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傳立新 | 何佩然 | 2015





何佩然·著

1841-

-

LUK YEUR DISTRICT

港城市規劃發展史

· 2015

Ch

+FL

TAL

中華書局

作者簡介

何佩然

致力從事社會及經濟史研究,現為香港中文大學歷史 系教授。香港中文大學逸夫書院李和聲香港歷史資源 中心主任及逸夫書院校董、梁保全香港歷史及人文研 究中心主任、勞工及福利局香港太平洋戰爭紀念撫恤 金顧問委員會主席、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博物館專家顧 問,香港保育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委員、古物諮詢委 員會成員、衛奕信勳爵信託理事會成員等。她也是法 國巴黎索邦大學社篷客座教授。曾出任法國巴黎經濟 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研究顧問,近年關注近代 香港都市化問題,2011年獲法國教育部頒授棕櫚教育 騎士勳章,以肯定她為高等教育界所做的工作。

 




曾出版多種有關香港及近代中國社會經濟史專書,如

《地換山移——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

《建城之道——戰後香港的道路發展》、《點滴話當 年:香港供水一百五十年》、《築景思城——香港建 造業發展史(1840-2010)》、《風雲可測——香港 天文台與社會的變遷》等,其中《風雲可測》獲2004 年優秀出版大獎。

:

從地理條件來看,香港的版圖雖然狹小,但卻處於南中國及亞洲太平洋的策

略位置。自英國人登陸至今這一百七十四年,香港從一個小小的漁村演變成為今

天的繁榮國際大都會,是亞洲地區乃至全球最佳城市之一。香港發展成為閃耀之。

都的故事,現由這本龐徵歷史資料與博引官方檔案的劃時代學術巨著,以客觀演

繹、見解精闢的分析,娓娓道來。

雖然香港從殖民地發展為現代大都會的過程充滿挑戰,但用城市規劃編年史

的角度去探索的研究卻一直付諸闕如。香港的發展充斥着生與死的掙扎、包含着

不同的轉捩點及敏銳的決策。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用縱向把香港從開埠至今的城

市規劃,作深入而全面的分析。要完成這項艱巨的任務,須具備史家的睿智,細

心處理及洞悉原始材料與數據的能力。何佩然這一位史學者,憑藉過往對香港供

水歷史、土地與海港發展、交通等課題的開拓性研究,成就了這本震攝人心、令

人印象深刻的作品。

全書分為六個時段,共有七章,最後一個時段有兩章,以香港發展的過程及

原因作為劃分不同時段的方法。詳細的日期、重要的人物、討論的關鍵,均利用

大量參考資料、圖表及數據引證。第一時段有關興建水塘、颱風、火災、瘟疫的

資料,尤其讓熟悉早期香港歷史者傷感,作者敘述了災難如何導致當時大量人命

傷亡及社會哀慟的事跡。

第二時段追溯香港版圖的擴張,尤其着墨新九龍的規劃。大規模的工程如九

廣鐵路、啟德機場為香港日後的發展奠定基礎。城市規劃的正規化也是在二十世

楊汝萬序 /

LA

紀上半葉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啟動的。

第三時段詳述日佔時期香港經歷戰爭的考驗,發展成為日軍的資源港,與英 國人早年開發香港的政策迥然不同。

接着下來的三個時段涵蓋了香港戰後的急速發展。戰後初期發展由亞柏康比

城市發展藍圖主導、有關興建地下鐵路爭議的回顧、中國改革開放政策對香港的

影響以及其所帶來的投資新機遇、1990 年代興建赤鱲角國際機場,及其後的十

大核心工程,如何成為香港以後數十年發展的基石等,書中更闡釋赤鱲角是顧問

公司十三個選址的其中之一。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香港城市管治逐漸開放並

朝向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這本著作讓讀者清晰地看到香港的成功,是經過艱苦奮鬥而成,香港今天成

為舉世知名的世界級城市,城市規劃明顯在發展過程中發揮它的作用,而重要的

政治轉捩點更有利於城市的發展。了解香港歷史,可以啟發我們認識城市的身份

並建立未來發展的新思維。城市不斷改變的身份正好與香港鄰近地區以至全球互

相呼應。這本堅實的著作是策劃城市未來發展和推動現代化的學者及城市規劃

者,作為參考的基礎材料。

(楊汝萬敎授是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香港中文大學榮譽院士、

地理學榮休講座敎授、香港亞太研究所前任所長)

相其陰陽之和,嘗其水泉之味,審其土地之宜,觀其草木之饒,然後營邑立

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為築室。

《漢書·晁錯傳》中記載的一小段文字,既形象,又扼要地記述了造城建家、

規劃社區的過程。作為城市規劃師,每次讀到這段文字,我都感受到城市歷史的 延續與文化的沉澱。

回顧香港開埠至今,這一百七十多年,不算長卻也不能說短的城市發展歷 程,期間挑戰重重,難關處處。西方城市規劃的理論及實踐被引進香港,逐漸構 建了與香港本土情況相互適應的規劃理念、策略及體制。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深入 探究的課題。

相對於西方土地資源較豐沛的情況而言,香港總要面對人口多而可發展土地 少的挑戰。因此,高密度及高層發展正是回應本土情況而塑造出切合香港的發展 模式和城市型態,以滿足香港的經濟及民生發展的需要。上世紀六七十年代, 些西方城市規劃界人士,對高密度城市發展模式還抱有存疑,甚至出現把高層高 密度社區整個炸掉推倒的極端案例。然而,今天香港經歷了不同年代的規劃及實 踐,高密度緊湊型的城市發展模式,既能充份考慮環境、保育等因素,配以合理 的空間佈局及適切的公共設施和休憩用地,高效率的市政服務和城市管理,成功 為市民構建了便捷而又充滿活力的城市環境,成為現代城市發展模式的一個典 範。

上世紀九十年代,外國城市規劃界開始反思西方城市以汽車為主導,推動 「近郊化」(suburbanization)的城市擴展模式,並倡議「公交為導向的發展模 式」(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TOD])。然而,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

ii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凌嘉勤序 / il

香港制定「全港發展策略」(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已明確訂定 以公共交通,特別是鐵路為骨幹,協調土地利用及空間佈局。現時香港每天出 交通量約 90% 都是利用公共交通,其中約40%是依靠鐵路。全港約75%的 業及辦公室樓面面積和約40%住宅,都在鐵路車站500米可行步行的距離內。

以公交為導向的高密度緊湊型城市發展模式,現已普遍成為全球規劃界認!

的最可持續的城市發展模式。香港在這方面既是先行者,更是堅定的實踐者。

由回歸之後到踏進二十一世紀,香港城市規劃的演進也許可以歸納為三方

的蛻變: 制度更公開及透明;二、工作範式更多元與包容;三、多中心、

軸線空間發展模式的形成及強化。

《2004 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的實施,使城市規劃制度在規劃資訊的

供、公眾人士發表意見的渠道、城市規劃委員會對規劃申請的審議、法定圖則

制定和公眾申述的考慮等方面,都有更公開和透明的安排。這些制度上的改革

提供了一個更為開放及包容的平台,促進了各方持份者在城市規劃議題上更活

的互動,使各項規劃建議受到更廣泛和密切的民間關注和監察。

「發展主導」這個曾協助戰後香港有效應對眾多挑戰的規劃範式,雖然仍是: 劃工作的主流,但這個範式在操作上必須變得更為多元與包容,才能應對現今 雜多變的挑戰與訴求。城市設計、地方營造、智慧城市、環境保護、生態和文化 保育、可持續發展、生物多樣性、氣候變化,以及人口老化等考慮因素,在規 思維與工作中,佔有愈來愈重要的比重。

經過戰後歷次的策略規劃發展和新市鎮發展,我們在維港兩岸的傳統發展區 之外,成功建設了九個新市鎮;在人口分佈方面,形成了多中心空間格局 但 是,在經濟活動及就業方面,我們未能形成與之相互對稱的空間分佈,結果做 成高流量、長距離的單向通勤流動,各條主幹道在繁忙時段出現嚴重的擠塞。

就業人口在交通上消耗大量時間,亦增加了車輛的碳排放量。現正進行的《香 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研究的其中一項核心課題,便是倡 議利用新界各區的區位優勢和交通基建配套,構建較均衡的人口與職位空間分佈 格局,確立及加強多中心、多軸線的長遠策略規劃概念,讓香港能邁向一個可持 續、更均衡的空間發展模式。

城市發展是為了使我們的市民有更佳的生活、工作空間和環境。在高密度緊 湊型城市模式下,如何不斷改善城市的宜居度,將繼續是香港城市規劃師最大的 挑戰,更是一項沒有句號的責任。

我們非常慶幸香港中文大學何佩然敎授為香港的城市規劃作廣泛及深入的探 究,從歷史角度評說香港的城市規劃工作,並作出一個階段性的總結。這是一本 城市規劃師、城市建設從業者及所有關心香港發展人士期待已久的專業著作。我 深信這本書能協助我們回顧香港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的歷史,總結經驗,優化城 市規劃工作,為市民締造更美好的生活。

我謹藉本書向多年以來為香港城市規劃工作付出大量心力的前輩致敬;也願 與各規劃同業及願意參與城市規劃工作的有志青年朋友共勉!

(凌嘉勤,2012-2016 年任規劃署署長)

iiv/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

凌嘉勤序

/v

自 2011 年初開展至今,這項研究已進入第六個年頭,研究涵蓋的範圍 泛,資料繁多,至今仍無法完全涉獵。如果沒有各專家、學者及不同機構的幫 與支持,絕不可能在現階段將部份的研究成果出版成專書,作出一個階段性的 結。我首先衷心感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規劃署信賴研究小組就《香港城市規 歷史及發展》進行研究,並提供大量戰後的珍貴原材料,諸如城市規劃的報告 地圖、統計數據,甚至翻查和核對資料,大大提升了研究的質素及論理的準 性。該署各城市規劃專家、資深同事,包括現任署長凌嘉勤先生·前任署長潘

城博士、馮志強先生、伍謝淑瑩女士、梁焯輝先生,現任副署長李志苗女士·

任副署長盧濟環先生、陳品松先生、黃婉霜女士等,更在百忙中抽空接受訪問

解答在研究過程中所遇到的種種難題,讓我這個歷史研究者可以更深入探討城

規劃的細節及了解困難所在;此外,凌志德先生、陳偉信先生、盧惠明先生、

月媚女士、關慧玲女士、鄧若薇女士、劉秀儀女士及其他規劃署同事的大力

忙,完善研究工作,在此謹致最衷心謝忱。

我尤其要感激已過世的梁雄姬女士,沒有她慷慨支持,成立梁保全香港歷 及人文研究中心,香港歷史的研究也不能開花結果。研究中心的各位研究員: 燕凌女士、張秀珍女士、劉文婷女士,與現職的黃震宇先生,為這項研究計劃 勤工作,案牘勞形,蒐集資料不遺餘力,使研究能順利取得初步成果。由於研 時間冗長,有不少同事雖已先後離職,但仍在此——感謝他們對本研究的貢獻

本書多蒙香港中文大學地理學榮休講座教授楊汝萬敎授及規劃署署長凌嘉勒 先生作序,方富成先生提供封面構思,他們的支持更確定了城市規劃發展史研究 的珍貴之處。本書更獲各政府部門包括香港歷史檔案館、規劃署、路政署、地政 署、土木工程署的支持,提供相關資料或地圖;香港收藏家唐卓敏醫生、高添強 先生借出珍貴照片,讓讀者可透過地圖及照片資料,從另一角度觀察歷史,增添

研讀的趣味性。此外,香港中文大學逸夫書院李和聲香港歷史資源中心、香港中

文大學圖書館、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香港大學圖書館等研究單位,以及中華書

局(香港)有限公司助理總編輯黎耀強先生提供的協助,都是研究能出版的關鍵

因素,在此謹向各團體、機構及人士的鼎力支持,致以由衷感激。我的丈夫和女

兒對我的鼓勵與包容,賜給我挑戰學術主流的無比勇氣,讓我無拘無束地馳騁於

研究的小宇宙裏,不停尋找新論據。無奈個人學養有限,文字、論理與考證的功

夫拙劣,研究紕漏之處多不勝數,仍有待改進,希望藉此拋磚引玉,獲各讀者不

吝賜正!

vi/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鳴謝/vii

T

CHAPTER 第一章

.1

規劃的二元性

、構思

1.選擇據點

CHAPTER

第二章

2

CHAPTER

第三章

版圖的擴張

戰爭的考驗

(1841 – 1898

(1898-1941 )

(1941 - 1945 )

契機

69

、日軍的資源港

115

1. 土地登記

2. 規劃

2. 頒佈收地條例

1.區域劃分與管理

2. 各區功能

3. 處理土地爭議

3. 鄰保制度

二、創建

1. 道路

2.碼頭

二、新九龍

82

二、流竄

120

1. 深水埗村

1. 遣返原鄉

3. 水庫

2.九龍塘

2. 人口分佈

3. 延展新界租約

三、危機

1.

三、自給自足

122

1. 火災:填海造地

三、基建

98

1.農業部署

2. 風災:重建海旁及興建避風塘

1. 九廣鐵路總站

2. 植林計劃

3. 鼠疫:重建太平山區

2.啟德機場

楊汝萬序

i

四、軍港交通

128

四、管治

35

四、制度化

102

1. 海運中轉站

凌嘉勤序

iii

1. 華洋居住區的劃分

1. 成立城市規劃委員會

2. 機場的戰略作用

2. 從七約到十約

2. 頒佈《城市規劃條例》

鳴謝

vi

3. 保安約

小結

132

4. 衛生約

小結

107

引言

xii

小結

58

CHAPTER

第四章

4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

(1945-1979 )

CHAPTER

第五章

5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1979-1997)

CHAPTER

第六章

6

CHAPTER

第七章

7

回歸後的蛻變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1997-2015)

(1997 - 2015 )

長遠規劃

139

1980年代初的發展策略 215

變局

301

新核心區

367

1. 亞柏康比的規劃藍圖

2. 規劃署及其前身

1. 追求經濟增長

2. 房屋與土地發展策略

1. 經濟危機與長遠房屋規劃

1. 中西文化匯聚西九龍

2. 保護海港條例

2.新商業核心東南九龍

3. 修訂城市規劃條例

3. 加強中港貿易關係

3. 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

二、新發展區

379

二、市區發展重點

150

二、《中英聯合聲明》前後

222

二、集體回憶

315

1. 新界東北及西北

1. 規劃港島

1. 籌建新機場

1. 清拆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

2. 新界西南

2. 規劃九龍半島

2. 擴建啟德機場

2. 中區警署建築群

3. 清拆九龍城寨

3. 中區政府合署

三、中港互通

395

三、新九龍與新界

163

4.活化歷史建築

1. 跨界旅運

1. 從徙置區到廉租屋

三、玫瑰園計劃

239

2. 加強交通連繫

2. 新九龍的規劃與發展

1. 融資問題及政治爭議

三、重建與保育

324

3. 規劃大珠三角

3. 開拓新市鎮

2.機場核心計劃重點

3. 港口西移

1.2030規劃目標

2. 市區重建

四、城市願景

417

3. 鄉郊保育

四、無遠弗屆

192

1. 可持續發展策略

1. 對外交通——擴建啟德機場

四、籌措新紀元

252

2. 善用土地

2. 内部交通——海底隧道及地下鐵路

1. 都會規劃重點

四、規劃新趨勢

340

3. 全球一體化

1.保護環境

2. 擴張交通網絡

小結

203

3. 發展多元核心

2. 郊野公園

小結

427

3.建築物的高度與密度

4. 新界土地政策

4.公眾參與

小結

291

小結

總結

432

357

主要參考書目

439

|

城市是人類文明興起的重要表徵。二十一世紀的理想城市,除了要彰顯其政治、

經濟及現代科技的成就以外,更積極追求人類與自然環境的和諧共處。因此,有計劃

及有系統地進行城市規劃並作出定期檢討,便成了現代城市人改善生活的不二法門。

要建構理想城市,規劃所涵蓋的範圍廣泛而且多元,包括諸如空間佈局、城市設計、

基建設施配套,以至城市規劃條例的制定與推行、日常營運與管理等。隨着從事城市

規劃的專業人士及關注者不斷增加,社會上不同持份者皆以監察城市規劃為己任,政

府在規劃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的挑戰,要達致既定目標,需

兼顧的問題愈來愈繁複。

一百七十四年前(即 1841 年),英國人在上環水坑口登陸時,發現香港島缺乏

可供發展的土地資源,夏季更受颱風吹襲,小島不但沒有發展農業的條件,甚至不能

說是一個理想的居住地。1841年英人首次在港島進行人口調查,發現只有約5,450華

人居於島上,大部分為赤柱及筲箕灣的漁民;在此之前,中國政府從未視香港島為城

市。2015年底,全港約有732萬人口,是一個擁有完善設施的現代城市,堪與全球

其他國際大都會媲美。可見香港的崛興與發展,與後天人力資源的投放、城市規劃及

利用現代科技克服城市的缺陷,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

城市規劃並不是一門二戰後才興起的專業,只不過從前的稱謂與現代不同。翻查 歷史資料,發現城鎮建築規劃 (town-building plan) 及城鎮擴張規劃 (town-extension plan)等專業名詞在二十世紀初才出現,但道路規劃 (street planning)一詞則在1851 年就已經開始使用2。綜觀世界各國著名城市的歷史遺跡,如城牆、道路、廣場、廟 宇、供水系統,均充分證明城市規劃對城市的整體發展有着關鍵性的影響。有研究 香港城市發展的地理學家認為戰前香港的城市發展零碎而欠缺全面規劃,這可能是 研究者未曾深入細讀城市的發展而已。如果香港的城市規劃並非早在 1840 年代就已 開始,又怎樣解釋核心區域具備十九世紀中葉歐洲城市功能的事實呢?

一個城市從無到有的發展過程,取決於地理環境、聚居的人口、經濟資源、鄰近 地區的發展狀況,以及客觀的政經形勢。草創階段的規劃有相當大的自由度。當城市

的人口不斷增加、人口結構轉型、政經環境改變、新技術流入,以及外在環境轉變, 城市規劃便需要更新。如果早期的規劃不夠全面,所產生的問題會變得十分複雜。舊 建築到底應予保留還是拆卸重建,新舊建築並存的作用及文化上的相互關係等,使重 新規劃的難度比由零開始更為困難。假如香港的城市發展是從無到有,早期城市的建 立及規劃有何特徵?什麼因素會導致城市規劃順應時勢作出應變?人口的增加、結構 的轉型、外在政經環境的變遷、可用經濟資源的調配、技術的引進及更新、城規條例 的制定等等因素,到底孰輕孰重?多次的再規劃又有何難度?城市重建與新的規劃有 沒有衝突?統治者如何利用規劃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達到既定目標?這些都是值得深 入探究的問題。

可惜直到今天,有關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的論述不多,大多集中在檢討近年香港 城市規劃的得失,尤其側重於土地利用及城規條例的內容與成效5,鮮有探討戰前的

城市規劃。多年前本人曾就香港的供水系統、土地及海港發展和交通系統等專題,進

行過綜合研究,而從規劃政策入手,觀察都市化的發展歷程,則仍屬首次。以下以城

市規劃為重點的研究,是希望透過城市規劃的演變過程,解構城市規劃策略的產生、

重點與轉變的脈絡,並比較在不同發展階段城市規劃與社會結構轉變的互動關係,了

解社會需求如何影響城市規劃,城市規劃又如何帶動社會轉型,並展示不同年代社會

及政經環境的改變,如何牽動着自1841年至今城市規劃的步伐,而規劃又如何提供

前瞻性的構思,引領城市迎接預見的未來。通過這項研究,冀能讓我們再次思考這個

城市融匯中西文化特色的源起,及其建立本土獨特風格的過程,為香港的城市研究及

未來城市的發展方向帶來新思維。

回顧過去一百七十四年,香港的城市規劃大抵經歷了以下六大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起自十九世紀下半葉——規劃的二元性:一方面利用科技解決資源短缺 及克服颱風的吹襲,建立供水系統、填海造地、設立避風港、興建道路及商埠的基本 設施,奠定商貿基礎,並透過歐式建築引進西方文化,及推廣西式的文化生活,規劃 地區主要集中在港島中環;另一方面,殖民政府漠視來港避亂的華人,對華人社區採

xii / 傳城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引言 / xii

取自由放任政策,加劇了城市的公共衛生及治安危機。在跌宕的政局中,香港輾轉成 為轉口貿易港。

第二階段由 1898年至香港淪陷 ——版圖的擴張:1898年簽定《中英展拓界址專 條》,租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隨着中國內地政局的變遷,移入人口不 斷增加,城市需要擴充規模,《展拓界址專條》正好提供了新的土地資源。新九龍區域 的釐定,制定法例規劃土地用途,擴展交通網絡,開拓郊區,使港島北岸、九龍及新 九龍成為重點發展的區域,香港版圖得以擴張。在1930年代,為解決香港土地不足 的問題,殖民政府曾構思向中國政府購買新界,後因太平洋戰爭而告吹。

第三階段由 1941-1945年——日軍的資源港:香港在日本軍政府的統治下成為

大東亞共榮圈的經濟資源港,作為日軍的軍港,香港無論是在人口、地區的功能、經

濟活動的拓展方面,都與英國殖民政府的規劃截然不同,日本人對城市的佈局、農業

及其他資源的開發方面所提出的見解,過往鮮有討論,值得大家重新思考。

第四階段由 1945-1978年——高密度的發展規劃:面對戰後人口劇增的壓力,

政府推行高密度的居住規劃,一方面解決新移民的居住問題,另一方面為加工工業提

供了大量廉價勞動力,使香港轉型為加工工業城市。為疏導人口,興建了第一代新市

鎮,規劃為可以提供就業、日常生活配套設施的綜合社區。城市的發展由科技、管理

及官僚體制主導,人的生活方式及規律亦由科技帶領。

第五階段由 1979-1997年——政治與經濟的角力:自由貿易的經濟體系,讓香 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亞洲四小龍之一,香港的經濟地位逐漸取得其他地區的認同。 但另一方面,面對中國實施改革開放政策、本地工業北移、經濟轉型,以及1997年 回歸中國的政治議題困擾,經濟發展並非一帆風順。為淡化中英兩國的政治爭議,政 府開拓以大嶼山國際機場為核心的玫瑰園計劃,進一步擴充城市規模至大嶼山,城市 的核心區向西伸延,使香港堪與全球其他國際大都會並列。

由 1997 年香港回歸中國至今,是城市發展的第六階段 —— 從蛻變到可持續發展

的挑戰:面對政治制度的改變、全球自然環境受氣候變化帶來的衝擊、市民公民意識

的提高,政府在提出可持續發展政策的同時,更修訂了公眾諮詢的程序,使城市規劃

委員會的角色日益吃重。作為大珠江三角洲的一員,香港要配合內地華南地區的整體

發展,城市規劃政策再次轉型,引領香港尋找新路徑。

香港的城市規劃在不同年代所面對的挑戰錯綜複雜,除了因應時代的需要作出相

應調整外,也創造了許多具有本土特色的風格,現在就讓我們將箇中底蘊逐一解構。

註釋

1 政府統計處:http://www.censtad.gov.hk/hkstat/sub/so20_tc.jsp。

John Weale, London Exhibited in 1851, London, 1851, p.770.

2

3

5

Lewis Mumford, City Development, London, Secker and Warburg,1947, p.79; John Summerson, Georgian London, Baltimore,Penguin Books, 1962; Steen Eiler Rasmussen, London: The Unique City, London, Cape, 1948; William

Ashworth, The Genesis of Modern British Town Planning, London, Rouledge and Kegan Paul, 1954; H. J. Dyos, Victorian

Suburb, Leicester, 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61; George Laurence Gomme, London in the Reign of Victoria, Chicago,

1898.

Bristow, Roger, Land Use Planning in Hong Kong, History,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p. 27; Talbot, D. Henry, “An Outline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of Hong Kong Island during the Nineteenth Century", in The Changing Face of Hong Kong, Hong Kong, the Hong Kong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Yle Olde Printer Ltd, p. 50; Tregear, T. R. and Berry, L., The Development of Hong Kong and Kowloon as Told in Maps, Hong Kong,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959, p. 8.

Lawrence Wai-chung Lai, Town Planning in Hong Kong: A Critical Review, Hong Kong,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 1997; Lawrence Wai-chung Lai with Ki Fong, Town Planning Practice: Context, Procedures and Statistics for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0; Lawrence Wai-chung Lai, Town Planning in Hong Kong: A Review of Planning Appeal Decisions, 1997-2001,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3.

xiv/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引言 /xv

CHAPTER

第一章1

1841

規劃

的二元性

1898

|

1841 Captain Charles Elliot, R.N., administered from 26.1.1841 to 10.8.1841.

H.K. is taken over (26/1) and Govt. administered by Capt. ELLIOT as Chief Superintendent of Trade of Br subjects in China in accordance with proclamation issued by him (29/1) which also declared that Chinese should be governed according to laws of China and others according to laws of Gr Britain. 2nd proclamation (1/2) promised free exercise of religious rites, social customs and private rights.

1841年1月26日至1841年8月10日由海軍上校查理.義律管治

香港在 1 月 26 日被佔領,由英國海軍上校駐華商務總監查理.義律 管治。義律於1月29日發表公告,宣稱華人受中國的法律管治,其 他國籍人士則受英國法律管治。2月1日發表第二份公告承諾宗教儀 式、社會習俗及私權的自由。

Historical and Statistical Abstract

of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1841-1930, Hong Kong. Noronha & Co. 1932.

I

1843 年,殖民政府以歐洲城市為楷模,將港島北岸劃定為城市的範圍,成立政 府部門及興建轉口港的商貿設施,投放人力物力創建維多利亞城。十九世紀下半葉, 維多利亞城的發展受制於自然資源短缺及自然環境惡劣,政府須利用新式的建造技術 和基建設施,以解決人口增長所帶來的日常生活問題,諸如房屋、交通設施、自來水

及電力供應,以及治安、公共衛生等,讓港島成為歐洲人東來貿易的居停。城市規劃 如何反映政府的決策與選擇?社會環境的變遷對規劃又有何影響?以下的分析,是利

用兩個重要的切入點來觀察十九世紀城市規劃的特性:政府利用工程技術建構的維多

利亞城的佈局;政府如何解決人煙稠密的華人社區的治安及公共衛生危機,以加強管

治。讓我們了解十九世紀維多利亞城斷然劃分成兩個風格迥異的區域的原因,並評估

政府積極開拓歐洲人區域,忽略了華人社區的居住環境及衛生問題所帶來的影響。

構思

香港今天的版圖,包括了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及230多個離島'。1842年8

月-1860年10月,香港的版圖是面積僅有 32 平方哩(82.9平方公里)的香港島;

1860年10月-1898年6月期間,香港的版圖向北伸延至九龍半島的界限街,增加

了3平方哩(7.8平方公里)2;1898年6月起,英國向清廷租借了深圳河以南、界限

街以北的新界,以及香港水域範圍內的230多個島嶼,當時宣稱共957平方公里的土

地’(根據政府在 1900-1906年間就新界及離島土地丈量後公佈新界及離島的面積為 226,918 英畝 〔918.3平方公里]),使香港的總面積增至1,047.7平方公里。2014年 底香港面積達1,110平方公里,已開發的土地只有24.1%,即267.5平方公里,其中 59.3平方公里的土地是戰後至今的填海工程所創造,而戰前填海造地的面積紀錄並不 完整,政府公佈的數字是少於5平方公里,總填海面積約為64平方公里,雖只佔全 港總面積的 6%,但卻佔建成區約24%。倘若戰前的填海面積多於5平方公里,則比

例會更高。

這一章有關十九世紀香港城市規劃的討論,以1840年代初香港島北岸的維多利 亞城為起點,在1860-1898年則涵蓋了香港島及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尚未包括

新界及離島在內。

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規劃的二元性 3

1. 選擇據點

香港島位於北緯 22°11'至22°17′,東經 114°07′至 114°15′,是華南丘陵向海

伸延的最南端,地貌與華南地區相近。島上多山,地勢在非常近的距離內,有明顯的

差異及頻密的變化。小島的地勢高低起伏,山地多達 82%,而高地並非集中於小島

的中心,而是零散地分佈於不同地區。13%為沖積土,低地面積很少,只佔全島的

5%,主要位於港島的北岸和南岸,是狹長的海岸低地。自北岸向南是一列呈東西走

向的丘陵,丘陵西面有554米高的太平山,東有531米高的柏架山。港島從北向南傾

斜,南部地勢較平坦,高程約為250-300米,突出的高地為赤柱半島和鶴嘴半島。

港島可供發展的平地相當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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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人佔據香港島的目的是要興建貿易居停7。在海上貿易的年代,地理位置和港

灣的深度是開發貿易港的先決條件,甚至比自然資源的蘊藏量更重要。1806-1819年

間,壟斷英國對華貿易的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曾邀水文地理學家霍 斯伯格(James Horsburgh)勘探廣東珠江口地形,發現往來香港海域的船隻為區內

之冠&。霍斯伯格在香港海域進行勘探,認為汲水門以西、港島與南丫島之間的東博

寮海峽、港島東面的鯉魚門及港島南面的大潭灣,都是良好的避風處及船隻停泊的理

想地點。1845年哥連臣(R. E. Collinson)圍繞香港島水域的勘探結果,也大抵相

若。根據哥連臣地圖的標示,當時圍繞港島最深的海域有 10 :

(1)港島東岸的鯉魚門海峽(Lyemoon Pass),水深達46米(150呎),與新界

大陸相隔只有402米(1,320呎)",為東面進入港口的瓶頸地帶,船隻可躲

避從東北吹襲的颱風,是理想的避風點。

(2)港島西南,南丫島東北之間的東博寮海峽(East Lamma Channel), 水深達

46米(150 呎),是船集從南邊進入香港的必經之地,港島西南的香港仔有

鴨脷洲阻擋,是港島南面理想的停泊點。

(3)港島北岸今金鐘至上環一帶海岸,現稱為維多利亞港(Victoria Harbour)的

地方,水深雖不及前兩地,最深處只有18 米(60 呎),是東西面進入香港的

匯合點,也可供當時吃水只有二十多呎(約6至8米多)的遠洋輪船停泊。

1841年英軍在上環水坑口(Possession Point)登岸以後,並沒有選擇東面的鯉

魚門或西南面的東博寮海峽這兩個港灣較深的地點為主要據點,反而在東角(十九世

紀是指奇力島,戰後填海成為告士打道〔維園段〕以西)及石塘嘴一帶紮營,原因是

此兩地背靠太平山及渣甸山,從港島北岸東、西這兩個地點可清晰監察清廷在對岸九

龍半島的舉動,具重要的軍事作用。港島東岸的鯉魚門海峽,是東面進入港口的瓶頸 地帶,可躲避颱風,但因聚居了不少漁民,英軍在此建城,可能會引起漁民反抗。如 果在港島西南建城,必須在港島北岸駐紮大量軍隊,預防對岸的清兵反攻,在兵力不

足的情況下,較難做到

在十九世紀中期,往來貿易主要靠沙船、帆船,縱使是遠洋輪船,吃水深度與 今天的巨輪相比相去甚遠,港灣深度達18米的港島北岸,實已足以應付當時遠洋輪 船的需要,而中環及金鐘一帶南面有太平山,北面有九龍半島抵擋颱風,是船隻停泊 的理想地點。基於以上因素,港島北岸順理成章成了香港城市核心所在。所以英人選 擇建城的地點,並非好像殖民政府所一直強調的以水深港闊、適合發展轉口貿易這 一個純粹從經濟角度考量的理由為依據。1841年6月14日,砵甸乍(又譯作璞鼎查 Henry Pottinger)首次公開拍賣東起自東角,西至上環的土地,一方面希望透過賣地 獲取資金,另一方面利用私人投資開發港島。各大洋行在首次賣地中熱烈競投海旁地

段,反映了一眾投資者均看好港島北岸的優勢,也間接促成北岸成為日後的城市核心。

1842 年 3 月 29 日,政府委任米里歇斯上尉(Captain George F. Mylius)為田土

廳廳長(Land Officer)”,專責土地測量、土地評估,設計海軍基地、船廠、道路分

佈及解決食水供應問題,是香港首位規劃城市的工程師。1842年4月,政府正式以

英國女皇維多利亞的名字為城市命名“;1843年1月,港督砵甸乍委任工程師亞歷山

大·哥頓(Alexander T. Gordon)為香港的田土廳廳長兼量地官及道路監督(Land

Officer, Surveyor and Inspector of Roads) 15,負責規劃城市的公共設施如政府建築、

道路、海堤、平整土地、食水及排污系统等工程6,制定維多利亞城的建城藍圖。

2. 規劃

1843年7月6日,在寫給署理輔政司的公函中,哥頓陳述了一個長條形城市的構 思:以同期歐洲城市的規模為藍本,興建城市的重要設施,以交通網絡為首,建議開 闢皇后大道及一條經西灣、赤柱、石排灣等地的環城大道,既可方便居民,也可作為 軍隊巡視小島的重要孔道。接着是規劃政經中心的所在地,再其次是住房、宗教文化 活動中心的分佈。鑒於黃泥涌谷地域遼闊,建議填平山谷作為城市核心區(由於政府 認為該地地勢低陷,沼澤瘴氣充斥,有損居民健康,建議不獲批准)。建議發展中環 半山及金鐘一帶——中環半山闢為政府山,重要的政府機關,圍繞總督官邸而建:官

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5

邸前面的平地興建教堂;官邸以南,興建法院。皇后大道以南,自政府山至 14 號地

段,劃為歐洲人居住區,皇后大道只准歐洲人投資開闢房屋及商舖。皇后大道以南至 海旁以西(今上環一帶),發展為華人住宅區,中環威靈頓街一帶為上市場,上環文 咸街為下市場7。灣仔摩利臣山至中環沿海一帶修築海堤,發展商貿活動中心及政府 行政機關,灣仔摩利臣山為教育機構聚集地;灣仔(今鵝頸橋一帶)興建人工河道, 方便帆船起卸貨物。自中環至金鐘、上環下市場至西環海岸為軍營(參見圖 1,1)。規

劃反映了重視經濟發展的管治理念,而道路、公共空間的分佈,核心區域的建築,均

具行政功能,居住在城市內的歐洲人的日常生活、宗教、文化以至休憩空間也考慮週

全 18。哥頓的構思獲得政府採納,並逐步實踐。這解釋了政府山至中環沿海一帶,是

今天政商及文化活動中心的原因。

負責逐步 1844年5月9日,哥頓被正式提升為總測量官(Surveyor General),

興建具行政功能的政府建築。1840年代在城市核心區興建的歐式建築物,不但是維城 的地標,塑造了歐洲城鎮的形象,更凸顯了城市不同區域的行政功能。最高的權力核 心港督,其臨時官邸(莊士頓官邸 Johnston House)位於皇后大道起點的半山腰,在

圖 1.1 哥頓草擬的首份城市發展藍圖(184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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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例:

「藍:莊士頓官邸 (Johnston House}

橙:上市場 (Upper Bazaar)

綠:下市場 (Lower Bazaar)

「紅:太平山華人社區 (Taipingshan Chinese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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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 年興建,1843年落成。1879年,該建築物被香港滙豐銀行總經理及立法會議員

庇利羅士收購,於1889 年易名為比肯斯菲爾德樓,以紀念前英國首相迪斯雷利(比

肯斯菲爾德伯爵);1915年,以38 萬港元轉售予法國巴黎外方傳道會,於 1917 年改

建為法國巴黎外方傳道會的行政大樓。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它更一度成為香港臨時

政府的總部。1953-1997年,大樓成為多個政府部門的辦公室。1989 年,被列為法

定古蹟。在重新修飾以後,於1997-2012年成為香港終審法院。港島北部現址金鐘

一帶及西營盤,是重要的軍事中心,軍用建築包括了美利兵房、域多利兵房、軍火

庫、軍事醫院;港督臨時官邸毗鄰,有負責司法及治安的中央警署、域多利監獄、裁

判署;鄰近為聖約翰座堂,是宗教活動中心;負責監督商務的船政廳辦公大樓,位於

今中環雲咸街街口;港島北面沿岸則為外資洋行發展貿易的據點,私人企業積極興建

碼頭、船塢及貨倉;船政廳(今海事處)、郵局也設有起卸貨物的碼頭;現址灣仔、

跑馬地一帶則為墳場、宗教團體、學校的基地

19

私營公司是推動城市發展的主要動力。首任港督砵甸乍在進行第一次土地拍賣

前,按土地的位置,將土地劃分為海旁地段、內陸地段、市場地段,土地並沒有明顯

規定用途,市場是以土地的位置來決定價格,競投成功者多以商住混合模式發展,如

洋行前設置碼頭,地舖作商業用途,同時設有款待旅客的房間。在1840年代初政府

第一次土地拍賣中,也有華人參與競投上市場(今威靈頓街一帶)的土地,至1850 年

代,政府才刻意將中環發展為歐洲人的商業區,陸續把已在中環創業的華人驅趕往上

環。對華人聚居的上環,政府卻沒有完善的規劃方案,總以尊重華人傳統文化為由,

忽視公共衛生的管理,上環逐漸變成人口稠密的中國城。1888年,為防止華人社區的

衛生問題蔓延至歐洲人社區,更刻意劃分歐洲人居住區,禁止華人涉足。

殖民政府意識到休憩空間對城市發展的重要性,到了1860年代,具有濃厚歐洲

風格的文化及康樂設施也紛紛落成。港督官邸旁邊原本就設有政府花園(Government

Gardens),由於港督兼任三軍總司令,為英軍首領,故花園又被稱為兵頭花園

(Garden for the Chief of Soldiers)。1848年,撫華道郭實臘(Registrar General,

Charles Gutzlaff)在皇家亞洲學會(Royal Asiatic Society)建議興建一個對公眾開

放的公園。這建議在1856年獲政府接納,1861年10月12日,公園委員會(the

Garden Committee)成立20。該計劃於1860年代由總測量官署落實,麥當奴臣

(Thomas McDonaldson)獲委任為監工(curator),在原政府花園的土地上興建新的

公園,公園的植物及種子多由英國和澳洲引進。1864年,公園由港督羅便臣(Lord

Rosmead)主持開幕儀式,正式開放予公眾。巴斯社團(Parsee community)更捐款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i

地圖來源:據 CO129/2 附圖加工。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圖1.2植物公園平面圖(189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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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來源:CO129/290, p. 285.

1300

Parade

支持軍樂團在公園作定期演出。1870年,政府頒佈了《公園條例》(Public Gardens Ordinance) 21

。1871年,公園改稱為植物公園(Botanical Gardens)”。英國皇家植 物園總監(Director of the Kew Gardens)虎克爵士(Sir Joseph Hooker)推薦查理斯· 福特(Charles Ford)出任香港政府花園部監督(Superintendent of the Government Gardens and Tree Planting Department)。福特於 1871 年 5 月 13 日履新,掌管植物

及林木事務,負責政府花園及路旁植樹和山坡植林的工作”。公園初期只種植各類植

物,以及蒐集對本港具商業價值的花木供市民觀賞。其後,公園諮詢委員會(Public

Gardens Advisory Committee)成立,並於1872年舉行第一次花卉展(flower show)。

1878 年,公園更增設香港植物標本室(Hong Kong Herbarium),成為遠東植物學中

不但是城市核心區的綠化空間,更着力推動植物學的研究(參見圖 1.2)

Li 24

歐洲資產階級文化活動也逐漸在香港建立起來。1869年由法國建築師艾米特(A.

Hermitte)設計、艾爾弗雷德王子(Prince Alfred)主持開幕禮的舊大會堂,成為十九

世紀末香港的文化中心,推崇歐洲資產階級的文化。大樓的結構及功能以當時歐洲上

層的社會生活為楷模,內設可容納569名觀眾的皇家劇院、瑰麗堂皇的聖佐治廳(St

George's Hall)及聖安東尼廳(St Andrew's Hall)、音樂室、公共圖書館、會議室、 博物館及西商會辦公室。舞會、演奏會、會議及演講經常假座集會廳舉行。馬禮遜圖 書館是公共圖書館的核心部份,在1871年館藏圖書已達 8,000 冊。到了二十世紀上半 葉,舊大會堂讓位予經濟發展,主樓於1933年改建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總

行。其餘部份於1934-1946年間被用作私人會所的會址,其中包括專為軍人而設的

會所。1947 年,改建為舊中國銀行大樓。

中環的重要建築物不少是模仿當時歐洲風格建成的,例如1846年的政府總部美利

樓、三軍司令官邸、香港會會所;1847年奠基、1849年建成的聖約翰教堂;1840年代

陸續落成的中央警署、域多利監獄、裁判署;1864年的政府花園;1869年的舊大會堂

等建築物;1911年的最高法院等等。這些建築的特徵如石柱、半圓拱的窗楣、幾何線

條的門框裝飾、羅馬式鐘樓、哥德式尖塔、中古歐洲的堡壘等,均具歐洲特色。中環

儼如一座英式的小城,各建築不但外貌盡顯歐洲城市的風采,在功能上也以依從西方

行政管理模式運作。上環的建築則由華人投資興建,無論是建築材料或設計,均採用

清朝民間的制式,設計較簡陋,加上房屋稠密,與中環的歐式設計形成強烈的對比。

二、創建

1. 道路

道路就如人體的血管,道路網絡的設計,反映了政權的管轄範圍,也是加強城市

經濟發展的重要設施。為確立城市的核心範圍,殖民政府首先於北岸興建主幹線皇后

大道,大道呈東西線性走向,通往皇后大道的街道則呈南北走向。寬50呎(15.24米)

的皇后大道,先向東發展,因怡和洋行已在東角建立據點,東面已興建了不少房屋,

於是再向西伸延。1848年7月1日,來自廣東省五華的承建商曾先,與當時的輔政

司威廉堅(Colonial Secretary, William Caine)及庫務司譚馬士(Colonial Treasurer,

William Thomas)二人簽定合約,承造平整皇后大道中及港督府平整土地的工程,並

繳付保證金三百銀元,擔保工程能如期落成。皇后大道工程在 1840年代末落成。

這條連貫港島北岸的孔道,是旅客乘船抵港登岸的第一個地點。由於沿岸地勢較低,

往北走地勢逐漸增高,抵港後踏足皇后大道,有覲見女皇的意味。二十世紀初殖民

政府更在政府官員登岸碼頭附近興建皇后像廣場,增加英國色彩。連接北岸碼頭與商住

3/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9

1

區呈南北走向的道路,受到地形限制,既彎曲且狹窄26。十九世紀中葉,要在地勢崎嶇不

平的港島北岸興建道路,平地面積不足是主要障礙。因此,客觀的地理環境決定了道路

分佈。

十九世紀在港島北岸興建的海旁大道(The Praya),寬約50-100 呎(15.24米- 30.48 米),可供行人及馬車行走。興建道路的方法與填海工程相近,需首先在海岸興

建海堤,填平海堤與沿岸的空間。海堤既可使海旁變得寬敞,更可平整海岸線,方便

輪船停泊及起卸貨物。從政府檔案中可看到,十九世紀修築海旁及海堤,是政府的經

常支出,在 1844-1882年的三十八年間,共支出 70,620 英鎊”,工程主要在 1859-

1867 年間進行,可見在1860年代維城的主要工程集中在海旁,沿岸的道路設施,對

轉口貿易提供方便。1889-1903年,政府耗資290萬港元,把西起自西環石塘嘴的煤

氣公司,東至中環美利碼頭的海旁向北伸延75呎(22.86米),填海建造長 10,200 呎

(3.11 公里),闊 250呎(76.2米),面積達58.5英畝(23.69公頃)土地 28,主要為

興建新的大道,解決交通需要。原來的海旁大道以1887-1891年出任第十任港督的

德輔(George William Des Voeux)命名,稱為德輔道。1890 年,英國王子干諾公爵

(The Prince Arthur, Duke of Connaught and Strathearn)訪港,正值新的海旁大道興

建,港府遂以其封號為新道路命名,取名干諾道。皇后大道、德輔道、干諾道這幾條

大道,是城市核心的主要孔道,皆以當時執掌政權的重要象徵人物命名,凸顯這些街

道的重要性(參見圖 1.3)

1860 年,香港的領土雖擴張至九龍半島,但由於英軍以九龍半島為軍事據點,故

商貿活動仍主要集中於港島。自尖沙嘴麼地道向北伸延至柯士甸道的羅便臣道,是九

龍半島最早開拓的主要交通孔道,該道路以1859-1865年間在香港出任第五任港督 的羅便臣(Hercules Robinson, 1824-1897)命名。十九世紀末,因興建鐵路總站, 在九龍半島南端進行填海工程尖沙嘴灣在填海後,梳士巴利道(1970年後改稱為 梳士巴利道)向東伸延,羅便臣道遂得以向南伸展與梳士巴利道接壤2,1909年以 後,羅便臣道被 1904-1907年出任第十三任港督的彌敦(Mathew Nathan)改稱為

彌敦道(參見圖1.4)。

1870 年代,政府開始以公開拍賣形式開發九龍半島西部,即現址油蔴地一帶。 1876年,政府將九龍海旁地段29、30、31號,即現址油蔴地東起自廟街、南至甘 肅街、西至新填地街、北至永星里一帶的海床出售,讓買家進行填海,興建差館里 (1909 年改稱上海街)的部份路段。西九龍的道路以中國不同省份或城市命名,反映

圖1.3 中環海旁地圖(19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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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來源:W.S. Balley &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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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間主導發展的特色。1899年,政府再公開拍賣差館里以西海旁,讓買主興建新填 地街30。十九世紀下半期九龍道路的開拓步伐,反映政府主力開拓貫穿九龍半島的主 要道路;另一方面,亦利用民間資金,開發半島以西地區,華洋分治的發展方針表露 無遺。半島南端的大規模填海工程,是配合九廣鐵路總站的規劃而產生的成果。

2.碼頭

由於海上運輸是十九世紀交通的主要途徑,故洋行和政府部門爭相在港島北岸不 規則的海岸線設置總部,興建碼頭、船塢和貨倉。1841-1845 年,政府耗資559 英鎊 在現今中環遮打花園附近興建首個碼頭:船政道(Harbour Master) 專用登岸台階, 是政府興建的第一個碼頭。工程船政道的臨時住所在內,只佔政府在1841–1844

年財政總支出的1.2% 31。除船政道的登岸台階外,官員的專用登岸處設在域多利軍營

近岸處32。

1841-1882年,全港興建及維修碼頭費用達16,060英鎊,其中用於興建新碼頭

1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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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來源:香港歷史檔案館館藏地圖 HKRS207-12-73, Map of Hong Kong - with British Kowloon (ca. 1888) (Map

No. 73), 1888.

的投資佔 11,389 英鎊”,為全部支出的71%。在這段時期興建或重建的碼頭粗略估計

34

,

約有三十多個,平均造價為380英鎊,大部份位於維多利亞城;華人社區興建的碼頭 規模不大,一個在太平山區建成的新碼頭只用了16英鎊,建築簡陋不言而喻。根據 香港政府藍皮書及工務司署的工作年報,在1889-1901年間耗資12.3萬港元建造的

卜公碼頭(Blake Pier) 是西環至中環填海工程剛開展不久就動工興建的碼頭,可 見政府相當重視此碼頭。工程由景翰及麥當奴公司(Messrs Kinghorn & MacDonald) 承建,工務司署的寶頓(J. F. Boulton)及木迪(J. R. Mudie)監管,碼頭全長 200 呎(60.96米)、闊40呎(12.19米),地基為闊126呎(38.40米)的花崗大石(granite ashlar),凸出於海旁40呎(12.19米),兩旁各有登岸台階4排,並以混凝土建造,

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中環最具規模的碼頭。由於建造樁柱時出現困難,工程的時 間較預期長 36

36。卜公碼頭自1889年12月1日開始興建,1900年11月完工,同月29

日由港督卜力(Henry Blake)揭幕,正式開放予公眾使用。1905年,香港被強烈颱

風吹襲,卜公碼頭的屋頂嚴重受損,導致政府要興建混凝土及鋼鐵結構的碼頭。

1897年1月5日,政府重建梅利碼頭(Murray Pier),用了5,989立方呎(169.59

立方米)花崗石、63立方碼(48.17立方米)石灰混凝土,以及628立方碼(480.14

立方米)水泥混凝土”,這些用混凝土建成的碼頭,在當時是極具規模的工程,反映

十九世紀末香港轉口貿易的重要性。

提起皇后碼頭(原名「皇后像碼頭」),香港人有很大的情意結。其實皇后

碼頭的落成,較卜公碼頭晚,第一代的皇后碼頭較卜公及梅利碼頭簡陋,其歷史

最早可追溯至1899年。皇后碼頭的得名,與皇后像廣場有很大的關連,1896年

當舊大會堂對開的海旁填海工程竣工後,政府於干諾道與域厘街(又稱獲多利街

Wardley Street)交界興建皇后像廣場8,並計劃在廣場附近興建最高法院,在皇

后像廣場對開的海旁興建域厘街碼頭(Wardley Street Wharf),取代接近域多利 軍營的政府專用碼頭3。1897年6月19日,港督宣佈海港進行煙花匯演,禁止

沒有通行證的華人前往域厘街碼頭40,揭示了該碼頭是在皇后像廣場落成後一年

即 1897 年建成。比較十九世紀末及二十世紀初的中環地圖,可見到域厘街碼頭

與皇后像碼頭位於同一位置。1899年1月,政府憲報聲明多個中環碼頭禁止禽畜

使用,當中包括皇后像碼頭41,是目前看到最早提及皇后像碼頭的官方資料,估

計 1899 年域厘街碼頭已改稱為皇后像碼頭。根據 1904年7月12日立法局會議紀

錄,立法局議員史超域(Gershom Stewart)向輔政司譚臣(A. M. Thomson)查詢

政府會否改善當時卜公碼頭及皇后像碼頭的設施時,輔政司答稱皇后像碼頭是臨時

1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規劃的二元性 / 13

SH

456

圖 1.5 皇后像廣場(1920年代)

tre.

圖片來源:作者藏品

42

,

建築 顯示了二十世紀初的皇后像碼頭其結構仍相當簡陋。

43

1906年 1908 年及1910年45,政府曾提出重建皇后像碼頭,可惜一直沒有

落實。1910年9月15日的立法局會議,港督梅含理(Francis Henry May)審批有 關 1911 年的公共開支,預留了三萬元作重建皇后像碼頭的工程費用。但政府官方資 料顯示,在1921年碼頭重建前,政府只是不斷進行維修工程*。到了1920年11月菲 茲摩利士(Maurice Fitzmaurice)訪港,就皇后像舊碼頭提出擴建計劃。1921年7月 工務委員會就計劃商討並通過重建,重建工程才正式開展。新碼頭用混凝土興建,長 160.7 呎(49 米)、闊41.3呎(13米)、深16.8呎(5米),碼頭靠80 條高 60 呎至 68 呎(18米至21米)的混凝土柱支撐,上蓋以鋼材製造,很明顯是預防颱風吹襲 的措施。新皇后像碼頭於1922年底完成基本工程,1923-1924年仍實施跟進工程, 總建築費用為 20.4 萬港元 47 。

皇后像碼頭是重要政府官員抵港後的第一個地點,登岸後可立即看到豎立在皇后

像廣場的維多利亞女皇像,具濃厚的政治含意,反映碼頭不但具運輸功能,也是塑造

城市形象的政治工具(參見圖1.5)。由於建築獨特,皇后像碼頭成為中環的重要標

誌。這個位於中環最貴重地皮的碼頭,舉凡有重要慶典時,禁止沒有通行證的華人踏

足;而中環的皇后像碼頭、美利碼頭、卜公碼頭及雪廠街碼頭(後改名天星碼頭)等

均不准運載禽畜(政府只允許油蔴地差館碼頭於每天的早上七時至下午五時運送牲 畜,而紅磡碼頭於同樣的時間運送家禽畜)48,可見這時候的碼頭並非普羅大眾日常

生活的交通工具,而是專為擁有特權或經濟實力的名流商賈而設,一般人要乘坐一次

渡海小輪,恐怕是人生的一件大事。

3. 水庫

水塘工程是眾多基建工程中耗資最龐大、工程難度最高的城市建設,因工程唯香港

獨有,沒有其他城市的先例可以援引,如果沒有好的規劃,在財政緊絀的年頭,是難以 實踐的。1840-1850年代,香港居民主要依賴山澗、溪流,以及開發地下水源作為飲用

水,解決日常生活所需。自1850年太平天國亂事以後,香港人口不斷增加,境內缺乏水

源充沛的河流及湖泊,單靠稀少的天然水源,完全無法解決新增人口的食水所需。

1859年10月14日,政府懸賞一千英鎊,公開徵求開發水源方案。1860年2 月 29 日,皇家兵團工程監督羅寧(Rawling)建議於薄扶林谷地興建人工水庫(香港 人稱為水塘)蒐集天雨,再利用薄扶林山谷較高的地勢,將蒐集到的雨水,順着水向

低流的原理,用輸水管把食水運送到中、上環人口密集的區域,他的建議獲得政府認

50

同 自1863年首個水庫建成後,香港人開始飲用水塘儲存的雨水,而水塘亦成為香

港獨有特色。初建成的薄扶林水塘,容量只有200萬加侖(909萬公升),1863年全 港人口約12.4萬,假設每人每天用水4加侖(18公升),全港每天用量為50萬加侖

(227萬公升),薄扶林水塘的容量,僅夠全港居民四天的用量。根據水務署《水務便

覽2015》的統計,2014年全港每日的平均耗水量是263萬立方米(26.3億公升),全 年耗水量是959百萬立方米(9,595億公升);統計處估計2014年底人口約有727 萬”,平均每人每天的耗水量為0.362立方米(362公升),較 1863 年增加了 19 倍。

隨着人口上升,政府動用龐大的經濟資源不斷增建水塘,解決居民日常飲用所 需。1883-1917年政府於港島南區興建大潭供水系統,水塘的容量躍升至22 億加侖 (100億公升),並引進新式的抽水機,改善了供水系統的運作速度。1917年全港約 有54 萬人口,大潭供水系統可為市民每人每天提供 11 加侖(50 公升)食水。1929-

1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15

1939 年政府增建儲水量高達30億加侖(136億公升)的城門水塘,使每天透過海底 輸水管輸送至港九各區的食水,平均達 350-450 萬加侖(1,591-2,046 萬公升)3。

在戰後數十年,興建水塘收集天雨,仍是港人食水的主要來源。由於人口急劇增

長,經濟資源充沛,新興建的水塘工程規模相當龐大。在1950及1960年代,新建成

的水塘有大欖涌水塘(容量為 50 億加侖〔227 億公升〕)及石壁水塘(容量為 54 億加

侖〔245 億公升〕),雖均較戰前最大的水塘城門水塘的容量為大,但仍未能滿足戰後

亟增的食水需求,1968年及1979年建成的船灣淡水湖及萬宜水庫,可算是劃時代的建

設,無論在設計意念上,還是在實際用途上,兩大淡水湖的興建,均象徵了香港社會

快速的發展步伐。船灣淡水湖利用了吐露港港灣的地勢,建成了當時全世界最大的海

濱之湖,容量達517億加侖(2,350億公升),而萬宜水庫的興建,在吸取船灣淡水湖

的經驗後,更具規模,容量高達600億加侖(2,728 億公升),為市民解決食水的問題。

54

香港年降雨量分佈極不均勻,根據天文台 1883-2014年的每年平均降雨量計

算,這 131 年的年均降雨量為 2,256 毫米 TM (2010年起天文台只以 1981-2010 年的氣

候正常值計算均降雨量,由於1997 年年降雨量高達 3,343 毫米,而1981年以前的氣

候正常值沒有包括在內,故官方2014年香港的年均降雨量為2,399 毫米,主要是計

算方法有所不同)。但每年的雨季只集中在5-9的五個月份內,迅期(5-9月)與早

期(10-4月)的降雨量差異相當大,乾旱的年份如1963年,全年只有901 毫米“降

雨量,根本無法供應居民日常所需。利用天雨解決全港市民飲用水問題,並不妥善,

因如果上天不降甘霖,無論水塘有多大,也無法儲到足夠雨水。飲用雨水只是迫不得

己的辦法,飲用水供不應求的情況,嚴重困擾香港的整體發展。

另一方面,興建水塘需要在水塘附近預留集水區,修築引水道,引導雨水流入水

塘,並在雨季時疏導洪水。為減少雨水流失,減慢地表土壤受陽光和風雨侵蝕速度,

集水區更廣植馬尾松、愛氏松、澳洲細葉桉、檸檬桉等疏水樹木,集水區因而成了香

港的綠化地帶,這些為提供飲用水而興建的水塘,是香港的特色,也是港人假日郊遊

的好去處(參見表1.1),

十九世紀的維多利亞城,具備歐洲城市的政治、文化、宗教活動的必要設施,平

衡了各方面的利益,為歐洲人政治、經濟、日常生活提供了發展空間;此外,還因應 城市的特殊環境,投放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興建一個轉口貿易港必需的基本重要基 建,如海堤、主要道路、碼頭等,而最大規模的投資,要算是水塘工程了。政府資源

的投放,決定了十九世紀下半期,以港島北岸、政府山以南為發展重點的方向,至於

港島西區則未在建城藍圖上提及,這也是造成西區較晚才被開發的原因”,而城市依

靠天雨維生,一直到1960年代,中國政府同意向香港供應東江河水作為港人的飲用

水,才改變了城市的用水模式。

三、危機

1. 火災:填海造地

自維多利亞城在港島北岸建立後,香港人口不斷增加。由於港島地勢屬丘陵 地,呈北向南傾斜,北部多為山地,高度為250-300米,可供發展的平地面積極為

稀少,要吸納新增的人口,並發展成為亞太地區的轉口貿易中心,就必須利用新的建 造技術,解決住房、飲用水、交通等問題。在眾多西方建造工程技術中,最能解決城 市核心範圍土地不足的方法是填海造地,新增的土地自然位於核心區域,換句話說, 城市的核心區主要靠人工打造出來。要落實填海造地的計劃,面對的困難不會比今 天少,除了資源不足外,還有私人業主的阻擾和英軍的反對。在1850年代開展的首 次大規模填海工程後,政府企圖大力推展填海造地,在經歷了三十多年的爭議後,到 1889 年才獲得各方同意,重新開展。

香港首項依賴人力大規模創造土地的工程,是由1851年12月 28 日星期三晚上 10 時至 29 日清晨5時半在下市場(現址上環蘇杭街〔Jervois Street〕)發生的一場大 火”所觸發,這是城市核心區透過填海向西伸延的里程碑。是次大火的起火地點是上 環第 16 號地段 601 號的志昌服裝店,距離中環仁記洋行(Gibb, Livingston & Co)的 貨倉只有150呎(45.72米),29日凌晨1時火勢最為猛烈,火災的範圍東面波及現 址皇后大道中與蘇杭街、威靈頓街交界、南至皇后大道中、西面至蘇杭街與摩利臣街 接壤,北至蘇杭街以北海旁,火場面積達189,792平方呎(約17,632.25平方米)60。

火災發生期間,為免火勢向東蔓延至中環地區,軍部及海軍曾使用 100 磅炸藥炸 毀房屋,堵截火勢,結果導致450 間民房被焚毀,兩名中尉湯建士(R. A. Tomkyns) 及魯格(R. A. Lugg)死亡,數名軍人受傷,200名華人失踪,財物損失高達3萬英 鎊。房屋密集、儲存大量貨物、缺乏足夠水源救火,以及簡陋的防火設備,都是火勢一 發不可收拾的原因"。災場受損毀程度十分嚴重,政府一向對太平山海旁地段華人聚居

16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17

表1.1 香港水塘興建年份及規模

水塘名稱

首建時規模

存水量

首建年份

萬加侖 (萬立方米)

集水區面積 英畝

存水量

費用

擴建年份

萬加侖

擴建工程

集水區面積

總規模及總投資

1996年容量

集水區總面積

(萬港元)

(平方公里)

(萬立方米)

(平方公里)

(萬港

那英畝

平方公里)

首建及擴建費 用

水塘容量 萬加侖

水塘容量 萬加侖

2015年容量

存水量

萬加侖

*

(萬港元)

(萬立方米)

(萬立方米)

(萬立方米)

200

6,800

41

416

5,742

3,058

薄扶林水塘

1863

17

1877

28.

45.5

(0.9)

(30.9)

(1.63)

(1.68).

(26.1)

(13.9)

477.5

大潭水塘

wwwww..

31,233

680

36,179

0.5

680.56

36,014

32,780

19,382

大潭上水塘

1889

125.7

1898

10.8

136.5

(142.0).

(2.75)

(164.5)

(0.02)

(2.75)

(163.7)

(149.0)

(88.1)

2,240

2,244

1,760

1,342

大潭水塘

1904

14.2

(10.2)

(10.2)

(8.0)

(6.1)

:

21,040

19,932

15,092

14,938

大潭中水塘

1908

89.6

(95.6)

(90.6)

(68.6)

(67.9)

142,000

136,818

133,034

93,324

大潭篤水塘

1918

237.1

|!

(645.5)

(621.9)

(604.7)

(424.2)

3,034

100

黃泥涌水塘

1899

8.2

(13.8)

(0.4)

100 (0.4)

3,322

8.2

(13.8)

941

九龍水塘

228.3

7

(3.8)

35,250

438

3 7

755

34,716

34,716

32,120

九龍水塘

1906

123.4

1926

36.6

160

(160.2)

(1.77)

(1. 8)

(3.06)

(157.8)

(157.8)

(146.0)

3,315

96

3,322

2,662

2,662

九龍接收水塘

1926

16.4

E

(15.1)

(0.38)

#

(15.1)

(12.1)

(12.1)

18,550

90

18,766

17,600

14,476

九龍副水塘

1931

51.9

(84.3)

(0.36)

(85.3)

(80.0)

(65.8)

11,610

139

139

10,076

8,228

7,480

石梨貝水塘

1926

24.7

24.7

(52.8)

(0.56)

(0.56)

(45.8)

(37.4)

(34.0)

27,698

香港仔水塘

(125.9)

442

910

10,692

3,388

香港仔下水塘

0.03

1890

1930

(2.0)

(3.68)

(48.6)

(15.4)

17,500

145

10,689

155

1,009

17,006

6,380

香港仔上水塘

1931

100.5

1934

255.5

(79.5)

(0.59)

(48.6)

(#5)

(4.08)

(77.3)

(29.0)

城門水塘

300,000

3,050

3,050

292,138

292,138

261,822

上城門水塘

1939

866.4

866.4

(1,363.6)

(12.34)

(12.34)

(1,327.9)

(1,327.9)

(1,190.1)

下城門水塘

95,000

94,578

94,578

20,658

1965

(431.8)

(429.9)

(429.9)

(93.9)

大欖涌水塘

450,000

2,000

2,000

450,780

450,780

428,560

1957

10,000

10,000

(2,045.5)

(8.09)

(8.09)

(2,049.0)

(2,049.0)

(1,948.0)

551,500

8,959

8,959

538,164

538,142

י

450,934

石壁水塘

1963

25,000

25,000

h

(2,506.8)

(36.26)

(36.26)

(2,446.2)

(2,446.1)

(2,049.7)

船灣淡水湖

3,737,800

1968

5,177,800

2,800

5,054,038

5,054,038

4,333,010

40,700

1973

43,500

(16,990.0)

(23,535.5)

(22,972.9)

(22,972.9)

(19,695.5)

萬宜水庫

6,028,000

14,826.3

1978

H

134,800

(27,400.0)

(60)

14,826.3 (60)

6,184,728

6,184,728

4,760,360

134,800

(28,112.4)

(28,112.4)

(21,638.0)

*

2015年12月1日的統計

資料來源:何佩然:《香港供水一百五十年歷史研究報告》,香港:水務署,2001;水務署:《香港水務》,香港:水

1

1996: <^) 2014 6 A 10 (http://www.wsd.gov.hk/tc/education/history/the_legacy_

}

of_waterworks/the_legacy_of_waterworks/index.html) 2015 # 6A 13% : (*#*#*) (http://

18 3/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www.wsd.gov.hk/tc/publications_and_statistics/statistics/capacity_of_impounding_reservoirs_in_hong_kong/index.

html) 2015 12 A7B: <^> (http://www.wsd.gov.hk/tc/publications_and_statistics/ statistics/current_storage_position_of_reservoirs/index.html) 2015 12 ♬ 7 •

,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19

A

地區的衛生環境及治安頗有微詞,是次火災正好給政府一個重新整頓華人社區的機會

大火後,總量地官哥頓在上環文咸海旁規劃了首個具規模的填海工程。施工位置

以現址威靈頓街、蘇杭街及皇后大道中三條街的交界為起點,至蘇杭街與摩利臣街交

匯處為終點。透過填海,在海旁開闢了一條闊約50呎(約15.24米)的海旁道,將文

咸海旁向北伸展。填海的物料主要來自醫院道上的山丘,部份則來自太平山區建築廢

料,估計建築成本為每平方碼 25元。政府將海旁地段公開拍賣,海旁地段的業權擁

有者必須負責碼頭、部份填海工程及海堤的興建費用,但政府容許海旁地段業主向使

用碼頭的公眾人士徵收費用。政府透過私人業主出資填海及興建碼頭工程,又向新增

土地業主徵收地稅,既可節省開支,又可增加庫房收入,可謂一舉兩得。

擁有海旁地段的私人業主大多不贊成填海,因需負擔填海費用,方能取得新填土

地的業權,而在施工期間,原有的碼頭又無法正常運作,經濟利益受到損害。文咸海

旁能順利進行填海工程,是由於大部份業主為華人,歐籍業主持有的地段只有第1號

及第4號的仁記洋行(Gibb, Livingston & Co)、第6號的摩遜(J. G. Mornson)及 第 191 號的卓普爾(L.M. S. Chapel) 華人一般不敢反對政府政策;加上大部份地 段租約期在二至三年內屆滿,既然約滿,也沒有理由反對填海。在這樣的背景下,政

府較容易與業主達成協議。

建成後的文咸東街,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華人金銀貿易業的匯聚中心,創立

於 1910 年的金銀貿易場也於1933年遷入文咸東街52號。以移山填海為基本概念及

興建海堤的建築法,成為日後填海的楷模。繼文咸海旁填海計劃後,政府提出寶靈填

海計劃及中環填海,企圖大力開拓土地資源。

上環填海工程的資料,詳細披露了早期的填海技術和建築特色。工程的重點是興

建海堤(seawall),海堤建成後,再把海堤與海岸之間的海床,填滿泥沙和石頭,使

與沿岸陸地連接。建造海堤使用堆石法(pierre perdue),堆石法與現代的垂直海堤建 築法相似,用每塊不少於8立方呎的大石堤基,海堤靠海一面的傾斜度為2:1,靠

陸地一面則為1:1 63 。石與石之間的空隙填以碎石,堤基以上的堤壁則用方石(ashlar

masonry)建造,堤壁的空隙則填以碎石,再以三合土及黏土劑黏合;改用三合土及 黏土黏合劑代替石灰,可使海堤更堅固,加強其抵禦颱風的能力。

經歷了1874年猛烈颱風的吹襲後,政府在1875年建議在沿海進行大規模填海工

程,但由於經費不足,計劃一直未能落實。1880年代,港島北岸海床受珠江三角洲淤

泥長期沖積,已變得愈來愈淺,春季潮退時,淺水處水深不及20呎(6.1米),在遠

洋輪船噸位愈來愈重的情況下,已無法停泊較大的遠洋輪船。1887年7月13日,香

港九龍倉公司(Hong Kong and Kowloon Wharf and Godown Co)大班保羅·遮打

(Paul Chater)重新將海旁填海計劃提出來討論。由於填海工程可以順道利用挖泥工程

將沿岸水道挖深,解決遠洋輪船泊岸的問題;另一方面,地價不斷上升,扣減工程開支

及其他損失後,業主仍有利可圖。遮打的建議,正好配合了當時社會的需要。在取得政

府及商人的共識後,一項自十九世紀中期以來最大規模的填海計劃在 1889 年開展。

1889-1903年的填海,西起自西環煤氣公司(今屈地街),東止於中環美利碼頭

(今大會堂多層停車場),全長約兩哩(約3,218.6米),造地59英畝(23.9公頃),

是干諾道及一系列新設施得以面世的主因。1921-1931年,政府再於中環至灣仔填

海造地 86 英畝(34.8公頃)。這兩項工程奠定了香港日後填海的機制。為節省政府

開支,不斷將填海計劃列入擬拍賣的土地中,透過民間資金進行填海工程;為確保私

人發展商填海所用的物料、工程技術及面積能配合政府的整體發展,政府在賣地前已

規定填海的竣工日期及規格,方便日後監管。這方法不但可透過新增土地增加庫房收

入,更可借助民間的經濟力量進行填海工程,開拓沿海土地。至於政府與私人業主間

的權責,如興建工程的費用、新填土地的業權、地價和地稅的釐定及土地日後的發展

等問題,透過合約預先釐定。十九世紀下半期,維多利亞城從中、上環逐漸向西擴張

至西環,繼而向東至灣仔、銅鑼灣,自西向東呈帶狀伸展。

到了二十世紀上半期,香港的填海工程技術已相當成熟,政府除要蓋建防禦風暴 潮及颱風吹襲的設施外,更需兼顧新填土地新舊設備的配套,如新舊水管及排污管道 的接駁、道路的銜接、施工期間的交通安排等。在1970年代,利用毛細孔排水紙帶 加速沉降時間的技術尚未被應用以前,香港的填海造地工程大多採用歐洲的堆石法興 建海堤,新填的土地必須經過沉降後,讓新填泥土水份流失,方能蓋房。新填土地等 待沉降需時,政府將之闢為小市集,供小商販擺賣及賣藝者表演,這片土地稱之為平 民夜總會,又稱「大笪地」,是普羅大眾娛樂消閒的好去處。

在人口密集的區域,有系統地策劃填海工程創造土地,是政府擴張城市核心的方 法。推行填海工程,需平衡社會內部需求、政治與經濟發展各方面的利益。新增的土 地,位於港島、九龍半島及新界的沿岸,使這個海港的最新設施均沿着海岸緩慢地向 東西兩個方向建立起來(參見表 1.2)

20

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21

}

表1.2 香港歷年填海造地統計

單位:平方公里

財政年度

是年填海 總計填海

面積

面積

全港

財政年度

面積

是年填海 面積

總計填海 面積

全港 面積

個的。颱風多在夏季發生,在十九世紀建築物仍然相當簡陋的年代,颱風導致的人命 傷亡及財物損失十分嚴重。

1850-1930

<5.00

1986-1987

1.51

23.77

1070.12

1945-1959

1.38

1.38

1047.73

1987-1988

1.74

25.51

1071.86

1959-1960

0.76

2.14

1048.49

1988-1989

1.52

27.03

1073.38

1960-1961

0.38

2.52

1048.87

1989-1990

1.24

28.27

1074.62

1961-1962

0.26

2.78

1049.13

1990-1991

0.68

28.95

1075.30

1962-1963

0.50

3.28

1049.63

1991-1992

0.97

29.92

1076.27

1963-1964

0.32

3.59

}

1049.94

1992-1993

0.97

30.89

1077.24

1964-1965

1.08

4.67

1051.02

1993-1994

4.70

35.59

1081.94

1965-1966

0.61

5.28

1051.63

1994-1995

8.97

44.56

1090.91

1966-1967

0.84

6.11

1052.46

1995-1996

2.43

46.99

1093.34

1967-1968

0.55

6.66

1053.01

1996-1997

0.75

47.74

1094.09

1968-1969

0.53

7.19

1053.54

1997-1998

0.77

48.51

1094.86

在1883年天文台成立以前,政府沒有專業部門負責觀察及記錄颱風的動向,也 沒有一套固定措施發佈颱風消息,有關颱風的資料幾乎完全闕如。天文台成立以後, 颱風移動的方向、每小時平均的風速及最高的陣風紀錄,漸漸有了較詳細的紀錄。據 報章所載,1883年以前,強烈颱風以1867年,1870年、1874年破壞力較大,當中 又以1874年9月22-23日襲港的颱風最為猛烈,是十九世紀下半期最強的颱風,全 城的原有建設幾乎全被吹毀,災後頭幾天估計死亡人數就有二千多人,相信實際遇難 者遠超過此數,而當中以佔全港約十二萬人口17%的水上人(約兩萬),傷亡最為

慘重。

1969-1970

0.32

7.51

1053.86

1998-1999

1.33

49.84

1096.19

1970-1971

0.38

7.90

1054.25

1999-2000

0.49

50.33

1096.68

1971-1972

0.41

8.31

1054.66

2000-2001

1.40

51.73

1098.08

1972-1973

0.32

8.63

1054.98

2001-2002

1.92

53.65

1100.00

1973-1974

0.52

9.14

1055.49

2002-2003

1.73

55.38

1101.73

1974-1975

0.51

9.65

1056.00

2003-2004

0.83

56.21

1102.56

1975-1976

0.35

10.00

1056.35

2004-2005

1.16

57.37

1103.72

1976-1977

0.21

10.21

1056.56

2005-2006

0.32

57.69

1104.04

1977-1978

0.41

10.63

1056.97

2006-2007

-0.07

57.62

1103.97

1978-1979

1.90

12.52

1058.87

2007-2008

0.30

57.92

1104.27

1979-1980

0.98

13.50

1059.85

2008-2009

0.05

57.97

1104.32

1980-1981

0.99

14.49

1060.84

2009-2010

0.06

58.03

1104.38

1981-1982

0.89

15.39

1061.74

2010-2011

0.01

58.04

1104.39

1982-1983

0.44

15.82

1062.17

2011-2012

0.02

58.06

1104.41

1983-1984

2.05

17.88

1064.23

2012-2013

0.02

58.08

1104.43

1984-1985

3.43

21.30

1067.65

2013-2014

0.03

58.11

1104.46

1985-1986

0.96

22.26

1068.61

2014-2015

1.16

59.27

1105.62

2006-2007 年的總面積較前一年少的主要原因是量度方法有所改變。 資料來源:香港地政署、建築署及土本工程拓展署。

2. 風災:重建海旁及興建避風塘

每年6-10月,香港均受到來自菲律賓北上向東南亞及中國南海移動的颱風吹 襲。 。1956-2014年間,每年引致香港天文台發出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的熱帶氣旋,共 有 349 個,平均每年有 5.9 個,在這段期間位於香港責任範圍內的熱帶氣旋多達 919

1874年9月30日,政府各部門首長,包括警察總監、醫官、工務司、總測量 官、船政道等提交予輔政司的災後報告,描述了是次災情的嚴重性。颱風在 9 月 23 日凌晨一時至四時最為猛烈,貿易活動繁忙的舊大會堂至同啟街(現址為永樂街中遠 大廈)長達0.75哩(1,206.98米)、同啟街至海員之家(西邊街與德輔道西交界,是 西區警署即七號差館所在;現為西區總部暨西區分區警署)長達一哩(1,609.3米)的 海旁、東角沿岸一帶的海堤全被破壞,位於沿岸的倉庫、碼頭無一倖免,需要重建。 警署發現的屍體包括了604名華人和17名歐洲人,而總登記官署則發現712人溺 斃,84 人因房屋倒塌被壓死,死難者多不勝數,難以統計,初步估計超過一千多人。 溺斃者的屍體遍佈海港,由於颱風過後連續數天仍無法清理,不斷被海浪衝擊,沿岸 的排污渠又因海堤被破壞而淤塞,污水倒灌,屍臭瀰漫全城。另有200家房屋倒塌, 兩艘遠洋巨輪擱淺,八艘輪船沉沒,帆船及舢舨被摧毀者數以百計。在颱風襲港期 間,政府建築受到不同程度的損毀,其中最嚴重的是國家醫院,除門窗被破壞外,房 屋的頂層天花被捲走,其他屋頂被捲走的建築物更包括警署、郵政局、維多利亞城的 六個主要市場、公立學校等。此外,域多利監獄、昂船洲監獄亦損壞不堪,植物公園 中大部份植物受到破壞,市內的樹木也慘遭摧毀,街道被倒塌的樹木阻擋,無法通行; 市內電報站、煤氣燈被吹毀,晚上沒有街燈照明。整個維多利亞城滿目蒼夷,全市並無 安身之所。颱風帶來的破壞,讓政府知道建築材料不夠牢固,難以抵禦颱風。災後重 建的首要任務,是重建海堤,並順道利用重建工程進行填海。

1875 年政府提出大規模修築海旁大道,1875年3月10日,港督堅尼地(A. E. Kennedy)委任總登記官史密夫(Registrar General C. C. Smith)、工務司派斯

22/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23

(Surveyor General J. M. Price)、 警察總監梅含里(F. H. May),以及來自端納洋行 的大班雷爾(Turner and Co. P. Ryrie)、仁記洋行的大班羅洛克(Livingstone and Co. H. Rowlock of Gibb)組成委員會,商討重建海旁大道及沿岸自西至東的大規 模填海工程,並把連接中環及灣仔軍營的海旁規劃包括在內。填海面積較廣闊的地 區有維城第二區(西營盤)和維城第四區(上環),此外,也包括上環海旁威士里 (今上環永和街 White's Lane)至中環木球場前的政府專用碼頭(Government Wharf, Cricket Ground)、海軍船塢及相鄰軍部建築的海岸。政府為加固海堤的防風能力,建

議採用新的工程技術,令建築成本大增。雖然計劃邀請了西環及上環海旁地段的業主

參與,而原業主得到政府保證,仍舊可擁有新填土地的業權,但大多只願意支付填海

的基本工程開支,不願負擔加固海堤工程的費用。政府在颱風襲港後經濟緊絀,無法

支付龐大的開支,而除了游說新填土地的準業主外,又難覓得其他資助者,因此委員

會唯有建議向英國政府借貸(參見表 1.3、圖 1.6.1-1.6.3)

政府打算以年息五厘分十五年攤還,向英國申請 21.45 萬元貸款,倘每年借貸

1.5 萬元,扣除 750元利息,每年可獲貸款1.425萬元,十五年的貸款應可應付填海

支出。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軍部在 1874年颱風襲港之前,一直不贊成在軍部擁有

的土地前面進行填海,但風災後軍部擁有的臨海土地溝渠淤塞,遇到大雨便會積水,

污水倒流;加上風災後,本地居民在沿岸傾倒垃圾,嚴重影響軍營衛生,軍部也因而

支持重見海旁,並利用填海擴闊海旁”。可惜政府最終無法取得借貸,風災後市面蕭

條,經濟環境不佳,堅尼地無法在任內實施計劃”。西環煤氣公司至中環政府專用碼

頭的填海工程,最終要等到1889年才開展。

75

,

76

相比填海工程,興建避風塘所需的經費較少。政府着手在銅鑼灣興建第一個避風

塘,為水上人提供避風之所,也是針對 1874 年風災對水上人的打擊所作的回應。銅 鑼灣避風塘於1883年建成,工程開支約9.7萬港元。初建時防波堤只有1,400呎長

(426.72 *)

,每次颱風襲港時均不敷應用。1903年12月,傑 可容納船隻不多

遜.史釗活議員(Gershom Stewart)在定例局(今立法會)建議擴建銅鑼灣避風塘, 雖獲得一致通過,但礙於資金不足,計劃無法實行。1904年和1906年,面對定例局

議員及香港西商總會的催促,政府仍無法擴建銅鑼灣避風塘

77 。1906年9月18日香 港再被強大的颱風吹襲,被摧毀船隻多達3,653艘,遇難喪生的災民超過 1.5 萬,大 部份受影響者為水上人。擴建避風塘的計劃因而再度受到關注,1908年3月,政府 接受西商總會於 1904年7月16日的建議,加深避風塘的深度9呎(2.74米)、加闊 面積至 75 英畝(30.4公頃)。1953年,政府在銅鑼灣避風塘進行填海工程,銅鑼灣

表1.3 重建海旁工程開支預算(1875 年5月) 維修及重建由煤氣公司至威士里(White's Lane)海堤 重建威士里至政府專用碼頭海堤 擴闊海旁大道工程

維修海旁東

應急費用

總計

單位:港元

55,000

105,400

12,500

20,000

19,100

212,000

資料來源:CO129/170, Praya Wall- Transmits Report of Board of Enquiry on- and other papers relating to rebuilding of, 6 May 1875.

避風塘被移往原址以北

79

1906年底至1907年初,立法局擬在長沙灣、昂船洲東面、銅鑼灣奇力灣 (Kellet's Bank)或堅尼地城海旁等其中一處增建新避風塘。1908年,工務委員會一 致認為油麻地望角咀最為適合,估計建成後面積約有166平方畝(67.23公頃)80,預 算經費約 154 萬港元。

1908年3月7日,香港政府將興建望角咀避風塘建議書及財政預算呈交英國 審批。同年9月2日,為及早造好防風準備,在未獲英方批准的情況下,政府向盤 察及羅法爾公司(Messrs Punchard, Lowther & Co)購買了聖安諾挖泥船(hopper dredger St Enoch),於選址展開挖泥工程。避風塘設計草圖經工務司署工程師寶 頓(J. F. Boulton)及與其他顧問工程師商議後修改,新設計圖則於1909年11月獲 立法局通過,而挖泥工程於1910年1月底完成。興建工程於1910年10月27日由 謙泰公司(Messrs Him Tai)以最低價承包,工程包括興建位於海港以西長 3,325 呎 (1,013.46 米)、地基闊 192 呎(58.52米)的防波堤,填海建造位於海港南面長 450 呎(137.16米)、闊30呎(9.14米)的混凝土碼頭。建成後避風塘在防波堤以內的 面積廣達 165 英畝(0.67平方公里,66.83 公頃),水深受潮汐漲退影響,介乎9- 18呎(2.74-5.49米),82%的水域深12呎(3.66米),56%深度多於15呎(4.57 米)。避風塘設有兩個入口,北面入口闊 300 呎(91.44 米),南面主要入口闊 390 呎(118.87米) 81

興建望角嘴避風塘,必須將原來臨海的新填地街的地平線提高,並於原土地上重 鋪排污及排水設施,政府認為臨海的房屋因日久失收而破損不堪,而部分更於風災或 火災中被毀,理應重建,但重建計劃推出後,海旁地段 29、30、31 號業主反對重新

2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規劃的二元性 /25

圖 1.6 維港填海規劃圖及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填海前後的海旁

圖 1.6.1 維港填海規劃圖

BLAUCHTER HOUSE

BELCHERS POINT

DISTRICT NO 1. SHEKTONCTUSI

TO BE RECLAMto

ISLAUGHTER

HOUSE

PRAYA

CAS

District No 2 SEI YING POON

PRAYA

PLAN OF THE

CITY OF VICTORIA

HONG KONG.

地圖來源:據 CO129/210 附圖加工。

SCALE.

Foot

圖 1.6.2 填海前的海旁(1889 年以前)

圖片來源:唐卓敏醫生藏品。

26 5/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PRAYA

TUNC

DISTRICT NO 4.

DISTRICT NO TA

H

PRAYA

A

R

DISTRICT NO 5 CHOONG WAN

"COURT HOUSE

POST OFFICE

PRAYA

„PARA.

FRING

AVAL PIER

1

PODMMISSA “

N° 6 HA WAN

REFERE

Sewers..

Public Latrin. s.

Police Station

Pt. &c

R

DISTRICT N° 7. WANG HAI

DISTRICT No 8. BOWRINGTON

SUGAR

CAUSEWAY

BAY

DISTRICT N? 9. Sookum Poo

圖1.6.3 填海後的海旁(1903 年)

圖片來源:唐卓敏醫生藏品。

WONGNEI CHONC

VALLEY

CHINESE CEMETERY

CHRECKS JOSE HOUSI

WONG NA CHONG DAN

זן

第一章規劃的二元性 / 27

表1.4 全港避風塘統計

地點

填海,並要求政府賠償喪失海旁有利位置而導致土地價格下跌的損失,1911年4月

2015年面積

政府向海旁地段 29、30、31 號業主賠償 161,217 港元

82

興建/重建年份

(公頃)

(英畝)

避風塘

銅鑼灣

1883/1951

9.9

(24.5)

油麻地

1915/1992/1993

64.6

(159.6)

香港仔西

1964

34.2

(84.5)

香港仔南

1985

26.1

(64.5)

藍巴勒海峽

1966

12.9

(31.9)

船灣

1966

10.3

(25.5)

鹽田仔

1968

9.2

(22.7)

三家村

1960年代

1.9

(4.7)

筲箕灣

1972/1992

17.2

(42.5)

觀塘

1974

33.8

(83.5)

1981

50

(123.6)

1982

56.8

(140.4)

1994

14.8

(36.6)

1999

76.6

(189.3)

長洲

屯門

土瓜灣

̇喜靈洲

避風碇泊處

柴灣貨物裝卸灣

1986

11.2

(27.7)

沙頭角

1991

0.6

(1.5)

大澳

2006

4

(9.9)

吉澳

1.6

(4.0)

荃灣

3.7

(9.1)

遊樂船隻避風碇泊處

西貢

1972

4.3

(10.6)

熨波洲

6.9

(17.1)

白沙灣

84

(207.6)

聖士提反灣

1.3

(3.2)

12.3

(30.4)

5.7

}

(14.1)

0.7

(1.7)

7.5

大美督

大潭港

̇汀九

斬竹灣

資料來源:

(18.5)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9-1970,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0, p. 154.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5-1966,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6, p. 33.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Office, Marine Department, internal data.

《星島日報》,1959 年 4 月30日;《華僑日報》,1968年3月25日,1966年1月19日;《東方日報》,1990 年 6 月

29日。

耗時五年的工程最後如期 於1915年8月竣工,同年 12 月 16 日由港督梅含理(F.H.May)揭幕,工程耗資約 221 萬港元,較原先預估的154萬港元,超資67萬港元。1937年9月2日,香港再 次受極強颱風蹂躪,避風塘不敷應用。但政府要到1962年才增建新的避風塘。1970 年代,政府為自願放棄漁船上岸的水上人推行住房優先安置計劃,全港水上人口數字 大幅降低,目前全港水上人口只佔全港人口的0.2%(參見表 1.4)

推行填海造地工程、興建蓄水庫、避風塘,都是港人面對大自然種種挑戰時,利

用人力及物力所作出的回應,讓城市能夠掙扎求存,針對困境的敏捷反應也養成了香

港人凡事追求速度的習慣。城市的種種建設,是政府帶動城市發展,希望取得主導城

市規劃的手段,但是單靠基建,又是否能夠滿足不斷增長的人口需求?

3. 鼠疫:重建太平山區

84

在1874年風災後,城市衛生不但沒有改善,而且變得更差,因人口有增無已,

政府亦沒有實施改善環境的措施。1894 年1-5月,廣州爆發鼠疫,感染鼠疫病逝者

數以萬計 “ ;同年5月,香港在太平山區發現首宗鼠疫,6月更進入高峰期,有說與

春末氣候溫暖潮濕,細菌容易滋生有關。1893年10月至1894年5月16日期間,香

港更完全沒有下過雨。在居住環境擠迫的地區,居民平日的生活已不甚講究衛生,在

沒有充足生活用水供應的季節裏,居民的潔淨問題就更被忽略了。

衛生環境惡劣使鼠疫迅速蔓延。1894-1896年,政府聘請威廉醫生(Dr.M.

Wilm)就鼠疫進行調查,他指出中國居民居住環境過於擠逼:住所面積狹小,一般

只有歐洲人住所的十至十五份之一,1894年中國居民人口約有二十一萬,而歐洲人

卻只有六千。華人的居所一般為三層高的石屋,窗戶小,面向大街,每層平房大約 有16至25名住客,全幢唐樓至少有48名住客,卻沒有完善的排污系統85。鼠疫爆

發初期,政府組織了自願清潔小組,成員包括史路比郡輕步兵團(Shropshire Light

Infantry)的志願兵和警察,在潔淨局執行委員會監察下,在太平山區進行消毒並利用 白灰水殺菌86。約7,000間中國民房被檢疫,有350間民房因被發現鼠疫細菌而被查 封。中國居民對政府遣派檢疫人員進入住所進行衛生檢查大表不滿,認為此舉驚動三 步不出閨門的良家婦女,有違禮教 87。

28 3/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29

I

.

I

i

I

根據政府醫務報告記載,1894年5月中旬證實的疫症有150宗,而每天因感染鼠

疫送院的病人有70多人,由東華醫院管理的鏡湖醫院,收容的病者達200名,較東 華醫院可容納病人的數量多出一倍8。事實上,自願入院治療者畢竟是少數,真正感 染鼠疫者遠遠不止此數。5月底政府公佈的死亡人數為450多人,延至6月15日,政 府再次公佈死亡人數,已上升至1,900人,其中華人感染鼠疫的死亡率,又較歐洲人

及其他種族高達93%

香港的商業活動因鼠疫爆發而大受影響,不少商行的東主紛紛帶同僱員及家眷

回粵,而本來計劃來港經商者亦暫緩來港日期,截至6月15日離港回粵的人數達8

萬人(佔全港人口的38%),原來21萬的人口只剩下13萬。因貿易活動減少,

食品及日常用品供不應求,價格飆升30%-50%。1894年9月及10月,香港竟被

兩個颱風吹襲,進一步摧殘維港。面對鼠疫,政府束手無策,第十一任港督羅便臣

(William Robinson)下令將上環及太平山區全區封閉,清拆區內民房,並宣佈香港為

疫埠,禁止感染鼠疫者離港。

英工程師雷邦(Ripon)認為香港政府需要馬上將兩個水塘的存量增加,大潭水

塘至少應增加供水量8千萬加侖(3億6,368萬公升),並建議政府派員用大量清水清 洗每間民房,消滅細菌。但要增加供水量談何容易!政府根本無法改善當時的供水

情況,並且因天不造美而變得惡化。1895年香港更遇上天旱,全年的降雨量只有 45.8

吋(1,163毫米),較正常少了一半。為了節省用水,政府更在4月-6月、10月-12

月實施限時供水措施,每天只供水3-4小時。4-6月,香港每人每日平均只獲食水

供應 7.7 加侖(35公升);6-7月,每人每日平均獲食水供應9.7加侖(44.1公升)。

政府為減低疫症蔓延,將部份被污染的水井關閉,食水短缺的情況更益嚴重。1895年

錄得鼠疫的死亡人數為2,000人。官方的死亡數字主要是按照屍體發現所作的紀錄,

而華人自行埋葬死者的個案不計其數,疫症並未受到控制是不爭的事實。

1896年1月4日-29日,香港再發現45宗疫症,政府除將病者馬上送往西區堅 尼地城醫院隔離外,並將疫症病患者的房子查封。同年2月25日-4月21日期間, 衛生局的檢疫人員每隔十天巡查華人民房,消毒了3,200間、共8,330層民房。政府 在街道上、碼頭、海上發現不少感染疫症的棄屍2,為防止疫症蔓延,政府規定感染 鼠疫身亡者,混以石灰埋葬,更禁止華人出境。羅便臣的隔離病者及檢疫方法受到中 國人反對,要求回粵治病的聲音愈來愈多,政府只好在3月21日撤銷禁令,准許市 民離港。在政府的種種措施下,疫症仍未受到控制,是年1-5月政府所處理的715

宗中國病患者感染瘟疫病例中,死亡人數達639 人,死亡率仍高達89%3

1896 年,政府化驗師就九龍油尖旺及中上環的40口水井進行抽樣調查,發現井

水受人畜排泄物污染程度相當嚴重。皇后大道西267號水井氯的含量為每公升373.8

毫克,40 口水井氯的平均含量為每公升106毫克,目前香港市民擔心可能產生致癌

物質的殘餘氯氣,1公升水的含量為1毫克。水中含有大量的氯,原因是居民希望

可以用漂白粉殺滅水中的細菌,這個滅菌的方法有如飲鴆止渴。水源受人畜排泄物污

染,大腸桿菌含量極高,人飲用後輕則會引致腸胃炎,重則會感染霍亂、痢疾等腸胃

傳染病。人口過份擠迫,是天然水源受污染的主要原因。華人社區飲用水水質差劣和

水量供應不足,居民的生命安全實在令人擔憂。

威廉醫生(Dr. M. Wilm)在1896年的調查報告指出,鼠疫菌在蒸餾水內可生存

20天,在自來水及井水抽取的200毫升的培植樣本中,可生存16天,在海水抽取的

200 毫升樣本中,可生存6天。當6月份疫症蔓延得相當厲害時,威廉醫生在九龍半

島油蔴地三口市民仍使用的水井中取水化驗,發現其中一口處於低地的水井,井水經

常滿溢,井水中含有大量鼠疫細菌,其他兩口井因處於較高地段,井水與井口距離差

不多有四碼,未受污染。除井水以外,河水及海水受細菌污染的可能性亦相當高。

1896年,整個海港已受到疫症的威脅。9月,政府公佈的死亡數字約為2,000人,其

實實際死亡人數,遠遠比政府公佈的多,政府不敢公佈疫症的真實情況,是對鼠疫束

手無策的表現。

1890 年代末期的衛生報告顯示,感染鼠疫死亡者大多集中在中上環,其中太平

山區的情況尤其嚴峻。1861年太平山區的人口只有1.8萬7,1891年該區的人口增

至 3.1 萬。在短短的31年內,該區27.2萬平方呎的私人土地面積被劃分為 355 個地 段,估計 1891 年時有接近400幢唐樓,其中76 幢唐樓中有至少3人感染疫病;倘若 每幢唐樓有70多名住客,這塊密不通風的細小土地擠滿了一班社會最貧窮的人,如 此惡劣的衛生環境,是鼠疫傳播的重災區。除了 27.2 萬平方呎的私人住宅外,該區也

是華人慈善組織東華醫院、磅巷差館、八號差館及太平山街市所在,可以想像這裏有 着維持治安的警察局,為病危者提供庇護的醫院,卻沒有可供活動的空間,這就是當

時華人生活的地方的普遍情況。

1894年9月17日,定例局(立法局)三讀通過《重建太平山法例》。1895年3

月,工務司谷柏(F. A. Cooper)向定例局提交改善太平山區的建議(Scheme for the

1

[

3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規劃的二元性 /31

圖1.7 太平山區地圖(1895年)

ILOT No361

AREA 14,738

SQ. FT

TAIPINGSHAN

RESUMPTION

PLAN OF AREA PREVIOUS TO RESUMPTION

QUARR

STREET

A

N

$

R

BRIDGES

STREET

14

TION

S

TAT1 。

Da

L.L. Mt 700

LANE

RUTTER

STRE

「CHEUNG SHING LANE WAS BITUATED ON I. LOT 206 A

NOTE: 6,A.R.P. AT ABOUT THE POSITION MARKED A ON PLAN

(lot measurEMENTS APPROXIMATE ONLY

ST

N & POLICE STATION.

SCALE 60 FT-LINCH

TAIPINGSKAN MARKET

S

R

¢

圖片來源:“Insanitary Properties Resumptions”,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5.

ROZARIO STREET

PRIVATE PROPERTY RESUMED IN BLOCK 2829!

B 34443

C LBSI

D 40245

E 18360

F600

G44930

M 21600

10000

* 20000

TUNG WA HOSPITAL

14738

TOTAL.......27902 FT.

1

1900 年,政府企圖以新的排污方式,改善華人社區的公共衛生問題。在華人聚居

的五個地點:永樂街東端、太平山區、皇后大道西尾舊屠房位置、掃桿埔及歌賦街,

增設了約有四十個廁格的公廁五個,每個公廁約投資二千多至四千多港元,並以水廁

代替旱廁,這是處理公共衛生的一大突破,不但改變了華人的日常生活習慣,而使用

水廁的習慣亦慢慢被引入華人社區

104

1903 年政府公佈重建太平山區的規劃圖,規劃最受觸目的是將中部的E區及

D區的房屋燒毀後興建卜公花園(Blake Garden),地域範圍東起自四方街、南至

普慶坊、西至磅巷、北至吉祥街。整個太平山區的東面 ——A區B區的原有地段

推倒重新規劃;東南面 —— G 區的土地(今堅巷),在清拆後興建細菌學研究所

(Bacteriological Institute),研究所西南面闢作潔淨局(Disinfection Work)員工宿舍。

位於南面的八號差館因G區的民房清拆而得以擴充;西面的 H及I區(今律打街至普

慶坊)清拆後重新改劃為面積較大的地段,內陸地段700號(今華安里至普仁街)改

建為中興戲院;K 區清拆後闢作東華醫院新翼;內陸地段361 號仍供東華醫院使用,

醫院旁邊的F區在清拆後改為內陸地段1356號,由東華醫院發展為保良局基址

北面仍保留小部份土地供私人發展房屋,但密度就大大降低了。

105

根據1905年政府公佈的數字,回收太平山區的賠償費用達82.1萬元,另有關道

表1.5 太平山區規劃前後土地用途比較

面積

平方呎

(平方米)

規劃前

272,021

25,272

11,492.5

1,068

79,177.5

7,356

362,691

33,695

46,631

4,332

東華醫院、更練團宿舍、廟宇及太平山街

39,613

3,680

:細菌學研究所、潔淨局員工宿舍、公廁、浴室

花園面積(連街道總面積 67,950) 尚未公開拍賣土地

28,169

2,617

47,700

4,431

50,926

4,731

道路、樓梯、里巷

149,652

13,903

總計

362,691

33,695

資料來源:“Resumption Schemes Financial Statement, to May 1st, 1905",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 1905, p.18.

100

99

Improvement of the Resumed Area in the district of Taipingshan) 工務司把該區

從A 到 K分為十個區域(不設 J區),並根據《太平山土地收回條例》(Ordinance No.8 of 1894) ,工務司在8月提交太平山區重新規劃圖則(“Enclosed area

Taipingshan, with details of lots"),政府接受庇利羅士(Belilios)的建議,在8月開

始用火焚燒該區,8-10月先清拆太平山街、街市街、差館上街、四方街、必列者士

街及水池巷的木結構及樓房;另外,為免於舊的排水渠妨害太平山區的重建,荷里活

道至堅道需重新鋪設新的雨水渠。清拆工程受到 1896 年 2 月的大雨所阻,至6月只 能完成一半。整體工作要到1898年才完成101。政府向私人業主收回6.2英畝(27.2 萬 平方呎)土地重新規劃,規定平均每名成年人應有最少21平方呎(1.95 平方米)的 居住空間,估計需就私人土地賠償約82萬港元102。這些措施的推行,使該區人口流

失了 12,554人(40%),1897年太平山區的人口只剩下 18,784 人 103 。可想而知鼠疫

對該區的影響(參見圖1.7)。

已出售私人土地

市場及差館

道路

總計

規劃後

公開拍賣土地

3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33

圖 I.8 太平山區重建規劃圖(1905年)

TAIPINGSHAN

1.2. No 301

TUNA

WA HOSPITAL

PUBLIC

AND

PO

LEUNG XOR

J.L. NO 1440

L.L.1425

N

RESUMPTION

AREA 4200

PLAN OF RESUMED AREA AS AT PRESENT

N G

H

AN

ST REET

CH E 。 NG

AE I T

S

U

A

E E T

AREA OF E

ST FT

STREET

«

ROZARIO

ABEA 7-785

PUBLIC

GARDENS

3

Н

1

N

G

¡N? 8 POLICE STATION

6991-71

T

1.1.1880

LL.1661

| 1.L-185|_||

-1655 *

1.6.1658

Reserve

for Quarte Sanitary Board Col Employed on Disi,” tion Work c.

RUTTER

LAND LEASED OR OTHERWISE DEALT WITH COLOURED BLUE,

LAND UTILIZED AS GARDENS, COLOURED GREEN.

LAND STILL AVAILABLE, COLOURED RED.

THE DOTTED LINES SHOW PROPOSED LAYING OUT OF THE BUILDING AREAS,

NET AREAS AVAILABLE FOR BUILDING ARE FIGURED.

圖片來源:“Insanitary Properties Resumptions",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5.

ANEA 7TH 50 TI

BACTERIOLOGICAL INSTITUTE

SCALE 60 FI-INCH —

路及排污系統的支出為12.3萬元,總支出為94.4萬元。重新規劃後出售私人土地的 收入有17.1萬元,出售清拆建築廢料作填海用料的收益為2萬元,共得收入19.1萬

元 (參見表1.5)

106

樓宇的密度在重新規劃後大大降低,可供私人發展的土地由27.2 萬平方呎

(25,270 平方米)減為9.7萬平方呎(9,012平方米) 107。重建後的太平山區增加了公

共休憩空間 ——卜公花園;娛樂場所——

卜公花園;娛樂場所 —— 中興戲院;關注衞生的設施—— 細菌學研

究所、潔淨局消毒員員工宿舍、公廁;連同原先已有的東華醫院及警署,公共設施相

當齊備,成為日後規劃華人社區的藍本(參見圖1.8)。

1894-1896年間,大量華人因逃避鼠疫離港回穗,而華南一帶的居民亦不敢與 香港進行貿易活動。根據粵海關檔案的統計數字,1894-1898年,由穗往港的人數一 直遞減,四年來平均每年遞減10%,而在這幾年間,從港往的人口卻不斷增加,增

長率最高的是1898年,與1897年相較增幅達23%108。香港經濟陷於停頓,政府的管

治面對重大挑戰。香港政府請來了不少英國專家,針對鼠疫問題獻計獻策。由於時人 相信鼠疫主要由老鼠傳播,第十二任港督卜力(Henry Arthur Blake)在1898年上任 後,大力推行滅鼠運動,號召全港居民親手滅鼠,捕獲老鼠者可獲每隻2先令賞金。 在1900年間,由香港市民消滅的老鼠高達4.3萬隻。老鼠死亡數字雖然大增,但衞 生情況卻未有改善。最後政府發現市民為領取賞金,從新界偷運老鼠入港島,賺取賞 金,而滅鼠運動在一片喧鬧聲中告終 100,鼠疫亦使香港足足十年有多活在陰霾下。

四、管治

1. 華洋居住區的劃分

110

1843年7月6日,香港的田土廳廳長兼量地官及道路監督亞歷山大·哥頓

(Alexander T. Gordon) io 在制定維多利亞城的建城藍圖時,企圖將華人居住區集中

在上環。在1841年,第一任港督砵甸乍草擬的城市發展藍圖上,並沒有刻意規劃一

個讓華人聚居的中國城。在砵甸乍的草圖中,只規劃了市場所在地。1841年6月14

日,政府公開讓私人競投的土地,其中市場地段包括上市場(Upper Bazaar)118 幅

面積各為 504 平方呎(46.82平方米)(14呎x36呎)(4.27米x 10.97米)米及下市

場(Lower Bazaar)150 幅面積各為800平方呎(74.32平方米) (20呎x40呎)(6.10

米x 12.19米),共268幅的土地。上市場位於現址鴨巴甸街以西,荷里活道以北,

九如坊及歌賦街一帶,而下市場則為現址蘇杭街及文咸西街一段。首次土地拍賣沒有

禁止華人參與。由於市場地段面積較小,所需投資金額不多,吸引不少希望在港尋找

投資機會的華人認購。因此,1840年代中環威靈頓街一帶及上環海旁,業主多數是華

人。可見早期華人的活動範圍,是被商業投資機會帶動。政府的土地發展政策雖然沒

有刻意劃分華洋社區,但由於東西文化迥異,隨着華人人口增長迅速,彼此按照生活

需要而營造的特色愈益明顯,分歧也愈大。

當香港轉口港的地位逐步提升,而大部份經貿活動集中在中環的時候,中環的土 地地價便大幅增長,而今金鐘軍部的兵房、中環的政府部門,已佔去中環的大部份土 地,政府亟欲改變原先計劃,將位於中環商貿中心地帶,面積約有1.5 英畝(0.61 公 頃)的上市場收回,作歐人商貿活動地區,以獲取更多的地稅,並計劃在水坑口以 東、皇后大道中以南的太平山街一帶,作為華人商貿區域——太平山區,將上市場的

3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3.

35

36

商舖移往該區。

1843 年底,田土廳廳長哥頓將上環海旁(今文咸東街至歌賦街一帶)及上市場的

地段(今鴨巴甸街以西,荷里活道以北,九如坊及歌賦街)重新拍賣。1844年1月

22 日,位於上市場內共 27 幅土地由歐洲人成功投得,政府因而勒令上市場的商戶及

居民在 1 月 15 日起的六個月內遷出 112,上市場的華人需另行覓地發展 113

政府在未經商戶同意下,重新拍賣上市場地段,引起華人業主不滿。港督砵甸

在出售上市場土地後,命令當時的裁判司加利(Chief Magistrate, Major William Caine)、撫華道郭實臘(Registrar General, Charles Gutzlaff)及田土廳廳長哥頓組

成委員會,處理上市場商戶的安置問題。政府不但沒有考慮原業主的利益,更聲稱首

任田土廳廳長米里歇斯(George F. Mylius)所簽發的地契只屬臨時性質,並無永久效

用。當時的輿論對殖民地政府強迫華商遷離上市場有極嚴厲的批評,甚至指政府為強

政府不但沒有理會反對的聲音,更在1844年7月25日發表公佈,勒令上市場

商戶於1844年9月遷出,上市場遂被轉型為歐人商貿區。

114

115

,

華商在完全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下,只好接受政府的安排,在太平山區第44號

及 78 號地段(約為現址水坑口街以東及城隍街以西一帶)重新建立家園,政府豁免

受影響商戶每年地税,准其在1849年1月起才開始繳付地稅,每戶並可獲 40元賠

償 ;惟港督砵甸乍認為一些從事不道德的行業例如賭館、妓院的商戶不應獲得任何

賠償。在當時被政府安置的112戶中,其中只有81戶可獲得40元賠款16。政府為是

次的搬遷動用 5,900多港元作平整太平山區土地之用,上環文咸街、太平山街及下市

場一帶自此便成了華人聚居之所。由於政府對華人興建的房子沒有限制規格,容許華

人用茅草或木材搭建臨時房屋,華人活躍的地區因而建築大多十分簡陋,加上人口密

集,衛生環境惡劣,華人與洋人商貿區的環境差異很大,政府因此想盡辦法要分隔華

洋社群,政府總裁判官加利更下令除警員以外,禁止歐洲人於華人聚居的地方居住。

2. 從七約到十約

1844 年,殖民政府不但將上市場華人商戶從中環趕往太平山區,更推出多條法

例,嘗試利用西方的法律制度處理治安問題。1844年8月21日,上任不到半年的第 二任港督戴維斯,以堵截不良份子、維持香港治安為由,頒佈香港居民登記條例(An

Ordinance for Establishing a Registry of the Inhabitants of the Island of Hongkong

and its Dependencies),希望用行政手段監控入境人口。這條原擬訂 1844年11月 1日起生效的條例,規定凡來港者,需於24小時內向總登記官申報出生日期、出生

地點、住址、婚姻狀況;月入超過20 元者,每人每年須向政府總登記官署繳交5元

登記費;月入不超過 20 元者,每人每年3元;月入少於 10 元者,則每人每年需繳

1元'',是項稅款俗稱人頭稅。

從行政的角度來看,香港居民登記條例一方面可讓政府掌握新移入人口的資料,

方便管治;另一方面,更可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可惜法例公佈後受到各方抨擊:洋

商認為防止不良份子來港的條例,不應在具經濟地位的洋商身上實施,把洋商與華人

同等對待、視為壞份子,更規定洋商辦理登記手續,繳納稅款。而每人每月只能賺

取約2-3元工資的華工則認為,每年徵收1元稅款過重,無力負擔。1844年11月

2日,在法例原擬生效的第二天,全港工人罷工,反對徵收人頭稅,大量華工離港回

鄉;而英商則聯署上書英廷反對港府徵收人頭稅,最後政府被逼暫緩推行。

11 月 13 日,定例局將原有的條例修改為居民登記及統計條例(An Ordinance

to repeal Ordinance No.16 of 1844 — Registry and Census of the Inhabitants of the Island of Hong Kong),規定滿21歲的成年男子來港後須向總登記官申報,證明為良

民,始能在港就業,總登記官有權拒絕流氓居港。但隸屬於軍隊或政府部門員工,

或在東印度公司任職,年薪超過250元,或年入不少於500元者,則可獲得豁免登

記 有關徵收稅款一事並沒有再提及。這項為管制移入人口的人頭稅,還未實行

已被修改。這項參考了歐洲城市管治模式的香港居民登記條例,無法按照原先計劃推

行,第二任港督戴維斯最後亦黯然下台。

118

自建城以來,港府從沒有推行過禁止華人來港政策,因來港找尋工作機會的廉 價勞動力,可解決港口發展人手短缺的問題;另一方面,位於太平洋中心、中國南端 的香港,不但受到中國內地政局的影響,也緊隨着全球經濟發展步伐而變得愈來愈重

要。1850 年代,清大平天國亂事導致兩廣一帶的華人向南流竄,被英國管治的香港頓 時成了政治避難所;而美國、加拿大興建鐵路,澳洲發現金礦,大量華工以香港作為 前往北美、澳洲謀生的跳板。轉運華工出洋,是香港轉口貿易的一宗大生意。根據香 港藍皮書政府公佈的數字,1850年居住在維多利亞城的人口從1849年的 2.5 萬增至

3.1 萬,增幅達 24%;1859年全港的人口較1849年增加了2.4倍(參閱表 1.6)。

5/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37

表 1.6 十九世紀下半葉香港人口統計(1841-1897年)

年份/區域

維多利亞城

港島鄉村

九龍

水上人

其他

歐洲及 非華裔

總計

歐洲人聘用的華工 上市場 中市場 下市場

太平山

上環

中環

下環 灣仔

西營盤

李石塘 堅尼地城

綠掃桿埔 寶靈

其他

小計

1841

800

4,350

2,000

300

7,450

1842

6,081

4,180

2,100

12,361

1844

857

2,287 2,747

749

6,640

5,068

5,368

1,925

454

19,455

1845

19,014

4,100

1,043

24,157

1846

15,675

4,774

1,386

21,835

1847

7,599

4,867

1,404

23,870

1848

12,281 4,897

5,644

1,176

23,998

1849

15,257

5,018

8,022

1,210

29,507

1850

16,712

4,898

10,359

1,305

33,274

1851

15,601

5,234

10,178 450

1,520

32,983

1852

17,070 6,168

11,829 450

1,541

37,058

1853

18,017

4,820

13,119

1,580

1,481

39,017

1854

26,252

5,359

21,189

1,272

1,643

55,715 1

1855

36,743

6,279

23,529 4,100

1,954

72,605

1856

38,007 5,800

19,944 5,500

2,479

71,730

1857

13,622 6,436

10,303

1858

2,618

11,599 6,626

1859

3,166

1860

3,940

13,549 7,449

15,782 8,337

4,998

11,434 4,861

10,428

4,528

4,618

H

3,127

43,290

4,051

25,017 3,325

1,411

77,094

721

2,601

45,417

4,704

21,925 1,700

1,757

75,503

5,581

1861

4,111

17,828 9,549

1862

4,897

10,585 6,072

15,875 6,64

10,722 15,887 15,936 5,875

:

4,989❘ 66

7,515

2,020

48,219

4,574:

30,837 1,650

1,661

86,941

1,92

2,373

56,856

5,276

28,559

1,750

2,476

94,917

9, 23

2,583

66,069

6,110

5,105 30,909 8,187

2,941

119,321

10. 50

3,820

68,277

5,866

6,431 31,639 8,326

2,972

113

123,511

1863

70,288

7,628

* 4,922

1864

73,982

7,967

1865

1866

1867

1868-9

79,698

1870-1

79,593

80,639 7,220

72,264 6,200

82,194 6,133

6,696

5,946 -4,561

30,537 8,395

3,869 29,334 2,795

4,151 26,885 2,780

3,418 26,954 2,718

3,818 21,323 452

4,468 22,529 478

3,080

124,850

3,551

121,498

3,829

125,504

3,544

115,098

3,551

117,471

3,416

117,285

23,709 479

3,478

117,766

1872

82,026

6,474

1876

90,304

7,526

1881

1891

8,439

31,302 12,067 36,196

8,945 7,999

1897

18,784 12,009 41,197

20,988

34,559

45,570

2,51 1,011

1,911

341

4,282

17,443

5,198 # 20,199

7,704 22,745

102,380 7,585 9,021 28,989 870

145,340 12,493 19,997 32,035 530

160,278

441

3,314

117,652

512

3,733

132,524

4,008

152,858

6,878

217,273

11,644 26,442 33,275 1,646

8,482

241,762

:

** Chinese Repository, The Hong Kong Gazette, May 1841, p.289;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24 March 1842;

Census of Hong Kong Chinese Population, Hong Kong Blue Book 1844-1899,

Census Returns of the Population of the Colony for the year......,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856-81. Census Report,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891, 1897.

38 3/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39

維城人口的急速增長,暴露了政府只着眼於城市貿易建設的弱點。城市的治安、 糧食、居住、衛生等民生問題,觸發政府管治危機,針對華人社區急切需求的應急對 策,明顯地牽制着政府發展城市的步伐,讓人感到政府並沒有長遠的規劃策略。事實 上,如果政府管治這個城市卻沒有中長期的發展目標,是無法吸納移入的廉價勞動 力,去滿足不斷增長的轉口貿易活動。政府在1844年嘗試推行的居民登記條例又無 法落實,只好將全城劃分為不同區域,用分區管治入手,再利用中國傳統的里甲制 企圖由甲長提供每家每戶的人口數字及職業,掌握全港人口概況。

表 1.7 維多利亞城各「約」歷年份佈概況(1857-1930年代)

「約」號區域

堅尼地城

1930

1857

1858

1866

1874

1886

1888

1902

1927

年代

D1

D1

D1

石塘咀

D1

D1

D1

D2

D2

D2

v

西營盤

D1

D2

D2

D2

D3

D3

D3

上環。

D2

D4

D4

D4

D5

D5

D5

太平山

D3

D3

D3

D3

D4

D4

D4

中環

D4

D5

D5

D5

D6

D6

D6

下環

D5

D6

D6

: D6

D7

D7

D7

黃泥涌

D6

環海

D7

-

灣仔

寶靈頓

掃桿埔

D7

D7

D8

D8

D8

D8

D8

D8

D9

D9

D9

D7

D9

D9

D9

D10

D10

D10

鵝頸

總「約」數

7

8

9

9

9

10

10

10

9

V:約號不詳

資料來源:

1840 年代,維多利亞城市區範圍並非包括整個香港島,也沒有劃分區域,大抵包 括了東起自灣仔,南至中環半山,西至上環一帶,北面臨海,面積約1,000平方英畝 (4平方公里)的土地,邊界不很明確,也沒有分區的概念。1857年,在香港居民登 記條例被衝擊後的十三年,為統計新增人口的數字與分佈地區,政府將全香港劃分為 維多利亞城、筲箕灣、西灣、石澳、大潭篤、赤柱、香江、鴨巴甸及薄扶林等九區。 維多利亞城則被劃分為七約(district),進行分區人口統計 ,維多利亞城的七約,

從港島的西面起為第一約西營盤、第二約上環、第三約太平山、第四約中環、第五約

下環、第六約黃泥涌、第七約掃桿埔 而當中以太平山及中環的人口最為密集。

120

}

119

政府更將1844年被居民大力抨擊的人頭稅改為戶口稅,以戶口為單位,規定每幢

樓房的業主或每艘船的船主,在住客抵港十天內向總登記官申報,並繳納稅款,定期

申報居住人數及住客的就業狀況。這自此成為了慣例,將樓宇出租的業主自然會將多

繳納的稅款轉嫁予租客。以咕哩館為例,租客每人每月需多繳交二分錢租金,一年共

多繳二角四分,每人每年需繳交的登記稅較1844年的一元少。這種做法可以說是政府

徵收人頭稅的另一種途徑,政府也可透過戶口統計粗略掌握維多利亞城的人口數量及

結構。

1858年,政府擴張維多利亞城的疆域,向東西兩邊伸展:西至石塘嘴,東至掃桿

埔,增設石塘咀約後,共設八約;1866年,全城已分為九個約:從港島的西邊起為第

一約石塘咀、第二約西營盤、第三約太平山、第四約上環、第五約中環南和北、第六

約下環、第七約灣仔、第八約寶靈頓、第九約掃桿埔,九約內有四環—— 上環、中

環、下環(金鐘)、環海(灣仔),人口約8萬。維多利亞城自1842年建立至 1903

年,版圖七度擴張。1900年,面積增至1,434平方英畝(5.8平方公里)

121 • 1850-

1903年維多利亞城的地域範圍變化情況,可參閱表 1.7。

-

I

-

-

1857年資料來自“Government Notification No.69",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857, p.14; Ordinance 6 of 1857.

1858 年資料來自 Hong Kong Blue Books 1858,p.146; “Return of the Population”,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5 March 1859.

1866年資料來自 Victoria Registration Ordinance, 1866.

1874 年資料來自 Victoria Registration Ordinance, 1874.

1886 年資料來自 Map MM-0147, Plan of the City of Victoria, Hong Kong, 1886, 何佩然:《地換山移:香港海港及土地 發展一百六十年》,香港:商務印書館,2004,頁58-59。

1888 年資料來自 The Regulation of Chinese Ordinance, No.13 of 1888. “Return Showing the Amount of Assessment

in Each District From 1881 to 1891",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2 August 1891, p.760.

1902年資料來自 CO129/313, p.241.

1927 年資料來自 Plan of the City of Victoria,Hong Kong (corrected to 1927)。

1930年代資料來自鄧志清編著:《現代香港全圖》,香港:東方圖書公司,1937。

維多利亞城的範圍因應人口的增長而擴張,並劃分為七至十個管治「約」,目的 是更有效地掌握人口分佈及就業情況。有了分約概念,政府理應將管治權力下放至 每一約,由每一約按照各區特性進行分區管治,使政府的新政策能有效地推行。事實 上,十九世紀維多利亞城區域的劃分,並非由港督或一個指定部門統籌,而是由不同 部門,按照社會在不同時代出現的問題,推出不同的劃分區域的概念。因此不同部門 所劃分的區域,地理範圍並不一致,功能也各異,而各部門都以號碼分區,部門之間 卻沒有互相協調。1860 年代,警署督導地方保甲制推行了維持治安的保安約,也使用

40

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41

TLA

XEN HAN

表 1.8 香港罪案統計(1868-1900 年)

$19

其他罪案

盜竊

襲擊

沒有通行證 或沒有提燈

妨擾

醉酒

非法管有

赌博 爆竊及強行

進入屋市

未列出的

重罪

綁架

傷人行劫

海盜行為

襲擊企圖 行劫

其中嚴重 罪案佔

其中輕微 罪案佔

1868

1049

805

882

893

1000

451

215

181

76

19

68

41

21

4

5705

1249

4456

1869

584

647

677

791

811

620

131

151

62.

55

7

50

13

1870

1266

838

935

905

219

791

242

264

240

150

51

192

8

2∞

4601

967

3634

8

6109

1729

4380

محمد عشم

1871

1711

799

942

1124

291

731

239

219

261

38

30

47

14

6

6452

1434

5018

h

1872

2488

802

1031

2839

917

1169

11

317

512

150

41

30

46

6

2

10350

1394

8956

1873

1988

846

1025

1412

776

701

232

262

92

27

103

14

1

1

7480

1316

6164

1874

1507

802

866

960

622

442

203

200

69

18

51

15

7

5762

1165

4597

1875

1505

938

796

664

317

549

251

255

107

15

63

13

5

3

5481

1395

4086

1876

2438

1059

786

849

306

523

239

159

90

12

55

24

5

1

6546

1485

5061

1877

2073

1437

841

1151

611

464

309

282

79.

37

73

21

9

1

7388

1966

5422

1878

1794

1888

875

335

355

512

470

353

131

26

53

35

F

8

6835

2611

4224

1879

1442

1850

838

762

232

301

333

157

101

15

51

39

7

1

6129

2397

3732

1880

1815

1662

746

840

329

276

226

358

53

7

65

25

11

2

6415

2051

4364

1881

1879

1879

904

566

284

337

303

397

60

11

50

19

7

6696

2329

4367

1882

1750

2104

754

424

B

263

276

275

261

1883

2629

1980

730

1135

527

158

254

86

တထ

91

35

55

30

LO

5

1

1

6324

2596

3728

81

34

30

30

13

1

7688

2423

5265

1884

2441

2153

1118

2896

790

202

298

104

47

59

32

52

9

2

10203

2652

7551

3

1885

1901

1927

753

387

690

323

229

255

93

48

53

96

17

3

6775

2466

4309

h

1886

3735

1898

1031

479

470

373

291

248

68

87

78

64

10

4

8836

2500

6336

1887

3941

1985

1101

192

340

231

327

99

60

76

90

31

8

8481

2577

5904

1888

3905

1878

958

125

399

229

254

62

76

76

91

45

12

4

8114

2436

5678

1889

2807

2236

1212

63

252

165

313

69

98

100

75

66

4

1

7461

2893

4568

1890

3952

2537

1032

50

111

150

344

29

80

45

43

42

2

E

7

8424

3100

5324

1891

5656

2300

1335

88

140

133

500

523

52

49

71

18

4

-

10869

2994

7875

1892

4341

2304

1111

80

ין

399

221

411

595

83

11

47

86

49

3

9730

2983

6747

1893

4328

2156

1057

57

510

192

327

319

66

81

72

19

4

9188

2725

6463

1894

3806

2103

1007

191

538

302

278

218

41

73

48

29

29

3

8637

2575

6062

1895

5400

2126

1240

2196

1223

378

428

171

81 I

78

43

11

13375

2767

10608

1896

4342

1770

1135

3477

1245

336

273

126

120

81

62

SKY SA

1897

4122

2079

1404

150

780

132

398

145

159

178

59

02

12975

2314

10661

22

1

9629

2896

6733

1898

4531

2124

1765

939

161

436

265

170

148

40

15

1899

3170

2432

1414

715

133

389

199

247

200

35

85

1

23

10596

2935

7661

9023

3392

5631

1900

3265

2477

1531

1039

182

[1

434

324

316

197

37

59

5

7

9873

3532

6341

FI

總計

90296

54344

32301

26081

17401

11962

9735

7524

3284

1966

1813

1293

207

70

258277

72712

185565

資料來源:

"Annual Report of the Captain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in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869-1900. "Police Annual Report and Returns", in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879-1883.

42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43

.

圖1.9 保安約分佈

BLAUCHTER HOUSE

BELONERS POINT

DSTRICT NO 1. SHEKTONCTUSI

PRAYA

BE RECLAIMED-

HOUSE

District No 2 Sei Ying Poon

PRAYA

HOME

OSHING

PRAYA

YUNG WALL

DISTRICT MY 4.

H

PRAYA

A

R

DISTRICT No 5 CHOONG WAN

PEKING

DI

FRAL PIER

TER

PLAN OF THE

CITY OF VICTORIA

HONG KONG.

圖例:

SCALE-

9000

2000 Fact

第一約

第二約

第三約

第四約

第五約

第六約

第七約

REFERE

Sewers...

Public Latri les —

Police Static s..

P!. P?. &c

地圖來源:據 CO129/210 附圖加工。

No 6 HA WAN

R

DISTRICT NNo 7. WANG HAI

District No 8. BoWRING TUBE

WANGHAI

SCHOOL

EICH

CAUSEWAY

BAY

CRANESE

JOSS NONSE

DISTRICT NP9. Sookur Poo

WONGNE CHONG VALLEY

CHINESE CEMETERY

WONG NA CHONG DAM

了號碼劃分,管轄的地域也稱為約,範圍與為人口登記的約不同,反映了十九世紀政

府多頭馬車並行的複雜現象。

3. 保安約

聚居於上環、太平山、下環的低下階層品流複雜,罪案時有發生。現存有關香港

十九世紀的資料,反映了維多利亞城治安不靖的情況。根據政府監獄署1868-1900

年資料,本港罪案統計每年平均高達五千多宗,其中以入屋行劫、偷竊、綁架、醉酒

等最為普遍(參閱表 1.8)。有關犯罪紀錄的分類是以被成功緝捕者為依據,作為一個 吸納大量基層階級的港口,實際的犯罪情況遠比紀錄的惡劣,政府如何處理治安,確

保商貿活動能正常運作,是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

122

"

1844 年 10 月,即宣佈推行香港居民登記條例的兩個月後,政府頒佈由總量地官 負責執行的第五條《維持秩序安寧條例》(An Ordinance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Good Order and Cleanliness within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規定居民建屋需使用非 易燃建築材料,以減少木材、葵葉、茅草等易燃物料引起火災 123;更規定華人晚上八

時至十時外出,必需提燈及向警署申領夜間通行證(Night Pass),華人晚上十時以後

不許外出,違例者可被罰款或監禁。此外,嚴禁早上及晚上燒炮竹、打鼓124, 製造噪 音。宵禁法例一直維持至十九世紀末,實行嚴厲禁止華人晚上外出活動,保障歐洲人 的人身安全。禁止華人晚上外出,可讓政府在晚上看到可疑人物時,採取即時拘捕行 動,提高滅罪效率。

同年,政府頒佈1844年第13號條例(An Ordinance for the Appointment and

4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45

Regulation of Native Chinese Peace Officers [Paouchong and Paoukea] within the Colony of Hongkong),在赤柱、黃泥浦、薄扶林等華人聚居的地區採用中國傳統里 甲制,實行以華制華,讓華人地方領袖管理華人活躍區域的治安。港督委任擁有與本 地警察同等權力的本地華人代表出任保長(Paouchong),華人保長由殖民地總警司管 轄,需負與警察同等刑責,若犯錯、疏忽職守,由政府懲處,執勤時需配戴警章 125

執行維持地區治安工作。

126

,

政府又根據 1853年第3號條例(An Ordinance to extend the duties of Chinese Tepos appointed under Ordinance no.13 of 1844),規定港島納稅人每年可於其居住

區內選出五至十二名由港督任命的地保,港督有權因應當區需要,在名額不足十二名

的情況下增至十二名。地保形同地方警察,在總警司監察下處理華人糾紛,並向總警

司匯報仲裁結果,每戶華人須繳交地保費 。1857年第6號條例(An Ordinance for

Registration and Regulat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 and for the Population and for

other Purposes of Police) 就里甲制有更具體說明:以十戶為一甲(Kap),每十戶 設有甲長(Kapcheong),甲長負責預防管轄範圍內發生罪案,協助警察進行拘捕行 動、打擊罪案 128 。

127

1866 年 8 月,政府聘用巡丁在各街道巡邏,加強地方治安,防止罪案發生,將

華人地保制度系統化。全港巡邏路線劃分為七個約(district),這七個約的範圍,與

先前為統計人口所劃分的約範圍並不相同,主要考慮到街道的分佈。第一約起至港島

西的石塘嘴,管轄範圍包括石塘嘴及西營盤,第二約由西營盤至上環,第三約及第四

約也是位於上環,第五約位於中環,第六約及第七約位於灣仔,主要是華人活躍的區

域,但也包括中環商貿區(參閱圖 1.9)。各約均設有頭目,下設巡丁五至十二名,以

第五約面積最大,需巡邏的街道多達73 條 129;約頭由地方推薦,總督任命,受總登記 官署管轄,職權與地方警察相同。每一個約需聘用巡丁的數目由該約居民建議,再由

總督任命

更練團每年經費,四成來自政府,六成來自華人社團。

130

保安約的功用明顯與登記人口的九約(石塘咀、西營盤、上環、太平山、中環 南和北、下環、灣仔、寶靈頓、掃桿埔)不同,為方便統計人口所劃分的約,從港島 西的石塘咀為起點,向東伸延至掃桿埔,所覆蓋的地理範圍不會重複。保安約則以商 業活動較頻繁的街道為主,集中於中上環及灣仔等人口密集的區域。雖然功能不同 但同樣用數字為記。保安約由警司監督,人口登記由總登記官負責,彼此的權限與職 能也不同,故沒有互相參考所管轄範圍。到了1880年代,針對衛生問題設立的衛生

,

區,由殖民地醫官統領,其覆蓋的領域、編號,與人口登記約及保安約截然不同。各

部門按其所需,劃分畛域各自執法的情況更為明顯。

4. 衛生約

十九世紀的香港華人活躍區域,與洋人居住區雖然只是一街之隔,但是華人社區 沒有宏偉的政商大樓、法院、大會堂、香港會所及歐洲式的花園洋房。大部份基層華

人住在泥磚牆、茅草屋頂、泥沙地台的簡陋唐樓,一幢房子居住好幾十人,沒有自來

水及照明設備,甚至沒有廚房和廁所。

在1850年代的醫官報告內,所描述的太平山區房子狹窄、陰暗、密不通風、臭

氣薰天,街上滿佈垃圾、排泄物,衛生環境十分惡劣 31。剛棄農從工,來到香港的華

工,更在住處內飼養牲畜,希望牲口可以幫補家計。成年人、小孩、豬、雞、狗,混

雜在暗無天日的空間內,空氣混濁惡臭 132,疾病互相傳染。一些醫官巡視的報告竟發

現一幢三百多平方呎的唐樓內飼養了七十頭豬,養豬的地方不但是在最底層,其他樓

層也有,豬隻甚至被藏在床底下133.

