份) 以及逾100萬張可以放入錢包內的防止罪案卡,其中超過半數由負責巡邏的警務人 員分派給市民,以強調警方對這項運動的支持,其餘則多由各區的社區組織分發。

防止罪案運動的開幕典禮,盛況空前。當日出席的嘉賓,包括約300 名分區撲 滅罪行委員會委員;逾100名專門負責促進警方與市民關係的警務人員;以及來自 撲滅罪行委員會、政府各部門和安全護衛公司的代表。

該運動是一九八四年內僅二項可以由全體市民參與的運動的其中一項,獲得政 務總署及警隊在區域及地區層面的支持。

少年警訊在世界青少年同類組織中,規模最為龐大,一九八四年欣逢十周年紀 念。少年警訊十周年紀念的主要慶祝活動,包括與香港電台電視部共同製作8輯新 的「執法者」電視劇集,以青少年罪案為主題,根據真實資料編寫成戲劇形式,在 兩間中文電視台播映,觀眾逾230萬人;舉辦為期5天的撲滅青少年罪行研討營, 參加者包括 900位宿營營友及1千位只參加日間活動的營友;少年警訊滅罪奧運會 及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少年警訊十周年紀念嘉年華會等。

少年警訊對青少年及家長的吸引力,歷久不衰,令人深感欣慰。一九八四年 內,少年警訊每月平均有3千名新會員及250名少年警訊領袖加入,使少年警訊計 劃自一九七四年開始以來,登記會員人數已達384400人,而領袖人數達17098人。

「協助警方撲滅青少年罪行比賽」在八四年一月展開,吸引了大批青少年參加, 盛況空前。是次比賽還首次舉辦英文演講項目,參賽者年齡亦已提高,由14至20歲 的青少年都可參加。八四年暑假期間,6名冠軍,全是女性,獲獎暢遊荷蘭及英 國,至於獲得亞軍的5女1男,則獲獎暢遊泰國。

由香港總商會及皇家香港警察隊聯合推行的好市民獎勵計劃於年內擴展,增加 一項全年好市民獎,用以頒贈全年在拘捕罪犯或協助警方撲滅罪行方面,表現非常 勇敢和最能採取主動的人士。年內,另有68名市民獲頒贈好市民獎,獎金共達11萬 7千元。自一九七三年該計劃實施以來,一共已有1557名好市民獲獎,獎金共達 1,859,400元。

     市民響應每周在中英文電視台播映的節目「警訊」而利用「熱線電話」舉報罪 案者,人數不斷增加。一九八四年五月,警方宣佈第2500名罪犯直接因市民用熱 線電話舉報資料而被逮捕,六個月後,警方則宣佈共拘捕了3千名罪犯。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編發室人員於年內會處理新聞界的查詢共 100 388 宗。此 外,該新聞編發室人員會答覆市民的查詢共11724宗,並發出3186份交通報告及 1 688 份有關警察各方面工作的新聞稿

招募及人事編制

一九八四年底,除輔助警察隊外,警隊的總編制為30273人,較一九八三年增 加2.8%。警隊中的文職人員有 5439 人,佔總編制20%。

年內,本港市民投考警務人員的申請略為減少;警隊接獲的申請共11640份, 一九八三年則為12049份。其中有1277人獲取錄加入警隊,包括女性59名。

     一九八四年聘用的督察級人員共193名;其中71人是本地直接聘任,70人由初 級警務人員擢升,而52人則自海外招聘。

公共秩序

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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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訓練學校現正擴充及改善設施,以適應日益增加的需求。新聘督察須接受 為期36周的訓練,而新聘警員則參加為期22周的訓練課程。課程內容包括刑事法 例、社會學科、警務及法庭程序、步操、射擊及急救。海外招聘的督察另須參加為 期8周的廣東話課程。新聘用的交通督導員則接受為期6周的訓練,內容包括交通 法例和程序。

        此外,警察訓練學校亦開辦各項訓練課程,使在職初級警務人員得以複修所學 事物及領最新的專業知識;使交通部人員了解其專責範圍內的工作,及為新晉升 的警佐級人員作好準備,以應付日後晉升更高職位時所要履行的責任

        警隊的分區深造訓練計劃,則在設於本港4個警察總區的中心推行,該項計劃 每年為大約3千個服務未滿兩年的警員提供輔助訓練。此外,一個專為實際參與 行動服務不足一年的督察而設的深造訓練計劃,證實對該等人員有極大的幫助

        一九八四年,警察訓練學校的偵緝訓練組繼續舉辦每次為期十二周的偵緝訓練 課程,每次有25名督察、20名警長和警署警長,以及90名警員參加。年內,該組又 為擔任偵緝工作不少過4年的初級刑事偵緝人員開辦深造訓練課程。全學年所提供 的課程,有17個為期兩周的是為偵緝警員而設,1個是為偵緝警署警長而設,另1 個是為偵緝警長而設。

年內, 590 名初級警務人員會參加全日制的英語課程,而8名本地招聘的督察 級人員則被派往英國的蘭開斯特大學上課;此外,有28名各級人員在英國及歐洲其 他國家、加拿大、美國及紐西蘭接受專業及技術訓練,還有5名人員修讀日語文憑 課程,及5名人員修讀商業文憑課程。

        當局又編訂一項課程,在水警訓練學校舉辦,藉以加強訓練人手,操作即將探 用而設備更為先進的水警輪。初級警員和督察都接受海事、航海、機械及無線電通 訊訓練,並修讀高級雷達訓練及船上救火課程。

少年警察訓練學校

        少年警察訓練學校自成立以來,學員名額已由150人增至目前的750人。過去 11年內,畢業學員合共2426人,其中2206人加入警隊,36人加入消防處,69人 加入香港海關及35人加入懲教署。

研究計劃

年內,警方的管理事務部研究科就警隊在新界地區維持治安方面,展開研究計 劃,以應付由於新市鎮發展所帶來的人口增加問題。該計劃擬定出新界地區在未來 5年內對警務人員、建築物、交通及通訊方面的需求。就港島區、九龍區及水警區 所展開的同類計劃,則會於一九八五年年中完成。

建設和發展

        年內,當局決定興建一所新的警察總部。新建築物將位於目前灣仔軍器廠街警 察總部範圍內。當局正詳細策劃此項工程,新工程的第一期可望於一九八八年完 工。

在尖沙咀、秀茂坪和香港國際機場興建新警署的工程經已完成。而在青衣島及 大埔增建警署的工程亦已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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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位於香港仔的第一個水警基地現正施工興建,預計工程可於一九八六年六月完 成。在大埔興建新界區警察總部的策劃工作已將近就緒。此外,將警察機動部隊遷 回粉嶺現址的初步設計亦已完成。

     使舊型警署現代化的計劃繼續進行,當局現正計劃為另外8間警署進行這類翻 新及改善工程。

通訊

     一副耗資4千萬港元的新海事聯合通訊系統於年內啟用,大大加強水警、保安 部隊、海事處和其他政府機構的聯繫。除了普通的無線電對話機外,該系統還設有 保密的對話機,並可傳送及接收以影像顯示的資料。

     警隊內各類精密的電訊器材都由通訊科負責維修,該科並負責改善現時的通訊 設備及採用新的電訊系統。年內,為地下鐵路港島支線維持治安工作而設的通訊系 統繼續在籌備中。通訊科亦着手以一個更先進的通訊網代替警隊現時的打字電報機 系統。此外,警隊的指揮控制系統所採用的電腦設備正在進行整修工作,以便能夠 繼續操作,直至九十年代由新系統所替換為止。

運輸

     警方的車隊共有車輛1828部,其中包括644部電單車。年內,警方購入一批 柴油發動作一般用途的重型車輛,以代替用汽油發動的殘舊車輛。此外,當局亦正 研究購置何種交通巡邏電單車,以代替目前所用的電單車。

電腦發展

     警隊採用電腦設備輔助其行政及行動方面的工作,已有多年,例如採用電腦指 揮控制系統和利用電腦發出定額罰款告票及保存人事紀錄等。年內,電腦發展科繼 續研究刑事紀錄科姓名索引電腦系統,使更多警隊單位可以透過終端機直接查閱資 料。該科其他工作包括推行電腦評核試卷制度,以評定新入伍警員的考試成績,以 及為警隊添置多部電腦打字機。

此外,電腦發展科年內另有兩項工作,就是發展第二代的電腦指揮控制系統和 人事及訓練電腦系統。

投訴警察科

     在一九八四年,投訴警察科共接獲投訴4177 宗,比一九八三年增多1.5%。 年內,共有 171名警務人員經調查後遭受紀律處分或刑事檢控。市民直接向警方, 特別是向該科投訴的人數,年內繼續增加,足以顯示市民對警方內部的調查程序有 更大的信心。

年內,一個工作小組針對接受投訴的途徑,以及調查投訴和監察的方法進行檢 討,以改善現行的程序。

皇家香港輔助警察隊

一九八四年,皇家香港輔助警察隊慶祝二十五周年紀念。現時該隊共有輔警 4937 名,其中約10%是女輔警。該隊的工作是輔助正規警察執行日常職務和遇有 緊急事故時提供額外人手。在一九八四年。每日平均有700名輔警當值。

公共秩序

香港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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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執行有關應課稅品、危險藥物、出入口貨品管制及保護版權的香港法 例。其他任務,包括防止及偵查非法入口貨品;當局禁止或限制該等貨品入口,是 基於公共衞生及安全理由,或與履行國際義務有關。

海關部隊是受紀律約束的隊伍,共有人員2549人,是香港海關的主要成員。 海關現設港島、九龍及新界3個分局,另有海關總部、海關調查局及海關政務檢討 局等3個專責支援部門。

保障稅收

香港有4類商品須課稅:煙、酒、甲醇及用作汽車及飛機燃料的碳氫油。香港 海關負責徵收及保障來自應課稅品的稅收;同時執行應課稅品條例,管制上述商品 在香港的入口、出口、製造、銷售及貯存事宜。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應課稅品的 稅收為25億8,360萬元,而一九八二至八三年度則為12億4,569萬元。

掃毒行動

香港海關負責防止及禁制毒品及其他危險藥物的非法販賣。海關人員堵截非法 輸入本港的毒品,並對製造、販賣及吸食毒品事件採取行動。香港海關與皇家香港 警察隊、外國的海關當局及其他執法機構保持緊密合作。

年內,香港海關共檢獲危險藥物284公斤,包括海洛英99公斤,海洛英鹼151公 斤,鴉片4公斤,及大蒜29公斤。此外,共有1437人因與毒品案件有關而遭檢控。

保護版權

香港海關負責保護文學、戲劇及音樂作品的版權。翻版唱片及錄音帶的問題已 大致上受到控制,但海關人員仍須致力對付非法翻版電影及電視節目的問題。一九八 四年內,版權科採取版權調查行動63次,共檢獲翻版錄影帶1480卷及錄影機92部, 被檢控的有122人。此外,該科在對付非法錄影的行動中,更檢獲色情錄影帶1053 卷,41人因觸犯不良刊物條例而被檢控。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

廉政公署成立至今,已有十載。公署在市民鼎力支持下,以及由於本身多年來 在調查、防範及教育方面不斷的努力,已取得兩種顯著的成果:六十年代及七十年 代初期猖獗一時的集團式貪污,已被肅清,不容復現;而廉政公署現已成為本港社 會結構裏不可或缺的一環。此外,越來越多海外要員及反貪污人員前來公署訪問和 研習,而公署在海外高層人士的反貪污研討會中亦擔當領導地位;凡此種種,均顯 示廉政公署在國際間聲譽日隆。

然而,年內廉政公署仍繼續接獲指控公務員及私人機構的貪污投訴。同時,市 民對香港前途的不明朗,深感憂慮。在這情況下,涉及貪污的商界及銀行界大規模 騙案的投訴,更日益增加。

廉政公署是個獨立機構,廉政專員須直接向總督負責。公署在職員任用、經 費預算、行政及其他方面等政策,均須徵詢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 是由社會賢達及政府高級人員組成。公署轄下3個專責部門亦各由1個諮詢委員會 提供指導,其成員包括政府人員及社會各界人士。至於有關廉政公署及其職員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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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訴,則交由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處理,該委員會由7名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 員及1名律政署人員組成。一九八四年內此類投訴共19宗,經徹底調查後,由委員 會建議採取適當行動。

執行處

執行處的職責,是調查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廉政公署條例和舞弊及非法行 為條例等罪行的舉報。

一九八四年內,該處共接獲2365 宗貪污舉報,其中592 宗由市民親身作出, 其餘電話舉報佔946宗,投函舉報佔482宗;從其他政府部門轉來的舉報則有 203 宗。市民願意表露身份的舉報約佔63%,足見大眾對公署的信心不斷增強。

年內,因貪污及有關罪行而被檢控者共410人,其中329人的檢控程序經已完 結, 209 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定罪率爲64%。年底時,有94宗案件尙待審訊,而仍 在調查的案件則有466宗。

執行處會根據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將有關240名現職或前任政府人員 的報告,提交其所屬部門首長及銓敍科,以便考慮應否採取紀律或行政處分。

防止貪污處

防止貪污處負責對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內可能引致貪污的工作程序,進行檢討 及作出修訂建議;該處亦會應私人機構或個別人士的請求,提供諮詢服務。

一九八四年間,該處共完成113項審查工作,即自七四年以來,共完成917項。 透過這些審查工作,該處就某一部門的政策、法例、指示、辦事方法及管理等方 面,進行詳細研究。至於檢討以往的審查工作及監察防止貪污措施的實施情況,則 仍是該處一項主要工作。

年內,多個防止貪污小組先後在政府部門成立。透過與所屬部門處長級人員的 磋商,這些新成立的小組使廉政公署與各部門在防止貪污工作上更具默契,而由於 防止貪污小組的設立,各部門在堵塞內部貪污漏洞上,更能扮演積極的角色。至年 底時,已有20個防止貪污小組先後成立。

該處在年內繼續為政府及私人機構的主管級人員舉辦訓練課程,內容包括責任 承擔、管理階層在防止貪污工作上擔當的任務、職責及權力委派等概念。為政府高 級及初級管理人員提供訓練,實有助於將防止貪污措施逐步纳入政府政策及程序 內。一九八四年內,該處會為17個政府部門的4993名公務員舉辦279次研討會; 此外,另有543名公共機構及私人機構僱員參加29次研討會。

該處亦與多個政府部門緊密合作,對法例草案、新訂程序及訓令提供意見,又 積極參與部門內或部門之間的工作小組,並派代表出席35個工作小組及委員會。

公署接獲的舉報中,凡顯示與既定政策或程序有偏差者,即交由防止貪污處處 理。這些舉報不但有助於檢討現行的政策和評估防止貪污措施的效用,更有助於確 定有待研究的範圍。

社區關係處

社區關係處的職責,是引導市民認識貪污禍害,及策動市民支持肅貪倡廉工 作。同時,該處亦設法提倡正確的公民意識及提高道德標準。社區關係處的工作分 為兩方面:透過大眾傳播媒介接觸社會各階層人士,及直接與個別市民聯絡。

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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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四年內,社區關係處會透過11間廉政公署分處,舉辦多次聯絡敍會及社 區參與活動,藉以向市民闡釋反貪污法例及貪污禍害,並爭取他們對肅貪工作的支 持。年內,該處會舉辦26537次聯絡活動,接觸35萬6千人,包括2萬7千名公務 員。此外,又推行一項義工參與計劃,反應良佳,招募了200名年青人,包括大學 生及在職人士,訓練他們參加肅貪倡廉的工作。

        年內與工商界聯絡的工作比前增加,該處所舉辦的一次商業道德研討會引起商 界領導人物極大的興趣,顯示出提倡商業道德的需要及商界人士對這方面的重視

        爲向學生推行德育,社區關係處於一九八四年內編擬一套特別為大學預科班而 設的教材,並於八四至八五年度在學校試用。至於低年級學生方面,該處亦於年內 擬製兩套新教材,以備於一九八五年使用。

        在大眾傳播工作方面,電視仍為宣傳反貪污信息的主要途徑。該處並透過其他 媒介,如電台廣告、海報及報章廣告等加強宣傳效果。年底時,一套長達7小時的 電視劇集,已接近完成階段。該劇集描述廉政公署調查工作所遇到的種種困難,及其 後所獲致的成就。另一項電視製作是13輯名為「金錢以外」的短片集,旨在向年靑 一代提倡正確的社會價值觀及道德觀念。該短片集已於九月至十二月間在電視台播 映,多間中學更採用為德育教材。年內,傳播媒介對廉政公署的工作仍然甚爲關 注。

政府化驗所

        政府化驗所負責為皇家香港警察隊、香港海關、人民入境事務處及總督特派廉 政專員公署等執法機構,提供多種科學方面的輔助服務。

        該所年內仍致力以科學方法調查多種不同的罪案,其轄下的法醫事務科,專責 化驗取自罪案現場的證物,並派遣法醫學家親赴現場視察,其中以血型鑑證、可疑 文件鑑辨及縱火案調查等工作尤為重要。轄下其他各組則負責毒品、受管制毒藥及 死因不明案死者的器官和體液等方面的化驗工作。

懲教事務

        懲教署署長負責管理21所懲教機構、3間過渡期宿舍、1所職員訓練學院及1 個押解組。員額編制方面,穿制服人員5863名,非穿制服人員528名。一九八四 年內,平均每日有7895人服刑,而一九八三年及一九八二年則分別為7894 人及 7 328人。

此外,懲教署並須負責管理3個禁閉式越南難民營。年底時,各難民營中共有

難民5654名。

        年內,懲教署完成多項建設工程,落成後的建築物隨即正式啟用,包括位於喜 靈洲的勵新懲教所 --一間專門用作囚禁青年罪犯的中等程度設防監獄;位於大嶼 山的石壁監獄--一間高度設防監獄;赤柱監獄工業大樓及醫院擴建部分;及位於中 區的紫荆樓 -一間過渡期女宿舍。耗資1億3,500萬元的石壁監獄是世界最先進 的監獄之一,獄內設有最先進的電子保安裝置,包括紅外線外圍警報系統、現代化 無線電通訊網以及一個全面性的閉路電視系統,該系統設有超過160個攝影機,分 別裝設於獄內重要位置,而控制室內則有36副監察電視機。該監獄並裝置一個太陽 能熱水系統,為廚房、洗衣房及浴室提供熱水。這個系統的吸熱板面積達480 平方 米,是政府最大的太陽能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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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男犯

公共秩序

所有懲教機構都依不同程度的保安設施劃分為高度設防、中等程度設防及低度 設防機構。懲教署轄下有12間收容成年男犯的監獄,包括1間精神病治療中心。高 度設防的石壁監獄可容犯人466名,減輕了赤柱監獄在收容極長期犯人方面的負 擔,後者仍為本港最大規模的高度設防監獄。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亦是高度設防機 構,負責收容精神失常的刑事罪犯及需要接受精神病治療的犯人。荔枝角收押所設 有高度保安措施,以收押等候審訊或於審訊中被還押的人士;民事債務人亦被拘押 於荔枝角收押所,但目前為數甚少。

囚禁成年男犯的中等設防監獄共有3間,即大嶼山的蒇埔坪監獄,中區的域多 利監獄及赤柱半島上的東頭懲教所。低度設防監獄包括馬坑監獄、壁屋監獄、大欖 懲教所、塘福中心及芝麻灣監獄。這些機構內有很多犯人都參與社區服務計劃或其 他外間的工作。

年老犯人皆被囚禁於馬坑監獄及埔坪監獄。該兩間監獄有專為他們而設的特 別安排。由於他們不能夠適應懲教機構日常生活的急促步伐,故此在這些機構內的 年老犯人組,生活節奏較緩慢,日常生活程序也較輕鬆。雖然身體健康的犯人,仍 須工作,但亦只限於輕巧的工業或園藝而已。

所有犯人均須視乎對社會的威脅、是否首次被判入獄及以前會否入獄而被編配 入不同的監獄。甚至在同一懲教機構內,當局亦慎重作出安排,將積犯及犯案較輕 的罪犯分隔開來。

年輕男犯

懲教署的監獄、教導所、一間勞役中心及一間戒毒所内都有為年輕男犯的懲教 訓練提供全面及專門的計劃。一九八四年內,平均每日有1203名年輕犯人接受看 管,一九八三年則為1251 名

壁屋懲教所可容犯人 394名,是一間高度設防的機構,同時並是一間收押所、 教導所及青年罪犯監獄。25歲以下的年輕成年犯經法庭定罪後,如須等候調查是否 適合接受勞役中心訓練,亦會被還押於此。

歌連臣角懲教所可容犯人 205人,乃一用作囚禁18至21歲罪犯的教導所。勵敬 教導所負責收容14至18歲的罪犯,認可容額為276名。

勵顧戒毒所的容額為146名,為14至20歲的吸毒者提供戒毒治療。

沙咀勞役中心推行極有效的勞役中心計劃。這所中等設防機構,可容犯人 226 名,並分為兩個部分,分別囚禁14至20歲及21至24歲的犯人。

於一九八四年三月全面啟用的勵新懲教所位於喜靈洲,為一中等設防機構,容 額 360 名,負責收容14至20歲的年輕犯人。

女犯

     懲教署視乎女犯人的需要而為她們設計特別的生活程序及懲教課程。女成年犯 被囚於新界的大欖女監獄,大部分在該處所設的龐大洗衣房擔任洗衣工作,為政府 醫院及其他政府部門提供服務。該監獄並設有一個戒毒組,收容根據戒毒所條例被 判入獄的女犯人。

     21歲以下的女犯人及根據教導所條例被判入獄的少女,則分別被囚禁於大潭峽 懲教所的不同部分。

公共秩序

戒毒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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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署於喜靈洲為被定罪的男吸毒犯提供強迫戒毒治療計劃。戒毒者須在戒毒 所內接受為期不超過12個月的治療,釋放後尙須接受強迫監管1年。在一九八三年 後期,青年吸毒犯顯著增加,為了應付需要,勵顧懲教所被改為收容青年犯的戒 毒所,一九八四年底時,該所內有男犯人1002 名。

       經過多年的經驗積聚,懲教署大大改良了戒毒技術,使吸毒者「在戒毒所」的 治療期間平均減少至4至5個月,而繼後,嚴格的善後監管則確保自戒毒所釋放出 來的大部分人士不再吸毒。治療期間的縮短,使該署能利用戒毒所內的設施治療更 多吸毒者,而無須增加政府的負擔

善後輔導

        所有根據教導所條例、勞役中心條例及戒毒所條例被判入獄的人士,以及某些 年青犯人,都必須於釋放後接受法定的善後監管。善後輔導是懲教程序中的主要部 分,對協助釋囚重返社會起極大的作用,而成績亦極令人滿意。一九八四年底時, 善後輔導的成功率如下:勞役中心94%;教導所63%(男性),92%(女性);戒毒所 68% (男性),72%(女性)。接受密切監管的釋囚總數為男性3493人,女性176人。

心理治療服務

懲教署設有心理治療服務,由多位具資格的心理學家負責,為犯人提供廣泛的 心理輔導服務。該等心理學家亦負責評估罪犯是否適合參與各項懲教治療計劃,為 法庭提供指導及供懲教署內部參考之用。

犯人教育

所有被定罪而須接受懲教署看管的男女犯人,都可接受適當的教育。所有21歲 以下的青年罪犯,均可參加由具資格的全職教師主持的教育課程。成年犯人則可 自由選擇參加通常在晚間舉行的補習班,這些補習班由兼職的教師主持。如犯人提 出要求,當局亦會為他們安排函授課程、特別課程及自修課程。

懲教署工業

懲教署工業有雙重作用:為犯人提供全日及有意義的工作機會,及為政府提供最 經濟的貨品和服務。年中,署內工業範圍為應付各部門的需要而擴展,新設的工業 包括針織、皮革及乾洗。

赤柱監獄、石壁監獄及勵新懲教所的新工場於年內啟用。此外,造鞋機器及設 備的改良計劃,以及壁屋監獄新工業大樓的建造工程亦進展順利。

青年犯人的職業訓練增加了水喉修理/敷設及冷氣機/雪櫃修理兩項,而當局 的目的,在於為圓滿結業的犯人取得外間認可資格。

年內,懲教署工業的產品及服務總值約為9,900萬元,較上一年增加48%

巡獄太平紳士

太平紳士每隔兩星期或一個月前往巡視各間懲教機構,相隔時間視乎懲教機構 的種類而定。巡獄太平紳士由港督委任,負責履行若干法定任務,包括調查犯人所 提出的投訴,檢視犯人的膳食,以及就機構內的建築和住宿設施作出報告。他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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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須就犯人的工作事宜,以及犯人獲釋後的就業機會,向懲教署署長提供意見。太平 紳士須在指定時間內前往機構巡視,但事先並不知會有關機構。一九八四年內,太 平紳士前往各懲教機構,包括越南難民營,巡視一共502次。

懲敎機構及禁閉營內醫療服務

所有懲教機構內均設有醫院或病房,為犯人提供醫療及保健服務,包括X光照 肺、驗血、種痘及注射。入獄時,犯人一律由醫生徹底檢驗,如有需要,則可獲得適 當的治療。需要接受深切治療或施手術者,則交由按時巡視各機構的醫生診治,或 轉送政府醫院治理。犯人如有脫應徵狀,則會在該機構內的病房或到門診診療所接 受解毒治療。

青山醫院每日派出兩名精神病醫生,前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及荔枝角收押所 精神病觀察組,為精神病犯人診症,及為其他懲教機構轉來的犯人檢驗是否患有精 神病。禁閉營及女懲教機構設有產前產後護理,另安排孕婦在政府醫院生產。

職員訓練

所有新入伍的職員都須接受為期1年的基本訓練。這項訓練包括初級、中級及 高級三個階段,各階段之間均設有短期的實習訓練。

訓練的科目極為廣泛,包括懲教機構行政及管理的規例及程序、步操、自衛、 武器使用、暴動控制、急救、犯罪學、基本心理學、社會工作等各方面的技術訓 練。上述科目協助學員對罪行、人類行為動力及罪犯處理有更深刻的了解。學員被 安排在不同類別機構內進行實習訓練,以便有機會從工作實踐中得益。

    較資深的職員亦須參加發展訓練。這種訓練使職員有機會複習及學習新知識、 促進個人發展及增加工作效率。

善導會

善導會是一個志願機構,自一九五七年以來一直對釋囚提供實際協助及輔導服 務。善導會提供的服務包括輔導、工作安排及為釋囚開設職業訓練中心、提供住宿 及康樂設施。該會一件值得表揚的新猷,是為會患精神病的釋囚,設立專門的服務 及住宿設施。

越南難民禁閉中心

     一九八四年底時,懲教署轄下各禁閉式難民營中的越南難民數目,增至5654 名,上一年則為5410名。

在二月時,難民之間會發生過磨擦事件。此後,當局便將南、北越難民分隔, 而位於喜靈洲及芝麻灣的主要禁閉式難民營則分別用作收容北越及南越難民。位於 歌連臣角懲教所的較小規模難民營,則收容來自南越及北越極少鬧事的難民家庭。

    將北越難民集中於喜靈洲禁閉中心雖然防止了進一步的磨擦,但這個新環境使 他們逐漸發現北越難民移居外地的比率較南越難民為低。為引起當局注意,他們由 七月二日起拒絕進食。後來由於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駐港辦事處人員向難民保證, 當局十分關注他們的境況,並會盡力協助他們移居海外,此項抗議行動於七月五 日終止,難民前後絕食三日。

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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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兒童基金會加入救世軍及世界救援組織的行列,為難民提供社會服務,而 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仍負擔禁閉營的大部分經費,包括食物、醫藥、日用品及救濟 品等開支。

消防事務

一九八四年,消防處出動處理的緊急事件報告共244778 宗,其中火警 14 280 宗、要求特別救援8992宗、要求緊急救護車服務221506宗。火災引致49人喪生, 715人受傷,傷者中82人為消防員。消防員從災場共救出1176人。虛報火警事件共 4 189 宗,其中大部分並非惡作劇,多由市民報警或因自動警報系統過度敏感或發 生故障所致,且以烟霧探測器所引致的虛報事件居多。

消防局及宿舍

當局的政策是設法迅速對各地區的緊急事件作出反應,按照事件或危險的緩急 程度,在所定最短時間內抵達現場。為貫徹此宗旨,兩間新消防局於年內啟用。這 兩間消防局分別設於大嶼山大澳和港島西灣河。位於西貢的消防局則遷往別處。為 應付市民對救護車服務不斷增加的需求,年內更開設3間救護車站。這些新救護車 站分別位於新界的粉嶺和青衣,以及港島西灣河。港九新界目前共有46間消防局、 18個救護車站和5個滅火輪站。

年底時,已入伙或可供入住的消防處職員宿舍單位逾1966個。消防處已選定 5個地盤,計劃增建50個供已婚主任級人員居住的單位及1726個供已婚消防員及 救護員居住的單位。

防火

消防處除負責執行與防火有關的規例外,並勸導和協助各界人士採取一般防火 措施,及減除和清理可能引起火警的危險物品。在教導市民如何防火的工作上,消 防處防火組擔當重任。年內舉辦的多項宣傳運動,加深了市民對防火的認識,引起 各街坊會、鄉事委員會、學校及社團響應,要求舉辦更多防火講座、展覽及示範。 年內,防火組接獲市民的投訴共8323宗,顯示市民對潛伏的火警危險極表關注, 另一方面亦反映了市民對消防處的服務有更深的認識。消防人員會前往各類樓宇視 察 205 883 次,發現可能引起火警危險的物品時,即發出減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九八四年,未能遵照通知書指示將物品移去,因而遭檢控者有2954宗,罰款總額 達 128 萬元。消防處須審核所有新建築物的圖則,規定建築物應有防火設備的規 格,並就有關事項提出意見;年內,該處共審查超過7435份新建築物圖則,消防處 亦負責研究各類與消防有關的事項。

救護車服務

政府的救護車服務由消防處管理。人手方面,各級穿制服人員共 1 681 名,文 職人員 129 名。連同設於消防局內的救護車站,全港共有救護車站18個,救護車 198輛。年內處理的救護召喚共314017宗,載運傷者人數達419420名,平均每24 小時接獲召喚 860宗,與一九八三年的總數比較,增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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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及工場

公共秩序

為求以最佳效率進行滅火及救援,消防處備有消防車、救護車及配有先進滅火 及救援設備的車輛,差不多有700輛,

    一九八四年內,消防處共添置或更換21部不同類型的車輛及裝置,並隨即啟 用。此外,又有3個維修消防車輛及救援裝備的工場,分別位於港島、九龍及新

界。

職員訓練

    除屬特殊通訊級的消防隊目(控制)及女消防隊目(控制)外,所有新入伍人員均 在新界八鄉消防訓練學校接受訓練。訓練課程內容各有不同,為期8至26個星期不 等。消防隊目(控制)及女消防隊目(控制)則在九龍消防控制中心受訓,由訓練學校 的導師負責訓練。年內,共有183名新入伍人員完成初步訓練。

訓練學校亦為高級消防隊長及消防隊長舉辦防火課程,為救護人員舉辦複修課 程,另為政府部門、私人團體及澳門消防隊舉辦基本滅火、船上滅火及使用呼吸器 具等訓練課程。年內約有2073人參加這些課程。消防處的駕駛訓練學校亦為750名 各級人員舉辦駕駛訓練課程。

編制及招募

一九八四年底,消防處穿制服人員的編制為5874名,而文職人員則增至575 名。年內,消防處會數度展開招募運動,共聘得隊長級人員29名,消防員及救護員 295 名。因要求標準甚高,獲取錄者平均只佔全部申請人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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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和旅遊

事入

旅務境

遊和

        本港入境管制的主要目的,是使出入境所造成的人口增加保持在一個可接受的 水平。一九八四年內,從中國來港的合法移民約有27 700 名。過去多年來,大批非 法入境者湧至,對限制人口增長使其維持合理水平的政策,構成極大威脅。一九八 零年九月,非法入境者的人數竟高達每日450人。其後政府推行多項措施,使情況 大為改善,這些措施包括取消「抵壘」政策(該政策容許成功抵港的非法入境者在港 居留 ),立法規定所有15歲以上的居民必須隨身攜帶合法身份證明文件,以及逐步 替市民更換易於用電腦查核紀錄和較難仿製的新身份證。此外,保安隊伍繼續駐守 邊界和香港水域,致力堵截非法入境者。年內在邊境被捕的非法入境者,每日平均 有26人;而在邊境逃脫但隨後被捕的非法入境者,每日有8人。

        年內仍有兒童非法來港。這些兒童大部分都是在極度危險和艱苦的情況下抵港 的。人民入境事務處在年內大部分時間,平均每天接獲2宗非法入境兒童的居留申 請,但在年終的三個月,卻每天收到9宗。由於11歲以下的兒童無須領取身份證, 以致有許多這類非法入境者可長期留在香港而不被發覺,因此兒童非法入境帶來了 不少特殊問題。當局繼續採取行動,撲滅這種危險可惜的勾當,並已將若干名偷渡 集團的不法之徒繩之於法。年底時,情況雖已有所改善,但當局仍將竭盡所能防止 此類活動死灰復燃

        人民入境事務處的工作分兩大類:第一類是出入境管制;第二類是為本港居民 提供旅遊證件及辦理登記手續。這些工作涉及很多方面,包括簽發旅遊證件、簽證 和身份證,處理入籍的申請,以及辦理生死和婚姻註冊手續。此外,該處亦動用不 少人力物力偵查和檢控違反入境法例的人士,以及將非法居民遣返原地。本港的入 境政策旨在限制人口長期增長,入境手續則盡量簡化,方便本港居民、游客和商 人。

入境管制

        出入港境的旅客續有增加,並打破過往的紀錄。一九八四年旅客總數約為 3 370 萬人,與一九八三年的2760萬人比較,增加22.1%。來往香港及中國的旅客 人數,增幅最大,比八三年的1210萬人次,增加510萬人次;其他類的旅客數 字,亦有上升。由於旅客人數增加,人民入境事務處所有出入境管制站年內均異常 忙碌,尤以羅湖出入境管制站的工作為甚,因來往香港及中國的旅客,大多乘搭火 車經過該站。羅湖臨時火車站大廈嚴重擠塞的情況,使旅客及職員均感不便。該大 廈於七月安裝了價值200萬元的空氣調節系統後,情況已大為改善。一幢現代化永 久火車站大廈現正興建中,預料可於一九八七年完成。目前,該處為改善該管制站 的擠塞情況,已延長辦公時間,及安排若干班次的火車乘客在紅磡火車站辦理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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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和旅遊

境手續。七月,第三班港穗「直通火車」開始行走。沙田的出入境管制站啟用後, 旅客可從該處乘渡輪前往梅沙渡假勝地,香港與中國之間又開拓了一條新的聯繫航 線。一條連接兩地的道路及另一個出入境管制站,正在沙頭角施工興建,而文錦渡 亦將增加過境設施。為簡化出入境手續,該處現正研究可否在出入境管制站利用電 腦辦理有關手續。

    中國居民前來香港旅游的安排,進一步予以擴大。除了個人可前來香港探親外, 廣東省及中國其他地方現亦組團來港。一九八四年內,單獨來港的旅客有45900名, 隨團來港的旅客有2萬8千名。此種安排,進行非常順利。

個人證件

    一九八四年內,人民入境事務處所簽發的旅遊證件有120萬份,與一九八三年 的數字比較,稍有增加,其中約75%為前往中國及澳門用的回港證。

    以新式身份證取代所有現行香港身份證的計劃,繼續順利推行。至一九八四年 底,大部分在37歲以下的男子及在30歲以下的女子已換領新身份證。當局所簽發的 新證超過200萬張,預料該計劃可於一九八七年完成。

越南難民

    年內,滯留在香港的越南難民人數,並無多大變動,年初時有12770人,年底 時則有11896人。移居海外的難民,只有3694名,但又有2230名抵港,和553名 在香港出生。雖然整個局面表面上無大改變,年內出現一些令人半喜半憂的新發 展。

    為了阻嚇難民來港,香港政府於一九八二年七月首次施行禁閉式難民營政策。 一九八四年,由於難民不斷乘小艇横渡南中國海抵達香港,而難民移居海外的機會 又逐漸減少,當局逐繼續施行這項政策。一九八零年,移居海外的難民有3萬7千名。 一九八一年有1萬8千名,一九八二年有9千名,一九八三年有4200名,而一九 八四年則有 3694名。根據禁閉營政策,新近到港難民在移居海外前,必須留在這 些難民營內,不許離營出外謀生;外界人士入營探訪亦受到限制。難民為了本身的 安全及利益着想,必須遵守營內的日常規則。

    香港政府將位於新界西部的前虎地軍營改為另一間禁閉營,預期於一九八五年 四月左右啟用,屆時本港將有4間主要禁閉營,可容難民6800名。現時位於喜靈 洲、芝麻灣和歌連臣角的3間禁閉營,繼續住滿難民,年底時營內計有難民 5575 名。

    年內,抵港的越南難民有2 230 名,比一九八三年總數的一半稍多,這數字令 人感到欣慰。自從香港政府施行禁閉營政策後,來港的難民人數不斷下降。此外, 越南政府實行的有次序離境計劃續見擴展,難民能夠移居海外的機會日漸減少,以 及越南政府加強堵截非法離境人士等,都是導致來港難民人數下降的原因。

    年內,只有美國、加拿大和澳洲還繼續收容香港的越南難民。其他國家只收容 那些擬往該國與家人團聚的難民,或在海上由該國船隻救起的難民。因此,一九八 四年留港難民中只有3694名可以移居海外,一九八三年則有4200 名。

    禁閉營由懲教署職員管理,鑑於難民移居海外的人數繼續減少,大批難民仍然 滯留在禁閉營,因而為懲教署帶來不少管理上的困難。在二月農曆新年期間,芝蔴 灣及喜靈洲的禁閉營均發生騷亂事件,起因是南北越難民之間的不和。因此,懲教

入境事務和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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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實施隔離政策,將北越難民安置在喜靈洲,南越難民則安置在芝麻灣。不過,難 民仍為未能移居海外深感不滿。七月二日,喜靈洲的北越難民拒絕進食,以抗議移 居海外的進度過於緩慢。在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的駐港代表調解下,這項歷時4天 的抗議行動,終於在和平氣氛下結束。

        設置禁閉式難民營安置越南難民,繼續加重了香港的經濟負擔,一九八四年的 政府財政開支因而增多8,400萬元。年內,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資助了2千萬元。

在一九八二年七月香港改變難民政策之前來港,而現時仍滯留在港的5895名 難民,則像以往一樣,繼續住在兩個開放式難民營內。開放式難民營的難民不會被 禁閉,他們在營內和營外的行動,亦相當自由。成人可獲准暫時外出工作賺錢,幫 補家計。雖然他們之間仍有人移居海外,但進度十分緩慢。年底時,由香港紅十字 會管理的啟德難民營臨時收容中心還有難民 3388名;由香港天主教福利會管理的 銀禧臨時收容中心則有難民 2483名。滯留在本港開放式難民營內5年以上的越南 難民多達2184名。

旅遊業

年內,旅遊業從313萬2千名來港旅客(較一九八三年增加12.9%)賺取的收 益,約達137億元(較一九八三年增加26.6%)

香港旅遊協會

        香港旅遊協會的職責是發展旅遊業。該會是由政府設立的法定機構,負責協調 旅遊業的活動,並向政府及旅遊業建議發展該業的措施。該協會的管理委員會主席 和成員均由港督委任。香港旅遊協會的經費,部分由遊客直接承擔,亦即由政府從 徵收5%酒店房租稅所得收入中撥付,部分則來自會員的會費,以及協會大多數與 其他機構合辦活動所得的贊助。

        旅遊協會總辦事處設於港島海傍的康樂大廈。專為遊客服務的兩個諮詢處,分 別設於香港國際機場和九龍天星碼頭。諮詢處負有重任,確保遊客能得到有關香港 的最新資料。旅遊協會分析遊客所查詢的事項,並且不斷進行遊客事務調査,以深 入了解遊客的消費方式、需要和興趣。

        香港旅遊協會的海外辦事處,分別設於倫敦、巴黎、羅馬、法蘭克福、紐約、 芝加哥、三藩市、雪梨、東京、大阪和新加坡(詳情載於附錄二)。此外,在東南 亞、日本、西澳洲、美國、巴林、迪拜和孟買等地,則委託以香港為基地的國泰航 空公司代理有關旅遊事務。

        香港旅遊協會的會員有兩類:「旅遊同業」會員及「普通」會員(後者代表零 售商與其他服務行業的機構)。

        香港旅遊協會繼續以吸引消費力較高地區的人士來港旅遊,並爭取遊客延長留 港時間為拓展旅遊業務的政策,從而吸取更多遊客消費。由於外幣對港元升值,遊 客個人平均消費,以港元計算,亦大大增加。旅遊協會在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 坡、泰國、日本、澳洲、英國、美國等地,繼續進行研究工作。研究的結果可幫助 估計這些國家旅遊市場的潛力,亦可了解遊客來港觀光的動機和對遊覽香港的感 受。

        年內,旅遊協會在各重點市場對旅遊同業和消費者展開宣傳攻勢,例如介紹香 港的購物場所、美酒佳餚、夜生活和渡假設施等,標榜香港是個多姿多采的旅遊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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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和旅遊

  地。為了配合一九八四國際龍舟競渡,旅遊協會舉辦一個以「迎合特別興趣的觀光 路線」為題的國際研討會,邀請24間海外旅遊公司參加。旅遊協會舉辦此類研討 會,尙屬首次。此外,旅遊協會向世界各地4760位旅遊同業介紹香港的情況,並 且提供有關香港旅遊業的最新資料。香港亦已成為召開國際會議和商業及專業團體 舉辦獎勵旅遊計劃的理想地點。旅遊協會並為獎勵旅遊計劃的策劃人,在港舉行全 球首次舉辦的國際研討會,邀請主要獎勵計劃的策劃人及本港旅遊業成員參加 九八四年內,逾600個國際會議及獎勵旅遊計劃在香港舉行,帶來的遊客和參加會 議的代表約達10萬人。

    香港旅遊協會的規劃發展部和旅遊拓展部,致力保留和改善現有旅遊勝地和旅 遊設施,以及鼓勵有關人士發展新計劃和新旅遊路線。這樣不但增加香港的吸引 力,使香港成為旅遊勝地,而且亦促使遊客延長留港時間。旅遊協會一方面鼓勵各 界人士在酒店、渡假地點、酒樓餐廳和其他旅遊設施方面投資及發展;另一方面, 又致力推廣各種節日慶典,開發迎合特別興趣的觀光路線,並且介紹中國傳統風俗 文化特色,以招徠遊客。年內開放的兩間新博物館---中區的茶具文物館及西貢的 上窰民俗文物館,為遊客提供兩個好去處。「新界東北遨遊」線,帶領遊客暢遊新界 風景較優美、環境寧靜的地區,是芸芸觀光路線中備受本地旅行社和會員酒店歡 迎的一條。自一九八二年底開辦以來,吸引遊客約達1萬人。

    在尖沙咀東部海舉行的第七屆國際龍舟競渡,盛況空前,參賽隊伍數目再創 紀錄,外隊共14隊,本地83隊。這次龍舟競渡的盛況,由電視台現場轉播,本地及 國際新聞界亦爭相報導。公益慈善賽是這次龍舟賽的壓軸好戲,本地多間銀行及酒 店均派出健兒參賽,為公益金籌得善款54萬元。

    一九八四年內,香港旅遊協會與香港華人風俗促進會合辦中秋提燈會,在中區 舉行。旅遊協會進而舉辦中國文藝表演,每周在太古城中心舉行。

一九八四年,旅遊協會向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和旅遊同業廣泛宣傳,以8國文 字編製宣傳品 500多萬份,分別在本港和海外派發。宣傳品種類繁多,包括旅遊資 料單張、導遊手册、旅遊同業雜誌和陳列物品。