134

>

人口密集的華人社區,衛生環境惡劣,先有1866年,范阿為與三名華人譚亦三

(Tam Yik Sam)、 林德記(Lam Tak Kee)、 黃鳳雲(Wong Fung Wan)向政府申 請撥地約9,100平方呎,興建一所華人醫院 但政府卻認為衛生環境並非如此惡

劣,兩番以地段問題為由拒絕其申請。後有1869年4月《德臣西報》報導了總登記

官巡視上環廣福義祠,發現危病者與屍骸共處一室,而引起輿論及政府關注的廣福義

祠事件。為免義祠傳播疾病,同時考慮到華人不信任西醫,懼怕死後會被西醫剖屍,

染病後多不願往西醫院接受治療,國家醫院發揮不了治療華人功能,港督麥當勞迅速

在 1869 年起草醫院條例(翌年簽訂落實),隨即號召本地精英,並向殖民地部申請成

立了一所由華人管理、以中醫治病的華人醫院,這就是後來的東華醫院。1869年起,

政府希望利用經濟實力冒升的華人精英擔任華人代表,處理華人社區的衛生問題。

1870-1890年代的東華醫院,與現代的醫院不同,入院者大都是垂危的病患者,醫院 變成了代替義祠收容臨終病人,類似今天的善終療養院。華人居住區衛生環境的惡劣

情況,與 1820 年代以前英國的工業城市實在不遑多讓。

英國自從1750年工業革命以後,城市需要大量勞動力投入生產,但原居住在農

村的人無法適應生活空間狹小、衛生條件惡劣的工廠,很多農民都因此感染了流行

46

5/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規劃的二元性

€/47

|

病,細菌蔓延的速度很快,城市招聘勞工遇到很大的困難。1833年,激進主義者艾

榮.查維克(Edwin Chadwick)認為工人生病的原因是工作環境惡劣所致,針對當

時工廠的衛生情況,提出工廠法(Factory Act)。艾榮,查維克更認為疾病是導致

貧窮的原因,而且疾病會傳染,因而建議關注住房的通風及排污系統,改善貧民的

居住環境,制定法例預防疾病。1836年,英國通過生死註冊條例(Registration of

Births and Deaths Act), 在貧窮法辦公室轄下成立了醫學統計部(Bureau of Medical

Statistics in Poor Law Office),其後調查發現,社區的疾病發生,與環境如空氣、供

水系統、排污有直接關連。1844-1845年,國會賦予政府監察城市衛生環境的權力。

1848年英國成立公共健康委員會(Board of Public Health) ,作為建議制定法例

針對當時英國城市衛生的前衛者,艾榮·查維克對他的兒子奧士拔,查維克(Osbert

Chadwick)工程師影響甚深。

135

1881 年,英殖民地部秘書處特委派艾榮·查維克的兒子奧士拔,查維克工程師

出任顧問,就當時香港維多利亞城的居住環境、衛生情況及公共衛生設施作深入的調

查,奧士拔,查維克在1882年、1890年、1902年公開發表的報告136,是現存有關

十九世紀末華人生活實況比較詳細的紀錄。奧士拔,查維克可以說是傳承了父親的看

法,將當時英國的理念引進香港。

137

查氏 1882 年就香港衛生環境調查發表的報告,與1840年代其父親對英國城市的

批評十分相似。他指出維多利亞城的衛生環境惡劣,缺乏處理排泄物及污水的系統,

清潔水源不足,空氣混濁,人口密度太高,住房過於密集;水源受污染的情況嚴重,

分佈於低地的水井深度不夠,接近地表,而大部份房屋並無完善排污設備,在人口擠

迫的地區,污水堆積,居民的排污物十分接近食用水源,使水源含有大量細菌,並不

適宜飲用 ;查氏就維多利亞城人口密集地區的十八口井所作的水質檢驗,發現水質

混濁,而井水含有極高的大腸桿菌,顯示水質受人畜排泄物污染的情況相當嚴重

城市供水系統的水壓不足,致令山區居民在水壓不足的情況下,未能獲得足夠的食水

供應,水管的爆裂、穿漏的情況嚴重,損壞的喉管讓細菌、污物、廢氣,透過水管散

佈全城。位於低地的房子,爆發瘧疾的可能性極高,要改善維多利亞城的居住環境有

相當大的困難 139.

138

歐洲人居住的房子與華人唐樓最大的分別,是房子的建材較牢固,窗戶較多,房

子大多設有迴廊,空氣流通;房屋與房屋間的密度較低,環境清幽。為防止華人社區

的惡劣情況影響歐洲人的健康,政府因而設立歐洲人住宅專用區。1888年,在查維克

大肆抨擊城市衛生後五年,政府頒佈歐洲人居住區條例,將中上環半山闢為洋人居住 區,目的是害怕查維克所警示的疫病會真的發生 140

,1887年以前,維多利亞城的分

區,並沒有明顯地標示華人居住區及洋人居住區,只是禁止歐洲人在華人活躍的區域 居住。1888年的歐洲人居住區條例,禁止華人在洋人區居住,具體顯示了華洋分區的 實況。

1888年5月,政府通過歐洲人居住區條例(The European District Reservation

Ordinance), 以歐洲人在香港居住,需有足夠的空間及流通的空氣為由,將薄扶林道

以東,沿高街、般咸道、樓梯街、堅道、贊善里、亞畢諾道、雲咸街、雪廠街、炮台

里、皇后大道、灣仔明渠(今石水渠街),黃泥涌道止劃分界線,界線以北,干德道

至寶雲道以南,離海平線 400-450呎(121.92-137.16米) 的半山區闢為歐洲人

住宅專用區。維城西面的邊界延至堅尼地城,界線有較明確的說明(參閱圖 1.10)

141

1890年,政府再次邀請奧士拔·查維克重臨香江,就香港的衛生情況作進一步調

查,很可惜的是第二次的調查並沒有改善他對香港的印象,而香港的人口經過八年後

卻有長足的增長。據1891年的人口統計,全港人口總數為22萬,較1881年的 16 萬

增長了 38%,市區中心的人口增長達37% 142。原來已不潔淨的水源,在居民的居住環

境愈來愈擠迫之下,變得更加惡劣,但政府沒有一套完善的排污設備,居民日常的污

物都棄置於住處附近,居民居住在垃圾堆中。在炎熱的夏季,堆積的污物容易滋生細

菌,飲用的食水不但數量不夠,且水源受到污染,居民的健康受到極大威脅。

1890年代的香港居民習慣利用泥沙掩埋污物,或將污水棄置於住處附近的地面,

這種處理廢物方法不但不能徹底清理廢物,且污染空氣。查維克針對當時的衛生情

況,建議建立新的排污管道:利用雨水、山澗水將污物排出大海,分區處理廢物,改

善環境衛生(43,這建議為日後香港排污系統的建立奠定基礎。由於排污工程繁複,必

須延聘英國專家及英國工人建造,在經濟緊絀的情況下,工程遲遲仍未開展,在排污

系統尚未建立之前,香港已爆發了世紀大災難 —— 鼠疫。

根據官方紀錄,1840-1860年代,染病入院者以患發熱者,諸如黃熱、持續發 熱、高溫等病徵居多,1870-1890年代入院者則因衛生環境差而患病者較多,流行病 如痢疾、腸熱、瘧疾相當普遍。這些疾病的死亡率遠不及1894年香港爆發的鼠疫高 (參見表1.9),這一年華人感染疫病的死亡人數較歐洲人及其他種族高93%,幾乎 讓政府相信劃分華洋居住專區的政策有效,可惜疫情到了1895年也逐漸向歐洲人居

48

3/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49

圖1.10 歐洲人與華人居住區分界線(1888年)

LEXIO POOK.

·

DISTRICT N° 4.Sheung WAN

A

DISTRICT NO.

PLAN OF THE

CITY OF VICTORIA

HONG KONG.

1889

SCALE

360 FEET TO GET INCE.

地圖來源:據歷史檔案館館藏編號:HKRS209-6-2 地圖加工。

50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SHAN

*

1.

DISTRICT

R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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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RICT N° 6. HA W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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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DISTRICT N° 7-WANG HAI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51

圖1.11 維多利亞城衛生八約分佈(1896年)

Distries & EMEKTOMOTOUX

District 373 SO YERS Po

Diverzi

PLAN OF THE

Modificatim nade

CITY OF VICTORIA,

HONG KONG.

on acceant ar houses", on these lots.

Bode of Fort

-

地圖來源:據 CO129/313, p. 241 地圖加工。

圖 1.12 維多利亞城衛生十約分佈(1897年)

Batri W KEENER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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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District 3 SE: Yims Poo

Matrist F:5 SHEUNG WAS

PLAN OF THE

Ribeir

CITY OF VICTORIA, HONG KONG.

地圖來源:據 CO129/313, p. 241 地圖加工。

Agate of Fort

52 /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Modificatim nade

on account at hous st on these l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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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tates #6 ChouDO VČA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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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rict 16 Cmoume 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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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e lines are

only approximate.

Drawn and Engraved the the Chronicle A. Dienetu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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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rict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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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USEWAY BAY

Metrics 10 Sommer Peo

CAUSEWAY BAY

District Semua Poo

圖例:

第一約

第二約

第三約

第四約

第五約

第六約

第七約

第八約

圖例:

第一約

第二約

第三約

第四約

第五約

第六約

第七約

第八約

第九約

第十約

第一章規劃的二元性 /53

BAGNATTE

54

年份

鼠疫 Plague

表1.9 香港主要醫院首 20項最多病者感染疾病統計(1849-1899年)

間歇瘧疾熱

Malarial Fever,

Intermittent,

Synonym

間歇熱

淋病

Fever,

Intermittent

腹瀉

天花

痢疾 Gonorrhoea Diarrhoea Smallpox Dysentery

Fever,

Remittent

弛張熱

一期推

黃熱病

Syph

風濕病

Fever,

rim

Rheumatism

Y dow

弛張瘧疾熱

二期/全身梅毒

持續發熱

Malarial

體弱 低熱症

潰瘍

Syphilis

撞傷

膿腫

腳氣病

Fever,

Fever,

Debility Febricula | Ulcer

Secondary/ Contusion

Abscess

Beriberi

Continued

Remittent

Constitutional

1849

20

6

51

11.

1850

27

7

43

1851

19

6

11

53

16 26

1852

23

6

CO

28

24

3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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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5

6

24

6

1853

44

7

30

24

55

22

16

8

-10

7

1858

181

जा

54

120

28

87

60

33

11

16

1859

108

23

84

69

56

70

1860

112

40

77

20

59

24

1861

178

64

70

58

41

81

66

1862

151

48

71

66

11

1863

133

78

81

81

1864

161

1865

205

1866

140

1867

169

1868

207

1869

178

* 82 86 8

84

195

91

282

78

27

66

54

92 58

64

205

77

114

133 57

49

119

26

69

93

166

25

45

84

2

76 80

46

67

10

23

14

10 40

89

1870

242

151

17

26

3

21

1871

127

125

113

26

9

1872

136

75

107

77

61

QAN Go

15

46

2 2 8 NN8 8 9 9 8 9 8

47

37

28

73

50

28

55

6

31.

8

8

50

40

26

28

26

333

38

25

10

23

9

278

16

12

200

6

36

سيعا

14

51

12

4

14

120

11

10

54

13

34

35

14

3

26

87

9

40

2105

39

38

5

25

59

26

53

49

30

13

290

29

1873

58

49

89

7

24

58

17

·7:

4

.35

30:

126

1874

55

47

97

27

21

9

36

1876

101

1877

76

888

66

73

207

16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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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6

63

61

25

10

16

29

62

1879

88

48

70

141

11

42

19

67

1880

33

46

96

184

18

92

7

74

1881

121

43

104

T

18

44

44 1

9

83

1882

42

51

111

10

60

14

31

1883

57

76

52

39

161

1511

72

1884

61

52

22

30

125

13 10

38

1885

94

79

1886

49

88

85

50

28

116

5

F

60

63

65

52

310

49

1888

34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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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462

59

28

15

30

20

8gbཌ⌘ཆgR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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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7

20.

7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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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1

10

129

30

17

84

11

32

24

28

32

50

22

20

135

48

19

144

13

7

33

57

56

11

6

34

56

46

9

34

89

91

6

5

28

33

24

13

1889

38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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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

136

16

1890

325

8

"

200

15

2

122

11

1892

246

3

136

9

63

40

1893

3

-275

3

157

127

56

23

1894

2679

177

189

1895

317

3

209

1896

1204

382

50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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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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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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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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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2 2 3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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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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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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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7

19

13

11

19

40

28

3

27

21

48

81

10

8

20

17

32

67

4

28

20

51

6 7

31

28

17

22

74

80

1

123

41

29

9

46

39

5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55

||

(續上表)

鼠疫

間歇瘧疾熱

Malarial Fever,

年份

間歇熱

淋病

腹瀉

Fever,

Plague

Intermittent,

痢疾 天花 Gonorrhoea Diarrhoea Smallpox | Dysentery

弛張熱

-期梅

Fever,

Syphil

風濕病

弛張瘧疾熱 黃熱病

Malarial

二期/全身梅毒

持續發熱

Intermittent

Remittent

Prima Rheumatism

Fever,

How

Synonym

14 33 低熱症 潰瘍 Fever, Debility Febricula Ulcer Remittent

Syphilis

撞傷

膿腫

Fever,

Secondary /

Contusion

Abscess

腳氣病

Beriberi

Continued

Constitutional

1897

315

67

125

55

66

61

139

32

82

4

35

1898

1315

256

48

121

"

53

4

116

111

14

94

1899

468

439

54

37

47

139

328

39

106

323

:

Total

5669

3456

3441

3110

2566

2055

1828

1800

1584 1412

$2

1056

1016

927

917

845

649

634

561

550

備註:以上數據為醫院記錄,並非全港實際死亡人數。

資料來源:

1849—1851 數據來自國家醫院(C.H.)

"Colonial Surgeon's Report ", Hong Kong Blue Book, 1849-1852.

1852, 1869 數據來自國家醫院及海員醫院(S.H.)

1853 數據來自 S.H. 及監獄醫院(G.H.)

1858-1868, 1870-1872

C.H., S.H. & G.H.

1873 數據來自 C.H., S.H., G.H.,痘局,東華醫院痘局,堅尼地城醫院及海之家(S.P.H.)

1874,1876-77, 1879-86, 1888 - 90, 1892 - 93, 1895, 1897

1894

G.H., S.P.H., AR

(T.C.P.)

1896 & 1898 É C.H., G.H., S.P.H. & T.C.P.

C.H., G.H., S.P.H.

1899

C.H., S.P.H.

"The Colonial Surgeon's Report for the past Year (1858)",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 March 1859.

"The Colonial Surgeon's Report ",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862-1878.

"Colonial Surgeon's Reports ",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885-1897.

"Medical Report on the Prevelence of Bubonic Plague in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during the eyars 1895 and 1896”,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 1897.

"Medical and Sanitary Report",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908-1912.

"Principal Civil Medical Officer's Reports”,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898-1904.

"Reports of Colonial Surgeon and Other Sanitary Papers",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879-1883.

"Report on the epidemic of Bubonic Plague in Hong Kong in the year 1898",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 1898.

56/

56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規劃的二元性 / 57

>

住區域蔓延。情況就正如艾榮·查維克描述的一樣,疾病不單在貧民區出現,也會蔓

延至全城145。1896年,針對城市衛生管治的規劃,醫務衛生署將城市的分區分為八個

衛生約(參見圖 1.11);1897年增至十約(參見圖 1.12) 由醫務衛生署統籌各區的

人口登記,包括出生、染上傳染病、入院、死亡等的紀錄,以便控制疫情。維多利亞

城的邊界再向半山伸延,歐洲人居住區的界線也向北移,而第2及3區為洋人居住的

區域,具體地將華洋分治的概念表露出來。

(1)1895 年,全港有十個衛生區,第2及3區為洋人居住區。

(2) 1902 年維多利亞城位於中環半山的南界,伸延至離海平線600呎(182.88

米),今地利根德里。

(3)1903 年中環半山的南界,再伸延至離海平線 700呎(213.36米)

1840-1880年代的規劃一直迴避華人的衛生問題,1894年爆發的鼠疫可以說是

城市規劃的轉捩點。在此之前,城市的民生問題,歐洲人無法理解、不想觸碰,除了

歧視華人不文明、缺乏知識外,沒有針對問題制定解決辦法。來港謀生的流動華工所

遇到的生活困難,只是被視為臨時的問題,而這些臨時性的問題,卻逐漸變成城市繼

續發展的重大障礙。政府在建城初期,沒有就城市人口增長作長遠規劃,過於側重歐

洲商人商貿活動的需要,忽略華人社群的民生問題,是1880-1890年代城市陷入管

治危機的原因。

小結

翻閱香港的舊明信片,讓人感到十九世紀下半期的維多利亞城是一座優雅的歐洲 城市:用厚重花崗岩石修築成的海堤、碼頭和道路;以中古歐洲建築風格矗立的羅馬 鐘樓、哥德式的教堂、修院;巴洛克式的石柱、新古典主義的半圓拱窗楣、幾何線條 的門框裝飾成的政府大樓、洋行,讓政府利用西方建造技術興建的基建工程彰顯西式 管治權力落地生根,敘述着西方近代城市體制在中國人生活的社區的發展過程。重要 的行政部門、警署、裁判署,圍繞着港督府而建,建立政治中心政府山;船政道、郵 政局設在海旁,為貿易提供協助;教育機構設在灣仔的摩利臣山;此外,城市更設有 提供休憩空間的公園、文化活動的大會堂、日常消費的上下市場。城市的佈局展示了 政府使用土地的策略,以及重要政商部門的分佈。一個具轉口港的規模的城市,在擾

攘的政局中誕生。

以港島北岸這具備軍事意義建立據點的維多利亞城,注定要克服大自然的挑戰, 方能成為轉口貿易港。1843-1890年代的維多利亞城是一個帶狀城市,政府在北岸向 海的方向填海造地,開闢新的發展空間,解決平地少、山地多的問題,沿北岸蓋建的 洋行、碼頭及倉庫,是商業活動的主要集中地,商貿區得以沿着港島北岸向東西兩邊 伸延。為配合日益增加的商業活動,分佈在港島的劃時代工程如道路、碼頭、水塘、 避風塘、填海工程等,經過仔細的規劃,投放大量人力、物力,謹慎地運用有限度的 資源,得以逐漸建成。在資源短缺的年代,工程推出需要分先後次序,決策的釐定自

然會因僧多粥少而引起爭議。當中所經歷的艱苦過程,在我們重遊歷史古蹟時,看到

一樁樁人手的創作,又能否感受到箇中困難?

維多利亞城在十九世紀下半葉的發展規模,反映着城市早期規劃的幾個特色。

首先是政府必須借助先進的工程技術克服自然資源不足的缺點:移山填海創造土地,

興建道路、水塘、避風塘及公共設施。具規模的基建設施,是奠定香港作為亞太地區

重要轉口貿易港的基礎。縱使先進的技術可以改善惡劣的地理環境,但港島及九龍半

島可供發展的面積有限,港島核心區域又位於斜坡上,城市大部份的建築物需依山而

建,工程所需技術及建築材料的數量龐大,因此要發展港島,建築成本相當高昂。其

次是維多利亞城的管理主要參考西方模式,經貿活動能有系統地進行,法例的制定

及嚴格執行是政策能夠落實的關鍵,自1844年起,政府不斷頒佈配合城市發展的條 例,利用法制提高政府管治的合法性。第三個特色是外在的政經環境,影響着城市不 同區域優先發展的先後次序與速度,1840-1860年代,外資投資開發中環,1870年 代以後華資主力開拓上環及九龍半島的油蔴地,都是很好的例子。

58

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59

ΠΑΣ

**

1 屬於香港範圍的離島,近年因實施填海工程變為與大陸相連,

數量愈來愈少,較明顯的例子如赤鱲角島、昂船洲。

20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2 October 1861, p. 315.

37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Hong Kong, Noronha

ed., The Changing Face of Hong Kong, HKBRAS, 1971, p.

& Co, 30 October, 1897, p. 922.

57.

2

九龍半島是指界限街以南的地區,與今天包括昔日新九龍各區

0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the Colony for 1931",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31, p. 99.

3

CO882/5, Lockhart, Stewart, "On the Extension of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8 October 1898, p. 36.

22

[#¶¶✩

4

根據 1899 年香港政府公報(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的數據,新界的土地面積為376平方哩,1900- 1906 年間,政府在新界及離島丈量土地,1907年公佈的數字 為 226,918 英畝(918.3平方公里),這裏採用了丈量後公佈的

21 梁炳華編:《香港中西區風物志》,香港:中西區區議會, 2011,頁285;吳昊、張建浩編:《香港老花鏡之生活舊貌》,

香港:皇冠出版社,1996,頁155。

Desmond, Selected Historic Buildings and Sites in Central

District, Hong Kong: Antiquities and Monuments Office of the

Leisure and Cultural Services Dept., 2004, p. 68.

38

Hongkong Telegraph, 28 May 1896.

60

39

Map of Hong Kong Central 1911, in Hal Empson, Mapping

Hong Kong, A Historical Atlas, p.165.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3 January 1852,

p. 2.

61

www.lcsd.gov.hk/tc/parks/hkzbg/; Hui,

40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 June 1897.

41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4 January 1899.

42. Hong Kong Hanard, 12 July 1904, p.36 (www.legco.gov.

hk/1904/h040712.pdf).

CO129/38, No. 89, "Special Report from Police Department

to Major Caine", 29 December 1851, pp. 120-127;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31 December, 1851, pp.

426-427.

62

23

黎存志、葉國樑:《香港植物標本室:130週年》,香港:漁農

自然護理署,2008,頁 18。

43

Hong Kong Hanard, 13 September 1906, p.37 (www.legco.

gov.hk/1906/h060913.pdf).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3 January 1853,

pp. 2-3.

}

5

Hong Kong Blue Book, 1907. 香港的土地面積不斷隨着填海工程有所增加,但官方對填海面 積有多少,不同部門說法不一。1899年,政府公佈全港總面積

為1,060 平方公里,較1966年的1,032平方公里還要多(參 Land Utilization in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1966,p.1),故保守估計戰前香港填海面積應至少有 45

http://www.pland.gov.hk/pland_en/

24

漁農自然護理署:《香港植物標本室》,香港:漁農自然

44

}

2006 2 http://herbarium.gov.hk/DocFile/

Hong Kong Hanard, 24 September 1908, p.122 (www.legco. gov.hk/1908/h080924.pdf).

63 "Proposed Extension of Praya Bonham Strand

Supplementary Report and Estimate no 23 of 1868",

CO129/129, 24 March 1868.

Publications/2014325174392962.pdf ⚫

45

25

Bonds for $300 by Affat as surety for Assen the Contractor to

cut and level site for new Government House, Public Records

Office of Hong Kong, HKRS No 149, D & S No 2/ 81.

Hong Kong Hanard, 29 Septemeber 1910, p.102 (www.legco.

gov.hk/1910/h100929.pdf),

64

46

26

info_serv/statistic/landu html.

47

6

蘇澤霖:〈地貌》,《香港地理》,廣州:廣東科技出版社,1985 年,頁18-37。

27

7

港督曾發表聲明,說明英人無意移民香港。

8

十九世紀初,廣州是中國唯一對外開放的港口,所以香港是歐 洲商旅往亞洲必經之地。自歐洲東來的商船,多先在香港補充 食水,再北上廣州,或南下至東南亞各國,故歐洲人對香港

48

28

• Sayer, Geoffrey Robley, Hong Kong, 1841-1862: Birth, Adolescence, and Coming of Age,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80, reprint, p. 23.

9

Sayer, G. R., Hong Kong: 1841-1862, Birth, Adolescence

and Coming of Age, pp. 23-24; Taylor, E. S., Hong Kong as a Factor in British Relations With China, 1834-1860, London, 1967, p. 30.

29

30

10 Mapping Hong Kong, A Historical Atlas, Lands Department,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128.

11

Chiu, T. N., The Port of Hong Kong, A Survey of Its

31

Development,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73, p. 5.

12

香港商業彙報編:《香港建造業百年史》,香港,1958,頁40。

13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31 March 1842.

14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7 April 1842.

15

16

1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5 January 1843.

1844

(Surveyor General's Office) 1883 年總測量官署改稱工務司署,1891年總量地官改稱工

Hong Kong Blue Book,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44-1892; Ho Pui-yin, The Administrative History of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Agencies 1841-2002,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119.

17 CO 129/4, "Despatch From Colonial Land and Emigration

Office", 9 December 1843, pp. 216-220.

18

CO129,何佩然:《地換山移: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160年》, 香港:商務印書館,2004。

34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00",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901 No 16, p. 337.

35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Hong Kong, Noronha & Co, 11 May 1901, pp. 959, 961.

57

36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00",

Lo, C. P., "Changing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in the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Annals of 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Geographers, vol. 58, no.2, June 1968, pp. 273-284.

"Return of All Public Works, Civil Roads, Canals, Bridges, Buildings, & C., not of a military nature, which have been undertaken during the year", Hong Kong Blue Book, H2 Public Work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44-1882.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93-1903; "Praya Reclamation Scheme",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89, pp. 23-30; F#: (* 山移: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頁73。

Empson, Hal, Mapping Hong Kong, A Historical Atlas,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p. 179-180.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899",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900, No. 14/1900, p. 232.

CO129/5 "Detailed Account Disbursements of the Land

Department From June 1841 to January 1844", 10 February 1844.

32 The Military Cantonment (1880), in Hal Empson, Mapping Hong Kong, A Historical Atlas,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164.

3333

"Return of All Public Works, Civil Roads, Canals, Bridges, Buildings, &c., Not of a Military Nature, Which Have Been Undertaken During the Year", Hong Kong Blue Book, H2, Public Work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44-1882, CO133/3.

49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Government

Notification no.98, 15 Oct 1859.

October 1874, No.168.

69

CO129/170, pp.531-534.

50

Jackson, Leonard, The Hong Kong Waterworks, Hong Kong,

Local printing press, 1949, p. 31.

70

CO129/170

71

(Sai-ying Pun) - (No.2 District),上環(Shueng Wan)為第四區(No.4 District) CO129/170, pp. 536-538.

0

0

51 水務署:《水務便覽2015》,2015年8月,頁14(www.wsd.

gov.hk/filemanager/tc/share/pdf/key_facts_2015.pdf) 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o20_tc.jsp.

33333

52

72 CO129/174, "Foreshore in front of Naval and Military

Reserves", 11 July 1876, pp. 350-363.

53

Ho Pui-yin, Water for a Barren Rock, 150 Years of Water Supply in Hong Kong, Hong Kong, The Commercial Press,

2001, p. 94.

73

Sayer, Geoffrey Robley, Hong Kong, 1862-1919: Years of Discretion,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75, p.

39.

54 〈香港全年氣溫及雨量的排行>,香港天文台網頁 http://www.

hko.gov.hk/cis/statistic/crank13.htm

74

55

Summary of Meteorological Observation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Royal Observatory, 1993-1999.

56

Peacock, J.E. (ed.), Hong Kong Meteorological Records & Climatological Notes 60 Years, Hong Kong Royal Observatory, 1951; Meteorological Results Annual Report, Hong Kong Royal Observatory, 1951-1990; Bell, G. J., and Chin, P.C., The Probable Maximum Rainfall in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Press, 1968; Peterson, P., The Rainfall of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Press, 1957,

p.3.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09",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10, Appendix O.

75 《華僑日報》,1968年8月25日;1960年6月19日。

76 《華字日報》,香港,華字日報有限公司,1906年11月2日。 77 《華字日報》,1906年11月2日。

78

何佩然:《風雲可測——香港天文台與社會變遷》,歷年的天災

回顧,頁81。

79 《華僑日報》,1960年6月19日。

80

"Correspondence Regarding the Typhoon Shelter at

Mongkoktsui and the Proposed Temporary Increase in Light Dues",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No 24, 1908, Hong Kong, Noronha & Co, 1909, pp. 506-507.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11", Hong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11, Appendix P, p.22.

CO129/129, "Proposed Extension of Praya Bonham Strand

Supplementary Report and Estimate No. 23 of 1868", 24

March 1868.

65

香港天文台:《二零一四年熱帶氣旋》,香港:香港天文台,

2015,頁86。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21",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22, Appendix Q, Q 59-60;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24 ",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25, Appendix Q, Q 89.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4 January 1899; Hong

Kong Hanard, 14 September 1904, p.42 (www.legco.gov.

hk/1904/h040914.pdf).

67

《華僑日報》,1964年5月29日;1964年10月18日;1966 年

5月29日。

1

1874年的人口總數其實是1872年的數據, Hong Kong Blue Book 1874, p.122:1873-1876 · · 只援引 1872年的數據作參考。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4 February 1877, p.81.

Captain Supertendent of Police to Colonial Secretary, 30 September 1874,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7

66

68

19

1842 Pottinger's Map, Mapping Hong Kong, pp. 160-161.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901 No 16, p. 337.

58

59

Historical and Statistical Abstract of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1841-1930, Hong Kong Government, Noronha & Co, 1932, p. 1.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7 April 1842.

Talbot, Henry D., “An Outline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of Hong Kong Island during the Nineteenth Century", Dwyer, D.J.

81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15",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16, Appendix Q, Q 86-88.

82

CO129/377, "Memo in Reply to Messrs Deacon, Looker &

6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 -2015)

第一章規劃的二元性 / 61

FWNL

83

84

85

Deacon's Letter”, 18 March 1911; 7 April 1911; 18 April 1911.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16",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16, Appendix Q, Q 74.

"Medical Report on the Prevalence of Bubonic Plague in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during the years 1895 and 1896", Hong Kong Legislative Sessional Papers, 1897,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289;《香港華字日報》,1895年6月

21日,1895年12月30日

.

Wilm, Epidemic of Bubonic Plague at Hong Kong in the year 1896,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97, p. 23.

86

姚松炎:〈香港鼠疫、衛生環境與建築>。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55

Ripon, "Governor's Despat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with Reference to the Plague", Hong Kong Legislative Sessional Papers, 189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283.

Ripon, "Governor's Despat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with

Reference to the Plague”, Hong Kong Legislative Sessional Papers, 189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286. Ripon, "Hong Kong Governor's Despat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with Reference to the Plague", Hong Kong Legislative Sessional Papers, June 20, 1894, No. 21/189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Robinson, William, "Hong Kong Governor's Despat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with Reference to the Plague”, Hong Kong

Legislative Sessional Papers, 189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288.

Ripon, "Hong Kong Governor's Despat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with Reference to the Plague”, Hong Kong Legislative Sessional Papers, June 20, 1894, No. 21,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Report of the Medical Officer of Health on the Epidemic of Bubonic Fever (Plague) During the half year ending June 30, 1901", Hong Kong Legislative Sessional Papers, 1901, No.

35,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457.

Chamberlain, Joseph, "Governor's Despatch on the Incipience and Progress of the Bubonic Plague in Hong Kong during 1896",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May 1896, No. 27,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Chow, W. Edward, "Report of the Government Analyst”,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310.

95

根據水務署 2000年香港食水衛生標準報告。

96

97

98

99

Dr. M. Wilm Epidemic of Bubonic Plague at Hong Kong in the Year 1896, p. 27.

"Return of the Population and of the Marriages, Births and Deaths", Hong Kong Blue Book,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61.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the Colony for 1891",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8 September 1901, p. 754.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30 March 1895, p. 262.

100 C.O. Dispatch 18002. Sept. 7, 1894.

101 Platt, Jerome J., The Whitewash Brigade: The Hong Kong Plague of 1894, London: Dix Noonan Webb, 1998, p.78.

102 Hongkong Telegraph, 11 January 1895.

103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the Colony for 1897",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 1897, p. 485.

104 "Annual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00",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1 May 1901,

p.957.

105 《普仁街(保良局舊址)改建當鋪碑記》。

106 "Resumption Schemes Financial Statement, to May 1st,

1905",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 1905, p. 1.

107 "Resumption Schemes Financial Statement, to May 1st,

1905",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 1905, p. 18.

108 廣州史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廣州市志》,卷十八,廣州:廣州 出版社,1996,頁270;廣州史志叢書編審委員會:《近代廣州 口岸經濟社會概況 ·粵海關報告匯集(1860-1949)》,廣 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5,頁928。

109 G. B., Endacott, Fragrant Harbour, A Short History of Hong

Kong, p. 128.

110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5 January

1843.

111 CO129/2, "Gordon to Pottinger", 19 December 1843, p. 445.

112 CO129/5, "Woosnam to Gordon", 10 January 1844, p. 69.

113 CO129/2, "Davis to Stanley”, 26 July 1844, p. 435.

114 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 10 August

1844.

115 CO 129/6, "Carrie, Gutzlaff and Gordon to Bruce", 21 May

1844, p. 444.

116 CO129/6, "Carrie, Gutzlaff and Gordon to Pottinger", 21 May

1844, p. 440.

117 "An Ordinance for Establishing a Registry of the Inhabitants

of the Island of Hongkong and its Dependencies",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1 August 1844.

118 "An Ordinance to repeal Ordinance No 16 of 1844 and to

Establish a Registry and Census of the Inhabitants of the

Island of Hong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3

November 1844.

119 Ordinance no.6 of 1857,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

(http://oelawhk.lib.hku.hk/archive/files/7aba90fa0b9491d70d8 8f47787206a9f.pdf), paragraphs 8-12.

120 Government Notification, no.69,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9 May 1857, p. 14.

121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0, p. 337

122 "Ordinance No 5 of 1844”, A. J. Leach, The Ordinance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Colony of Hongkong, commencing with the year 1844 / compiled for the Government of

Hongkong,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90-1891, p.14.

123 一宗在下市場發生的嚴重火災,燒毀了四五十間茅屋,政府構 2015 · $ Friend of China, 1 December

1842; 23 Oct 1844 •

124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 1844 - 1888.

125 Ordinance no.13 of 1844,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 (http://oelawhk.lib.hku.hk/archive/files/b71f055644e0a

d4ac24dd499cc3985c3.pdf).

126 Ordinance no.3 of 1853,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

(http://oelawhk.lib.hku.hk/archive/files/fd0bce8e1e766663462

e1ace14e8d8dd.pdf).

127 Ordinance no.6 of 1857,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

(http://oelawhk.lib.hku.hk/archive/files/7aba90fa0b9491d70d8

8f47787206a9f.pdf).

128 No.6 of 1857 - An Ordinance for Registration and Regulat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

129 "Number and Cost of District Watchmen",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1 June 1881, pp.448-452

130 "Hongkong Anno Tricesimo Victorie Regine. No. 7 of 1866",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5 August 1866, p.

336. E "Victoria Registration Ordinance, 1866".

131 "Report of Colonial Surgeon 1854",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9 July 1855, p. 358.

132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appointed to inquire into the

existence of Yellow Fever",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2 May 1866, p. 190.

133 "Report of Colonial Surgeon 1877",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3th November, 1878, p. 563.

134 The Honourable T.H. Whitehead, Commissioner's Report on the Tung Wa Hospital, Hong Kong, 17th October, 1896,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Appendix III, Memorandum by

Governor 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 C.B., Concerning

the "I-Ts'z" or Chinese Hospital for Moribund Patients,

Enclosure 4, Registrar to Colonial Secretary, Victoria, Hong Kong, 19 February, 1867, p. XIV.

135 Rosen, George, A History of Public Health, New York, MD

Publication, 1958, pp. 206-223.

136 Chadwick, Osbert, Mr. Chadwick's Reports on the Sanitary

Condition of Hong Kong, Nov. 1882; April 1902.

137 Chadwick, Osbert, Mr. Chadwick's Reports on the Sanitary

Condition of Hong Kong, co.882, Nov. 1882; Wilm, A Report

on the Epidemic of Bubonic Plague at Hong Kong in the Year 1896,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97, p. 27.

138 Hugh McCallum's Report in Mr Chadwick's Report on the Sanitary Condition of Hong Kong with Appendices and Plans,

Colonial Office: CO.882, Nov 1882, p.17. •

139 CO882/4 "Sanitation of Hong Kong - O. Chadwick's Report",

18 July 1882, p. 8, paragraph 5; p. 26, paragraph 146; p. 30 paragraph 130.

140 CO882/4 "Sanitation of Hong Kong – O. Chadwick's Report",

18 July 1882.

141 CO 129/237, Ordinance 16 of European Reservation, 8 May,

1888, pp 398-408; Mapping Hong Kong, p.150

142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Hong Kong Census

Reports, 1841-1897.

143 "Report on the Sewerage of the High-Level District of the City of Victoria",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890; "Report on the Drainage of the Lower Western and Central District of Victoria", The Hong Kong Gazette, 1890; "Report

of the Drainage of the Eastern District of Victoria”, The Hong Kong Gazette, 1890;《香港華字日報》,1895年6月21日。

144 "Medical Report on Prevalence of Bubonic Plague in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during the years 1895 and 1896" Hong Kong Legislative Sessional Papers, 1897,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289.

145 Rosen, George, A History of Public Health, New York, MD

Publication, 1958, pp. 208-211.

6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一章 規劃的二元性 / 63

CHAPTER

第二章

2

1898

版圖的擴張

1941

<

Sir Cecil Clementi explained that although the Hong Kong territories were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viz,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old Kowloon and new Kowloon (i.e. the leased territory) yet for practical

purposes they constituted a single entity that of Hong Kong Harbour. The Southern side of the harbor (i.e. the colony) was almost if not quite fully developed; the northern side was beginning to develop and would develop rapidly if security of tenure were assured. Persons and firms interested would take up land for large undertakings only if granted leases beyond the period for which the territory has been leas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His Majesty's Government, i.e. 99 years from 1898. It was pointed out that the lease from Government to Government was not merely a land lease, but a lease of all sovereign rights: this would include the right to dispose of land and allot leases even beyond the term of the head lease. Sir C. Clementi therefore urged that,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olony and of the new territories themselves, he should proceed to grant leases for periods beyond the balance of the 99 years. Sir V. Wellesley pointed out the danger of seeming to dispose of that which it might not be in our power to give; the danger of encouraging Hong Kong to think that we were going to keep the New Territories forever ...

(港督)金文泰爵士解釋雖然香港地區分為三部份:香港殖民地、九龍及新九龍 (租借土地),實際上是一個單一實體,即香港海港。海港的南面為殖民地,幾 乎(如果不是)全部都已發展,北面開始發展,如果租期得到保障會發展得更 快。有興趣的人士及公司只會在獲批超越中國政府給予國王陛下租期(由1898 年起計算九十九年)的情況下,才願意投資土地作重大發展。有稱政府與政府 之間的租約並非單指土地的租約,應被視為所有主權的租約,包括賣地及延展 租約至原租約所列的期限之外。金文泰爵士因而力勸為殖民地及新界的最佳利 益着想,應着手批出超越九十九年剩餘租期以外的租約。(殖民地部大臣)威利 斯利爵士指稱這會讓人懷疑英國行使非其權力範圍內之事,此舉有鼓勵港人相 信英國要永遠擁有新界的危機。......

在 1840-1860 年代,當香港人口仍未超過十萬時,以歐洲城市的發展經驗作為 藍本的城市規劃,仍然未暴露其弱點,但當華人人口不斷增加,上環、西環、灣仔等 區域不但居住環境過於擠迫,更陷入無法控制公共衛生及治安問題的境地,政府的管

治顯得軟弱無力。城市核心區域原有的配套設施,已遠遠追不上城市的需要'。十九 世紀下半葉維多利亞城的歐式設施,原沒有預料到城市人口的增長會如此迅速。華人

社區的住房、供水、排污、治安、衛生等問題,都不是港口的貿易設施所能解決的。

政府既沒有刻意去規劃華人社區,也沒有管治華人社群的經驗,基層人口激增所帶來 的民生問題一浪接一浪,沒有停息;不同的應變措施,一個接一個推陳出新,嘗試提

洪解決方案,勉力維持。但政府部門之間缺乏協調,加上土地資源不足、經濟實力薄

弱,難以駕馭充滿民族仇恨的低下階層,以及擁有經濟實力的商業精英的反對力量。

十九世紀末葉的香港,可謂是一個管治混亂、衛生環境惡劣的城市。

2

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只有3平方哩(7.8平方公里) 可供政府開發(參考圖

.1),土地面積原本已十分有限,而大部份又被闢作軍事用途。到了1880年代,九

龍半島的發展仍然相當有限,只限於半島的西岸,南端要到二十世紀初才開始發展。

政府逐漸意識到要擴張城市的核心範圍,方能解決因人口急增所帶來的種種問題。

898 年英國成功租借了新界土地,開發土地及規劃土地用途就開始主導着城市的發

展,香港的城市發展方向由此產生了很大的變化。1898年6月簽訂的《展拓香港界

止專條》,擴張了城市的疆域,為香港提供了新的土地資源,疏導新增的人口,否則

港島的狹小空間恐怕已無法再滿足居民的訴求。到了二十世紀初,政府需解決與原居

民土地業權衍生的糾紛,所面對的挑戰從技術問題變為人事問題,與此前階段截然不

同。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中外政治動盪的形勢,使流入香港的中國人願意忍辱負

重,反而給予香港政府一個喘息的機會。

66

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香港新界租約備忘錄〉,《殖民地部函件》編號

CO129/507/61928年11月7日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67

68

圖 2.1 九龍半島地圖(1887年)

M.L.23.

地圖來源:地政總署測繪處

WAS DEPARTMENT

3/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0.4.2.

REDUC

OF

KOWLOON.

SCALE 407 £5 PYINCH.

Wet

DOCK COSPLAYS PREMIMO

ZAN CU

For man

MA TAU KER

***

7.7x116

HG 10

契機

1898年6月9日,英國與清政府在北京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向清政府租

4

借東起大鵬灣、南至九龍界限街、西至深圳灣、北至深圳河”,以及鄰近二百多個島

嶼。殖民政府輔政司洛克(James Haldane Stewart Lockhart)的報告書,評估租借新 界的土地面積約376平方哩 (973.8平方公里);1905年政府完成新界土地丈量後,

公佈租借土地面積只有356平方哩(約922平方公里)。租用期由1898年7月1日

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為期九十九年了。香港島的土地面積為32平方哩(82.9平

方公里), 九龍半島的面積為3平方哩(7.8平方公里),兩者合共35平方哩(90.7

平方公里),估計新界的土地面積比兩者合計大了約9.2倍(參考圖2.2)

1899 年,洛克根據新安縣的土地稅收,估計全新安縣可耕地面積為120,000 英畝

(485.6平方公里),而英方租借的土地佔新安縣總面積的五分之三,新界的可耕地面

積估計約有 72,000 英畝(291.4平方公里)。按租借新界時的評估,全新界的總面積

(包括尚未開墾土地)約有240,640英畝(973.8平方公里),如私人擁有已開墾土地

有72,000 英畝,估計殖民政府轄下的官地(Crown Land)可達168,640英畝*(682.5

平方公里),可供開發的土地相當充裕。

1.土地登記

為使新增租借土地可以發揮最大效用,方便政府制定土地長遠發展策略,政府

首先需要釐清新界的土地業權。1899年政府正式接管新界後,隨即展開有關土地立

法及登記工作。1900年6月1日頒佈第四條新界土地條例(New Territories 〔Land

Court〕 Ordinance, 1900),成立田土廳(Land Court)10,為新界原居民進行土地登

記",及解決新界土地業權爭議12。1900年7月12日,政府張示中文公告,限令新

界原居民為私人擁有的土地註冊,並向政府繳納地稅 13 業主需填寫香港政府制定的

表格,向港府申報土地的位置、土地用途、地力、農穫品種、數量等資料14(參考圖

2.3),然後由港府評估地主所需繳納的地租:

15

政府宣佈新界土地將根據土地的肥沃程度分為三個等級,各等級需繳納的地税 不同:第一等為接近水源的肥沃農地,每年可種水稻兩造或甘蔗一造;第二等為離水

第二章 版圍的擴張 / 69

بعد ان دخل عدم الرد

圖 2.2

1898《展拓香港界址專條》附帶地圖

分二十五度三十百一徑東上屉林格

HONG KONG

EXTENSION

Reproduction of the Map attached to the

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signed at Peking on the 9th of June 1898

广州深

Deep Bay

Cantie

Peak Bas

Tole Harbour

Mirs Bay

Purt

龍九

Shelter

♡♡

2

HONG KONG

Lentn o

Lamma

22°GN Lat

◆九度二十二

-

地圖來源:CO129/494, p. 23.

70/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Lem ma

Inland扯

Reference

Termilion previouels hdonging to Great Britan Mundus et are leased to Great Britain

Phineas BierOLY

Soale wew490 Mhien

分十三度十百一股東址尼林格

圖 2.3 新界土地登記表

Form to be filled up by occupiers of land und

Claim

※ VILLAGE OF.

CLAIM OF

NEW TERRITORY.

1. Name of Owner or Occupier.

11. Nature of Title.

ll. Date of Leave (if any).

IV. Number of years in occnpation.

V. Description of land.......

VI. Area of land in Maus

VI. Sithation

$

村 三 批約及契券內是

ܬܵܐ

名四 若干年

五. 酸菜是何等田地

* 四至界限數

七 該坐落在何處

契券炒式

Form of Notice posted in the Villages.

NEW TERRITORY.

新界

Claims to Provisional Certificates of Title in the

呈報暫領在

牙約

.of.

村附近之地

CLAIMANT.

No. CLAIM

No.

Name of Owner

報號

or Occupier.

Cines.

PROPERTY CLAIMED. 所報田畝

NUMBER REST

or

PER

YEARS Assux.

OCCUTA

Area in TION.

Description.

310116.

年若 雜配 賦干

業主姓名 「何則 何等田地四 管殘 數至業年

圖片來源:“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during the

First Year of British Administration",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0, pp. 271,277.

源較遠,位於高地的農地,每年只能種水稻一造或甘蔗一造;第三等為遠離水源的貧

瘠土地,只能種植甘薯、花生等作物;此外,魚塘需繳納較農地高的稅項,而墓地只

需繳付印花稅,毋須繳付地稅16。新界地主在登記土地位置、申報土地用途及繳納稅

項後,可獲理民官(District Magistrate)簽發官方認可的契約,確立持有人的業權, 惟土地的有效日期(Crown lease),只能按照《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所簽訂的租期至 1997年6月30日為止。

新界第一至第三等農地地租(Crown rent),分別為每英畝(4,046.9平方米)3 元、2元及1元;土地的位置也會影響地租的多寡,鄰近九龍的農地地租較貴,按等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71

,

級為每英畝5元、3元及1.5元;此外,建有房子的屋地,地租為每英畝 50元

或每

年每畝5毛,而交通方便、生活條件較優的村落,每英畝地租甚至高達100元”。由 於中國農民一向習慣在農地上蓋建房子居住,故沒有週詳考慮所擁有的土地,有部份 為屋地,有部份為農地,為了避免繳交昂貴地租,將所屬土地一概申報為農地,但沒 想到申報土地為農地後,在農地上興建房屋日後需補地價,而農地與屋地的地價相差 甚大,日後政府徵地發展時,就農地與屋地的賠償也有很大分別。1911年,政府首次

徵收新界的土地登記費,先在新界北約開始,1913年伸展至新界南約

18

中國傳統的地契主要分兩大類:「紅契」——有官方正式登記的地契,具新安縣的

紅官印;「白契」—— 是私人轉讓的契約,通常只是買賣雙方互相簽字的文字紀錄,有

見證人,甚至會寫明賣地原因,但沒有官方正式蓋上紅印,擁有白契者需向清政府登

記換取紅契。此外,還有不少業主利用土地作抵押、借貸所簽定的契約。在殖民政府

實施土地登記措施後,發現不少以佃戶自居的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由於沒有文件證

明他們的土地使用權o,政府並不承認他們的合法地位,也不接受擁有白契者的合法

權利,只為擁有紅契的地主登記,收取地租20。登記土地後,地主獲理民官簽發的官

方登記契約,確認其土地擁有權21。若地主不向田土廳申報地權,政府可用「舉辦公

益」為由收回土地。1902年4月 14 日《德臣西報》報導有關新界沙頭角地區的第 73

區 1-3 號及 12 號地段;第 30 區的2453、2463-66號地段土地被政府收回的情況,

目的是製造壓力,逼令原居民向政府申報業權 22

新界原居民的鄉村組織是由約、鄉及村組成,一個約包括多條鄉村。1899年,

根據政府的調查,全新界可分為8個約及46條鄉(參考表2.1) 。1900年港督卜力

(Henry A. Blake)在接管新界一年以後發表新界報告,指出全新界可分為8個約、48

,

條鄉及 597 條村 23 較1899年多了兩條鄉。

早在 1899年11月土地條例尚未生效以前,政府已開展丈量新界的土地 (cadastral survey),測量首先從接近九龍界限街一帶的區域開展,西起自荔枝角東

至鯉魚門。1900年1月,伸展到元朗地區“;1900 年末,獅子山一帶(後稱新九龍

的地區)、馬灣、長洲、坪洲的測量工作基本上完成;1901年,伸展至西八鄉(Pat Heung Gap)等地區;1902年,包括西貢、瀝源、東八鄉及大嶼山;1903 年,到了 最後階段,調查進至離島如南丫島、蒲台島及荃灣等地區。1903年6月,新界土地的

丈量工作大抵完成”。

1903 年政府憲報公佈當年已進行土地丈量的面積,其中已由新界原居民開墾的土

地有 40,738 英畝(164.9平方公里),土地業權持有人竟然有328,639名之多26。這份

報告顯示了政府在新界丈量土地的細節,包括每個勘探地區登記的業權數、繪製地圖

總數及丈量面積等。1904年政府發表新界及離島土地測量報告,已丈量的土地面積總

計為40,738 英畝(各島嶼丈量所得面積,可參閱表2.2)。1905年政府發表歷年總調

查的綜合數據,新界測量所得的土地面積 175,537 英畝(710.4平方公里);離島面積

表2.2 新界及離島土地測量報告(1904年)

地區

大嶼山

表 2.1 新界各約及鄉村名稱(1899 年)

約名稱

九龍

沙頭角

元朗

鄉數量

鄉名稱

3

九約、六約、全灣

7

禾坑、蓮麻坑、下堡、鹿頸、南約、谷埔、慶春

8

八鄉、錦田、十八鄉、屏山、廈村、屯門、欖涌、龍鼓灘

雙魚

林村、新田、龍躍頭、船灣、翕和、蔡坑、上水、粉嶺、侯約

六約

1

六約

東海

4

西貢、樟木頭、高塘、赤逕

東島

6

吉澳、坪洲、塔門、白蠟、滘西、鹽田子

西島

8

大澳、煤窩、東涌、長洲、尼姑洲、赤臘角、馬灣、青衣

資料來源: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8 July, 1899, p. 1069.

72

2/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勘探地區 數目

製作丈量 地圖數目

新界包括吉澳、往灣洲、塔門、白蠟洲、 滘西、鹽田仔、青衣等島嶼

388

450

丈量土地面積 英畝(公頃)

37,524.03 (15,197.23)

業權登記總數

281,352

72

75

2,659.96 (1,077.28)

37,147

赤鱲角

尼姑洲

1

2

24.87 (10.07)

396

1

3

16.75 (6.78)

426

坪洲(近大嶼山)

2

28.92 (11.71)

239

長洲

1

3

113.90 (46.13)

619

馬灣

1

1

52.26 (21.17)

218

南丫島

10

12

155.09 (62.81)

4,693

蒲台島

1

6

33.51 (13.57)

1,140

平洲(近大鵬灣)

1

2

128.66 (52.11)

2,409

總計

477

556

40,737.95 (16,498.87)

328,639

資料來源:“A General Report on the Survey of the New Territory from November 1899 to April 1904", in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4, p. 403; “New Territories: Land Court, Report on Work from 1900 to 1905", in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5, p.14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7

73

f

為 51,335 英畝(207.8平方公里);新界已開墾土地調整為40,709 英畝(164.7 平方公 里),佔全新界總面積226,872 英畝(918.2平方公里)”的18%。1905年政府公佈

政府管有的新界官地面積186,134英畝(753.3平方公里)。1906年及1907年政府就

數字稍作修改,1906 年新界已開墾土地調整為 40,717英畝(164.8平方公里),全新

界總面積為226,880 英畝(918.2平方公里)28;1907 年新界已開墾土地調整為40,789

英畝(165 平方公里),全新界總面積為226,918英畝(918.3 平方公里)”。數字經過

幾次修改以後,差別不大,政府的新界丈量工作也大抵完成。丈量的結果顯示,全新界

的面積較 1898 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的369平方哩(957平方公里)少,但官

方可管有的土地又比輔政司洛克在1899年估計的 168,640 英畝(682.5平方公里)多

了 10.4%,而且不少土地位於平原,面積寬廣,可發展潛力相當大。1898 年的《展

拓香港界址專條》,給予政府重新規劃香港的契機。

2. 頒佈收地條例

既然可供發展的土地高達186,134英畝(753.3平方公里),政府有必要就新界的

土地發展作長遠規劃,首要任務當然是確保政府開發土地合法。1900年,政府制定收

回土地條例。根據1900年第10號法例,政府可用時人慣用說法「舉辦公益」(英文

原文為公共用途〔public purpose〕,時人譯作舉辦公益,實與慈善事業無關)為由, 收回土地開發。收地條例更聲明政府毋須在政府憲報上具體申述收地後的用途和細 節,只要列明「為舉辦公益收回」(resumption for a public purpose),即可確立收地 理據。徵收地租的職責交由警察裁判司(Police Magistrate)負責”。政府當時聲稱「舉 辦公益」收回土地的原因,大抵包括以下幾類情況:

(1)改善公共環境或建築物的衛生;

(2)改善建築物的通風系統,以免危害居民生命安全或健康;

(3)軍事或海軍需要;

(4)港督可會同行政局闡述「舉辦公益收回」的定義。

33

政府所提出的舉辦公益的界說,以第4點最為含混,故政府再就第4點作補充,表 明當港督會同行政局決定以「舉辦公益」為由收回私人土地時,政府必須與私人業主私 下達成業權轉讓協議,如政府無法知悉土地業權誰屬,需刊憲公告擬定收地段(proposed resumption)的位置,自憲報公告之日起計的四個月內,私人業主可就政府收地建議提出 反對。意謂四個月後原業主始發現名下土地被政府開發,提出反對亦屬無效。

1910年,政府頒佈第18號條例,將上訴期縮短至一個月。被徵用土地的業主如 不在港、無從尋覓、或港督認為業主未能與當局達成收回公地協議,一個月期滿後政 府可收回該地發展。為緩和爭議,政府設立「公斷局」(Board of Arbitrators)仲裁 收地補償問題。公斷局由三位成員組成,最高法院首席按察司出任主席,其他兩名 委員,包括由政府委任的官員(通常由工務司出任)及由受影響業主派出的代表,如 業主在公告刊登後七日仍未派出代表,政府會代業主委任代表,政府亦可聘任受薪者 擔任公斷局秘書36。自政府實施收地政策後,不滿政府在收地上所作的賠償,向公斷 局申訴的例子也不少,為表示公正,政府透過傳媒公佈公斷局成員名單及裁判結果”。

港府推行的土地登記及收回土地舉辦公益這兩項措施,使新界並非由原居民擁有的

土地變成官地,另外政府將原本由原居民擁有的土地,透過舉辦公益的理由,列入政府 的規劃之內,雖然新界土地只屬租借,但規劃新界土地作長遠發展因而得以合法化。

3. 處理土地爭議

在 1899 年推行登記土地政策以前,新界地區從沒有實施過全面的土地登記,清

政府向地主徵收田賦,並沒有進行實地考察,對土地荒廢、佃農佔用過世地主土地或

農民開闢無業權土地的情況全無記錄。在1899年新界實施土地丈量以後,上述的情 況紛紛出現38。因此,政府1900年的統計只承認擁有蓋有官印的契約,而私人借貸或

自行開闢的土地並未列入登記冊內。

由於中國內地政局不穩,香港政府又不時強調政治中立的態度,自十九世紀中葉以

來,香港成了內地人士逃避戰亂的樂土。來港避難的資金及人才,在政府開放的態度下

得到自由發展的空間。土地價格的升跌受到亞太地區政局的情況、中國的政治氣候、經濟

動向影響而波動。香港地少人多,在可開發的土地資源長期處於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土地

的價值自然有上升的潛力,投資者早就洞悉到對土地作長線投資,可獲得豐厚的回報。

炒賣土地並不是近年才出現的投機行為,早在十九世紀下半葉香港的土地已經出

現過炒賣風潮。1888年,政府賣地收入高達160,688 元,不但較 1887年的155,238

元高,更是 1840 年代以來的高位,出售土地所獲得的收益為政府帶來龐大的收入

39

1900年7月23日,政府因擴張城市範圍而積極在新界徵收私人土地40。1903年,新 界的土地價格從前一年的一毛錢一平方呎,升至2.2元,投機者開始在新九龍尚未開

拓的農地進行投資活動。新九龍的土地持續高價轉手2(參考表2.3)。

7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版圖的擴張

/7

75

表2.3 香港土地拍賣數量、面積、價格及地稅統計(1899-1930年)

土地拍賣地段總數

年份 港島

九龍

新界 新九龍 小計

港島

九龍

面積(平方呎)

新界

地價(港元)

每平方呎地價

新九龍

小計

港島

九龍

新界

新九龍

小計

港島

九龍

新界

新九龍

1899

43

40

83

640,863 1,358,475

1.994,33 192,651

361,711

554,362

0.3

0.3

1900

41

45

86

1,937,344 774,811

2.712,1 451,489

324,119

775,608

0.2

0.4

4

1901

20

21

41

665,118 161,948

27,066 100,106

24,217

194,323

0.2

0.6

1902

6

6

12

57,861

628,215

$86,076 6,460

65,910

472,370

0.1

0.7

1903

28

1

7

36

204,997

44,000

89,359

$38,356 457,608

6,652

3,838

468,098

2.2

0.2

0.043

1904

19

8

6

33

494,825

537,988

2,077,461

110,2 243,447

68,013

23,325

434,785

0.5

0.3

0.011

1905

21

2

38

61

262,252

149,637

1906

17

4

128

149

320,046 '1 225,582

1907

11

1

140

152

1,068,038 290,000

1908

6

1

231

238

1,334,320

1909.

7

2

253

263

59,737

105,782

1910

15

203

218

147,287

15,960,712

6,517,547

5,520,065

2,639,143

7,976,334

1,440,150

1,372,60 36,328

4,611

17,077

128,016

0.1

0.5

0.001

a

063,17 57,235

$$7,968

14,178

159,381

0.2

0.4

0.002

ין

878,0 31,411

2,700

31,341

135,452

0.1

0.3

0.006

973,46 12,914

3,932

16,946

0.0

0.001

31,836

173,68 13,483

5,968

4,580

500

34,531

0.2

0.2

0.001

0.016

587,43 12,564

4,991

17,555 44 0.1

ון

0.003

1911

21

2

176

199

452,898

20,806

2,982,069

455,77 240,190

1,294

5,023

247,507

0.5

0.1

0.002

1912

27

1

208

236

398,300

5,400

1,896,524

300,224 126,346

,160

6,895

135,401

0.3

0.4

0.004

1913

29

4

181

214

560,821

241,342

1914

33

LO

5

241

3

282

2,031,625 64,752

1915

7

256

1

264

73,596

3,283,017

2,183,319

4,657,940

085,18 157,604

8,931

11,710

238,245

0.3

0.3

0.004

503,784

9,000

.803,48 106,725

:7,283

12,591

2,723

209,322

0.1

1.3

0.006

0.005

740,53 14,750

9,806

180

24,736

0.2

0.002

0.020

1916

12

3

161

176

612,603

51,057

63,525,593

€4,189,2 62,992

$3,834

66,345

213,171

0.1

1.6

0.001

1917

7

5

189

201

133,776

55,957

1918

17

10

205

2

234

353,920

234,675

1919

30

10

245

1

286

1920

38

11

316

4

331

756,634

1921

12

15

319

346

126,323

525,767 148,539

49,658

622,470

1922

82

80

328

El

9

499

2,396,566 574,119

1,885,761

2,457,547

2,107,220

3,113,751

17,375,791

2,137,127

075,49 47,358

0,087

8,743

106,188

0.4

0.9

0.005

618,000

3,920

1,526,336

664,142 72,901 785,44 118,581

446.37 168,979

$3,980

14,894

30,900

202,675

0.2

0.4

0.006

0.05

t!

2,354

9,763

201

203,899

0.2

0.5

0.005

0.05

9,845

13,547

204,596

456,967

0.2

1.4

0.004

0.13

,124,5 21,559

8,328

10,997

140,884

0.2

0.2

0.001

166,834

,274,64 879,033

99,732

1923

19

8

415

442

155,944 31,799

75,168,686

5,356,4247,317

8,114

1924

19

14

6

483

508

1925

38

9

256

10

313

1926

38

8

211

8

265

1927

34

7

239

5

285

1928

19

6

312

4

341

1929

13

11

334

23

371

1930

8

77

255

113

453

192,820

786,617 213,879

7,170,492 1,226,209

990,605 45,302

1,395,003 17,424

465,655 75,794

142,441 528,816

46,609

4,359,045

20,027,229

946,381

2,296,038

1,482,602

2,439,149

5,640,344

71,874

1,227,951

65,775

106,722

,598,47 43,964 $1,099,59 1,555,742 10.571,0 750,080

,397,720_1,808,466

27,978

47,958

138,670

102,331

119,713 1,316,436

0.4

0.5

0.022

0.72

254,101

0.3

2.1

0.002

274,273

0.2

2.7

"

0.023

.:7,812

14,053

*6,018

H

5,102

119,279

60,133

2,096,886

2.0

1.9

0.001

1.7

891,333

0.1

0.06

0.005

0.5

27,865

14,003

2,001

1,952,335

1.8

2.8

0.006

0.03

3,001,751 721,838

37,612

7,506

4,928

771,884

0.5

2.2

0.005

0.05

186,872

3,167,470_173,290

97,604

9,859

64,836

345,589

0.4

1.3

0.004

0.35

1,042,822

7,354,423 186,756

11

1,729,505

25,598

311,460

2,253,319

1.3

3.3

0.005

0.3

資料來源: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899 to 1907",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890 to 1908.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08 to 1930", Hong Kong Administration Report, 1908 to 1930.

76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77

45

1920 年代廣東地區政局不穩,移入香港的人口急劇增長,土地的需求愈益熾 熱 43,政府更發現一些炒賣地皮發跡的個案,有文員可利用 3,000 港元投機炒地,身 家暴漲至8萬元。新界地區是這個年代炒賣的熱點,原因是一些從中國內地遷移到 香港的佃農或投資農副產品的華人,選擇在新界或新九龍鐵路沿線的地區投資

新 界地價上漲引發開拓新界的種種問題。由於土地買賣活躍,土地價格攀升,1920 年代 政府重新統計及規劃土地用途,並利用土地收回條例廣泛徵收土地,在收地的過程 中,政府所需支付賠償亦隨之而增加,但卻被指斥對受收地影響的地主作出的賠償金 額低於市價。

47

政府企圖立法打擊土地投機活動,在 1922 年立法局就有關修訂收回土地條例 (Land Resumption Ordinance)進行討論,提到有大量華人囤積土地,使地價不斷飆 升,政府收回土地作公益發展的成本也驟升,導致發展計劃受阻,因而建議修訂收回 土地條例,遏止炒風,打擊囤積居奇,針對意圖將農地轉為屋地的炒賣 條例最大 的改動是政府徵地發展的賠償,將不會包括原本是農地、後增建房屋的土地。在農地 上蓋建房屋的土地,並不符合原先申報時聲稱為農地,改變了土地用途,雖然業主已 經修改了原先的土地紀錄,並繳交較高的地稅,但在農地上蓋建房屋,改變了土地用 途,並不符合原先申請時聲稱為農地。1922年第9號土地收回條例聲明,曾改變土地 用途的農地,只會作農地賠償。 48 。政府此舉,在社會引起很大的迴響49。

新界原居民與政府的爭議到了二十世紀進入白熱化階段。1920年代初期新界原居 民與政府出現紛爭,原居民指政府開闢新界地區,未有按照1898年的條款中,就被 徵用的土地作合理的賠償,而政府則指反對政府收地者大部份為土地投機者。因此建 議日後農地賠償的價格應按照農作物的產量作基礎,計算賠償金額。1921-1924年九 龍城附近地區索償者,最終只能按照農地價格計算賠償金額 50

1923 年,新界原居民對政府新修訂的換地補償政策表示強烈不滿,因為在此之 前,居民如租用官地耕地改為屋地,需補價升糧,即既要補土地差價,也要增繳地 稅,但屬於私人業主的民田只需升糧,即只加地稅,不需補地價。1923年後,政府規 定私人的民田亦需補價升糧,一反過往農民在自己的農田建屋,只需增加地稅,不需 補償農地與屋地差價的做法。新界原居民極力反對土地被徵收卻不獲市價賠償,而 私人土地改變用途,又要增加地稅及補償差價。居民認為政府違背 1899 年港督卜力 所許下的承諾:政府徵收土地作公眾用途,居民可獲合理賠償2。1922年,

。1922年,政府成立 城市規劃委員會,除規劃城市發展工作以外,更須針對土地價格飆升,以及防止政府

開發土地計劃的地點消息洩密,緊密監視土地價格 53

1924年,以新界只是租借與英方九十九年為理據,新界私人業主委託律師就

1900 年收回土地條例,與 1910年的新界條例有否違反北京條約聲明,質詢殖民政府

是否有權收回私人土地發展,向最高法院上訴。1925年,最高法院裁定土地收回條

例及新界條例有效,政府有權向新界擁有業權人士徵收土地,發展公益”。同年4月

29 日新界居民請願,並遞交請願陳情書,提出二十一點,大致是反對政府強制徵收民

產,強迫居民遷徙,政府藉口舉辦公益,實則是將原居民的土地重新興建房屋;就算

政府要徵收民產開發道路或其他公共設施,也應以合理市價向居民購買,現時收地的

賠償價格不合理,完全與市價脫鈎 6,對新界原居民不公平。6月,新界村民就政府

徵收新界土地向英國政府請願,表達不滿”。新界原居民組織新界工農商研究會,反

對政府收地措施,該會於1956年改組為新界鄉議局。自1925年起,新界原居民不

時會因土地主權問題而爆發衝突。

自 1841 年政府進行第一次土地拍賣後,已開始利用土地作為政府的財政收入來

源,1850 年代起拍賣土地的收益,更成為政府每年的定期收入。1844-1854年的十

年間,香港殖民政府的收入並不穩定,財政赤字需由英國補貼,1855年起英國對香

港的經濟援助才終止。為達到收支平衡,殖民政府必須開闢增加收入的途徑,1853-

1867年間政府出售土地及所徵收的地,是政府最重要的收入,因此利用賣地增加庫

房收入,減低依賴英國財政援助,成為支持香港財政獨立的有效方法。由於興建基本

建設的速度及規模,是受到投放資源的多寡所主導,政府可透過開拓土地獲得發展商

貿的資金,加速城市西方化步伐,政府因而不反對透過競投推高地價(參考表2.4)

政府要收地開拓新界,遇到重重困難,因新界原居民的鄉村組織及信仰與城市不

大相同,風水觀念在傳統中國社會有重要的地位,以風水理由或宗族風土人情反對規

劃的情況十分普遍,而這些爭端卻無法停止。1899年殖民政府租借新界土地時

曾與清朝官員、時任兩廣總督的譚鍾麟(1822-1905)及廣東巡撫鹿傳霖(1836-

1910)協商,1899年10月香港政府刊憲,並用公告形式知會新界原居民,中英彼此

的共識有四個重點: 61

(1)善待原居民;

(2)不能強迫收回房屋及土地;

(3)永不在租借土地上遷移祖墳;

7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79

表2.4 香港政府財政收入(1898-1940年)

單位:港元

年份

關稅

收費

九廣鐵路

賣地收入

牌照

照明費

雜項收入

郵政局

地租

稅項

戰爭收入

供水

#tt

1898

225,357

133,319

1,459,096

51,645

197,716

337,180

401,114

112,733

2,918,160

1899

240,084

617,825

1,559,388

52,407 261,484

317,909

434,487

126,559

3,610,143

1900

285,386

816,223

1,847,273

55,379 238,910

325,603

482,777

151,035

4,202,586

1901

284,453

240,315

2,270,146

58,376 280,101

355,913

555,470

$169,120

4,213,894

1902

296,709

571,361

R

1903

352,719

510,166

2,600,521

2,849,936

56,107

235,075

387,066

572,286

171,950

4,901,075

24,960 184,567

414,867

615,683

235,960

5,238,858

1904

403,855

486,099

4,509,163

72,330 174,873

408,459

688,321

65,948

6,809,048

1905

417,417

392,260

4,725,906

74,234: 131,565

414,838

672,162

90,022

6,918,404

1906

470,152

412,941

4,765,228

77,722 61,815

420,454

826,699

7,035,011

1907

498,621

159,750

4,530,469

30,389

77,982

445,421

809,648

6,602,280

1908

514,790

69,358

4,154,969

79,976 89,592

412,432

783,092

6,104,209

1909

538,905

31,596

4,281,133

72,811 533,911

444,047

820,564

6,822,967

1910

711,025

25,613

62,686

4,520,428

81,968 107,700

519,067

832,382

6,960,869

1911

742,698

153,735

270,006

4,792,952

75,380 122,004

399,217

841,239

7,497,231

1912

785,535

251,972

163,785

5,371,420

85,904 147,294

401,054

873,733

8,180,697

1913

711,535

325,115

292,286

5,510,561 ||

98,297 136,845.00

439,189

898,480

8,512,308

1914

727,778

381,313

265,186

7,979,440

94,066 124,416

398,426

936,648

11,007,273

1915

697,080

316,696

94,278

9,075,359

68,4841 129,260

371,081

933,869

11,786,107

1916

864,964

366,216

349,572

10,564,180

62,478 148,380

410,931

966,667

13,833,388

1917

934,836

428,246

161,014

11,770,514

48,467 231,781

427,687

955,560

15,058,105

1918

913,794

433,274

299,289

15,201,189

15,923 239,947

451,586

1,010,246

18,665,248

1919

1,013,208

490,093

263,960

12,865,534

58,518 231,338

460,893

1,041,431

16,524,975

1920

1,126,567

520,176

556,349

10,325,919

96,835 359,077

541,295

1,063,455

14,689,673

1921

1,194,674

603,981

1,634,098

11,644,244

22.127 606,905

663,914

1

1,158,189

€7,728,132

1922

1,412,027

710,296

2,721,804

14,681,056

41,166

696,946

695,655

1,132,117

22,291,067

1923

1,601,281

474,722

3,488,797

16,123,980

88,554 861,461

761,120

1,183,847

24,783,762

1924

1,659,524

420,186

1,909,236

16,701,771

$16,328

1,113,604

825,352

1,263,637

24,209,638

1925

1,571,610

432,847

از

570,243

17,029,004

65,444 1,417,269

725,246

1,232,704

23,244,367

1926

1,488,587

538,045

286,342

14,020,851

238,199 2,528,220

766,540

1,264,799

21,131,583

1927

1,789,799

713,425

1928

1,945,215

820,995

143,683

1,635,236

15,248,635

15,081,430

91,142 983,671 303,842

2,883,624

890,947

ľ

1,283,235

21,344,537

966,918

1,331,139

H

24,968,399

1929

1930

2,113,862

973,129

2,864,897

16,169,266

329.313 2,450,903

1,375,207

1,541,896

4.

27,818,473

1931

2,621,426

1,095,099

3,177,808

20,934,568

$58,337 1,035,604

2,035,939

1,587,942

33,146,723

1932

6,597,852

2,296,228

1,295,789

1,370,658

16,503,770

1,992,861

1,964,593

1,527,965

33,549,716

1933

5,833,467

2,210,464

1,630,611

972,861

16,664,799

1,391,151

1,883,655

1,512,270

32,099,278

1

1934

5,707,389

2,214,627

1,639,775

558,473

14,662,797

1,313,404

1,829,298

1,648,524

29,574,287

1935

5,173,837

2,076,322

1,411,675

244,957

ון

13,781,703

2,335,800

1,759,660

1,646,596

28,430,550

1936

6,928,672

2,261,116

1,245,469

269,231

13,837,183

1,809,453

2,058,886

1,632,974

30,042,984

1937

7,625,411

2,660,076

1,297,940

528,464

14,192,268

1,911,963

||

3,254,396

1,725,849

33,196,367

1938

9,105,122

2,787,488

1,782,288

1,199,510

15,098,620

1,945,583

2,918,029

1,899,215

36,735,855

1939

11,156,449

3,131,871

912,905

2,139,819

16,454,986

2,517,156

3,120,759

2,044,107

41,478,052

1940

18,261,611

9,049,732

935,356

1,532,438

3,302,879

9,018,823

4,439,280

2,829,315

總計

76,389,810

59,843,397

22,626,982

34,468,179

419,664,534

5,957,1043,260,034

42,440,009

47,462,333

9,229,852

9,229,852

8,582,730

8,582,730

2,993,098

70,175,114

4,116,425

774,041,393

**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of Hong Kong, for the year...", Hong Kong Blue Book,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898-1940.

80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81

|

(4)本地風俗習慣按原居民意願保持不變。

從公告可知,清政府意識到新界原居民對墓地十分看重,但殖民政府開發新界, 似乎未有注意到墓地對原居民的重要性。殖民政府推行土地登記,卻未記錄墓地。 二十世紀初期,村民在春秋二祭時,竟發現祖墳被移除,大為緊張。1909年,為免因 墓地再起爭端,政府始推行墓地註冊,原居民如要興建、保養、維修墳地,需向大埔 田土廳申請,新墳需繳付5角註冊費,舊墳則需繳付25仙2。雖然實行登記,但並不

保證政府開發時不會徵用墓地,因此有關墓地的爭議仍不斷發生。

開拓偏遠地區要兼顧的問題繁多,除了要尊重新界原居民的風俗習慣外,更要投

放大量的大力、物力,以改善地理環境的缺陷,方能使土地成為可發展的空間;對投

資的規模及速度,也要有週密的籌劃,太急速的發展,會對鄰近地區的交通及配套設

施帶來過重的負荷。

另一個要注意的問題是市場反應。由於土地短缺,而人口不斷增長,自十九世紀

以來,市場對土地的渴求有增無已,投機者為早着先機,往往會在政府宣佈未來開拓

地區範圍以前,已有所行動。積極開拓新界土地也會導致土地價格上漲,每當市場上

地產價格上升,租金也跟着上漲,居民生活受到很大影響。政府無法也不會完全遏止

地產的投機活動,原因是新開拓地區的土地價格上升,可為政府帶來更豐厚的利潤,

但政府也不能對炒賣活動視若無睹,因尚未開發的土地價格如推得太高,會影響向原

居民收地時所作賠償的金額,而原居民看見地價不斷上升,亦不願換地或接受賠償,

開拓偏遠地區的計劃因而無法落實3。

開發新界土地,政府既要面對新界原居民的反對,又需為偏遠地區作出龐大的基

建投資,但土地卻可為政府帶來可觀的收入。在平衡兩者的得失後,政府認為只開拓

接近九龍市區的新九龍,是二十世紀初擴張市區範圍的上策。

二、新九龍

今天我們稱為九龍的地區,除了界限街以南的尖沙嘴、油蔴地、旺角、紅磡、 土瓜灣等地區之外,還包括了深水埗、荔枝角、長沙灣、九龍塘、九龍城、九龍灣、

牛頭角、觀塘、茶果嶺等地區。根據 1898 年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條款

規定,九龍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由清廷租予英國,租期為九十九年。因

此,上述位於界限街以北,九龍山脈離海平線 500呎的土地,並不在九龍的範圍以

內,理應屬於新界。為什麼原先屬於新界的區域,後來會變成九龍?到底政府何時開 始構思將這些地區劃入九龍的範圍?政府這個決定,對香港二十世紀整體的城市規劃

又有什麼影響?

政府意欲擴張九龍市區的版圖,目的相當明顯,但如何將原來屬於新界的土地劃 入九龍的範圍內?要將新界變為九龍,技術上應先正其名。1900 年,即租借新界的第

二年,政府已設立新九龍區,使九龍的範圍得以擴張,估計新九龍的面積約有15.7 平

方哩“,較只有3平方哩的九龍面積更具發展潛力。

1900年,當政府發表新界報告書,指出九龍山脈以南,東起至鯉魚門,西至荔枝 角的土地,不應包括在新界本地鄉村條例的範圍之內,因該地區與英屬九龍接壤,居

民較熟悉香港殖民政府的法制、警政、衛生條例等,與新界其他地區不同”。同年, 政府頒佈 1900 年第8號條例,將九龍山脈(筆架山、獅子山)以南,東起鯉魚門, 西至荔枝角,南至界限街的地區稱為新九龍。港督卜力(Henry A. Blake)在簽訂 租借新界條約後,除書面提出新九龍的理念以外,在1900年1月9日港府更製作地 圖,清楚地將新九龍列入九龍市區範圍之內。1900年的地圖(參考圖2.4),與政府 在 1937 年製作、標明新九龍範圍的法定地圖所覆蓋的面積大抵相同,唯一不同的是 1937 年地圖中的新九龍東北的邊界,明顯地沿着九龍山脈的山脊線(參考圖 2.5) 而 1900 年的新九龍範圍包括了九龍山(Kau Lung Peak,即飛鵝山)及象山(Middle Hill),規劃的範圍較廣,這條界線到了1960年代仍然被採用(參考圖2.6)。可見開 發新九龍的概念,並非1920年代全面規劃九龍時才出現的,擴張九龍市區的構思,

最早可追溯至1900年。

"

1906年11月20日,政府就新九龍進行人口調查,估計該地區的華人有17,836 人,大部份為農民,成年男女的比例為54.3:45.768。新九龍人口較多的村落,有九龍 城(5,394人)、深水埗(2,821人)、長沙灣(831人)、九龍仔(761人)、九龍塘(703 人)等69 1911年政府的全港人口全面普查,刻意將新九龍獨立於新界及九龍以外, 更詳細地說明新九龍所包含的鄉村。新九龍主要分為兩大區域:九龍城區

包括九

包 龍城、大環、牛頭角、西草灣、鯉魚門、茶果嶺,全區人口7,306;深水埗區一 括深水埗、蘇屋、黃屋、硤石尾、九龍仔、長沙灣、鴨乸寮、西角、九龍塘等,全區

8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83

ON MS

8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圖 2.4 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後的香港版圖範圍及區域劃分(1899年)

TALO

CO129/297, p. 53.

بح من يحكم

PHIC AN

محمد هه نار

UN LONG DISTRICT

LUNG EU 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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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I WO

TONG 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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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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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LAM CHEL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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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NC HOI DISTRICT

Şi com

I

› plan-kang

SAI KUNG

CHIN KANE

BAK LAP CHAU

LUNG SNUN WAN

Enclosure 1 in

dispatch Niq exalt Tinuary, 1900 Yirm. Courtier de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85

圖 2.5 新九龍範圍的法定地圖(1937年)

Ein Brishare Bay

A-B

B.C

A STRAIGHT LINE MEASURING SY

FROM THE BW. CORNER OF N.KMLADE

DILAWN ALONG AND MODUCED BEYOND

THE NW. BOUNDARY OF THAT LOT

A STRAIGHT

LINE

A PORT 16 FEET OUR

CORNER OF M.K.L. 244 DKLEDDIT VERDE

CONTOUR

Rumory ch

地圖來源:地政總署測繪處

KOWLOON

BAY

"Sheh Po

GOPE OF

PLAN OF HOW BOSTADS

and deposited in the link berseo

*ds to Part I of Indeproti šios

Song Tit

Berisos Baition, 1950,

No Chulé

| Chyná

Hebe rea

PORT JUELT BR

圖2.6 全港分區圖(1965年)

Ant Bay

171

Charmel Rock

HON GKONG

f. hod. Kartheet

GOVERNOR

2. Mend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ED

人口 6,3180。新九龍人口共計只有13,624人,較1906年的調查少了4,212人。政府 緊密監察新九龍的人口,可見其開拓該區的決心。

雖然新九龍與界限街接壤,土地面積較寬廣,但大部份為鄉郊之地,交通極不方 便,與九龍半島南端甚至維多利亞城相距甚遠,荒廢的山地及低窪地帶,瘧蚊為患,

平整土地頗費人力、物力及時間,但政府似乎已為此做好準備,除了為接近九龍的

土地劃界,以減低其屬新界租借地區的形象以外,還展開了一系列的土木工程來開拓

新九龍。一般程序是先在發展區進行土地平整,繼而興建道路,連接要開闢的地區

與城市核心的交通網絡。新九龍最早被開拓的地區始自西面的深水埗村,接着由西至 東,包括九龍塘、九龍城、九龍灣等逐一被規劃。

86 6/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SOURCES

PLANNING

DIVISION

249

255

101

245

243

200

271

233

221 22232

1224

234

225 226

243

282

203

284

209

284

285

291

245

212

213

154

132

194

192

207

3

196

197

NOTATIC

SECONDARY UNIT BOUNDARIES

TERTIARY UNIT BOUNDARIES

PRIMARY UNIT NUMBERS

SECONDARY UNIT NUMBERS

TERTIARY UNIT NUMBERS

PRIMARY SECONDARY AND TERTIARY UNIT SOUN

HONG KONG ISLAND KOWLOON AND NEW SCHIELS

OLANNING DIVISION

CROWN LANDS

PUBLIS •ORKS

SUAV

DEPAR

CHILE

YARDS

SMILES

PRIMARY, SECONDARY AND TERTIARY

HONG KONG ISLAND, KOWLOON AND

20

UNIT

BOUNDARIES

NEW KOWLOON

地圖來源:Hong Kong Crown Lands and Survey Office Colony Outline Planning Team, Colony Outline Plan, Book 1,

Volume II, Hong Kong: Crown Lands and Survey Office, 1966, Fig. 2.

201/COP/-

571

SEE TABLE NO:

DEC 198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87

1. 深水埗村

深水埗村為客家村,1899年的時候人口約有1,5002。從政府檔案可見,政府首

先在該區徵收私人土地,興建公路;1902年,深水埗村開展荔枝角路工程,繼而設

立政府部門,如船政道大樓、警署。1903年,政府利用土地收回條例,以舉辦公益為

由,大舉向原居民徵收深水埗一帶的土地,並以現金賠償或換地方式,將原居民遷離

原居村落,再重新規劃農地,進行土地平整,平整工程完成以後,再進行道路規劃。

今界限街以北,圍繞着當時的海旁:荔枝角道、欽州街、長沙灣道至界限街的一片土

地,包括桂林街、北河街、南昌街、石硤尾街、黃竹街、楓樹街等,與鴨寮街、汝州

街、基隆街、大南街交錯排列,形成長方形矩陣的街道,就是1905年規劃的成果。

開拓深水埗的工程在1910年代進入高峰期。1912年,政府開展深水埗填海,工

程分兩期進行:第一期填海5.03英畝(2公頃);第二期填海4.64英畝(1.9公頃),

共9.67 英畝(3.9公頃)。填海工程完成以後,各地段被重新編號。新填好的土地首

先進行道路規劃,呈矩形排列的街道,十分整齊。1914年,政府全面推出改善深水埗

73

計劃(Sham Shui Po Improvement Scheme) ,政府用新填的土地,向深水埗村原居

民提出換地重新發展的建議。由於距離舊村不遠,解決了居民因新發展規劃而被迫

離開原村落的困擾。新填土地重新規劃,分為四十一個地段,其中二十五個地段用來

與原居民換地,這包括新九龍內陸地段(NKIL)64、68-72、74、103-105、139、

163 152 155 159 172 177 179 188 205 253 265 304; # 26 ·

177、179、188、205、253、265、304;其餘的

46-50、75、106-108、110-113、176、249地段,則歸政府所有,作其他用途。

土地規劃後,深水埗村原居民被分五次遷入新規劃的區域。根據政府檔案紀錄,

政府與原居民土地交換位置及年份,反映了政府發展深水埗區的先後次序。1912年,

位置最接近原來臨海的原居民,首先獲得換地;1914年,接近界限街的原居民陸續被 分批遷移往新填好的土地;1916年,位於村落以北的居民也獲得換地(參考圖2.7)。

1918 年起,舊村在原居民搬遷後被重新規劃,街道的規劃及地段編號也重新編排,整

個區域面貌煥然一新。1920年,換地後多餘的土地會公開拍賣,供私人發展。政府

拍賣土地時,並沒有訂明土地的用途,有意購入土地的投資者可按個人的決定使用土

地。由於在二十世紀初,樓宇一般高三層,地下多用作商舖,樓上作為住宅,深水埗

區很快便發展為商業及住宅區。

深水埗村以南的大角嘴福全鄉,原為山脈,旺角與深水埗之間被山脈所阻,1920

年政府移平山丘”,不但改善了通往深水埗的交通,移走山脈後所騰出的土地,既增 加了可開發的土地面積,而開鑿山丘所得石材,也可用作興建道路。1921年,政府完 善了當時位於海邊的荔枝角道,使之成為重型車輛的主要孔道。1922年,荔枝角道與 青山道連接,使深水埗區成為連接新界西北的要塞。為拓展深水埗的發展空間,臨海 的荔枝角也進行了填海工程,荔枝角道可直達九龍市區(參見表2.5)。

圖 2.7 深水埗原居民分佈及搬遷概況

1604

1106

1986

HH

2342

1390

1379

.

圖片來源:按深水埗區地圖加工。

אכר

L

--

703

92

100

190

191

812

88

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

706

1000

圖例:土地交換年份

| 1912年

| 1914-15年

1916-17年

1918-19年

| 1920年

: 1915-18年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89

i

該區在發展前,只有居民 1,500多。1921年,政府的人口統計將深水埗併入九龍 大角咀區6,使原來屬新九龍的深水埗區,融入大角嘴,1920 年代該區人口增至3萬。 1931年深水埗、大角咀地區的人口有67,184”,其中男性37,512,女性29,672,增長迅

速。政府透過出售深水埗土地,獲得豐厚利益,而賣地除可獲地價收入外,更可徵收地 稅。深水埗規劃的經驗,給予政府更大的信心開拓新九龍其他地區(參考表 2.6)

表2.5 深水埗區開發過程(1902-1926年)

表2.6 深水埗區公開拍賣土地底價及面積清單(1906-1941年)

年份

工程類別

內容

1902

道路 興建由深水埗至荔枝角的道路

費用(港元)

20,000

總面積

平均底價

各地段平均呎

年份

地段編號

(平方呎)

(港元)

價的平均值

該年總賣地 的平均呎價

(港元)

(港元)

1903

建築物

興建深水埗船政道大樓,是最早興建的政府建築

1906

New Kowloon Inland (NKI) Lot No. 26, 27

33,810

1,973

0.11

17.14

1903-08

平整土地

土地平整工程

1914

Survey District 4. Lot No. 1025

1,300

39

0.03

33.33

1905

建築物

興建深水埗警署

1920

NKI Lot No. 311

7,887

3,944

0.50

2.00

1908

建築物

出售已平整土地讓華人興建房屋

1921

NKI Lot No. 323, 333, 337-9,340, 341, 350

30,026

3012.75

0.71

9.97

1909-12

填海

私人地段(N.K.I.L. 26, 27, 39, 41, 46-50)進行填海工程,面積 共 3.05 英畝(1.23 公頃)

1922

NKI Lot No. 366,367, 391,419

149,492

39,848

0.90

3.75

1923

NKI Lot No. 465, 480

6,327

6,327

2.00

1.00

1911

渠務

興建渠務系統

費用~4,374

1924 (NKI Lot No. 570, 583, 636

12,634

12,907

3.08

0.98

1912

道路

興建由大角咀至深水埗的臨時道路

1925

NKI Lot No. 991

1,725

5,175

3.00

0.33

1912-14

填海

政府開展填海工程:第一期填海面積 5.03 英畝(2公頃);第二期 填海 4.64 英畝(1.9 公頃)

77,396 -

1927

NKI Lot No. 1111

5,400 } 8,100

1.50

0.67

1914-18

道路

新填土地鋪設道路

1928

1914

公共設施

安裝街燈

NKI Lot No.1122-23,1133-35,1137-38, 1143, 1148-55, 1166-68, 1170, 1184-85, 1187, 1190, 1193, 1196-97

137,561

7,345

1.39

18.73

1916

道路

興建由上海街至深水埗,寬20呎,長2400呎的道路,與九龍的 主要道路連接

12,500

1929

1916-18

渠務

各新地段鋪砌排污渠

NKI Lot No. 1199, 1202-05,1207,1215, 1218, 1246-48, 1254, 1262, 1268, 1273-76, 1280-81, 1284-85, 1290-91, 1297

165,072

9,460

1.47

17.45

1918

道路

興建深水埗至青山的道路,深水埗至荔枝角段長1.48 哩

16,888

1918-20

水務

九龍供水系統可達深水埗區。1919年9月,深水埗區開始有食水 供應,鋪設水管工程於1920年12月竣工

1930

30,415

NKI Lot No. 1299, 1304,1317-18, 1327-28, 1340, 1374, 1387, 1395, 1398, 1403, 1406, 1408, 1409, 1412-15, 1421-23, 1425, 1428, 1434-35, 1441-42

194,038

9,576

1.31

20.26

1918-26

填海

進行填海工程,面積達 65.24 英畝(26.4公頃),其中 37.87 英畝 (15.3公頃)用作興建房屋,工程於1926年7月竣工

661,441..

1931

1918

渠務

擴展南昌街排水系統,由北河街至醫局街

3,713

NKI Lot No. 1445,1447,1460-61,1477-79, 1488-89, 1492, 1500, 1518, 1545, 1556-59, 1566, 1631, 1664

R

192,645

18,358

1.96

10.49

1918

碼頭

增設通往油麻地渡輪服務

1932

1919

渠務

擴建欽州街(汝州街至鴨寮街)、汝州街(欽州街至桂林街)及荔 枝角道(欽州街至桂林街)排水渠

NKI Lot No. 1664, 1870, 1889, 1900, 1922- 23, 1927, 1941, 2001, 2013, 2014

81,148

21,945

2.77

3.70

6,986

1933

NKI Lot No. 2032, 2092, 2175

18,772

16,075

2.67

1.17

1920

公共廁所

於鴨寮街與桂林街交匯處、醫局街和北河街交匯處興建公共廁 所。工程於 1921 年竣工

10,511

1934

NKI Lot No. 1974, 2263

3,718

5,298

2.75

0.70

1936

NKI Lot No. 2503, 2506

86,100

26,933

1.33

3.20

開鑿

1920

大角嘴山

移平位於福全鄉,阻隔大角嘴和深水埗的山丘。面積為42.9英畝 (17.4 公頃),開山所得石料用作興建大埔道

325,174

1937

NKI Lot No. 2593, 2601

9,555

10,750

1.69

0.89

1921

建築物

於北河街興建臨時潔淨局分局

]

1938

NKI Lot No. 2625, 2627,2630,3631,3632

19,755

9,759

0.49

2.02

H

1924

建築物

#

重建深水埗警局

1939

1

1925

道路

改善深水埗區內各街道

NKI Lot No. 2667,2680,2715, 2729, 2749

NKI Lot No. 2770,2774,2785, 2790,2791,

30,795

10,875

1.95

2.83

1940

1926

建築物

深水埗戲院落成

2793, 2798, 2803, 2810, 2820-21, 2827, 2830

110,398

12,953

1.53

8.52

資料來源:“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899-1907”,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0-1908;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08-1925", Hong Kong Administration Report, 1908-1925.

1941

NKI Lot No. 2850

歷年賣地面積總計

14,870

1,313,028

22,305

1.50

0.67

歷年賣地底價總額

1,995,617

90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91

2. 九龍塘

吸收了深水埗的發展經驗後,政府希望建設一個具備休憩空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 綜合社區,讓中等收入的受薪一族居住,提供健康而舒適的居住環境,以鼓勵中產留港 發展,並紓緩人口密集地區房屋短缺的問題。1920年,政府提供一百萬港元房屋貸款, 供港島 11 棟平房29個單位、九龍的67棟平房63個單位及粉嶺的一棟平房之用。位於 界限街以北,鄰近尖沙嘴的九龍塘”,將是以英國的花園城計劃為藍本,推行綜合發 展的首個試點 80。1920年11月18日,輔政司費力查(A. G.M. Fletcher)在定例局 會議上,預計政府為中產而設的九龍塘住宅區,每月租金約25 港元 81 。1921年11月 14 日,輔政司佘維爾(Claud Severn)在定例局會議上再次強調,九龍塘的房屋將會 是提供低廉房租的物業”。1923年8月30日的定例局會議上,輔政司費力查更指明 九龍塘發展計劃會預留部份房屋予華籍及葡籍之高級文員 83

九龍塘發展計劃又稱花園城計劃,構思源自1899年英人艾賓尼沙·侯活

(Ebenezer Howard)出版的《明天:通往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Tomorrow: A

Peaceful Path to Real Reform)84,該書於 1902年再深化為《明天的花園城市》

(Garden Cities of Tomorrow)而廣受觸目。1899年,花園城市協會(Garden City

Association)成立。1903年,花園城有限公司成立第一個花園城。侯活以維護傳統維

多利亞時期鄉村生活的概念,將來治活(Letchworth)這一個距離倫敦工商業發展區

只有 35 哩,總面積 3,822 英畝(1547.9公頃)的城鎮,發展為一個可提供工業及本

地就業機會,有適當的社區生活,房屋有花園設施和有充足的休憩及社區活動空間,

並具備綠化地帶的中型工商業市鎮。小鎮交通便捷,可容納3.5萬人口,對疏導市區

人口有很大的幫助。侯活的概念,是將二十世紀為人類提供經濟及社會機會的城市生

活,與充滿人性的鄉村生活合併。來治活鎮的構思備受歐美讚賞,各國爭相仿傚 85。

九龍塘的地理條件與來治活鎮相近,具有發展潛力。

1921 年,香港政府計劃招標聘請私人公司負責發展九龍塘。1922年,政府邀得

九龍塘及新界發展公司(Kowloon Tong and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Co)在九

龍塘鐵路站附近興建一個設有學校及足夠休憩空間,供受薪階級居住的平房住宅區。

1923 年,政府因發展該區而回收土地 137 幅,為回收土地業權支付的賠償金額為 5.8

萬元。1926 年,政府為九龍塘花園城計劃撥地 9.11 英畝(3.7 公頃),連同先前的撥

地,該計劃共獲政府撥地54.43英畝(22公頃) 較 1921 年,政府原先只準備撥地 15.81 英畝(6.4公頃),多了38.54英畝(15.6公頃)土地87。

86

"

九龍塘位於高地之上,要建立成為一個綜合社區,開發土地的其中一項重要工

88

作是解決供水及排污系統問題,因此九龍塘的渠務工程動用了不少人力物力。此外,

須解決的工程技術問題,還包括九龍塘山挖掘泥土造地。1924年,挖掘的山泥有43

萬立方碼,1925年亦達25萬立方碼,被掘出的山泥,主要移放於其他低地 8,作平

整土地之用。另外,需在區內東部興建明渠及鋪砌排污水管,並將九龍塘北面山區

小溪與明渠連接;另需負責審批計劃圖則。

1921年,工務司署招標開展土地平整工程,該工程由李興兄弟公司(Li Hing & Bros)承接。可惜受1922年海員大罷工及1925年省港澳大罷工工潮影響,經濟下 滑,地產價格受影響,發展商雖已積極在市場上推銷,並請政府允許預先徵收訂金,

但平整土地工程受工潮影響未能如期完工,發展計劃一度受拖延。1929年11月4 日,政府再與敬德昌公司(Keng Tak Cheong)簽訂1929年第62號合約,把工程繼

續下去”。

從九龍塘花園城計劃投資細目(參見表2.7),可見平整土地及排水設施佔了重要

比重。

英國的花園城計劃,是希望維持鄉村的居住模式,每個家庭均居住在獨立的房 子,而且均擁有私人花園,與其他城市大力發展分層住宅的模式不同,花園城的規劃 十分着重人的生活質素。香港九龍塘花園城在地理位置及環境上似乎具備了侯活所要 求的條件,在發展初期,無論是公眾或是發展商,對計劃頗具信心,覺得以成本價認 購,之後再轉手出讓,是有巨利可圖”。可惜 1922 年的香港海員大罷工及1925年的

表 2.7 九龍塘花園城計劃總投資(1922-1930年)

挖掘及填土 排污渠

雨水渠

道路工程

單位:港元

372,552

120,149

158,764

102,271

39,870

(預估)16,000

67,668

191,907

1,069,181

資料來源:“Report of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 Hong Kong Government, 1927- 1930, Appendix Q.

擴建九龍仔道路 連接九龍塘東面小溪至明渠 連接北面山區小溪至明渠 東面牆壁及明渠工程 總計

9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93

|

圖 2.8 九龍塘花園城市

圖 2.8.1:興建中的九龍塘「花園城市」

圖2.8.2:從拔萃男書院遠眺九龍塘「花園城市」,前方為太子道,攝於1926年12月29日。

VIEW OF THE KOWLOON TORS GARDEN CITY, THE

A:LWAY TO CANTON AND KIMB EBWARE TAKEN PROM THE, SITE OF THE DBUCKSAN

29-121

圖片來源:歷史檔案館館藏照片編號:1. Photograph 03-03-059,2. Photograph 03-04-099

省港澳工人大罷工,使香港經濟發展走下坡,地產價格下調,小業主違約,導致土地 發展商破產。1926年11月4日定例局會議上,工務司桂克斯(H. T. Creasy)估計 九龍塘計劃完成後,可為政府帶來一萬港元地租、二萬港元差餉及其他稅項收入,可 惜政府無法如預期般徵收地稅 95

工潮過後,地價上揚。建成後的九龍塘住宅區,因仿照英國花園城的模式,房子

的面積比市區的寬敞,且設有花園,價值遠比預期高。1923年灣仔一層一房一廳的

唐樓月租約8港元。1930年九龍塘一棟平房的價值已超過一萬港元,以年息四厘計

算,每棟平房的房租需 200 港元以上,只有中上階層才能負擔得起租金;九龍塘附近

也沒有適合基層的工作。此外,九龍塘的配套設施如由教會營辦的中、小學校:男拔

萃書院、瑪利諾書院、喇沙書院;公共休憩場地如九龍塘三角花園及宗教設施聖德肋

撒堂(St. Teresa's Church),均是1920年代中期以後才開始興建(參考圖 2.8)。 房

子蓋好後,區內的設施並未落成,不能滿足新增人口的日常生活需要,並不適合一般

中產階級居住,推出後更受到勞工團體批評。

九龍塘花園城未能實踐艾賓尼沙·侯活的綜合社區的概念,除因受到當時香港政

經環境的衝擊外,更因香港地價高昂,寸金尺土,中產階層的居住面積與英國的很不

相同。但花園城優美的環境,仍吸引了不少中上階層人士居住,九龍塘也頓時變成了

高尚住宅區,令人忘記了其位於新界的缺點。時至今天,公眾大多仍以為該區屬於九

龍市中心區,又有多少人知道九龍塘原先屬於偏遠的新界?

3.延展新界租約

二十世紀初開始發展的新界(時稱新九龍),對香港的整體發展有很大的幫助。

到了 1920 年代,除了私人企業的投資外,更是重要大型基建如啟德機場、石梨貝水 塘、城門水塘的所在地。頻繁的經貿活動,使香港在各方面都展現着亞太地區經濟中 心的魅力,對英國建立太平洋地區的勢力,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踏入1920年代 中期,中國內地的政治局勢卻愈來愈不穩定。1927年,國民政府進行清黨,重要的國 民政府要員如胡漢民、共黨的代表人物、張學良麾下的代表等均時常活躍於香港。與 香港接壤的新安縣又經常因邊界問題而發生爭執,新安縣聯合西部五位司令曾要求重 新釐定深圳邊界。1928年,英國外交部曾表示憂慮1997年新界租約屆滿而引起的 香港前途問題,但礙於形勢,未敢向中國政府要求延伸租約。根據英國殖民地部 2006 年解封的機密函件透露:1929年7月8日,外交部曾企圖用威海衛交換香港新界的土

9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95

地,由於中國保持領土完整的立場非常堅定,英國又恐怕再次勾起已久被擱置的香港

主權問題,遂不敢向中國政府提出建議。

1920-1930年代,好幾位港督都曾秘密與英國殖民地部磋商新界前景問題,他

們一致建議英國政府與中國談判,延伸新界的租借期限,甚至以龐大的資金購買新

界。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他們的想法仍然相當前衛。1928年11月8日,港督金文

泰(C.Clementi)去信英國殖民地部討論新界租約問題,是首位提出延展新界租期

的港督。理由是有鑒於私人企業在港投資意慾,嚴重受到土地的可租用年期影響,令

香港發展前景受阻,遂主動向殖民地部痛陳利害。可惜殖民地部以大臣外遊為藉口,

拖延與他會面,幾經申請,1928年11月28日終獲殖民地部大臣威利斯利(Victor

Wellesley)接見。閉門會議於威氏辦公室舉行,與會者包括威利斯利本人、格蘭道(G.

Grindle) 伊利斯(Ellis)、堅利(Caine)、白勒特(Pratt)、雅士頓,桂勤(Ashton-

Gwatkin),目的是商討延長新界租約事宜。金文泰向與會者講述香港主要分為香港、

舊九龍及新九龍三部份,而新九龍屬於租借,位於南面的港島,幾乎已全面開發,位

於北面的新九龍,雖然仍有可開拓的空間,但礙於1997 年租約將會屆滿,令私人投

資卻步。港督希望英國與中國商討,提出延長新界租約的租借年期。會上威利斯利及

英國各官員一致認為伸延租借新界的期限權不受英國控制,而且此舉可能引起中國懷 疑英國想永久吞併香港,導致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介入,中國全國人民將 以此攻擊英國侵略中國領土。各與會者建議港督用短約形式出租新九龍土地,並聲明

租約期滿可以再續租100。金文泰的建議不獲接納,無功而還。

1930 年,金文泰的繼任人貝璐(W. Peel)未有放棄解決新界的租約問題。貝璐 也察覺到新界租約延伸,牽涉到中國國土問題,十分敏感,為免引起錯誤忖測,暫

不打算向國際聯盟透露,只秘密與殖民地的格蘭道商議。1930年11月10日,貝 璐以私人函件方式去信威利斯利,解釋新界對香港整體發展的重要性。距離港島只有 1,616碼的九龍半島,從中環乘船幾分鐘可達,1930年頭六個月往來港九的旅客就有

十萬人。港府近年的投資,使九龍有長足發展

101

九龍及新界的功能,可分民事、軍事、海事、空運四個重點。民事方面涵蓋住 宅、公共服務及貿易。雖然大部份歐洲人居於山頂,但山頂的土地發展已達飽和狀 態,難以再找到合適土地發展住宅;而核心區近年爆發的肺癆病,讓人憂慮過於擠 迫的維多利亞城有利病菌的傳播。九龍距離港島不遠,是城市核心的郊區,具發展為 住宅區的條件。九龍設有不少公共服務設施如酒店、青年宿舍、救世軍、天文台及監

獄。此外,新界是香港島及九龍半島食水的主要來源,大規模的水塘均位於新界。

貿易方面,重要的外資公司如九龍倉、美國標準石油公司、鐵行輪船公司、C.P.R.

Holt's Co 等均位於九龍。

102

軍事方面,1898年6月9日簽訂的條約聲明:九龍具防衛及戰略作用,新界與

中國接壤,是香港市區與中國重要的緩衝區,對保護及保衛殖民地領土具邊防戰略

價值 。海事方面,海軍用地有23英畝(9.3公頃),設施包括倉庫、軍營、船廠、

油庫、煤倉、避風塘等,單靠港島已無法供應足夠土地予軍部。空運方面,1920 年代

開發的啟德機場,是香港對外交通重要窗口,選址九龍城,也是位於界限街以北的新

界地區,可供軍用及民用103,對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及經濟發展極其重要。新界是核

心區的腹地,提供土地及糧食資源。貝璐認為如果英國將九龍及新界歸還中國,不如

完全放棄香港,政府在二十世紀初所作的大量投資,會讓很多信賴英國的人失望。他

極力主張延伸新界的租約 104.

金文泰及貝璐的建議,反映香港政府在1920年代開始已經非常關注1997 年以後

香港的前途問題,認為新界如在1997年後歸還中國政府,英國將無法控制香港的未

來,嚴重影響英國在亞太地區的地位。由於1937年中日爆發戰爭,英國認為要靜觀

國民政府與日本誰勝誰負才作決定。

1939年1月26日,港督羅富國(G. Northcote)再次以密函致英國殖民地部, 重提1928年港督金文泰探討延長新界租約事宜。1938年4月13日,港督羅富國建 議用現金解決新界1997年需歸還中國的憂慮,因新界對香港的經濟發展及防衛均有 關鍵性作用。羅富國認為應趁中國戰亂,急需外國經濟援助之際,向中國提出收購新 界,以免日後錯失與中國談判的機會105。因愈接近1997年租約期滿,再談及有關續 約問題,中國的態度將會更強硬,英國向中國購買新界的價錢會更昂貴106。經向專家 磋商適當買價後,港府建議以二千萬英鎊向中國購買新界,如中國不願出售,或可請

其考慮續租新界一百年

107

1939 年,英國政府決定放棄向中國收購新界,認為除非遠東的局勢有變,否則 與中國談判討論延續新界租約的時機仍未成熟 108。英國放棄向中國購買新界,主要原 因有三:首先是二千萬英鎊購買新界價錢太昂貴,在局勢尚未明朗,未知中國會否戰 敗,以及管治中國的新政權會否承認國民政府與其他國家簽定的條約。其次是購買新 界會向中國政府提供財政援助,可能會引起日本反感,製造政治危機,倘若日本成功

96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97

#

M

在南中國建立傀儡政權,英國因擁有新界主權而與日本開戰,也未必能戰勝日本。在 漫天戰火中,就算英國擁有香港主權,也未必能確保英國能保住香港。況且中國的抗 戰口號是捍衛國家領土完整,反對外國勢力入侵,英國提出洽談購買新界,恐怕會被 指責因中國被敵人入侵,英國乘人之危,引起輿論尤其是美國輿論的反感 既然 如此,英國花費二千萬英鎊的投資,最終也未必能達到目的。英國最後決定放棄洽購

新界。

109

幾位港督企圖延長新界的租約,反映了新界對香港整體發展十分重要,地域只包 括港島及九龍半島的香港,發展到了極限。英國人需要的不再是一個貿易停,而是 一個亞太地區的資訊及貿易中心。

三、基建

二十世紀上半葉,香港重要的設施如大型碼頭、鐵路總站、機場等,均位於九龍

半島的尖沙咀、九龍城等地,油蔴地一帶是華商貿易的主要活動區域。

圖 2.9 九廣鐵路總站

圖片來源:唐卓敏醫生藏品。

186

Kowloon & Canton Station, Kowloon, Hongkong

1. 九廣鐵路總站

興建九廣鐵路的構思最早見於 1864年,英國工程師史提芬遜(Rowland MacDonald Stephenson)與怡和公司的合夥人麥克埃(M.A.MacLeod)試圖於中國 建立鐵路網絡,鐵路的其中一段是由廣州至九龍。該建議書於 1864年3月7日在香

港西商總會(Hong Kong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公開討論,由於計劃過於 龐大,港商大多抱猶豫心態,計劃因而被擱置。1890 年代,西方列強爭相競逐在華利 益,興建九廣鐵路的計劃再度被重提上議程。1899年3月 28 日,中英雙方簽訂興建 鐵路協議。1899年森馬威爾·拉治(P. T. Somerville Large)草擬了第一份興建鐵路 的調查報告,他建議以九龍尖沙嘴訊號山(Blackhead's Point)為總站。1904年夏季 中英雙方達成共識,同意九廣鐵路深圳至九龍一段,由香港政府負責建造、資金及日 常營運。

1905 年,湖廣總督於武昌與英國簽訂貸款 110 萬英鎊的條約,用作贖回粵漢鐵路 路權,武昌政府同意就該筆貸款支付年息率4.5厘,分十年攤還,而英國方面以香港政

府名義與武漢政府簽訂借貸條約,香港政府因而每年可從武漢政府的還款中,取得 11

萬多英鎊的資金,英政府允許港府延遲將款項交回,港府遂利用中方粵漢鐵路這筆還

款,興建九廣鐵路的香港一段10。1905年,港府委任工務司署的布魯士(J. C. Bruce)

統領調查隊完成初步考察,計劃興建一條全長 22.25 哩,途經5條隧道、48 條橋樑的 鐵路,建築成本為 500 萬港元,該投資包括當時工務司漆咸(William Chatham)建 議於九龍尖沙嘴填海興建鐵路總站的費用在內。九廣鐵路於 1910 年建成,10 月正式通 車,興建鐵路的總支出超出了原先預估146%,約為1,230 萬港元(折合每哩 7.5 萬英

) 112

鐵路雖已通車,但位於尖沙嘴的九龍總站的興建計劃卻僅屬起步階段。政府要在 尖沙嘴設立九廣鐵路總站,牽涉的問題相當多:

(1)考慮到貨運及客運起卸的問題,鐵路總站選址以臨海為佳,九龍半島南端

尖沙嘴一帶的海旁地段,大部份已為私人業主擁有,政府必須與原海旁地段

9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9

99

業主達成協議,對受工程影響的業主作適當的賠償,例如換地或作金錢補償。 (2)為增加沿海土地面積,政府需填海造地。

(3)由於總站的構思以填海後的情況作基礎,純屬推測,因此建築所承擔的風險

頗高 113。

1909 年底擬定紅磡填海工程需 500 萬立方呎填料,政府將 618 號及 1140 號海旁 地段改建尖沙嘴總站,因而建議將鄰近中華電力公司地段的部份新填土地,當時稱為 火柴廠地段交換,使賠償只局限於建築物 114

填海工程於1910 年 9 月以合約形式交 由承建商承辦,但鐵路總站設於尖沙嘴的議案,要等到 1912 年才正式獲得通過。位 於尖沙嘴水警總部附近,原屬九龍倉公司的倉庫,被租用改裝為臨時客站115。建成後 的火車總站位於尖沙嘴紅磡灣,東臨賀特倉庫(Holt's Wharf)及訊號山,南面為海 港,西面為天星碼頭及九龍倉公司,北面則為梳利士巴利道(現稱梳士巴利道) 面 積約有41 英畝(16.6公頃)。填海後新增的土地除供鐵路運輸使用外,更可以作其他 用途,詳細計劃由當時的工務司署設計6。尖沙嘴火車站於1975年被拆卸,現僅存 火車站鐘樓。

2. 啟德機場

建成於1930年的九龍城啟德機場,因以華人何啟及區德二人的名字命名,故一 直被誤以為是由二人創建7。其實二人早在機場計劃構思興起前十多年便離世,何啟 歿於 1914年,而區德則於 1920年辭世。機場的得名,實與該地區早在 1920 年代已 稱為啟德有直接關係。何啟在去世前二年,即1912 年,曾與長子何永貞的岳丈區德 合組啟德土地投資公司(Kai Tak Land Investment Co),意圖在九龍灣沿海發展填 海計劃,興建樓房,供辛亥革命後從粵移入香港的較富裕階層居住。由於政府正計劃 於九龍灣興建無線電站,故未批准填海建議,何啟亦於1914年去世。何啟的姻親區 德夥同其他合伙人曹善允、張心湖等,在1914年 11 月 20 日再向政府申請九龍灣填 海計劃,結果建議在1915年12月30日徵得英國政府同意,正式獲得批准。

啟德土地投資公司的填海範圍,包括位於九龍灣的九龍城碼頭至大環玻璃廠(Tai Wan Glass Works)沿岸一帶,估計可增加 210 英畝(85.1公頃)土地,扣除公共使 用的 4 英畝(1.6 公頃)及明渠、道路、海堤等所需土地,可供發展的土地面積達 495 萬平方呎(113.6英畝;46公頃)。發展商除負責填海工程費用外,需興建新增土地 內的道路、明渠等配套設施,並於工程完畢後,向政府繳交7.5萬元地價,以及為私

表2.8 興建啟德機場財政預算(1929年)

收購土地

填海費用(興建海堤、明渠、挖泥及平整土地)

明渠渠掩

滑台、擴建明渠、填料

單位:萬港元

118.6

73.8

27.5

27.5

5.5

252.9

-99

153.9

資料來源:CO 129/508/8, Kai Tak Aerodrome Appendix VI (A) 1929 Draft Estimates Aerodrome Site, 5 October 1928.

道路

總計

扣除英國政府資助10萬英鎊(折合港元99萬)

總支出

人發展的土地每英畝每年繳納200元的地稅,建成後九年內,需投資50萬元發展該 區。新增的土地的租賃期以1898年7月1日起計,75年內有效,約滿後可續約23年 362 天,即1997年6月27日屆滿。工務司署將為新增地區鋪設食水管、排污系統及

監管工程的設計和建築材料的質素。

九龍灣填海工程於1920年完成,該區以發展商公司的名稱「啟德」命名,但由 於環境衛生未盡完善,加上遇到經濟衰退,啟德區作為興建住宅區的構思未能全面推 行 。1924年,香港航空會(Hong Kong Aero Club)把新填地東面的空地用作飛機升 降,同年美國人哈利艾伯(Harry Abbott)向啟德公司租賃 60 英畝(24.3公頃)土 地,開設飛行學校及提供中港客貨空運服務,而英國皇家海軍航空母艦「競技神」號 (HMS Hermes)的空軍隊伍亦於1925年利用啟德空置土地作臨時停泊飛機的基地。

1927 年,皇家空軍考慮到內陸飛機及海陸兩用飛機的升降問題,遂建議於啟德區 興建機場。政府除需動用資金收購原地外,為平衡軍部及商業利益,還需填海造地, 以滿足各方面的需要。1928年9月29日,英專家達華遜(J. A. Dawson)來港就機場 選址及規模提供意見,他建議機場用地 40 英畝(16.2 公頃),其中 28 英畝(11.3 公

頃)為皇家空軍用地,商用佔地12英畝(4.9公頃),設有兩條跑道。1928 年的時候

興建費用已增至253萬港元,加上達華遜提議收購啟德土地投資公司的土地,需補償 62.6 萬元,共需315.6萬元。英國政府將為興建機場補貼10萬英鎊(按當時匯率折合

99 萬港元) 參見表2.8)。

118

機場的填海工程,為香港日後的空運發展奠下了基石,使香港的空運服務在 1930

年以後,在亞太地區佔一重要席位。

100 o/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101

四、制度化

1. 成立城市規劃委員會

1920 年代以前,香港的城市規劃主要由港督會同議事局(行政局)執行,並沒 有專司城市規劃的部門。城市的發展規模與方向因而是由管治階層的思維與喜好所主 導。工作與城市規劃比較密切的部門,以土地測量處的歷史比較悠久。1909年,工務 司署轄下的土地測量科成立,專門負責土地發展管理及收回等事宜。此外,政府也任 命專業人員規管土地:首席土地測量師負責督導土地買賣、土地出租申請;審批土地 的臨時租用合約、簽發租用碼頭的臨時牌照;石礦及碼頭規劃。另外,聘用八名土地 測量師巡視官地,禁止在官地上非法建 土地測量並沒有負責制定城市的整體

規劃。

119

1920 年代,政府利用輿論講述香港未來將在太平洋地區扮演重要角色,在政治上 對英國日益重要。因此,港府延聘城市規劃專家審視香港整體發展,並允許工務司署 調撥充足資源,為城市未來的發展制定長遠規劃 120 。1921年,負責城市規劃事務的委 員會(Town Planning Committee)成立前一年,政府非官守高級顧問史提芬(A. G. Stephen)認為香港可能是英國在全球最重要的政商港口,是英國監察北太平洋發展的

重要基地,而城市規劃是一項專門的學問,應撥款成立專責部門,籌劃未來五十年的

發展方向,不應由事務繁多的工務部門來兼顧

121

1922 年,港督司徒拔爵士成立委員會負責城市規劃事務,為香港的未來五十年制

定城市規劃藍圖(town planning scheme) 委員會成員包括: 123

122

(1)工務司(主席)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Chairman)白健時T. L. Perkins

(2)布政司 Colonial Secretary 符烈槎 A. G. M. Fletcher

(3)庫務司 Colonial Treasurer 馬斯德 C. McI. Messer

(4)警務司 Captain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胡樂甫 E. D. C. Wolfe,由署理警

司(acting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活德侯斯 P. P. J. Wodehouse 暫代

(5)首席工程師 Chief Engineer, China Command 德斐 C. W. Davy

(6)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潔淨局委員周壽臣Chou Shou-son

[

(7) 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施華歷圖(葡籍)A.F.B. Silva-Netto

(8)認可建築師、牌照委員會成員利斯克 W. L. Leask

(9)工程師(秘書)Engineer(Secretary)笛科勒 A. G. W. Tickle

,

委員會的工作,包括修正、整合及協調過往各項籌劃的發展方案 124,商議香港島 及九龍半島未來的發展方向125。此外,更負責商討解決香港島發展困難的辦法 126 規 劃範疇包括道路、鐵路、碼頭、倉庫、排污系統、公共屠房、市場、政府建築、厭惡 性行業分佈區域、住宅地區、林木發展區、煤礦開發區、康樂用地等 127 尤其關注鐵 路未來發展情況,如預留土地開發鐵路支線等128.

1922 年委員會成立之初,召開了多次會議商討規劃九龍

129 委員會繪畫了大批 發展九龍的藍圖130、

製作模型,甚至進行實地考察。1923年政府制定新九龍的長遠發 展規劃藍圖,開拓的地區包括長沙灣、九龍灣、九龍城,每一個區域都選定了發展的 中心及道路規劃。1926年將討論成果製成規劃藍圖(參考圖2.10),將九龍城、長沙 灣、荔枝角、九龍仔、九龍灣(CO120/494)等地區的規劃情況作深入的描述。藍圖 的製作是基於五個實地拍攝的地點所得的資料整合,這五個沿界限街(九龍市區的邊

界)的選址,分別為A:馬頭涌道與太子道交界、B:長沙灣福榮街與東沙島街交界、

C:荔枝角青山道與興華街交界、D:九龍塘志士達道、E:旺角彌敦道與西洋菜北街

交界。長沙灣及九龍灣是規劃的重點

規劃藍圖清晰顯示建議的填海區域以及重要的交通孔道,荔枝角沿海一帶會進行大

規模的填海工程,深水埗進一步向海擴張,構思興建連接深水埗與大角咀的通州街及大

角咀道,另推行大規模填海工程的區域為九龍灣。除了說明填海的區域以外,主要交通 孔道的分佈——彌敦道、太子道、窩打老道,亦有清晰的描繪;建議興建鐵路,沿荔 枝角海岸橫跨九龍半島至九龍城;被列為綠化地帶的,包括京士柏公園、九龍塘休憩公 園、馬頭涌休憩處 131。此外,郵政局、公共衛生設施、學校、公共空間、市場、碼頭 等設施的位置亦一覽無遺。從規劃藍圖的制定,可見城市規劃的重點在設計未來開發區 域的選址,其相應配套設施如道路及社區設施的分佈等,方便日後發展時更了解全盤設 計。1930 年,皇家土地處及土地測量科合併為皇家土地測量評估及回收處。土地的發 展與管理不但有一套既定機制,且由專責部門直接管轄,配合整體發展時的需要。

102/

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10

圖2.10 九龍及新九龍規劃藍圖(1926年)

-

NO CARMINA TOR

ADOW HELAVO APPUNA BRETTON OF CAMERA LING

地圖來源:CO129/494,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1 September 1926, pp. 2-57.

2.頒佈《城市規劃條例》

133

"PRESENT LINE OF RECLAMATION:

FUTURE D0

00

1939年6月23日,政府頒佈《城市規劃條例》,旨在有系統地擬備和核准現存 及擬開拓的市區土地的佈局設計、該等地區適宜興建的建築物類型的圖則,籌備社區 衛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計劃。該條例首次授權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Town Planning Board[TPB)擬備城市規劃發展藍圖132。城規會成立初期,公開邀請反對

草圖者於兩個月內就草圖提出書面陳述 在擬備圖則的過程中,城規會須就擬備草

圖作所需的查究及安排,包括建築物的佔用者或街道或場地的使用者進行普查。1939

年城規會負責草擬的圖則,可顯示:(a)街道、鐵路及其他主要交通設施;(b)住宅、

商業、工業及其他用途的地帶或區域;(c)供政府使用的保留地;(d)公園、康樂場

地及相類休憩用地(open space);如有必要,城規會可向港督會同行政局建議引用

1900年的土地回收條例中「舉辦公益」(意謂公共用途而作出收回)的一款收回有關

土地 134

。1939年6月城規會成員包括: 135

(1)市政局主席 The Chairman of the Urban Council,主席杜德 Ronald Ruskin

Todd

(2)工務司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副主席軒德蓀 Richard McNeil

Henderson

(3)皇家工程軍團高級官員 A senior officer of the Corps of Royal Engineers

(4)勞工司 The Labour Officer,畢打士 Henry Robert Butter (5)地政司 The Land Officer,懷特史密斯 Thomas Stodart Whyte-Smith

(6)房屋委員會委員奧雲 Wilfred Herbert Owen(奧雲缺席時由韋納爾 Richard

John Vernall 暫代)

(7) 工程師羅拔遜 Colin Brown Robertson

(8)教育委員會委員、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廖亞利孖打 Leo d'Almada e Castro, Jr

(9)潔淨局成員、建築委員會委員麥基琴 Alexander Somerled Mackichan

(10)交通委員會委員、立法局非官守議員譚雅士 William Ngartse Thomas Tam

(11)蓄婢委員會委員黃茂霖 Joseph Mow- lam Wong

地規會秘書由市政局秘書擔任(The Secretary to the Urban Council)

1939年7月4日,副衛生司 Deputy Director of Health Services 麥克勞德 Nicol

Campbell Macleod(缺席時由維爾 Thomas Walter Ware 暫代)被委任為第十二位委

員 136

1939 年的城規會共有十二位成員,委員會相當重視工務部門的參與,由市政局主 席領導,在專責工程的官員及工程師以外,熟悉民生問題的非官守華人議員也被邀請 為委員,但華人代表畢竟只是少數。可以想像1930年代末城市規劃的工作在推行政 府的拓展理念,目的在考量計劃的可行性,這與戰後城市規劃以制定城市規劃條例為 重點,而且變得愈來愈複雜的方向不同。有了城規會,城市的發展從以商貿發展優先 變得較為全面,改變了由政府個別官員領導的模式。

新九龍的開拓雖然困難重重,但沒有減低政府將新界及新九龍這兩個地區列入全 港規劃的決心。自十九世紀末期以來,密集於市區的人口,對市區的居住環境及公共 衛生帶來極大壓力,1935年5月港府成立房屋委員會,針對香港的房屋及人口擠迫

104

4/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105

圖2.11 全港市區範圍及未來拓展區域圖(1939 年)

MAP or HONG KONG AND

EW TERRITORY"

SCALE

地圖來源:CO129/580/6, “New Territories”, 6 January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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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商討對策 13 。1938年,該委員會秘書奧雲(W. H.Owen)就房屋發展發表報

告,建議港府在新界沙田、荃灣、元朗、大埔及粉嶺等地區興建徙置區,疏導市區

擠迫的人口 138 。要開發偏遠區域,政府必須首先解決食水、交通、防洪、排污系統等

問題,有些地區甚至需進行填海工程,方能提供適當土地供發展之用,故政府遲遲無

法開展新界區的發展計劃。延續 1920 年代城市規劃的藍圖,1939年政府就全港整體

發展步伐製作的藍圖,明確將新九龍的發展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以深水埗、荔枝

角、九龍塘、九龍城為主;第二階段以荃灣、葵涌、慈雲山、牛池灣、佐敦、觀塘為

主(參考圖2.11139),發展區域逐漸向北伸延。1939年,政府通過城市規劃條例(憲

報編號 1939 年第20號),準備開發新界用作平民居住地區,可惜到了 1941 年,日軍

佔據了香港,開發新界的計劃被迫擱置。戰後急劇流入的移民,使開發新界的構思再

度提上議程。

小結

1898 年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 九十九年,大大增加了香港的土地面積,為港島北岸的維多利亞城及九龍半島南端這 兩個城市核心區域加添了軍事的屏障。政府不把新界發展為城市核心區的腹地,發 展漁農業供市區所需,更積極開發九龍山脈以南、界限街以北,原本屬於新界的土 地,這段被改稱為新九龍的土地,包括深水埗、九龍塘、黃大仙、九龍城、長沙灣、 荔枝角、觀塘等地區,時至今天,已經是九龍的一部份,很少人記得原是新界的一部 份。在二十世紀初開始,新九龍為市區提供了不少可發展的空間:房屋、公共設施如 機場、火車站、碼頭、休憩空間及工業用地。香港除發展轉口貿易外,更吸引了不少 逃避中國內地戰亂的資金及人材,香港已不單是英國在亞洲地區貿易的臨時居停,更 是英國在亞洲太平洋地區的經貿重鎮。

當可供開發的土地增加,城市的人口不斷增長,土地的使用以至管理需要更有系 統及具備更長遠的發展規劃。在1922年成立的城市規劃委員會,銳意為香港的未來 五十年發展制定城市規劃藍圖,並在1939年頒佈《城市規劃條例》,一改以往因應時 勢急需的短期策略,要將香港發展為英國在亞太地區的橋頭堡。參與長遠規劃者,除 了政府相關部門的官員外,亦包括華人的代表,可見殖民政府深知華人對香港的長遠 發展策略有重大影響,也顯示了中日戰爭以後,英國堅持要取回香港管治權的原因。

有關1997年《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約滿後香港前途問題的協議,並非首先由麥 理浩的主權交換治權理念啟動。自1920年代末期起,香港的三位港督:金文泰、貝 璐、羅富國都沒有忽略1997年香港主權回歸的問題。他們提出種種不同的建議,包 括私自延展土地合約、耗資兩千萬英鎊購買新界等,都反映了殖民政府發展香港的長 遠目標。英國殖民地部十分重視香港為英國帶來的政治及經濟利益,也不能讓香港問 題破壞英國在國際社會上的名聲,在政治及經濟之間權衡取捨,英國人不見得比中國 人更加重視經濟利益,將經貿發展擺在國體之上。1941年香港被日本侵佔,城市的發

展進入另一個發展階段,新界的租借問題已不再是發展的障礙了。

16/

106/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107

411

1 "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4

October, 1926, p. 28.