旅遊協會繼續參與舉辦旅遊業人才訓練計劃。年內,舉辦了一個零售業實務訓 練班,另外又舉辦6個旅遊聯絡員訓練課程,其中3個以英語講授,3個以中文講 授。

    香港旅遊業人士繼續致力改善對遊客的服務與禮貌。由香港旅遊協會推行的第 四期禮貌運動及「禮貌熱線電話」服務,經已圓滿結束。設立該熱線電話,是使遊 客可撥電提名嘉獎在港為他們熱心服務、或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士。除向整個旅遊業 作出呼籲外,這項禮貌運動的工作更包括為旅遊從業員舉辦訓練課程,專誠拜訪有 關旅遊機構以推廣禮貌運動,印製禮貌指南及中、英、日文對照的資料咭,供計程 車司機使用,幫助他們為外籍遊客服務,打破語言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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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和輔助部隊

部和三 輔電 隊助

駐港三軍由英軍總司令統領。除就本港防衞事務向港督提供意見外,英軍總司 今亦須向倫敦英國國防參謀總長負責。駐港三軍的主要任務是協助政府執行防衞職 責,維持境內安定,以及鞏固市民對英國承擔責任聲明的信心。

       英國的海陸空三軍,均有部隊駐守香港。年內,長期駐守香港的有5艘皇家海 軍巡邏艦、1艘海軍拖船、1個皇家海軍陸戰隊突擊連、1個英國步兵營、4個啹 喀步兵營、1個啹喀工兵團、1個啹喀信號兵團、1個啹喀運輸兵團、1個配備10部 偵察直升機的陸軍航空隊和1個配備10部韋斯式直升機的皇家空軍中除。

駐軍人數和組織,以及香港所負擔的軍費,均由香港與英國政府雙方訂立的防 衞經費協議所決定。由於香港人口不斷增加,而且人口分佈情況亦有改變,以致原 有駐軍人數已不足應付八十年代本港在保安及維持內部安定方面的需求。港英雙方 邃商議一項新協定,替代一九七六年的協定,將駐軍人數增至目前水平,由一九八 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7年。此外,在有需要及適當時,駐軍可獲得增援。

政府於一九八零年十月撤銷「抵壘」政策,並規定居民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使 非法入境者的人數減少,但三軍人員大部分時間仍須致力於對付企圖從水陸兩路潛 入本港的偷渡客。

       除三軍外,本港還有一支實力雄厚的輔助部隊,由多個志願團體組成,協助政 府及三軍執行任務。

年內,當局加強內部保安行動的訓練。皇家空軍、陸軍、皇家海軍、皇家香港 警察隊以及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的聯合演習,亦促進了保障内部安全行動的效 率。

皇家海軍

駐港皇家海軍以中環添馬艦為基地,經常巡邏香港水域。皇家海軍的5艘巡邏 艦及皇家海軍陸戰隊第三突擊連的海騎式快艇,與皇家香港警察隊緊密合作,阻截 及緝捕來自中國的非法入境者和來自越南的難民,更對走私及其他非法侵犯本港水 域者採取行動。

       海軍司令負責監管範圍達91公里的香港海防區內的活動,並負責派遣皇家海軍 部隊,在南中國海執行搜索及救援工作。在這方面,海軍司令與海事處處長及民航 處處長緊密合作。添馬艦海軍基地設有應付潛水意外的氣壓艙,而皇家海軍有1小 隊會接受水底搜查及拆除爆炸品訓練的潛水員,協助警方打撈毒品及私貨。海軍司 令並管理在新加坡皇家海軍船艦停泊處及燃油庫工作的海軍人員。

年內,皇家海軍艦隻羅富斯號和曙光號,以及皇家輔助艦隊船隻攝政號、艾保 力號和波斯富爵士號會先後訪港。美國、馬來西亞、印度、加拿大和澳洲的戰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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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和輔助部隙

亦會訪問本港海軍基地。駐港皇家海軍的船隻,亦於航海演習時,探訪泰國、菲律 賓、日本、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等地的海港。

在海軍司令指示下,皇家海軍訓練一隊人員,以便於局勢緊張或戰爭時期,統 籌一項控制計劃來保護港內的商船。該隊成員包括皇家後備海軍、美國後備海軍及 加拿大後備武裝部隊的駐港人員,故只需短時間通知便可組成隊伍,執行任務。該 隊與海事處及香港各船務公司均有密切聯絡。

連同增援部隊,海軍現時約有670名人員;此外,還有約70名本地招聘的文職 人員。華籍及英籍海軍人員,一同在巡邏艦上工作。在本地招募的人員約共370名, 分別在海上和岸上服務。他們有些出任海員,有些則負責工程、補給、醫療等工 作。此外,尙有本地招募的商船海員300名,被分派到遠赴世界各地的皇家輔助艦 隊船隻上服務。一直以來,皇家海軍船隻上的洗熨工作多由香港海員擔任。

此外,皇家海軍並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年內,皇家海軍會為香港海事訓練隊及 香港航海學校提供海事訓練,並協助可愛忠實之家、舂坎角慈氏安養院及創興水上 活動中心工作。

駐港皇家海軍計劃購置5艘新型巡邏艦,替代現時漸見殘舊的「頓」級巡邏艦, 有兩艘已於年內十一月抵達本港。這些有「孔雀」之稱的艦隻,是特別為在本港水域 航行而設計,而在巡邏艦設計方面,更有幾項創新之處。

陸軍

陸軍是本港駐軍的主力,由陸軍司令直接指揮。各作戰單位由啹喀野戰部隊司 令代表陸軍司令統領,後勤單位則屬支援部隊,由陸軍輔助部隊司令管轄。

一九八四年內,蘇格蘭衞隊第一營由第二十二兵團第一營接替。英皇愛德華七 世直屬第二啹喀來福槍兵團第一營由女皇直屬第六啹喀來福槍兵團接替。英皇愛德 華七世直屬第二啹喀來福槍兵團第二營,以及愛丁堡公爵直屬第七啹喀來福槍兵團 第一及第二營均全年駐守本港。

多個長期駐守本港的單位提供支援,這些單位計有女皇直屬啹喀工兵團、女皇 直屬啹喀信號兵團、啹喀運輸團、第六六零陸軍航空隊、香港英軍軍需處總部、英 陸軍醫院及皇家電機工程隊第五十香港修理廠。

香港市民支持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及香港陸軍服務團,因而在防衞事務方 面,擔當重要角色。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的成員均為本地招募的兼職軍人,而香 港陸軍服務團的成員雖於本地招募,但均為全職正規軍人,屬英軍編制。香港陸軍 服務團現有華籍官兵1252人,擔任守衞員、軍警、傳譯員、御犬員、駕駛員、厨 子、文員、海員及軍需品管理員的工作。該團給予本港駐軍不少幫助,在阻截非法 入境者的工作方面,擔當重任。

陸軍的主要任務是協助皇家香港警察隊維持境內安定。陸軍亦負責保衞邊界, 近年的主要工作是堵截非法入境活動。各兵營平均每年駐守邊境3個月。邊防軍隊 全年保持高度警覺。邊境的保安措施不斷改善,陸軍的日常工作仍以遏止非法入境 活動為主。

    香港的地方及訓練資源有限,故海外演習對維持駐港陸軍的水準極為重要。年 內駐港陸軍會在澳洲、紐西蘭、斐濟、巴布亞新畿內亞、汶萊、馬來西亞、新加坡 及夏威夷舉行演習。此外,亦會在香港舉辦一項指揮及控制演習,政府、警方及英 軍部隊均有參加。駐港陸軍所接受的個別訓練水準甚高,他們在英國比斯利一九八

三軍和輔助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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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射擊比賽中,與英軍其他陸軍單位一較高下,再次大顯身手。香港軍事服務 團訓練營,首次派隊參賽,結果奪得季軍。

皇家空軍

駐港皇家空軍總部設於新界石崗。皇家空軍第二十八(陸空協作)中隊屬下10部 韋斯式直升機均以石崗機場為基地,並由各工程中隊及行政中隊支援。支援隊伍 包括一個空中交通控制組,該組同時負責為香港國際機場控制範圍以外的上空,提 供諮詢性控制服務。而駐守啟德的皇家空軍機場組則負責監察飛離香港國際機場的 軍事人員及貨物。至於皇家空軍憲兵及保安單位則駐守新蒲崗彩虹軍需處。此外, 並有皇家空軍人員在英軍總部的聯合航空任務控制中心及三軍運輸處擔任工作。

韋斯式直升機每部均可運載14人或1400公斤貨物飛行本港境內,直接支援 陸軍的工作。這些直升機不但是運載部隊、糧食及設備往離島的唯一實用工具,其 速度及多方面的用途,更是保安部隊行動成功的重要因素。

        雖然經陸路越過邊界的非法入境者人數已大為減少,仍有頗多人利用快艇企圖 進入香港。這種非法活動通常在晚間進行,但軍警利用船隻和韋薛斯式直升機聯合 出動,加以堵截。韋薛斯式直升機使用一種6500萬燭光的強力探射燈,將搜索範 圍照明,協助船隻截停快艇及捕捉艇上的非法入境者。此種飛行十分困難,而且駕 駛員須在晚間長時間候命出勤。

        年內,皇家空軍在一般工作日均全日有一部直升機負責搜索及拯救工作,此 外並與皇家香港空軍輔助隊輪流派出一部直升機,隨時候召在本港地區內執行運送 傷病者的任務。在風高物燥的季節,皇家空軍的直升機可以飛往一般消防車無法抵 達的火災現場,協助滅火工作。韋薛斯式直升機將載水1000公斤的桶子懸吊在機 底飛行,用桶內的水撲滅山火。

        第二十八中隊除執行上述各項行動外,還為皇家香港警察隊提供訓練及支援服 務,協助推行若干項服務社會計劃,其中包括將棄於偏僻地方的廢置車輛搬走,將 參加政府資助的渡假計劃的青少年載送到新界的營地,以及給予大部分的香港空童 軍及香港航空青年團的成員享受飛行樂趣的機會。

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

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是一個輕裝備偵察團,由兼職志願人員組成,並有9名 從英軍借調來的正規軍官士官。皇家香港軍團的任務以負責保障本港内部安全 主;此外,還擔任偵察工作,參與防止非法入境行動,並在發生天災時協助其他政 府部門。皇家香港軍團雖由香港政府負責管理及支付經費,但在行動時則由英軍總 司令指揮。

       該軍團年內擴大編制,現有不同國籍及來自不同行業的志願隊員946人,編為 4個偵察中隊、1個本地護衞中隊及1個總部中隊。此外,該軍團在一九八三年開 始招募女隊員,派往協助香港内部保安工作及參與防止非法入境活動,擔任搜索人 員及傳譯員。年內,女隊員的人數已增至52名。該軍團還有1個少年領袖團,由 300名14至17歲的少男組成,他們均須接受青少年活動及領袖才能訓練。領袖團為 配合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舉辦了很多青年活動,其中包括在年內組成一隊樂隊

在各項青年活動中表演。軍團的招募工作如往年一樣,得到熱烈反應,因此挑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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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和輔助部除

標準可以極為嚴格。一九八三年應徵者達1400人。經過為期6個月的訓練後,共 有82名入選者,其中包括31名女性,於一九八四年五月完成訓練。

志願隊員每月須受訓一個周末,另加兩個晚上,此外,又須入營受訓、演習及 參加由軍團統籌的訓練。營訓是訓練的主要項目,於四月及十月舉行,為期8天。 十月營訓的任務,是接替一營正規軍隊執行遏止非法入境的職責。在一九八四年, 有3名受訓軍官獲派往英國新德赫斯特(Sandhurst) 的皇家陸軍軍官學校參加一個為 期兩周的訓練課程,另有9名志願隊員及12名士官則派往英國及西德的其他軍事學 校受訓。

皇家香港空軍輔助隊

皇家香港空軍輔助隊的總部設在香港國際機場,為政府提供多項飛行服務。該 除擁有飛機7架:計有泰坦式雙引擎飛機1架、島民式飛機1架、蘇格蘭航空老虎 狗式訓練機2架及太子雙引擎直升機3架。輔助隊現有永久職員83名及志願人員140 名,包括一個人手配備充足的工程中隊,在緊急時期,可每周工作7日及全日24小 時服務。

輔助隊的直升機人員須日夜候召工作。一九八四年內,該隊共接獲227宗運送 傷病者及救援的緊急召喚,其中部分召喚來自本港的漁船。目前,在本港5千艘漁 船中,有不少已裝有無線電設備,以便在遇事時發出求救信號。輔助隊利用直升機 和定翼飛機,順利完成數宗搜索及救援行動。在乾燥季節,直升機協助灌救在草叢 及林區發生的火警,載水逾600 公噸,前往普通消防車難以到達的地區,灌救山 火。

    皇家香港警察隊及懲教署經常使用直升機作訓練用途及執行任務。輔助隊亦常 以直升機載送工程人員到山嶺進行無線電轉播站保養及修理工作。年內,該隊共接 送政府人員約5500名到偏僻地區公幹,至於接載官式訪港的海外人士在空中鳥瞰 香港全貌的次數,亦大有增加。

該隊的泰坦式及島民式飛機定期進行離岸巡邏,協助堵截非法入境者,並經常 協助地政署進行高空測量、攝影及繪製地圖的工作。至於該隊的老虎狗式訓練機, 則供志願人員及見習航空交通控制員作駕駛飛機訓練之用。

民眾安全服務隊

民眾安全服務隊(簡稱民安隊)是一個須穿著制服及受紀律約束的隊伍,由志願 人員組成。該隊在編制上有成人隊員3671 名及少年團團員2626名。鑑於本港不 少市民逐漸由市區遷往新市鎮,民安隊邃在新界增設成人隊伍及少年團,以應需求。 已成立新單位的地區計有上水、青衣及西貢。

民安隊的職務繁多,範圍廣泛,由支援正規部隊應付天災及緊急事件,至協助 警隊在公眾場合中維持秩序等,目的在減輕本港正規緊急服務組織人員的負擔。特 遣隊是一支可迅速動員的隊伍,隊員均會接受重型搶救技術訓練。成立了特遣隊, 民安隊便可在接獲召喚後,迅速到達本港境內任何地點應付天災及緊急事件。

    該隊每年均派遣兩名志願隊員前往澳洲接受進一步的訓練,以應付災禍及懂得 如何進行大規模拯救行動。一九八三年九月,颱風愛倫襲港,風力威猛,到處為禍, 這種訓練證明十分有用。愛倫過境期間,共有850名民安隊隊員奉召出動,執行多 項緊急任務,包括搶救被困人士,清除道路障礙及在防風庇護站照顧災民等。

三軍和輔助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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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少年團的目的,是培養年齡由12至18歲的青少年,使他們具有公民責任感 和社區意識,並加以訓練,使他們能夠承擔責任和自律,日後成為良好公民。為少 年團團員舉辦的訓練課程包括攀山技術、越野識途、遠途探險、基本機電工程常 識、急救及輕型搶救技術。此外,亦為團員開設保護郊野、基本滅火技術、控制羣 眾及道路安全等課程,使他們具備所需知識,從事各項社區服務。同時,該隊亦鼓 勵少年團團員參加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一九八四年內,考取金章的團員共有7 名。

醫療輔助隊

        醫療輔助隊是一個志願醫療服務組織,隊員均會接受訓練,為市民提供十分重 要的服務,特別是協助處理緊急事件。該隊現有志願成員約5800名,其中1200名 為具專業資格的醫療、護理、藥劑學或醫院行政人員,其餘隊員則來自各行各業, 但均會受充分訓練,精通急救、護理、救護車工作及處理傷者的常識。

        醫療輔助隊於一九五零年成立,其主要任務是在緊急事件中支援醫療及衞生方 面的服務及支援消防處的救護車服務。此外,該隊亦提供多項服務,例如在重要的 公眾場合中提供急救服務,在周日及公眾假期協助全職的救護人員工作,在美沙酮 治療中心及郊野公園急救站值勤,在難民營設立醫療中心,以及在夏季到各公眾海 灘及泳池加強拯溺服務。該隊並派遣獨木舟拯溺員及滑浪救生員到數個海灘當值。 該隊的永久編制人員繼續為政府人員,特別是紀律部隊人員,舉辦急救訓練課程。 幾乎所有港九市區、新市鎮及有人聚居的離島,均設有醫療輔助隊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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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潘巾舖

葉麗

     中英雙方舉行多次有關香港前途的會談,是一九八四年內本港新聞傳播媒介至 為關注的大事。眾多的新聞機構,包括報館、電台及電視台,都爭相向本港市民詳 細報導一切與北京保密會談有關的消息。會談終於順利結束,中英雙方並於一九八 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草簽協議草案。在多輪會談中,本港記者及攝影人員經常僕僕風 塵,往返京港兩地之間。有些大眾傳播機構成員更專程遠赴倫敦,將英國上下議院 辯論香港前途的實況,向本港市民報導。

     年內,新聞媒介亦詳細報導本港市民對香港前途的看法,包括個人、團體和機 構所發表的意見。此外,立法局和市政局所舉行的辯論,傳播媒介亦有詳盡報導。 至於前往北京與中國政要作私人會談的多個本港團體在回港後所發表的談話,各新 聞機構亦一一加以報導。

     此外,政府於七月發表有關代議政制在香港進一步發展的綠皮書,是年內本港 新聞媒介非常關注的另一事項。

     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在香港所佔地位之重要,是世界其他地區鮮見的。通訊及 大眾傳播事業發達,顯然與香港的地理環境有絕大關係。一直以來,香港是遠東的 貿易樞紐,近年更發展為製造業及金融中心。為適應各種業務所需,本港致力發展 先進的國際通訊技術。

     香港利用人造衛星及最新電訊設備,目的在配合國際需求。除有助本港的商業 發展外,這些通訊設備更吸引世界各地不少新聞機構紛紛派代表駐港。香港雖為彈 丸之地,但大眾傳播事業極為蓬勃,業務範圍甚廣,其他面積相若的地區,均望塵 莫及。一些國際通訊社和報章,以及海外電視公司,為利便推廣業務起見,均在港 設立分社或辦事處。各種在香港印行的亞洲區書刊,業務非常興旺,反映香港已成 為工商業人才薈萃之地。

     香港的新聞及大眾傳播事業發展蓬勃,除每日印行多份報章外,並有各類周刊 雜誌;此外,本港更有兩間商營電視公司、一間政府電台、一間商業電台及一間英 軍廣播電台。本港報章評論尖銳,直言無諱,享有言論自由,只有用辭誹謗及含色 情成分的報導才會受法例管制。本港社會文化水平頗高,港人不僅勤奮,求知慾亦 強,新聞傳播媒介有效而迅速地為本港市民報導消息。

     新聞傳播媒介另一項重要責任,是報導天氣消息,使市民能採取預防措施,應 付天氣的驟變。每當颱風逼近本港或暴風雨來臨前,新聞傳播媒介除勸告市民提高 警覺外,還報導天氣情況及提供有關各種預防措施的資料。

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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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情況下,本港資訊事業近年有顯著的發展及革新,實在不足為奇。為配 合這方面的發展,政府自行製作或參與製作的電視及電台公共事務節目數目日多, 新聞服務的範圍亦日益擴大。

報業

香港新聞事業蓬勃,享有言論自由,目前有報章66種,期刊雜誌473種,讀者 眾多。香港的報紙包括每日印行的中文報紙44家,英文報紙2家,每周出版六天的 英文報紙2家,每周出版五天的英文報紙3家及中英對照報紙1家。此外,若干個 本港通訊社的內部通訊亦註冊為報紙,其中有用中、英文印行,也有用日文印行 年內,一份小型英文報章「星報」及其姊妹報「中文星報」停刊。前者創辦於一九六五 年,後者創辦於一九六九年。接近年底時,另有兩家每日印行的中文報紙,「工商 日報」及其姊妹報「工商晚報」,相繼停刊。工商日報創辦於一九二五年,而工商 晚報則創辦於一九三零年。

每日在本港出版的中文報紙,除有37家以報導本港及世界新聞為主外,其他全 部專門報導娛樂新聞,刊載影視界的消息。本港較大規模的報刊,分銷範圍遠及海 外的華人社會,有些並在香港以外地區,特別是英國及美國等地,印行外地版。在 英文報刊中,還有在本港印行的國際報刊,包括亞洲華爾街日報及國際先驅論壇報。

不少報章、雜誌、通訊社及電子通訊媒介都以香港為東南亞業務基地。國際通 訊社在港設分處的計有美聯社、路透社、合眾社和法新社。此外,新聞周刊及時代 周刊亦有在香港刊印的版本。亞洲周刊及遠東經濟評論等亞洲區雜誌亦以本港為出 版總部。

本港有數個特為新聞從業員而設的組織。中英文報章可加入香港報業公會,凡 影響其會員利益的事件,該會均有權處理。香港記者協會致力於為記者爭取較佳訓 練、薪酬及服務條件,以提高專業水準,遇會員與僱主發生糾紛時亦給予指導。香 港外國記者會除為會員提供多項社交設施外,並舉辦各類專業活動,包括新聞業會 議、新聞資料簡介及放映電影。香港記者俱樂部則是記者聚會的好地方。

年內,當局會大力推行多項計劃,加強及改善新聞從業員的訓練,職業訓練局 轄下的新聞業訓練委員會在這方面負起了重要任務。新聞業訓練委員會在一九八四 年獲職業訓練局撥款13萬6千元,得以為新聞從業員舉辦在職訓練課程。年內舉辦 的課程有6個,其中1個還設有研習班及專題研討會,由兩位海外到來的專家主 持,吸引了 181人參加。此外,新聞業訓練委員會又發表一份大眾傳播業人力廣泛 調查報告的結果。

廣播電台

本港共有10個廣播電台,其中香港電台佔用5個,商業電台佔用3個,另外兩 個則由英軍廣播電台使用。

香港電台以公款經營,按照當局的政策方針,該台必須在新聞、教育、娛樂三 方面向香港市民提供取材客觀、份量均衡的廣播與電視節目。該台的宗旨是為社會 人士的最大利益而服務,製作新聞及公共事務節目,力求持論公正,內容均衡,正 確地反映政府和市民的意見。廣播處長是統籌該台一切事務的首長。

香港電台中英文台現時每周共廣播700小時,兩台均設有24小時廣播服務。根 據最近一項獨立調查,電台聽眾總人數佔全港9歲及以上人口的85%。香港電台屬 下5個台已發展成各具特色的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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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和大眾傳播事爨

目前中文第一台,於上午6時至晚上11時,每半小時播放新聞簡報一次,在通 廣播時間則每小時播出一次。該台並提供財經報導,日間每小時播放一次,另在 繁忙時間提供交通消息報導。年內,對於本港的重要政治新聞及社會大事,該台都 有詳盡的報導。

    第二台已成為以年青人為主要對象的電台,着重播放流行音樂,但現已推出更 多雜誌式節目。為吸引更多聽眾,年內該台亦加強早晨及晚間的雜誌式節目。該台 以生動有趣的方式主持節目,為社會服務,並協助推動多項重要宣傳運動,例如撲 滅罪行、反吸毒、道路安全及反吸煙運動等。為喚起更多市民參與一九八五年的區 議會選舉,該台年內會舉辦一項大規模全港歌唱比賽。

第三台已成為諳英語聽眾收聽新聞及其他消息的電台。該台兩項令人注目的 「創舉」確定了「現場直播」的價值。第一項「創舉」是報導英國下議院就香港前 途問題的辯論;另一項則是報導上議院的辯論,而前任港督麥理浩勛爵亦有參與此 次辯論。隨着經常採用外國及本地錄音的故事、喜劇及問答遊戲節目,第三台的節 目內容亦已加強。

    第四台繼續發展,成為古典音樂和藝術節目的電台。一九八四年,該台用中英 語介紹的節目佔全部節目的60%。為支持本港樂壇及音樂家,該台於六月間宣佈主 辦「香港傑出青年弦樂家大賽」,此項比賽獲得本港一間大規模銀行的贊助。

    第五台每日由下午五時至凌晨二時三十分轉播英國廣播電台的節目,其餘時間 則用超短波調頻播放粵劇、地方戲曲、普通話及潮語節目。年內,該台並加強教育 及文化節目的內容。

商業電台共有兩個以粵語廣播的中文台和一個英文台,主要以調幅波段播放節 目。兩個中文台則以超短波調頻向新界沙田、上水、大埔、粉嶺及港島北部聯播節 目。此外,兩個中文台全日24小時廣播,英文台則每日廣播19小時。該台於八月二 十六日慶祝廣播二十五周年,並推出特備節目。

    商業電台對時事日益關注,加強中英文新聞部人手,詳細報導中英雙方有關香 港前途的會談。

    年內,該台更製作表演節目,支持區議會、市政局及禁毒常務委員會的活動, 並呼籲保持香港清潔。此外,又積極支持各慈善福利機構,再度為公益事業籌得不 少善款。

年內,該台首次獲選為亞太區廣播協會行政事會的成員。商業一台且會參加 由亞太區廣播協會和歐洲廣播協會舉辦的兒童故事創作比賽。

    香港英軍廣播電台隸屬軍部影音機構的電台組。該機構由英國國防部贊助,服 務範圍遍及全球,為英軍製作娛樂節目、資料及訓練影片、短片錄影帶、電台及電 視節目等。香港英軍廣播電台設有兩個台,專為駐港英軍及啹喀部隊服務。該電台 尼泊爾組每周播放節目超過76小時,內容專為尼泊爾兵團而設,透過音樂、新聞、 特別節目、戲劇及教育節目,使兵團與家鄉保持聯繫。該電台英語組每周廣播超過 130 小時,主要目的是使駐港英軍部隊與家鄉保持聯繫。因此,該台經常使用與倫 敦英國廣播電台「一般新聞組」之間的專用電報直通電路,正如英國本土新聞機構 及英國廣播電台的地區電台一樣。

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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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看電視仍為香港市民的主要消閒活動,超過94%的家庭擁有一部或多部電視 機。享有經營電視台專利權的兩家商辦無綫電視台,即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及亞 洲電視有限公司,平均每周共播映495 小時的節目。兩家電視台均各自設有中英文 台,為市民服務。差不多全部節目都用彩色播映,採用標準超高頻率(UHF)625線 路PAL彩色系統。兩家電視台均設有規模龐大及設備良好的錄影室和辦公大厦。

        本港電視台須根據電視條例的規定持牌經營,該條例由電視監督執行,而影視 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則負責監管電視台牌照事宜,頒佈持牌人在節目、廣告及技 術等方面應遵守的準則,並予以執行。電視諮詢委員會則就其履行該等職責提供意 見。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的其中一項主要職責,就是不斷監察兩家電視台的表 現,確保兩台履行發牌條件,遵守管制條文。

        由於兩間電視公司競爭劇烈,轄下4個台的節目不但質素有所提高,節目的類 型亦變得更多姿多采。有若干個本地製作節目更榮獲國際獎項。年內,兩間電視公 司同時探索嶄新的節目路線,包括以高水準製作介紹中國傳統文化的旅遊專輯及紀 錄片、音樂節目、以青少年為題的寫實劇集、警匪劇、以超自然事物為題的節目、 輕鬆的都市劇、加複雜特技效果的武俠劇以及有立體效果的節目。以中文台來說, 本地製作的時裝劇集和古裝武俠長篇劇集,仍是黃金時間最受歡迎的節目。

        年內,以下各類節目均有增加:增進知識及富教育意義的節目、時事節目、婦 女及兒童節目,以及體育節目。其中一家電視台更轉播一九八四年奧運會,播映時間 超過 200 小時。年內推出的新節目,並包括介紹中國語源及箴言的教育短片。此 外,為方便失聰人士,兩家商辦電視台仍有播映由香港電台電視部每周特別製作的

「時事摘錄」,該節目及每日播出5分鐘的新聞簡報,均配上字幕。

        自一九八二年以來,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分別在本港18區委出電視觀眾諮詢 小組。該計劃是由各政務處協助展開,現時小組的人數已增至500人。影視及娛樂 事務管理處可藉此不斷吸取本港各階層人士對電視節目及廣告的意見。為使電視及 娛樂事務管理處及電視諮詢委員會與這些小組有更密切的聯繫,當局更自一九八三 年起成立分區電視諮詢小組委員會,分別代表港島區、九龍區和新界區,其成員則 來自上述各個觀眾諮詢小組

        一九八四年二月,港督會同行政局委出廣播事業檢討委員會,就以下兩方面作 全面的檢討:本港的電視及電台廣播,以及兩家電視台於一九八八年其牌照到期之 後,市民對廣播業的長遠需求。該委員會檢討的範圍包括本港市民對廣播業的需 求、政府擔當的角式、商辦電視及電台、對廣告的管制、處理投訴、對廣播業的審 查及管制標準、廣播業的技術發展,以及廣播業牌照的招標程序。該委員會將於一九 八五年年中將其建議呈交港督會同行政局考慮。

        香港電台電視部每周製作超過13小時的公共事務節目,經由兩家商辦電視台播 映,其節目包括深受觀眾讚賞的「執法者」及「香港香港」。「鏗鏘集」及「警訊」 已分別播映達8年及9年,兩者仍名列最受歡迎節目榜上。

        按照當局的政策方針,香港電台製作的節目須在政府與民眾之間建立溝通的橋 樑,促進公民責任感,加強公民意識,節目並應兼顧少數人士的興趣,寓教育於娛 樂及報導新聞。該台製作節目內容基本上分5類:時事、戲劇、新聞報導及為社會 服務、綜合表演及遊戲節目,以及青少年和兒童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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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訊和大眾傳播事糵

一般來說,香港電台電視部製作的節目都深受觀眾歡迎,其中更有高水準之 作,榮獲國際獎項。年內,該台製作一套長篇劇集,反映香港自四十年代以來所經 歷的社會變遷。

電視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娛樂,但在本港的教育事務方面,亦擔任重要的角色。 政府教育電視組亦利用商辦電視台的播映設備,在學校上課期間每日播映教育電視 節目8小時,收看的中小學生有60萬人。節目內容由教育署專業人員策劃及撰寫, 他們並向學校提供有關的課文及習作。節目全部以彩色攝製,採用動畫、戲劇及紀 錄片形式製作,由香港電台電視部負責。

政府新聞處

政府新聞處是政府與傳播媒介之間的橋樑,透過這些媒介,政府與市民的意見 得以互相溝通。一九八四年內,特別是在接近九月二十六日北京協議草案草簽前的 幾個月,傳播媒介和市民大眾對香港前途問題都非常關注;新聞處的工作,自然以 這個題目為重心。該處新聞科及公共關係科首當其衝,工作益加繁重,並須改組以 應付需求。

新聞科負責提供新聞服務,利用電傳打字機和傳眞通訊網,與各大報章、電台、 電視台及通訊社直接聯繫。傳眞通訊系統可以將圖片及新聞稿送達各傳播機構;而 傳眞通訊系統在傳達中文信息方面,尤其重要。香港政府海外辦事處利用專用電訊 及國際傳眞通訊系統,可以在第一時間接收信息,並直接將信息傳達政府新聞處, 再透過該處,將消息送達其他政府部門。該處新聞科又為傳播界提供24小時諮詢服 務,每月處理詢問逾2萬次之多。

遇有颱風之類的緊急事件,新聞科新聞編發室即成為通訊中心,主要透過電台 與電視,向市民發表最新消息。除新聞編發室總動員及動用所有設備應付緊急事件 外,該處其他職員亦分別在各政府部門的重要崗位當值,分秒必爭地傳達最新消 息。

公共關係科設有傳播媒介研究組、外調組和海外公共關係組。傳播媒介研究組 使政府充分知悉經由傳播媒介發表的民意。該組每日出版1份英文「新聞摘要」 撮譯各大中文報章的新聞和社論;此外,並出版「電視電台新聞摘要」,攝錄電視 台及電台製作的新聞報告及公共事務節目。該組又每周出版1份英文「意見」周刊, 綜合報導周內中文報章社評內容;並且出版1份刊物「每周雜誌評論」周刊,以及 就政府所關注的問題編寫特別報告。年內,該組繼續特別留意傳播媒介對有關香港 前途的評論。

外調組負責統籌23個設於各政府部門及1個設於布政司署的新聞及公共關係小 組。這24個小組負責發出新聞稿、安排記者招待會及現場訪問,並答覆傳播界查詢 有關部門工作及目標的問題。這些小組責任重大,他們履行上述任務,向傳播界發 報消息及改善其部門與市民的關係。外調組負責出版1份「香港新聞文摘」中文 半月刊,使僑居海外的香港華人,與本港保持密切聯繫。

海外公共關係組則負責統籌政府在海外的宣傳工作;撰寫特稿及新聞摘要,分 發各電台及電視台。訪港記者索取資料及要求訪問政府人員時,更予以協助。該組 人員並且與駐港通訊社及外國記者緊密合作。一九八四年內,該組會對420名海外 記者及 140 名其他訪港人士,予以協助,並發出特稿60份、電台播音聲帶40卷及電 視播映短片80卷。

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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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的創作、出版及宣傳工作,均由宣傳科處理;範圍包括攝影及電影 製作,管理1間藏量豐富的圖片資料室,安排展覽,設計與出版書籍、傳單和海 報,設計與刊登所有政府廣告,以及為政府新聞處職員舉辦在職訓練課程。

政府新聞處編印多種刊物,由各種傳單、香港便覽,以至現已成為本港最暢銷 精裝書刊的「香港年報」及其他彩色印刷書籍。但一九八四年需求量最大的刊物, 要推載有關於香港前途協議草案的白皮書,最初10天內共派發了超過2百萬份。一 九八四年售出的政府刊物總值超逾1,870萬元,一九八三年則為1,740萬元,增幅 達7.5%。宣傳並負責策劃及推行所有政府宣傳運動。一九八四年內,宣傳科除 繼續推行反吸毒、撲滅罪行、工業安全、道路安全、防火、氣體安全及換領新身份 證等主要運動外,還舉辦兩項新的宣傳運動,其中之一是呼籲市民參與區議會選民 登記,另外一項是闡釋新實施的道路交通法例。此外,宣傳科並負責推行約30個規 模較小的宣傳運動,例如郊野公園、警員招募及戶外運動安全等。為了加強宣傳效 果,宣傳科更舉辦多項現場表演、歡樂蓬車及電影放映會,藉此進行全港性及地區 性的推廣活動。

設於倫敦的香港政府駐英辦事處新聞及公共事務科,與本港政府新聞處緊密合 作,為英國傳播界提供有關本港動態及發展的資料,並為當地市民提供這方面的諮 詢服務。年內,當地市民對本港事態的興趣大增,傳播界及市民提出的諮詢亦因而 增加不少。

該處新聞及公共事務科的新聞組,負責密切注意英國國會會議結果及傳播媒介 對本港時事的評論,每日將消息經專用電訊及傳眞通訊系統送達港府。同時,又出 版一份名為「香港」(Dateline Hong Kong)的雙周刊,分發給各個與本港有密切關 係的團體和個別人士。該處的公共關係組舉辦「香港之夜」,安排在倫敦市政廳、加 的夫大會堂、紐卡斯爾文娛中心及格拉斯哥某大酒店演出,每場約招待500名嘉賓; 觀眾可以欣賞一套全新製作的組合銀幕幻燈片,更荷蒙市政局派出香港舞蹈團表演 節目及香港中樂團表演器樂獨奏,極視聽之娛。公共關係組又安排精英舞蹈團訪 英,參加在比靈咸市、斯茂市及美史頓市舉行的國際民俗藝術節;此外又協助其他 訪英團體,包括參加史篤曼維爾第七屆世界輪椅大賽(傷殘奧運會)的香港代表隊。

香港政府駐紐約辦事處及駐布魯塞爾辦事處亦與駐英辦事處有共通之處,忙於 為傳播界提供有關香港前途的資料

新聞專務政策

民政司全權負責訂定政府與傳播媒介關係的政策,主要目的在使傳播界知悉政 府的政策與觀點、即將發生的事件以及建議中的法例,是政府與市民溝通的重要橋 樑。在這方面,其屬下民政科負責統籌政府新聞處和香港電台的工作,以及影視及 娛樂事務管理處的多項事務。除制定一切有關傳播及新聞事務的政策外,民政司還 就發表政策的方式及公共關係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電影業

         一九八四年底,全港電影院共有95間,一九八三年底則有90間。有關數字顯 示,電影院的數目在過去幾年一直增多;但新建成的電影院,規模較小,而且大多 位於居住人口急劇增加的新界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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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和大眾傳播事糵

全年電影院觀眾達6100萬人次,與一九八三年的數字相同。以全港人口作比 較,這龐大數字足以證明電影仍是市民喜愛的消遣,僅次於電視。年內,大部分電 影院提高票價,增幅與一九八三年一樣,約為18%。

一九八四年,港製電影有109部(其中5部是與外國合作攝製的電影),八三 年則有 118 部。外國影片仍受歡迎,但大多數觀眾對質素高的港產片依然捧場。年 內,最賣座影片計有:「最佳拍檔--女皇密令」(票房收入2,920萬元)、「少林 小子」(票房收入2,220萬元)、「全家福」(票房收入2,210萬元)及「快餐車 」(票 房收入2,140萬元)。一九八四年港產影片,仍以粵語片居多,國語片較少。雖然 一九八四年仍是動作片和喜劇片的天下,但一些描寫本港問題的影片,亦頗賣座。

擬在本港公映的影片,必須先呈交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轄下電影檢查員小組 審查。審查標準以調查所得的民意為依歸,另有一組市民,為數90人,向電影檢查 員表達民意。年內,送檢影片有728部(擬於電影會及文化機構放映而送檢的影片 亦包括在內),其中525部不用刪剪而獲准公映,191部須刪剪方准公映,被禁映 的則有12部,在電視上放映的影片不計算在內。

印刷與出版

近年來,香港印刷事業在國際間的地位日漸重要。一九八四年內,這行業不斷 擴展。本港有印刷公司逾3千間,僱員超過3萬人,出版機構逾200個。

本港的電子業不僅為較先進的印刷廠提供電子器材,同時亦為樂意採用資料及 文字處理系統從事編輯工作和存貨管理的出版商提供設備。本港現有100多間公司 出售和推銷資料及文字處理設備,可供選擇的電子系統有200餘種。

本港的印刷服務水準高,取價合理,故能招徠大量海外訂單,包括承印書籍、 廣告物料、公司年報及產品目錄。若干海外機構更在港設立辦事處或地區總部,出 版多種供本銷或外銷的刊物。

出口的書籍及小册子,大部分輸往英國、澳洲及美國。香港並無造紙工業,所 用紙張全部由外地輸入。

郵政服務

雖然本港的郵件數量,過去十年來,平均每年增加超過8%,增幅可算相當 大,但本港的郵政服務依然快捷可靠。在香港大部分地區,平時每天派信兩次。郵 政署的服務宗旨,是在市民投寄郵件後1個工作日內,將大部分本地郵件派出,並 在24小時內發送航空郵件往外地。如航空郵件在郵政總局、尖沙咀郵局、九龍中央 郵局及國際郵件中心等4間主要郵局投寄,則郵件會在同一日發送往外地,惟當日 必須有班機離港,郵政署方可達到這個目標。

    一九八四年內,郵政署共處理5億1900萬件函件和包裹,即平均每天處理142 萬件,與一九八三年比較,增加了8.7%。年内,寄往外地的航空信件約為3045 公 噸,航空包裹則約為3487公噸,與一九八三年比較,合計增加了16.3%。

    特快專遞服務迅速擴展,現可達27個國家的超過300個城市,其中包括台灣 及澳門。該等國家為澳洲、巴林、比利時、巴西、加拿大、中國、法國、愛爾蘭、 日本、科威特、盧森堡、馬來西亞、荷蘭、卡塔爾、新加坡、南非、南韓、瑞典、 瑞士、泰國、英國、美國及西德。特快專遞郵件的服務標準為第二日派遞。特快專

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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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服務自於一九七三年開辦以來,郵件量大有增加。年內處理的郵件總數為791185 件,較一九八三年增加42.5%.

        本港至英國的電訊專遞服務始於一九八二年,服務範圍現已擴展至澳洲、比利 時、法國、澳門、馬來西亞、荷蘭、卡塔爾、南韓、瑞典、美國及西德。該項專遞 服務可把文件、手稿、繪圖及私人信息製成清晰的黑白複製本作高速傳眞發送,數 小時之內即會送達海外目的地。傳送的文件,最大限爲A4尺碼(210毫米×297毫 米)。自一九八三年八月起,香港與英國之間的電訊專遞服務予以擴展,兼辦傳送 賀辭的特別服務。一九八四年三月,郵政署又作出安排,接受由顧客辦公室的設備 直接發送往郵政總局電訊專遞終端機的文件傳真本,然後再發送往海外。

        郵政署於九月推出新設計的A4尺碼航空郵簡。郵簡上的一元郵票,以新設計 描繪一條龍,郵簡並以淺藍色雲層作為背景,相當美觀。

        沙田郵局、西貢郵局及荃灣鹹田街郵局年內已遷往較大的辦事處,以應付有關 地區日益增加的郵政需求。年內,本港增設郵局5間,使全港郵局的總數增至99 間。

        隨着市民對本港郵票興趣日增,郵政署於一九八四年發行4套與本港歷史、傳 統及現代生活有關的特別郵票。第一套發行的郵票在三月面世,共有4款,以香港 航空事業的發展過程為主題。香港郵政署在發行這套特別郵票的同時,首次歷史性 發行4款顯示郵票經放大後式樣的原圖咭。繼發行航空事業郵票後,郵政署又於六 月發行一套以「香港地圖」為主題的特別郵票,分別印上於不同年份繪畫的4幅舊 地圖。九月發行的另一套郵票,則以中秋節為主題,共有4款。十一月發行的4款 特別郵票,是紀念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成立一百周年,同時發行的,還有包括4款 郵票的小全張。香港人對集郵興趣濃厚,集郵業務因此蓬勃發展;郵政署於年內委 任一位集郵顧問,目的在使香港郵票在海外更受歡迎,銷路更廣。

電訊服務

        香港是亞洲的主要金融中心和工商業中心,因此香港境內及與海外的電訊服務 必須迅捷可靠。電訊服務由本地兩間專利公司提供,即香港電話有限公司及香港大 東電報局。

        郵政署署長兼任本港電訊管理局局長,負責執行電訊條例及電話條例,監管一 切電訊服務機構的設立和經營。有關各類公共電訊服務的提供和經營,以及電台 和電視廣播的技術問題,皆由郵政署署長向政府提供意見。

        郵政署負責管理無線電頻譜,確保其運用恰當。該署根據電訊條例,簽發執照 給在香港境內使用各類無線電通訊設備的人士,並且經常監察無線電頻帶,以偵察 香港境內和四周是否有非法傳遞信息和無線電干擾等情形。此外並主持考試,按照 國際無線電規例的規定,頒發證書予專攻無線電話或無線電報服務的無線電從業 員。該署檢查船隻的無線電台,以確保符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規定。

        凡有政府部門安裝通訊儀器,郵政署均提供意見及代為策劃。該署並統籌和管 制所有無線電通訊站的使用。一九八四年內設計的無線電通訊網計有:為水務署在 新界裝設作遙測和電話通訊用的微波無線電通訊網,並為香港海關裝設流動無線電 通訊網。一九八四年內設計的有線通訊網包括:為皇家香港警務處和醫務衛生署裝 設綜合通訊服務系統,及為政務總署、勞工處和新聞處裝設若干數據通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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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和大眾傳播事爨

香港的基本公共電訊服務,即電話、專用電訊及電報等,由兩間專利公司經 營。顧客辦公室終端設備,則並非獨家供應,但每類設備均須獲得「接駁批准」。 其他電訊服務,只要獲電訊條例特許,即可以互相競爭方式經營。

本港的電話服務,由香港電話有限公司經營。本港共有超過200萬具電話及超 過 160 萬條電話線,即每100人中有電話約38具

香港的國際電話服務,由香港電話有限公司及香港大東電報局聯營。除可由接 線生替用戶接駁長途電話至世界各地外,國際直通電話服務已擴展至超過100個海

外地區。

根據電訊條例獲發給專利牌照的香港大東電報局,提供國際電訊服務,包括公 眾電報、專用電訊、電話、發送和接收電視節目、租用線路、船隻與陸上通訊及飛 機與地面通訊。該局並經營本地專用電訊及電報服務。此外又利用陸上和海底電 纜、無線電系統及與印度洋和太平洋衞星聯繫的赤柱地面站衞星線路,提供國際性 設施。

除了由兩間專利公司提供的基本服務外,另有若干電訊服務由獲電訊管理局局 長發給適當非專利牌照的私人公司經營。無線電傳呼、流動無線電話、數據/傳興 發送、文本傳真及電子郵遞等服務均由若干機構以競爭方式經營。無線電傳呼服務 深受歡迎,現時使用的傳呼機約有17萬部,不過其中很多只可用於有限地區,例如 一間醫院或酒店。

一九八四年內共發出3份公眾非專利電訊服務牌照,以便在香港境內為車輛、 船隻及手提機提供與經營公眾流動無線電話服務。附屬香港電話有限公司的通訊服 務有限公司,於一月開始服務,而另外兩間持牌公司,即華訊電訊系統(香港)有限 公司及和記無線電話有限公司,則於年內稍後時間開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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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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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港是個商業社會,生活節奏快速,但許多宗教信仰和風俗仍然深入民間,影 響本港居民日常生活。本港有17天法定假期,其中12天與宗教信仰有關。

香港的教徒以信奉佛教和道教者居多。雖然法定假期中有7天是與華人重要節 日有關,但善信參神禮佛之風,全年無間。遇上其他節日及農曆每月朔望,參神之 風尤盛。

        佛教和道教信徒雖多,信奉其他宗教的人士也不少,大家都能和平共處。世界 各大宗教,在港亦不乏活躍的信眾。自香港開埠以來,基督教堂、清真寺、印度教 和錫克教廟宇紛紛在港設立,此外,更有猶太教堂一所,各教信徒均可各自奉行本 身的信仰。

佛教和道教

        全港共有佛寺道觀逾360間,有些廟宇年代久遠,廟內且有無價古物;有些則 是新近建成,建築設計仍然依照中國傳統。根據華人廟宇條例的規定,本港所有廟 宇均須註冊。華人廟宇委員會則負責管理及維修這些廟宇。該會會引用華人廟宇條 例,使多個進行龐大重建計劃地區附近的小型廟宇,得以保存。本港大部分佛寺道 觀都開放,供居民入內參拜。

        通常每所廟宇只供奉一位或兩位神明,但廟宇設置多個神像,亦屢見不鮮。此 外,道觀擺設佛像,佛寺安放道教神明,也是常見的事。雖然佛教和道教基本上是 兩個不同的宗教,但由於兩敎的參神禮節均承襲傳統儀式,所以信眾往往把佛道視 作一家。

        本港差不多每一個家庭都安放祖先靈位。受人供奉的神明,不下數百,無數商 店均裝設神龕,供奉其中一兩位。由於宗教儀節可以在家裏進行,許多人只在節日 及其他特別日子才到廟宇去,例如,遇有添丁、嫁娶,或者為了追悼亡者,便會到 廟裏舉行傳統儀式;每月朔望,亦會循例入廟進香。

        由於香港居民的生計一向倚賴海洋,最初靠捕魚為生,其後靠海路發展對外貿 易,因此,香火最盛的神明多與海洋和氣候有關。天后娘娘是保祐漁民和海員的神 靈,據說信眾多達25萬。全港的天后廟不下24間,其中以大廟灣佛堂門的一間,最 負盛名。多間天后廟原築於瀕海地帶,由於沿岸塡海,現已離岸甚遠。

        其他常受人膜拜的神明有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武功蓋世而義薄雲天的關帝、 長洲守護神北帝、司天氣的南海之神洪聖,以及備受尊崇的道教神明黃大仙。黃大 仙廟香火鼎盛,全廟依照中國傳統建築形式建成,附近建有一個公共屋邨。位於荷 李活道的文武廟供奉文武二帝(即文昌帝及關聖帝君),由東華三院管理,亦是香火 鼎盛,遠近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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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風俗

除滿足本港人士的精神需要外,道教和佛教團體並協助解決本港福利、教育和 醫療需要,直接提供服務,或捐款給慈善機關。此外,許多廟宇捐款箱所籌集的金 錢,亦是供作此等用途。

寺院、庵堂和道觀是清修靜地,位於沙田和荃灣的佛寺或道觀,由於容易到 達,更能吸引市區居民前往。但最著名的寺院多位於新界較偏僻地區,其中大嶼山 佛教寶蓮寺,每逢周末假日,遊人絡繹不絕。設於沙田附近道風山的基督教中國宗 教文化研究社,多年來一直向佛教人士宣揚基督教義。

    市區的佛堂、精舍(拜佛和修養心性地方)以及道院(道教信眾參拜場所),正好 照顧城市居民心靈的需要。各佛教道教團體亦在這些地方舉行集會,弘揚教義。

新界仍保留傳統的宗族組織,影響新界村民的生活甚深。許多鄉村仍有同堂, 供奉祖先靈位,這些祠堂更成為村民舉行宗教儀式及其他活動的中心。敬鬼神的風 氣,隨處可見,村民若認為神靈寄附某山石樹木,便會就地設神龕或擺設香燭,膜 拜一番。這種習俗,在客家及潮籍村民中,尤為普遍。

    農曆有五大節日,均為法定公眾假期。農曆新年是一年之中第一個最隆重的節 日,親友互相賀年送禮,派發紅封包給小孩。暮春的清明節是拜祭祖墳的日子。踏 入初夏則有端午節,龍舟競渡、吃糧子都是農曆五月五日端午節的賀節習俗。農曆 八月十五日是中秋節,親友互相餽贈月餅、鮮果和美酒,晚上更扶老攜幼,到公園 或郊外,燃點五色繽紛的花燈賞月。農曆九月九日是重陽節,市民相率登高,紀念 登高避災的古人,亦有人在重陽節掃墓。

基督教及天主教

    本港的羅馬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差不多有50萬人,各宗派和獨立教會超過50 個。

    基督教會和天主教會已成立聯合發展委員會,策劃如何採取一致行動,解決彼 此關注的問題,並互派代表出任雙方委員會的成員。兩教領袖聯名發出牧函,其轄下 各團體亦攜手推行若干傳道及服務計劃。

一九八四年內,兩間教會都對本身將來--特別是一九九七年後--所負起的 任務,進行討論。八月,羅馬天主教會香港教區發表一份文件,詳述其對香港及 香港前途的承擔;為數逾200間基督教會及44個基督教團體聯合發表一份聲明, 表明立場。這兩份文件均已先後送交中國政府參考。

羅馬天主教

香港開埠初期,已有羅馬天主教會組織。該會於一八四一年在港設立傳教區, 於一八七四年將本港劃為宗座代牧教區,其後於一九四六年才將本港定為教區。

一九六九年,徐斌主教成為羅馬天主教香港教區第一位華人主教。一九七三 年,李宏基主教繼任該職,而現時的胡振中主教,則是於一九七五年受任為主教。

本港約有天主教徒27萬4千人(約佔全港人口5%)。聖職人員計有司鐸349人 (華人142位,其他國籍的207位)、修士79人(華人39位、其他國籍的40位)和 修女 790人(華人474位,其他國籍的316位)。全港共有57個堂區,另有48個彌 撒中心。大部分教堂均用華語講道,用英語者只有數間。

    香港教區雖然有本身的行政組織,但仍然保持一向與教宗及其他教區之間的聯 繫。亞洲主教秘書處也是設於本港。

宗教和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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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傳道工作外,香港教區還十分關心全港市民的福利。在教育方面,本港有 天主教學校及幼稚園314家,就讀學生約有31萬人。這方面的工作由天主教教育委 員會協助推動。而教會所開辦的醫療和社會服務機構,則計有醫院6間、診療所17 間、社會服務中心14所、宿舍14所、安老院10所、傷殘復康宿舍3所、自助會社及 協會多個。香港天主教福利會是統籌教會各項社會福利服務的組織

        這些服務都是為全港市民而設--事實上,在獲得教區提供各種服務的受益者 中,有95%不是天主教徒。

為透過傳播媒介與市民接觸,香港教區出版了兩份週報--「公教報」和「英 文公教報」。此外,教區視聽中心更製作一些聲帶及影片,供學校及堂區借用。但 一般來說,香港教區的活動都是交由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負責宣傳和推廣。

基督教

本港基督教徒人數超過20萬名,主要的基督教派有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宣道 會、聖公會、浸信會、中華基督教會、信義宗、衛理公會、五旬宗及救世軍,還有 多個獨立的地方教會。一九八四年,聖公會慶祝香港教區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本 港衞理公會亦於同年舉行百年慶典。

基督教團體開辦了200間幼稚園、175間小學、120間中學、3間專上學院、3間 失聰人士學校、數間弱智人士訓練學校及15所神學院和聖經學院。保健服務亦是一 項重要的工作。基督教會開辦了5間規模宏大的醫院及多間診療所,並推行各項社 區健康計劃及提供其他醫療衞生服務,包括由護士進行家庭探訪

本港基督教會的聯合事工,由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和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兩個機 構負責推行。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歷史悠久,由大約200個屬會組成,設有不同部 門,推行傳道、基督教教育、慈善事業、諮詢服務及墳場管理各方面的工作,並出 版「基督教週報」。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的成員包括各大宗派及基督教服務團體,如基督教女青年 會、基督教青年會、聖經公會、基督教文藝出版社等。香港基督教協進會致力促進 本港各教會之間及本港教會與海外教會之間的聯繫,鼓勵本港基督教徒盡力照顧香 港人的需要,並且透過宣教事工部、香港基督教服務處、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傳播中 心、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及其他有關的服務機構,如基督教聯合醫務協會、那打 素醫院及道風山基督教叢林等組織,推行各方面的工作。基督教協進會繼續推行一 項新設的服務,為外來訪客及本港居民安排參觀節目,使他們有機會了解本港基督 徒服務人羣的各種方式。

透過中國基督教協會及三自運動委員會,香港的基督教徒繼續與中國各教會保 持良好關係。一九八四年初,中國的基督教領袖會兩度來港訪問本港教會領袖。同 年九月,一個由21名本港基督徒領袖組成的訪問團,應中國國務院宗教事务局的邀 請,前往北京訪問。此外,兩地不斷互相交換刊物及進行非正式會議,香港基督教 協進會亦不時安排青年基督教徒前往廣東省訪問。

本港的基督教徒在關懷社會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他們透過多個委員會的努 力,喚起社會人士對勞工法例、工業安全、物價高漲及同類問題的注意。香港基督 教協進會第十年舉辦「五餅二魚」賑濟運動,共籌得港幣100萬元,為亞洲及非洲 受飢饉之苦的人士提供緊急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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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風俗

本港約有回教徒5萬人,其中半數以上為華人,其餘為本港出生的非華籍人 士,還有來自巴基斯坦、印度、馬來西亞、印尼、中東及非洲各國的教徒。供教徒 日常禮拜的清真寺,主要有3間,以港島些利街清真寺歷史最悠久,於上世紀末葉 落成,並於一九一五年重建,可容會眾400人。

另外1間亦在港島,就是一九八一年啟用的愛群清真寺暨林士德伊斯蘭中心, 位於灣仔。此中心樓高八層,清真寺佔了兩層,還設有禮堂、圖書館和診所各一, 及多間課室與辦公室。清真寺可容 700人,必要時更可使用中心内其他地方,以便 容納1500人左右。

九龍清真寺曁伊斯蘭中心在一九八四年五月啟用,位於彌敦道上的「黃金地 帶」。這間以白雲石為內外牆的清真寺曁伊斯蘭中心,莊嚴肅穆,是尖沙咀區一座 顯眼的新建築物。清真寺可容會眾約2千人,此外尙有3個禮拜殿,及禮堂、診所 和圖書館各一。

回教墳場有兩個,均位於港島,一個在跑馬地,另一個在柴灣歌連臣角。兩個 墳場均附設清真寺。

一切回教事務均由香港回教信託基金總會統籌。其下有一個委員會,由各回教 團體派代表組成,負責管理及維修清真寺和回教墳場,並舉辦回教慶典和其他活 動。至於以回教徒為對象的慈善服務,例如給予貧苦者經濟援助、贈醫施藥及助學 等工作,則透過本港各回教社團辦理。

印度教

本港1萬名印度教徒的宗教及社交活動,集中在跑馬地的印度廟舉行。該廟由 香港印度教協會負責管理,敎友可到該處冥想、練習瑜珈和講授印度語文。印度教 徒的命名、訂婚、結婚等典禮都在廟內按該教的風俗禮儀舉行。印度廟定期在星期 日上午及星期一晚聚會,宗教音樂、講道及吟誦均為會中節目。

來自海外的宗教家和學者,常在該印度廟向教徒講說靈修問題。印度教在若干 節日亦舉行慶典,較重要的有潑水節(Holi Festival)、訖哩什那誕 (The Birth of Lord Krishna)、濕婆誕(Shivaratri)、鎮邪節(Dussahara)和新年(Diwali)。

此外,操不同方言的印度教徒亦為他們所信奉的神明,如猴神(Hanuman)、天 后(Devi)及象首人身神(Ganesh)舉行慶典,並每逢吉日舉行崇拜聚會。

錫克教

錫克教徒通常戴頭巾,頭髮不加修剪,很容易辨認出來。十九世紀時,他們加 入英軍服役,隨軍從印度北部的旁遮普(Punjab)來到香港。他們大都體格健碩,所 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受聘加入皇家香港警察隊服務的為數甚多。

時至今日,錫克教徒從事多種不同行業。灣仔的錫克廟是他們的文教活動中心。 該廟建於一九零一年,其最大特色是任何信仰的海外旅客,皆可在該廟免費用膳及 作短期居留。每星期日早上有崇拜集會,內容包括唱詩、讀經(Guru Granth--錫 克教聖經)、祭司講道等。廟內圖書館收藏不少有關錫克教的書籍。此外,該 廟更爲4歲至6歲的印度籍兒童開辦一間幼兒學校,準備他們升讀香港的英文小 學。

宗教和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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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克教的主要神誕和節日,有錫克教祖師納那大師(Guru Nanak)的誕辰、第 十個亦即最後一位大師高賓星大師(Guru Gobind Singh)的誕辰以及人日,即所有錫 克教徒的誕辰(Baisakhi)。鑑於信徒日眾,該廟現正擴建禮堂。

猶太教

        香港的猶太教徒來自世界各地,每星期五晚上、星期六上午和猶太教的假日, 聚集在港島羅便臣道的「莉亞堂」禮拜,會眾人數約1千名。該猶太教堂建於一九 零一年,土地由沙宣爵士及其家族捐出。教士宿舍、學校,以及為會眾而設的康樂 會所,亦建於該處。

市政局公共圖書廳 參考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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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和藝術

     今天香港人在公餘時間所參加的康樂活動,種類之多,內容之豐,遠勝於前。 每一類體育活動都不乏其愛好者,參加各類活動的機會亦有增無已。由於香港人的 工作時間普遍縮短,生活水準提高,在周末和假期前往海灘及郊外的人潮更見擁 擠。在文化領域上,香港在東南亞地區佔領導地位。年內,會舉辦數以千計的文化 活動,由傳統粵劇、木偶戲,以至芭蕾舞、舞台劇和管弦樂演奏,內容包羅萬有, 其中多項且由國際知名藝人擔綱演出。

在政府、市政局、各體育總會、志願組織及多個公共和私人團體慷慨撥款及提 供設施之下,上述各項活動得以推廣,青少年運動員和藝術院校學生亦進一步獲得 接受訓練和指導的機會。

     香港演藝學院的建築工程在一九八四年內繼續順利進行,預計可於一九八五年 九月完成。屆時該學院將會成為推廣本港文化活動的主力。學院佔地甚廣,位於灣 仔海旁,由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資助建築費用3億元,香港政府捐助7千萬元; 政府所捐助的款項亦會用作支付學院每年的經費。

     立法局於六月通過一項法案,規定香港演藝學院為一獨立機構,其宗旨是推廣 表演藝術,並為表演藝術及有關的技術提供訓練、教育及研究課程。現時該學院已 在臨時院址辦公。

     年內一大盛事是二月再在維多利亞港燃放煙花慶祝農曆新年。是次煙花盛會, 由新鴻基銀行證券集團及市政局聯合舉辦。

郊野

郊野康樂活動現已成為本港許多人的日常活動之一。許多市區居民都愛到靠近 市區的郊野公園及林地晨運、耍拳及緩步跑,喜歡研究大自然生態的人也愛到這些 地方作實地觀察;而遠郊的公園則是遠足、野餐、燒烤、乘腳踏車、放風箏及露營 的好去處,遊人可遠離鬧市的塵囂,舒展身心。在一九八四年內,前往郊野公園的 遊人共約 900萬人次。每年十月至翌年四月天氣較乾爽清涼的季節,前往郊野公園 的遊人較多,佔全年遊人總人次的65%。不過,近年來,在夏季前往郊野公園的人 士亦逐漸增多。

     郊野公園系統佔本港土地總面積40%,經已發展得相當完善,提供多項設施以 符合各類遊人的需要。漁農處處長是郊野公園管理局局長,他參照郊野公園委員會 的意見,管理有關設施,並負責在所有劃定為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的範圍,提供管 理及護理服務。為保護這項寶貴的康樂資源,當局特別注重為遊人提供諮詢及教育 服務,因此設立更多遊客中心、郊野公園諮詢站,帶領遊人瀏覽及舉行講座等。

廣樂和藝術

市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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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局在市區各處提供多種康樂文娛設施,對本港社會生活影響甚大。負責為 市政局管理和規劃大部分康樂設施(包括公園、遊樂場、室內體育館、海灘和泳池 等)的行政部門是市政總署轄下的港九市政署,而文化署則負責圖書館、博物館、 藝術表演、電影、戶外文娛節目及籌辦迎合大眾興趣的展覽會等事務。在市區,上 述工作須按照市政局的指示推行;在新界,文化署則與各區議會、政府其他部門和 當地社團緊密合作,執行職務。

市政局於一九八四年完成多項計劃,其中包括永安廣場花園及尖沙咀東部其他 休憩場地、荔枝角公園游泳場館、偉智街遊樂場、賈炳達道公園第一期、油塘遊樂 場及灣仔新填地康樂中心的訓練池。

由於市區屋宇稠密,空間有限,市政局特將新建或重建的街市大廈其中一層或 多層闢作康樂及文娛用途,以便能地盡其用,提供更多康樂活動設施。這些設施包 括室內運動場館、圖書館、視聽廳、演講廳、演奏廳及展覽場地。

4座此等多種用途的市政大廈經已落成,兩座位於香港仔,其餘兩座則分別位 於牛頭角及土瓜灣。年內,另有4座市政大廈在港島西區及駱克道,以及九龍牛池 灣及深水埗保安道興建;還有20幢位於各區的同類型大廈亦在策劃階段。此外,除 香港仔、東啟德、長沙灣、摩士公園、界限街、荔枝角、牛頭角及觀塘振華道的室 內康樂設施外,市政局又先後策劃增建18個同類場館。位於振華道的場館是向房屋 委員會租用,剛於一九八四年建成。

       市政局與多個體育機構及政府各部門緊密合作,每年推行其促進體育康樂的計 劃。該局動用 900萬元,主辦和贊助體育康樂活動逾12800項,參加者約50萬人 次。市政局亦在港九市區舉辦686項免費戶外娛樂節目,內容由綜合表演、粵 劇、芭蕾舞至管弦樂演奏均有。此等戶外娛樂節目的觀眾約達100 萬人次。

       市政局會在暑假期間,舉辦為期44天的八四年夏日聯歡節,參加的青少年和小 童逾 43 596人次。這些戶外活動包羅萬有,例如「海上暢遊」、「合家歡夏夜遊河」、 的士高舞會、嘉年華會、露營、音樂會及電影欣賞。

       為慶祝一年一度的端午節,市政局與香港旅遊協會聯合主辦一九八四年度國際 龍舟邀請賽,參賽的海外隊伍共有14隊,本港隊伍則有83隊。為慶賀中秋佳節,市 政局分別在港島維多利亞公園和九龍高山劇場舉辦中秋綵燈會,吸引超過36萬人參 觀。此外,該局並主辦大型節目,以慶祝其他節日,例如上元花燈節和聖誕嘉年華 會等。文化署亦在新界主辦350項娛樂活動,參加者達17萬人次。

康樂體育事務處

       康樂體育事務處(簡稱康體處)自一九七四年成立以來,一直致力迎合本港市民 對康樂及體育活動日益增加的需求。這種需求的增加,是由於市民的生活日漸富裕 及有較多的閒暇所致。康體處以「為全港市民提供康樂體育活動」為座右銘,其政策 是盡力使廣大市民都有機會參加康體活動。

       一九八四年內,共有773763人參加由康體處舉辦的活動,參加者來自社會各 階層,因此康體處舉辦不同的活動,以迎合他們不同的需要。各項活動均有特別的 目的:為大眾介紹一項新的體育活動;或例如為家庭主婦或工廠工人開辦的特別 課程,以期引起他們的興趣;或為提高某項體育活動的水準而舉辦導師或職員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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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和藝術

   練課程;或向個別人士教授基本技術,使其可以加入區內的會社,發展其對某項 活動的興趣。康體處舉辦課程的另一項重要目標,是使同一地區內的居民關係更加 密切,共同培養出對所屬「社區」的感情。

     為實現上述各項目標,康體處與其他政府部門及外間團體合辦各項活動。康體 處與各區議會會合辦多項社區活動,增進各區居民對本區的歸屬感。一九八四年内 所舉辦的活動共有1256項。康體處亦與本港的體育團體保持密切聯繫,合辦全港 性的體育發展計劃;如發現有青年人在最初參加某項活動時已甚具潛質,有關方面 會指導他們往有關的體育機構,接受較專門的訓練。前往洛杉機參賽的香港奧運代 表隊成員中,有3位曾經參加康體處舉辦的課程,證明康體處給予他們的鼓勵和幫 助,對他們日後的發展有莫大幫助

     各體育團體繼續接受政府的資助,使他們能夠透過各項比賽和訓練計劃,提高 成員的水準。

     政府資助各體育團體,事前須徵詢康樂體育局的意見。該局成立於一九七三 年,是政府在康樂體育事務方面的諮詢機構。該局的一項主要工作,是就支付補助 金予各體育會的事宜上,向政府提出意見。一九八四年內,共撥款400萬元予該等 機構,並額外撥款90萬元,資助香港隊參加奧運會

     然而,康樂體育事務處不單為身體健全的人士提供各項活動;一九八三年,該 處成立了一個特別小組,專為弱能及貧苦人士提供康樂活動。該小組在成立後的第 二年,為不同的傷殘人士舉辦更多活動,其中包括弱能和弱智者,以及難於適應環 境的人。該項計劃的對象亦進一步擴展至包括情況較嚴重的弱能人士。一九八四年 內,當局為9千名弱能人士舉辦了127項活動,較上一年增加20%左右

戶外活動仍然是最受歡迎的消遣項目,一九八四年內,共有60372名日間露營 者及145364名宿營者參加當局在麥理浩夫人渡假村、西貢戶外康樂中心、大美篤水 上活動中心及創興水上活動中心舉辦的活動

     普羅大眾逐漸明白健體活動的重要。在一九八四年內,除了現有的5間健體中 心外,當局增設一間「街坊」健體中心,這就是土瓜灣體育中心,以應市民對設於各 區內的康樂設施的需求,由此亦可見市民日漸重視健體活動。上述幾間中心合計, 共75500人有機會在所屬的地區內,參加各項健體及舞蹈課程

     在舞蹈方面,一九八四年內,由康樂體育事務處管理的精英舞蹈團在本港演出 26場,並先後在英國比靈咸市國際民俗藝術節、斯茂市國際民俗藝術節及美史頓市 民俗藝術節中演出逾20場。

海灘和泳池

     游泳是香港人最喜愛的夏日康樂活動。年内,前往各海灘的泳客估計達2千萬 人次,而前往公眾泳池的則有590萬人次。

     在憲報公佈的海灘共38個:12個在港島,由市政局管理,26個在新界,由新界 市政署管理,全部派有拯溺員駐守,並設有更衣室、廁所、急救站、瞭望台及其他 設備。

     一個在荔枝角公園的新泳館及一個在灣仔新塡地康樂中心的新訓練池已經落成。 市政局現時負責管理12個位於市區的泳館--6個在港島、6個在九龍。在新界,除了 由新界市政署管理的4個泳館外,另有兩個新泳池啟用--一個是在北葵涌的泳館,

廣樂和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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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個是在屯門的嬉戲池。該他是第一個由新界市政署管理的嬉戲池,預料當局將 會興建更多同類型的泳池。所有供比賽用的泳池,均依照國際標準建造

        當局現正計劃興建16個公眾泳池,1個在港島、5個在九龍、10個在新界。一個位 於深水埗的新泳池正動工興建,預料可於一九八五年年底落成。市政局經常舉辦習 泳班,目的在灌輸水上活動的安全知識。年內共舉辦了307班,參加者達8958人。

青少年暑期活動計劃

一九八四年青少年暑期活動計劃的主題是「健魄助人齊歡欣」。在六月至九月期 間,當局舉辦了多項活動,參加者超過100 萬人。該等項目顧及各方面,使青少年 和兒童在文娛康樂活動中尋求樂趣、學習新技能、參與有益身心的比賽和社區服務 計劃。

青少年暑期活動計劃耗資逾1,300萬元,其中500萬元由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 捐助,其餘的款項來自政府、市政局、私人捐款和參加費。此外賽馬會亦捐助170 萬元,為各區青少年興建永久康樂設施

        自一九八四年起,統籌青少年暑期活動計劃的責任,由青少年康樂活動統籌委 員會轉移至政務總署。該署成立了一個政策委員會,由政務司任主席,負責制定 少年暑期活動計劃在策劃活動和撥款方面的政策和準則。由政府各有關部門和香港 社會服務聯會的代表組成的中央統籌委員會,負責推行政策委員會的決策。在地方 層面上,18區各設有一個地區統籌委員會,由地方領袖、政府部門和志願社會福 利機構的代表出任委員,負責各項活動的籌劃、推行和有關的撥款事宜。這些新安 排使各區在籌備和協調區內的青少年暑期活動時,得以擔任更重要的角色。

青年旅舍

香港青年旅舍協會是為青少年提供戶外餘暇活動的慈善機構。該會目前有會員 約2萬3千名,大多數為年齡由17歲至24歲的青少年。

該會管理的旅舍現時有8間,最新的一間位於大嶼山望東灣,於一九八三年年 底啟用。位於西貢郊野公園的白沙澳旅舍以前是一間鄉村學校的校舍,現正進行重 建,耗資約 240萬元。該旅舍將有兩座新宿舍,可容逾100名會員住宿。

該會的經營費用來自會員費及使用宿舍的宿費。至於非經常開支,則由該會 舉辦籌款活動所得的款項及由慈善機構的捐款支付。不過,該會不久便須籌集大筆 款項,興建一間新旅舍,以代替位於船灣的滙豐堂。

外展訓練

外展訓練學校的責任,是提供富挑戰性的教育及品德培育課程,使參加者可以 建立自尊、關懷他人、對社會負責及關心周圍事物。香港外展訓練學校同學會現時 有會員超過1千名,其中很多對服務社會都不遺餘力。從該同學會的規模,可見 該校有直接及間接參與社區建設工作。

一九八四年,參加該校課程的學員,超過2500人,包括兒童、學生及商界行 政人員。而機構及商行有興趣以外展訓練作為其經理及主任級人員的一種訓練者, 數目日增。若干公司更要求該校安排特別編製的合約課程。在康樂文化署管理的學 費補助金資助下,該校的選定課程有若干名額提供予無法負擔全部費用的有志青 年。此外,為傷殘人士開設課程仍是該校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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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樂和藝術

     透過一筆由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及獎基金的聯合撥款,該校得以重新粉飾校 舍,並興建一座新行政大樓。此外,兩隻長27呎的雙桅帆船亦已下水,減輕雙桅帆 船「志風」號的工作,使陸上課程有更大機會擴展探險的領域。同時,在年內,在該 校服務了15年的首位執行總監路加先生榮休,由畢列察先生(Mr. Derek Pritchard) 接任。

乘風航

     乘風航計劃在獲得大型中國帆船「歡」號之後,於一九七七年開始實行。「歡」號 原設計作客船之用,經改裝後則成為航海訓練船,可容納60名青年。一九七八年, 乘風航有限公司成立為一註冊慈善團體,旨在為香港貧苦青年提供機會,「藉海上 之探尋發展個人的技能和性格」。90呎長的「歡」號作過種種改裝後,更使傷殘人士 可以利用該船出海。一九八四年,「歡」號乘載約4千名青年在香港水域內航行。

海洋公園

     海洋公園本來已是世界上最大的海洋水族館,年內又憑藉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 的撥款進行龐大的擴建工程,擴展其娛樂設施,全部工程在四月完成,耗資2億4千 萬元。

     擴建後的海洋公園現時設有第二個入口,在大樹灣以登山電梯上落,在高地則 裝置有6個大型機動遊戲設備,包括世界最長及最快的過山車之一。此外,還有原 有的海洋劇場,內有殺人鯨、海豚、海獅和高空跳水表演,以及珊瑚礁和海濤館。

     在低地現時有亞洲第一個水上遊樂中心--水上樂園。該樂園設有巨型滑水 梯、浪濤灣、激流旅程、兒童池及海馬歷險池。加上以前已有的設施:動物園、兒 童遊樂場、金魚展覽、海豚餵飼池、及花園劇場,使海洋公園更引人入勝。此外, 該公園還有一間新開的酒樓。

     海洋公園的低地與高地是以架空吊車連繫。該公園自一九七七年開放以來,一 直是旅遊勝地,吸引大批遊人。

香港體育館

     香港體育館於一九八三年啟用,設有座位12500個,是亞洲最大及設備最齊全 的多種用途室內運動場之一。該館由市政局管理,全館空氣調節,並設有最先進的 電子音響及燈光系統。表演場可加鋪木地板或膠地蓆,方便進行不同種類的體育活 動,亦可改作溜冰場,供溜冰表演或市民溜冰耍樂之用。場館頂部更設有巨型中央 電視熒光幕。

     年內在該館舉行的節目包括一流藝人的表演、適合全家欣賞的娛樂節目,及 有出色男女運動員參加的體育項目。前往該館欣賞各項節目的觀眾,總數約為 68萬7千人。

伊利沙伯體育館

     伊利沙伯體育館由市政局管理,自一九八零年啟用以來,已成為舉行本港及國 際運動比賽、音樂、文化及康樂活動的重要場地。該館包括一個有空氣調節,可容 納觀眾 3500 名的表演場、會議室、練習場、壁球場、乒乓球場及健身室。

     該館大樓的最高3層為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以及23個體育總 會提供辦事處,對於統籌及促進本港的體育活動助甚大。

康樂和藝術

銀轉體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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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田銀禧體育中心佔地16公頃,是一所設備新穎的體育場館,有越來越多國際 組織借用。有些以此作為訓練場地,準備參加各項大賽;有些則專為與香港代表隊 及該中心教練一起練習。在該中心舉行的青年體育發展計劃、各項嚴格訓練課程、 宿營、研討會及比賽,吸引不少熱愛運動的本港人士參加,參加者超過38萬人次。 此外,該中心亦主辦多個國際性研習會及課程,為若干體育隊伍提供住宿設備,並 與各體育總會合辦多項重要課程和比賽。該中心有合乎世界標準的設備,加上有專 門的教練,不但使本港體育運動表現出色,而且還協助培訓參加一九八四年度奧運 會的本港代表隊。最令人矚目的,是本港游泳代表隊在韓國舉行的第二屆亞洲游泳 錦標賽中取得驕人的成績。

        該中心的新穎設備包括香港首條有蓋全天候跑道,可作短跑及跨欄練習之用, 並有鑊型單車訓練場及重氧過濾系統游泳池等。戶外設備則包括3個草地足球場、 一條8線奧運標準跑道、網球場、緩跑徑、供訓練用的人造草場、曲棍球場、棒球 及壘球場、籃球場、排球場及小型網球場。戶內則設有壁球場、體育館、舞蹈室、 體能訓練室及可進行各類室內運動的大堂。此外,亦可為約100人提供住宿設備。 該中心由一個獨立委員會管理,每年經費獲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資助。

大會堂

        大會堂於一九六二年啟用,位於香港中區,佔地約1萬1千平方米,包括兩幢 獨立建築物及毗連的花園。大會堂低座設有座位達1488個的音樂廳、座位達467個 的劇院、展覽廳、酒樓及餐廳。高座則設展覽館、可容納116人的演奏廳、會議室、 婚姻註冊處、香港藝術館及由市政局管理的圖書館。

        大會堂由市政局管理,其設備可租予市民使用,並供市政局舉辦各種活動及表 演。由於市民對文化活動的興趣日增,大會堂仍然是香港文化活動的中心。一九八 四年內,約有55萬人前往音樂廳、劇院及演奏廳,欣賞1100項表演節目;在展覽 廳及展覽館舉行的展覽則共有130項。

        年內,市政局共舉辦了487項由本港與海外藝人、團體(其中包括倫敦管弦樂 團、紐約管弦樂團及大提琴家羅斯卓波維契)演出的表演節目。這些表演節目包括 管弦樂演奏、演唱會、戲劇、芭蕾舞、土風舞與現代舞、中西歌劇、默劇、示範講 座及大師班--觀眾共達392195人次。部分節目由其他文化機構如英國文化協 會、德國文化中心哥德學院、法國文化協會及各領事館協助舉辦。

        為栽培本港藝術人才及培養市民興趣起見,市政局共主辦了42次演唱會及器樂 演奏會,38次歌劇表演及13場中西舞蹈表演,由本港藝團演出。

        大會堂票房自從五月起採用電腦售票系統後,已經設有電腦終端機,觀眾可購 買在市政局轄下任何場館舉行的表演節目的門。

尖沙咀文娛館

        尖沙咀文娛館由政府與市政局合資興建,位於九龍半島南端;該館一部分將在 塡海土地上建築。該文娛館建成後將包括設有2250個座位的音樂廳、有座位 1 860 個的歌劇院、有座位400個的小型劇場,另有一所藝術圖書館、兩間餐廳及一個休 憩花園。打樁工程經已完成,而上蓋的合約亦於年內十一月批出。整項計劃預算在 一九八七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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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堂

康樂和藝術

新界有3座文娛中心,由文化署管理。這3座文娛中心分別是荃灣大會堂、元 朗聿修堂及位於上水以南的北區大會堂。這些文娛中心的設施,收費合理,可供市 民租用。非牟利機構如租用設施,更可獲減費優待。荃灣大會堂是新界第一所多種 用途文娛館,包括一個設有1424個座位的演奏廳,還有展覽館及文娛廳。文化署 在該3所會堂主辦及協辦的表演節目和展覽共有371項,吸引市民約267854名。

香港仔文娛中心

     位於市政局香港仔街市大厦六樓的香港仔文娛中心,是市政局所設立的第一所 分區文娛中心。該中心有一個可容納200人的文娛活動廳、一個展覽廳/排練室、 一個會議室、兩個音樂練習室,及其他適合多類小規模文娛表演節目和社團活動之 用的有關設施。

香港藝術中心

香港藝術中心自一九七七年十月開幕以來,已成為藝術活動的重要場所。社會 人士積極支持和參與該中心所舉行的活動。一九八四年,共有7所機構贊助藝術中 心每月舉辦的節目。中心的3個劇院,年內使用達7120小時,藝術展覽室所舉辦 的展覽會共94個。兩個排演室、美術及工藝畫室、音樂練習室及其他場地,亦使用 逾6615次。

年內盛事包括「兒童藝術節」、獲贊助的「大東室樂雅聚」及兩項重要展覽--四 川畫展及亨利·卡泰布列遜攝影展。另一項盛事則為英國「飛歌王」樂隊的再度 港,他們在三月份所作的5場演出,均告滿座。八月份舉辦的名導演作品展及日本 電影節亦吸引了大量觀眾。

高山劇場

高山劇場為本港首間專門興建用作半露天表演的劇場。劇場位於九龍城高山道 公園,共有3千個座位,其中1千個為有蓋座位,2千個為位於上層的露天座位。 年內在該處上演的節目共有170項,觀眾約13萬3千人。

演藝發展局

演藝發展局於一九八一年成立,專責就本港演藝的發展和需求問題,向政府提 供意見。其成員包括14名非官守委員及5名官守委員。

     該局設有6個小組委員會,分別負責音樂、舞蹈、戲劇、科藝、商界贊助及公 關,以及財務等事宜。每個小組委員會均由該局一名非官守委員出任主席;此外, 為確保該局能得到積極參與表演藝術的本港人士的意見,每個小組委員會更設噲選 委員,由演藝界專業人士出任。

表演藝術組

     康樂文化署屬下的表演藝術組,專責管理政府資助藝術組織事宜,這些組織包 括香港藝術節協會、香港管弦樂團協會、香港音樂學院、香港芭蕾舞學院、中英劇 團和香港演藝學院。表演藝術組又利用香港賽馬會音樂信託基金,資助各種音樂及

康樂和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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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活動,並為演藝發展局提供行政上的協助。此外,該組亦負責統籌各項國際表 演節目及海外巡迴演出。

香港演藝學院

香港演藝學院有4個學系,分別為舞蹈系、戲劇系、音樂系及科藝系。學院按 原定計劃於九月遷進新址後,各系即開始為學員授課,提供三年制的文憑課程和一 年制的全日先修基礎課程。

文憑課程提供完備的訓練,為學生將來加入演藝這門專業作準備。基礎課程提 供一年的先修專門訓練,主要在發展學生主修範圍內的技藝,並提高學生對藝術的 認識,同時包括若干重要的副修課程。

由於香港音樂學院及香港芭蕾舞學院合併入演藝學院,舞蹈及音樂系的基礎課 程在一九八四年九月開課,時間較戲劇系及科藝系為早。

舞蹈系的基礎課程現正在演藝學院的臨時院址(即維多利亞兵房CC座)開辦; 音樂系的基礎課程,則在藝術中心的香港音樂學院內開辦。

        雖然演藝學院只是在臨時性質的院址辦公,一九八四年對學院來說,仍是重要 的一年。學院除在九月招收首批新生外,還主辦了其他若干項計劃

例如學院在二月委託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講師梁錦博士編寫一份粵劇報告。 該報告研究現時粵劇演出的趨勢,內容包括現有演出場地、劇團演出的機會及如何 「培養」觀眾的興趣等。

學院在四月舉行一個全日的粵劇座談會,會上所發表的意見均載於梁博士的報 告內。學院將根據報告的研究結果,決定其將來在粵劇發展方面所負起的任務。

香港管弦樂團

        香港管弦樂團成為職業樂團的第十樂季紀念慶典在九月開始,並首次由新音樂 指揮施明漢帶領。麥森·蕭斯達高維契繼續第三季出任首席客席指揮,與在香港出 生的副首席客席指揮甄健豪攜手合作。

        香港管弦樂團繼續在大會堂音樂廳、荃灣大會堂及大專會堂舉行接受套票訂座 的定期音樂會,演出十分成功。在伊利沙伯體育館及香港體育館舉行的流行音樂 會,繼續吸引大量觀眾。

香港中樂團

        香港中樂團是市政局於一九七七年成立的職業樂團。該團聘請本港與海外作曲 家編寫或改編樂曲,率先介紹新樂章。樂團演奏東方音樂和使用東方樂器時,揉合 了西方的配器技巧,並且為鼓勵各種不同的音樂演繹風格,特別邀請本港與海外客 席指揮與樂團一同演出。年內,樂團會舉行69個音樂會,大部分都在大會堂演出, 觀眾達 70 650人。此外,亦會到各學校巡迴演奏,參與各區節日的演出,以推廣中 樂。

香港話劇團

        香港話劇團亦是隸屬市政局的一個職業劇團。該團所演出的粵語話劇,仍深受 觀眾歡迎,無論在大會堂劇院、演奏廳或高山劇場演出時,差不多座無虛設。年 內,入場觀看該團77齣大型話劇的觀眾達39200人。此外,該團亦會到各學校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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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和藝術

區中心巡迴演出,亦有參與各區節日表演。該團於一月時會主辦「莎翁節慶」,並於 七、八月間主辦「戲劇滙演」。

中英劇團

中英劇團是由政府資助的職業劇團,演出英語及粵語戲劇。該團主要是在學校 方面演出,是以年内仍致力向全港學界介紹戲劇。該團亦在各區議會的支持下,於 各區推廣社區戲劇。

香港芭蕾舞學院

香港芭蕾舞學院創立至今已有六年。一九八四年內有一項新發展,即將轄下的 職業芭蕾舞學校和專業古典芭蕾舞團分開。芭蕾舞學校經已遷進香港演藝學院臨時 院址,並會於一九八七年正式併入香港演藝學院。至於古典芭蕾舞團,亦已遷入新 院址,該址由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提供。年內演出的劇目計有「蝴蝶夫人」及長篇 舞劇「胡桃夾子」,兩劇均有現場音樂伴奏。

香港舞蹈團

香港舞蹈團在一九八一年由市政局成立,目的在推廣中國傳統舞蹈藝術,並且 演出以中國歷史故事和當代香港事物為題材的新編舞蹈。該團成員有32名,年內會 到本港各區、各學校及往海外作巡迴演出,推出大型表演18場、小型表演32場,觀 眾逾40 300人。該團最受歡迎的舞劇是「畫皮」。

城市當代舞蹈團

城市當代舞蹈團是本港唯一全職專業現代舞蹈團。對該團來說,過去的一年, 頗具挑戰性。該團率先推廣本地現代舞,且致力於以舞蹈形式表達本港獨特的文 化。年內,該團共表演52場,並會遠赴海外演出一次。

音樂專務統籌處

     音樂事務統籌處屬康樂文化署,在一九七七年成立,旨在為年輕人提供器樂訓 練;向市民推廣音樂,尤其是使年輕的一代對音樂產生興趣;並且在各區鼓勵及協 助舉辦音樂活動。年內,該處的8個音樂中心,通常每周舉辦679班中西器樂訓練, 學員達 3300 名。

該處繼續舉辦聽音及樂理訓練,以輔導器樂教學,並且為34名賦天才的學員安 排特別訓練;此外,更邀請訪港音樂家主持大師班及研討會。該處不斷充實及推廣 本身樂團和樂隊的訓練。目前,該處有2個青年交響樂團、6個青年中樂團、5個 青年交響樂隊、2個合唱團及1個兒童步操管樂團。成員每周參加排練,年內多次 公開演出。

該處主辦「樂韻播萬千」音樂會,由導師樂團、青年樂團、樂隊及合奏小組在 各學校、遊樂場及社區會堂演出,以吸引更多聽眾。年內,該處共舉辦了325 場音 樂會,聽眾達184633人。

該處繼續舉辦國際交流計劃,本港年輕音樂家分別參加在美國、英國及香港舉 行的音樂營及音樂節。八月間,由7名年輕的天才業餘音樂家,8名舞蹈員及4位 職員組成的香港精英團抵達英國,參加在斯茂市、比靈咸市和美史頓市舉行的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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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俗藝術節,表演一連串的中樂演奏及亞洲舞蹈。在保良局北潭涌渡假營舉行的第 五屆香港青年音樂營,吸引1750名年輕音樂家,其中有些來自海外。9位來自海 外的音樂家並加入為營中的教職員,出任客席指揮及導師。第七屆香港青年管樂節 在十一月舉行,吸引日本一個45人的交響樂隊前來參加。第二屆中國音樂節則在十 二月舉行,參加者達5210人。

香港音樂學院

        一九八四年,香港音樂學院逐漸併入香港演藝學院內。九月取錄的學生均在演 藝學院註册,而上課地點則在音樂學院院址。年內,兩名畢業生獲得獎學金,前往 倫敦的喬凱音樂戲劇學校進修,其他的畢業生在香港的音樂界中亦各有出色的表 現。