25

15

2

九龍半島是指界限街以南的地區,與今天包括昔日新九龍各區

•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the Colony for 1931",

26

Papers 1904, | p.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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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Hansard, 28 October 1920, p. 51.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31, p. 9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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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899 to April 1904”, in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4, p.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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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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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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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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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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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Hong Kong Hansard, 18 November 1920,

P. 75.

Hong Kong Blue Book, 1905, p. U2;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31, p. 99.

280

29

Hong Kong Blue Book, 1907.

59

30

6

2015 年地政署公佈新界的總面積,扣除填海所得土地28.58平 方公里,只有949.42平方公里。Hong Kong Geographic Data, Survey and Mapping Office, Lands Department, Feb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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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4

October, 1926, p.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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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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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er and Faber Ltd, 1902, 1964 reprint, p.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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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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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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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 the authority of the Statute Laws (Revised edition)

Ordinance, 1900,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00, p. 607.

"Ordinances passed and assented to: Crown Lands Resumption, No.18 of 1910",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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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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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36

No.10 of 1900,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 p.628.

No.10 of 1900,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 pp.628-

629.

66

"Ordinance No.8 of 1900", The Ordinance of Hong Kong, 1900, p. 625.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26",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27, Appendix Q, Q 105.

67

11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for the Year 1900, in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0, p. 4.

37

The China Mail, 22 August 1907.

38

12

"Ordinance of No.4 of1900, New Territories(Land Court)

Ordinance, 1900", The Ordinances of Hong Kong, 1900, pp.

607-608.

"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4

October, 1926, p. 33.

39

13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during the First Year of British Administration",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0, Appendix IV, p. 253.

"Report on the condition and prospects of Hong Kong, by his

Excellency Sir G. William Des Voeux, Governor",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889, pp. 290-291.

40

14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for the year 1900",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1, p. 267.

41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ies for the year 1899-1912",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12, p. 46.

"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4

October, 1926, p. 30.

15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for the year 1900",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1, p. 254.

42 "Report of the New Territories" in Administrative Report,

1912, p. 1 13

MPG 1/796. 1 item (enclosure 1 in despatch number 9 of

9 January 1900 from Governor Sir Henry A Blake GCMG) extracted from CO 129/297. "Map of Hong Kong and of the Territory leased to Great Britain under the 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signed at Peking on the

9th of June 1898" showing districts and sub-districts in

different colours. Also shows part of mainland China, with towns, roads, tramways, telegraphs etc. Reference table. Heliozincographed at Ordnance Survey Office, Southampton, 1899. A MS note reads "This map has been compiled from

existing Intelligence Division maps of Hong Kong, Admiralty Charts and a map of the Sun On District compiled in 1866 from the observations of an Italian Missionary." 1899.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22",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23, Appendix Q, Q 200.

The Hong Kong Telegraph, 5 August 1921.

CO129/520/12, "Development Kowloon Tong Estate", 11

December 1929 - 1 August 1930.

92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29",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89

90

91

16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for the year 1900",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1, p. 266.

43

"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4

October, 1926, p. 30.

68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the Colony for 1906,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7, p. 261.

17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ies for the year 1912",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899-1912, p. 45.

44

"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October, 1926, p. 30.

69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the Colony for 1906,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7, p. 276.

18 "Report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911, p. 11.

45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Adminstrative Report, 1928, p. 2.

70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the Colony for 1911,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11, p. 39.

19

20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0, p. 267; "New Territories: Land Court, Report on Work from 1900 to 1905” in Sessional Papers 1905, p.146.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0, p. 267.

46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Adminstrative

Report, 1923, p. 1.

71

"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4

October, 1926, p. 29.

47

The China Mail, 10 January 1922.

72

48

"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4

October, 1926, p. 32.

21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0, p. 254.

49

22 23

The China Mail, 14 April 1902.

50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00, pp.252-253.

"Ordinances passed and assented to: No. 9 of1922",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4 March, 1922, p. 126.

"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4 October, 1926, pp. 34-36.

73

C.O. 129/413, p. 436.

74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12, Hong Kong Administration Reports, p. 60-1.

75

51

24 "A General Report on the Survey of the New Territory from

November, 1899, to April 1904", in Hong Kong Sessional

〈一九二三年上田土官呈文〉,新界鄉議局:《新界農地轉屋地問

題有關文獻》,香港:新界鄉議局,1956,頁4-5。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year 1920, Hong Kong Administration Reports, p. Q61.

76

52

"The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CO129/494, 4

Extracts from Papers relating to the Extension of the Colony of Hongkong.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8th April, 1899, p. 560.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the Colony for 1921,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21, p.173.

The Hong Kong Telegraph, 7 November 1930, 10.

CO129/520/12, "Development of Kowloon Tong Estate", 16 June, 1930, p. 11-12.

"Report of the Housing Commission", Hong Kong Sessiona Paper 1923, p. 114.

CO129/526/15, "Memorandom of Kowloon and the New

Territories", 12 November, 1930, p. 4. 《公平報》,1928年8月13日。

CO129/571/16, "New Territories", 1938.

100 CO129/507/6, “China-Position of New Territories", 8

November 1928.

101 CO129/580/6, “New Territories", 26 January, 1939, p. 2.

102 CO129/526/15,"Memorandom of Kowloon and the New

Territories", 12 November, 1930, p. 3.

103 CO129/571/16, "New Territories", 26 April, 1938, pp. 3-4. 104 CO129/580/6, "New Territories", 26 January, 1939, p. 2. 105 CO129/571/16, "New Territories", 26 April, 1938, p. 4. 106 CO129/580/6, "New Territories", 6 January, 1939, pp. 2-3.

107 CO129/571/16, "New Territories”, 4 August, 1938, p. 2.

108 CO129/580/6, "New Territories", 26 January, 1939, p. 2.

109 CO129/571/16, "New Territories", 4 August, 1938, pp. 1-2. 110 Philips, Robert, J., Kowloon-Canton Railway (British Section),

1930, Appendix Q, Q 97.

93

The China Mail, 24 May 1924.

94

95

96

97

98

99

10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109

NIZIRAN

Hong Kong, Urban Council, 1990, pp. 15-23.

111 Philips, Robert, J., Kowloon-Canton Railway (British Section),

pp. 27-28.

112 Philips, Robert, J., Kowloon-Canton Railway (British Section),

pp. 31.

113 CO 129/339, "Reclamation for Railway Terminus, Kowloon",

21 March 1907.

114 "Kowloon-Canton Railway Annual Report for 1909",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10, Appendix Q, Q 1.

115 Philips, Robert, J., Kowloon-Canton Railway (British Section),

p. 51.

116 "Kowloon-Canton Railway Annual Report for 1910",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Hong Kong Government, 1911, Appendix R, R1-3.

117 劉蜀永、蕭國健編:《香港歷史圖說》,香港:麒麟書業有限公

司,1998;陳昕、郭志坤:《香港全紀錄》,香港:中華書局,

1997;梁濤:《九龍街道命名考源》,香港,市政局,1993,

頁734;魯言:《香港掌故》第二集,香港:廣角鏡出版社,

1984 •

118 CO129/508/8 "Kai Tak Aerodrome", 2 November 1928.

119 Ho Pui-yin, The Administrative History of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Agencies 1841-2002,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131.

120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Report on meeting on 14th

November 1921", Hong Kong Hansard, 14 November, 1921, p. 167

121 Hong Kong Hansard, 14 November, 1921, p. 167.

122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Report on meeting on

12th October 1922", Hong Kong Hansard, 12 October

1922, p. 110.

123 "Report of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922, Appendix Q, p. 108.

124 "Report of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922, p. 28.

125 "Report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

1922, pp. 108-109.

126 "Report of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922, Appendix Q, p. 109.

127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Report on meeting on

12th October 1922", Hong Kong Hansard, 12 October

1922, p. 110.

128 "Report of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922, p. 30.

129 "Report of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922, Appendix Q, p. 109.

130 CO129/494,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orth New

Territories(1926).

131 extracted from CO 129/494. China and Hong Kong. 15

sheets of maps and plans. Detailed descriptions are given

at item level. (1)-(18) originally enclosed in Governor

Sir C Clementi's despatch number 387 concerning land

resump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1926; subsequently placed in Colonial Office file number C 18677 of 1926. (19)-(24)

originally enclosed in a despatch from Governor Clementi to

Lieutenant Colonel L C M S Amery, MP,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concerning the recognition of governments in China, 1926; subsequently placed in Colonial Office file

number C 21189 of 1926. 1898-1926.

132 "Ordinance passed and assented to: Town Planning - No.

20 of 1939",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3 June 1939,

p. 581.

133 No. 20 of 1939,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1939, in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3 June 1939, p. 582.

134 "Ordinance passed and assented to: - Town Planning - No.

20 of 1939",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3 June 1939,

pp. 581-582.

135 "Town Planning Board",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30 June 1939, p. 621.

1

136 1939 7 4 Deputy Director of Health Services 成為城規會成員之一,估計是新增職位。“Report of the

Chairman, Urban Council",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Reports, 1939, appendix M(1), p. 8.

137 "Report of the Housing Commission 1935",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938, No 12/1938, p. 259.

138 Memorandum by W. H. Owen, "Report of the Housing

Commission 1935”,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Hong

Kong, Noronha & Co, No 12/1938, pp. 282-283.

139 CO129/580/6, "New Territories", 6 January, 1939.

110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第二章 版圖的擴張 / 111

CHAPTER

第三章3

1941

戰爭的考驗

1945

《告諭》 香港佔領地總督 磯谷廉介 昭和十七年(1942)二月二十日

英國力積年二亙儿東洋搾取據點夕1)、又物質文明/東亞浸潤/ 中樞タリシ香港ハ、一朝二シテ忠勇義烈ナル我軍ノ武力ニョリテ 攻陥セラレ今ヤ悉ク皇土二歸セリ 若シ夫レ過去ノ舊態陋習 彐1) 覺醒脫却氵亍、挺身奮勵以亍東亞興隆/偉業完成二努力七二 トスル者ノ如キハ、本職ノ之二對スル亦齊シク知己ノ親ヲ以テセ

○然レ共我眞義ヲ解セス道義二反シ德操ヲ破リテ徒ラニ妄動ス 儿者,如十八、之亦萬民東亞/公敵二氵子、固彐1)皇土/住民 二非艹儿子)。之二對氵亍八、其國籍論也ㄧ、人種問八人、 本職亦直チ二軍律ヲ以テ之ヲ處斷シ、敢テ假籍スル所ナカル可

厶。

·香港占領地總督部報道部編:《新香港の建設》, 香港:香港占領地總督部報道部,1942。

照得香港乃英國強佔我東洋之土地以物質文明。蠶食我東亞。已經 百年。現一朝為我忠勇義烈之皇軍佔領。成為(大日本之皇土...... (凡爾民眾)如能革除故態陋習。挺身自勵。一秉東洋精神。完成大, 東亞興隆偉業者。本督當以知己待之。[然〕其有違反道義。不守圍 範者。乃東亞萬眾之公敵。[固然〕非我皇土之民。〔對之〕無論國 籍。無論人種。本督當〔直]以軍律處治。決不容恕。

《香督令特輯》,香港:亞洲商報,1943。

1941 年12 月25日,香港淪陷。從 1941 年 12 月至 1945年8月,日本侵佔香港 的三年零八個月內,日本軍政府實行軍法治港。根據香港政府戰前的估算及戰後司徒 永覺醫生的全港衛生報告書,1941年,香港人口流動的難民在內,約有163萬';

扣除短暫停留的難民,粗略估計常住人口約有120多萬2。迅速增長的人口,使一直 以來因土地資源不足而無法解決的住房、交通、基建、工商業配套設施等問題,愈趨 嚴峻。人口過於稠密的問題,不再是日人治港的憂慮,因香港的發展有着與以往很不 一樣的方向,為了成為日本南太平洋各佔領地的樞紐,大東亞共榮圈的資源圈城市, 香港展現了另一個面貌。以下的討論利用了一些鮮有被提及的日文資料,以及近期被 發掘的新素材,希望透過分析日本軍政府管治香港的策略,加深了解城市規劃對城市 發展的重要性,内容上並未涉及日治時期香港的經濟及民生狀況。

日軍的資源港

1937年日軍侵華後,位於華南咽喉的香港,因屬英國殖民地,標榜政治中立, 堅拒與日軍合作,成了中國的物資補給站及情報中心。殖民政府深知香港作為亞太地 區交通樞紐的重要性,刻意保持香港作為國際情報交流中心與轉口貿易港的地位了。 1941 年底日軍佔領香港以後,發展香港的策略有頗大的轉變,香港是日人聯繫亞太地 區各佔領地,以及全面封鎖中國、禁止其獲得外援的軍事重鎮,具重要的戰略意義。 其實要發展香港為軍港的策略,在 1941 年 11 月20日召開制定的「南方佔領地行政 實施要領」的大本營政府聯絡會議內議決,才向香港發動全面攻擊。

1941年12月29日,位處太平洋中心的香港,被日軍宣佈為建立大東亞共榮圈的 核心。英殖民政府向日軍投降後的第四天,日軍在九龍尖沙嘴半島酒店成立臨時軍 政府,香港佔領地總督部報道部聲稱:「香港作為建設大東亞共榮圈的一個重要區域, 是日本軍事、政治、及經濟的重要據點,必須以嚴厲的軍政手腕管治」 香港無論是 人力、物力,均需投放戰爭之用,實行以戰養戰。1942年1月1日,日軍在港成 立「地方行政部」。2月20日,磯谷廉介《告諭》:「軍政府下之香港,今後之統治建 設,應共同協力,完成大東亞戰爭,一洗香港從前舊態,方能發揚東洋本來之精神文 化,庶幾萬民同沐 聖澤,而完皇道昭垂之東亞永遠福利之基礎。」8

1942年2月12日,在佔領香港的短短兩個多月後,日本軍政府開始籌劃佔領地

114/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三章 戰爭的考驗 / 115

區資源發展十五年,日本、滿洲、中國及西南太平洋地區是帝國的資源圈,澳洲、印 度等地則為補給圈。日本官方媒體《香港新聞》稱,日軍管治香港的方式與韓國及台

,香港不但是日軍防守華南地區的堡壘10,具封鎖中國的功能,而香港作為資 源圈的其中一員,可為日軍提供資源,並利用其優越的地理位置,為日軍轉運軍事補 給品",故香港不可能再開放自由貿易。

據時任香港佔領地區的副總督平野茂憶述,日本總理大臣兼陸軍大臣東條英機曾 傳達以下訊息口,指出香港可成為資源圈一員的原因:「香港是英國囤有大量物資的地 方,雖然英國人巧妙地收藏起來,但日軍必須對這些物資進行徹底搜查,運回日本, 日軍對待敵軍俘虜不可寬容,不可給予良好食物,只能維持他們不死的待遇;積極開 墾新界土地,生產糧食,務求達到自給自足。」 日軍寄望香港為日本提供資源。

13

1941 年底日本在港成立的軍政府,採取軍事管治,以日軍二十三軍的組織為藍 本,設有總務、民政、經濟、司法、海事五個部門,這些臨時組織,顯示軍事及政治 管治的特性。隨着日本在南太平洋地區佔領地日漸增加,香港成為建設大東亞共榮圈 的核心,其政治及經濟角色如何配合整個區域的發展,變得重要,香港佔領地總督部 遂提出香港軍事統治長遠發展的構思 14

1942年2月20日,東京政府正式宣佈香港為日本佔領地,裁撤軍政府”,在中 環滙豐銀行建立香港佔領地總督部,由磯谷廉介出任總督,下設參謀部(管轄香港防 衛隊及香港憲兵隊)、總務(管轄民治部、財政部、交通部、經濟部、報導部、管理 部、外事部),另設華民代表會(由羅旭龢、劉鐵誠、李子方及陳廉伯擔任委員)、 華民各界協議會由商業、工業、金融、教育、慈善、技術、醫師、建築、勞工等各界 公認的華人代表組成,主席為周壽臣、副主席為李冠春,成員有董仲偉、葉蘭泉、 伍華、羅文錦、鄺啟東、譚雅士、王德光、馮子英、鄧肇堅、章叔淳、林建寅、凌 康發、李就、李忠甫、陸藹雲、郭贊、周耀年、王通明、顏成坤、李景康、黃燕清 (1943年8月上任) 6;利用本地社會有名望的人士,粉飾太平,以安定民心”;實 施軍法會議法令,凡有阻礙軍政法律行為,有通敵或不穩的嫌疑或行為,可以施加刑 罰。1942 年9月起,實施防空法令,民居如在黃昏後有燈光外洩,一律送交軍政會議 處刑

18

1. 區域劃分與管理

1940 年代以前的香港,除金鐘及尖沙嘴闢作為軍事基地、中環為政經中心以外,

區域劃分主要是因應着經濟發展需要及華人的社群聚居特性而形成,政府並沒有刻意

干預不同行業或不同籍貫移民的生活,因此,區域的劃分,是不同族群或行業聚居的

自然組合。 1942 年4月,日佔總督部劃分區域,目的是實施強硬的軍事管治,日人

首先更改港島及九龍半島原有名稱,將灣仔及九龍塘全面日本化。港島被劃分為 12

區、九龍6區,各區設「區政所」管治(參閱圖 3.1)。1943 年7月6日起,離島包

括大嶼山、長洲、坪洲等劃入香港地區事務所管轄區域範圍,而長洲、坪洲、梅窩、

大澳,不設區役所,由自治會管理。自治會由居民組織,經費亦由居民負擔 。同年 7月20日,「區政所」改稱「區役所」,全港共有28區,港島仍舊分為12區、九龍 增至9區、新界7區20。1943年7月21日起,約有10,800餘人口的西貢區,從原隸

圖 3.1 香港及新界全圖(194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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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22° 9° N L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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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臺灣總督府外事部:《香港水道調查報告書》,臺北:臺灣總督府外事部書,1942。

第三章 戰爭的考驗 / 117

屬新界地區事務所,歸九龍地區事務所管轄

21

新界因地較偏遠,未被列作日本人活

動或居住區,名稱沒有太大改動(參見表3.1)

2. 各區功能

中區(中環)是軍政中心,日軍憲兵隊總部設在中環德輔道中前立法會大樓(今

灣仔

鵝頸

跑馬地

銅鑼灣

筲箕灣

香港仔

赤柱

表 3.1 全港「區政所」、「區役所」分佈(1942-1945年)

18個「區政所」

(1942年4月20日至7月19日)

中央區(中環)

28 個「區役所」(1942年7月20日)

日本名稱

原稱

中區

中環

上環

ין

西區

西營盤

水城區

山王台(西環)

H

石塘咀

香港

灣仔區

山王區

藏前區

東區

上環

西營盤

堅尼地城

JJ

石塘咀

地區事務所

鵝頸區

春日區

競馬場

21

青葉區

銅鑼灣

銅鑼灣區

筲箕灣

筲箕灣

元香港(香港仔)

赤柱

九龍 地區事務所

第一區政所(九龍城)

第二區政所(深水埗)

第三區政所(旺角)

第四區政所(油麻地)

第五區政所(尖沙嘴)

第六區政所(紅磡)

元港區

赤柱區

鹿島區

元區

青山區

大角區

香取區

九龍塘

九龍城

深水埗

大角咀及旺角

油麻地

新界

地區事務所

湊區

山下區

荃灣區

啟德區

大埔區

元朗區

沙田區

沙頭角區

新田區

西貢區 *

尖沙嘴

紅磡

荃灣

牛池灣至鯉魚門

大埔區

元朗區

沙田區

沙頭角區

新田區

上水區

西貢區

上水區

*1943年7月21日起,原隸屬新界的西貢區,併入九龍。

資料來源:《香督令特輯》,香港:亞洲商報,1943,頁25-29。

"'

終審庭);中區憲兵隊總部及西地區憲兵隊總部設於荷李活道原中央警署之內;「水上 憲兵總部」則設於干諾道中的聖佐治行地下。

1942年8月,東區(灣仔)被闢為日人居留地,區內的二千多居民被逼在三天內 遷出居所2,日軍用鐵絲網及路障將軍器廠街至勳寧道(今菲林明道)封鎖。副總督 平野茂知會香港防衛司令部岡田梅吉,授意於灣仔大佛口附近駱克道一帶,設立五百 家慰安所”,日軍封佔一百六十多間民房,一些比較新式的樓宇,紛紛被徵用為妓 院、酒館或茶室25。

銅鑼灣法國修道院禮拜堂成了東區憲兵隊總部“;藏前區(石塘咀)被劃為妓區, 較低級的妓院、酒館、賭場和煙館應運而生,石塘咀成了灣仔以外的另一個紅燈區”。

鹿島區(九龍塘)被列為「特別區」——日人高級住宅區,供日本商人、日軍的 高級軍官和高級文職人員居住。為了保護特別區的安全,日軍用混凝土修築圍牆,將 通道重重封鎖,並在圍牆四邊入口設置站崗,由軍隊日夜駐守。本港市民如未經日本 當局批准,並獲取通行證而進入該區者,可處以極刑。在香港淪陷期間,市民從九龍 城往旺角或油麻地,不敢取道窩打老道,需經土瓜灣、紅磡繞道往油麻地。在界限街

通往九龍城的路口,也設有站崗,由憲兵部駐軍,監視往來行人 28 。

港島荒地面積較廣的地區如薄扶林被開闢為牧場2”,新界及離島大嶼山等地均有

實行種植及畜牧,以增加地方生產。

從各區域角色的轉變,可見日治時期市區有較大的變化,主要是服務在港居住的

日軍及日本僑民,核心區域如中環、尖沙嘴是軍政中心,而圍繞着軍政機關如灣仔、

西環、九龍塘等,變成日人居住或活動區域,新界成為提供市區人口日常生活所需的

糧食生產地,華人戰前的活動幾乎完全停頓。

3. 鄰保制度

中國傳統的「保甲制」也是日人管治地方治安的方法。為了傳達中央政令,登記

本港居住人口戶籍,維持地方治安,防止罪案,設置防空警備,呈報民眾日常生活如

公共衛生、空襲救護、米糧配給、就業等細節,政府在各區役所轄下設立與「保甲制」

相若的鄰保班長制。1942年9月4-18 日,每條街道委任的鄰保班長協助推行首次戶

118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三章 戰爭的考驗 / 119

口調查,在全港包括港島、九龍、新界三個地區登記居住人口戶籍,並作為監視各街 道居民及加強區所管治成效的執行人。1942年9月18日,頒佈「管理戶籍制定戶口 規則」,規定居民「凡出生、死亡、遷移等概須呈報,違者將受三月以下監禁或處以

五百元以下罰金」。每樓每戶須將戶主姓名、該戶居住人數,詳記於一懸掛門首之木

牌上,日人稱「戶口扎標」:分為第一號、第二號兩種,第一號用於單一戶口,第二號

用於同屋多戶者 30

1942年12月2日,為提升鄰保班長的管治權力,鄰保班長由地區事務所任命,

每十名鄰保班長增設一名連絡員,專責傳遞區役所命令,使鄰保班長可更有效地執行

上級指令 31

。1944年4月,為配合戰略需要,原有連絡員及組長被取消,改以五十戶

為一班,設一鄰保班長,十班推選一班長代表”。1944年6月,各鄰保班長奉命編

製班員名簿,同時勅令各區役所領導鄰保班長代表定期舉行常會,聯絡所轄各班長,

落實政令。區政所使用軍隊管治方式強化鄰保班長工作,全面操控市民日常生活

香港 12 區,共設鄰保班長 777 人;九龍9區,有1,428個鄰保班長,截至1944年7 月,全港各區共有鄰保班長2,151名4。

1

33

1

1

1942 年9 月,日人在港、九、新界三個地區的人口調查顯示,香港人口從1941 年連難民人口在內的 163 萬,銳減至98萬,減少了 65 萬(40%);根據日本政府 1942 年的紀錄,是年離境人口有 55.4萬,扣減歸鄉者,估計十多萬人死於戰爭。人 口雖然減少了 40%,但仍與日本政府預設的75萬上限3”,有一段距離。在大力推動 歸鄉政策以後,1943年政府再進行了另一次人口調查,全港人口再次下降,總人口只 有 86 萬,雖減少了 12 萬,但仍未達標。政府報導 1943 年有 41.9 萬人歸鄉,1942- 1943 兩年內離境人數共97.3萬人(參見表3.2)

1944 年,根據國統區重慶雜誌《新使命月刊》報導,全港人口已減至 80 萬 40, 距 75 萬的目標不遠。1945年3月27日日本政府頒佈第15號公告(Public Notice

No.15),強制香港市民領取身份證41,進一步嚴格控制住港人口。新令規定居民外出

二、流竄

1.遣返原鄉

減少常住人口,將全部資源投入戰爭,把香港變為軍港,是日本佔領香港初期已 定下的人口策略。1942 年 3 月 28 日,《香督令第九號》(管理香港占領地總督管區內 〔舊英領及租借地〕之入境、出境、居住、物資之運入運出、及企業、營業、商行為 等法令),限制香港華人出入境,並大量遣送華人歸鄉。據《軍政下の香港》記載, 當時的歸鄉政策分為三種36:慫恿疏散(免費疏散)、自費疏散、強制疏散,將流浪 者、失業者、極窮者遣返原居地。廣九鐵路是戰前連接中國大陸的主要通道,戰爭期 間,部份路軌、橋樑及九龍塘至沙田一段穿山隧道受到嚴重破壞。1942年間,鐵路恢 復分段通車,但除新界尚可載客外,其餘只供軍用。1942年3月25日,鐵路全面修 復後,每日有六班列車行駛,6月24日起,每日下午三時更設遣送華人回國的特別列

車,成為疏散華人的主要交通工具 37

表3.2 香港人口統計(按地區及國籍)(1942年9月-1943年9月)

年份

1942年

1943 年

9月18日-

國籍

10月8日

10月底

11 月底

12 月底 1月底

5月底

9月底

1942年9 月-1943 年9月人口 增減

『中國人

452,096

香港島

日本人

外國人或其他

小計

中國人

1,460

4,073

457,629

414,973

452,951 449,370 442,138 440,719

1,961 2,322 2,590 2,788

4,824 4,032 3,996 2,924

-

459,736 ||455,724 ||448,724 446,431 397,922392,269

422,701 418,082 423,947422,540

-65,360

日本人

外國人或其他

水上人口

867

3,248

1,065 1,217 1,372 1,605

3,273 3,184 3,239 3,153

I

小計

19,299

419,088

扣除水上人口

399,789

19,431 20,746 20,741 21,443 15,448 18,732 427,039 ||422,483 ||428,558 427,298 380,771 | 394,471

407,608, 401,737 407,817 | 405,855 365,323 | 375,739

-567

-24,617

-24,050

愛中國人

103,311

102,836 103,709 105,061

105,265

新日本人 界 外國人或其他

21

37

40

440

41

24

26

28

29

29

小計

103,356

102,899 103,777 | 105,530 | 105,335 100,154 91,917

-11,439

中國人

-123,747

全日本人 港 外國人或其他

3,689

970,380 978,488 971,161 972,146 968,524 970,380 || 846,633

2,348 3,063 3,579 4,002 4,434 5,022 6,037

7,345 8,123 7,244 7,264 7,096 6,965 7,255

-90

全港總人口 980,073 989,674 981,984983,412 980,054 863,399 859,925|| -120,148 參考資料:公告第 12 號,《總督部公報》第21號,1942年10月10日;公告第 16 號,《總督部公報》第 25 號, 1942年11月20日:公告第19號,《總督部公報》第29號,1942年12月31日:公告第3號,《總督部公報》第2 號,1943年1月20日;公告第4號,《總督部公報》第5號,1943年2月20日。東洋經濟新報社編:香港占領地 總督部報道部監修:《軍政下の香港:新生大東亞の中核》,香港:香港東洋經濟社,1944,頁102。

120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三章戰爭的考驗

必須攜帶身份證,否則會被扣留2,離境或遷居者,須退回身份證予地區事務所4

43

1945年4月28日,政府公佈申領身份證的居民有 513,902 人中,已領取身份證者只 有 411,553 人,已登記的居民,仍有102,349人尚未領取身份證“。評估 1945 年香港

人口總數的研究者,不少以此為準則,認為1945年全港人口約有50萬 *;相信估

算未能涵蓋全港居民,如不願申領身份證者、從事地下工作者或年紀老邁者,皆無

法或不會申領身份證。戰後麥道柯撰寫的1945年香港報告書,估計是年全港人口約

60 萬 46,較為準確。在短短的三年多內,香港人口(連難民在內)減少了一百多萬,

已達到日人在佔港之初企圖將人口控制在75萬的策略,顯示了日人為將香港闢為軍

港,採取強硬手段的成效。

2.人口分佈

各區按人口多寡分為四等級,居民人口十萬以上者為一等區,五萬至十萬以下為

二等,一萬以上五萬以下為三等區,一萬或以下為四等區47。全港一等區只有二至三

個,港島的中區屬一等區,以往人口稠密的上環及灣仔,人口只有四萬多;九龍的深

水埗屬一等區,1942 年油麻地曾列為一等區,1943年人口已少於十萬,變為二等區。

二等區的數量也不多,港島的灣仔,九龍的旺角及九龍城為二等區;其餘均為三等或

四等區,區域人口均少於五萬人。新界總人口亦只有十萬左右,沒有一等或二等區(

見表3.3)。

常住人口的減少,使糧食及水資源的需求也相對地減低。為使缺乏天然資源的香

港,日常生活上能造到自給自足,日人仍須積極推行提高漁、農、林業產值的政策。

三、自給自足

日人佔據香港以後,全面評估英殖民政府轄下的物資,1942年7月20日,日總

督部頒佈《倉庫法》,聲稱擁有全港倉庫物資的所有權,大肆充公倉庫物資。據平野

茂的憶述:「原來香港作為英國在亞洲貿易的巨大倉庫,儲有自英、澳洲等地運來的商

品、物資、器材,數量多得驚人。...... 自香港九龍倉庫中充公的物資屬世界上罕見,

總額值當時流通的日幣十餘億日圓,鐳錠(Radium)是高價的稀有元素 每一克

的鐳價值二千日幣,藏量極豐,而香港的倉庫櫛比鱗次,長達兩公里,比東京一橫濱

香港島

11

表 3.3 香港分區人口統計(1942年9月-1943年1月)

區役所

單位:人

地區位置 42年9月 42年10月 42年11月 42年12月

43年1月

等級

中區

中環

110,023

110,117

109,350

108,433

108,443

一等

東區

西區

筲箕灣區 刂 水城區

灣仔

75,323

77,841

75,957

74,076

73,217

二等

上環

47,214

46,459

46,536

46,046

45,883 三等

筲箕灣

46,852

48,520

48,554

48,279

48,124

三等

西營盤

43,776

43,715

43,593

43,054

42,763 三等

春日區

鵝頸

34,350

33,613

32,727

32,238

32,083 三等

藏前區

銅鑼灣區

元港區

山王區

青業區

赤柱區

小計

青山區

香取區

大角區

元區

山下區

湊區

啟德區

荃灣區

鹿島區

水上人

小計

元朗區

大埔區

上水區

沙頭角區

西貢區

新田區

沙田區 新小計

J 西營盤末段

25,537

24,042

至石塘咀

23,863

23,438

23,160

三等

銅鑼灣

23,451

23,109

22,351

21,892

21,774 三等

香港仔

20,869

23,099

23,952

23,892

23,786 三等

西環

14,082

14,130

13,685

13,467

13,349

三等

跑馬地

11,121

10,289

10,265

10,056

10,028

三等

赤柱及石澳

5,031

4,802

4,891

4,853

4,821

三等

457,629 459,736

深水埗

油麻地

旺角

九龍城

112,321

110,916

455,724

109,916 108,582 107,820

449,724 447,431 H

一等

103,475 102,876

101,455 100,480

99,612

二等

69,632

69,113

68,839

68,587

68,881

二等

57,186

52,638

49,591

58,678

58,117

二等

紅磡

24,474

25,634

26,192

26,265

26,279

三等

尖沙嘴

14,850

14,608

14,089

13,679

13,784

三等

東九龍

13,499

13,367

13,567

13,560

三等

荃灣

10,029

10,637

10,742

10,711

10,681

三等

九龍塘

7,822

7,687

7,546

7,268

7,121

四等

19,299

19,431

20,746

20,741

21,443

419,088 427,039

422,483

428,558 427,298

元朗

37,955

37,798

37,891

37,953

38,184 三等

大埔

18,430

18,397

18,350

18,309

18,303 三等

上水

15,058

15,006

14,955

14,893

14,874 || 三等

沙頭角

11,672

11,649

11,658

11,765

11,717 三等

三/

西貢

8,900

8,850

9,738

10,837

10,853

四等

新田

5,799

5,738

5,706

5,664

5,641

四等

沙田

5,542

5,461

5,479

5,709

5,763

四等

103,356 102,899

103,777 105,130 105,335

總計

980,073 989,674 981,984 983,412 980,064

九龍

新界

參考資料:公告第12號,《總督部公報》第21 號,1942 年 10 月 10 日;公告第 16 號,《總督部公報》第25號, 1942年11月20日:公告第19號,《總督部公報》第29號,1942年12月31日:公告第4號,《總督部公報》第5 號,1943年2月20日:公告第3號,《總督部公報》第2號,1943年1月20日。

2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22

第三章 戰爭的考驗 / 123

124

4/

間的倉庫量還多五倍,東條英機聞訊後立即要求將物資運回日本。」4日軍隨即制定

「物資出入香港規則」,嚴格管制物資出口,以便控制資源 50

圖3.2 香港水務圖(1942年)

1. 農業部署

總督部極為注意增強本港生產力量,避免物資仰賴外地,更大力譴責英殖民政府

不合理地將全港九肥沃土壤荒廢。1942年8月2日,新界地區事務所所長陳挑琴接

受記者訪問時指出:「戰後有一個時期,因交通未能完全恢復,港島及九龍的蔬菜供

給,幾全仗新界。當時新界人口117,181,男性佔57,604人,女性佔59,581人,共有

24,294戶口。戰前農民從事農耕是沒有價值的· 因為英夷以都市為中心;戰後新

界,已換了面目,農民用血汗換來的農產品,不需擔心它的出路,暢市高價,於是增

加生產,加緊闢荒,均為一般農民一致的要求。要增加生產,確立新界經濟基礎,是

新界施政的重要工作,亦即是建設新香港目的之一。」SI

1942 年 11 月,官方估計本港菜蔬的需要量為每年五千萬斤左右,大半依靠廣東

地區供給,遂擬定五年計劃,積極在新界地區栽培蔬菜,預算每月栽培六百町步(1

町步約等於1公頃),希望於五年內蔬菜可以自給自足;又擬先在一千町步荒地種植

番薯等,作飼養家畜之食料”,務求提升畜牧業產值。由於市區居民向新界農民搜購

稻穀,令稻穀價格上升,政府在各區所實行嚴禁穀物運出地區外,至於地區內搬運,

須向各區役所領取搬遞證,否則由各憲警沒收,並嚴重處罰 在大力推行農業發展

的一年後,即1943年初,報章仍有報導政府當局從海路輸入糧食供應本港需要 而

戰後初期對外水路交通又未完全恢復,糧食短缺的情況仍相當嚴峻。

53

54

日本人原賀昂 1942年編撰的《香港水道調查報告》,已清楚掌握全港的食水供應

狀況(參考圖3.2、圖3.3及圖 3.4) ,日本軍政府認為英人沒有妥善管理水資源,造

成農業荒廢,應積極改善。1943年2月,總督部為改善農耕,專程由台灣聘請農林技

師來港實地考察,推廣在新界及附近各島嶼種植農林,並由民治部實施計劃,務求

使本地農產品能自足自給。同年7月,民治部農林水產課長朝枝利道指出:「過往香港

以前農業不振,皆因耕法不善,單就水源問題,已經失敗,全靠天雨,苟無雨降,則

束手無策;再以施肥不適當,耕地又不注重鋤深,品種亦不改良,上述幾種劣法,是

不能發展之原因。今後對農林發展,決從新計劃,重要點是貯水,施肥,改良農具,

改良品種。並擬設立農業指導所之類場合,實地指導農民代表,在各農村則擬設實行

組合或者是農會之類會所,由區役所派員指導實地教習農民,使農民代表學習農業知

1

TOURS

WAN

CATCHWATER

CAM

ACCESS

GIM ORINKERS

BAY

FERER SERVICE MESERY

MILLSALL

STOKE CUTTERS KELAS,

SERVICE RESERVOIR

FILTERS

MOUNT S

HONG KONG WATER WORKS

MAINLANG RESOURCES BHING MUN VALLEY SHEWN THUỶ

FUTURE

CATCHWATERS

BLAZO

KEMANN MATER #ORKS LA

EARIEAN

00000

·RIVER

AWATER

KOWOON CHAI

2004 TRUNK MAINS

ZHUAR MAIN

WEST POINIFILTE MORALA AMANDISERVICE RESA

VICTORIA PEAL

VICTORIA

4.352 MILGALL

ALBANY

SERVICE RESERVOIN

FILTERS

FILTERED SUPPLY TOPOKFULAM AREA -

SANDY BAY

VICTOR

425 ACRES

ACRES

HARBOUR

184

-32% ACRES

ACRES

YAUNAT:SERVÝ & ÁESERVOIA

5433 MIEGALL

FIL

MODLE SLAP

145 ACRES

ACRES

LITTLE HONGKONG

20 ACRES

ABERDEEN BAY LOWER PUMPS STATION

LOWER

ABERDEEN APLICHAJ SUPPLY

UPERLEPING STAZIOL

BRICK KILL

DEEP WITH BOY

ABERDBEN ISLAND

MIDOLK

EAST

LAMMA

CHANNEL

SCALE

6 INCHES-L MILE

KSPULSE BAY

VIOLET BLA

JERVICE

信息

PA 600 DOCK

BRAEMAR

KILL

735 ACRES

ACRES

1000 4000 1400 6009 200 201 200 16000 1100 17000 LUDO MUN JERDET

260 ACRES

ACRES

LYEMUN PASS

350

ACRES

AN WAR

HELL

585 BOA VETA

ACRES

ALRES

NOFTUM WILL

400 ACRES

TY TAM BAY

.ACRES

地圖來源:臺灣總督府外事部:《香港水道調查報告書》,臺北:臺灣總督府外事部書,1942。

TUNNEL

IC3

ACRES

AGRES

D'ABRILLAR

PEAK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三章戰爭的考驗 / 125

ון

CONS PTION

NOISTIN

GALLONS

PER

HOURS

識,回到村裏指導其他農民。」

56

圖3.4 港九每日平均及最大用水量(1918-1936年)及預計用水量(1936-1941年)

40

38

36

,

根據農林水產課長的構思,改善農耕的措施相繼推出,1943年7月,農林水產課 在粉嶺設立農業指導事務所,由該所高級職員古澤指導居民用稻種種植及施肥辦法 以及利用耕牛犁田的方法,並向農民提供所需用肥料。總督部又委託台灣拓植株式會 社經營大埔農場,將原為果樹園的部份農地改為水田;請日興拓殖農場總務主任福岡 歡治在金錢村開闢佔地六、七十畝(約0.6至0.7公頃)的農場,示範種植蔬菜及養 飼各種牲口”。又鼓勵整個新界冬耕58,儲備肥田料,開荒59;新界的馬場、高爾夫球 場,錦田的飛機場,及其他私家園圃,紛紛被改為耕地,以增加糧食生產量。

所謂的農業自給自足政策,重點在滿足駐港日僑的基本需求,例如鼓勵種植配合 日人生活所需的農產品種。自1943 年中,新界及離島各地開設農事試驗場,推廣種

圖3.3 港九每日平均及最大用水量和水資源最小存量(1922-1939年)

CONSUMPTION-MILLION GALLONS PER 24 HOURS

34

· 32

30

2B

26

24

22

18

12

10

HONG KONG WATER WORKS

GRAPHS SHEWING AVERAGE & MAXIMUM DAILY

CONSUMPTION OF WATER ON THE ISLAND & IN

KOWLOON FROM 1918 TO 1936 & ESTIMATED

AMOUNTS FROM 1936 TO 1941

ISLAND SHEWN THUA...

KOWLOON SHEWN THUS....

COMBINED SHEWN. THUS, -

MESSAS, BINNIE'S & HENDERSON'S ESTIMATES SHEWN THUS.

ESTIMATED AMOUNTS SHEWN. DOTTER

FIGURES CHEW THE NUMBER OF DAYS FULL SUPPLY EACH YEAR

ISLAND

MATERJ

40

38

36

#34

STIMATED

132

ONSHED ESTIMATE

MA- BIRNIE'S COMBINED ESTIMATED AVERAGE

ABLANO ESTIMATED MAXIMUM

KIBLAND ESTIMATED NERA

KOWLĄÓN BETHMAD, MAXIMUM.

KOWL DONESTINATER. AVERAGE.

130

28

26

24

22

20

18

16

14

12

GRAPHS SHEWING AVERAGE & MAXIMUM DAILY

CONSUMPTION OF WATER ON THE ISLAND

IN KOWLOON & COMBINED MINIMUM.

RESOURCES FROM 1922 TO 1939

JELAND SHEWN THỨB-

KOWLOON SHEWN 'THUS...

COMBINED_SHEWNKTHUS

FIGURES SHEWN THE NUMBER OF DAYS WİLL SUPPLY FACH YEAR.

MINIMUN COMBINED RESOURCES SHEWN THUS

(curves of MAX. 3

PTION ARE BASED ON PERIODS OF 7 90

ARRAGE.

YEAR

1922

1923

1024

1025

19:26

1827

1920

1979

0

炒麵

HI3-4

1027

圖片來源:臺灣總督府外事部:《香港水道調查報告書》,臺北:臺灣總督府外事部書,1942。

126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365

366

965

366 ||

288\ NILA

1998

JAVERAGE

10

LEETWATER AVERAGE (KORK LOOKS

8

1918 1919 1920

1021 1922 1923 1924 1925 1926 1927

1928

1929 1930 1831 1932 1933 1034 1935 1936 1837 Y EAR

193B

1939 1940

1041

圖片來源:臺灣總督府外事部:《香港水道調查報告書》,臺北:臺灣總督府外事部書,1942。

6

ESTINATES FOR FULL SURELY

4

植日本的蓬萊米61。1943年6月21日,「新界地區農牧園藝組合粉嶺支部辦事處」在 新界粉嶺舉行種植蓬萊米講習會。總督部農林水產課田之上指出:「現目糧食問題,與 農業生產有極大關係。此種責任,實負諸農人身上,故農業應如何發展?及農人如何 能增加生產?實有研究之要。今次舉辦播種蓬萊米,實為增進農業之最大協助,同時 希望各農民一本熱誠,努力習識日本之農業技術,推行廣播蓬萊米種植新法。」62

港島各區除商業地區如中區、西區等外,其他地區亦投入發展農業,涵蓋地域包 括銅鑼灣、筲箕灣、柴灣、赤柱、香港仔等地,先後推行植林、雜糧、蔬菜及試種蓬 萊米等。在積極鼓勵發展農業的政策下,農產品的收成雖稍有提升,但仍未能滿足本 地需求。1944年「早造」收成未能達到期望,而歸咎於氣候惡劣所致 3

第三章戰爭的考驗 / 127

2

8/1

128/城傳立新

2. 植林計劃

1942 年,日人設置培育苗木機關,希望將香港發展為華南地區模範森林地帶64 。

1943 年6月,由大山氏出任農林系系長,在港九各區區役所推行植林計劃;並由台

灣搬運大批樹苗種子來港,期望一年內見效。因認為筲箕灣區荒地多,適宜植林,

故首先在該區推行植林”,並由筲箕灣區所將樹苗分派予各區區役所試種,擬定以十

年為期,在山丘地帶三百平方里範圍內,種植松樹。

1943年7月28日,政府統計全港共播種子40 升,計「相思」15升,每升可植

樹苗六萬株,共可種植九十萬株相思樹;「合歡」10升,每升植樹苗六千株,共可種

植六萬株合歡;「柚木」15 升,每升可植樹苗千餘株,共可種植萬餘株柚木樹。上述

40 升種子,共植樹苗約計97.5萬株樹68。由於日本人認為台灣殖民地的經驗可供香港

參考,故從台灣引進了相思樹,雖然相思樹的壽命不是很長,木材也不甚堅實,但極

容易生長,是很好的燃料。15升的相思樹種子,竟可種樹達九十萬株之多,成本效益

最高。故時至今天,我們仍看到漫山遍野的台灣相思樹,原來這些樹的種子是從台灣

引入香港的。

1944 年日本軍政府再次發動植林運動,4月,為積極倡導植林運動,決定總動員 向區役所所屬職員,領先作植林勤勞作業,並在各區內劃定地點播種「銀合歡」樹木 種子,擬定由4月底至5月底,分別實地播種,準備播種「銀合歡」樹種 40 升(可植 樹 24 萬株)。鼓勵各區植樹,目的是增加天然資源,樹木除可綠化環境外,木材更 是重要的資源,但在樹木尚未成長之前,僅有的木材,只能供軍隊使用,禁止全港市 民採伐山林樹木 70,由於柴炭是當時人們日常生活必需品,故法令備受爭議。

四、軍港交通

1. 海運中轉站

作為軍港,香港的對外交通全面受日軍操控,商船不能自由進出。日軍更禁止中 國漁船(舢板)的海上活動,只准許漁船在指定地區捕魚。1942年12月10日,為堵 截往來港澳的漁船利用遣送難民的船隻暗中經營食品和藥品走私生意,日本成立商船

貿易公司(Sailing Vessel Trading Company),監控香港與鄰近大陸的貿易

71

日軍在香港設置倉庫和造船廠,希望迅速重建港灣設施,恢復港口的運輸功能? 並全面操控港口貨物的進出。1942年,總督磯谷廉介強調「香港成為南方物資的 中心分配點」73 ,1943 年 1 月 19 日,磯谷廉介透過東京的同盟通信社(DOMEI broadcast)綜述1942年重建香港的目標時指出:由於香港不能依賴日本提供資源及 人力,必須運用本地物資及人力實踐重建方案,並需透過本地製造的木運輸船調配物

資,充當南太平洋物資的中心分配點,故需先解決造船的問題,再着手改善海港及貨

倉設施TM

75

戰前香港的大型造船廠依賴東亞地區進口鋼鐵,日佔後,香港總督府無法取得鋼

材製造鋼船,需從菲律賓輸入紅木、泰國及緬甸輸入柚木來發展造船業 ,1942年10

月,政府開始建造大批木造機動帆船,並同時籌設海員養成所,以培養一批操控木船

的海員。一般來說,建造一艘船需時40-63天,計劃在一年内建造150-250噸級的

船舶數艘 76

,逐漸將香港發展為貨物運輸總站暨造船樞紐。 1942年底,在政府部

門的直接控制下,開始利用木船運送原材料及商品(如石油、木材、米糧)到南太平

洋地區,協助重建。

77

自1943 年 4 月1日起,作為東亞地區中轉站,香港統籌往來華北、華東及東南

亞的貨物轉運:東亞海運公司所屬船隻所航行之中國沿海岸各航線,一律僅航行至香 港為止,「大連廣東線」、「天津廣東線」及「上海廣東線」三航線自4月1日起廢止: 各航線改為航行至香港 78 而連接香港附近之各小港埠如汕頭、廣東、廈門等,與本 港間相互來往船隻,另用小型輪船航行”;往越南、泰國的大米及華北的煤炭等南北 航的輪船,以節省運輸資源為由,需先停泊香港,再由香港用小型船艇轉運赴目的 地。通過這些規定,實施香港作為太平洋地區南北貨運中樞港的理想

2.機場的戰略作用

1930年,可供軍事及民用的啟德機場的面積,已從1925年的60英畝(24.3公 頃)增至205 英畝(83公頃),可容納大型飛機及水上飛機降落80。1930年代末,備 戰的啟德機場,其鄰近地區更藏有戰鬥機、防空機槍堡及防空洞,是香港重要的軍事 基地。1941 年為加強機場的戰鬥能力,英方計劃在海旁的大飛機庫附近及水上飛機起 降坡道側,用混凝土興建一座標130度,長500碼(457.2米)的軍機專用跑道,工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29 第三章 戰爭的考驗 / 129

圖 3.5 啟德機場擴建後平面圖(1948年)

程開展當天,恰巧遇上日本侵襲。

日軍在攻港期間,沒有大肆破壞機場。香港淪陷後,日軍飛機已在啟德機場升

降。1942年中,在順利佔領不少東南亞國家後,香港的地理位置及空運設施成了日軍

調配資源 81,及連結日本與東南亞地區的重要交通樞紐2。日人佔港後,首先根據殖

民政府官方紀錄全面檢測航空設施,對既有的飛行控制塔、各航空公司辦事處、短波

及中波無線電裝置、方向探知器、航空氣象台、石油存量、夜間飛行設備、水上着陸

裝置等作出評估 83,推出擴建機場計劃。日軍認為位於九龍半島東北的啟德機場,面

積太小,只有一條背山面海(座北向南)的跑道,難以滿足運輸需求量,東西角的空

防有漏洞,使機場的禦敵能力受質疑;建議增建一座標 70度,與南北向的跑道幾

乎成直角,東西走向的新跑道,擴大機場面積、設置控制塔及雷達發送站,提升飛機

升降效率及監察領空的形勢。

機場擴建計劃需拆卸原空運大樓,並需徵收大量土地,遷拆大批民房,至少有

二十多條村、二千多戶、約兩萬多居民受到影響。1942年4月,太子道及宋皇台一帶

的樓宇及數百間工廠、西貢道附近各村落,也被劃入機場範圍而需拆卸。影響較嚴

重的是九龍城,區內十六條農村被迫於1942年8月10日前遷徙。1942年6月,日軍

下令機場附近居民及商界組織「啟德機場擴張工事居民遷後協助委員會」,並合組「模

範農村建設指導委員會」,協助日軍完成「偉大航空站」建設計劃,當地居民被迫遷

到日軍指定的居住地區 85

日本軍政府於九龍塘及上水興建兩條新村——九龍塘模範新村及羅湖模範新村

以安置九龍城居民。「九龍塘新村」是由九龍地區事務所前副所長山下秀男經手創建,

佔地 380 餘畝 86(約3.8公頃),收容居民106戶,約700餘人,而平均每戶可領地三

畝(約297.5平方米)耕作。居民將所領土地,「因收成較易,半作種植芋薯,以供餬

口;其餘半部,則種植野菜,耕作之餘,更有豢養雞鴨」。

羅湖新村又名「新界新村」,或「新界模範農村」,位於新界上水的羅湖舊英軍

兵營,面積有二十萬坪,即唐尺一百二十萬平方尺。每戶可獲分配田土,自耕自食,

被日人稱為可進一步「開墾新界荒土之先聲」。1943年2月27日,該村完成水電設

施工程,正式入伙。此村由於是最先安置受影響居民,難以收容全部申請者,故需要

登記審查,審查工作由模範農村建設指導委員會負責。凡被拆區內市民,有實居而有

實業者,方能取得登記資格。而審查根據有兩點:第一為要本土籍者,本土籍中分為

200000

-KAL TAK AIRFIELD-

AIRPORT-KAI TAK-GENERAL LAYOUT

地圖來源:“Airport -Kai Tak- General Layout (1948)", HKRS115-1-43, enclosure 50.

N.

純農及半耕農,純農有優先資格;第二要看其物業多少,然後決定其參加資格

P.W...

P.120.B.

1942 年 9 月,受拆遷居民的居住問題仍未解決,軍政府已展開啟德機場的擴建工 程,成立「香港飛行場建設編成會」,由總督部參謀長有末出任委員長,各部門官員 海陸軍軍官等二十一人為委員。1942年9月10日,由參謀長有末主持機場擴建動土

禮。擴建工程於9月 15 日開展,由格理(Dolly Gray)帶領 800 名深水埗營的戰俘開 展工程,9月25日工人增至1,600名,由於工程艱鉅,不斷增加民工,10月1日共 4,000 名工人參與擴建工程*。1944年初擴建期間,機場遭美軍攻擊;1945 年,擴展 工程竣工,機場面積增至376 英畝(152.3公頃),增加了一倍多,跑道的負重力為七 萬磅,可供空中霸王(Skymasters)及蘭開夏(Lancastrians)型等大型飛機升降;長 4,580 呎(1,396 米)、寬 321 呎(98 米)的 13/31 跑道,較長 4,730 呎(1,442米)

130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三章 戰爭的考驗 / 131

三井

寬 221 呎(67米)的 07/25 跑道更加繁忙。除兩條跑道外,機場的新建設還包括位

於機場以北小山丘的日本空軍控制塔,位於機場東、西及北部的U型流動機庫,位於

機場外圍以北(今大磡村內)的日軍機庫、隱蔽式機槍堡,以及配合機場發展的啟德

明渠和道路設施 *(參閱圖 3.5)。考慮軍事需要而擴建的啟德機場,未能扭轉日軍惡

劣形勢,1945年8月,日軍無條件投降。

小結

日人在短短的三年零八個月內,否定了戰前香港的發展經驗,對城市作了翻天覆 地的改變,目的是把香港打造成日本在太平洋地區的交通中樞,以及日本大東亞共榮 圈的資源補給站。面對香港缺乏天然資源的困難,日人要採取既開源且節流的雙管齊 下方案,開源方面要大力開拓本地資源如農林業,節源則從減少常住人口入手。日人

的軍事管治政策,備受本地及國際批評。日佔以前,香港是英國人在太平洋地區的重 要經濟及貿易據點,英人治港,以英人在太平洋地區利益為重,處理香港經濟發展問 題時小心翼翼,不得不用懷柔政策治港,使中國傳統文化得以繼續在香港生存,民間 反對英殖民政府的力量難成氣候。日本人管治香港策略並非以本土經濟為本,而是以 日本盡速統一大東亞為目標,故必須採取軍事手段,高壓的軍政府統治,全面扼殺了 本土文化,更未顧及本地民心是否歸依,在日人統治的三年零八個月內,燒毀無數文 字檔案,破壞不少古蹟文物,難以彌補

日人推行強硬的軍事治港政策,最見成效的當推人口政策,對稠密社區所帶來的 種種管治上棘手問題,簡單地用屠殺或驅趕方法,在短短幾年間已超標完成;而區域 的劃分,更毫無思索的以保護日本人安危及滿足日本人日常生活需要為本,不顧本地 民生問題,本地人自然淪為次等公民。日本並沒有考慮到破壞被侵略地區會對日本國 帶來經濟上或名譽上的損失,因為日人當時的目標是利用香港進一步控制全東南亞。 至於利用優越的地理位置發展貿易,已不再是城市發展的重點,因開放對外貿易會令 局勢難以操控,故徹底禁止商貿活動,甚至完全操控香港的對外交通。

為使城市資源自給自足而大力推動發展農林業,雖然成效不彰,但提供了另一 發展可能性,戰後殖民政府在新界大力發展農業,希望開拓新界為市區的腹地,多少 亦受到日本軍政府的影響。為增加資源,日人聘請台灣農林技師引進台灣相思樹及合

歡樹,在港九新界各區種植,這些樹木今天仍分佈全港各區。日人在香港所作的基建 投資,以九龍城的啟德機場最為明顯,機場的擴建工程,在強制各區居民遷徙的情況 下,獲得廣闊的可發展空間,而戰後政府發展航空業,自然地參考了日人擴展的啟德 機場的藍本,而直至1997年,啟德機場仍是香港航空運輸的中心。

戰爭對香港帶來最大的破壞,當然是人命傷亡,生者流離失所,城市在強權的壓 制下猶如驚弓之鳥,戰後的重建工作也難以開展,城市因為這段歷史,背負着不可磨

滅的慘痛記憶。

1

13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三章 戰爭的考驗 / 133

1

Hong Kong Air Raid Wardens, Report on Census of the Colony of Hong Kong,Hong Kong, Noronha & Co.,

Ltd.,Government Printers and Publishers,13-15 March

1941; Selwyn-Clarke, P. S., Report of Medical and Health

Conditions in Hong Kong, for the Period 1st January, 1942-

31st August, 1945.

21

〈西貢區歸併九龍地區 廿一日舉行接收典式〉,《香港日報》, 1943年7月15日,第四版;〈西貢區劃歸九龍地區 昨晨舉行 移交式 上野吉本兩所長諄諄訓勉職員〉,《香港日報》,1943年

7月22日,第四版。

51

<陳挑琴所長談 新界地區施政方針 政民合作謀農村政治之合作 增加生產確立新界經濟基礎〉,《香港日報》,1942年8月6 日,第二版。

70

平野茂:<我們在香港的苛政與暴行>,載凌明譯,《日本戰犯回 憶錄》,頁53-54。

71

52

22

葉德偉等編著:《香港淪陷史》,頁105。

<使本港民食自給自足 積極發展新界農業當局擬就各項計劃, 《香港日報》,1942年11月8日,第二版。

Ward, Robert S., Hong Kong under Japanese Occupation: a Case Study in the Enemy's Techniques of Control, p. 79.

72

23

2

何佩然:《香港供水一百五十年歷史研究報告》,香港:水務署,

2001,頁 168。

元邦建編著:《香港史略》,香港:中流出版社,1987,頁

175-176 •

i

53 〈新界出產穀米 嚴禁搬出新界區外 區內搬運者亦須領証辦理,

《香港日報》,1942年11月30日,第二版。

〈適應造船計劃 當局籌設海員養成所〉,《香港日報》,1942 年 12月19日,第二版

73

《香港日報》,1942年10月13日,第二版。

24

3

Owen, David J., Future Control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ort

of Hong Kong, Hong Kong, Noronha & Co., 1941.

和仁廉夫:〈你知道三年零八個月的事嗎?〉,載高木健一等合 編、吳輝譯:《香港軍票與戰後補償》,頁41。

54

25

謝永光:《戰時日軍在香港暴行》,頁126-127。

〈當局積極大量造船 糧食供應綽有餘裕 居民宜善利用空地種植 雜糧 毋使守寸土荒蕪亦為增產一法〉,《香港日報》,1943年1 月29日,第二版。

74

75

4

和仁廉夫:〈你知道三年零八個月的事嗎?>,載高木健一等合

編、吳輝譯:《香港軍票與戰後補償》,香港:明報出版社有限

公司,1995,頁26。

26

謝永光,《戰時日軍在香港暴行》,頁105。九龍憲兵隊總部設

在現今加士居道的南九龍裁判署。

55

27

5

Ward, Robert S., Hong Kong under Japanese Occupation:

李樹芬:《香港外科醫生:六十年回憶錄》,香港:李樹芬醫學

基金,1965,頁116-117。

56

a Case Study in the Enemy's Techniques of Control.

Washington, D.C., 1943.

28

謝永光:《戰時日軍在香港暴行》,頁169-170。

29

6

香港占領地總督部報道部編:《在香日本人の参考》,香港:堀

內書店,1943,頁1。

HKRS211-2-6, Long Term Policy Prospects in Hong Kong, 14

March 1945 - 15 June 1946.

57

30

謝永光:《戰時日軍在香港暴行》,頁204。

7

東洋經濟新報社編,香港占領地總督部報道部監修:《軍政下 1香港:新生乚龙大東亞の中核》,香港:香港東洋經濟社,

1944,第五章第一節。

31

32

8

東洋經濟新報社編,香港占領地總醫部報道部監修:《軍政下の

香港:新生乚九大東亞の中核》,第五章第一節。

33

34

9

復旦大學歷史系日本史組編譯:《日本帝國主義對外侵略史料選

編 1931-45》,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頁394;謝

永光:《戰時日軍在香港暴行》,香港:明報出版社,1991,頁

87.

〈港地區所開會討論 完善基層政治組織 選拔優秀人材任鄰保班 長〉,《香港日報》,1942年12月2日,第三版。

〈決戰下之區政〉,《香港日報》,1944年7月23日,第四版。 〈決戰下之區政〉,《香港日報》,1944年7月23日,第四版。 〈港地區所開會討論 完善基層政治組織 選拔優秀人材任鄰保班 長〉,《香港日報》,1942年12月2日,第三版。

〈發展農業 台灣拓植會社 在大埔開闢苗圃 準備大批苗移植水 田〉,《香港日報》,1943年3月30日,第四版;〈新界懇植計 劃 當區按步實施 勸導及獎勵居民增產力謀自給自足〉,《香港日 報》,1943年7月27日,第四版。

58 <新界農民推動冬耕生產 新界地區所昨派員指導〉,《香港日

報》,1942年10月14日,第三版。

59 〈盡量開拓新界荒地 增加本港糧食生產〉,《香港日報》,1943

年2月2日,第二版。

79

〈總督閣下接見記者團積極造船圓滑貨運 暢談壹週年來香港之 政治設施〉,《香港日報》,1942年11月25日,第二版。 〈力期發展本港為中繼港 當局積極整頓對外交通 交通部長昨日 接見記者團〉,《香港日報》,1942年12月18日,第二版。 〈船舶運輸力懇談會 決定香港為中繼港 南航或北航輪船均先停 泊本港 越泰米穀及華北煤炭將源源來 交通部長會議歸來談〉, 《香港日報》,1943年3月20日,第三版。

〈香港將為南北航線中站 港粵貿易新協定今日實施 協定內容改 訂兩點港方經已修正>,《香港日報》,1943年4月1日,第四

版。

〈積極推進造林運動 大批樹苗將運本港〉,《香港日報》,1943 年2月23日,第三版。

Ward, Robert S., Hong Kong under Japanese Occupation: a Case Study in the Enemy's Techniques of Control, pp. 79-80. 〈適應造船計劃當局籌設海員養成所〉,《香港日報》,1942年 12月19日,第二版。

76

〈朝枝課長根據日本魚獲法 指導漁民增加生產 設漁業組合務 求生產消費兩均受益 設農業指導所從新計劃發展農林事業>, 《香港日報》,1943年7月10日,第四版。

77

78

35

平野茂:〈我們在香港的苛政與暴行>,載凌明譯:《日本戰犯回

憶錄》,頁50-54。

36

10 葉德偉等編著:《香港淪陷史》,香港: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2,頁117。

東洋經濟新報社編,香港占領地總督部報道部監修:《軍政下の

香港:新生乚大東亞の中核》,第五章第一節。

37

11

東洋經濟新報社編,香港占領地總督部報道部監修:《軍政下の

香港:新生乚九大東亞の中核》,第五章第一節。

Ward, Robert S., Hong Kong under Japanese Occupation:

a Case Study in the Enemy's Techniques of Control,

Washington, D.C., 1943, pp. 73-74.

12

平野茂:〈我們在香港的苛政與暴行>,載凌明譯:《日本戰犯回

憶錄》,香港:四海出版社,1975,頁47-48。

38

39

13 〈當局積極大量造船 糧食供應綽有餘裕 居民宜善利用空地種植 雜糧 毋使守寸土荒蕪亦為增產一法〉,《香港日報》,1943 年1

月29日,第二版。

公告第 12 號,《總督部公報》第 21 號,1942年10月10日。 平野茂:<我們在香港的苛政與暴行>,載明譯:《日本戰犯回

憶錄》,頁57。

63 〈蓮萊米試種成績 梅窩元港成績最佳晚造收穫將更良好〉,《香

港日報》,1944年8月17日,第四版。

64 〈使本港民食自給自足 積極發展新界農業 當局擬就各項計劃>,

《香港日報》,1942年11月8日,第二版。

80

81

60 〈新界懇植計劃 當區按步實施 勸導及獎勵居民增產力謀自給自

足〉,《香港日報》,1943年7月27日,第四版。

“Extracts from Hong Kong Daily Press", CO129/511/13. 東洋經濟新報社編,香港占領地總督部報道部監修:《軍政下の 香港:新生乚ㄤ大東亞の中核》,設施篇,第一章第一節。

82

61 〈當局協力「離島」增產 梅窩島播種蓬萊米 該島土壤適宜發展

至堪期待〉,《香港日報》,1944年3月27日,第四版。

83

$2 〈蓬萊米在新界試種收成質量足與絲苗米互相比美〉,《香港日

報》,1943年6月22日,第二版。

84

85

謝永光:《戰時日軍在香港暴行》,頁 128。

Ward, Robert S., Hong Kong under Japanese Occupation: a

Case Study in the Enemy's Techniques of Control, pp. 74-75.

Report on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Progress of the people of

Colony of Hong Kong, 1938; Administration Report, 1939 葉德偉等編著:《香港淪陷史》,頁103、353。

86 87

65

65

40

麥鎮廷:〈日本人如何统治香港(淪陷區報導)〉,《新使命》,

1944年7月,第1卷,第7期。

〈當區提倡植林運動 筲箕灣將成表證區 利用該區荒地 試種三種

樹苗〉,《香港日報》,1943年6月20日,第四版。

88

14 和仁廉夫:〈你知道三年零八個月的事嗎?〉,收入高木健一等

合編、吳輝譯:《香港軍票與戰後補償》,頁26-27。

41 Hongkong News, 27 March 1945. 42 Hongkong News, 11 May 1945.

66 〈積極推進造林運動 大批樹苗將運本港〉,《香港日報》,1943

年2月23日,第三版。

67

15 葉德偉等編著:《香港淪陷史》,頁 117-118。

43

Hongkong News, 7 June 1945.

〈當區提倡植林運動 筲箕灣將成表證區 利用該區荒地 試種三種

樹苗〉,《香港日報》,1943年6月20日,第四版

日制或台制1畝等於 0.99174 公頃。

〈第二模範農村 全部屋宇已落成登記農民限月底報到〉,《香港

日報》,1943 年2月27日,第三版;〈九龍塘模範農村 積極種

植及畜牧〉,《香港日報》,1943年6月13日,第四版。

"Work on Kai Tak Airfield Breaking The Sod Ceremony", The Hongkong News, 11 September 1942, p.3; Eather, Charles, Airport of the Nine Dragons: Kai Tak, Kowloon. Surfers Paradise, Qld.: Chingchic Publisher, 1996, p. 47.

89

7

16 謝永光:《三年零八個月的苦難》,香港,明報出版社有限公 司,1995,頁 63、66;和仁廉夫:<你知道三年零八個月的事

嗎?〉,載髙木健一等合編、吳輝譯:《香港軍票與戰後補償》,

頁27-28。

44

Hongkong News, 28 April 1945.

68

45

R.G. Horsnall, “The Macintosh Cathedrals", in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Hong Kong Branch, Volume No.35, 1995, p. 171.

〈港地區植林近狀 播種迄今轉瞬匝月 樹苗萌芽約三寸萬》,《香 港日報》,1943年7月28日,第四版。

Eather, Charles, Airport of the Nine Dragons: Kai Tak,

Kowloon, p. 53.

90

69

<美化香港 港區劃定地域發動植林運動由本月底開始播種>, 《香港日報》,1944年4月13日,第四版。

吳邦謀編著:《再看啓德:從日佔時期說起》,香港:ZKOOB

Limited,2009,頁54-56。

17

〈南方佔領地日海軍軍政分針 注重開發資源適應現狀》,《香港 日報》,1943 年2月18日,第二版。

46

18

平野茂:〈我們在香港的苛政與暴行>,載明譯:《日本戰犯回

憶錄》,頁53-54。

Brig MacDougall, “General Report on Hong Kong", Future Policy-Immigration Control Policy, CO129/592/24,2 November 1945.

47

19 〈長洲坪洲等島嶼劃歸港區管轄後 當地自治會更加健全 現調整

各會機構不另設區役所 謀增加地方生產各島實行懇植〉,《香港

日報》,1943 年7月7日,第四版。

<九龍地區事務所 將轄下各區分別等級 分為四等以居民多寡定 等級〉,《香港日報》,1942年6月14日,第二版。

48

謝永光:《戰時日軍在香港暴行》,頁88。

49

20

<長洲坪洲等島嶼劃歸港區管轄後 當地自治會更加健全 現調整

各會機構不另設區役所 謀增加地方生產各島實行懇植>,《香港 日報》,1943年7月7日,第四版。

平野茂:〈我們在香港的苛政與暴行》,載凌明譯:《日本戰犯回 憶錄》,頁52-53。

50

平野茂:<我們在香港的苛政與暴行>,載凌明譯:《日本戰犯回 憶錄》,頁50-51。

134 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三章戰爭的考驗

135

CHAPTER

第四章4

1945

高密度

的發展規劃

1979

138

|

... Hong Kong is built on a steep rock, which means that Town Planning there presents problems of considerable interest as well as difficulty. There was need, even before the war, for the replanning and rebuilding of the old part of Victoria when Chinese housing conditions were recognized as bad, and in other places, the damage caused by the war offers a notable oppoutunity, of which we are anxious to take the fullest advantage, for carrying out improvements. It is, of course, also essential that the Colony's natural habour, and port facilities should be preserved and developed on the right lines, since Hong Kong is the focal point of our trade in the Far East and its entrepôt trade plays a large part in the economy of the territory...

Despatch from Colonial Office to Sir

Patrick Abercrombie in "Appointment of Town

Planner, Visit of Sir P. Abercrombie”, CO129/614/2. no.54298/1/47,24 March 1947.

建於陡峭石坡上的香港,城市規劃是相當有意思且充滿困難 的。維多利亞舊城差劣的中式房屋,在戰前已亟需重新規劃及重 建;及至戰爭對其他地區的破壞,正好提供一個改善的契機。當然 最基本的是保留及適切地發展殖民地的天然港灣及港口設施,因 香港是我國遠東貿易的中心,其轉口貿易更佔本地經濟的重要部 份

·殖民地部致亞柏康比函件 1947年3月24日。 參閱 "Appointment of Town Planner, Visit of Sir P. Abercrombie" in CO129/614/2,no.54298/1/47.

二十一世紀初香港的城市規模雖然與十九世紀中葉相去甚遠,但仍處處隱含着戰

後初期城市規劃者推動城市現代化的心力。追本溯源,戰後初期的長遠規劃藍圖,影

響深遠。1948年,一份由英國城市規劃專家亞柏康比撰寫的二十世紀下半葉城市發

展建議書,深入而全面地探討了城市未來發展的潛力。面對戰後動盪的時局、經濟危

機、資源不足等問題,社會上的民生訴求、不絕於耳的政治爭議,理想的藍圖到底有

沒有如期落實?當中又有多少被大幅刪改,甚至是被拋諸腦後?以下有關戰後初期的

規劃藍圖的拆解,以及規劃如何影響城市往後幾十年發展的分析,政府如何審時度勢 修改城市規劃專家的規劃藍圖,或許可以讓我們思考半世紀前的規劃經驗對香港今後

發展的意義,加強我們對城市長遠規劃的認識。

長遠規劃

戰後城市的重建工作,面對全球殖民地獨立、國共內戰、冷戰等政治問題,加

上經濟資源不足和移民不斷湧港的挑戰,可謂舉步維艱。1946年11月,為解決長期

困擾城市發展的房屋及公共衞生問題,港督楊慕琦會同戰後重建委員會向英國國務院

申請動用 1945 年成立的殖民地發展及福利基金(Colonial Development and Welfare

Fund),邀請英國城市規劃專家來港,籌劃香港未來五十年的發展藍圖。1947年3 月,英國城鄉規劃部(Ministry of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認為有五位城規專家 均具有為香港戰後的城市規劃提供意見的條件,這些專家包括:侯福(Holdford)

占士·史超活(James A. Stewart)——加爾各答優化基金首席工程師、奇里夫·賀福 (Clifford Holliday)——海法、錫蘭直布陀羅規劃師、年輕工程師麥士·洛克(Max

Lock), 以及倫敦大學的派克·亞柏康比(Patrick Abercrombie, 1879-1957)。史超

活及亞柏康比曾參與大倫敦規劃工作,經驗較豐富,而亞氏更具規劃不同地區,甚至 其他殖民地城市如塞浦路斯等經驗,資歷與知名度均較其他被提名者優勝,但聘金也 較其他候選者高,港督楊慕琦並沒有以開支多寡決定人選,屬意邀請亞氏擔任顧問!

1947年3月,殖民地部在官方聘請亞氏擔任香港城市長遠規劃顧問時,就直接申 明他需要處理的兩個問題:1)香港地勢崎嶇,戰前房屋破舊,戰後人口劇增所引發 的問題;2)香港要成為英國在東亞地區的貿易重鎮的策略,希望亞氏可針對上述特 徵,制定長遠發展策略,提升香港國際地位。同年3月,亞氏與候任港督葛亮洪商談 細節,承諾秋季來港,就海港及城市發展提供意見。10月,殖民地發展及福利基金從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39

一百萬英鎊儲備中調撥 1,250 英鎊,邀請亞柏康比來港考察六週。政府十分重視是次

城市規劃的工作,為配合亞氏短促的行程,在其來港考察之前,成立城規處,調派人

手在各區進行實地調查,蒐集資料,為規劃工作做好準備。

1. 亞柏康比的規劃藍圖

1948 年,亞柏康比發表的香港長遠規劃報告,只有短短的二十三頁,但卻字字珠

璣,處處點到要害。他首先道出戰後資源有限,加上香港的地理環境獨特,規劃必須

先解決當前急需,並指出一個地區的規劃,要顧及短期與長期的需要,日後可因應資

源的多寡重新調整。報告書以回應殖民地部在1947年3月公函所提出的城市發展兩

大困難- 房屋及人口問題作切入點,認同核心區域土地嚴重缺乏,以及不斷移入的

人口,使香港的城市規劃不能參照其他大城市的經驗,例如倫敦開拓城郊、紐約發展

半島以外的土地,以至錫蘭等城市的設計模式,這些城市的規劃模式均無法解決香港

移民人口不斷增加的問題。為提升香港在東亞地區貿易地位,加強其作為轉口貿易港

的優勢,並疏導市區人口,報告提出三個重點:1)改善城市内部及對外交通,如港口

設施、道路網絡、隧道、鐵路等;2)開拓市郊,擴充城市的發展空間,解決人口增長

所引發的房屋、公共空間的分佈及配套設施不足等問題,使人口密度合理化;3)完善

城市規劃法例及機制,設計政、商、工業及住宅的分佈,理性地面對城市先天性的缺

陷,帶領城市向前。亞柏康比以豐富的城市規劃經驗,參考了全球不同地區的發展經

驗所作的建議,深得當時政府部門認同,他的理念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往後幾十年城市

發展的基本理念 2

如果進一步剖析亞氏的設計,會發現改善港口交通的建議,主要以1941年大

衛·奧雲(David Owen)的海港規劃為基礎——重視維港兩岸的碼頭及配套設施。 連繫港島及九龍半島的碼頭,除中環至尖沙嘴外,北角至紅磡、九龍城,灣仔至佐敦

等,也是開拓的重點,因大部份工商業活動會擴展至上述地區;鐵路方面,建議廢除

九龍塘至尖沙嘴一段,增設九龍半島以西的路線,經彌敦道、油麻地新填地街、眾坊

街,以配合油麻地及佐敦一帶的發展。亞氏的建議中,以興建海底隧道較具前瞻性, 雖然隧道兩岸出入口的道路網絡設計,與現時的不同(港島出入口設在中環,九龍則

從尖沙嘴,分流至紅磡及油麻地),但無論是海底隧道出入口,還是道路網絡,均集

中在港島北岸及九龍半島南端,海港交通未來的發展應以戰前市區為核心,毋須大力

開拓新界。

疏導人口是亞柏康比城市規劃的重點。1944年,亞柏康比在「大倫敦規劃」中, 提出疏導擠迫地區的人口策略,包括增設公共空間、將工業區移至交通交匯處,以 及重新分佈人口和產業了。 。1948年,他為香港設計的長遠規劃盡顯上述特點。據亞氏 估計,1948 年全港人口約有150 萬,港島及九龍半島的人口約有 100 萬、新界約 30 萬、水上人口約 20 萬。預計 1961年全港人口將增至 200 萬,九龍半島及新九龍將會

是未來數十年城市人口變得比較合理的土地供應地。

九龍山脈以北至深圳河以南的土地需保持原有的自然面貌,作為城市的腹地,可 為市區提供糧食、水源、休憩場地、戶外活動的空間,故不需大力開拓;建議在新界 挑選幾個地區發展為新衛星城市,如荃灣及醉酒灣;雖屬新界範圍但已被改稱為新九 龍的地區,如觀塘、何文田東部、九龍仔東部、九龍塘西部、青山道、啟德區北部, 可容納新增人口;九龍半島透過填海擴闊土地面積的紅磡,也可為疏導過於密集的區 域作出貢獻;估計全港的九個新發展區,可供發展土地約1,993 英畝土地(807.17 公 頃),可容納60多萬人口,其中約50萬為新增人口,另疏導港島稠密區人口10萬, 可使人口密度每英畝(0.405公頃)高達2,000人的稠密地區,如灣仔軒尼斯道至高士 打道一段,減低擠迫情況,全香港的人口密度可調整至每英畝約300人;另每一千

人應預留 0.75 英畝(0.304公頃)公共空間作商店、休憩場所、學校、醫療所等之用,

改善稠密的居住環境,使生活空間更合理(參閱表4.1)

亞氏的人口疏導規劃仍然以城市核心區域為基礎,而新九龍及新界衛星城市的開 拓,目的是輔助既有的核心區為主,這與他未能預估1950-1960年代人口迅速急劇

增長不無關係。事實上,1961年全港人口已增至313 萬(參閱圖 4.1)。

表 4.1

何文田東部 九龍仔東部 九龍塘西。

亞柏康比評估重點開拓地區面積與可容納人口(1961年)

面積

英畝(公頃)

可容納人口(萬)

200 (81.0)

5.7

325 (131.6)

9.27

275 (111.4)

7.85

125 (50.6)

3.56

175 (70.9)

5

150 (60.8

-7.5

200 (81.0)

5.7

193 (78.2)

5.5

350 (141.8)

10

1,993 (807.2)

60.08

青山道 觀塘填海區 紅磡填海區 醉酒灣R 荃灣 立德區北部

【總計

資料來源:Abercrombie, Patrick, Hong Kong Preliminary Planning Report, Hong Kong Government, 1948, p. 6.

140

4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4

圖4.1 亞柏康比的香港規劃圖(1948)

1:20,000

电监

-

PINAMI.

HEIGHTS ARE SHOWN 14 METRES CENTUURS ARE AT 10 METRE 100 METRES EQUAL Jaring PT.

INTERVALS

MOLE END INTRY

BLARSSTLE HOOGE

TOWN

LAT CHO M

GENERAL

ARTA

AECREATIEN

TYFONOM

410LANATION

TAI

WAI

SIR

PLAN TO ILLUSTRATE

TIM BAM

PATRICK ABERCROMBIE'S REPORTON HONG KONG

BHAM Betul Po

3

TAI NON TOX

SELANATIO

LIGHT (KATTU.

回家

CENTRAL ANA

CIVIC ANSDINGS

TUNNEL

TYPHOON

ANG PORADE

TyPadom

ANCHERASE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署城市設計組:《規劃香港五十周年誌慶》,香港:規劃署,1998,頁65。

HONG KONG ISLAND

142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RENCE

LANA DUAL WOMENS OF STENGROOMING IN

POPULATION TO

50,000

EL ACCOMMSTATED,

100,000

POPULATION TO

KUT

CEAN JANG PRESENT POPULATION"

PL ACCOMADMATER.

AJ HILLMANTIK

57,000

$2,700

78,500

OF CASTIT

:::

35,600

T

50,000

TE

75,000

24

$7,000

35,000

NGDRCLES REFER TO PARAGRAPHS 1r.

S REPORT

DENTIAL ZONE LEHT INDUSTRIAL Z

E

EDDYY INDUSTRIAL

FENSIVE TRADE

NE

NE

HT AND HEAVY

INDUSTRIAL T NE

對於政、商、輕工業、重工業,以至厭惡性行業的分佈,

亞氏有頗為週詳的思慮。中環仍是政商中心,扮演文化與政治

領導角色,地標建築應具現代大都會特色,務求凸顯城市風

格;港島東端的東角、北角、筲箕灣可發展工業,西環可設置

屠房及厭惡性行業',東九龍的馬頭角可發展工業,紅磡的大灣

可作交通運輸集散地,油麻地可開拓為輕工業及商業區;新九

龍西的荔枝角、長沙灣可發展工業,長沙灣可作為收納厭惡性

行業的基地,並按照各區未來的人口分佈及工廠數量,設計交

通流量和評估工業生產所造成的空氣污染問題。各區的規劃較

戰前採用的商住混合模式發展,更能有效率地控制土地用途及

人口分佈,可刺激經濟起飛。

亞氏預示的情況及建議對策,雖未能全部兌現,但他所指

出的種種問題及解決方法,對城市往後的規劃工作有很好的示

範作用,其中利用基本資料作長遠發展評估的方法,一直沿用

至今。

the trek

2. 規劃署及其前身

1947 年,為配合亞柏康比的城市規劃工作,工務司署成立

城市設計組(Town Planning Office)進行蒐集資料開始,是

城市規劃工作系統化的先河,該處的工作包括籌劃各區土地用

途、發展草圖、填海計劃、如新九龍觀塘的工業發展規劃,向新

界理民府提供新界荃灣的發展草圖,較戰前以維護公眾衞生、

安全及利益的理念更切合城市長遠發展的需要。1953年,工務司

署重新改組城市設計組,於轄下的地政測量處(Crown Lands and

Surveys Office)設立了設計科(Town Planning Branch), 負責城

市規劃事宜,新的任務是協調政府各部門意見,制定市區未來

發展草圖。1953年全港市區(香港島及九龍)被劃分為32個規 劃區(planning districts);1954年,已制定發展藍圖的區域

有 18 個;1957年市區規劃區增至37個;1959年,進行籌劃的

規劃區有 33 區;1970年代全港市區的規劃草圖大致完成,各規

劃區分佈地點可參見表4.2。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143

0

(續上表)

2015年分佈地點

規劃區編號

1953-1970年代分佈地點

2015年分佈地點

K.P.A. No. 11

鑽石山(1960-61)/啟德(1965-66)/ 鑽石山及慈雲山(1969-70) /

慈雲山、鑽石山及新蒲崗

堅尼地城及摩星嶺

慈雲山、鑽石山及新蒲崗

第2區與第3區合併

西營盤及上環

K.P.A. No. 12

K.P.A. No. 13

牛池灣

牛頭角

牛池灣

牛頭角及九龍灣

K14N: 觀塘北部

K.P.A. No. 14

觀塘

K14S: 觀塘南部

灣仔

銅鑼灣

黃泥涌

北角

三家村(1965-66)/

K.P.A. No. 15

茶果嶺、油塘及鯉魚門

K.P.A. No. 16

茶果嶺、油塘及鯉魚門(1966-67)

荔枝角及九華坑(1965-67) / 荔枝角(1974-75)

荔枝角

K.P.A. No. 17

K.P.A. No. 18

九龍灣填海區

九龍塘

K.P.A.No.17 併入 K.P.A.No.13

九龍塘

K.P.A. No. 20

規劃區編號

表4.2 全港市區規劃區分佈地點概覽(1953-2015年)

1953-1970 年代分佈地點

香港規劃區

H.K.P.A.No.1

堅尼地城

H.K.P.A.No.2

西營盤

H.K.P.A.No.3

H.K.P.A.No.4

H.K.P.A.No.5

H.K.P.A.No.6

H.K.P.A.No.7

H.K.P.A.No.8

上環

中環

灣仔

銅鑼灣

黃泥涌

北角

中區

H.K.P.A.No.9

筲箕灣

筲箕灣

H.K.P.A.No.10

摩星嶺(1962-63)/薄扶林(1969-70)

薄扶林

H.K.P.A.No.11

半山區 1(1972-73)

半山區西部

H.K.P.A.No.12

寶雲道

半山區東部

H.K.P.A.No.13

大坑道及渣甸山

渣甸山及黃泥涌峽

H.K.P.A.No.14

山頂區

山頂區

H.K.P.A.No.15 香港仔及鴨脷洲

香港仔及鴨脷洲

黃泥涌峽

大潭及石澳

赤柱

柴灣

鰂魚涌

第 16 區與第 15區合併

壽臣山及淺水灣

大潭及石澳

赤柱

柴灣

K.P.A. No. 22

* 小西灣被納入《柴灣分區計劃大綱圖》內。

** ·畢拉山因位於郊野公園範圍內,所以不被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

資料來源:

規劃署內部資料:

西南九龍

啟德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46-76,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47-76;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854-1997;

Statutory Planning Portal:www.ozp.tpb.gov.hk/

鰂魚涌

小西灣 *

畢拉山 ̇

**

中區(擴展部份)

灣仔北

H.K.P.A.No.16

小香港(黃竹坑)

H.K.P.A.No.17

H.K.P.A.No.18

H.K.P.A.No.19

H.K.P.A.No.20

H.K.P.A.No.21

H.K.P.A.No.22

H.K.P.A.No.23

H.K.P.A.No.24

H.K.P.A.No.25

九龍規劃區

K.P.A. No. 1

尖沙嘴

尖沙嘴

K.P.A. No. 2

油麻地

K.P.A. No. 3

大角嘴

油麻地

旺角

石硤尾及九龍塘(1963-64)/

K.P.A. No. 4

石硤尾

石硤尾(1969-70)

K.P.A. No. 5

長沙灣

" 長沙灣

K.P.A. No. 6

旺角及油麻地(東)

何文田

K.P.A. No. 7

旺角

九龍城(1960-61)/

橫頭磡及東頭(1970-71)

第7區與第6區合併

K.P.A. No. 8

九龍塘及九龍城(1969-70)/

橫頭磡及東頭

K.P.A. No. 9

紅磡

紅磡

K.P.A. No. 10

馬頭角

馬頭角

1960 年代,由於工業用地的需求日益殷切,為配合長遠規劃發展,工務司署轄下

的地政測量處利用來自工商署及人口普查的數據,提升規劃的可行性,並因應經濟發 展需要,設計工業區、住宅區的分佈,住房的密度及建築水平,大型基建如水塘、供 水系統、供電設施、社區服務,以及其他配套設施,務求配合各區勞動力的供應量及 日常生活所需。規劃一方面要協調不同政府部門意見,另一方面需向公眾諮詢,檢討 有關厭惡性行業如拆船、漂染、捕魚業等的分佈,以及公共空間的比例、填海工程等

事宜,城市規劃工作較戰前全面及仔細。

1965年,地政測量處設有三個部門:1)市區及新界南;2)荃灣、元朗、大埔及 3)殖民地規劃綱要小組,配合政府尋找土地興建住宅及發展工業需要,同年政府公佈 五個新市鎮選址。1973年,工務司署內部成立新界拓展署。同年,設計科升格為工務 司署內其中一個獨立部門,並重新命名為城市設計處。1980年,市區拓展處及環境科

144 1/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145

خمام

地政部轄下發展策略組成立。1982 年,城市設計處重組,成為地政署轄下新設的城市 設計部。1986年,城市設計部重新命名為城市規劃處,隸屬新成立的屋宇地政署; 而新界拓展署與市區拓展處合併成為拓展署。1990年1月1日,當時的規劃環境地 政科轄下成立規劃署,並且把所有過往由城市規劃處、發展策略組,以及拓展署屬下 各拓展辦事處負責執行的規劃功能全部合併,歸由規劃署負責&。規劃署負責擬備各 類規劃圖則,為土地的恰當用途和發展提供指引。這些圖則種類繁多,包括全港的發 展策略至個別地區的詳細發展藍圖。隨着與內地的合作日增,規劃署亦與鄰近省市保 持緊密聯繫,共同處理跨界的規劃和發展事宜。此外,規劃署亦為城市規劃委員會提 供服務。

在城市規劃的發展過程中,透過公開討論及諮詢使規劃取得公眾認同,是一項十 分重要的措施,在城市長遠發展上扮演重要的角色。1922年成立專責城市規劃的委員 會有委員九位,由工務司擔任主席,成員由政府官員及非官方人士擔任;1939 年成立 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成員增至十二位,由市政局主席擔任主席。在戰前,城 市的規劃藍圖須徵得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核。1941年12月,受戰爭影響,城市規劃工 作被迫終止。

1946年5月,戰後不足一年,《城市規劃條例》及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工作重新恢 復,1947年7月12日,政府根據城規條例,重新委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1947 年恢復運作的城規會,成員仍有5位,仍由工務司出任主席,其他委員為非官守委 員,包括一位結構工程師、兩位測量師及一位建築師,以及由一位非政府官員擔任秘 書。委員人數隨着城市的發展規模而不斷增加,1976年有委員16位,1978年非官方 委員的比例多於一半;1990年代城規會大幅擴張,由 1988年的15名委員增至 1990 的23位,1991年更增至29位委員,非官方委員已佔大多數;2000-2002年增至44 名委員,其中非官方委員多達37位;2014年,城規會有36名委員,30 位為非官方 委員,官方委員只有6位,非官方委員遠遠超過官方委員 10 。

城規會一直由工務司擔任主席,自1982年工務司署升格為工務科、1998年改組 為規劃環境地政局後,便由負責的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擔任城規會主席。官方委員主 要以各相關的部門署長作代表,如規劃署、房屋局、地政總署、運輸局、環境保護署 及民政事務總署。自1961年起,設有副主席,由工務司署轄下其中一位署長出任; 2004年起,副主席開始由非官方人士出任,取代以往由政府官員出任的慣例。非官

方委員在1980 年代前以專業建築師、測量師,通曉工程的專業人士出任,1990 年代

CO

LO

56

年份

總人數 官方 非官方

表4.3 城市規劃委員會總人數及任期(1947-2016年)

任期(年) 年份

總人數

官方

非官方

任期(年)

1947

5

1

4

1954

6

4

2

1

1988-89

15

4

11

2

1955-56 |

7

3

4

1

1990

23

5

18

2

1956-57

7

4

3

1991

29

24

1

1957-61

8

5

3

1

I 1992-94

30

24

1961-62

9

6

3

1

1994-96

30

6

24

22

1962-65

9

6

3

3

1996-98

31

7

24

2

1965-68

9

6

3

3

1998-00

33

7

26

2

||

1968-71

10

7

3

2000-02

44

7

37

1971-73

9

7

2

2002-04

40

7

33

22

1974-76

14

9

5

2

2004-06

40

6

34

2

1976-78

16

9

7

2

2006-08

38

6

32

2

1978-80

15

7

8

2

1 2008-10

37

6

31

2

1980-84

15

7

8

2

2010-12

36

6

30

2

1985

18

8

10

1

2012-14

36

6

29

2

1986-88

18

4

14

2

2014-16

36

6

30

2

*委員包括正副主席但不包括秘書

資料來源: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854-1997;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azette.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7-2015;

Co

22

Hong Kong, Staff list, Hong Kong Government.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9-1996;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1990-2005,香港:政府印務局,1990-2005;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雙年報》2006-2011,香港政府物流服務署,2007-2011;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工作報告 2012-14》,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2015;

"New Town Planning Board Named", The Hong Kong Sunday Herald, 13 July 1947, p. 1.

以後,委員的職業非常廣泛,以大專院校的學者、工程師、建築師、測量師、商界精

英、律師等為主(參見表4.3)

3. 修訂城市規劃條例

1939 年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賦予城規會法定的權力。由於戰爭關係,1950年行

政局(Executive Council)才重新恢復城市規劃條例,並按政府經濟能力及社會需要, 推行長遠的發展規劃。當發展藍圖牽涉公眾或私人利益時,需預留緩衝時間協商,務 求發展計劃能得到公眾認同,因此,城市規劃條例不斷因應社會需要而修訂。

146/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47

11

,

1970 年代起,公民意識提升,城市規劃條例需不斷接受公眾興訟的壓力,每

次訴訟後,政府會檢討條例內容,作出修訂。如1974年的修訂加入規劃許可制度

(Planning Permission System) 乃因合和公司控告政府的規劃圖則沒有按照法例制

定,政府敗訴",而政府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如有圖表、註釋等,一經修訂,須視為

該草圖的一部份。1989 年,政府在一場新界農地經營貨櫃場、露天儲存貨場的訴訟中

敗訴3;1991年,政府需將城市規劃條例擴張至包括鄉郊地區。此外,政府亦在 1991

年就檢討整體規劃徵詢公眾意見。 。1996年,政府發表城市規劃白皮書,廣邀公眾就 整體規劃發表意見5,2000年參考了公眾意見的藍皮書呈上立法會,礙於時間緊逼,

立法會未能在該屆任期內通過所有修改6,2003年5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

例,並於2004年7月4日獲得通過”。

表 4.4 城市規劃條例修改年份及主要修訂內容(1939-2004年)

年份

1939

頒佈《城市規劃條例》。

重新執行《城市規劃條例》

1950

1956

1958

1969

公眾意見及知情權備受重視。城市規劃條例也為市民提供更多發表意見的機會

政府將規劃圖則刊憲,並在指定地點展示圖則,為期兩個月,以供公眾查閱。城規會

需在兩份中文報章及一份英文報章刊登公告,知會公眾,任何人士如支付所需費用

亦可取得規劃圖則的副本 19 城規會將草擬的規劃圖則向公眾展示兩個月後,再將收

到的申述書展示三星期,經過兩輪諮詢後,城規會就申述書以及對其後收集的意見進 行考慮,如要對規劃草圖作進一步修訂,城規會會將修訂的草圖向公眾展示,讓市民

作進一步申述,並再考慮這些進一步的申述,才決定是否建議修改草圖。城規會須將

曾經修訂或沒有修訂的草圖,連同所有申述及相關討論,一併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

會議,就草圖作出決定20。

18

,

>

1974

1982

1988

1991

時至今天,城規會愈趨民主,反對政府改變城市規劃圖則的民間申訴程度也愈來

愈開放,由以前只規定受規劃圖則影響的人士,方可向城規會提出反對,改為任何市 民均可遞交申述書及就申述書發表意見。城市規劃圖則須經多番審議方能落實,民意 對城市規劃具影響力,而城市規劃亦愈趨政治化 21

"

1994

1996

1998

2004

資料來源:

內容

1956年第 26 號修訂條例,修訂第五條,規定須向已繳付所需費用的人士提供已通過的規劃圖則的複 *本。修訂第十條,規定經規劃委員會主席核證的核准圖複本,須存放於土地註冊處,供免費查閱。是次修

例與 1955 年第 68號修訂的《建築物條例》,再次強調公眾對草圖和核准圖的認識之重要性。 1958 年第 3 號修訂條例,修訂第十一條,如將經總督會同行政局通過的圖則發回城市規劃委員會(簡稱 城規會)修改,若只需修改圖則的局部地方,不需以新的圖則取代舊有的,而只需修訂原來的圖則。 1969 年第 59 號修訂條例,第4(1)條新增(e)項,允許城規會規劃未決定用途的地帶或區域。

修訂第五條,刪去「呈交總督會同行政局核准」,並以「公佈」取代。故擬備的草圖毋須呈交總督會同行 政局核准,只要規劃委員會認為適宜公佈,就可供公眾查閱。

刪除第六條原有的第(3)、(4)、(5)項,並加入(3)至(9)項。給予城規會在沒有反對意見情況下, 仍有修改草圖的權力;倘反對者缺席,城規會會評估反對意見。

新增第 6A 條。

第一款規定:允許城規會在草圖展示後(根據第六條)及總督會同行政局批核前(根據第五條),於任何 時間修改該草圖。

第二款規定:根據本條修訂的草圖,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將該等建議修訂供公眾於合理時間查 閱。在這期間,城規會需要每星期兩次在一份每日出版的本地報章刊登,和在每期憲報公佈。

第三款規定:規劃委員會須向任何繳付規劃委員會所釐定費用的人提供根據本條所作出對草圖的修訂的複 本。

第四款規定:任何人如受根據本條而修訂的草圖影響,可在三星期內按第六條第一及第二款提出反對;而 第三款到第九款亦隨即適用。

1974 年第 59 號修訂條例,允許城規會在草圖內增加適當的圖解、註釋等:新增第16 和 17 條,規定規 劃申請的程序;在此修訂條例生效前擬備的草圖,如有圖解、註釋等,一經修訂,須視為該草圖的一部 份。

1982 年第 37 號修訂條例,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授權進行的任何工程,可當作根據本 條例獲得核准。

1988 年第 2 號修訂條例,新增第4A 和 19 條,規範綜合發展區的圖則。

第4號修訂條例,允許在規劃委員會下成立各個委員會,另外訂立發展審批地區圖則的條款,以及賦與監 督視察的權力。

第101號修訂條例,允許任何人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申訴;監督可送達通知書,中止發展審批地區內的 土地發展。

第22號修訂條例,根據第 20(6A)條,即所擬備的發展審批地區圖,第20(6) 條停止有效,但第 16、17及17B 條須繼續適用於在第(5)款提述的3年有效期間或總督會同行政局延長發展審批地區圖 則的限期內,根據第16條呈交的許可申請,直至有關申請的考慮,申請覆核和提出上訴的權利已用盡、 放棄及期滿為止。此外,監督可根據第 23(7A)條,將所送達的通知書,關乎土地上的任何財產接管、 移走,扣留和處置。

第 14 號修訂條例,規定有關上訴委員會條文中的「公職人員」,不包括原訟法庭法官、原訟法庭特委法 官、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或區域法院法官。

第16號修訂條例,規劃委員會可委由其成員組成的委員會行使規劃委員會在第6(6)、(6A)、(6B)、 (7)、(8)和(9)條下的權力。

第25號修訂條例,目標是為了提高規劃制度的透明度、簡化城市規劃程序,以及加強對新界鄉郊地區違 例發展的執法管制。

Review of the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of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Institute of Planners,

1990, p. 2; Ordinances of Hong Kong for the year 1982, 1988, 1991, 1994, 1996, 1998, 2004:

規劃署網頁:www.pland.gov.hk/pland_tc/tech_doc/tp_bill/pamphlet2004;

Town Planning (Amendment) Ordinance 1956; Town Planning(Amendment)Ordinance 1969;

雙語法例資料系統網頁:www.legislation.gov.hk/blis_pdf.nsf/6799165D2FEE3FA94825755E0033E532/

BA93A4BB4780F729482575EE003FA8E3?OpenDocument&bt=0

14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149

表4.5 香港填海概況(1946-1979年)

二、市區發展重點

在政府設立推動規劃工作的組織及法規的政策下,1948年的城市規劃藍圖有了一

定的發展基礎,而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計劃如何落實?哪些項目被優先發展?又有 哪些是為了應付社會急需而被修改,或因資源不足而被取消?要檢視長遠規劃推行的

實況,我們有必要透過各區具體發展狀況去驗證。

無論任何計劃,必須先解決土地問題。根據政府資料顯示,戰後的填海工程,主 要是按照戰前的規劃,這一點亞柏康比早已從政府相關部門取得有關資料。在1940 年代末,開始填海工程的區域包括港島的北角,九龍的紅磡灣,新九龍的長沙灣;填

海面積較廣闊的地區包括港島的柴灣、灣仔及銅鑼灣;九龍的馬頭角;新九龍的啟 德、九龍灣及長沙灣;但規模仍不及新界荃灣、葵涌、屯門、沙田的大(詳細情況

請參閱表4.5)。

中環

銅鑼灣

海軍船塢

1. 規劃港島

i) 中環的新角色

政府意識到戰後的中環不應只是政治及經濟中心,也可以擔當文化及旅遊交匯

點,政府大可利用建築塑造城市的現代氣息”,可惜自 1933 年拆卸舊大會堂後,一直

沒有重新考慮文化設施對城市發展的重要性,因此塑造中環成為現代文化中心,是戰

後一個嶄新的概念,也是重建的首個任務。

23

工務司在 1948-1949年度工作報告書內公佈籌劃中環填海 1951-1956的 「五年建設計劃」中,港島區的中環、銅鑼灣及北角填海都是發展重點,最先完成

的填海工程可為中環提供9英畝(3.65公頃)海旁土地26;1950年代初,政府成立

委員會,籌劃在鄰近皇后像廣場剛完成填海工程的土地上興建大會堂,預算開支高達

一百萬英鎊 27

。1956-1957年度展開、1960-1961年度完成的中環填海工程,增加

土地達36英畝(14.58公頃)。

1952-1953年,工務司署邀請香港大學建築系哥頓·布朗教授(Gordon Brown) 設計草圖28,初步擬建音樂廳、圖書館、博物館、婚姻註冊處、市政區辦公室;翌年,

單位:英畝(公頃)

香港島

施工年份

面積

九龍

22

北角

1947-53

長沙灣

(8.9)

施工年份

1946-70, 1976-

面積

新界

施工年份 面積

206

1954-57,

427

↓ 荃灣、葵涌

(83.4)

1969-76

(172.9)

37.8

1951-77

紅磡灣

160

244.5*

1946-66

屯門

1968-73

(15.3)

(64.8)

(99.0)

60

1951-71

1954-58,

257.2

147.1

啟德

沙田

1969-74

(24.3)

1970-78

(104.2)

(59.6)

138.6

8.4

95.4

柴灣

1956-72

馬頭角

1954-56

大埔

1976-

(56.1)

(3.4)

(38.6)

3.5

274

1959-60

觀塘

1955-65

(1.4)

(111.0)

28.5

香港仔

5.8

1962-76

佐敦道

1961-63

(11.5)

(2.3)

6.7

堅尼地城

17

1964-75

土瓜灣

1962-64

(2.7)

(6.9)

6

19

沙灣

1964-

三家村

1964-67

(2.4)

(7.7)

84.2

16

灣仔

1965-72

茶果嶺

1964-67

(34.1)

(6.5)

14.6

272.7

筲箕灣

1975-79

九龍灣

1964-70

(5.9)

(110.4)

38.8

6

堅尼地城

1976-79

大環

1967-69

(15.7)

(2.4)

18.5

鯉魚門

6.2

1976-77

大角咀

1969-71

(7.5)

(2.5)

3.7

16.4

鰂魚涌

1979-

塘尾道

1970-75

(1.5)

(6.6)

34.9

深水埗

荔枝角

1973-79

(14.1)

1978-79

17.3(7.0)

h

小計

462.9 (187.5)

1316.9 (533.3)

914 (370.2)

總計

2693.8 (1091.0)

*

新填土地包括平整山坡所得土地

資料來源: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46-76,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47-76;

Hong Kong Annual Reports 1946-1979,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47-80;

何佩然:《地換山移: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香港:商務印書館,2004,頁148-150。

15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51

!

29

草圖在諮詢公眾後,增設劇院和集會會堂 。1955-1956年,通過財政預算,政府

隨即任命羅納德·菲利普(Ronald Phillips)及艾倫·菲奇(Alan Fitch)為建築師; 1959 年,工程正式動工;1960年2月25日,由港督主持奠基典禮 30

由港督主持奠基典禮 1;1961 年3月2

日,大會堂開幕 1,11 層高的高座,內設婚姻註冊處、演講室、博物館、圖書館,低

座設有1,540座位的音樂廳、470座位的劇院、展覽室、畫廊、紀念花園庭院等 32 大

會堂只有少量行政辦公室,有別於外國以大會堂作市政府辦公室”,室外公眾休憩的地

方是低座最低層的自然伸延,與鄰近的天星碼頭及愛丁堡廣場構成景觀及空間上的協

調

35

民政府的權力分佈3,與傳統的居中為上(中座),以右為尊(東座)相若:中座乃政 府部門的總部(輔政司署),另外設有立法局會議廳(Legislative Council Chamber); 東座是政府部門辦公室,並設有行政局會議廳“;西座有兩個出口,位於雪廠街的地 下出口,設有立法局議員辦事處,以及負責公眾事務的部門的辦公室5,1961年,政 府增設「諮詢指導處」(新聞處)(Public Enquiry Service) 辦公室也設於西座。各

46

,

整座建築物外觀簡潔,佈局精妙,注重線條及採光,建築師利用漏窗,使高座各

層設施可瀏覽海景,顯示出功能主義的風格,與戰前歐洲的古典建築風格截然不同。

辦公室均備有空調”及電話*,地下停車場更設有140 個停車位 ,其電梯及飯堂開 放給公眾使用50,形象親民,與以往殖民政府高不可攀的作風大相逕庭,凸顯戰後辦 公室現代化特色,令1950年代以後的商業建築爭相仿效。

49

>

1958 年,政府收回美利兵房,改建為美利樓,成為多個政府部門的辦公室;美利 操場則在1962年改建為希爾頓酒店及停車場。中區政府合署、美利大廈、前法國外

37

9

大會堂鄰近地區有兩個三層高的停車場,一個位於在天星碼頭及廣場前面(可容

400 輛車),另一個則為大會堂一部份(可容 189 輛車) 對疏導中環擠塞的交通 有效益。大會堂、天星碼頭及廣場(愛丁堡廣場)、停車場及行人道的規劃及設計,

使中環海濱展示現代都會氣息

38

除大會堂外,1950年代的另一簡約現代建築--中區政府合署39

中區政府合署”,與大會堂同 樣在空間佈局上,凸顯戰後社會追求實用的特色,是城市的另一組現代建築群。戰

前殖民政府的辦公室不足,部份部門需租用私人物業,使管治分散。戰後,政府重新 規劃中環,決定重整政府山,把租用私人樓宇的部門重新安置在新建的政府合署40。

1949-1950年,工務司署為中區政府合署繪製臨時工地平面圖 1,擬定在花園道與雪 廠街之間興建新政府合署,分三個階段清拆舊建築物及興建新建築物。新政府合署的 東座、中座、西座,分別在1954年、1956年、1959年落成,其規模見表 4.6。

41

在建築結構上,中座與東座相連,而西座則分立在旁,由於西座位於雪廠街的斜 坡上,故一端是 13 層高,另一端是6層高。因建築物位於政府山上,從政府山的角度 來看,三座高度在同一水平上都是6至7層,互相協調2。新政府合署的佈局體現殖

圖 4.2 中環發展構思圖(1961年)

CONVERSA Ma bemmtun munti)-

Mike Was

Dj Mn,

表4.6中區政府合署東座、中座、西座面積及興建年份

東座

中座

西座

施工年份

層數

8/1952-12/1954

6 層

10/1955-12/1956

7 層

1956-1959

13 層

-

建築面積

9.6 萬平方呎(8,919 平方米) 7.1 萬平方呎(6,596 平方米)21.26 萬平方呎(19,751平方米) 三座共37.96萬平方呎(35,266平方米)

15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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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TY OF

VICTORIA, HONG KONG

CENTRAL AREAS REDEVELOPMENT

Eliz

CANDLES

H ARBOUR

Ret. paragraphe 1:8, & 8:1

PREDOMINANT LAND USE TRENDS AND PROPOSALS

PLANNING DIVISION,

CROWN LANDS & SURVEY OFFICE,

-5

--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地圖來源:Public Works Department, City of Victoria, Hong Kong, Central Area Redevelopment: Report,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1, Plan 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1

153

]

方傳道會大樓(終審庭)、港督府“緊緊相連,中環成為名副其實的行政中心,而現 代的建築則成為城市的新地標(參閱圖 4.2)

1959年

表4.7 往來港九渡輪平均每日乘客流量(1959、1965、1970、1977年)

路線

1965年

1970年

1977年

首航年份

ii) 中環的對外交通

1

2

中環至尖沙嘴(天星碼頭)

灣仔至佐敦道

101,478

151,894

154,672

128,152

1898

59,751

69,905

40,945

13,101

1949

戰前,中環與灣仔之間的土地,即今金鐘一帶,為軍事用地,中環至灣仔之間

3 中環統一碼頭至佐敦道

56,313 *

66,486

78,344

53,891

1930

56

,

的交通受軍營阻隔。早在1870年代,港督堅尼地(任期為1872-1877年)曾建議 開闢連接中環與灣仔之間的道路,但為當時海軍反對,政府只能在半山開闢堅尼地 道,作為連接港島東西兩端的主要交通孔道”。戰後,政府改善港島東西兩端交通

的決心,絲毫沒有減退,1950年代,民間收回金鐘一帶軍事用地之議不絕54。1958 年2月28日,軍部(War Department)與政府達成協議,交還美利兵房(Murray Barracks)、美利操場(Parade Ground) 拘留所(Detention Barracks)等地段; 1970 年代,域多利兵房(Victoria Barracks)及威靈頓兵房(Wellington Barracks)

亦陸續正式交還政府。1959年10月7日,海軍(Admiralty)接受政府七年內提供 的七百萬港元補貼,放棄海軍船塢(Naval Yard)的大部份土地,約96.2萬平方呎

(89,373 平方米)

+

LO

中環統一碼頭至旺角

43,819

48,180

48,873

19,026

1924

5

中環統一碼頭至深水埗

43,556

50,854

50,025

36,825

1924

6

上環威利麻街至深水埗

27,111

29,026

27,977

20,904

1950

7

灣仔至九龍城

18,756

20,734

1956

8

灣仔至紅磡

16,621

27,557

10,613

1963

9

北角至紅磡

11,236

28,396

40,065

22,578

1963

10

中環至紅磡

23,793

4,809

1965

11

北角至九龍城

24,284

30,499

16,673

1963

12

北角至觀塘

16,519

51,954

42,385

1963

13

中環至觀塘

11,438

1972

14

筲箕灣至觀塘

18,514

1973

15

中環至美孚

8,365

1974

港島東西兩端交通瓶頸問題得以解決。政府亦重新規劃花園道一 帶交通”。1960-1961年興建靠近海旁的夏慤道(Harcourt Road),得益於舊日海軍

船塢的土地,與皇后大道東平行,是當時三項重要的道路建設之一,有效改善中環

與灣仔的交通 59.

16

筲箕灣至九龍城

2,633

1977

17

筲箕灣至三家村

8,257

1973

總計

305,707

546,692

550,911

418,164

頭等:43,970;三等:12,343。

60

1948 年的規劃報告曾提到另一項改善交通的建議——過海隧道,既可加強核心

區的對外交通,也可把中環與尖沙嘴兩個城市核心地區聯繫起來,擴張市區範圍

1955 年政府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可行性研究,1956年顧問公司建議在花園道附近設置

港島隧道出口,九龍出口則設在尖沙嘴。由於興建隧道的費用龐大,港島隧道出口經

過的中區軍事地段,仍需與軍部磋商地權問題,政府無法在1960年代落實過海隧

道計劃。1950-1960年代,兩個核心區域的交通,仍然依賴渡海小輪。1959年,天

星碼頭中環至尖沙嘴航線,每日平均載客量有30.5萬人次,1965年已增至54.6萬人

次,而往來港九的渡輪航線亦增至12條;1970年,增至55萬人次。1972年,海底

隧道通車以後,渡輪作為渡海的主要交通工具的角色慢慢才被取代(參見表 4.7)。

1965 年,港九有 12 條載客渡海小輪路線:1977年,港九有14條載客渡海小輪路線。

資料來源:

Tresidder, J. O., Hong Kong Traffic Survey,1960: Survey of Traffic in Hong Kong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 Economic Feasibility of a Cross-harbour Bridge or Tunnel, Harmondsworth, Eng.: Road Research Laboratory, Dept.

of Scientific and Industrial Research, 1961, p. 13;

Dalby, E., Hong Kong Passenger Transport Survey,1964-66,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7, p. 99;

Hong Kong Transport Department, Traffic and Transport Survey Division, The Transportation Planning Process: A Critical Appraisal - Using a Problem from Hong Kong as an Example The Cross-Harbour Ferry Study, Hong

Kong: s.n., 1972, p. iv;

Hong Kong Transport Department, Traffic and Transport Survey Division, Cross Harbour Ferry Survey, 1977, Hong

Kong. Hong Kong, s.n., 1972, Figure 1, Table 1&2.

154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55

iii) 港島東的土地規劃

65

>

在戰後長遠的城市規劃構想中,港島的邊陲地區可作更全面的發展。北角可預留

100英畝(40.5公頃)作住宅用途,供港島過於密集的地區疏導人口,以及供太古船

廠約五萬名工人居住。1952-1953年,北角展開填海工程,獲得土地超過32萬平

方呎(29,729平方米) 區內陸續出現貨倉、工廠、木廠“等工業,也有旅店、娛

樂場所及民居”。政府計劃把填海向東擴展至筲箕灣。1955年,作為港島東第一個發

展地區 —— 北角發展大綱圖(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Plan No. L.H.8.15)經城 規會審視,把北角發展為工業、貨倉、高及低密度住宅區。除北角外,政府在1956-

1957年度的《工務司年報》建議在柴灣興建徙置屋邨,安置80,000人口,並配以一

定程度的工業發展。到1957-1958年度,柴灣發展大綱圖(Plan No. L/H20/1/2)

根據柴灣發展大綱圖,除規劃高密度住宅及工業地段外,並提出公共空

獲得通過

69

,

間的規劃(參閱圖4.3)。

港島的干諾道海傍、銅鑼灣東角、北角和富道,以及柴灣,均有工業發展。工業

區設在核心區的邊陲,並集中在沿岸,既可得益於廉宜的地價,而且方便上落貨。北

角及柴灣,無論是整體的規劃面積、住宅用地或工業用地,均較戰前已稍事開發的銅

圖4.3 柴灣計劃大綱圖(1957年)

表 4.8 港島東土地規劃概覽(1960 年代)

單位:英畝(公頃)

土地用途

銅鑼灣(1968) 北角(1965) 筲箕灣(1967)

柴灣(1965)

共計

H

住宅

34.8 (14.1)

225 (91.1)

86.9 (35.2)

125 (50.6)

417.7 (169.2)

商住混合用地

47.6 (19.3)

2.4 (1.0)

9 (3.6)

政府及公共用途

37.7 (15.3)

85

48.6 (19.7)

79 (32.0)

59 (23.9) 250.3 (101.4)

工業

1.1 (0.4)

37 (34.4)

19.2 (7.8)

87 (35.2)

144.3 (58.4)

公共空間/空地

79.8 (32.3)

112 (15.0)

35.8 (14.5)

127 (51.4)

其他用途

0.4 (0.2)

1 (0.4)

2.9 (1.2)

8 (3.2)

道路及其他

47 (19.0)

90 (36.5)

57 (23.1)

85 (34.4)

354.6 (143.6)

12.3 (5.0)

279 (113.0)

墳場及火葬場

88 (35.6)

88 (35.6)

-

避風塘

47.2 (19.1)

41.9 (17.0)

89.1 (36.1)

綠蔭地帶

55.7 (22.6)

33.7 (13.6)

89.4 (36.2)

未定

82 (33.2)

209 (84.6)

291 (117.9)

規劃總面積

351.3 (142.3)

發展後可容納人口

93,000

632 (256.0)

400,000

328.4 (133.0)

817 (330.9)

210,000

h

230,000

2128.7 (862.1)

933,000

BITABLE

SERVICE

RESERVO

HOUSING "UN MU

ARNOVER A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10

OHN SPICE

LEGEND

LON LAND REGENERA SAMUROA), CERTAIN NON-IENSTRAAL VÕES SUCH AS SCHOOLS, ORCHES

HOTELS. CHEMAS, SHOPS, OPPIOLS AND PETROK, PLAING STATIONS MAY DE PERANTIES PROVIDED THEY

.

DO NOT PRIDE THE Commons of CAOM LEANS OR OTHER DUCEMENT: 3.

ON LAND DESIGNERS MALAIKAA, COSTAN VRES HOT STRICTLY SQUETRAL HAR -

BUCH AS DODOWNS, GARANES, HOUSING FOR SONNIERS DELOVED IN THE PARADES, ETC, PROVEED

HEY DO NOT AFRIST THE comte CF CADEN LEAMS OR Otvan LaCTADANS

NO MATDATE CHANGE OF Ung

E- PROMINES ve Commons to THE PLAN I PROMINES,

SUT BULDOS ERECTED AFTER 10S PLAN HAS BEEN APPROVED, AND SULONOS AUTERBO THEREAFTER

60 BBVAALLY AS TO MECON CIVICY DIFFERENT BUILDINGA.

PURPOSES COMPURAMA WITH THOSE FOR WHICH THE LAND ON WHICH THEY STAND

ACATED ON THE PLAN"

USED FOR

AE DOMED,

CUSTINA DEZAR,

HER PROVODILA...

BONDS. STREETS, MAZING AREAS

FOOT PATHS,

PEDESTRIAN DI

PUBLIC OPEN SPACES

GOVERNMENT CO.

RESEPTLAME LINES.

JESSENTIAL { LOW SONNET)

Bential (> DENSITY)

COMMERCIAL ... -.

NSTITUTIONAL VÕL

NEDENTIAL OR LIGHT HVETRAL OF A SETURS OF BOTH

FOR SEADE

CUTRALL

POSIBLE FUTURE Extansteden

RESERVE FOR DRÁBUAS

FORSIRA PUTIN EXTENSION

DF RECLAMMATION

QFPLUSIVE TRADES

GODOM, OVÈN STORAGE, TIBAR WAO, ETC

EXSTON RATILDAN IRA mana

HONG

KONG

TOWN

PLANNING

BOARD.

HONG KONG PLANNING AREA NO. 20 CHAI WAN ·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REFERENCE 4.5.0. 12/7201/59

DATE 7-3-57

DESCRIPTION CATE

1000 FT.

PRINTED AND PURIJED BY THE GOVERMENT TROKE, HONG KON

資料來源:Town Planning Board Planning Division, Causeway Bay Outline Zoning Plan Plan No. LH 6/22,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8; Town Planning Board Planning Division, Chai Wan Outline Zoning Plan Plan No.

LH 20/9,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5; Town Planning Board Planning Division, North Point Outline Zoning

Plan Plan No. LH 8/32,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5; Town Planning Board Planning Division, Shau Kei Wan Outline Zoning Plan Plan No. LH 9/32,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7.

CODE: 607–6

100 FT.

SCALE OF PREY

地圖來源:歷史檔案館館藏圖則:Map MM-0619

156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CROWN COPTRICT RESERVED

W

PRICE

HK$3.00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HONG KONG

PLAN NO. L/H2O//2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

157

158

鑼灣及筲箕灣大,兩區的工業用地佔港島東工業用地總面積的 86%。雖然如此,港島 工業的發展仍不及九龍和新九龍,港島的工業用地只佔東區總規劃面積的 5.8%, 而用 作住宅的土地也遠較工業用地多(參見表4.8)。

iv) 公共空間

戰後長遠的城規理念,特別強調公共空間對社區生活的作用。報告中提到運動 場及休憩公園。1950年代初,政府有意在銅鑼灣避風塘填海,用作港島區的康樂用 途 70,除動植物公園外,在港島市區增加一個面積遼闊的休憩地方。1950年代初 政府把銅鑼灣避風塘原址填為平地,用來發展維多利亞公園,而在公園以北則興建一 個新的避風塘。工程提供 55 英畝(22.28公頃)的土地,用作港島區的康樂用途。另

表 4.9 港島人口分佈(1961-1976年)

1961 年

1966 年

分區

人數

佔港島

中環

47,799 5%

人數 佔港島

41,040 4%

與1961年相較

增減人數 %

-6,759

-14%

1971年

人數 佔港島

22,892 2%

1976年

人數 佔港島

17,010

2%

上環

142,815 14%

99,380 10%

-43,435 -30%

67,885 | 7%

56,600 h

6%

西環(堅尼地 城、石塘咀、 (西營盤)

158,847 16%

154,660 15%

-4,187 -3%

145,941 15%

146,040 14%

山頂

半山、薄扶林

8,235 0.8% 8,040 0.8%

46,299 4.6% 53,740

5.2%

半山、薄扶

林、山頂

灣仔

大坑

北角

筲箕灣

香港仔

48,425 5% 51,930 5%

186,169 19% 146,510 14%

97,342 10% 100,530 10%

132,994 13% 151,520 15%

136,184 14% 195,910 19%

+3,505

+7%

+18,526 +14%

175,998 18% 193,400 19%

+59,726 +44%

162,525 16%

161,030 16%

108,940 11%

140,800 14%

南區

20,371 2%

21,920 2%

香港仔及南區 54,300 5% 89,490 9% 港島人口

1,004,875 100% 1,030,970 100% 全港總人口 3,129,648 E 3,708,920

+35,190 +65%

+26,095 +3% 996,183 100% 1,026,870 100%

579,272 18.5% 3,936,630

4,402,990

-39,659 -21% 142,679 14% 124,230 12%

+3,188 +3% 94,418 9% 104,060 10%

F

資料來源:Barnett, K. M. A., Hong Kong Report on the 1961 Census, Volume II,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2; Barnett, K. M. A., Hong Kong Report on the 1966 By-Census, Volume II,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8;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Hong Kong Population and Housing Census 1971: Main Report, Hong Kong: Goverment Printer, 1972;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Hong Kong By-Census 1976, Main Report, Volume II,

Hong Kong: Goverment Printer, 1979.

1971 年,大坑包括銅鑼灣及跑馬地:筲箕灣包括柴灣,北角包括鰂魚涌。

1981 年,港島人口普查分區改為:北角及鰂魚涌、筲箕灣及柴灣,大坑依然包括銅鑼灣及跑馬地。

1991年,港島基本上只分中西區、灣仔、東區及南區。

外,新建的避風塘有65英畝(26.33公頃)。工程在1951年8月10日展開,預計 在1954年7月完成”。雖然在亞柏康比原來的構思,銅鑼灣避風塘是規劃作重工業 區

72

"

但政府在 1950 年代初開闢維多利亞公園,某程度上順應亞柏康比的基本理念。 在住屋問題嚴重、舉步維艱的情況下,把銅鑼灣避風塘的地段用作休憩用途,也是城 市規劃的一大進步。

港島經規劃後,到了 1960 年代,原本集中在中環及灣仔的人口,已逐漸疏導到 北角、筲箕灣及香港仔。市區一向人口密集的區域如中環、上環、西環、灣仔的人口 有下降趨勢,1966年與1961年比較,傳統華人聚集的地方如上環(-30%)及灣仔 (-21%),人口有減少的現象,而維多利亞城邊陲,人口劇增的地區則以香港仔及南 區(65%)和筲箕灣(44%)較明顯。到了1970年代,北角及筲箕灣的人口比例一直 是港島最多的區域,這兩區的人口增長趨勢見證了規劃的成果(參見表4.9)

2.規劃九龍半島

戰後界限街以南九龍半島各區的重新規劃,整體來說較港島為晚。尖沙嘴在戰前

雖已是九龍半島最繁盛的商業區、香港的第二個城市核心,但由於日佔時期被日本軍

政府闢為政治中心,不少戰爭期間的軍事設備如軍火庫、戰壕等均設於此,在和平後

急需清理。戰後,尖沙嘴仍是九龍半島最重要的商業區,酒店、百貨商場、娛樂場所

林立;區內重要的交通設施包括海運碼頭、九廣鐵路總站、天星渡輪碼頭”(參閱圖

4.4 及圖 4.5)。光復後的第一年,即1946年,政府在紅磡灣(今尖東一帶)進行填

海,工程長達二十年,1966年竣工,造地160英畝(64.8公頃)

1967 年,政府通過尖沙嘴的第一份法定規劃圖,銳意將尖沙嘴開拓為文化及城

市的交通樞紐,與對岸的中環遙相呼應。計劃包括在新填的土地上擴建香港工業學院

(今理工大學)及設計該區重要的交通孔道,如過海隧道的九龍出口位置,以及過海隧

道的分流道路網絡;落實1958-1959年將原位於尖沙嘴的九廣鐵路總站遷往紅磡的

計劃”。1968年,政府將新九廣鐵路總站土地劃為商業、住宅或其他用途區,發展火

車總站客運大樓、多層停車場、室內體育館及公共汽車總站。1975-1976年度,政府

開始在紅磡灣新填土地上(尖東)興築道路,為未來發展做好準備。

增加公共空間以改善尖沙嘴的生態,也是1967年規劃的重點,這包括興建從天

星碼頭至新九廣鐵路總站的海濱長廊、規劃訊號山(大包米)公園、漆咸道以東至柯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59

士甸道伸展至梳士巴利道、保留覺士道以東8.5英畝(3.44公頃)的私人綠化地帶。 威菲路軍營(Whitfield Barracks) 三份之一土地原擬發展為商業住宅區,於1968年改 為移交予市政局,發展休憩公園,成為了今天的九龍公園,為這個着重文化發展的區 域增添創作靈感。

1970 年代中期,在九廣鐵路總站遷往紅磡後,原址用作興建尖沙嘴文化中心及太

空館,尖東的歷史博物館及科學館,則在紅磡灣交通網絡落成後動工。尖沙嘴今天能

扮演着文化與商業中心的角色,可說是戰後規劃的成果。

九龍半島東面的馬頭角和紅磡,在戰後的規劃較尖沙嘴更早,主要是受到 1950

年代人口激增帶來的居住問題所逼迫,急需將該區發展為工業和高密度住宅區。全面

規劃草圖最早見於1957年,城規會原擬將馬頭圍道西邊劃為高密度住宅區,東面則

用作工業,或工業住宅混合用途6;1960年代,因住宅用地不足,馬頭圍道東邊很多

圖 4.5 戰後的尖沙嘴

圖 4.4 從半山遠眺九龍半島(1950 年代)

圖片來源:唐卓敏醫生藏品。

160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i

圖片來源:作者藏品。

177-117

工業用地都被闢為住宅用地77 。1969年,全區30%的土地為住宅用途,工業用途只 剩 13%8。1960年代落成的廉租屋邨,有 1962 由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興建的馬頭圍 邨,1965年有香港房屋協會的真善美邨。1950年代在人口仍不算太密集時,馬頭角 已設有診所、宋王臺公園、郵政局、消防局、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公共設施;1960年 代,為配合人口增長,增加了不少學校和休憩公園,以及改善生活的配套設施如供水、 渠務、電力、煤氣、電話等”。為增加可發展空間,土瓜灣進行了填海工程,創造土地 17 英畝(6.89公頃),用作工業、貨倉、學校及公園80,於1972年落成的海心公園, 就是建築在填海的土地上的休憩空間,更顯馬頭角作為高密度住宅區的特色。

鄰近馬頭角的紅磡,其第一份法定規劃圖在1957年通過,第二份的規劃大綱 (Outline Zoning Plan)則在1972年通過。1950-1960年代,政府將大環山、觀音 山移平,興建公共房屋,解決新移民的住屋問題。大環山徙置區於1956年建成,紅 磡邨則於 1968 年落成。1972年,紅磡的工業用地佔全區面積40%,大型工廠包括香 港黃埔船塢(Hong Kong and Whampoa Dock)、中華電力公司(China Light and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61

18

83

九龍半島西面的油麻地,在戰前是華人聚居的地方,商業活動頻繁,戰後初期

該區很快復甦,第一份法定規劃圖在1956年通過2,圖則顯示大部份土地預留作為

高密度住宅,亦有不少地方闢為公共設施,工業與住宅用地集中在塘尾道 • 1950-

1970 年代,為配合密集人口的需要,興建了不少公共設施,重要的有油麻地警署擴建

工程(1955-1956)、伊利沙伯醫院(1958-1963)、二十層高的郵政總局(1967-

1968) 船廠(1970-1972)、京士柏消防局(1971-1972)、休憩公園(1969-

70)、學校等等。

工業

Power Co. Power Station)和青洲英泥廠(Green Island Cement Works) 81 均在戰

前已經開辦。1960年代,住宅地下多為商舖,商住混合模式已相當流行,為今天紅磡

的商住混合模式奠定了基礎。

,

土地用途

表 4.10 九龍半島各區土地規劃概覽(1967-1979年)

馬頭角

尖沙嘴

(1967)

旺角

紅磡

單位:英畝(公頃)

大角嘴 *

**

:共計

(1968)

(1969)

(1972)

(1979)

住宅

90.5

83.6

14.2

121.8

310.1

(36.7)

(33.9)

(5.8)

(49.3)

(125.6)

商住混合用地

186.4

1.5

58.8

246.7

(75.5)

(0.6)

(23.8)

(99.9)

政府及公共用途

92.8

32.1

36.2

17.2

31.2

209.5

(37.6)

(13.0)

(14.7)

(7.0)

(12.6)

(84.8)

35.2

99.7

18.4

153.3

(14.3)

(40.4)

(7.4)

(62.1)

公共空間/空地

58.5

13.9

41.0

27.6

49.1

190.1

(23.7)

(5.6)

(16.6)

(11.2)

(19.9)

(77.0)

其他指定用途

22.1

1.0

0.8

23.9

(9.0)

(0.4)

(0.3)

(9.7)

道路及其他

119.1

91.4

84.0

30.5

164.1

489.1

(48.2)

(37.0)

(34.0)

(12.4)

(66.4)

(198.1)

9.4

9.4

(3.8)

(3.8)

0.3

50.8

51.1

(0.1)

(20.6)

(20.7)

總規劃面積計

488.4

281.1

280.0

248.0

385.4

1682.9

(197.8)

(113.8)

(113.4)

(100.4)

(156.0)

(681.6)

預計發展後可容納人口

233,000

118,774 | 200,000

150,000

701,774

在 1948 年的長遠規劃書中,建議將九龍半島西面的大角嘴開闢為工業中心、厭

惡性行業分佈區。由於戰後資源短缺,政府一直沒有就該區進行全面規劃,為安置

臨時房屋居民的居住問題,該區跟馬頭角一樣被開發為高密度住宅及工業區。1960

年初,政府平整土地,開闢土地興建公營房屋:何文田徙置區(1952)、山谷道邨

(1964)先後落成。大角嘴仍維持戰前的特色,至1970年代,政府開始投放較多資

源興建學校、公共浴室、休憩公園、健康院、市場等公共設施“;而工業發展所帶來

的交通運輸問題也急需解決。另外,為配合西九龍的全面發展,渡輪碼頭、貨物起卸

區、停車場紛紛重建,影響較大的道路工程首推西九龍走廊。

位於九龍半島中部的何文田山,在戰前為墳場,戰後初期,因大量移民以簡陋建

材於山邊搭建臨時房屋,政府允許民間團體在何文田蓋建平房,設立平民居所,文華

村、保民村、治民村、何文田新村、迦密村、信望村等相繼落成。為配合房屋長遠發

展計劃,1974年,共十二座樓宇的愛民邨落成。屋邨由「雙塔型大廈」和「長型大廈」

組成的混合設計模式主導,大廈由兩個「口」字型的結構組成,雙塔式大廈樓高二十

層,中間相連處有升降機大堂連接各層,兩幢大廈中間設天井,住戶大門面向天井,

提升每戶單位及走廊的採光和通風,改善徙置大廈四型利用中央走廊作對流通風的設

計,單位內有獨立水電、露台、廚房及廁所,可更有效地解決基層居民的居住問題

戰後至 1970 年代,九龍半島各區規劃的圖則,最早見於1967年,面積大抵相

若,由二百多英畝(81公頃)至四百多英畝(162公頃),其中尖沙嘴以商業及文化

中心為發展目標,面積較廣闊,開始規劃的時間也較早,無論是商住用地、政府用

*

貨倉

未定

「大角嘴」城市設計區,在1987年後撥入旺角、長沙灣城市設計區,不再存在。

** 不包括「大角嘴」城市設計區的數字,因為其部份數字已包括在旺角區。

資料來源:Tsim Sha Tsui Outline Us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7; Ma Tau Kok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9; Hung Hom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1972;Tai Kok Tsui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9;“Mong Kok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in HKRS337-4-2458,26th April, 1968.

1

地、公共空間、道路設施,均較其他區域多,而大角嘴的交通規劃也是九龍半島的重

點,可見開發西九龍已從1970年代末開始籌劃(參見表4.10)。

三、新九龍與新界

戰後新九龍的發展,對香港容納新增人口及發展加工工業,有很大的幫助。根據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稱為新界,租約期只有九十九 年。政府為擴展市區空間,將接近九龍市區的邊沿地帶(即九龍界限街以北,九龍山 脈以南的土地,今天的深水埗、黃大仙、九龍城、觀塘等區)稱為新九龍,新九龍其

實屬於新界。

162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63

164

表 4.11 全港火災災民統計(1948-1955年)

(續上表)

地區

必列治街木屋區

1948-49

14

1949-50

1950-51

1951-52 1952-53

1953-54 1954-55

地區

大石湖墟木屋區

1948-49 1949-50 1950-51 1951-52

1952-53 1953-54 1954-55

4,260

和合街木屋區

157

皇仁書院舊址木屋區

1,033

月街木屋區

23

大角咀木屋區

20

120

醫院道木屋區

65

總計

1,312 37,957 9,100 8,576 26,410 60,262 資料來源: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Social Welfare Officer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48-5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4, p. 23, Appendix 14, pp.54-55;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Social Welfare Officer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4-55,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5, Appendix IV, pp. 40, 54-55.

53,699

蘇屋村木屋區

800

東頭村木屋區

17,000

8,000

西營盤福祿里木屋區

157

九龍城木屋區

李鄭屋村木屋區

侯王廟村木屋區

20,000

5,000

2,800

天后廟村木屋區

1,300

光明台木屋區

李鄭屋村木屋區

43

42

馬山木屋區

掃桿埔木屋區

九龍塘村木屋區

75

416

10,000

禮頓山木屋區

何家園木屋區

南區東山木屋區

紅磡山谷道木屋區

石硤尾村木屋區

369

70

480

1,000

3,700

436+58,123

何文田村木屋區

九龍仔木屋區

西頭村木屋區

5,471

2,000

3,200

窩仔村木屋區

275

何文田新村木屋區

45

香港仔木屋區

164

白田村木屋區

184

老虎岩村木屋區

40

順安村木屋區

22

荃灣下海壩村木屋區

973

大坑東木屋區

天后廟道木屋區

李鄭屋村木屋區

大埔道木屋區

大環山木屋區

24,701

577

7,311

5,979***

2,628

盛泰山木屋區

518

嘉林邊道新村木屋區。

2,051

長沙灣新村木屋區

蓮花宮山木屋區

,663

. 1,011

1

戰後,政府並沒有因中國內戰來港的難民不斷增加而改變移民政策。根據政府

1953年的年報報導,1947年香港的人口已從1943年9月約 86 萬增至180萬,1950

年春,更急升至236萬*,1956年2-9月的短短七個月內,香港的常住人口增加了

5.6萬”。1950年代,難民以簡陋的建材於市中心的邊緣地帶搭建木屋,數量多達 30

萬;1961年,竟增至100萬。1940-1960年代,木屋區發生的火災無日無之,一個

晚上的火災,可使數萬人無家可歸(參見表4.11)

1. 從徙置區到廉租屋

木屋區的安全和衛生問題,成為城市發展的最棘手問題,而木屋強佔政府土

地的問題更不斷惡化,嚴重妨礙了戰後的城市規劃,政府意識到解決基層的住屋需

求,刻不容緩。為防止木屋強佔土地的問題加劇,政府於尚未開發的土地設立徙置

區(resettlement areas),監控在徙置區興建的臨時房屋 —— 平房(cottage)或木屋 (hut-type squatter)的質量及數量,用來安置受清拆臨時房屋影響的居民及災民。為 更有效規管及控制寮屋區環境,1951年7月,政府制定新政策,將徙置區分為:一、 認可建屋區(Approved areas),由政府認可承建商或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Hong Kong Settler's Housing Corporation)興建符合規格的半永久性平房予合資格居民居 住;二、許可建屋區(Tolerated areas),准許搭建木屋,建築物的規管較寬鬆。徙置

區內的道路、防火設施、供水及公共衛生設施則由政府規劃及興建。

1953年12月25 日,位於新九龍的石硤尾木屋區不幸發生了戰後最嚴重的火 災,受災的人數高達5.8萬88,政府在緊迫的情況下,參考了戰前興建公營房屋的計 策,處理災民居住問題。這份在1923年4月6日草擬的公營房屋發展藍圖,以低廉 價格批出土地予私人發展商,興建二百至三百兩層高的平房供低下階層租住,政

1/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65

府會向承建商提供低息貸款,規定承建商不能將房屋轉讓,但每年可向租客徵收約 相等於建築成本5-6%,即4,000-5,000元的租金。估計每層800平方呎(74.32 平方米)、兩層共 1,600 呎(148.65 平方米)、可供 30 人居住的平房,每人每月繳 付房租7角,每幢每月可獲租金約20元。1935年,政府成立房屋委員會(Housing Commission),研究香港房屋政策。委員會將1923年的建議重新提出,力陳幫助無法

負擔市值租金的市民的重要性,並建議讓基層租住政府供應的房屋,租金不應超過家

庭收入的五份之一,這理念一直沿用至今。1937年,抗日爆發戰爭,房屋委員會的工

作受戰事影響而中斷。

1954年,市政局委任應急小組研究木屋區問題,認為在徙置區有限的土地資源

上,興建矮層的平房、寮屋,不能滿足木屋區居民的住屋需求,遂建議興建六至七層

高的徙置大廈,增加可居住面積;並建議政府成立一個專門負責清拆寮屋及徙置區的

部門。同年,政府收回石硤尾災場及白田村的土地,逐步清拆區內的木屋並興建徙

置大廈。1954年底,香港首八幢六層高的 H型(第一型)徙置大廈在石硤尾落成;

其後二十一幢七層高徙置大廈陸續興建。該徙置區共有 H 型徙置大廈二十九座。政府

亦正式成立徙置事務處,負責興建和管理徙置大廈,以及管理當時已有的寮屋區,並

負責防止僭建、清拆寮屋等與徙置相關事宜,徙置事務處歸市政局監管。

在 1950-1960年代,除1954年落成的兩層高的包寧平房外,深水埗區共有五個

公共屋邨落成 0:1954-1967年興建的石硤尾徙置區、1954-1959年興建的大坑東徙

置區、1955年落成的李鄭屋邨、1960 年落成的蘇屋邨及1964年落成的長沙灣邨。政

府同時亦在此區興建質素較優的廉租屋,如1961-1966年興建的石硤尾廉租屋邨,

1962-1970年因石硤尾徙置區重建而建的白田邨。

1950年代末,政府也逐步在石硤尾鄰近地區覓地興建徙置大廈。1958年,黃大

仙區的東頭邨首先進行初步的調查與徙置規劃,這區早在1952-1953年已開始發展

道路,1953-1954年已進行小型的排污改善工程。1961年,東頭徙置屋邨落成,配

合該區發展的設施包括1960-1962年間興建的道路和天橋,以及1964-1965年興建

的175個天台小學班房。

1950-1960年代,老虎岩(1958)、沙田坳邨(1968)等廉租屋邨、橫頭磡邨 (1963)、慈雲山(1965)等徙置屋邨及彩虹邨(1962)紛紛落成,這些屋邨設備簡陋, 缺乏社區設施。在1958-1963年間,政府在黃大仙完成初步調查及規劃圖後,隨即

興建徙置大廈和多項公共設施如排污、水務設施及道路等,以及方便日常生活的設備 如學校、警局、診所、郵局、公園等,不但可供黃大仙徙置區的居民使用,更成為鄰 近徙置區日常生活必需的供應者(參閱圖4.6)

在1950-1960年代,徙置政策處理緊急的個案數量相當多,覆蓋地域範圍廣

闊,興建時間相當緊迫,建築的設計既要節省成本,又要在短期內提供大量房屋,解

決災民的燃眉之急。因此,清拆臨時房屋的日期是預先規劃好,最重要是配合徙置大 廈的落成日期,目的是減少受拆遷臨時房屋後,居民無家可歸的痛苦,也可盡量善用 土地。一條屋邨數十幢的大廈,可以容納數萬居民,徙置政策利用多層高的徙置 大廈安置鄰近地區的寮屋居民,減少許多不必要的抗爭。

公屋的人口密度遠遠超乎合理水平,衛生環境惡劣,說不上是理想居所。早期公 營屋邨的設計無法兼顧舒適及私隱的問題。1970年代興建的公營房屋,逐漸開始從用

者的角度出發,考慮到日常生活的必需,提供適切的配套設施及休憩空間,使生活在

其中的居民,仍能在狹小的居室中找到家的感覺。在1950年代,相比起連基本設施 欠奉,天天擔心火災、夏季受颱風威脅、生命安全亦成問題的寮屋,這些以鋼筋水泥 建成的多層徙置大廈是當時居民樂於接受的居所。1960年代,深水埗及黃大仙區興建

的六、七至八層的徙置大廈,容納人口接近五十萬,徙置區也成為香港城市發展的重

要組成部份(參閱表4.12-1及表4.12-2)

徙置計劃推行了十年,香港的寮屋問題仍未解決,1963-1964年間,寮屋人口仍

多達六十萬。1964年,政府全面檢討房屋政策,發表《管制權宜住所居民、徙置及政

府廉租屋宇政策之檢討》白皮書,提出嚴格管制新建寮屋,加快徙置區與政府廉租屋

的興建速度,十年內共建超過二百萬個成人起居單位;同時放寬入住置大廈資格,

又推出「臨時房屋計劃」,為暫時未合資格入住永久公屋人士提供住所。在新政策下,

興建的徙置大廈向高空發展,徙置區內大廈的數量亦大增,1960年代末,公屋居民已

超過一百萬人。黃大仙、慈雲山、秀茂坪等徙置區人口都在十萬以上,住屋設施和住

戶居住面積都得到改善,公營房屋的規劃加速了城市的發展步伐(參閱圖4.7)。

166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16

圖 4.6 黃大仙計劃大綱圖(1960 年)

AIRPORT (CONTROL OF 001TRUctiones) ons. 1987 RESTRICTED HEIGHT,

300 FT.

7170 FT P

170 FT. D

ISO FT PD

1190 FT. # ́D.

170 FT # D

LITESĮ FOR SERVICE RESERVOIRS,

FUTURE DEVELOPMENT.

UNDER CONSIDERATION

JUNCTIONS SUBJECT TO DESIGN

BUILDING LINE

LOT

FRESH WATER

SALT WATER

→ SOVICE RESERVOIR

YUEN

COTTAGES

FUNG

VILLA

SEE

TA KWU LING

SHEK

NGA

WLOOS CITY

TSAI

PETROL FILL

STATION & GARARL

TUNG TAU TSUE

CHUK YUN

A

PETROL SERWEL

STATIONS

170/FT RD.

FROM IGE FT TO 150 FT.

CENTRE LINE OF APPROACH AR

MOM 195: FT TO IEO FT.

GA

KONG

300 #7 7.0.

170 #1

EDWARD

ROAD JUNCTIONS SUBJECT TO DESIGN

HONG

AIRPORT KONG

G.N. No. 1304

THE DRAFT AMENDMENTS WHICH THE TOWN PLANNING BOARD DEEMS SUITABLE FOR SUBMISSION TO THE GOVERNOR - IN-COUNCIL FOR APPROVAL ARE SHOWN BY MEANS OF FOUR OVERLAYS NUMBERED A., B., C., & D. HEREON."

B

TAMANNAL

LEGEND

(INCLUDING PROPOSED LAND USE ZONES - SEE NOTE 6)

EXISTING DETAIL___

NEW PROPOSALS... –

ROADS, STREETS, PARKING AREAS –

PUBLIC OPEN SPACES..........

RECREATION

OR AMUSEMENT AREAS._

X

GOVERNMENT COMMUNITY & INSTITUTIONAL USE EV

RESIDENTIAL (LOW DENSITY)...

RESIDENTIAL

RESETTLEMENT.

(HIGH DENSITY)

DEVELOPMENT

ERATIO

COMMERCIAL

INDUSTRIAL_

CEMETERIES_

NOTE:

1.

2.

1

4.

4.

7.

LAYOUT FUNG WONG VILLAGE PLAN NO. LK31/36/3 APPROVED ON

2ND DAY OF SEPTEMBER, 1958

DETAILED LAYOUT TO ME PREPARED FOR RESIDENTIAL,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AREAS MAKING PROVISION FOR BULDINGS, DEVELOP–

MENT ROADS, AND OPEN SPACES FOR THE PROPER DEVELOPMENT

OF THE LAND.

ON LAND DESIGNATED "RESIDENTIAL" CERTAIN NON-INDUSTRIAL USES

SUCH AS SCHOOLS. CHURCHES, MOTELS, CINEMAS, SHOPS, OFFICES,

MOTION PICTURE STUDIOS AND PETROL FILLING STATIONS

MAY BE PERMITTED PROVIDED THEY DO NOT INFRINGE THE

CONDITIONS OF CROWN LEASES OR OTHER ENACTMENTS,

ON LAND DESIGNATED RESIDENTIAL (High density) and RESETTLE-

MENT, SOME LIGHT OR COTTAGE INDUSTRY MAY BE PERMITTED IN

LAYOUTS APPROVED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PROVIDED

THE CONDITIONS OF CROWN LEASES OR OTHER ENACTMENTS ARE NOT

INFRINGED.

ON LAND DESIGNATED "INDUSTRIAL" CERTAIN USES NOT STRICTLY

INDUSTRIAL MAY BE PERMITTED, SUCH AS GODOWNS GARAGES.

HOUSING FOR WORKERS EMPLOYED ON THE PREMISES ETC,

PROVIDED THEY DO NOT INFRINGE THE CONDITIONS OF CROWN

LEASES OR OTHER ENACTMENTS.

NO IMMEDIATE CHANGE OF USE OF EXISTING PROPERTIES TO

CONFORM TO THIS PLAN IS REQUIRED, BUT BUILDINGS ERECTED

AFTER THIS PLAN HAS BEEN APPROVED, AND BUILDINGE ALTERED

THERE AFTER SO SUBSTANTIALLY AS TO BECOME IN EFFECT

DIFFERENT BUILDINGS. CAN ONLY USED FOR PURPOSES

CONFORMING WITH THOSE FOR WHICH THE LAND ON WHICH THEY

STAND IS ZONED, AS INDICATED ON THE PLAN.

BE

NO DEVELOPMENT TO TAKE PLACE BETWEEN BUILDING LINE

AND KOWLOON FOOTHILLS ROAD WITHOUT PRIOR COMBENT OF

D. P. W

ALP

·

AMENDMENTS

REVISIONS

INDUSTRIAL AREA, CHUK YUEN ZONING, ROAD N OF TUNG TAU, ROAD N. OF FOOTHILLS ROAD AND GOVERNMENT RESERVES AMENDED. KOWLOON FOOTHILLS ROAD EAST OF SHATIN PASS ROAD REDUCED TO 100 FT. IN WIDTH FROM 120 FT, AND 10 FT. BUILDING LINES ADDED. "MOTION PICTURE STUDIOS" ADDED

TO NOTE 1.

SIGNATURE. DATE

7-4-60

-{1-60

PRICE HK$5M

PRINTED AND PUBLISHED BY THE GOVERNMENT PRINTER, HONG KONG.

REFERENCE

P. W. D.

APPROVED BY THE GOVERNOR IN

COUNCIL UNDER SECTION 8(1) OF THE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CAP. 131

ON 6TH DAY OF DECEMBER, 1960.

SP_W_V_____DICKINSON_

CLERK OF COUNCILS

CODE NO

S07-DH.

MA TAU CHUNG

KOWLOON

SCALL OF FEET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HONG KONG TOWN PLANNINGARD

PLANNING AREAS 8 & 11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 LERENE HKRS896-1-111, KOWLOON PLANNING AREAS 8 & 11 -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25.07.1994.09.1969.

16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b. 3. Ô.

CROWN COPYRIGHT RESERVED.

IS / HPG/59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HONG KONG

PLAN NO.

LK 11/41°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69

表4.12-1 深水埗區公共屋邨的落成年份及人口分佈

入伙年份

屋邨名稱

座數

1954

1955

1955

1956

包寧平房(1955年拆卸)

石硤尾徙置區(1976年重建)

大坑東徙置區(1984年重建)

李鄭屋徙置區(1984年重建)

! 不詳

位處

石硤尾

入伙時人口

入伙年份

2015年人口

表4.12-2 黃大仙區公共屋邨的落成年份及人口分佈

屋邨名稱

座數

8,653

1958

老虎岩徙置區(1985年重建)

23

位處

樂富

入伙時人口

2015年人口

3,854

29

石硤尾

17,175

1958

14

大坑東

13,123

1961

黃大仙徙置區(1982、1989 年重建) 東頭徙置區(1982年重建)

33

黃大仙

5,669

23

黃大仙

5,449

19

李鄭屋

17,871

1962

彩虹邨

11

彩虹

8,967

18,600

1960

蘇屋邨

16

蘇屋

30,012

1963

橫頭磡徙置區(1982 年重建)

1964

1965

長沙灣邨(2013年重建)

石硤尾上邨(2006年重建)

14

長沙灣

10,857

1964

7

石硤尾

5,574

1965

黃大仙上邨(2000年重建)

慈雲山徙置區(1993-2002年重建) 63

228

26

樂富

29,360

20

黃大仙

7,124

慈雲山

28,045

1969

1970

白田上邨(1993 年重建)

元洲街邨(1998年重建)

不詳

白田

2,208

1968

沙田坳邨(2011年重建)

2

慈雲山

1,809

8

青山道

22,147

1974

美東邨

4

九龍城

1,080

6,100

1975 · 1993

白田邨

20

白田

21

20,100

1978

富山邨

3

鑽石山

7,341

4,100

1976 · 2006 · 2012

石硤尾邨

17

石硤尾

3,587

22,400

1978

彩雲(二)邨

LO

5

彩虹

9,100

1977

南山邨

8

大坑西

5,835

6,900

12,846

1979

彩雲(一)邨

16

彩虹

1981

麗閣邨

8

長沙灣

18,300

12,082

6,800

1982

黃大仙下(二)邨

15

黃大仙

不詳

1983

澤安邨

4

南昌街(近山頂)

6,435

4,100

19,000

1982

東頭(二)邨

20

黃大仙

不詳

5,000*

1984

李鄭屋邨

10

李鄭屋

不詳

2,900*

1982

橫頭磡邨

18

樂富

不詳

17,700

1984

大坑東邨

9

大坑東

不詳

4,900

1984

竹園南邨

8

竹園

2,675

15,300

1989

南昌邨

7

南昌站

6,653

1,700*

¡

1984

樂富邨

11

樂富

不詳

10,100

1993

麗安邨

5

荔枝角道

不詳

3,600

1987

竹園北邨

8

竹園

1998 · 2008 · 2012

元州邨

14

元州街

不詳

19,400

5,690

3,200*

2000

幸福邨

3

荔枝角道

不詳

1989

黃大仙下(一)邨

9

黃大仙

不詳

4,700

3,600*

2004

海麗邨

12

荔枝角填海區

不詳

1991

17,200

鳳德邨

7

鑽石山

959

2,500*

2001

富昌邨

10

南昌站

不詳

1993

慈正邨

11

慈雲山

不詳

22,900

16,200

1994

慈民邨

3

慈雲山

不詳

6,200

2013

長沙灣邨

2

長沙灣道

不詳

3,300

1995

彩輝邨

2

彩虹

不詳

2013

榮昌邨

2

南昌站

4,300

不詳

3,700

1995

慈樂邨

11

慈雲山

不詳

18,600

共計

137,900

* 由於該屋邨推行租者置其屋計劃,故2015年的人口統計只計算租住公屋的認可人口。

資料來源:Hong Kong Statistics 1947-1969, Hong Kong, 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ent, 1969, pp. 174, 177;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Commissioner for Resettlement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7-69,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8-69, Appendix 1;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Commissioner for

Resettlement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9-7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0-73, Appendix 3; Annual Report of the Housing Authority 1973-92,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1974-92;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網頁:www. housingauthority.gov.hk/en/global-elements/estate-locator/index.html?actionType=searchType&propertyType=1

*由於該屋邨推行租者置其屋計劃,故2015年的人口統計只計算租住公屋的認可人口。 資料來源:Hong Kong Statistics 1947-1969, Hong Kong, 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ent, 1969, pp. 174, 177;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Commissioner for Resettlement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7-69,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8-69, Appendix 1;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Commissioner for

Resettlement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9-7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0-73, Appendix 3; Annual Report of the Housing Authority 1973-92,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1974-92;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網頁:www. housingauthority.gov.hk/en/global-elements/estate-locator/index.html?actionType=searchType&propertyType=1

2000

黃大仙上邨

8

黃大仙

不詳

12,800

2002

慈康邨

5

慈雲山

不詳

7,500

2011

沙田坳邨

2

慈雲山

不詳

3,200

2012

東匯邨

2

黃大仙

不詳

2,700

共計

210,800

$

170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1

1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7

圖4.7 九龍區徙置屋邨、徙置工廈、平房區分佈圖(1970年)

A24

YUEN LONG TOWN

TSING YI ISLAND

R22

821

A20

G19

GI4

R14

Full

G6

RIO

G7

G5

R19

RIB

R13

GU

A1

G4

R16

G8

HOUSING AUTHORITY

ESTATES

GOVERNMENT LOW COST HOUSING

RESETTLEMENT

POPULATION

ESTATES

H4

G9

POPULATION

ESTATES

POPULATION

HI • WO LDK —— 11,732

GI

• KO CHIU ROAD 26000

RI • YAU TONG BAY ---- 29,000

H2 - PING SHEK - 29208

G2 - KWUN TONG --- $800

R2

"HAM TEM 'A' & 'B'—104,000

H3 CHOI HUNG— 42863

#3 - NGAU TAU KOK

42,000

RJ

• KWUN TONG— 60000

14 - MA TAU WAI

12770

G4 - NGAU CHI WAN-29,800

GIO

14

· SAU MAU PING

13,400

HS DI MAN

41577

GS - HAMMER HILL - 10,000

R$

· SAU MAU PING

H6⚫ 50 UK ———

33345

8.000

A6

- SAU MAU PING

H7 - FUX LOY

--8609

G7 - WONG TAI SIN

30000

R - SHUN LEE TSUEN

110,000

121,000

--51.000

GB - NUNNERY SITE ———

21,000

R8

• JORDAN VALLEY

22,000

G9 · HO MAN TIN

26,200

29 · NGAU TAU KOK

64,000

GIO

VALLEY ROAD

6.000

RIO

GII - SHEK KIP MEI--—

5,000

RII

G12. UN CHAU STREET

34,000

R12 · TUNG TAU mmmm

65.000

G13 · CHEUNG SHA WAN

13.000

34,000

GM4

SHEK YAM -----—— 28,600

GIS - LE! MUK SHUE —— 55,000

GIS - KWAI HING

GS7 · KWAI FONG

GIB

LAI KING

GPP · KWAI SHING

-18,000

RIS - TAIWAN HILL -diete

RI7 · SHEK KIP MEJ

-42,500

--- 35,200

RIS

81,000

PAK TIN

A19 - LI CHENG UK -anes

A20. SHEK LEI

R21 • KWAI CHUNG

R22 TAI WO HAU

10,000

-38.000

-67,000

57.400

----- 75,000

R23 - CASTILE PEAK AREA JO $1,500

A24 · YDEN LONG · H

21,000

RM4 · WANG TAU HOM -

80,000

KHÓ. TẠI HÀNG TỪNG

TSZ WAN SHAN ————————- 170,000

WONG TAI SIN - 81,000

RI3. LO FU NGAM

VICTOR

OON

HARBOUR

54,000

- 56,000

HONG

KONG

44,000

表4.13 香港各類型房屋居住人口統計(1954-1972年)

政府資助房屋

年份

徙置大廈

政府廉 租屋

屋宇建設 委員會轄 下屋邨

房屋協會

平房區 轄下屋邨

私人樓宇 臨時房屋

評估總數

政府統計署 評估全港 人口

54 8,653

1954

1955 66,598

11

1,812

45,906

5,545 58,224

2,364,900

2,490,400

8,824 70,393

8,824 73,704

12,265 12,700 77,546

16,157 21,494 81,640

26,688 27,937 82,482

38,488 32,123 87,519 1,608,600

56,128 36,907 79,656

A8

ta

1971

1972

1,154,792 232,217 || 217,798 124,787

資料來源:

1956 105,404

1957 139,797

1958 158,662

1959

196,958

1960 246,821

1961 292,371

1962 373,274 5,264

1963 462,582 5,715 72,974 45,841 73,377

1964 544,155 25,373 110,198 51,102 82,899

1,103,700

1965 681,107 57,968 139,890 77,317 74,729 1,562,700 1,002,900, 3,596,611 || 3,597,900

1966 770,869 80,331 146,222 89,563 74,702 1,556,700 931,900 3,650,287 3,629,900

1967 861,213 84,509 149,484 96,205 72,484 1,545,000 910,400 3,719,295 3,722,800

1968 967,184 103,300 153,322 107,878 72,986 1,542,000 864,300 3,810,970 3,802,700

1969 1,030,022 130,357 163,453 107,878 68,058 1,608,400 802,700 3,910,868 3,863,900

1970 1,077,094 176,037 171,905 113,392 57,585 1,594,300 797,800 3,988,113 3,959,000

1,100,277 196,743 209,025 122,321 55,825 1,971,100 405,400 4,060,691 4,045,300

50,293 2,025,200 375,300 4,180,387 4,123,600

2,614,600

2,736,300

2,854,100

| 2,967,400

3,075,300

[

1,004,149 3,063,250 3,168,100

3,305,200

1

3,420,900

[

3,504,600

1

HOUSING AUTHORITY ESTATES COMPLETED

HOUSING AUTHORITY ESTATES - UNDER CONSTRUCTION OR PLANNING STAGE

GOVERNMENT LOW COST HOUSING ESTATES COMPLETED

GOVERNMENT LOW COST HOUSING ESTATES - UNDER CONSTRUCTION OR PLANNING STAGE

RESETTLEMENT HOUSING ESTATES - COMPLETED

RESETTLEMENT HOUSING ESTATES - UNDER CONSTRUCTION OR PLANNING STAGE

HOUSING AUTHORITY, GOVERNMENT LOW COST HOUSING & RESETTLEMENT ESTATES

IN

KOWLOON & NEW TERRITORIES

APRIL 1970

±8XA : F£*£✯✯: HKRS41-2A-34-2,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27.06.1968 - 09.02.1972.

17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Commissioner for Resettlement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7-69,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8-69, Appendix 1;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Commissioner for Resettlement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9-7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0-73, Appendix 3;

Report of the Housing Board 1964-72,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4-73;

Colony Outline Plan, Book 1, Volume 2;

Commissioner for Census, Report of the 1961 Census,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1;

Hong Kong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Hong Kong Statistics, 1947-1967, Hong Kong: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1969;

Hong Kong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Hong Kong Population Projections 1971-1991, Hong Kong: Govt.

Printer, 1973;

Hong Kong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Demographic Trends in Hong Kong 1971-82, Hong Kong: Govt.

Printer, 1983.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73

4

2. 新九龍的規劃與發展

i) 荔枝角及長沙灣

戰後的工業發展,是香港經濟起飛的動力。位於新九龍最西面的荔枝角及長沙灣

區,在戰前已被開拓,戰後兩個地區均以工業為主導,發展方向相近,可為鄰近的公

營房屋居民提供就業機會。荔枝角及長沙灣戰前均為商住混合區,戰後沿海一帶被闢 為厭惡性行業聚集地 "。荔枝角最繁盛的地點為荔枝角道,建有唐樓數十棟,樓下設 有商業地舖如茶室、理髮室、雜貨店、小吃店、藥材舖等,樓上則為住宅”。1948年

的城市規劃長遠計劃建議將厭惡性行業集中區內”,相信是受到原有的美孚火油公司

火油井、開灤煤礦公司貯貨場、荔枝角監獄等對居民日常生活有負面影響的設施而構

思。由於離市區較遠,荔枝角可開拓的空間較多,戰前荔枝角陸軍游泳棚公眾海浴

場、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游泳場,都是夏季廣受遊人歡迎的休憩場所 4

94

毗鄰葵涌的荔枝角,發展接連新界其他地區的交通是順理成章的事,1958-1965

年,政府擴建青山道荔枝角醫院至荔枝角峽、荔枝角峽至葵涌一段”;而1968年興建

連接葵涌的荔枝角灣大橋。1961年,政府嘗試開發荔枝角北面凹背灣一帶的土地,但

未能充份發展。1963年政府興建焚化爐,1966年設立堆填區,同年5月,政府計劃

在堆填區範圍內填海造地。區內戰後新設的公共設施包括1959-1961年興建的消防

站和 1963-1969年蓋建的新荔枝角醫院。1967-1968年,座落在荔枝角的私人屋苑

美孚新邨開始興建。荔枝角區的工業及住宅並肩發展,公共配套設施也能緊隨其後,

逐漸發展成為綜合發展區。

戰後初期的長沙灣延續戰前的模式發展,1950年代,全港接近八成的杉木經由長

沙灣上岸,岸邊有不少杉木廠和船廠,該地的船廠處理了全港七成的船務維修,每

年的經濟效益達數百萬元。長沙灣也是基層聚居的地方,政府在1964年興建可容納

4.8 萬居民的長沙灣徙置屋邨;1967年規劃元洲街廉租屋邨”。活躍的工商業為區內

居民製造不少就業機會,而要使新增的人口轉化為廉價勞動力,一個較全面的規劃必

不可少,觀塘的發展過程就是最好的例證。

ii) 觀塘

觀塘是戰後政府在新九龍東開闢的第一個工業區,政府選擇觀塘作為工業區的試

點,有以下原因:

1

(1)觀塘早於 1930 年代用作堆填區,已累積相當可觀的新增土地,而 1950 年代

該區只有 1,000 人居住 100, 主要來自牛頭角平房區及原來聚居的村落;

(2)觀塘北面的山坡為風化岩石,在地質上較易移平,挖掘到的山石,可作九龍

灣填海之用;

(3)觀塘與九龍市區接壤,縱使本身不是綜合社區,仍可從九龍市區獲得其他社

區服務;

(4)觀塘鄰近的貨倉及碼頭,在改善道路系統後,貨物的運輸相當便捷。

101

,

從填海、土地用途以至社區設施等規劃

102

,

1954年,政府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

着手,銳意將觀塘發展為無污染工業區 所謂無污染,乃針對影響啟德機場航機

升降的「油煙滋擾」 及厭惡性行業如造船業、醬油製造廠、鋼軋廠和鑄造廠的措

103

施 104

,並鼓勵現有的工業擴充規模,非法營運的工場則遷到新發展的工地,並發展新

興行業,以改善市區小型工業無法長遠發展的缺點。1954年7月,跨部門工作小組建

議透過填海,增加觀塘可發展空間140英畝(56.70公頃),工程分三期進行,首兩 填海 78 英畝(31.59公頃) 105,預算經費一千萬元,由香港發展基金(Hong Kong

Development Funds)撥款106。用觀塘道分隔開工業區和住宅區,填海所得土地計劃

會發展成工業區,靠山一方則發展成住宅區。

1956年,政府成立觀塘事務顧問委員會,匯報觀塘發展情況。是年5月,行政

局工作委員會建議在觀塘開拓244 英畝(98.82公頃土地,其中111英畝(44.96公

頃)土地作工業用途,興建19座由930-1,860平方米的工業用單位,84英畝(34.02

公頃)興建 1,080 個住宅單位,37英畝(14.94公頃)興建徙置區,12 英畝(4.86 公 頃)作商業用途。第一期及第二期填海工程於1959年中完成,造地82英畝(33.21 公頃),同年進行第三期填海工程。1956-1966年間在觀塘開拓的土地達274 英畝 (110.97 公頃),較原先計劃的244英畝(98.82 公頃)多了 30 英畝(12.15 公頃)。 在 1950 年代觀塘的居住環境和交通設施,落後於相對發展較成熟的市區,其優點是 地價較廉、發展空間較市區的多。自政府開拓觀塘為工業區後,1956-1961年間,觀 塘土地拍賣的數量及總面積,均領先全港其他地區。有關觀塘的賣地收益情況,可參

閱表 4.14「觀塘的賣地概況」(1956-1961)

1955年9月,政府邀請工業家投資觀塘工業區,到10月31日截止,共收到993

7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75

FE

表 4.14 觀塘賣地概況(1956-1961年)

地皮數目

總面積 平方呎(平方米)

年份

觀塘|新九龍九龍 港島 油塘 香港仔

觀塘

新九龍

九龍

港島

油塘

349,000

75,700 20,000

10,000

1956

26

6

1

1

(32,457)

(7,040) (1,860)

(930)

1,110,500

4,500

40,026

1957

54

h (103,277)

(419)

(3,722)

290,480

7,200

200,000 28,450

1958

4

1

14

2

(27,015)

(670)

}

25,870 4,200 6,560

1959

-

1

1

1

21

1

h

(18,600) (2,646)

468,380

10,000

† (2,406)

(391) (610)

(43,559) (930)

418,780

183,040 39,850

3,540

1960 21

11

LO

5

-

1

(38,947) (17,023) (3,706)

(329)

1961年

12" 13

6

1

1

1-9月1日

223,310 174,735 40,778 22,700 (20,768) (16,250) (3,792) (2,111)

7,150

合計

117 25

20

3 35

9

li (665) 2,392,070 383,645 172,228 49,260 668,380 | 99,166 (222,463) (35,679)

(35,679) || (16,017) | (4,581) || (62,159) | (9,222)

年份

觀塘

每平方呎平均成交價(港元)

新九龍 九龍 港島 油塘

每平方呎平均底價(港元)

香港仔

觀塘

新九龍 九龍 港島 油塘

香港仔

香港仔

1955年8月27日,政府發表牛頭角及觀塘的規劃報告!12,工務司估計1960年

觀塘的人口將增至9萬人,1965年將增至20萬。委員會規劃觀塘區的住宅用地時, 也作出「五年」及「十年」的住屋規劃(根據1961年人口普查顯示,觀塘區實質人 口為 81,293人,1965年為251,680人。每公頃人口密度在3,000以上(每英畝人口密 度為1,214人〕)。可見政府有意利用人口遷移的策略,增加觀塘區的勞動人口(3

在 1950 年代的規劃中,觀塘諮詢委員會期望廠商為工人興建宿舍,解決工人居 住問題。政府的角色主要是為商家提供土地,故政府沒有在規劃圖上規定住宅區位 置(Housing Zone)。觀塘在1950年代初的發展證明單靠廠家興建工人住房的計劃並 不可行。工務司署在1956年的規劃中,劃了四個區域,預留供香港屋宇建設委員

會、香港房屋協會或商業集團經營的廉租屋邨,將興建房屋的責任交給志願團體及私 人發展商。1958年,香港房屋協會興建廉租屋—— 花園大廈,第一期為6,885人解 決居住問題,住客主要是工人。

1956

12.98

32.21

60.00

20.35 5.00

19.49 60.00

6.00

1957

1958

" 14.21

59.11

-

"

6.65 5.09

25.00

ין

4.97

12.48

1959

77.78

6.05

1

29.96 95.71 64.02

6.99

11.76 5.00

14.10

-

-

35.00

25.00 55.00 4.00

-

2.00

10.00

2.00

圖4.8 觀塘規劃圖(1956年)

14.00

TO SA LARGE

1961 年

1960 48.39 54.87

40.43 35.74 64.91 114.09

93.15

-

22.63 15.73 35.85 51.22

5.00

NEMOC

ין

H

34.96 40.43 32.47

52.87

70.00

-

20.00

1-9月

VRAU TAU BET VİLLA

平均價 25.70

40.19 70.47

79.37 6.52

18.41 14.25 31.11 39.76 44.67

2.00

9.99

NEAU TAU EDI

資料來源:Industry in Hong Kong, Hong Kong: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962, p. 22.

LEGEND

LOSTI SELA

KEY FRONTALI

份申請

107

工商署署長安格士(H. A. Angus)在 1956 年10 月25日的備忘錄記載,

賣地收益不連每年五萬元的地稅及移山所得的住宅用地,第一及第二期填海會獲得

二千萬元,賣地收入會撥入發展基金。由於買家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發展基金無法

即時收到賣地的全部收益108。1956年9月,觀塘工業區首次賣地(參閱圖4.8),至

1957 年3 月,共賣出五十幅工業用地10。1957年11月拍賣住宅用地 110。政府保留地

價較高的土地作工業或商業用途,住宅用地的土地價格較低,與今天的情況很不同。

部份投資者競投工業地皮後,並沒有立刻發展,觀塘諮詢委員會因而建議政府自行興

建多層工廠大廈,賣給其他有意於多層工廠大廈經營的公司。該批土地可更改土地用

途,用作政府設施,如政府辦公室或學校!''。1958年,區內已有幾間工廠開始運作,

早期的工人主要來自九龍市區,在交通配套不足的情況下,很難吸引工人往觀塘工

作,令廠商感到不滿(參閱圖 4.9)。

wat aan PAC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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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WN PLANNING 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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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

NEW TOWN.

HOUSING

STE Sɛtangma 16 VALLED.GADILA PRON VIET

COMMERCIA

CENTRE

apacpha

HOLD

RY

SITES

EL PR

地圖來源:歷史檔案館館藏圖則:Map MM-0624, Drawn by Crown Lands & Survey Office, P.W.D.

176

i/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RECREATION

GROUND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77

圖4.9 觀塘工業區及住宅區(1960年代)

圖片來源:作者藏品。

7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78

"

區內最早興建的徙置區在1959年施工,1960 年,政府兩個徙置區 - 觀塘徙置

區及佐敦谷徙置區落成,該年入伙人數有19,124人。到1965年,秀茂坪及油塘徙置 區落成,觀塘區人口進一步增加。住在資助房屋的人口有123,872 人,比 1960 年增加 六倍。從觀塘人口的增長所見,人口規劃主要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59-1960 年;第二階段是1965年以後。

1955年8月,工務司署繪製了 LK13/26 規劃圖(Kowloon Planning Area No.13),規劃了三個住宅區及商業中心,並且預留土地給政府及社區設施用途,包括 分區政府合署、診所、街市、學校、警署、巴士總站、遊樂場。後來在修訂版(Plan No. L.K. 13/27E)中,更增設公共廁所及公共泳池。由於部份工廠已準備在 1956 年

底前投產,住宅用地如能趕及在1956年6-8月興建,水、電及渠務等配套設施可於 年底準備就緒 115,可見政府盡量將房屋發展與工業同步。

雖然在早期的規劃中,已經構思好區內的各項社區設施,但落實日期則大大延

遲。1959-1960年間,花園大廈及觀塘徙置區相繼入伙,但公共設施在1960年代初

才開始動工或落成,例如政府合署觀塘分署(1960-1965)、警署(1960-1965)、

消防局(1960-1962),甚至公共泳池也要在1960年代末才動工。若比較1955年的

規劃圖及1963年的政府圖則16,發現早期規劃雖然有為公共設施預留空間,但選址

到最後卻有很大的變化,可見興建公共設施在早期規劃中並非首要的工作。在早期規

劃的討論中,委員會最關心的是工業區(遷入工廠)及住宅區(遷入人口),公共設

施只是附屬的作用,故在優次上會放在後方。政府的房屋規劃及疏導人口政策,是觀

塘在 1960 年代起能成為加工工業重要基地的關鍵。

3. 開拓新市鎮

,

1953年,全港人口已增至約225萬,實遠非城市長遠規劃所能預料。面對人口激

增及市區土地短缺的問題,1950年代中期以後政府再沒法完全按照1948年的城市規

劃構思進行改革,政府要開拓新界,疏導市區人口,較接近九龍半島的新界地區如

荃灣、青山(今屯門)及沙田,被開闢為重點發展的衛星城市,其特色是綜合發展

各衛星城市均設有連繫市區的交通網絡、教育、醫療、文娛康樂活動等公共設施,以 至日常生活起居飲食所需,最重要的是各區皆着重工商業發展,為區內居民提供就業 機會。在加工工業興盛的年代,居住在公營房屋的居民自然成為生產力大軍,新市鎮 同時被開發為加工工業中心,扮演着推動香港都市化的重要角色。1973年,政府成立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79

新界拓展署,統籌新界發展,衛星城市於此時易名為新市鎮。1961年新界人口只有 29萬,2011年增至255萬。新市鎮的發展,不但疏導市區擁擠的人口,亦使城市的 範圍逐步向新界東及西兩邊擴張,城市生態變得合理。

戰後要開拓新市鎮,最大的困難並不是覓地,而是籌措足夠的資金。政府早在

戰前開拓新九龍時已遇到業權爭議,為避免收地要提供龐大的賠償及遇到原居民的反

抗,構思的新市鎮大都是以填海創造的新增土地為中心,這樣政府既可解決土地業權

爭議,也可透過拍賣新填的土地,為開拓新市鎮籌措經費。根據工務司署轄下的九龍

圖 4.10 沙田新市鎮不同階段財政收支出預算(1966 年)

118

發展處(Kowloon Development Division)在1965年的沙田發展報告書,就沙田新

市鎮的土地、財務及人口規劃有頗詳盡的描述 沙田新市鎮的發展分為四個階段進 行,在完成平整土地工程及基本設施後,首階段主要發展公營房屋及工業區,讓不介

意在偏遠地區生活的基層進駐尚未開發的新區,而新開拓的工業設施又可為他們提供

就業機會。政府在首階段的經濟收益主要是來自拍賣工業用地所得的收入。在第二階

段,着力發展新市鎮的中心地帶的公共設施如道路、公共空間、政府社區設施等。當

社區設備大抵完成時,私人發展商願意投資發展私人屋苑,接着的第三或第四階段,

是開拓私人住宅土地,透過拍賣私人住宅用地,政府可獲得較豐厚的收入。在足夠的

資金資助下,新市鎮的整體計劃不但得以順利完成,在地產市道暢旺的年頭,賣地的

利潤是相當可觀的。從政府就不同階段財政預算的慎密構思,可看到政府的資金並不

充裕,而這也是開拓新市鎮的主要顧慮,甚至時至今日,政府對需要動用龐大資金開

拓新市鎮的做法仍有所保留(參閱圖 4.10 及圖 4.11)

DIAGRAM OF EXPENDITURE & RETURN

TOTAL

EXPENDITURE

8780

LETURN

$72.0

{METY RETURNE

.206 0

IN $ M.

ANNUAL

|1965 1966 | 1967 | 1968 | 1969 1970 1971 1972 1973 | 1974 | 1975 |1976 | 1977 | 1978

19-0 54571-0 8701 91-0 910 | 710 | 880151-0 905 640

-

35.5 410 485 410 | 470 615745 950|108.5, 930′ 265

1-19-01-545-333 -460-425-50 0-24 0 -265-76-5|| 4-5

445 930 265

KI

EXPENDITURE

MILLIONS

1000 ML

NI

RETURN

MILLIONS

RETURN

RETURN

200ML

EXPENDITURI

300M

374 SM

EXPENDITURE

870 14

1965 1966 1967 1968 1969 1970 | 1971 || 1972 1973 1974 1975 1976 1977 1978

APPENDIX E

圖片來源:Public Works Department, Report on Development at Sha Tin, Hong Kong: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1965, Appendix 'E'.

180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i

!

圖4.11 第一代新市鎮分佈圖(荃灣、沙田、屯門)

री

LOCATION OF NEW TOWNS

DEEP

BAY

CASTEL PEAK

BAY

LANTAU ISLAND

Skek Pik

Reservoir

YUEN LONG

TUEN MUN NEW TOWN

Tat Lam Chu Reservoir

B

• SHEUNG SHUI

NEW TERRITORIES

TSUEN WAN NEW TOWN

Shing M

Reserv

LTAI PO

TOLO HARBOUR

TIDE COVE

· TOLO CHANNEL

SHA TIN

NEW TOWN

BAL KUNG

KOWLOON

VICTORIA

HARBOUR

HONG KONG

To: Tam

Reservoir,

N

Scale of Kilometres

0

10

圖片來源:Hong Kong's New Town: Sha Tin,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Dept.: Public Works Dept.,

1976, Map 1.

Map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81

||

i) 荃灣

1950 年代,由於人口急速上升,香港島及九龍半島的土地供應緊張,價格高昂,

使市場的投資目標逐步轉至新界。距離九龍西北只有80哩(128.74 公里)的荃灣,

在地形上屬山區,稱醉酒灣,半島地勢高達400呎(121.92米)。十九世紀的荃灣,

早已有一些舊村落。1920-1930年代,雖然人口不多,只有五千多人 II,但區內已有

工業發展,而附近有不少停泊船隻設施,與城市核心區域相距不遠,交通可說是水陸

兩便;另一方面又接近城門水塘,加上政府在早期已開始於該區供電,故荃灣的水電

設施,均可配合未來發展需要,為理想的工業區。政府在開發觀塘之後,積極以荃灣

為發展重點 120.

荃灣的市中心受到山勢分隔,因此要發展荃灣,必須進行大量的填海工程。政府

將整個荃灣區的發展規劃分為三個中心:荃灣、青衣及葵涌。1954年,工務司署轄下

的工程部門在荃灣海(Tsuen Wan Bay)開始進行填海及土地平整工程;1957年,為

荃灣造地121英畝(49.01公頃)21;同年大欖涌水塘建成,並鋪設往九龍的輸水管,

使荃灣區與市區的關係更緊密 122 。1958年政府委託工程顧問進行長遠發展規劃,1959

年政府通過荃灣發展計劃,積極開拓荃灣為一個可容納一百萬人口的新市鎮。

1961 年政府所制定的殖民地長期發展計劃,使荃灣的重要性提高,該區工廠已有

247 家,工人多達2萬多。到 1960 年代中期,該區房屋的發展已追不上工業發展,

大量工人須從九龍乘車往返荃灣上班,政府開始增加住宅土地供應,使工人能夠於距

離其工作地點不遠之處居住 。1969-1976年,在醉酒灣進一步填海,造地多達306

英畝(123.93公頃) 124,使荃灣整體的土地面積多達6,000英畝(2,430公頃),比九 龍半島界限街以南的面積還要大 125 。

ii) 青山(屯門)

123

繼荃灣工業區後,政府極欲開拓更多工業用地。1957年12月,政府草擬在青山

進行大規模填海工程,1959年,有關青山灣填海工程計劃書建議將青山發展為可容納

28.5 萬人口的新衛星城市。1960年,青山的居住及工業用地的需求不斷上升,青山發

展計劃再度被提上議程。1961年12 月,政府完成青山初步發展大綱,首先發展屯門

三會海灣的橋樑及堤道、1,700呎(518.16米)的河堤,以及該區的供水系統,為加

速開拓青山做好準備工作。

青山及後的發展計劃當然遠較 1961 年草擬的基礎工程龐大。1963 年 9 月,工務

!

司署再次進行實地考察,調查主要評估填海的難度及填料的來源,勘探附近海床及山

丘的土質。1964年4月,計劃聯絡小組公開徵詢各有關部門對青山發展計劃的意見。

同年 11 月,提出開拓青山的建議,擬將青山原來的171英畝低地(69.26公頃)、463

英畝(187.52公頃)山地及透過填海獲得的407英畝(164.8公頃)土地,共1,041英

畝(421.61公頃)土地,發展為一個可容納一百萬居民的新衛星城市,其中新開拓的

1,041 英畝土地將作以下的分配:徙置區 179 英畝(72.5公頃),其他政府資助房屋

58 英畝(23.49 公頃)、住宅用地 335 英畝(135.68公頃)、工業用地 379 英畝(153.5

公頃)、市中心區34英畝(13.77公頃)、政府社區部門 31 英畝(12.56公頃)、公共

空間 25 英畝(10.13 公頃),估計總投資為43,200萬,平均每平方呎的成本價格為 9.5

元,保守估計建成後透過賣地可獲 47,000 萬元,興建的時間為 10 年

127

,

126

青山的發展幾乎與沙田同步。1966 年,青山進行第一期填海工程,造地達 220 英

畝(89.1公頃)

同年 7 月 15 日,城市規劃委員會將沙田及青山兩個新衛星城市的

發展計劃提出討論,青山的發展受到原居民較激烈的批評,鄉議局認為政府諮詢工作 不足,結果政府在該區的鐵路發展計劃上作了重要的修訂 128。

青山區的公共房屋開發,被視為全港公共房屋計劃的試點。1968年,政府開始興

建可容納 1.1 萬人口的盛發(San Fat)公共屋邨。1970 年代末,區內四個主要大型公 共屋邨亦相繼落成,配合了政府在1973 年公佈的十年建屋計劃,為原先擬定的房屋計 劃增添 15.8 萬人的居住單位。在該區 48.36 萬人中,有34.4萬人是居住於公共屋邨。

1971 年,政府在青山灣填海造地,使新增土地增至809公頃,已開發的土地有

101 公頃。該區最重要的發展是交通網絡,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連接荃灣、貫穿青山 東部的青山公路;此外,自市中心向西伸展至望后石及踏石角的公路,也對該區的發 展起積極作用。完備的道路網絡,使城市的大規模建設如海水化淡廠及青山發電廠得

以在區內展開。

青山的開發可以說是早期城市規劃的試點,政府嘗試綜合專業工程師、建築師及 城市規劃師等專業人士及有關政府部門的意見,就區域的開拓進行全面的規劃和統籌。

iii) 沙田

沙田三面環山,只有北面向海,中間則是由海灣及城門河流經之沿岸所形成的狹 小平原,整個地形是屬於丘陵。沙田區位於香港新界東南部,南以筆架山、獅子山、

182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83

184

大老山等與九龍石硤尾、九龍塘、新蒲崗、慈雲山等相連;東以馬鞍山與西貢毗 鄰;東北面為大埔,西面為葵涌、荃灣 129 全區面積約為 69.22平方公里(6,722 公

頃)

130

>

1950年代,政府開始將沙田列入新開拓的範圍。1954年,政府成立專案小組

評估沙田的發展潛力,建議將之建設為一個可容納27 萬人口的衛星城市。1963年7

月,政府積極考慮如何實踐沙田發展計劃。1965年政府制定的發展規劃綱要(Outline Development Plan),再將填海的範圍更改,隨着人口不斷上升的趨勢,新計劃增加

了興建高密度住宅的構思,以滿足社會需求。計劃在1966年開展,共分四期、十五

年進行,估計1981年計劃完成後可容納109萬人口,發展面積有2,135英畝(864.68

公頃),其中 232 英畝(93.96公頃)將興建 54萬個住宅單位,供低收入家庭居住,

估計人口密度達每公頃為5,560人(每英畝2,250人),約有10%地區會留作公共休

憩或綠化用途。

第一期興建工程主要圍繞着沙田城門河及圓洲角的風水山,造地 243 公頃,主要

工程包括渠務、填海和食水供應,政府必須協調各方面的工作進度及控制成本,完成

後估計可容納 35 萬人口。第二期的發展工程於 1971 年 11 月展開,到了 1973 年,政

府重新制定沙田發展的十年計劃,內容包括平整土地,興建道路、公共屋邨、學校、

醫院、警署等公共設施及收地等規劃,估計需投資239,600萬元,其中 166,800 萬元 用於建設,72,800 萬為工程費用。1973年設計的發展計劃包括4,063 英畝(1,645.52 公頃)土地,其中2,500英畝(1,012.5 公頃)位於市鎮中心,用作興建休憩場所、道

路、火車站、醫院及馬場。

在1973-1974 年十年建屋計劃推出之初,沙田的開發工程仍相當緩慢。1973 年,第一期工程尚未完成。1974年以後,政府需要大量土地容納新增的人口,沙田的 發展才受到重視。1976年,政府就公共屋邨興建、新市鎮的其他土地分配,以及市鎮 的整體土地發展作出進一步的規劃。1977 年,當工程進入第二階段時,一個大體上與 沙田目前的規劃相近的模樣才逐漸被勾勒出來,同年有關馬鞍山發展計劃大綱亦相繼 制定。1980年代,沙田地區有較迅速的發展,至1990年代初已形成了火炭、大圍、 小瀝源及石門等 131幾個工業區,主要行業有紡織、製衣、電子、五金及玩具等,還有 集中於火炭的貨倉和凍倉業132。沙田已發展成為一個既有工商業,又擁有綠化空間的 綜合區域。

戰後初期,土地開拓的範圍集中在新九龍及新界荃灣、青山(今屯門)及沙田 等衛星城市,原因是若要增強本港工業發展的潛力,必須具備廣闊的空間,方能容納 不同類型的工廠,以吸納新增的人口加入工業行列,再而進一步全面平衡全港各地區

人口分佈及經濟發展。到了1970 年代末,整體性城市規劃才漸見規模。1970 年代中 期以後新界的發展,開始着重區域的配套設施及均衡發展,新市鎮的興起,將城市核 心從港島北岸及九龍半島南端擴張至新界,全港人口密度的分佈亦因而變得合理。

1972年10月,港督麥理浩提出「十年建屋計劃」,為全港 180 萬居於惡劣環境 中的居民改善居住條件,提供配套設施較完備、環境較合理的居所。在十年建屋計劃 推動下,香港第一代新市鎮如荃灣、沙田、屯門有長足的發展。1976年,政府推出 「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以協助中低收入家庭和公屋租戶成為業主,大部份居屋 位於新市鎮,使新市鎮的人口結構更多元化,由不同階層組成的小社區,令生活方式 逐漸城市化,新市鎮與城市核心地區的差異愈來愈少(參閱圖4.12)。

圖4.12 第一代新市鎮的土地利用圖(荃灣、沙田、屯門)

4.12.1 荃灣

TUEN

FROM

FROM

MUN

TSUEN WAN

TSING YI

RAMBLER

CHANNEL

RESIDENTIAL

SHING MUN RESERVOIR

INDUSTRIAL

KWAI CHUNG

GOM TAMMER

POR

TO KOWLOON

km 0.5

1km

GOVERNMENT. INSTITUTION AND COMMUNITY

OPEN SPACE / AMENITY AREAS

GREEN BELT

TO KOWLOON

LAND USE

4

圖片來源:Hong Kong's New Town: Tsuen Wan,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Dept.: Public

Works Dept., 1976, Map 4.

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85

4.12.2

屯門

Map 4

LEGEND

N

TOWN CENTRE

HIGH DENSITY RESIDENTIAL ESTATES

LOW

DENSITY RESIDENTIAL ESTATES

LIGHT INDUSTRY

SPECIAL INDUSTRY

COMMUNITY USE

OPEN SPACE

GREEN BELT

UNDETERMINED/OTHER USES

CASTLE

CASTLE PEAK BAY

50 KWUN TAN

PEARL ISLAND

4.12.3 沙田

Map 4

LEGEND

TOWN CENTRE

HIGH DENSITY

RESIDENTIAL ESTATES

LOW DENSITY RESIDENTIAL ESTATES

LIGHT INDUSTRY

COMMUNITY USE

MORI

SCALE

METRES 500

500

1000

1500

2000 METRES

SPING

MUN AVEN

SHA TIN HOI (TIDE COVE)

SPECIAL SITES

MAIN BUS TERMINUS

་་

DIVISIONAL POLICE

STATION

SCALE

METRES 250

0

500

1 000

1500

2000 METRES

TUEN MUN NEW TOWN GENERAL LAND USE

Hong Kong's New Town: Tuen Mun,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Dept.: Public Works

Dept., 1976, Map 4.

OPEN SPACE • GREEN BELT

TRUNK ROADS

URBAN-RURAL BOUNDARY

KOWLOON-CANTON RAILWAY

SHA TIN NEW TOWN

GENERAL LAND USE

DIVISIONAL FIRE

STATION

HOSPITAL

STADIUM

RAILWAY STATION

Hong Kong's New Town: Sha Tin,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Dept.: Public Works Dept.,

1976, Map 4.

186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87

I

表4.15 第一代新市鎮發展概況

1960 年代第一代新市鎮發展概況

類別

荃灣(包括葵涌及青衣)

1961年:

土地面積

規劃發展面積

荃灣、青衣、馬灣:16,753.3英畝(6,785.1公頃)

填海面積

人口

公共屋邨

公屋人數

公屋數目

工業用地之面積

工業發展

主要工業類型

1966年:6,187 英畝(2505.7 公頃)

1969-1976年:醉酒灣填海306英畝(123.9公頃)

1961年:

荃灣、青衣、馬灣:84,823人

1969年:159,758人

5

1966年:1,071 英畝(433.8公頃)

1966 年:以輕工業為主,個別地區撥為厭惡性工業用途:青衣島篥 及南岸海岸發展油庫、發電廠及若干其他工業用途,北岸則有不 型船廠

設有社區中心、社區會堂、診所、分科診所、分區警署;另預留1 || 發展荃灣-葵涌設立高等技術訓練學院及體育中心

961年:

田、大埔、西貢北:44,552.6英畝(18,043.8公頃)

67年:4,788 英畝(1939.1公頃)

61年:

田、大埔、西貢北:66,979 人

69年:0

67年:467 英畝(189.1 公頃)

工業

ין

FL

屯門

1961年:

屯門、廈村、屏山:27,631.8 英畝(11,190.9 公頃)

1967年:1,847 英畝(748.0公頃)

1966年:220 英畝(89.1公頃)

1961年:

屯門、廈村、屏山:57,709人

1969 年:0

0

| 1967 年:356英畝(144.2 公頃)

輕工業

1963年成立香港中文大學:設有警署、診所:預留土地發展體育中心設有診所、分科診所:預留土地發展體育中

青山公路

文娛及公共設施

青山公路

主要道路/大橋

葵涌道(1968年通車)

交通

隧道

浦公路

子山隧道公路(1967年通車)

子山隧道

鐵路

海上交通

香港經青衣至荃灣之渡輪航線1條

1960 年代確定在 1970 年代初,於葵涌興建高容量的貨櫃碼頭

**7 漢鐵路東鐵線

海運設施

其他

廢物堆填區

焚化爐

醉酒灣堆填區(1960年啟用)

計劃 1972 年中期之後處理廢物會依賴焚化爐

精神病專科醫院

懲教所

資料來源:Hong Kong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Tsuen Wan & District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6; Town Planning Board, Sha Tin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7; Town Planning Board, Castle Peak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7.

18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967年:建議興建由粉嶺至青山鐵路

載客渡輪碼頭

1967年:建議設有廣達100英畝之避風塘與 貨物起落地帶;建議興建岸壁以備起落笨重 貨物

1960 年代末:建議在屯門設置焚化爐

青山醫院(1961 年落成)

大欖女懲教所(1969年投入服務)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89

I

1970 年代第一代新市鎮發展概況

類別

土地面積

1976年:

新市鎮發展面積

1976年:

規劃發展面積

填海面積

190

/

人口

公共屋邨

公屋人數

公屋數目

工業用地面積

[1

工業發展

主要工業類型

文娛及公共設施

荃灣(包括葵涌及青衣)

荃灣:17,818英畝(7,216.29公頃)

荃灣新市鎮:5,993.5 英畝(2,427.4 公頃)

1978年:6,457英畝(2,615.1 公頃)

1971年:荃灣新市鎮(包括葵涌及青衣):268,669人;荃灣其他地區:6,88 人

1979年:389,962人

16

1978年:974.2 英畝(394.6 公頃)

1978 年:荃灣、葵涌以紡織及製衣工業為主。個別地區劃作特殊工業用途. 如供應厭惡性行業等使用:青衣則預留土地作輕工業、重工業(如造船廠) 特殊工業(厭惡性工業)(如化學製品)用途

葵涌工業學院(1975年落成);荃灣公共圖書館(1974年啟用);仁濟醫陟 (1973年成立):瑪嘉烈醫院(1975年成立):荃灣裁判法院(設於1971年) 設有消防局、游泳池及運動場、救護站

沙田

1971年

沙田: 3,382.3 英畝(6.229.8公頃)

1971年

沙田新瑱:5,213.2英畝(2,111.3公頃)

1978 年

6,657 英畝(2,696.1公頃)

1971濕:沙田新市鎮:26,224人;沙田其他地區:4,280 人

1979

29,774人

2

1978

全為輕

社區會

場;預

116 英畝(47.0 公頃)

:環繞城門河的地方發展成主要的康樂區域;沙田谷東 地區轉為綠化帶,供遠足及其他康樂用途;大型運動 土地於興建一所政府普通醫院

屯門

1971年:

屯門:18,879.6英畝(7,646.2 公頃)

1971年:

屯門新市鎮:2,380.4 英畝(964.1 公頃)

1971年:1,999 英畝(809.6 公頃)

1971年:屯門新市鎮:21,598人;屯門其他 地區:24,772 人

1979年:27,134人

2

1975年:363.8 英畝(147.3 公頃)

輕工業為主,如塑膠廠及紡織廠

設有消防,救護車站,分區警署,園藝花園 游泳中心等

青山公路

}

主要道路/大橋

葵涌道

青衣大橋(1974 年通車)

隧道

交通

1976年:研究將九廣鐵路從沙田延伸至葵涌,並考慮將地鐵與九廣鐵路連 起來

| 鐵路

海上交通

地鐵:1977年獲政政府批准實施延長通往荃灣之集體運輸鐵路

設荃灣至港島及荃灣至青衣島渡輪航線:1976年計劃於荃灣新海傍興建礁 廣場及碼頭:青衣計劃於市中心附近之新填地興建一渡輪碼頭

葵涌貨櫃碼頭:至 1976 年,葵涌共建有5個貨櫃碼頭

海運設施

廢物堆填區

醉酒灣堆填區(1979 年關閉)

焚化爐

葵涌焚化爐(1978 年啟用)

其他

污水虛理廠

精神病專科醫院/治療中

懲教所

資料來源: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Department, Hong Kong's New Towns, Tsuen Wan,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Department, 1976;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Department,

Hong Kong's New Towns, Sha Tin,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Department, 1976;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Department, Hong Kong's New Towns, Tuen Mun,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1976.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大埔公。

獅子山道公路

獅子道

九廣

東鐵線

1978年:大型污水處理廠

青山公路

屯門公路(1978年第一行車道通車)

1976年:曾建議興建鐵路,經元朗、大埔、 沙田,連接屯門至九龍

設有往來屯門至香港及屯門至大澳等航線

1976年:建議設有廣達100英畝(40.5公頃) 之避風塘與貨物起落地帶:建議興建岸壁以備 起落笨重貨物

小冷水堆填區(1978年啟用)

1976年:現代化污水處理系統;

計劃未來興建大型濾水廠

青山醫院:

小欖醫院(1972年成立);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1972年設立)

大欖女懲教所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91

四、無遠弗屆

的建築成本約為2,300萬英鎊(3.68億港元),建築期為10年,較深灣昂貴6.7倍, 工程時間亦多了7年。

1. 對外交通

擴建啟德機場

134

133

政府一直致力發展香港成為遠東地區的貿易重鎮,因此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是 政府制定長遠發展策略的重要元素。在戰後,冷戰的局勢及亞太地區不少國家政局 不穩,使香港的轉口貿易快速增長,啟德機場的空運客貨數量不斷增加 , 1948 年機場的出入境旅客較十年前增加了二十二倍,貨運量亦增加了接近五倍(參閱表

4.16)

可惜戰後最新型號及負重量高的飛機如噴射機,卻無法在啟德機場升降, 可見機場未能達到現代國際航空的標準35;而鄰近地區的競爭對手如馬尼拉,有機會 取代香港在亞太地區空運的地位136。為了維持香港轉口貿易港的角色,政府必須擴充

或興建一個現代新機場,而要維修及改建啟德機場的跑道成本高昂 不投放大量資 源,不能使啟德機場達到國際水平138,因此政府有意覓地另建新機場。有關新機場的

選址,政府的考慮相當週詳。

140

137

,

1949年,新機場的選址有三,包括新界以西的深灣、元朗屏山以南139及昂船

從地理環境角度來看,深灣氣候宜人,地勢平坦,可興建兩條符合國際機場要

求的跑道 141 位置亦適合飛機升降42,由於水上飛機(flying boats)數量日增,但

深灣的水深不足供水上飛機降落,必須投放資源改善海床深度143 ;元朗屏山以南地勢

平坦,但技術上較難發展為現代化機場;昂船洲的地質特殊,填海工程頗為複雜 144,

而且可發展空間較小,只能興建一條跑道,未必能夠成為一級的機場。故深灣的地理

環境較為優勝 從建築成本來看,興建深灣機場估計需費 300 萬英鎊(4,800 萬港

元),建築期為3年,該區受影響而需安置的居民少於1,000人,政府可成立仲裁委

員會處理賠償問題46,成本較低,何況工程更可為當地提供就業機會47。昂船洲機場

145

表4.16 空運旅客及載貨數量統計(1938、1948年)

年份

抵港飛機

出入境旅客

載貨量(立方噸)

1938

623

9,969

320.2

1948

9,144

232,558

1,874.8

**

From the Governor of Hong Ko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airport at Deep Bay,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 7 February 1949.

!

i

I

當進一步考慮深灣機場連接市區的交通時,發現興建從粉嶺站至深灣總長度為 2.5哩(20.12公里)的鐵路,投資成本為1,850萬港元,建築期2年,最困難之處是 要處理鐵路沿線原居民的反對148;乘搭公共汽車由九龍至深灣機場,需時最少1.25小 特,航空公司可能要為每位乘客提供往返機場單程交通費用 因而對鐵路或道路運 論所需時間及費用頗有微詞。加上深灣與中國大陸接壤,基於軍事理由,未必為中方

妾受,英國外交部大臣(Foreign Secretary)也憂慮新機場會損害兩國邦交 可見 政府認為最理想的深灣選址亦未能達到要求。

149

,

150

151

1951年6月14日,英國民航部代表布律賓(R. Broadbent)來港視察,其後

向港府提交香港啟德機場發展報告書(Ministry of Civil Aviation Survey Report Aerodrome Development at H.K. (Kai Tak Airport)) 1952年,政府總結過去數

年有關香港開闢現代國際機場的討論,決定重建啟德機場152,同年8月,政府接受了

傅德本的建議 153,並聘請顧問公司評估發展機場的經費及可行性。1953年6月,政府

收到修訂報告

154

擴充啟德機場的方案有四個(參閱圖4.13):

A計劃:由布律賓提出,重點是將戰時幾乎互相交叉的跑道改建為互相成直角交

叉的跑道,較原有的更寬及更長,其中一條跑道向海邊伸展;

B計劃:興建兩條互相平衡的跑道,兩條跑道均向海伸延;

C計劃:在西面興建與既有07/25跑道平衡的新主跑道,以及擴張07/25跑道至

2,000呎;

D計劃:在西面興建一條新跑道,認為一條新跑道足以應付飛機升降

156

157

,

155

A計劃需要將現有的跑道關閉 ,及封閉整個機場四至五個星期;B計劃需在填

海土地上興建客運大樓,建築時間較長 而兩項計劃的跑道位置,比C計劃及D 計劃有較多的亂流(Turbulent) 158,並缺乏足夠空間發展客運區域及設施;C 計劃及 D計劃跑道位置較舊有的理想,飛機航道的障礙物也較少159,有充足客運區域,並且 可供未來擴張之用,較A及B計劃可取。

1955 年中拆卸 07/25 舊跑道引起爭議160,多家航空公司包括國泰航空公司 (Cathay Pacific Airways [C.P.A.〕)、民航運輸(Civil Air Transport)、菲律賓航空

19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32/城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9

འ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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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3 擴建啟德機場草圖

1:20. O

Sham Shui Po

Fo Tan Heung

Tai Kok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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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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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4/1

Th Shek Ku

KOWLO0

Lo Lung Hay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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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u Ma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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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et

Wan

Tai

Schenel A Scamme

Hung Hom

Wong Mal

Kun

Poo

Diorth Point

MOUNT CAMEROier

地圖來源: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HKRS163-1-1324,enclosure 59.1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 2015)

HLADNES

IES CAI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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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Cha Kan Ling

wy Potas

Aldrich

Bay

„Kang Tong) Tr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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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

(Philippine Airlines)、澳門空運(Macau Air Transport)等公司支持保留舊跑道

161

各航空公司不滿政府在接受博德本報告的建議及進行有關機場規劃之前,未有充份諮

詢業界意見,認為被政府採用的單跑道,將會因逆風(cross winds)而增加飛機轉向

的頻率(diversions) 162,航空公司每次轉向需額外支出1.6萬元163,舊跑道的座向較

有利飛機面對強風及夜間飛行,比新跑道經歷較少亂流,舊跑道的視野及降落設施也

較新跑道佳164,

165 機場因而應有兩條跑道

政府傾向支持D 計劃,即放棄使用舊跑道,只興建一條新跑道,因維修舊跑道費

166

168

169

刂高昂

167 6,不符合經濟效益 ;舊跑道佔地超過三百萬平方呎(27.87公頃)

決可出售土地約7英畝(2.84公頃),並要額外填海造地 60英畝(24.3公頃) 原

疑興建的客運大樓需移向舊跑道以北,維修部及停機坪需遷移,清水灣道原先道路規

劇須要更改 170,拆卸舊跑道所騰空的土地興建至客運區道路及九龍警局,需另覓空間

興建道路及警局,另需額外興建排污設施 '7',並向因舊跑道繼續運作而受樓宇高度限

副的住戶作出賠償,估計上述支出約為1,800-2,400 萬元 72,較浪費公帑(73。最後政

府通過推行 D 計劃 —— 只興建一條新跑道,關閉原有的07/25跑道。

1

表4.17 啟德機場擴建工程開支(1953-1966年)

單位:港元

年份

1953-55

細目

支出

啟德機場發展計劃

170 萬

1955-58

興建一條長 8,340呎(2.54公里)跑道及與之平行的滑行道。興建 3.25 (5.23 公里)哩長的海堤,使用 1100 立方碼(841.5立方米)填料,填海 179 英畝(72.5 公頃)

8,530 萬

1959

興建臨時客運大樓

190 萬

1960

重修九龍城繞道至機場入口的太子道路段

80 萬

1961

修築機場週邊道路

115 萬

1961-62

在舊跑道以西興建新客運區及大樓。相關工作包括接駁啟德主渠、連接清 水灣道、擴建排污系統

1,600 萬

1962-63

建造工程、傢具及儀器

591 萬

1964-65

建造工程

6 萬

1965-66

建造工程

13 萬

其他

2,182 萬

總支出

13,477 萬

資料來源: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3-62,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4-1962;吳邦謀:《再看啟德——從日佔時期說起》,香港:ZKOOB Limited,

2009,頁 118、161-169:Annual Report of the Accountant General with the Accounts of the Colony 1953-66,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4-66, Expenditure.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195

]]

圖 4.14 海底隧道早期構思(1955 年)

PARADE

GROUND

CRICKET

GROUND

HONG

KONG

ROTAL

RAVAL

TARD

CONNAUGHT ROAD CENTRAL

DAY

DOCE

DOCKYARD

CAMBLR

ENDLATION

PROPOSED TUNNEL BETWEEN KONG AND_KOWLOON

PLA

HM Fest

Feel

.

地圖來源:Cross Harbour Tunnel between Hong Kong and Kowloon: Consultants' Report,Hong Kong:Governmen: Printer,1955.

196

VENTILATIO

PENIN

A041

KO W L

V

LOON

KATHAN

ROAD

CAMERON

YOLL BOOTHS

AGANVILLE — APAR

DRAWING NO H.K.I

MOTT, HAY & ANDERSON

9. (DDESLEIGH HOUSE.

WESTMINSTER S.W.I.

整個發展計劃將分兩個階段進行:首階段為填海及道路工程,需時約三年;第二 階段興建客運大樓、延長新跑道的填海工程及改建清水灣道,需時一年。1955年,九 龍灣進行填海,所得的土地用作興建一條長7200呎(2194.56米)、闊795呎(242.32 米)的跑道,以及與之平行的滑行道,一年後加長1,140呎(347.47米)至8,340呎 (2,542.03米);新客運大樓則位於07/25 舊跑道以西74。新的跑道建成開始啟用後,

關閉了兩條舊跑道,才進行第二階段的工程。首階段的機場發展工程,是當時香港殖 民史上最大型的合約工程 '75,機場首階段發展的合約承辦商為法國德保公司 176 金門 公司為二判,發展計劃的合約於1958 年 8 月 26 日屆滿

177

,

新跑道於 1958 年啟用,新客運大樓則於 1962 年落成及啟用。1958年啟用的跑 道,總成本為 620 萬英鎊(9,920 萬港元),1962 年完成的客運大樓,總成本為 110 萬英鎊(1,760 萬港元)。當中英國政府向港府作出 300 萬英鎊(4,800 萬港元)的 15 年免息貸款 178,另外在1950年,殖民地發展及福利基金向港府撥出5萬英鎊(80 萬 港元),作改善機場航空交通通訊系統之用 (7)

!

從 1949 年構思、1962年落成的擴建機場計劃,無論是地理位置、開支、與城市 核心區的交通,都是針對社會當時的經濟能力及實際需要,作週詳的考慮後才推展 的。擴建後的啟德機場,對香港1960-1990年代的經濟發展有莫大幫助,其向海伸 延的跑道,以及位處市區的獨特性,更是舉世知名。

2. 内部交通

海底隧道及地下鐵路

海底隧道

:

在 1948 年的長遠規劃重申過海隧道對兩個核心區域發展相當重要的觀點後 規劃處聯絡各相關部門籌劃工程。1956年,政府就初步的設計發表研究報告,1957- 1964 年間,就隧道出口選址、接駁交通及相關的配套設施進行前期研究;1967 年的 尖沙嘴規劃圖,決定隧道九龍半島出口位於填海後的紅磡灣 181(參閱圖4.14)

180

,

1969年6月,香港海底隧道公司以2.7億港元,與海底隧道國際聯營公司簽訂 合約,委託由來自海外的承建商承包海底隧道工程。香港海底隧道公司為本地公司,

5/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197

98/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表4.18 海底隧道建築成本

和目

國際聯營公司承建工程費用

九龍出口道路網絡

2.7 億

1,499.8 萬

港島出口道路網絡

554.6萬

道路網絡路標

70.3 萬

接駁道路及配套設施

19.6 萬

總支出

2.91443億

資料來源: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9-7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0-73.

圖 4.15 《香港集體運輸研究》建議的地下鐵路系統(1967年)

支出(港元)

當中政府佔25%股權182。海底隧道利用建造、營運及移交專營權(Build-Operate-

Transfer〔BOT])模式,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這項首次利用建造、營運及移交專

營權的大型工程,以1972年通車起計,以30年為期的BOT合約,承建商需於2002

年將專營權交還政府(參見表4.18)

工程於1969年9月開展,隧道由十五節、每節長350呎(106.68米)的鋼管道

組成,首先興建紅磡出口,第一節管道工程於11月完成,接着是安放管道於海床,

以及管道之間的連接工程。1972年初,完成各管道的沉降工程後,進行管道與隧道出

口的接駁工程。隧道於1972年8月正式通車183。過海隧道通車後,很快就取代了渡

輪的服務。

KENNEDY

BELCHER

TSUEN WAN

TAI WO HAU

TSUEN

KHAI CHUNG

LAP SAP WAN

FOR KONG

SAI YING PUN

*WESTERN MARKET

LAI CHI KOK

CHEUNG SHA WAN

SO LIK

SHAM SHUI PO

MONG KOK

SHEK KIP ME

KOWLOON TONG

210 TU NG

HUNG MUI KUK

SHATIN

WONG

TAI SIN

WO LIU HANG

HA WO CHE

SHA TIN CENTRAL

·SHAN HA WAI

TZE WAN SHAN

DIAMOND HILL

KAJ T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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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TAU WAI

'TO KWA WA

WATERLOO

HO MAN TIN

CENTRAL

ADMIRALTY

IYHƆNYA

VALLEY

ISLAND

TIN HAU

HUNG HOM

TSIM SHA

LINE

NORTH POINTZ

QUARRY BAY

地圖來源: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HKRS70-1-430。

SAI WAN HO

KWUN

ISLAND LINE

............... KWUN TONG LINE

TSUEN WAN LINE

SHATIN LINE

MAP SCALE IN MILES

KOWLOON BAY

NGAU TAU K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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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UN TONG

KWUN TONG TSU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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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MA YAU TONG

HAI WAN QUAY

CHAI WAN CENTRAL

ii) 香港地下鐵路

全面地評估城市内部交通狀況及未來的發展方向,是全面長遠規劃落實的關鍵。

自1950年代起,政府曾多次進行全港交通的研究,1965年更委託英國研究顧問施偉 拔公司(Freeman, Fox, Wilbur Smith and Associates)探討適合香港未來二十年使用 的交通運輸系統。施偉拔公司於1967年以交通成本、服務質素、發展潛力等基本因 素作研究基礎,撰寫《香港集體運輸研究》(Hong Kong Mass Transport Study) 1968 年完成《香港道路長遠發展研究》(Hong Kong Long Term Road Study)。《香 港集體運輸研究》首次以 1966年的人口統計為基準,推算香港各區在未來二十年的 人口增長趨勢、分佈及生活水平,從而評估未來公共交通的需求量,設計公共交通未

來的發展方向 (參閱圖4.15)。

184

#

185

,

較1968年6月

施偉拔公司的研究報告,初步預估1986年全港總人口將增至687萬

政府統計署發表1981年全港人口預測的510萬,多了177萬,該公司遂因應政府統計處的推

測,把 1986年的人口預測重新調整為565萬(1986年全港人口為550萬),並以此作為基礎,

將1986年全港人口分佈歸納為:1. 荃灣;2.青山;3.沙田;4.大埔;5.粉嶺及上水;6. 元朗;

7. 新界其餘各區:8.港島、九龍及新九龍等八大區域。研究報告估計1986年港島、九龍及

新九龍等城市核心,仍是人口最稠密的地區,將有387萬,佔全港人口的 68.5%;新界有 178 萬,佔 31.5%,其中荃灣的人口增長速度最快,由1966 年的 18.7 萬增至1986年的70 萬,其 次為青山,將由2.2萬增至24萬,沙田則被列為第三人口迅速增長的區域,將由1.8萬增至26 萬。因此,荃灣、青山及沙田等地區內的交通及其與城市核心區域的連繫,將會成為 1970 及 1980 年代道路發展的重點。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19

199

1

T

=

根據研究資料顯示,市民使用交通工具的比率為:38% 往返工作地點及住處, 23% 因工作需要,39% 其他原因如購物、私人事務或康樂活動,模式大抵與其他大城 市相若。本港居民較少以汽車購物,原因是商業用地與住宅用地混合使用

186。故新開

拓的區域,應盡量於原區提供配套設施,減少公共交通的使用量。

1968 年施偉拔公司提交的《香港道路長遠發展研究》

187

,

188

建議興建全長40哩

(64.37 公里),包括四條路線的地下鐵路系統疏導交通,使公共交通服務大眾化。 地鐵的發展步伐希望能按照人口分佈及增長趨勢,建議分六個階段完成 觀塘 線(Kwun Tong Line):由上環街市(Western Market)至馬溜(油)塘(Ma Yau Tong),大部份工程在第一階段施工;荃灣線(Tsuen Wan Line):由海軍船塢(Naval Dockyard)至荃灣,大部份在第二階段施工;港島線(Island Line):由堅尼地城 (Kennedy Town)至柴灣(Chai Wan),大部份在第三階段施工;沙田線(Shatin Line):由尖沙嘴(Tsim Sha Tsui)至沙田(Sha Tin),則會在第五及第六階段施

工。地下鐵路系統共有 50 個站,當中8個是交匯站,並設有接駁地鐵站的交通配套

設施。整個系統由1967 年起計,預計1985年可全線通車,共需17年;預算造價為

34億港元,平均每年耗資2億港元,投資分佈為地價6%,車站工程58%,配套設施

36%

整個地下鐵路的構思,首先以疏導港島北岸、南九龍、東九龍等市區交通為重

點,進而加強新界的荃灣及沙田與市區的聯繫,配合了《香港集體運輸研究》各區

人口分佈的預測。各階段的發展均從城市的急切需要入手,進展的步伐以解決城市

核心區的交通為首要任務,再推廣至新市鎮。1972年7月,政府就興建地下鐵路公

開招標 ,正式開展地下鐵路工程。

189

1970 年的《集體運輸計劃總報告書》修訂了 1968 年的建議,造價改為 44.91 億 港元,完工期延後一年至1986年190,車站減為48個,全長為52.6公里長 191。

1972 年 6 月,財政司夏鼎基在立法局發言時指出:「我們相信,第一,我們有能

力提供一大筆公帑資助計劃;第二,鐵路可在不太影響大眾的情況下建成;第三,鐵

路系統可賺取足夠的現金流,以應付投資和運作成本。」為了應付融資、建造及運作

成本等問題,夏鼎基成立了一個督導小組,並親自擔任主席。他亦提到香港上海滙豐

銀行「將大力協助督導小組研究政府資金以外的融資方案 我們將盡一切努力爭取

於 1974 年初動工」

192

表 4.19

1970 年地下鐵路系統財政預算

初步系統

整個系統

土木工程(包括地價)

14.75 億

31.329 億

機械及電氣設備

總計

4.986億

12.579 億

19.61 億

43.908 億

資料來源:Hong Kong Government, Mass Transit Further Studies Final Report: Abstract,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1, p.3.

H

1973 年8 月,四個國際大財團為爭取興建地鐵「早期系統」工程,開始進行競

没。中標者是日本的三菱財團,並由其香港代表怡和洋行於1974年2月16日簽署意

向書。1974年,緊接 1973年石油危機,基本物料價格急升,通脹帶來的後果讓日本

財團無法繼續經營,1975年,日本財團宣佈退出,地下鐵路計劃因而中斷 193

政府修訂早期系統設計,把規模縮減至15.6公里,只有 15 個車站連接中環至九

龍主要住宅區及工業區14。港督麥理浩會同財政司夏鼎基及沈弼宣佈政府的新融資概

念:成立由政府管理,按商業原則審慎經營的公司,邀請世界各地的財團投資(其中

海外機構 55%,本地機構45%),政府則負責小部份資金。最後四家土木工程集團同

意政府的設計及工程費用的預算,參與投資 195

「修訂早期系統」的總支出為 58 億港元,其中建築及裝備地鐵的工程合約費用佔

50億港元(土木工程約佔40億元、電機及機械工程佔10億元)。50億港元的工程合

約總支出,以及地鐵興建期間需支付的 10 億港元利息和財務開支,都是通過出口信

貸和本港與海外貸款籌集,大部份貸款由香港政府擔保,而行政管理、土地和顧問費

所需的8億港元開支,則由香港政府負擔,以地鐵公司相應數量的股份抵償。

地下鐵路工程面對的種種困難,與今天興建高鐵所遇到的阻力不遑多讓。自1967

年《香港集體運輸研究》公佈後,便在社會上引起激烈討論。《南華早報》的頭條新 聞是「運輸業人士指地下鐵路計劃是一場災難」196。工程進行期間,地面交通堵塞、

擠塞,甚至完全停頓。彌敦道動工時,引起很多反對聲音,認為地鐵未見其利,先見

其害,更無法想像地鐵日後帶來的好處 香港電車公司則擔心其市場佔有率會受到 地鐵通車影響 198,其他交通運輸工具的營運者也擔心日後的利潤會下降。荃灣支線工 程需填海 7.4 公頃,收回房屋、木屋區和工廠大廈的土地,遷徙數千名居民,收購逾 3,000 個住戶的住宅單位,以及重新安置153個墓穴 199。

197

200 / 城傳立新 -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201

表 4.20 地下鐵路工程總支出

荃灣線

單位:港元

港島線

觀塘線

建築成本

56億港元

39億港元

104 億港元

利息及融資成本

總計

17 億港元

14億港元

15 億港元

73 億港元

53 億港元

119 億港元

資料來源:Mass Transit Railway Corporation, Mass Transit Railway Fact Sheet, Hong Kong: Mass Transit Railway Corporation, 1989, pp.2-4.

地下鐵路的龐大開支也備受質疑。1968年2月14日,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馬基 教授(Sean Mackey)指出,龐大的計劃與地鐵的覆蓋範圍不成正比,僅可服務香港 部份地區,客流亦只佔總乘客流量的三成,計劃會為香港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並認 為未來十六年,本地經濟不可能承擔地下鐵路發展計劃200。

1975年4月23日,立法局表決集體運輸鐵路條例草案時,不少議員反對,雖然 條例獲得通過,但不少議員認為可以其他辦法解決交通問題,例如把九廣鐵路加建成

雙軌,或加強電車服務。地鐵工程費用不斷增加,並非單一事件,過往政府工程也有

不少超支的例子:機場隧道公路(超支17%)、清水灣道(超支22%)、萬宜水庫供

水工程(超支40%)、船灣淡水湖堤壩(超支90%)。 估計興建和營運地鐵二十年須

耗資140億港元,較修訂的財政預算58億元將超支1.4倍。1976年,立法局獲悉「修

訂早期系統」興建的四年間,利息支出需增加一億港元201

工程的難度並非只局限於經濟支出的爭議,香港花崗岩的地質更使鑽挖工程面對

極大考驗。據 1983-1989年間出任地鐵主席的李敦回憶,港島沿線需在花崗岩石挖

洞,處處都是粗礫碎石,是鑽挖隧道的大敵。最大的困難是1970年代港島沿線已興

建了不少高層大廈,如在大廈附近的地基挖得不夠深,大廈可能有倒塌的危險,要臨

時疏散居民。工程需為大廈地基提供適當的勘探及保護工作,先測試土壤的性質,採

用不同方法鑽挖如冷凍方法凝結土地,以便挖掘 基於上述原因,港島線較觀塘線

及荃灣線更深入地下,足見工程的難度。

202

由於地下鐵路載客量較地面的交通工具多,系統落成後,地面交通擠塞的問題得

到解決;荃灣、觀塘等往日被視為較偏遠的地區,與核心地區的聯繫變得更接近;鐵 路沿線各站的經濟活動也蓬勃起來。今天當我們使用地下鐵路的時候,有沒有想像到

這個規劃超過十年,工程長達十多年,超支4.6倍,興建期間引起各方爭議的交通運 輸系統,會成為二十一世紀香港人日常生活的重要部份,是香港成為國際都會不可缺

少的元素?

小結

戰後的城市規劃是艱鉅而且充滿挑戰的,城市的土地資源不足,香港經濟資源

短缺,戰後百廢待舉,世界政治局勢不穩等等,均對香港的長遠規劃發展帶來很大阻

力。當中最難處理的是人口問題,人口增長速度較戰前實有過之而無不及。根據官方

紀錄,1947年香港的人口已從1943年9月約86萬增至180萬,在短短的四年內,

增加了一倍有多,破了1938年中日戰爭前難民潮高峰期163萬的紀錄。1950年春,

更急升至 236 萬 203 。土地資源本來就十分缺乏的城市,如何可以容納以倍數增長的人

口?面對人口增長的困難,政府沒有選擇以緊縮人口政策去減輕壓力,反而視人口為

城市發展的重要經濟資源,大量吸納移民人口帶來的資金、專業知識和勞動力。

政府在1946年聘請英國城市規劃專家來港視察,制定長遠發展藍圖時,已經感受

到人口增長的壓力。城市規劃專家到港後,也親身體驗到洶湧的難民潮。在權衡利害

後,政府不願改變移民政策,早已為難民潮做好心理準備。1948年的長遠規劃,參考 了其他城市解決人口增長所實施的措施,比較各國的得失,取其所長,更深入了解香 港的不足之處,顯然對人口增長制定了預備措施:開拓城市外圍郊區土地,評估各預 備開發地區的人口分佈與人口密度,強調人口密度的合理標準、基層生活必需有的公 共空間和綠化地帶、日常所需的配套設施,制定疏導市區人口的措施。面對1950年代 木屋區的拆卸及安置災民的問題,政府將戰前的公營房屋計劃重新提上議程。前期的 規劃工作,對政府解決 1950-1960 年代人口急增的問題,提供了很大的參考作用。

市區、新九龍及新界,各區政商角色的規劃,諸如政府行政中心、文化中心、 交通交匯點、壓惡性行業分佈區、重工業區、加工工業區、公營房屋分佈區等,主要 為配合核心地區的發展,以及因應各區的客觀地理條件而制定,使各區各自發揮其效 用,又能配合全局的發展。這種宏觀的視野,也是長遠規劃的長處,比起戰前依靠私 人投資的零散發展更加全面。各區在戰後的發展,可說是地盡其利,各展所長。

202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203

A

圖4.16 香港主要發展規劃(1969-1970年)

LEGEND:-

DEVELOPMENT IN PROGRESS

DEVELOPMENT BEING PLANNED

FEASIBILITY BEING INVESTIGATED

CASTLE PEAK

Ching

New Territories

TSUEN WAN

TSING

YI

>>

SHA

TIN

KWAI

CHUNG

Kowloon

LUNG CHEUNG

ROAD

.KOWLOON

BAY

SHUN LEE

TSUEN

HO MAN,

TIN

KWUN TONG

YAU TONG

EAST

CENTRAL

WAN

SHAU

CHAI

SANDY BAY

Hong Kong WAN

KEI

WAN

CHAI

Lantau Island

ABERDEEN

MAJOR DEVELOPMENT SCHEMES -1969-1970

地圖來源:歷史檔案館藏館檔案:HKRS41-2A-34-2,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27.06.1968 - 09.02.1972.

對外交通運輸的規劃及發展,有效地提升香港的轉口港貿易地位,而城市的內部 交通,對疏導市區密集的人口至市郊,加強戰後城市發展加工工業的策略,也產生了 即時效應。交通運輸系統的發展是民生的重要環節,而所需的經濟投資龐大,時間冗 長,引起的社會爭議極大,要堅持計劃的可行性是需要有堅實的依據,規劃時所作的 實地調查和資料蒐集,為計劃應否推行提供客觀而務實的見解,使計劃能排除萬難, 最終得以落實。

204/

204/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OF MILES

2 3 4

長遠規劃的構思有時會遇到資源短缺的限制、土地不足的缺陷、社會上不同持份 者的批評等等障礙,無法按照原先的計劃馬上推行,某些計劃甚至被擱置。在推行規

劃時所設立配合發展的組織與法制,是平衡各方爭議的基礎。城市規劃面對城市突如 其來的變遷,並非束手無策,而是早有準備,不斷作出適切修正原先構思的成果,而

城市面對種種挑戰時,在不斷克服惡劣環境的情況下茁壯成長。

1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 205

1 CO129/614/2, Appointment of Town Planner Visit of Sir P.

Abercrombie, July 1946.

27

2

CO129, Memorandum of 25 August 1950 from the Financial Secretary to the Deputy Colonial Secretary in BL/1/5281/50,

28

PRO, Hong Kong.

1952-53, pp. 29-30; Hong Kong Annual Report, 1951, p. 11.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2-53, pp. 29-30; Hong Kong Annual Report, 1951, p. 11.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2-53, p. 3.

47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1-52, pp. 27-28.

1950-51, p. 2;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3-54, pp. 4-5.

71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1-52, pp. 27-28.

48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6-57, p. 3.

72

Plan to Illustrate Sir Patrick Abercrombie's Report on Hong

Kong. (Map)

3

Abercrombie, Patrick, The Greater London Plan 1944. London: H.M.S.O., 1945, p. v.

29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3-54, p. 5.

49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8-59, p. 10.

73

Tsim Sha Tsui Outline Uses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7, p. 1.

4

Fehily 博士的調查指出某些人口稠密的地區,人口密度高達每

30

5

2268 Abercrombie, Patrick, Hong Kong Preliminary Planning Report, Hong Kong Government, 1948, p. 7. Abercrombie, Patrick, Hong Kong Preliminary Planning Report, 1948, p.10.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9-60, p. 8.

30

31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61-62, p. 5.

32

6

"Industrial lay-outs were prepared for an area at Tsun Wan and Kun Tong (1st section)", Annual Report of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1947, p. 42.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5-56, pp. 3-4.

https://plus.google.com/112492395498279121929/

posts/3xbXq8KA6N3.

31 "Adequate provisions of lifts at the Ice House Street entrance will provide good means of access to the offices for persons approaching from the city."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0-51, p. 2.

74

Tsim Sha Tsui Outline Uses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7, p. 1.

76

75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8-59,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p. 39.

Ma Tau Kok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9, p. 1.

33

7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2-53, p. 20.

34

Hong Kong City Hall, Hong Kong: Urban Council & Urban Services Department, 1980, p. 13;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9-60, p. 8. 《藝萃薈聚三十年》,香港:市政局,1992,頁6。

2

Morrison, Michael: (+^¤££«##11IN) · A 4 (www.amo.gov.hk/form/research_CGO_c.pdf)

77

Ma Tau Kok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9, p. 1.

53 饒玖才:《香港的地名與地方歷史》,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

2011,頁85。

78

Ma Tau Kok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9, p. 1.

8

Planning Hong Kong 50th Anniversary, Hong Kong, Planning Department, 1998, p.63.

35

Hong Kong City Hall, Hong Kong: Urban Council & Urban Services Department, 1980, p. 13.

54

9

"New Town Planning Board Named", The Hong Kong Sunday Herald, 13 July 1947; Planning Hong Kong 50th Anniversary, Hong Kong, Planning Department, 1998, p. 39.

36

《四秩風華光影集》,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2002,頁

102; Hong Kong City Hall, 1962-1982, Hong Kong: Urban Council Public Information Unit, 1983, p. 18.

Smart, G. D., "The Progress of Building in Hong Kong", in Braga, José Maria, Hong Kong Business Symposium, Hong

Kong: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957, p. 147.

79

Ma Tau Kok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9, pp. 2-3.

80

HKRS 896-1-75-1, 28 April, 1964, p. 3.

55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7-58, p. 27.

81

Hung Hom Outline Zoning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2, p. 1.

10

2014年3月28日政府發表新聞公佈:行政長官已委任 6名官

方及 30 名非官方人士為城規會委員。

37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6-57, p. 4.

56

Hong Kong Annual Report, 1959, p. 169.

82

57

11

Webpage of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www.pland.gov.hk/ pland_en/tech_doc/tp_bill/pamphlet2004/.

38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60-61, p. 11.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7-58, p. 27; Hong Kong Annual Report, 1958, p. 157.

Yau Ma Tei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7.

83

12

Interview with Fung Chi Keung on 20 March 2012.

39

13

Interview with Fung Chi Keung on 20 March 2012.

(封面故事(二):五十年代的實而不華〉,《明報周刊》www2. mingpaoweekly.com/contents/?id=18131 •

58 是年有三項重要的道路建設落成,包括:夏慤道、龍翔道(連

接啟德與大埔道)、荃灣至九龍一段青山道的改善工程。

Yau Ma Tei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7.

84

69

Hong Kong Annual Report, 1960, p. 229.

14 Webpage of HKDF: www.hkdf.org/newsarticles.asp?show=n

40

ewsarticles&newsarticle=167;Interview with Fung Chi Keung

on 20 March 2012.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0-51, p. 2.

30

Abercrombie, Patrick, Hong Kong Preliminary Planning Report, 1948, p. 15.

Planning Report: Planning Area No. 3, Hong Kong, Planning Branch of Crown Lands and Survey Office,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1973, p. 2.

41

15

From Webpage of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www.pland.gov. hk/pland_en/tech_doc/tp_bill/pamphlet2004/.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49-50, p. 10.

51

42

16 From Webpage of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www.pland.gov.

hk/pland_en/tech_doc/tp_bill/pamphlet2004/.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3-54, pp. 4-5.

Cross Harbour Tunnel between Hong Kong and Kowloon,

Consultants' Report, London, Mott, Hay & Anderson, Consulting Civil Engineers, 1955.

8888

85

86

《一九七六年至七七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頁40。

Hong Kong Annual Report 195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4, p. 21.

52

43

17

Webpage of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18

www.pland.gov.hk/pland_en/tech_doc/tp_bill/pamphlet2004/. Interview with Director of Planning Pun Kwok Shing on 8 February 2012.

19

Webpage of Bilingual laws information system of Department

26

20

of Justice: www.legislation.gov.hk/eng/home.htm Webpage of Bilingual laws information system of Department

44

21

22

22

of Justice: www.legislation.gov.hk/eng/home.htm Interview with Pun Kwok Shing on 8 February 2012

Abercrombie, Patrick, Hong Kong Preliminary Planning Report, 1948, p. 16.

45

23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48-49, p. 30.

24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1-52, pp. 28-29.

25

<香港政府新建設五年計劃 需一億零六百餘萬〉,《華僑日報》,

1951年3月19日,頁7。

Architectural Services Department & LWK Conservation

Ltd, Heritage Impact Assessment For The Former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 Relocat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to the Former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 (Main and East Wings) (Final REPORT), 7 June 2012, p.19; www. amo.gov.hk/form/159meeting/AAB%2040%202011-12%20

%28Annex%20C%29.pdf.

"The East Wing was mainly used as internal government office and also the ExCo (it relocated into the existing ExCo Chamber next to the New Annex Block of Main Wing when it

was completed in 1991)."

根據 1970年的 Hong Kong Government Telephone Directory,當時設在西座的部門有:Audit Department (13/F), Urban Council and Urban Services Department (Administration) (12/F), Registrar General's Department (11/ F),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10/F), Treasury (8/F), 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 (5/F); #

Public Services

67 〈北角填海加緊進行 官方發表工程近況 新築海堤行將完成〉,

《香港工商日報》,1951年5月26日,頁7。

68 "Initial planning for development of Chai Wan ultimately

63

Report of The Inter-departmental Working Party on the Proposed Cross-harbour Tunnel. Hong Kong: S.n., 1956.

Report of The Inter-departmental Working Party on the Proposed Cross-harbour Tunnel, 1956, p.13.

88

64

Abercrombie, Patrick, Hong Kong Preliminary Planning

Report, 1948, p. 9.

89

€5

〈北角填海工程 將近完成 昨續招商承建海堤 今年填卅五萬方

尺〉,《香港工商日報》,1952年4月19日,頁5。

90

66

〈北角填海地段 進行築建石壆>,《香港工商日報》,1950年8

月24日,頁 6。

Commission (5/F) •

26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46

當時政府新聞處的辦公室在拱北行(Beaconsfield House)。

91

92

江山故人著:《香港新界風土名勝大觀剪報集》,《華僑日報》, 1935-1936年,第187篇。

to house 80,000 people together with some industry was completed during the year so that engineering works could commence."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6-57, p. 25.

93

HKRS 115-1-54, Town Planning Report.

94

江山故人著:《香港新界風土名勝大觀剪報集》,《華僑日報》, 1935-1936年,第187篇。

-

95

69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7-58, p. 27.

70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96

87 Hong Kong Annual Report 1956,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7, pp. 31-32.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Social Welfare Officer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48-5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4, Appendix 14, pp. 54-55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3-5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4, p. 35.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3-5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4, pp. 22-23.

HKRS 115-1-54, Town Planning Report.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8-68,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8.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206

06 / 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207

[

97

98

99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0-61,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1, pp. 38-39;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1-62,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2, p. 31.

HKRS 156-1-4377, Minutes of a Special Meeting of the Executive Council held on 15th September, 1960, Enclosure II, p. 2.

HKRS 156-1-4377, 26th September, 1958, Letter from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4-68,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4-1968.

100 《華僑日報》,1973年4月18日。

101 "An Inter-Departmental Committee was appointed in January,

1954 under the Chairmanship of the Acting Directo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to investigate the development of new industrial sites",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1953-54, p. 7. 102 "Memorandum from the Colonial Secretary to the Department of Commerce & Industry", HKRS270-1-1, 14th May 1954, item 1, p. 2.

103 "The Inter-departmental Working Committee on the new

industrial area at Kun Tong, under the chairmanship of the Director, continued to function as a planning, co-ordinating and advisory body, and in April, 1956, submitted a revised

report to Government. This dealt more fully than the initial

report with the problems of preventing a smoke nuisance such as might be a hazard to aircraft using the new airpor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1956, p.11); "Report of the Working Committee

on the New Industrial Area at Kun Tong", in HKRS270-1-1,

12.1. 27th January 1956, item 12.1, p. 2; "Memorandum from

the Department of Civil Aviation to Directo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HKRS270-1-1, 6th January, 1956, item 12.2.

104 "Minutes of the Seventh Meeting of Kwun Tong Advisory Committee", HKRS227-1-4, 21st December, 1959, item 77.1,

p.1 & Appendix 2.

105 "The first two stages of this scheme comprise the reclamation

of about 78 acres of land, and it is expected that 59 acres will

become available by 1957, as follow:-17.5 acres for allocation

early in 1956, an additional 26 acres towards the end of 1956, and a further 15.5 acres in 1957."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1954-55, p.12)

106 《觀塘近貌》,香港:觀塘區街坊福利會,1969,頁 16。

107 "Report of the Working Committee on the New Industrial

Area at Kun Tong”, in HKRS270-1-1, 12.1. (PDF, p.17) [April 1956?]

108 "Memo from Ag. Directo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to Hon. Colonial Secretary on 25 Oct 1956", in HKRS270-1-1, 16.

(PDF, p.10).

109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1956-57,

p. 12.

110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1957-58, p. 7.

111 "Minutes of the Fifth Meeting of Kwun Tong Advisory

Committee", HKRS227-1-4, 1st August, 1958, item 61, p. 4.

112 HKRS156-1-4816, item 10.1, p.1. [Kowloon Planning Area No. 13, Ngau Tau Kok and Kun Tong] Plan No. L.K. 13/26

Planning Area No. 13 Development Plan (Draft Plan of Details in Housing Zones).

113 Kwun Tong Kaifong Welfare Association, Kwun Tong Today,

Hong Kong, 1969, pp. 4-14.

114 "Memo from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to Hon. Director of

Urban Services and Commissioner for Resettlement on 14 June 1956", in HKRS270-1-3-1, 20., item 20, p. 1.

115 "Planning Notes: Kowloon Planning Area No.13. Draft Layout of Housing Zones north of the proposed road to Lyemun", HKRS270-1-3-1, 9 December 1955, item 4.1, p. 1.

116 The New Town of Kwun Tong (1963), drawn by Crown Lands

& Survey Office.

117 Memorandum of 24 December 1951 from the Acting Financial

Secretary in BL3/5282/51, PRO, Hong Kong.

118 Kowloon Development Division,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Report on Development at Sha Tin, Hong Kong Government, January 1965, pp26-29.

119 荃灣區議會:《荃灣二百年:歷史文化今昔》,香港,荃灣區議

會,1991,頁4。

120 許舒著,嘉熙語文翻譯中心:《滄海桑田話荃灣》,香港:滄海

桑田話荃灣出版委員會,1999,頁77。

121 Bristow, Roger, Hong Kong's New Towns,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 78.

122 Hong Kong's Water, Hong Kong, Water Supplies Department,

1996, p. 93.

123 Tsuen Wan and district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1966, p. 1. 124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73-197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4, p. 56.

125 Liang, C. S., Hong Kong: A Physical, Economic and Human Geography, Hong Kong, Cheong Ming Press, 1965, pp. 39-

42.

126 Development Division,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Report on

Development at Castle Peak, p. 1.

127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72-197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3, p. 128.

128 Bristow, Roger, Hong Kong's New Towns, p. 174.

129 據「沙田區議會分界」圖,沙田區議會編製:《沙田區議會屆報

1985-88年》,香港,沙田區議會,1988。

130 Barnett, K. M. A., Census Commissioner, Hong Kong Report on the 1961 Census, Hong Kong,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1962, p. 11.

131 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t/chinese/

welcome.htm Q

132 沙田區議會編印:《沙田工商指南92》,香港:沙田區議會工商

小組編,1992,頁 12。

133 From the Governor, Hong Ko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airport at Deep Bay,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 7 February 1949, p. 6.

From the Governor, Hong Ko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airport at Deep Bay,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 7 February 1949, p. 6.

From the Governor, Hong Ko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airport at Deep Bay,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 7 February 1949, p. 8.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21 March 1949, p. 21.

"Committees Kai Tak Airport - Financial & Commercial

Implications of the Scheme for a New Airport", HKRS163-1-

1581, 6 October, 1953.

6th

"Committees - Kai Tak Airport - Financial & Commercial Implications of the Scheme for a New Airport", HKRS163-1- 1581, 6th October, 1953.

"Minutes of a meeting held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Chamber on 19th March, 1947, to consider the question of

constructing a modern airfield in Hong Kong”, HKRS46-1-5,

19 March 1947.

Minutes of a meeting held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Chamber on 19th March, 1947, to consider the question of

constructing a modern airfield in Hong Kong", HKRS46-1-5,

19 March 1947.

"New Airfield at Hong Kong", in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airport at Deep Bay,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21 March 1949, p. 20.

142 "Minutes of a meeting held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Chamber on 19th March, 1947, to consider the question of

constructing a modern airfield in Hong Kong", HKRS46-1-5,

19 March 1947.

143 "Minutes of a meeting held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Chamber on 19th March, 1947, to consider the question of

constructing a modern airfield in Hong Kong", HKRS46-1-5,

19 March 1947.

144 "Minutes of a meeting held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Chamber on 19th March, 1947, to consider the question of

constructing a modern airfield in Hong Kong", HKRS46-1-5,

19 March 1947.

145 From the Governor, Hong Ko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airport at Deep Bay,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 7 February 1949, p. 8.

146 From the Governor, Hong Ko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airport at Deep Bay,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 7 February 1949, p. 8.

147 To ask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if he will make a statement regarding the proposed new airport for Hong Kong,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airport at Deep Bay,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 6 April 1949, p. 28.

148 "Deep Bay Airport", HKRS163-1-353, 28 January 1949. 149 "Deep Bay Airport", HKRS163-1-353, 28 January 1949. 150 Telegram from Foreign Office to Hong Kong Governor,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airport at Deep Bay, Hong Kong. Removal of Chinese National Airways Corporation from Kai Tak airport, Hong Kong", FO 371/75923, 7th February, 1949, p. 41.

151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of 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

1952-53, p. 33.

152 "Kai Tak Airfield Development Plan", 28 October, 1952,

1/926/51 PART II (PRO file no.:HKRS163-1-1324), p. 49.

153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4-55, Hong Kong:

Government Press, p. 67.

154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4-55, Hong Kong:

Government Press, p. 67.

155 "Notes of Meetings held on 22nd

and 23rd

January, 1953 to discuss operational aspects of the modified proposals

for aerodrome development at Kai Tak Aerodrome, Hong

Kong", 1/926/51 PART II(PRO file no.:HKRS163-1-1324), 24

January, p.5.

156 From the Governor, Hong Ko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Reference my telegram No.29 of the 15th January, 1953, Improvement of Kai Tak Airport", HKRS163-1- 1324, 1/926/51 PART II, 16th January, 1953, p.3

157 From the Governor, Hong Ko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Reference my telegram No.29 of the 15th January, 1953, Improvement of Kai Tak Airport", HKRS163-1- 1324, 1/926/51 PART II, 16th January, 1953, p. 3.

158 From the Governor, Hong Ko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Reference my telegram No.29 of the 15th January, 1953, Improvement of Kai Tak Airport", HKRS163-1- 1324, 1/926/51 PART II, 16th January, 1953, pp. 2-4.

159 "Notes of Meetings held on 22nd and 23rd January, 1953, to discuss operational aspects of the modified proposals for aerodrome development at Kai Tak Aerodrome, Hong Kong",

1/926/51 PART II (PRO file no.:HKRS163-1-1324),24 January

1953, p. 5.

160 Memo from D.C.A.to D.C.S.",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26-1-1956, p. 3.

208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2

209

:

161 "Estimate of Costs involved to modify the Airport Development Plan in order to retain 07 runway in an operational condition",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7 February 1956, P. 1.

162 "Memo from D.C.A.to D.C.S.",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26-1-1956, p. 3.

163 "Estimate of Costs involved to modify the Airport Development Plan in order to retain 07 runway in an operational condition",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7 February 1956,

p. 1.

164 "Memo from D.C.A.to D.C.S.",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26-1-1956, p. 1.

165 "Memo from D.C.A.to D.C.S.",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26-1-1956, p. 2.

166 "Memo from D.C.A.to D.C.S.",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26-1-1956, p. 3.

167 "Estimate of Costs involved to modify the Airport Development Plan in order to retain 07 runway in an operational condition",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7 February 1956,

p. 1.

168 "Report on some aspects of Cathay Pacific Airways' Notes on

the proposed development of KaiTakAirport - The Retention

of Runway",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7 February 1956, pp. 1-2.

169 "Estimate of Costs involved to modify the Airport Development Plan in order to retain 07 runway in an operational condition",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7 February 1956,

p.1.

170 "Report on some aspects of Cathay Pacific Airways' Notes on

the proposed development of Kai Tak Airport - The Retention

of Runway",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7 February 1956, pp. 3-4.

171 "Estimate of Costs involved to modify the Airport Development

Plan in order to retain 07 runway in an operational condition",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7 February 1956,

pp. 1-2.

172 "Estimate of Costs involved to modify the Airport Development

Plan in order to retain 07 runway in an operational condition",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7 February 1956,

pp. 1-2.

173 "Report on some aspects of Cathay Pacific Airways' Notes on the proposed development of KaiTakAirport - The Retention of Runway ", 1/926/56 (PRO file no.: HKRS163-1-1897), 7 February 1956, pp. 1-2.

174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4-55, p. 68. 175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4-55, p. 68.

176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5-56, p. 69.

177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6-57, p. 63.

178 《香港工商日報》,1954年6月17日,頁5。

179 "Expansion of Hong Kong Air Traffic", FC014/75, 12 January

1968, Pdf p. 41.

180 Patrick Abercrombie, Hong Kong Preliminary Planning

Report, 1948, pp. 13-14.

181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6-68,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7-69.

182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9-70,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0, p. 103.

183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69-7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0-73.

184 Freeman, Fox, Wilbur Smith and Associates, Hong Kong Mass Transport Study (Plans and Cross Sections),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1967, pp. 1-2.

185 《華僑日報》,1966年8月3日。

186 《華僑日報》,1966年8月3日。

187 Freeman, Fox, Wilbur Smith and Associates, Hong Kong

Long Term Road Study (Plans and Cross Sections),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1968.

188 Freeman, Fox, Wilbur Smith and Associates, Hong Kong Mass Transport Study (Plans and Cross Sections),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1968, p. 75.

189 Hong Kong Mass Transit Railway Provision Authority, Hong Kong Mass Transit Railway, Preliminary Information for Prospective Tenders, Hong Kong, Freeman Fox and Partners (Far East), 1975, pp. 1-14.

190 Hong Kong Government, Mass Transit Further Studies Final

Report: Abstract, Hong Kong Govt. Printer, 1971, p. 1.

191 歐陽若華:《港鐵動力:36載情與事》,香港:南華早報出版有

限公司,2011,頁32。

192 歐陽若華:《港鐵動力:36載情與事》,頁34-35。

193 歐陽若華:《港鐵動力:36載情與事》,頁35。

194 《地下鐵路首日通車紀念特刊》,香港:地下鐵路公司,1979。

195 歐陽若華:《港鐵動力:36載情與事》,頁42。

196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5 February 1968, p. 1. 197 歐陽若華:《港鐵動力:36載情與事》,頁43。

198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5 February 1968, p. 1. 199 歐陽若華:《港鐵動力:36載情與事》,頁57。

200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6 February 1968, p.6.

201 歐陽若華:《港鐵動力:36載情與事》,頁46-47。 202 歐陽若華:《港鐵動力:36載情與事》,頁61。

203 Hong Kong Annual Report 195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4, p. 21.

210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I

第四章 高密度的發展規劃 /211

CHAPTER

第五章5

1

1979

政治與經濟

的角力

1997

I

...We have all been forcefully reminded how vulnerable Hong Kong is to developments which occur outside our borders over which we have no control. In May and June, confidence in Hong Kong was badly shaken by the tragic events in China. People became more nervous about their future. Investors have shown signs of being more cautious in assessing the territory's prospects. So we have a new challenge to meet and new problems to overcome. But this is not the first crisis that Hong Kong has had to confront. When we have faced difficulties in the past we have emerged with new confidence and strength. Already there are ample signs that Hong Kong is showing its usual resilience; that we are facing up to our problems and finding solutions to them. ...

Governor David C. Wilson's speech,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1 October 1989

香港極易受外地發生的事情影響,而這些事情又非我們所能控 制。五、六月間,在中國發生的不幸事件嚴重打擊香港的信心。市 民對前途更感惶惑不安。投資者在評估本港的前景時,顯得更為審 慎。因此,我們正面臨新的挑戰和新的問題。但香港並不是第一次 遭遇危機。以往我們亦曾面對和解決不少困難,每一次我們都變得 更有信心和更堅強。目前種種跡象顯示,香港正發揮一貫的應變能 力,不屈不撓地面對問題,努力尋求解決辦法。

·港督衛奕信香港立法局會議發言,1989 年10 月11日

1980 年代是一個爭議的時代,是一個充滿懷疑與憂慮的年代,是一個讓危機變

成契機的年代,城市的發展曾被政治前景阻礙,也曾被政治風波推動。有許多人認為

在變幻莫測的時代,嘗試規劃不可知的未來,只會徒勞無功,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

徑。回顧 1980-1990年代的規劃過程,發現如果沒有早期準備的長遠發展藍圖,

時機成熟的時候,就很難把握機會,落實鴻圖大計。1980年代初籌劃的機場核心計

就是很好的例子。十大核心計劃在1990年代逐步推展,宏偉的基建工程,讓香

一躍成為國際大都會,足見長遠規劃的重要性。

>

1980年代初的發展策略

追求經濟增長

-如既往,制定長遠規劃是以當前的發展狀況對未來作出評估,政府在 1970 年

"初發表的《土地利用計劃書》(Colony Outline Plan),首先公開討論城市規劃以

前的實際狀況作基準,從而闡述發展未來的構思。1979年《土地利用計劃書》改

為《香港發展綱略》(Hong Kong Outline Plan),篇幅有所刪減,重點在關注規劃

基礎。1981年,土地發展政策委員會(Land Development Planning Committee

DPC〕)成立規劃標準小組委員會(Planning Standards Sub-Committee〔PSSC〕),

責檢討《香港發展綱略》所制定的規劃準則。1982年,規劃標準小組委員會建議為

香港發展綱略》另擬《全港發展策略》(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而《香 衊發展綱略》則易名為《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Hong Kong Planning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內容主要討論城市規劃的準則。1980年代初開展規劃工作的《全港發

展策略》,在 1982-1983年間以五個部份,共八冊發表,要點包括:

• 開拓經濟多元化局面

• 評估未來房屋需求數量及改善居住環境

• 發展新市鎮

預計土地供求

• 制定未來交通發展方向

規劃擴建港口設施

選址興建新機場

2

21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15

▶ 擴充專上教育

i) 經濟多元化

在檢討 1971-1981十年間的就業情況,作為制定未來經濟發展方向的基礎時, 政府發現過去十年製造業的增長率只有23%,公共服務亦有65%,而金融、商貿卻 達161%,估計未來製造業的重要性會下降,而商業及服務性行業的重要性則相對提 升,香港經濟正在轉型。基於1981年的情況,預測1996年的勞動人口會從1981年 的241.6萬增至317.6萬,2001年會增至343.7萬(參考表 5.1)

市區的勞動人口從1971年的83%,到1981年下降至75%,核心區的就業率仍較 新市鎮高,尤其是白領工作;預計第一代新市鎮如荃灣、葵涌的就業率會上升';大 埔、屯門的就業率則偏低,新市鎮嚴重缺乏白領工作。由於新市鎮為製造業中心, 大力發展連接新市鎮與核心區域的交通網絡是必要的,但在地下鐵路及鐵路的交匯點 發展商業用地,可以增加非工業的職位及減輕核心區的負荷。

有別於 1950-1970 年代以「製造業」為香港的經濟重心,致力生產廉價產品, 到了 1980 年,政府認為發展高品質及高科技產品,可提升香港的國民所得,遂建議 把製造業從「勞工密集」轉為「資金密集」的型態,加強該類產品的出口服務,因此, 政府把改善港口及機場的吞吐量放在首位。

表5.1 全港勞動力增長評估(1981、1991、1996、2001年)

1981

1991

1996

2001

預計全港人口

勞動力

500萬

621 萬

669 萬

708.9 萬

241.6 萬

292 萬

317.6 萬

343.7 萬

佔總人口比率

48.3%

47.0%

47.5%

48.5%

就業人口分佈

製造業

商業

服務性行業

第一產業

94.2 萬(39%) 27.5(11.4%)

109.5 萬(37.5%) 43.8萬(15%)

117.5萬(37%)

總計

61.7萬(25.5%) 58.2萬(24.1%)

241.6

75.3 萬(25.8%)

63.4 萬(21.7%)

51.5 萬(16.2%)

82.6 萬(26%)

66萬(20.8%)

123.7萬(36%)

63.9 萬(18.6%) 91.1 萬(26.5%) 65萬(18.9%)

(100%)

292 ☀ (100%)

317.6萬(100%)

政府預測 1982 年度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趨勢率可達到最低要求的9%,基於確保 經濟增長率維持至少在9%的重要性,故必須考慮如何助長經濟多元化,以促進更多 些物和勞務的出口”。香港港口地理位置優越,地處華南沿岸,是中國及太平洋地區 美中轉站,可以發展為貿易及金融中心;而維多利亞港是天然水深良港,加上香港的 際機場在經濟產業上可幫助香港的轉口貿易,均有利香港發展成為商業金融中心。

ii)提升全民教育水平

在經濟多元化的政策下,勞動力需要一定程度的專業知識,以便吸收及使用新的

術。在商業行政、經濟、會計、工程及電子數據處理等領域,需要更多專業技術人

政府的社會服務、城市的發展和規劃,需要大量工程師、建築師、律師、社工及

生。專上教育設施有必要擴張。兩所大學倘每年增加4%的學位,最多只可增加

000 個學額。香港大學可望於1987/88年度實現,而香港中文大學則可在1989/90

現,故1990年代初,香港有需要興建第三所大學。紅磡的理工學院需要增加8,000

1學額,非學位課程亦需要大幅增加,以擴充至可容納 13,500 名全日制學生及兼職學

政府也需要籌建第二所理工學院,提供至少8,000名全日制學額;並建議增設兩

技術學院(technical institutes) 培養更多專業人才。

,

房屋與土地發展策略

居住問題仍然是1980年代香港長遠規劃的主要重點。興建公共房屋以解決低下

層住房需要的房屋政策,在 1972 年的十年建屋計劃中已進行全面改革,除了在數

經上增加公屋的供應量外,更從改善居住環境入手,例如改善樓宇的建築物料,減低

公營房屋的人口密度,加强日常生活的配套設施,維持租金低下階層家庭入息的五

份之一等措施。到了1980 年代,持續增長的移民及小家庭數量,使一家一戶設有獨 立廚房和浴室的小型單位的需求上升,公營房屋的政策必須作出相應修改;另一方 面,隨着家庭收入的增加,購買樓宇自住的需求也不斷上升,除了興建公營房屋外,

政府也須為中產階層興建可供購買的房屋(參見表5.2)。

343.7萬(100%)

資料來源: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3: Demographic Inputs, July 1982,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ng Unit, 1982, Table 9.