香港賽馬會音樂信託基金

        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捐出1千萬港元,成立一個非法定信 託基金,名為香港賽馬會音樂信託基金,用以促進和發展音樂、舞蹈及其他有關活 動。基金由信託委員會監管,委員會有成員9名,主席為康樂文化署署長。直至一 九八四年底,基金內撥出的助學金及獎學金共600萬元,其中設獎學金86項,使香 港青年得以在本港或海外研習音樂及舞蹈。另設助學金680項,用以資助各種有關 用途,例如購置樂器和舉辦特別活動等。

香港合唱團

由市政局於一九八二年成立的香港合唱團,演唱各種中西歌曲、流行曲及演出 歌劇。年內,該團會舉辦13場音樂會,觀眾達10750人。此外,該團與訪港的亞 姆斯特丹管弦樂團合作演出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樂」。

亞洲藝術節

由市政局主辦的第九屆亞洲藝術節在十月至十一月間舉行,為期18日。應邀來 港的有亞太區的10個藝團及1位獨奏者,他們在24項戶內節目及13項免費戶外表演 中,演出多種傳統及當代作品。本港的藝團,則共演出32項戶內節目

其他節目包括有三個展覽:「香港設計展一九八四」、「清代瓷器」及「東龍 炮台初探」,多項講座和示範。

香港藝術節

十二年來,香港藝術節早已成為亞洲藝術界的一項盛事,而一九八四年香港藝 術節亦無例外,辦得非常成功。4星期內,表演節目逾100項。在各項由世界各地 及本港藝人擔綱演出的表演節目中,觀眾均逾九成。

和以往一樣,本屆藝術節亦包括各式各樣的表演藝術,計有匹茲堡交響樂團、 香港管弦樂團及以色列室樂團的演奏會;有來自美國的美藝三重奏、日本的東京 樂四重奏,及馬德里古樂團的室樂;有華盛頓芭蕾舞團及馬里奧·梅雅西班牙民族 舞蹈團擔綱演出的舞蹈;還有倫敦巡迴劇團、香港話劇團及中英劇團的話劇。本屆 藝術節還特別舉辦了一個以二十世紀中國繪畫為題的專題座談會和展覽,吸引各國 學者參加、參觀;並有一個「中國早期電影週」,放映逾30齣一九三九年以前的中 國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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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藝穗節

康樂和藝術

香港藝穗節為一連串公開的藝術活動,有各類的表演和藝術展覽,參加項目並 無經過挑選,但參加者須自付費用。每年的藝穗節差不多與香港藝術節同時舉行。 政府還成立一個藝穗會,讓參演藝人能在一個輕鬆環境下聚會、綵排及表演。

新界藝術節

    第六屆荃灣藝術節是由荃灣區議會、荃灣文藝康樂協進會及文化署聯合主辦, 為期32日;第四屆元朗藝術節則由文化署、元朗區議會及元朗區文藝協進會聯合主 辦,為期15日。八月,當局又與新界7區的文藝協會聯合主辦第一屆新界區文藝匯 演

國際電影節

    香港國際電影節現已在國際的電影節中,享有盛譽。自一九七七年開辦以來, 該電影節一直為亞洲電影提供一處重要的公映地方。第八屆的香港國際電影節於四 月舉行,節目繁多,包括有電影放映、展覽、研討會及座談會,共吸引觀眾逾12萬

5千人。電影節共放映來自26個國家的140部影片、61部短片及15部電視片。

國際青年舞蹈節

由市政局及文化署合辦的香港國際青年舞蹈節,在七月舉行。該舞蹈節旨在促 進國際友誼,並為青少年及兒童在漫長暑假中,提供文娛節目。來自英國、中國、

日本、韓國、澳門和美國的7個青年舞蹈團,聯同11個本地舞蹈團,在大會堂、主 要商場及新界文娛中心共演出27場精采的舞蹈

圖書館

    市政局共設有23間公立圖書館及兩所流動圖書館。一九八四年,窩打老道圖書 館經已關閉,其設施併入九龍中央圖書館內。九龍中央圖書館首期建築工程已在年 內完成,預料第二期工程可於一九八五年中完成。此外,新設的圖書館還有4間, 使市政局終於達到在港10個市區內,每一區設有最少一間圖書館的目標。

    年內,新添的圖書館設備包括新書335546册、唱片4397張、盒式錄音帶7958 卷、盒式錄影帶980卷、幻燈片61套及微資料64項,使設備總類增至140萬項。 約10萬人登記為圖書館新讀者,借書證持有人的總數已達120萬人。為鼓勵市民多 用圖書館設備而舉辦的各項推廣活動,共有約127萬人參加。

文化署則在新界設有16間公立圖書館,其中包括1所流動圖書館。年內,文化 署在北葵涌及西貢開設兩間分區圖書館,而在元朗則開設一間大型分區圖書館,替 代現時的小型元朗公立圖書館;該署亦着手策劃開設第二所流動圖書館及4間小型 圖書館。

    年內,增添的新書共187664册,使藏書總數增至74萬冊。其他設備包括報章 及期刊 1 250 份、縮微膠片 280卷、盒式錄影帶722卷、幻燈片121套、唱片及盒 式錄音帶24 276張/卷。共有63311人登記為圖書館新讀者,借書證持有人的總數 已達 262 312 人。圖書館舉辦的各項推廣活動,約有220 801 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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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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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內,香港博物館與中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及北京自然博物館聯合主辦的中 國自然保護展覽會,內容不但多姿多采,更為觀眾提供了不少寶貴的資料。該展覽 會有80個畫板,展示在中國的珍貴動植物品種,吸引觀眾83030人。此外,該館舉 辦的香港舊式漁業展覽會,觀眾達219611人。在七月,該館以一個郵票的誕生為 題,再次舉辦郵票展覽會,並發行首日封,以資紀念。

        為提高市民對本地考古工作及古蹟的興趣,該館舉辦東龍炮台初探展覽會, 會上除了展示初步發掘的古物外,還介紹重修及保護炮台的過程。年內,該館為考 古文物中央收藏所的藏品做文件證明的工作,已有很大進展;該收藏所是在古物古 蹟辦事處協助下設立的。此外,該館亦完成一項重要的民間風俗研討計劃,收集 了不少本地民間歌曲。

政府已原則上批准在漆咸道東建設新博物館的計劃。

太空館

        太空館繼續為市民提供多項富教育意義的娛樂節目,全年參觀人數達74萬1千 人。年內,該館會改良或更換不少在展覽廳內的展品。此外,以火山爆發及太空旅 行的歷史為主題的兩個天象節目,共吸引了觀眾30萬9千人。為鼓勵市民,特別是 靑少年,對天文學的興趣,該館舉辦各項推廣活動,包括天文班及天文攝影比賽, 參加者約5700人。

香港科技博物館

        年內,政府決定在有足夠款項可供運用的情形下,便會興建一座佔地約2萬平 方米的永久科技博物館,這使科學館的計劃,得以推展。政府並已在尖沙咀東部撥 地作為興建該館之用。

        科學館策劃組定期舉行科學展覽與講座。年內,先後舉行數次活用科學展覽。 在大會堂展出的3星期中,參觀者達10萬名,而在伊利沙伯體育館及荃灣大會堂展 出時,觀眾達5萬人。

新界博物館事務組

        文化署轄下的新界博物館事務組繼續負起策劃、設計及管理新界博物館的工 作。西貢的上窰民俗文物館已於一月開放。正在策劃中的其他博物館包括位於大埔 墟火車站舊址的香港鐵路博物館及位於荃灣的三棟屋民俗文物館。

香港藝術館

位於中區紅棉路的茶具文物館屬香港藝術館的一部分,一九八四年一月由港督 尤德爵士夫人主持揭幕,同時舉行以中國茶具為主題的揭幕展覽會,介紹中國茶的 歷史及中國人的飲茶習慣,展品包括超過200件茶具及歷史圖片,場內並放映幻燈 片,介紹有關種茶的資料。

        年內,香港藝術館繼續舉辦各類水準極高的展覽,供藝術愛好者欣賞。藝術館 會舉辦數次集體形式的展覽,以展示本港藝術家在版畫、雕刻、陶器及設計方面的 成就。此外,亦舉行各類大型展覽,展出海外的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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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和藝術

為引起市民對中國藝術的興趣,藝術館先後舉辦了二十世紀中國繪畫、花鳥陶 瓷、嶺南名家作品、竹刻及清代陶瓷等展覽會,並與香港藝術節協會聯合舉辦二十 世紀中國繪畫研討會,

為促進本港的設計事業起見,藝術館與香港設計師協會聯合舉辦一次香港設計 展,大會並設獎品,對設計新穎者予以嘉獎。

年內,香港藝術館舉辦各類展覽17次,參觀者共達402200人,包括來自290個 學校團體的學生15260名。

古物古蹟辦事處

年內,文化署的古物古蹟辦事處致力記錄、修補及保存各類具有歷史及考古價 值的古物古蹟。保護古代石刻的工程仍然繼續;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捐出一筆巨 款,使大嶼山分流荒廢炮台的修葺工程得以展開。此外,萬石堂(上水廖氏宗祠 ) 及中區都爹利街石階的修葺工程,亦進展良好。

香港大學學生繼續在暑期內進行研究中國鄉村建築及記錄新界歷史的工作,在 一九八四年,調查研究工作主要集中於元朗。

根據一九八二年古物古蹟(修訂)條例,市政總署署長在獲得港督批准後,可以 具有歷史價值、考古或古生物學研究價值為理由,宣佈任何地方、建築物、地點或 構築物為古蹟。香港現時已有29處被列為法定古蹟,包括都爹利街的石階及煤氣路 燈、宗祠、有圍牆的村落、炮台、石刻、廟宇及九龍舊天文台總部。當局會聘請海 外顧問對全港的考古工作進行調查,該項調查為期三年,旨在評估本港具考古價值 的資源,年內已完成第二階段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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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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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一九七七年中,政府委託的顧問發表有關保護本港環境的報告書後,本港在 推行環境污染管制計劃方面,有長足的進展。這七年來的成就包括下列各方面:制 定三條主要條例和其他附屬法例;設立環境保護處,招聘職員及裝置設備;在政府 各部門設立新專責管制單位及鞏固現有單位;推行全面性的環境污染監察計劃,並 加強目前的監察計劃。此外,當局繼續進行一項耗資億萬元的公共工程計劃,興建 污水及廢物處理設施,加強市區焚化爐的廢氣管制,並在策劃階段時,一併考慮與 環境有關的問題,以及就各項重要發展計劃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作出評估。

汚染管制組織

        衛生福利司負責制定污染管制計劃,而環境保護處,則負責協助衛生福利司執 行有關工作。環境保護處在一九八一年初成立,目的是統籌政府在這方面的政策制 定和執行事宜,及向當局提供有關污染管制和環境計劃各方面的專門知識及科學資 料。其工作包括發展各項污染管制計劃,訂定質素標準,監察環境污染的長期趨 勢,並就大規模新發展計劃對環境的影響作出評估和提供意見。此外,該處並協助 政府在其工程計劃中處理環境設計問題。

        多個政府部門均設有專責單位,分別執行有關法例,簽發牌照,及對放出或散 發污染物的個案,加以監察和控制。這些單位計有勞工處的空氣污染管制科、工程 拓展署的污染管制(液體及固體廢物)部、市政總署的噪音及震動管制組、漁農處的 農業廢物管理科,以及海事處的污染控制組。此外,若干政府部門的日常職務,亦 包括某些環境污染管制工作,例如工程拓展署須負責發出建築噪音許可證,至於車 輛廢氣的管制,則由皇家香港警務處執行。

環境污染管制計劃

        過去十年來,本港在推行環境污染管制計劃方面,有長足的進展。計劃的範圍 包括空氣及水污染、噪音管制及廢物處理等事宜。該計劃概括下列各方面:擬訂汚 染管制計劃及作出環境影響評估,以防止日後出現污染問題;制定法例,使當局得 以循法定途徑,就污染物的排出,加以規劃及實施一般管制;制定計劃,以便興建 及管理各種與環境管制及廢物處理有關的公共設施,如污水處理廠及焚化爐等;監 察環境質素,以查核現有措施的效用,並考慮是否有需要訂立新措施;透過各諮詢 委員會,與可能受現行措施及新建議影響的工商業代表,以及市民大眾,進行磋商。 環境保護計劃及環境影響評估

本港在擬訂新發展計劃時,必須在最初階段即考慮各項與環境有關的問題。這 項工作極具挑戰性,對防止日後出現環境污染問題,亦有幫助。根據現時的例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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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序,城市設計的各種圖則及計劃,包括發展大綱圖則、分區計劃大綱圖則、發展總 圖及區域發展策略等,均須由環境保護處及各個參與防止環境污染工作的部門詳細 審閱。當局經常就各大發展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工作,以便制定適當的政策。 將軍澳及天水圍的發展計劃,在踏石角及南丫島興建燃煤發電廠,在青衣島興建各 類型工廠及設施等,均會依照上述程序進行。

     環境保護計劃的一項新發展是環境保護處所推行的光學模擬技術,幫助決定建 築物最佳定位方向,俾能減低噪音對新屋邨的影響。該技術用於將軍澳屋邨計劃, 證明非常有效。目前,該處繼續研究該技術,以便為城市設計師提供更多數據方面 的資料。

立例與管制

     環境污染管制的主要法例,包括在一九八零年通過成為法例的廢物處理條例及水 污染管制條例,和在一九八三年生效的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為使有關的法例更趨完 備,當局更草擬噪音管制新法案,該法案的草擬工作行將就緒,預料可在一九八五 年,向行政局提出。其他方面的污染則由多條條例及規例管制,例如船舶及港口管 理條例、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道路交通條例等。

     勞工處空氣管制科執行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及有關附屬規例。這些規例管制從火 爐、引擎、烘爐或工業設備排出空氣中的散發物。年內,空氣污染管制人員會巡視 樓宇 7 959 所,並就法定要求、防止空氣污染儀器的設計和裝置,以及防止觸犯空 氣污染管制法例的措施等事項,向工業界提供意見。該科並將選定地區內散發的空 氣污染物記錄編纂,以便劃訂空氣管制區。而呈交該科審核的煙囪及有關燃燒設備 裝置的圖則及規格,則共有400份。該科會調查1760宗市民投訴空氣污染事件, 對有關行業加以勸諭後,大部分投訴均獲得圓滿解決,無須採取執法行動。根據空 氣污染管制條例及保持空氣清潔條例而提出的檢控約166宗,其中1宗是因未能遵 守通知書指示消除空氣污染妨害、更改或修理有關設備或煙囪,以及停止使用不適 當的燃料而遭檢控,117宗與噴出過量黑煙有關;此外,48宗則因未經許可而擅自安 裝火爐、烘爐或煙囪而遭檢控。結果裁定有罪者共166宗,罰款由 250元至1萬元 不等。

     本港的空氣污染,大部分是由汽車廢氣造成。因此,現時進口的車輛,必須符 合歐洲國家就廢氣管制方面所指定的規例或相同規例。至於管制柴油車輛噴出過量 黑煙的工作,是由警方及運輸署按照道路交通(建築及使用)規例的規定執行。在 一九八四年,當局將噴出過量黑煙的定額罰款,由 100 元增至200元。年內,當局 就這方面的違例事件會發出傳票163張,平均每張罰款227元;定額罰款告票則有 10 475張,其中1200張是在五月的兩周宣傳期結束後的兩個星期執法期內發出的。

當局計劃於年底時,在水污染管制條例的附屬規例呈交行政局後,即根據該條

例推行詳細的水污染管制措施,並於一九八五年初在憲報公佈第一個水質管制區- 大埔海及赤門海峽的「首次指定日期」。由該日起,有關該管制區內各指定種類的排 出物的管制措施,即告生效。至於牛尾海及將軍澳兩個水質管制區的策劃工作,亦 已接近完成階段。目前,當局編製了一個數學模式,用以預測大埔海的水質,以方 便作出有關該管制區的決定。當局將為其他水質管制區編製同類模式。至於目前不 受水污染管制條例約束的地區,則根據批地契約及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對排出污水 的質素加以管制。當局於一九八四年內修訂及加強這些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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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噪音管制條例尙未制定以前,建築噪音仍受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管制。建築商 在公眾假期或每晚七時至翌晨七時使用建築工具,須先獲工程拓展署特別批准。年 內,該署共簽發這類列明附帶條件的施工許可證 2250張。至於由通風系統及空氣 調節系統所造成的噪音,現時則受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管制;在市區方面,市政局 是這條例的執行當局,在新界方面,則由市政總署署長負責。年內共接獲這類投訴 397宗,經過調查後,共發出133張減低噪音通知書及進行6次檢控。

       年內,當局繼續推行計劃,以便對農業廢物和有毒、危險及難以處理的廢物, 實施廢物處理條例;至年底時,有關附屬法例的草擬工作已大致完成。農業廢物管 制措施將分期實行,須優先處理的地區將最先受到影響。要有效地推行各種管制有 毒、危險及難以處理廢物的措施,必須有專門的廢物處理設施。當局已就這些設施 的種類及應用範圍提出建議,並會與私營公司進行商討,看看他們能否提供全部或 其中部分設施。

興建及管理環境保護設施

政府近年大量撥款,興建多項廢物收集及處理設施,有關工程年內繼續進行。 其中一項主要工作是在港九新界各區設置污水處理廠。這些污水處理廠分別由工程 拓展署和機電工程署負責興建和管理。幾個提供生物處理程序的主要污水處理廠分 別設於沙田、大埔、石湖墟及元朗,另有4個規模較小的污水處理廠則設於喜靈洲、 石壁、東頭及赤柱炮台。淺水灣及深水灣設有隔除沈澱物的污水初級處理設施,此 外,港九新界各區另有數個污水過濾廠。當局現正推行一項為期10年的污水處理計 劃,主要目標是擴建位於沙田、大埔、石湖墟及元朗各處的現有污水處理廠。此 外,觀塘、將軍澳、馬鞍山、西貢、柴灣、九龍東部及九龍西北部,則將設置污水 過濾廠及經過改善的污水出口處。

沙田污水處理廠的泥渣處理設施於年內落成啟用,這項處理程序所產生的沼 氣,可用作燃料,推動污水處理廠內沼氣/油渣兩用的發電機。此外,石湖墟污水 處理廠、大埔污水處理廠(第二期工程)、元朗污水處理廠,以及位於屯門、旺角 和中區的抽水站和污水過濾廠亦先後完成,開始操作。石壁監獄及亞公角(近沙田 新市鎮)運用生物轉盤處理污水的小型污水綜合處理廠經已啟用。至於柴灣、九龍 東部、長洲及觀塘的污水處理廠,及大埔污水處理廠(第四期)的興建工程,則仍 在進行中。已着手設計的其他設施,包括馬鞍山的大型抽水站、將軍澳的抽水站及 污水初級處理廠、深水埗的大型污水過濾廠及多項較小型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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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內,當局繼續在旱天污水流量較低時,堵截流往啟德渠的污水,並展開一項 計劃,在該渠道南端的水流注入氧氣。至於在旱天堵截流往屯門渠的污水的計劃 則已告完成。為改善屯門渠及屯門避風塘的水質起見,當局現於望后石污水出口處 將截得的污水傾注入海。

本港各大小家庭、商行及廠房平均每日棄置超過6千公噸的垃圾,當局每日均 派出人員,收集及處理各區的垃圾。市政總署及私營垃圾收集公司從大小家庭及商 行每天收集垃圾達2650公噸,然後交由機電工程署管理的堅尼地城、荔枝角及葵 涌三個市內焚化廠及柴灣垃圾混合處理廠處理。其餘的垃圾、焚化後的灰燼及綜合 處理後的殘渣,則運往工程拓展署管理的垃圾堆填區傾卸。當局會於堅尼地城焚化 廠進行一項試驗計劃,以控制煙囪噴出的廢氣,由於效果令人滿意,遂批出一項合 約,在該廠其餘焚化爐安裝兩個靜電沉澱器。該項工程預期在一九八六年五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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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屆時,由焚化廠噴出的廢氣質素,將會大為改善。當局正着手在荔枝角焚化廠 進行類似的改善計劃。此外,多個部門現正將柴灣垃圾混合處理廠所製成的堆肥, 改善土質,供種植花草樹木之用,以美化環境。年內,當局繼續在佐敦谷開闢新 圾堆填區,以取代馬游塘垃圾堆填區,另一方面,將軍澳垃圾堆填區第二期工程的 詳細設計工作已告完成,當局並已着手籌備興建工作。垃圾堆填區塡滿後所得的土 地,將用作康樂或其他有意義的用途。

偏僻地區的垃圾收集及處理措施正逐步改善。目前新界市政署利用躉船,將收 集自長洲的垃圾全部運往九龍處理,這項措施,稍後可能擴展至其他離島。另一方 面,小村落使用的垃圾焚化爐,往往造成環境污染,因此,當局推行一項計劃,興建 特別設計的集中處理自動焚化爐,取代舊有焚化爐,這項計劃於年內續有進展;而在 無法提供車輛收集垃圾服務的地區,則興建經過正式設計的焚化爐,取代現有的簡 陋設施。集中處理自動焚化爐及供鄉村用的新焚化爐,均由機電工程署人員負責設計。

香港是若干個處理油類污染及其他污染問題的國際海事公約成員,因此,海事 處轄下的污染控制組須負責處理海上油類污染、管制海上傾卸活動,以及監管船隻 裝卸油類物品的程序。此外,該組亦負責收集海面垃圾。自從該組設立後,觸犯防 止污染法例而遭檢控定罪者,為數不少。定罪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並須繳 付清理及驅散油污費用。

為了對付油污,該組設有一艘配備汚染控制設施的特別建造船隻。該艘船隻裝 有大量低毒性化學散油劑及超過2400米的大型及中型油污抑制欄栅。政府及各燃 油公司更貯存充裕配備,以應付油類污染,於緊急情況下,可隨時動用。

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內,環境保護處會就本港海面垃圾問題進行調查。

除了鑑定海面垃圾的主要來源外,該處並提出一些可能奏效的解決方法,以應 付海面垃圾所造成的部分問題。一九八四年內,當局繼續研究利用欄柵於暴雨來臨 時,在排水道及渠道收集垃圾的辦法,並在淺水灣試用這項措施,結果,該處海面 垃圾的問題隨而減輕。此外,當局繼續派出人手,清理海面垃圾及提供逐船逐艇收 集垃圾服務,這些措施亦有助於改善海面垃圾造成妨害的情況。

監察與調査

在管制污染和改善環境方面,最重要的就是能夠善用公共機構和私人機構所提 供的資源,以取得最佳效果。要達到這個目標,首先必須認識本港污染問題的本質 和範圍。由於這個需要,加上要衡量新管制措施的效果和了解污染新趨向,當局進 行了各種監察工作和調查計劃,

     年內,環境保護處在深水埗區設立一個新的空氣質素監察站。該監察站設備完 善,可以不斷監察周圍空氣中二氧化硫和微粒物質的濃度,而且也可以錄取該區的 氣象資料。該監察站與環境保護處轄下另外5個設在市區內外的各類污染物監察站 結合,形成一個更完善的監察網。各監察站個別進行的污染監察工作,每年逾2千 萬次。從監察網所得的監察結果顯示,本港的空氣含有大量微粒物質,在乾燥的冬 季,情形更為明顯。在觀塘、葵涌等工業區,往往發現有高濃度的二氧化硫。雖然 有跡象顯示,位處下風的郊野地方,會受到二氧化硫的影響,不過,本港市區目前 尙未發現有光化學煙霧的現象。

     年內,當局完成了一項重要的研究工作,在市區內22個地點的路旁,進行短期 的監察調查,研究車輛所排出的污染物。結果顯示,一般的高濃度黑煙,以及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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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地點的空氣中發現的高濃度的鉛,都是汽車排放物直接帶來的,而在啟德機場的 啟達道所錄得的車輛排放的空氣污染物濃度尤高。在另一項監察研究中,經過16個 月的調查,發現自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起在港出售的汽油含鉛量由每公升0.6克降 至每公升0.4克後,路旁休憩處收集到的塵埃含鉛量,顯著下降。

當局對固體及半固體廢物進行了廣泛的監察,以幫助計劃提供收集及處理廢物 的設施。據估計,到八十年代末期,一般廢物的數量,將會由現時每日6千公噸堆 至9千公噸。最近一項調查顯示,在一九八三年內,城市廢物的主要成分包括:紙 張(佔總重量29%)、腐爛廢物(21%)、塑膠(21%)、爛布與廢棉(6%);至於工業 廢物的主要成分則包括:紙張(19%)、塑膠(20%)、爛布與廢棉(35%)和木 料(10%)。一九八四年,加工還原的廢物量比前為多,單是其中的紙、板及鋁塊, 重量已達垃圾焚化爐及垃圾堆填區所收廢物的25%,大大有助減低需要處理廢物的 數量。

過去一年,工業界人士向環境保護處及工程拓展署尋求協助,查詢處置有毒、 危險和難於處理的廢物的最佳方法者,日見增多,顯示該等人士漸漸認識到正確處 理該等廢物的重要性。年內,工程拓展署以分階段處理的方法,大約整理了82宗 廢物處理申請。

本港沿岸地帶水質的監察工作,全年進行無間。工程拓展署污染管制(液體及 固體廢物)部所推行的一般監察計劃,對離岸及近岸地區進行監察,提供許多有用 的數據。這項計劃與另一項市政總署所推行的計劃,都提供一些有關海灘水質的資 料,其中包括有關所有經憲報公佈的海灘和一些未經憲報公佈的海灘的資料在內。 機電工程署亦收集一些有關從全港的污水處理廠排出來的廢水水質的數據。環境保 護處繼續在大埔海及赤門海峽、牛尾海、將軍澳及本港許多河流進行精密的水質監 察工作,蒐集資料,用以校准及核驗大埔海及赤門海峽數學模式所作的預測,及作 為未來水質管制區的數據基準。這些資料亦可供擬定內陸河道改善計劃之用。

大體而言,海水的質素仍算良好。不過,所有水循環速度緩慢的區域(包括範 圍較廣但半閉合的水域,例如大埔海及赤門海峽,以及面積較小的避風塘)都不能 負荷大量的污染物;因此,有些區域的水質實在不合標準。大埔海的污染物亟待清 理,才可達到及保持水質的標準。排入避風塘的污染物也須盡可能減少,否則將要 採取措施,減輕污染程度。環境保護處年內完成一項有關避風塘的研究,建議應小 心研究避風塘的設計,以改善水流速度及減少排入避風塘的污染物。

諮詢與合作

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就各種有關環境污染的事項,向政府提出建議,尤其 是着重協助衛生福利司,確保新污染管制法例適合本港,能滿足改善環境的需要, 又可使工業繼續發展及保持競爭能力。

環境保護諮詢委員會由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改組及易名,新的環境污染問題 諮詢委員會負起前環境保護諮詢委員會及清潔香港統籌委員會的職責。以前向環境 保護諮詢委員會負責的各個特別委員會均已解散,而在必要時,將會由其他專責委 員會代替

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現時全部由非官守委員組成,以強調其獨立性。雖然 該委員會每次開會時,衛生福利司及環境保護專員必然列席,但其他政府人員則只 會在委員需要協助時,方應主席邀請出席會議。委員會的新成員中,包括三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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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議員(其中一名是鄉議局議員)、兩名區議員、一名市政局議員、三名學術界人 士,此外還有香港工業總會、香港總商會及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這三個主要工商業 團體的代表,以及一名長春社環境小組的代表。年內,該委員會對多項問題進行研 究,包括處理污水的全面政策,處理燃煤發電廠的粉狀煤燼所引起的環境問題,盡 量減少本港廢物產量的方法,管制建築噪音,以及水污染、廢物處理及空氣污染管 制條例的附屬規例等。所有新頒佈的有關條例內均有一項法定規定,就是當局在擬 訂任何規例或釐定環境質素的目標與標準時,必須徵詢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的 意見。

     政府除了向該委員會進行正式諮詢外,更與各有關團體商討保護環境事宜。此 等團體的成員所從事的工作,可能與污染問題有關,因而會受管制措施影響。工業 組織會在某些情況下,自動採取自律措施,政府對此極為鼓勵。例如在一九八三 年,建造商會會推行一項自律性的管制建築噪音計劃。年內,環境保護處與建造商 會繼續舉行會談,商討發展一項類似計劃,以管制建築工程所產生的塵埃。

     香港政府與廣東省環境保護局及深圳當局經常就環境問題交換意見,他們的諮 詢和合作亦是非常重要。本港的環境保護處、勞工處、天文台、新界拓展署及工程 拓展署,會在二月及七月派團訪問深圳及廣東,而廣東省環境保護局亦會在五月派 員訪港。由於上述的聯繫,港粵雙方已達成協議,聯合監測后海灣的環境。

保護自然及郊區管理

     香港境內山多,景色宜人的郊區因此大部分得以保存。陡峭的山坡高達海拔 600至900米,其中不乏嶙峋峭壁、叢榛幽谷、湍湍流溪和曠闊坡坪。20多個大小 水塘散佈羣山之中,景色更添秀麗

     本港陸地約有四分三是山丘,滿佈綠草灌木,還有林地約125平方公里,大部 分是植林計劃的成果。林地不但美化郊野,對引水道的管理亦很重要。

     漁農處是負責保護本港郊區的主要政府機關。郊野公園條例於一九七六年生 效,不但劃定、控制及管理最主要的郊區,把郊區發展為郊野公園,用作康樂活動 場地,而且特別保護區內野生動植物。現時全港共有21個郊野公園,佔本港土地總 面積約40%。

     郊野公園裏,有各種郊遊設備,包括野餐及燒烤地點、設有路標的小徑、避雨 亭、廁所等,還有提供資料和教育服務的設施。管理郊野公園最感棘手的問題,是 遊人隨意拋棄垃圾及引起山火。漁農處正改善郊野公園的通路,方便有關人員撲滅 山火,清除垃圾。

     漁農處亦負責保護本港各處的動植物。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本港的植物受到 保護及管理,其中本地出產的山茶花、木蘭花、蘭花、杜鵑花及年花等更受到特別 保護。

     保護野生鳥獸條例嚴禁獵捕野生鳥獸,並限制未獲許可的人士進入兩個重要野 生動物聚居地,即米埔雀鳥保護區及鹽灶下鷺鳥林。各有關條例均由郊野公園督導 員、郊野公園護理員及自然護理員全面執行。這些人員並負責在遊客中心及郊野公 園督導員站崗,向遊人提供資料,同時亦會帶領郊遊團體參觀及實地講解。

     除了普遍保護郊區外,當局更認為需要為研究生態學的人士找出別具科學趣味 的地方(例如發現有樹木或蝴蝶的地點),然後加以保護。當局已指定40多個地 點,列入日後保護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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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與地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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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是古代華夏陸塊的一部分。大約10億年前,該陸塊由中國北部山東省伸展 至海南灣。其變質岩和結晶岩會經過大規模褶皺;其後,在中生代(約2億5千萬年 前)發生強烈造山運動,有花崗岩和火山岩侵入。由第四紀初期(200萬至300萬年 前)起,低窪地區因水團被冰塊封鎖或釋出而遭水淹或露出水面。最後一次海浸約 於1萬年前發生;自此以後,會多次出現突發性沉積,沉積物來自被侵蝕的山丘。

        宋朝(公元九六零年至一二七九年)在香港地區廣泛拓殖後,山丘夷蝕和山谷 沉積兩種過程迅速增加。

珠江經常將大量沉積物帶到香港,但近年來,這過程卻因沿海岸線進行各項大 規模填海工程而加速。香港的花崗石和火山岩已深受風化,如受干擾,極有可能發 生山泥崩瀉,但挖掘頗為容易,可供作塡海物料。由於不斷夷山,並把塡料用於香 港各處的填海區,大部分自然景色正在改觀。

香港的土地,大部分都是山,這些高山除出產變質岩石,可用以塡海外,並無 多大經濟價值。本港土壤貧瘠,稀薄的土層僅足以種植青草灌木;只有若干受保護 的山谷及集水區,因政府推行造林政策,才可以成功地種植耐寒的松樹及若干落葉 樹。香港的鑛藏有鐵、鉛、鋅、鎢、綠柱石和石墨,但產量不多。

香港沒有大河流、湖泊或地下水供應,因此,只能在較大的山谷如新界大欖 涌,或船灣及糧船灣洲等沿岸海灣塡海興建水塘。香港水塘附近的地區及集水區, 已成為郊野公園的一部分。

香港最主要的耕地是在新界元朗周圍的沖積平原。該區的沖積平原只是在近2 千至3千年始從海底冒出來,因此,當潮水高漲而又遇到豪雨時,一些沿岸地區 仍有泛濫危險。后海灣地區附近,沉澱物不斷自然累積,使本來是泥灘、紅樹沼澤 或鹹水稻田的地區,成功地變為水質半鹹淡的魚塘。

氣候

香港雖然不偏不倚位於熱帶範圍以內,卻有近半年時間的氣候極似溫帶地區。 許多人認為一年當中以十一月和十二月的天氣最好,惠風和暢,氣溫適中,陽光普 照。一月和二月間則雲量較多,間有冷鋒過境,隨之而來的乾燥北風有時可能令人 覺得寒冷難耐;市區地方氣溫下降至攝氏10度以下,亦屬常見。皇家香港天文台所 記錄得的最低氣溫為攝氏零度。新界及地勢較高地區的氣溫,更偶爾降至攝氏零度 以下及出現結冰景象。

三月和四月天氣甚好,只是間中極為潮濕。向東南方的高地會受霧及毛毛雨影 響,航空及渡輪服務有時亦因為能見度降低而中斷。五月和六月的天氣炎熱而潮 濕,經常有驟雨及雷暴,上午尤為常見。下午氣溫經常逾攝氏32度,晚間約降至攝 氏26度,而且濕度頗高。七月通常有一段持續約1至2星期的晴朗天氣。有時七月 份的晴朗天氣,會持續更久。

北太平洋西面及中國海上,每年平均約有31個熱帶氣旋形成,其中半數發展至 颱風強度(最高風速每秒33米或以上)。在香港,最有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的月 份是九月,但五月至十一月期間,隨時可能有烈風。當熱帶氣旋集結在本港東南約

700至1000公里時,本港天氣通常晴朗而且異常炎熱,黃昏時卻有局部地區性雷 暴。倘其中心移近本港,風力會增強,雨勢亦變大,並影響廣泛地區。熱帶氣旋帶

來的豪雨可能持續數日,造成山泥傾瀉及水浸,災害比烈風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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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本港各區的全年平均雨量差別很大,橫瀾島約為1200毫米,大帽山附近則超 過3000毫米。大約80%雨量在五月至九月間錄得。六月是全年最多雨的月份,三 天中約有兩天下雨,該月天文台的平均雨量為431.8毫米。十二月是最乾旱的月份, 平均雨量僅有25.3毫米,全月通常約有5天下雨。本港氣候資料見附錄卅九。

可能影響本港的惡劣天氣包括熱帶氣旋、強烈冬季季候風,以及經常在四月至 九月發生並連帶有狂風雷暴。水龍卷、冰雹和降雪偶然出現,陸龍卷則屬罕見。

一九八四年天氣概況

    總括來說,一九八四年是自一八八四年有紀錄以來陽光最少的一年。全年的總 日照時間只有1701.9小時,而常年平均值為2011.6小時。不過,七月却是歷年來 陽光最多的一個月份。天文台錄得年雨量為2017毫米,比平均雨量少9%。年平均 氣溫為攝氏22.5度,亦很接近常年平均值(22.8度)。年內熱帶氣旋並無在本港引致 嚴重損毀。

一月上半月天色晴朗,陽光普照;下半月則多雲,間中有微雨。全月雨量只有 3.5毫米,僅及平均雨量13%。一月亦較正常乾燥及清涼,有八日最低氣溫跌至攝 氏10度以下。該月最低氣溫為攝氏8.0度,是在一月二十二日錄得。同日,大帽山 及大老山所錄得的最低氣溫分別為攝氏零下0.5度及攝氏0.9度。一月二十二日的 寒冷天氣導致土瓜灣一名72歲男子死亡。

二月雨量極少,只有2.7毫米,僅及平均雨量6%。由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累積 至一九八四年二月的雨量為13.6毫米,為任何四個相連月份累積雨量的最低紀錄。 該月亦較正常多雲及清涼,最低氣溫為攝氏7.0度,於二月七日錄得。同日大帽山 及大老山錄得的最低氣溫分別為攝氏零下0.2度及攝氏零度。二月二十二及二十三 日廣泛地區有霧,9架來港航機須改其他機場,小輪服務亦受影響。

三月雲量頗多。平均雲量為91%,比正常高出15%;而日照時間則只有52.4小 時,僅及正常52%。該月雨量為13.6毫米,只及正常量四分之一。該月天氣的特色 是頻頻有霧。由三月十二至二十日期間,橫瀾島每日都有霧。這個三月份連續有霧 的日數和一九八零年三月創下的最長期連續有霧紀錄相等。21架航機受濃霧影響而 要改飛其他機場,海上亦發生幾宗事故。三月十三日,一艘來往港澳的噴射水翼船 剛駛離澳門即告擱淺。同日傍晚,一艘漁船在南角咀東南約3公里處與一艘重 2 686 噸的中國貨輪相撞後沉沒。三月十四日,一艘前往澳門的客輪,在青衣島附 近與另一隻船相撞,兩船都有損毀。三月十五日,一艘水警輪與一艘貨輪於長洲附 近相撞。三月十九日有雷暴,為一九八四年首次的雷暴。

四月雲量極多。該月平均雲量達94%,與一九三四年四月創下的最高紀錄相 等。整個月只得38.6小時的日照時間,是歷來四月份日照時間的最短紀錄。一九八 四年四月中20日有雨,這個雨天數目與一九二六年四月相同而僅次於一九零六年四 月所創下的最高紀錄。四月初間中有霧,因而發生兩宗嚴重的海上事故。四月一 日,一艘重1萬噸的巴拿馬貨輪於鯉魚門附近擱淺。四月五日,一艘重9292噸的 巴拿馬貨櫃輪興一艘重3503噸的韓國貨輪於橫瀾島東南約5公里處相撞,巴拿馬 貨櫃輪隨即沉沒。四月中旬以後間中有雷暴及大驟雨,結果該月總雨量達215.0 毫 米,比平均雨量多54%。四月十七日落下傾盆大雨,屯門一名27歲女子遭洪水冲 走,大埔一建築地盤內一名59歲男子則遭山泥淹埋。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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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比正常多雨。總雨量達468.2毫米,較平均雨量多57%。總雨量中超過三 分之一在五月三十日錄得,當日廣泛地區有雷暴及大驟雨,引致本港多處地方發生 嚴重水浸及山泥傾瀉。

        六月的氣溫及雨量均屬正常。然而在六月三日的一場狂風雷暴中,上水一建築 地盤內一個臨時鋼鐵支架突然塌下,壓死一人。六月十六日廣泛地區有雷暴及滂沱 大雨,多處地方發生嚴重水浸及山泥傾瀉,九龍城西頭村災情最為嚴重。六月二十 四日下午二時半左右,西博寮海峽出現一股水龍卷。強烈熱帶風暴雲茵迫近期間 年内首次懸掛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雲茵對本港所造成的損毀幸而只屬輕微。

        七月錄得的日照時間共301.4小時,為一八八四年有紀錄以來日照時間最長的 一個月。該月雨量甚少,只有 125.9 毫米,為歷來第四個最乾旱的七月。熱帶氣旋 警告信號由於強烈熱帶風暴比蒂迫近本港而再度懸掛。比蒂在本港只造成農作物的 輕微損毀。

        八月錄得的日照時間只有162.7小時,較正常量少43.3小時。兩場廣泛雷雨在 上半月引致多處地方發生山泥傾瀉及水浸。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則因為強烈熱帶風暴 杰拉爾及強烈熱帶風暴琴茵迫近本港而兩度懸掛。杰拉爾及琴茵在本港均無造成嚴 重損毀。

        九月比正常少雨。總雨量是211.3毫米,比平均雨量約少34%。由於華南海岸 附近的低壓槽的影響,九月一日及二日的雨量超過該月總雨量的半數。九月十八日 一名啹喀兵於八仙嶺附近操練時被閃電擊中喪生,另外三名啹喀兵亦同時受傷。颱 風艾克迫近本港期間,天文台會懸掛熱帶氣旋警告信號。艾克帶來的損毀只屬輕 微。

十月大部分時間天晴。但全月的總雨量達167.1毫米,比平均雨量多38%。大 部分雨量在十月十日及十一日下大驟雨期間錄得。天文台於十月十日晚上十一時至 午夜十二時的一小時內,錄得雨量為67.2毫米。這個雨量數字為十月份的第二最高 紀錄。

        十一月的總雨量只有4.5毫米,僅及平均雨量34.7毫米的13%。由於冬季季候 風的影響,該月後期頗為乾燥。十一月十八日至三十日期間,每天的日平均相對濕 度都是70%或70%以下。

        十二月雲量較多。日照時間只錄得111.9小時,比平均值少67.4小時。冬季季候 風增強,氣溫下降,天文台於十二月二十九日錄得該月的最低氣溫,為攝氏7.7度。 同日在大帽山和大老山錄得的最低氣溫分別為攝氏零下2.0度和攝氏1.1度。

皇家香港天文台

        皇家香港天文台於一八八三年成立,主要任務是提供科學資料,確保船隻航行 安全。在過去一百年內,天文台隨著社會的需求而改變。一九八四年天文台的工作 範圍廣泛,包括了多個不同的學科。

操作與服務

        天文台的首要工作是向市民、航海及航空界預報天氣情況和發出熱帶氣旋警 報。天氣預測總部向報界、電台、電視台及有關的政府部門,發出本港地區天氣預 告及惡劣天氣的警告。本港受到熱帶氣旋威脅時,天文台更發出頻密警報,每3小 時一次向廣大市民發佈消息及建議應採取的預防措施。其他警報包括雷暴、水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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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山泥傾瀉、火災危險、強烈季候風及霜凍警告等。天文台定時向航行中的船隻、在 沿岸海域作業的漁民及駕駛遊艇人士發出天氣報告。天文台亦應要求,向南中國海 離岸作業人士提供特殊天氣預報。

國際颱風委員會主辦的兩次颱風業務試驗,分別在一九八二及八三年圓滿完 成。參與試驗的有關地區的氣象服務部門都認識到在熱帶氣旋吹襲期間,彼此加強 交換觀測資料及預報的價值。天文台在一九八四年繼續參與加強交換資料的計劃。

   機場氣象所專為航空界服務。每天向大約80班航機提供天氣預報圖及着陸機場 的天氣預測。預料有惡劣天氣時,該所亦向有關方面發出特別警告。該所更利用一 個由多個風速表組成的測風網及一台安裝於機場東南航道下、位於鯉魚門的多普勒 聲雷達,不停地監測機場及其附近有關風的狀況。

   為了提供上述各項服務,天文台採用電腦化的通信系統收集各地的氣象資料。 電腦不斷分析這些資料並送交預報員應用。天文台並利用自動化處理方式與鄰近國 家交換電碼氣象信息。

   在天文台總部、香港國際機場及長洲的天氣觀測員不停地注視當地的天氣情 況。在橫瀾島及青洲的海事處人員、在大澳的皇家海軍人員及在石崗的皇家空軍人 員,亦為天文台提供額外的天氣觀測。天文台在本港各地設有15個風速表。九龍天 星碼頭風速表記錄得的風速及風向,相當於維多利亞港內的情況,而橫瀾島的紀錄 則相當於離岸海域的情況;上述紀錄均經由電信線路傳送至天氣預測總部。天文台 利用一具天電記錄器來記錄本港100公里範圍內發生的雷暴,並採用閃電定位系統 來測定 130 公里範圍內的閃電位置。天文台設有一個超過100具傳統雨量器組成的 量雨網,大部分由志願觀測人員負責操作。天文台繼續推行計劃,將最新的即時氣 象資料輸送到天氣預測總部:年內分別在赤鱲角及沙田建成的自動氣象站,將天氣 數據經電話線直接傳送到天文台總部。此外,天文台與廣東省氣象局達成協議,在 大嶼山以南40公里的黃茅洲合作建立另一個自動氣象站。經微處理器向天文台提供 即時雨量的自動雨量器網,年中也獲得擴大。天文台更在皇家海軍基地添馬艦裝置 一具驗潮器,與其他安裝在大埔滘、北角、樂安排及赤鱲角的驗潮器一樣,將數據 通過電路傳送到天氣預測總部。將橫瀾島錄得的海波資料傳送到天文台總部的計 劃,亦已開始進行。天氣預報員利用上述觀測網,密切注視天氣的最新發展,並於 適當時候發出警告。

由京士柏氣象站放出的氣球,提帶無線電探空儀升空,以探測高空大氣狀況。 探空儀傳送回地面站的信號,由一個小型電腦處理。天文台亦利用繫留氣球及無線 電探空儀系統,在選定地區獲取離地面數百米的氣象數據。

   一個數字化雷達系統,採用小型電腦處理雷達信號,可向天氣預測總部及機場 氣象所的天氣預報員提供雨區的分佈資料。該系統亦可用來對選定地點的短期雨量 作出客觀的估計。

   天文台繼續接收由日本同步氣象衛星發出的高分辨率衛星雲圖。用來拼成雲圖 的數字資料經微處理器整理後,可轉變為幾種特殊影像,供各種不同用途,例如用 來估計熱帶氣旋的最高風速。一九八四年,天文台亦有接收地極軌道氣象衛星發出 的衛星圖像,以彌補地球同步氣象衛星資料的不足。

   為了監測本港地區的地震,天文台設有一個地震監測網,包括3台短周期地震 計,分別設在長洲、糧船灣洲及尖鼻咀。長周期地震儀則記錄世界各地的地震。天 文台亦在3個土壤特點各異的地點裝置強震加速器。本港居民每年感覺到的地震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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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只有兩三次,而天文台的地震監測網探測到的地震則數以百計。近年來,天文台 每年在本港 320公里範圍內,測到約150次地震。

天文台在京士柏氣象站量度空氣灰塵及雨水中的B和放射性,並且與英國原 子能研究組織及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合作。在一九八四年,過時及殘舊的放射性物 質量度儀器獲得更換。新系統包括一座以微處理器為基礎的多路分析器。

天文台利用一部銫原子鐘發出報時信號,誤差僅約一微秒。每一刻鐘發出報時 信號6響,以95兆赫頻率播出,並由香港電台向市民轉播。

研究

天文台為了改良天氣服務水平,對影響香港的天氣系統進行調查研究。在一九 八四年,制訂了一套評估熱帶氣旋發展潛能的客觀方案,並已加以應用。現時用來 預報熱帶氣旋移動途徑的客觀方法的成績亦予以評估,並不斷發展新方法。天文台 亦對近期發生的幾次暴雨進行詳盡分析,找尋可以幫助天氣預報員發出適當警告的 前兆。

天文台從事研究工作及氣象分析,以適應工業界及工程發展的需求。年中的研 究計劃包括可供設計用的風和雨量參數,以及利用電腦制定海浪及潮水模式。作為 硏究地區性環流對開發規劃可能產生的影響的一部分,將軍澳的氣象數據經已收集 及分析妥當。類似的微氣象研究亦已在維多利亞港西部及天水圍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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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

   一九八四年底,香港人口共有5397500人,其中男性佔2794300人,女性佔 2 603 200人。與一九七四年的估計人口4374800人比較,增加了23%.