216

16/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17

|

表5.2 全港各類樓宇單位數量統計(1973/74-1981/82年度)

年份

公營房屋

私營樓宇

1973/74

8,500

24,000

1974/75

9,800

19,200

1975/76

17,100

14,200

1976/77

10,100

16,800

1977/78

13,500

22,200

1978/79

15,300

27,000

1979/80

33,000

28,500

1980/81

36,100

23,400

1981/82

35,000

32,000

居者有其屋

2,400

8,700

4,400

資料來源: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3: Demographic Inputs, July 1982,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ng Unit, 1982, Figure 18.

1981 年,全港有 124 萬戶,其中82.9萬戶居於「堅固建材而具備廚廁設備的單

位」,但仍有約 41.1 萬戶居住條件不佳。而在這124萬戶中,31% 是一人或二人家 庭,若允許部份小家庭居住在同一單位,根據1981年房屋司(Secretary for Housing:

的評估,居住條件比較合理的住房,短缺數字可以調整至 26.5 萬個單位。根據這個數

字,公營房屋、居屋(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Home Ownership Scheme, HOS〕, 「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私人參建居屋]][Private Sector Participation Scheme

PSPS〕及「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Middle Income Housing Scheme, MIH〕),以

及私營房屋三者的需求比例為65:20:15*。但如果讓兩個小家庭合住一個單位,並

不能真正改善住戶的生活質素。

政府估計 1986年全港人口增至540萬,全港有148.7萬戶,增幅分別為 30 萬人

及 24.2 萬戶,1981-1986年五年內,私營房屋每年可供應約 2.5 萬個單位,公營房

屋連 HOS、PSPS、MIH在內,計劃每年可供應約4.07萬個單位10,1986年,住房

供應可增加 32.85萬個單位,短缺數字仍達17.85萬個單位。私營發展商興建的住宅

在 1981 年約佔市場48萬個單位,估計1986年會增加至62.4萬;公營房屋設有廚廁

的單位,從 1981年的34.9萬增至54萬,連1981年的41萬住房需求在內,房屋的

需求約 71 萬戶,扣除30多萬的新增住所,仍有30多萬住戶需要較佳的住所。估計

1996 年,全港人口增至620萬,全港有190萬戶,在1986-1996年間,會有額外的 42 萬個家庭組成,政府計劃在1986-1996年間,提供40萬-49萬個單位12。按照

這樣的推算,政府認為公私營提供的單位,每年至少要有6.5萬個。

為增加住房供應,在市區及新市鎮包括荃灣、沙田、屯門、大埔、粉嶺、上水及 元朗已開展的房屋計劃會繼續進行,而將軍澳、沙田的馬鞍山將是1981-1996 十五 年間重點發展的區域,為配合大型運輸系統的長遠規劃及投資,這兩區的初步發展, 愛以地下鐵路最高乘客使用量上限的17.5萬為參考,來規劃區內的人口。

《全港發展策略》強調核心區可開發的土地,無法在短期內容納人口的需要。就 期發展來說,土地供應增長將會逐漸減少,由1981/82年度的約 1,100 公頃,減 1989/90年度的12公頃。約75%的土地供應是來自新市鎮13。在市區核心地帶,

2.近公共交通系統及就業中心,並有完善的社區設施,且具重新發展住宅物業潛力的 池,估計有約 290公頃可用作私人住宅,超過80 公頃可用作第一或第二型公共屋 ;另有約450 公頃的土地被「授權作臨時用途」或興建寮屋。這些土地較開發新市 4、土地更節省經濟資源及時間“。市區的土地在重新規劃後,相信可供城市作多方面

展。基於以上評估,建議善用市區可重新發展的土地(參見表 5.3)

土地供應專責委員會(The Special Committee on Land Supply)建議在1990/91 渡提供充足的土地,以應付輕工業及製造業的需要。估計私人高密度住宅可望於 5/86 年在供求上取得平衡,之後可能會累積赤字;私人中及低密度房屋則可應付 的需求;公營房屋及「居者有其屋計劃」(HOS),預計1987/88年度後會累積

場:字:「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私人參建居屋)」(PSPS)及「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

2:UH)應可滿足中期的需求15。

表 5.3 全港土地供應預測(1981-1991年)

年度

單位:公頃

市區

新界

1981/82

733

358

總計

1091

1982/83

359

222

581

1983/84

564

137

701

1984/85

509

91

600

1985/86

337

145

482

1986/87

259

58

317

1987/88

159

38

197

1988/89

80

20

100

1989/90

12

12

1990/91

107

3

110

1991

356

60

416

資料來源: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ng Unit, 1982, Figure 25.

21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218/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19

3. 加強中港貿易關係

1978 年底,中國政府宣佈實行改革開放政策,政策直接影響到香港與內地的貿易 關係,1980年代初香港政府的長遠規劃建議發展「轉口設施」16,並關注香港與華南, 尤其是鄰近的深圳、蛇口的互動關係;香港與廣州之間的走廊在1980年代初進行都 市化,珠江三角洲的農村經濟增長也相當可觀。《全港發展策略》預料深圳經濟特區的 持續發展將會成為中港建立緊密關係的動力。中國政府規劃深圳的人口為100萬, 深圳與港、澳及海外華人企業及外國公司達成的協議有720項,總值24億港元,其 中 548 項已展開。由於深圳工資及租金較香港便宜,而低成本的行業又很難在香港營

運,故深圳可繼續發展低技術產業。此外,深圳從事農業的人口有 30 萬,主要包括

養雞場、養漁業及其他形式的農業,深圳的農業發展可解決香港的糧食供應問題,對

香港及深圳的經濟均相當重要19。因此,香港政府需要與華南地區及國際商業機構保

持緊密聯繫20。

為了加強香港與珠江三角洲的聯繫,政府計劃改善中港之間的交通。航空方面,

1979 年,開啟香港與廣州白雲機場的航線,並增加飛往國內的航線,而香港新機場未

來的發展,也考慮到中港兩地的空運服務

21

海運方面,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的貨運,已由1977年的480 萬噸增加到 1980年

的 800 萬噸,有67%的增長率,註冊遠洋輪船的淨噸位由1975年的71.7萬噸增加至

1980 年的 327.6萬噸;註冊內河輪船的淨噸位則由1975年的200萬噸增加到1980年

的 220 萬噸。估計香港與內地的海上交通在未來五年內,每年有6-10%的增長,故

計劃改善香港馬灣海峽的航道,方便珠江大型貿易輪船行駛,同時增設碼頭設施 2

1979 年,香港重新建立與廣州的海路客運服務,並加設從香港往青島的客運航線 3

發展香港往珠江三角洲的水上交通,開通后海灣至蛇口的水路。

1

陸路交通方面,九廣鐵路每年運載往來粵港的乘客有50萬,而1975-1980年,

鐵路貨運亦有增長,由1975年 150 萬噸增至1980 年的 190 萬噸。《全港發展策略》

**料隨着中國工業的現代化,鐵路承擔客運及貨運的需要會增加24,九廣鐵路要實行

氣化及改為雙軌25,方能滿足增長的需求(參閱圖 5.1)。

1970 年代末以前,經由公路運往中國內地的貨物,遠不及鐵路重要。經文錦渡往

內的貨物由 1979 年的6.85 萬噸增至 1980 年的 30.91 萬噸。1985年貨運數量將增

- 500 萬噸,故籌劃在新界東北開闢沙頭角及文錦渡的過關口岸;在新界西北開闢落

洲的過關口岸26;來往香港與廣州的高速公路,可望在1980年代末完成。屆時隨着

東省尤其是深圳經濟特區經濟活動的增加,過境的汽車每日會增至 8,000 輛 27 為

強香港「轉口貿易」的角色,政府積極發展聯繫中港的交通設施,包括港口、機場

中國內地的接駁28,例如貨櫃碼頭、機場、主要工業區及商業與酒店中心之間的連

。另外,亦加強珠江客貨運轉運設施,以滿足不斷增長的需求(參見表5.5和5.6)。

5.1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中香港及其鄰近地區(1993)

佛山

顺德

中山

,

黃田

蛇口

惠州

東莞

深圳

惠情

圖例

赤鱲角

珠海

澳門

瑗有及計劃中的鐵路

琥有及計劃中的主要公路

計劃中的高速公路

可能的斷鐵路

可能的新公路瞎

現有/計劃中的市區中心

预期的市區發展走惠

環境容易受影響地帶

表5.4 深圳經濟特區不同地區的發展特色

蛇口

羅湖

上步區(今福田區)

東部地區

工業及港口發展

商業中心及政府機關

輕工業及房屋發展

科研及文化區、旅遊區

資料來源: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ng Unit, 1982, p. 18.

高農

比例尺

20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

香港與其鄰近地區的關係

圖片來源:Hong Kong Planning Department,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Review

Hong Kong: Planning Department, 1993, p. 15.

國際線塲

區域搜塲

貨柜港口

散裝貨物港口

接顺濬口

其他港口設施

圖 3

13 2-93 -16

Development Options,

22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21

表5.5 中港貨運數量統計(1974-1981年)

單位:千噸

海運

鐵路

年份

運往中國

從中國進口 小計

運往中國

從中國進口

小計

陸路

從中國進口/ 運往中國

陸路小計

1974

185

2256

2442

1

1162

1163

71

1234

1975

123

2775

2898

1

1481

1482

69

1551

1976

75

3076

3151

1

1421

1422

72

1494

1977

92

3160

3252

1

1447

1448

81

1529

1978

86

3997

4083

1

1833

1834

71

1905

1979

215

4893

5108

4

1938

1942 |

139

2081

1980

477

5673

6150

7

1943

1950

308

2257

1981

601

6714

7315 |

7

1773

" 1780

525

2305

資料來源: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n

Unit, 1982 April, p. 19.

表5.6 香港與中國貿易統計(1977-1980年)

年份

香港出口往中國

中國進口至香港

中國經香港轉口

單位:百萬港

總計

1977

31

5590

2492

8113 (11268)

1978

81

6891

3659

10631 (13806)

1979

603

9467

5633

15703 (17236)

1980

1605

13554

2394

23553 (23553)

評估數字

1977-1980 增減率

+ 5077%

+ 142%

+ 237%

+ 190% (109%)

資料來源: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r Unit, 1982 April, table 1.

中港交通的發展不但鼓勵了地區的發展,也有助發展與石油開採相關行業,以及

深圳和珠海經濟特區的經貿合作2”。

二、《中英聯合聲明》前後

正當政府籌劃加強中港貿易之際,中國政府提出了 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的建 議。1982年9月22-25日,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訪問北京,英國政府就香港回歸問 題與中方展開談判。9月24日,兩國發表聯合聲明,中國新華社表示「中國政府對於 香港地區的主權的立場,是明確的,是眾所週知的」,而英國也默許了中國對香港擁

有主權 30。戴卓爾夫人在談判前,仍希望可以主權換治權,可是最後無法達成目的。 中英談判的結果明顯地影響了香港政府的長遠規劃方向。籌劃新機場從決定選址到擱 ,及後又再被提上議程,幾經波折,最後得以落實,與政治氣候的轉變不無關係。

籌建新機場

香港在 1970 年代經濟急速發展,隨着全球經濟發展,啟德機場的空運設施已 敷應用。興建新機場以應付香港空運需求的構思,早在1973年已經提出,民航

的指導小組(Governmental Steering Group)聘請了柏誠公司(Ralph M. Parson

o.),就本港空運系統探討長遠發展的方向,討論新機場的選址多達二十六個 1

975年1月,柏誠公司發表香港空運系統長遠規劃研究報告(The Hong Kong Air

31

ransport System Study on Long Term Planning)。政府隨即成立航空諮詢委員會

·Aviation Advisory Board),就顧問公司對解決未來空運發展的建議進行研究,討論

到焦點在應否重建啟德機場,還是覓地興建新機場。

1975 年,興建新機場的建議成為了解決未來空運交通的主流方案,關於選址,柏

公司選擇了十三個地點,包括廈村、大欖角(大嶼山以北,東涌與屯門之間)、大

山愉景灣、周公島(坪洲與喜靈洲之間)、孟公屋(清水灣半島)、沙田海、石崗、

海灣的稔灣、新田、赤門海峽、長洲、南丫島及大嶼山的赤鱲角等,並考察是否符

興建新機場的四項基本條件:

(1)必須符合國際航空安全條例,如升降航道無障礙物、風向、上空有足夠空間 保證航空交通安全;地面有足夠空間興建跑道、停機坪、客運大樓、燃料儲

存庫及飛機維修場;

(2)工程的難度及經濟效益;

(3)連接機場的道路及鐵路等交通網絡;

(4)對鄰近地區規劃的影響,如飛機噪音會否滋擾居民,鄰近的社區設施如商用

停車場、住房供應是否可應付機場員工及家屬的需求”

32

政府就上述選址進行甄選,否決了廈村、大欖角、大嶼山東北山背、周公島、 孟公屋、沙田海及石崗七處,並就餘下的六個地點作進一步評估,認為大嶼山的赤鱲 角較理想,其餘選址均未能完全達標。進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顯示,赤鱲角位置不 但符合國際航空標準,全日二十四小時運作也不會影響附近民居,填海及土地平整工

222/城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23

程、接駁運輸系統的工程可行性極高,建築工程期間對環境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在可接

受的限度之內;建成後,可以配合大嶼山其他地區及海港西面的發展。估計包括連接

北大嶼山的接駁道路的費用,需耗資36 億元:

33

1976 年成立大嶼山大橋委員會,探討興建大橋對赤鱲角新機場的功能。1977年,

工務司署交通運輸調查部以1991年為赤鱲角新機場落成日期,重新評估香港整體交

通運輸系統。1979年,確定興建新機場代替啟德機場,並進一步作詳細研究,初步 估計平整赤鱲角島及填海工程,興建兩條互相平衡長 900 米的跑道,約需 96 億元 34

較第一次評估多60億元。新機場面積約有760公頃,相等於啟德機場的3.5倍,預計

1995年將可接待15.3萬航班,2,450萬人次旅客及120萬公噸貨物。

1981 年,政府耗資1.85億港元”,再委託柏誠公司制定機場發展總綱(Airport

Master Planning Study),作較詳細的評估:包括新機場的配套設施、客運大樓的管

理、交通設施等在內,估計需時七年的新機場工程,總成本需153億元,較1979年

的預算又多了57億元。1981年10月7日,港督麥理浩於1981-82年度的施政報告

中認為有需要興建新機場,並籌措配合新機場發展的土地資源及交通設施

36

1982年9月24日,中英兩國同一時間發出聲明,而在香港未來前途問題定認

後,港府改變對新機場計劃的構思。1982年10月6日,新港督尤德在1982-83年的

施政報告中,認為中英談判仍在進行中,新機場計劃需要從長計議”。1983年2月2

日,財政司在立法局公佈1983-84年財政預算案時,指出香港經濟受到全球自1930

年代後最大的經濟衰退衝擊,財政緊絀,而地產市場投機炒賣之風氣旺盛 38,興建赤

鱲角新機場連道路、大橋及收地賠償,建築費用已由153億元增至370億元,政府需

每年為此節省其他開支約30億元,加上香港前途未明,實宜暫緩興建新機場方案

1983年10月5日,港督尤德於施政報告中確認不興建新機場,改為擴建啟德機場

40

39

。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在北京正式簽訂《中英聯合聲明》,1985年5月27

日正式生效,香港於1997年7月1日回歸中國,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龐大的新

機場計劃受政治氣候影響而中止,但政府必須在短期內解決啟德機場不敷應用的困難。

2. 擴建啟德機場

《全港發展策略》(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估計 1995 年香港機場出入

境的旅客將達2,450萬人次,航空貨運量將達 120 萬噸,而 1982 年啟德機場最大的

使用量,最高只可達1,200 萬人次,每個小時最多只能容許 30 架次飛機升降。到了 1984/85年度,啟德機場的使用量將會飽和。

既然港府決定不興建新機場,便有必要擴建啟德機場,以應付1984/85年以後的 求。1984年底,港府耗資約2.73億元2擴建啟德機場,工程包括在客運大樓東翼 建四層。全面增加機場所有服務設施,諸如登機櫃台、出入境關卡、領取行李輸送 各航空後勤辦公室,以及連接機場的交通設施。估計可提升客運量至每年1,800 港人次,滿足1990年初的需求。工程於1985年底動工,1988 年竣工5

擴建了的啟德機場,根本未能滿足1995年出入境旅客將達2,450萬人次的需求。 936年,立法局議員陳壽霖曾詢問財政司有何香港國際機場的長期發展計劃,改善設 議可否應付未來五至十年的空運增長?而財政司的回覆是政府並沒有積極計劃去興建 2.一機場替代啟德機場,但仍保留兩個可能地點——赤鱲角及深灣。啟德機場除了 高中漬小,可發展的空間有限外,更位處市區,飛機升降的噪音對週遭過百萬居民造成 营量”。1986年1月22日,財政司在回答立法局議員李汝大關於啟德機場會否阻礙 華府地區城市發展的提問時,清楚指出興建另一所機場以替代現有機場,在理論上顯 冷騰空大量土地供重建用途,但新機場及所有有關連的發展會引致非常龐大的經濟 愛,而港府正努力平衡財政預算,落實公共房屋計劃及推行其他重要工程,因此現

新能考慮興建新機場。

1987年3月10日,行政局通過聘請顧問,研究開拓啟德機場的發展潛力,研究 與新機場計劃同時進行,結果顯示啟德機場的設施在1992年將達飽和,每年最多只能

接待約1,800萬名旅客,如進一步改善運作系統,可以將接待旅客數量提升至2,300萬

名,啟德機場仍可運作至1996年。1988年10月12日,

1988年10月12日,行政局接納顧問公司的建

49

"

但仍有待立法局通過。研究報告書在1989年1月完成並正式提交予立法局。

1989 年,港府開展啟德機場改善工程,估計大約需費 23.872 億元。(參見表 5.7)

根據民航處在1998年發表的機場使用量統計(參見表5.8),啟德機場在1987-

88 年度的使用量,早已超過1,200萬人次,而且每年遞增,當中以1988-89年度的

增長速度最快,達 19.9%,接近1,600萬人次,而1996-97年度更高達3,008 萬,可

以想像倘若啟德機場不加以擴建,根本不能應付不斷增長的空運需求。耗資23.872 億

港元的啟德機場擴展計劃,解決了空運的急需。

224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25

表5.7 啟德機場改善工程財政預算(1989年)

工程細目

機場設施:客運大樓、停機坪、行李運輸系統等

改善機場領空交通 連接機場道路系統

(a)客運大樓

(b) 抵港通道

(C)離港通道

其他支出

(a)已開展即新建議的公共工程

(b) 民航處發展項目

(C)徵收土地

(d)分隔噪音設施

總計

成本(萬港元)

92,920

60

2,710

1,590

5,540

61,620

25,670

40,290

8,320

238,720

資料來源:Legislative Council Brief: Hong Kong's Future Airport Needs Report on The Kai Tak Consultancy,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989, p. 8.

表5.8 啟德機場使用量統計(1979-1997年)

增減

航班

乘客

商業貨物

郵遞

財政年度

班次

增減

人數

增減

公噸

增減

公噸

1979-80

56,222

6,320,044

1980-81

53,841

-4.2%

7,095,925 12.3%

261,435

258,627

8,773

-1.1% 10,097

15.1%

1981-82

56,016

4.0%

8,393,655 18.3%

1982-83

53,880

-3.8%

8,665,949 3.2%

1983-84

54,864

1.8%

8,900,588 2.7%

386,444

297,186 14.9% 10,189

312,498 5.2%

23.7%

0.9%

10,972

7.7%

10,873

-0.9%

1984-85 58,815

N

7.2%

9,707,083 9.1% 419,415

8.5%

12,073

11.0%

1985-86

60,662

3.1%

9,922,732 2.2%

447,681

6.7%

13,916

15.3%

1986-87

66,484

9.6%

11,066,807 11.5%

558,691

24.8%

15,370

10.4%

1987-88

77,222

16.2%

13,229,492 19.5%

624,405

11.8%

17,160

11.6%

1988-89

1993-94 138,152

16.0%

1989-90 96,788 8.0%

1990-91 106,507 10.0%

1991-92 112,194 5.3%

1992-93 123,945 10.5%

11.5%

89,605

1994-95 145,085

5.0%

15,863,543 19.9%

16,570,099 4.5%

18,620,222 12.4%

19,933,280 7.1%

22,506,699 12.9%

24,970,446 10.9%

25,554,891 2.3%

1995-96 151,731

4.6%

1996-97

161,226

6.3% 30,081,713

27,978,569 9.5%

7.5%

704,574 12.8% 18,924

740,081 5.0%

811,493 | 9.6% 23,310

868,227 7.0% 25,299

989,676 14.0% 26,531

1,174,861 18.7% 28,007

1,332,186 13.4% 27,011

1,477,084 10.9% 27,359

10.3%

21,731

14.8%

7.3%

8.5%

4.9%

5.6%

-3.6%

1.3%

1,622,234 | 9.8%

27,237

-0.4%

資料來源:Review of Civil Aviation in Hong Kong by the Director of Civil Aviation for 1997/98,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8, p.66.

3. 清拆九龍城寨

在啟德機場鄰近,其實就有一塊可供機場發展的土地——- 九龍城寨,可是無論

殖民政府還或是中方,都不敢觸動這塊敏感的土地。九龍城寨在1987 年被清拆之

,一直被譽為「三不管地帶,港府治權以外的城中之城。受制於《展拓香港界址

條》中尊重華人傳統習俗的約定,加上滿清政府、國民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反對聲音,港府不願因清拆城寨而引發有關香港主權的問題,希望順應時勢,利

談判或外交手段來解決城寨問題。從本地社會及經濟發展角度來看,戰後土地價格

飛,城寨土地因沒有明確的業權,城內居民一向沒有向港府繳納地稅及差餉,城內

工商業經營者也沒有向政府登記,因此大批無法取得認可專業資格的人士如無牌牙

西醫,甚至從事黃、賭、毒的邊緣人士,均聚居城內,港府無法管治。城寨的存

,不但反映中英雙方外交政策的曖昧關係,也說明城市規劃需要兼顧到政治問題。

九龍寨城的軍事角色始於1811年,為防禦海盜,清軍進駐九龍灣(今沙浦道

太子道交界)。鴉片戰爭後,九龍的軍事地位提升,清政府於九龍灣白鶴山腳

津九龍寨城2,以護城牆為界,置副將統領巡檢衙署,城內設兵房、軍裝局、火

局”。據 1847年資料顯示,城內有二口水井,一口水池,武帝廟,副將、巡檢衙

演武亭、軍裝局、火藥局,另有汛房、煙墩二所,以及十四間兵房。城內東南、

海面為民居54,衙署旁設龍津義學5。1860年,英軍取得九龍界限街以南土地,九

飞城更接近英界,但該地沒有加強防衛。1898年,英軍向清政府租借深圳河以南、

二餐街以北土地,而清政府要求保留九龍寨城的管治權。雙方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

辭條》內聲明:「九龍城內駐紮之中國官員,仍可於城內各司其事,惟不得妨礙保衛

香港之武備,其餘新租之地歸英國管轄。至九龍向新安陸路,中國官民照常行走,又

議定保留九龍城鄰近舊區及碼頭,以便中國兵商船渡往來停泊,城內官民行走。」

1899 年,英政府驅趕寨城官兵,將寨城納入英國管治範圍”。1899年,輔政司洛克調

查新界,在報告書中詳細描述了九龍寨城:「九龍寨城離海岸四分之一英哩,由一座建 於 1847 年的城牆包圍,好像一個平行四邊形,長 700 呎、闊 700呎,面積為6.5英畝 (2.6公頃)。花崗岩建成的城牆頂寬 15 呎,平均高度為13 呎。牆上有六個哨樓,目 前被民居佔用;兩個木製城門鑲有鐵板。」根據副裁判官指出,當時寨城有744人, 其中 544 人為清朝駐軍,200人為平民。平民主要為官兵隨從,城內沒有商舖 58 1900年,港府公佈的土地冊,有65戶居民接受登記 59。

56

226

26/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27

在二十世紀上半葉,居民主要居住在城內的東南、西南面。1930年初,政府制定

了啟德機場附近,包括鑽石山以南、旺角以東、紅磡以北一帶的大型發展藍圖,寨城

正好位於發展藍圖的中央,為方便發展,因此政府決定清拆九龍寨城的寮屋。當時

寨城內有不少衛生欠佳的寮屋,居民大多數以養豬為生。1933年6月10日,新界

南約理民府正式發出告示,要求寨城居民遷出,政府答允給予賠償,並撥新址予居民 居住2。寨城居民不滿賠償方案,不肯遷出,向兩廣外交特派員求助,理由為「至前

清光緒年間,我國將九龍租與英國,當時原止限於城外,城內仍歸我國管理」 國

民政府因而介入,中英雙方經多次交涉,港府仍堅持原定的遷徙計劃。港府認為根據

1899年12月27日的「樞密院令」,可以全權管治九龍寨城

64

63

1935 年,新任總督郝德傑抵港履新,提高給予寨城居民的賠償方案,如應居民要

求將安置地由偏遠的「狗虱嶺」改為「隔坑」等。結果大多數居民都願意遷走,港

府清拆寨城的計劃得以繼續。

九龍寨城內除有民居外,還有不少公共設施,為城內及城附近的居民提供基本需

要和慈善服務,包括數所學校、老人院、公共診所,以及教會設立的佈道所等,居民

日常生活所需仍依靠寨城外的九龍街各商舖供應。1940年,新界理民府清拆了寨城內

大多數的寮屋,城內只剩下老人院、龍津義學及一間民居。由於中日戰爭爆發,中

方無暇再提出抗議,也因為戰爭關係,英國沒有再繼續發展寨城的土地。因此雖然寨

城內大部份建築物被拆卸,但是土地並沒有得到發展,治權問題仍然懸而未解。1942

年日佔時期,日本拆去九龍寨城城牆,用以填築啟德機場 7

67

戰後啟德機場重新投入服務,由於任務繁重,所以九龍城區未能維持在城寨內的

日常警察巡邏與運作。1952年後期,才再次有警力進駐城寨。1953年,只有兩名督

察、一名便衣警察及七名警察在城寨內執法。由於當時城寨內的罪案不會由本地法

院審理,警察逮捕黑社會領袖後,只以驅逐出境懲戒,警方相信城寨內的違法活動

如賭博、吸毒等,均是由三合會在背後操縱70(參閱圖 5.2)

1950年代,曾參與黑社會活動的潮州人陳拾名下的公司——陳南發,以經營無

牌牙醫診所及地產業務較為人所熟悉。1953年初,城寨最具影響力的黑社會組織為義 安三合會,其領袖為向池(Heung Chi),擁有妓院、煙檔,並向居民徵收保護費。向 池失勢後,陳拾及黃駿波(Wong Chun Po)企圖取代向池的地位。義安三合會一分 為二:由陳拾帶領的忠記及黃駿波帶領的潮光各據一方,兩個幫派時有衝突。1953年

圖 5.2 戰前九龍城寨地圖

乳糖

$2.06

6207

2

6274

62.94

堀圖來源:CO129/488, p.465.

D. No KOMLCON CITY.

SCALE 64"= 1 MILE.

4524

4627

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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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cedut

17.6.25

6438

6639

6480

1841

6842

6400

8002

9月,雙方就爭奪保護費及經營非法活動的利益,發生嚴重毆鬥,最後警方介入, 兩名首領均被驅逐出城外。1950年代的幫派還有14K 成員,以陳洪為首,最後也被 警方驅逐出境 72。根據政府的報告,城寨內超過一半的店舖經營非法行業(參見表

5.9)

城內大部份人自稱中立,只有少部份人自認為左派。估計城內有三分之二的人支 持台灣政府,其餘三份之一則支持北京政府,主要因為當中有不少人於1949年因逃

避中共政權而遷入城寨

73

22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4304

LASO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2

表5.9 九龍城寨店舖分類(1953-1954年)

種類

毒檔

妓院

賭館

野味店

織造廠

雜貨店

學校

數量

120

20

5

18

9

94

4(3 間右派,1間左派)

資料來源:“Report of Commissioner of Police - Question of Jurisdiction within

Walled City of Kowloon, Hong Kong," CO1030/394, 1955, p. 16.

表5.10 九龍城寨店舖分類統計(1966年)

種類

數量

牙醫診所

45間

西醫診所

38間

中醫診所

6間

織造廠

40間

五金廠

23間

製衣廠

13間

輕膠廠

13間

塑膠廠

22 間

工藝廠

10間

學校

20間

商店

100間

戲院

2間

醫院

2 間

!

樓宇(大約 20座)

2,400層

住戶

8,500戶

人口

35,000 ▲

帆為左派,也獲得新華社和香港其他左派組織承認及支持”。1974年,有會員100至

150人,會員均在城寨内居住或工作,該會每月向商戶徵收一元會費,維持經常開 交7”。根據九龍城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1966年的紀錄,九龍城寨的店舖分類見

5.10.

1983 年10月,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再就九龍城寨店舖進行統計,

現城寨內的牙醫診所數目最多,共有97所;其次是塑膠廠,佔 93 家;另有89 間

務所、77間商店,大部份位於東頭村道(參見表 5.11)。

1960年代,城寨的樓房大多只有兩、三層,1960年代後期,國內發生文化大革

,不少內地人逃亡來港,在山邊興建木屋。建築商看準時機,與城寨的地主商討合

重建 80。地主只需向發展商提供土地,發展商則出資興建房屋及進行有關工程。當

展商建成樓宇後,將新樓宇的一些單位給予地主作為回報 81。土地發展商一般是各

發展,由於興建或重建樓宇投資金額頗大,土地發展商有時候也會合夥發展

82

1960 年代後期,城寨內僭建情況嚴重,樓房由三層改建為五層,再由五層變為十 不斷重建。在1964年,城寨業主更強逼租戶遷出,以便重建成更高的建築物。

建成的建築物涉及結構安全問題。受逼遷的租戶居民向政府請願,但得不到回應

內主要的地產商有:李清記、李紅記、陳拾及三人合資的公司祥興、陳南發 84.

83

資料來源: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成 立三週年紀念特刊》·香港: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1966,頁5。

1963年5月1日成立的地方組織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Kowloon 74,前身是九龍城居民反清拆聯 Walled City Kaifong Welfare Promotion Committee) 合會(United Kowloon Walled City Residents Anti-Clearance Committee),負責組 織地區力量反對政府清拆城寨;清拆糾紛結束後,改名為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 委員會 5,1973年前並沒有向政府登記,該會由左翼分子組成,主席黃中平及張一

230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5.11 九龍城寨店舖分佈(1983年)

行業 街道

醫務所|牙醫|商店| 飯店 電器 地產 紡織業 製衣業 五金 塑膠業 製造業 肉食 糕餅製品

東頭村道 71

49 16 10 1

3

10

16 6

6

6

3

7

龍成路

5

26 14

6

4

3

3

7

4

LO

5

光明街

6

3

2

2

4

老人街

5

4

2

2

2

3

67

13

2

4

4

大井街

西城路

2

50

4

3

6

28

6

456~

4

4

6

2

1

9

1

1

1

2

6

11

4

6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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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津道

4

18

11

5 | 2

1

3

LO

5

CO

6

4

LO

5

龍津路

2

4

7

2

1

2

1

3

5

1

3/2

3

2

2

1

2

3

4

龍津巷

3

H

3

3

2

2

2

2

2

社工街

2

1

1

合計

89

97

77 28 12

10

30

44

56

93

41

35

33

資料來源: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成立廿週年紀念特刊》,頁8。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31

1980 年代,十數層高的洋樓群,均沒有地基。街坊形容當時建築商建樓有如「砌積 木」,什麼地方有空隙就用來興建樓宇。結果大街愈來愈窄,樓房密集,水管接駁紊 亂 85,整個城寨只有一、兩幢大廈有升降機86。1970年代中搬到九龍城寨的梁太表 示,當時其他地區的樓價 300 平方呎的單位約是7-8萬元,但城寨一個200-300平 方呎的單位就只需2-3萬元。城寨的租金同樣便宜,不用1,000元便可租住一個 200 平方呎的獨立單位”。

1967年暴動期間,九龍城寨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前主席黃中平因襲擊政府 官員入獄 88。1973年1月,當政府拆卸違例建築時,新華社曾警告委員會不要介入事

件,委員會在拆卸違例建築事件中保持沉默 89 。

90

1960年政府開拓新九龍之際,已率先制定「九龍東北部發展草圖計劃」,徙置

事務處人員多次進入城寨的東頭村道、龍城路、龍津路、光明街等勘探,引起城寨

居民的反對。1962年,政府派發「徙置通知書」,警務處需動用數十名武裝警察佈

防 1963 年,港府企圖遷拆城寨外圍違例建築,事件觸發城寨居民的反對,1969

年10月1日,港府官員麥鐸(A. F. Maddocks)在寫給外交及聯邦事務部遠東科(Fa

Eastern Department)梅瑞(J. Murray)的函件中,提到九龍城寨及週邊地區環境擠

迫且不衛生,城寨並不需馬上處理,但港府有意清理及推行五年重建計劃”。

1970年代,政府有意檢討「城寨」的政策,企圖清拆及重建城寨,礙於政治現

實,先清理城寨週邊地區,在西頭村興建徙置屋邨”,計劃分為A至D四個區域,位

置及發展規劃見表5.12。

CH

D區

除了興建徙置屋邨外,亦計劃擴闊東頭村道及賈炳達道,以紓緩九龍城迴旋處的

交通 “。重建計劃會安置受影響的工場到荃灣的徙置工廠大廈,居民則安置到秀茂坪

徙置區及其他廉租屋邨。最大的問題是商舖,因受影響的商戶有750個,但重建後只

能提供564個商舖。

95

96

1973年11月,英國國會代表團副團長肯利(Lord Kennet) 訪問北京,途經

香港時視察城寨後,向港督麥理浩及中國外交學院的職員表示關注城寨。回英後,

『利向羅拔士(Lord Goronwy Roberts)提出問題,引發下議院討論九龍城寨,

974 年,九龍城民政處 [City District Office (Kowloon City) ])撰寫了兩份報告:

The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Walled City”(九龍城的歷史及政治)及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s to the Kowloon Walled City (with Recommendations)" 改善九龍城環境建議書)”。在報告中,民政處估計九龍城寨連西頭村在內約有4萬

',九龍城寨內則約有1.7萬人 8 。由於城寨土地業權有爭議,政府無法在城寨內執

丁「建築物條例」,樓宇密集

樓宇密集,不合消防條例的情況普遍,加上衛生環境惡劣,最

-的辦法是清拆重建。重建不但需要向居民及工廠提供安置和賠償100,在政治上也會

發中國政府及城寨內既得利益者的反抗。報告又指出城寨內完全沒有自來水供應,

98

:民需靠三口水井或到城外附近街喉挑水回家 10 ;也沒有電力供應,主要透過不合法

徑取電 102。因此,政府相信處理城寨問題可從改善城寨環境入手,認為改善公共設

103 包括提供穩定食水、電力供應、修理排水設施、改善衛生環境,既可增加居民

腐政府的信任,也可使城寨社區自發地提出發展的需求。於是九龍城寨的管治問題

再置於高閣。

九龍城寨的地位十分奇特,在法理上由中國政府擁有主權與治權,但中國政府在

1997年前卻無意收回主權,也無意行使治權。英國自稱具有治權,但並未真正行使,

卻因實際需要而在區內實施某些治權,如禁毒等 105

自 1984 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後,中英關係改善,1986年港府趁機向中方

提出處理城寨,擬拆除舊房,將居民安置別處,在原址建一個公園106。據時任香港

布政司的鍾逸傑所說:「客觀來說,中國應可被說服由英國清除九龍半島這個丟人的

污點,而不把難題留給中國 建議交到新華社,他們低調地試探街坊福利會的

表 5.12 九龍東北部發展計劃(1970年)

位置

A區

B 區

位於城寨西面,以東頭,位於城寨南面,A區為 村道為北界,南有賈炳,西界,賈炳達道為南 達道為南界,聯合道為 界,東正道為東界。 西界。

位於城寨東南方,在位於東頭村道以北。 賈炳達道及東正道之 間

1970 年狀況

發展目標

木屋區、稻田及廢物場 | 商舖及民居

4座徙置大廈,每座設 有商店:另設商場、兩 間市場,88間店舖。

空地闢作停車場

臨屋區

5座徙置大廈,每座有 商店:另設兩個蔬菜 市場,72 間店舖。

1 座 12 層徙置大廈, 設有商店、市場及一 所學校。

6座四層徙置大廈, 每座有兩層為商店及 蔬菜市場。

意見。 .此前中國拒絕了英國人很多次,這時同意可以進行。」 1987年1月15

9

港府宣佈清拆城寨。同日,中國政府外交部發言人發表講話稱:「從整個香港的繁

榮與穩定出發,我們對於香港英國政府準備採取妥善措施清拆九龍城寨,並在原地址

資料來源:“Kowloon Walled City and the Adjoining Areas", p. 1, in FCO40/157, 19 September 1969, p. 6.

107

23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1:

233

上興建公園的決定,表示充分理解。」

108

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兼新聞發言人的張浚生認為,城寨問題對特區政府來 說是「一樁麻煩事」,他說:「如果不能找到其他好的辦法解決城寨問題,只是強調這 塊土地的主權問題,由我國政府恢復行使主權,把那麼髒、那麼亂的地方,一個腫瘤 留在那兒,對香港的繁榮穩定確實不利。晚治理不如早治理,留到回歸以後治理,不

如馬上治理。後來反覆討論,就同意拆除。」 這反映自香港前途明朗後,中國政府 不再需要利用城寨作為收取情報的中心。張浚生亦提到「港英政府也提出這塊地方不

再作為賣地,而是建一個公園」。港府這樣做,可以避免中方以為港府想在政權移交

前透過「賣地」來賺取利潤。因此,九龍城寨清拆後,土地沒有重新再發展。

109

1985 年成立的「中英土地委員會」,負責處理賣地收入,規定由 1985 年4月

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每年只限批地50公頃,批地計劃必須經中英土地委員

會通過,土地供應量因而減少,令地價及樓價一度飆升。1997年7月1日後,中英士

地委員會解散,回歸後有關批地50公頃的限制亦告取消,特區政府可以全權決定本

港的土地供應 110。據周南憶述,鄧小平曾提出要注意五個「不要」,其中一項就是「不

要濫用賣地的收入」。就是怕港府把土地賣光了,把收入全用於行政開支了,將來特

區政府一接手,就面對資源短缺的問題。所以根據小平的指示建立的中英土地小組

目的是在過渡時期,雙方商量一年賣掉多少土地,賣出土地的收入一半歸還港英政

府,一半歸土地基金。土地基金中方不會動用,讓它生利息,到 1997 年7月1日

作為特區政府的開辦費。土地基金積累到 1997 年回歸前,約有 1,500 億元左右,加上 港英政府的儲備,接近2,000億港元。

111

鍾逸傑的回憶錄提到,「我在港督府和一小撮官員進行多次會議,他們都深信絕

對保密的必要;否則拆卸及清理城寨將成為全城的話題和國際焦點,甚至演變為難以

控制的政治角力。...... 如果拆卸的消息洩漏了出去,人們將湧到城寨,爭相霸佔或者

聲稱擁有這裏每個角落和床位。」112

1987年1月15日,港府決定清拆城寨並在原址改建公園 ''',以三年時間分三期

清拆城寨,打算 1990年3月完成。政府建議房委會轄下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專責

清拆及安置和賠償等工作 (參閱圖 5.3)。

114

1987 年 1 月 16 日,特別委員會成立,專責處理清拆問題。委員會包括七名非官

方及四名官方成員。主席是房委會委員、立法局議員胡法光

115 。四名官方成員包括: 輔政務司呂孝端、註冊總署署長紀禮遜、屋宇地政署署長周湛燊、房屋署副署長冼德 勤。其他的非官方成員包括:房屋委員會委員梁煒彤、市政局議員、九龍城區議員及 房委員會委員浦炳榮、九龍城區議員鄧泰全、特許測量師簡福飴、市政局議員、九龍

區議員陳子鈞,以及九龍城寨街坊會副會長陳協平 116。

1987年1月20日,特別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便遇到一個頗為複雜的問

酒 -- 城寨內樓宇契約的有效性!”。一般來說,只要有第三者作證,城寨的契約就

會有效,但港府不清楚城寨內契約的準則,故擔心有偽造的情況出現。九龍城寨街坊

會副會長陳協平解釋:城寨中的屋契,一般稱作「沙紙」,即是由樓宇建築商印發的

屋宇證明文件。這些「沙紙」主要為第一手的業主擁有。假如樓宇單位轉手或有所改 建,樓宇契約便會較為複雜。一般情況下,在一宗轉手的交易中,新舊合同會由新業 主保管。故假如某一單位多次易手,新業主很有可能擁有同一單位的多張契約。

119

房屋署助理署長陳德平稱,城寨清拆及其善後工作可於三年內完成,而該三年 內將有十四個公屋,居屋屋邨落成,可安置受清拆影響的居民 118 。 房委會委員梁煒 形表示,初步估計區內有四萬多名居民,若分三年安置,每年要萬多人,約三千戶 左右

未來三年內將有十四萬個單位落成(包括臨屋、公屋,居屋),其中有兩萬 涸分佈在九龍區的東頭村、李鄭屋、竹園、橫頭磡、下黃大仙、樂富、觀塘,可安 違合資格居民 120 。預料1987年底至1988年初會有首批居民遷出城寨。1987年5月

23日,港督衛奕信提到城寨人口約為3.3萬人,佔九龍城全區8%

121 (參見表5.13及

5.14)

1987 年 2 月,政府宣佈城寨清拆後會興建公園。九龍城區議會轄下之形象推廣小 組則建議,在公園內建一所文物館,並計劃將城寨公園發展為旅遊區。

122 該區具代表 性的建築有:宋王臺公園、賈炳達道公園。由於區議會經濟資源有限,建築費不能超 過25萬元。

2002 年,政府總計各期清拆行動的資料,宣佈受影響家庭達10,668戶,受影響 人數 31,408 名,獲安置居民 28,198,佔受影響人數的 90%,獲安置的家庭共 9,420 戶。政府最終支付補償金達 31 億港元(參見表5.15)

1811 年,清廷為防禦海盜,建立九龍寨城。1842年中英簽訂的南京條約、1860

23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35

圖5.3 戰後九龍城寨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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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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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37

表 5.13 清拆九龍城寨前夕登記住戶人口(1987年)

登記人口統計

(1987年1月20日)

年的北京條約、1898年的展拓界址專條,始終沒有改變寨城的特殊政治地位。1920 年代香港政府全面規劃新九龍,及至1950年代積極發展九龍城一帶土地為公營房屋 時,曾企圖將寨城納入管轄範圍之內,但始終未能達到真正管治的目的。逃避戰亂、 國共政治鬥爭的難民躲藏於寨城之內,江湖人士以此為家。寨城從1899年只有744 、口,發展到 1987年一個約有3.3 萬人口的小城寨的過程,正是香港在這一段錯綜複 雞的歷史的寫照。住在城寨裏的人被城寨外的人視為不合法;住在城寨外的香港人, 卻也不知道自己也是生活在被視為不合法的不平等條約下。當城寨圍牆被清拆的時 候,政府好像解決了城寨的治安問題,卻沒有想到只不過把問題往城寨外移,並未能 波全部解決。站在城市規劃的角度來看,政府好像把九龍城寨重新納入被規劃的範圍 勻,但想深一層,城寨最後只能變為一個不會引起中英雙方糾紛的公園,沒有配合鄰

丘區域的發展,這塊土地不是始終都沒有真正的被政府規劃過嗎?

初步登記人口統計

(1987年1月15日)

已登記居住單位

8,788個

8,880個

已登記家庭

5,116戶

9,188戶

已登記人數

19,606人

32,319人

無人應門/無人居住單位

3,650個

430個

拒絕接受登記住戶

22 戶

||

10戶

已調查商業單位

760個

846個

無人應門商業單位

56 10

6個

資料來源:《華僑日報》,1987年1月15日,頁11987年1月20日,頁9。

表5.14 清拆九龍城寨費用

業主及住客賠償

26 億 8000 萬元

96.97%

處理居民遷出後空置土地

2075 萬元

0.75%

保安

300 萬元

0.11%

拆卸工程

6000 萬元

2.17%

總數

27.6375億

100%

資料來源:魯金:《九龍城寨史話》,香港:三聯書店,1988,頁185。

表5.15 九龍城寨受清拆影響業主與租客統計

業主

租客

獲安置居民

1987年11月

第一期清拆行動

1988 年12 月 第二期清拆行動

1992年7月 第三期清拆行動

第四階段安置

1297戶/4426人

1451 戶/3473 名租客

2621 戶/7624 人

1620戶/5777人

1737戶/4308 名租客

2212戶/6765人

2007戶/7228人

2556戶/6196 名租客

2316戶/6994人

4924 戶/17431 人

5744戶/13977 名租客

2271 戶/6815人

總計

受影響家庭10,668戶/ 受影響人數31,408名

9420戶/28198人

資料來源:

魯金:《九龍城寨史話》,香港:三聯書店,1988,頁186。

《九龍城寨清拆事宜特別委員會工作報告》(2002年)

23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

三、玫瑰園計劃

. 融資問題及政治爭議

1986年是中英雙方關係良好的一年,除了解決九龍城寨的問題外,1986年11 目,合和、長實、和黃三大財團向港府提交「西面海港——大嶼山發展策略建議」, 音望透過私人機構融資250億元,重新開展新機場計劃。財團的新機場建議包括興建 一個雙跑道的新機場、跨海大橋、隧道、遠洋輪船碼頭及進行填海工程。三個新機場 的選址包括政府建議的赤鱲角,以及分佈在大嶼山東岸,一個較接近青洲,方向與啟 德機場相同,另一個較接近南丫島,方向與赤鱲角相同。估計透過填海可獲額外土地 811 英畝(328.5 公頃),其中包括青洲填海區(235英畝/95.2公頃)、人工島(150 英畝/60.8公頃)、大嶼山及馬灣島填海區(426英畝/172.5公頃)123。1987年1 月,港府成立以輔政司為首,成員包括財政司、地政工務司、經濟司、運輸司、副財 政司及政治顧問的策劃委員會 124,積極探討「西面海港 大嶼山發展策略建議書」

的可行性。

1987 年10 月,港督衛奕信在施政報告中表示: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39

,

香港必須有一級的國際機場。啟德機場雖能應付香港目前的需要,但擴展 潛力有限,我們亦須考慮到啟德機場擴展至極限,會對九龍環境造成什麼影響。 至於其他可供興建新機場的地點,顯然以位於本港西部的地點最為理想,因為 當局可在該處興建新道路及其他基本設施,配合港口及機場的發展。如果可能的 話 當局還可以在本港西面興建一條新的過海隧道。政府現正委託顧問公司進 行港口及機場發展綜合研究,以便就這兩項重要問題提供最佳及最經濟的解決方 案 由於發展工程須動用的資源極為龐大,政府亦要不斷動用公帑以應付房 屋建設、市區重建和其他像興建新醫院等大型工程的需求。因此,在發展基本經 濟設施時,當局可能須在某些適當的發展計劃方面,尋求較以往更大程度的私人 機構參與...

125

1988-1989年間,政府在大嶼山東面、東南面與南丫島以西之間的海峽共七個位 置進行勘探,尋找理想的新機場選址 126 。1989年10月 18 日,港督衛奕信在1989- 90年度的施政報告中宣佈啟動新機場計劃。計劃在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開展,不禁 讓人聯想到天安門事件是使新機場計劃得以迅速落實的催化劑。施政報告中沒有提及 香港人對政治前景的憂慮,卻處處重申其經濟價值。計劃空前龐大,是香港有史以來 最全面的都市規劃,故又稱玫瑰園計劃。衛奕信在 1989-90年度的施政報告的重點:

香港這個現代都市,不只是約600萬人的家園,更是一個重要的亞太區 國際中心。在擴展基本設施時,我們既會考慮香港本身的需要,亦會兼顧目前與 本港有緊密經濟聯繫的華南地區的需要

新機場實在是越早興建越好。政府 已決定在赤鱲角興建新的香港國際機場。新機場將按照最嚴格的現代標準興建, 有兩條跑道,可以全日24小時使用。機場落成後,每年處理的旅客數量,可達 8,000 萬人次,比啟德的最高處理旅客量的三倍還要多。我們的目標,是1997 年 年初,啟用第一條跑道。為確保人們能方便快捷地抵達機場,我們計劃興建一個 高速鐵路系統,以及一條六線行車的公路,連接大嶼山北部和青衣島,由青衣島 沿西九龍新填海區,經西區海底隧道,直達香港島。我們亦要設立向新機場提供 服務所需的一切設施,即須在東涌興建一個至少可容納15萬人口的新市鎮,並 在鎮內設立各項工商業設施。

現時的港口,每年可以處理8,000萬公噸的貨物;過去五年間,處理的貨物 增加幾達 90%。預期貨物的處理量,會繼續大幅增長。我們在策劃擴建港口時, 已顧及遠至 2006 年的需要。這些需要包括:增加貨櫃吞吐量五倍;增加供貨車

停泊和貨櫃存放的土地;興建岸上設施,以取代現時在海港進行的卸貨工作;提 供更多容納內河船隻的地方;及提供現代化港口所需的各類工業用地。首要工作 是興建第八號碼頭。新碼頭將設在昂船洲的填海區。第九號碼頭及有關的支援設 施,將在青衣島東南的填海區興建。我們會計劃將港口的重點西移。其中一個可 供發展的地區,是大嶼山北部,以新機場的道路設施來配合發展。另一個可供發 展的地區,在屯門西岸地帶。還有在大嶼山與南丫島之間,興建巨型的防波堤, 使更多船隻可在海港西部碇泊避風;另一項是疏浚南丫島以西的海床,以開闢一 條新航道。

以目前價格計算,到2006年時,各項工程的費用約為1,270億元。興建新 機場和擴充港口有關的多項工程,均可由商界進行。我們也許需要考慮採取特別 措施,確保勞工供應充足,以便各項工程可以如期完成,同時不會引起過分的 通貨膨脹壓力。把港口向西面擴展,會使屯門以西有更多土地,主要供作工業用 途。港口和機場的發展,亦意味西九龍的填海工程,須在九十年代中期完成,以 便設立連接市區所需的各種運輸設施。這項填海工程,將成為市區商業和住宅用 地的一個主要來源。至於中環和灣仔的填海工程,則可在1993年間,開始提供 需求甚殷的土地。展望未來,我們還可在青洲與香港島之間的海峽,進行填海工 程,而在機場遷離啟德後,我們更會有大量發展的機會。

127

計劃公佈後,得到不少立法局議員和社會人士的支持,支持者相信計劃顯示政府 * 香港未來的承擔,有助加強港人信心128。民間對新機場計劃也有一些爭議。在選址 ,有人認為啟德機場不會於短期內飽和,應繼續使用;后海灣或西面海港更適合興 達新機場;赤鱲角的地勢、風向,不適宜興建機場;最激烈的爭議是關於財政、政治 的問題 129

根據1989年政府報導,估計興建新機場和海港工程的成本,約為1,270億港元,

加上其他「預算」興建的基本設施費約1,300億港元,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計

劃。黃良會、薛鳳旋估計實際成本將比估計的高 30-40%,同時建築成本將因通脹每

年增加 13%,實際成本將高達4,000億元,比原先的估計增加兩倍以上,最保守估計

也要2,000 億元,龐大開支會為香港帶來財政危機 130。1990年港府的儲備金為710億

港元,而 1989 年成立的「特別行政區發展基金」可為工程撥款 140億元;估計1995

年,港府的財政累積盈餘連利息及外匯收入將達1,000億元。1991年4月23日,立 法局議員透露了 1990 年 10 月政府有關新機場財務的安排,政府在不借款的情況下,

240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41

本港的儲備到1997年只剩50 億元左右

131

如港府需向金融市場籌措資金,還款期在

1997 年香港主權回歸後,需由主權國——中國,透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財

經界希望中國當局表態,以將投資風險降至最低

中方同意,方可開展。

132

>

認為赤鱲角新機場計劃必須得到

133

中方贊成興建新機場,但是擔心財務負擔過大。1989年12月21日,中共總書記

江澤民指出,港府基建工程要量力而為,不能「你請客,我付鈔」 。1990年12月

10 日,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表示:「新機場計劃要跨越九七年,當然大部份工程

可以在九七年之前完成,但至少有一部份工程拖到九七年後,特別是財務方面,將球

特區政府要承擔一部份責任。我們是看得遠,不是單單看九七年,我們看到九七年

後,希望不要給港人造成負擔。34」1991年4月3日,國務院港澳辦副司長陳佐洱指

出:「希望香港新機場早日建成,並在九七年時有留下足夠的財政儲備。因此,無論如

何也不能同意有人現在就為九七年特區政府作出這樣那樣的安排,在缺乏審議的情況

下,留下沉重的負擔。135」同年6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公開發言,認為香港有必

要建設一個新機場,希望這個機場的建設投資少,效益高,不要今後給香港的特區政

府和居民留下負擔。本着這個精神,中方願意繼續和英國方面進行磋商,以便妥善地

解決這個問題。136」

1991 年6 月30 日,中英雙方簽訂「關於香港新機場建設及有關問題的諒解備忘

錄」,擬定於 1997年6月30日主權移交前完成十項機場核心計劃:機場(第一條路

道及附屬設施)、西九龍填海工程、與新機場有關的部份中區及灣仔填海工程、北大

嶼山快速公路、西九龍快速公路、西區海底隧道、三號幹線(部份)、機場鐵路、青

衣至大嶼山幹線(包括鐵路部份及三號幹線交匯處)及東涌發展第一期37。並同時協

議 1997年6月30日以後因興建新機場需償還的債務總額不會超過 50 億元,港府需

要自行舉債,並通報中國政府;超過50億元總額的債務,須由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後

方可進行。香港政府 1997年6月30 日留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使用的財政儲備將不

少於250億元。港府願意從中國銀行集團中委任一位常駐香港人士擔任機場管理局董

事會的正式成員 138。1991年7月4日,政府公佈機場核心計劃支出約 986 億元,其中

540億元為政府開支13)。政府將再提供170億元,機場管理局負責165億元,私人投

資約110億元 140。同年9月13日,中英雙方成立香港機場委員會,

小組雙方首席代表擔任主席。

1992年6月12日,港府估計新機場十項核心工程總成本增至1,753 億元,比

1:91 年 3 月所定的 986 億大幅增加。6月16日,中方表示關注新機場財務安排,擔 未來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有負債」;而港府單方面宣佈容許地下鐵路公司暫時無需

港府繳交股東得益,而這些得益一部份是未來特區政府的應有利益,因為需要向中

.4

2.6 內國政府商討解決(4)。機場核心計劃最終投資的總成本為1,565.4億港元(參閱圖

:)

機場核心計劃重點

1990 年代開展的各項重要工程,與之前側重發展市區的情況很不同,1990年代

主要工程,以機場核心計劃相關的工程耗資最為龐大。機場核心計劃的整體監督

指導工作,由政府的機場發展策劃委員會(機策會)負責,委員包括財政司,以及

發展和推行機場核心計劃過程中涉及的政策局局長,包括庫務司、經濟司、工務

運輸司和規劃環境地政司 。1990 年,負責建造和營運新機場的臨時香港機場

理局成立;1995年,該局重組,成為正式機構,由政府全資擁有。地鐵公司則負

建造和營運機場鐵路;西區海底隧道的專營權則由私營機構香港西區隧道有限公司

143

142

新機場工程統籌署是工務局轄下的機策會的執行機關,由政府的工程人員及國際

1克德公司的職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總體管理整個機場核心計劃、定期向機策會

報,以及按需要而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方法 144

機場核心計劃小組委員會在機場核心計劃的施工層面上擔當着重要角色。小組委

員會由工務局局長出任主席,委員包括政府各工務部門(路政署、拓展署、土木工程

署、建築署和水務署)首長、地政總署署長、機管局和地鐵公司的工程總監,以及新

機場工程統籌署的代表145。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在1998年7月2日新機場的開幕儀式中表

示,新機場工程「是香港有史以來投資規模最為龐大的工程 ......需要7年工程時間, 耗資約 1,550 億元,可稱為『跨越九七』的工程」46。根據政府1999年發表的數字, 至1997年11月,機場核心計劃耗資總共1,553億港元147. 。2005年修正為1565.4億

港元(參見表5.16)

242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43

I

圖5.4 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1990)

HONG KONG PORT & AIRPORT

DEVELOPMENT STRATEGY

Map Note:

Data supplied by the Strategic Unit of Planning, Environment and Lands Branch. The illustrations and figures quoted are indicative only. Strategy as approved by Executive Council

on 10th October, 1989.

DEEP BAY

-2-u£2

Black

Point

URMSTON ROAD

TUEN MUN

Castle Peak

INDICATIVE LAYOUT OF

CHEK LAP KOK AIRPORT

Lung Kwu Chau

Tap Shak

Kok

Chek Lap

Kok

Tung Chung

The Brothers

TIN SHUI WAI

YUEN LONG

Sha

cana

Siu Lam

Sham

Shul Kok

PENNY S BAY

Ma Wan

Chau

Tsai

Discovery

Bay

Tai Ho

Kau Yi

Peng

Mul Wo

Runway

Building

LANTAU ISLAND

Tai O

Turfed Area

Shek Kwu Chau

Passengers

in mition

AIR TRAFFIC FORECASTS

Carge th million tonnes

50

Existing/Committed Development

30

20

10

0

1989

1991

Series AR/14/PADS

Edition 1 1990

Passengers

Air Cargo

1996

2001

2006

地圖來源:地政總署測繪處提供。

44 / 城傳立新-

一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Sunshine Island

Hei Ling Chow

Cheung Chau

NEWERRITORIES

WEST LAMMA CHANNEL

Iskand

TA:

VICTORI

Ap Lei

'hau

HC

EAST LAMMA CHANNEL

TOLO HARBOUR

Reservoir

K

YIN.

SAI KUNG.

KONG ISLAND

Reservau

Lei Yue

Mun

LB YUE MUN

Junk

Island/

INDICATIVE CAPITAL COSTS

(units in billion HK$)

Utilities

2%

Industrial/

Urban

(3)

10% (12)

Port

39%

Transport 21%

(50)

(27)

Airport

28%

(35)

Total cost to the year 2006 is

estimated as HK$ 127 billion

(at 1989 prices)

Tung tr

Chau

TATHONG CHANNEL

X

Lamma Island

SCALE

Cargo in

PORT TRAFFIC FORECASTS

million tonnes

km 0

2

4

6 km

300

Existing Development Area

Committed/Developing Area

Existing Main Road

Existing Rail

Planned Road as at 1989

Planned Rail as at 1989

Port & Airport Development Strategy (PADS)

Container Terminal

Multi-purpose Terminal

Cargo Working Area

Port Back-up

General Industry

Deep Waterfront Industry

00800

Road for PADS

Resor

Buon

orages

Rail for PADS

Shipp

als/Improvement

Reka Ferry Terminal

Break on Shelter

Furt

ment at year 2011

SO

Road (Year 2011)

Development to 1996

Development 1996 to 2001

Development 2001 to 2006

Transhipmem

200

Direct Shipment.

1989

1991

1996

2001

0

2006

Cartography by Survey & Mapping Office Buildings & Lands Department

Hong Kong Government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45

表5.16 機場核心計劃工程細則

(單位:億港元)

圖5.5 青馬大橋

項目名稱

1991年

施工年份

1992年

||

工程重點

實際支出

7月預算

6月預算

赤鱲角機場

1992-1998

停機坪 1,248 公頃土地、一條長 3800 米跑 道、客運大樓及配套設施。

436

685.0

702

中環一灣仔 填海工程

1993-1998

中環填海工程第一期為機場鐵路香港站用 地,其餘土地則用作道路,以及重建碼頭、 泵房及其他受填海影響的設施。

18

28.3

27

西九龍填海

東涌一期發展 工程

1990-2003

由尖吵嘴向北伸展,包括油麻地、長沙灣及 美孚,填海造地約334 公頃。

90

125.9

120

1992-1997

開拓土地面積67公頃,為新機場的後勤用 地,供工商業、私人樓宇和公共屋苑。

1

26

30.3

24.9

青嶼幹線

1991-1997

一條雙程三線的道路和雙軌鐵路,連接青 衣、馬灣及大嶼山,工程包括青馬大橋,連1 ļ 接馬灣的高架橋、汲水門大橋、引道及大嶼 山收費廣場。

121

171.6

91.9

三號幹線

1993-1998

青衣及葵涌段,及青衣島與九龍半島之間長 1,177 米的汀九橋。

56

89.2

82.4

北大嶼山快速 公路

1992-1997

全長 12.5 公里,連接新機場的道路運輸網 絡中最後的一段道路,包括陰澳段、大蠔 段、東涌段。

43

81.0

63.6

西九龍快速公 路

1993-1997

全長 4.2 公里,雙程三線分隔行車道,連接 西區海底隧道及由葵涌起的三號幹線其餘路 段,包括連接葵涌高架道路至西區海底隧道 繳費廣場,於油麻地及美孚各設交匯處。

17

33.8

26.6

西區海底隧道

1993-1997

全長2公里,雙程三線行車,為三號幹線之 重要部份,連接油麻地西九龍填海區隧道口 和港島西營盤的西填海區。

圖片來源:作者藏品。

39

65.0

57

機場鐵路

1994-1998

公用設施

由赤鱲角機場至中環,全長34公里,其中 20公里建於地面、6公里架空建築,其餘8 公里則建於隧道之內,並興建六個新車站。

為新機場及東涌新市鎮提供所需的公用設 施,包括供水、電力、煤氣及電訊設備等。

圖5.6 北大嶼山快速公路

125

294.7

340

15

32.6

30

總計

986

1,637.3

1,565:4

資料來源: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香港的發展基礎》,香港,政府印務局,1991,頁92-102;香港 機場核心計劃網頁:www.info.gov.hk/archive/napco/index-c.html;土木工程拓展署網頁:www.cedd.gov.hk/tc/ achievements/regional/regi_west_kowloon.html :地政及規劃署網頁:www.devb.gov.hk/reclamation/tc/basic/plans_ and_maps/project/:周栢均:《玫瑰園的故事:香港新機場問題探討》,頁154-158:《機場核心計劃》,香港:政府 印務局,1999,頁92:祈思博:《青嶼幹線》,香港:政府總部工務局新機場工程統籌署,1998,頁10;道路造價資 料於2005 年底由路政署提供,參見何佩然:《建城之道:戰後香港的道路發展》,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2008。

246 i/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0

I

圖片來源:作者藏品。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47

248

機場核心計劃開闢土地 1,669 公頃,包括東涌新市鎮 67 公頃、西九龍 334 公頃 及毗鄰香港島中西區的 20 公頃,新機場面積最大,有1,248公頃,長約6公里,闊 3公里,較舊機場大四倍多。工程合約是機場核心計劃的第二大合約,達90 億元,

由跨國聯營公司投得,在 1992 年12 月展開,1996年1月竣工,較原定時間早了

四個月148。赤鱲角島及欖洲的面積分別為302公頃及8公頃,佔機場平台25%的土

地,餘下土地則以填海方式造地 1995 年開始建造飛行區、第一條跑道、客運大

樓、航空交通指揮塔、航空交通管制大樓及其他重要設施

149

150

新機場於1998 年7月啟用時,兩條各 3,800 米的跑道的其中一條投入服務。

機場二十四小時開放,不用像以前啟德機場一樣受晚間飛機升降限制。在第一期工程

中,新機場共建造了38個可供任何747-400型客機使用的客運廊前停機位,27個停

機坪,13 個貨運停機位,每日可處理約500 班客貨機 '51。第二條跑道於 1998 年底完

成,加上客運大樓的西北客運廊完成擴建工程,新機場可由初期每小時處理 37 班航

機增加至每小時處理50班,位於客運廊前的停機位亦會增至48個。當第二座客運大

樓落成後,新機場可達致最終的設計容量,即每年可服務8,700 萬名旅客和處理 90

萬公噸貨物152。

客運大樓呈Y形,採用翼狀屋頂,呈四十五度角,設計具有隔熱效能,較傳統 屋頂更節省能源。大樓長1.2公里,面積55萬平方米,共八層;其中三層供公眾: 士使用,內設離境及入境大堂,地庫的設施有乘客穿梭列車、行李處理系統及機電儀 器。工程造價達101億元,為機場核心計劃合約中造價最高,也是全港歷來批出的建

造工程合約中規模最龐大

153

1980-1990年代與機場核心計劃相關的道路工程,投資規模最大者依次為:

(1)自 1991 年開展、1997年竣工的青嶼幹線,總投資額達118.6億港元; (2)自1993年起興建,1998年竣工的3號幹線(葵涌至汀九段),投資額超過

82.4億港元 154

(3)1992-1997年興建的北大嶼山快速公路,投資額達63.6億港元;

(4)西九龍快速公路,施工日期為1992-1997年,總投資額達26.6億港元。

四項道路工程的總投資額達 291.2億港元,佔機場核心計劃總支出1,565 億的

18.6%。機場核心計劃覆蓋範圍廣泛,不但縮短了區域間的距離,開拓了新界西部偏

僻的土地,增加了城市的可用空間,而人口的分佈也隨道路網絡向港口逐步西移,新

界展現了嶄新面貌。

港口西移

1983 年,在機場核心計劃尚未開展前,海港填海及市區發展研究報告首次將西九

填海計劃提出討論,報告認為發展西九龍除可為機場核心工程的交通設施如機鐵、 路、海底隧道提供土地外,並可舒緩九龍半島擠迫的住宅及工商業區,為西九龍提 更多的休憩、文娛空間及社會服務設施,改善該區生活環境,以配合政府都會計劃 整體發展。1984年,西九龍填海計劃獲行政局通過,被正式納入發展策略。1994 西九龍開拓的土地,包括昂船洲填海工程新建成的土地,將用作興建政府及社區 務設施、房屋、商業發展、連接新機場的道路——如第三條海底隧道、西九龍快速

路及機場鐵路,估計西九龍填海區可為15.9萬居民提供居所

"

155

西九龍填海計劃是機場核心計劃十項工程中最複雜的一項,也是歷年來最大型的

區填海計劃。填海範圍由尖沙嘴向北伸展,包括油麻地、長沙灣及美孚。整個計劃

造約 334 公頃新土地,擴大九龍半島面積三份之一,其中包括120公頃興建連接機 的運輸走廊——西九龍快速公路、機場鐵路、兩個車站及連接西區海底隧道的陸 :約有43公頃土地闢作政府和社區服務,諸如學校、診所、社會福利設施、室內

運動場、警署、裁判署及公眾停車場等;7公頃土地建造昂船洲政府船塢;59公頃為 天用地;33公頃撥作工業及商業用途;20公頃土地興建新房屋;31公頃鄰近地鐵

的土地用作綜合發展區;21公頃土地興建長沙灣批發市場156 (參閱圖5.7)。

西九龍填海計劃以櫻桃街為界,劃為南北兩大部份,南部涉及四份主要工程合 約,北部則有兩份。南部的填海區包括新油麻地避風塘、毗鄰的舊避風塘、油麻地 公眾貨物裝卸區(public cargo working area)、昂船洲政府船塢、新佐敦道渡輪碼 頭。北部填海區包括五個貨物起卸碼頭、七百個貨車車位的長沙灣批發市場、通往市 場的道路網絡、長沙灣造船廠、華潤公司貨倉的貨物裝卸區,以及通往機場的運輸工 程(西九龍快速公路、西區海底隧道、機場鐵路、連接港島、九龍和新界西北的三號 幹線)。南部填海工程由土木工程署策劃和監管興建,而北部填海工程則由拓展署負 責,香港萬隆工程顧問有限公司(Mott MacDonald Hong Kong Ltd.)擔當顧問。南 部填海區的詳細設計於1990年初進行,北部填海區亦於同年第二季展開

157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49

圖5.7 西九龍填海區

填海分三個階段進行,佔地68公頃的新油麻地避風塘是最早的工程,1990 年 8 月開展,於1992年完成。第二期工程施工日期為1992年底至1995年,位於西九龍 高端的13公頃土地是最後一期工程,於1999年開展158。主要工程共有七項,包括修 ※ 3.5 公里海堤及防波堤,道路 17 公里,重建所有受影響的海旁設施,包括排水管、

水進水室及抽水設備。整個填海工程從海床挖泥3,400萬立方米,使用填料6,900 (立方米,將海岸線延長一公里。政府總投資120億港元,較1993年的90 億元預

>

多了30億元。

WEST KOWLOON RECLAMATION

REPLACEMENT

TYPHOON

SHELTER

圖片來源:盧耀楨先生藏品。

EXISTING

YAU MA TEI

TYPHOON

SHELTER

西九龍填海工程比興建宏偉的青馬大橋或赤鱲角機場的填海工程更艱巨。工程不

需將原先的客貨運碼頭及貨倉遷移到新的海岸,更要維持舊油麻地避風塘的運作;

生於西九龍舊區既有的污水渠系統多屬平水甚至是低水,為配合填海,政府必須重新

駁排水管道,增加了工程的難度。施工期間所造成的交通擠塞及市政問題,曾引起

份市民的不滿。此外,政府更須監管承建商遵守保護環境法例,以及控制工程的噪

或塵埃污染的負面影響。為加快工程進度,政府曾容許多至三份挖沙及填海合約和

份高速公路工程合約同時進行,工程最終能於2003年底如期完成

i)西九龍快速公路

159

西九龍快速公路建於西九龍的新填土地上。公路全長4.2公里,是一條雙程三線

隔行車道,連接西區海底隧道及由葵涌起的三號幹線其餘路段。施工日期為1993-

97年,總投資額達26.6億元160,主要包括連接葵涌高架道路至西區海底隧道繳費

場,於油麻地及美孚各設交匯處。

ii) 西區海底隧道

西區海底隧道是唯一以專營權合約形式推行的項目,1993年9月,港府與香港 西區隧道有限公司簽訂了為期三十年的專營權協議,以「建造、營運及移交」方式發 展西隧。工程在1993年8月展開,並於1997年4月通車,較原定竣工日期為早 161。 該份合約涵括了三個主要項目,包括沉管隧道工程、在西九龍進行的引道工程,以及 在西營盤進行的引道和有關工程162。西隧的沉管隧道從九龍的一端向西南面一直伸展 至港島區,全長 1.3 公里。整條沉管隧道由十二節預製混凝土組件組成,每節組件長 113.5米、闊33.4米、高8.5米,重約35,000公噸163。1995年3月,第一節組件開始 沉放於預定位置,整個過程約需716 小時。最後一節組件於1996年4月完成安裝

164

西區海底隧道於1997年4月30日通車,是本港第一條雙管三線雙程過海行車隧

250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51

圖 5.8 西區海底隧道西九龍入口施工實況(攝於1996年)

圖片來源:盧耀楨先生藏品。

道。這條隧道把西九龍填海區南端與港島西營盤連接起來。此外,西隧亦為三號幹紀

之重要部份

165

166

該六線行車隧道每日的車輛最高流量可達十八萬架次,遠較現時僅~

四線行車的隧道為高 (參閱圖5.8)。

從以往以新市鎮為發展重點,轉移至以海港兩岸為重心的發展計劃,意味着1990年 代的規劃重心會由「新市鎮」回到「都會區」。1980年代《全港發展策略》中有關「都

會計劃」的規劃策略,與「海港和機場發展策略」同步發展,並考慮到新機場落成以 與香港啟德機場的擴建,以及機場遷移後啟德區的規劃'68。「都會計劃」以二十年為 鰗,分為多個獨立的綜合發展計劃,務求2011 年落實規劃 (參閱圖5.9)。

169

1987年10月7日,港督衛奕信在施政報告內大力推動「都會計劃」,指出 1970

代中期以後政府的非經常開支有超過一半投放於興建新市鎮,而市區內較早開發地

的投資規模卻嚴重不足。維港兩岸一帶雖然是就業的中心地區,但部份地區卻非常

迫,居住環境惡劣,缺乏基本康樂設施,亟需改善。

5.9 都會區的範圍

3

"

THE METRO AREA 都會區

Tsuen Wan Kwa Tsing

荃灣及葵齋

PUER WAN

CONTAINER

TE PRIMAL

STONE CUTTERS ISLAND

間中

IT

soo Kowloon. West

Oc

SA TING PUR

117 HAN KHAN

DIAMOND MIL

KAI TAK

AIMPORT,

訓啡啡

Kowloon Central 中九龍

CENTRAL DISTA

Wan Desi

Hong Kong Island West

香港島西

T

NGAU TAU NON

Kowloon East

蘖九觼

KWUN TONA

TAU TON

Hong Kong Island East

香港島東

四、籌措新紀元

1. 都會規劃重點

1980 年代中期,在檢討新機場發展的同時,城市核心區的規劃亦需因應港口西

移策略而作出調整,政府趁機改善城市結構,讓其逐漸轉型成為全球的重要港口、空

運站、中國商貿中心及高科技的輕工業基地 。1984年,政府發表《全港發展策略》

167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TDS),提供了一個概括的基本範疇,整體的構思

km o

2

6千禁

SCALE 1:140 000比例尺

EAST LAMUA CHANNI

LE CHAU

Hong Kong Island South

香港島

STANLEY

„Chás Bran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環境地政科編:《都會計劃:選定的策略概覽》,香港:香港政府印務局,1991,頁4。

252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1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53

254

4/:

...

圖5.10 「都會計劃」評估的有發展潛力的主要地區

7

HEY LINE CHAU

km

LANTAN LAMND

104

VELAND

TING

FAL TONG

SHAM TREND

N

KAU TI CHAU

100

Scale

1:75000比例尺

2

SHEUNG SA SHAN

TONG TS

TSUEN WAN

GREENLAND

減量

km

6案

CONTAINE

TERMINAL

LAMMA ISLAND

NEEDLE HILL

GHING MUN STA

鲜血

SHING MUN RES.

SHA TE

S GOLDEN Hcd

MANCHUNG

STONE CUTTERS ISLAND

SA YING PUN

POK FU LAM

MOTOR PEAK

EAST LAMMA CHANMEL

NEM

KOWLOON RES

ABAR

BEACON HILL

SHAKEHUR PO

AP LEI CHAU

九龍

Kowloon

THEM ELA TEOBALAN

VICTORIA

HARBOUR

DENTRAL DISTRESS

ABERDEEN

WONG CHUNKE

J.

WAN CHAI

VICTORIA

PARK

OCEAN PARK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環境地政科編:《都會計劃:初步提供的選擇》,香港:香港政府印務局,1988,頁16-17。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ETE BAY

REPULSE BAY

CHUNG HOM RO

"ATES. GAIRM

M

KOM.00%

MT PARKER

MAJOR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有發展潛力的主要地區

SHAU KEI WAN

MT

**ECAM

圖例

LEGEND

郊野公園

COUNTRY PARK

近郊的風景/遊樂區

URBAN FRINGE AREAS OF HIGH

LANDSCAPE / RECREATION VALU

現有及將興建的市區

擬議中/可能的填海區

新整理好/ 有發展潛力的地盤

EXISTING & COMMITTED

DEVELOPMENT

PROPOSED/POTENTIAL

RECLAMATION

NEWLY FORMED / POTENTIAL

LAND BASED SITES

1.NA TOK

有重建價值的地區

REDEVELOPMENT OPPORTUNITIE

TH

BLACK L

PAU TOI SH

微尘

TATHONG CHANNEL

CHAI WAN

海味

BAOULAR

PEAK

Note: The redevelopment potential of the airport site at Kal Tak cannot be realised until after a replacement airport

has been commissioned. Re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for sites currently restricted by airport height limits will be reviewed in the context of Metroplan.

注:贈然數據機場有簠難的價籠,因除非鑰場遷移外,重建計劃將無法實行。而都會計劃亦將嘗 創璣正受“機場聯礙管制條例”影響的前置電地盤作檢討。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55

1980 年代末,政府決定為七個已開拓的區域,包括荃灣及葵青、西九龍、中九龍、 東九龍、港島西、港島東、港島南等,擬訂1990年代以後的發展新方向和形式

重新

發展地政工務科,成立一特別小組,為整個都會區制定一套全面的總綱及較詳細的地

區規劃,包括個別的市區重建和重建發展計劃。

170

1991年,港督會同行政局通過都會計劃的發展策略171,在同年香港規劃環境 政科出版《都會計劃:選定的策略概覽》,展示市區的發展重點,「都會區」包括了茶 灣及葵青、西九龍、中九龍、東九龍、港島西、港島東、港島南七個區域。在選定者 會計劃的策略後,即着手制定一系列發展綱領,更具體地落實各區規劃的目標。規畫 署於 1992-1997年間,完成了七個區域中的其中四個區域的發展綱領(Developme::

設計出一套用作指導及控制法定分區規劃和處理民間有關規劃申請的 政指引 ,這四個發展區的發展綱領制定的時間順序是:荃灣/葵青(1992)、東: 九龍(1993)、西九龍(1993)、港島西(1997);1999年,九龍中部及九龍東部的 發展綱領亦已完成 至於「港島東」及「港島南」的研究工作,在1999年則仍

Statement)

172

>

173

,

開展(參閱圖 5.10)

圖5.11 港口發展的長遠模式

LANTAU ISLAND

i

SOURCES

SHENZHEN SEZ

Sha Tau Kok

Man kan tu

HUANGGANG

DEEP BAY

袋G

TUIN LONG

SCALE

K}

n

TSUEN 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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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ISLAND

Min

TAKU

MIRS BAY

LEGEND

Airport

Principal Highways

Principal Railways

Container Terminal

Port Back-up

Cargo Working Area

Deep Waterfront Industry

Buoys and Anchorage Area

Shipping Channel/Improvement

Dockyard

Breakwater/Typhoon Shelter

Ship Repair Yard

*

Essential Port Services

3.U KWANO

1992-1997年間草擬的發展綱領,圍繞着新機場及港口建設,如荃灣/葵青區 舊機場(啟德)的東南九龍新發展區、開發西九龍新填海區、進行連接西環對開的。 島青洲的填海工程及重建上環舊區等等,都是配合機場核心計劃的規劃。至於九龍 部舊機場週邊的發展、重建九龍城和土瓜灣舊區,以及九龍東部舊機場週邊的發展

領,是回歸後兩年才落實的(參閱圖 5.11)

為解決土地資源不足的問題,「都會計劃」建議在維港兩岸一帶地區如紅磡、西九 龍、中環至灣仔、青洲、堅尼地城等進行填海工程,減低部份地區的樓宇密度,以及 擴大商業中心區。由於中英談判後,港府在過渡期(1984-1997)每年只可賣50公頃 土地的局限,1988年,政府成立土地發展公司(L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負責進行、推動和促進私人發展商集合不符合現代用途的私人房屋區全面重建,協助 私人發展商重新發展私人擁有的土地(參閱圖 5.12)

1991 年,「都會計劃」獲得通過,為都會區的重整(restructuring of the Metro Area)提供一個框架。政府發表《都會計劃:選定的策略概覽》小冊子。當局經諮詢 公眾意見後,在三個「都會計劃模式」中選定一個,並訂立土地用途的概略模式。都 會區整體人口設計為420 萬,並提議就不同發展的類別、形式、密度訂立各種指引,

PLANNING DEPARTMENT

:

BROAD LONG TERM PATTERN OF

PORT DEVELOPMENT

PLANNING DEPARTMENT

PLAN REF No 2.93-24

TILE REF No

DATE FIG N

6-93

Hong Kong Planning Department,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Review - Foundation Report

cutive Summary, Hong Kong: Planning Department, 1993, p. 11.

包括都會區的城市設計(保護山脊線)指引、景觀策略及休憩用地等。整個土地用途

的模式以一個主要公路和鐵路構成的網絡為骨幹,方便城中的貨運和客運。另外,城

市的重整尤其會顧及到啟德機場遷離後,現址所提供的新發展機會

表5.17 新增人口預測(1993年及1995年)

2001年

2006年

2011年

1993年預測

6,100,000

6,300,000

6,500,000

174

-

1995年預測

相差

7,300,000

7,500,000/8,100,000

+1,000,000

+1,000,000 - 1,600,000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規劃環境地政科:《一九九六年全港發展策略檢討:諮詢摘要》,香港:香港政府規劃環境地政 科·1996頁15-16。

256

56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57

圖5.12

KARE

1987 年港九土地利用圖

長沙灣

CHEUNG SHA WAN

2 GRANDEZ

DOM

聯躡凤

曲/

SHAM SHUI PO`

SHEK

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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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由

Le Denny Recent Ar

油蘊地

HO MAN TIN

de voluménatt. Őt Aren

YAU MA TE

• Vings Hang

vermement JAARNE PRI

Q109+ Öevermant, berluben & Community Food/Des

Lavagemotorväntat pressitas. Tampargy Maning Aven

pampangangana Tamparary Sindhan (Špakar Vel

do Camry wa

Sosete absentertone G AND DONA LANG/Mondland

- Assodant Lam

Pauley Farm, Pysty & Carecabal

Pasaran / Jurica Pasarvet

YER/ARDE

common. Padway METRION)

尖沙咀

AZARTE

TSIM SHA TSUI

西營盤

SAI YING PUN

薄扶林郊野公園

POK FU LAM

COUNTRY PARK

PEAK

ICTORIA

中環

CENTRAL

DISTRICT

龍仔郊野公園

ABERDEEN COUNTRY PARK

Aberdeen RéseSVILLE

蒜雞

HUNG HOM

無取認高 HARBOUR TUNNEL.........

HARBOUR

灣仔

WAN CHAI

RAPPY VAL

Coorse

WAN,

香灞!彌糖)國際燔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TAL

{Kai Tak}

MANY AIRPORT TUNNEL

土瓜灣

TO KWA WAN

九龍灣

KOWLOON BAT

維多利亞港

北角

NORTH POINT

CAUSEWAY

BAY

黄竹坑

HONG KONG ISLAND

大坑

TAI HANG

潼甸山

¡JARDINE'S

LOOKOUT

Aunway

魚涌

QUARRY BAY

fa Tere

Reservo

1993年,規劃署發表《全港發展策略檢討

可供選擇的發展方案》(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Review - Development Options),就長遠(至2011年)及中

攤(至 2006年)可能採用的發展路線,徵詢不同團體及公眾人士的意見。當局收集

見後,編製了一份報告,綜述備受關注的主要事項,並訂出在檢討後期應調整的項

及引入新的意念。

1995年,當局擬訂「最後技術報告」(共分三個部份)及「綜合技術報告」,到

8年,規劃署發表《全港發展策略檢討行政報告》,列出所選定的發展大綱

175

1996年,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推算2006年人口約750萬,基本發展地區及經規劃

F的策略性增長地區將具備足夠的發展潛力。至於在人口遞增至約810萬時,當局可

13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所採用的「方案 B」

SHEKOL

灤圳

SHENZHEN

LOK MA CHAL

ÁBAN TIN

新界西北

NWANT

粉配啡 FANLING

NORTH

新界東北 NENT 人口 Pop

1.2m

[就票 Jobs_

0.4m

圖例 LEGEND

基本公路網絡 Baseline Road Network

基本鐵路網絡

Baseline Rail Network

策略性共同道路

Strategic Common Road Link

其他測試路

Other Road Link Tested

策略性共同客還鐵路

Strategic Common Passenger Rail

其他測試客運鐵路

Other Passenger Rail Tested

策略性貨運鐵路

Strategic Freight Rall

各界西北, WWNT

1.4m

Jobs

KAM TIN

元龍

YUEN LONG

TUEN MUN

SOUTH

YUEN LONG CORRIDOR

STUEN MUN

^

EAST

A

CHEK LAP KOK

TUNG

TAI HO

山大

GREEN ISLAND

LANTAI PORT,

新界西局 SWNT

人口 Pop

0.4m

St. Jobs 0 2m

香港南

HONG KONG

SOUTH

WHITEHEAD

新界東南 SENT

人口 Pop

0.5m

[就業 Jobs 0.1mm

將軍澳 团

TSEUNG

KWAN OME

CENTRAL

WAN CHAI

是會膩 METRO

人口 Pop 4 6m

[武 Joble

2.9m

链编

Airport

港口

Port

現有及已承諾發展地區

Existing and Committed Development Area

策略性堆長地區

Strategic Growth Areas

主要埔長地區

Major Growth Area

次豐增長地區

Minor Growth Area

低密度發展區

Low-Density Development Area

特殊工樂區(包括料學團及工業邨)

Special Industrial Area

(Including Science Park,

Industrial Estale)

興港口運作有關的工業

Port-Related Industry

問槖中心/商業邨

Business Centre / Estate

kine bland

香港仔

ABERDEEN,

ABERDEEN

NG CHUK HANG

深水灣

DEEP WATER BAY

大潭郊野公園

壽臣山

SHOUSON HILLE,

TAI TAM COUNTRY PARI

*****

Ter Tan

Incrediam

Reservoir

地圖來源:Empson, Hal, Mapping Hong Kong: a Historical Atlas. Hong Kong: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rvices, 1992, p. 246.

258

5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 2015)

2011年方案B的假設發展模式

AN ASSUMED DEVELOPMENT PATTERN

FOR SCENARIO B BY 2011

都會鉴 METRO 人口 Pop

人口及款囊(以百萬計》

4.6m

Population and Jobs (in million)

St

Jobs

2.m

2

地圖來源:Hong Kong Planning, Environment and Lands Bureau,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Review - A

Response to Change and Challenges: Final Executive Report, Hong Kong: Planning, Environment and Lands

Bureau, The Gov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1998, p. 10.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59

ין

圖 5.14 三個「概括研究區」及策略性增長地區

ه چیزے

Long Kwa

URMSTON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DEEP BAY

SAN TIN

MAI

-

1

凹頭一鄉田

元朗南]

Au Tau - Kam Tin

" Yuen Long 3.

屯門北

'uen Mun N.

Shenzhen

Hang

TAKWILING

韌碟-上水,

Fanling - Sheung Shui

STARLING INKLET

KENG

AWAL

FANLING

新界東北概括研究區,

NENT Broad Study Area

新界西北微括研究區/

NWNT Broad Study Area

荃灣海灣填海區維

Tsuen Wan Bay Rcl.b

(CASTLE PEAR)!

LAM

PILLAR

MA

POINT

大蠔

Tai Ho

YAN O

藥酒、

của anime Tung Chung

SHA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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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AU ISLA

NGONO

LANTAU

Sab Thuen

WAN

Tu

LANTAU CHANNEL

TAB HO

SHA

CHI MA WAN

B

STA CHANNEL

ADAMASTA

Her Ling

To Choo

青洲

Green Island

WEST LAMMA CHANNEL

day

سلو

SHUEN

Flower Canc

Bruner

CROOKED

HARBOUR

CDOUBLE

HAVEN

YOLO CHANNEL

Chong

HALLE

ISAJ

TOLO HAR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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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E. Kowloon

SÅ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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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TH CHANNEL

MIRS BAY

J

ty

CIŁAMANE

High hland ResEN IND

HICK

ROCKY

HARBOUR

PORT SHELTER

4

STONECUTTERS

Tseung Kwan O

ISLAND

นส

Kung k

KOWLOON:

JU

中瑞—瀧仔填海區

Central-Wanchai Rcl.

晶片

"OLJARNÝ

PORT ka

FAT TONG

Omir

O

WAN

MOUNT

CHAM

WAN

薄扶林獎

Pokfulam

EAST

PING

FLUR CHALL

LAMMA CHANNEL

MOM WARD

HoK 香港島南概括研究區

The

Wan

HKIS Broad Study Area

公司

比例尺 SCALE

公司

km 。

8

10

12

14 km

TAI TAM

WAN

TATHONG CHANNEL

Groep

圖 5.15 具潛力的新策略性增長地區分佈圖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

寖略性增長地區

Po Tai

具潛力的長 :

Some

POTENTIAL LC

STRATEGIC G AREAS

G-TERM

WTH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環境地政局:《全港發展策略檢討:配合轉變迎接挑戰:重點摘要》,香港:規劃環境地政局

1998,頁11。

Rew

Shakey

PIELAR

PORT

DEEP BAY

TM

The Branlegri

Chek Lap Kok

Her Ling

PILI LAMMA (MANEPPES

KOWLOON

TAI PO

STARLING

TM THan

POLO HARBOUR

I TAM

M

FAT TONG

CROOKED HAMBOUR

CHALARE

DOUBLE

HAVEN

19402005

MIRS BAY

C

WP

LEGEND

Built-up Area

Cultivation

Country Park

Main Road

-Turmal

XUNG

PORTSHELTER

ROCK:

HARSOUR

Secondary Road

---Railway

Light Railway

Contour (vertical interval 100 metres with

supplementary contour

at 50 mars

Nepi

Sea depth in metres

以填海爲主的發展區 Reclamation Based Areas

以陸地爲主的發展區

Land-Based Areas

SK

Chin

重建區

Redevelopment

Hong Kong Planning Department, Consolidated Technical Report on the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96, Hong Kong, Planning Department, 1996, p.72.

2

在新界增闢發展區,以應付需要,就業機會(尤其是第三產業的就業機會)很可能仍

會集中在都會區內,但當局有機會和有需要致力在高容量公共運輸交匯處附近發展商

業活動中心(參閱圖5.13及圖 5.14)。

以此基礎制定的中期策略,將 60.5%人口分佈於都會區內,新界西北、新界西南及新界東 南所增加的人口,佔整體的39.5%。而都會區的就業人口將佔全港58%及職位總數的74%;新 界地區佔全港總人口約42%,較 1991年的約29%增加了 13 個百分點,職位總數將由 1991 年 約17%增至26%。1991年,新界區的整體人口/職位比率為3.59:1.00;由於人口繼續遷移 至非中心區,到了2006年,該比率會改為3.191.00,其中必然以遷移至新界西北及新界東北

較為明顯 (參閱圖 5.15)

176

260

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61

表 5.18 《一九九六年全港發展策略檢討》預計增長人口

表5.19 1986-1998年全港主要道路工程

雇工年份

項目名稱

預計增長人口

都會區內原地重建重新撥用公營及私營樓宇

290,000

991-97

青嶼幹線

道路主線長度 (公里)

3.5

造價

建造時涵蓋範圍

(億港元)

新界新市鎮剩餘發展空間

增加西九龍填海區發展密度

啟德及九龍灣第一期及第二期填海地區

青洲填海區

荃灣海灣填海區

中環-灣仔填海區餘下部份

70,000

#93-98

3號幹線(葵涌至汀九段)

20.65

青馬大橋、汲水門大橋和馬灣高架道路 青葵公路、長青隧道、長青公路、青衣西北 交匯處、汀九橋及高架引道

118.6

82.4

30,000

註:92-97

北大嶼山快速公路

12.45

陰澳段、大蠔段、東涌段

63.6

230,000

40,000

1993-97

西九龍快速公路

4.20

連接葵涌高架道路至西區海底隧道繳費廣 場,於油蔴地及美孚設交匯處

26.6

30,000

86-90

5號幹線

7.00

經城門隧道貫通荃灣的雙程雙線行車道

18.5

15,000

擴展將軍澳第三期增加發展密度

125,000

1987-91

觀塘繞道

4.74

第一期:鯉魚門道至偉業街;第二期:偉業 街至啟福道:第三期:啟福道至麗晶花園

17.4

東涌第二期餘下部份、第三及第四期

115,000

元朗南部

20,000

凹頭一錦田 白石

96-99

紅磡繞道及公主道連接路

2.50

30,000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規劃環境地政科:《一九九六年全港發展策略檢討:諮詢摘要》,香港:香港政府規劃環境地政 科,1996,頁 25。

5,000

紅磡繞道長1.3公里,雙程雙線高架分隔行 車,連接紅磡道與尖沙嘴東部的梳士巴利 道:公主道連接路長1.2公里,雙程雙線高 架分隔行車,與紅磡繞道、漆咸道南、紅磡 交匯處及公主道連接

11.6

94-98

龍翔道及呈翔道改善工程

龍翔道:2.6 呈翔道:2.79

1994年7月-1998年8月期間擴闊呈祥道 及位於呈祥道至獅子山隧道公路的龍翔道, 由雙線雙程增至三線雙程:建造連接大埔道 至龍翔道連接路,並於南昌街及大埔道興建 新的交匯處

11.3

H

77-97 西九龍走廊

來源:

5.00

連接鄰近海底隧道的加士居道與荔枝角

8.4

262

/城傳立新

預期到了 2001年,在既有圖則及規劃中位於市區的新闢房屋用地,大部份均Ē

發展,當中很多是用於公共房屋。預料在 2001-2006 年間,公營及私營房屋每年的

需求量約為78,000個單位。當局假設2001-2006年期間,房屋單位的整體潛在家 求量約為 390,000 個單位,相等於約100萬人所衍生的房屋需求。在 100 萬人中,經 有70萬是因為人口增長而出現的,其餘30萬人是因為原來的住所要重建、受清拆影

響、不符合標準或過於擠迫而須搬遷的住戶。當局還須為所增加的41萬個職位作出 安排!”。 因此,建議房屋委員會(Housing Authority)制定一套嶄新的長遠房屋舞 略,為所有寮屋居民提供房屋,重建不合標準的公共屋邨,以及提供更多居屋。

177

2.擴張交通網絡

為配合未來人口規劃,連接市區與新界的大型基建工程規劃的道路網絡,是發展 的關鍵。1996-1999年,因應交通擠塞問題而推展的紅磡繞道及公主道連接路(11.6 億)、1992-1998年興建的第二條青衣南橋(11.2億)、龍翔道及呈翔道改善工程 (11.3 億),雖然也是超過十億港元的工程,但相比起機場核心計劃的項目,規模就顯

得小了。有關 1986-2006年全港主要道路工程細則,請參閱表5.19。

1980 年代中期,香港衝破地理障礙,穿過高山,越過海港,增建了七道貫通港 九新界的隧道,連同1986年以前建成的獅子山隧道、紅磡海底隧道、香港仔隧道及

一尃(Kritzberg, William):《青嶼幹線》,香港:政府總部工務局新機場工程統籌署,1998,頁10;

政府新聞處:《香港》·香港,政府印務局,1990,頁 191;1991,頁 214;

政府新聞處:《香港便覽》,香港:政府新聞處,1989,1990,1992,2005:

署內部資料(Length of Trunk Routes);

署 —— 青衣北岸公路 http://www.hyd.gov.hk/chi/major/majorworks/List_9/index.htm: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工務小

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7月22日http://www.legco.gov.hk/yr98-99/chinese/fc/pwsc/papers/pw220708.htm:

署-紅磡繞道及公主道連接路 http://www.hyd.gov.hk/chi/major/majorworks/List_15/index.htm;

生署:《紅磡繞道及公主道連接路》小冊子,1999 年;

跍 ̇署 ——龍翔道及呈祥道改善工程 http://www.hyd.gov.hk/chi/major/majorworks/List_17/index.htm; Hong Kong

Treasury;

《機場核心計劃》,香港:政府印務局,1999,頁68,80,92;

機場核心計劃工程 http://www.info.gov.hk/napco/index.html

Accounts of Hong Kong and Annual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Accounting Services from 1970-71 to 1984-85,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1-1985; Hong Kong Treasury, Annual Report of the Director of Accounting Services

and the Accounts of Hong Kong for the Year Ended 31 March, from 1986-87 to 1996-97,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7-1997; Hong Kong Treasury, Accounts of the Government for the Year Ended 31 March, from 1997-98

to 2003-0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8-2004.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63

表5.20 全港各隧道資料概覽(1986-1998年)

興建年份

造價(億港元)

隧道名稱

長x闊(米)

行車線

東區海底隧道

1986-1989

1,860 x 6.75

2x2

34

城門隧道

1986-1990

2,600 x 6.75

2x2

7.95

將軍澳隧道

1986-1990

900 x 7.42

2x2

3.6

大老山隧道

1988-1991

3,900 x 7.75

2x2

21.5

西區海底隧道

1993-1997

2,000 x 11

3x2

57

長青隧道

1993-1997

1,650x11

3x2

8.6

大欖隧道

1996-1998

3,800x11

3x2

63

資料來源:

A. J. Shephard, Hong Kong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Commissioner for Transport, for the period 1st Decembe

1968 to 31st March, 1970, Hong Kong, Transport Department, 1970, p. 16;

香港路政署內部資料:

《文匯報》,1998年4月28日;《香港經濟日報》,2000年4月6日:《明報》,1978 年1月19日:1990年11月,

日;《華僑日報》,1972年8月3日;

《香港》·香港:香港政府印務局,1978,頁130:

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網頁 ——東區海底隧道年報 2004(www.easternharbourtunnel.com.hk/nhktc/chi/c-annua!

report-2004.pdf):

大老山隧道有限公司網頁(www.tctc.com.hk/chi/tunnel_facts.html);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路政署網頁(www.hyd.gov.hk/chi/major/airport/mw_b.htm)。

啟德機場隧道,全港共有隧道十一條。為加強港島與九龍半島之間聯繫而增建的,

東區海底隧道及西區海底隧道,其餘新建的隧道遍佈新界各區,分別有位於沙田的地

門隧道及大老山隧道、位於新界東的將軍澳隧道,以及新界西的長青隧道及大欖

道,香港的交通網絡因而變得更細密和有效率。從造價去評估工程規模,發現大欖陸 道所涉資金最多(63億港元),西區海底隧道次之(57億港元),東區海底隧道的 34 億港元造價,只能排列第三位。大欖隧道除造價不菲,行車線也較多,較 1960 年 代及 1970 年代的隧道工程規模大得多。倘以隧道的長度計算,1980年代以後興建的 隧道以大老山隧道最長(3,900米),大欖隧道次之(3,800米),城門隧道居第三位

(2,600米)。

3. 發展多元核心

戰後迅速增長的人口,已遠超出城市核心區可負荷的範圍,1960年代構思的第一 代新市鎮,取得很大的成效。1970年代末,港府再進一步發展新界,第二代規劃的新

市鎮,包括元朗、粉嶺 / 上水、大埔,城市的範圍向新界北擴展。政府在新界原居民

鄉村附近,進行大規模填海或開發土地,興建公共屋邨,並興建相應的配套設施,鐵

進行現代化工程,興建吐露港公路,縮短新界與市中心區的距離,令香港交通四通

達。新市鎮除了興建大量公營房屋以安置不斷增加的人口,也逐漸發展成自足自給 综合社區,減少城市核心區域的負荷。

i) 元朗

早於 1960 年代,政府開始向元朗村民收地,發展公共屋邨。該區最早的公共屋

為元朗邨,在1967年入伙,有居民 5,967 人。2012-2015年,元朗(不包天水圍)

兩條公共屋邨,總租住人口有19,300-26,000人。元朗以第一代的新市鎮為規劃藍

屋邨的設計注重保護環境及公共空間分佈。區內的公共屋邨設有不少康樂設施、

憩空間、體育設施,並設有蓋行人通道,居民日常生活稱便。元朗區以往只有青山

路連接市區,自1978年屯門公路逐步通車後,交通得到改善,經過三十多年的發

現時元朗的主要交通幹道已有增加。1988年,輕軌鐵路開始行駛元朗至屯門之

2003年西鐵線通車,連接市區與元朗。

>

ii) 大埔

1976 年起,政府於大埔進行多次大規模填海,開拓土地300多公頃,為新市鎮作

完善的規劃。大埔的公共屋邨都是建於填海區之上,最早的公共屋邨位於大埔舊墟

近和吐露港一帶。由於發展空間充裕,鄰近海邊,相比市區環境較接近大自然,市

居民樂意遷往大埔區。大元邨為大埔首個落成的公共屋邨,在1981年入伙,有居

. 8,479 人。2012-2015年,大埔共有六個公共屋邨,總租住人口有47,600人。公 兵屋邨佔地面積大,重視綠化空間,屋邨附近設綜合大樓及社區設施。大埔除開拓面

積廣闊的工業邨,推動工業發展外,更設教育及醫療設施,休憩設施有海濱公園、單

車徑等,社區環境優美。

iii) 上水/粉嶺

北區位於新界東北,主要分為上水、粉嶺、沙頭角、打鼓嶺四分區,合稱「上粉 沙打」。北區的公共屋邨集中於港鐵上水站和粉嶺站一帶,離原居民人口聚居的上水 石湖墟、粉嶺聯和墟較遠。北區為第二代新市鎮,較第一代新市鎮更有系統和規劃: 引入「均衡發展」理念,分配公營、私營房屋、自置和租住單位等比例。由於遠離市 區,故相當重視交通配套設施,鐵路電氣化及開拓高速公路,均有利解決跨區交通問 題。彩園邨為上水的第一個公共屋邨,1982年入伙,有居民 14,036 人。2012-2015

264

4/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65

年,上水/粉嶺共有十條公共屋邨,總租住人口有65,100人。屋邨自給自足,日常生 活不假外求,邨內設有街市、商場、店舖,居民可於原區解決基本生活需要。

1980-1990年代出現的第三代新市鎮,包括東涌、將軍澳和天水圍。東涌的開發 是要配合新機場的發展。將軍澳與天水圍興建大量公營房屋,解決基層住屋問題。由 於第三代新市鎮的發展時間較短,其規劃及配套設施反而不如第一、二代新市鎮,區 內醫院、社區等配套設施尚待開發。

iv) 將軍澳

將軍澳位於西貢,1980年代初第一階段填海工程,興建了寶林、翠林和景林邨: 1990 年代初開始發展第二階段的坑口區和將軍澳市中心;第三階段和現時發展階段的

2. 大埔

圖 5.16 第二代新市鎮實景圖

1. 元朗

圖片來源:高添強先生提供。

266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圖片來源:地政總署測繪處提供。

3. 上水

圖片來源:高添強先生提供。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67

圖 5.17 加速將軍澳房屋發展的概念大綱

TAI

COUST

COURT

A

SMOK

ALLENG

A

G/IC

MAY

C

kans

COUNT

MALI TAK ESTATE:

MAL

QVIC

10

PUTIN VIGLING STATIO

CONTAMISE AEDAM & VEHICLE

MANTUANCH OSIOT S #0099 VINCLES PARE

ane

TSEUNG KWAN O 將軍澳

BURGES

JỦ KING

GARDEN

KATA

(R)

N

用以發展房屋的新地區 New Housing Areas

短期發展 (1996-2001)

Short-Term Development (1996 - 2001)

中期發展 (2001-2006)

Medium-Term Development (2001-2006)

長期發展 (2006-2011)

Long-Term Development (2006-2011)

有待可行性研究

(Subject to Feasibility Study)

NGAM'SIN WAN

銀線灣

BOON EIN VELLARÍ

PAK LHING KOK

i

CARGO HANDLING ABRA

Ou

RIBVSTMAS

I

A

調景嶺平房區在1990年代後期開始清拆,目前仍在開發中。將軍澳最早成立的公共

屋邨,即寶林邨、翠林邨,於1989年入伙,有居民23,216人。2015年,共有公共屋

邨九條,總租住人口有85,500人。因離市區較遠,政府必須先處理連接市區的交通設 祥,先後落成將軍澳隧道、地鐵將軍澳線;針對人口老化的問題,率先推出照顧長者

公營房屋,另設立更多單身的小型單位,以及方便傷殘居民的設施(參考圖 5.17)。

v 東涌

東涌坐落於大嶼山北部海岸,亦是第一個在離島興建的新市鎮。在北大嶼山發展

城鎮是 1990 年代「機場核心計劃」項目的一部份。機場的啟用提供了成千上萬的就

幾會,而東涌新市鎮的興建為機場提供了大量的勞動力。不少公共及私人屋邨在過

二十年間在東涌建成。因應赤鱲角國際機場的規劃,區內最早成立的公共屋邨是富

邨,於 1997 年入伙時,只有居民約5,000人。2015年,東涌共有兩條公共屋邨,

租住人口有46,700人。區內大量採用預製組件建成的和諧式屋苑,相當重視居住

姓的空間佈局及環保,邨內設有大量綠化地帶,且採用專業管理,務求改善居民的

活質素。其他公共設施如游泳池、圖書館、運動場,在過去幾年間在屋邨附近建成

-考圖5.18)。

CLEAR WATER

PENINSULA 滑水灣熱

(vi) 天水圍

天水圍位於新界西北部,屯門與元朗之間,毗鄰屏山。1992年,元朗市、朗屏、

郊的總人口約 230,000。整個天水圍發展計劃面積約448 公頃(5平方公里),分

朝進行。首期集中於南面的220公頃土地,包括三個公共屋邨、兩個居屋屋苑及

涸私人樓宇區域,計劃可供14萬人居住;次期發展土地達260公頃,預留作拓展

計劃之用。天水圍新市鎮最早落成的公共屋邨是天耀邨,在1992年入伙時,有居民

約 14,000 人。2015年,天水圍共有公共屋邨十三條,總租住人口有174,000 人。大

樓屬和諧式設計,各翼住戶可享有不同景觀和日照。社區設施除了籃球場、小型足球

場、兒童遊樂設施外,也有社區中心、停車場、商場、休憩公園、園林等設施。天水

圍的交通基本以鐵路為主,依靠集體運輸 ·輕便鐵路和西鐵線(參考圖5.19 及圖

5.20) •

地圖來源:Hong Kong Planning, Environment and Lands Bureau,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Review.

A Response to Change and Challenges: Final Executive Report, Hong Kong: Planning, Environment and Lands

Bureau, The Gov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1998, p. 58.

有關六個新市鎮的發展過程,可參閱表5.21-5.26。

268

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69

HAN 100 MATU

圖 5.18 加速北大嶼山東涌及大蠔房屋發展的概念大綱

EDITO

HO

新增房屋區

New Hous

Areas

港發展 (1996-2001)

* Hong Kong Planning, Environment and Lands Bureau,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Review

A Response to Change and Challenges: Final Executive Report, Hong Kong: Planning, Environment and Lan

Bureau, The Gov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1998, p. 59.

Port Term Development (1996-2

早發展 (2001-2006)

mordium Term Development (200"-

廣發展 (2008-2011)

Bong Term Development (2006-2

李可行性研究)

bject to Feasibility Study)

270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圖 5.19 天水圍北(預留區)與天水圍南(發展區)

HA TEUEN

天水量筒雪糕

TIN SHUI WAI RESERVE ZONE

200

A et a

NOTATION

-་

B

ELTO

COPERNICATIONS

ADAMANO

par Na Al Galle

OURNAM

GREGATE

PROCELLANEOUS

US3

DARKLER-IN

SCHEDULE OF USES AND AREAS

20

1.0

יז

12

01.00

A. SOME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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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DA DE EE

LONG SONG MP

E

LA

+19

LOREAR

ABERN

ZPURU

SOREL PLAVIVA SESTO Peda

BEGROTI

VERSARIO (2010) DEZEN-US

THE AVENÇURS VOTES RESO FORM PART OF THE PLAN

* Planning Department, Town Planning in Hong Kong: A Quick Reference,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5, p.13.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71

|| ||

1

圖 5.20 第三代新市鎮實景圖

1. 將軍澳

2. 東涌

圖片來源:地政總署測繪處提供。

27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圖片來源:地政總署測繪處提供。

3. 天水圍

圖片來源:Planning Department, Town Planning in Hong Kong: A Quick Reference,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5, p.12.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73

表5.21 元朗新市鎮發展概況

表5.22 大埔新市鎮發展概況

1970 年代

1980年代

1990 年代

2000 年至今

1970年代

1980年代

1990 年代

1971年:

1981年:

該區土地面積

34,700.4 英畝

| 34,716.6英畝

(14,053.7公頃

1971年

)

規劃發展面積

(14,060.2公頃)

1981年:402.2 英

畝(162.9公頃)

33,143.3 英畝(13,423.0公 頃)(不包括天水圍)

1971年:

1981年:

該區土地面積

131,517.3 英畝

: 32,138.1 英畝

2000年至今

36,584 英畝(14,816.5 公頃)

|402.2 英畝

(162.9 公頃)

̇地區人口

1971年元朗市 中心及其他地 區:129,045人

,1981年元朗市中

心及其他地區: 189,563 ▲

| 1986年元朗市中

心及其他地區: | 209,391人

新市鎮人口

--

1986年新市鎮: 7.6萬人

1991年新市鎮:11.3萬人 1996年新市鎮:13 萬人

「公共租 || 公屋認可人口

1979年: 13,757人

1989: 44,381

|住屋邨

屋邨數目

1

3

規劃作工業用

地之面積

工業

「其他指定用途」:213.3英 畝(86.4 公頃)保留作元 朗工業邨

「其他指定用途」:213.3英 畝(86.4公頃)保留作元朗 工業邨

發展

元朗工業邨-

主要工業類型

文娛及公共設施

博愛醫院:設有 「警署:元朗大會 堂(1970 年啟 用)

元朗市鎮公園(1991年啟 用)

元朗工業邨設廠的公司需向香港科技園公司申請,其工 1983年建成,主要||業項目的性質必須是無法在香港市面一般多層工廠或商 發展土地密集型工業大廈內操作的類型:必須是政府訂定的厭惡性行業以 業,以製造業為主 外的項目:租賃地點不能作為存貨或倉庫 "康體設施:元朗公

共圖書館(1984年 啟用):朗屏社區會 堂,元朗大球場, 元朗游泳池,壁球 場,室內康樂中心 等,另有診所,消 防局,救護車站

1元朗劇院(2000 年啟用)

荃錦公路:林錦公路:錦

主要道路/大

[橋

荃錦公路:林錦公 【路;錦田公路

【田公路:新田公路(1991 荃錦公路:林錦公路:錦田 年通車):元朗公路(1993||公路:新田公路:元朗公路 年通車

|交通

隧道

大欖隧道(1998年通車)

大欖隧道

鐵路

輕便鐵路(1988年 啟用)

「輕便鐵路:

輕便鐵路

西鐵線(2003 年通車)

|污水處理廠

元朗污水處理廠

「元朗污水處理廠

元朗污水處理廠

其他

廢物堆填區

牛潭尾堆填區 (1973 年啟用: | 1975年關閉)

1,386.3 英畝(561.5 公頃

【規劃發展面積

(156.6公頃)

(公頃)

(12,764.5公頃

1971年: 【386.7 英畝

)

(13.015.9公頃)

1981年:

916.8英畝(371.3

1991年元朗區:225,278 人

1996年元朗區:341,030 人

1991年:51,341 人

1998/99 年(元朗區,包 括天水圍):116,975人

3

1999年工業用地:28.7英 畝(11.6公頃);

2001年元朗區:449,070人 |2006 年元朗區:534,192人 2011年元朗區:578,529人

「2001年新市鎮:14萬人

2006年新市鎮:13.8萬人 2011年新市鎮:14.7 萬人

2015年(不計天水圍): 「26,000人

12(元朗邨於2001年被拆卸

新市鎮人口

地區人口

1971年: 大埔市中心及其 他地區:41,421 人

1981年: 大埔市中心及其他地 區:67,435人 1986年:

大地區:139,153 人

1991年: 大埔區:197,721 人 1996 年:

大埔區:284,640人

6,020 英畝(2,438公頃)

2001年:大埔區:310,879人 大埔新市鎮:290,434人 2006年:大埔區:293,542人 [大埔新市鎮:265,982人

2011年:大埔區:296,853人

1986年:

大埔新市鎮: 119,679

1991年大埔新市鎮: 1188,248人 |1996年大埔新市鎮:

271,661 A

2001年大埔新市鎮:289,417人,

2006年大埔新市鎮:265,982人i

2011年大埔新市鎮:264,580人

公共公屋認可 租住人口

0

屋邨「屋邨數目 ||0

6

1989年:74,752人 1998/99年:117,105人2015年:47,600人

3

!

6

1983年:「工業用

規劃作工 業用地之 面積

【地』:47 英畝(19.0

公頃)

工業

發展

「其他指定用途」: 232.3 英畝(94.1公 [頃)保留作大埔工業

1997年:「工業用地」: 12.4 英畝(5.0 公頃) 「其他指定用途」:232.3 英畝(94.1公頃)保留 作大埔工業邨

「其他指定用途」:232.3英畝

(94.1公頃)保留作大埔工業邨

|嶺自然教育徑

地:多條郊遊徑;大美 篤水上活動中心

主要道路 /大橋

大埔公路;

大埔公路

吐露港公路(1985

「大埔公路:

吐露港公路

【年通車)

交通鐵路

大埔墟站 1983 年啟 | 用,太和站 1989年 啟用

東鐵線

1大埔公路:

吐露港公路

東鐵線

其他

海上交通

|廢物堆填船灣堆填區

黃石碼頭至塔門渡輪航線: 黃石碼頭至灣仔(南風灣)/赤

|徑渡輪航線

船灣堆填區

(1973年啟用)

船灣堆填區(1995年關 閉)

"

主要工業 【類型

大埔工業邨 (1978年落成)

以高科技工業為主;

工業邨優先考慮高科技工業、能提供高技能職 位的工業,或生產外銷或本地工業所需新產品 ↓的工業

|大埔舊公共圖

那打素醫院(1997年投 書館(1977年

入服務):香港教育學 啟用);設有警 大埔醫院(1981年 院(1994 年創建);設有 署,消防局:設成立):

社區會堂,如廣福社區 文娛及公共設施

「有多個營地, 「設有健康中心、普通!會堂;各類康體設施:

如:洞梓童軍中『門診科診所設有救 大埔海濱公園(1997年 「心(1975年啟 護車站:設有多個營啟用):大埔游泳池:體

用),有多條郊 地有多條郊遊徑 「遊徑,如:八仙

育館、運動場;多個營

在大埔工業邨申請設廠,其工業 「項目的性質必須是確實無法在香 |港市面上一般多層工廠或商業大 |廈內進行操作的類型:

「必須是政府訂定的厭惡性行業以 外的項目:獲批准租賃的地點不 「能作為存貨或倉庫

大埔公共圖書館(2004年遷往 大埔綜合大樓)設有多個營 地,有多條郊遊徑:設有多個水 上活動中心

27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75

表 5.23 上水/粉嶺新市鎮發展概況

1970 年代

表5.24 將軍澳新市鎮發展概況

1980年代

1990 年代

2000年至今

| 1971年:

| 上水/粉嶺:

| 1981年:

該區土地面積

34,282.9 英畝

(13,884.6 公頃)

上水/粉嶺:34,292.9 ||| 英畝(13,888.6 公頃)

北區(包括粉嶺/上 水):35,857.74 英畝

該區土地面積

1980年代 刂 3,162.9 英畝 (1,281 公頃)

1990 年代

2000 年至今

4,294.7 英畝(1,739.4 公頃)

(14,522.4 公頃)

H

規劃發展面積

1971年:

1981年:

1999年:4,294.7 英畝 (1,739.4 公頃)

4,243 英畝(1,718 公頃)

上水/粉嶺新市

「規劃發展面積

鎮:1,358 英畝

(550.0 公頃)

上水/粉嶺新市鎮: | 1,358 英畝(550.0公 (頃)

上水/粉嶺新市鎮:

1,647 英畝(667公頃)

地區人口

1986年:西貢 區:45,276人

' 1991年:西貢區:

130,418

"1971年:

1981年:

2001年:

1996年:西貢區: 197,876

2001年:西貢區:327,689人 2006年:西貢區:406,442人 2011年:西貢區:372,000人

「地區人口

上水/粉嶺市中 心:36,774人 粉嶺其他地區: 52,393人

1991年:

上水/粉嶺市中心及其 他地區:115,835人 1986年:

臺北區:162,067 人

1996年:

2006年:

北區:298,657人

北區:280,730 人

新市鎮人口

1991年將軍澳新市鎮: 87,044

2001年將軍澳新市鎮:266,033 人

北區:144,879人

北區:231,907人

2011年:

1996 年將軍澳新市鎮: 143,032

北區:304,134人

公共

公屋認可人

|| 1988/89年:

1999 年:89,312人

2006 年將軍澳新市鎮:344,872 人

2011年將軍澳新市鎮:371,590人

87,000 A

2001年:

租住

23,216人

1991年:

粉嶺/上水新市鎮:

屋邨

屋邨數目

10

2

1986年:

粉嶺/上水新市鎮:

253,770人

H

2006年:

新市鎮人口

粉嶺/上水新市鎮: |87,200人

120,063 ▲

1996年:

粉嶺/上水新市鎮:

規劃作工業 用地之面積

$1

18 英畝(7.3公頃)

200.2 英畝

(81.1 公頃)

粉嶺/上水新市鎮: 192,321人

235,202人

另有 185.3 英畝(75.0 公 頃)保留作將軍澳工業邨

2011年:

粉嶺/上水新市鎮: 255,306人

「公共公屋認可人口 0

租住

1989年:56,522人

1998/99年:98,720人 2015年:65,100人

工業 發展

屋邨 屋邨數目

3

17

10

主要工業類 型

|規劃工業用地

1987:162.8英畝

1989 年:

建議興建香港第三個工業邨,作特別 的工業長發展(for special industrial development);

沒有工業用之規劃,但有 185.3 英畝(75.0 公頃)保留作將軍澳工業邨

將軍澳工業邨(1995年落成)

只容許一些非污染性和高科技行業設廠 申請在將軍澳工業邨設廠者,需符合以下 條件:

其工業項目的性質必須是確實無法在香港 市面上一般多層工廠或商業大廈內進行操 作的類型:

工業"面積

(65.9 公頃)

1996年:142.5 英畝 (57.7 公頃)

140.4 英畝(56.9公頃)

發展

主要工業類型

1987 年:一般工業及 貨倉

1996 年:一般工業及 貨倉

一般工業及貨倉用途

兩個工業發展區域:小赤沙和大赤沙

該項目必須是政府訂定的厭惡性行業以外 的項目:

獲批准租賃的地點不能作為存貨或倉庫之 用

粉嶺公共圖書館(1985)

至1988年:

上水公共圖書館

年啟用);社區會堂

靈實醫院:消

(1978 年啟用);粉

文娛及公共設施

嶺裁判法院:診所

(如:祥華社區會堂); 北區醫院(1998 年啟 健康中心、普通門診科 用);

(如石湖墟賽馬會診

北區公園(1990 年啟 診所:救護車站:體育

粉嶺公共圖書館(2003 年遷往新址)

防局:救護 站:

文娛及公共設施

"所):警署:消防局

館(如天平體育館); 北區大會堂

用)

鄰舍服務中 心;明愛白英

- 將軍澳醫院(1999年落

成);

靈實醫院:將軍澳醫院:

將軍澳公共圖書館(2001年投入服務); 將軍澳游泳池(2001 年啟用):

將軍澳運動場(2009年落成開幕):

H 設有診所:警署

主要道路/大

奇專業學校: 明愛專上學院

=

將軍澳海濱公園(2013 年啟用); 香港知專設計學院(2007年成立)

【交通

鐵路

新界環迴公路(粉嶺繞

「道)

九廣鐵路東鐵線

(1985 年創校)

寶琳路;

| 海上交通

主要道路/ 大橋

寶琳路:

寶琳路

將軍澳隧道公路(1990 年 通車)

將軍澳隧道公路

馬草壟堆填區

交通

「廢物堆填區

(1976 年啟用

新界東北堆填區(1995

其他

1979 年關閉)

年啟用)

新界東北堆填區

J

隧道

鐵路

將軍澳隧道(1990年通 車)

"

' 將軍澳隧道(1990年通車)

將軍澳線(2002年通車)

屠房

上水屠房(2000年啟

用)

將軍澳第一期堆填區

||

將軍澳第一期 堆填區;

(1995 年關閉);

其他

廢物堆填區

將軍澳第二/ 三期堆填區 (1988年啟用)

將軍澳第二/三期堆填區 (關閉): 新界東南堆填區(1995年 啟用)

新界東南堆填區

276

76/

城傳立新

!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

11

1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77

17

表5.25 天水圍新市鎮發展概況

表5.26 東涌新市鎮發展概況

1980年代

1990 年代

2000年至今

1990 年代

2000 年至今

;該區土地面積

1,062.5 英畝(430.3 公頃)

該區土地面積

1,796 英畝(727 公頃)

1997年:

規劃發展面積

1,062 英畝(430 公頃)

1,062 英畝(430公頃)

1981年:

1991年:

2001年:

地區人口

元朗市中心及其他地區(包 括天水圍):189,563人 1986年:

元朗區(包括天水 圍):225,278 人

元朗區(包括天水圍):449,070 人 2006年:

1996年元朗區

元朗市中心及其他地區(包 括天水圍):209,391人

(包括天水圍):

341,030

元朗區(包括天水圍)::534,192人 2011年:

| 元朗區(包括天水圍):578,529人

2001年:

規劃發展面積

地區人口

1991年: 離島區:47,459人 1996年:

離島區:63,057人

1,796 英畝(727 公頃)

新市鎮人口

天水圍新市鎮:177,813人

1996年:

2006年:

新市鎮人口

天水圍新市鎮:

96,129人

天水圍新市鎮:268,922人 2011年:

公共 租住 屋邨

公屋認可人口

屋邨數目

天水圍新市鎮:287,901人

公共

公屋認可

1998/99 年(元

1

租住 人口

朗區,包括天水 圍):116,975 人

2015 年(只計天水圍公屋):174,000人

2001年:

離島區:92,562人 2006年:

離島區:140,188人

2011年:

離島區:141,327 人

2001年:北大嶼山新市鎮:20,115人

2006年:北大嶼山新市鎮:72,183 人

2011年:北大嶼山新市鎮:78,443 人

46,700 A

2

東涌公共圖書館(2010年啟用);

東涌市政大樓(包括體育館、活動室等)(2010 年啟

文娛及公共設施

屋邨

公屋數目

6

13

用);

東涌游泳池(2011 年啟用);

設有社區會堂

天水圍公園(1993

年開放);

天水圍運動場

博愛醫院:

文娛及公共設施

設有社區會堂(如天耀社 區會堂)

....