過去十年來,平均每年人口增加率為2.1%,由於移居本港及海外的人數時有 變更,增加率每年都有差異;在一九七八至八零年間,因為有大量合法及非法入境 者從中國湧入,又有越南難民從海道來港,人口增長尤劇。一九七四至七七年間, 平均每年人口增加率為1.6%,一九七八至八零年間則增至3.9%。至於一九八一至 八四年間,平均每年人口增長率為1.3%,這是由於當局已在一九八零及一九八二 年年底修改人民入境政策,致令本港的入境人數下降。

   同期的自然增加率由千分之14穩步下降至千分之10。這是因為出生率由一九 七四年的千分之19下降至一九八四年的千分之14,而死亡率卻保持不變,約為千分 之5。

   香港土地面積僅有1067平方公里,但居民眾多,是世界上人煙最稠密的地方 之一。一九八四年底,全港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5012人,但不同地區的人口密 度差別很大,這個數字卻無法顯示出來。根據一九八一年的戶口統計顯示,港島、 九龍、新九龍及荃灣各地市區範圍內的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28479人,新界則為 每平方公里 792人。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區是位於新九龍深水埗,平均每平方公里 有 165 445 人。隨着新界不斷大事發展,上述人口密度勢必改變。這些新市鎮發展 計劃,可望緩和市區的擠迫情況,為日益增加的人口提供較佳的房屋及生活環境

這十年間,香港人口的年齡分佈有很大的變化。一九七四年,15歲以下的人口 佔32.5%,一九八四年則佔23.5%;65歲或以上所佔的比例,則由5.3%升至7.4%。 由於這些改變,就業年齡人口(15歲至64歲之間)所佔比例亦由62.2%增至69.1%, 表示現時本港具有生產能力的人口較多。至於受養人口比率(即年幼及年老人士與 在15至64歲之間人士的比率),則由一九七四年的千分之607下降至一九八四年的 千分之450。

   此外,本港男女居民的比率亦有改變。一九八四年,男女居民的比率是1千名女 性對1073名男性,而一九七四年則為每千名女性對1041名男性。在這十年期間, 男性所佔比例有所增加,主要是由於有大批移民進入本港,其中大部分是男子。

   一九八一年的戶口統計顯示,全港人口中,57.2%在香港出生。若以籍貫來劃 分,則全港人口約有98%是華人,其中大部分原籍廣東省,而以廣州、香港、澳門 及鄰近地區的人為數最多,其次為四邑人,再其次則為潮州人。至於其他華人,則 來自廣東省其他地區或中國其他省份。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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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底,在本港居住的其他英聯邦國家公民估計共有65600人,其中英 國人(不包括軍人)佔17700名、印度人15200名、馬來西亞人9400名、澳洲人 7 800名、新加坡人4700名、加拿大人6000名及其他英聯邦國家公民4800名。估 計來自非英聯邦國家的外僑共有90000人,其中人數較多的有:菲律賓人27 300名、 美國人14000名、巴基斯坦人7100名、日本人7200名、泰國人9400名、葡萄 牙人7800名、印尼人3800名、德國人2300名、韓國人2200名、法國人1600名 及荷蘭人 1 200 名。

婚姻

        香港所有的婚姻,均受婚姻條例和修訂婚姻制度條例約束。根據婚姻條例的規 定,凡擬結婚的人士,必須至少在15日前通知婚姻註冊官。遇到特殊情形,註册官 有權縮短通知期限,或豁免此項通知手續,發出特別許可證。但只有在極特殊的情 況下,方始執行這項措施。

        在領有舉行婚禮許可證的193間教堂,或市區和郊區12個全日辦公的婚姻註冊 處以及3個局部時間辦公的婚姻註册分處,都可以舉行婚禮。年內在各註冊處舉行 的婚禮有50 476宗,在教堂舉行的有2934 宗,所有婚姻紀錄均由設在大會堂的婚 姻註册處總辦事處保管。

        根據中國曆法,一九八四年欣逢嫁娶好兆年,若干日子,嫁娶銳增。有見及此, 當局特別安排中區紅棉路婚姻註冊處於星期日為市民舉行婚禮,以擴大周末舉行婚 禮的服務。

        根據修訂婚姻制度條例,從一九七一年十月七日起,香港的婚姻制度定為一夫 一妻制。男女終身結為夫婦,要出於自願,沒有其他人介入,而且必須根據婚姻條 例註册。但一九七一年十月七日以前依照習俗舉行的婚禮或文明結婚,亦屬有效, 並可按修訂婚姻制度條例補辦註册,或解除婚約。年內補辦註冊的婚姻中,依照習 俗結婚的有72宗,文明結婚的有15宗。

出生及死亡

        香港居民的出生和死亡,必須呈報。生死註冊辦事處遍佈港九及新界,總辦事 處保管全部出生和死亡的紀錄。市區和郊區共設有11間分處。年內,當局安排將九 龍區的大部分出生註冊事宜,集中在尖沙咀東部一間新辦事處辦理,並計劃在港島 開設一間中央辦事處。隨着沙田人口增加及威爾斯親王醫院的啟用,該區的出生註 册數字不斷上升,當局還在該區開設一間新註冊處。在偏僻地區和離島,出生註册 由巡迴地區註冊主任前往當地的鄉事委員會辦理,死亡註冊則在當地警署辦理。

        根據香港法律,初生嬰兒註冊的法定期為出生42日內。年內,香港出生人數為 77 635 人,死亡人數為25580人。一九八三年的出生人數則為82015人,死亡人數 爲 26 485人。上述人數,加上估計未註冊人數,顯示一九八四年自然增加的人口約 爲52082人

        嬰兒出生後一年尙未註册,在取得生死註册官同意後,可補辦手續,但須繳費 60元。本年度補辦出生註冊的有 618名。

        香港有兩間死亡註冊處,分別設於港島及九龍,同時提供死亡註冊、簽發火葬 許可證、預定火葬設備等服務。

人民入境事務處負責辦理本港居民的出生、死亡和婚姻註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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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

DH

   香港雖然是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之一,但在其1067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積 中,仍約有四分之三為郊野地區。本港設有郊野公園21個,共佔地41296公頃。

本港的郊野地區有天然林地、人工植林區、草地和灌木區,蔭庇着品種繁多的 本土動植物。

此外,本港大部分郊野地區均受林區及郊區條例、保護野生鳥獸條例、郊野公 園條例和動植物(保護瀕於絕種生物)條例的保障。

野生動物

米埔沼澤區是保護野生鳥獸條例指定的狩獵禁區,是本港鳥類觀察家的最佳去 處。這個面積達380公頃的泥灘、蝦塘和矮紅樹林,適宜鳥類棲息,對野鴨和涉禽 類最為適合。區內鳥類超過250種,其中最少110種是本港其他地區罕見的。

鹽灶下亦屬狩獵禁區,是本港最多鷺鳥聚居的地方,經常有池鷺、夜鷺、牛背 鷺、白鷺和罕有的黃嘴白鷺等5種鷺鳥在此築巢。每年四月至九月築巢期間,有超 過1千頭鷺鳥在此棲息。米埔保護區附近另有一處鷺鳥聚居地,不過該處並無黃嘴 白鷺。

古村或廟宇附近種植的傳統風水樹木已越來越少,但許多雀鳥仍以這些樹木為 主要棲息之所。在林木地帶發現的雀鳥有各類柳鶯、石青、知更鳥和夜鶯。

鯪鯉(俗稱穿山甲,食蟻獸一種)是體積較大的本土動物,本港間有發現。長 成的鯪鯉長達1米,有角質鱗甲護體。九龍各水塘附近常有猴羣出沒,猿猴原本有 人豢養,後經放生或逃脫。此外亦有小羣長尾獼猴和恆河猴聚居。體積較小的哺乳 動物更常見,在若干郊區,林地鼩鼱和家鼩鼱極多;滿身黑白硬刺的箭豬,在港島 和新界仍有發現。

本港野豬數目一度極少,當局會立例保護。但近年來大量繁殖,常損害農作 物,農人紛紛投訴。因此,皇家香港警察隊採取特別獵殺行動,以減少野豬對農作 物的威脅。

較少見的品種如豹貓、鼬獾、中國水獺和黃鹽仍偶有發現。由於郊野地區人跡 漸多,這些體積較大動物的命運實未可知。

香港有許多不同種類的蛇、蜥蜴和青蛙。龜的品種亦不少,但均非普通品 種。本港的蛇大多無毒,極少人因蛇咬致死。本港陸上的毒蛇計有:黑黃環紋相間 的金腳帶、黑白環紋相間的銀腳帶、身作珊瑚紅色而有黑色橫間紋的珊瑚蛇、頸 部可以擴張的飯鏟頭和過山烏、罕有的山銘鐵頭蛇、紅脖游蛇和青竹蛇等。青竹蛇 全身碧綠,毒性較輕,但不易為人發現。人們一旦行近時,則極易遭襲擊。過山 烏、金腳帶、銀腳帶和珊瑚蛇多捕食其他蛇類。

動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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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海域有數種有毒的海蛇,幸而尙未聞有游泳人士受襲。香港水蜥是別具特 色的兩棲動物,在其他鄰近地區迄未有發現

本港已有紀錄的彩色蝴蝶逾200種,其中數種蝴蝶幼蟲對農作物損害頗大,例 如兩種常見的菜白蝶、鳳蝶、較罕見的美麗幻灰蝶等。以上各種蝴蝶的資料及圖片 均收錄於莊士頓 (G. and B. Johnston)所著「香港蝴蝶」一書中(香港政府印務局印 行 ),該書是有關本港各類蝴蝶的第一本重要參考書籍。本地飛蛾種類繁多,體積 特大的是巨型蠶蛾,其中包括樗蠶蛾、樟蠶蛾、皇蛾和長尾水清蛾。皇蛾翼幅平均 有23釐米,長尾水清蛾18釐米。

本港有兩種顏色形狀都很特別的植物昆蟲:一種是罕見的茶椿象,身有美麗斑 點,只在山頂地帶發現過;另一種是龍眼角蟬,翅膀顏色嬌艷,額部特長。其他常 見的昆蟲有蜻蜓、豆娘、黃蜂和有金屬色澤的甲蟲等。紅點天牛體大,是較特別的 一種甲蟲,專吃山上的烏桕木和桐油樹。許多其他品種的天牛寄生在正生長或生長 狀況欠佳的樹木上,包括橘樹或松樹。上述大部分昆蟲及許多其他昆蟲的名稱,均 列於「香港農作昆蟲名錄」(香港政府漁農處刊物第二號,香港政府印務局印行。)

非洲蝸牛於一九三八年進入本港,自此成為蔬菜和園藝植物的主要害蟲。農人 亦飽受數種蛞蝓(俗稱鼻涕蟲)騷擾;其中一種是大黑蛞蝓,這種蛞蝓與別不同,應 屬另一科。

水產動物

本港水產動物種類繁多,主要為熱帶品種,包括多種極具商業價值的魚類、貝 介類動物和軟體動物。日常所見魚類的品種和數量隨着季節和地區而變動。本港海 域大致上分東西兩面,西面海域受珠江影響,水質通常鹹淡參半,東面海域則受公 海影響。不同的海域正好為多種魚類、貝類動物和軟體動物提供天然繁殖場地, 並為途經本港海域覓食的大魚,像鮪魚、鰲頭魚、旗魚和鯊魚,供應隨季節變化的 飼料。

根據過去的紀錄,本港海域發現的鯊魚,超過20種,多在東部和東南部一帶出 沒。新界大鵬灣,南至港島赤柱與深水灣,也會發現鯊魚踪跡。每年夏季,特別是 七月至九月之間,由於南中國海以外暖流的影響,鯊魚便會出現。本港常見而且具 危險性的鯊魚,有丫髻鯊和鼠鯊科鯊魚,兩者可能長達3米以上。常見而通常不襲 擊人類的,則有貓鯊和豹紋鯊

植物

香港植物標本室成立已逾100年,藏有植物標本約3萬5千個。這政府機構由 漁農處管理,專門蒐集和保管有代表性的香港植物標本,加以分類,並設置一套本 港植物學名及中英文通俗名稱的索引,藉以提供這方面的知識及資料。標本室設 尖沙咀新世界中心,歡迎各界人士參觀。

香港接近亞洲熱帶植物分佈區的北面邊界,植物種類繁多。本土和移植的維管 系植物估計約有2600種,均列於漁農處的「香港植物品種名錄」內。

自然環境尙未受保護時,山坡的樹木屢經刈焚夷,風雨侵襲,變為日漸稀 少,大部分祇有蓬生的雜草或矮林。現時,不少山坡,尤其是水塘引水道附近的山 坡,已種有本地或從外地移植的樹木。當局現正保護和發展這些林地和其他郊野地 區,為日益增多的郊遊人士提供好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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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

   在陡峭的深谷,仍有昔日森林的殘跡可尋,仍可見到灌木林或茂密林地。由於 這些峽谷地勢陡峭,冬季仍保持潮濕,林木才可以避免人為破壞或山火肆虐。許多 特殊的植物只在這些地方生長。此外,古村或廟宇附近往往亦有小片茂密叢林,這 些風水樹,或稱神木,幸得村民世代秉承古訓,愛護有加,才可以保存至今。

泥濘的岸邊,偶有一種名為「矮紅樹叢」的植物生長,沙灘上亦可見一叢叢特有 的植物。這兩類植物特別能適應周圍的環境,甚具教育價值。

   許多香港植物有美麗芬芳的花朵,吸引蝴蝶和昆蟲。其他植物的果實和種子, 則是鳥獸的主要食糧。由白理桃女士(G. Barretto)及楊俊成(J. L. Young Saye) 合 著的「香港蘭花」(市政局叢書)一書,圖文並茂,對蘭花品種,有詳盡的描述。

   不少村民熟識本港某些植物的用途。牙香樹可以用來製造綫香,而傳統中藥所 用的植物也很多,其中九節(山大刀)、大羅傘(硃砂根)和羊角換,據說可治療跌打 瘀傷及其他損傷。

動植物公園

   由市政局管理的香港動植物公園,是香港歷史最悠久、最多人遊覽的公園。公 園佔地5.35公頃,位於太平山麓,俯瞰督憲府,園內蒐集了品類繁多的動植物。公 園於一八六一至一八七一年間建成,以雅賓利道為分界,東為「大花園」,飼養了大 批不同種類的雀鳥,而在一八七一年開放的「新花園」,則是哺乳類動物的居所。園 藝展品大部分擺設在「大花園」內,而在供動物棲身的圍欄內,亦種有大量花木,藉 以美化公園環境。

   園內飼養的哺乳類動物,包括美洲虎、雲豹、紅頰黑猿、皇猾、綠長尾刺鼠、 毛狨、赤喉松鼠、豪豬、古氏樹袋鼠、黑狒、松鼠猴、刺鼠、棕頸猾、環尾狐猴、 合趾猿、婆羅洲猩猩及金頭。超過10種哺乳類動物園內繁殖成功。兩個分別供 食蟻獸和金星龜使用的圍欄於一九八四年內建成,此舉使公園裏的動物品種有所增 加。

   動植物公園所飼養的鳥類,以罕有或瀕臨絕種的為主,品種繁多,在亞洲區堪 稱數一數二。園內共飼養了雀鳥850頭,分別代表265個不同的品種。由於國際間 買賣或轉讓動物日益困難,所以當局目前大力提倡在公園內繁殖鳥類。近年來成功 的例子包括白枕鶴、赤羽天堂鳥、冠鳩和白翅棲鴨,成績驕人。

   園內的噴泉花園重建工程業已展開,該花園會遭拆卸,以便重建噴泉底部的貯 水池上蓋。重建工程完成後,該花園的設計將煥然一新,主要的特色是一個新穎的 兩層式噴泉。除了園藝展品外,花園內還設有遙望台、茶水亭和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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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八十年代初期,香港面臨歷史上的轉捩點。香港雖然缺乏天然資源,但由於香 港人有幹勁,勇於面對各種往往由外來因素所引致的考驗,矢志克服困難,因此,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不但在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突飛猛進,同時,在製造業 貿易及金融方面,亦成為國際上一個重要的中心。然而,踏入八十年代以後,由於 新界租約將於一九九七年期滿,香港人對仍未解決的前途問題,開始深表關注。

        一九八二年九月,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訪問北京後,與中國領導人雙方同意本 着維持香港繁榮和穩定的共同目標,循外交途徑舉行會談。初步交換意見後,中英 代表團於一九八三年七月在北京展開正式會談。香港總督尤德爵士以英國代表團成 員身份參加會談。

        會談於一九八四年繼續舉行。政治前景不明朗,使本港生活多方面受到壓 力。雖然製造業的出口數字開始回升,金融市道仍然呆滯。

        一九八四年三月,立法局就香港前途問題進行冗長的辯論,共有21名議員先後 發言。四月,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賀維爵士在北京與中國領導人商談後訪問香 港時稱,期望會談達成一份能使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後繼續由英國管治的協議,是不 切實際的設想;基於這個原因,英國政府正與中國政府研究,怎樣才能作出安排, 確保一九九七年後,香港在中國主權下得到高度自治權,同時使香港的生活方式, 得以維持不變。

        談判在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在各輪會談之間,港督會前赴倫敦5次,其中3次 由行政局議員陪同,與英國首相、官員及大臣進行磋商。一個由行政立法兩局非官 守議員組成的代表團在五月向英國國會提交一份立場書。其後,3名行政局議員於 六月應新華社的邀請訪問北京。在此期間,本港多個私人團體及代表團先後遠赴北 京,與中國領導人談論有關香港前途的各種問題。

        中英雙方繼續舉行談判,七月下旬,賀維爵士再次訪港,並概述協議可能載有 的若干要點。

        九月中,中英談判團就香港前途達成一份協議草案,供雙方政府考慮。該份協 議草案於九月二十六日由英國代表團團長伊文思爵士(英國駐華大使)及中國代表團 團長周南在北京草簽。由一九八三年七月起,中英雙方一共舉行22輪正式會談

        協議草案全文由英國政府以白皮書形式發表,再由香港政府轉載。在香港,市 民爭相索閱白皮書,當局共派出逾200萬份中英文白皮書,政府邀請市民就協議草案 整體的可接受程度,向一個專設的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提交意見。英國政府及國會 在決定是否應簽署該協議前,會仔細考慮這些意見。協議在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由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及中國總理趙紫陽在北京簽署。協議將於一九八五年六月三 十日前,經雙方政府批准後生效。(簽署協議前的各項有關事件,詳載於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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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歷史

香港的歷史,正是物質和社會進步的寫照。政府開山填海,使市鎭得以擴展, 並興建住屋、學校、醫院和其他公共設施,以應不斷增加的人口所需。

說來有點難以置信,人們最初認為香港並不是一個定居的好地方。當時的香港 只有 3650人,聚居於20多條村落,棲宿於港口漁船上的漁民只有2千人。香港地 瘠山多,水源缺乏,唯一天然資產就是優良的海港。十九世紀四十年代,英人在港 停留,主要是因為維多利亞港在遠東貿易通道上位居要衝,果然,香港不久便成為 與中國進行轉口貿易的樞紐。

   香港自一八四一年開埠以後,逐漸發展為商業中心。十八世紀末葉,英國人雖 已操縱廣州的對外貿易,但由於中英兩國文化不同,觀點迥異,所以仍不滿意當時 的情況。

   中國當時自視為獨一無二的文明大國,在廣州經商的外籍人士,在居住及其他 方面,受到諸般限制,例如外商只准在貿易季節內入住商館,不得外出活動,期滿 即須遷離;家眷則須在澳門居住。此外,他們不得入城,更不許學習中國語言文 字。徵收船稅又漫無標準,時常引起爭端。然而中英商人仍能互相信任,無論貿易 額如何鉅大,均口頭成交,一諾千金。

   最初對外貿易有利於中國,白銀大量流入。但自一八零零年鴉片源源輸入後, 形勢即告逆轉。清廷已於一七九九年明令禁止輸入鴉片,但自一八三四年開始,亦 即東印度公司喪失與中國貿易的專利權後,外商為圖暴利,竟加入鴉片商販行列。 中國白銀外流的情況,從此更趨嚴重。清廷有見及此,遂於一八三九年三月派遣欽 差大臣林則徐赴粵,厲行禁煙。林則徐抵粵一星期,即派兵封鎖商館,不准任何人 離開,斷絕糧食供應,直至外商交出全部鴉片為止,並着合各外商和船長具結,嗣 後不得輸入鴉片,違者正法。英商被困六星期後,英國商務監督義律迫得下令將鴉 片 20283箱繳出。

   義律隨後即向英廷詳細報告,決定在未得訓令前,暫停通商。英僑於是撤離廣 州,往澳門暫居,但因澳門總督聲言不能負責保障他們的安全,所以在一八三九年 夏季,英僑全部撤離,退居香港港內的船舶上。

   英國外務大臣巴馬士頓勛爵認為事已至此,必須解決中英貿易關係問題。他認 為英僑繳出鴉片,無異被迫繳納贖命金(英僑實無生命危險),因此要求中國與英 國訂立貿易條約,以平等地位通商,或割讓一個小島給英國,使英僑能在其國家蔭 底下的地方安居。

   為支持上述要求,英國遠征軍於一八四零年六月開抵中國,爆發第一次鴉片 戰爭(一八四零至四二年)。雙方初步談判失敗,林則徐撤職,琦善接任欽差大臣。 戰事及談判更迭進行,直至義律與琦善達成協議。

一八四一年一月二十日,雙方簽訂穿鼻草約,割讓香港。英海軍於一八四一年 一月廿六日在水坑口登陸升旗,香港正式成為英國屬土。是年六月,義律按段出售 土地,開始有移民在香港居留。

   兩個政府均不承認穿鼻草約。中國認為割地是奇恥大辱,上下交責,清廷遂將 琦善撤職,解京查辦。英國方面,巴馬士頓勛爵亦大表不滿,拒絕接收「這杳無人 煙的荒蕪小島」,不肯以香港代替通商條約。

   巴馬士頓勛爵嚴厲譴責義律輕視他的訓令,召還義律,另派砵甸乍爵士替任為 全權代表。一八四一年八月,砵甸乍爵士抵達香港,決心以武力解決,揮軍溯長江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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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上,直迫南京。其後終於在一八四二年八月廿九日訂立南京條約,戰事始告平 息

        是時英國的維新黨政府下台,新上任的保守黨外務大臣阿巴勛爵於一八四一 年修改給予砵甸乍爵士的訓令,撤回割地的要求。

        砵甸乍爵士是年冬天返抵香港,對香港的發展甚為滿意,訂立南京條約時違背 英廷訓令,不僅訂立通商條約,復取香港;此外,清政府並須開放廣州等五地為通 商口岸。此通商條約其後併入一八四三年十月締訂的虎門善後條約內,容許中國人 自由到香港經商。

租借新界

        引發第二次中英戰爭(一八五六至五八年)的禍端,是中英兩國對前訂條約的詮 釋各執一辭,導火線則為中國軍隊登上英艇「亞羅」號搜捕海盜,因而發生衝突。結 果兩國於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英國得派遣外交代表到中國,戰事暫告平息。 第一任使節為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魯司爵士,奉命前往北京呈遞國書。他途經大沽, 不料竟遭受襲擊,於是一八五九至六零年間,戰火再起。

        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會在九龍結營,此事從本港早期照片可見。英軍發現 當地環境適宜,擬保留九龍半島駐防,經英國駐廣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 涉後,獲得九龍半島南端(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的永久租借權。一八六零年, 戰爭結束,訂立北京條約,九龍半島正式割讓予英國

        日本和其他歐洲國家亦相繼要求中國租借土地;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後, 會為中國說項的德、法、俄三國更有藉口提出租地要求。其後,局勢緊張,英國認 為如要防衛香港,必須取得鄰近土地的控制權。

       根據一項在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簽訂有關拓展香港界址的條約,中國同 意將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新界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予英國,為期99年。 英國此舉僅在針對法俄,而非對付中國,因此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的碼頭, 「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中國仍保留該處的行政權力。但是一八九九 年十二月廿七日英女皇會同樞密院決議撤銷這項條款,由英國單方面接管九龍城。 在此之前,英人已於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接管初期,嘗有零星反抗,但不久 即告停止。新界遂成為香港的一部分,但和市區分別管理。

初期的發展

        香港在開埠初期,發展並不順利,不良分子寶齋集,罪行猖獗,熱病和颱風威脅 居民的生命財產,但中國人移居這個由外人統治的小島,數目竟然極多。一八五一 年香港人口有32983人(中國人佔31 463人),一九三一年增至878947人(中國 人佔 859 425 人 )。

        香港的中國人,只求不受干擾,故在香港政府的開明統治下,均能安居樂業。 香港開始成為中國移民的目的地,以及與海外華僑通商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遠 洋船,在一八六零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23881艘。香港主要和中國貿易, 故不得不順應中國習慣,於一八六二年採用銀元制。中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 位時,香港亦隨而改變幣制。

        香港政制採取英國海外屬土常用的形式,總督由英廷任命,行政立法兩局議員 亦由政府委任,大半屬官守議員。一八五零年委出第一批立法局非官守議員,至一

248

歷史

  八八零年才有華人議員。一八九六年行政局開始有非官守議員,而華人議員則於一 九二六年初次委出。長期以來,本港兩個團體(香港總商會和非官守太平紳士)有 權各自提名一人為立法局議員,但這項安排已於一九七二年終止。

    居港英人會數度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不欲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多數華 人,故一直不予批准。

    一八八三年政府成立衛生局,並由一八八七年開始以選舉方式委任部分成員。 衞生局於一九三六年改組為市政局。最初香港政府有意從中國借調官員管理華人, 但這種並行的政制,從未認真施行,其後因罪案日多,終於在一八六五年廢除這制 度,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代之。是年英廷修訂總督的訓令,規定「任何法例 若對亞非人士有所禁制,而歐籍人士則不受其限者」,香港總督均不得批准施行。 政府把香港當作營商貿易之地,採取放任政策,人人可以自由來往,一切秉公辦理。

    香港開埠以後,公用事業相繼開辦,計有一八六一年成立的香港中華煤氣公 司,一八八五年的山頂纜車公司,一八八九年的香港電燈公司,一九零三年的中華 電力公司,一九零四年的電車公司等。前由政府辦理的九廣鐵路,則建於一九一零 年。自一八五一年起,香港陸續塡海,較重要的是一九零四年完成的中區填海工 程,增闢遮打道、干諾道和德輔道現址;其次是一九二一至二九年在灣仔進行的塡 海工程。

    一八四七年,香港政府推行公立學校教育制度,補助中文學校的經費,並於一 八七三年將主要由教會辦理的學校編入政府補助計劃內。一八八七年成立的中國醫 學院,在一九一一年擴展成為香港大學,開設文學院、工學院及醫學院。

中國自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推翻滿清政府後,長期動盪不安,避亂香港的中國 人為數很多。中國雖會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但不能藉凡爾賽和平條約收回在山東 的德國租借地,加以戰後國民黨推行急進主義,人民充滿愛國思想,洋溢排外情 緒,故此動盪局面持續。中國人民力求廢除外國從條約所取得的一切特權,因此實 行抵制外貨。不安的局勢延及香港,一九二二年發生海員罷工,其後遭受廣州的 壓力,演變為一九二五至二六年的大罷工。該次風潮雖然逐漸平息,但香港居民的 生活已備受打擊。當時,英國在中國境內擁有大量外資利益,因而成為排外運動之 鵠的;但不久形勢改變,反日情緒高漲。

三十年代與第二次世界大戰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件」。一九三一年,日軍佔 領東三省,並企圖吞併華北省份。一九三七年中日戰爭終於爆發。一九三八年,廣 州淪陷,大批難民湧入香港。估計一九三七年逃港難民有10萬人,一九三八年有50 萬人,一九三九年則有15萬人,使香港人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增至160萬人, 在難民逃港人數最多時,大約有50萬人流離失所,露宿街頭。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日本空襲珍珠港的美國軍艦,正式加入第二次世界大 戰。約在同一時間(香港時間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日本又進攻香港。日軍取 道中國大陸出師,英軍被迫撤離新界及九龍,退守港島。當時守軍包括本地的義勇 軍,苦戰一周後,以眾寡懸殊,難扭劣勢,終在聖誕日投降。日本佔領香港共3年 7個月。

    淪陷時期,貿易停頓,貨幣貶值,糧運不繼,政府服務和公用事業都受嚴重影 響,許多港人避居澳門,澳門政府亦盡量收容。日治末期,為解決糧荒起見,日人

歷史

249

驅逐大批居民離境。本港居民雖然備受壓迫,但大部分仍擁護聯盟陣線。中國游擊 隊在新界四出活動,逃匿的盟軍人員亦得村民掩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日本宣佈投降。消息傳來,香港布政司詹森(後獲封 爵士)隨即組織臨時政府。八月三十日,海軍少將夏慤爵士率領英國太平洋艦隊抵 港成立臨時軍政府。一九四六年五月一日,總督楊慕琦爵士回任,正式恢復民政統 治。

戰後發展

戰時許多華籍居民返回中國,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後,他們紛紛返港,幾乎每 月有10萬人之多。一九四五年八月,本港人口原已減至60萬,但一九四七年底人口 激增至約 180 萬。一九四八至四九年間,中國爆發內戰,國民黨政府落敗,大陸易 手,許多人湧入香港,人數之多,史無前例。

一九四九至五零年春,約有75萬人移居香港,他們主要來自廣東省、上海及其 他商業重鎮。一九五零年底,全港人口估計有230萬。此後人口不斷增加,現時已 逾530萬。

聯合國對中國禁運期間,本港經濟一度停滯不前,其後,港人開始發展工業。 由於人口激增,香港不能只依賴港口來維持繁榮。香港的工業革命最初以棉織業為 主,其後逐漸發展毛織業,到六十年代後期,更擴展至人造纖維及成衣製造業。雖 然過去十年,本港紡織品成衣的輸出,在出口總額所佔的比重逐漸下降,但仍佔 本港產品出口總值40%以上。迄今紡織業仍然是本港經濟的支柱,但電子製品、鐘 錶、塑膠製品及其他輕工業對本港經濟亦有重大的貢獻

一九六六年,由於受到在中國發生的事件影響,本港的局勢日趨緊張,至一九 六七年更演變為一連串的社會騷亂,使本港居民生活受到全面影響,本港經濟暫時 陷於癱瘓。幸而,騷亂事件在該年底受到控制,本港得以繼續在平穩中進展。

戰後香港繼續發展,成為鄰近地區的轉口港,與中國的貿易亦有進展。加上旅 遊業日益發達,交通方面亦大為改善。在地理環境上,香港是中國的天然門戶,因 此,每年從香港啟程或過境進入中國的旅客越來越多。由本港國泰航空公司及中國 民航局經營,來往香港與中國各城市之間的包機與定期班機服務,日益頻密;同時, 九廣鐵路當局亦與廣州鐵路局聯合開辦直通快車,行走九龍與廣州之間;此外,更 有數條直通巴士線,其中一條由中英聯合經營,直達廣東省內逾10個不同的地方。 此外,本港每日均有數條渡輪航線,來往港穗及南中國其他的海港。飛翔船亦是其 中一種渡輪。

為配合各項發展及推行分散人口政策,政府正致力改善基本設施 一九八四至 八五年內,政府在公共工程方面的預算支出高達68億元,佔總支出18%。新建的道 路、隧道及天橋使本港戰後的道路交通大為改觀。當局並開闢多條可供多線行車的 現代化公路,直達各新發展地區。

本港經濟基礎日趨完善,使政府能夠逐漸增加社會服務方面的開支,由一九七 四至七五年度的26億9,700萬元增至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預算的191億1,300萬元。

由於人口迅速增長,住屋問題一直未能解決,這方面的支出亦相應增加,目前 已有超過240 萬人住在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各類公共房屋。一九八四年內,平均每天 便有幾近100個公屋單位建成。在目前情況下,當局計劃每年繼續提供3萬5千個 公屋單位。

250

歷史

     教育設施和改善青少年生活的支出,一向佔政府財政預算的重要部分,現時15 歲及以下的兒童均有機會入學,修畢初中課程。

     過去十年來,政府及志願機構在推行社會福利工作方面,有重大進展,這方面 的開支已由一九七四至七五年的2億5,100萬元增至一九八四至八五年預算的20億 7,800萬元。

     在醫療服務方面,當局亦積極推行多項醫療衛生發展計劃。八十年代末期,本 港將會增設5間醫院及20間診療所和分科診療所。

     當局在戰後制訂完備的制度,以保障僱員應得的工資、休息日、法定假期、有 薪年假、分娩假期、傷病津貼及遣散費,此外,僱員可以享有的福利亦逐漸得到改 善。現時,工業與非工業界均不得僱用15歲以下的兒童。

政府檔案處

政府檔案處於一九七二年成立,是本港收藏香港歷史文物資料最多的中心之 該處現時負責管理總長度約達9千米的政府檔案,大約2千幅圖片,以及大量 地圖,本地報章及官方刊物。

     政府檔案處除為各政府部門提供管理檔案的服務外,還替各種各類的資料編纂 索引,以供本地及海外學者、新聞工作者、學生及市民参考研究。凡必須永久保存 的檔案,均存放於中區的總辦事處及位於香港仔黃竹坑道的兩個分處之一。至於不 常用的檔案,則存放於另一個分處,其中大部分最後都要毀滅。

     由於世界各國對香港的認識日增,在過去一年內,有更多人士要求政府檔案處 提供資料,同時,亦有更多人根據現存資料進行研究。這些資料除用作撰寫書本外, 更用於製作電視紀錄片、電影、展覽會,以及撰寫刊登在各報章及雜誌的專題文章。

     市民進入政府檔案處圖書室查閱報紙、地圖及照片,均不受限制,但如欲查閱 政府檔案,則必須首先獲得正式批准。該處並設有閱讀室,以及備有影印和攝製顯 微膠片等服務。

考古發現

     香港考古研究在本世紀二十年代開始,根據沿海多處地點出土的古代文物及人 類活動的遺跡,證明本港歷史可遠溯六千年前。有關方面對這些史跡的推論仍是 說紛紜,莫衷一是。在考古研究方面,香港只是廣闊華南文化領域的一小部分,而 人們對這個領域所識有限。在這種情形下,為求確定的解釋而展開的學術辯論相信 會持續多年。

近年的考古發掘,顯示出兩個新石器時代的文化層。在年代較遠的底層出土的 是繩紋粗陶和精細易碎的軟陶,後者有劃花、貫孔和間中有彩繪。經過磨琢的石器 亦同時出土。從現有資料推算,這個最初階段可能在公元前四千年開始。

     在年代較近的上部文化層,繼續發現有繩紋陶器和磨琢石器,承襲了歷史悠久 的傳統,而一種新的幾何印紋陶器,亦同時出現。這個階段在公元前二千五百年開 始。該文化層的石器均經過磨琢,手工較佳、種類繁多;有些石器呈現有段和有肩 的修飾,這大概與裝柄技術的進步有關。這時期亦發現有用石英及其他適用的石料 製成的飾物,例如有大小不一的石環和石;這些飾物往往手工非常精細。

     約在公元前一千五百年,青銅器的出現標誌着本港史前史的最後一個階段。雖 然青銅器未被廣泛使用,但在本港的考古遺址,會有多件精巧的青銅兵器出土( 如

歷史

251

劍、箭鏃及戈等),亦發現一些青銅工具(如空銎斧及魚鈎等)。而在大嶼山石壁 東灣,則從出土的青銅器範,證實銅器確會在當地鑄造。

        青銅器時代的陶器,除了保留早期繩紋及幾何印紋的傳統外,還有一種經過較 高火候燒製而接近結晶的硬陶,其幾何印紋,與新石器時代晚期陶器的幾何圖案一 脈相承,但其中的「雙F」藝紋,則是這時期的著名特有紋飾。

        考古學研究古代人類的器物遺跡,但對先民的種族和語言關係,則未能提供證 據。幸而在有書史記載時代開始,古代中國文獻對這些問題卻略有所提,其中對中 國東南沿海地區的居民稱為「越人」。因此,本港史前的先民有部分很可能是「百 越人」。

石壁、滘西、蒲台島、長洲、東龍洲及港島大浪灣地區發現的石刻,大部分是 幾何圖案,相信為古代百越人所刻,確是有趣的考古遺跡。

        秦漢時代朝廷揮軍南征,平定江南,使南方的新移民不斷增加,對原居民產 生種種影響。上述情形,可從在本港發掘到秦代(公元前二二一至二零七年)及漢 代(公元前二零六年至公元二二零年)的錢幣得到明證。但這動盪時期的最顯著遺 跡,無疑是於一九五五年在李鄭屋發現的完整磚墓。這座古墓陳放着典型的漢代冥 器,相信是東漢初期至中期的古跡。

        漢代以後的考古遺跡至今所知甚少。最近對本港各海灘常見的圓拱頂石灰窰進 行的研究工作,正好有助於了解唐代(公元六一八至九零七年)本港居民生活的一 面。石灰是一種很有價值的商品,可用來填塞木罅、保護木艇,以防海洋微生物蛀 蝕,又可用來使容器防漏,中和農田的酸性土壤,建屋及供其他多種用途,明顯地 在當時佔有重要的經濟地位

        公元十三世紀,元人入侵,結束宋室的統治。香港與這段歷史淵源深厚。現已 搬到近啟德機場入口的宋王臺石刻、大廟灣天后廟的宋代碑刻、在石壁及米埔出土 的宋代窖藏錢幣,以及在多處(尤其是大嶼山稔樹灣)發掘到的宋代青瓷,都是這 個時期的文物。

        最近的考古工作,有助於研究明代(一三六八至一六四四年)及清代(一六四 四至一九一一年)期間本港的歷史。研究工作包括對近年在大嶼山竹篙灣遺址出土 的大量明代青花瓷器進行分析。初步結果顯示這類瓷器製作非常精巧,屬輸往東南 亞及西方國家宮廷的外銷之一,是公元十五世紀初期的製品。東龍洲清代炮台的 發掘工作,目前仍然繼續進行。現時我們已經可以一睹這座偏僻炮台的有趣內部結 構,以及當時(清代末期)駐軍的日常用具。

附錄

254

附錄

一二三四五六

衡單位

外地駐港代表及香港駐海外辦事處

256

257

香港與主要通商地區的貿易概況

260

香港對外貿易概況(依國際標準第二修訂表分類)

261

港元的匯兌值

264

本港生產總值的開支(按當年市場價格計算 )

265

本港生產總值的開支(按一九八零年的固定市價計算) 本港生產總值中各經濟行業所佔的比重(按當年價格計算 )

265

266

七八

貨幣供應

266

負債和資產:持牌銀行統計數字

267

九九十

九甲

十甲

十一

負債和資產:接受存款公司統計數字

政府收入(按來源分類)

政府收入圖表(按來源分類 )

政府支出(按用途分類 )

政府支出圖表(按用途分類)

經常和非經常收支比較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十二

應課稅品稅收

274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徵收的牌照費

274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徵收的雜項收費

274

十三

製造業工廠數目和就業人數(按主要工業組別分類)

275

十四

若干類製造業的廠數和就業人數

276

十五

據報在案的職業意外事件

278

十六

消費物價指數(甲)

279

消費物價指數(乙)

279

恒生消費物價指數

279

十七

入口農作物、牲口、家禽和魚類

280

十八

本產農作物、牲口、家禽和魚類估計數字

281

十九

本產及入口鑛物

281

二十

註冊學校種類

282

註冊學生人數

282

廿一

海外考試

283

廿二

赴英香港學生人數

284

赴海外留學的香港學生人數

284

255

廿三

廿四

教育經費

285

人口生死統計數字

285

廿五

死因

286

廿六

醫院病牀數目

287

廿七

醫療專業人員

287

廿八

一九八四年三月卅一日的住所數目和估計居住人數

288

廿九

田土註冊處

289

在田土註冊處登記的文件的交易總額

289

三十

一九八四年耗電量

290

卅-

卅二

電力供應分配

煤氣耗量和供應分配

本港石油氣銷售量

耗水量

進出香港的飛機和船隻數目

進出香港的旅客人數

本港出入口商品(按運輸途徑分類)

登記/持牌車輛數目

290

290

290

290

291

291

291

292

公共交通:按公司劃分的乘客人次

292

公共交通:按地區劃分的乘客人次

292

公共交通:按交通工具劃分的平均每日乘客人次

293

卅三

交通意外事件

293

交通意外傷亡人數

293

卅四

罪案

294

卅五

司法部門的統計數字

296

卅六

監獄

297

卅七

通訊

298

卅八

市政局和新界市政署提供的康樂設施

299

卅九

一九八四年氣候槪況

300

平均氣候概況

300

四十

四十一

行政局議員名表

301

立法局議員名表

302

四十二

市政局議員名表

304

四十三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305

香港公益金

307

256

附錄一

度衡單位

本港採用的度衡單位有十進制、英制、中國制及美國制。若干行業已逐漸採用 十進制,其裨益卓然可見。當局並已制定十進制條例,規定把所有法例中的非十進 制單位改為十進制單位。

中國已正式使用國際單位制代替中國制單位。在本港,中國制單位大多只用於 量度長度和重量,另有一些中國制的面積單位仍間有使用。下表所列是根據香港度 量衡條例的規定,在本港具有法定等值的中國制單位。

自周朝迄今三千年中,中國尺的標準長度會屢次增加,在實際使用上則因地區 與行業不同而有別,但現在中國已改用米為基本的長度單位。在本港,1尺的法定 等值是14吋,尺的標準長度亦有因行業而異的現象,但使用尺及其有關單位的機 會已較前少。在布疋零售業中,過去通常使用1碼等於24寸(35.1吋)的量度單位, 但疋頭及洋服商會建議其會員採用十進制單位。

以前中國各地使用的重量單位也因地區不同而有別,但傳統的中國制單位已由 公斤(千克)及其十進倍數或分數的單位所取代。相等於0.5公斤(千克)的市斤亦有 使用。下表所列重量單位是按照現時本港法定等值每両等於1.常衡制盎司計算, 但在買賣黃金時,1両通常等於1.203 37金衡盎司(37.4290克)。中國制重量單 位也在中藥買賣及本地魚肉蔬菜市場中使用。1斤本應等於16両,但有些小販使用 的秤,1斤只有12或14両,這種情形在魚販中尤其普遍。

中國制

長度

10 分= 1寸

10寸= 1尺

重量

10分=1錢

10 錢= 1両

16 両=1斤

十進制

37.147 5 毫米

0.371 475 米

3.779 94 克

37.799 4

0.604 790 千克(公斤)

100斤=1擔

60.479 0 千克(公斤)

長度的十進制等量是確數,重量的十進制等量則計至六個位有效數字。

附錄二

257

-

外地駐港代表

(甲)英聯邦國家

國別

駐港代表

國別

駐港代表

澳洲

專員

毛里求斯

名譽領事

孟加拉 •

專員

瑙魯

名譽領事

加拿大

專員

紐西蘭

專員

塞浦路斯

名譽領事

尼日利亞

專員

印度

專員

牙買加

名譽領事

新加坡 湯加群島

專員

名譽領事

馬來西亞

專員

圖瓦盧

名譽領事

(此外另有一位英國高級商務專員駐港)

(乙)外國

國別

駐港代表

國別

奧地利

比利時

總領事 總領事

不丹

名譽領事

玻利維亞

名譽領事

意大利 日本 約旦 韓國

巴西

緬甸

總領事 總領事

利比里亞

盧森堡

智利

名譽領事

哥倫比亞

總領事

墨西哥 摩納哥

哥斯達黎加

總領事

荷蘭

古巴

總領事

尼加拉瓜

駐港代表

總領事 總領事 名譽領事

總領事

名譽領事 名譽領事 總領事 名譽領事 總領事

名譽領事

丹麥

總領事

挪威

總領事

多明尼加共和國

總領事

阿曼

厄瓜多爾

總領事

巴基斯坦

埃及

薩爾瓦多

總領事 名譽領事

巴拿馬

巴拉圭

芬蘭

名譽領事

秘魯

法國 加蓬 德國 希臘

總領事 名譽領事

菲律賓

名譽領事

總領事

總領事 名譽領事 名譽領事

總領事

葡萄牙

總領事

塞內加爾

總領事 名譽領事

名譽總領事

南非

危地馬拉

海地

名譽領事 總領事

西班牙 瑞典

洪都拉斯

名譽領事

瑞士

冰島

名譽領事

泰國

印尼

伊朗

愛爾蘭共和國

總領事 總領事 名譽領事

美國

烏拉圭

總領事 總領事 總領事 總領事 總領事 總領事 總領事

委內瑞拉

總領事

以色列

名譽總領事

258

附錄二(續)

二、香港駐海外辦事處

政府機構

Hong Kong Government Office, 6 Grafton Street,

London WIX 3LB, England.

Tel.: (01) 499-9821 Cable: HONGAID LONDON

Telex: 05128404 HKGOVT G

United Kingdom Mission (Hong Kong Government Office), 37-39 rue de Vermont, 1211 Geneva 20, Switzerland. Tel.: (022) 34-43-51 Cable: PRODROME GENEVA Telex: 04528880 HKGV CH

British Embassy, Hong Kong Government Office, Avenue Louise, 228, (Bte 2), 1050 Brussels, Belgium. Tel.: (02) 648-38-33 Cable: HONREP BRUSSELS Telex: 04661750 HONREP B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for Hong Kong Commercial Affairs, British Consulate General,

Tower 56, 17/F, 126 East 56 Street, New York,

NY 10022, U.S.A.

Tel.: (212) 355-4060

Telex: 025 961075 NYHKO HK

British Embassy (Hong Kong Office), 3100 Massachusetts

Avenu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U.S.A.

Tel.: (202) 462-0139 Cable: PRODROME

WASHINGTON Telex: 023440484 HKWSH UI

促進工業投資事務所

Industrial Promotion Office (Japan), No. 32 Kowa

Building, 5-2-32 Minami Azabu, Minato-ku, Tokyo, Japan.

Tel.: (03) 446-8111 Telex: 0720 2425122 HKGIPO J

Industrial Promotion Office (London),

Hong Kong Government Office, 6 Grafton Street, London WIX 3LB, England.

Tel.: (01) 499-9821 Cable: HONGAID LONDON Telex: 051 28404 HKGOVT G

Industrial Promotion Office (Stuttgart), Koenigstr. 43B, 7000 Stuttgart 1, F.R. Germany.

Tel.: (0711) 22 13 25 Telex: 041 721435 HKIP D

Industrial Promotion Office (San Francisco),

McKesson Plaza Building, Suite 2130, 1 Post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04, U.S.A.

Tel.: (415) 956-4560 Telex: 023 340192 HK IND SFO

其他機構

香港貿易發展局

Rotehturmestrasse 1-3/8/24, A-1010 Vienna, Austria.

Tel.: (0222) 639818

Cable: CONOTRADREP WIEN

Telex: 115079 HKTDC A

Nieuwe Spiegelstraat 36, 1017 DG Amsterdam,

AMSTERDAM Telex: 15081 HKTDCNL

Netherlands.

Tel.: (020) 253865 Cable: CONOTRAD

Ulmenstrasse 49, D-6000 Frankfurt/Main,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Tel.: (069) 721655 Cable: CONOTRAD FRANKFURT

Telex: 414705 COFRAD

Hansastrasse 1, D-2000 Hamburg 13,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Tel.: (040) 417422 Cable: CONOTRAD HAMBURG Telex: 214352 CONHAD

8 St. James's Square,

London SW1Y 4JZ, England.

Tel.: (01)-930-7955

Cable: CONOTRAD LONDON SWI

Telex: 916923 CONLONG

4 St. James's Square, Manchester M2 6DN, England. Tel.: (061)-834-6164 Cable: CONOTRAD MANCHESTER

2 Piazzetta Pattari, 20122 Milan, Italy.

Tel.: (02) 865405 Cable: KONGTRAD MILAN Telex: 333508 HKTDCI

18 rue d'Aguesseau, 75008 Paris, France. Tel.: (1)-742-4150 Telex: 641098 HKTDC

Brahegatan 30, 114 37 Stockholm, Sweden.

Tel.: (08) 610072 Cable: CONOTRAD STOCKHOLM Telex: 11993 TDC S

Bellerivestrasse 3, 8008 Zurich, Switzerland.

Tel.: (01) 251-01-85 Cable: CONOTRAD ZURICH Telex: 58550 CONZH CH

548 Fifth Avenue, 6th Floor, New York, N.Y. 10036-5091, U.S.A.

Tel.: (212)-730-0777 Cable: HONGTRADS NEW YORK Telex: 710 581 6302 HKTDC NYK

333 North Michigan Avenue, Suite 2028, Chicago, Illinois 60601, U.S.A.

Tel.: (312)-726-4515 Cable: CONOTRAD CHICAGO Telex: 728335 HONG KONG CGO

154-2 World Trade Centre, 2050 Stemmons Freeway, Dallas, Texas 75258, U.S.A.

Tel.: (214) 748-8162 Cable: HONGTRADS DALLAS Telex: 791719 HKTDC ĐAL

350 South Figueroa Street, Suite 520, Los Angeles, California 90071, U.S.A.

Tel.: (213)-622-3194 Cable: CONOTRAD LOS ANGELES Telex: 194288 HKTDC LA LSA

Suite 1100, National Building,

347 Bay Street, Toronto, Ont. M5H 2R7, Canada. Tel.: (416) 366-3594 Cable: CONOTRAD TORONTO Telex: 06218056 HKTDC TOR

259

附錄二(續)

二、香港駐海外辦事處(續)

Suite 1996, One Biscayne Tower,

         19/F, 2 Biscayne Boulevard, Miami, Florida 33131, U.S.A.

Tel: (305) 374-3876/8 Telex: 803044 HKTDC MIA

Condominio Plaza Interncaional, Primer Alto, Oficina No. 27, Edificio del Banco Nacional de Panama, Via Espana y Calle 55, Panama, Republic of Panama. Tel.: 695894 Telex: 2989 HKTDCP PG (From U.S.A. 3682989; from other countries 3792989)

Osaka Ekimae No. 3 Building, 6/F, 1-1-3 Umeda, Kita-ku, Osaka 530, Japan.

Tel.: (06) 344-5211/4 Cable: CONNOTRADD OSAKA Telex: J26917 HKTDCT

Toho Twin Tower Building, 4/F, 1-5-2 Yurakucho, Chiyoda-ku, Tokyo 100, Japan.

Tel.: (03)-502-3251/5 Cable: CONNOTRADD

TOKYO Telex: J26917 HKTDCT

71 York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Tel.: (02)-298343/6 Cable: HONGKONREP

SYDNEY Telex: AA21313 CONSYD

香港貿易發展局並於象牙海岸、希臘、西班牙、亞

拉伯聯合酋長國及牙買加駐有顧問,地址如下:

Agence Prestige International,

04 B P 439, Abidjan, Ivory Coast.

Tel.: 332331

Telex: 3224 CHACOM CI

Hong Kong Trade Development Council,

Vekiarelli 19 & Ag. Filothei 2, Filothei,

152 37 Athens, Greece.

          Tel.: (1)682-9701 Cable: KLONTRAD ATHENS Telex: 219908 GHK GR

Balmes, 184, Barcelona-6, Spain.

Tel.: (3) 217-6250 Cable: PUBLICRELATIONS BARCELONA 6 (Spain) Telex: 97862 SARP E

c/o Lintas Middle East,

          Dubai Pearl Building, 14/F, Dubai, U.A.E. Tel: 284236 Telex: 47200 LME EM

Hong Kong Trade Development Council,

          16 Northside Drive, Northside Plaza, Kingston 6, Jamaica, W.I.

            Tel.: 927-6486 Cable: CARMIL Telex: 2214 JAMCARP JA

香港旅遊協會

Suite 200, 421 Powell Street,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02-1568, U.S.A.

Tel.: (415) 781-4582

Telex: 023 470247 LUYU UI

548 Fif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36-5092, U.S.A. Tel.: (212) 869-5008/9 Telex: 023 425817 LUYU UI

333 N. Michigan Avenue, Suite 2422, Chicago, Illinois 60601, U.S.A.

Tel.: (312) 782-3872 Telex: 023 4330404 DITTRENDDDCGO

125 Pall Mall, London SW1Y SEA, England. Tel.: 01-930 4775 Telex: 051 8950160 LUYULO G

C/o Sergat Italia, s.r.1., Piazza Dei Cenci 7/A,

00186 Roma, Italy.

Tel.: 656-91-12

38 Avenue George V, (53 rue Francois ler, 7/F), 75008 Paris, France.

Tel.: 720-39-54 Telex: 042 650055 ANI F

Wiesenau 3, D-6000 Frankfurt 1, West Germany. Tel.: Frankfurt 722841, 722842 Telex: 041 412402 HKTA D

4th Fl., Toho Twin Tower Building, 1-5-2 Yurakucho, Chiyoda-ku, Tokyo 100, Japan.

Tel.: (03) 503-0731 Telex: 0720 2225678 LUYUTO J

Kintetsu Honmachi Building, 4-28-1 Honmachi, Higashi-ku, Osaka 541, Japan. Tel.: (06)-282-1250

10 Collyer Quay 13-08 Ocean Building, Singapore 0104, Republic of Singapore.

Tel.: 5323668 Telex: 087 28515 LUYUSN RS

Bligh House, 4-6 Bligh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Tel.: 232-2422 Telex: 071 24668 HKTASYD AA

260

附錄三

(第四章:工商業)

香港與主要通商地區的貿易概況

入口

1982

1983

1984

1983-84

增減

來源

百萬元

%

百萬元

%

百萬元

%

%

中國 日本 美國 台灣

32,935 23.0

42,821

24.4

55,753

25.0

+ 30.2

31,540 22.1

40,333

23.0

52,620

23.6

+ 30.5

15,459 10.8

19,179 10.9

24,377

10.9

+ 27.1

10,198

7.1

12,448

7.1

17,347

7.8

+ 39.4

新加坡

10,207

7.1

10,482

6.0

12,229

5.5

+ 16.7

英國

6,892

4.8

7,456

4.2

8,703

3.9

+ 16.7

大韓民國(南韓)

4,557

3.2

5,050

2.9

7,289

3.3

+ 44.3

西德

3,506

2.5

4,556

2.6

5,510

2.5

+ 20.9

澳洲

2,266

1.6

2,764

1.6

3,349

1.5

+ 21.2

瑞士

2,669

1.9

3,287

1.9

3,346

1.5

+

1.8

其他國家

22,664

15.9

27,067

15.4

32,847

14.7

+ 21.4

貿易貨物總額

142,893

100.0

175,442

100.0

223,370

100.0

+ 27.3

本產出口

目的地

美國

31,223

37.6

43,802

42.0

61,374

44.5

+ 40.1

中國

3,806

4.6

6,223

6.0

11,283

8.2

+ 81.3

英國

7,187

8.7

8,538

8.2

10,497

7.6

+ 22.9

西德

7,031

8.5

8,043

7.7

9,522

6.9

+ 18.4

日本

3,167

3.8

3,910

3.7

5,151

3.7

+ 31.7

加拿大

2,637

3.2

3,731

3.6

4,510

3.3

+ 20.9

澳洲

2,832

3.4

2,927

2.8

3,824

2.8

+ 30.6

新加坡

1,964

2.4

2,228

2.1

2,627

1.9

+ 17.9

荷蘭

1,692

2.0

1,963

1.9

2,418

1.8

+ 23.1

法國

1,507

1.8

1,660

1.6

2,007

1.5

+ 20.9

其他國家

19,985 24.1

21,380

20.5

24,724

17.9

+ 15.6

貿易貨物總額

83,032

100.0

104,405

100.0

137,936

100.0

+ 32.1

轉口

目的地

    中國 美國 台灣

7,992 18.0 5,615 12.7

12,183

21.6

28,064

33.6

+ 130.4

8,028 14.3

12,109

14.5

+ 50.8

2,662

6.0

3,454

6.1

4,868

5.8

+ 40.9

日本

2,566

5.8

3,176

5.6

4,633

5.5

+ 45.9

新加坡

3,648

8.2

4,523

8.0

4,511

5.4

印尼

4,615

10.4

3,884

6.9

3,654

4.4

-

0.3 5.9

大韓民國(南韓)

1,699

3.8

2,440

4.3

3,440

4.1

+ 41.0

澳門

1,588

3.6

1,885

3.3

2,354

2.8

+ 24.8

菲律賓

1,485

3.3

1,632

2.9

1,478

1.8

9.4

澳洲

688

1.6

937

1.7

1,423

1.7

+ 51.9

其他國家

11,796 26.6

14,152

25.1

貿易貨物總額

44,353

100.0

56,294 100.0

16,970 20.3 83,504 100.0

+ 19.9

+ 48.3

附錄四

(第四章:工商業)

香港對外貿易概況(依國際標準第二修訂表分類)

入口

類別

食物和主要作食用的牲畜類

261

單位:百萬元

1982

1983

1984

主要作食用的牲畜

肉類和肉類製品

魚類、貝介類、軟體類和有關製品

穀類和穀類製品

2,097

2,216

2,458

2,024

2,555

2,687

2,767

3,131

3,375

1,874

2,249

2,157

蔬菜和水菓

4,158

4,860

4,943

其他

小計

飲料和煙蕈類

3,253

3,899

4,514

16,172

18,911

20,134

飲料

1,059

1,217

1,394

煙草和煙草製品

1,268

1,455

1,847

小計

2,327

2,672

3,241

非食用原料類(燃料除外)

生皮、生牛皮及毛皮

244

322

740

紡織用纖維(毛條除外)及其廢料(非用以製造紗線或布料者)

1,900

2,725

4,181

動植物原料(另列者除外)

2,034

2,813

2,834

其他

1,403

1,485

1,556

小計

礦物燃料、潤滑油和副產品類

石油、石油產品和副產品

其他

小計

動植物油、脂肪和蠟脂類

不易揮發的植物油和脂肪

其他

小計

化學製品和副產品類(另列者除外)

有機化學製品

藥物及藥用製品

5,581

7,345

9,310

10,609

10,100

10,323

869

1,558

1,941

11,477

11,657

12.263

389

550

654

47

46

34

436

596

688

1,079

1,592

1,946

1,378

1,691

1,829

人造樹脂、塑膠原料、酯纖維素及醚纖維素

2,660

3,928

4,961

其他

4,369

5,731

6,786

小計

9,486

12,942

15,523

主要按原料分類的製成品

紡紗、布料、製成品(另列者除外)和有關製品

18, 180

24,045

32,802

非金屬礦物製品(另列者除外)

7,119

7,453

8,469

鐵和鋼

4,035

4,334

5,604

金屬製品(另列者除外)

3,125

4,451

4,737

其他

7,275

9,216

12,232

小叶

機械和交通工具

辦公室機器及自動資料處理儀器

電訊、錄音及音響設備和儀器

39,734

49,500

63,844

2,743

3,938

7,431

4,899

6,408

10,581

電動機械、儀器和用具(另列者除外)以及零件

10,442

16,272

22,590

其他

13,945

12,806

17,139

小計

32,029

39,424

57,741

雜類製成品

旅行用品、手袋及同類製品

827

1,117

1,828

衣物和衣飾

6,464

8,446

11,509

攝影儀器、設備和供應品、光學器材(另列者除外)、鐘錶

8,368

10,886

11,907

雜類製品(另列者除外)

6,298

7,467

9,895

其他

3,022

3,868

4,576

小叶

24,978

31,783

39.715

無分類貨品和交易

671

612

909

貿易貨物轉額

黃金和硬幣

總計

142,893 8, 193

151,086

175,442

223,370

3,273

15,871

178,716

239,241

262

附錄四(續)

(第四章:工商業)

本產出口

類別

食物和主要作食用的牲畜類

魚類、貝介類、軟體類和有關製品

蔬果

雜類食品和食物製品

其他

小計

飲料和煙草類

飲料

1982

1983

單位:百萬元

1984

498

539

533

148

141

173

286

315

387

218

366

279

1,150

1,360

1,372

煙草和煙草製品

小計

37

94

133

154

310

522

191

404

655

非食用原料類(燃料除外)

紙漿和廢紙

129

205

269

紡織用纖維(毛條除外)及其廢料(非用以製造紗線或布料者)

73

101

143

鑛物和金屬廢料

487

1,434

1,355

其他

146

141

153

小計

835

1,880

1,920

礦物燃料、潤滑油和副產品類

107

160

312

動植物油、脂肪和蠟脂類

8

10

11

化學製品和副產品類(另列者除外)

藥物和藥用製品

147

174

130

精煉油、香水、化粧品、磨光和清潔製品

243

360

473

人造樹脂、塑膠原料、酯纖維素和醚纖維素

210

301

488

其他

184

182

221

小齡

785

1,016

1,312

主要按原料分類的製成品

紙張、厚紙板及紙漿、紙或厚紙板製成品

259

368

529

紡紗、布料、製成品(另列者除外)和有關製品

5,052

7,084

8,631

非金屬礦物製品(另列者除外)

426

512

金屬製品(另列者除外)

2,044

2,478

771

3,152

其他

532

628

801

小計

機械和交通工具

8,313

11,069

13,884

電訊、錄音及音響設備和儀器

5,672

8,410

11,002

電動機械、儀器和用具(另列者除外)以及零件

6,055

8,203

11,479

其他

3,347

6,715

10,819

小叶

15,074

23,328

33,300

雜類製成品

衛生、水管、熱力和照明設備(另列者除外)

692

903

1,113

傢具及其他組合

335

416

571

旅行用品、手袋和同類製品

1,541

1,734

2,034

衣物和衣飾

28,824

34,365

46,714

鞋類

745

776

1,070

攝影儀器、設備和供應品、光學器材(另列者除外 )、鐘錶

8,148

雜類製品(另列者除外)

15,589

9,399 16,642

10,408 21,838

其他

123

166

294

小計

55,996

無分類貨品和交易

574

83,032

64,400

777

84,041

104,405

1.129

137,936

貿易貨物總額

黃金和硬幣

總計

83,032

104,405

137,936

附錄四(續)

(第四章:工商業)

轉口

類別

263

單位:百萬元

1982

1983

1984

食物和主要作食用的牲畜類

魚類、貝介類、軟體類和有關製品

762

965

1,291

蔬菜和水菓

1,128

1,289

1,239

咖啡、茶、可可、香料和有關製品

313

450

590

雜類食品和製品

177

208

263

其他

503

734

673

2,883

3,647

4,055

小叶

飲料和煙草類

飲料

煙草和煙草製品

小計

129

277

410

395

512

721

524

789

1,132

非食用原料類(燃料除外)

軟木和木材

187

232

263

紡織用纖維(毛條除外)及其廢料(非用以製造紗線或布料者) 動植物原料(另列者除外 )

484

897

2,178

1,565

1,860

2,093

其他

766

652

651

3,002

3,642

5,185

小計

礦物燃料、潤滑油和副產品類

石油、石油產品和副產品

其他

小計

動植物油、脂肪和蠟脂類

化學製品和副產品類(另列者除外)

染料、製革料和顏料

藥物和藥用製品

人造樹脂、塑膠原料、酯纖維素及醚纖維素

其他

489

595

688

17

27

28

506

622

716

107

163

148

766

916

1,035

794

956

1,100

542

652

978

1,807

2,416

3,318

3,909

4,940

6,431

小計

主要按原料分類的製成品

紡紗、布料、製成品(另列者除外)和有關製品

6,431

7,822

12,708

非金屬礦物製品(另列者除外)

2,565

2,708

2,927

鋼鐵

378

647

1,443

金屬製品(另列者除外)

1,132

1,374

1,625

其他

1,494

1,618

2,342

小計

12,000

14, 168

21,045

機械和交通工具

電訊、錄音及音響設備和儀器

1,697

2,213

4,590

電動機械、儀器和用具(另列者除外)以及零件

3,420

4,931

8,389

車輛(包括有氣墊推進裝置者)

2,302

1,894

3,253

其他

3,486

4,592

7,721

小叶

10,905

13,631

23,953

雜類製成品

旅行用品、手袋和同類製品

532

840

1,497

衣物和衣飾

3,021

4,495

6,184

攝影儀器、設備和供應品、光學器材(另列者除外)、鐘錶

3,218

4,258

5,089

雜類製品(另列者除外)

2,412

3,183

5,378

其他

1,202

1,673

2,345

小計

10,385

14,449

20,494

無分類貨品和交易

132

243

347

貿易貨物總額

黃金和硬幣

總結

44,353

56.294

83,504

2,285

3,756

167

46,637

60,050

83,671

264

附錄五

(第五章:經濟 )

港元的匯兌値

(甲)匯率制度的變遷

特別

港元對純

提款權

黃金比價

1英鎊=

1美元=

1單位=

(克)

港元

港元

港元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國際貨幣基金會訂立各種貨幣的比價,港元與英鎊直接聯繫

0.223834

16.00

3.970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八日 港元跟隨英鎊貶值30.5%

0.155517

16.00

5.714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港元跟隨英鎊貶值14.3%

0.133300

16.00

6.667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廿三日

港元對英鎊升值10%,但以新匯率與英鎊直接聯繫

0.146631

14.55

6.061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全面重整匯率後,港元與英鎊對美元升值8.57%。由於美國在一九七 一年八月,終止美元可兌換黃金的制度,黃金比價的實際意義消失。 國際貨幣基金會採用特別提款權作其會計單位

14.55

5.582

6.061

一九七二年七月六日

繼英鎊自由浮動後,港元與美元直接聯繫

5.650

6.134

一九七三年二月十四日

美元貶值;港元繼續以新匯率與美元直接聯繫

5.085

6.134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廿六日

港元獲准自由浮動。港府不再保證將港元對其他貨幣的匯率保持在固 定水平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七日

港府實施有關發行紙幣的新措施,將港元與美元聯繫,以7.80港元兌 1美元為固定匯率

(乙)港元對數種主要貨幣的匯率

年底時

英鎊

美元

德國馬克

日元

提款權

( 港元對一單位外幣)

特別

貿易加權指數*

按一九八一年

貿易加權數值計算 (18.12.71=100)

1974

11.53

4.910

2.03

0.0164

6.012

105.1

1980

12.27

5.130

2.61

0.0253

6.543

87.6

1981

10.88

5.675

2.52

0.0260

6.605

85.2

1982

10.58

6.495

2.73

0.0278

7.165

79.5

1983

11.32

7.780

2.86

0.0337

8.145

68.3

1984

9.11

7.823

2.49

0.0312

7.668

75.9

註:*貿易加權港元匯率指數是根據港元對15個主要通商地區貨幣的名義匯率之加權平均數計算所得。

(乙) 表內的數字乃根據中期市場電匯率的收市價計算。

265

附錄六

( 第五章..經濟 )

本港生產總值的開支(按當年市場價格計算)

單位:百萬元

1982

1983†

1984+

生產總值的組成部分

私人消費開支

119,302

138,930

158,376

政府消費開支

14,973

16,847

18,384

本港固定資本投資總額

57,792

53,212

56,898

存貨增長

1,403

2,993

3,683

出口貨物

127,385

160,699

221,440

減去入口貨物

143,769

176,574

224,812

出口服務

30,671

36,922

44,455

減去入口服務

20,889

25,081

29,440

本港生產總值的總開支(以當年市場價格計算)

186,868

207,948

248,984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本港生產總值(以當年市場價格計算)

35,710

39,138

46,418

本港生產總值的開支(按一九八零年的固定市價計算)

生產總值的組成部分

私人消費開支

97,067

104,505

109,741

政府消費開支

本港固定資本投資總額

存貨增長

11,253

11,861

12,191

50,362

45,516

45,857

1,185

2,052

2,484

出口貨物

減去入口貨物

出口服務

109,305

125,304

152,578

122,579

134,334

153,955

25,746

28,268

32,368

減去入口服務

17,799

20,676

23,193

本港生產總值的總開支(以一九八零年的固定市價計算)

154,540

162,496

178,071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本港生產總值(以一九八零年的固定市價計算)

29,532

30,583

33, 197

註:†暫時估計數字。

‡初步估計數字。

266

附錄六(續)

( 第五章:經濟 )

本港生產總值中各經濟行業所佔的比重(按當年價格計算)

1981

1982

1983†

百萬元

%

百萬元

%

百萬元

%

行業

I. 漁農業

II. 採鑛及石礦業

1,122

0.7

1,229

0.7

1,242

0.6

253

0.2

308

0.2

328

0.2

III. 製造業

36,049

22.8

36,390

20.6

44,231

21.9

IV. 電力、煤氣及食水

2,229

1.4

3,243

1.8

4,142

2.1

V. 建築業

11,922

7.5

12,904

7.3

12,002

5.9

VI. 批發零售業、出入口業、酒樓酒店業

30,749

19.4

33,647

19.1

42,535

21.1

VII. 運輸業、貯存業、通訊業

11,853

7.5

13,632

7.7

16,049

7.9

VIII. 財務業、保險業、地產業、商業服務

37,688

23.8

39,746

22.5

37,944

18.8

IX. 社區服務、社會服務、個人服務

20,995

13.3

27,428

15.6

31,696

15.7

X. 樓宇業權

15,638

9.9

19,317

11.0

23,395

11.6

XI. 名義行業(已就金融服務加以調整)

-10,325

-6.5

-11,405

-6.5

- 11,738

-5.8

按生產要素成本計算的本港生產總值(以生產為基礎的估計) 間接稅扣除津貼

158,173

100.0

176,439

100.0

201,826

100.0

6,117

6,230

7,932

按市場價格計算的本港生產總值(以生產為基礎的估計) 按市場價格計算的本港生產總值(以開支為基礎的估計) 統計差額(%)

164,290

182,669

209,758

165,346

186,868

207,948

-0.6%

-2.2%

+0.9%

註:暫時估計數字。

附錄七

( 第五章:經濟 )

貨幣供應

1982

年底計算

1983

單位:百萬元

港元

外幣

合計

港元

外幣

合計

港元

1984

外幣

合計

流通的法定硬幣和紙幣

12,646

12,646

13,930

13,930

14,246

14,246

商業銀行發行的貨幣(甲)

9,884

9,884

11,124

11,124

11,754

11,754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2,762

2,762

2,806

2,806

2,492

2,492

渣打銀行

1,282

1,282

1,413

1,413

1,375

1,375

政府發行的貨幣(乙)

233

233

253

253

274

274

面額一千元金幣

面額五元硬幣

254

254

309

309

303

303

207

207

269

269

255

255

面額二元硬幣

面額一元硬幣

輔幣

面額一仙紙幣

324

324

310

310

270

270

263

263

271

271

272

272

1

1

1

1

1

1

持牌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持有的法定硬幣和紙幣(丙)

市民持有的法定硬幣和紙幣(甲+乙-丙)=(丁)

2,486

2,486

存於持牌銀行的活期存款(戊)

存於持牌銀行的定期存款(已)

11,442

14,644 1,399 16,043

31,324 73,302 104,626

11,442

2,629

12,714

15,564 2,619 18,182

50,406 100,129 150,535

2,629

2,347

2,347

12,714

13,273

13,273

20,078 3,440 23,518

71,686 119,750 191,436

銀行發出可轉讓存款證

      (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持有者除外)(庚) 存持牌銀行的儲蓄存款(辛)

存於接受存款公司的存款(王)

1,639 3,348 4,987

61,907 7,683 69,590

27,508 16,304 43,813

1,430 3,668 5,098

58,704 12,452 71,156

28,728 23,649 52,377

1,269 3,435 4,704

66,241 14,909 81,150

35,185 37,099 72,283

接受存款公司發出的可轉讓存款證

      (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持有者除外)(癸) 貨幣供應

790

256 1,046

475

609

1,084

535 1,403 1,937

定義1(丁+戊)

定義2(丁+戊++庚+辛)

26,086 1,399 27,485

120,956 85,732 206,688

定義3(丁+戊++++壬+癸)

149,254 102,293 251,547

28,277 2,619 30,896

138,818 118,867 257,685

168,020 143,125 311,146

33,351 3,440 36,791

172,547 141,533 314,081

208,266 180,035 388,301

附錄八

( 第五章:經濟 )

負債和資產:持牌銀行統計數字

負債

本港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存款

海外銀行存款

客戶存款

未付的可轉讓存款證

其他負債

年底計算

267

單位:百萬元

港元

1982

外幣

1983

1984

合計

港元

外幣

合計

港元

外幣

合計

107,876

58,898 38,814 97,712 6,129 226,725 232,854 82,384 190,259 4,177 5,752 9,929 51,563 14,271 65,833

228,642 367,946 596,588

69,118 62,618 131,736 8,870 315,006 323,875 124,674 115,200 239,874 4,549 6,817 11,366 57,556 24,219 81,774

264,766 523,859 788,625

79,622

8,586 364,415 373,001 158,005 138,099 296,103

81,860 161,482

4,838 6,765 11,602 44,846 16,534 61,380

295,897 607,671 903,568

負債總額

資產

紙幣和硬幣

存於本港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款項

存於海外銀行款項

2, 474

2,474 56,774 59,699 116,473 7,997 187,647 195,644

2,621 66,439 98,696 165,135 12,881 258,707 271,588

2,621

2,340

2,340

74,877 120,447 195,323 13,808 315,018 328,826

可轉讓存款證:

由本港銀行發出

1,067

由本港接受存款公司發出

88

-

683 1,749 88

1,371 118

由海外銀行發出

12

3,612 3,624

1,086 31 6,350 6,350

2,457 149

1,661

212

1,349

3,010

63 8,090

274

8,090

向客戶提供貸款及墊款:

以資助本港的入口、出口及轉口

17,332

6,293 23,624

以資助非經本港的商品貿易

195

其他用於本港的貸款

119,700

其他用於海外的貸款

1,195

其他用於不知名地區的貸款

928

貸款及墊款總額

139,348

1,316 1,510 17,419 137,118 38,859 40,053 5,467 6,395 69,353 208,702

19,200 7,880 27,080 193 1,911 2,104

19,983

10,073

30,056

206

3,459 3,665

133,851

1,713

28,022 161,873 53,454 55,167

142,631

33,600 176,231

2,391

62,982 65,373

1,376

7,566 8,942

1,609

9,344 10,952

156,332

98,833 255,165

166,820

119,457

286,277

銀行承兌匯票及銀行匯票

917

浮動利率票據及商業文件

庫存債券、證券、持有股份及土地房屋利息 其他資產

資產總額

8,640 9,557 753 4,384 5,137 9,885 1,314 11,199 20,780 21,162 41,942

240,094 356,494 596,588

947

9,581 10,528 900 6,409 7,309 11,282 1,574 12,856 23,074 31,395 54,469

275,965 512,661 788,625

1,052 1,064 10,976 12,040 13,309 2,243 15,552 16,470 25,206 41,676

291,611 611,957 903,568

9,109

10,160

營業中的持牌銀行數目

128

134

140

負債和資產:接受存款公司統計數字

負債

本港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存款

24,359 48,419 72,778

海外銀行存款

客戶存款

未付的可轉讓存款證

其他負債

負債總額

資產

1,056 118,597 119,653 27,508 16,304 43,813

1,141

413 1,554 14,816 13,906 28,722

27,864 67,061 94,924 1,899 139,809 141,709 28,728 23,649 52,377 868 1,060 1,928 17,031 18,869 35,900

68,879 197,640 266,519

76,389 250,447 326,838

34,654 72,538 107,191 1,586 141,869 143,454 35,185 37,099 72,283 1,124 2,074 3,197 16,279 23,685 39,963

88,826 277,263 366,089

紙幣和硬幣

12

12

存放本港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款項

存放海外銀行款項

26,493 23,605 50,098 1,047 50,636 51,683

9 30,296 1,247

9

7

7

29,459 76,992

59,755

78,240

39,626 31,721 71,347 1,035 84,500 85,535

可轉讓存款證:

由本港銀行發出

由本港接受存款公司發出

1,472 262

由海外銀行發出

1,721

158 9,687

3,193

1,747

2,064

420 9,687

275

420 13,942

3,811 695 13,942

1,908 378

1,980 609 15,188

3,889

986 15,188

向客戶提供貸款及墊款:

以資助本港的入口、出口及轉口

1,682

1,032

以資助非經本港的商品貿易

113

其他用於本港的貸款

38,496

668 11,707

2,714 782

50,203

其他用於海外的貸款

914

59,984 60,898

1,245 103 37,972 811

1,157

2,402

680 9,087

783 47,058

1,214 95 36,716

1,197

2,411

688 7,959

783

44,675

75,519

76,330

1,098

76,319 77,417

其他用於不知名地區的貸款

1,540

6,394 7,935

713

貸款和墊款總額

42,746

79,785 122,532

40,843

8,901 95,344 136,187

9,614

銀行承兌匯票及銀行匯票

85 1,621 1,707

浮動利率票據及商業文件

106 8,045 8,151

庫存債券、證券、持有股份及土地房屋利息

1,982

其他資產

2,495

4,344 6,326 10,216 12,711

71 1,073 1,144 270 11,554 11,824 1,631 6,014 7,645 3,255 10,331 13,586

988 40,110 76

740 777 23,632 1,581 9,269 2,965 15,324

8,499 94,663

9,487

134,772

816

24,409

10,850

18,289

資產總額

76,701 189,818 266,519

79,643 247,194 326,837

88,463 277,626 366,089

營業中的接受存款公司數目

361

349

344

268

附錄九

(第五章:經濟)

政府收入(按來源分類)(註1)

(請蒹閱附錄九甲)

項目

實收

實收

預算

單位:百萬元

1982-83

1983-84

1984-85

經常

非經常

合計

經常

非經常

合計

經常

非經常

合計

直接稅

所得和利得稅

11,848.7

11,848.7 11,423.0

11,423.0 13,343.0

13,343.0

遺產稅

313.2

313.2

315.8

315.8

320.0

320.0

小計

11,848.7

313.2 12, 161.9

11,423.0

315.8 11,738.8

13,343.0

320.0 13,663.0

間接稅

一般差餉

696.9

696.9

1,155.5

1,155.5

1,355.0

1,355.0

消費稅

1,245.7

1,245.7 2,583.6

2,583.6

2,800.0

2,800.0

專利稅

256.7

267.6

524.3

269.7

191.5

461.2

340.0

80.0

420.0

印花稅

1,391.3

1,391.3

1,094.2

T

1,094.2 1,060.0

Tw

1,060.0

其他稅收(註2)

1,700.2

1,700.2 2,406.5

TWw.m

2,406.5 3,151.0

3,151.0

小計

5,290.8

267.6

5,558.4 7,509.5

191.5 7,701.0 8,706.0

80.0 8,786.0

其他收入

罰款、沒收和罰金

292.6

292.6

343.1

343.1

393.0

393.0

收費和費用

1,827.9

1,827.9

2,412.5

2,412.5

2,621.0

2,621.0

公用服務

1,840.6

-

1,840.6

2,092.8

2,092.8

2,151.0

2,151.0

物業和投資收入

2,956.9 5,048.1 8,005.0

2,638.3

2,267.1 4,905.4

2,400.0 4,230.0 6,630.0

付還墊款和捐贈款項

824.7

586.5 1,411.2

831.4

374.7 1,206.1

850.0 1,100.0 1,950.0

小計

7,742.7

5,634.6 13,377.3

8,318.1

2,641.8 10,959.9

8,415.0 5,330.0 13,745.0

糠計

24,882.2 6,215.4 31,097.6

27,250.6

3,149.1 30,399.7

30,464.0

5,730.0 36,194.0

註:1. 政府收入不包括房屋委員會、市政局及立法局決議成立的各項基金的收入。

2. 其他稅收包括博彩及彩票稅、娛樂稅、酒店房租稅、機場離境稅和車輛稅。

附錄九甲

政府收入圖表(按來源分類)

百萬元

40,000

35,000-

實際

實際

30,000

25,000

$12,162

$11,739

20,000

百萬元

百萬元

39%

39%

$5,558

15,000

百萬元

18%

$7,701

百萬元

10,000

5,000

0

$13,377

百萬元

43%

1982-83

25%

$10,960

百萬元

36%

1983-84

預算

269

直接稅

$13,663

百萬元

38%

$8,786

百萬元

24%

$13,745

百萬元

38%

1984-85

'ES

間接稅

其他收入

270

附錄十

( 第五章:經濟 )

政府支出(按用途分類)(註)

( 請殮閱附錄十甲 )

項目

一般服務

行政

實支

1982-83

實支

预算

單位:百萬元

經常

非經常

合計

經常

1983-84

非經常

1984-85

合計

經常

非經常

合計

843.1

19.3

862.4

1,007.8

36.6

1,044.4

1,198.7

36.2 1,234.9

輔助服務

2,739.8

36.7

2,776.5

3,144.1

58.1

3,202.2

3,335.3

41.0 3,376.3

公共關係

145.3

3.3

148.6

164.0

5.1

169.1

166.6

4.8

171.4

稅收和財政管理

465.6

11.0

476.6

515.7

4.0

519.7

546.6

7.2

553.8

不能分類開支

92.2 10,843.9 10,936.1

45.2

7,739.1 7,784.3

1,848.3

7,547.9 9,396.2

小計

4,286.0 10,914.2 15,200.2

4,876.8

7,842.9 12,719.7

7,095.5

7,637.1 14,732.6

保安服務

防衞

1,092.1

378.9 1,471.0

1,208.9

入境事務

211.1

治安

2,283.8

34.7 245.8

71.2 2,355.0

257.6

2,566.9

15.2

88.6

349.5 1,558.4

272.8

2,655.5

1,299.8

278.2

2,779.2

264.8

1,564.6

2.0 280.2

155.5 2,934.7

小計

3,587.0

484.8

4,071.8

4,033.4

453.3 4,486.7

4,357.2

422.3

4,779.5

經濟服務

糧食供應

72.2

4.4

76.6

64.4

6.4

70.8

86.4

16.5

102.9

空運和航運

183.9

16.8

200.7

198.7

12.0

210.7

221.7

9.8

231.5

工商業

309.8

11.1

320.9

326.3

9.1

335.4

367.5

19.9

387.4

郵務和電訊

415.8

4.6

420.4

452.7

4.7

457.4

465.3

6.8

472.1

小叶

981.7

36.9

1,018.6

1,042.1

32.2

1,074.3

1,140.9

53.0 1,193.9

公共服務

運輸

831.2

14.2

845.4

761.1

41.9

803.0

816.6

64.5

881.1

土地及土木工程

393.9

4.5

398.4

448.1

11.7

459.8

480.2

3.7

483.9

水務

849.1

2.0

851.1

756.2

1.6

757.8

840.9

4.8

845.7

公共安全

477.6

33.0

510.6

544.3

20.5

564.8

557.6

41.1

598.7

康樂、文化和文娛設施

383.4

132.3

515.7

424.5

80.2

504.7

460.4

73.8

534.2

環境保護

51.6

10.1

61.7

72.4

19.0

91.4

64.9

18.7

83.6

小計

2,986.8

196.1

3,182.9

3,006.6

174.9 3,181.5

3,220.6 206.6 3,427.2

社會服務

教育

4,562.1

醫療衞生

2,196.3

房屋

229.6

355.9 4,918.0 195.2 2,391.5 1,871.2 2,100.8

社會福利

1,577.6

勞工

91.3

41.7 1,619.3

3.4

94.7

5,125.9

2,536.6

301.0

1,847.2

106.4

386.7 5,512.6

188.7 2,725.3

1,400.4 1,701.4

34.8 1,882.0

3.2 109.6

5,750.5

575.3 6,325.8

2,855.0

268.4

2,134.8

178.7 3,033.7

1,307.0 1,575.4

109.6

15.6

4.5

2,150.4

114.1

小計

8,656.9 2,467.4 11,124.3

9,917.1

2,013.8 11,930.9

11,118.3

2,081.1 13,199.4

合計

20,498.4 14,099.4 34,597.8

22,876.0 10,517.1 33,393.1

26,932.5 10,400.1 37,332.6

註:政府支出不包括房屋委員會、市政局及立法局決議成立的各項基金的開支。

附錄十甲

政府支出圖表(按用途分類)

百萬元

40,000

35,000

實際

實際

30,000

預算

271

社會服務

E

$11,124

25,000

百萬元

32%

$3,183

百萬元

9%

$11,931

百萬元

36%

$3,181

$13,199

百萬元

35%

$3,427

公共服務

百萬元

9%

20,000

百萬元

15,000

10,000

$15,200

百萬元

44%

$1,019

百萬元

5,000

3%

$4,072

百萬元

12%

10%

$12,720

百萬元

38%

$1,074

百萬元

3%

$14,733

百萬元

40%

$1,194

百萬元

3%

$4,487

百萬元

13%

1982-83

1983-84

$4,780

百萬元

13%

1984-85

一般服務

經濟服務

保安服務

272

附錄十一

(第五章:經濟)