(1994 年啟用); 天水圍公共嬉水池 (1995 年啟用); 設有健康中心、普 通門診科診所:

天水圍醫院(預計2016年落成); 天秀路公園(2008年全面開放); 天水圍公共圖書館(臨時圖書館)(2001 年啟用,2013年停用):

屏山天水圍公共圖書館(2013 年啟用): 濕地公園第1期展覽館(2000 年開放)

設有消防局:警

署:救護車站

主要道路 / 大橋

交通

鐵路

其他

元朗公路(1993年

元朗公路

通車)

輕鐵

(天水圍新市鎮的 輕鐵系統於1993 年通車)

西鐵線(2003 年通車); 輕鐵

主要道路 / 大橋

北大嶼山公路(1997年通車); 青馬大橋(1997年通車); 汲水門大橋(1997 年通車)

交通

鐵路

東涌線(1998年通車); 機場快線(1998 年通車);

其他

機場

纜車

主題樂園

大型宗教建築

香港國際機場(1998 年啟用)

寶蓮禪寺:

寶蓮禪寺:

天壇大佛(1993年開光)

1999年:

天壇大佛

自然保育區

北大嶼山公路;

青馬大橋: 汲水門大橋

東涌線; 機場快線; 迪士尼線(2005年通車)

香港國際機場

昂坪 360 纜車(2006年通車)

香港迪士尼樂園(2005年開幕)

將大蠔河劃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 點

2004年:

將大蠔河劃為自然保育區;並且擱置北大嶼山新市 鎮於大蠔的發展計劃,故此,目前北大嶼山新市鎮 的各項發展計劃只集中於東涌

單車徑

區內設有單車徑

區內設有單車徑

27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79

4. 新界土地政策

179

按照大清律例,新界原居民擁有的永業田,可由子孫繼承,也不會分農地或住宅 用地,沒有明顯規定土地用途 178. 。1898年6月9日,中英雙方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 專條》也說明:「在所展界內,不可將居民迫令遷移產業入官,若因修建衙署、築造炮 台等,官工需用地段,皆應從公給價。」 港府在 1898 年接管新界之後,1900年港 督卜力更發表文告:保障原居民的商業和地產利益,而政府不會干預傳統習俗和良好 習慣 180

。1899-1903年,殖民地政府於新界丈量和登記土地。1905年,制定《集體 官契》(Block Crown Lease), 將新界居民由清朝政府簽發的紅契和白契換成集體官

契。在集體官契中,要求居民登記使用土地的用途,如屋地、農地,政府及後因而規 定業權人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如要在農地建屋,需要向政府申請,並需補償地價差

額,與原居民認知中的永業的權益有很大的差別。1997年主權回歸前,原居民對殖

民政府處理新界土地的政策十分不滿,期待特區政府重新肯定村民的土地權益。回歸

以後,縱使特區政府不承認之前的不平等條約,但也難以完全推翻過去所實行的土地

政策,所以時至今日,新界土地由農地改作其他用途,以及特區政府徵收新界土地作

公共用途的賠償問題,依舊是發展新界最棘手的問題。

i) 農地建屋的問題

殖民政府規定擁有新界土地的業權人必須按照「集體官契」所申報的用途使用土

地。1950年,新界居民如在農地上興建房屋,必須向政府提交由測量師繪製的圖則

政府規定鄉村房屋的面積不能大過700平方呎,高度不能高於25呎,原居民在農地

建屋需要補償地價。1955年,新界各區理民府宣佈混凝土建築的房屋每平方呎需補地

價兩至三角。1954-1957年,農地換屋地為3平方呎換1平方呎,換地者如興建非混

凝土建造的房子並不需要補地價。1957-1959年,農地換屋地增至5平方呎換1平方 呎,但仍不需要補地價。1959-1963年,改為5平方呎換2平方呎,但換地者需要向 政府繳納每平方呎補地價27.5港元。1964年,兌換率雖仍為5比2,但每呎補地價則 增至60-100元182,而政府徵收新界土地公共用途時,每平方呎卻只向業權人賠償 一元數角。

1964年,政府宣佈放寬鄉村房屋的面積至1,000平方呎,每平方呎需補地價維持 不變,又豁免必須由測量師繪製圖則的規定,准許建造兩層高和使用混凝土的房子, 更規定新界房屋必須留空三份之一上蓋通頂。1960年代末,新界鄉議局要求政府修改 1900 年頒佈的《收回官地條例》,放寬新界的土地用途,減低換地需補償價格,如需

I

補地價准許分期繳付,准許原居民將被徵收的土地,交換可以發展商業、住宅或工業

用地 183。

1971 年4月22日,鄉議局組成「新界鄉議局爭取新界人民合理權益特別委員

會」,與新界理民官黎敦義理論,原居民抗議收地政策沒有考慮土地的潛在價值,跟

英國政府本土做法都不同,對新界原居民不公,故要求政府在收地時除考慮其潛在價

值外,同時考慮其可以產生的利益。1972年4月,新界原居民遊行,鄉議局除了要求

放寬興建村屋的限制與收地、換地的補償等問題外,亦要求政府容許藍圖內土地的持

有人可以改變土地的用途84。政府就請求作出讓步,在1972年12月1日實施「新界

鄉村小型屋宇(俗稱丁屋)政策」,規定新界原居民的男丁,可以獲准興建一所面積

700 平方呎,高度低於25呎的鄉村小型屋宇,不需向政府補償地價

ii)政府徵用土地的賠償問題

186

185

原居民希望可自行決定土地發展的方向,要求政府允許改變土地用途,而政府也

因城市發展,需徵用大量的新界土地作公共用途,彼此均覬覦土地發展的主導權。到

了 1960 年代,彼此的爭議因政府要在新界開拓新市鎮而更趨白熱化。1960年以前,

政府徵用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會向土地持有人提供現金賠償 。1960年代中期,為

減低徵收新市鎮土地的現金支出,在1960-1983年間,政府徵收新界土地時簽發換

地權益書代替現金賠償:換地權益書分為甲種(Letter A)和乙種(Letter B)兩類,

簽發給土地被徵用的新界土地業權持有人187。甲種換地權益書可以1平方呎建築用地

交換1平方呎建築用地;乙種換地權益書則以5平方呎農地交換2平方呎建築用地。

收回土地的價格會按徵用土地時的市價評估價值

188

1970-1980 年代,香港的地產商看準新界土地價值上升的趨勢,聘用熟悉新界 人際網絡的地產經紀積極購入換地權益書。1970年代中期,未贖回的換地權益書約有 3,600 萬平方呎,主要由新鴻基地產、恒基兆業、南豐發展及華懋集團四大地產商持 有。由於新市鎮全面規劃需不少公共用地,可供贖回換地權益書作私人發展的土地因 而減少,而可供公開拍賣出售的新界土地就更少,地產商因換地權益書儲備充足而享

有優勢。

政府建立以換地權益書投地的制度,在處理換地權益書交換土地時,新界理民 府會優先處理面積較大的土地,持有少量換地權益書的原居民可以成功換地的機會甚 微,原居民覺得政府忽略他們的利益,因而反對政府利用換地權益書收地的政策

189

28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81

換地權益書持有人可決定兌換的用途及時間,緊緊貼近市場趨勢。地價愈高,換地權

益書的利潤就愈高。雖然有些農地或有可能屬於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下的「農地」地

帶,沒有開發價值,但換地權益書持有人可申請重新規劃 190,把農地改變為住宅或其

他用途,而改變土地用途只須向政府補地價。當新界土地價格不斷上升時,政府土地

供應的負擔就愈來愈重,政府遂於1983 年 3 月停止簽發換地權益書。1980年代初

政府允許地產商以換地權益書代替現金,用來競投公開發售的官地及修訂契約時作補

地價之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內,中英雙方同意1997年6月前解決所有未贖

回換地權益書問題,港府須盡快回購未贖回的換地權益書。

iii) 原居民爭取土地權益

"

原居民覺得政府在徵用土地時賠償價格太低,而且個體手頭上所持有的換地權益

書數量太少,無法與地產商競爭,要改變土地用途補地價價格甚高,原居民也缺乏資

金改變土地用途。1971年起,政府雖然每年檢討以換地權益書換地時應補交的地價兩

次,卻沒有檢討簽發出換地權益書時所定的土地價值,甚至拒絕參考收地時鄰近地區

的土地價格191。原居民甚至認為政府遲遲不簽發收地賠償192。

1974 年 2 月,鄉議局向港督麥理浩申訴新界居民不滿政府的土地政策,認為換地 權益書不能保障原居民的利益,要求以現金代替換地權益書作賠償,政府於 1975 年 9月同意被收地者可以接受現金代替換地權益書。原居民要求政府提供更多土地供換 地權益書持有人換地,縮短輪候時間,又要求政府不應只集中注意大幅面積的土地交 換,而應該提供更多小面積土地給予小業主申請,不過政府並沒有改變收地賠償的 計算辦法 193

1977 年 3 月,鄉議局以12萬港元聘用御用大律師,撰寫了一份《共同意見書》, 指出新界土地政策不公平的原因,向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政務次長、工黨議員等陳述 村民使用新界土地的掣肘 194

原居民透過《共同意見書》指出政府處理新界土地政策不公之處。殖民政府不 准在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以前擁有土地者享用其應有的權利:永業田持有者理 應有權自由使用土地;政府更要求原居民在改變限制條款時向政府繳交巨額補價。在 1900 年港督卜力發出〈安民告示〉時,曾答允鄉民可以自由使用土地。況且政府簽 發的集體官契的法律理據不足:以契據形式表達的官契,政府為批准者,而官契內表 格上之承批人卻從未簽署195。政府當局更始終未制定及通過法例使此等條款生效,而

《新界(田土法庭)條例》(New Territories [Land Court] Ordinance)第十七條沒有 說明政府發出的官契受政府單方面設定的契約所約束

196

《共同意見書》指出集體官契中所載的土地用途,只是對當時土地用途的描述, 而不是以土地出租的用途作紀錄。村民填寫表格是為方便政府調查而提供資料,並未 意識到所申報資料等同為所持有土地的用途定性。官契內第四欄的標題是「地段描述」 (Description of Lot),而非土地出租後的用途!”。《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內的公共用 途是指「修建街署、築造炮台等官工」,簽訂條約時雙方並沒有發展工業或興建新市 鎮計劃,因此「衙署、炮台等官工」是一般政府和保衛的用途198 。 政府強行徵用原居 民土地作非《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所規定的用途。政府在徵用土地時,沒有履行《展 拓香港界址專條》中「應從公給價」作合理補償,政府因而違反了《展拓香港界址專 條》中「從公給價」的規定。在 1900 年制定《收回官地條例》第十二條丙節摒除了 土地的潛在價值,而丁節又聲稱以市價收回土地,是自相矛盾而且違反原則。政府只 將收回土地當為農地,計算其租值作補償額的基礎,沒有考慮收回土地的地理位置, 也沒有考慮非農地的價值199

政府沒有就《共同意見書》的指控作出回應,卻重申《新界條例》第八款的規定: 「所有在新界的土地,由1900年7月23日,均為政府產業,因此土地價值應為官方 評估之價值,必須視乎官方釐定的標準。」1972 年,政府重申收回土地作估值的標 準,不會以市值作為唯一的根據,更加不以「土地潛在利益」為依歸200。政府釐定回 收土地價格,乃根據理民府已記錄在案之鄰近私人土地的交易個案、穀物作為租金之

地租及土地公開拍賣的資料這三項作原則。

1977年9月,新界理民官鍾逸傑認為《展拓香港界址專條》、集體官契和政府自 1898年對原居民的承諾,讓政府無法大量徵用新界私人土地作開展新市鎮計劃。政府

也難以在短期內兌現換地權益書答允的換地承諾,又指就算政府可以合乎權限地來解

釋《收回官地條例》有效,但政府與鄉議局仍會就地價的釐定爭論。為安撫原居民,

遂建議行政局放棄換地權益書制度。為解決換地權益書與收地賠償的問題,建議政府

成立一個由一位主席、兩名政府官員、兩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和兩名新界人士,其中

一人是鄉議局成員的七人委員會,專責討論換地權益書問題 201 。

鍾逸傑的建議獲得行政局通過。1977年11月,委任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議員兼

東亞銀行主席簡悅強率領徵用新界市鎮土地工作小組(The Working Group on New

282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83

:

Territories Urban Land Acquisitions)研究新界土地問題。1978年4月 20 日,工作 小組向政府提交報告,認為現時及將來根本沒有足夠的土地令政府可以在合理的時間

內滿足所有甲、乙兩種換地權益書的需求202,由於現行的換地權益書制度已經不能應

付現實需要,遂建議政府檢討土地賠償政策

203

204

1978 年 4 月上述建議開始實行,包括 27 元的賠償額,55元的特惠金,每半年調

整一次賠償額;可以一半土地接受賠償,一半土地換取換地權益書 政府又決定在

1978年10月1日第一次檢討賠償額,將農地賠償額提升至每平方呎39元,屋地的特

惠賠償至79元,增幅逾四成205。

1983 年,港府停止發出甲種或乙種換地權益書,因為愈來愈難以兌現約相等於

138 公頃建築土地的承諾。自1984年4月1日起,甲種或乙種換地權益書持有人可根

據每年修訂及刊登憲報兩次的貨幣化價值表來換取現金。上述貨幣化價值是依據新界

物業價格變動來釐定的26。1997年,政府制定《新界土地交換權利(贖回)條例》,

定明其後所有仍未贖回的換地權益書只能向政府要求現金賠償,不能再用來換地24

因此市場已再見不到換地權益書的交易。

iv)土地改變用途的訴訟

生發發展公司案件

207

中所指的隱含契約類別」。法庭裁定,只有發出噪音、惡臭和厭惡性的行業不得在集

體官契所規管的土地上作業,而未經批准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亦不應建於這些土地上。

在發出有關判詞後,新界有多幅未開墾的農地,為迎合市場需要,轉作露天貯物、棄

置車輛、修理車輛工場、貨櫃存放場和停車場等用途

永發案件

209

1974-1976 年,永發公司(Winfat Enterprises [Hong Kong) Limited)在屯門購 入土地,該批地段在「集體官契」中的描述都是農地。永發公司於1977年準備將該地

發展為高級住宅區,並向理民官呈交圖則。理民官以該地基礎建設不足為由,拒絕申

請。公司在1978年再次申請失敗,理由是其他政府部門不能在該地提供足夠設施。公

司再三申請,1980年7月,遭政府第三度拒絕,理由是「政府並無計劃於該區建屋,

而政府認為該地應作農業用途」。公司在1981年1月的申請亦被同一個理由拒絕。

四次申請失敗後,公司領取臨時豁免牌照(short term wavier),將土地租予另一

間公司營運停車場。該公司平整土地後隨即開始運作,租約為期三年。同年10月,

政府突然宣佈徵用該地以興建臨時房屋區,並給予15,299,620元港幣特惠賠償,條件

是該地交予政府時必須是空地。永發公司認為政府一直以缺乏基建和設施為由阻止該

地發展低密度住宅,但同時又於該地興建可以容納大量人口的臨時房屋區,明顯自相

矛盾,而且蓄意在公司租出土地後宣佈收地,令其不能取得特惠賠償。公司因而控告

政府,聲稱《收回官地條例》對業權人不公,要求得到更多賠償

210

1981 年,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名下的生發發展公司(Melhado Investment

Ltd),在掃管笏以兩年短期租約形式租用土地放置建築物材料。政府指生發公司更改

集體官契中所規定的土地用途,引發公司向高等法院控告政府。

在永發案的高院判決中,有一條法庭「第十項聲明」得到樞密院同意,確認永發

案的判決,判土地在收回前可作倉庫或停車場之用,而無須獲得政府批准

211

1982 年7 月,高等法院指有關地段在集體官契中描述的是「稻田」、「荒地」、

「墳地」和「旱田」,生發公司將建築材料存放於荒地並沒有違規,而公司亦沒有將材

料存放於墳地。至於生發公司存放建材於農地的問題,法官認為由於生發公司只簽了

兩年的短期租約,並未打算於該地建屋,而改變土地用途的定義則包含了一定的長久

性,宣判生發公司勝訴 208

政府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指集體官契暗示了土地用途的規定,上訴於1983年 3

月被上訴庭駁回。當時的上述法庭裁定:集體官契附表中的土地用途為紀錄當時的土

地用途,而不是限制土地用途,「官契附表所列的土地用途只屬說明性質,並非爭議

政府發言人於永發案審結當日,即時表示此案例一出,將會有不少新界農地改變

用途,因此政府「會即時考慮應否以立法手段以維持政府一直以來對新界土地用途的 控制」。發言人又指大部份國家都有城市規劃條例,而「這是一個可行的辦法」

212

以上有關新界土地改變用途的爭議,說明了開拓新界的困難,政府不能掌握回收 土地發展所需的時間及投資金額。除要考慮原居民的反對外,更要兼顧地產商的發展 動向。上述訴訟的結果,逼令政府修改《城市規劃條例》,為日後規劃新界提供法理依

據。

284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85

286

i/城傳立新

v)修改《城市規劃條例》

I

11

1987 年,政府全面檢討《城市規劃條例》(《城規條例》) 。1988 年初,政府成

立了一個諮詢委員會協助檢討工作,並決定以 1939 年《城市規劃條例》為藍本,重

新訂立城市規劃法例。1990年6月,政府提出修訂《城市規劃條例》(Consultative

Document on Interim Amendments to the Town Planning Ordinance)並於7月展開為

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文件列出當時引起爭議的問題,包括城規條例缺乏管制市區以

外地區的權利,制定法規管理新界土地以監管新市鎮以外的私人發展,因而有其逼切

性 213,在沒有加強管制措施下,規劃的目的實難以達致214。法例本身並未賦予城規會

此功能,加上城規會工作繁重,尤其當工作伸延至新界鄉郊,城規會需要將部份工作

交與轄下委員會或規劃署署長,以確保效率215。1991年1月23日通過的〈1991年城

市規劃(修訂)條例〉,授權城市規劃委員會可制定圖則,指定某些地區為「發展審

批地區」。除非圖則另有註明規定,否則凡在這些地區內進行的發展,都必須按照城

規條例第16條申請規劃許可216。根據條例第20項第(5)條,「發展審批地區」圖則

有限期為三年,到期後經港督批准,可再延長一年,土地用途的規劃,包括作鄉村式

發展、農業或其他指定鄉郊用途、露天貯物用途的地帶或區域、郊野公園、海岸保護

區、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綠化地帶或其他促進環境自然保育或保護的指定用途

條例載有對發展審批地區內違法發展採取執法行動的條文218,目的為制止新界鄉郊地

區不協調及不適當使用土地的情況蔓延。條例第22條規定監督可在沒有手令或通知

的情況下,在得到處所佔用人或掌管處所的人同意及在合理時間下進入任何土地 / 處

所,張貼通知書、核證某違例發展。裁判官相信有違例發展,可發與手令進入該地, 該地的相關人士必須提供協助219條例並授權規劃署署長(規劃事務監督)對違例發

展採取執法行動

220

217

在 1991 年修例前,城規會在新界已擬備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地區主要為新市鎮, 包括荃灣、葵涌、青衣、沙田、馬灣、大嶼山南岸、大埔、屯門、粉嶺、上水、荃灣 西、元朗、馬鞍山、將軍澳及天水圍。1991年修例後,總督在1991 年3 月10 日發出 指示,授權城規會為早時(1990年)納入中期發展審批地區圖的地區制定三十份發展 審批地區草圖。政府曾就這些草圖的制定,於1991年4月、5月和6月間諮詢有關區 議會、鄉事委員會及村代表的意見,然後把他們的意見轉達城規會。草圖於 1991 年 7 月 12 日在憲報公佈,讓公眾人士審閱。草圖涵蓋14,300公頃的鄉郊土地 包括 觀音山及花心坑、蠔涌、北港、沙角尾、白沙灣、井欄樹、十四鄉、虎地坳及沙嶺、 汀角、鹿頸及禾坑、萬屋邊、龍躍頭及軍地南、坪輋及打鼓嶺、古洞北、古洞南、丙 崗、九龍坑、新田、牛潭尾、八鄉、林村、米埔及錦綉花園、南生圍、錦田北、錦田

221

>

N

00

LASTMAS CHAPNKEL

0

南、石崗、流浮山及尖鼻咀、廈村、大棠、上白泥及下白泥等三十個地區。至2015 年,城規會在新界地區共展示了七十六份發展審批地區圖,大部份都已經轉為分區計

劃大綱圖(參閱圖 5.21 及圖 5.22)

O

在通過〈1991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之前,城市規劃委員會管轄的範團只限 於現有市區及可能發展為市區的地區222。對於新界郊區和鄉村地區土地使用的所有管

制,政府都是透過官契條件和行政手段執行。根據集體官契,任何農地地主毋須徵求

他人(鄰居、本村村長、田土註冊處)的同意,可以轉換使用者,只要使用者並非涉

及屋宇建築、令人討厭或有毒物質,亦非從事非法活動便可

圖 5.21 新界已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的土地範圍(1991年)

上白泥及下白泥

SHEUNG PAK KAI

& MA PAK MAI

DEEP BAY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MAI PO &

FAIRVIEW PARK

夏潭山及尖鼻咀

LAU FAU SHAN &

TSIM BEI TSUI

LUNG

TUEN MUN

JWU TAN

8

P

The Beaten

YUEN LONG

CHỨN

Chek Lap Kok

DISCOVERY

BAY

大嶼山

MU!

Lantau Island

LANTAU

PLAK

WOL

CHI MA WAN

PENINSULA

Shek Kw

Cheung

Peng

Her Ling

WEST LAMMA CHANNEL

KEY TUNG

WORTH

FU TRI AU

& MHA LING

PG CHE

A TA KWU LING MAN UK PIN

223

STARLING INLET

FÁSILING.

美認購及地商

LUNG YEUK TAU

L KWAN TEI SOUTH

LUK KENG & WO HANG

PING KONG

九開獎

.SAU LƯỚI BẤT

订農

TING KOK

Prover Cave

古酒精

LAM TUẦN

SOUTH

牛潭尾

NGAU TAM

八圈

· PAT MELINGE

石回

LAM TSUEN

SHEK KONG

新弹

NEW TERRITORIES

Tsing Yiy

VICTORIA

A

TAI PO

HARBOUR

CROOKED

HARBOUR

TOLO CHANNEL

FOLO HARBOUR

SHAP SZ HEUNG

·香山

十四绺

· SNA KON MIN

急酒

PAK KONG

KUNG

HO CHUNG

花心就

KWUN YAM SKAN

AFA SAM HANG

HONG KONG ISLAND

EAST LAMMA CHANNEL

Lamina

1: 200 000 比例

TAI TAM

WAN

HEDE HAVEN

THENG LAN SHUE

JUNK BAY

› CLEAR

Po To

MATER BAY

TATHONG CHANNEL

Kau

SCALE

地圖來源: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 1991》,香港:政府印務局,1991,頁 33。

HARBOU

MIRS BAY

Tag Mun

/Chu

TAI LONG

WAN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圖例

NOTATION

Ping Chan

已納入会咳粵址地區團的土地售業

AREA COVERED BY 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PLANS

晨粵批地區界糖

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BOUNDARY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87

C D E F A N P

報告

圖 5.22 全港受法定圖則涵蓋的地區(2015 年)

深圳經濟特區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مصرى

文錦波

坪慊打鼓樂

MAN KAM TO PING CHE &

虎地坳及没事

FU TEI AU

& SHA LING

粉製北

FANLING NORTH

需草盛及錯殼

MA TSO LUNG &

HOO HOK WAT

古河北

TAKI--- LING

感味

HUNG H

HAEL

NG NORTH

禾心

WO KENG

SHAHA

逆藏角

SHA TAU

KOK

后海灣

DEEP BAY

天浮山及尖鼻咀

LAU FRU SHAN &

TSIM BEI TSUI

KHU TUNG

新田

NORT

SAN TIN

【米鵝及的繞花圈

MAI PO &

FURVIEW PARK

古消鬲

KWUN

TUNG

西堂

SOUTH

牛潭尾

PING

天水

南生菌

NGAU TAM

KONC

MEI

TIN

VNAMSANG

WAI

,九龍坑。

KAU LUNG

SHUI

上白泥及下白泥

HANG

WAI

SHEUNG PAK NAJ

農村

& HA PAK NAU

HA TSUEN

屏山

無地及亦會

LAM TEI &

YICK YUEN

PING SHAN

【鳥田北

KAM TIN

八鄉

NORTH

İYUEN LONG/

HEUNG

錦田南

唐人新村 TONG YAN

KAM TIN

石灣

SOUTH

SHEK KONG

SAN TSUEN

大棠

TAI TONG

PAT

赤豐角

CHEK LAP KOK

東涌谷

TUNG CHUNG

大澳邊緣

VALLEY

TAI O FRINGE

您湖及瑰山

大澳市中心

TAJ O TOWN

CENTRE

二溴

YIO

LUK WU &

KEUNG SHAN

屯門

TUEN MAN

戒煙笏

SO KWUN WAT

東涌市中心地區

TUNG CHUNG TOWN.

CENTRE AREA

大燥

TAI HO

梅您邊線

MUI WO

FRINGE

品坪

大嶼山

LANTAU ISLAND

NGONG PING

大嶼山南岸

SOUTH LANTAU

COAST

愉景酒

[DISCOVERY

BAY

田夫仔

新界

NEW TERRITORI S

川龍及下花山

CHUEN LUNG &

HA FA SHAN

TIN FUTSN

荃灣西部

TSUGNWANI

荃灣

TSUEN WAN

黄汤

青衣

KWRI CHU

TSING YI

MA WAN

大嶼山

東北部

NORTH - EAS

LANTAU

埋洲

PENG CHÂU

長洲

Cheung

Chau

石鼓洲

SHEK KWU CHAU

谷埔、黑坑

KUK PO, JU

*ANG

& YUNG SHIHU

機電盒

SO LO PUN

平洲 PING CHAU

荔枝窩.小灣及之怪g

CHIWO, SUJAN

大鵬灣

& SAMA TSJEN

MIRS BAY

N

KPW

鹿甄及禾坑C

LUK KENG

- T

& WO HANG

烏蛟騰

RET HOK TAU

¡VU KAU TANG

LUNGYB)

SHALO

CUNG

海下:

汀角

ATING KOK

HOI HA

深滿

高地及高塘下洋

高流速

SHAM CHUNG.

1 白沙漠

PAK SHA O

大埔

五角(東部)

YING TO

TAI CAN, UK TAU,

KOTONG AND

KO TONG HA YENG

KO LAU WAN

TAJ PO

HEK KOK (EAST)

MA ON SHAN}}

MA SH

十四鄉

馬鞍山

SHAP SZ HEUNG

榕树浸

YUNG SHUE O

赤徑

大浪灣

TÂN LONG K

TAIPON

KOWLO

17)]

M

碘音山

KWUN YAN

& FA SAM

CHO

大網仔及斬竹灣

CHEUNG

SHEUNG

TA MONG TSM &

TSAM CHUK WAN

白沙灘

并口!

HEBE

HAVEN

品質生

STONECUTTERS

ISLAND

A KARBOUR

BAY

ANY

LAMMA

ISLAND

比例尺

SCALE

規劃署

公司

km 0

2

Planning Department

地圖來源:城市規劃委員會:「法定圖則涵蓋的範圍」:http://www.info.gov.hk/tpb/tc/list_of_plans/coverage_enlarge. html(2015年12月4日)。

88/

28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HONGNG ISLAND

|

CHEK KENG

土瓜坪及北潭凹

TO KWA PENG &

PAK TAM AU

KUNG TOWN

PAK LAP

瀬台群島

PO TOI ISLANDS

滴水灣半島北

票丫及北Y CNGASPAK AN

-CLEAR WATER BAY

PENINSULA NORTH

滴水泡半島南

CLEAR WATER BAY

PENINSULA SOUTH

18

平洲

Ping Chau

圖例 NOTATION

已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土地範国

AREA COVERED BY OUTLINE

ZONING PLANS

已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的土地範圍

AREA COVERED BY 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PLANS

規劃出編號

PLANNING AREA NUMBER

規劃藥界線

PLANNING AREA BOUNDARY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1: 289

||

修例後,新訂定的發展審批地區圖,為新界鄉郊地區而制定,以為未納入分區計 劃大綱圖的地區提供中期規劃管制與發展指引。所有人在此發展審批地區圖所涵蓋的 地區內進行任何發展,除非圖則另有註明或規定,須得到城規會的許可。發展審批地 區圖所示的用途分佈並不如分區計劃大綱圖般詳盡,圖上有很多「未指定用途」的分 由於發展審批地區圖只是一種中期規制管制措施,有效期只有三年,其後須以

分區計劃大綱圖代替225。此為政府控制新界土地用途的臨時措施。

224

1991年7月18日,政府再次修訂城規條例226,加入上訴機制,設立一個獨立的 上訴委員會,代替向總督會同行政局請願,處理不服城規會就規劃申請所作決定的上 訴。任何人士如因委員會按照第17條所作的核決定感到委屈,可在委員會把按照

第 17(6)條所作決定通知他後六十天內提交上訴通知書。

其後相關法例一直沒有進行大的修改。1995年,將違例發展由 10 萬元罰款,提 升至初犯罰款50萬元,其後再犯則罰款100萬元22”。至2004年,加強了監管部份, 賦予作為規劃事務監督的規劃署署長更大的執法權力,因而得以加強採取執法行動 在處理違例發展時,當局採取執法行動所需的時間亦已經縮短,因為規劃署現時無須 等待完成規劃申請程序,便可採取執法或檢控。因此,違例發展個案的數字逐漸下

降,而違例發展所佔用的土地面積,亦由1995 年的185公頃減少至2006 年的 125 公

頃 228 。2007年,約有603公頃土地劃作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以應付業界的需

求,當中372公頃位於新界西北(主要在牛潭尾、八鄉、新田和廈村),其餘231公

頃則位於新界東北(主要在坪輋和打鼓嶺)229

新界面積較市區遼闊,是城市擴展疆域的土地資源所在。在回歸以前,原居民

期望特區政府能按照大清律例恢復新界土地持有人的權利,包括可自由地決定土地用

途,如需要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時,亦無須補貼高昂的地價。由於新界土地商品化,價

格自 1920 年代以來不斷上漲,土地的業權持有人不再局限於新界原居民,擁有財力

的私人發展商逐漸透過換地權益書擁有大量新界土地,遂加入新界土地用途糾紛的戰

團,使新界土地的問題變得愈來愈複雜。

小結

1970 年代末的全港規劃,最初是回應中國內地改革開放政策的推行,就香港的 經濟結構作出調整,將戰後側重加工工業發展的經濟重點改為加強轉口貿易及金融活 動。政府籌建新機場,目的是改善港口設施,讓香港的經濟發展可以透過對外貿易更 上一層樓。正如港督衛奕信所言,香港受外在環境影響,並不是新鮮事,也非港人所

能控制。

1980 年代初,中英兩國展開 1997 年香港回歸中國的談判,英國建議以主權換治 權的理想幻滅,英國人有感過往在香港所費心力完全白費,如果1997年以後,英國 人完全不能在這個他們認為是英國在遠東地區的貿易重鎮發揮任何角色,為何仍要為 香港的長遠規劃作出投資?殖民政府遂馬上取消興建新機場的計劃,改為擴建啟德機 場,以應付短期需要,政府也察覺到擴建後的機場,會為九龍的交通及人口帶來沉重

壓力,但政府總以財政緊絀作藉口,不願進一步發展大型基建。

1989年5-6月中國內地的民運事件,使香港經濟再次陷入低潮。有很多人相信

政府是利用玫瑰園計劃,推展大規模的工程,重拾香港人以至全球對香港的信心。工

程一方面可以提供大量就業機會,減低基層的失業率;另一方面,機場核心計劃需要 專業人才,可藉此挽留專才,紓緩激增的移民潮,甚或讓移民回流。過去的經驗告訴

政府,推展大型工程是面對經濟危機時行之有效的方法。又有說早在1987年10月政

府已打算重新開展新機場的計劃,只是時間上剛好遇上了1989年5-6月中國內地的

政治事件。

有一點不能忽略的是融資問題,機場核心計劃面對龐大的開支,政府一直考慮

如何利用私人投資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讓政府像過往的大型工程一樣,只作少量投

資便獲得最後成果。1986 年 11 月,政府考慮合和、長實、和黃三大財團向港府提交

「西面海港——大嶼山發展策略建議」,考慮接受私人機構的250億元投資。1991年

7月4日,政府公佈機場核心計劃支出約986億元,其中540億元為政府開支 230 。政

府將再提供 170 億元,機場管理局負責 165 億元,私人投資只有約110 億元,政府不

單沒有接受三大財團的建議,更在短短的幾年內籌措超過 700 億元的資金,隱藏的融

資實力,是讓人感到驚訝的。綜合以上各點,可以看到長遠規劃需要龐大的資金,但

到了 1980 年代末期的香港政府,經濟實力不能低估,而英國人到了此時此刻,希望

290/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9

I

在管治香港殖民地的歷史上,留給香港人以至全世界一個美好的印象,這個動機也着

實是太過明顯了。辜勿論動機如何,最大的得益者是香港人。可以說是政治終止了新

機場計劃,也是政治讓新機場計劃復活。

Ch 1 (www.pland.gov.hk/pland_en/tech_doc/hkpsg/full/ch1/ ch1_text.htm) (29 August 2014).

2

有了龐大的交通網絡,城市的規模亦得以擴張。城市的規模從兩個城市核心伸展

至新界,最棘手的是新界土地的使用權問題。經過了接近一百年的發展,新界的土地

業權經歷了多次易手,從原居民到戰後的新移民,從氏族到個人到私人發展商,從興

建丁屋到私人屋苑到經營貨櫃場,問題相當複雜,也是城市進行長遠規劃的最大障礙。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ng Unit, 1982, p. 7.

3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3, pp. 19-20.

4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3, pp. 24-27.

5

香港經濟多元化諮詢委員會:《一九七九年經濟多元化諮詢委員

會報告書》,香港:香港政府印務局,1980,頁109。

6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p. 11-12.

1 Hong Kong Planning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March 2011,

8888

1983年7月16日,餘下至羅湖路段的計劃亦告峻工,載客

的柴油機車也停止服務。但時至今日,柴油機車仍用以運送貨 [823] · #2] www.kcrc.com/tc/engtxt/

corporate_profile/history.html •

1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4: A Review of

Current Development Programmes: Final, May1983,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ng Unit, 1982, pp. 4/10-4/11.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20.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5: Derivation and Evaluation of Alternative Strategies, May 1983,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ng Unit, 1983.

26

27

28

7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29

Statement, April 1982, pp. 41-42.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10.

8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47.

31

9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Figure 12.

10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47.

11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Figure 20.

32

30 《香港工商日報》,1982年9月25日,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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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 Transport System: Long Term Planning Investigation: Alternative Systems Study, Hong Kong, 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 1975.

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 -香港的發展基礎》,香港,

政府印務局,1991,頁 20-21。

12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49.

34

33 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 ·香港的發展基礎》,頁27。

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香港的發展基礎》,頁28。

13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35

Statement, April 1982, p. 52.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1983.03.24.

14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36

Statement, April 1982, p. 53.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Debates Official Report, 7 October

1981, p. 14.

15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37

Statement, April 1982, p. 52.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Debates Official Report, 6 October

1982, p. 28.

16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8.

38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1983.02.23, p. 516.

17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9.

39

18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18.

40

19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41

Statement, April 1982, p. 10.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1983.02.23, pp. 519-520.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Debates Official Report, 5 Octo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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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Hong Kong,

Strategic Planning Unit, 1982, p. 15.

20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42

Statement, April 1982, p. 12.

21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18.

Annual Review of Civil Aviation in Hong Kong by the Director

of Civil Aviation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83/8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4, p. 13.

22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p. 18-19.

23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19.

24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Volume 1: An Introductory Statement, April 1982, p. 19.

25

1974年,展開了一項為期十年的投資計劃,項目包括:紅磡至 羅湖路段引入雙軌行車系統,並進行列車電氣化計劃,同時間 配合的其他項目還有:建造第二條筆架山隧道、建造新車站或 提升現有車站和其他設施。首階段計劃於 1982 年完工,該年 5月九龍至沙田之間的市區路段開始電氣化及雙軌行車服務。

43 Annual Review of Civil Aviation in Hong Kong by the Director

of Civil Aviation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82/8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3, p. 12.

Annual Review of Civil Aviation in Hong Kong by the Director

of Civil Aviation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83/84, p. 11.

45 Annual Review of Civil Aviation in Hong Kong by the Director

of Civil Aviation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84/85,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5, p.13; Annual Review of Civil Aviation Hong Kong by the Director of Civil Aviation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87/88,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8, p. 13.

46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86年1月22日,頁299。

44

29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 293

"Letter from A. F. Maddocks to J. Murray: Kowloon Walled City and the Adjoining Areas", FC040/157, 1 October 1969, p.

3.

47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86年6月25日,頁827。

48 Annual Review of Civil Aviation in Hong Kong by the Director

of Civil Aviation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88/89,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9, p. 18.

49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88年10月12日,頁19。

Legislative Council Brief: Hong Kong's Future Airport Needs

Kowloon Walled City of China,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FCO/21/1268, 30 April, 1974, p.

49.

1

pp. 38-39.

92

74 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 進委員會成立廿週年紀念特刊》,香港: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 促進委員會,1983,頁7。

93

50

Report on The Kai Tak Consultancy,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989, p. 8.

75

51

趙雨樂、鍾寶賢主編:《九龍城》,香港,三聯書店,2001,頁

55.

"Kowloon Walled City of China,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FCO/21/1268, 30 April, 1974, p. 49.

94

95

76

52

梁炳華:《寨城與中英外交》,香港:麒麟書業有限公司,

1995,頁8。

"Kowloon Walled City of China,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FCO/21/1268, 30 April, 1974, p. 49.

53 劉蜀永整理:〈勘建九龍城炮臺文牘選>,載中國社會科學院:

《近代史資料》,1989年第74號,北京:中華書局,1989,頁

5 · 20 ·

77

"Kowloon Walled City of China,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FCO/21/1268, 30 April, 1974, p. 46.

54

劉蜀永整理,<勘建九龍城炮臺文牘選>,載中國社會科學院, 《近代史資料》,1989年第74號,頁5、20。

78

55 黎晉偉主編:《香港百年史》,香港:南中編譯出版社,1948,

頁88。

79

56

The 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specting an Extension of Hong Kong Territory, London, Harrison and Sons, 1898.

80

57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Extraordinary, 20th February, 1900, pp. 269-270.

81

58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8 April 1899, pp. 551-

552.

59

FO 17/1363, p.310, enclosure No. 2. 2: «ƒƒƒ+ƒ 外文》,頁72。

60

CO 129/546/11, pp.95-111.

61

CO 129/546/11, pp.95-6; HKRS58-1-51-21.

62 梁炳華:《寨城與中英外文》,頁279。

63

梁炳華:《寨城與中英外文》,頁77。

64

CO 129/552/8, p. 21.

65

CO 129/556/15, p. 37.

66

黎晉偉主編:《香港百年史》,頁87。

67

梁炳華:《寨城與中英外文》,頁147。

68 "Report of Commissioner of Police - Question of Jurisdiction

within Walled City of Kowloon, Hong Kong," CO1030/394, 1955, p. 17.

69 "Report of Commissioner of Police - Question of Jurisdiction within Walled City of Kowloon, Hong Kong," CO1030/394,

1955, p. 18.

70 "Kowloon Walled City of China,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FCO/21/1268, 30th April, 1974.

p. 49.

71

72

73

"Report of Commissioner of Police - Question of Jurisdiction within Walled City of Kowloon, Hong Kong,"CO1030/394, 1955, p. 18.

"Report of Commissioner of Police Question of Jurisdiction within Walled City of Kowloon, Hong Kong,"CO1030/394, 1955, p. 19.

"A Background paper on the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Kowloon Walled City by City District Office (Kowloon City)

82

83

84

"Kowloon Walled City of China,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FCO/21/1268, 30th April, 1974,

p. 50.

"Kowloon Walled City - Implementation of Report of Ad Hoc Committee", General Correspondence Files (Confidential), 5/3371/60 PART III, 1962, pdf p. 16.

鄭敏華..《追憶龍城蛻變》,香港:九龍城區議會,2011,頁

54 ⚫

"A Background paper on the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Kowloon Walled City by City District Office (Kowloon City) Kowloon Walled City of China,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FCO/21/1268, 30th April, 1974,

p. 48.

"A Background paper on the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Kowloon Walled City by City District Office (Kowloon City) - Kowloon Walled City of China,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FCO/21/1268, 30th April, 1974,

p. 48.

"Letter from Sg. Residents of Wall City- Kowloon Walled City to Director of Fire Services - Implementation of Report of Ad Hoc Committee”, General Correspondence Files (Confidential), 5/3371/60 PART III, 1st April 1964, pdf p. 15.

"A Background Paper on: The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Walled City", p. 7, in FCO/21/1268, 30 April 1974, p.

42.

85

口述訪問當年寨城的住客芬姐,載鄭敏華:《追憶龍城蛻變》,

頁54。

86

口述訪問當年寨城的住客芬姐,載鄭敏華:《追憶龍城蛻變》,

頁56。

87 口述訪問當年寨城的住客梁太,載鄭敏華:《追憶龍城蛻變》,

頁55。

88 《大公報》,1968年1月19日,頁5。

89

90

91

"A Background Paper on: The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Walled City", pp. 8-13, in FCO/21/1268, 30 April 1974,

pp. 43-48.

《大公報》,1963年1月18日。

"A Background Paper on: The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Walled City”, pp. 3-4, in FCO/21/1268, 30 April 1974,

96

97

"Revised Layout for Resettlement Estate - The Summery Site Area 'A', 'B', 'C' & 'D'", FC040/157, pp. 14-21.

"Kowloon Walled City and the Adjoining Areas", pp. 2-3, in FC040/157, 19 September 1969, pp.6-7.

肯尼特勳爵(Lord Kennet, 1923-2009),原名威蘭·希爾頓· 楊格(Wayland Hilton Young),肯尼特的第二代男爵,是英國 作家,工黨及社會民主黨政治家,曾擔任多個英國及國際的官

方及非官方職務。1960年,他取得上議院議席,在工黨開展 其政治生涯。他曾在理查·克勞斯曼(Richard Crossman)及 安東尼·格林伍德(Anthony Greenwood) 掌政期間,出任房屋 及地方政府(Ministry of Housing and Local Government) 的

XE (X) (Parliamentary Secretary [Junior Minister]),擔任規劃及保育工作,並策劃當時即將成立的環境 部 (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當時的國務大臣是安東 尼·克羅斯蘭〔Anthony Crosland〕。他亦負責籌備成立英國 *** (Royal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1972 (Preservation) - 書透露:他當時正埋首撰寫《四個城鎮報告》(“Four Towns Report"),其時制定的《1968年城鎮及鄉郊規劃法令》(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1968)及1970年的《肯尼特報告書》 (1970 Kennet Report) ER¤kä^ƒn 育法例及政策提供重要的啟示。

Pollution)

+

首個威爾遜(Harold Wilson)政府在1970年下台後,他 被委任為英國皇家建築師學會(Royal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榮譽院士,並成為保護英倫鄉郊理事會(Council for the Protection of Rural England) ***

(the Advisory Committee on Pollution of the Sea (ACOPS])及其他組織的主席。在1971 年至 1974 年 間,他在上議院擔任外交事務反對黨的發言人。他也是歐洲議

會(European Parliament)、西歐聯盟 (Western Europe Union) 和北大西洋議會(NATO Parliamentary Assembly)議員。

"Unstarred Parliamentary Question by Lord Kennet : Kowloon

Walled City", FCO21/1268, 7 June 1974, p. 91.

"A Background paper on the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Kowloon Walled City by City District Office

(Kowloon City) - Kowloon Walled City of China,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FCO/21/1268,

30th April, 1974, p. 49.

98 "Notes for Supplementaries", FCO21/1268, p. 95.

99

"Notes for Supplementaries", FCO21/1268, pp. 98-99.

100 "Notes for Supplementaries", FCO21/1268, p. 99.

101 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進委員會:《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促 進委員會成立三週年紀念特刊》,香港:九龍城砦街坊福利事業

促進委員會,1966,頁4。

102 "Meeting held in the Colonial Secretary's Office concerning Kowloon City electricity supplies - Electricity Supply Kowloon Walled City", General Correspondence Files (Confidential),

File no: CR5/64, 13 January 1964, pdf p. 3.

103 "A Background Paper on: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s

to the Kowloon Walled City (with Recommendations" in

FCO_21_1268, 22 March 1974, pp. 57-75.

104 "Notes for Supplementaries", FCO21/1268, p. 102.

105 〈九龍城寨的特殊性>,1983年8月19日。出自:HKRS70-8-

5042, p. 36.

106 李後:《回歸的歷程》,香港:三聯書店,1997,頁 187。

107 鍾逸傑著,陶傑譯:《石點頭:鍾逸傑回憶錄》,香港:香港大

學出版社,2004,頁205。

108 《人民日報》,1987年1月15日。

109 有智等著:《張浚生訪談錄》,香港:中華書局,2011,頁297。

110

2–81#9# www.midlandu.com.hk/ chi/campus/bcourse/mustread/part1/lc1.shtml; [ (+RBA 聲明》及其實施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參 www.cmab.gov.hk/tc/issues/joint2.htm#5 (2007 #7 Я 1

日)。

111 宗道一等編著:周南口述:《遙想當年羽扇綸巾》,濟南:齊魯

書社,2007,頁290。

112 鍾逸傑著,陶傑譯:《石點頭:鍾逸傑回憶錄》,頁206。

113 《大公報》,1987年1月 15 日,頁 1 。

114 《華僑日報》,1987年1月15日,頁1。

115 《大公報》,1987年1月16日,頁4。

116 《大公報》,1987年1月16日,頁4。

117 《大公報》,1987年1月21日,頁4。

118 《華僑日報》,1987年1月15日,頁1。

119 《華僑日報》,1987年1月15日,頁1。

120 《華僑日報》,1987年1月16日,頁9。

121 《華僑日報》,1987年5月23日,頁5。

122 《華僑日報》,1987年2月5日,頁21。

123 《大公報》,1987年1月11日,頁4。

124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87年5月6日,頁904。

125 香港立法局辯論正式紀錄,1987年10月7日,頁 16。

126 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 香港的發展基礎》,頁

36-37.

127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89年10月11日,頁24-26。

128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89年11月1日,頁 118。

129 黃良會、薛鳳旋編:《香港新機場的挑戰與爭議》,香港:京港

學術交流中心,1990,頁44。

130 黃良會、薛鳳旋編:《香港新機場的挑戰與爭議》,頁45-76。

131 《華僑日報》,1991 年04 月24 日,頁10

132 黃良會、薛鳳旋編:《香港新機場的挑戰與爭議》,頁12、47。

133 《大公報》,1989年12月 22 日,頁 1。

134 《大公報》,1990年12月11日,頁12。

135 《大公報》,1991年04月10日,頁1。

136 《大公報》,1991年06月15日,頁1。

137 Hong Kong 1992,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2, p.

188.

138 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

131-133 •

139 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

140 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

-香港的發展基礎》,頁

一香港的發展基礎》,頁75。

-香港的發展基礎》,頁70。

141 《大公報》,1992年6月 16 日,頁1。

142 《機場核心計劃》,香港:政府印務局,1999,頁 14。

143 《機場核心計劃》,頁10。

29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295

144 《機場核心計劃》,頁 14。

145 《機場核心計劃》,頁 14。

146 香港立法會:《立法會調查赤鱲角新香港國際機場自1998年7 月6日開始運作時所出現的問題的原委及有關事宜專責委員會 報告》第1章,1998,頁 10。

147 《機場核心計劃》,頁92。

148 《機場核心計劃》,頁28。

149 《機場核心計劃》,頁30。

150 《機場核心計劃》,頁30。

151 《機場核心計劃》,頁24。

152 《機場核心計劃》,頁24。

153 《機場核心計劃》,頁26。

154 資料於2005年底由路政署提供,造價並未包括青朗公路及大欖

隧道。

155 Hong Kong 1995, Review 1994.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4, p.252.

156 新機場工程統籌署新聞及公共關係科:《西九龍區內的機場核心

計劃》,香港,政府印務局,1993,頁2。

157 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香港的發展基礎》,頁73。 158 《機場核心計劃》,頁44。

159 《香港 2002》,香港,政府印務局,2002,頁 169。

160 資料於2005年年底由路政署提供。

161 《機場核心計劃》,頁 86。

162 《機場核心計劃》,頁86。

163 機場核心計劃:www.info.gov.hk/archive/napco/c_p-harcross.

html。

164 《機場核心計劃》,頁88。

165 《機場核心計劃》,頁86。

166 機場核心計劃:www.info.gov.hk/archive/napco/c_p-harcross.

html。

167 Hong Kong Lands and Works Branch, Metroplan: The aims,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8, p. 23.

168 Hong Kong Lands and Works Branch, Metroplan: The aims,

p.31.

169 香港規劃環境地政科編:《都會計劃:初步提供的選擇》,香港:

香港政府印務局,1988,頁3。

170 Hong Kong Lands and Works Branch, Metroplan: The aims,

p.5.

171 《香港年報》,香港:政府印務局,1994,頁179。

172 Nyaw,Mee Kau, The Other Hong Kong Report 1996,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 350.

173 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prog_s/landscape/

landscape_tech2/app_1.htm

174 香港規劃環境地政科編:《都會計劃:選定的策略概覽》,頁2 175 香港政府規劃環境地政科:《一九九六年全港發展策略檢討:諮 詢摘要》,香港:香港政府規劃環境地政科,1996,頁3。

176 香港政府規劃環境地政科:《一九九六年全港發展策略檢討:諮

詢摘要》,頁69。

177 香港政府規劃環境地政科:《一九九六年全港發展策略檢討:諮

詢摘要》,頁52。

178 《新界鄉議局報告》,頁193。

179 The 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specting

an Extension of Hong Kong Territory, London, Harrison and

Sons, 1898.

180 《新界鄉議局報告》,頁193。

181 The Land Registry Order/Copy Separator, Doc No. SD3L,

Block Crown Lease, pp. 2-3.

182 薛鳳旋、鄺智文:《新界鄉議局史:由租借地到一國兩制》,

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浸會大學當代中國研究所,2011,頁

201-202 •

183 劉崇主編:《新界轉變的年代》,香港:新界展望社,1972,頁

40 °

184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Hong Kong, 3 March 1972.

185 《新界鄉議局報告》,頁193。

186 《新界鄉議局報告》,頁193。

187 立法局規劃環境地政事務委員會:《新界土地交換權利(贖

回)條例草案》,1996:www.legco.gov.hk/yr95-96/chinese/

panels/plw/papers/pl2506-6.htm#1。

188 立法局規劃環境地政事務委員會:《新界土地交換權利(贖

回)條例草案》,1996: www.legco.gov.hk/yr95-96/chinese/

panels/plw/papers/pl2506-6.htm#1。

189 劉潤和:《新界簡史》,香港:三聯書店,1999,頁87。

190 潘慧嫻(Alice Poon)著,顏詩敏譯:《地產霸權》,香港:天

窗出版社有限公司、信報財經新聞有限公司,2010,頁 83。

191 〈本局呈香港總督函》,《新界鄉議局公報》,第七期,1975年9

月,香港:新界鄉議局,1975,頁2。

192 新界鄉議局:《新界鄉議局年報,第十九屆,1970-1972》,香

港:新界鄉議局,1972,頁6-7。

193 薛鳳旋、鄺智文:《新界鄉議局史:由租借地到一國兩制》,頁

206.

194 〈共同意見書〉,載鄉議局:《香港殖民地政制下的新界社會》,

香港:鄉議局,1977,頁8。

195 薛鳳旋、鄺智文:《新界鄉議局史:由租借地到一國兩制》,頁

210 •

196 〈共同意見書〉,載鄉議局:《香港殖民地政制下的新界社會》,

頁9。

197 〈共同意見書>,載鄉議局:《香港殖民地政制下的新界社會》,

頁9。

198 〈共同意見書〉,載鄉議局:《香港殖民地政制下的新界社會》,

頁10-11。

199 〈共同意見書〉,載鄉議局:《香港殖民地政制下的新界社會》,

頁 12。

200 劉潤和:《新界簡史》,頁 97。

201 “The Land Problem' in the New Territories",24/8/1977, pp. 3,

10, FCO 40/1011,425926.

202 "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New Territories Urban Land

Acquisitions”, 20/4/1977、

203 "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New Territories Urban Land

Acquisitions", 20/4/1977.

204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5/7/1977.

205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1/10/1977.

206 立法局規劃環境地政事務委員會:《新界土地交換權利(贖 回)條例草案》,1996(www.legco.gov.hk/yr95-96/chinese/ panels/plw/papers/pl2506-6.htm#1)

207 立法局文件—————《新界土地交換權利(贖回)條例》:(www.

legislation.gov.hk/blis_pdf.nsf/CurAllChinDoc/1D7265CFBB6

!

5ADE8482575EF000F6F87/$FILE/CAP_495_c_b5.pdf)

217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一九九一年年報》,頁

14 •

208 HKRS597-1-42, District Office Yuen Long Land Conference Notes, 6 September 1979 -7 July 1980;HKRS597-1- 43,District Office Yuen Long Land Conference Notes, 28 July 1980 -28 April 1981;HKRS597-1-44, District Land Conference, Yuen Long, 1 June 1981 -4 March 1982; HKRS597-1-45, District Land Conference, Yuen Long,30 March 1982–8 December 1982; HKRS597-1-46, District Land Conference, Yuen Long, 8 December 1982-25 July 1983; HKRS597-1-47, District Land Conference, Yuen Long, 8 August 1983 -26 March 1984;“Attorney General v.Melhado Investment Ltd.," Hong Kong Law Reports(1983):p.327.

209 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新界鄉郊露天貯物及港口

後勤用途的規劃》,2007年4月,頁1。.

210 “Winfat Enterprises (HK) Co. Ltd. v. Attorney General,"Hong

Kong Law Reports(1983): pp.213-215.

211 Roger Nissim, Land Administration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2, p. 20.

212 Hong Kong Standard, 30/4/1983.

213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Consultative Document: Interim

Amendments to the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0, p. 2.

214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Consultative Document: Interim

Amendments to the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p. 2.

215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Consultative Document: Interim

Amendments to the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p. 2.

216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一九九一年年報》,香

港:政府印務局,1992,頁14。

218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一九九一年年報》,頁

14°

219 Ordinances of Hong Kong for the year 1991,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2, p. A28.

220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一九九一年年報》,頁

15。

221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一九九一年年報》,頁

28.

222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一九九一年年報》,頁

28.

223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90年10月31日,頁199。 224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一九九四年年報》,香

港:政府印務局,1995,頁18。

225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一九九一年年報》,頁

28。

226 Ordinances of Hong Kong for the year 1991,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2, pp. A745-8.

227 Ordinances of Hong Kong for the year 1995,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6, p. B1342.

228 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新界鄉郊露天貯物及港口

後勤用途的規劃》,2007年4月,頁3。

229 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新界鄉郊露天貯物及港口

後勤用途的規劃》,2007年4月,頁2。

230 布萊亞:《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

·香港的發展基礎》,頁75。

J

:/

296/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五章 政治與經濟的角力 /297

NATIN -

CHAPTER

第六章6

1997

回歸後的蛻變

2015

300

/

We believe that in order to meet sustainability challenges, local governments need to re-define their roles by providing an enabling local environment, promoting ethical conduct,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in city administration, fighting corruption and encouraging participation of citizens in policy discussion, decision-making and implementation, and raising awarenes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rough education,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national and local circumstances. We underscore a functioning legal system as an essential component of effective urban governance and as a solid foundation for ensuring citizen participation.

Hong Kong declarat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or Cities 2004

我們相信為迎接可持續發展的挑戰,本地政府的角色需重新定位。 透過改善本地環境、推動德育、提升城市管治的透明度及可信性、 打擊貪污及鼓勵公民參與政策的討論、制定及實施,加強可持續發 展的教育。我們堅信有效的法律體系是城市管治的基本及保障市民 參與的堅實基礎。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英國結束了在香港長達 155 年的殖民管治。一國 兩制、港人治港的政治理念進入實踐階段。城市的長遠規劃會否順應中國整體發展而 改變?面對變局,城市規劃到底該改變些什麼?又有什麼值得保留?1997 年前香港的 城市規劃到底有什麼理念和發展特色?這些問題不斷在港人心中盤旋。著名地理學家 比列士圖(Roger Bristow)曾經說過香港戰前根本沒有城市規劃,許多城市規劃專家 都相信香港制定長遠規劃的構思始自 1950 年代,主要是受到城市規劃專家亞柏康比 1948 年初步報告長遠城市規劃籌劃方法的啟迪。1950 年代起政府於各地區有系統的 進行實地考察,蒐集數據,協調各部門的意見,配合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需要,草擬 了長達十年以上的城市規劃,1960年代制定的《香港發展綱略》(Hong Kong Outline Plan)、1970年代的十年建屋計劃、籌建新國際機場方案,均以滿足人口和經濟增長 的需求為目標,這些超過十年的長遠發展規劃,着重土地、交通運輸、房屋等各方面 的發展,被視為是城市經濟從起飛至高速增長的關鍵,體現了香港城市規劃的理念和

發展特色。

1997 年香港回歸以後,城市發展是否仍可沿用以往的規劃經驗,按照十多二十年

前已制定的規劃方案逐步加以落實?城市規劃應由政府主導,還是由群眾帶動?快速

的發展步伐是進步還是落後?戰前因時制宜的政策,是否能夠跟隨社會發展的步伐?

這些問題,都是1997年要落實預早制定的方案時所面對的挑戰。

變局

t

1980 年代中英兩國就香港 1997 年以後主權移交進行談判,1984年12月19日雙

方簽訂《中英聯合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

權。《聲明》列出了中國治港的基本方針,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中國政府會確保 其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香港本身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維 持「五十年不變」。《聲明》並沒有讓香港政局穩定下來,中英雙方反而就香港政制改 革及回歸後特區政府庫房儲備而展開爭議,純粹以經濟發展或民生需要作為規劃基礎 的理念,受到政治爭議而動搖。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為了穩定政局,特區政府

對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沒有作出太大的改動。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01

圖6.1 五個次區域的範圖

BOUNDARIES OF THE SUB-REGIONS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新界東北區

NORTH EAST NEW TERRITORIES

سحر

表 6.1 各次區域人口分佈及就業發展潛力評估

區域

估計 1996年人口

都會區

新界西北

新界東北 新界西南

新界東南

總計

4,055,600(66%)

可容納新增人口

1,341,800(41%)

總計

職位

5,397,400(57%)

2,426,200(75%)

838,700(14%)

546,000(17%)

1,384,700(14%)

324,700(10%)

1,022,500(16%)

554,800(17%)

1,577,300(17%)

394,700(12%)

56,700(1%)

700,000(21%)

756,700(8%)

14,300(0.4%)

206,200(3%)

142,000(4%)

348,200(4%)

75,600(2%)

6,179,700(100%)

3,284,600(100%) 9,464,300(100%)

3,235,500(100%)

資料來源:Planning for Growth, Hong Kong: Goverment Printer, 1985, pp. 10,19.

新乐西北工

NORTH WEST NEW TERRITORIES

新昴國海四

SOUTH WEST NEW TERRITORIES

新 SOUTH EAST NEW TERRITORI:-)

南區

METROPOLITAN AREA

km 0

2

4

10 km

KEY

次區域 6

OF

THE BUE.

GIONS

BOUNCED

地圖來源:Planning Department, Town Planning in Hong Kong: A Quick Reference,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95, p. 10.

1. 經濟危機與長遠房屋規劃

回顧 1980 年代政府的規劃,當中籌劃《全港發展策略》(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trategy,TDS)及新機場十大核心工程是兩大重點。1982年,政府將全港劃分為不

同的次區域(sub-region):新界西北、新界東北、將軍澳-西貢地區(1985年起改稱 新界東南)、大嶼山(1985年起稱新界西南),以及市區(1985年起改稱都會區)。 1988 年,地政工務科(Lands and Works Branch)為新界的次區域制定「綜合土地用 途圖則」(comprehensive land use plans)。《全港發展策略》在經過多輪公開諮詢後,

在1986年和1988年作過兩次修訂,1988年政府發表《都會計劃:目的》,成為香

港 1990 年代十大基建的藍本和城市發展的指引。1998年2月24日,《全港發展策略》

獲得行政會議通過,成為《全港發展策略檢討》(TDSR),進一步就都會發展及新發

展區規劃作深入的探討(請參閱圖 6.1)

1985 年政府出版的《拓展前瞻》(Planning for Growth),評估到了1996年的時候,

五個「次區域」的人口分佈及各次區域提供就業的發展潛力。根據當時的估算,全面開

發各區,可提供約4,400公頃土地,容納330萬新增人口,市區及新市鎮的規劃人口

估計可高達 950 萬'(各次區域人口分佈及就業發展潛力評估,可參考表 6.1)

從上述的數據可看到,都會區維持過往的政策成為發展的重心,在未來規劃的人

口中將佔總體人口的57%,比例雖較規劃初期的66%減少了9個百分點,但仍然是

全港人口最稠密的地區,都會區的就業職位更佔總數的75%。可見都會區仍維持一直

以來的帶領城市發展的地位。另一方面,上述數字也可顯示人口會繼續向新界(尤其

是新界西南)遷移。

每年建房數量

由於估計 1997 年以後人口會不斷增長,政府首要解決的,應是房屋問題。1997

年,首屆行政長官上任後,立即在施政報告中發表長遠房屋發展政策,提出在未來十 年內平均每年興建至少八萬五千個住宅單位,其中五萬個為公營房屋。房委會同時推 出「租者置其屋計劃」,讓公屋租戶可以購買自住公屋單位,希望穩定的房屋供應量 有助經濟穩定發展。1998年,政府出版的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重申「八萬五」建屋計 劃是政府 1999-2000 年度起「首要優先處理的事項」。財政司隨即成立了房屋用地供 應督導委員會,協助推行建屋目標,委員會擬定了較麥理浩十年房屋計劃更長的十三

30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第六章回歸後的蛻變

303

w

304

年向前推展的建屋計劃,監察建屋數量及土地供應,並提供各項與房屋發展有關的擬 建基礎設施,同時擬定監察各發展區規劃的措施。

為配合長遠房屋策略的預期建屋要求,以及實踐行政長官每年興建至少八萬五千 個住宅單位的承諾,規劃署就新界西北、新界東北及港島南/南丫島等地區進行大型 綜合規劃及發展研究,天水圍是其中修改發展圖則的區域。天水圍佔地約430 公頃。 南面的發展區面積為220公頃,可供20萬人居住;北面佔地約210公頃。規劃署在 天水圍預留約 70公頃土地發展住宅2。根據1997年天水圍規劃大綱圖,天水圍原 供 32.5 萬人口居住,自政府提出每年興建至少八萬五千個住宅單位的目標後,城規 會修改圖則,1998年的規劃大綱圖,將天水圍全面發展為可供34.9萬人居住。199

年,天水圍有 15 萬人口,當局準備動用 305.9 億港元發展天水圍北,再多吸納 19.9

萬人'。可惜在政府還未來得及修改各區的發展圖則前,不幸地受到亞洲金融風暴衝

擊,增加每年住房供應數量的目標因而無法實施。

事緣 1997 年7月2日,泰國實行浮動匯率制,導致泰銖兌換美元的匯率急跌

17%,泰銖的波動,使菲律賓比索、印尼、馬來西亞令吉也相繼成為國際炒家的

追擊對象,東南亞的金融危機很快蔓延到香港。1997年10月,香港股市急挫4

際炒家衝擊香港聯繫匯率制度,在匯市、股市和期市,透過大手沽空港元金管局

抽緊銀根,從而提高同業拆息,導致股市大跌;炒家則大舉沽空期指,在期貨市場

中獲利 ̇。貨幣危機所引致的利率急升,使樓價狂瀉超過三成,樓市更開始了長達

六年的跌市週期,到2003年沙士爆發時才見底。反映二手樓價的中原城市領先指數

(CCL) 以1997年7月作為基數100,在2003年跌至近30水平,2003年本港負資

產增至超過十萬宗。

>

在地產市道出現衰退前,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與房屋事務委員會的工作

重點是確保土地供應充足,穩定房屋的長遠發展,以維持物業價格符合市民的負擔水

平。1997年地產市道下滑後,其工作焦點已變為如何確保地產市場穩定,更有評論認

為政府應為房屋政策重新定位,以穩定物業市場價格為重'

自亞洲金融危機後,市民對物業市場的信心持續下跌,銷售居屋計劃增加了物業 市場的銷售壓力,政府只好從2001年9月開始暫停出售居屋。2002 年11 月,政府宣 佈停止興建和出售資助房屋,並大幅減少由政府負責興建的樓房數目,只維持為低收 入家庭提供資助租住公屋的服務,而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則維持在三年。同年 11 月

13日,為增加市民對物業市場的信心,政府更全面停止定期拍賣土地,並暫停實施申 註售賣土地表制度至2003年底。2004年1月,政府實施申請售賣土地表制度,而新 F 土地拍賣只會透過申請售賣土地表制度來供應&。同年,地產市場雖然出現初步回 三的跡象,但政府的房屋政策仍小心謹慎,未敢馬上重售居屋。到 2007 年,房委會才 讓分期出售約 1.6萬個剩餘居屋單位。2009年後香港樓價飈升,公眾對公屋需求與 增。2011年10月,為回應中低收入家庭的置業訴求,政府宣佈全面恢復「居者有 經計劃」,以及優化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地產市場下滑的風波終於告一段落。

在回歸以後,政府企圖增加住宅樓宇供應量的政策,因面對種種挑戰而處於被動 聖態,只能配合地產市道的供求順勢而行,難以有所突破。事實上自1841年實施首 > 土地拍賣以後,香港整體的經濟命脈一直依賴地產業務,地產是經濟增長的指標, 但是政府穩定收入的來源,當地產市道急劇下跌,整體經濟亦難以穩定發展。經歷了 2013年樓價較1997年下跌七成、出現十萬宗負資產的衝擊,政府要再次大膽地大幅 升公營房屋的供應數量,就更加小心謹慎了。這次衝擊,亦把長遠房屋規劃的步伐 群拖慢。

保護海港條例

每次遇到經濟衰退,政府總會利用大型基建項目刺激經濟。根據以往的經驗,利

辯填海造地不單可製造就業,填海所得的土地也可透過賣地賺取利益。在地產市道低

述的年頭,縱然地價較低,仍能為庫房帶來穩定的收入,但政府斷想不到回歸後市民

會反對填海造地。1980年代規劃處在「全港發展策略檢討」中,曾選定十個「策略

性增長地區」進行填海工程:凹頭 / 錦田 / 元朗南、中環 / 灣仔填海區、粉嶺北/ 古

洞、將軍澳、東涌/大蠔、香港島南區、青洲填海區、東南九龍、荃灣海灣填海區和 西九龍填海區,目的是提供超過47萬個住宅,為約160萬人提供住處,這數量約相 等於1998年房屋單位的22%。一些策略性增長地區如啟德(東南九龍)、青洲、 將軍澳、東涌、大蠔、荃灣海灣填海區、中環—灣仔填海區,更可應付中期的房屋需 要,解決交通問題"。在各個需進行不同程度土地平整及填海工程的區域中,當然以

都會區較為緊逼。

1980 年代中期,政府制定海港填海及都市發展(Study on Harbour Reclamation and Urban Growth)和《全港發展策略》,維港兩岸透過填海創造的土地面積約為 1,000公頃,目的是供高級商業大樓辦公室、酒店、住宅及大型公園使用 2

,

使都會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7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

305

圖6.2

已承諾、擬議及研究中的填海計劃(1990年代)

| unỹ khm

Ta Tg: Tong

The Tau Tong

HAM

----

TAL EMUI HANGS

Tai Lam Chung Reservoir

65

DAK MAN

TENG CHÂ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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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ERE BELAND

1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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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

TAN TI CHAN

GREDE BILAN

地圖來源:《香港的未來面貌:海港填海計劃在香港日後發展所擔當的角色概覽》,香港:規劃環境地政科,1995,頁2。

306/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5/

isting rewry)

KOWLOON

VICTORIA

LEGEND

FOWLOON BAY

HARBOUR

亞灣

PANG

HONG KONG ISLAND

香港島

14

Committed Reclamation

已承諾的填海計劃

Proposed Reclamation

擬議的填計劃

Reclamation under Investigation

研究中的填海計劃

BALLEY

JCWL OUR PAL

Shut

TSEUNG

JORDAN

MOLET PANG LA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07

區以新面貌示人。1980-1990年代,政府在1983年的《海港填海工程及市區擴展研

究》、1984年的《全港發展策略》、1991年的《都會計劃》和1996年的《全港發展

策略檢討》中,公佈填海的具體內容”。1989年完成可行性研究後,土地發展政策委

員會(Land Development Policy Committee)開展填海計劃(參閱圖6.2)。

1995 年,以保護及保留維多利亞港為目標而成立的民間組織「保護海港協會」

認為維港是一個珍貴的自然風景區,極具經濟及社會價值,故反對維多利亞港的填

工程,指責填海不但影響海洋生態、破壞海上交通安全,更將維港變成維河,要求政

府馬上停止所有填海計劃,揭開了填海爭議的序幕。1995年9月,規劃環境地政科

向公眾解釋政府的觀點,並於同年12月出版Land for Urban Growth: The Role o

Reclamation The Quest for Lands, Hong Kong – A City of Vision 及《香港的未

來面貌:海港填海計劃在香港日後發展所擔當的角色概覽》、The Shape of Things t

Come: An Overview of the Role of Harbour Reclamations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 of Hong Kong 等刊物,解釋政府推行填海計劃的原因,是需要兼顧到香港人口增加及 房屋需求上升、興建資助房屋土地短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信息處理中心的持續發 展需要土地,而新界收地的成本高昂,在都會區進行填海工程的成本效益等因素 14 填海計劃是平衡了上述各因素及社會各持份者的利益,並非倉促行事。

1996年,立法局議員陸恭蕙以私人草案形式,將《保護海港條例》提交立法局、 並於 1997 年 6 月獲得通過。條例第3條「不准在海港內進行填海工程的規定」說明: (1)海港須作為香港人的特別公有資產和天然財產而受到保護和保存,而為此目的, 現設定一個不准許進行海港填海工程的推定(由1999年第75號第4條修訂)。(2) 所有公職人員和公共機構在行使任何歸屬他們的權力時,須顧及上述第3條第(1)款 所述的原則以作為指引。

《保護海港條例》的確立,使都會區內尚未開展的填海項目,包括荃灣海灣、九 龍角、尖東、東南九龍、青洲、中環填海第三期及灣仔填海第二期等,均無法如期開 展。原定的青洲及東南九龍(啟德舊址)等發展計劃亦被擱置。中環第一、二期及灣 仔第一期工程、其他要配合新機場(機場快線)及會展發展的配套設施,由於在條例 成立以前已經動工,故可於1998年前按照計劃完成”,填海所得的土地約佔都會區原 擬填海的總面積 44%;部份已完成填海的工程,因填海面積縮減,需要增加土地地積 比率,以紓緩土地短缺的問題。(參見表6.2及表6.3)。

慶州海軍基地

表 6.2 1997 年前如期進行的填海計劃

項目名稱

面積(公頃)

90

貨櫃碼頭

334

12

35

13

20

5.3

7

10

523.3

-期)

二期)

(一期)

序灣

資來源:Nyaw, Mee-kau & Li Si-ming ed., The Other Hong Kong Report, Hong Kong: Cas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 362;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5-1997.

表3 1997 年需擱置的填海計劃

項目名稱

海灣

'三期)

二期)

面積(公頃)

30

48

6

300

186

32(2003 年縮減為18公頃)

48(2009年縮減為12.7公頃)

656(縮減為609.5公頃)

資源:Nyaw, Mee-kau & Li Si-ming ed., The Other Hong Kong Report,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 363, 表 6.4。

3. 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

受《保護海港條例》影響最大的工程,要算是急於解決中環交通擁擠問題的中 環至灣仔繞道,其次為東南九龍的發展規劃,兩區均需重新規劃。中環及灣仔的填海 計劃最受公眾關注,讓整個社會深入反思如何平衡歷史建築的社會價值與經濟發展的 需要。中環及灣仔建議的填海區,由中環、添馬艦及會展中心三個被公園分隔的發展 區組成,工程分五期進行,中環分三期,灣仔則分二期,其發展重點及細節,參見表

6.4 °

1998年5月29日,政府憲報刊登了《中區(擴展部份)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

30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0

[

表6.4 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細節(1993-2017年)

項目

中環填海計劃

第一期

中環填海計劃 第二期

中環填海計劃 第三期

灣仔填海計劃 第一期

灣仔發展計劃 第二期

面積

20公頃

5.3 公頃

32 減至 18 公頃

7.0 公頃

48 減至 12.7 公頃

|

費用

27.1億港元

3.2 億港元

57.6億港元

5.9億港元

46.4 億港元

施工日期

1993/9至 1998/6

1994/12至 1997/9

重要設施

機場鐵路香港 || 添馬艦基地填 站。重置碼 海計劃。其中 頭、冷卻水泵 一幅土地已於 房及受工程影 1995 年出售作 響的設施。 商業用途。

2003/2/28至 2011/10

中環及灣仔繞 香港會議展覽 道、機場鐵路掉 || 中心北面的島 車隧道伸延部 嶼填海計劃, |份、香港鐵路北 港島線和輔助道 路網、海濱長廊。

1994/3至

h

1997/7

2009 年尾至 2017

由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的海 旁伸延至北角。中環及灣仔 繞道、東區走廊連接路和香 港鐵路沙田至中環線和北港 島線、海濱長廊。

資料來源:《財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PWSC(2008-09)51)號文件),2008年12月15日,頁1(www. legco.gov.hk/yr08-09/chinese/fc/pwsc/papers/p08-51c.pdf);

《財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PWSC(2009-10)53號文件),2009年6月10日,頁1(www.legco.gov.hk. yr08-09/chinese/fc/pwsc/papers/p09-53c.pdf)。

S/H24/1》,當中包括約38公頃填海範圍(其中32公頃為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6公

頃為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的部份),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隨即收到反對意

見。面對民間的反對聲音,1999年6月10日,政府向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

員會徵詢「為維港草擬的理想和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有關填海規模、規劃模式及

路網絡的意見,卻沒有討論到受填海工程影響而需清拆的天星碼頭和皇后碼頭,引起

民間的極大迴響。7月16日,城規會根據條例第6(7)條的規定,在憲報公佈《中區

(擴展部份)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O/S/H24/1-A》的修訂項目,其中一項是將填海

範圍縮減至22公頃(包括18公頃為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4公頃為灣仔發展計劃第 二期的部份)7。2000年4月12日,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收到反對遷移天星碼

頭的意見書,城規會雖然認同天星碼頭是本港一個主要的標記和旅遊景點,深具歷史 意義,並同意在新建的中環海旁重建地標,卻沒有提出重建的確實地點和設計。2002 年1月4日,城規會通過重置天星碼頭的鐘樓和粉飾天星及皇后兩個碼頭的建議,並 強調在外觀上盡量保留原貌18 。

2003年2月27日,保護海港協會透過法律程序,就城規會有關《灣仔北分區計 劃大綱草圖編號S/H25/1》的決定申請司法覆核。7月8日,法庭裁定城規會未有遵 守《保護海港條例》第3條,並下令城規會重新考慮對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決 定及相關的反對意見。此外,法庭亦裁定,每一項建議進行的填海工程均須按個別情 況評核,並須符合三項準則:1)有迫切性、具充份理由及有即時需要;2)沒有其他

i

切實可行的選擇;3)對海港造成的損害減至最少。在法庭就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作出

裁決後,城規會決定上訴。2004年1月9日,終審法院駁回有關上訴,理由是建議的 填工程未能符合具充份理由的公眾需要此準則。政府當局須檢討灣仔發展計劃第二 其:規劃,然後再提交相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予城規會審批

19

2003年9月25日,保護海港協會就中環填海工程第三期向高等法院申請暫緩 並對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中區《擴展部份》分區計劃大綱圖一事申請司 核。高等法院分別於2003年10月6日及2004年3月9日駁回上述暫緩令及司 法核的申請。因等待法庭判決而暫停的中環填海工程第三期,於 2004 年 4 月初復 '',但填海面積減為 12.7 公頃,耗資57.6億港元,到2011年10月大致完成22 。

2004 年5月,政府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目的是讓公眾更加了解填海規劃, 就 港及新海傍的規劃、土地用途及發展向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提供意見。2005年1 戶政府接納委員會建議,在檢討過程中加強公眾參與。8月18日,灣仔發展計劃第 檢討小組召開「可持續運輸規劃及中環灣仔繞道的專家小組論壇」;10 月,就可 運輸規劃建議一套短期、中期及長期的措施發表報告,認為建造中環灣仔繞道是 港島區東西運輸網絡,以及解決中環和灣仔區日益惡化的交通擠塞問題的中期措 2006年4月20日,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檢討小組委員會就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

村:「中關於主幹道定線及優化海港等事宜,委聘顧問公司擬備規劃概念圖,建議以五

個「特色主題區」優化海旁一帶。在研究過主幹道發展的所有可行方案後,採納了填

積最小而疏導交通功能與其他方案相若的方案。2006 年10 月初展開一連串優化

海濱的活動,包括介紹規劃概念圖、巡迴展覽和社區工作坊。2009年5月,行政長官

會同行政會議核准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檢討的擬議修訂的《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

圖編號S/H25/2》(參閱圖6.3)。

規劃署於2007年進行「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以優化中環新海濱現有城市 設計大綱及擬備主要用地的規劃/設計綱領,作為未來的發展指引。研究範圍內共有

八個,最後建議的規劃及設計方案見表 6.5。

中環海濱軍用碼頭

中環新填海區的土地用途亦引起爭議。1994年中英雙方訂立《軍事用地協議》 其中包括計劃在中環新填海區預留 150 米海岸線作回歸後興建「軍用碼頭」。2000 年,《中區(擴展部份)分區計劃大綱圖編號S/H24/2》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

310

/

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11

312

圖6.3 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

中環填海計劃第一期

CENTRAL RECLAMATION PHASE I

中環灣仔繞道 CENTRAL-WAN CHAI BYPASS

灣仔填海計劃第一期

WAN CHAI RECLAMATION PHASE

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

CENTRAL RECLAMATION PHASE III

中環填海計劃第二期 CENTRAL RECLAMATION

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

WAN CHAI DEVELOPMENT PHASE II

PHASE LI

港島北鐵路線

NORTH HONG KONG ISLAND LINE

表6.5 優化中環新海濱設計方案

位置

號用地

毗連中環四號至六號碼頭

用地

國際金融中心二期以北

設計概念

文娛樞紐和多元化用途區,包括兩幢主水平基準上25米的建築物,作 零售、餐廳和展覽用途

• 文娛樞紐和多元化用途區,包括一幢主水平基準上60米的地標式建築 物,作文化、零售、餐廳、娛樂、旅遊、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及節日 活動之用

• 在中環四號至六號碼頭上蓋加建一層半商用樓層。園景平台和公眾休憩 用地約 1.7 公頃,供綠化、休憩和節日活動之用

●零售及辦公室發展

沙田至中環鐵路線

SHATIN TO

就用地

皇后像廣場以北

較大的園景平台,改善行人通道的連接及視覺透明度

CENTRAL LINK

• 重視地面休憩用地

在原址重建天星鐘樓

以「海濱廣場」為主題,與海濱有關的商業及零售業

• 細小及獨立的建築物,設有親切的庭園空間 露天食肆和餐廳

園景平台上兩幢建築物,作酒店及辦公室用途

● 研究在南面提供額外約21,00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的辦公室

用地

大會堂以北

備用地

中信大廈以北

就用地

香港會展中心新翼以西

滤用地

海濱長廊

中環灣仔繞道

CENTRAL-WAN CHAI BYPASS

雙用地

鄰近中環九號及十號碼頭

● 改善渡輪碼頭的設計

● 以海事為設計主題,發展與海濱有關的商業及休憩場所 進一步改善行人通道的連接

海濱長廊

「都市公園」和「都市綠洲」的混合概念在公園內增設露天食肆

在海濱重組皇后碼頭,並翻新九號及十號碼頭

來源:規劃署:〈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comp_s/UDS/chi_v1/home_

ci.im)。

圖片來源:發展局:「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最近修訂:2012年3月23日) (www.devb.gov.hk/reclamation/ filemanager/TC/content_29/project_pop.htm)。

准,將中環海濱劃作不同用途地帶,包括「休憩用地」地帶和「其他指定用途」地帶, 在海岸線上以一直線標明「軍事碼頭(有待詳細設計)」顯示。2002年,政府向立法 會就中區填海計劃申請撥款,包括興建軍用碼頭所需款項。文件指出駐港部隊原則上 同意當有關地點不作軍事用途時,會開放軍用碼頭的範圍給公眾使用。根據《中環新 海濱城市設計研究》所建議的規劃及城市設計方案,該軍用碼頭用地在設計上須與新 海濱長廊相融合,而位於碼頭範圍內的露天地方,在碼頭不使用時會向公眾開放。當 軍用碼頭須關閉作軍事用途時,市民可使用碼頭南鄰的行人通道,沿海旁的東西兩面 行走。當局透過《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的公眾參與活動,讓公眾知悉軍用碼頭

的設計概念(包括連接南面中環軍營的通道),並於2009年底向立法會匯報。

2010年5月及10月,中西區區議會及海濱事務委員會轄下港島區海濱發展專責 小組(下稱「港島區海濱發展專責小組」)會議,簡報中環新海濱的海濱長廊前期工

24

我當中包括軍用碼頭的建築設計。由於軍用碼頭的詳細設計及範圍已經確定,而 廷造工程亦已進入最後階段,規劃署按照慣常程序,在2013年1月25日建議城規會

。2月15 就分區計劃大綱圖作出技術修訂,以反映軍用碼頭的最終範圍和土地用途 日,《中區(擴展部份)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24/8》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7 條展示,供公眾查閱。該圖所收納的修訂項目,主要是把現時解放軍駐港(下稱「駐 軍」)總部以北的一幅海旁土地,由「休憩用地」地帶修訂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 「軍事用地(1)」地帶25。在為期兩個月的展示期及三個星期的公佈期內,當局共接 獲 9,815 份申訴及 9,242 份意見。5月28 日,政府於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編號 CB(1)1077/12-13(03)——關於就中區軍用碼頭而對《中區(擴展部份)分 區計劃大綱圖》的修訂,指出當建造工程及所有相關程序完成後,中區軍用碼頭將交 由駐軍軍用設施管理26。同年11月4日至2014年2月14日,城規會就分區計劃大 綱草圖舉行申述,考慮各申述者和提意見者的意見,「中環海濱關注組」代表也同時 在北角政府合署地下大堂舉辦民間城規會,邀請市民就中環海濱改劃為軍用碼頭表達 意見。關注組聲稱會整理收集回來的意見,交予城規會考慮。2014年2月14日,城

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13

規會經考慮各申述者和提意見者的意見後,決定不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作出改變,但

同意修訂草圖的《說明書》,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軍事用途(1)」地帶,表明

駐港部隊已同意當有關地點不作軍事用途時,會開放軍用碼頭的範圍給公眾使用,作

為海濱長廊的一部份

28

決定主要參考兩個原則,第一:有關項目的歷史發展。在有關地點作為軍用碼 頭,是沿自1994年中英雙方簽署的《軍事用地協議》。香港政府1998年起按當時情

況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內標示軍用碼頭的位置;2002年,向立法會申請並獲批撥款興建

有關工程,其中註明興建軍用碼頭及相關設施;2014年,碼頭界線的訂定和工程進入

最後階段,作出了草圖修訂工作。考慮有關的歷史背景,分區計劃大綱圖的修訂是為

反映軍用碼頭的最終界線及用途。

第二,認為公眾一直有機會參與過程。城規會知悉由1998年開始進行修訂大綱

圖時,已註有碼頭位置。雖然當時界線仍未訂定,所以以一條線來標示,註明「軍事

碼頭(有待詳細設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2000年批准有關大綱圖;立法會

於2002年撥款,公眾亦有參與的機會;在2008-2010年政府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 計研究」公眾參與活動,都有指出軍用碼頭的位置、概念設計及將來如何與中環新海 濱的融合;在2010年亦有向中西區區議會及海濱事務委員會介紹軍用碼頭的設計。

2014年2月14日,「中環海濱關注組」反對政府將新中環海濱改劃作軍事碼頭 用地。3月5日,「中環海濱關注組」發動市民直接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還海

於民的訴求 29。部份市民對中環海濱三萬多平方呎地段永久劃作軍事用地的做法持

不同的意見,使中環填海工程一再受到衝擊。2014年5月7日,申述人之一「創建香

港」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城規會因應中區軍用碼頭修訂大綱圖的決 定。截至2015年底,因司法覆核未完結,相關的法定規劃程序尚未完成。

二、集體回憶

清拆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

共建維港委員會的工作並沒有減低社會對保留中環地標的熱誠,天星碼頭和皇 .馬頭的拆卸更掀起了捍衛歷史建築的意識。2006年9月20日,規劃地政及工程事 程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搬遷中環天星碼頭的規劃事宜,就保留天星碼頭既有的 築結構及鐘樓等與民間團體交流意見。會後委員會敦促政府暫緩清拆中環天星碼頭 人潼樓,建議在進行廣泛公眾諮詢後,把鐘樓與相關建築融入將來中環新發展規劃藍 闕,在以民為本的基礎上,保留具集體回憶的歷史痕跡。

同年 10 月 11 日,政府當局就上述議案提出書面回應,重申影響天星碼頭的工務 每程,包括 P2 路網絡、機場鐵路香港站延展掉車隧道和民耀街既有箱形排水暗渠擴 延工程,須按計劃及已批工程合約展開,天星碼頭必須如期拆遷。12月12日,政府 蕃新聞公報,表示專責香港古建築的評核及保護的古物諮詢委員會,在檢視了2002 3就天星碼頭的拆卸計劃的討論文件和記錄後,不反對拆卸計劃,拆卸舊天星碼頭的 呈遂於同日展開。雖然《古物及古蹟條例》並沒有明文規定歷史建築物的興建或啟 每年期對歷史建築的評級的影響,但在二十一世紀初,仍有一套較保守的看法,認為 少於五十年的歷史建築價值較低,戰後的建築因而會較戰前的價值為低,卻甚少將歷 史建築與城市的歷史、公共空間的使用與社會價值等因素,列入評價歷史建築是否重 要的準則內考慮,這與希望保留天星碼頭的群眾想法有很大差異。市民在碼頭地盤舉 行示威,抗議拆卸碼頭建築及鐘樓,認為天星碼頭是城市重要的公共空間,是戰後普 羅大眾日常生活及社會運動的印記,具有社會價值。

2007年1月23日,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與民間團體代表及政府有關部門 探討遷置皇后碼頭的建議,香港可持續發展公民議會、香港建築師學會、社區文化關 注、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及共創我們的海港區等團體均支持原址保留皇后碼頭。政府認 為就 P2 路的定線作出更改以便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的建議,需要經過法定規劃程序, 因路線已在核准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內訂明,如更改P2 路的定線,會影響土地用途。 委員卻普遍認為沒有即時需要興建P2路,因此建議就保存皇后碼頭涉及的技術事宜

作進一步討論。

1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15

3-4月期間,政府與工程界社促會、長春社、建築師學會和工程師學會四個專業

團體舉行了四次會議,審慎研究四項保存皇后碼頭的建議。5月9日,古諮會把皇后

碼頭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築。根據古諮會的內部指引,一級歷史建築為「具特別重要價 值,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然而,評級制度是古諮會的內部機制,並沒

有法定地位。古諮會的評級沒有影響到清拆皇后碼頭的決定。5月23日,政府《新聞

公報》發表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評論:「作為古物事務監督,經過詳細及綜合考慮

各相關因素後,認為皇后碼頭的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意義,並未達到應訂定為法定

古蹟的水平,因此決定不會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將碼頭宣佈為法定古蹟」30。基

本上沒有改變 2006年以歷史建築的年代久遠作為評價天星碼頭的準則的做法

2007 年 5-6月,政府計劃保留皇后碼頭的「可保存」部份,以便日後在中環海

濱重置。重置選址會在規劃署正在進行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中一併研究,

讓專業團體及市民大眾一同參與討論,以定出最合適的地點。「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

研究」最後建議將皇后碼頭重置於九號與十號碼頭之間,皇后碼頭原址將加入紀念元

素,紀念其歷史價值。(參閱圖 6.4)

填海工程的爭議,顯示了公眾對保留香港社會既有的歷史建築和價值觀念,有很

強烈的意願,若政府仍堅守以往強調經濟效益及工程技術的考慮,雙方各執一詞,政

府與公眾的距離愈來愈遠,

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的問題只是冰山一角,中環是昔日維多利亞城的核心,擁有

不少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但卻嚴重缺乏商業及寫字樓用地,在回歸以後不少民間團

體以歷史保育為理由,反對政府拆卸歷史建築,政府希望透過拆卸舊建築以騰出空間

作新發展的構思因而無法實踐。位於中環而面積較大、重建價值較高的歷史建築,還

有中區警署建築群和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前者於1995年被列為法定古蹟,後者最終 因公眾希望保存歷史建築而放棄清拆重建。

2. 中區警署建築群

中區警署建築群可分為三大類別:一)1841年落成的域多利監獄——這是香港

最早以堅固建材建造的建築物,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遭轟炸而嚴重損毀,1946 年復 修後重新闢作監獄之用;二)中央裁判署——1913年動工興建,翌年落成,整座 建築物正面採用希臘復興式建築,建有宏偉的石柱,護土牆以花崗岩築砌,裁判司署

於 1979 年遷出,建築物為警察附屬之組織使用32;三)中區警署——包括建於1864 年之三層高中區警署大樓,1905 年加建一層、1919年建成的四層高警察總部大樓,

以及 1925 年在廣場的西北端增建的兩層高軍械倉庫。建築群代表着香港城市以法治 的基礎:執法、司法及判刑,三者互相獨立,互為依存的表徵。根據1976 年實 慈:《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中區警署建築群於1995年被列為法定古蹟。

2004 年初,政府計劃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私營機構保護、修復和發展中區警 建築群,以為文物旅遊景點。同年6月,何東家族建議出資五億元,把古蹟改為文 藝術展覽或教育中心,以非牟利的宗旨經營,建議引起了公眾的廣泛討論。其後,

群關注中西區古蹟未來發展的市民及義工(成員包括大學講師、律師、醫生、社 區議員) 成立的「保護中區警署古蹟群行動」(Action Group on Protection of ntral Police Station Historical Compound) 35,連同其他民間組織,建議對以非商

∵形式與商業形式發展中區警署建築群的方案,應給予同等的考慮;除考慮經濟及旅

行利益外,更應着重社區利益、市民可使用程度,以及與週圍環境融合和改善環境等

素。

{

36

2007 年 4 月,香港賽馬會向政府建議以捐贈形式,承擔中區警署建築群的翻新工

7 及發展費用,並支付最初數年營運的管理及維修保養費,以作為慶祝香港特別行政

成立十週年回饋社會的獻禮 。10月10日,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內宣佈接受香港

馬會耗資18億元的活化計劃”,保育後的業權繼續由政府持有,香港賽馬會將會與

經府簽訂租賃協議,營運活化後的設施。同年10月到次年4月,香港賽馬會進行為

期六個月的公眾參與工作,透過各種途徑及活動諮詢各持份者,並委聘英國保育建築

師事務所(Purcell Miller Tritton)進行全面研究,擬備詳細的保育方案。

2010 年 10 月,香港賽馬會建議保存中區警署建築群中的十五幢歷史建築和F 倉,另增建兩幢新建築物,即作容納藝廊空間的奧卑利翼,以及作多用途場館和中央 機電設備的亞畢諾翼。活化工程在2011年底開展39,活化後建築面積2.5萬多平方

米,其中54%作商用 - 零售及餐飲服務,其餘46%作非商用——藝術及文化設 施40。古建築的復修工程於2015年第四季至2016年第一季分階段進行41。政府向立法 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政府認為毋須限制該發展只供非牟利用途,只要 地價與質量的比重分配得宜,便可確保在財政上可供持續發展和對社會最有利的建議 被採納」2。重新發展的中區警署建築群,與鄰近的政府山、孫中山紀念館、孫中山史 蹟徑、中央書院、文武廟、東華醫院等等,把中環塑造成為具本土獨特風格的文化區。

316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P

[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17

318

圖 6.4 「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研究範圍及主要用地

黃碼鐵路

RPORT RAILWAY

鐵路專用範圍

RAILWAY RESERVE

香港鐵路通風大樓

MTR VENTILATION

BUILDING

MASS TRANSIT

RAILWAY

PRESERVED T

T

GAC

DERPASS

碼頭 PIER

SR PIER

KWONG. STREET.

HONG KONGESTATIO

AIRPORT RATEWAY

陳進口

Tunnel

Portal

MAN CHEU

C(2)

高架行人走廊

(有待詳細設計)

ELEVATED WALKWAY

(SUBJECT TO DETAILED DESIGN)

G/IC

1

2

干猪燁中

CONNA

Exchange

你和大阪

Jardines

House

ROAD CENTRAL

QUEF

· 地廣場

Landmark

道路

ROAD P1

低眉的類景 行人平台並在其下

提供商肃設施

土範圍界線

BOUNDARY OF STUDY AREA

N

你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界線

1

2

AN CHAI DEVELOPMENT PHASE II BOUNDARY

金四號至六號碼頭的綜合發展區用地

i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rea (CDA) site adjoining Central Piers No. 4 to 6

*金融中心第二期以北的商業用地

mmercial site north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re (IFC) II

飞后像廣場以北的綜合發展區用地

{

3

DA Site north of Statue Square

含堂以北的與海旁有關之商業及休憩用途用地

4

中信大廈以北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

OU

PIER AND ASS CUTIES

5

OU

碼頭

PIER

6

濱長廊

PIER

注康及休息用途

7

IT RELATED

COM

D LEISURE USES

8

中蛾、

【黃詳美計)

LOU(2)

MY BERTH

DETAILED DESIGN)

Waterfront Related Commercial and Leisure Uses site north of City Hall

overnment, Institution or Community site north of CITIC Tower

香港會展新翼附近的與海旁有關之商業及休憩用途用地

Waterfront Related Commercial and Leisure Uses site near HKCEC Extension

Waterfront Promenade

·海濱重組皇后碼頭

Queen's Pier by the Harbour

(3分)分區計劃大綱圖編號 S/H24/6 中區(按

CEN

OUT

AL DISTRICT (EXTENSION)

ZONING PLAN No. S/H24/6

6

填海範圍根據灣仔發展計劃

第二期工程所定

RECLAMATION LIMIT

BASED ON WDII

道路

ROAD

DEVEL

ATENDED OVERRUN

「文華東方酒店 Mandarin Oriental Hote

"CENTRAL STATION

L

中區分區計劃大綱圖編號S/H4/13(部分) CENTRAL DISTRICT

大厦

kidg

OUTLINE ZONING PLAN No. S/H4/13 (PART)

政府合署!

Government:

Offices.

鸡打

enc(1)

IN ROAD D

在低於地协

CENTRAL

設計

OPEN SY T

:DEPRE

(BUBJECT TO

BELOW

額上的休體平台

ECK OVER

ROAD.P2

GMED DESIGN)

Headqu

TEA

MILITARE

ROAD

SOPOSED RAILWAY STATION

文蝦駕

which d

Civic Squar

OU

5

鐵路

ROAD P2 O

No

CHATER-ROAD

Legislative

Counci

和記大厦

Hutchison;

·House

Bank of

America

政府總部及立法会大楼

Government Headquarters and Legislative Council Building |

地圖來源:《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資料摘要》,香港:規劃署,2011 年 7 月,頁3。

3/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ROAD DE

中悯大廳

LUNG

高架行人走廳(有特觯編設計)

ELEVATED WALKWAY

(SUBJECT TO DETAILED DESIGN)"

TED

HARCOURT ROAD

SUBJECT

ELXDESIGN

中銀大廈

Lippo Ces

of China Tower

文中心

TION

Admiralty.

Harcours Garden.

jce Headquarters

HARBOUR TUNNEL

會議道

回歸後的蛻變 /319

3.中區政府合署

政府在 2007-2010年公佈有關中區政府合署西座的保育方案,與保育團體出現 意見分歧,政府順應民意修改原先方案,使保育工作更能回應民間訴求。保留西座的 決定,反映了如何在城市發展與公眾對公共空間的集體回憶兩者中取得平衡,是解決 爭議的關鍵。

2005 年,政府落實添馬艦發展計劃,將位於下亞厘畢道經炮台里至雪廠街的中 區政府合署總部遷往金鐘添馬艦,中區政府合署總部的保育問題備受關注。2009年2 月,政府委聘英國保育建築師事務所 Purcell Miller Tritton 評估中區政府合署的歷史 及建築價值,認為中座的歷史和建築價值最高,東座次之,西座的價值則較低,遂建 議保留中座和東座兩幢大樓,並改變其用途,西座則拆卸重建,而新發展的建築物應 保持現有建築物的覆蓋範圍和高度,或應只限於在該址的西端發展,並擴大聖約翰座 堂花園面積,連貫炮台里和香港禮賓府花園的綠化範圍。在同年10月14日發表的 《2009-10 年施政報告》,建議保留具歷史及建築價值的中座和東座,原於該處辦公

的決策局將遷往添馬艦新總部,現址改為律政司辦公室。至於文物價值不高的西座,

則建議拆卸重建,騰出空間作商業用途,由下亞畢道經炮台里通往商業區的土地,

可發展為低密度用地,讓公眾人士享用 *

44

根據2012年6月14日的《新聞公報》,當時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公佈拆卸西

座,原因如下:一)在中區建設一個公共休憩空間;二)改善附近行人路和行車空

間;三)興建現代化大樓供金融、法律或非政府機構使用的甲級寫字樓;四)加強下

亞厘畢道至炮台里、皇后大道中的綠化。不過,民間團體卻認為中區政府合署屬政

府山的重要部份,中座、東座與西座相連,互相協調*,而西座設有立法局議員辦事

處、負責公眾事務的部門的辦公室 46,以及1961年增設的「諮詢指導處」(新聞處)

(Public Enquiry Service),形象親民,電梯、飯堂又開放予公眾48,凸顯戰後殖民

地政府的治港特色*°,故此西座的拆卸引起公眾高度關注政府山保育問題。2011年11

月23日 古物諮詢委員會決定要求專家小組優先評估中區政府合署的文物價值,並

作出評級建議 50。2012年5月,專家小組建議中座及東座評為一級歷史建築,西座則

評為二級,但三座建築物視為建築群,可合併評為一級51。6月13日,國際古蹟遺址

理事會、國際建築師聯會、國際現代運動建築遺址協會罕有地就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向 全球發出「保育警示」,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港府擬清拆的中區政府合署西座52。

9

2012年6月14日上午,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在古物諮詢委員會召開會議 之前,向外公佈有必要拆建西座,並將原擬方案作出以下的修改:

評定

1)取消原來改劃西座用地作「綜合發展區」的建議,保留現時的「政府、機構 和社區」(Government, Institution or Community[G/IC])地帶,反映既有

公共和半公共用途。

(2)不賣地,以建造、營運及移交(Build-Operate -Transfer)發展模式邀請發 展商參與,合約期不超過三十年,發展商自行斥資興建新大樓和公眾休憩空 間,完工後需馬上交回公眾休憩空間,新大樓內屬於政府機構和社區的空間 予政府,即 G/IC 的樓面面積,讓政府管理和分配予非政府機構使用。合約

到期後,發展商需將整片用地和有關的建築物交還政府,讓政府保留西座用

地的業權。

(3)加強項目的城市設計。新大樓的外型設計、外牆、選用的物料等,均應有政

府參與,保證它與整片有歷史氛圍的土地相配合。

同日下午,古物諮詢委員會出席委員共十七人,一致通過將中區政府合署整體

一級歷史建築,而支持西座評為一級及二級委員各有八名,主席陳智思投下決

一票,以九票把西座評為二級,並公開諮詢一個月。諮詢期間,前工務司威特

(hhael Wright)和前布政司鍾逸傑建議完整保育政府山,不支持清拆西座,並有

六名市民簽名建議保留西座。12 月 17 日,古諮會再次檢討西座評級,在以十二票 支一級,八票支持二級,二人棄權之下,通過西座評為一級歷史建築,與東座及中 座带同。

54

12 月 4 日,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公佈政府決定採取重用西座方案,保留西座大樓及 進行更新,供律政司及與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使用。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亦稱,重用 西座可整合律政司在金鐘政府合署與週邊租用商廈的辦公室,而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亦 決定在港設立亞洲區首個中心,方案有助吸引更多國際法律、仲裁、調解等機構來港 設立辦事處,確立香港作為國際仲裁和調解中心的競爭力。中區政府合署西翼的重 用,使中環再添一座歷史建築。

4. 活化歷史建築

320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公眾對保留歷史建築的熱誠,遠遠高於政府的估計,這與回歸後港人要強調香港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2.

322

人的身份有很大的關聯。

2007 年,規劃署發表《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頒佈文物保育 政策聲明,強調「以適切及可持續的方式,因應實際情況對歷史和文物建築及地點加 以保護、保存和活化更新,讓我們這一代和子孫後代均可受惠共享。在落實這項政策 時,應充份顧及關乎公眾利益的發展需要、尊重私有產權、財政考慮、跨界別合作, 以及持份者和社會大眾的積極參與」。行政長官更在《2007-08年施政報告》中表 示:「在優質城市生活中,文化生活是重要的組成部份。一個進步的城市,必定重視 自己的文化與歷史,並有自己與別不同的城市生活體驗。近年香港市民表現出對本

身生活方式及文化的熱愛,我們對此要加倍珍惜。未來五年我會全力推動文物保育

工作"」。從中央警署建築群的保育經驗,可看到自2007年起,政府推動文物保育工

作較以前更為進取。

2007年後,政府制定的保育政策,規定所有新基本工程項目的倡議者和相關工務

部門,須研究工程項目會否影響具有歷史或考古學價值的地點或建築物。若有影響,

須進行文物影響評估,訂定緩解措施及邀請公眾參與,規定於 2008年1月1日生

效。成立於 1976年的古物古蹟辦事處,在1996-2000年期間,就全港建於 1950 年

以前的建築物進行全面調查,記錄了8,800 幢建築物。2002-2004年期間,為配合

公眾對保育古建築的要求,在當中挑選了1,444 幢文物價值較高的建築物,以建築

物的歷史價值、建築特色及社區功能進行評級。2015年3月4日,古諮會已就當中 的 1,307 幢建築物評級,169幢評為一級歷史建築;349幢為二級歷史建築;483幢為 三級歷史建築;288 幢不獲評級,以及18幢在評審期間被拆卸或改建,而2015年5

月,本港共有108 項法定古蹟 60

政府邀請非牟利機構經營社會企業,把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活化再用;在私人 文物方面,提供合適的誘因,協助保護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 2;向法定古蹟或將會成 為法定古蹟的私人物業,提供維修及修復工程。自2008 年起,政府把計劃擴大至協 助已評級的私人歷史建築業主進行修葺和定期保養工程;2008年4月25日,開設文 物保育專員一職,協調政府推展文物保護的工作,以及建立本地和海外的聯繫網絡。

政府在《2009-10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保育中環」項目,包括:

(1)毗鄰中環碼頭的一號及三號用地 ——降低發展密度,開拓臨海休憩及文化的

公共空間;

(2)中環街市 --- 剔出勾地表,交由市區重建局全面保育和活化,成為上班人士

日間的「城中綠洲」,市民和遊客在晚上和週末的新休閒去處;

(3)中央書院遺址—————為兩座前警察宿舍制定復修計劃,邀請有興趣的團體或企

業,提交營辦創意產業的建議書;

4)中區警署 ——由香港賽馬會負責保育及初期的營運;

(5)中區政府合署 —— 保留具歷史價值的建築;

6)美利大廈 ——建議公開招標,改裝作酒店用途;

(7)終審法院 在終審法院遷入立法會大樓後,將已列為古蹟的法國巴黎外方

傳道會(Mission étrangere de Paris)大樓保育。

63

在《2007-08 年施政報告》中,政府推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

,讓非政

府構申請活化再用政府擁有的歷史建築,目的在保存並以創新的方法善用歷史建

築把歷史建築改建成獨特的文化地標;推動市民積極參與保育歷史建築,以及創造

地層面的就業機會。除「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外,政府還與馬會、市建局合

行活化、保育工作。在2008-2014年,活化的歷史建築有十六幢,保育詳細情

表6.6。

2015年1月9日,古物諮詢委員會完成歷史建築保育政策的檢討,提出四個重

(1)成立保育歷史建築基金,用以資助公眾教育、宣傳活動、學術研究,以及公

眾參與和諮詢項目;

(2)透過更有系統的機制,向私人業主提供放寬地積比率、換地等經濟誘因,推

動擁有歷史建築的業主採用「效能為本」的替代方案進行活化工程;

(3)選定具有獨特文物價值的建築群,按「點」、「線」、「面」的理念保育及保護; (4)為具文物價值的建築群進行專題調查或測繪,擬訂適當的保育策略和保護措

施,作日後規劃之用。

2015 年的歷史建築與古蹟保育政策,不再是零星的個別例子,而是有系統地規 劃,使其發揮經濟作用。具有本土特色的古蹟群不單是城市的標記,永久保存香港的 歷史文化,更與城市整體的經濟發展同步。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13

323

?

:

表 6.6十六項歷史建築活化細則(2008-2014年)

N

負責機構

「芳園書室」旅遊 及教育中心暨馬灣圓玄學院社會服務部 【水陸居民博物館

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

香港文化傳承 香港浸會大學中醫 「藥保健中心一雷生 香港浸會大學

春堂

薩凡納藝術設計 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基 (香港)學院 金(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青年旅舍協會

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公

聖雅各福群會(社區文 化關注及香港文化遺產 基金會有限公司協辦)

年份

期數

興建年份

評級

歷史建築名稱

活化用途

1902

二級

舊大澳警署

大澳文物精品酒店

香港歷史文物保育建設 有限公司

1920-1930

三級片

芳園書室。

2008-

第一期

三級

荔枝角醫院

09年

活化計劃

1931

一級

雷生春

1960

二級

| 北九龍裁判法院

1954

二級

美荷樓

1899

一級

舊大埔警署

美荷樓旅舍

綠滙學苑

1923 1925:

一級:

2009-

第二期

|1922-1925 :

三級: 尚未評級

藍屋建築群

We 嘩藍屋

1937-1957

法定古蹟

石屋

石屋家園活化歷史 建築伙伴計劃

1933-1953

一級

虎豹別墅

虎豹樂圃

2011-

第三期

12 年

活化計劃

1953

三級

1960

三級

前粉嶺裁判法院

必列啫士街街市 | 香港新聞博覽館

香港青年協會領袖 | 發展中心

·香港青年協會

1949

三級

1887

一級

第四期

2014年

書館街 12 號

舊牛奶公司高級職 員宿舍

薄扶林牧場

香港明愛

活化計劃

!

1933

二級

何東夫人醫局

Ja

何東夫人醫局—— 生態研習中心

嗇色園(協辦機構:可 觀自然教育中心暨天文 ,館法團校董會)

10年活化計劃 1956-1957

H

永光鄰舍關懷服務隊有 限公司(五旬節聖潔會 |永光堂有限公司協辦)

胡文虎慈善基金 HKAM Foundation Limited 協辦)

新聞教育基金香港有限 公司

大坑火龍文化館 大坑坊眾福利會

資料來源:香港歷史文物保育、活化:www.heritage.gov.hk/tc/rhbtp/about.htm

三、重建與保育

自回歸以來,香港面對的種種問題諸如禽流感、內地來港新移民增加、沙士疫 潮、保護維港運動、捍衛舊城歷史建築等内部矛盾,較亞洲金融風暴帶來的外在打擊 更難應付。若僅以1998年2月24日獲得行政會議通過的《全港發展策略》(後改稱 為《全港發展策略檢討》[TDSR]報告),作為 2000年後香港城市發展的指引,並不

足以應付不斷轉變的社會需要,香港的長遠規劃必須因應公眾訴求而作出相應調適,

整頡內治,穩住民心,才能緊隨全球發展的脈搏,尋找新的長遠發展目標,因為香港

不是中國的主要城市,也是亞洲重要的國際都會,享有與北美洲的紐約和歐洲的倫

: 等的重要地位。

盞 2030 規劃目標

2000 年伊始,規劃署檢討長遠規劃,為香港未來三十年的發展籌劃《香港

2..:規劃遠景與策略》,從新的角度為香港長遠發展規劃思考,重點雖然仍是以訂

定遠的土地用途、運輸及環境規劃策略,作為香港日後發展和策略性基礎建設的指

,但也提出新的規劃理念,協助政府實現社會對城市規劃的期望。2001年,《香

港 030:初議報告書》出版,照舊公開諮詢公眾,經過長達七年的諮詢工作後,在

2017年,《香港2030:最後報告》完成。

2007 年發表的《香港 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以可持續發展為主要的規劃目

不單以發展導向為本,盼能令香港成為「亞洲國際都會」。重點如下:(a)確保 鄧顧及環境的承載力,以提供優質的生活環境,改善城市景觀及活化舊市區;(b) 保「生態、地質、科學及其他有意義的地方的自然景觀,以及保護文物;(c)預留足 釣一地儲備以提升香港的樞紐功能,從而滿足商業及工業方面不斷轉變的需求;(d) 碲 適時提供充裕土地及基礎設施作房屋及社區發展,以應付住屋的需求及滿足社區 的需要;(e)提供一個以發展安全、有效、符合經濟原則及環保的運輸系統;(f) 推 廣藝術、文化及旅遊,以確保香港能繼續成為世界級的旅遊勝地,令旅客體驗香港獨 有的文化,以及(g)加強與內地的聯繫,以配合日益頻繁的跨境交流。以「以小做多」 和「質重於量」為概念,集中三個發展大方向:提供優質的生活環境、提升經濟競爭 力及加強與內地的聯繫。香港 2030 着重「可持續增長」的規劃工作,而有關策略強調 善用可用的發展機會,借助現有的城市基建,以及重用 / 循環再用舊有的城市建設,

並以審慎態度開拓全新土地作發展用途。

為達至這七項目標,2030年策略性規劃大綱的具體策略如下:

(1)資訊科技的發展及其對土地利用的影響:為促進資訊科技的未來發展,在制 定發展策略和應變計劃時,會首先研究和考慮資訊科技的發展趨勢,高科技 和高增值的工業及其對土地用途需求的影響。

324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2

(2)開拓新界的發展機會:評估新界可能達至的發展容量,探討發展限制的因 素,如基建不足、業權分散帶來收地困難,針對限制因素,提出可能的解決 方法,訂出進行發展的優先次序,作為擬訂發展方案的根據 (3)預測人口增長及房屋用地的需求:評估有關香港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對香 港未來人口增長所帶來的影響。根據不同的人口增長假設,評估房屋用地的 需求。把人口目標訂為1,000萬或以上,以此作為規劃土地和基礎設施需求 的依據,亦會考慮年齡結構的改變和評估相關的人口老化問題 (4)港口及其他主要基礎設施的需求:「港口發展策略第三次檢討」擬議的銅鼓水 道,把新增港口設施設於屯門西部。未來規劃將考慮「港口後勤設施及土地 需求研究」、「新跨界通道可行性研究」、「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以及「第

二次鐵路發展研究」的所得結果,以制定屯門西部港口發展的概括建議。規

劃港口設施,注意不同交通工具之間的轉運和轉乘設施,對香港成為亞太區

運輸中心的影響。詳細審核和研究一些全港層面的主要基礎設施的需求,如

廢物焚化發電設施、污泥焚化設施、其他大型污水及廢物處理及處置設施、

監獄、火葬場,以及全港層面的主要公共運輸設施、公路及鐵路網絡等。會

小心選址,以確保這些設施能與其毗鄰土地用途互相協調。

(5)促進旅遊點的建設及文物保護:旅遊業是香港的傳統經濟支柱,須鞏固現有

的旅遊設施,規劃新的旅遊點。新的旅遊設施須具備香港東西文化匯聚的特

點,並且大小俱備;既包括個別地點的旅遊項目,也有區域或地區性的旅遊

發展計劃。制定一個概括的旅遊及配套設施規劃策略,藉以促進旅遊業,並

維持香港作為內地、其他亞洲國家及世界各地遊客的主要旅遊目的地的地位。

(6)與內地社會經濟的融合:為了確定香港與內地兩方的發展對彼此造成的影

響,並掌握內地發展可能帶來的發展機會,建議就以下範疇進行研究:跨界

交通模式、香港居民前往內地居住的趨勢、廣東省的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及

其對香港在策略性規劃方面的影響、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土地發展模式,特別 是廣州、珠海、深圳及香港等主要城市的角色、香港在珠江三角洲的區域發

展中的定位,以及這個定位對策略性規劃方面的影響、增設跨界通道的需

求、在內地為香港居民提供房屋及社會設施的可能性、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旅 遊及康樂發展,以及這些發展對香港帶來的影響、與深圳進行經濟合作的潛 力和機會,以及此等合作對香港在策略性規劃方面的影響、在環境方面與深 圳加強合作的潛力和機會,以及此等合作對策略性規劃方面的影響、深港邊 界發展的協調、探討「邊界城市」的可能,其中包括限制、選址、預期發揮

的功能,以及所需發展規模等考慮。

(7)考慮環境因素及自然保育:為建立更好的自然環境,劃出一些發展「禁區」,

保護擁有珍貴天然財產和甚具景觀價值的地區。在制定發展策略和應變計劃 時,會研究珠江三角洲的區域性環境問題。

此七項目標顯示出香港的未來規劃不單重視本土的經濟發展,同時也把文化保育 護自然環境等工作放在優先地位,與內地社會經濟融合更是重中之重。既然都會 政府重點發展的區域,市區重建可透過改變土地用途,增加市區的土地供應,並 新規劃的過程中,按照2030規劃的目標前進(參閱圖6.5及圖6.6)。

2 市區重建

根據政府於1985年發表的《拓展前瞻》(Planning for Growth),是以都會區帶 戒市的整體發展。1987年港督衛奕信指出市區內較早開發地區非常擠迫,居住環境 劣,缺乏基本康樂設施,亟需改善,遂大力推動「都會計劃」。1988年1月15日, 2.責市區重建的土地發展公司(土發公司)的成立,標示着政府重建市區的決心。在 發公司成立之際,保育歷史建築的風氣仍未開展,爭取高經濟效益是1980年代市 告封建的理想。

在1987年以前,市區重建的工作主要由私人發展商帶動,重視高利潤而忽略迫 生。由於需重建的地區面積廣泛,業權分散,私人發展商很難順利徵集所有需重建

土地。土地發展公司須根據《土地發展公司條例》(第15章)第10條,按審慎的 商業原則經營業務,亦可向政府申請收回指定重建範圍內的剩下業權,重建效率因 面得以加強。土地發展公司於1988年1月15日正式營運。同年11月12日,採用

公私合營的模式與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新鴻基地產發 展有限公司、鷹君有限公司四家地產發展商簽訂意向書,在中環、上環、灣仔、油麻

地和旺角等地區推行八個重建項目 70

在採用公私合營的模式、不動用公帑的原則下,1988-2001年間,土發公司動用

了 660 億元,完成及出售重建項目有十六個,共提供 8,200 個住宅單位、54 萬平方米 商業及寫字樓樓面面積、3.9萬平方米政府、團體及社區設施用地、4萬平方米休憩空

間”。主要項目包括了1991年保育上環街市(現稱西港城),1994年重建李節花園,

1997 年重建園圃街雀鳥公園及上環的新紀元廣場2

326/

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27

圖 6.5 「香港2030」最可取的發展方案(長期-2030)

8

2003 2030

深圳

A100 140

他 20 39

新界西北

新界東北

新界東南

新界棗北

2083 2030 人口 | 120萬 | 150萬 總位 | 30萬 40點

新界震隔

接港特別

2003 2030 人口 40 50

調粒 102 18

由於土發公司須按《土地發展公司條例》中的審慎理財原則運作,故只能選擇財 政上可行的項目重建。當地產市道暢旺時,仍能吸引發展商合作進行重建,但在 1997 金亞洲金融風暴後,香港的經濟不景,地產市道下滑,有利可圖的重建項目減少。法

更規定土發公司必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業主提出「公平合理」的條款收回物業, 1.公司與業主協商的時間冗長,經多番議價後,方能要求政府收回餘下業權進行重

政府僅撥一億元非循環附息備用信貸,沒有注資協助收購,縱使重建計劃有利 濕,也要重建完成後才可取得回報。土發公司也因資源不足,無法安置受重建影響

住宅租戶。

新界西南

新界西南

2003 2034

人口 10%

職位 10萬 20

401

都會區

即食事

|| 2003 | 2030

AN | 4003| 488 16

MEN│2203 2043

圖例

新看萬碼(混合用途)

·表有道略網格

艹-没有鐵路網絡

已落實買略性公路(20) 已落實鐵路(2010)

20/2030)

/ ——— DE 20 R$ 13 (ANA (2020), (30)

—— 次區域界線

現有發展區

基本機關情況下他證的發展項目(至

住宅

非住宅

港口區(善代地點)

*/*/*曁代方案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署:《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港:發展局及規劃署,2007,頁97。

圖6.6 「香港2030」建議的「建議發展模式」

深圳

寶安

南山

新界西南

新界西北

新界東北

人口及欄位

圖例 策略性發廣念計劃

都會核心區

北發展離

南發展軌

中發展軌

區域運輸走廊

德議發展模式

新發展區混合用途

新界東南

住宅加強區

非住宅加強區

現有道路網絡

現有認路網絡

已落實策略性公路(至20)

鐵路的可能路線(至200) 策略性公路的可能路線(至2020/2030 識路的可能路線(至2020/20300

次區域界線

現有發展區

基本發展情況下假設的發具項目(至203)

住宅

非住宅

-

港口搞業(替代地點)

保留/伸鵬的郊區地帶

*/*/*/與替代方案

ÄÄÄ

淼淼螽

作另行研究的邊境地區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署:《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港:發展局及規劃署,2007,頁127。

N

1999年,政府就制定市區重建策略進行的研究,為市區重建作出新的建議。行政

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宣佈成立市區重建局,取代土發公司。2000年7月,政府制定

臺中區重建局條例草案》。2001年5月1日,市建局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

第3條成立。市建局與土發公司的市區重建模式有以下三大分別為:

(1)簡化土地徵集程序。市建局可要求政府收地,無須與業主進行冗長的商議過

程。

(2)有更多資源安置受影響的住宅租戶。香港房屋委員會和香港房屋協會已同意

成為市建局的安置機構,在市建局運作的首五年,兩個機構每年各提供一千

個租住公屋單位,讓市建局安置受重建影響的住宅租戶。

(3)為增加市建局重建項目的財政可行性,政府會作出合適的財政和相關安排,

鼓勵私營機構參與重建,並使市區重建計劃在長遠而言能財政自給。

2001 年 11 月,政府公佈《市區重建策略》,檢視市區舊建築的情況,指出都會

區(港島、九龍、荃灣及葵青)內約有 9,300 幢三十年或以上樓齡的私人樓宇。市

建局遂訂定工作方針,透過二十年的市區重建計劃,重建約2,000幢破舊失修的樓

宇;改善殘破舊區內超逾67公頃土地的環境;安置約 2.7 萬個受影響租戶;提供約6

萬平方米休憩用地;約9萬平方米樓面面積作社區及福利設施;及興建7所新校舍”。

政府劃定九個重建目標區,包括觀塘、馬頭角、西營盤、深水埗、大角咀、荃

灣、灣仔、油麻地及油塘,並把 200 個新項目和 25 個土發公司尚未完成的項目納入

重建計劃之內,225 個重建項目面積達 67 公頃、影響 3.2 萬個住宅單位和12.6萬居

民。其中由土地發展公司開拓而尚未完成的25 個項目,獲市建局優先處理 (參見表

6.7) .

78

328 B/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2

329

表6.7 由土地發展公司開拓獲市建局優先處理的25 個項目地區分佈

區域

深水埗

大角咀

重建項目位置

保安道/順寧道

青山道/昌華街(由香港房屋協會負責執行) 青山道/元州街(由香港房屋協會負責執行) 元州街/福榮街(由香港房屋協會負責執行) 青山道/興華街(由香港房屋協會負責執行) 保安道/懷惠道(由香港房屋協會負責執行)

福榮街/福華街

櫻桃街

必發道/洋松街

洋松街/松樹街

杉樹街/晏架街

新填地街

局以「重建發展」和「樓宇復修」為其核心業務 7TM

重建項目總數

7

旺角

洗衣街

3

紅磡

麥花臣球場

必嘉圍

1

卑利街/嘉咸街

中西區

永利街/ 士丹頓街

3

第一街 / 第二街

利東街/麥加力歌街

灣仔

莊士敦道

3

皇后大道東

筲箕灣道(由香港房屋協會負責執行)

2

筲箕灣

西灣河街

黃大仙

衙前圍村

1

觀塘

ן

觀塘市中心

1

由土發公司開展的尖沙嘴河內道項目於2001年由私人發展商承建。

資料來源:香港規劃地政局:《市區重建策略》,香港:規劃地政局,2001,頁1.4。

《明報》,1998年1月3日,頁A4;《星島日報》,1998年1月3日,頁A12。

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發展局進行三個階段的廣泛公眾諮詢,全面檢討

《市區重建策略》。2011年2月,發展局公佈已修訂的《市區重建策略》,政府藉着重

建發展(Redevelopment)、樓宇復修(Rehabilitation)

樓宇復修(Rehabilitation)、舊區活化(Revitalisation)

和文物保育(pReservation)等(四大業務策略)(4R),全面綜合的更新舊區面貌; 並推出「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的工作方針。除了市建局外,其他持份者/ 參與者(包括政府有關的政策局及部門、相關區議會、房協、私營機構〔業主、發展 商〕、個別業主、專業人士及非政府機構)亦應該參與推行《市區重建策略》

而市建

,

/

330/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2004 年,市建局推出樓宇復修措施,包括樓宇復修物料資助計劃和免費貸款 / 愛动計劃。截至2006年1月,參與市建局樓宇復修計劃的約有100 幢樓宇 80。2009

政府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為業主提供津貼及技術支援,以維修破舊的樓宇。

市區樓宇的樓齡隨着年月不斷增長。2010年1月29日馬頭圍道 45 號 J 發生塌樓

沒,屋宇署再次巡查全港所有舊樓,發現樓齡達五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達 4,011

中 營,最多是九龍城區(1,088幢),油尖旺區(645幢)次之,深水埗(515幢)

磁區(493 幢)、灣仔(490幢)依次位列第三、四及五位81。五區樓齡達五十年的

珪讓佔總數的81%。2011年,樓齡屆滿三十年的樓宇,較2001年的 9,300 幢增加了

82

2013年12月31日,房屋署再就舊樓宇進行統計,發現全港樓高三層或以上的私

樓宇(不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樓齡達四十年或以上者約有9,890 幢(表 6.8)

̇宇署估計,在未來十年,全港達四十年樓齡的樓宇將按年遞增約 600 幢 吸收馬

.圍道塌樓事故的經驗,政府動用 35億元協助逾3,200 幢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樓宇業

進行樓宇維修工程,計劃由市建局與房協聯同屋宇署推行 3。

83

表 6.8 2013年全港樓齡達四十年或以上私人樓宇分佈情況

區域分佈

樓宇數量

區域分佈

樓宇數量

區域分佈

樓宇數量

港島

九龍

新界

中西區

1,460

油尖旺區

1,860

荃灣區

300

灣仔區

1,140

九龍城區

1,580

北區

190

!

東區

580

深水埗區

1,200

元朗區

150

南區

440

觀塘區

370

葵青區

120

黃大仙區

280

大埔區

80

沙田區

60

西貢區

30

屯門區

30

離島

20

小計

3,620

5,290

980

總計

9,890

資料來源:「立法會二十一題:舊樓重建事宜」,《政府新聞公報》,2014年2月12日。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1:

331

(i)保育與重建

要在市區清拆破舊的樓宇並進行重建,並不容易。舊樓住宅單位的住戶希望清拆 殘破樓宇的慾望,較地下商舖的業主強,因舊樓的設施日久失修,居住已構成安全問 題,而位於市中心的商店人流暢旺,是銷售商品的理想地點,故商戶大多反對清拆重 建。政府除了要賠償業權人的損失外,還要兼顧民間保育問題,重建工作舉步維艱。 1997年8月13日,規劃環境地政科核准土發公司擬重建的利東街、麥加力歌街 H15 重建計劃*,就觸發長達八年的爭議,更扭轉了以往只重視經濟利益的價值觀。

H15 重建計劃最早可追溯至1997年11月,土地發展公司向臨時灣仔區議會簡介 計劃 5,次年1月,土地發展公司宣佈灣仔利東街為二十五個重建項目之一,並根據 《土地發展公司條例》制定發展計劃。1998年8月28日,城規會通過利東街/麥加力 歌街的發展草圖。1999年,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獲得批核,但遇上金融風暴而被擱 置。2001 年市建局成立時,有關項目並未重新啟動。2003年10月,市建局應部份立 法會議員及受影響居民要求,開展成本達35.8億元的利東街項目。

俗稱「囍帖街」的利東街,佔地約8,900平方米,建成於 1910 年代,1958年重 建,有 54 座樓宇,多為唐樓,也有洋樓,六層高的樓宇格式相仿,天台相通,是香 港少數完整保留五六十年代建築物的街道。利東街雖以「囍帖街」聞名,初建時並非 是印刷業聚居地。1950年代重建前,有洋服店和理髮店,後期建築及五金工場在此營 業。1950年代後期,印刷店才開始聚集,「柯式印刷店帶領潮流,亦有印製信封、 信紙、名片等工場,到了1980年代初才出現燙金或囍帖店,印刷店的顧客層面廣

泛,遠至海外,使「囍帖街」聞名國際。

受重建影響的住戶有930戶(當中約有517個住宅租戶)和近百商戶,共647 個 業權 “,是市建局2005年前最大的重建項目。居民拒絕接受現金收購,反建議「樓換 樓,舖換舖」,要求市建局以附近船街的物業作補償交換,在船街保存以印刷囍帖為

主的地區特色。願意「樓換樓」的居民,自願放棄市建局七年樓齡的賠償,以尺換尺

的方法遷入莊士敦道H16項目,居民願支付新樓與七年之間的差價,市建局沒有正

面回應要求。2004年3月,居民着手設計「啞鈴方案」,保留利東街中段的唐樓,並

分期落實重建,給希望留在老唐樓的住戶及商戶,提供選擇遷回原區,讓社區網絡及

印帖業特色得以保存,亦為香港保留一條完整的六十年代街道。

截至 2004 年 11 月 16 日,市建局成功收購了75%業權。但市建局以過份複雜為

由,拒絕接納「啞鈴方案」,居民把方案交城規會審議。2005年3月及7月,城規會 海次拒絕接納居民的方案,理由之一是市建局已收購大部份業權,若沒有市建局的支 好,居民難以推行方案。與此同時,居民和商戶陸續遷出。8月5日,市建局透過政 可,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餘下拒絕出售的物業;9月,居民就城規會的決定進

上訴,部份住戶不願遷出。11月5日,政府收回所有業權。

利東街的抗爭,引發了民間強烈要求保留載負集體回憶的公共空間。在利東街項 中,市建局保留了皇后大道東186-190 號的戰前唐樓,而在附近的莊士敦道項目 也會保留一些建築物。此外,市建局保存了太原街及交加街的傳統露天市集;其

的灣仔街市和藍屋,均表現了民間參與的成果。

9

為回應市民對保育的訴求,往後在都會區進行的重建項目,均邀請專家制定保育

案 。2006 年初,九龍衙前圍村(K1項目)的重建,參考了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

織保育顧問小組所制定項目的保育策略,除保留門樓、「慶有餘」牌匾及天后宮外,

保留中軸線、街巷的佈局及沿中軸線的八間具有完整歷史建築元素的村屋*,並在

軸線及兩旁興建保育公園,展示歷史元素及其他考古發掘到的遺蹟。此外,2010

中環永利街因本土電影獲獎後,引起公眾關注,市建局宣佈將士丹頓街/永利

發展計劃(H19項目)剔出重建項目,並劃為保育區,加設了高度限制,限定在

個地段的任何重建不得超過四層,維持現有建築物高度與臺寬度的比例,以保留永

街「臺」的氛圍,並復修永利街5、7、8和9號已收購的物業,邀請非政府組織和

院為社區提供服務

91

O

(ii)「樓換樓」先導計劃

為回應利東街受影響業戶的建議,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間,政府檢討 2001 年的《市區重建策略》,在諮詢公眾後,推出「樓換樓」先導計劃,即在選擇

現金補償及特惠金外”,2011年2月24日以後啟動的重建項目的住宅自住業主,可 以選擇換至同區七年樓齡的單位。自住業主也可選擇以原址「樓換樓」方式,購買 市建局在原址進行新發展項目下興建的單位,或購買在啟德發展區就「樓換樓」計劃 預留的用地上所興建的單位。

2011年7月,市建局推出「需求主導」的重建模式,佔地盤內相關地段67%(即 三份之二)或以上不分割份數的擁有人,可聯合向市建局提交重建申請,評核申請 是否符合以下條件:

33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33

(1)必須由申請地盤內每個地段擁有不少於67%的不分割份數業權的業主共同提

請;

(2)在申請地盤內的所有樓宇的狀況 「明顯失修」或「失修」;

(3)申請地盤總面積應大於400平方米,除非有特殊需要或該申請地盤可與其他

相鄰地盤合併發展,市建局不會考慮面積較小的地盤;

(4)申請項目須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6條重建為住宅、商業或商住項目; (5)除非這些建築物可配合未來的新建築設計,申請地盤內,不可包括具歷史、

建築或文化價值的建築物;

(6)若申請地盤所屬的區內設有「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這些地盤應位於「諮 詢平台」識別的「重建區」內(或至少不是位於「諮詢平台」建議的「保育區」

內)。

至2015年9月,市建局推出四輪申請,共接獲187項申請。自1988年起,市區 重建的工作不斷因應社會的訴求作出調適,城市重建的步伐也逐步更改。

(iii)規劃與重建

利用規劃圖則來決定城市不同地區、不同地帶的土地用途,在戰後發揮了指引 及規管的作用”。1960年代的規劃圖則,會在圖上直接列明土地用途,如住宅地帶

(Residential zone

“R”),標明“to include residential”或“to include shops”等等,

指明即該地段可作商業或工業或住宅用途,並沒有太詳細的分類。1970年代起,城 市規劃條例須不斷接受公眾興訟的壓力,在每次訴訟後,政府均會檢討條例內容,如

有需要,便會作出修正。如1974年的修正,加入規劃許可制度(Planning Permission

System) 乃因合和公司控告政府的規劃圖則沒有按照法例制定,政府敗訴 因而

需增加「前擬備的草圖,如有圖解、註釋等,一經修訂,須視為該草圖的一部份」

項。

98

"

99

>

100

規劃圖更出現商業或工業或住宅以外的類別,如綜合重建區類別

(Comprehensive Re-development Area,“CRA”) 合和中心就是綜合重建區;1970 年代,綜合重建區改稱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再發展區」(“Other Specified

Uses”annotated “Comprehensive Redevelopment Area”“OU(CRA)”)

重建區出現的原因,是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四條第一款(Section 4, subsection

1),土地規劃可因應其用途分為住宅(residential) 商業(commercial)、工業

(industrial),並其他類別指定用途。1988年,政府修例將綜合重建區(CRA)改為

綜合發展區(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rea, CDA)

1989 年,政府在一場新界農地經營貨櫃場、露天儲存貨場的訴訟中敗訴 101

,

91 年,政府將城規條例擴張至包括鄉郊地區。同年,政府亦就檢討整體規劃徵詢公

意見

102

,

修例加入露天貯物用途(Open Storage)、郊野公園(Country Park)、農

(Agriculture)、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SSI)或其他促進環境自然保育或保護的

定用途等類別。

103

,

主要是透

1998 年,制定「住宅(戊類)」地帶(“Residential(Group E)”)

進行重建或改建計劃逐步淘汰現有的工業用地,而改作住宅用地,但這類計劃須向

三市規劃委員會提出申請,以避免工業區與住宅區為鄰所產生的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大角咀為例,昔日是山寨廠聚集地區,規劃署把這類土地「改劃」為住宅用途,計

在工廠清拆後,重建為住宅地帶。大角咀的規劃圖中,劃作「住宅(甲類)」的土

其實目前仍是工業用地,方便將來清拆重建為住宅。這樣可透過「規劃」,控制該

「重建」後的土地用途。2000年,因應工業用地轉型,加入「其他指定用途」註明 貿」(“Other Specified Uses(Business)”(“OU(B)”),主要是作一般商貿用途。

為因應轉變,工業的定義也作出了修訂,包括不少非傳統的工業。接着增加的類

三是「其他指定用途(混合用途)」(“OU(MU)”),取代以前的「商業/住宅」

「Commercial/Residential”(“C/R”)),因為發現劃作商業/住宅的土地,既可以

广作商業,又可用作住宅,但很多時兩種用途會混合出現,例如尖沙嘴的重慶大廈

至於「其他指定用途(混合用途)」的概念,同樣容許同時出現商業和住宅兩種用途,

但商住這兩種用途可以在同一幢樓宇有數層用作商業,數層用作住宅;又或在同一項

目內,一幢是商業大廈,一幢是住宅,但不應在同一層,既作商業,又作住宅,改變

過往「商業/住宅」(“C/R”)地帶容許商住在同一樓層出現的情況。

規劃土地用途的其中一個目的是控制它將來的用途。當規劃師為該地規劃重建

時,該地現存建築物的現有用途可讓其保留直至該用途有實質改變或建築物進行重建

為止。

規劃師可按照社會需要,決定哪些地帶為公共空間,有些情況是將現有舊建築物

的地帶劃為公共空間,因預計舊建築物清拆後,可以改為公共空間。原因是該區樓宇 太擠迫,或舊建築物涉及地契的問題,將會被清拆,假如地契到期日業主往地政總署

334

3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35

申請續期,規劃署可以該地預留作公共空間為由提出反對,再由地政總署作出決定。

當規劃圖則經刊憲後,如果要申請改變用途,需根據圖則註釋第二欄列出須獲城規會

許可的用途提交申請,在加入 12A 條款以後,可以申請改劃用途(rezoning)。另外, 市建局亦可按重建計劃,向城規會提交發展計劃圖。

工業地帶的轉型是由1980年代中期開始。當時的城市規劃處進行了一項工業大

廈用途的研究,提出了「工貿大廈」(I/O buildings)的概念,在工廠大廈及寫字樓

大廈之間,採用在《建築物條例》中要求較高的標準來興建大廈,這些大廈既可用作

工業,又可用作辦公室。但只就獨立建築物(individual building)進行轉型,並不能

針對自1990年代工業北移後,香港大量空置工業樓宇的問題。在2000年、2005年、

2009年及2014年,規劃署分別進行《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目的是了解工業用

地內現有工廈的使用情況及考慮其未來規劃,以滿足市場需要,並善用土地資源,從

而建議把合適的尤其是位於都會區內的舊工業用地,透過重新規劃土地用途及放寬對

工業用地的管制,加快舊工業區轉型為商貿區104,以應付社會的需求 105

活化工廈可以分為兩類,如原先屬「其他指定用途(商貿)」(“OU(B)”)地帶,

要在工廠大廈中作「辦公室」用途,只需要按條例第 16 條向城規會申請便可,也不需

修改規劃圖,因原先已准許作其他用途,但如果在工業地帶或在「其他指定用途(商

貿)」(“OU(B)”)地帶(適用於工業樓宇或工業-辦公室樓宇)發展酒店,就需要

申請改圖。

當業權人提交建築圖則申請重建,屋宇署會先徵詢規劃署,在規劃署審核以後,

屋宇署方能通過。於地契內沒有限制土地用途(unrestricted lease)的地帶,改變土地

用途,毋須補差價;如果地契的用途(user clause)是工業的,要改為住宅,就需

要補地價,按照土地面積計算每平方呎的差價

106

在《香港 2030》中,規劃署建議不一定需要把所有工廠大廈清拆重建,可透過改 變用途來善用既有資源,如前石硤尾分層工廠大廈復修後,改為創意藝術中心 107

規 劃署認為將工業大廈改建為家居或工作間,需關注相關的建築條例及財政的可行性問 題,同時也提出將工業大廈改建為長者居所,並加建配套設施,計劃能否成功乃取決 於能否找到營運機構,以及市場能否提供合適的財務安排,幫助長者將不動資產變為 流動資金 。社會上普遍支持將空置工業大廈改建為家居、工作間或長者住屋,認為 由私人機構主導、政府擔當促進者的角色,是最理想的發展模式 109

108

自2010年4月起,發展局實施「活化工廈措施」,以鼓勵重建及整幢改裝舊工廈 作其他用途。至2016年1月底,共有180幢工廈申請改裝,22幢申請重建,其中有 1 幢工廈改裝及 20幢重建已獲地政總署批准,大部份位於觀塘及葵涌。改裝後的 新用途包括辦公室、食肆、零售和服務行業,以及酒店,而獲批重建申請的多位 錢塘、油塘、長沙灣、葵涌及黃竹坑,重建後的新用途包括住宅、商業及酒店

化工廈措施」政策已達至善用工廈的預期效果,而過去幾年,工廈的空置率亦持續

至低水平,因此有關政策在2016年3月底結束。

※ 鄉郊保育

.