273

經常和非經常收支比較

收入

實收 1982-83

實收 1983-84

單位:百萬元

預算

支出

1984-85

實支

實支

單位:百萬元

預算

經常帳

直接稅

所得及利得稅

1982-83

1983-84

1984-85

經常帳

11,848.7

11,423.0

13,343.0

屬員薪俸

7,479.0

8,334.8

8,913.1

間接稅

關稅

一般差餉

與人事有關的費用

1,551.3

1,880.7

2,150.3

1,245.7

2,583.6

2,800.0

各部門經常開支

2,563.6

2,742.3

3,083.8

696.9

1,155.5

1,355.0

其他費用

內部稅收(註甲)

2,707.6

3,184.5

3,831.0

額外承擔

1,800.0

車輛稅

383.9

316.2

380.0

防衞經費協議

1,060.5

1,172.8

1,257.0

專利稅

256.7

269.7

340.0

公債

23.7

29.3

35.5

其他收入

其他

2,522.2

2,794.9

3,035.1

罰款、沒收和罰金

292.6

343.0

393.0

補助金

物業和投資收入

2,956.9

2,638.3

2,400.0

付還墊款和捐贈款項

824.7

831.4

850.0

教育

醫療

2,989.2

3,270.3

3,504.8

724.9

813.7

877.7

公用服務

雜項

293.8

325.2

375.7

機場及航空服務

594.7

690.6

714.0

社會福利

267.3

321.8

390.0

停車場

66.2

69.4

5.0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

898.1

1,009.3

1,274.5

政府石礦場

56.1

52.4

54.0

職業訓練局

124.9

九廣鐵路

86.8

郵務

撥入非經常帳

4,383.7

180.9 4,374.6

235.0

3,531.5

571.4

656.9

690.0

隧道

40.2

48.2

65.0

水費

425.2

575.4

623.0

收費和費用(註乙)

1,827.9

2,412.5

2,621.0

24,882.2

27,250.6

30,464.0

24,882.2

27,250.6

30,464.0

非經常帳

直接稅

遺產稅

間接稅

的士牌費

非經常帳

313.3

315.8

320.0

廠房、設備和工程

防衞經費協議

64.4

80.8

103.0

267.5

191.5

80.0

其他

599.1

546.3

568.2

其他收入

其他非經常開支

售地

5,048.1

捐款和撥款

65.0

償還貸款和墊款

121.5

2,267.1 111.5 13.2

4,230.0

額外承擔

200.0

90.0

公債

23.5

39.1

47.9

10.0

其他

330.0

209.6

63.2

發行債券所得收益

1,000.0

補助金

其他(註丙)

400.0

250.0

教育

100.8

114.9

165.9

由稅收帳撥入

4,383.7

4,374.6

3,531.5

醫療

68.2

98.6

131.3

非經常帳赤字

雜項

17.3

15.5

44.1

3,500.2

2,993.4

1,138.6

社會福利

11.4

10.9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

132.9

150.2

212.2

職業訓練局

9.0

70.7

153.4

撥入各項基金

建設工程儲備金

10,800.0

7,700.0

7,300.0

發展貸款基金

1,850.0

1,400.0

1,305.0

地下鐵路基金 學生貸款基金

40.0

60.0

104.1

40.0

35.0

14,099.3

10,517.1

10,400.1

14,099.3

10,517.1

10,400.1

註:(甲) 包括博彩及彩票稅、娛樂稅、酒店房租稅、印花稅、機場離境稅和海底隧道稅。

(乙) 包括商業登記費。

(丙) 包括一九八二至八三年度由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撥入的4億元,及一九八三至八四年度由外滙基金撥入的2億5千萬元。

274

附錄十二

( 第五章:經濟 )

應課稅品稅收 *

項目

入口稅收

碳氫油類

單位:千元

預算

1982-83

1983-84

1984-85

526,772

1,038,794

1,155,000

飲用酒類

249,464

419,057

486,000

非飲用酒類

4,608

7,343

8,000

甲醇

278

362

500

煙草

397,730

996,731

990,000

稅收

本港釀製酒類

合計

*

註: 上述數字是扣除退稅後的淨稅收。

66,837

121,315

160,500

1,245,689

2,583,602

2,800,000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徵收的牌照費

碳氫油類

354

414

500

酒類

5,285

5,513

5,700

煙草

986

1,123

1,200

雜項

22

23

30

合計

6,647

7,073

7,430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徵收的雜項收費

雙性劑

305

492

500

保稅倉庫監督費

4,882

6,474

7,000

合計

5,187

6.966

7,500

附錄十三

( 第六章:就業 )

275

製造業工廠數目和就業人數(按主要工業組別分類)

廠數

就業人數

1982年

1983年*1984年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工業

食品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1 137

1 019

985

18 559

17 196

16 996

飲料

煙草

紡織(包括紗線針織)

衣着(鞋類及紗線針織除外)

27

31

30

4 640

4 839

4 648

3

3

3

883

894

977

4 991

4 912

5 068

111 588

111 781

115 429

9 128

9 129

9 602

251 367

256 429

265 353

皮革和皮革製品(衣着鞋類除外)

222

213

227

2 820

3 110

3 385

鞋類(橡膠、塑膠和木製鞋類除外)

554

530

553

7 327

6 639

7 786

木材和輕木製品(傢具除外)

1 166

1 096

1 071

6 346

5 877

5 656

傢具和裝置(以金屬為主的製品除外)

1 540

1 342

1 392

9 712

8 765

8 677

紙和紙製品

1 336

1 328

1 394

12 284

11 909

13 006

印刷、出版和有關工業

2881

2 933

3 122

27 902

28 407

29 193

化學品和化學製品

690

767

816

7 919

8 318

8 216

石油和煤製品

6

6

6

339

207

203

橡膠製品

357

342

329

3 482

2 953

3 090

塑膠製品

5 104

5 126

5 426

83 043

82 730

92 355

非金屬礦物製品(石油和煤製品除外)

400

382

385

4 415

4 546

4 223

基本金屬工業

296

268

273

4 544

3 539

3 538

金屬裝配製品(機械設備除外)

7 438

6 473

6 718

73 514

66 480

67 578

機械(電器除外)

2 359

3 169

3 530

14 467

17 794

20 049

電動機械、儀器、用具和供應品

2 440

2 372

2 503

118 843

131 297

143 867

交通工具

487

565

611

18 066

15 213

13 798

專業、科學、量度和控制儀器、攝影和光學器材

1 534

1 706

1 694

44 804

46 700

45 968

其他製造業

2.993

3 105

3 254

29 273

29 450

30 718

合計

47 089

46 817 48 992

856 137

865 073

904 709

註:*本欄數字會根據工業近況調查結果加以調整,因此與舊有數字可能有出入。

276

附錄十四

( 第六章:就業 )

若干類製造業的廠數和就業人數

廠數

就業人數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工業

食品

烘製麵飽餅食

罐頭及水果和蔬菜醃製

飲料

不含酒精飲料和汽水

紡纖

漂染

棉針織

棉紡

496

404

390

6 692

5 879

5 309

88

68

71

1 248

1 022

1 189

13

14

14

3 359

3 575

3 436

319

327

350

13 196

13 975

15 073

343

301

296

4 967

4 190

3 839

44

28

28

9 681

8 678

8 035

棉織

354

320

308

15 939

16 388

16 418

刺綉

290

294

299

2 949

2 600

2 417

紗線針織

1 621

1 881

1 927

39 826

44 428

47 531

紡織製成品(衣着除外)

347

305

351

4 022

3 595

3 768

其他紡織品整染

101

131

143

1965

2 159

2 205

紡織模版印花

204

290

309

2 522

3 403

3 614

毛針織

418

80

62

4 557

296

280

毛紡

14

9

8

942

897

838

衣著(鞋類除外)

成衣(紗線針織衣服和皮衣除外)

7 348

7 339

7 776

220 267

226 629

233 890

手套

379

346

358

7 606

6 523

6.466

手袋

889

848

830

13 417

12 388

12 011

鞋類(橡膠、塑膠和木製鞋類除外)

鞋類(橡膠、塑膠和木製鞋類除外)

554

530

553

7 327

6 639

7 786

木材和軟木製品(傢具除外)

籐器

木器

208

196

186

1 394

1 408

1 308

454

408

379

1 931

1 753

1 639

傢具和装置(以金屬爲主的製品除外)

木製傢具和裝置

1 325

1 072

1 115

7 941

7 062

6 829

紙和紙製品

紙匣和紙板匣

873

899

953

7 144

7 521

8 401

印刷、出版及有關行業

散件印刷

報紙印刷

2 247

2 306

2 426

18 302

18 586

18 835

40

42

41

4 989

5 930

6 123

化學品和化學製品

藥物

280

297

312

2 401

2 439

2 431

橡膠製品

膠鞋

143

107

97

1 882

1 302

1 240

註:* 本欄數字會根據工業近況調査結果加以調整,因此與舊有數字可能有出入。

附錄十四(續)

( 第六章:就業 )

工業

塑膠製品

277

廠數

就業人數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9月份

塑膠花卉

350

338

325

3 753

3 186

2 905

塑膠玩具

1 735

1741

1 872

43 511

43 172

50 156

雜類塑膠製品(塑膠花卉和塑膠玩具除外)

3 019

3 047

3 229

35 779

36 372

39 294

非金屬礦物製品(石油和煤製品除外)

玻璃和玻璃製品

159

149

143

1 560

1 383

1 406

基本金屬工業

鋼鐵基本工業

155

110

112

2 942

1 707

1 554

金屬裝配製品(機械設備除外)

鋁製品

96

62

60

2 827

2 630

2 836

拋光、磨光和電鍍

736

792

816

6 684

7 747

8 023

手用工具和一般金屬器具

1 084

276

254

7 171

3 165

3 031

金屬玩具

287

261

264

5 310

4 702

4 463

金屬結構製品

841

867

900

4 219

4 455

4 573

電筒、電筒外殼和零件(燈泡除外)

錶帶

48 149

73

74

4 095

4 423

4 458

415

399

7 056

5 871

5 496

機械(電器除外)

特別工業機械和設備(五金和木工機械除外)

656

876

936

4 509

5 768

6 187

電動機械、儀器、用具和供應品

乾電池

電器和家庭用品

電動工業機械和儀器

電子製品

唱片和錄音磁帶

電筒、電燈泡和電光管

18

27

24

1 937

2 709

2 156

492

478

493

17 814

20 385

22 496

245

231

252

4 722

5 337

5 437

1 305

1 335

1 441

85 946

95 327

106 413

129

117

110

4 575

5 114

4 887

153

110

114

2 569

1 964

2012

交通工具

飛機修理

造船和修船業 一船塢

98

88

2

2

3 988

3 889

3.909

90

86

10 262

6 895

5 717

專業、科學、量度和控制儀器、攝影和光學器材

攝影和光學器材

鐘錶

160

169

176

6 327

8 607

9 546

1 361

1 527

1 505

38 358

37 992

36 326

其他製造業

人造珠寶首飾

364

381

364

2 676

2 832

2 795

珠寶和有關飾物

738

718

713

8 830

8 651

9 725

玩具(塑膠玩具、金屬玩具和木製玩具除外)

216

215

225

2876

1 801

1 857

假髮

34

24

29

399

312

412

註:* 本欄數字會根據工業近況調查結果加以調整,因此與舊有數字可能有出入。

278

附錄十五

( 第六章:就業 )

據報在案的職業意外事件

原因

1982

1983

1984

死 傷

合計

合計

合計

電動機器

20

12 562

12 582

25

11 871

11 896

9

12 200

12 209

其他機器

530

530

3

469

472

1

420

421

交通

47

2 780

2 827

46

3 074

3 120

31

3 157

3 188

爆炸或火災

11

460

471

6

521

527

7

548

555

高溫或腐蝕物質

2

3 444

3 446

3

3 810

3 813

5

3 998

4 003

有毒氣體、中毒和其他有毒物質

1

18

19

182

182

2

34

36

觸電

12

190

202

11

141

152

8

128

136

高空跌下

70

7 116

7 186

50

7 701

7 751

47

7 519

7 566

踏着或撞及物體

2

16 171

16 173

5

13 252

13 257

16 856

16 857

物體跌下

10

3 739

3 749

9

2 644

2 653

10

3 430

3 440

地面下陷

8

22

30

4

22

26

2

24

26

與機器無關的操作

2

7 870

7 872

7

10 285

10 292

1

11 093

11 094

手工具

6 957

6 957

7 086

7 086

7 706

7 706

雜類

原因未明

合計

註:一九八四年數字須待修訂。

60

3 659

3 719

77

4 295

4 372

86

4 730

4 816

5 361

5 361

-

5 542

5 542

7

9 111

9 118

245 70 879 71 124

246 70 895

71 141

217 80 954

81 171

279

附錄十六

( 第六章:就業 )

消費物價指數(甲)

(一九七九年十月至一九八零年九月=100)

項目

各項合計

食物

房屋

燃料和電力

煙酒(供家庭用)

衣着鞋履

耐用物品 雑項物品

交通和車輛 服務

100.00

46.39

15.05

每年平均數

1983

143.2

145.6

154.9

148.4

1982

十二月指數

1983

149.7

150.1

1984

LITUITI

權數

1982

1984

130.3

134.1

155.4

134.8 138.5

156.7 153.9

125.2

136.4

145.7

131.0

139.8

152.7

3.63

136.2

145.9

139.8

151.2

146.8

2.67

124.4

182.2

208.2

127.5

206.8

208.3

5.02

129.7

140.3

155.9

135.6

150.1

6.71

108.2

113.8

124.8

107.6

123.5

165.3

124.1

5.68

122.5

134.0

149.7

127.4

145.5

150.3

5.27

140.1

153.7

169.7

144.8

158.9

172.6

9.58

134.3

152.2

170.2

141.1

162.7

178.6

註:消費物價指數(甲)的訂定,是以一九七九至八零年基期內每月消費在1,000元至3,499元之間的市區家庭爲調查對象,這類家庭佔市區家庭約50%。

消費物價指數(乙)

(一九七九年十月至一九八零年九月=100)

每年平均數

十二月指數

項目

權數

1982

1983

1984

1982

1983

1984

各項合計

100.00

129.8

142.6

154.7

134.6

149.4

157.0

食物

38.59

134.4

145.9

155.8

138.9

150.7

154.6

房屋

17.77

125.1

136.1

146.1

130.0

139.6

152.2

燃料和電力

2.71

136.6

146.4

148.2

139.8

151.1

146.7

煙酒(供家庭用)

1.90

123.3

176.0

200.7

126.2

199.0

200.8

衣着鞋履

7.03

130.0

141.2

156.9

136.4

151.1

167.3

耐用物品

7.53

110.2

116.7

128.6

110.2

126.5

128.5

雜項物品

6.07

119.8

132.9

146.6

126.1

143.0

146.7

交通和車輛

6.09

139.4

156.1

172.0

145.7

161.9

175.1

服務

12.31

133.7

150.3

167.8

140.6

161.1

174.8

註:消費物價指數(乙)的訂定,是以一九七九至八零年基期內每月消費在3,500元至6,499元之間的市區家庭爲調查對象,這類家庭佔市區家庭約30%。

恒生消費物價指數

(一九七九年十月至一九八零年九月=100)

每年平均數

十二月指數

項目

權數

1982

1983

1984

1982

1983

1984

各項合計

100.00

130.3

143.8

156.8

135.9

150.6

160.0

食物

26.21

136.1

147.7

157.7

140.7

153.0

157.4

房屋

27.20

131.2

144.4

156.8

138.5

148.2

161.3

燃料和電力

1.85

141.9

151.8

152.8

144.7

155.4

151.5

煙酒(供家庭用)

1.07

121.8

170.3

192.3

124.5

190.3

191.8

衣着鞋履

7.50

116.9

120.7

137.0

116.7

129.6

148.7

耐用物品

6.88

110.0

117.6

130.5

109.8

128.2

131.0

雜項物品

6.59

116.1

130.9

142.2

124.0

139.5

141.9

交通和車輛

9.13

137.8

162.7

179.4

148.7

171.0

182.6

服務

13.57

136.0

151.0

169.0

142.4

161.9

175.9

註:恒生消費物價指數的訂定,是以一九七九至八零年基期内每月消費在6,500元至19,999元之間,而居於私人樓宇的市區家庭為調查對象,這類家庭佔市

區家庭約10%。

280

附錄十七

( 第七章:漁農業和鑛產 )

入口農作物、牲口、家禽和魚類

項目

單位

1982

1983

1984

農作物

稻穀(未去殼)

公噸

365 394

370 547

365 809

小麥

公噸

124 129

126 194

123 093

其他榖類和穀類製品

公噸

479 915

520 997

423 265

其他農作物

公噸

107 042

92 628

56 302

蔬菜(新鮮、凍藏或稍為醃製)

公噸

454 533

440 114

388 757

蔬菜(醃製或加工)

公噸

148 707

147 186

123 945

鮮果和硬殼果

公噸

411 044

426 977

409 498

乾果和水果製品

花卉

公噸

85 483

71 824

63 493

千元

28,892

46,064

48,816

糖和蜂蜜

咖啡

可可

公噸 公噸

134 252

161 947

151 244

2 646

12 237

公噸

224

170

14 365

235

茶和各類茶晶

公噸

11 043

11 875

14 190

牲口和家禽

其他家禽

牲畜

肉和肉類製品

頭頭

216 395

198 450

178 141

16 170

14 157

18 311

千頭

3.102

3 053

2 997

公噸

18 115

15 951

20 237

公噸

22 869

21 700

17 808

公噸

2 903

3 422

3 289

公噸

196 433

217 246

212 528

牛奶製品和蛋類

鮮奶

公噸

16 040

鮮奶油

公噸

675

牛奶和奶油(脫水、濃縮、粉末等)

公噸

44 006

14 803

722

48 843

21 977

587

43 384

牛油、乳酪和凝乳

公噸

6 268

5 909

6 518

鮮蛋

千個

1 202 120

1 196 124

1 306 020

蛋(醃製)

千個

138 379

117 710

149 768

魚類和魚類製品

魚類(新鮮、冷藏或凍藏)

海魚

淡水魚

公噸

公噸

14 445

14 706

15 003

42 671

45 475

41 281

魚類(曬乾、鹽醃燻乾)

海魚

公噸

9 448

8 674

10 824

淡水魚

公噸

10

貝介類和輕體類(新鮮、凍藏、曬乾、鹽醃等)

公噸

44 515

46 257

49 257

魚類產品和魚類製品

公噸

4 308

6 764

3 865

貝介類和輕體類產品和製品

公噸

1861

2 183

2 258

油和脂肪(未提煉或已提煉的)

公噸

67

20

15

魚粉(牲口飼料)

公噸

29 184

18 596

18 037

附錄十八

( 第七章:漁農業和鑛產 )

281

本產農作物、牲口、家禽和魚類估計數字

項目

單位

1982

1983

1984

農作物

稻穀(未去殼)

其他農作物

公噸 公噸

20

10

20

2 100

2 000

蔬菜(新鮮、凍藏或稍為醃製)

公噸

155 000

151 000

鮮果和硬殼果

公噸

5 490

4 920

花卉

千元

72,930

76,380

1.900

159 000

2 490

75,310

牲口和家禽

豬*

頭 千頭

1 100

860

540

390

390

560

公噸

34 000

30 000

27 000

其他家禽

公噸

15 800

16 600

25 900

牛奶製品和蛋類

鮮奶

鮮蛋

魚類和魚類製品

公噸 千個

5 100

4 300

3 100

174 700

173 200

174 500

魚類(新鮮、冷藏或凍藏)

海魚†

公噸

134 790

151 800

淡水魚

公噸

7 780

7 100

157 270

6 500

魚類(曬乾、鹽醃或燻製)

海魚

公噸

3 460

3 250

2 950

貝介類和軟體類(新鮮、凍藏、曬乾、鹽醃等)

公噸

23 860

24 800

27 800

魚類產品和魚類製品

公噸

310

300

240

貝介類和軟體類產品和製品

公噸

130

100

460

魚粉(牲口飼料)

公噸

10 660

8 870

9 330

註:其作農作物包括山芋、粟、花生、大豆、甘蔗、番薯和荸薺。

*

不在屠房屠宰的本地豬除外。

†包括人工飼養的海魚。

附錄十九

( 第七章:漁農業和鑛產 )

本產和入口鑛物

單位:公噸

出產

入口

項目

石英

1982

1983

1984

1982

1983

1984

34

1 622

1 971

1 797

長石

1 742

5 275

23 101

石墨

14 440

549

16 267

21 842

黏土和高嶺土

31 399*

52 106*

92 363*

104 010

494

119 083

1 545

132 961

註:*包括未經提煉的黏土,一九八二年31113公噸,一九八三年51272公噸和一九八四年92293公噸。

282

附錄二十

( 第八章:教育 )

註冊學校種類

官立

補助

津貼

私立

特殊教育

合計

註冊學生人數

九月三十日紀錄

1982

1983

1984

88

89

93

22

22

22

895

904

911

1 540

1 509

1 537

68

68

67

2 613

2 592

2 630

幼稚園

私立

205 200

209 869

226 450

小學

官立及資助

私立

小計

476 384

480 678

480 074

71 128

66 602

61 141

547 512

547 280

541 215

中學

官立及資助

300 081

306 532

314 470

私立受助

6 006

5 872

4 047

其他私立

212 634

199 288

183 283

小計

518 721

511 692

501 800

大專

官立*

私立

4 038

4 724

4 834

11 664

11 346

8 545

小計

15 702

16 070

13 379

成人教育

官立*

17 061

20 822

21 004

私立

55 635

60 088

64 109

小計

特殊教育

72 696

80 910

85 113

政府及資助

私立

小計

合計

註:註冊學校數目和註冊學生人數包括日夜校。

*

不包括香港理工學院學生及工業學院學生。

11 666

10 622

9 475

11 666

10 622

9 475

1 371 497

1 376 443

1 377 432

!

附錄廿一

( 第八章:教育 )

海外考試

考試名稱

由香港考試局主持:

1982

考生人數

1983

283

1984

檢定會計師公會

6 918

9 697

10 638

國際會計師公會

1 010

1 043

849

特許秘書與行政人員公會

1 917

1 840

2 013

成本與管理會計師公會

736

703

719

倫敦商會

89 127

99 434

113 170

必文學院考試

29 975

32 889

33 800

皇家藝術學會

337

163

55

英語作為外國語言考試(托福)

18 328

20 922

19 292

倫敦大學普通教育文憑

26 964

29 432

27 097

倫敦大學校外學位

175

330

426

聯合考試委員會普通教育文憑

9 512

11 665

11 746

皇家芭蕾舞學院

3 062

3 817

4 491

皇家音樂學院

20 368

23 402

26 078

其他

3 668

5 070

4 953

合計

212 097

240 407

255 327

由香港理工學院主持:

倫敦城市工聯學院工藝考試

3 054

2 871

2 779

英國工程師學會聯會

1 401

1 518

1 653

英國統計學會

264

150

162

合計

4 719

4 539

4 594

284

附錄廿二

( 第八章:教育 )

赴英香港學生人數

一月至十二月

1982

1983

1984

905

1 303

755

中學

專上學院:

普通教育文憑(普通程度)

341

587

801

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

201

312

316

護士課程

66

42

21

國家普通文憑課程及國家高級文憑課程

34

68

700

學士

466

918

691

研究生

232

355

391

其他

383

446

802

合計

2 628

4 031

3 847

赴海外留學的香港學生人數

國家名稱

1981-82

1982-83

1983-84

英國

4 276

5 547

5 394

美國

3 264

2 088

2 049

加拿大

4 752

3 946

3 284

澳洲

987

757

428

附錄廿三

( 第八章:教育 )

教育經費

285

單位:千元

學年(八月至七月)

1981-82

1982-83

1983-84

經常費

非經常費

530,009

601,876

645,113

165,183

81,241

122,375

補助與津貼

2,552,236

3,234,656

3,565,990

大學及理工學院補助費(包括差餉)

972,447

1,070,161

1,187,178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包括大學生補助費)

26,692

27,528

55,344

合計

4,246,567

5,015,462

5,576,000

其他部門的教育經費

193,806

352,356

534,739

附錄廿四

( 第九章:衞生 )

人口生死統計數字

年中人口估計

出生:

已知出生數字

出生率 (每千人)

死亡:

1982

1983

1984

5 232 900

5 313 200

5 364 000

86 160

16.5

83 356

15.7

77 122

14.4

已知死亡人數

25 262

26 255

25 484

死亡率(每千人)

4.8

5.0

4.8

嬰兒死亡率 *(每千名出生嬰兒)

9.9

10.1

9.1

新生嬰兒死亡率*(每千名出生嬰兒)

7.0

7.0

6.4

產婦死亡率 *(每千名產婦)

0.01

0.07

0.06

註:* 根據已登記的死亡數字。

286

附錄廿五

(第九章:衛生)

死因*

1982

1983

1984†

傳染病和寄生蟲病

783

788

731

各種結核病

454

446

420

腫瘤

6 829

7 242

7 312

惡性腫瘤,包括淋巴組織和造血組織的腫瘤

6 810

7 226

7 294

內分泌、營養、新陳代謝和血液的毛病

238

265

254

糖尿病

203

215

203

神經系統或感覺器官疾患和神經錯亂

205

226

198

循環系統疾病

7 462

7 757

7 398

心臟病,包括高血壓症

4 104

4 282

4 045

腦充血

3 193

3 309

3 165

呼吸系統疾病

4 033

4 475

4 262

各種肺炎

2 006

2 198

1 930

支氣管炎、氣腫和哮喘

576

631

639

消化系統疾病

1 178

1 150

1 118

胃潰瘍

22

28

20

慢性肝病及肝臟硬化

369

349

310

泌尿生殖系統疾病

1 039

1 045

1 083

妊娠、分娩和產後併發症

1

6

5

皮膚、皮下組織、肌骼組織和結締組織疾患

54

58

55

先天異態

273

313

283

若干生育期病症

463

424

360

症狀、病徵和病況不明

1 053

1 036

897

受傷和中毒

各種意外事故

1 849

1 700

1 624

1 055

921

770

自殺和自傷

合計

448

458

482

25 460

26 485

25 580

註:* 根據已登記的死亡數字。

↑暫時數字。

287

附錄廿六

(第九章:衞生)

醫院病牀數目

醫院種類

1982

至年底僑止

1983

1984

政府醫院*

10 300

10 470

11 352

政府留所暨診療所

443

411

407

政府補助醫院

9 222

9 336

9 578

私立醫院

2 645

2 647

2 675

私立留所

私立護理兼留產所

24

15

4

56

56

57

22 690

22 935

24 073

合計

註:*包括懲教機構及戒毒所。

附錄廿七

(第九章:衞生 )

醫療專業人員

至年底僑止

在政府服務

註冊總數

1982

1983

1984

1982

1983

1984

醫科

醫生

1 234†

1 323†

1 393†

4 137*

4 385*

4 609*

暫准註冊實習醫生

140

147

135

229

149

149

暫准註冊非駐院實習醫生

141

167

179

141

167

180

牙科-牙醫

115

124

117

878*

935*

949*

牙齒衛生員

3

3

3

50

57

58

護理科

-註冊護士(普通科)

4 138

4 476

4 780

11 814

12 512

13 259

註冊護士(精神科)

389

426

472

509

566

663

註冊護士(智力遲緩科)

4

6

6

註冊護士(兒科)

1

1

登記護士(普通科)

947

1 038

1 138

3 826

4 116

4 486

登記護士(精神科)

233

259

290

267

297

346

助產科--助產士(無護士資格者)

303

289

279

981

981

981

藥劑及毒物科---藥劑師

56

55

51

436

464

501

註: 只有醫務人員、牙醫及藥劑師須每年重新註册。

†包括無註册資格的醫生。

-

包括本地及海外名表內的專業醫療人員。

288

附錄廿八

( 第十一章:房屋 )

一九八四年三月卅一日的住所數目和估計居住人數

住所數目

種類

政府宿舍

公共房屋

新界

市區

荃灣

其餘地區

合計

16 600

2000

5.900

24 500

房屋委員會屋邨

320 800

89 100

92 800

502 700

房屋委員會平房區

1 800

100

1900

3 800

房屋協會樓宇

21 500

4 600

3 700

29 800

居者有其屋單位*

13 700

2.000

19 700

35 400

小計

357 800

95 800

118 100

571 700

私人房屋

永久房屋合計

491 400

41 600

136 900

669 900

865 800

139 400

260 900

1 266 100

估計居住人數

種類

港島

九龍和 新九龍

新界

荃灣

其餘地區

合計

29 100

26 100

6 400

15 900

77 500

政府宿舍

公共房屋

房屋委員會屋邨

218 000

1 036 000

399 800

339 900

1 993 700

房屋委員會平房區

7 300

1.900

400

7 000

房屋協會樓宇

53 300

49 700

22 600

15 500

居者有其屋單位*

15 500

39 400

7.900

78 800

16 600

141 100

141 600

小計

294 100

1 127 000

430 700

441 200

2 293 000

私人房屋

806 100

1 083 200

167 700

440 200

2 497 200

永久房屋合計

1 129 300

2 236 300

604 800

897 300

4 867 700

臨時居所

423 700

水上居所

49 800

人口總數

5 341 200

註: ·包括私人機構參與計劃及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單位。

附錄廿九

( 第十二章: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田土註冊處

項目

289

1982

1983

1984

已登記的文件

整座樓宇或整幅土地的轉讓

530

448

分層樓宇或其他居住單位的轉讓

48 015

48 264

418

52 358

買賣分層樓宇或其他居住單位的契約

17 436

24 447

29 959

樓宇按揭

119

54

46

其他按揭

49 709

41 022

43 857

收回按揭樓宇的地契(俗稱還契)和還清債款證明書

30 072

26 957

26 726

樓宇豁免管制令

15

4

4

樓宇重建

10

16

其他

19 330

19 177

23 241

合計

165 226

160 383

176 625

已登記的出售、批租、交換官地等契約

批准簽署買賣樓宇契約

更改官契規條

已簽發的官契

地稅和地價的評定

已登記的多層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市民往田土註冊處査閱紀錄

在田土註冊處登記的文件的交易總額

整座樓宇或整幅土地的轉讓

分層樓宇或其他居住單位的轉讓

樓宇按揭

其他按揭

收回按揭樓宇的地契

其他文件

合計

68

63

62

147

125

160

180

183

164

9

15

16

144

166

115

163

144

154

618 812

640 900

714 657

單位:千元

7,217,555

4,782,416

2,173,927

31,545,656

23,956,292

22,378,613

1,483,265

608,350

286,086

38,148,252

40,615,004

15,362,741

21,011,264

12,255,226

14,586,346

62,483

261,017

148,587

99,468,475

82,478,305

54,936,300

290

附錄三十

( 第十二章: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一九八四年耗電量

中華電力公司

香港電燈公司

合計

註:括弧內是一九八三年的數字。

此耗電不包括聯網系統輸送的電力。

電力供應分配

住宅

工業

商業

街燈

供應中國

合計

煤氣耗量和供應分配

住宅

工業 商業

合計

本港石油氣銷售量

合計

註:*估計數字。

耗水量

最高負荷

兆瓦特

耗電額 太焦耳

2710

(2 538)

42 231

(37 673)

用戶 以百計

11 512

(10 854)

1 221

*

14 598

3 536

(1 340)

(14 120) *

(3 448)

56 829

15 048

單位:太焦耳

1982

1983

1984

9 227

10 685

10 817

15 436

16 820

18 543

19 953

22 849

24 609

153

171

196

979

1 323

2 663

45 748

51 849

56 829

單位:太焦耳

1982

1983

1984

2 500

3 021

3 476

220

233

257

2 138

2 670

3 174

4 858

5 924

6 907

公噸

1982

1983

1984

126 012

136 298

146 100

單位:百萬立方米

1982

1983

1984

淡水

519

592

627

海水(供冲厕用)

87

87

90

註:一九八二年淡水供應總時數僅爲6896小時。

附錄卅一

( 第十三章:交通 )

進出香港的飛機和船隻數目

飛機

抵港

離港

291

1982

1983

27 312

27 140

1984

28 505

27 323

27 141

28 511

54 635

54 281

57 016

合計

遼洋輪船

抵港

11 164

11 476

11 883

離港

11 178

11 483

11 900

合計

22 342

22 959

23 783

          內河蒸氣輪船、水翼船、飛翔船、雙體船及登記淨噸位300噸以下的内河船 抵港

58 176

64 786

71 941

離港

58 426

64 728

71 946

合計

116 602

129 514

143 887

進出香港的旅客人數(統計數字由人民入境事務處供給)

單位:千人

1982

1983

1984

抵港

乘飛機

3 657

3 761

4 069

乘船

4 458

4 746

5 098

經陸路

4 336

5 220

7 666

12 451

13 727

16 833

合計

離港

乘飛機

乘船

經陸路

合計

註:上述數字不包括: -) 過境旅客。

(二) 不准進入本港的旅客。 (三) 進出本港的軍人。

3 771

3 905

4 188

4 610

4 910

5 389

4 125

5 030

7 286

12 506

13 845

16 863

本港出入口商品(按運輸途徑分類)

單位:公噸

1982

1983

1984

空運

133 148

144 890

162 457

172 609

223 276

254 689

305 757

368 166

417 146

入口 出口 合計

海曬 入口 出口

合計

鐵路 入口* 出口‡ 合計

隆路 入口 出口

合計

28 018 911

31 554 689

33 497 640

9 077 010

11 794 759

13 982 784

37 095 921

43 349 448

47 480 424

1 771 444

104 955

1 876 399

2 252 324

184 622

2 436 946

2 475 590

281 551

2 757 141

394 339

446 622

702 004

1 134 476

810 677

1 061 039

840 961

1 512 681

2 195 515

註:陸路運輸是指經由文錦渡邊界進出中國的商品運輸。

        * 不包括輸入的牲口,一九八二年共有2173433頭,一九八三年2274229頭及一九八四年2212814頭。 ‡修訂數字由九廣鐵路公司供給。

292

附錄卅二

(第十三章:交通 )

登記/持牌車輛數目

1982

至年底為止 1983

1984

公共車輛

登記

持牌

登記

持牌

登記

持牌

公共巴士

中華巴士公司

1 058

989

1 089

1 040

1 079

961

九龍巴士公司

2 378

2 372

2 392

2 346

2 441

2 412

新大嶼山巴士公司

60

52

57

54

57

53

其他

2 115

2 003

2 177

2 017

2 210

2 073

公共小型巴士

4 350

4 340

4 350

4 327

4 350

4 332

計程汽車

12 756

12 718

14 421

14 310

15 984

15 789

私家車輛

電單車

27 434

19 515

25 685

16 836

22 417

15 345

三輪電單車

3

私家車

214 849

私家巴士

248

184 585

228

200 923

159 488

182 985

147 616

231

204

186

159

私家小型巴士

1 330

1 213

1 724

貨車

67 606

59 511

69 057

1 600

59 399

1 886

72 469

1 782 62 491

政府車輛(不包括軍部車輛)

電單車

1 206

1 206

1 184

1 184

1 160

1 160

其他車輛

4 174

4 174

4 513

4 513

4 626

4 626

合計

339 567

292 906

327 803

267 318

311 850

258 799

電車

香港電車公司

電車

      拖車 纜車

合計

公共交通:按公司劃分的乘客人次

九龍巴士公司 中華巴士公司

163

163

163

163

163

163

3

3

3

3

3

3

166

166

166

166

166

166

地下鐵路公司

香港電車公司

香港油蔴地小輪船公司

天星小輪公司

九廣鐵路公司

山頂纜車公司

新大嶼山巴士公司

海洋公園架空纜車

專線小巴

小型渡輪

合計

單位:千次

1982

1983

1984

940 396

981 823

1 069 322

311 909

348 084

362 633

351 082

411 955

410 556

143 371

131 093

122 502

114 765

100 132

90 515

38 113

37 406

41 593

22 215

48 110

79 987

1 765

1 744

2 054

3 370

3 153

3 164

1 058

954

1 479

69 947

103 953

138 078

6 140

6 918

6 790

2 004 131

2 175 325

2 328 673

公共交通:按地區劃分的乘客人次

1982†

1983↑

港島

433 084

453 134

單位:千次

1984

453 308

九龍

748 681

824 370

861 247

渡海

小輪

128 332

116 926

113 957

海底隧道

247 192

268 268

289 816

新界

市區

271 370

285 636

322 965

郊區

175 472

226 991

287 380

合計

2 004 131

2 175 325

2 328 673

註:†包括專線小巴及小型渡輪乘客人次的修訂數字。

附錄卅二(續)

( 第十三章:交通 )

293

公共交通:按交通工具劃分的平均每日乘客人次

單位:千次

1982

1983

1984

巴士

3 439

3 653

3 922

公共小型巴士*

1 460

1 422

1 368

計程汽車 *

1 018

1 099

1 105

渡海輪

電車及架空纜車

鐵路‡

合計

註: 估計。

435

394

380

401

367

345

1 023

1 261

1 341

7 776

8 196

8 461

‡包括地下鐵路。

附錄卅三

( 第十四章:公共秩序 )

交通意外事件

1982

1983

1984*

港島

4 699

4 173

3 571

九龍

新界 海上

合計

9 102

8 580

7 790

4 510

4 050

3 727

26

35

25

18 337

16 838

15 113

交通意外傷亡人數

港島

         死亡 重傷 輕傷

九龍

102

62

1 998

1 565

45

1 173

3 857

3 680

3 250

死亡

重傷 輕傷

新界

182

127

129

4 070

2 947

2 283

7 136

7 557

7 451

死亡

171

150

143

重傷 輕傷

海上

死亡 重傷 輕傷

3 548

2 559

1 908

3 163

3 306

3 668

合計

2

1

18

14

15

32

32

38

24 279

22 000

20 103

註:*暫時數字。

294

附錄卅四

( 第十四章:公共秩序 )

罪案

警務處案件

1982+

報案數字

1983

1984

1982†

檢控人數*

1983

1984

違反法治案件

妨礙公安

1 492

1 730

1 595

3 473

3 264

3 262

發假誓

659

948

727

425

620

494

逃走和非法釋放

64

45

40

27

18

18

非法會社

940

695

1 058

447

307

489

其他罪行

284

200

143

168

110

102

小計

3 439

3 618

3 563

4 540

4 319

4 365

侵犯人身案

謀殺和誤殺

93

84

84

93

76

83

企圖謀殺

3

12

4

1

4

3

嚴重毆打

7 265

7 610

7 874

4 529

4 713

5 030

墮胎

綁架

刑事恐嚇

1

5

2

2

3

3

4

8

5

7

19

3

544

526

624

304

333

457

其他罪行

152

127

141

107

133

136

小計

8 062

8 372

8 734

5 043

5 281

5 715

違反社會道德案件

強姦和非禮

其他罪行

小計

863

856

855

426

432

413

511

577

563

277

1 019

703

1 374

1 433

1 418

703

1 451

1 116

侵犯財產案件

持械行

21

30

30

23

26

31

20

其他劫案

8 527

8 278

7 222

1 634

1 567

1 491

入屋行竊

11 526

11 308

12 663

1 123

1 223

1 253

攜有盜竊等用具

182

305

291

189

260

257

勒索

652

794

921

703

777

864

盜竊別人身上財物

4 869

5 746

5 327

1 098

1 033

834

其他盜竊

31 781

31 202

28 046

7 771

8 701

8 990

各種欺騙

2.089

2 114

2041

505

619

711

接贓

434

270

234

207

202

179

刑事破壞財物

3 483

3 997

4 538

924

981

1 096

非法藏有物品

589

1 041

1 051

609

780

859

藏有非法武器

144

312

285

152

210

237

遊蕩和擅闖

2 255

2 702

2 964

1 855

2 088

2 644

懸賞以尋回失竊或遺失物品

小計

66 552

68 099

65 606

16 796

18 472

19 435

其他罪案

偽造文件和貨幣

995

454

538

228

226

230

行賄和貪污

27

17

21

14

7

15

藏有槍械彈藥

73

71

99

131

70

109

串謀

104

65

65

167

115

214

嚴重非法入境案

1 155

795

459

1 149

848

573

其他罪案

218

286

498

139

183

333

小叶

2 572

1 688

1 680

1 828

1 449

1 474

嚴重奪品罪案

2 238

2 790

2 531

3 105

3 801

3 433

合計

84 237

86 000

83 532

32 015

34 773

35 538

總破案率

1982-44.6%

1983-42.9%

1984-42.8%

註:*如有人在同一年內遭檢控兩次或以上,則每次均予記錄;如有人在同一案件中控罪超過一項,則僅將主要控罪記錄在案。

† 由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起,當局採用新方法計算罪案數字,因此,一九八二年數字已作相應修訂,以便與一九八三年數字比較。

附錄卅四(續)

(第十四章:公共秩序)

295

毒品案件

嚴重罪案

報案數字

檢控人數*

1982+

1983

1984

1982†

1983

1984

製煉毒品

8

6

2

23

11

4

販運(輸入)毒品

其他販賣毒品罪案

181

278

214

215

345

272

藏有毒品以備販賣之用

2 049

2 506

2 315

2 867

3 445

3 157

小叶

2 238

2 790

2 531

3 105

3 801

3 433

輕微罪行--鴉片

藏有鴉片

168

149

169

108

104

112

藏有吸食鴉片設備

97

145

151

29

36

31

開設煙格

63

67

74

56

53

62

吸食鴉片

218

196

231

164

204

164

其他有關鴉片的罪案

1

3

7

2

3

小齡

547

560

632

357

399

372

輕微罪行--海洛英

藏有海洛英

4 613

5 422

5 808

4 161

4.994

5 465

藏有吸食海洛英設備

1 883

2.407

2 386

961

1 087

944

開設煙格

9

6

1

3

4

1

吸食海洛英

526

599

499

314

297

279

其他有關海洛英的罪案

128

83

326

59

36

10

小計

7 159

8 517

9 020

5 498

6 418

6 699

輕微罪行--其他危險物品

藏有危險物品

482

551

636

340

375

464

吸食危險物品

6

3

其他有關案件

小計

48

24

33

22

12

13

536

575

669

365

387

477

合計

10 480

12 442

12 852

9 325

11 005

10 981

註:*如有人在同一年內遭檢控兩次或以上,則每次均予記錄;如有人在同一案件中控罪超過一項,則僅將主要控罪記錄在案。

†由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起,當局採用新方法計算罪案數字,因此,一九八二年數字已作相應修訂,以便與一九八三年數字比較。

廉政專員公署案件

檢控人數

1982

1983

1984

侯賽

定罪

開釋

不起訴

合計

涉及的政府部門人員

漁農處

1

統計處

1

政務總署

懲教署

1

9

1

1

1

1

海關

教育署

消防處

政府車輛管理處

布政司署

房屋署

3

人民入境事務處

5

廉政專員公署

勞工處

地政工務科

建築拓展署

機電工程署

工程拓展署

地政署

新界拓展署

水務處

海事處

醫務衛生署

皇家香港警務處

社會福利署

市政總署

小計

5#

1

2

3

1

1

1

1

1

1

1

1

2

5

6

12

1

1

2

2

6

11

(1)

| - | - | - | - | 10 || NO

w @ I ŵ I I I

||261|||12-1-262) (-) (1) (1) (二)(7)-18-3-

1

25

48

3

53

91

(5)

1

4

3

4

7

17

13

41

1

1

3

2

2

7

18

43

36

97

296

附錄卅四(續)

(第十四章:公共秩序)

廉政專員公署案件(續)

1982

1983

檢控人數

1984

候審

定罪

開粿

不起訴

合計

其他人士

政府僱員/私人*

35

40

19

15

00

8

2

44

公共機構†

30

19

公共機構/私人*

16

15

私人機構‡

小計

245

284

326

358

合計

379

449

| | 3|3|2||

|点|急||

1

1

68

250

76

112

||||

295

392

註:♯這數字是一總數,並無地政工務科轄下各部門的個別數字,因該六個部門在一九八二年統屬工務司署。

*涉及政府僱員/公共機構人員及私人的案件。

十根據一九七一年防止賄賂條例(香港法例第二零一章)的定義。 ‡只涉及私人的案件。

附錄卅五

(第十四章:公共秩序 )