110

保育香港的自然環境,到了二十一世紀才逐漸被公眾視為城市規劃不可或缺的目

在1990年代,民間的保育意識不強,保育自然生態環境的工作,是由政府默默

推。新界面積龐大,不少土地業權由私人擁有,政府開發新界土地,很容易會影響

私或私營公司的發展,因而引起業權及土地用途糾紛,開發土地觸及自然保育議題

的目也較市區多,政府不單需負擔因法律訴訟引起的經濟支出,保育工作被拖延,

但未能真正解決問題。1994-1996 年元朗南生圍因自然保育爭議,引起政府與私人

公「互相興訟,案件顯示了保育和發展之間的爭議。

(i)保護濕地保育區自然生態

112

,

1993 年,城規會制定發展「后海灣緩衝區」的規劃許可申請指引,保護面積達

2,000公頃的米埔及后海灣內灣地區的自然環境 卻受到私人發展商提出法律訴訟 的衝擊。1994年,恆基兆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申請在后海灣緩衝區自然保育區範圍內 元朗南生圍及洲興建大型住宅及哥爾夫球場,被城規會否決,申請人於該年8月 向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獲判上訴得直''',原因是在相關的發展審批地區圖 上,該區大部份被劃作「非指定用途」,少部份為「住宅(丙類)」或「具特殊科學 價值地點」地帶 114

城規會認為恆基的發展計劃會破壞米埔及后海灣內灣地區的自然

115

>

保育和規劃,決定申請司法覆核 1 並立即修訂后海灣緩衝區發展的規劃許可申請指 引。修訂本說明了后海灣緩衝區的規劃目標、原則,規定發展者需提交研究期不少於 十二個月的生態研究報告!16。同時建議成立一個官方或半官方機構,以妥善管理后海 灣緩衝區地區、徵集該地區內的易受影響的土地;並把米埔自然保護區和后海灣緩衝 區納入拉姆沙協定所指定的國際重要(水禽生活)濕地 'I7。

117

1995 年 4 月,高等法院駁回城規會所提請的司法覆核。城規會上訴。1996年1

336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3.

338

118

月,上訴法院宣判城規會上訴得直,並撤銷高等法院的命令 。恆基兆業地產代理有 限公司不同意上訴法院的裁決,向英倫樞密院上訴,同年12月,樞密院司法委員會 以過半票數判決恆基兆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勝訴 119,政府的保育工作陷入困境。

120

經此一役,政府修訂相關規劃圖則。1997年,規劃署向城規會提交后海灣地區魚 塘生態價值研究的結果。1998年,城規會通過后海灣地區內發展計劃的規劃方針,並 確認有需要在自然保育及其他規劃因素之間取得平衡,既要保護生態,又不阻礙在后

海灣地區進行必需的公共基建工程或應付傳統的發展需要 。1999年,城規會修訂后 海灣地區內進行發展的規劃申請,實行土地用途規劃管制,把現有用作養殖或已荒廢 的魚塘劃為濕地保育區、濕地緩衝區,規定該地的發展必須得到城規會批准,提交生

態影響評估,及遵照濕地賠償措施2),以保護濕地保育區的生態。

(ii)沙頭角邊境禁區保育

從元朗南生圍及甩洲事件,再引伸到香港與深圳接壤的邊境禁區,廣達 2,800 公

頃土地的發展問題。以往只限持有特別許可證的人士進入的邊防禁區,在回歸以後,

作用大大下降。2008年1月,政府宣佈分三階段把邊境禁區的範圍縮減至400公頃。

2012年2月15日實施第一階段:由米埔至落馬洲管制站段及蓮麻坑至沙頭角段,縮

減 740 公頃土地122。2013年6月10日起實施第二階段:由落馬洲管制站至梧桐河

段,縮減710公頃土地123。因為邊境禁區一直被禁止發展,隨着禁區範圍的收窄,土

地有何用途?吸收1990年代鄉郊地區爭議的經驗,政府積極規劃邊境禁區的土地,

規劃署就此進行研究,並由城規會將其建議加入法定規劃圖(statutory plan)

2010 年 7 月,規劃署完成「邊境禁區的土地規劃研究」,制定了「港深之間的自

然保育、文化遺產及可持續用途地帶」發展計劃圖:建議保育西部——新田和蠔殼圍

的濕地和魚塘。在馬草壟山坡興建全港首個生態旅舍,讓公眾欣賞風景優美的濕地;

東部 —— 紅花嶺規劃為郊野公園,與新界東北八仙嶺和深圳梧桐山,形成連綿不斷的 生態聯繫;保存中部農地和具有文化遺產價值的村落,在該區進行休閒農業、康樂活

動和低密度住宅發展;另闢一長達30公里的遠足徑及一單車徑,把區內的自然生態 景觀、具建築和歷史價值的建築物,以及活動中心聯繫起來,推廣該區的文化和生態 旅遊;設立三條發展走廊:充份利用連接落馬洲和文錦渡口岸的直接通道,及較後擬 在蓮塘/香園圍興建的口岸,發展商業、零售、娛樂、批發中心 124 (參閱圖6.7)。

社會上對此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有贊成開發土地,將部份綠化土地改為興建房

屋,只要將 1%的郊野公園土地用來建屋,可安置9萬人;也有認為完全不能改動郊 野公園,甚至應多闢綠化空間。有關保育、發展的爭議仍然持續,是規劃的永恆議 。規劃署署長凌嘉勤認為土地是香港的珍貴資源,其開發必須經過嚴謹研究和論 綜合規劃、高密發展、有序開發是最有效率利用香港的有限土地資源,達至最佳

金會效益的方法。服務大量而又密集的人口及經濟活動,便要興建大容量的交通及基

設施,往往涉及龐大公眾投資,要動用大筆公帑,其營運更牽涉長期管理及維修費

規劃要盡量最佳化(optimize),不單是政府資源,社會資源也要最合理地被運

例如現時政府在檢討綠化地帶(green belt),會着重研究已經有道路通達和基

配套設施的市區或新市鎮邊緣地區,透過仔細的規劃研究,找出環境緩衝作用和生

保育價值相對較低的地塊進行開發。這樣可以善用現有的基建設施,而不用再投資

建新的道路。道路非常重要,不單是交通孔道,更是基建服務走廊(infrastructure

sevice corridor),很多公共事業設施均分佈在道路下面,如輸水管道、排水管道、

電線等。如果新的發展地帶位於偏遠山區,投資在興建道路的開支已較平整該工地昂

上活

7 邊境禁區的範圍

鷁馬山

FLOREN

?

深圳市

SHENZHEN SHI

HEUNG YUEN WAI

湖區

LIM MA HANG

MAN KAM TO

豪炟置

雪頭

HOO HOK WAI

LO WU

新田

SAN TIN

UNG SHUI

LOK MA CHAIL.

Closed Area Boundary

SHA TAU KOK

圖例 LEGEND

研究範圍 Study Area 現時的禁區界纖被

Existing Closed Area Boundary 修訂的禁區範

Revised Closed Area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署:「邊境禁區規劃研究」,2010年7月(www.pland.gov.hk/pland_en/misc/FCA/frontier_chi/ frontier_c_study.htm)。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I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39

貴。因此,規劃時需要作出取捨、分析。

邊境地區因位處偏遠,一直以來未受到都市化發展影響,仍保留着原有鄉村面貌

及自然生態,是香港的重要資產,備受社會大眾關注。

四、規劃新趨勢

125

回歸後頭幾年的規劃政策,是以保護環境及可持續發展概念作為新方向 • 1998

年2月發表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其中的土地規劃策略研究,將過去「土地用途

與運輸」的二重關係改為「土地用途、交通運輸及環境」三者的關係26,原因是面對

全球氣候反常、自然生態失衡、資源短缺等問題,社會和政府均更着重環境保護,以

期在發展和環保之間取得恰當平衡。香港人在反思追求高速經濟發展和奢華生活對環

境和自然生態帶來的影響後,遂積極提倡保護環境。《全港發展策略檢討》估計香港在

亞太地區樞紐地位不斷提升,2011年人口將增至810 萬,而加速都市化發展,會對環

境構成更大的壓力(雖然2011年香港人口只有707萬,但較1981年的500萬增加了

207 萬,較 1991年的567萬增加了140萬)。政府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監察

大型工程項目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雖然香港於1980年代已開始推行環評程序,

但只局限於政府的公共工程項目。要減低城市生活污染環境和對既有環境的破壞,必

須妥善處理空氣、水質、噪音、固體廢物及潛在危險裝置等問題

1. 保護環境

127

1998年4月1日,政府正式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規定指定的公共及私人

項目必須進行法定的環境影響評估128。大型基建工程都需要進行環境評估,評估將進 的工程對環境的影響,以取得由環保署長發出的環境許可證,才可進行工程。環評 究涉及多個專業範疇及課題,環保署須就特定的課題及事宜採納各有關主管當局的

129

2002 年 7 月,規劃署採取進一步措施,擴大《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四章「康

6.9

2010 年各區規劃的「休憩用地」及「綠化地帶」面積

其中私人

單位:(公頃)

《香港規劃標 準與準則》 建議休憩用 地面積

規劃的「休憩用地」

規劃的「綠化地帶」

該區 總面積

該區 總人口

總面積

其中私人 土地

總面積

土地

中西區

灣仔區

1,255

252,000

66.3 (5.3%)

1.7

238.6 (19.0%)

1.8

50.4

996

153,000

34.6 (3.5%)

1.5

246.4 (24.7%)

4.3

30.6

1,900

588,000

90.6 (4.8%)

9.3

314.4 (16.6%)

5.4

117.6

4,000

279,000

73.5 (1.8%)

1.4

992.4 (24.8%)

27.1

55.8

尖旺區

700

308,000

70.3 (10.0%)

1.4

2.2 (0.3%)

0.0

61.6

1.龍城區

1,000

377,000

: 觀塘區

1,130

8. 黃大仙區

926

622,000

420,000

165.5 (16.6%)

129.0 (11.4%)

0.5

48.2 (4.8%)

0.2

75.4

0.6

150.6 (13.3%)

0.9

124.4

64.2 (6.9%)

0.5

199.8 (21.6%)

0.6

84

焦深水埗區

1,047

381,000

92.2 (8.8%)

0.6

107.6 (10.3%)

0.7

76.2

10. 葵青區

2,237

511,000

11. 荃灣區

6,000

305,000

12. 沙田區

13. 大埔區

"

14. 北區

15. 屯門區 16. 元朗區

6,940

14,800

13,670

8,200

14,430

630,000

156.9 (7.0%)

140.7 (2.4%)

302.7 (4.4%)

2.2

4.5

12.9

297,000

67.2 (0.5%)

1.7

676.0 (30.2%) 1,046.4 (17.4%)

1,343.4 (19.4%)

1,569.6 (10.6%)

8.6

102.2

574.2

61

55.7

126

230.5

59.4

304,000

58.3 (0.4%)

7.9

1,697.1 (12.4%)

196.9

60.8

488,000

579,000

17. 西貢區

18. 離島區

12,680 437,000

17,600

122.9 (1.5%)

146.6 (1.0%)

189.0 (1.5%)

94.1 (0.5%)

4.6

36.4

0.2

15.5

1,189.2 (14.5%)

74.0

97.6

1,315.7 (9.1%)

+ 377.2

115.8

1,276.7 (10.1%)

118.3

87.4

1,389.8 (7.9%)

ľ 281.1

28.2

總計

109,511

103.4

13,804.1 (12.6%)

1957.5

1414.4

由於資源有限,為取得環保與發展之間的平衡,政策檢討遂以保護環境的措施為

重,主要圍繞 1990年代所面對的問題,例如在改善空氣質素方面,採取果斷措施規

限和管理汽車的使用,引進和實施更嚴格的汽車排放廢氣標準,推展建議中的氣體燃

料代替柴油及由氣體燃料改用石油氣計劃,加強鼓勵使用更有利環境的運輸形式,例

如客運鐵路和電氣化車輛,以及使土地用途與運輸規劃配合,務求減低所衍生的交通

量。在改善水質方面,監察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工程如期完成,務求大幅改善嚴重的

海港水質污染問題,全面檢討所有地區性污水收集整體計劃。在噪音處理方面,則針

對問題的根源,減少噪音及其他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如有需要,採取保護措施減

少滋擾。固體廢物處理方面,盡快落實興建把廢物轉化為能源的大型設施。

ľ 141,000

7,072,000 2,064.6 (1.9%)

資料來源:「休憩用地」及「綠化地帶」規劃土地面積,參考香港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2010年3月10日, 頁 3977-3981(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countg/hansard/cm0310-translate-c.pdf);區議會網址: www.districtcouncils.gov.hk/;各區面積參考民政事務總署網址:www.had.gov.hk/tc/index.htm;各區人口參考 2011 年香港人口普查:www.census2011.gov.hk/tc/。

34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41

342

130

,

樂及休憩用地」的內容,加入綠化的規劃指引 透過廣植草木、妥善護理和保存樹 木及植物,以改善環境31。1989年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132,已建議休憩用地 的供應標準是每 10 萬人最少 20 公頃,即每人2平方米,包括地區休憩用地(為中等 規模的用地,為主流和靜態康樂活動提供設施,以滿足一個地區內的人口需要)和鄰 舍休憩用地(以比較靜態的康樂活動為主,設有休憩處和兒童遊樂場,為毗鄰人口服 務),每人各1平方米133。而各區規劃的「休憩用地」的規劃目標,均依循《香港規 劃標準與準則》既定的標準。

2.郊野公園

在市區規劃綠化地帶,與保護鄉郊地區的自然生態同樣重要,但所遇到的困難十 分不同。其實早於1960年代,已有人提倡開闢郊野公園,以平衡城市發展生態。

134

136

在 1960 年代,世界各國開始推崇大規模地開拓郊野公園,1962年在美國和肯雅

舉行首屆世界國家公園大會和第八屆英聯邦林業會議,以「建立國家公園」和「自

然保育」為主題 1965 年初,香港的漁農署已邀請美國環境科學專家戴爾博夫 婦(Dr. and Mrs. Lee M. Talbot)研究香港情況 135。1967年3月1月,政府根據

戴爾博夫婦提交的《香港保存自然景物問題簡要報告及建議》(Conservation of the

Hong Kong Countryside Summary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 成立「郊

區運用和保存臨時委員會」(A Provisional Council for the Use and Conservation

of the Countryside) 。1968年6月,臨時委員會發表《郊野與大眾》報告(The

Countryside and the People: Report of the Provisional Council for the Use and

Conservation of the Countryside),認為在1967 年的暴動後,郊野公園是紓緩城市人

壓力,以及為年青人提供適切康樂設施的地方

137

138

有關郊外土地發展的爭議,早在1863年已經出現,當時香港正興建首個水塘,

蒐集雨水作解決城內的飲用水,由於政府須在水塘附近鎖定集水區,引導雨水流入水

塘或在雨季時疏導洪水,集水區不單成為了城市的綠化地帶,也大大減少了可供開發

作工商業或住宅發展的土地。在興建薄扶林水塘的五十五年後,立法局議員卜特(H.

W.Bird)仍要求政府將薄扶林集水區改建為住宅139。薄扶林的集水區有 416 英畝

(168.5公頃) 大潭集水區則有680英畝(275.4公頃) 141 。鑑於集水區蒐集雨水

數量會直接影響水塘的存量,飲用水的穩定供應遠較地產發展重要,政府不單沒有減

少集水區的面積,反而繼續擴充集水區,將供水任務放在首位。在水塘集水區的範圍

140

>

i

i

內,政府廣植林木,改變郊野原來的面貌,在土壤較肥沃的地區,政府會種植吸水性

較強的樹木,減少雨水流失,而在土質較差的地方,當局會種植馬尾松、愛氏松、澳

1細葉桉或檸檬桉,防止土壤受侵蝕。植樹造林,除可有助均衡疏水外,更可減少地

¿土壤迅速受陽光和風雨侵蝕,保護水塘附近的環境,使部份被原居民因開墾耕地而

4.伐或燒毀的樹林重現生機。由於政府重新規劃水塘附近的生態環境,原居民被迫遷

幸好早期原居民的數量不多,水塘附近的自然生態環境在重新規劃後就有了很大

改變。集水區也是今天大部份郊野公園的所在地,可以說香港因缺乏天然水資源,

保育了廣闊的綠化地帶,其生態環境展示了香港渴求水資源的特性。

1976年3月11日,政府通過《郊野公園條例》,並於同年8月16日生效 142條

規定由漁農處處長出任郊野公園管理局(Country Park Authority)局長,負責劃定 園面積、保護當地的植物和野生動物;在適當地點提供康樂和教育設施(43;並設立

郊野公園委員會」,建議有關郊野公園的政策和計劃。郊野公園的範圍由策劃員測

劃定,鄉村不會列入公園範圍內。經區內理民府/區議會、村代表、鄉事委員會及

關政府部門商討後,製定草圖。憲報會刊登草圖,以六十天時間徵詢公眾,協調反

意見後,才正式依法劃定該公園的範圍。公園一經刊憲後,未經郊野公園管理局批

不能進行任何發展工程145。

}

1991 年,政府修訂《城市規劃條例》,新增第4(1)(g)條,賦予城規會權力 備法定規劃圖則,劃定郊野公園、海岸保護區、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綠化帶等,

以利自然保育 ,保護生態易受破壞的地點免受發展計劃和與保育目的不協調的土地

147

146

用途影響 。1998年,規劃署的《全港發展策略大綱》,提出保護郊野公園、海岸公 園,以及在市區用途的地區範圍以外指定其他主要保育區148

2003 年,政府就自然保育政策進行檢討和諮詢公眾,在2004年11月11日公佈 新的自然保育政策和實施計劃。在新的自然保育政策下,環境保護署推行了兩項計 劃:管理協議計劃——允許非政府機構透過「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撥款,與土地 擁有人訂立管理協議,促進有關地點的自然保育工作14;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在 評估有關申請時,政府會考慮建議項目可否為當地生態帶來實際裨益、項目會否對環 境有不良影響,項目可否持續進行,以及倡議者的承擔等150。

2007 年,約有6,600公頃的土地被劃定為與自然保育有關地帶 151,約43%的土 地受法定保護 。2007年制定的《香港2030》策略規劃中,保護環境的規劃工作,

15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43

344

包括以可持續的方式規管、保護和管理對維護本港生物多樣性至為重要的天然資源, 使市民無論是現在抑或是將來,均可享受天然資源;確保香港的發展按環境的可承 載能力進行;美化城市景觀及促進舊區重建;對於具生態地質、科學及其他價值的自 然環境以至文化遺產,加以保護及保育 154

155

156

由於遇到新界原居民反對以及涉及私人土地,政府很難將郊野公園附近「不包括

在郊野公園內的土地」(country park enclaves),劃入郊野公園範圍。全港共有 77 幅

「不包括在郊野公園內的土地」,總面積約為2,076 公頃。2010年,政府已將23幅尚

未包括在郊野公園內的土地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 2010年6月,有人在西貢大浪西

灣的「不包括在郊野公園內的土地」進行挖掘工程,發展私人及政府土地,由此觸發

政府重新檢視這些土地,並在2010-2011年《施政報告》中承諾把其餘的54幅納入

郊野公園範圍,或透過法定規劃程序確立合適用途,以照顧保育和社會發展需要

規劃署與漁護處分工處理「不包括在郊野公園內的土地」。規劃署已於2014年按計劃

為30幅「不包括土地」,制定22份發展審批地區圖(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Plan, DPA Plan),並正陸續制定分區計劃大綱圖,以取代該批發展審批地區圖。截至

2015 年 11 月中,已有14 份發展審批地區圖被分區計劃大綱圖所取代 157 《城市規劃條 例》賦予規劃監督(即規劃署署長)權力,在發展審批地區圖,或及後取代它們的分 區計劃大綱圖涵蓋範圍內的土地,對違例發展執行管制行動 158 。2014年,香港共有 24 個郊野公園,面積達43,455公頃,其中21個是 1977-1979 年間規劃的

159

可以看到要平衡發展和生態保育,需要透過法定規劃圖則和《郊野公園條例》界 定郊野公園、特殊地區及保育地帶,審慎利用未開發土地,並避免侵入受保護和保育 地區。 。2014年,全港約有43%的土地受法定保護。城市綠化地區至今約佔全港土地 面積的21%,鄉郊地區則有23%。根據規劃署在《香港2030》的估算,在未來二十 至三十年發展新發展區及主要新建時,只需再開發大概全港總土地面積的2% 可應付至2030年的發展需求。

3. 建築物的高度與密度

161

"

在十九世紀,政府對城市建築物的管制,着重城市的公共衛生及建築物安全。自 1905 年起,政府根據《集體官契》,將界限街以北的土地分為屋地、農地、荒地等, 並規定如在農地上建屋,需向政府申請162,可以說開限制土地用途的先河。1939年, 政府設立《城市規劃條例》,賦予城市規劃委員會權力制定規劃大綱圖,清楚將土地

1

。1941 年,香港淪陷,條例未能實施,延至戰後 1950年《城市

164

,

劃分為不同的用途 163

規劃條例》重新生效,1951年城市規劃委員會重組,投入制定分區大綱圖工作。1956 年,政府發表分區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 最先公佈的分區大綱圖為油麻地 和北角165。自此以後,建築師在設計圖則時,需根據分區大綱圖內規劃的土地用途來 設計樓宇。

(i)建築物高度及密度限制

1957年,為確保啟德機場飛機升降的安全,政府頒佈《香港機場(管制障礙物) 条例》,對九龍區新建築物實施高度限制,不同區域有不同的建築物高度限制。為避

免發展商取巧,香港主水平基準量度是指「平均海平面以下1.23米166。馬頭角區的

建築物高度限制為香港主水平基準以上6.1米(25呎)至42.7米(140 呎)

167 7; 界限

每一帶高度限制是主水平基準以上51.8米(170呎);亞皆老街高度限制是主水平基

準以上76.2米(250呎) 建築物的高度限制是以機場作為中心,愈遠離機場,高

烹限制愈低(參閱圖 6.8)

168

1989 年,因為導航技術的改進,政府放寬了九龍各地區的建築物高度限制:在

三水平基準以上 25-74.99米的區域有馬頭圍區、九龍塘;在主水平基準以上25-

74.99米有旺角區、大角咀;在主水平基準以上50-99.99米的區域有觀塘、油麻地、

磡;尖沙嘴區在主水平基準以上75-124.9米 大部份九龍區的樓宇高度限制

臺主水平基準以上124.99米之內。

169

各方面均預期1998年機場搬走後,會撤銷高度限制。1993 年,規劃署進行了有

關九龍及新九龍建築密度和高度限制檢討(Review of Building Density and Height Restrictions in Kowloon and New Kowloon),計算九龍、新九龍的發展密度的飽

和點,此外也評估了大型的交通、基建的負荷量,最後建議九龍住宅最高地積比為

7.5,商業為 12,並將九龍和新九龍所涵蓋的十六張分區計劃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OZP),包括長沙灣、荔枝角等全部改動,加入地積比的控制,是一個頗大的計

劃。如果不加地積比控制,又沒有飛機航道的高度限制,發展商就可以天比高,起得 愈來愈高,到那時候道路如窩打老道、太子道就會嚴重塞車,排污等也無法應付無限 量的發展。城規會當時收到三百多個反對意見,其中反對地積比例者佔47%。這些控 制地積比的建議,在機場搬遷前已經獲得通過(參閱圖6.9)。

自1998年7月10日開始,國際機場遷離市區,政府修訂《香港機場(管制障礙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4:

7

圖 6.8 啟德機場障礙物高度限制示意圖(1964)

OSMEK KWY,

SERVICE

RESSAVOIR

MGA TOWN WI

LO FU HO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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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L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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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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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 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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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INSULA

SC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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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 WHAMP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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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ENTIONAL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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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OFFICE

CINEMA

PLAY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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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VE PRINCIPAL DATUM ALE

NORTH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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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ABOVE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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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X

IN SO EL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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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N 25 SLOPE

CROWN COPYRIGHT NËSERVED

SHEET No. 2

Qwerty

NOT ABOVE 150'

KRUN TOM `TLA]

KOWLOON BAY, RECLAMATION

CHOIRUST JIATIONS

D.CA/WIKI/SI JUNE 1964

AMENDED APRIL 165

DRAWN BY CROWN LANDS SURVEY OFFICE HONG KONG 1964

Proposed Future Develogues!

地圖來源:“Memorandum for Executive Council", HKRS835-1-104, enclosure 64.1, 23 May 1967.

MA YAU TONG

LING

WE 24

4. Cuprin

LAM KA

劃)規例》更說明如果新建築物所在的地段,部份撥作公眾通道時,可以豁免部份

的地積比率及上蓋面積172。發展商可利用興建多層停車場、休憩花園等公共設施或

将每層樓的樓底加高,而將整座樓宇高度增加,紅磡的海明軒(The Harbourfront

andmark)、司徒拔道的曉廬(Highcliff)和御峰(The Summit),就是一些與附近

愛境不配合的摩天大樓。在2007年的《施政報告》中,政府特別針對「屏風樓」問

夏,着規劃署重新檢視密度(review density),規劃署先從樓宇的高度開始,發現高

健與附近環境不和諧,也不協調,遂制定高度限制。

173

2000 年 10 月,政府公佈推動發展環保大廈的計劃 。2001年2月,屋宇署、地

凌總署、規劃署發出有關環保及創新樓宇的《聯合作業備考》,發展商在屋苑興建的

環保設施,如符合某些條件,可獲批准豁免計算入《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所訂

玓總樓面面積及/ 或上蓋面積,以鼓勵發展商改善樓宇的環保表現。《聯合作業備考》

中所指的樓宇的環保設施,包括露台、加闊公用走廊及升降機大堂、公用空中花園

圖6.

修訂後的機場障礙物高度限制(DEVIN地點)

LOUS ENT – 1 24 187

5000 - 74,99mi shove PD

物)條例》,撤銷所有九龍區的機場障礙物高度限制。自此,九龍區的建築物地積比

率限制,便基本上以該十六張分區計劃大綱圖的規定作為法定依據。

建築商可用興建公共通道為由而豁免地積比率。早在1955年《建築條例》訂立

時,已定明建築事務監督(Building Authority)擁有豁免該條例的權力170。因此,在

批地過程中,建築事務監督可因應需要,如興建公眾通道、環保設施、公共交通設施

等,提供額外或獲豁免的總樓面面積,增加樓宇體積 1。如 1962年的《建築物(規

171

Maximum available building height (m] (xệc 2.3.41

€25.00

25.00 - 49.99

50.00 - 74.99

75.(N) - 99.99

100.00 - 124.99

-125.00

346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i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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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74.99m above P1)

$0.00.74.9m above s

2500 - 49m ahne in

-125.00m above PD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署、森蘭郭斯顧問公司:《九龍及新九龍建築密度和高度限制檢討:摘要》,香港:森蘭郭斯顧問 公司,1992,頁2。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47

公用平台花園、隔聲鰭、遮陽篷及反光罩、翼牆、捕風器及風斗 174

根據政府統計,自2001年2月發出有關環保及創新樓宇的《聯合作業備考》,至

2002 年 7 月,屋宇署批准了 97 個包括環保設施的發展項目,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而獲豁免計算的總樓面面積達 114,261 平方米”

175

根據政府的回應,如果修訂契約令土地價值上升,發展商便須支付土地補價,

即使根據《建築物條例》獲豁免計算總樓面面積亦不例外。環保設施未獲豁免土地補

價;環保及創新樓宇的《聯合作業備考》的有關規定,並無偏離上述土地行政政策。

但如果有關環保設施並無令土地價值上升,發展商則無須支付土地補價。某些環保及

創新樓宇設施,例如公用走廊或郵件派遞室,由於並無令土地價值上升,因此發展商

無須為這些設施支付土地補價

176

發展商如興建環保設施而增加樓面面積,並不需補地價,於是出現了所謂「發水

樓」的情況,2001年後新建的樓宇不少體積、高度都增加了。2009年環保觸覺的調

查發現,在 2000-2008 年的八年間落成的 302 個住宅樓盤,因建環保露台、住客會

所出現的發水面積逾1,000萬平方呎(929,030平方米),總值相等於535億元。其中

長沙灣 One Madison 的發水比例多達26%。發展商亦透過建停車場提升了樓宇高度,

長實旗下大坑豪宅「名門」,原本只准興建 39 層住宅,因有11層停車場,落成後變

了號稱57層高 更有發展商將一棟樓宇每一層再分為兩個半層(split level), 即

「房內有不同高度平面」,令一層樓變成兩層,一層可用作客廳,一層是房間,因中間

有一個「空間」(void),故不作一層計算,使實際上有70多層的樓宇卻可根據《建

築物條例》當作 30 多層,樓宇高度卻接近200米。當局認為限制「層數」沒有辦法控

制樓宇的高度。因此,政府以「主水平基準」(mPD [metre above Principal Datum])

來控制建築物的高度。

177

回歸的那一年,樓價攀上高峰,樓價愈來愈高,而高層的單位因景觀較佳賣價更

高;利用昂貴建材建成的摩天大樓,成本雖然較高,但利潤更高,因建築成本每平方

呎二千元的樓宇每平方呎可能只賣五千元;而建築成本每平方呎五千元的樓宇,俗稱 豪宅,賣價超過萬元,高層因擁有上佳的景觀,更是買家爭相追捧的商品,發展商愈

想鑽空子,利用法例的空隙,把樓宇盡量向高空發展。

(ii)屏風樓問題

市區的地段面積一般較小,地段與地段之間有里巷自然分隔,但當發展商經濟實

力愈來愈強時,可以收購鄰近的物業,把地段合併,加上政府拍賣土地的面積也愈來

愈大,發展商為使屋苑有優美景觀,在設計上將樓群「一」字排開向海,讓業戶享有

海景,又不用互相對望,樓價因此增值178。蓋得既高且「一」字排開的豪華屋苑,

'001年起,被稱為屏風樓,嚴重阻礙同區較舊的樓宇景觀及區內的空氣流通。

2006 年 12 月,民間團體提出了六個屏風樓樓宇特徵

上,有很大機會是屏風樓:

179

}

如果具備其中三個或以

(1)屋苑內座與座之間距離少於15米;

(2)屋苑各樓宇的平均高度(包括平台)超過35層;

(3)屋苑內的樓宇佈局是接近「一」字排開;

(4)樓宇位於海邊、市中心或通風廊,會影響區域發展;

(5)屋苑或樓宇的較闊一面是迎向盛行風;

(6)附近有比較低矮的樓宇。

為解決屏風樓的問題,政府發出指引、技術通告。在2000年及2001 年,政府

為「香港城市設計指引」(Urban Design Guidelines for Hong Kong)研究進行了兩輪

公眾諮詢,在 2003年中完成研究。有關指引在2003年11月加入《香港規劃標準與

隼則》內,涵蓋範圍包括市區邊緣地區和鄉郊地區的建築群和密度、發展高度輪廓、

海旁用地、公共空間、街景、歷史文物、通風廊、景觀廊和特定的主要土地用途 180

2003 年上半年,香港發生「沙士」疫潮,公眾對生活環境的健康意識有更大要求,尤

其關注區域發展佈局和樓宇設計會否影響空氣流通和污染物的疏導181。為改善城市衞

生,同年8月,政府發出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報告,探討規定日後進行規劃時,所有大

型發展或重建方案皆須進行空氣流通評估

183

182

2005年5月,政府為香港制定首個可持續發展策略,特別提及樓宇影響景觀廊

或阻礙空氣流通的問題 。11 月,規劃署完成「空氣流通評估方法可行性研究」,根

據可行性研究的結果制定了一套設計指引,當中包括透過設定主風道及空曠地方和適

當的街道佈局,就樓宇的設計及佈局提供參考,並利用不一律的樓宇高度和結集程度

等,以避免阻擋風的流動 ,以及改善空氣流通的情況。

184

34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45

2006年,《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城市設計指引」一章引入了「空氣流通指 引」 185

。7月,政府發出一份聯合技術通告,就與空氣流通評估有關的事宜提供清晰 的指引,而負責進行大型政府項目的部門、決策局或有關當局,須在項目規劃及設計 階段進行空氣流通評估,確保會適當地考慮空氣流通方面的影響。該份技術通告為大 型政府項目所進行的空氣流通評估提供指引。而可供出售的用地,若是符合「技術通 告」的規定,其中包括地盤面積達2公頃及總地積比率在5倍或以上,或總樓面面積 達 10 萬平方米以上的地段等,政府都會進行空氣流通評估,以評定發展項目可能對 行人道上空氣流通的影響 。2012年4月,由可持續發展委員會針對發水樓、屏風 樓等問題,提出「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Sustainable Building Design Guidelines), 豁免面積最多只能為總樓面面積的 10%,而且必須符合綠色環評。同時,政府又有指 引,規定樓宇長度在60米或以上,就要留有分隔空間,以免樓宇太密集,禁止發展 商興建「一」字排開的樓群,並規定樓宇沿街的闊度,防止利用增加公共空間面積換

取更多樓面面積,使樓宇變得更高。

186

(iii)維港兩岸景觀

2006 年起,政府通過分區大綱圖及賣地條款來控制樓宇的高度和密度。城規會 逐步檢討不同地區的大綱圖,修訂有關的規劃參數,適當控制發展的密度和建築物高 度,並優先處理涵蓋可作賣地用途的用地、有發展及重建壓力的地區,以及具獨特環 境和特色而須加以保護的地區(例如維港沿岸及重要山脊線的景觀廊)的大綱圖,在 大綱圖內加入了非建築用地、高度等限制。因應個別用地的情況,政府亦會在賣地條 件內加入合適的發展參數,例如上蓋面積、最高總樓面面積、地積比率、建築物高 度、平台大小、非建築用地、樓宇建築位置移後等187

1997 年後,維多利亞港兩旁多了不少高聳入雲的摩天大樓。2003年落成的國際 金融中心二期共88層,樓高420米。環球貿易廣場落成於2011年,共118層,樓高 490米,為目前香港最高的大廈。在審批有關國際金融中心的規劃申請的過程中,有 委員回憶:「委員對高聳入雲、超逾太平山山脊線的高廈意見有明顯分歧,而部份成員 認為建築設計如在商場平台加設額外公眾花園及休憩用地,是其優點。由於認同發展 建議的委員人數佔多,項目得以順利獲批」188 。最終審批了該規劃申請,得到了規劃 許可後,建築圖則才被批准。

在2001-2003 年間,政府批准興建的大型住宅及商業發展項目,超過六成無須向 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2003 年政府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加入城市設計指引,

!

建議了「發展建築高度輪廓」,建議為保護維港兩岸的重要山脊線 / 山峰和山巒的景 觀,從主要和人流匯聚的瞭望點望向的山脊線,應維持一個不受建築物遮擋地帶189。

負責審核全港城市規劃項目的城規會,除了綜合發展區用地,只負責審批地區發 展項目的規劃大綱,即是該規劃的土地用途發展方向,不包括建築的詳細設計。城規 會如果沒有在相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訂明樓宇高度和地積比率等限制,便沒有權力監 察座落住宅和商業用地的建築物高度。時任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劉秀 成表示,紅磡海名軒就是因為地契沒有列明該區有高度限制,又非綜合發展區用地, 所以城規會對該發展也無能為力。他認為海名軒明顯過高,與附近環境極不協調。

190

港島北岸發展應配合太平山和其他山脊線/山峰,以保護從九龍(特別是從擬議 的西九龍文化藝術區、尖沙嘴的文化場館及東南九龍發展的擬議海濱長廊)望向的景 觀。在上述這些瞭望點的觀景廊內,應避免無限制高度及破壞「不受建築物遮擋地帶」

的發展 九龍方面,綿延不斷的山脊線由獅子山一直伸展至飛鵝山。由灣仔的香 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中環七號碼頭、西營盤的中山紀念公園和鰂魚涌的鰂魚涌公園

遠眺飛鵝山和主要九龍山脊線的景觀,應予保護。在這些瞭望點的觀景廊內,發展高 度應避免破壞「不受建築物遮擋地帶」191。城規會開始逐步把這些指引改為具體的樓

高度及限制,引入分區計劃大綱圖內。九龍灣和觀塘商業區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便在

2005年刊憲。

2007年,在《香港2030》中,規劃署總結了1998年搬遷機場以後樓宇設計、通

風的各種問題:香港多年來的急速發展使市區景觀經歷多次變化,這是由於除《建築

物(規劃)規例》的規管及規劃/土地契約針對個別用地作出的限制外,本港對建築

環境普遍沒有嚴格的控制。這過程亦引發了種種問題,例如在低密度地區的「高聳建

築物」、沿海旁發展的「屏風效應」、「平台式」建築群(即用盡百份百之地盤面積建

成15米高平台),以及欠缺觀景廊和通風廊。

在《香港 2030》中,規劃署認為良好的樓宇設計可以拓闊視野,有利空氣流通,

並創造趣味景點。富有個性的建築設計或樓宇低層臨街的獨特風格,對於增加街道的 趣味性,及將龐大的建築物變得更以人為本,非常重要192。常規的高樓大廈發展模 式,除非能配合良好的城市設計、更佳的地區環境以及宜人的外觀,也許就不被接受 了。規劃應當更立體化,以培育出優良的空間感。這正是市區面貌如何達至「平衡」 與「和諧」的問題,而不再是簡單的「整齊」和「有序」 (參閱圖6.10)。

193

1

35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回歸後的蛻變 1 351

352

圖6.10.1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沿用《都會

計劃》建議的「山脊線」指引

山脊線

20%

20%山景不受

建築物遮擋地帶

80%

屋顶高度限制酸

不受建築物遮擋地帶

圖片來源:香港規劃署:《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2015

年6月 (www.pland.gov.hk/pland_tc/tech_doc/hkpsg/full/

ch11/ch11_fig_2.htm)。

圖 6.10.2 中環新海濱的高度輪廓

Building Height Profile and Ridgeline 建築物高度輪廓及山脊線

Central Plaza at 380mPD

Site 6:

中環廣場(主水平基準上380米)

六號用地

HKCEC Extension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

proposed development

建議發展項目

- eastern portion at 15mPD

東部份發展高度為主水平基準上15米

- we stem portion at 20mPD

西部份發展高度為主水平基準上20米

Site 5:

五號用地

proposed development at 80mPD 建議發展高度為主水平基準上80米

4.公眾參與

(i)修訂城市規劃條例

194

為平衡政府規劃的權力與公眾的參與權,1987年9月,政府全面檢討《城市規

劉條例》,1991年通過的《1991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The Town Planning Amendment) Ordinance 1991) 新增第20至第26條,把規劃管制在鄉郊地區落

道。委員會可指定任何鄉郊地區為「發展審批地區」(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PA),並制定圖則 為了制止新界鄉郊地區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雜亂無章地

195

潼散,規劃事務監督(規劃署署長)可根據城規條例,對「發展審批地區」內的違例

發展採取執法行動

196

IFC II at 416mPD

國際金融中心二期(主水平基準上416米)

Site 2:

二號用境

Bank of Ching Tower at 369m2. 中國銀行大隊 主水平基準上 Site 3:

propos

velopment at max. 60mPD|

建議發

三為主水平基準上60米

三號用地

proposed developmen

建議發展項目

-eastern portion at 16mTM

東部份發展高度為主水準上16米

IFC I at 210mPD

國際金融中心一期(主水平基準上210米)

-western portion south amPD

Site 1:

西部份南面發展高度為

平基準上50米

一號用地

-western portion center at

PD

Central Government Complex &

西部份中心發展高度為

平基準上40米

Legislative Council Complex 政府總部大樓及立法會綜合大樓

-western portion east at 30mPD

Site 4: 西部份東面發展高度為平基準上30米 四號用线

proposed

development at 25mPD

建議發展高度

為主水平基準上25米

proposer rent at 20mPD

建議發單水平基準上20米

Site 5

Site 4

Site 3

Site 6

五號用地、

四號用地

三號用地

Site 1 & 2 一號及二號用地

六號用地

Site 7 七號用地

Proposed 20% building free zone

建議百分之二十的不受建築物遮擋地帶

Existing building free zone 現時的不受建築物遮擋地帶

圖片來源:《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 2008-09》,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2010,頁39。

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Key sites

ed use

主要用地征服

第六章回歸後的蛻變

/

353

197

,

為改善原有的上訴機制,1991年第101號修訂條例,新增第17A、17B、17C 條,將原先「向總督會同行政局請願」(Petitions to Governor in Council)改為「向 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Appeals to Town Planning Appeal Board) 設立 一個獨立的上訴機構「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Town Planning Appeal Board) 處理 不服城規會就規劃申請所作決定的上訴。1991 年 11 月 18 日,「上訴委員會」正式運 作。根據條例第 17(B)條,任何人士如不滿委員會按照第17 條所作的覆核決定,可

在委員會把按照第 17(6)條所作決定通知他後,60天內提交上訴通知書。上訴範圍

亦予以擴大,包括委員會頒發規劃許可的決定。提出上訴和聆訊的程序由《1991年城

市規劃(上訴)規例》(The Town Planning (Appeal) Regulations 1991)規定18。有

關上訴的程序、上訴委員會的組成,在1994年第22 號修訂條例及 1996 年第 14 號修

訂條例均作出補充。

針對上訴機制城規條例第16號修訂條例,回歸後的第一年,加入1998年第2

(A)條,賦予城規會委任由其成員組成的委員會行使城規會在第6(6)、(6A)

(6B)、(7)、(8)和(9)條下的權力;修訂第6條:授權城規會可在同一會議上處

理根據第(1)款就同一草圖而提出的任何反對或根據第(8)款收到的任何反對。如

反對者沒有出席會議,亦沒有獲他授權的代表出席該會議,城規會可進行會議並處理

該項反對,或押後會議,但會議不可押後多於一次;修訂第8條:重編為第8(1)條

並加入第二款,規定城規會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呈交經考慮的草圖,須在第5條

所述的2個月期間屆滿後的9個月期間內提出;若城規會有根據第7條對草圖作出修

訂,則要在須在第5條所述的2個月期間及第7條所述的3星期期間屆滿後的9個月

期間內作出。

2003 年 5 月,政府提交《2003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

2004年7月23日,《2004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正式在政府憲報刊登 • 2005

年6月10日生效。

199

新增第 12A 條法例,訂明任何人均可提出修訂圖則申請。城規會須在三個月內審

議申請;並容許申請人出席城規會會議,及獲取聆聽;另外在第12A、16 和 17 條中

加入了新的條文,進一步提高制定圖則和處理規劃申請程序的透明度,提供更多機會

讓公眾參與,並保持規劃申請制度的效率;廢除原有第6條,新增第 6 條和第 6A 至

6H 條。

所有新圖則、核准圖的修訂或草圖的修訂,都會作為期兩個月的展示,以供公眾 查閱;任何人均可在兩個月展示期內,向城規會作出申述(可提出支持或反對意見); 滅規會須公佈有關申述,為期三星期,讓公眾提出意見,而所有申述均可供公眾查 渴;任何人均可在申述供公眾查閱期三星期內,就有關申述提出意見(可提出支持 戈反對意見);城規會會舉行會議,考慮有關申述和意見。申述者或提意見者均可出 席城規會會議及在會議上陳詞;城規會在聆訊後,決定是否順應有關申述建議對草圖 作出修訂。如果城規會決定建議對草圖作出修訂,擬議修訂便會再次公佈,以便公眾 作出進一步申述;除了原「申述者」或「提意見者」外,任何人均可在建議修訂供

公眾查閱的期間的首三星期內,向城規會作出進一步申述(可提出支持或反對意見); 城規會如接獲提出反對的進一步申述,會舉行另一次會議,考慮所有進一步申述,而 原「申述者」或「提意見者」和「進一步申述者」均可出席城規會會議和在會議上 陳詞;城規會在舉行進一步聆訊後,便會決定是否就草圖作出修訂;城規會在完成審 議申述程序後,須在圖則展示期屆滿後九個月內(或在行政長官再延長的六個月之

內),把收納了有關修訂的草圖,連同有關的申述、意見和進一步申述,一併提交行 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就執行管制方面,修訂第22條及第23條,新增第24A條。修訂條例賦予規劃事 洛監督(即規劃署署長)權力進入或經過任何土地或處所(住用處所除外),以便就 涉嫌的違例發展進行調查;監督可根據第22條發出通知書,要求提供有關涉嫌違例 發展的資料;通知書收件人如未能遵守根據第22條送達的通知書內的規定,即屬犯 罪,可處罰款高達港幣10萬元;監督如認為有違例發展,便可根據第 23 條送達通知 書,要求中止該違例發展;監督在確定是否有違例發展時,須參考地政總署提供的航 攝照片、有關的法定圖則及其他有關資料;通知書收件人在接獲根據第23(1)條送 達的通知書後,須在指明期限內中止該違例發展。在修訂條例下,即使有關人士已就 該違例發展提交規劃申請,亦不會被視作為已採取合理步驟,以符合通知書的規定; 為澄清控方和辯方的舉證責任,對第23(9)條作出了技術修訂,及增訂了第 24A 條。

(ii)修訂條例的實施

2005年6月8日,規劃署署長馮志強表示,「實施2004年修訂條例後,規劃制度 將具有更高的透明度,亦會改善公眾參與規劃工作的機制」 200,以及加強對新界鄉郊 地區違例發展的執法管制。為方便實施修訂條例,城規會就新的程序及規定提出了八 份詳細的城規會規劃指引。

35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 355

民間愈來愈重視自身對城市規劃的參與,期望城市規劃更趨民主,市民能夠參與 更多城市規劃的過程。自2004年實施修訂條例後,市民仍認為現時的城市規劃程序 過於封閉,城規會委員不夠中立,而專家措詞令普羅市民難以參與,認為現時情況令 城市空間被有錢人壟斷

201

建築界及規劃界人士卻認為現時城市規劃條例和指引存有漏洞,整個規劃制度仍

有可改善之處202。有批評認為城規會欠缺代表性及透明度,城規會內三十六名委員均

由行政長官委任,公眾無權參與選擇或反對委員名單,如嘉華集團副主席呂耀東和前

恒基地產營業部總經理謝偉銓兩位是地產業界翹楚,但同時也曾是城規會委員。立法

會議員李永達及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劉秀成均指出政府不應委任地產

商加入城規會,以避免利益衝突,但房屋及規劃地政局解釋城規會的組成來自不同界

別,而政府亦會定期檢討委員的組合,確保社會的整體利益獲得充份反映。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15年2月的裁決訴訟,反映城規會的工作並不容易。城規

會擬定灣仔、旺角、油麻地、牛頭角及九龍灣四區的分區大綱草圖,加入限制區內樓宇

高度及改善通風設計,以改善居住環境和減少屏風樓,但遭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尋求司法

覆核。法庭雖然認為城規會對發展設限的權力是合法,但城規會違反程序公義,沒有充

份考慮商會意見就下決定。故裁定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勝訴,城規會原則上贏了,卻在處

理程序上輸了。訴訟雙方可說是各有勝負,城規會不滿裁決,已經向更高級的法庭提出 上訴,令這宗由入稟至2015年底長達四年的官司,繼續懸而未決203。法官指出城規會 違反程序公義的地方,會有助城規會改善程序,但卻會打擊城規會的有效運作,甚至

可能產生連鎖效應,令其他項目的決定都備受挑戰。

法官更批評城規會到開會當天,才把發展商提交的反對資料交給委員傳閱,懷疑 委員沒有足夠時間消化資料來作出公正決定。城規會可以規定,任何書面意見都要在 委員會聽取申訴前一、兩個星期呈交並分發予委員閱讀,避免過去囫圇吞棗的做法, 令委員被質疑做橡皮圖章。法官這些批評是基於理想原則,要求次次會議齊人,大家

聚精會神,但是要真正實行卻強人所難。

由於申訴會時間冗長,城規會委員不乏日理萬機的社會及專業人士,要委員百份 百出席會議有一定難度。但要令委員集中精神,以及雖然缺席部份會議卻要作出最後 決定,對委員的要求是不切實際,長遠而言難以吸引社會才俊加入工作。法庭的判決 凸顯了城規會的困局,城規會除了考慮上訴,還可藉此機會設法精簡現時的決策過程。

近年來多了各種利益和關注團體及人士,濫用城規申訴機制進行人海式「拉布」, 就算反對者意見雷同,都堅持逐一口述論點,針對軍用碼頭和前李惠利工業學校用地 改為住宅,已是如此。新界東北發展更用了四十七天召開特別會議,期間不幸發生衝 擊和受傷事件而腰斬,繼續沒完沒了。委員要聽取反對人士的重複意見,尤其是這些 意見已經在書面陳述中充份表達,這會影響到審批效率。

為了對應「拉布」戰,也為免嚇怕社會賢達出任公職,政府收到有關委員的反 映,認同有必要研究如何處理「拉布」問題,包括要求提交意見者需具名及提供身份

證及聯絡電話等資料始才會受理。如涉及修訂法例,需通過立法會一關,以目前的政 治環境而言,要成功闖關並非容易,因此政府會一併研究採取行政措施,簡化程序,

如縮短公眾發言時間,要求申述者確認會出席公聽會,以免申述者缺席,影響開會流

程。

實施 2004年修訂條例後,規劃制度較之前具更高的透明度,亦增加了公眾參與

規劃工作的機會,但公眾的申訴會也演變成為公眾不滿政府管治宣洩的渠道。從積極

的角度來看,政府可以聽到民間團體的聲音,廣納民意;但從消極的角度來看,政府

的規劃工作卻增添了不少變數,要如期落實規劃的理念,就比以前更加困難了。

小結

O

1997年香港回歸以後,城市規劃須不斷適應社會的訴求,作出方向性的調整。

歸初期,香港政府仍沿用昔日由政府部門主導,以經濟發展為重點的策略,制定城市

未來的發展藍圖。在經歷了全球金融危機、港元被國際炒家追擊、香港爆發禽流感、

地產市道急速下滑種種的挑戰之後,香港經濟陷入衰退,過往行之有效的發展政策也

顯得回天乏力,無法迅速解決難題。另一方面,社會的價值觀念卻出現了極大的轉

變:利用填海技術,增加市區土地面積的慣常做法,尤其是牽涉維多利亞港兩岸的填

海工程,受到質疑;清拆中環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更引起爭議。大眾從未試過如此重

視歷史建築的保育、集體回憶的保存、文化價值觀念的承傳。

千禧年以後市區的重建,在社會的要求下,加強了歷史建築保育與活化的意識, 中區警署建築群、政府合署西座、中上環唐樓及市集等的保育及活化,都反映了政府

356/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回歸後的蛻變 / 357

迅速改變政策的態度。完全清拆舊建築物、興建嶄新的現代化摩天大樓,好像是缺乏

文化修養的代名詞,社會要求保育歷史文物的聲音十分強大。政府重新制定城市設計 指引時,不但須增加歷史建築的保育與活化評估,更引入了新的標準:城市的整體發

展須兼顧保護環境諸如空氣質素、噪音、維多利亞港兩岸的景觀、樓宇高度、公共空

間等元素。鄉郊的發展在疏導城市人口的目標下,亦以改善城市人的生活質素為桎

梏。

香港回歸只有短短的十八年,公眾參與城市規劃的熱誠,較過去的一百五十五年

要熱烈,參與者除了專業人士以外,更包括了社會的每一位成員,公民意識之強,可

以說是盛況空前,對城市的整體發展,孰優孰劣,毀譽參半。回顧這十八年城市規劃

所遇到的困難、經歷與改革,發現城市的規劃工作愈來愈艱辛,政府雖不時檢討既有 的體制是否符合社會大眾的利益,但卻未必完全得到公眾的認同。可幸的是在喧鬧的 爭議聲中,我們仍然看到制度不斷地在改良,城市發展愈來愈重視人文精神。今天的 城市發展,不再像戰後初期,只以經濟效益為唯一目標,更顧念城市每一位成員的生 活質素,以至區內甚至全球人類的利益為依歸,使居住在城市的每一位成員均以此感

到自豪。

$

Planning for Growth,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5, pp. 10,19.

05(02)號文件),2005年2月21日,頁 2-3(www.legco.

2c.pdf)

21 參考「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事件表」(www.devb.gov.

hk/reclamation/tc/basic/chronology_of_events/central_

chronology/t_index.html))。

22 《財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PWSC(2009-10)53 號 文件),2009 年 6月10日,頁1(www.legco.gov.hk/yr08-09/ chinese/fc/pwsc/papers/p09-53c.pdf)

1

gov.hk/yr04-05/chinese/panels/plw/papers/plw0222cb1-921-

2

香港規劃署:《規劃署年報》,香港:規劃署,1997,頁 36-

37.

3

Tin Shui Wai / Yuen Long Development Programme 1999/2000

Edition, Hong Kong: North West New Territories Development

4

袁求實編著:《香港回歸以來大事記,1997-2002》,香港:三

聯書店,2003,頁37。

陳景祥主編:《香港金融風雲40載》,香港:信報財經新聞有限

公司、天窗出版社有限公司,2013,頁 190。

23

TPB Paper No.9491(www.info.gov.hk/tpb/tc/Website_S_ H24_8_CHI.html)

潘慧嫻:《地產霸權》,香港:天窗出版社有限公司、信報財經

新聞有限公司,2010,頁79。

24

都會規劃小組文件第3/13號。

25

Office, Territory Development Office, 2000 p.1.20.

7 《關於政府土地供應策略並其中特別與申請售賣土地表制度有關

之處的背景資料簡介》(立法會CB(1)1128/05-06(04)號文件), 2006年3月27日,頁4(www.legco.gov.hk/yr05-06/chinese/ _panels/plw/papers/plw0328cb1-1128-4c.pdf)。

B 《資料摘要:香港的土地供應》,2006年3月21日,頁7

(www.legco.gov.hk/yr05-06/chinese/sec/library/0506in20c.

pdf)。

《立法會秘書處就恢復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

擬備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截至2012年3月8日的情況)》 (立法會CB(1)1259/11-12(04)號文件),2012年3月8日, 頁3(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panels/hg/papers/ hg0314cb1-1259-4-c.pdf)。

26

27

28

政府公告編號第778號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中區(擴

展部份)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24/7 的修訂(www.gld. gov.hk/egazette/pdf/20131707/cgn20131707778.pdf)。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panels/dev/papers/

dev0528cb1-1077-3-c.pdf。

〈申述會千人或6人皆限言 10分鐘 中環海濱關注組轟城規

會〉,《新報》,2013年11月12日,頁 A04。

〈城規會主席會見傳媒談話全文〉,《新聞公報》,2014 年2月14日(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02/14/ P201402140683.htm)。

29

中環海濱關注組:「新聞稿」(www.savecentral.

hk/260323286231295-press-releases.html)。

58/

35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30

10

香港規劃署城市設計組:《規劃香港五十周年誌慶》,香港:規

劃署,1998,頁57、80。

.1

*2

13

香港規劃署:《規劃署年報》,香港:規劃署,1997,頁34。

Nyaw,Mee-kau & Li Si-ming ed., The Other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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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2012年3月23日(www.devb.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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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手牽手 護古蹟」致行政長官公開信(www.hkumag.hk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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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詳見 www.hkumag.hku.hk/cps/ac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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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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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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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及灣仔填海工程背景資料簡介》(立法會CB(1)9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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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重建計劃」,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 討論文件,2011年6月28日 (www.legco.gov.hk/yr11-12/ 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0628cb1-2207-8-c.pdf)。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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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3-54, pp. 4-5.

46

47

48

49

根據 1970 年的 Hong Kong Government Telephone Directory,當時設在西座的部門有:Audit Department

(13/F)、Urban Council and Urban Services Department

(Administration) (12/F)、Registrar General's Department (11/F)、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10/F)、Treasury (8/ F)、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 (5/F);在東座的則有 Public Services Commission (5/F)。

當時政府新聞處的辦公室在拱北行(Beaconsfield House)。 https://plus.google.com/112492395498279121929/

posts/3xbXq8KA6N3。

"Adequate provisions of lifts at the Ice House Street entrance will provide good means of access to the offices for persons approaching from the city."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1950-51, p.2.

50 「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重建計劃」,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 討論文件,2011年6月28日(www.legco.gov.hk/yr11-12/

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0628cb1-2207-8-c.pdf)。

51

「有關評估 1950年後的前中區政府合署文物價值的會議摘要」, 古諮會歷史建築評審小組,2012年5月31日(www.amo.gov. hk/form/notes_of_panel_meeting_20120531.pdf)。

52 〈政府山西座 保育戰國際化〉,《東方日報》,2012 年6月14日,頁 A06 (orientaldaily.on.cc/cnt/ news/20120614/00176_037.html)。

53

54

〈陳智思關鍵-票西座失一級〉,《太陽報》,2012 年 6 月 15

日,頁 A06(the-sun.on.cc/cnt/news/20120615/00407_022. html)。

年12月20日,頁2。

63

香港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 劃」,2007年12月20日,頁1。

64

香港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 劃」,2007年12月20日,頁1-2。

65 政府新聞公報,「發展局局長在回顧文物保育工作記者會開場發

言」,2012年6月14日。

66

〈古物諮詢委員會公布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報告〉, 《新聞公報》,2015年1月19日(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1501/09/P201501090533.htm)。

偉、吳俊雄、呂大樂編:《香港文化政治》,香港:香港大學出

版社,2009,頁97。

86 《灣仔區議會「更新灣仔」立場書》(立法會CB(1)263/04- 05(04)號文件),2004年11月,頁1 (www.legco.gov.hk/ yr04-05/chinese/panels/plw/papers/plw1123cb1-263-4c.pdf)。 周綺薇、杜立基、李維怡編:《黃幡翻飛處:看我們的利東街》,

香港:影行者有限公司,2007,頁 192。

37

88 〈立法會七題:衙前圍村重建項目〉,《新聞公報》,2013 年6月19日(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6/19/

P201306190347.htm)。

!

67

香港規劃處:《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初議報告書》, 香港:規劃處,2001 (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 comp_s/hk2030/chi/inception)。

39

}

90

68 《關於市區重建局的背景資料簡介》(立法會CB(1)1947/08- 09(04)號文件),2009年6月16日,頁1(www.legco.gov. hk/yr08-09/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0623cb1-1947-4-c.

pdf)。

69 土地發展公司:《土地發展公司年報 2000-2001》,香港:土

地發展公司,2001,頁48。

70 《土地發展公司:十二年耕耘市區重建的經驗》,香港:土地發

展公司,2000,頁14。

71

土地發展公司:《土地發展公司年報 2000-2001》,香港:土

地發展公司,2001,頁18;《土地發展公司年報 1999-2000》

則指「完成或開展了共三十個項目」,參見土地發展公司:

《土地發展公司年報 1999-2000》,香港:土地發展公司年,

2000,頁9。

72 《邁向市區更新3.0》,香港:市區重建局,2008,頁25-29。

73 〈市區重建 以人為先〉,《新聞公報》,2001年11月27日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111/27/1127225.htm)。

74 《關於市區重建局的背景資料簡介》(立法會CB(1)1947/08- 09(04)號文件),2009年6月16日,頁2(www.legco.gov. hk/yr08-09/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0623cb1-1947-4-c.

75

〈舊政府總部西座列一級歷史建築〉,《文匯報》,2012 年 12

月18日(paper.wenweipo.com/2012/12/18/HK1212180039.

htm)

76

77

55 〈發展局局長出席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何東花園事宜記者會開

場發言〉,〈律政司司長出席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何東花園事

宜記者會開場發言〉,《新聞公報》,2012年12月4日(www. info.gov.hk/gia/general/201212/04/P201212040567.htm)。

56 香港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文物保育措施進度報

告」,2013 年 2月26日,頁10

57 二零零七年至零八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07-

08/chi/p49.html)。

58

香港歷史文物 —— 保育、活化(www.heritage.gov.hk/tc/ heritage/conservation.htm)。

59 香港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文物保育措施進度報

告」,2009年4月28日,頁3。

60

61

古物古蹟辦事處(www.amo.gov.hk/b5/monuments.php)。 香港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文物保育政策」,2007 年12月20日,頁2。

62 香港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文物保育政策」,2007

pdf)。

〈市區重建以人為先〉,《新聞公報》,2001年11月27日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111/27/1127225.htm)。 《市區重建策略》,香港:規劃地政局,2001,頁 1。

《市區重建策略》,頁2-3。

78 《市區重建策略》,頁4。

79

80

81

市區重建局網頁:http://ura.org.hk/tc/about-ura.aspx; www. ursreview.gov.hk/tch/doc/New%20URS%20(Chi).pdf

《邁向市區更新 3.0》,香港:市區重建局,2008,頁 31,33。

《樓齡達50年或以上樓宇的巡查報告》,香港:屋宇署,2010

年4月,附件1。

82 政府新聞公報,「立法會二十一題:舊樓重建事宜」,2014 年 2

月12日。

83 市區重建局網頁:http://ura.org.hk/tc/schemes-and-policies/

rehabilitation/operation-building-bright.aspx。

84

香港大學:《香港市區更新的成就與挑戰:行政撮要》,

2010 年 3 月,頁3(www.ursreview.gov.hk/tch/doc/ES%20 achievements%20%20challenges%20CH1%209-5-10.pdf)。

85 《灣仔區議會「更新灣仔」立場書》(立法會CB(1)196/04- 05(03)),2004 年10月,頁17(www.legco.gov.hk/yr04-05/ chinese/panels/plw/papers/plw1123cb1-196-3c.pdf);馬傑

91

市區重建局:「永利街G7中心」(www.ura.org.hk/tc/projects/ heritage-preservation-and-revitalisation/central/g7%20

centre%20at%20wls.aspx)

《蘋果日報》,2010年3月17日 (hk.apple.nextmedia.com/

news/art/20100317/13829008)。

市區重建局:「永利街 G7 中心」(http://www.ura.org.hk/tc/

projects/heritage-preservation-and-revitalisation/central/

g7%20centre%20at%20wls.aspx)

92 《市區重建策略》,香港:發展局,2011,頁 3。

93 《市區重建局》,香港:市區重建局,2012,頁13。

94

95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2014年6月24日舉行的會議,「關於

市區重建局的工作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頁3-4。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2014年6月24日舉行的會議,「關於

市區重建局的工作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頁2。

96 市區重建局文件,「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先導計劃)的篩選準 則和處理申請機制」(ura.org.hk/tc/schemes-and-policies/ redevelopment/ura-implemented-projects/demand-led.aspx)

0

97 2015 年 2 月 27日,前規劃署副署長黃婉霜女士訪問,特致謝

忱!

98

99

Webpage of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www.pland.gov.hk/

pland_en/tech_doc/tp_bill/pamphlet2004/.

Interview with Fung Chi Keung on 20 March 2012. 100 參自:www.info.gov.hk/tpb/en/forms/Guidelines/pg17_e.pdf. 101 Interview with Fung Chi Keung on 20 March 2012.

102 Webpage of HKDF: www.hkdf.org/newsarticles.asp?show=ne

wsarticles&newsarticle=167;Interview with Fung Chi Keung

on 20 March 2012.

103 參自:www.hk-place.com/view.php?id=402。

104 《香港 2030 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港:規劃署,

2007,頁139。

105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配合轉變迎接挑戰:重點摘要》,香港:

規劃環境地政局,1998,頁30。

106 2015年2月27日,規劃署助理署長陳偉信先生提供資料,特

致謝忱!

107 《香港 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港:規劃署,

2007,頁139。

108 《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135。

109 《香港 2030 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 135。

110 善用工業大廈網址:www.devb.gov.hk/industrialbuildings/chi/

implementation_progress/index.html。

111 http://www.policyaddress.gov.hk/2016/chi/p117.html

112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 1994 年》,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

1995,頁78。

113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 1994年》,頁79。

114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1995年》,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

1996,頁68。

115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 1994 年》,頁79。

116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 1994 年》,頁 78。

117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 1994 年》,頁 80。

118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 1995年》,頁69-70。

119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1996年》,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

1997,頁 65-66。

120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1998年》,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

1999,頁56。

121 《城市規劃委員會年報 1998 年》 頁58;政府新聞公報,「城

規會通過后海灣發展修訂指引」,1999 年 4 月 9日。

122 香港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邊境禁區的土地規劃」,香港,

規劃署 2013年6月,頁1。

123 香港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邊境禁區的土地規劃」,頁1。

124 規劃署 2010年年報:www.pland.gov.hk/pland_en/press/

publication/ar_10/tradchi/focus2.html。

125 《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3。

126 《香港 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3。

127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配合轉變迎接挑戰:重點摘要》,頁3。 128 環境保護署網址: www.epd.gov.hk/epd/tc_chi/

environmentinhk/eia_planning/eia_maincontent.html。

129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 2013年2月25日討論文件,「《環境影

響評估條例》(第499章)與《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

之間的相互配合」,頁2。

130 政府新聞公報,「政府修訂規劃標準與準則」,2002年7月26

日。

131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www.pland.gov.hk/pland_tc/tech_doc/

hkpsg/full/ch4/ch4_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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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Hong Kong Planning Standards & Guidelines, Hong Kong.

Planning Department, 1989, p. 4.21.

133 規劃署網址:www.pland.gov.hk/pland_tc/tech_doc/hkpsg/full/

ch4/ch4_text.htm#1.8。

134 楊家明:《郊野叁十年》,香港:郊野公園之友會,20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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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Lee M. Talbot and Martha H. Talbot,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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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mmendation,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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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Lee M. Talbot and Martha H. Talbot, Conservation

of the Hong Kong Countryside Summary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 p. 1.

137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

1st March 1967, p.76.

138 The Countryside and the People: Report of the Provisional Council for the Use and Conservation of the Countryside,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8, pp.4-13.

139 《香港華字日報》,1918年10月4日; HK Legco.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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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Cooper, Francis A., “Report on the Water Supply of the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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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Cooper, Francis A., “Report on the Water Supply of the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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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0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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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配合轉變迎接挑戰:重點摘要》,頁22。 149 : www.epd.gov.hk/epd/tc_chi/

environmentinhk/conservation/conservation_maincontent.

html •

150 :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

environmentinhk/conservation/conservation_maincontent.

html •

151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

environmentinhk/conservation/conservation_maincontent.

html •

152 :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

environmentinhk/conservation/conservation_main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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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香港 2030 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港:規劃署,

2007,頁 136。

154 《香港 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 17。

155 政府新聞公報,「立法會二題:郊野公園『不包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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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政府新聞公報,「立法會二題: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

2013年10月9日。

157 www.pland.gov.hk/pland_tc/press/exam14/pdf_

c/PL1094-209c.pdf ⚫

158 政府新聞公報,「立法會二題:郊野公園『不包括的土地』」,

2013年10月9日。

159 Hong Kong Country Parks, p. 33; CDL :

www.afcd.gov.hk/tc_chi/country/cou_vis/cou_vis_cou/cou__

vis_cou.html.

160 《香港 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 107。

161 《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 136。

162 The Land Registry Order/Copy Separator, Doc No. SD3L,

Block Crown Lease, 1905, pp. 2-3.

163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une 23, 1939, p. 582.

164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5-56,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56, p. 28.

165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Public Works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55-56, p.28.

166 www.landsd.gov.hk/mapping/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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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Memorandum for executive council", BL 4/3220/65,

HKRS835-1-104, 23 May 1967, p. 2.

168 Mong Kok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from HKRS 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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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8, 26 April, 1968, p. 1.

169 森蘭郭斯顧問公司:《九龍及新九龍建築密度和高度限制檢討摘

要》,香港:規劃署,1992,頁2。

170 Ordinances of Hong Kong for the year 1955, Hong Kong, the

Authority, 1955, pp. 331-332.

171 香港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關於發展項目的『屏風效應』及

管制發展密度的措施的背景資料簡介」,2008年8月,頁3。

172 Regulations of Hong Kong for the year 1962, Hong Kong, the

Authority, 1962, pp. 379-380.

173 香港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2002年01月30日,頁

2344 •

174 政府新聞公報,2001年02月27日,「政府鼓勵興建環保樓宇」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102/27/0227099.htm)

175 香港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2002年07月03日,頁

5768 •

176 香港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2002年07月03日,頁

5768-5769 •

177 《蘋果日報》,2010年07月21日,A09。

178 2015 年 02月27日規劃署副署長李志苗女士訪問。

179 環保觸覺:《圍港:從屏風樓看香港的城市規劃》,香港:

Warrior Books · 2009 · 99 •

180 政府新聞稿,2003年11月27日,「政府就城市設計訂新指引」

(www.info.gov.hk/gia/general/brandhk/1127176.htm) •

181 《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 20。

182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政府當局提供的關於回應發展項目產

生屏風效應的問題的文件》,香港:發展局,2008,頁2。

183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政府當局提供的關於回應發展項目產

生屏風效應的問題的文件」,香港,發展局,2008 年,頁 2。

184 香港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關於發展項目的『屏風效應』及

管制發展密度的措施的背景資料簡介」,2008年8月,頁2。

185 政府新聞公報,2007年6月13日,「立法會十五題:樓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706/13/

P200706130205.htm) •

186 香港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關於發展項目的『屏風效應』及

管制發展密度的措施的背景資料簡介」,2008年8月,頁2。

187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政府當局提供的關於回應發展項目產

生屏風效應的問題的文件》,頁4-5。

*

188 16 application No.A/H4/40) 2003 7 11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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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1/ch11_text.htm#6.2.5.

190 : http://www.pland.gov.hk/pland_tc/tech_doc/

hkpsg/full/ch11/ch11_text.htm# 6.2.5 °

191 : http://www.pland.gov.hk/pland_tc/tech_doc/

hkpsg/full/ch11/ch11_text.htm#6.2.5 •

192 《香港 2030 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 21。

193 《香港 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頁 23。

194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 1991 年年報》,香港:

政府物流服務署,1991,頁13。

195 同上註。

196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 1991年年報》,香港:

政府物流服務署,1991,頁15。

197 詳情可參考《城市規劃委員會1991年年報》附錄的請願或上訴

紀錄,頁64-66。

198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1991年年報》,頁15。

199 Review of the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of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Institute of Planners, 1990, p. 2; Ordinances of Hong Kong for the year 1982, 1988, 1991, 1994, 1996, 1998, 2004.

www.pland.gov.hk/ pland_tc/tech_doc/tp_bill/pamphlet2004; Town Planning

(Amendment) Ordinance 1956; Town Planning (Amendment) Ordinance 1969; ¶¶¶*

www.legislation. gov.hk/blis_pdf.nsf/6799165D2FEE3FA94825755E0033E532/

BA93A4BB4780F729482575EE003FA8E3?OpenDocument; 2004 (CIT) KD (A) www.pland.gov. hk/pland_tc/tech_doc/tp_bill/pamphlet2004/index.html

200 〈實施城市規劃(修訂)條例將提高規劃透明度>,《新 A 2005 # 6 A8 A (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0506/08/06080249.htm) •

201 土地正義聯盟/天主教正義和平安全:〈反東北懶人包:要求立 即撤回新界東北計劃的十個理由>,影子長策會、土地正義聯 盟:《重奪新界東北:構建城鄉郊共生的6種想像》,香港:影 子長策會/土地正義聯盟,2014,頁30。

202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大學線月刊》,第69期,

2005 5Я (www.com.cuhk.edu.hk/ubeat_past/050569/ story10.htm) •

203 〈防城規會變跛腳鴨>,《星島日報》,2015年2月4日(hk. news.yahoo.com/✯✯✯✯✯ -215523211.html)<

362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六章 回歸後的蛻變

/3

363

CHAPTER

第七章7

"I

1997

可持續發展

的挑戰

2

2015

城市規劃的目標是通過引導和管制土地的發展和用途,以塑造優質 生活和工作環境,推動經濟發展,並促進社區的健康、安全、便利 和一般福祉。城市規劃依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為市民締造一個組 織完善、高效率和稱心的安居樂業之所。香港土地資源有限,因此 在土地運用方面須力求平衡,以滿足住屋、工商業、運輸、康樂、 自然保育、文物保護和其他社區設施等各方面的需求。

《香港便覽:城市規劃》,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新聞處,2015年

回歸十多年,面對香港社會轉型、全球氣候暖化、地球資源短缺、生態環境惡

化,城市規劃的基本理念和策略必須適應社會環境而作出改變。除了平衡經濟、社

會、環境和資源各方面的需要作出調適,在發展過程中,更需加強社會參與的元素,

這都與以往由經濟發展主導的方向很不同。回歸後香港政府積極開拓新核心區、文化

中心、新發展區、新邊境口岸、新交通網絡等,種種嶄新理念,均以政府制定的可持

續發展策略進行全新規劃,塑造城市未來發展的願景。

新核心區

作為城市的新核心區域,西九龍及東南九龍(現稱為啟德發展)對經濟增長、房

屋發展、疏導人口、擴展商業中心區的範圍,以至利用文化、體育運動及旅遊元素建

立城市的新形象,都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近年兩個地區的規劃,在一片爭議聲中逐

漸取得共識,不少人感到公眾的參與使規劃工作延誤,但城市規劃委員會重視民意的

態度,也讓香港人有機會參與城市未來的發展,提升了香港人的歸屬感,為城市規劃

工作建立新的定位。

366

5/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中西文化匯聚西九龍

早在1986年的都會計劃中,政府已計劃在維港一帶五個具有發展潛力的地

區:愛秩序灣、紅磡灣、西九龍、中環至灣仔海旁、青洲,進行填海工程,開拓約

640公頃土地,為四十多萬人提供居所,以應付城市未來發展需要。今天稱為「西

九龍」的地區,在規劃分區圖中,屬「九龍規劃區第 20 區」(Kowloon Planning Area No.20),稱「西南九龍」(South West Kowloon),涵蓋的範圍包括西九龍填

海區、深水埗及油麻地的部份前海旁地點。第一幅「西南九龍」規劃圖,在1992年

制定,至2014年,已作過二十九次修訂(參閱圖 7.1)。

1996 年的西九龍填海工程,創造了北至荔枝角及昂船洲,南至油麻地約330 多公 頃土地,為私人及公共房屋、商業、工業、政府、民間組織、社區、休憩用地、交通 基建及其他用途發展提供空間。根據都會計劃,新增的土地可減少西九龍腹地既有高

密度發展,並可用作興建新機場重要連接路,如西區海底隧道、西九龍快速公路、三 號幹線其中一段及機場鐵路。1999年,政府突破既有的框架,着手籌劃發展一個世界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67

圖7.1 西九龍填海工程

连蔡蛋

Đào SƠN CHÁU

GOVECUTTENT BLANCO

LEGEND:

圖例:

TRANSPORT NETWORK:

運輸網絡:

主要道路

Major Road

ROUTE 3

Cross Boader Passenger Flat

Existing and New Rail Link

現有匝新繪贩路

Major Rail Station

主要鐵路車站

NEW AND RETAINED USES:

新堆及保留的用途:

Residential Areas

住宅區

Commercial Areas

TARGET AREAS:

目標地區:

商業區

Industrial Areas

工業區

Major G/IC Provision

主要政府、團體及社區設施

Major Open Space / Urban Fringe Recreation Areas

主要遊憩用地/

郯麖輋地區

Housing Improvement Areas

風改善區

Commercial Expansion Areas

竊業擴展區

Industrial Upgrading Areas

工索改善區

Major G/IC Provision

主要政府、團體及社區設施

Major Open Space

主要遊想用地

Visual Links

景嶌倉廊

Waterfront Promenade

海濟堂

KCR

ROUTE

CENTRAL KOWLOON

-------

九龍中央排能

VESTER

HARBOUR.

CROSSING

齋飯海底隧巰

AIRPORT RAIL LINK

根場鐵路

N

地圖來源:規劃署:《西九龍發展綱領諮詢摘要》,香港:規劃署,1994,頁120。

36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MTR

罐多利亞港

VICTORIA HARBOUR

級的綜合藝術文娛區,遂檢討西九龍填海區南部約 40 公頃的土地用途,修改原先的

土地規劃,將擬建的部份道路工程取消'。規劃署因而制定《文化設施:需求及制訂規 劃標準與準則的研究報告》,構思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未來規劃

2

POSSIBLI SLIGHT [RATE LIN

2001年,政府舉辦概念規劃比賽,邀請世界各地建築界提交「西九龍文娛藝術

區」發展方案ㄋ,參賽作品共有 161 份,其中 71份來自本港,其餘 90 份來自 30 個

不同國家“。2002年,設有巨型天篷的作品獲得冠軍,政府以該作品勾劃未來發展藍

圖總綱,同時成立「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推展西九計劃。2003

年,受亞洲金融風暴及「沙士」衝擊,香港政府財政緊絀,決定引入市場主導的私營

機構融資,「以民間主導」,並「讓商界和文化建立伙伴關係」,推展西九計劃,遂廣

發「發展建議邀請書」。2004年中,政府就「西九發展建議邀請書」進行諮詢,市民

開始就邀請書的不同範疇發表意見,對於西九發展計劃採用單一發展模式、興建巨型

天篷的強制性要求,以及文化藝術界未來的角色等方面,掀起社會上的爭議,社會普

遍認為應成立守責及非牟利的法定機構監督計劃。2004年12月6日,時任政務司司

長曾蔭權提出「創地標,顯文化,添悠閒」的口號,以及展示政府希望把西九文化區

發展成「一個世界級的文化、藝術、消閒區,讓香港躋身世界文化藝術城市之林」的

理念。

為了釋除公眾對「以文化包裝的地產項目」的疑慮,政府設定了多方面的機制,

包括以下三項:

(1)建議者不但要建造文化設施,還要負責經營三十年。他們將需要邀請文化藝

術界的頂級管理人才參與設施的管理。

(2)政府對文娛藝術區的發展密度已有規定,建議者要改變地積比率,必須提出

足夠理據,政府不一定接受建議。

(3)有關建議要進行公眾諮詢,發展計劃大綱草圖要得到主要由民間人士組成的

城規會批准,最後得到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同意,方可進行。

為方便未來規劃,在《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20/14》上,南面的

土地用途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並註解為「藝術、文化、商業及娛樂用途」

2006 年2 月,因社會眾議紛紜,香港政府宣佈放棄原有的發展框架,不再堅持天

篷設計,重新發展西九文化區'。同年4月,政府委任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 369

>

術設施諮詢委員會和轄下三個小組(表演藝術與旅遊小組、博物館小組及財務小組)

重新審視及再確定西九核心文化藝術設施的需要。2007年9月12日,西九龍文娛藝

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接納立法會早前的提議:「既然核心文化藝術設施

不能彌補營運、保養和建設成本;必須有政府資助,及以私營機構參與模式進行」,

建議採用審慎而透明的融資方案,既要把西九文化區內的文化藝術設施與地產項目分

開,也要讓西九文化區可自給自足地發展和營運。

諮詢委員會建議成立西九管理局,制定西九總綱發展藍圖,訂明核心文化藝術設

施和住宅、酒店及商業發展項目後,西九管理局只負責發展和管理核心文化藝術設施

和須與該等設施融合的零售/飲食/娛樂設施;但不會參與住宅、酒店及辦公室用地

的審批事宜。政府會按照一般賣地程序批出這幾類用地。預計土地收入會由立法會一

筆過撥款作整體資本成本;西九管理局藉租金收入作為經常性收入來源,解決核心文

化藝術設施的營運赤字問題?

根據政府經濟顧問的研究和推算,西九文化區營運的首四十六年,可為香港經濟

累積帶來(以現值計算)710億元的增值額;西九建造工程估計可創造超過 1.1 萬個

與建造業相關的職位;為社會創造的職位會穩定上升至三十年後的超過2.15萬個,期

望每年吸引超過450萬旅客,為香港每年帶來37億元額外的旅遊收益 8 。

2008年2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成立法定機構——西九文化區管理

局,負責推動及發展計劃;7月11日,立法會制定《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並通

過216億港元撥款予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發展西九龍文化區,10月23日,西九文化區

管理局(West Kowloon Cultural District Authority)正式成立。2009-10 年,展開

第一及第二階段公眾諮詢;2011年,向公眾介紹以 Foster + Partners 的「城市中的公

園」概念圖則為基礎,同時融合了許李嚴建築師事務所及國際都會辦事處(Office for

Metropolitan Architecture[OMA])設計兩個方案可取特點的發展圖則;2012年3月, 城規會刊憲並向公眾展示《西九文化區發展圖則草圖編號S/K20/WKCD/1》,根據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第21(9)條,該發展圖則已取代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圖

的相關部份,作為訂定西九文化區發展的參數之用。同年9月,城規會在考慮對上述

圖則的申述和意見後,決定不接納有關申述。2013年1月,正式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

會議核准,並把編號改為S/K20/WKCD/2。

10

根據《西九文化區發展圖則草圖編號S/K20/WKCD/2》 西九龍文化區地點

位於柯士甸道西及西區海底隧道收費廣場以南,面積有40.91公頃,計劃居住人口為 4,000人。文化藝術場地包括了大型表演場地/展覽中心、露天劇場、自由空間、M+ 博物館、演藝劇場、大劇院、音樂劇院、音樂中心、當代表演中心、兩個中型劇場及 戲曲中心、藝術教育、駐場藝團及藝術工作室,以及不同類型的零售、餐飲、娛樂店

舖、辦公室、酒店和住宅。採用「無車」及「行人為本」設計,將行車輔助通道、停

車、上落客貨設施置於地庫,目的是減低碳排放、達至低耗能和低維修成本,透過創

意藝術讓公眾感受海濱及毗連水域。交通方面,與鄰近舊區相連,公眾可從香港各區

前往西九文化區,親近維港,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土地規劃和設計,適應未來文

化藝術及社會經濟需要,凸顯可持續發展規劃的理念。

西九文化區的建築物發展有以下限制":

(1)根據《西九文化區發展圖則核准圖編號S/K20/WKCD/2》,西九文化區的

最高地積比率為1.81倍,以全區面積約40.91公頃計算,全區准許的最大總

樓面面積約為 740,350平方米2。為符合全區所准許的最大總樓面面積,各

個土地用途地帶的最大總樓面面積亦有相應的規劃,各類型用途的土地及發

展組合的最大總樓面面積限制如下:

表 7.1 西九文化區土地用途及總樓面面積分佈

土地用途

「休憩用地」

「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藝術、文化、娛樂、商業用途」

「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混合用途」

「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電力支站」

總計

最大總樓面面積(平方米)

11,200

358,850

366,900

3,400

740,350

(2)住宅用途不得超過總地積比率的20%;上述「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混合用

途」土地,列明住宅用地最大總樓面面積為148,070平方米。

(3)提供面積不少於23公頃的公眾休憩用地;在規劃圖中,劃為「休憩用地」的 面積為17.23公頃,包括3公頃的廣場範圍和一道闊度不少於20米的海濱長

廊,此外,「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藝術、文化、娛樂及商業用地」支區內亦 會提供不少於 57,700 平方米互相連接和往來方便的休憩用地。上述各地帶的 「公眾休憩用地」,合計的總面積並不少於 23 公頃。

!

370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37.

在建築物高度限制上,《西九文化區發展圖則核准圖編號S/K20/WKCD/2》沿

用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圖就西九文化區所訂定的主水平基準上 50 米/70米/100米 的整體建築物高度輪廓,而此高度輪廓是根據以下的城市設計原則而訂定:

(1)保存公眾從西營盤海傍中山紀念公園眺望飛鵝山、慈雲山及獅子山山脊的景

觀,保證山脊線下20%山景不受建築物遮擋地帶;

(2)保存公眾從位於中區海傍天星碼頭眺望獅子山山脊線的景觀,保證山脊線下

20%山景不受建築物遮擋地帶;

(3)保存從「政府、機構或社區」文物地點,包括香港天文台及古物古蹟辦事處

(前九龍英童學校)等法定古蹟和二級歷史建築聖安德烈堂,經九龍公園和沿

西九文化區海濱長廊眺望維多利亞港西面的視野和綠化長廊;

(4)降低位於海濱的建築物的高度,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高樓大廈造成屏風效應,

以及增加從海港眺望的開揚度;

(5)引入建築物高度變化,以便整個西九文化區的建築物高度輪廓協調一致;

(6)加入視覺調劑,紓緩九龍站周圍的大型及密集建築群。

雖然最高建築物有高度限制,但建議建築物高度朝海濱梯級式層層遞減,使建築

物高度錯落有序。

2015 年,為優化西九文化區的發展潛力,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擬議略為放寬西九文 化區的總樓面面積(由 740,350 平方米放寬至851,400平方米)及高度限制(由主水 平基準上 50米至 70 米高度範圍內的高度限制放寬7至14米),作出規劃許可申請,

在該年11月14日,在有附帶條件下獲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13。

西九文化區相當重視對外的交通聯繫,除了原有的西九龍公路、西隧、機場鐵 路、西鐵線外,將來也是高鐵的終點站。一系列的改善交通措施亦將陸續興建,包括 連翔道-柯士甸道西行車隧道、雅翔道高架路的改善工程、海寶路至西九龍公路北行 線的新連接道路、雅翔道高架路至西隧的新連接道路、西九龍公路南行線連接到雅翔 道地面的新連接道路、廣東道/柯士甸道西交匯處的改善工程。在方便行人前往文化 區的設施方面,包括連接九龍站之行人天橋、連接九龍公園之行人天橋、連接圓方西 面之行人天橋、延長現有的柯士甸道西行人隧道、連接柯士甸站的景觀平台、連接中 港碼頭的天橋。此外,待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後,文化區南及西陲可能 會興建兩個碼頭,方便水上活動,但必需符合《保護海港條例》(第531章)的相關

表7.2 西南九龍歷年土地規劃比較

土地用途

1992年

S/K20/1 規劃圖

面積 百分比

1996年

S/K20/3 規劃圖

43.87 13.57 43.72 13.53 43.56 13.54

2009年

S/K20/22 規劃圖

(單位:公頃)

2014年

S/K20/30 規劃圖

面積 百分比

1998年

S/K20/4 規劃圖

面積

百分比

面積 百分比

面積

百分比

商業

綜合發展區

住宅(甲類)

工業

8.88 2.75

8.41

2.61

5.37

1.67

1.07

H

30.92

9.57

28.62

18.35

5.68

政府、機構或社區 | 26.01

休憩用地

8.05

"

44.79

13.86

8.85 28.62 8.86

18.35 5.68

25.11 7.77

46.16 14.29

30.92 9.57 36.49 11.34

26.41 8,21

17.54 5.45

25.47 7.92

46.95 14.60

3.54

31.01 9.35 33.43

47.99 14.47 52.20 15.69

1.85

0.56

1.85 0.56

30.60 9.23 29.82 8.96

: 3.54

1.06

10.05

H

23.24 7.01 26.54 7.98

78.84 23.77 29.45 8.85

121.75 37.67 121.75 37.69 119.88

分屬於多類不同土地用途

114.62

34.54

34.55

屬於「其他指定 用途」

40.91 12.30

規劃範圍總面積 393.85 ||

323.19 100.00 323.04 100.00 321.67

70.66

70.66

393.70

100.00 331.69 100.00 332.68 100.00

70.19

-

70.19

70.19

402.87

391.86

401.88

資料來源: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20/1》(1992):《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 圖 S/K20/3》(1996):《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 S/K20/4》(1998):《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S/K20/22》 (2009):《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20/30》(2014),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

其他指定用途 主要道路等

西九龍文化區發展 圖則範圍

發展區總面積

避風塘

-

圖 7.2 西九龍文化區城市設計大綱圖

זי

----

-

114.94 37.27

Moon Station

Termibus

Remark: All marine facilities are subject to the requirements under the Protection of Harbour Ordinance and agreements with relevant Goverment departments. 個註:布有水上設施均需布今<保额询洛他列的要求及有關政府部門的有意、

Dil

LEGEND 戴时

Arts and Cultural Paathan Prasse 1)

Arta Chhe Pastis Phose }} tadenari m

Energy Puponas Bundrys

Boundary

Art Pand

Posts Art Permetra

地圖來源: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西九文化區發展圖則 S/K20/WKCD/2》,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2013,圖 1。

72/3

37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73

:

規定。而現時位於中港碼頭正北面沿西九文化區海濱長廊的滅火輪碼頭,若有適當選

址,亦會搬遷。

從表 7.2 可見,1990年代的西南九龍的土地,較多用於綜合發展區、住宅、工

業。若比較 1998年及2009年,住宅用地的面積明顯有增加,而工業用地及休憩用

地則大幅減少,由於部份土地被改劃作「其他指定用途」或併入其後的「西九龍文化

區」。「綜合發展區」包括住宅、零售商店、辦公樓宇、酒店、公共交通交匯處及其

他輔助設施的土地規劃,自1992年規劃起至今,一直保持30多公頃,約佔總面積的

9-11% 。

t

步發展藍圖大致相同,惟都會公園面積減至 24 公頃,海濱長廊增至5.4 公里長,仍 舊維持未來居住約 25 萬人口的構想,發展計劃提供約7.5萬個就業機會。2002年7 月,兩分區計劃大綱圖獲得批核。

2004年1月,終審法院對《保護海港條例》釋義,任何建議的填海工程須證明有 「凌駕性公眾需要」,啟德發展計劃因而必須進行全面檢討及修訂規劃,以確保發展符 合法律的規定。規劃署於2004年7月委託顧問檢討啟德規劃,重新制定一套全新的 發展概念和初步發展大綱圖。2004年9-11月進行第一階段公眾諮詢,規劃署根據第 一階段收集的意見,擬備了三幅概念規劃大綱圖,每幅大綱圖強調不同的土地用途, 以期提供各具特色的發展方向,供公眾討論。為期兩個月的公眾參與計劃第二階段於 2005 年 11 月展開,就各份概念規劃大綱圖徵詢公眾意見。收集意見後再進行第三階 段討論,建立共識(參閱圖 7.3)。

2. 新商業核心東南九龍

1990 年代政府的「都會計劃」,早已為重建九龍城,平衡分配作商業、住宅、工

業、休憩設施、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及用於海事等有關的活動,制定啟德機場發展

概念,規劃為可以容納超過28.5萬人的新社區。構思主要是在機場的停機坪約50公

頃的土地興建住宅,估計首批住戶可於2003年入伙,至2008年底前可為約13萬人

提供居所“;配合居民生活需要,該區將有一個佔地約50公頃的都會公園;而地下鐵

路支線,也將伸展至東南九龍。

1998 年,政府將啟德機場約270公頃及機場鄰近地區透過填海約300公頃的土

地,合併為東南九龍新發展區,作出全面規劃,其中茶果嶺將預留約100公頃土地

作重建九龍灣避風塘及貨物裝卸區之用,鄰近的紅磡、土瓜灣、馬頭角及九龍城區

共 270 公頃,則進行市區重建,估計可容納28.5-31 萬人口。1999 年 11 月,東南九

龍整體發展進行可行性研究,因建議將填海範圍縮減至133公頃,總發展面積減少至

約410 公頃。土地除房屋及運輸用途外,更建議在沿岸興建重要的政府部門、社區

設施及與旅遊相關的設施,可容納人口也隨即減至25萬人。並且構思發展一個兼容

全港性設施的「城中城」,除配備集體運輸系統,方便五個新的住宅發展區及一個位

於沿海中心區的大型商業中心,更將會興建一個約50公頃的都會公園及2公里長的

海濱長廊,康樂及旅遊設施包括航空訓練學校及博物館、體育館,公共設施包括有醫

院、鐵路車廠、直升機砰、垃圾轉運站及公眾填土躉船轉運站。

2000 年5月,政府就初步發展藍圖徵詢公眾意見。2001年9月,可行性研究大

抵完成,政府按照研究結果制定總體發展大綱圖,劃分為兩張分區大綱圖,內容與初

圖7.3 啟德規劃檢討(2004-2007 年)

SAN PO KONG 新駕卨

KOWLOON CITY

九龍城

́KAŁ TAK CITY CENTRE

&遊城中心

MA TAU KOK/ TO KWA WAN 馬頭角/土瓜灣

SPORTS HUB

情商場館区

KOWLOON SAY

九龍灣

METRO PARK 都會公佈

TEMA TAU KOK WATERFRONT

馬螢角海濱

SOUTH APRON CORNER 兩停機坪角

VICTOR HARBOUR 維多利亞港

NGAU TAU KOK

牛頭角

NGAU TAU KOK

牛角

KIVUN TONG WATERFRONT 觀塘海濱

RUNWAY PRECINCT 跟进休閒區

TOURISM & LEISURE HUB 展望及休閒中心

地圖來源:規劃署:《啟德規劃檢討:行政摘要》,2007年11月,頁18-19。

37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KWUN TONG

Sub-areas of Kal Tak 歌德分區

1. Kal Talk City Cente nen城中心

2. Sports Huo

(in) 3. Metro Park BBDI

4. Runway Precinct #242000

5. Tourism and Leisure Hub. KERKSDO

b. South Apron Comer 向停音传海

7. Ma Tau Kok Waterfront. Blasi

8. Kwun Tong Waterfront BEST

9. Cho Kwo Ling Waterfront ZANUS

`CHA KWO LING WATERFRONT 茶果進龍濱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75

2007年,啟德發展計劃正式成為《施政報告》推行的大型基建項目,發展面積減 至約 328 公頃,包括前啟德機場舊址和鄰近地區,不涉及填海。規劃目標是把啟德打 造成維港富有特色、朝氣蓬勃、優美動人和與民共享的新社區。除了新郵輪碼頭外, 計劃的其他主要發展項目包括多用途體育館、政府合署、面積 24公頃的都會公園、 商業及住宅物業。英國著名建築大師霍朗明(Norman Robert Foster)的公司亦有參 與啟德郵輪碼頭的設計,以靈活性和可持續性發展、環境保護及智能作為賣點。碼頭 大樓由啟德跑道最末端伸延至跑道中央,與日後可以容納全球最大型郵輪的碼頭泊位

互相輝映,落成後大樓建築佔地7.6公頃,由地面至天台樓高四層,總高度為 70米,

地面以道路及交通設施為主,閣樓是停車場和辦公室,一樓為出入境大堂,天台為啟 德郵輪碼頭公園。碼頭大樓是一項實用及高效率的設施,採納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裝 置和多項節約能源設施,流線型的弧形外觀有效地為室內引入自然光及加強通風,讓

旅客感到舒適。整幢大樓提供面積達5,600平方米的商業區,落成後郵輪碼頭大樓將

會可以每小時處理 3,000 名旅客,同時設有旅遊發展局的訪客服務中心。位於啟德機

場跑道末端的一塊土地面設置一個跨界直升機場5,可以接待遊客遨遊維多利亞港的

上空。碼頭大樓設計有大量環保巧思,裝置太陽能光電系統及太陽能熱水系統,並且

有一套循環系統可以收集雨水及空氣調節的冷凝水以灌溉植物。

啟德發展計劃的施工,分別會在2013年、2016年及2021年三個階段完成。

2009 年開展的第一階段工程,包括興建兩段道路和進行位於前跑道的新郵輪碼頭的

土地平整、郵輪碼頭大樓工程、首個泊位、第一階段的區域供冷系統、公共房屋發展

以及前期基建配套,已於2013年大致完成。2011年中開展的第二階段工程,包括工

業貿易大樓、北停機坪第二階段基礎設施工程、啟德跑道公園第一期、啟德明渠進口

道、觀塘避風塘的生物除污工程,以及郵輪碼頭大樓天台雷達工程。

2011 年 10 月 12 日,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11-2012年度施政報告》提出「起

動九龍東」的口號,強調傳統核心商業區已無法滿足經濟增長對寫字樓的需求,必須

開拓另一個核心商業區--九龍東。位於觀塘和九龍灣的甲級寫字樓,樓面面積在

過去十年已大幅增加兩倍半至一百四十萬平方米。隨着啟德的寫字樓地帶及旅遊休閒

設施投入市場,加上工廈活化的效應,九龍東有極大潛力蛻變成為優越的商業區,再

增添四百萬平方米的寫字樓樓面面積。由於九龍東包括新的啟德發展區、觀塘和九龍

灣,政府因而需要加強九龍東的區內連繫,包括改善行人通道網絡,並考慮以環保連

接系統貫通全區,以及通過港鐵觀塘線和未來沙中線加強對外連繫。

2012年6月7日,政府為協調各部門資源,促進「起動九龍東」的政策實施,成 立「起動九龍東辦事處」,以「連繫」(Connectivity)、「品牌」(Branding)、「設計」 (Design)及「多元」(Diversity)作為規劃原則,統稱為 CBD2,把九龍東轉型成香 港第二個 CBD 的訊息帶出。2013年,政府建議以單軌鐵路環保連接系統連接啟德發 展區至觀塘和九龍灣,以助九龍東轉型為核心商業區。土木工程拓展署在同年 10 月 就擬議連接系統的詳細可行性研究徵詢公眾的意見及建議。

2012年11月18日,本土研究社、公共專業聯盟及和聲關注組建議將啟德發展區 規劃為「人文啟德」,建議發展局將啟德體育城的副場館移至主場館南面,將騰出來 的8公頃土地興建公共房屋,可以增加逾 11,000 個住宅單位,亦可以令到啟德發展區 的公私營房屋比率達到6:46;至於都會公園所損失的土地,將會以取消「可提供1,300 個單位的低密度住宅區」作為補償,令擬議的都會公園向南伸延,作為酒店發展的商 業區亦將會向東移。三個團體與政府部門會面及協商後,於2013年 1 月 27 日召開聯 合記者會,提出善用啟德土地的具體建議,於同年4月初正式向城市規劃委員會遞交 申請,按照「人文啟德」方案提出修訂規劃大綱圖,並於遞交申請後兩週約見發展局 局長和立法會議員討論。「人文啟德」建議的體育館佈局、在大型比賽時引伸的人流管 制、都會公園的設計、移除酒店的影響及其他技術因素,被有關部門反對。有關團體 提出的改劃用途申請被城市規劃委員會否决。

2013年1月16日的《施政報告》提出九龍東的發展,包括三個重點:起動九龍 東(發展核心商業區,供應 400萬平方米新增辦公室樓面面積);啟德發展(檢視啟 德發展區內用地的規劃,研究增加寫字樓及房屋供應);飛躍啟德(建議在機場跑道末 端建立城中樂園——「飛躍啟德」,發展為兼具教育及娛樂的園地)”。計劃關注區內 環保及綠化,持守「可持續發展」原則,並建設「環保連接系統」(參閱圖7.4)。

九龍東將是本港另一個核心商業區,有潛力供應約 500 萬平方米新增商業或辦公 室樓面面積。政府正研究搬遷或重整九龍東兩個行動區內既有的政府設施,在2014- 15 年度起把行動區內合適的土地推出市場。並把「易行」九龍東的概念全面地在九

龍灣及觀塘商貿區推展,改善行人環境並解決交通問題,包括研究便利私人業主興建 行人天橋設施的安排,以及優化後巷、引入行人網絡的可行性。2015 年的《施政報

告》,檢討啟德發展區的規劃和發展密度,以配合九龍東轉型。預計啟德發展區可額 外提供約不少於 6,800 個單位(包括約1,000個當時已獲批准單位)及不少於43 萬平 方米的商用樓面面積18。此外,政府亦繼續着力推展「飛躍啟德」計劃,開展規劃、

376 城傳立新 一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77

圖7.4 起動九龍東「概念總綱計劃4.0」

增加啟德的

職業及住宅供應

Increase commercial

land and housing

supply in Kal Tak

地圖來源:起動九龍東辦事處提供。

輪碼

Cruise

Terminal

九興灣

Kowloon Bay

Ngau Tau Kok

飛踹戳德

Kai Tak Fantasy

Kwun Tong

表7.3 《啟德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22/4》土地用途分佈

土地用途

面積(公頃)

佔總面積之百分比

1

Legeri

BLS-Emily

Frendly L Systain

康保

曾代连看

EFLS=mentally

Friendly System

(Allemag Jument)

攀嘯天之

Eng C

九龍灣你行動僞

Kandoor:

d lamun Fong

Action Ac

可供毅班土地

Goreman es far

Develops

自2016年出的政府土地

Sold

Govt-at Sites since 2012

11km Pol·ɗe

行人天性私人發展魂團出)

Pedestr."

(Povate v izvÝ

鳗色或壓! 色澤膽

Green Spend Green Link

行人及交通環境 的

Study Area | Adiestrian and

Traffic Eminent improvement

olen The duties Area

水上活

Wary Acti

商業

綜合發展區

住宅(甲類)

住宅(乙類)

住宅(丙類)

政府、機構或社區

休憩用地

其他指定用途

(i)「與藝術及演藝有關的用途」地帶

14

4%

9.62

3%

10.43

3%

17.70

5%

6.56

2%

37.85

12%

99.38

31%

57.72

包括:

1.16

(ii)「郵輪碼頭包括商業發展附連上蓋園景平台」地帶

7.73

18%

(iii)與旅遊業有關的用途包括商業、酒店及娛樂」地帶

5.93

(iv)「體育館」地帶

20.93

(v) 上述以外的其他地帶

21.97

上述土地用途以外的道路及其他設施

總面積

69.94

22%

323.20

100%

規劃署根據《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把「啟德」發展為「香港文化體育和旅遊

綠茵樞紐」,以體育、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環保、富有特色和吸引力的城市設計

為主題,設六個分區:啟德城中心、體育場館區、都會公園、跑道休閒區、旅遊及休

閒中心和南停機坪角,將會發展成香港的另一地標。

January 2015

二、新發展區

工程及實施模式的研究,加快分期落實整個項目,建設一個世界級旅遊、娛樂及休閒

的地方”;並落實在啟德發展區興建急症全科醫院,提供住院與日間服務,醫管局計

劃增設約250張病床,及增加服務名額,以應付日益增加的需求20。區內的啟德體育

園區是香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體育工程,2015年展開前期工作,預計可於 2017 年開

展工程21(參見表7.3)。

1

1. 新界東北及西北

1990 年,政府展開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提出研究新界東北、新界西北、港島南及

南丫島的策略性增長潛力。1998年初,規劃署及拓展署聯合委聘顧問公司進行「新界

東北規劃及發展研究」和「新界西北規劃及發展研究」,分別選定古洞北、粉嶺北及

坪輋 / 打鼓嶺(三合一)和洪水橋為新發展區。當時政府預計2001年的人口會增至約 830 萬,因此認為開發新地區,可為新增的150萬人口提供土地。由於人口及房屋需 求增長放緩,政府其後擱置這些發展建議。直至2007年規劃署發表的《香港2030:

378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379

圖 7.5 新發展區位置(古洞北、粉嶺北、坪輋/打鼓嶺及洪水橋

深圳

香港特別行政區界

▶深港西部通道

元朗

落馬洲支

古洞北

尾量/打鼓嶺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署:《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港:發展局及規劃署,2007,頁 105。

三合一

規劃遠景與策略》,預測2030年人口將增加 160 萬,遂重新將新界東北、西北新發展 區計劃提上議程。但政府重申不會再推行像1970-1990年代建設大型的新市鎮,建 議於新界北部全面規劃較傳統新市鎮人口規模小的新發展區,為綜合房屋、就業、專

上教育、高增值/無污染特殊工業、臨時港口後勤用地及其他倉儲用途等提供土地。

新發展區在密度、設計或建築形式上均較多元化,也會提供方便的公共交通及社區設

施,注重優質生活空間,為用者設計更佳的生活環境和另類的生活模式。當時假設新

發展區可容納 35萬人”。其後新發展區被納入2007-08年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十

大建設的其中一項(參考圖7.5)

沙田

i)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

2008 年,政府展開「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包括古洞北、粉嶺北 及坪輋/打鼓嶺等區),並舉行第一階段公眾參與,就新發展區的願景及期望徵詢公 眾意見。2009 年底舉行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收集市民對新發展區「初步發展大綱圖」 的意見。2012 年,舉行第三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就「建議發展大綱圖」收集公眾意 見。2013年中,政府為「建議發展大綱圖」作出修訂和定稿”。由於欠缺集體運輸系 統,坪輋/打鼓嶺新發展區原先建議作較低密度住宅及特殊工業發展的規劃,需要再 作審視及重新規劃4。同年12月20日,城市規劃委員會公佈《古洞北及粉嶺北的分 區計劃大綱草圖》,供公眾查閱。2014年6月27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古洞 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前期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撥款建議5。土木工程

拓展署於同年11 月開展前期地盤平整和基礎建設工程的詳細研究,並將陸續開展有

關工程。經考慮收集到的申述和意見後,城規會於2015年4月29日同意將上述分區 計劃大綱草圖遞交行政長官審議,並於6月16日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古洞北和粉嶺北新發展區被規劃為粉嶺/上水新市鎮的擴展部份,與現有的新市 鎮整合為粉嶺/上水/古洞新市鎮26,兩個新發展區總面積612公頃,可增加約6萬個 新住宅單位,容納約17萬人居住,並提供約3.77萬個就業機會。區內會設有新醫 院、專科診所、標準游泳場館、地區警署、休憩空間、學校、就業用途群組,以服務 新舊居民。粉嶺/上水新市鎮現有的設施亦會提供服務給整個新市鎮28。粉嶺/ 上水 / 古洞新市鎮發展完成後,總人口約46萬,規模與屯門、將軍澳等新市鎮相近29。

1

兩個新發展區內約有186公頃的「綠化地帶」及「休憩用地」,住宅、工作、休 閒及公共服務設施主要集中在鐵路站及公共交通樞紐附近(古洞北約八成人口將居住 在古洞站 500 米範圍內),並設有完善的行人路和約18公里長的單車徑網絡,方便居 民出行,減少運輸引致的碳排放,並推動健康生活(參考圖 7.6 及圖 7.7)。

380

8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8

圖7.6 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的最終城市設計總圖

落馬洲河套區 Lok Ma Chau Loop

往落馬洲河套區(待進一步研究) To Lok Ma Chau Loop (Subject to further study)

古洞北新發展區 KWU TUNG NORTH NDA

馬草盤录表

Views to

Ma Tso Lung

研究及發展事

RESEARCH &

DEVELOPMENT

AREA

康樂及公園區

RECREATIONAL AREA

政府設施區

GOVERNMENT

FACILITY

AREA

往古洞南

To Kwu Tung South

0 100 200m*

保山公司

Shan

3.北面住宅區

NORTH RESIDENTIAL AREA

河上住宅區·

RESIDENTIAL AREA

BY THE RIVER

当山景表

View to Plan Kong Shan

市中心NCE

CENTRE

社區設施區

COMMUNITY FACILITIES AREA

商貿及科技園

BUSINESS AND

湖北新發

KLING NORTH A

̧文錦渡

長甫頭景觀

Views to

Man Kam To

Cheung Po Tau

政府設施區

GOVER 'MENT

FACILITERS ZONE

D

杉山景觀 Views to

圖例 LEGEND

休憩用地網絡

Open Space Network

商業步行街

Pedestrian Shopping Street

河畔長廊

Riverside Promenade

地標

Landmark

][ 門廊

Cham Shan

(PTI)

Gateway

地區焦點

Focal Point

公共交通交匯處

Public Transport Interchange

主要商場

Shopping Mall

View Corridor

觀景廊

通風廊 Breezeway

主要道路連接 Major Vehicular Access 行人連繫/天橋/隧道

Pedestrian Connection /

Footbridge / Subway

> 單車徑

Cycle Track

擬議鐵路站及公共交通

交匯處500米步行範圍

Railway Station & PTI

500m Walking Distance

現有鐵路線

Rail Line

河流

River

二山脊

南岸住宅區

RESIDENTIAL ARTA

TH OF THE RIVER.

華山景表

犀牛望月景觀

往上水

Views to

Views to

氣原

生熊公司

To Sheung Shui

Wa Shan

High Hill

LO

VALLEY

NA

E PARK

View to

Long Valle

粉嶺/上水/古洞新市鎮

F ing / Sheung Shui/ Kwu Tung New Town

CAND

RECREANON AREA

往上

石湖墟

Shek Wu Hui

往上水

To Sheung Shui

TECHNOLOGY PARK

往古洞南

To Sheur. Shui

上水鐵路站

To Kwu Tung South

Sheung Shui

Railway Station

地圖來源: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協議編號CE61/2007(CE)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勘查研究: 摘要》(報告編號:179-01),2014年7月,附圖四。

382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中央公園

Central P

Park

地區中心

DISTRICT CENT

Mountain Backdrop

馬頭教录表 Views to

Ma Tau Leng

往粉嶺

Ling Shan

聯和墟

To Fanling

Luen Wo Hui

往大埔

To Tai Po

粉嶺鐵路站

Fanling

Railway Station

往粉嶺

To Fanling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83

384/

圖7.7 新界東北的土地業權

..

BMW LENKE

具有動助站

醫訊

==== * <=>

下關不依比例繪車,

深圳

米埔

落馬洲 邊塊鸞制站

落馬洲支康 最壖管制站

新田

落馬洲 河套區

可能興建的 古洞鐵路站 (已预窗)

文帅置 邊境管制站

邊境管制站

1

青山公路

粉嶺

沙東倉公路

地圖來源:《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摘要》,2008年11月,頁17。

人擁有,政府土地約315公頃(38%)

32

2011年,土木工程拓展署聯同規劃署委聘

顧問進行「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為洪水橋新發展區制定可行的土地用途

框架。2010年11月至2012年2月進行第一階段社區參與,2013年7月至10月進行第

二階段社區參與”。第三階段社區參與則於2015年6月17日至9月16日舉行。

圖 7.8 洪水橋新發展區的策略性位置

N

前海市中心

Qianhai City Centre

Shenzhen Bay

后海灣

(深圳)

Deep Bay

(Shenzhen Wan}

洪水橋新發展區的策略性位置

Strategic Location of the HSK NOA

鲶口

Shekou

Control Point

香港特別行政區界線 Boundary of HKSAR

港灣西部公司

Kong Sham

Western Highway

屯門南美世

*Ü Skanthen Bay

天水國

Tin Shui Wai

北 場

Northern Link

元鱒

Yuen Long

骨銷公司-

健田

Tring Long

Kam Tin

Highway

元纍公部

Yuen Long

Highway

Reute 3 - Country Park

Section

元朗高典愛就魅力區

Potential Development Areas

at Yuen Long South

屯門

Tuen Mun

大營造 Tal Lam Tunnel

ii)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

2003 年完成的「新界西北規劃及發展研究」,位於屯門及天水圍新市鎮之間的洪 水橋被規劃成新發展區,而天水圍並未列入規劃範圍。洪水橋新發展區面積約450 公 頃。區內的鐵路及公路網絡,可與市區及新界西的新市鎮緊密連繫,加上擬建的北環 線、屯門西繞道及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更可進一步加強其與新界東北、北大嶼山、 香港國際機場及擬議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連繫。鄰近港深西部公路,與深圳現有 及已規劃的發展發揮協同效應,故建議發展成「門廊市鎮」,以容納16萬人及提供4.8 在 2007-08 年度《施政報告》中,宣佈籌劃洪水橋新發展區及新界 萬個就業機會 東北新發展區,以作為促進經濟增長的十大基礎建設項目之一”(參考圖7.8)

30

2011 年,洪水橋約有 2.5 萬人。土地糅合城市和鄉郊用途,主要為鄉村、低密度

私人住宅,以及農業和露天貯物/港口後勤用途。當中約511 公頃(62%)土地由私

往澳門及球潮。

To Macau and

Zhuhai

Tuen Mun South Extension

Macae Bridga

屯門公司

Mun Road

北大山公司 North Lantau Link

Mong Mong - Zhuhael - Manne

Bridge HKBCF

Tuen Mun。

电門至家能角道德局

Chek Lap Kok Link

Legend

現有主要道路

Existing Major Road

Airport

■前■興建中的主要繼路

Major Road Under

Construction

西鐵線

West Rail Line

大山評雄

Lantau Link

膏表

鐵路發展策略2014的餘濃鐵路方案

Proposed Railway Scheme under

Railway Development Strategy 2014

(--) (--) (--) 策略性連接

Strategic Links

Kwai Tsing Container Terrinela

洪水橋新發展區界線 HSK NDA Boundary

捷達洪水橋站

Proposed Hung Shui Kiu

Station

現有西鱲天水鐵站

Existing West Rail

Tin Shui Wai Station

地圖來源: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第三階段社區參與摘要》,2015年6月,

頁8。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85

386

/

根據 2015年6月公佈的「建議發展大綱圖」,洪水橋新發展區總面積約 714 公 頃,將會是香港新一代新市鎮,可容納21.5萬人口。除了供應中長期的房屋及其他土 地外,因鄰近天水圍、屯門元朗,可發展為新界西北的「區域經濟及文娛樞紐」, 提供約 15 萬個新就業機會。區內現有不少土地被用作露天停車場及貨物貯存,營運 模式頗為雜亂,有重新規劃的必要,政府改善整體環境可吸引物流業及科技研發等 投資;而新建成的基礎設施和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如專科及分科診療所、體育中

心、安老院及中小學等,亦可供鄰近地區使用。

市中心將圍繞擬建的洪水橋站而建,配以區域廣場,將來會成為新界西北的「區 域經濟及文娛樞紐」。擬議的第二樞紐則設於西鐵天水圍站附近,營造一個「地區商 業中心」。商業與住宅混合發展和較高密度的住宅發展會集中在鐵路站的500 米範圍 內。新發展區西北部鄰近港深西部公路和深圳灣管制站,將是「物流、企業和科技 區」,設特殊工業(包括扶助創新科技和檢測認證的現代、非污染工業)及現代物流 等設施。東部和北部為住宅區,與天水圍新市鎮和流浮山融合,並提供各類社區設 施;就業區設在新發展區的西北部,另有道路直接與港深西部公路連接,重型車輛不

需要進入住宅區。洪水橋新發展區內有二十條原居民鄉村及九條非原居民鄉村。鄉村

聚落會盡量保留,而歷史遺蹟及文物亦將會保存。

這一個融入自然、文化和景觀資源的綠色新市鎮,更設單車和行人網絡、河畔長

廊、生態和文物徑、風水帶及觀景廊等,新發展區內和附近的自然景觀,如山丘、圓

頭山、林地、新生新村鷺鳥的飛行徑和后海灣幹線項目的濕地彌償區,均被列入保育

範圍。

由於鄰近深圳前海及珠三角,新界西北、新界東北、洪水橋及元朗南等多個新發

展區被視為機遇帶。

(iii) 新界北部地區

2014年初,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規劃署聯合開展「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

究」(「新界北研究」),主要探討新界北部地區的發展潛力及所需的基建配套,目標

是建立一個規模與粉嶺/上水新市鎮相若的現代化新市鎮。研究範圍包括雞公嶺、北

大刀屻及八仙嶺等山脈以北具發展潛力的地方,西面至新田公路牛潭尾一帶,東面則

以新界東北堆填區及毗連的山脈為界,面積約 5,300 公頃。

「新界北研究」屬初步可行性研究,旨在為新界北部地區作出整體的策略性規劃,

包括善用大量從禁區釋出的土地及其他未開發土地的發展潛力、探討保育珍貴自然

和文化遺產、規劃新交通基建可帶來的機遇,以及解決棕地所產生的環境問題。新界

北部新發展區規劃概念利用環保和低碳的設計,綜合開拓發展區內土地,希望都市化

能與鄉郊和大自然互相融合,減少城市發展對大自然和鄉郊環境和鄉郊民居生活的影

響,建設一個現代化綜合社區。

鑑於有意見提出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一帶,當局經考慮後,將粉嶺高爾夫球場和

週邊土地納入「新界北研究」範圍,從技術角度探討粉嶺高爾夫球場和週邊地區的發

展潛力。由於粉嶺高爾夫球場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形式批出,而民政事務局現正檢討

有關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的政策,政府考慮有關高爾夫球場用地的未來路向時,亦會考

慮上述政策檢討的結果。

iv) 落馬洲河套地區

落馬洲河套地區位於港深邊界,佔地約87公頃,鄰近落馬洲邊境管制站及落馬

洲支線邊境管制站;對岸是皇崗口岸及深圳福田商業區,擁有邊境策略性位置,能提

供空間加強深港合作。河套地區不但接近古洞北新發展區及新界北部具發展潛力的地

區,亦毗鄰深圳高度發展的市區。古洞北新發展區將可為河套地區提供配套的商業、

社區及附屬設施。鄰近落馬洲路一帶的鄉郊社區,也可以提供居住及相關服務設施,

34

2008 年中,港深雙方就河套地區未來發展蒐集意見;2009年6月,政府展開《落

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研究》;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港深兩地同步

進行第一階段的公眾參與,蒐集公眾對河套地區「初步發展大綱圖」的意見,2012

年 5-7月進行第二階段的公眾諮詢,2013年7月,公佈研究結果和「建議發展大綱

圖」,在可持續發展的大原則下,河套地區的發展將以高等教育為主,輔以高新科技

研發及文化創意產業。2014年6月展開前期工程詳細設計,前期工程包括處理河套

內的受污染土地、提供臨時工程通道及紓減環境影響措施,為隨後的土地平整與基礎

設施工程做預備。2015年2月,規劃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發表《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

規劃及工程研究一勘查研究一行政摘要》 6。港深雙方多次會面,就兩地合作的領域

(包括創新科技及金融)、合作的平台(包括深圳的自貿區、前海、蛇口,以及香港的

河套地區)及兩地交往的通道如邊境口岸的設施、手續等交換意見”,可見落馬洲河

套區是未來深港兩地合作的重要樞紐之一(參考圖7.9)。

36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3

387

圖 7.9 落馬洲河套地區建議發展大綱圖

土地用途 Land Uses

可能真森瑞益接的通知及相關過动能酒

(有待進一步研究】

Possible Link with SZ and Associated

Boundary Crossing Facilities

Subject io Further Study)

故劑

E

Education

商業

Commercial

商業及運輸交匯處

Commercial cum Transport Interchange

政府 (迪可能炟購過境設施)

Government (with Possible Associated

Boundary Crossing Faciliños)

政府 (污水處理廠)

Government (Sewage Treatment Works}

政府(消防局量飲業站)

Government (Firs Station-com-Ambulance Depar}

休赠用地

Open Spore

美化地用/活動走廊

Amenity/Activity Corridor

其他指定用途(生農區)

ου

其他指定用途

Other Speciliad Usas (Ecological Area)

其他指定用途(高新科技研發/文化創意麆業)

Other Specified Uses {High-uch Research &

Development / Cultural & Croatien industries }

(高新科技研發/文化創意產業及運輸交匯處)

Other Specified Uses (High-tech Research & Development

/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ies can Tunsport Interchange]

其他指定用途(贏馬供冷系统 )

Other Specified Ulves (District Cooling Systuen)

其他摩定用(變電站)

Other Specified Uses (Electrichy Sub-Station)

道路明

Foods, H

港鐵落馬洲站

STRtek Mo Ghau

(只作指示用維及有神進一步確率)

Erect rink te . T Lót Ha Tin

[Recommended road-based envirpemeljily friendly, public transferti,

Indicative only and subject to further studyi

HA WAN

Boundary

Patrol Road

Shenzhen River 深圳河

R&D

C&C

營業

R&D

C&C

「俄新田交道路走約

體深圳河 Old Shenzhen River

Western Connection Edad

„TRoad Alignment to San Tjeterchange]

【有待進一步研究

Underpass

Further Study

陳式暴睛

(有待進一步研究)

Depressed Road

(Subject to Further Study!

(往古洞北新發展區道路走線) Eastern Connection Road

(Road Aligrimens to Kwu Tung North

New Development Areal

落馬洲

LOK MA CHALL

建業發展大網專 Recommended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

地圖來源: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研究一勘查研究一行政摘要》,2015年2

月,頁31。

河套地區的城市設計原則及概念,根據該區的地理位置、生態環境、規劃願景及

指導原則制定,具以下特色38 ;

(1)佈局 —— 城市設計及建築佈局與鄰近深圳地區的發展互相呼應。不同類型的

設計佈局可容納一系列的建築物類型,以應付不同的功能及活動需要,如休

憩用地、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及文化創意產業地區及強調景觀設計,使

該區成為一個充滿活力的「產學研」交流中心;

(2)結構———透過不同的走廊:視覺走廊、通風走廊、活動走廊,以及三種不同

的休憩空間(行人大道、帶狀公園及庭院空間)、濱河休憩區,避免屏風效

應和提供一個舒適宜人的環境;

(3)建築物高度——採用向深圳河及生態區 / 舊深圳河河曲遞減的建築物高度輪

廓,確保視野廣闊;

(4)可達性 —— 建造橫跨河套地區,由東北至西南走向的「行人大道」作為主要

活動走廊,營造一個有多樣化、充滿活力的公共空間。設計以匯聚人流及提

升區內綠化為主,以促進用戶知識和文化交流。建築物之間的庭院式休憩空

間營造怡人環境,促進週邊用戶進行互動交流;及

(5)環保・ 融合週邊景觀、保育自然生態和維護生物多樣性,採用環保措施保

護環境以實現低碳經濟。

河套地區的規劃是以高等教育為主,輔以高新科技研發及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科

技交流區,佈局上分五個功能區:

(1)教育區 ——在河套地區中部的教育區將提供教育與研究設施、圖書館、辦公

室和其他高等教育的附屬設施;

(2)創新區 —— 在東北面和西南面臨水的創新區是高新科技研發和文化創意產業

的樞紐,可提供辦公室、研究、演講及展覽設施等;

(3)交流區 —— 位處核心的交流區將為一開放公共空間,促進知識及科技交流

區用戶的互動,通過各種活動的安排,可提供一個意念交流和文化活動的平

台;

-

(4)生態區 —— 位於河套地區南/東南的生態區將是河套地區的重要特色,除了

補償受發展影響的蘆葦叢以保存地區生物的多樣性,亦提供河套地區與附近 鄉郊的緩衝過渡,以進一步緩和低層建築對生態敏感地帶潛在的影響;

(5)濱河休憩區 ——全長約2公里的濱河休憩區將為教育、高新科技研發及文化 創意產業提供一個優美的臨水環境,並與深圳河對岸河區互相呼應39。

表 7.4 河套地區土地用途規劃

教育

高新科技研發及文化創意產業 休憩用地

美化地帶/活動走廊 生態區 政府設施 道路

區域供冷系統/變電站 商業設施

總面積

面積

百分比

22.8 公頃

(26%)

8.6 公頃

(9.9%)

10.6 公頃

(12.1%)

15.9 公頃

(18.1%)

12.8 公頃

(14.6%)

3.3 公頃

(3.8%)

9.9 公頃

(11.2%)

2.6 公頃

(2.9%)

1.2 公頃

(1.4%)

87.7 公頃

(100%)

資料來源: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研究一勘查研究一行政摘要》,

2015 年 2 月,頁9-10。

388

城傳立新

一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89

由於河套地區以北的深圳市已高度都市化,而南面是鄉村式發展和擬議發展的古 洞北新發展區,構思的發展規模需考慮土地資源運用、平衡週邊環境生態、顧及河套 地區整體的發展願景及港深兩地的城市面貌的差異等不同因素。河套地區發展的總 地面積為 87.7 公頃,「建議發展大綱圖」建議的最高總樓面面積為 120 萬平方米,平 均總地積比率為 1.37 倍,其中 72 萬平方米用作高等教育、41.1 萬平方米作高新科技 研發和文化創意產業,以及6萬平方米作商業用途,預計可提供約 2.9 萬個職位。

各項技術評估及環境影響評估,顯示河套地區在技術及環境方面均考慮到可持續 發展的目的,預期可與鄰近深圳皇崗、古洞北、粉嶺/上水及新界北部具發展潛力的 地區的發展產生協同效應,對培育本地專才、發展高增值的活動、創意經濟、加強與 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經濟合作,有莫大裨益。

2. 新界西南

2014 年政府成立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探討大嶼山發展的定位和短、中、長 期的經濟及社區發展,以配合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港珠澳大橋及大嶼山區內策略 性基建,以及大珠江三角洲發展的協同效應。政府短期內在大嶼山全力開展的工作, 包括活化大澳和梅窩、建造越野單車徑、改善羗山道和嶼南道的狹窄彎位、檢討大嶼 山的封閉道路和發放通行許可證的安排,以及籌劃開展各項主要發展的規劃和工程研

究;中期方面,會繼續推進包括東涌新市鎮擴展,並開展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上

蓋商業發展、欣澳填海發展及小蠔灣發展等;長期方面,透過在交椅洲附近興建人工

島,發展可居住人口達四十至七十萬的東大嶼都會及第三個核心商業區,並連接香港

島、大嶼山和新界西。發展模式將以交通基建先行及低碳「智慧城市」為主要參考 40

(參考圖7.10)。

2015 年,北大嶼山新市鎮的地域包括了東涌東及東涌西,約253 公頃的土地。

1989 年制定的「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東涌新市鎮(第一期)是新機場十項核心工

程之一,機場的支援社區,設有休憩用地、政府機關、社區設施、污水處理廠、垃圾

轉運站及工商業用地,開拓土地面積只有70公頃,預算投資 26 億港元,供約2萬人

居住。在最初的規劃中,位於東涌以東的小蠔灣分別擔任不同角色:東涌市中心是

零售、商業及文化活動的核心地帶;小蠔灣則預留作大型公用設施,包括濾水廠、污

水處理廠、鐵路車廠及垃圾轉運站及濾水廠,並作未來擴展之用42。1992年完成的

「北大嶼山發展研究」,北大嶼新市鎮面積大增至830公頃,包括東涌和大蠔,進行不

!

同階段發展,期望至2011年增至26萬人口。1996年,規劃署發表「全港發展策略檢

討」,為應付本港中期至長遠的房屋需求,提升大嶼山新市鎮發展潛力,將2011年,

即最後一期發展計劃完成後的規劃人口增至32萬3。2002年,規劃署的離島規劃處

出版的《新界規劃小冊子:離島》指出,北大嶼山新市鎮包括了東涌至大蠔灣及小蠔

灣一帶約916 公頃的土地,是二十一世紀提供大型房屋發展的其中一個主要策略性增

長地區,私人與公共房屋的組合比例約為60:40;建議增加發展密度至約33萬人口。

44

2004 年,政府對北大嶼山的發展有新的規劃,在「大嶼山發展概念計劃」 及

2007 年發表的「大嶼山發展概念計劃- 經修訂的概念計劃」附件 ——「大嶼山的

保育策略」中,鑒於北大嶼山包括東涌和大蠔四週的高地和愉景灣北面和南面的山坡

約 2,360 公頃土地,為天然木林和原始溪流所覆蓋的山脈和高地山谷,主要生態環境

包括次生木林、山地森林和淡水溪澗,具有高度的保育和景觀價值,因而被規劃為郊

野公園擴建部份。大蠔的發展計劃有所改變,北大嶼山新市鎮的發展計劃亦只集中於

東涌 *,北大嶼山新市鎮的規劃人口也減至22萬6,東涌中部既有和已承諾進行的發

展項目將維持不變,而北大嶼山新市鎮的擴展會集中在東涌東部和西部。

在 2011 年,發展局為了增加住屋土地供應,在東涌東和東涌西填海造地,而有

關填海和發展建議的規模和可行性,則須參照環評和研究的結果加以落實。東涌中部

已經平整的土地上現有和既定發展項目則會予以保留

47

O

2012 年,土木工程拓展署聯同規劃署委聘顧問展開「東涌新市鎮擴展研究」,目 的是擴展東涌成為更具規模的社區。根據2011年人口統計,東涌約有78,000人口。 2012-2014年已完成了三個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並就建議發展的東涌東及東涌西新 市鎮擴展區日後的土地用途,制定了建議發展大綱圖,建議填海範圍包括東面填海約

120.5公頃作發展用途,以及東涌至大蠔填海8.6公頃興建P1公路(東涌至大蠔段)。 擴展後的東涌新市填,新增人口達 144,400(東涌東 118,900,東涌西 25,500),預計

可容納約 268,400人居住。

建議發展大綱圖提供約49,400個額外住宅單位,公私營房屋比例為63:37,建 議住宅地積比率由 1-6.5;將提供約 877,000 平方米商業樓面面積,作辦公室、地區 及區域性的零售和酒店發展,建議非住宅地積比率由2-9.5,估計新增約40,000 個職 位。此外,亦會提供足夠的社區、康樂設施、專上教育設施、診所,以及其他政府、 機構 / 社區設施,以滿足日後居民的需要。此外,在東涌沿岸設超過5公里的海濱長

390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 391

+

圖 7.10 東大嶼都會交通連接初步概念

+

現有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

Existing Sha Chau and

Lung Kwu Chau Marine Park

+

+

興建中的港珠澳大橋 及香港接線

Hong Kong-Zhuhai-

Macao Bridge and

Hong Kong Link Road

under Construction

屯門

Tuen Mun

興建中的屯門至

赤鱲角連接路

Tuen Mun -

Chek Lap Kok Link

under Construction

擬議的機場第三條跑道

Proposed Airport

Third Runway

亞洲國際博覽館 AsiaWorld-Expo

擬議大小磨刀洲

海岸公園

The Proposed

Brothers

Marine Park

香港國際機場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

大澳

寶蓮寺

Po Lin

Monastery

分流

Fan Lau

Tai O

東涌

Tung Chung

東涌道

Tung Chung

Road

港鐵東涌線/機場快線

MTR Tung Chung Line/

MTR Airport Express

大嶼山

Lantau Island

長沙

嶼南道

South Lantau

Cheung Sha

Road

貝澳

Puto

塘福

石壁

Tong Fak

Shek Pik

石鼓洲

*

Shek Kwu Chau

地圖來源:規劃署:「長遠可持續發展的規劃外展計劃2014-15」(www.pland.gov.hk/pland_en/press/educational/ OR_panel/2014_15/P11-20_2014.pdf)。

392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北大

公路

North Lantau

Hnway

港鐵迪士尼

MTR

Disneylang

Resort

Line

、香港迪士尼樂園

Hong Kor

Disneylan

~青馬大橋

Tsing Ma Bridge

青衣

Tsing Yi

九龍

Kowloon

坪洲

Peng Ch

香港島

MWo

交椅洲

Kau Yi Chau

Hong Kong

Island

靈洲

Heiling Chau

東大嶼都會及有關交通 連接的初步概念

Cheyng

East Lantau Metropolis and

Related Transport Links -

Preliminary Concept

南丫島

Lamma

Island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3 393

394

/:

F

T

廊,營造一個具吸引力、活力、優美及提供多元化康樂活動的海濱環境,亦增加區內 連接性。交通發展方面,擬議增加東涌東及東涌西兩個鐵路站,加強對外交通接駁, 亦擬議完整道路網絡,改善區內交通。

為保育自然環境及漁村風貌,東涌西將不會填海,亦同時計劃活化馬灣涌村。為 了保育具高生態價值的東涌河,河兩岸設約30米緩衝帶並劃為「自然保育區」,亦會 活化一段東涌河作河畔公園,加入活化水體的意念,推動親水文化,改善環境。

圖7.11 東涌新市鎮擴展示意圖

N

200

400 600 800m

機場

Airport

東滿小炮合

Tung Chung Battery.

海濱公園 Waterfront Park

建議填海範圖

中央兼國

Central Green

現時東涌市中心

Existing Tung Chung

Town Centre

東滆鐵路站。

Tung Chung

Railway Station

建議的東涌東鐵路站

Proposed Tung Chung

East Railway Station

Proposed

Reclamation

Area

都會中心區

Metro Core Area

練越的P1公路

【東滿大蠔殴}

Proposed Road P1

建議的 大螓交蓮慈 Proposed Tai H

Interchange

(Tung Chung - Ta Ho Section!

接駁車涵紫及北大嶼山公路, 好運將來的交通壓力

Connecting Tung Chung East and North Lantau Highway to ease future traffic demand

整個東涌新市鎮擴展工程將分階段展開及完成,土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預定由 2017 年底開始分期進行,首批居民最早可在2023年底遷入。東涌新市鎮擴展區的發 展預計在2030年全部完成。

香港赤鱲角國際機場是連接世界的門廊,透過北大嶼山公路、機場快線及港鐵 東涌線,直達市區,交通便捷,當港珠澳大橋、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及第三跑道落成 後,相信大嶼山可利用多模式交通工具,成為香港、澳門及珠江三角洲的交匯點。獨 有的地利發展優勢,是香港發展的機遇帶,政府打算在大嶼山與港島之間的中部水域 進行填海,發展人工島,進行詳細規劃及相關工程研究,希望能打造第三個核心商業 區及高增值產業園,創造近24萬個職位,並研究興建鐵路及隧道連接港島。

三、中港互通

自 1978 年底中國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以來,香港與內地的關係日趨緊密,兩地貿 易投資金額不斷增加,2013年,內地佔香港的全球貿易額51.1%(38,914億港元): 較 1978 年的 9.3%增加了41.8個百分點,成為香港的最大貿易夥伴;而香港則僅次

於美國,是內地的第二大貿易夥伴,兩地的貿易額佔內地貿易總額9.6%。自1979-

2013 年底 4,香港也是內地最大的「外來」投資者,佔內地外來投資總額 47.7%,累

計總額達 51,616 億港元 *,內地近年亦成為香港各經濟項目的主要投資者。1997年

中,香港人口為 648.9萬人,至2013年底香港人口有722.2 萬人,十六年間增加了

73.3 萬人。1997-2013年,由內地來港定居的人士有 82.2 萬人,往來兩地的旅客

也隨之而上升。

|

侯王宮

Hau Wong Temple

市鎮公司

Town

d

【演寺」。

Lo Hon Monastery

建議的東涌西纖路站

-Proposed Tung Chung

West Railway Stator:

·東滿炮台

Tung Chung Fort

Legend

般若襻寺

Prajne Dhyana Temple

石門甲閶門

Shek Mun Kap

Entrance Gate

住宅發展密度

Residential Development intensity

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

Government, Institution or

Community Facilities

商業區/街嫩店舖

Commercial Area / Street Shops

休憩空間網絡

Open Space Network

通風處/景觀走意

Breezewr,ne Co

地區無點

Focal Point

鄉村式豆展

Village Type Development

文化遺產

Cultural Hentage

| 自然保裔走廳

conservaton Comicr

地圖來源: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東涌新市鎮擴展研究:第三階段公眾參與活動》,2014年8月,頁12-13。

1. 跨界旅運

>

隨着香港與內地的社會經濟聯繫日趨繁密,跨界旅客和車輛激增。2013/14 年跨 界旅運統計調查結果顯示,香港平均每日跨界旅客人次(連往來港澳地區旅客在內) 由 1999 年的 30.4萬人次增至2014年的65.8萬人次,增幅達116%。根據入境處的 行政紀錄,2015年跨界陸路客運較1980年增加了27倍。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95

表7.5 香港每年使用陸路出入境管制站抵港及離港人數(1980-2015年)

抵港人數

離港人數

(單位:百萬)

合計

1980

4.1

3.8

7.8

1981

4.5

4.3

8.8

1982

4.3

4.1

8.5

1983

5.2

5.0

10.3

1984

7.7

7.3

15.0

1985

10.6

10.1

20.7

1986

11.5

10.9

22.4

1987

13.5

13.0

26.5

1988

16.0

15.5

31.5

1989

14.7

14.3

28.9

1990

16.0

15.6

31.6

1991

18.2

17.7

35.9

1992

20.5

20.0

40.4

1993

21.9

21.3

43.3

1994

23.2

22.7

45.9

1995

25.1

24.7

49.9

1996

27.6

27.3

54.9

1997

32.6

32.3

64.9

1998

38.6

38.4

77.0

1999

45.3

45.0

90.3

2000

51.0

50.7

101.7

2001

53.6

53.1

106.6

2002

59.2

58.4

117.6

2003

58.2

57.4

115.5

2004

68.4

67.4

135.8

2005

72.4

71.4

143.8

2006

75.8

75.0

150.8

2007

81.0

80.2

161.2

2008

83.4

82.7

166.1

2009

85.3

84.7

169.9

2010

91.3

90.5

181.8

2011

95.8

94.8

190.6

2012

102.0

100.6

202.6

2013

105.1

103.6

208.7

2014

110.6

108.4

219.0

2015

112.3

110.4

222.6

資料來源:Hong Kong Census & Statistics Dept., Hong Kong Monthly Digest of Statistics, Hong Kong, Hong Kong Census & Statistics Dept., 1986-2015.

表7.6往來香港及內地平均每日跨界旅客人次(1999-2014年)

年份

往來香港及內地

與前次統計比較

1999

284 600

2001

333 200

+17%

2003

382 800

+15%

2006

448 100

+17%

2007

490 900

+10%

2009

504 600

+3%

2011

562 400

+11%

2014

604 900

+8%

資料來源:<表1.1:按起訖點劃分的平均每日跨界旅客人次)(www.pland.gov.hk/pland_tc/p_study/comp_ s/nbsb2013-2014/table_cbts2013-14_ch1.xls)。

香港與深圳接壤的新界地區,近年因旅客不斷增長的關係,引起社會熱烈討論

自1999年起,規劃署約每兩至三年在本港作為期兩週的「跨界旅運統計調查」,就口

岸跨境旅客數量、汽車流量、出入境目的等進行調查。根據統計,往來香港及內地的

旅客逐年遞增,2014年的跨界人數較1999年增加了1.1倍(參見表7.6)。這與 2003

年7月28日起在廣東省四個城市:東莞、中山、江門及佛山首先推行「個人遊」計劃

不無關係。

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2003年7月28日起在廣

東省四個城市:東莞、中山、江門及佛山率先推行「個人遊」計劃”。內地居民不需

以商務身份或參加旅行團才能到香港旅遊。2009年4月起更在深圳實施一年内多次往

來香港,俗稱一簽多行「個人遊」的旅遊簽注措施。2015年深圳戶籍居民的一簽多行

「個人遊」措施調整為「一週一遊」的新措施。2015年,內地可透過「個人遊」計劃

來港的城市有四十九個。由於過去數年不斷增加內地一簽多行的城市數目,這不但

加強了兩地的經濟合作,亦刺激跨界旅客人數及車輛流量的增加。

1999 年,經常往來香港及內地的跨界旅客之中長期居於香港的人士佔 90%,但

到了 2014年,該數字下降至64%,而長期居於內地人士則增加至36%(參見表7.7)。

由於跨界旅運日益繁忙,邊界的管制站服務及疏導兩地邊境的交通配套設施,對

中港兩地的人流與物流起著關鍵作用。2015年,香港共有十個跨界出入境管制站:羅 湖、落馬洲支線、紅磡、落馬洲、文錦渡、沙頭角、深圳灣、中國客運碼頭、港澳客

運碼頭及香港國際機場(參考圖7.12及表7.8),

396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97

[

年份

居於香港人士

表 7.7 經常往來香港及內地的跨境旅客人數(1999-2014年)

居於內地人士

1999

332 200 (90%)

36 400 (10%)

總計

368 500 (100%)

與前次統計比較

2001

447 500 (90%)

48 800 (10%)

496 300 (100%)

+35%

2003

501 700 (84%)

97 800 (16%)

599 500 (100%)

+21%

2006

560 900 (84%)

108 500 (16%)

669 500 (100%)

+12%

2007

540 800 (82%)

121 600 (18%)

662 400 (100%)

-1%

2009

547 100 (82%)

123 600 (18%)

670 700 (100%)

+1%

2011

532 600 (76%)

170 200 (24%)

702 800 (100%)

+5%

2014

475 800 (64%)

261 900 (36%)

737 700 (100%)

+5%

*** : <✯ 3B.1: *****&R) (www.pland.gov.hk/pland_tc/p_study/comp_s/

nbsb2013-2014/table_cbts2013-14_ch3B.xls)

表 7.8 往來香港及內地的平均每日旅客人次(按所用管制站劃分)

圖7.12 香港出入境管制站位置圖

OR

深圳經濟特區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糖馬洲

Lok Me

Chau

落馬洲支線

Man Kam To

W

Sha Tau Ko

香港國際機場: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大嶼山

Lantau Island

Lok

Ma Chau

Spur Line

新界

New Territories

九臆

Kowloon

Hung Hom

香港島

Hong Kong Island

圖例

LEGEND

Do

SCALE

麦有鐵路

Existing Radway Line

Light Rail

Major Fload

主要公路

出入境管制站 Immigration Control Point

地圖來源:規劃署:《北往南來2013/14:二零一三至一四年跨界旅運統計調查》,香港:規劃署,2015,頁 158。

1999

2001

2003

200

006

2007

2009

2011

2013/14

管制站名稱

人次

羅湖管制站

217 300

%

76.3

人次

%

人次

%

人次

%

人次

%

人次

%

人次

%

人次

%

253 600

76.1

242 900

63.5

249 800

55.7

252 500

51.4

237 300

47.0

254 400

45.2

235 400

38.9

落馬洲支線管制站

36 800

7.5

71 000

14.1

98 900

17.6

136 200

22.5

--

紅磡管制站

6 200

2.2

5 900

1.8

7 600

2.0

9 000

2.0

9 000

1.8

8 500

1.7

11 300

2.0

11 800

1.9

落馬洲管制站

26 300

9.2

37 000

11.1

86 800

22.7

134 000

29.9

115 200

23.5

94 000

18.6

81 900

14.6

72 700

12.0

文錦渡管制站

2 900

1.0

3 000

0.9

6 500

1.7

8 300

1.9

5 500

1.1

6 200

1.2

600

0.1

8 500

1.4

沙頭角管制站

3 200

1.1

3 600

1.1

5 200

1.4

7 500

1.7

7 000

1.4

6 800

1.4

7 800

1.4

8 300

1.4

深圳灣管制站

25 100

5.1

48 300

9.6

68 500

12.2

92 500

15.3

--

--

中國客運碼頭

14 600

5.1

15 900

4.8

17 100

4.5

15 900

3.6

13.300

2.7

9 100

1.8

10 600

1.9

10 700

1.8

|港澳客運碼頭

4.900

1.7

5 100

1.5

6 200

1.6

6 800

1.5

7 200

1.5

4 200

0.8

5 200

0.9

5 700

0.9

屯門客運碼頭

香港國際機場

--

700

0.2

#

#

#

#

#

#

9.300

3.3

9 200

2.8

10 500

2.7

16 100

3.6

19 500

4.0

19 100

3.8

23 100

4.1

23 200

3.8

總計

284 600

100

333 200

100

382 800

100

448 100

100

490 900

100

504 600

100

562 400

100

604 900

100

** : (✯ 3A.1c:

EƒƒÆ¥) (www.pland.gov.hk/pland_tc/p_

study/comp_s/nbsb2013-2014/table_cbts2013-14_ch3A.xls) •

# 少於 50 人或少於 0.05%

398 / 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399

蓮塘/香園圍口岸

由於跨界旅客不斷增加,為加強兩地的跨界設施,促進長遠經濟發展及地區合 作,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研究在蓮塘/香園圍興建一個口岸。2006 年 12 月 兩地展開深港興建蓮塘 / 香園圍口岸前期規劃研究,探討在香港東北面的紅花嶺至文 錦渡之間增建蓮塘 / 香園圍新口岸,例如口岸的功能、貨運、客運量等,評估投放的 資源。2007年1月,規劃署分析在香港境內闢設蓮塘/香園圍口岸與香港內部道路網 的接駁、縮減禁區範圍後所釋出土地的用途”、環境和工程等事宜。

圖7.13跨界交通分流示意圖

至廣州

To Guangzhou

沿江高速

Coastal Expressway

寶安區

BAO'AN

廣深高速~

Guangzhou-Shenzhen

Expressway

前海

南山區

QIANHAI

大鏟灣

Dachan Wan

媽灣

Ma Wan

蛇口

SHEKOU

NANSHAN

至東廣州東 To Dongguan,

Guangzhou East

深圳

SHENZHEN

深圳灣

福田區

FUTIAN

Expressway

梅觀高速

Meilin-Guanlan

武皇崗

東莞 DONGGUAN

文錦渡

Man Kam To

SHEUNG SHUT

Huanggang

落馬洲

羅湖、

Lok Ma

Lo Wu

上水

落馬洲支線

·Chau.

Lok Ma Chau

Spur Line

粉嶺:

Shenzhen Bay

粉嶺公路/

FANLING'

̇蛇口

Shekou

赤灣

Chi Wan

屯門

TUEN MUN

Fanling Highway

深惠高速

龍崗區

LONGGANG

rridor

東部過培道

Easter

羅湖區 LUOHU

• 蓮塘

Liantang

-香囡囡

Heung Yuen

Wai

沙頭角

鹽田區

YANTIAN

Sha Tau Kok

鐵旺 Yantia

蓮塘/香園醾

Liantang/Heungen Wai

Boundary Control(BCP)

、新連接道路

New Connecting Road

大埔

JTAI PO

粉嶺公路

吐露港公路

Fanling Highway

Tolo Highway

香港

-I.-

HONG KONG

西貢

SAI KUNGY

沙田

SHA TIN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署:「蓮塘香園圍口岸」,2010年7月(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comp_s/LTHYW/

tc/c_lthyw_01.htm)。

至惠州西

To Huizho Jiangxi

至汕頭福建 To Shantou, Fujian

●汕高速

St zhen-Shantou. Expressway

大環灣

MI BAY

港深行政區域界線、 Hong Kong - Shenzhen Administrative Region Boundary

圖例 LEGEND

港區

惠州 HUIZHOU

2008年9月,「港深邊界區發展聯合專責小組」

召開第二次會議,深港兩地政府決定興建蓮塘/香園

新管制站不但可 圍新口岸,期望在2018年竣工 56 。 配合深圳實現跨界貨運「東進東出——經擬建的深 圳東部通道,通往惠州及粵東其他地區」的規劃,更 有助香港擴展經濟腹地至粵東地區”。在2015年,

香港新界東部有兩個口岸 —— 文錦渡及沙頭角,礙 於地理限制,這兩個口岸難以進行擴建,也未能應付 預計未來的跨境交通需求。新口岸把新界東部跨界交 通重新分流,紓緩文錦渡口岸擠塞的情況,改善新界

東部口岸的整體運作效率(參考圖7.13)

58

連接新口岸的新連接道路經粉嶺公路通往吐露

港公路,全長約11公里,包括三段隧道(總長度約

為 3.5 公里)及約6.5公里的高架行車天橋 設計

以盡量少佔用地面為原則,目的是減低對新界東部原

有交通網絡的壓力。2015年6月,首先開展了連接

蓮塘/香園圍口岸與擬建的沙頭角公路交匯處的雙程

雙線行車公路工程,連接路約有0.6公里位於地面,

3.3 公里為高架道路,0.7公里為隧道,投資達 65.18

億港元,預期2018年底完工。深圳已完成了東邊

的高速公路,車輛已不需繞過深圳市中心,便可從香

園圍進入香港,使香港和深圳口岸的佈局更為完整。

粵東地區極具開發潛力,如惠州面積為香港的四倍,

目前卻只有四百萬人口。

Port

現有口岸

Existing BCP

現有/在建或規劃的口岸主向通道 Existing / Proposed BCP Main Direction of Access

現有/在建或規劃的高速公路 Existing / Proposed Expressway

新口岸將會是香港與深圳之間第七個陸路口

岸,直接接駁深圳高速公路「東部過境通道」,經「深

惠高速」及「深汕高速」直達廣東東部的汕頭、汕

尾、潮州、揭陽等地和福建、江西等省份,縮減由香

港往深圳東部及粵東地區以至鄰近省份的時間,有助

促進港深及粵東地區的發展,以及擴大港深的經濟腹

400

1/城傳立新一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01

圖 7.14 蓮塘 / 香園圍口岸

城田區

深圳

古洞北新频

上水至落馬洲支線

粉罐公路:

羅湖區

白虎山

表 7.9 往來香港及內地的平均每日旅客人次(按使用交通工具類型分類)

2006

2007

2009

2011

1999

2001

2003

邊界列車

214 800 | 249 900

239 600

(75.5%)

(75%)

文錦渡

新界東北堆填區

過境巴士

22 200

文錦渡路

·香港特別行政區界

紅花嶺

私家車

粉嶺公路

·擬議接駁道路

發展區

̇沙頭角公路

FORE

地圖來源:深圳市規劃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規劃署:《深港興建蓮塘香園圍口岸前期規劃研究:研究成果》, 2008年9月,頁27。

2014

穿梭巴士

(7.8%)

400

(0.2%)

9 600

(3.4%)

9 300

19 900

(6%)

7 300

(2.2%)

16 300

(4.9%)

9 200

(6.3%)

5.900

(62.6%)

49 600 (13%)

10 000 (2.6%)

38 800

(10.1%)

10 500

(2.7%)

(6.1%)

7 600

|

(2%)

246 200

(55%)

61 300 (13.7%)

12 700 (2.8%)

75 900 (16.9%)

16 100

(3.6%)

23 400

(5.2%)

9 000

(2%)

267 400

(54.5%)

57 300 (11.7%)

12 400 (2.5%)

62 900 (12.8%)

19 500

(4%)

20 400 (4.2%)

9 000

(1.8%)

264 800

(52.5%)

58 000 (11.5%)

22 900 (4.5%)

47 100

(9.3%)

19 100 (3.8%)

13 400 (2.7%)

8 500

(1.7%)

292 000

(51.9%)

54 700 (9.7%)

25 600

(4.5%)

40 500 (7.2%)

23 100

(4.1%)

15 800 (2.8%)

11 300 (2%)

נן

295 000

(48.8%)

69 500

(11.5%)

27 100

(4.5%)

26 700

(4.4%)

23 200

(3.8%)

16 400

(2.7%)

11 800

(1.9%)

飛機

(3.3%)

(2.8%)

19 500

21 000

23 300

渡輪

(6.8%)

6 200

直通車

(2.2%)

(1.8%)

專營巴士/ 專線小巴/ 的士

N.A.

N.A.

N.A.

N.A.

30 800 (6.3%)

2 500

3 800

其他

(0.9%)

(1.1%)

||

3.300 (0.9%)

3 600

11 200

(0.8%), (2.3%)

(3.1%)

284 600

333 200

382 800

448 100

490 900

504 600

562 400

604 900

總計

(100%)

(100%)

55 200 (10.9%)

15 600

78 200 (13.9%)

21 200 (3.8%)

113 400 (18.7%)

21 700 (3.6%)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資料來源:〈表 3A.1b:按交通工具類型劃分的往來香港及內地的平均每日旅客人次〉(www.pland.gov.hk/pland_tc/ p_study/comp_s/nbsb2013-2014/table_cbts2013-14_ch3A.xls)。

地,加強港深與粵東地區的聯繫,對區域整體合作具有策略性的意義(參考圖7.14)

2. 加強交通連繫

中港兩地的跨界旅客大多使用陸路過關,在1999-2014年這八年間,乘坐飛機 出入境的旅客,只佔整體出入境人數的2-4%,而乘坐渡輪出入境的旅客則佔27% (參見表7.9)。可見陸路邊境出入境管制站,對往來兩地的旅客十分重要。為應付急 促的交通增長,香港和珠江三角洲之間的交通亟需改善 60

回歸後,香港政府透過加強跨界交通設施,以促進香港與內地更緊密的聯繫。跨 界交通新增的設施,包括了深港西部通道、落馬洲支線、廣深港高速鐵路、港珠澳大 橋,以及蓮塘/香園圍口岸及連接路。

i)深港西部通道

規劃署在 1996 年的「跨境通道研究」中,初步探討興建深港西部通道,加強深

港交通。到 2000年,考慮到中港經濟關係緊密,港深決定合力興建港深西部通道 62

規劃署在 2000 年進行「新跨界通道可行性研究」,期望興建連接后海灣的幹線,紓緩

位於落馬洲、文錦渡及沙頭角接近飽和的跨界通道交通;增強香港與華南地區之間的

貿易,以利香港經濟發展,並使香港成為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商業樞紐。深圳方面,

在 2000 年已有三條跨界通道位於市中心,八成是過境交通必須穿越深圳市中心的主

要道路,深圳市中心交通過於頻繁,影響到市中心的環境。深圳市希望蓋建成第四條 跨界行車通道——深港西部通道。深港西部通道於2003年8月動工,2007年7月落 成通車。深港西部通道由新界西北部鰲磡石伸延香港邊界,橫跨后海灣,連接深圳蛇 口,長約 5.5 公里(香港段3.5公里,深圳段2公里)。香港段(不包括后海灣幹線)

的造價為32億港元。(參考圖7.15)。

402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40

403

404

4/5

圖 7.15 港深西部公路及深港西部通道

圖片來源:路政署提供。

ii) 一地兩檢問題

由於香港缺乏土地興建「一地兩檢」的設施,在籌建深港西部通道初期,正值香 港社會熱烈討論填海問題,佔地117.9 公頃的通關監管區,遂由深圳市政府填海平整 土地興建,其中港方用地41.6公頃,深方用地76.3公頃。港府需同時興建后海灣幹 線,連接通道(香港段)至元朗及附近地區,財政負擔更大。2001年,估計后海灣幹 線的建設費用高達77億2千3百萬港元”。加上后海灣是一個生態保護區,因此所有 交通設施需審慎選擇定線;在結構形式及興建方法上,必須遵守保護環境條例,使噪 音、空氣質素、景觀及水質等各方面,均符合既定標準及準則。政府也會種植樹木, 以補償施工期間可能失去的樹木,亦會避免破壞考古文物 68 。

深圳灣口岸是作為第四條跨越中港兩地的行車通道,紓緩落馬洲、文錦渡、沙頭 角接近飽和的行車通道,促進香港與華南地區之間貿易。它的使用量目前僅次於落馬

i

t

洲。然而,深圳灣口岸初期的使用量並未如預期的理想。未興建之時,政府估計該口 岸首年每日雙向車流預期約為29,800架次。實際上,新口岸的雙向車流由2007年 7 月時開通的每日約1,400架次,2007年9月升至3,256架次。到2013年,深圳灣邊 境管制站車輛每日來回為10,042架次,遠低於政府的估計。其原因在於,部份跨界 貨運業界認為深方口岸區附近一帶配套設施未能配合新口岸發展,而香港運輸公司亦 無法在口岸附近設立辦事處,為有需要的跨界貨車司機提供貨物報關及清關方面的支

援。此外,也因為該口岸並非二十四小時通關。跨界車輛每日行車由 1999 年的 3 萬

架次增至2014年的4.16萬架次,增幅約40%(參見表7.10)

2006 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允許香港以「租用形式」,向深圳租用深圳灣口岸港

方口岸區土地,使用期五十年,到期後可協商續期。法例授權香港把司法管轄延伸至

深圳口岸指定位置”。香港法律適用該區域,港方執法人員可以從2007年7月1日

起在此處的港方口岸區執法”。在「一地兩檢」安排下,深港兩地邊防人員同時在設

於深圳境內的聯檢大樓內辦理相關手續,過境的旅客一次即可辦妥所有過境手續 74

旅客上落車由兩次減至一次,每名旅客通關時間減省約五至十分鐘5。然而,「一地

兩檢」存在司法難題,因為香港口岸在深圳地界內設立,當然適用香港入境條例、海

關條例管理,然而香港其他法律是否適用?內地法律是否適用?誰是執法者?最後決

定,在深圳行政區域內的香港口岸內,由全國人大授權,港方可以執法,具體法律由

香港和深圳協商制定。在保險問題上,由於聯檢大樓並非位於香港境內,初時保險

公司不願承保。其後,大部份保險公司同意以市場協議方式,將汽車第三保等私人保

單的保障範圍,擴展至口岸範圍,不再額外徵收費用”。在維修方面,港方口岸區並

表7.10 2007-2014年香港陸路過境車輛(平均每日來回輛次)

年份

文錦渡

沙頭角

落馬洲

深圳灣

總數

2007

6,901

2,297

30,989

3,103

43,290

2008

5,823

2,402

27,883

5,899

42,007

2009

5,216

2,176

25,514

7,451

40,357

2010

4,606

2,250

27,368

8,792

43,016

2011

4,234

2,429

26,582

9,529

42,774

2012

4,178

2,491

25,876

9,893

42,438

2013

4,367

2,642

25,536

10,042

42,587

2014

4,762

2,190

24,752

9,970

41,674

資料來源:運輸署,《運輸資料年報》,2008-14年(www.td.gov.hk/tc/publications_and_press_releases/

publications/free_publications/annual_transport_digest/index.html):運輸署,《交通運輸資料月報》,2015年4月 (www.td.gov.hk/filemanager/en/content_4700/1504.pdf)。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T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05

!

78

不包括大橋附近一帶水域及空域,在緊急救援安排方面,已有既定機制方便香港與內

地進行跨境搜索救援(搜救行動

iii) 港珠澳大橋

81

1995 年前,珠海市首先倡議興建一條從珠海跨越珠江口直達新界西北部的伶仃洋

大橋 ”。同年9月,規劃署進行「跨界通道研究」,並在1996年5月完成。研究的目

的是探討兩條跨境大橋在香港的着陸地點,以及兩條大橋連接香港現有和未來規劃道路

網絡的方案。初步建議着陸區設於屯門爛角咀80。1999年,政府發表「新跨界通道可

行性研究」,將連接珠海及香港(伶仃洋大橋)的跨境大橋納入政府的長遠規劃中

2002年9月20日,在內地與香港第三次大型基礎設施協作會議上,雙方同意就香港

與珠江西岸的交通聯繫共同進行研究。2003年1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香港

特區政府共同委託綜合運輸研究所進行《香港與珠江西岸交通聯繫研究》,確認興建

一條香港特區和珠江西岸之間的陸路連接線,具策略上的意義,及有迫切的需要。同

年8月4日,國務院批准有關研究報告,並同意粵港澳三地政府應成立港珠澳大橋前

圖7.16 跨界交通基建:西軸線

Guangzhou

Hu'men Bridge

Zhongshan

Shenzhen

Eastern Corridor

-

Liantang

Heung Yuen Wai

Man Kam To

Lok Ma Chau

Shenzhen Port

Zhuhai

HK-Zhuhai-Macao Bridge

Macao

地圖來源:規劃署提供。

Hong Kong

Sha Tau Kok

Existing / Proposed Expressway

Existing Road Control Point

Proposed Road Control Point

Major Airport

Major Container Terminal

1

期工作協調小組,全面開展有關大橋建設方案的前期工作(參考圖7.16)

2003 年,廣東省、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三地政府成立了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 小組,開展港珠澳大橋籌備工作。香港特區政府亦委聘顧問,進行港珠澳大橋香港段 和北大嶼山公路連接路的勘測及初步設計,供連接本地的道路網絡。2004年2月,協 調小組委聘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就港珠澳大橋進行可行性研究,研究涵蓋航道淨空、 水文、環境、交通、經濟效益和財務可行性等。研究在2005年大致完成,公規院曾 提出多項走線方案以供評核。2005年確定方案。

2005 年 4 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珠海安排了港珠澳大橋橋位技術方案論證 會,專家組一致推薦採用北線橋隧走線方案,並分別以香港特區的䃟石灣、珠海的拱 北及澳門特區的明珠為着陸點83。因應地理環境,港珠澳大橋香港的着陸點必須位於 大嶼山西北部,這會帶來較少的環境影響,且比較接近香港國際機場及迪士尼樂園, 過境車輛只需較短的接駁基建,便能直接通往此等目的地

84

2008年,立法會撥款,以進行勘測及初步設計工作。2009年5月,立法會財務 委員會批准撥款90.465億元資助港珠澳大橋主橋的詳細設計和建造工程。10月,國 務院正式批准港珠澳大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大橋主橋工程亦隨即於12 月 15 日動 工,並計劃於2016年或之前完工。2010年1月22日,一名東涌居民就環境保護署 署長批准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批出環境許可證的決定,向原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 2011年4月18日,高等法院裁定環境保護署署長就有關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及相 關工程的環境許可證所作出的批准無效。環保署署長提出上訴,9月27日上訴法庭

裁定環保署署長上訴得直,並確定了環保署署長先前發出的環境許可證的有效性 87

同年11月,立法會再批准撥款485.3億,展開香港口岸及其他連線路線的工程 88

2014年10月,政府向立法會再申請撥款,預計工程要延期至2017年才落成,將超支

50億元。2015年1月16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出席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

示,港珠澳大橋三地聯合工作委員會認為整個大橋項目在2016年底同步建成存在相

當大的困難,香港口岸和香港接線工程未能趕及於2016年底完工,路政署正評估預

計完工日期,至於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南面連接路的完工時間會與大橋主橋的完工

時間互相銜接,而北面連接路可望於2018年竣工 89

港珠澳大橋的主橋,從西端珠海拱北對開的人工島,伸展至東端近粵港分界線以

西的海底隧道東人工島,工程包括一條長 29.6公里、採用橋隧結構的雙程三線分隔車

406 /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07

道,當中一段為長約6.7公里的海底隧道;並會在香港特區邊界以西建造兩個隧道人 工島。三地(香港、內地、澳門)共出資 157.3億元人民幣,香港需分擔67.5億人民 幣。立法會已通過撥款92.8億。香港境內路段長 12 公里,包括自粵港水域分界伸延 至機場島觀景山的一段長9.4公里高架橋,一段1公里長的機場島觀景山隧道,以及 一段座落於香港國際機場東面建成的填海區的1.6公里長地面道路,耗資 250.47 億港

元。香港口岸為從港珠澳大橋而來的貨物及旅客提供檢查及過關的設施,將設於香港

機場東北面對開水域,一個面積約150公頃(包括香港口岸約130公頃,及屯門至赤

鱲角連接路南面出入口填海約20公頃)的人工島上,工程費用達304.339 億元(參考

圖7.17、圖7.18及圖7.19)。

圖7.17 港珠澳大橋規劃圖則

橋樑

BRIDGE

隧道

TUNNEL

珠海

ZHUKAL

圖片來源:路政署提供。

漢藥路

QIAO ISLAND

NGHĨA

JIANGHAI CHANNEL

澳門、

PEROLA

MACAO`

408 /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青洲航道

- - - - - - - -·

QINGZHOU CHANNEL

LINGDING ISLAND

LINGDING

西航道

NUTOU DAO

山路

三角山路

GUISHAN ISLAND

SANJIAOSHAN DAO

NAVIGATION CHANNEL

香港國際情唱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SAN SHER

DAHAO SHUIDAO

XIAOZH ZHO

香港理劑

HON KONG

FDAZHI ZHOU

圖7.18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區域背景(包括西部主要交通連接)

廣州 Bangzhou

番禺

Punyu

廣珠西線高速

中山

Zhongshan

南沙

Nansha

虎門大橋

Humen Bridge

深中跨江高速(規劃中)

Shenzhen-Zhongshan Cross-River

Expressway (Under Planning)

東莞· Dongguan

區域背景

REGIONAL CONTEXT

廣深港高速鐵路

Guangzhou- Shenzhen - Hong Kong Express Rail Link

深圳寶安國際機場 Shenzhen Bao'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廣深高速

Guangzhou-Shenzhen

Expressway

廣深沿江高速

前海

Guangzhon-Shenzhen Coastal Expressway Qianhai

Guangzhou-Zhuhai Western Expressway

京港澳高速

Beijing-Hong Kong-Macao Expressway

珠海

Zhuhai

深港西部通道

Hong Kong - Shenzhen Western Corridor

港鐵西鐵綫

- 深圳

Shenzhen

MTR West Rail Line

香港

Tuen Mun

và Hồng Kông

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

Tuen Mun-Chek Lap Kok Link

香港國際機場 Glong K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港鐵東涌綫及港鐵機場快綫

MTR Tung Chung Line & Airport Express

研究範圍

Study Area

香港口岸人工島

HKBCF Island

香港特別行政區界 HKSAR Boundary

大嶼山

香港接線

"Lantau Island.

Hong Kong Link Road

味美回岸

Zhuhai Macao BCF

澳門

Macao

珠海接線

Zhuhai Link Road

「澳門國際機場

-Hengqin

Macao International Airport

西部沿海高速支線

Western Coastal Highway

NEE

HKSAR BOUNDARY

5km公里

地圖由地政總署提供 Map from Lands Department

衛星圖片由美國地調查提供 Satellite Image by Courtesy of US Geological Survey

研究背景 STUDY BACKGROUND

3

圖片來源: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上蓋發展的規劃、工程及建築研究一可行性研究:第一 階段社區參與摘要》,頁3(www.hzmbbcf-topside.hk/form/Digest_v2.pdf)。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09

圖 7.19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及附近地區

研究範圍

STUDY AREA

「第三條跑道(規劃中)圖

Third Runway (Under Planning)

香港接線

Hong Kong Link Road

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

Tuen Mun - Chek Lap Kok Link

研究UDY AREA

亞洲國際博覽館

AsiaWorld-Expo

香港回岸人工島

HKBCF Island

· 香港國際機場

機場北商業區[規劃中]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North Commercial District

【Under Planning]

東涌綫延綫(規劃中)

東涌新市鎮擴展範圍(規劃中)

Tung Chung New Town

Extension Area (Under Planning)

現時東涌市中心

Existing Tung Chung Town Centre

構思中的小蠔灣填海區惠

Possible Reclamation at Siu Ho Wan

小蠔灣山廠

Siu Ho Wan Depi

港鐵東涌綫

東涌東站(規劃中

- Tung Chung East Station (Under Piam

MTR Tung Chung Line

港鐵機場快綫」

圖7.20 「香港港口2020研究」擬議港口地點

محرم

港珠澳大橋

東涌

大嶼山

大島南北部

青衣西南部

圖例

现有港口

港口捜晨

物流國

現有道路

捷議道路

現有鐵路

替代方案

Tung Chung Line Extension (Under Planningla

東涌西站|規劃中)

MTR Airport Express

Tung Chung West Station (Under Planning)|

Nat

地圖來源:香港規劃署:《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港:發展局及規劃署,2007,頁108。

1km公里

圖片來源: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上蓋發展的規劃、工程及建築研究一可行性研究:第一階 段社區參與摘要》,頁4(www.hzmbbcf-topside.hk/form/Digest_v2.pdf)。

大橋着陸點鄰近香港國際機場及東涌新市鎮,毗鄰不同公共交通設施,將可成為 多式聯運樞紐(包括機場、海天碼頭、機場快線及東涌線),旅客可由香港國際機場 或經北大嶼山公路,直達香港市區,亦可經海底隧道通往屯門。香港的交通網絡可向 北伸延至深圳,連接深圳的道路網絡,形成珠江三角洲環狀道路網的接駁。珠江三角 洲西岸地區將納入香港方圓三小時車程內可達的範圍。

工程計劃不但騰出現有道路的部份容車量(包括屯門公路、汀九橋等),更可大 力支援大嶼山的物流業,取道大橋往來珠海與葵涌貨櫃碼頭,可節省六成以上的行車 時間,往來珠海與香港國際機場,更可節省八成以上的行車時間。從珠海新的經濟 腹地往香港,現在4小時的行程將被縮短為45分鐘。港珠澳大橋提供了另一條來往 香港國際機場的替代通路,鞏固香港國際機場作為國際及區域航空樞紐的地位(參

考圖7.20)。

(iv)廣深港高速鐵路

2000年,港府於《鐵路發展策略2000》規劃內提出興建高鐵香港段(初期稱為 區域快線)。2008年4月22日,政府邀請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推展高鐵香港段的進一步 規劃和設計。7月8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進行高鐵香港段的設計及地盤 探研究。同年10月,宣佈擬建的高鐵香港段為十項大型基建工程之一。香港段的鐵 路方案根據《鐵路條例》(第519章)於11月28日及12月5日刊登憲報;詳細的設 計工作於2009年1月展開”。同年10月20日方案獲批准,預估造價為624億港元。 2010 年 1 月16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撥款 669億港元”,包括鐵路建造工程(650

億)、非鐵路建造工程、高鐵項目的特設特惠津貼(19 億) 高鐵香港段工程於 2010 年1月底展開,預期於2015年通車 。2014年8月11日,地鐵公司公佈工程費用將 由原本的650億增至715.2億,比原先高出約65億元”。

94

在 2009-2010年,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興建高鐵時,引起社會爭議。在環保

問題上,政府的可持續發展評估結果顯示,該項目短期內可能會對環境和生態造成負 面影響,包括施工期間產生噪音、工地造成空氣及水污染、挖掘隧道時產生拆建廢

410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411

412

:

料,損害自然棲息地,並對歷史及考古地點、景觀和視覺造成影響”。然而環評報告

指出,透過建造及營運期間執行的緩解措施,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可控制在現有標準及

指引規範的水平 98

工程在石崗菜園村設置緊急救援站和列車停放處,引起部份村民強烈反對。菜園

村約有150 住戶,散居於面積約27公頃的土地上,只有少數住戶居於可蓋建房屋的

私人土地上,大多數村民的房屋蓋建於私人農地上,約10戶居民居住於未獲批租的

政府土地上,因他們並非土地持有人,故不獲賠償。為平息風波,政府其後批准為

菜園村村民和其他受高鐵香港段工程影響人士,設特惠安置方案,增加賠款100,並協

助村民往其他地方覓地復耕。

高鐵的市區段經連翔道旁、海泓道、大角咀區和深旺道後,經荔枝角交匯處進入

金山,部份大角咀的舊樓居民擔心地基可能受工程影響。在工程展開前,港鐵進行全

面的樓宇狀況勘察和監察,詳細記錄樓宇的狀況,亦會就所招致的法律責任投購第三

者風險保險 101

104

103

工程進展到 2014年4月15日,政府和地鐵公司公佈,高鐵香港段工程未能在

2015 年完成,要延至2016年底方能竣工,2017年底正式通車102。根據港鐵的報告,

延誤發生在三個地段:西九龍總站北、元朗連接七星崗和大江埔的隧道段,以及跨界

段隧道 延誤的一個共通主要原因是未能預測的惡劣地質,影響鑽挖隧道、鑽爆隧

道、地下連續牆及挖掘工程。其他延誤包括承建商的資源、工藝及工作流程、工序之

間的銜接及承建商的統籌、地下公共管線改道、臨時交通改道的限制,以及惡劣天氣等

等 。2015年6月30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引述港鐵公司的最新評估,高鐵香港段未

能於 2017 年底通車,需要推遲至 2018 年第三季度,當中包括六個月的緩衝期 105。截至

2015年5月底,整體工程完成進度為70.4%,較港鐵公司按2017年底的修訂工程時

間表的計劃進度 76.2%滯後了5.8個百分點。相比於政府當局在2015年5月19日所 報告截至該年3月底的進度,再滯後多0.8個百分點 106 。至於委託費用預算,港鐵公

司則修訂為 853 億元,當中包括 832 億元的新修訂工程費用及21 億元備用資金,較 2010年1月650億元的委託費用預算高出 31.23%,亦較港鐵公司2014年8月宣佈的

修訂預算 715 億元,在短短一年的時間內,再增加19.3% 6

107

2014年,政府表示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可符合高鐵高速、 省時的特點。因本港登車前往國家高鐵網絡沿線的所有城市的旅客,可在西九龍總站

!

!

登車前,同時通過兩地的出入境管制站。另一方面,在內地任何一個城市登車的旅 客,可直接來港,在抵港後才通過兩地出入境管制站設施。旅客可以一次過辦理兩地 出入境手續,登車後無須再上落車進行邊檢,體現高鐵方便省時的效益。而在港登車 的旅客可在內地自由上落車,列車調配的彈性較大,高鐵服務可發揮更大效益。

在高鐵西九龍總站進行「一地兩檢」的概念,要讓內地檢查人員在香港站執行內

地的出入境和清關管制制度及相關內地法律。在香港境內實施「一地兩檢」的首要問

題,是如何在憲制框架下,讓內地人員於香港特區內指定地方應用內地法律(包括海

關、出入境、檢疫等),以順利執行查驗工作。相關問題現正由律政司、運輸及房屋

局及有關政策局和部門共同積極研究,並同時與內地相關部委進行商討。有關工作比

較複雜,需要較長時間去釐定和處理,有關工作仍在進行中

108

109

高鐵香港段全線深入地底,大部份路段將以隧道鑽挖機或爆炸品鑽爆方式建造。

西九龍總站及石崗列車停放處及緊急救援處等設施,採用明挖隨填的方式建造;新田

牛潭尾至大江埔之一段隧道及八鄉謝屋村經葵涌石蔭至深水埗美荔道之一段隧道,以

鑽爆方法建造;油尖旺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的主隧道,將以隧道鑽挖機建造 專

用的地下軌道,減少對附近社區的影響,也不會阻礙現有本地鐵路(如機場快線、東

涌線及西鐵線)的服務,以及高速鐵路將來的發展10。最高行車速度可達每小時200

公里,最頻密時每三分鐘有一班車,每個行車方向每小時最多可接載約一萬名乘客 '''

高鐵將香港與全球最龐大的高鐵網絡連接起來,估計從香港高鐵總站出發的四

小時車程範圍,將會覆蓋最少6,000 萬人口,大大促進香港與內地的社會文化交流及

本港經濟發展。從香港到廣州全長約140公里,途經深圳福田、龍華和東莞虎門,廣

州總站位於石壁,是廣佛都市圈的中心。內地段以石壁站為起點,經皇崗進入香港境

內12。高鐵縮短香港與珠三角地區以至内地其他主要城鎮之間的交通時間,在社會和

經濟的發展上有更緊密的連繫,鞏固香港作為地域中心的地位。香港與內地各城市的

交通時間將大幅縮短,例如往來廣州至香港的行車時間由100分鐘縮短一半至48 分

鐘。高鐵列車班次頻密快速,可直達多個內地主要城市。高鐵讓居民外出的時間大為

降低,更多內地城市及地區將納入香港居民的日常生活範圍,實現珠三角一小時生活

圈的概念,並有助促進本港與內地的社會、經濟、文化及學術交流。

香港段長約 26 公里,由皇崗邊界往坐落西九文化區以北、機場快線九龍站與西

鐵線柯士甸站之間的西九龍總站,為商業、零售、酒店及住宅區,有接駁港鐵前往香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13

H

[

圖7.21 高鐵香港段走線

AIRPORT EXPRESS/

往龍華

深圳市

TO LONGHUA

SHENZHEN SHI

福田站

FUTIAN

STATION

臺崗

HUANGGANG

LO W

LOK MA

CHAU

石崗列車停放處/緊急救援站

SHEK KONG

STABLING SIDINGS / ERS

林村郊野公司

LIGHT RAIL

LAM TSUEN

COUNTRY PARK

東鐵線

EAST RAIL LINE

石崗

SHEK KONG

新界

WEST RAIL LINE

DISNEYLAND RESORT LINE

NEW TERRITORIES

城門郊野公園

NA ON SHAN LINE

SHING MIN

COUNTRY PARK

荃灣線

TSUEN VAN

LINE

九龍

學塘線

KUN TONG

擬建在西九龍的鐵路網站

機場快康

東無線

TUNG CHUNG LUNG-

PROPOSED RAILWAY TERMINUS AT WEST KOWLOON

大嶼山

LANTAU ISLAND

KOWLOON

FLINE

ISLAND LIKE

香港島

HONG KONG ISLAND

地圖來源:路政署:「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www.hyd.gov.hk/xrl/images/XRL_Alignment.jpg) (2015年8月6日)。

港各區。高鐵總站旁亦設有公共運輸交匯處,方便高鐵乘客轉乘其他交通公具(包括

巴士、小巴、的士等)前往目的地 113。預計在高鐵香港段通車後首年,以西九龍總站

為中心,其5公里半徑範圍內已包括本港近三成居住人口(210 萬人),及接近五成

就業人口(170 萬人)。從西九龍總站出發轉乘港鐵,約十五分鐘內便可到達尖沙嘴、

中環等商業區,並在約三十分鐘內到達太古城、沙田、荃灣及元朗等住宅區 14。高鐵

香港段總站鄰近西九龍文化區,便利交通,可吸引更多珠三角旅客到西九龍文化區參

與文化藝術活動;西九龍文化區亦可為高鐵帶來更多乘客,增加高鐵的成本效益 IIS。

115

高鐵於施工高峰期間可創造大約 1.1 萬個職位。此外,於營運期間,高鐵將帶動

本港與內地城市在各行業如飲食及零售業、旅遊業及專業服務業等的合作和發展,預

計可創造大量就業機會。預計高鐵每年為市民節省4,200萬小時的交通時間。此外, 在五十年內,鐵路運作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可達870億港元(單以乘客節省的效益計 算)。從能源管理及減少氣體排放而言,高鐵是較環保的集體運輸工具,亦有助提升

|

116

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潛力 參考圖7.21)。

3. 規劃大珠三角

作。

1998年 香港與廣東省成立「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全面加強粵港的多方面合

,

。2001 年,中國加入世貿(WTO),全面對外開放,香港不再是國際資本進入內 地的唯一通道。2003年,香港爆發沙士後,與內地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

117

2008 年,中央政府頒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

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

劃綱要》,首次將與港澳緊密合作的相關內容納入珠三角的發展規劃中,要求廣東省 發展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廣東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區,不應 與港澳進行同類型產業的惡性競爭,而應發展相輔相承的產業,以期把整個港珠經濟 圈擴充。2010年,廣東省與香港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118,促進粵港更緊密合作。

2004 年,粵港舉行第七次合作聯席會議,雙方一致認為要發揮區域的經濟潛力, 必須加強城市與區域規劃的協調。在規劃發展及跨界基建的前期研究過程中,粵港雙 方同意就兩地城市規劃和區域發展等進行交流,並就雙方共同關心的課題展開研究, 「粵港城市規劃及發展專責小組」因而成立,並以「大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 劃研究」(「大珠三角研究」)為首要工作" 。2006年初,粵港澳三地政府聯合開展

119

「大珠三角研究」,分析大珠三角地區最新的土地使用模式、鐵路與公路建議,以及港 口與機場設施,旨在建立一套讓整個區域受益的發展策略。探討議題包括區內政府均

關注的重要事項,包括跨界基礎建設、環保管理、合作與協調機制等。研究亦提供溝

表7.11 大珠三角土地面積及人口(2014年)

珠三角

香港

澳門

總數

土地面積(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

54,643

1,104

29

55,776

5,757 萬

724 萬

64 萬

6,535 萬

珠三角包括深圳、廣州、珠海、佛山、惠州、肇慶、江門、東莞、中山等城市;大珠三角指香港、澳門及珠三角各城 市。

資料來源:廣東統計年鑑 2015(china-trade-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E4%B8%AD%E5%9C%8

B%E7%B6%93%E8%B2%BF%E8%B3%87%E6%96%99/%E7%8F%A0%E4%B8%89%E8%A7%92%E7%B6%93%

E6%BF%9F%E6%A6%82%E6%B3%81/ff/tc/1/1X000000/1X06BW84.htm):

〈人口〉,《香港便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2015年(www.gov.hk/tc/about/abouthk/factsheets/docs/ population.pdf);

〈2014年第4季人口統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www.dsec.gov.mo/c/demo.aspx)

414

4/1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15

1

1

I

通平台,有助香港及廣東省於未來規劃及發展互相交流意見120。該研究於2009年完

成,明確界定了大珠三角和珠三角的定義。珠三角是指深圳、廣州、珠海、佛山、惠

州、肇慶、江門、東莞、中山等城市,大珠三角則包括香港、澳門及珠三角的城市。

2009年10月28日,香港發展局及規劃署聯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澳門運輸工

務司,在澳門舉行「大珠三角規劃研究」成果聯合發佈會21:「提出粵港澳三地分區

目標:香港要繼續鞏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進一步提升為全球重要的現代服務業中

心之一,努力建設享有優質生活的全球城市;珠三角要建設成為世界級的先進製造業

和現代服務業基地及全國重要的經濟中心;澳門則要成為世界最具吸引力的旅遊休閒

中心和區域性商貿服務平台。為達致以上目標,該研究在跨界交通、跨界地區發展、

生態環境保護和協調機制等方面提出多項合作建議及近期重點工作,以加強粵港澳三

地的協調發展。」在研究過程中,香港和廣東省之間的城市規劃部門交換資料及意見

(參見圖7.22)

圖7.22 「大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空間結構優化策略

2008 年,國務院頒佈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法規劃綱要(2008-2020

年)》。2009年2月,三地政府達成共同進行《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

(灣區研究)122,並按現有的粵港和粵澳城市規劃合作機制進行的一項區域規劃概念性

研究。2010年4月,「灣區研究」展開,探討如何促進「環珠江口灣區」發展為大珠

三角區域擁有優質生活及蓬勃經濟發展的核心地區。「灣區研究」第一和第二階段公眾

參與分別於 2011 年1月及2014年1月展開,諮詢公眾意見。「灣區研究」於 2014 年

12月完成,並提出專題行動建議,包括保育「藍網」和「綠網」,提供「人文休閒灣」、

提倡「宜居社區」等 123 。

2014年12月31日,國務院正式批准設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下稱「廣 東自貿區」),實施範圍 116.2 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 60 平方

公里(含廣州南沙保稅港區 7.06 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區28.2平方公里(含深 圳前海灣保税港區3.71平方公里),珠海橫琴新區片區28平方公里。2015年4月21 日,廣東自貿區加強對外開放,香港可通過CEPA優惠政策更快一步進入內地市場, 包括與製造業相關服務、電信服務、金融服務、法律服務、技術測試和分析服務等行

124

同年11月,中央政府公佈的「十三五」規劃建議中關於香港部份,提出深化 區域合作,其中粵港合作是重中之重。按「積極參與、共同謀劃、互惠互利」的原 則,就南沙粵港深度合作區的規劃,廣東省有意借鑒香港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服務的 經驗,香港特區政府將向廣東省提供規劃概念和其他意見 125

四会市

中部次区域 三水区

肇庆市

高要市

南明区

从化市

增城市

惠州市 博罗基

都市区

东部次区域 #县

东莞市

專奖

四、城市願景

开平市

鶴山市

江门市

新会区

中山市

台山市

西部次区域

市区口

----

- 泛珠三角腹地及

国内外主要市场区

环珠三角地区

大珠三角外團地区

珠江口灣区

三大都市区

发展圈层

区域发展輪

珠江口灣区

大珠三角边界

次区城边界

综合性中心城市

专业化中心城市

地圖來源:《構建協調可持續的世界級城鎮群:大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匯總報告》,廣東省住房和城 鄉建設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工務司,2009年10月,頁41。

1. 可持續發展策略

1972 年,全球的工業化和發展中國家的代表,在斯德哥爾摩舉行聯合國人類 環境研討會,共同探討人類在締造健康和富生機的環境上所享有的權利,提出了可 持續發展的概念126。十五年之後的1987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指出可持 續發展是「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要滿足他們的需求的發展模

式27」,定義被廣泛採納。

416

6/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17

128

,

1989 年,為保護環境,香港政府首次制定環保十年計劃,針對廢物管理、水污

染、空氣污染、噪音等污染制定規劃政策及環保教育 並發表《對抗污染莫遲疑》 (Pollution: A Time To Act)白皮書,目的是針對香港過去因經濟及人口急劇增長而

忽略保護環境的問題 ,白皮書的6.14段建議檢討城市規劃條例,加入與保護環境相 關條例,是香港早期參與可持續發展的經驗。

129

,

能帶來最大社會效益,又能減少破壞環境的發展方案 138

2004年2月26日,香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聯合舉辦 的「聯合國亞太領袖論壇: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發表《香港宣言》,探討城市在實踐 可持續發展時面臨的主要挑戰及其對地區間合作關係的影響。

130

>

2007年,《香港2030》建議的發展模式,蘊含着可持續發展的總體目標,以及空

間規劃的概念和功能。鑑於人口增長放緩及貫徹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香港未來的發展

1992 年,聯合國環境及發展會議在里約熱內盧召開高峰會議,達成了《關於環境

與發展的里約熱內盧宣言》(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並通過《廿一世紀議程》(Agenda 21) 參與國承諾自行訂立適合當地的可持續發展

政策 '3',中國也是通過《廿一世紀議程》的178個國家中其中一員 132。1994年,中國

按照《廿一世紀議程》,公佈中央政府的可持續發展策略 。1997年,香港規劃署委

託顧問展開「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研究;1999年,香港政府籌組可持續發展

委員會,向政府提供意見,提升大眾對可持續發展的了解,政府並計劃動用超過300

億元在未來十年實施各項環保工程 134

133

2000 年 8 月,規劃署參考聯合國環境及發展世界委員會意見,並根據香港的實際

情況,完成「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研究,在香港推行可持續發展,目的是在

社會大眾和政府群策群力下,均衡滿足現今一代和子孫後代在社會、經濟、環境和資

源方面的需要,希望香港與國家及全球各國同步,做到經濟繁榮、社會進步及環境優

美 135。由此可見,可持續發展並非單指環境保護,而是考慮到經濟、社會、環保三個 方面的平衡。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研究,成為香港城市規劃的重要一環,規劃策略 由原來以社會需求為主導,轉為可持續發展。

表7.12 香港八個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準則摘要

經濟

健康與衛生

自然資源

社會及基礎設施

生物多樣化

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行政摘要 將可持續發展的概念納入決策過程中, 自 2001 年起,所有決策局和部門須以八個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準則(表7.12) 可持續評估,摘要對二十一世紀的城市規劃有相當重要的影響。

136

,

137

>

進行

消閒及文化活動

2003 年,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正式成立,同年6月,規劃署向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 交報告,指出可持續發展是「香港2030」研究的首要目標。要推動可持續發展,須平 衡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等方面的需要,並在發展過程中引入社會參與。香港未來 的發展基本上是由四種力量所推動,即人口增長、經濟轉型、市民對改善居住環境的 訴求,以及與內地日趨緊密的社會經濟聯繫。規劃署建議政府循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制定不同的發展方案配合發展需要,並根據既定準則評估各項發展方案,制定一個既

環境質素

交通運輸

● 以成本效益分析計算經濟收益

關注扣除入息稅後上四分位數住戶的入息變動百分比與下四分位數住戶的入息變動百分比的 差額

• 本地固定資本形成總額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份比

小學、中學及高等教育的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份比

-

每十萬人因患呼吸系統疾病出院及死亡的人數 有關衛生的指標

● 以生產總量平均計算的能源消耗量

• 按人口計算都市固體廢物、公眾填料及建造和拆卸廢物最後處置量

• 堆填區尚餘吸納量

按人口計算食水平均供應量及食水供應量佔需求量的百份比

● 郊區面積

• 景觀 / 景色價值

申請入住租住公屋的平均輪候人數

私營房屋租金及入息中位數比率

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百份比

• 每人平均居住面積

• 有關信步可達社區會堂的居民佔人口的百分比的指標

• 安老院的輪候名單

• 公民教育及社區服務組織的學生人數

• 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語科取得合格或以上成績的學生人數百份比

具高生態價值的陸地、海域面積

陸地、海洋自然保育區面積

• 已列入考古遺址、文化及歷史遺址數目

• 休憩用地不足的地區的居民人數百份比

• 大型文化、娛樂及體育活動的每年售票數量

根據空氣質素指標的百份比計算的標準空氣污染物綜合指數

• 根據可接受風險的百份比計算的有毒空氣污染物綜合指數

• 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或每年以人口平均計算的排放量)

受過量噪音困擾的人口百份比

根據環境保護署的溪流水質指數獲評為極佳或良好的距離

根據水質指數的百份比計算的海水水質污染物綜合指數

● 泳灘每年獲評為良好或普通的總日數

有關室內空氣質素的指標

• 平均交通行程距離:以乘客行程距離為計算單位,即上班乘客乘搭各主要交通工具的行程距離

● 交通網平均速度:各公共及私營的主要交通工具的平均行車速度

• 陸路貨運成本,貨運收費及經營成本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份比

資料來源:《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行政摘要》,第五章(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comp_s/ susdev/ex_summary/final_chi/ch5.htm)。

+18/

41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19

方向須以少做多:在追求優質生活、提高效率的同時,盡量節約資源,並對在未開發

的土地上開展大型建設工程持審慎態度。《香港2030》包括三個規劃方向:提供優質

生活環境、提升經濟競爭力、加強與內地的聯繫,可持續發展需取得三者平衡,是長

遠規劃的基本元素。

在土地利用上,訂立優先次序,以便發揮土地的最大效益,承接1990年代的都

會規劃及新市鎮發展脈絡,根據全港不同地理環境和特色,劃分五個次區域,每個次

區域扮演不同的角色,減輕城市核心區的負荷(參見表7.13)。

《香港2030》將1998年2月發表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着重規劃土地發展用途

的土地規劃策略,強調土地用途與運輸的二重關係改為土地用途、交通運輸及環境三

表7.13 五個次區域的特色與規劃重點

五個次區域

區域特色

都會區

香港的脈搏

旅遊、康樂

新界西南

及消閒區

新界東南

香港消閒花 園和水上活 動中心

規劃重點

『 為加強中樞功能,港島北面沿岸和九龍半島南部的商業區,會繼續作為香港的主要 經濟活動中心:位於東南九龍、荃灣和港島西部和南部等被列為都會區,是重點開 發的區域,都會區為超過400 萬人提供居所,及提供約 80% 的就業機會。 發掘維多利亞港潛力,構思新的消閒和商業、海事設施(遊艇停泊處、郵輪碼頭等) 和新的地標(漁人碼頭)。

利用嶄新的建築形式和城市設計,改善城市面貌;同時保留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 闢設文娛廣場和公園,廣植樹木,為在職人士、居民及遊客提供舒展身心的地方, 美化市容。

● 擁有許多景色秀麗的島嶼和郊野公園,及便捷的運輸基礎設施。

• 大嶼山具有龐大的發展潛力,擁有規劃完善的現代化新市鎮(東涌和大蠔),及世 界級康樂設施:如國際主題公園、纜車系統和水上活動中心等。保留大嶼山南部的 郊野公園、優美的泳灘及因應生態價值而設的康樂場地的原貌。

● 赤鱲角國際機場,可擔當華南地區國際空運樞紐。

· 西貢及牛尾海一帶擁有優美的自然景色,具發展康樂和消閒設施的潛力。保留秀麗 的郊外景緻,並探討其他可與自然景色協調的康樂用途,研究具創意、又能與自然 環境融合協調的康樂計劃。

新界西北

通往珠江三 角洲地區的 門廊

新界東北

科研中心

將軍澳留作為策略性增長地區,提供土地興建住宅,滿足房屋需求。

隨着西鐵和新跨界通道的興建,是通往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門廊;西鐵通車後,新界 西北將成為房屋供應的其中一個主要土地來源,可進行新的策略性發展。

由於大片農地和魚塘被改作房屋、露天貯物和港口後勤用地,發展壓力大;加上屯 門西部可能用作興建貨櫃港口,其角色和外貌將出現重大轉變。

保護自然環境,尤其米埔一帶是國際認可的重要濕地。

● 沙田、大埔、粉嶺、上水等地,仍極富鄉郊特色,未受到嚴重破壞和污染。

● 為應付房屋需要,古洞闢為一個新的策略性增長地區,可開拓土地興建房屋,亦具 發展為科技中心的潛力。

· 九廣鐵路東鐵沿線的科研機構眾多,如紅磡的理工大學、九龍塘的城市大學、香港 工業科技中心:沙田的香港中文大學、白石角的科學園:大埔的香港教育學院,以 及大埔工業邨等,形成一個文化及科技中心,可加強香港作為亞太區高科技和高 增值活動基地的功能。

資料來源:香港規劃署:《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初議報告書》(香港:規劃署,2001)(www.pland.gov.hk/ pland_en/p_study/comp_s/hk2030/chi/inception)。

者的關係 139,並引入可持續發展的概念 140 規劃對節省全球的資源及保護生態着墨頗

多,顯示城市邁向國際化的決心,締造健康和富生機的環境的討論,當時流行用保護

環境申述相關理念,之後國際社會逐漸以可持續發展概念作為未來發展的指引。

2. 善用土地

可開發的土地資源不足,是香港制定長遠規劃的最大障礙,政府要利用市場供求

機制平衡土地價格,保持價格穩定對整體的經濟發展有關鍵性的影響,而開拓偏遠的

土地增加供應量,必須考慮設立基建的成本效益。2015年,規劃署聯同各相關政策局

及部門,就全港發展策略開展更新研究。新的發展策略名為《香港2030+:跨越2030

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簡稱為《香港2030+》的發展策略基本上承傳了《香港 2030》

的基本規劃願景和策略原則。因應全球及區域的變化,及香港各項有關的規劃議題,

《香港2030+》的重點將為提供宜居的生活環境,應付經濟發展的挑戰與機遇及創造可

持續的增長。《香港2030+》將提供跨越2030年的空間規劃框架,以及規劃、土地發

展及基建發展所依循的大方向。141

規劃署正評估未來本港不同用途土地的供求情況,包括甲級寫字樓、商貿及工業

用途的樓面面積及需求,制定全面的空間規劃策略以應付預計的需求。為推動商務發

展,政府將增加商業用地供應,並加強對科技初創企業、創新科技發展的支援,進一

步推廣創意產業;「起動九龍東」計劃將利用數百萬平方米有潛力的寫字樓面積,推動

九龍東轉型為香港另一個核心商業區

i) 智能城市

142

2015 年,政府在參考了外國如法國巴黎、日本東京及內地天津等智能城市經驗 後,提出「智能城市」(Smart City)概念 43,建議利用科技提升人與車輛的暢達度和

管理區內設施,以數碼形式發放資訊予公眾,讓市民可以更享受工作及玩樂

144

涵蓋啟德、觀塘和九龍灣商貿區的東九龍,曾經是香港的工業重點區域及國際機 場舊址,該區有潛力供應約500萬平方米新增商業或辦公室樓面面積,加上政府搬遷 或重整九龍東兩個行動區內既有的政府設施,在2014-15年度起將區內合適的土地 推出市場。2015年1月15日,起動九龍東計劃推出「概念總綱計劃4.0」,以「易行」 九龍東、綠色核心商業區、智能城市、飛躍啟德、創造精神五個重點 145,為香港建造

一個便捷、易達、環保的核心商業區(CBD2), 讓手機程式或環保連接系統整合及發

20/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420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42.

放區內易行捷徑,協助市民縮短步行時間,以實施智能城市的構思。

2015 年,為減輕區內繁忙商業活動負荷及人車爭路情況,「易行」九龍東的概念 率先推出,在九龍灣及觀塘商貿區十八組有潛力優化的後巷開展,其中四組,包括勵

業街及偉業街交界、駿業街遊樂場旁、開源道及鴻圖道動工,重鋪部份路面、美化大

廈牆身及加設指示牌吸引途人使用。目的是改善陰暗、骯髒、狹窄的後巷環境、美化

工廈用作上落貨的後巷,使改裝為行人路,方便行人步行。規劃除改善步行通道外, 更提供便利私人業主興建行人天橋設施的安排,優化海濱道公園,加強牛頭角港鐵站 與觀塘海濱的連繫,並於九龍灣港鐵站附近加建行人天橋,疏導擠擁的行人通道及加

強連繫。

綠色核心商業區的概念,是將觀塘海濱花園與及沿海濱道天橋底連成一起,將觀

塘繞道下的土地改為藝術、文化及創意空間,與週邊綠化行人網絡融合,伸展至敬業

街明渠,透過環境、生態和園景美化等改善計劃,將其改造成翠屏河。配合區內公私

營的綠色建築與綠化環境,令九龍東成為一個綠色核心商業區。

節能和便捷是智能城市最重要目標,增設智能交通燈,可減少行人等候時間,因

目前所使用的交通燈大多因應不同時段改變紅綠燈轉換時間,新的智能交通燈將設感

應器,行人站在特定位置,經掃描後,行人交通燈會加快轉換成綠燈,倘設在商廈區

較少車輛的路面,可疏導人流,另利用電腦系統將商廈泊位資訊綜合起來,方便駕駛

者。在節約能源方面,為工廈加設智能水錶、電錶及煤氣錶,定期向業主提供數據,

減少因滲漏造成的浪費,水務署初步認為建議可行。與巴士公司商討在觀塘週邊設巴

士轉乘站,減少巴士進入商廈區;已公佈的啟德環保連接系統、區域製冷系統及九龍

灣綜合廢物回收中心等亦是措施之一。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建議制定整體規

劃大綱,加強部門與公私營合作,將政府資訊公開予市民或企業使用,或者鼓勵企業

共用能源 146。

「飛躍啟德」計劃,是發掘觀塘避風塘的潛力,把前機場跑道末端、觀塘行動區

及兩者之間水體發展成為一個旅遊、娛樂及休閒兼備的去處。創造精神意指透過九龍

東的傳統工業研究,了解香港的「創造精神」及它對未來的啟發性;結合和轉化昔日

工業文化及建築設計等特質,讓城市有機地成長。

ii) 鐵路網絡

在善用土地發展鐵路交通網絡方面,1999年,政府制定了《邁步前進:香港長遠

"

運輸策略》,並於2000年5月完成《鐵路發展策略2000》之檢討及修訂研究147。政 府規劃全港整體運輸系統,已考慮到運輸與城市規劃之間的融合,讓鐵路成為客運系 統的骨幹是既定方針。2014年的《施政報告》更顯示,政府繼續發展以公共交通為本 及以鐵路為骨幹的運輸系統的決心 148

並深入研究全港的公共交通佈局,檢視鐵路網 絡擴展如何配合其他公共交通服務的角色,致力紓緩道路擠塞及減少廢氣排放。政府 更進一步評估運輸與土地用途的關係,從運輸角度對重大的長遠發展機遇進行評估及 排列優先次序,制定最佳的人口分佈及就業方案。2014年9月17日,政府公佈《鐵 路發展策略 2014》; 10 月 27 日的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提出七個新鐵路項目, 並建議在 2018-2026年之間興建連接新發展區與城市核心區的鐵路網絡,規模龐 大。各個鐵路方案的推展時間,落實日期取決於鄰近地區房屋發展進度和資源評估, 初擬工程時間表,可參考表7.14。

149

倘建議方案全部落成,香港鐵路網絡總長度將增至超過300公里,覆蓋全港約七 成半人口居住的地區,以及八成半的就業機會。透過公共交通系統,減少道路擠塞和 廢氣排放,並可節約能源,路邊污染物及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每年可減少2%-4%' 根據《香港都市節能藍圖 2015~2025+》,2012年,運輸界別的全年能源使用總量約 為92,512 太焦耳,或約32%的能源最終總使用量,其中88%用於車輛運輸,約9% 用於海上運輸,3%用於鐵路運輸 150。城市發展結合土地用途、運輸及環境三方面一 同規劃,以鐵路站為核心,協調及監督各項公共交通服務,以提高整體運輸網絡的效 率、維持合理收費、紓緩擠塞情況,以及減少環境問題。因產生大量交通需求的設施

表7.14 七個新鐵路項目分佈地點及擬建年期

鐵路項目

1. 北環線及古洞站

2. 屯門南延線

3. 東九龍線

4. 東涌西延線

5. 洪水橋站

6. 南港島線(西段)

7. 北港島線

建議興建年期

2018 年至 2023 年

2019 年至 2022 年

2019 年至 2025 年

2020 年至 2024年

2021 年至 2024年

2021年至2026年

2021 年至 2026年

參考資料:《有關香港公共交通策略的背景資料簡介》(立法會CB(1)238/14-15(07) 號文件),2014 年11月21日,頁3(www.legco.gov.hk/yr14-15/chinese/panels/ tp/papers/tp20141125cb1-238-7-c.pdf)

422

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

423

424/

圖 7.23 2031年香港鐵路網絡

N

▶洪水橋

屯門南延線

北環線

圖例

車站

古洞

○ 轉車站

港島線

東涌西延線

南港島線(西段。

地圖來源:運輸及房屋局:《鐵路發展策略 2014》,2014年9月,頁19。

現有或推展中的鐵路線 新鐵路方案(初步概念)

(以不同顏色顯示) 綠化地帶

東九龍線

或發展項目,規劃於鐵路站可步行或短途接駁的範圍內,可透過鐵路滿足交通需求, 減少道路交通。2011 年,鐵路運輸佔本地公共交通服務約三成八的客量。2015年, 正在興建中的五個新鐵路項目: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西港島線、南港島線(東 段)、觀塘線延線及沙田至中環線,預計可於2020年前陸續落成。《香港2030》中「以 鐵路為本的發展方向」,不但承襲過往的發展方向,更以鐵路為本,可配合新增人口 及房屋的發展,配合「減排」的環保政策,紓緩路面擠塞的車流及道路的負荷,從而

使香港的內部交通可與享譽全球的香港國際機場並駕齊驅,內連外通,提升城市的經

濟效益,成為提升香港國際形象的重要設施(參考圖 7.23)。

(iii) 發展棕地

2015 年,政府希望在未來十年提供 46 萬個住宅單位,政府需要提供更多土地,

應付經濟活動及及商業設施的持續需求。因此,政府必須採取多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策

略,以增加土地/發展空間供應。這些措施涵蓋短、中和長期:增加可發展土地的發

展密度、改劃土地用途和促進市區重建及發展鐵路物業,均是旨在增加短期土地供 應;中至長期措施主要為推展新發展區及新市鎮擴展區而進行的各項規劃及工程研 究,包括把新界鄉郊的大片「棕地」及寮屋區改作高密度發展用途(如古洞北、粉嶺 北、洪水橋和元朗南),以及發展岩洞和地下空間152.

位於新界鄉郊地區的農地,特別是相對平坦及較容易到達的地區,不少被用作各 式各樣的工業活動,如露天貯物、港口後勤設施、工業工場、物流作業、回收場、建 造機械及物料貯存等,並不配合週圍環境,這些土地一般被稱為棕地,綜合規劃及發 展這些棕地可地盡其用。政府估計,位於洪水橋的棕地約有190公頃,位於元朗南的

棕地則約有106公頃,可興建約2.8萬個住宅單位。

大部份棕地進行不同的港口後勤、露天貯物和鄉郊工業作業,受到不同程度的

污染,清理受污染的土地成本、土地復修工程費用及承受法律責任的風險,均難以估

計。大部份棕地由多家公司或由多人共同持有,徵收有關土地的業權既繁複又費時,

此外,棕地內的不同營運作業即使技術層次不高,卻支援貨櫃碼頭業務、港口及物流

業、回收業、運輸業、建築業及製造業等,提供大量低學歷、低技術職位,牽涉很多

人的生計,是香港不同產業的其中一環。因此,要全面解決棕地所帶來的問題,同時

為上述經濟活動提供可以繼續運作的空間,政府正加緊研究如何處理仍有營運需要的

棕地作業,並致力研究將部份作業遷入多層樓宇的可能性,以改善新界鄉郊環境,並

釋放土地作發展用途。153

3. 全球一體化

,

全球化及中國的崛起,使香港必須適應全球化,並在國家發展中找到合適的角

色。香港今後的發展將會以建設一個既能在中國擔當重要角色,也能在國際社會中發 揮積極作用的世界都會。踏進二十一世紀的第十五個年頭,香港除要維持國際金融中 心的地位,也要配合中國整體發展的需要,政府在《2010-2011年度施政報告》指 出 香港的特點在於同時兼備在「國內」及「境外」的優勢,發展為匯聚國內外資金 及人才的國際融資、資產管理和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是香港未來的定位和發展方 向。在達致互惠雙贏和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原則下,香港會積極參與推動內地金融體 系現代化,尤其是人民幣國際化,配合中國的發展規劃,加強與廣東省的合作,配合 中國穩步推進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使香港成為高度成熟的國際金融中心。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25

香港有必要了解中國規劃對城市的挑戰,同時亦需檢視香港本身在全球競爭能力 方面的弱點和不足,策劃今後可持續發展的路向。中國的規劃綱要,多次表示「支持

香港發展金融、物流、旅遊、資訊等服務業,保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業中心

的地位」,說明香港的優勢對推動中國的發展的功能

香港與全國各城市相比,角色獨特。香港要成為國際城市,必須緊隨全球各國提

出的可持續發展的指引,例如空氣質素的管理。由於香港空氣污染的源頭與廣東省有

密切關係,2007年,為降低空氣污染程度,香港與廣東省政府擬訂並推行《珠三角地

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在珠江三角洲設立十六個空氣監測點網絡,根據收集的數據,

每天在互聯網上公佈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指數。計劃除方便市民了解地區內的空氣質

素實況外,數據亦可同時反映採取減低污染措施的成效,希望達到減排目標。廣東省

政府更逐步加強硬件建設及軟件配套,致力減低污染情況,措施包括安裝脱硫裝置,

採用天然氣發電,以及爭取在珠三角城市加快實施國III型(相當於歐盟III期)的機

動車尾氣排放標準 154

要改善本地的空氣質素,粵港兩地的相互合作,缺一不可。

除了關注香港本地與內地的污染問題外,城市規劃未來亦關注一個全球共同關心

的課題:溫室效應引起的全球暖化危機。以2004年計,香港的溫室氣體人均排放量

較 1990 年下降了7%,但全球暖化仍然是全球必須共同面對的挑戰。各地政府會因

應其經濟、社會及環境特性,制定措施,務求在發展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之間取得平

衡,以達至可持續發展。香港為改善區域的環境履行應盡的責任。在1995-2005年

間的能源強度,即每單位本地生產總值所使用的能源,減少了13%。作為亞太經合組

織的成員,香港切實履行承諾,達至在 2030 年前將能源強度在 2005 年的基礎上至少

降低 25%。為此,政府致力提高市民對氣候變化的認知,並從不同層面推行節約能源

措施。政府就立法強制執行《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的建議諮詢公眾。2008年,第一

階段家電產品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完成立法程序後,亦隨即計劃第二階段的涵蓋 範圍 155

香港期望與全球其他城市看齊,積極將城市改建為一個綠色城市。政府進行策略

性環境影響評估,對及早找出在規劃過程中環境方面需關注的事項,制定策略性環保

行動,確保城市日後的環境可以令人接受。2015年,政府保護二十四個與市區相距不 遠的郊野公園,讓市民在擠迫的鬧市中找到寧靜的空間。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利 用文化保育凸顯這個摩登大都會的本土特色,使這個具歷史特色與講求效率的國際城

市,與全球其他大城市同步。

小結

二十世紀末、二十一世紀初的香港,在經濟上力求在國際社會中繼續其領先地 位。特區政府認為城市規劃和發展是提升香港競爭力的重要元素。自1990年代起, 政府致力開拓城市的新核心區,以疏導中區及尖沙嘴的擁擠情況。西九龍及東南九龍 是二十一世紀上半葉城市重點開拓的新區域。西九龍利用了新填海的土地,強調嶄 新文化設施,擁有寬廣綠化空間及便捷交通網絡,將為香港城市面貌灌注新的發展元 素;而東南九龍利用已搬遷的啟德機場舊址,既為商住發展提供土地,更引入智能城 市的概念,減低汽車流量並提升區內交通效率。新開拓的空間,不單可改善中區辦公 室大樓租金昂貴、數量嚴重短缺的情況,更使城市的人口分佈更加合理。西九龍及東

南九龍的發展方向,為作為國際大都會的香港,建立堅實的基礎。

在 1960 年代中期開始構思的衛星城市,1980年代發展為新市鎮的新界地區,對 疏導人口及推動本地工業發展,發揮很大的作用。到了 1990 年代末,新界地區仍然是

容納新增人口的主要土地來源。為善用既有的基建設施及公共服務資源,新界西北及

新界東北在二十一世紀被規劃為新發展區,優先作出發展。今天的新發展區,十分重

視居民生活的質素:人口密度的分佈、綠化空間所佔比率、空氣質素,乃至保護傳統

農業耕作及自然生態等,均為開發時要考慮的元素,表現出兼顧居民生活及保護自然

環境的設計。

新界與深圳接壤,邊界地區的發展,如交通配套設施,應付不斷增長的過境數量

的海路及陸路網絡,開拓連接粵東的邊境口岸,加強香港與中國內地的連繫等方面,

均須考慮中港兩地的相互需要。香港作為中國南方的經濟重鎮,城市規模的擴張和經

貿活動的增加,不得不配合鄰近地區的需要,這也是香港回歸以後,發展策略改變的 重點。面對全球氣候變化,極端氣候頻生,自然資源短缺的危機,政府制定了可持續 發展的方針與指引,致力保護自然資源及改善城市的環境,完善的法規及增加政策的 透明度,已被列入城市規劃的議程,公眾參與更是二十一世紀城市規劃不可或缺的理

426

6/城傳立新

一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

427

25

7

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西九龍文 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建議報告書》,2007 年 6月,頁96-97(d3fveiluheOxc2.cloudfront.net/media/_file/ zip.zip)。

立法會網址:www.legco.gov.hk/database/chinese/data_plw/ plw-nentnda.htm。

1 《香港年報》,香港:香港政府新聞處,1999,頁175。

19

2

參考 http://paper.wenweipo.com/2004/12/09/PL0412090006.

《2015 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2015/chi/p86. html)。

3

4

5

htm 或 www.arch.cuhk.edu.hk/server1/resch2/livearch/

projects/westkowloon/article/4c.pdf。

《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建議報告 書》,2007年9月12日,頁1 (www.legco.gov.hk/yr04-

05/chinese/hc/sub_com/hs02/papers/hs020912wkcd-398-c.

pdf),

香港規劃署:《規劃署年報》,香港:規劃署,2003,頁13。 「西九文化區」,維基百科(zh.wikipedia.org/wiki/%E8%A5%B F%E4%B9%9D%E6%96%87%E5%8C%96%E5%8D%80) 〈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報告〉. 《新聞公報》,2007年9月12日(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0709/12/P200709120230.htm)。

20 《2015 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2015/chi/

p186.html)

21

Q

《2015 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2015/chi/ p202.html)

0

22 《香港 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港,規劃署,

2007,頁 99-104。

23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 究:資料摘要》,香港,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2013,頁

40

24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

究:資料摘要》,頁4。

核心計劃」(zh.wikipedia.org/wiki/%E9%A6%99%E6%B8%A

F%E6%A9%9F%E5%A0%B4%E6%A0%B8%E5%BF%83%E8 %A8%88%E5%8A%83),2014年10月17日。

60

《新跨界通道可行性研究第一階段:交通需求摘要》,2000 年3月(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comp_s/cbl/ CBLstudy_stage1_chin/ch01_c.htm)。

42 《香港年報1998》,香港:香港政府新聞處,1999(www.

yearbook.gov.hk/1998/cwww/13/1313/index.htm)。

43 《工務計劃項目第667CL號—北大嶼山東涌發展計劃第3期工 程及工務計劃項目第668CL號—北大嶼山大蠔發展計劃第3期 工程》,2010年5月18日,頁1(www.legco.gov.hk/yr99-00/ chinese/panels/plw/papers/a1562c03.pdf)。

44 由財政司司長領導的大嶼山發展專責小組督導。

61

《新跨界通道可行性研究第一階段:交通需求摘要》,2000 年 3 月(http://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comp_s/cbl/ CBLstudy_stage1_chin/ch01_c.htm)。

62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深港西部通道及后海灣幹線目

的」,運輸局,2001年8月,頁 1。

63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深港西部通道及后海灣幹線目 的」,頁1。

46

45 「北大嶼山新市鎮」,維基百科,2014 年 11 月 20 日(zh. wikipedia.org/wiki/%E5%8C%97%E5%A4%A7%E5%B6%BC %E5%B1%B1%E6%96%B0%E5%B8%82%E9%8E%AE)。

《香港年報 2005》,香港:香港政府新聞處,2006(www. yearbook.gov.hk/2005/tc/12_12.htm)。

64

路政署:《深港西部通道及后海灣幹線》小冊子,香港:政府物 流服務署,2004年12月第二版。

65

路政署網址:www.hyd.gov.hk/tc/road_and_railway/road_ projects/6759th/。

66

26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 究:資料摘要》,頁4。

47

27

8

〈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報告〉, 《新聞公報》,2007年9月12日(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0709/12/P200709120230.htm)。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 究:資料摘要》,頁 12。

《工務計劃項目 7712CL -東涌餘下發展計劃的規劃及工程研

究》,2011年5月,頁2(www.legco.gov.hk/yr10-11/chinese/ panels/dev/papers/dev0524cb1-2205-3-c.pdf)。

〈西部通道口岸填海區造價補償成深港爭議新焦點》,《星島環球 網》,2006年8月27日。

67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深港西部通道及后海灣幹線目 的」,運輸局,2001 年 8 月,頁 3。

68

28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 究:資料摘要》,頁8。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深港西部通道及后海灣幹線目

的」,頁3。

9

10

「西九文化區」,維基百科(zh.wikipedia.org/wiki/%E8%A5%B

F%E4%B9%9D%E6%96%87%E5%8C%96%E5%8D%80)。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西九文化區發展圖則草圖編號S/K20/

WKCD/2》。

29

30

11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西九文化區發展圖則 S/K20/

WKCD/2》,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2013,頁1。

31

12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西九文化區發展圖則 S/K20/

WKCD/2》,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2013,頁 8-9。

32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

第二階段社區參與摘要》,頁5-6。

70

運輸署:《2014 運輸資料年報》,2014年(www.td.gov.hk/ mini_site/atd/2014/tc/section5_14.html)。

50 工業貿易署網址:www.tid.gov.hk/tc_chi/aboutus/publications/

factsheet/china.html。

71

規劃署,《北往南來:二零一三至一四年跨界旅運統計調查》,

表5.1b。

72

《香港商報》,2007年1月9日,B05。

13

33

14

15

規劃許可編號 A/K20/121,整個西九文化區的最大總樓面面積

由 740,350 平方米放寬至851,400平方米(最高地積比率相應

從 1.81 增加至 2.08),其中藝術及文化設施、零售 / 餐飲 / 娛

樂及政府、機構或社區的最大總樓面面積為484,780平方米,

酒店/ 辦公室的最大總樓面面積為366,620平方米,而住宅用 途維持不超過西九文化區總樓面面積的20%,即 170,280 平方 米。23 公頃的公眾休憩用地維持不變。另外,「其他指定用途」

註明「藝術、文化、娛樂及商業用途」及「其他指定用途」註

明「混合用途」地帶中主水平基準以上50米至 70 米高度範圍 內的高度限制放寬7至14米。參見www1.ozp.tpb.gov.hk/gos/ download.aspx?type=apply&caseno=A/K20/121&lang=0。 香港規劃署:《規劃署年報》,香港:規劃署,1997,頁35。

香港規劃署:www2.ozp.tpb.gov.hk/plan/ozp_plan_notes/tc/

S_K22_4_c.pdf。

www.procommons.org.hk/wp-content/uploads/2012/11/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

究:資料摘要》,頁8。

規劃署網址: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prog_s/ hsk_nda/St_b5.html。

規劃署網址:http://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 prog_s/hsk_nda/St_b5.html。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

第二階段社區參與摘要》,頁1。

34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 研究-勘查研究一行政摘要》,2015年2月,頁7(www.

Imcloop.gov.hk/pdf/FR%20ES/LMC%20Loop_Final%20

Report_ES%20-%20TCN_20150209.pdf)

www.lmcloop.gov.hk/pdf/FR%20ES/LMC%20Loop_Final%20

Report_ES%20-%20TCN_20150209.pdf。

35

36

37

同上註。

38

〈行政長官深圳會見傳媒談話全文〉,《新聞公報》,2015 年7月10日(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7/10/

P201507100610.htm)。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 研究一勘查研究—行政摘要》,2015年2月,頁9(www. Imcloop.gov.hk/pdf/FR%20ES/LMC%20Loop_Final%20

Report_ES%20-%20TCN_20150209.pdf)

O

48 〈規劃署:大嶼山建商業區新界西北建高增值產業園 共創 24 萬

職位〉,《香港經濟日報》,2015年5月15日(ps.hket.com/ content/603438)。

49 羅金義、鄭宇碩編:《中國改革開放30年:變與常》,香港:

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09,頁44;田素華:《外商直接投資

進入中國的結構變動與效應研究》,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

2013,頁1。

51 《2006 年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內地來港定居未足七年人士》,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7,頁79-80;《2011年人口普查主題

性報告:內地來港定居未足七年人士》,香港:政府統計處, 2012,頁 83-84;《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的統計數字(二零

一三年第四季)》,香港:民政事務總署及入境事務處,2014,

頁8。

52 規劃署:《北往南來:二零一三至一四年跨界旅運統計調查》,

香港:規劃署,2014,表 1.1。

53 規劃署:《北往南來:二零一三至一四年跨界旅運統計調查》,

頁8。

54 包括全廣東省二十一個城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南

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台州、福州(市直轄區)、廈 門、泉州、成都、濟南、大連、瀋陽、南昌、長沙、南寧、海

口、貴陽、昆明、石家莊、鄭州、長春、合肥及武漢。

69 政府新聞公報,「立法會七題:深港西部通道行車量」,2007 年10月31日(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710/31/ P200710310141.htm)。

73 《南方周末》,2007年12月20日,B10。

74 《香港商報》,2007年1月9日,B05。

75 《文匯報》,2007年2月7日,A12。

76 《文匯報》,2007年7月1日,A64。

77 《明報》,2007年4月12日,A29。

78

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bc/bc55/papers/

bc550309cb2-1272-1-c.pdf。

79 《新跨界通道可行性研究第一階段:交通需求摘要》,2000 年 3月(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comp_s/cbl/ CBLstudy_stage1_chin/ch01_c.htm),

80

D

《新跨界通道可行性研究第一階段:交通需求摘要》,二零零零 年三月(http://www.pland.gov.hk/pland_enfp_study/comp_s/ cbl/CBLstudy_stage1_chin/ch01_c.htm)。

16

55 陳振光:〈港澳的城市規劃與珠三角的發展〉,載梁潔芬、盧兆

興編:《珠江三角洲發展與港澳之融合》,香港:香港城市大學

出版社,2014,頁278。

81

立法會網址:www.legco.gov.hk/database/chinese/data_tp/tp-

zhuhzi-macao-bridge.htm

82

kaitakmap.pdf

56

17

〈消息指城中樂園「飛躍啟德」將成地標〉,「香港電台」,2013

年1月16日(hk.news.yahoo.com/%E6%B6%88%E6%81%

39

AF%E6%8C%87%E5%9F%8E%E4%B8%AD%E6%A8%82

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 研究-勘查研究-行政摘要》,2015年2月,頁10(www.

Imcloop.gov.hk/pdf/FR%20ES/LMC%20Loop_Final%20

規劃署:「蓮塘/香園圍口岸」(www.pland.gov.hk/pland_en/p_ study/comp_s/LTHYW/tc/c_lthyw_01.htm)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11年10月26日舉行的特別會議文 件,「港珠澳大橋最新的背景資料簡介」,頁10

83

57

香港規劃署:《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

港:發展局及規劃署,2007,頁149。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港珠澳大橋最新的背景資料簡介》,

2008年12月17日,頁2。

84

%E5%9C%92-%E9%A3%9B%E8%BA%8D%E5%95%9F%

Report_ES%20-%20TCN_20150209.pdf)

58

E5%BE%B7-%E5%B0%87%E6%88%90%E5%9C%B0%E6

40

%A8%99-061800229.html)。

《2015 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2015/chi/p96. html)。

規劃署:「蓮塘/香園圍口岸」(www.pland.gov.hk/pland_en/p_ study/comp_s/LTHYW/tc/c_lthyw_01.htm)。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港珠澳大橋最新的背景資料簡介》,

2008年12月17日,頁2。

85

59

18

《2015 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2015/chi/p76.

html)。

41

香港規劃署:《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香港的發展基礎》,香港: 香港政府印務局,1991,頁92-102。另外參考:「香港機場

〈土木工程拓展署批出蓮塘/香園圍口岸工程合約〉,《新 聞公報》,2015年6月12日(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1506/12/P201506110780.htm)。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11年10月26日舉行的特別會議文 件,「港珠澳大橋最新的背景資料簡介」,頁3。

86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11年10月26日舉行的特別會議文 件,「港珠澳大橋最新的背景資料簡介」,頁3。

428

28/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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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88

89

90

91

92

93

35

94

95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11年10月26日舉行的特別會議文 件,「港珠澳大橋最新的背景資料簡介」,頁6。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13年11月15日舉行的會議,「有 關港珠澳大橋的背景資料簡介」,頁3。

〈立法會三題:港珠澳大橋項目>,《新聞公報》,2015 年5月27日(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5/27/ P201505270403.htm)。

港珠澳大橋香港相關工程:www.hzmb.hk/tchi/benefits_ transportation.html。

港珠澳大橋香港相關工程:www.hzmb.hk/chi/benefits_ transportation.html。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2009年9月17日 舉行的會議文件,「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背景資料 簡介」,頁1。

《明報》,2010年1月17日,A02。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www.expressraillink.hk/tc/

database/xrl-in-hk.html。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www.expressraillink.hk/tc/project- details/key-information.html。

96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廣深港高速鐵路

香港段建造工程的進展和財務狀況」,運輸及房屋局,2014 年

11 月,頁 2-3。

97

香港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撥款安排和 特設安置方案」,運輸及房屋局,2009年10月,頁21。

98 香港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撥款安排和

特設安置方案」,頁 20。

99

香港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撥款安排和

特設安置方案」,頁 11。

100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2010年4月

16 日舉行的會議,「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背景資料簡

介」,頁5。

101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2010年4月

16日舉行的會議,「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背景資料簡 介」,頁6。

102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2014年5月5日

舉行的會議,「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最新狀況的最新

背景資料簡介」,頁7。

103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廣深港高速鐵路

香港段建造工程和啟用」,港鐵公司,2014年5月,頁4-5。

104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2014年5月5日

討論文件,「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的最新狀況」,運輸及

房屋局,2014 年4月,頁12。

105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一)〉,

《新聞公報》,2015年6月30日 (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1506/30/P201506300850.htm)。

106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就高鐵香港段 工程的開場發言全文>,《新聞公報》,2015年7月3日(www. info.gov.hk/gia/general/201507/03/P201507030389.htm)。

107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一)〉,

《新聞公報》,2015年6月30日(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1506/30/P201506300850.htm)

108 〈立法會六題: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新聞公報》,2014 年 12 月 3 日(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12/03/

P201412030567.htm)。

109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www.expressraillink.hk/tc/

construction/construction-methods.html。

110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www.expressraillink.hk/tc/project-

details/alignment.html。

111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http://www.expressraillink.hk/tc/

project-details/key-information.html。

112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2011年5月20

日舉行的特別會議,「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落實情況的背

景資料簡介」,頁1。

113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http://www.expressraillink.hk/tc/

project-details/alignment.html

114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http://www.expressraillink.hk/tc/

project-details/alignment.html。

115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http://www.expressraillink.hk/tc/

project-details/alignment.html。

116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http://www.expressraillink.hk/tc/

project-details/benefits.html。

117 陳永傑:〈港珠澳融合的規劃願景與現實挑戰>,載梁潔芬、盧 兆興編:《珠江三角洲發展與港澳之融合》,香港:香港城市大

學出版社,2014,頁239。

118 陳永傑:〈港珠澳融合的規劃願景與現實挑戰>,載梁潔芬、盧 兆興編:《珠江三角洲發展與港澳之融合》,頁239-240。

119 規劃署:「大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簡介」

(www.pland.gov.hk/pland_en/misc/great_prd/outline_c.htm)。

120 香港規劃署:《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

港:發展局及規劃署,2007,頁 168。

121 〈「大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成果公布〉,

《新聞公報》,2009年10月28日(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0910/28/P200910270167.htm)。

122 www.prdbay.com/UploadFile/2015221359494443.pdf

123 www.pland.gov.hk/pland_tc/p_study/comp_s/pearl_river_

stage2/Summary_tc.pdf.

124 www.china-gdftz.gov.cn/zwgk/qygl/qyjj/#zhuyao & http:// 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

E7%A0%94%E7%A9%B6%E6%96%87%E7%AB%A0/%E5%

BB%A3%E6%9D%B1%E8%87%AA%E8%B2%BF%E5%8D

%80%E7%9A%84%E9%A6%99%E6%B8%AF%E6%A9%9F

%E9%81%87/rp/tc/1/1X000000/1X0A2FJ8.htm

125 《2016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2016/chi/)。 126 《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行政摘要》,第五章(www.

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comp_s/susdev/ex_summary/

final_chi/ch5.htm)

127 《我們的共同未來》,1987年。

128 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持續發展的未來路向:一九八九年

白皮書:對抗污染莫遲疑:第三次工作進度檢討報告》,香港:

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1996,頁49-52。

129 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持續發展的未來路向:一九八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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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有關《關於環境與發展的里約熱內盧宣言》的27條原則,詳

見:http://zh.wikipedia.org/wiki/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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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資料摘要》,香港:香港環境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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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管理顧問公司,1998,頁5(www.postsustainabilityinstitute. org/which-nations-signed-agenda-21.html)。

133 《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資料摘要》,香港:香港環境資

源管理顧問公司,1998,頁5。

134 《一九九九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pa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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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行政摘要》,第五章(www. 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comp_s/susdev/ex_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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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香港:八個可持續發展指導性準則」(orc.susdev.gov.hk/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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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文件第 11/03 號:香港 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2003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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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最後報告》,香港,規劃署,

2007 年,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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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二零一五年施政綱領》,頁28(www.policyaddres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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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起動九龍東辦事處:「概念總綱計劃4.0」,2015(www.ekeo. gov.hk/tc/conceptual_master_plan/master_plan_4/CMP4.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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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聪明城市 規劃曝光 九龍東設智能交通燈 兼推泊位 App〉,《蘋果日報》,2015年2月2日(hk.apple.nextmedia. com/news/art/20150202/1902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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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香港都市節能藍圖 2015-2025+」記者 會發言〉,《新聞公報》,2015年5月14日(info.gov.hk/gia/ general/201505/14/P201505140685.htm)。

150 環保局、發展局、運輸及房屋局:《香港都市節能藍圖

2015~2025+》,2015年5月,頁57(www.enb.gov.hk/sites/ default/files/pdf/EnergySavingPlantc.pdf)。

151 〈香港經貿處及旅發局於多倫多舉辦農曆新年招待會>

《新聞公報》,2015年2月26日(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1502/26/P201502260265.htm)。

152 立法會秘書處資訊服務部資料研究組:「棕地發展」,2015年4

月28日(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 essentials-1415ise10-brownfield-development.htm)。

153 《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2016/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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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06-

07/chi/pdf/speech.pdf)。

155 《二零零七至零八年施政報告》(www.policyaddress.gov.hk/07-

08/chi/docs/policy.pdf)。

430/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第七章 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431

總結

一個城市的發展特色,總離不開她的歷史。香港的城市規劃歷史,與政治、經

濟、思想、文化的歷史不同,並非單從人或事去觀察香港,而是從空間發展的角度去

分析城市的演變過程、城市轉型的轉捩點、發展突破的原因,讓我們掌握推動城市發

展因果的關鍵。檢視城市的發展藍圖,能讓我們透過地標、地方的歷史氛圍、空間的

發展特徵,穿越時光隧道,重構城市人的身份認同,讓現代人在尋找自我時,不致於

迷失在時空的交錯之中,茫無所措。外在環境的衝擊,與內部的回應,存在着互動關

係,兩者會因時空差異有不同的結果。不同年代的城市人利用土地的方式,制定的應

變策略,也不盡相同,反映着不同年代城市的特色。

歷史大事是劃分不同時段的轉捩點,面對政治事件的發生,城市的經濟狀況以至

社會結構可能會隨着時勢改變,社會對政治事件作出的反響的強弱,對策的緩急,很

多時候會互相影響。到底是城市發展配合政治局勢,抑或是倒轉過來牽動着政治的發

展?過去有關香港城市規劃的研究,大多採納英國學者的說法:香港缺乏天然資源,

除了發展經濟以外,城市並沒有值得分析的地方',因此作為臨時貿易居停的香港,

又怎會有長遠的城市規劃?有關戰前城市小規模的規劃經驗,都沒有被視為孕育其

後大規模發展的基礎。其實戰前香港的城市規劃工作,主要為應付氣候災害、公共衞

生、經濟衰退、社會動亂、文化衝突等各種困難。利用建築工程、空間的設計,以至

區域的功能、交通流量,都為城市容納新增人口提供活動空間,讓人在密集的城市內

生存,推動香港的都市化。

戰後初期到回歸前制定的城市規劃,大都是城市内部對外來環境的回應。在設

計的當下,是以當前的局勢及社會形態作為推算未來的基礎,構思未來的願景,希望

引領城市向前邁進。如果客觀的條件並未如想像中發生,配合社會需要的規劃,自然

需要因應時勢作調適。因此,最早的規劃綱領會被後來的構思取代,舊的想法會被認

為不合時宜。大家的着眼點會放在多少規劃曾經被落實,而被修改的規劃構思就被遺

忘了。回歸後,公眾對參與監察規劃政策熱情的提升,加上選舉制度使從政者不得不

重視民意,政府的主導角色受到影響,城市的規劃不能再像 1990 年代以前純粹以追

求高經濟效益為主調,規劃就變成了協調各方面利益的統籌工作。既然規劃工作跟城

市在不同階段的發展有緊密關係,分析城市的演進過程順理成章地以分階段的方法觀

察,目的是讓讀者透過不同階段的特色,能深入了解規劃者的構思、影響設計落實的

因素,以及城市每一個區域的興起原因與過程。

1840 年代至 1898年中英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以前的香港,城市面積十分

狹小,只包括香港島及九龍半島。維多利亞城的面積更小,只有港島北岸的中西區部

份。殖民政府為開闢香港作為英國對華貿易港,針對香港的地理環境和自然資源短缺

的問題,建立起城市的核心區,這是一個參考了英國的經驗,經過可行性研究的評估

及有系統的計劃。在供水工程、交通設施等的營造上,大量利用了西方的技術,把構

思逐步落實,為香港的轉口貿易及吸收新增的移民人口奠定了基礎。城市的發展重點

主要從英國的經貿利益出發:一系列的港口設施,歐洲人日常生活所需諸如宗教、康

樂、文化活動,一應俱全。視華人為化外之民的大英帝國民族主義觀念,主導了城

市發展的方向。為保障歐洲人的生活不受華人影響,在1880年代初英國工程師查維

克發表城市的衞生及排污系統報告以後,政府並沒有馬上處理維多利亞城的公共衛生

問題,只是在 1888年設立歐洲人居住區,讓歐洲人遠離衛生條件十分惡劣的華人社

區,把華人社區排斥於規劃以外。政府嚴重忽視華人的居住及衛生環境問題,導致

十九世紀末瘟疫爆發後迅速蔓延,香港經歷了一場悲慘的浩劫。二十世紀初,殖民政

府重新規劃太平山區,考慮到人口密度、居住環境及公共設施,重新檢討了過去規劃

的弱點。十九世紀的城市規劃帶有種族歧視,嚴重傾斜歐洲人的需要,欠缺週全,均

是不爭的事實。社會不期望政府會針對問題作出較長遠發展政策,因為居民覺得自己 只是過客。如果中外局勢不變,政府恐怕也不會作出適應性的調整。

香港的版圖經歷過兩次擴張,1860年,從香港島伸延至九龍界限街以南;1898 年,再伸延至新界深圳河以南。版圖擴張的意義不單是土地面積較1842年增加了 十二倍,也表示政府需要投放更多人力物力去開拓新增的疆域。清朝覆亡,中華民國 成立,軍閥割據,中國政局動盪,而香港政府標榜的政治中立態度,為逃避政局的內 地實業家提供投資的契機,也吸引不少尋找工作機會的基層勞工南移。1899年,政府 已開始構思發展新九龍,在二十世紀上半葉開始發展的新九龍如九龍塘、九龍灣、九 龍城、深水埗、長沙灣、觀塘等地區,除了興建房屋,紓緩人口密度,也是新興工業 甚至是厭惡性行業工廠的所在地。政府開拓的新地區進行有序,包括遷徙原居民,進 行填海工程、平整土地,興建地區的基本建設如道路、供水系統,繼而拍賣土地等, 而吸納南來的資金和人力資源,使香港的經濟發展變得更多元化。西方推動城市發展

432/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2/$

總結 /433

434

4/1

的制度及機制,也逐漸在二十世紀上半葉被引入香港。1922年,政府成立城市規劃委 員會,委任相關部門官員及社會精英,就香港各區的發心,出全面的規劃,對土地的 使用較十九世紀有更仔細的思量。1939年,政府制定《城市規劃條例》,為城市建立

長遠規劃機制奠定基礎。

可以看到,1920-1930年代的城市規劃是以新九龍為重點,新九龍邁進都市化 進程,讓殖民政府意識到《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九十九年期合約的掣肘:短暫的土地 可租用期對投資者的影響,以及對政府投放資源開拓新九龍的決心的影響,都是二十 世紀上半葉香港城市規劃的主要障礙。1928年起,香港連續三任港督:金文泰、貝璐

及羅富國,均就延展新界租約租期向英國外交部提出建議,羅富國甚至建議用兩千萬

英鎊購買新界。可見踏入二十世紀,殖民政府在城市規劃上已一改過往只着重維多利

亞城的思維。比較遼闊的疆域,給予管治者更多發揮的空間。如果認為這種種的發生

只是時勢使然,但當我們仔細研讀殖民政府在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後,於1900

年所繪製的一張香港全圖,可以清楚看到九龍山(飛鵝山)以南,界限街以北的土

地,在此時已被劃入九龍的範圍以內,英國人開拓新九龍的野心可追溯於此。時局的

發展,恰好配合了英國人開拓新九龍的構思。也許是英國人早就洞悉中華民國並沒有

強大的軍力可以取回香港。在1920年代,國民政府在廣東聯繫香港的勞工階層發動

的工潮,雖然讓香港的經濟陷入低潮,但卻沒有動搖香港的政治地位,在工潮平息以

後,香港政府對開拓城市的信心就更加強了。

1930 年代爆發的中日戰爭,令殖民政府沒有檢討1920年代規劃成效的機會。

1941-1945年,日本佔領香港,徹底地推翻了殖民政府城市發展的模式。日本人對香

港的看法,與英國人很不相同,甚至批評英國的治港方針完全沒有利用香港的自然資

源。日本人佔領香港後,把香港定為大東亞共榮圈的資源港,利用香港優越的地理位 置,擴建啟德機場,加強香港作為軍需物資轉運站的角色,更援引開發台灣的經驗, 推動香港農林業,廣植林木,引入新的農產品,盡力開拓自然資源,提升香港各區農

林作業。

香港的農業產品要做到自給自足,客觀條件實在不足,如果不能大量提升農作物 的供應數量,就必須減少需求,遣送無業者歸鄉,採取高壓的管治政策,嚴懲反日份 子,都是減少香港人口的措施。在落實削減人口措施後,日治政府再重新設計各區的 功能及人口分佈,例如重新規劃各街道交通,將中環及尖沙嘴闢為軍政中心,灣仔為 風化區,供日本人消閒,九龍塘為日本政要的居住區,嚴禁華人隨便進入等。各區更

設區役所所長,監視居民日常生活,並使用配給制度分配居民的主要食糧。在嚴格的

軍事監控之下,居民日常的食需求量被迫減少。日本人佔領香港三年零八個月期間

所實施的鐵腕政策,令民怨載道。要知道日本人規劃香港的策略,並非單從香港的利

益考慮,而是以日本在亞太地區的整體利益為本。在日治時期短短幾年內,香港大力

推動農林業,是否能夠取得成效,無法驗證,但在補給軍需物資方面,香港已是大東

亞共榮圈內的主要轉運站。戰後殖民政府重新接管香港,並不認同日本人的做法,再

次將發展重點重投工商業。

戰後的城市規劃,與戰前有很大的差異,有學者甚至認為戰前的城市發展,完

全不能稱得上是規劃。因戰後的城市設計,已改變了過往只局限於開發重點區域的做

法,而是全城的全面規劃,更兼顧到區域與區域之間互相配套的功能。能夠讓英國人

動用龐大的資源去發展這塊政治前景不明朗的土地,政治局勢是主要的推動力,第二

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國取得美國及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支持,重掌香港管治權,加

上國共內戰,逃避內戰的中國人不斷移入。為顯示殖民政府尊重華人,管治重點處處

從解決民生問題出發,政府高調聘請英國城市規劃專家亞柏康比就香港未來五十年的

發展制定藍圖。這一個長達半個世紀的劃時代構思,反映英國人視香港為其在亞太地

區橋頭堡的決心。當中城市長遠的經濟發展,是規劃的重點,這包括一系列的基建設

施如道路、碼頭、機場以至過海隧道的分佈地點,以及各區的經濟角色如工商業區的

分佈等。亞氏的規劃,勾劃了城市每個角落的功能,直接影響了接下來好幾十年的城

市發展。

城市規劃的另一重點是解決居住問題,涵蓋的層面較戰前單單着重建築物的安全

不同。1950年代香港興建的徙置大廈,為基層人口提供了容身之所。1972年,香港

開展十年房屋規劃,改變了濟急扶危、追求增加供應數量的建屋方向,轉而積極改善 基層住房的質素,兼顧公共衛生、人口密度、人口分佈、居住環境、日常生活的配套 設施等問題。公營房屋的選址,更配合了加工工業需要大量廉價勞動力,從而解決勞 動力短缺的問題,使城市的經濟有突破性的發展。1950-1980年代,香港每十年的 人口增長高達一百萬,遠遠超出亞氏的預期,因此他所建議開發的地區必須容納更多 新增人口。吸收1920年代的花園城計劃的經驗,政府在新九龍及新界開拓了衛星城 市,後改稱為新市鎮。新市鎮距離市區不遠,有公共交通直達。綜合的社區,除了住 宅樓宇外,還提供了日常生活所需,具備醫療、教育、社區服務、文化活動中心及休 憩空間,而且亦預留土地予工業投資,使居民可原區就業,減少核心區的人口流動。 建設新市鎮的投資雖然十分龐大,但城市的人口分佈及經濟活動因而變得更合理。

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總結 / 435

l

1947 年,工務司署成立城市設計組,蒐集相關資料進行分析。1953年,工務司

署重新改組城市設計組,於轄下的地政測量處首次設立了設計科,負責城市規劃事

宜,新的任務是協調政府各部門意見,制定市區未來發展草圖。城市規劃工作逐步變

得系統化。1946年5月,《城市規劃條例》及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工作再次開展,《城市

規劃條例》更不斷因應社會需要而作出修訂。

香港的發展一直受中國內地的政經局勢牽動,1978年底中國實施改革開放政策,

改變了過往的政治策略,對1997年以後的香港前景,也有與前不同的政策,香港的

城市規劃必須作出適應性的調整,改變舊有的發展方向。1970年代,政府開始構思

興建新機場,在眾多選址中屬意大嶼山赤鱲角,並計劃開拓港口西部,擴張城市核心

區。自1979-1997年期間,城市規劃被政治局勢主導,前半部因中英雙方爭議令發

展停滯不前,後半部因中國政局變化,加速了原先規劃的步伐。1980年代初,中英

雙方談判商討 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的問題,英國無法利用交還香港主權向中方換取

治權,中國政府擔憂港府的大規模建設如赤鱲角國際機場計劃,將香港的儲備用盡。

1989 年北京發生天安門事件,香港社會憂慮回歸後的政治前景。為刺激經濟發展, 港

府啟動以赤鱲角國際機場為核心的玫瑰園計劃,希望利用基建工程,創造就業機會,

吸納專才。耗資1,690億港元的十大機場核心計劃,在中英爭議的聲音中,終於在

1997年前後陸續完成。宏偉工程的資金調度、新技術的引進、來自不同地區聯營公司

的監管等,締造了很多新的突破:青馬大橋是城市的新地標,也是全球公路及鐵路並

行的最長雙層懸索橋,大大縮短了市區至赤鱲角國際機場的旅程時間。新建成的高速

公路、新增的土地面積,不單改變了香港的整體城市面貌,城市核心區域與新界西及

大嶼山緊緊的連接起來,進一步擴張了城市的商貿區域。香港人不再視大嶼山為遙不

可及的偏遠地區,新界亦搖身一變走在最前端。十大機場核心工程讓香港人重拾失去 的信心,憧憬着1997年以後的繁榮。殖民政府對城市規劃的構思必須考慮香港與中

國內地的關係。

由此可見預先制定的規劃,落實是需要配合天時、地利人和,在時機尚未成熟 之時,詳盡的計劃未必能夠如期落實。時機會否留給已準備就緒的計劃,當然要視乎 設計者對計劃的堅持;當機會來到,一些預期可以帶領城市向前的構思,也不可能會 有充裕的考慮時間了。更重要的是,規劃需要與時並進,根據瞬息萬變的環境和不同

的考慮因素,作出適當及適時的檢討及調整。

回歸後的香港經歷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的衝擊,經濟陷入困境,1997-2004年

間政府共有六年出現財政赤字,樓價從 1997 年最高點下跌百分之六十。籌備開拓維

港以西如西環、西九龍、新界東北及西北新發展區的一系列大型基建設施,也以經濟

不景為由而被擱置。為減輕經濟危機對城市的負面影響,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

城市的規劃不但沒有放棄既有的體制,反而更重視資料的分析,規劃前預先進行可行

性的研究。規劃的內部工作,強調優化系統,完善法制,加強監管工程技術等,希望 吸取過往經驗,取得突破。外在環境的變遷,最重要的當然是香港回歸中國,成為國

家的重點城市,香港需加強與鄰近地區協作。加上全球追求可持續發展的理想,本地

公眾社會對政治參與的要求增加:自由主義者、新社會主義者、激進主義者的角力,

都影響着城市規劃的工作。城市規劃大綱得以落實,除依靠政府的指導外,也需要公

眾社會人士的支持,城市規劃揭開了新的一頁。

二十一世紀的理想城市,不單是房屋或土地使用的規劃,也不只是因應社會實 際需求作出回應的政策,而是為未來的城市願景制定藍圖。城市經過百多年的發展, 既有的規範及掣肘自然不少。例如改善香港房屋問題,既需要預估公營房屋所需的供 應數量,也要協調私營房屋的供應數量,遇上金融風暴,地產市道下滑,影響建造工

程的投資成本及地產價格。規劃也要兼顧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如制定監察私營房屋的 建築規格是否符合環保原則,要考慮交通噪音對住宅的影響、公共空間的分佈等。又 如城市的交通規劃,不單要考慮內部需求,也要兼顧與華南地區及全國的聯繫,疏導 邊境的流量,為未來的需求籌劃。在龐大的工程方面,技術及質量的監管工作十分吃 重,而公帑的運用更備受公眾關注。因此,規劃的不可預知因素不斷增加,規劃的協

調工作愈來愈重要。

隨着城市核心區域的老化,1997年後城市規劃不能只着重開拓新的發展區,市

區也必須進行重建。市民對城市設計、建築、環保等概念的知識水平提升,要求參與 重建規劃的聲音增加。舊區的居民厭倦現代城市發展侵蝕傳統的價值觀念,對現代 都市生活模式逐漸取代舊有的生活方式有所保留。以捍衛本土文化為主調的社會價值 理念,以及對歷史建築的保育意識,均反對被西方現代城市同化。因此,舊社區的重 建,除考慮經濟成本外,更重要的是提升規劃的透明度,鼓勵公眾參與。凡此種種都 讓舊區重建增添了不少變數,改變了過往城市規劃由政府機構主導的規律,

今天的城市規劃,不能再重彈 1970-1980年代以發展土地,滿足經濟需要的舊 調。回歸後,公民意識提高,公眾對特區政府是否維護一國兩制,堅守港人治港, 五十年不變的政策,有嚴格的要求。香港如何維護中英協議的原則,配合中國整體發

436

36/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總結 / 4

437

展,是城市規劃的重點。公民社會利用區議會選舉及立法會議員的選舉制度,使議會 的討論焦點因應選民的要求而改變:民生議題、公帑的運用、政策的公平、公開、公

正性,都備受關注。

二十一世紀城市規劃所遇到的種種新問題,反映了世界對未來城市的發展有極高

的要求,拋棄了過往追求高速度增長為主導的想法,讓城市規劃的視野更廣闊,彼此

所關注的不會只局限於香港的社區,也以保護環境來承擔作為地球村一員的責任;而 城市規劃的健全法制,政府施政的氣度,市民的知識水平的提升,正正代表着城市的

開明與進步。

註釋

1. 香港史權威安德葛(G. B. Endacott)認為香港的歷史就是經濟史,因為香港的誕生與崛興是由經濟力量塑造。香港的故事主要 從港督及殖民地部的角度出發。回顧香港歷史發現沒有什麼獨特之處,只是維多利亞時代早期英國海外地區的典型例子。參閱 G. B. Endacott, History of Hong Kong, 1958.

H 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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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主要參考書目 /445

主 要

□ 裝幀設計:霍明志

□ 責任編輯:黎耀強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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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時 潔

務:劉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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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土地註冊紀錄

The Land Registry Order/Copy Separator, Doc No. SD3L,

Block Crown Lease.

城傳立新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

(1841-2015)

著者

何佩然

出版

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北角英皇道499號北角工業大廈一樓 B 電話:(852)21372338 傳真:(852)2713-8202 電子郵件:info@chunghwabook.com.hk 網址:http://www.chunghwabook.com.hk

發行

香港聯合書刊物流有限公司 香港新界大埔汀麗路 36 號

中華商務印刷大廈3字樓

電話:(852)2150 2100 傳真:(852)24073062 電子郵件:info@suplogistics.com.hk

印刷

中華商務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香港新界大埔汀麗路36號中華商務印刷大廈14字樓

版次

2016年7月初版

© 2016 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

規格

16開(286mm×210mm)

ISBN:978-988-84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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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傳立新——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1841-20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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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英國人首次在香港島進行人口調查,發現有約五千多華人居於小島上,大 部份為赤柱及筲箕灣的漁民。島上缺乏可發展的土地資源:夏季更受颱風吹襲,毫 無經濟價值,清政府從未視小島為城市。香港特區政府估計2015年全香港人口約732 萬,是一個擁有完善設施的現代城市,堪與全球其他國際大都會媲美。可見香港的

崛興與發展,與完善的城市規劃,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

城市在不同年代所面對的挑戰錯綜複雜,也具本地特色。本書嘗試從社會及政治、

經濟等不同角度,分六個階段,分析自1841年至今城市規劃發展的歷史,探討香港

制定城市規劃法例、土地使用、房壓政策、經濟發展、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以 至區域規劃等的特徵和演變特色,解構城市規劃策略轉變的脈絡,並比較在不同發 展階段城市規劃與社會結構轉變的互動,了解社會需求如何影響城市規劃,城市规

劃如何帶動社會結構轉型,冀能為未來的城市規劃提供參考素材。

香港發展成為閃耀之都的故事,

現出這本龐徵歷史資料與博引官方檔案的劃時代學術巨著,

以客觀演繹、見解關的分析,婉婉道來。

楊汝萬(香港中文大學地理學榮休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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