司法部門的統計數字

1982

1983

1984

最高法院

(i) 上訴法庭

民事上訴

刑事上訴

合計

(ii) 原訟法庭

167

173

192

521

646

598

688

819

790

刑事訴訟

刑事案件

319

308

335

反對裁判司的判決而提出的上訴

689

977

846

合計

1 008

1 285

1 181

民事訴訟

原訟庭案件

雜項訴訟

12 896

15 573

8 799

2 359

3 001

3 909

領養案

400

69

2

離婚案

79

20

9

海事裁判

376

433

379

破產案

186

289

765

公司清盤

267

334

424

反對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勞資審裁處

的判決而提出的上訴

74

105

76

合計

16 637

19 824

14 363

    地方法院 刑事案件

1 199

1 277

1 246

297

附錄卅五(續)

(第十四章:公共秩序 )

司法部門的統計數字 (續)

1982

1983

1984

其他案件

民事案件 僱員賠償 追租扣押

離婚案

40 643

39 626

490

465

51 274

447

3 295

4 061

3 955

3 120

3 734

4 764

領養案

386

437

土地訴訟

111

2 883

3 228

合計

47 659

51 155

64 105

小額錢債審裁處

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請的案件

25 255

30 037

31 402

勞資審裁處

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請的案件

4 992

4 685

3 962

死因裁判法庭

已處理的死因研究案件

199

188

141

裁判司署

發出控罪紙

135 261

163 436

184 363

發出傳票

829 954

755 980

558 700

雜項案件

7 478

12 389

14 199

向亂拋垃圾者發出傳票

48 548

55 034

67 838

合計

1 021 241

986 839

825 100

被告

成年被告

1 042 722

1 040 006

886 594

少年被告

4 626

4 472

3 474

合計

1 047 348

1 044 478

890 068

已定罪的被告

成年被告

1 011 197

1 005 934

少年被告

3 990

3 827

828 550

2 938

合計

1 015 187

1 009 761

831 488

附錄卅六

(第十四章:公共秩序 )

年底時人數

監獄

1982

1983

1984

監獄

囚犯

5 896

5 838

5 821

拘留者/非法入境者

3 513

5 628

5 958

教導所

615

658

573

勞役中心

307

316

237

戒毒所

1 092

1 053

1 150

接受善後輔導釋囚

2 542

3 148

3 669

298

附錄卅七

( 第十七章: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通訊

1982

1983

1984

估計

郵遞:

信件(以百萬件計)

寄往海外

97.5+

97.5

寄往本地

294.1

293.6

109.1

321.0

海外寄來本港

97.6†

80.4

83.0

轉遞

4.6t

3.8

3.6

包裹(以千件計)

寄往海外

1 509†

1 530

1 504

寄往本地

193†

94

109

海外寄來本港

616+

560

567

轉遞

55†

54

47

電訊:

電報(以千件計)

發出

1 367

1 296

1 276

收到

1 441

1 359

1 258

轉遞

1 629

1 263

993

專用電報機電訊(以一千分鐘計)

發出

35 066

36 437

42 396

收到

37 610

40 890

46 534

長途電話(以一千分鐘計)

打出

72 509

89 443

107 947

打入

82 001

101 233

122 779

無線電傳真

發出

19 453

19 734

19 786

收到

6 166

6 920

7 416

廣播和接收服務(以一千小時計)

新聞

23

22

22

氣象

116

118

119

國際電話線路

1876

2 210

2 600

國際電報線路

3 287

3 328

3 390

專用電訊線路

1 690

1 811

1 850

國際租用線路

1 630

1 621

1 700

電話機樓

63

65

65

交換能率(以一千線路計)

1 799

1 930

1 973

用戶(以千計)

1 477

1 554

1 638

電話(以千計)

1 947

2 042

2 144

每百名人口的電話數目

36.81

38.20

39.12

打出長途電話次數(以百萬計)

12.70

15.70

18.90

各種電訊牌照

39 818

40 849

45 000

†修訂數字。

附錄卅八

299

( 第十九章:康樂和藝術 )

市政局和新界市政署提供的康樂設施

1982

1983

1984

設施

兒童遊樂場

公園和花園

225

244

249

513

583

455

草地運動場

47

51

37

硬地小型足球場

120

127

130

籃球/排球/羽毛球場

275

292

294

網球場

跑道

82

107

109

14

40

17

41

41

41

沙灘

泳池場館

14

14

17

多種用途室內運動場

8

10

11

高爾夫障礙球場、壁球場、網球練習場、草地滾

球及高爾夫球場、滾軸溜冰場和乒乓球桌

109

115

114

鳥舍和哺乳動物展覽場地、混凝土棋桌、模型船

水池和露天劇場

230

290

296

音樂台、野火會燒烤爐、多種用途的沙灘建築物 、更衣室、噴泉、狗公園、小食亭、公廁、公 共圖書館、涼亭/避雨亭和看台

1 447

2 033

1 662

所管理的公共遊憩用地總面積(公頃計)

644

681

691

300

附錄卅九

( 第二十章:環境 )

一九八四年氣候概況

月份

平均 水平線的 平均氣壓

最高

平均

最低

平均

平均

平均

氣溫

氣溫

氣溫

露點

濕度

鏓日照 時間

總雨量 一般風向 平均風速

(百帕斯卡)

(攝氏")

(攝氏)

(攝氏 ̊)

(攝氏)(百分率)(百分率)

(小時)

(毫米)

(度) (米/秒)

一月

1 020.1

22.9

14.1

8.0

7.4

66

61

138.0

3.5

010

6.7

二月

1018.9

24.8

14.5

7.0

10.1

76

87

53.6

2.7

060

7.2

三月

1 015.9

27.5

18.0

10.8

14.2

四月

1011.7

26.7

21.4

17.0

19.0

089 88

80

91

52.4

13.6

060

6.7

87

94

38.6

215.0

070

6.9

五月

1 009.1

30.0

24.6

17.9

21.5

六月

1004.3

32.9

27.9

23.3

25.2

88888

83

81

116.7

468.2

080

6.3

86

77

169.0

445.7

110

5.7

七月

1006.3

33.8

29.0

23.8

24.6

78

60

301.4

125.9

230

6.5

八月

1001.9

34.4

28.2

23.0

24.6

81

75

162.7

348.8

090

6.2

九月

1010.6

32.0

27.3

23.4

23.7

81

66

173.8

211.3

090

6.1

十月

1 013.9

31.5

25.3

20.4

19.8

72

55

196.9

167.1

090

6.9

十一月

1017.8

28.0

22.3

15.2

16.4

71

48

186.9

4.5

080

6.7

十二月

1019.4

25.1

17.0

7.7

10.8

68

68

111.9

10.7

010

7.3

平均

1 012.5

22.5

18.1

77

72

080

6.6

合計

T

1 701.9

2017.0

1

平均氣候概況

( 一九五一年至一九八零年)

月份

百帕斯卡 攝氏 ゚*

攝氏 ゚

攝氏 ゚*

攝氏 ゚

百分享

百分率

小時

#t */**

一月

1 020.1

26.9

15.6

0.0

9.8

71

59

153.5

26.9

070

6.6

二月

1 018.6

27.8

15.9

2.4

11.7

78

71

108.7

41.9

070

6.4

三月

1 016.2

30.1

18.5

6.2

15.0

82

四月

1 013.1

33.4

22.1

9.9

18.9

83

五月

1 009.1

35.5

25.9

15.4

22.7

83

22

88 88

76

101.4

54.8

070

6.0

76

120.2

139.4

080

5.4

73

162.6

298,1

090

5.2

六月

1 006.2

35.6

27.7

19.2

24.5

84

75

159.2

431.8

090

5.8

七月

1 005.4

35.7

28.6

22.2

25.0

81

八月

1 005.2

36.1

28.2

21.6

24.8

83

66

九月

1 008.5

35.2

27.5

18.4

23.2

79

十月

1 014.0

34.3

25.0

13.5

19.3

72

22 23

88

222 22

66

230.9

316.8

230

5.3

206.0

413.4

090

5.1

62

188.5

320.4

090

6.0

52

209.9

121.2

090

7.2

十一月

1 017.6

31.8

21.3

6.5

14.9

十二月

1 019.8

28.7

17.7

4.3

11.4

339

69

52

191.5

34.7

080

7.4

69

52

179.3

25.3

080

6.9

平均

1 012.8

22.8

18.4

78

65

合計

1

1

1

1

T

2 011.6 2 224.7

888810

6.1

19

註:1百帕斯卡=1毫巴

1米/秒=1.94浬/時

*

一八八四年至一九三九年及一九四七年至一九八四年期間的最高及最低數字。

† 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八二年的平均數字。

附錄四十

( 第三章:政制和行政 )

行政局議員名表

委任類別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議員芳名

由港督尤德爵士主持會議

議員

當然官守

布政司夏鼎基爵士

當然官守

英軍總司令布樂民少將

當然官守

財政司彭勵治爵士

當然官守

律政司唐明治

任命

鍾士元爵士

任命

張奧偉御用大律師

任命

政務司鍾逸傑

任命

羅保爵士

任命

李福和先生

任命

沈弼先生

任命

羅德丞律師

任命

鄧蓮如女士

任命

利國偉先生

任命

陳壽霖先生

任命

譚惠珠大律師

任命

工商司何鴻鑾

301

302

附錄四十一

( 第三章:政制和行政 )

立法局議員名表

委任類別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議員芳名

主席

當然官守

港督尤德爵士

議員

當然官守

當然官守

當然官守

布政司夏鼎基爵士

財政司彭勵治爵士

律政司唐明治

任命

羅保爵士

任命

政務司鍾逸傑

任命

方心讓醫生

任命

羅德丞律師

任命

田元灝先生

任命

吳樹熾先生

任命

陳壽霖先生

任命

鄧蓮如女士

任命

運輸司施恪

任命

王澤長律師

任命

王霖先生

任命

醫務衛生署署長唐嘉良

任命

工商司何鴻

任命

何錦輝博士

任命

李鵬飛先生

任命

蘇國榮先生

任命

胡法光先生

任命

黃保欣先生

任命

房屋司廖本懷

附錄四十一 (續)

( 第三章:政制和行政 )

立法局議員名表(續)

委任類別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議員芳名

議員(續)

任命

白朗先生

任命

陳鑑泉先生

任命

施偉賢先生

任命

張鑑泉先生

任命

張人龍先生

任命

周梁淑怡女士

任命

譚惠珠大律師

任命

葉文慶醫生

任命

經濟司克誠

任命

保安司謝法新

任命

地政工務司陳乃強

任命

任命

勞工處處長布立之

陳英麟先生

任命

范徐麗泰女士

任命

伍周美蓮女士

任命

潘永祥先生

任命

楊寶坤先生

任命

教育統籌司韓達誠

任命

湛佑森先生

任命

林漢強先生

任命

唐家榮先生

任命

衛生福利司湛保庶

任命

教育署署長梁文建

任命

民政司曹廣榮

303

304

附錄四十二

(第三章:政制和行政)

市政局議員名表

委任類別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議員芳名

主席

由市政局推選

張有興先生(選)

副主席

由市政局推選

霍士傑先生(委)

議員

貝納祺御用大律師(選)

葉錫恩女士(選)

羅德璋律師(委)

黃夢花醫生(選)

陳子鈞大律師(選) 楊勵賢女士(選) 鄒偉雄律師(選) 岑才生先生(委) 馮慶麟先生(委) 湛佑森博士(委) 劉文龍先生(委) 楊孝華先生(委) 譚惠珠大律師(選) 鍾世傑先生(選) 郭志權博士(委) 蘇偉澤先生(委) 關廉豪先生(選) 陳若瑟先生(選) 浦炳榮先生(選) 林澤飄先生(選) 馮檢基先生(選) 李悅先生(選) 方黃吉雯女士(委) 唐錦彪先生(委) 黃秉槐先生(委) 梁定邦醫生(委)

李吳淑姬女士(委) 盧景文先生(委)

附註:(選)表示民選議員; (委)表示政府委任議員。

附錄四十三

(第十章:社會福利)

(甲)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會員機構

香港仔街坊福利會社區服務中心

樂智協會

防止虐待兒童行動組

義務工作發展局

香港美國婦女會

衛理公會亞斯理社區中心

工程及醫療義務工作協會

浸會園

浸會愛羣服務處

出生權維護會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務會

香港小童群益會

突破輔導中心

嘉諾撒仁愛會

香港天主教福利會

公教婦女聯誼會

銅鑼灣街坊服務促進會

香港柴灣區街坊福利事務促進會有限公司

中華錫安傳道會慈雲山錫安青年中心

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社會福利部

善牧會

香港城市理工學院社會行政學系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系

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

心光盲人院暨學校

國際訓練協會香港分會

基督教播道會兒童之家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服務部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

信義會芬蘭差會

五邑工商總會

香港基督女少年軍

安徒生會

協康會

聖公會聖匠堂社區中心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

香港弱智人士服務協進會

香港言語治療師協會

香港浸會學院社工系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

香港天主教青年聯會

香港青少年服務處

香港中國婦女會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香港基督教培道聯愛會

基督少年軍香港區會

香港國際婦女協會

善導會

香港健康情緒學會

香港眼庫

香港家庭福利會

香港失明人互聯會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

香港防盲協會

香港青年協會

香港女童軍總會

香港房屋協會

香港兒童安置所

香港拯溺總會

香港路德社會服務處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港澳區會

香港傷健協會

香港遊樂場協會

香港聾人康樂會

香港康樂體育協會有限公司

香港紅十字會

香港紅卍字會

真鐸啟喑學校

香港樹仁學院

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有限公司

香港耆康會

香港盲人輔導會

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

香港保護兒童會

305

306

附錄四十三(續)

(第十章:社會福利)

(甲)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續)

會員機構

香港復康會

香港學生輔助會

香港防癆、心臟及胸病協會

香港童靑會

工業福音團契

勞資關係協進會

國際救援會

國際社會服務社香港分社

香港互勵會曹舒菊英老人中心

將軍澳區醫援會

觀塘循道服務中心

婚姻及人際輔導處

瑪利灣中心

瑪利諾修女福利社

天保民學校

香港心理衛生會

循道愛華村服務中心

路德會望覺啟聾學校

鄰舍輔導會

新生精神康復會

新界婦孺福利會

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

聖基道兒童院

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社會服務委員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社會服務團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香港戒毒會

香港殘廢兒童救濟會

香港扶幼會

扶康會

聖雲先會

香港痙攣協會

傷殘人士體育協會

聖雅各福羣會

聖約翰救傷隊

聖西門漁民及工友子弟之家

香港露宿救濟會

宣美聾童語言訓練中心

大坑東及南山邨居民委員會

荃灣合一社會服務中心

香港崇真會社會服務部

佛教東林安老院

北角街坊服務促進會

通善壇安老院

挪威信義差會

信義會挪威差會

弱智人士家長會有限公司

靈光失明服務中心

保良局

國際醫藥援助會

循道衞理青年中心

救世軍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

香港撒瑪利亞會(英語服務部)

救助兒童會

香港理工學院社會工作系

香港童軍總會

東華三院

基督教聯合醫務協會

啓聲學校

懷智訓練中心

監護者

黃大仙區老人福利服務聯會

世界基督教宣明會香港分會

世界基督教西靑會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

香港維多利亞聯青社

仁濟醫院

仁愛堂社區及室內體育中心

楊震社會服務中心

沙角青年中心

油塘普賢社會服務中心

聖公會教區福利協會

職工青年聯會

聖公會基愛社會服務中心

錫安青年中心

附錄四十三(續)

(第十章:社會福利)

(乙)香港公益金

會員機構

乘風航

防止虐待兒童行動組

亞斯理社區中心

義務工作發展局

浸會愛群服務處

佛教實淨護理安老院

嘉諾撒仁愛會

香港天主教福利會

公教婚姻輔導會

九龍城砦兒童福利中心

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

國際救援會

國際社會服務社

將軍澳區醫援會

聯合醫務協會觀塘社區健康發展計劃

芬蘭差會靈愛青年中心

婚姻及人際輔導會

瑪利諾修會社會服務

香港心理衞生會

鄰舍輔導會

新生精神康復會

北角新邨居民協會

北角街坊服務促進會

善牧會培立實用學校

中華傳道會九龍城砦老人服務中心

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

心光盲人院暨學校

愛華村服務中心

基督教播道會兒童之家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

安徒生會

協康會

香港防癌會

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基督少年軍香港區會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善導會

香港家庭福利會

香港失明人互聯會

香港青年協會

香港拯溺總會

香港路德會社區服務部

香港聾人康樂協會

香港紅十字會

真鐸啟喑學校

香港航海學校

香港耆康會

香港盲人輔導會

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

香港復康會

香港學生輔助會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

廣蔭計劃

國際醫藥援助會

聖基道兒童院 聖雅各福羣會

聖約翰救傷隊 救世軍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

香港撒瑪利亞會(英語服務部) 救助兒童會

筲箕灣街坊福利事務促進會

聖公會聖十架堂社會服務中心

聖公會教區社會福利協會

聖公會老人康樂之家

聖公會聖匠社會服務中心 聖公會主誕堂社會服務中心 聖公會基愛社會服務中心 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

聖公會樂民社會服務中心

聖公會聖西門漁民及工友子弟之家

聖公會聖巴拿巴堂社會服務中心

聖公會聖尼哥拉護幼院

聖公會聖多馬育嬰院

香港戒毒會

香港扶幼會

聖雲先會

香港痙攣協會

傷殘人士體育協會

香港露宿救濟會

宣美聾童語言訓練中心

荃灣合一社會服務中心

楊震社會服務中心

307

308

索引

一劃

一般收入帳目 75,78-9,85

二劃

十進制

人口 AД

69,164, 256

240-1, 285, 288

61-2, 63-4, 72, 82, 177, 260-1

入境事務

人民入境事務處 193,241

入境管制 193-4

三劃

來自中國的入境者 181,193-4, 197, 199, 240,

247-9, 291

旅行證件 194

   E 88, 121, 187, 190, 194, 197, 201, 248-9

JR 78, 152, 163, 164-6, 167, 292-3

197-9, 204

三軍

防衛經費協議 197

空軍 197,199

海軍 197-8

陸軍 198-9

英軍廣播電台 204

工商業 57-69, 72-3, 83, 249

工程拓展署 158, 163, 229, 231, 233-4

工業

工業邨 57-8, 152

工業邨公司 57-8

工業發展委員會 58,67

用地57-8, 145, 149-53

投資 57-64

安全 68,86-7, 91

多元化 67,73, 76-7

促進工業投資事務所 58-9, 61, 258

衛生 91

土地(續)

交易 148

收回官地 148-9

批地 146-7

利用 95

測量 1552

填海工程 145, 149-53, 158, 174, 248

管理 146

大東電報局 209

大眾傳播事業 202-8

大會堂 113, 221, 223, 226, 241

大學

香港大學 103-4, 116, 122

香港中文大學 104-5, 116, 122, 151, 163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 102, 105-6, 116, 285 小型巴士服務163,166,168, 292-3

小販 127

小額錢債審裁處 51

山頂纜車 169

四劃

天主教 212-3

天主教社會傳播處 213

天主教教育委員會 213

天津條約 247

天氣

預測 237-9

尤德爵士夫人113,227

太空館 227

巴士服務 165, 249, 292-3

公共小型巴士 168,292-3

專線小巴 163, 165, 166,168

互助委員會 33, 126, 135, 136, 141

牙科服務 120

牙科訓練 103, 120

牙科學院 103

50, 101, 104-5, 107, 111, 112, 114, 203-6

中央政府 42-5

中國

連接中國的交通路線 148,174, 194,249

來自中國的入境者 181,193-4, 197, 199,240,

247-9, 291

旅遊 193-4

貿易 6,61-2,65

香港工業總會 64,68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 64,68,234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暨促進中心 67

訓練 67,109

發展 57-9,149-53

標準及校正實驗所 58,61

檢定 58, 61,67

工業署 58-60

工廠暨工業經營 57-8,88,90,275,276-7

工資 87-8,250

土地 83,145-62,289

土地審裁處 51, 144

工業用地 57-8,146

田土註冊處 147,289 發展 158,149-53

環境改善計劃 148

地政工務科 48, 145, 163

地政署 95,146

節日

196,211-2, 217

廟宇 211-2

中華基督教會 213

內部稅收 78-81,268-74

文化署217,222, 226,227

公司註冊處 70

公用事業 57,159-62,248,290

公共工程 145,149-53, 155-9

公共工程計劃79,145

公共交通 163-70, 292-3

309

公共秩序 公共援助計劃 129-31

178-92, 293-5

公益金(香港公益金) 134,196,307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 49

公債 79,85

水產動物 96-7, 243

水塘 158-9, 234

本港生產總值72,77,78,82, 265-6 世界大戰 248

五劃

考古 226-8,250-1

FEĽ 88, 92, 118, 126, 128, 130, 240-1, 286

收入和支出 48, 79-81, 85, 267-72 回教徒 214

尖沙咀文娛館 156,221

交通 165,167-73, 181, 291-3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130-

交通意外事件130,172,293

污染 67,175,229-34

水污染 175,229, 230, 232-3

立法 230-1

污水 230-2

防止污染設施 231-2

空氣污染 67,229-34

油污 175-6, 232

監察 232-3

司法 51-2,89,155-6, 296-7

民政科 48,207

民航 176-7, 249, 291

民眾安全服務隊 111,200-1

石礦業 72,86, 92, 158,281

布政司署 33, 48-9, 64, 124,164

古物古蹟 228

57, 59-64, 72-3, 82-3, 173-4, 176-7,

260, 262, 265

出生 211,240-1, 285

登記 241

北京條約 247

34-5, 38, 39, 40, 43, 45, 47, 78, 81,

111, 127-8, 156, 202, 231, 244, 248, 299

文娛及體育設施 216-7,218-9, 220-2, 224,

225-6

管制

230-1

廢物處理 231-2

噪音 2 29

伊利沙伯體育館 220

合作社 93,94-5

TK 33-41, 42-56, 245, 247, 301-4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 14-5, 38, 44-5,

52, 156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 45,52,186 警方投訴事宜常務小組 45,52

X 12-3, 15-6, 25, 30-2, 37, 39, 42,

       * 45, 46, 49, 79, 123, 126-8, 217, 229, 233

印花稅 80

小販 127

街市 127

屠場 127

墳場及火葬場 128

環境衞生 126

44-5, 52-3, 163, 230,

247, 301 *

i

印刷與出版 208

印度教徒 214

多元化 67,73,76-7

好市民獎勵計劃 182

七劃

14-6, 25, 30-2, 33-41, 42-5, 46, 50,

245, 外地駐港代表 257

55, 79, 80, 82, 156, 178, 202, 216, 233-4,

247

車輛牌照 171

車輛檢驗 172

防衛 197-201

外展學校 219-20

防衞經費協議 197

身份證明 193

利息稅 81

外貿關係 56,62-3

外匯 72,75-6,83-4

外匯基金 75, 77-8, 83

幼兒護理服務 129,131-2

代議政制的進一步發展 32-41, 43, 202

六劃

利得稅 57,80

佛教 211-2

八劃

青少年

少年警訊 182

青年音樂營 224

F

78, 148, 150, 152, 153, 163, 166-7, 292

資金 78

地方行政

港島線 148,163,166-7

地方行政計劃 46-8,141, 146

137, 146, 218, 226, 234

區域議局 34, 39, 43, 46, 47, 48, 49

罪犯 133,178,179, 297

青少年暑期活動計劃 219

青年旅舍 260

區議會 25-6, 31, 39, 43, 46-7, 48, 50, 136,

玩具 57,60,65, 73

地形 235

地質 235

地圖 155

地震 238-9

亞洲發展銀行 78

居者有其屋計劃 79,136-9, 147, 149, 152, 153,

272, 288

兩局及行政科 48-9,64

雨量 158,236-7,300

虎門條約 247

310

金融科 48,75

136-44, 145-7, 149-53, 249, 288-9 市區房屋及重建計劃 138-9

金銀業貿易場 76,84,114

成本 79,137-8

私人樓宇 137, 142-3, 288

居者有其屋計劃 79,136-9, 147, 149, 152,

153, 272, 288

房屋科 48

房屋委員會 48,78-9,81, 136-41, 146 房屋署 79, 137, 141, 149

香港房屋協會 146,288

建屋 136-8, 142-3,157,249

屋邨 136-40,288

屋邨管理 136-8,141

租金 140,143-4

金融制度 72-6,77-8,265-7 乳牛 96,281

岩土工程 157-8

九劃

毒品 123-6, 180, 185, 189, 295

反吸毒電話諮詢服務 125

戒毒治療 123-6

美沙酮診療所 124

香港戒毒會 124

掃毒行動 180, 185

禁毒常務委員會

123-4

新市鎮 139,145, 149-53

寮屋 79,142

臨時安置所 141

   臨時房屋 79, 141, 編配 139-40

288

社區工作 129, 131-5, 305-7

社區建立政策委員會 135

社工人員訓練 134

社會保障

130-1

社會福利 79,129-35,250,305-7

支出

129,249-50

幼兒護理 131-2

志願機構 129, 305-7

普羅芬戒毒計劃 125

藥物濫用資料中央檔案室 123

懲教署強迫治療計劃 125

城市設計 153-4

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 113, 134, 157, 216, 219-21,

225

英軍廣播電台 204

英國文化協會 111, 115

威爾斯親王醫院 104, 117, 121, 155, 156,165

架空纜車 169, 220

政府

化驗所 123, 187

青少年服務 132-3

社區建立 135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90, 129, 133, 134, 219,

305-7

為罪犯提供服務 131

家庭福利服務

研究 134

129,131-2

康復服務 90, 120, 123-6, 129, 133-4,

189-90, 218, 219

照顧老人 132

緊急救濟 130

社會福利署 130-5, 140

放債人 71

宗教和風俗 211-5

法律制度 50-5,296

法律援助 53-5

刊物 207

收入和支出 48, 78-81,145,268-74

帳目委員會 44,81-82

海外辦事處 56, 58, 61, 64, 65,207,257-9

帳目審核 44,48,81-2

部門 48-9

貸款78,79,137

新聞處 91,124, 206-7

獎券基金 54,79, 134

檔案處 250

政制 42-56,301-4

政務總署 135, 149, 182, 219

政務處 111, 143

建設工程儲備金 79

建築 83,136-8,149-53,155-7

公共建築

155-7

私人樓宇 157

法庭 50-5,155-6, 296

法律改革委員會 55

法國文化協會 221

泊車 171

股票市場 74, 76,84

版權 64,185

物業

市場 83,136-7, 148, 157

收回官地 148-9

多層大廈的管理 142

建築物條例執行處 157

城市設計 153-4,230

南京條約 247

計程車 163,169-70,292

音樂

青年音樂營 224

音樂信託基金 222, 225

音樂事務統籌處 224-5

香港中樂團 223

香港合唱團 225

物業稅 81

租金 137

租務管制 143

差餉 45,80,268, 272

所得及利得稅 57,80

香港音樂學院222,225

度衡

香港管弦樂團 223

單位 256

標準與校正實驗所 58,61

穿鼻草約 246 美沙酮 124, 201

郊野 93,216, 234, 242

郊野公園 216, 234, 242

重工業 60,275-6

香港工業總會64,68,234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75,157,266

香港天主教福利會(明愛機構) 195,213,307

香港日本貿易合作委員會 59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90,129,133, 134, 219, 306-7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 64,68,234

香港中華總商會 64

香港中樂團 223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66

香港生產力促進中心 67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67

皇家香港警察隊(續)

建築工程

183-4

毒品調查科 124,

180

器材 184

訓練 183

國際刑警 125

警民關係 181-2

皇家香港輔助警察隊 184

保安科 48

保險註冊處 70-1

保護自然 93,234

食水供應 158-9,290

食物衛生 126

食糧 93,280-1

飛機工程 60元

炸藥 98元

香港政府駐英辦事處 56, 64, 115, 207, 257

牲口

93-4, 96, 280-1

香港學生中心(倫敦)

56,115

香港前途協議 1-32,55-6, 84, 146, 202, 206,

245

十劃

馬場 151,157

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報告書節錄 24-30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聲明 30-2

附件一(具體說明) 2-8

附件二(聯合聯絡小組) 8-9

附件三(土地契約) 9-10

附件註釋 16-22

破產和清盤 71

破產管理官 71

核電 161

協議草案白皮書 14,28,206, 245

備忘錄 10-1

談判背景 12-6 聯合聲明 1-2

香港律師會 26,54-5

香港紅十字會 195

香港記者協會 203

香港旅遊協會 195-6, 217, 259

香港城市理工學院 101,103, 106-7

財政科 48

財政制度 72-85,265-74

財政預算 48,79, 85, 268-71

財務委員會 44,48

高山劇場 222, 225

旅遊業 77,193-6, 259

香港旅遊協會259

家庭計劃 119

家庭健康 118, 119

家庭健康服務部 119

家庭福利服務 129,131-2

酒店房租稅 80

香港理工學院 58,91,101, 102, 105-6,123,286

消防事務 178, 191, 192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 213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213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 213

香港貿易發展局 64-6, 258-9

香港電台 27, 115, 182, 203-6, 239

香港演藝學院 100,157,216, 223 香港管弦樂團 223

香港總商會 64, 68, 182, 234, 248

香港體育館 220

香港國際展覽中心 66

皇家香港天文台 234-5,237

皇家香港空軍輔助隊 119,155,175,200

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

197,199-200

皇家香港警察隊49,124,126, 127, 163, 171, 175,

179-85, 197, 199, 200, 209, 229

水警 181,184, 197

少年警訊 182

少年警察訓練學校 183

公共關係 181-2

交通 181,163-4

投訴 184

招募 182

311

防火組 191

訓練 192

救護車服務 191-2

消費物價指數77, 85, 87,279

消費者委員會 68-9,111

海水化淡廠 159

海外辦事處 56-7, 58, 61, 64-5, 207,257, 258-9

海事處 173-6, 197, 229, 232, 238

商船海員管理處 176 海員訓練 108, 176

海員招募處 176

海員俱樂部 176

海洋公園 220

#57, 145, 150, 158, 173-6, 232-3, 246, 291

海運 57, 60, 173-6, 238,291-2

海關

行政及貿易管制部 64

香港海關 64, 69, 124,178,185

海關部隊 64, 185, 187, 274

海灘 216,218, 233

浸會學院 103, 107-8, 116

差餉 45,80,268, 272

312

差餉物業估價署 143

特別需要津貼計劃 130 租務管制 143

能源 159-61, 248, 290

紡織業及製衣業 57,59-60, 61-6, 73, 82-3, 261

多種纖維協定 56,62-3

紡織業諮詢委員會 64

娛樂稅 80

氣候 235-7,300

十一劃

麥理浩夫人渡假村 218

通訊 202-10, 298

通訊社 203

通貨膨脹 77,82,84-5

教育 99-116, 282-4

工業 108-9

基督教 212, 213 救護車服務 191-2

研究 93-4,239, 103-5 接受存款公司 74-5,267

野生動物 234, 242-3

國際刑警 125

國際勞工組織 86

國際貿易關係 56,61-2

國際貿易關稅一般協定 56,61-3

國際電影節 268

國際龍舟競渡 196,217

將軍澳

139,153,230

蛇 242-3

商品交易 76,84

商品交易所 76,84

商船海員管理處 176 商業

工業訓練 109

利得稅 57,80-1

大專 102-8

登記 81

大學101,103-5, 122-3

商會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 102, 105-6, 116, 285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 64,68,234

小學 100

中學 100-1, 282

公益少年團 114

幼稚園 100

成人 111,282

英國文化協會 111,115,221

美工中心 113

音樂 113,223, 224-5, 283

香港考試局 111, 115, 283

香港理工學院 58,101,102, 105-6

康樂

香港城市理工學院 101,103,106-7

校舍 99

海外留學生 56, 79, 116, 284

特殊(教育)

101-2, 282

浸會學院 103, 107-8, 116

專上 102

教育統籌科 48

教育電視組 114-5, 206

教育學院 102, 110-1

教師 99-100, 102, 110-2

教學研究中心 112

視聽教育組 112-3

100, 102, 107, 111, 116, 282

資助學校 99-102, 282

傷殘人士 110

經費 99,285

學生貸款 79, 116

學校圖書館計劃 114

學徒訓練 109-10

學費 100,116

輔導視學處 111-5

樹仁學院 102

嶺南學院 102

職業訓練局 108, 109, 203

醫學院 103-4, 117, 122-3

體育 113

## 69, 99-101, 102, 107, 110-1, 114-6

香港中華總商會 64

香港總商會 64, 68, 182,234,248

香港印度商會 64

219

119-20, 123-5, 129, 133-4, 189, 218,

社康護理 122

訓練 110,133-4

特殊教育 101-2

就業輔導 90, 133-4, 190

青少年康樂活動統籌委員會 219

青少年暑期活動計劃 219

郊野公園 93, 95, 201, 216, 219, 234

設施 216-28

康樂文化署 46, 219, 222, 224

康樂和藝術 216-28

康樂體育事務處 217-8

第一次鴉片戰爭 246

動物 234,242-3, 244

動植物 242-4

動植物公園 244

造船業及修船業 60,176

魚類統營處 94,97

鳥類 242,244

貨幣 75-6,77-8

婚姻 211,241

貨櫃港 57, 60, 77, 150, 173-4

十二劃

屠場 127

博物館

太空館 227

香港科技博物館 227

香港博物館 226-7

香港藝術館 221, 227-8

茶具文物館 157,227

新界博物館事務組 227

博彩稅 80 黃金市場 76,84

報業 203,206-7

香港記者俱樂部 203

香港報業公會 203

新聞從業員訓練 203

植林 234,242, 243-4

植物 234,243-4

植物標本 243

植物標本室 243

移民海外 190, 194

越南難民 88, 121, 187, 190, 194, 197, 201

聯合國難民高級專員 190,194

發展貸款基金 79,137,273

硬幣 75

發電廠 157,160-1

註冊總署 70-1

就業 73,83, 86-92,250,275-7

工業安全 86,90-1

服務條件 87,250

工資 87-8,250

社會保障 130-1

家庭傭工 90

職業訓練 108-10, 176

海外 90元

就業輔導 90, 101, 203

勞工法例 86-7,88

勞工服務 88-9

逾時工作 87

勞工(續)

逾時工作 87

管理和服務 88-9

賠償 89,92

學徒訓練 86, 109-10

衛生 91-2

職工會 88

職業意外 278

猶太教 215

稅收 57,77, 80-1, 274

57, 61-6, 72, 76-7, 82-3, 260-3 工商科 48

多種纖維協定 56,62-3

出入口文件 63-4

促進海外貿易 56,58-62,64-6, 260-3

香港日本貿易合作委員會 59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66

國際貿易關係 62

國際貿易關稅一般協定 56,62-3

商標和專利 70

貿易署 64

貿易管制 64

貿易關係 562

貿易諮詢委員會 64

於絕種生物的貿易 69

貿易發展局 64-6

郵政服務 208-9, 298

特快專遞服務 208-9 郵票 209

僱員賠償 88,92

學徒訓練 109-10

職工會 88

職業介紹所 90

職業健康 91-2

職業意外 88,90-2

鄉事委員會 46, 135

鄉議局 15, 25, 31, 40, 46, 47, 137,234 #

       57, 77, 150, 173-6, 246 海港工程 156

衛生 121

港元匯兌値 75, 77-8, 83, 264

港督 14-5, 30, 49, 59, 64, 65

港督尤德爵士 14-5, 42, 117, 245, 301-2

港督職權 14, 36, 37, 39, 42-4, 45, 48, 50, 51,

52, 56, 65, 81, 107, 137, 185, 190, 197

渣打銀行 75

游泳 217,218-9

I 57, 73, 83, 86-92, 250, 275-7

A 57, 73, 83, 86, 275-7

工資 87-8,250

安全 86,90-1

服務條件 87-8,250

法例 86-7,88

訓練 68,89,108-10

勞工處 86-92, 111, 130, 133, 229, 230,234

電訊專遞服務 209

街市 127, 217

十三劃

塡海 145,149-53,158,174,248

72, 86, 159-61, 248, 290

電子業 57-8, 61, 67, 73, 82,275-7

電子道路收費計劃 163,173

電台 202,203-4

電車 169,292

電訊 209-10, 298

電視 202,205-6

教育電視 114-5, 206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205-6, 207,208

電話 210,298

電影

電影業 207-8

電影節226

電影院 80,207-8

電影檢查員小組 208

感化事務 131

工業安全 90-1,207

運動

反吸毒 123-6, 204, 207

反吸煙 122,204

防火 191,207

勞資審裁處 51, 89

勞資關係 89

就業輔導 90, 133

全港清潔 204

消費者權利 69

道路安全 172, 207

313

314

運動(續)

撲滅罪行 178,182, 204, 207

運輸 145-6, 163-77, 249,291-3

公共交通 165-70,249-50, 292-3

巴士 167-8, 292-3

立法 164

民航 176-7,291

安全 172

交通諮詢委員會 164

車輛檢驗 172

泊車 171

計程車 163,169-70,292

架空纜車 169

海運 57,173-6, 234,291

貨車 171-2

新界(續)

鄉議局 15, 25, 31, 40, 46, 47, 137, 234

新界拓展署 149,154,234,299

新界市政署 46, 127-8, 232

新界博物館事務組 227

新界藝術節 226

新聞政策 207

煙花燃放 98,216

道教 211-2

塑膠 57,60, 61, 260-3

煤氣 72,86, 91, 161, 248,290 經濟科 48

經濟 57,72-85, 249-50, 264

銀行業 74-5,78,83-4

 渡輪 165,169,173-6, 292-3 運輸科 48,163

運輸署 163-5,168-9, 171-2

道路 145,148-54,163-5, 170-3

道路安全議會 172

牌照 171

新市鎮發展 149-53,165

輕便鐵路 163,164-5

管理 164

78, 148, 150, 163, 166-7, 292-3

農作物 93-4,95-6, 280-1

農業 72,93-8

土地利用 93,95

污染 94,229

合作社 93,95

牲口93-4,96,280-1

家禽 93-4,96,97,280-1

研究 93-4

發展 94

貸款 94-5

統營機構 97-8

儲蓄互助社 93,95

罪案 178-80,294-5

三合會 178

有組織罪案 179

兇殺 294

防止罪案 178,180

毒品 123-6, 180, 185, 189,295

國際刑警 125

商業罪案 180

新市鎮 95,117, 139, 145, 149-53,165, 240

工業發展 57,60, 149-53

大埔 152

元朗

152-3

屯門 151-2

沙田 151

房屋 139,149-53

新界

荃灣 149-50

粉嶺 152

將軍澳及西貢 153

租借 9-10, 247

區議會 47

財政預算 48,79, 85, 268-71 商品交易 76,84

貨幣 75,77-8

外匯基金 75,77-8

港元匯兌値 75,77-8,83,264

外匯 72,74-6,83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75,78-9,85

黃金市場 76,84

政府貸款 78-9, 116

政府收支 48, 78-81, 145,268-74

通貨膨脹 77,82,84-5

內部稅收 78-81, 268-74

金融制度 72-6,77-8,265-7

政府負債 79,85

證券 76,84

股票市場 76,84

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 112, 201

會堂 222

十四劃

歌德學院 221

緊急救濟 130

輕工業 57, 60, 90, 275-6

輔助部隊 197,200-1

民眾安全服務隊 200-1

皇家香港空軍輔助隊 119,155,175,200

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 197, 199-200

皇家香港輔助警察隊 184

醫療輔助隊 201

監獄 187-91, 297

對外關係 55-6, 257

圖書館 104-6, 114, 217, 221, 226

語文 50,111-2, 115, 203-6

瘋狗症 96,118

瘧疾 118

漁農處 69,93-4, 216, 229, 234, 243

漁農業和鑛產 72,93-8,280-1

漁業 72,86,93-5,96-8, 280, 281

合作社 93,94-5

海魚養殖業 93-4,96-7,280, 281

研究 93-4

魚塘 97

魚類統營處 97-8

發展 94

漁業(續)

貸款 94-5 銀行業 74-5,83-4

利率 74

香港銀行公會 74,78,84

貸款 267

牌照 74,267

銓敍 45,49

銓敍科 49,186

衛生(續)

難民 121

護士學校 122-3

選舉制度 33-41,43,45-8

十七劃

檢疫 96,117-8, 121, 174

牲口檢疫 96

港口衞生處 121

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49

薪俸稅 81

領養 132,296

颱風及熱帶氣旋 235-7

十五劃

墳場及火葬場128,213,214

撲滅罪行委員會 50,178, 182

環境 60,126, 148, 229-39,300

立例與管制 230-1

污染管制 229, 230-1

防止污染設施 231-2

監察 232-3

廢物處理 231-2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 130

蔬菜統營處 97

駕駛執照 171

蝴蝶 234,243

廟宇 211-2, 214, 228,

251

寮屋 79,142

廢物處理 231-2

廣播電台 203-4

製造業 57-60, 72-3, 82,275-7

十六劃

歷史 245-51

衛生 126

環境保護 148

環境保護處 229-30, 232-3

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 233-4

應課稅品 57, 64, 80, 185,274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 45, 48, 49, 111, 178,

185-7, 295-6

防止貪污處 186

社區關係處 186-7

執行處 186

十八劃

機場 57,121, 156, 170, 176-7, 238

職工會 88

315

港九工會聯合會 88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 88

隧道 163,170-1

遺產稅 80

諮詢委員會 49-50

職業

113, 174, 177, 192, 194, 209, 236

意外 90-2,278

錫克教 214

衛生 91-2, 117-28, 285-7

牙科服務 120

醫院病牀

118-9,287

牙科訓練 103, 120

市民健康 117-8

社康護理 122

建設 117-9, 155-6

飛行醫生服務 119

家庭健康 119

訓練 103-5, 122-3

專科服務 121

健康教育 122

港口 121

診療所 119

傳染病 118

學童保健 119-20

精神健康 120, 134

衛生福利科 48

職業健康和職業環境衛生 91

醫務人員 288

醫務衛生署 48, 117-8, 122, 124, 126

醫院 117,118-9, 155-6, 287

醫院病牀 118-9,287

醫學院 103-5, 122

醫療費用 122

職業訓練局 108-9, 203

醫療

醫務人員 287

醫務衛生署 49, 117-20, 122, 124, 126

醫務衞生服務 117-23

醫學院 103-4,122-3

醫療輔助隊 201

醫療費用 122

儲蓄互助社 93,95

鯊魚 243

十九劃

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1-32,84,146, 202,

207, 245

# 88, 121, 187, 190, 194, 197, 201, 248-9 藝術

中英劇團 224

尖沙咀文娛館 221

亞洲藝術節 225

音樂信託基金 222,225

音樂事務統籌處 224-5

香港中樂團 223

香港合唱團 225

香港芭蕾舞學院 224

市政局公共圖書館

參考圖書館

316

藝術(續)

香港音樂學院 225

香港話劇團 223

懲教事務(續)

善後輔導 131, 189

善導會 190

國際電影節226

新界藝術節 226

演藝發展局 222

香港管弦樂團 223

香港演藝學院100,157,216, 223

香港舞蹈團 224

香港藝術中心 222

香港藝術節 225

高山劇場 222, 223

醫療服務 190

職員訓練 190

懲教署 124-5, 178, 187, 194-5

懲教署工業 189

二十劃

鐘錶業 57,60-3, 65, 73, 261

二十三劃

離婚 241,296

體育

懲教事務 124-5,187-91,297

伊利沙伯體育館 220

女犯 188

心理治療服務 189

年輕犯人 131,188

香港體育館 220

康樂體育事務處 217-8

新設施 216-8

戒毒治療 189,123-5 男犯 188

銀禧體育中心221

鑛業 72,86,88, 89, 92, 98,

281

教導所 188

With the compliments of

HONG

KONG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RVICES

香港政府印務局長馬逸志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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